礦井概況包括礦井建設條件和礦井設計概況。
礦井建設條件應包括以下內容:
1.建設資金的來源與渠道;
2.對承擔礦井主要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招標及其它中介機構資質證照的主要條件要求;
3.當地建設用地、供電、供排水、交通和通信條件;
4.當地建築材料、設備供應、交通運輸等服務能力;
5.建設期間應當具備的礦山救護、醫療衛生條件;
6.礦井建設項目審批或核準的相關文件及手續;
7.其它應具備的條件。
礦井設計概況應包括以下內容:
1.礦井設計的開拓方式及主要係統簡要說明;
2.礦井設計主要技術經濟指標;
3.其它應說明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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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管理實施細則 附 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