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條項目立項原則
1.符合公司整體利益和技術進步方向。
2.能夠提高經濟技術指標,創造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3.解決影響公司生產、安全、煤質的技術難題。
4.充分體現項目的先進性、可行性和效益性。
5.具備實施條件。
第十二條 項目立項
1.項目建議單位根據項目現狀及創新目標,按要求填寫項目建議書,報生產技術領導小組評審。
2.生產技術領導小組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對上報項目進行評審。審查項目研究內容是否具有創新性、技術方案是否可行、項目是否具備實施條件,項目承擔單位或項目負責人是否具有完成項目的技術條件和組織管理協調能力,項目完成後取得的成果是否真實。上報項目經初審後由生產技術領導小組填寫審查意見。初審合格的項目進行立項論證工作。
3.初審合格的項目由生產技術領導小組組織**煤礦內相關技術技師及有關技術人員進行立項論證,對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技術方案、技術措施的可行性以及計劃進度的合理性進行進一步評審,提出項目立項論證的意見,確定項目立項與否。
4.通過論證立項的項目由承擔單位按要求編寫費用預算書,生產技術領導小組審核彙總後,與項目建議書一同上報**公司審批。
第十三條 項目實施
1.項目審批後,由生產技術領導小組編寫項目責任書一式二份,與項目承擔單位或項目負責人簽訂項目責任書。生產技術領導小組代表公司簽署項目責任書。
2.項目承擔單位根據項目責任書規定的計劃進度組織項目實施,並嚴格按照工藝01manbetx 及作業技術標準實施。
3.實施中發生問題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彙報,承擔單位製定解決方案,積極協調解決。
4.涉及需要其它單位協調的,由生產技術領導小組協調解決。
5.工藝類項目完成後,承擔單位必須製訂相應的新工藝技術標準,並積極推廣應用。
6.生產技術領導小組每月對項目進行監督、檢查,定期組織創新會議,通報總結項目實施進展,安排重點工作。
第十四條項目驗收
1.項目完成後,項目承擔單位必須在當月內向生產技術領導小組提出驗收申請,並準備項目總結、技術總結、新工藝技術標準和項目經費使用報告等驗收資料,由生產技術領導小組組織驗收。
2.生產技術領導小組組織相關人員對驗收材料進行檢查審核,項目完成攻關目標,驗收資料齊全,可成立項目驗收組進行正式驗收。
3.項目驗收組的成員由生產技術領導小組確定,原則上由該專業或相關專業的技術人員和有關部門管理人員構成。
4.生產技術領導小組組織驗收組進行項目達標的審查、基礎資料的檢查、項目實施過程記錄的檢查、項目經費使用的審查、項目效益的評審、新工藝技術標準的審核。項目完成目標計劃,項目實施過程真實,新工藝技術標準安全可行,經濟效益計算準確,項目方可通過驗收,並由項目驗收組成員填寫驗收意見。
5.生產技術領導小組及時整理驗收項目,將完成項目情況上報**公司。
第十五條 項目的推廣應用
1.項目完成後,其成果應用於生產的,由項目承擔單位和應用單位製定或修訂相應的技術標準,並按修訂後的技術標準進行生產。
2.項目成果應用需要進行大的技術改造,由項目完成單位進行調研,提出應用方案,報相關部門審批。
3.項目成果應用於生產中,根據其對生產指標的推進情況調整生產經營計劃,工序指標管理納入正常管理考核。
第十六條 公司科技創新計劃
1.每年年初由總工程師組織,生產技術領導小組人員參加,研究製定公司年度創新項目,並由生產技術部負責下發。
2.各部門、各單位根據下發的創新項目,組織技術人員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