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紀檢監察機關法規製度建設存在的問題和對策建議
李玉紅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依規治黨,對黨內法規製度建設作出戰略部署,黨內法規製度建設得到全麵加強,建設成果顯著。隨著我國的改革處在攻堅階段,發展處於關鍵時期,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正麵臨新的形勢和任務,作為基層紀檢監察機關法規製度建設不能滿足於已有的成績,必須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找出當前基層紀檢監察機關在法規製度建設方麵還存在哪些問題,不斷完善製度建設,從而開拓黨風廉政建設的新局麵。
一、當前基層紀檢監察機關法規製度建設還存在的一些問題
製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基層紀檢監察機關既是執紀機關,也是對紀律和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機關。當前基層紀檢監察機關在法規製度執行過程中還存在的一些問題,我們必須找準症結、查漏補缺、堵塞漏洞,把製度的籠子織密織牢,徹底改變“牛欄關貓”的局麵,從而打贏反腐攻堅戰。但從近年來基層紀檢監察機關查處和曝光的問題來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違反製度、破壞製度等現象時有發生,嚴重影響了製度執行的實效,必須引起我們廣泛重視。
1、製度過多,效用卻不明顯。有些單位中有不少製度的出台是應付式,即上級機關出台了一項製度,下級機關也相應出台本地、本部門的相關製度。執行製度的保障機製滯後,製度出台後,後續的執行監督抓得不夠,不少製度成了“寫在紙上”、“說在嘴上”、“掛在牆上”的擺設。多數單位製度以自律為基點。製度本質上是一種規範,是一種強製性的要求。然而,現行的很多製度往往缺乏強製性的措施,製度貫徹和實施是以自覺遵守為基礎,這就會遇到“這個製度我不遵守怎麼辦?”的問題。現行製度的製訂,大多是不準怎麼,禁止怎麼,若要怎麼,應該怎麼,但是如果不這樣做又能怎樣,後麵隻是說要給予黨政紀律處分之類。可是給予什麼處分,處分的依據又是什麼呢,不明確,很多製度事實成了一句嚇人的空話。有的幹部執行製度因人而異,對親朋好友尺度放寬,對一般群眾嚴格苛刻,如低保、扶貧、大病補助等關乎人民切身利益的問題經常是信訪舉報的熱點。有的領導幹部帶頭違反製度,在黨內助長了歪風邪氣,影響了製度的權威性。如某些領導幹部從事經商活動,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影響。
2、製度沉澱缺乏文化承載。長期以來,我國對反腐倡廉各項製度是依靠權力去落實,是靠領導講話、領導指示、領導督導去執行,各項製度落實的主體第一責任人都是領導幹部。而製度的製訂與製度的宣傳教育是脫節的,對製度的宣傳教育往往是被動式的,形式不活,無法帶動幹部群眾特別是領導幹部主動學習貫徹,從而使製度的知曉麵不廣、認可度不高,製度在廣大群眾中缺乏應有的文化沉澱,很難演化成一種內在的行為準則。製度宣傳的途徑也比較單一,多以文件形式傳達於各單位和各部門,幹部職工學習次數有限,不能全麵熟記製度條款,也就不能充分把握製度的精神實質,基本上停留在一知半解上,完全沒有弄懂製度為什麼要如此規定?這樣做有什麼益處?沒有充分發揮微信、QQ群、0V網的優勢,把一些製度學習材料放到群共享中,讓幹部職工利用業餘時間根據各自實際有針對性、靈活地選擇學習。有的製度出台後沒有及時宣傳,廣大幹部群眾不熟悉、不了解,製度的普及率、知曉率相對較低。
3、製度完善更新緩慢,執行效力前緊後鬆。有些製度精細化不夠。有的黨內法規製度過於原則,缺乏細節支撐,可操作性不強。好看不好用的“花瓶製度”、有空子可鑽的“漏洞製度”、不適應現實需要的“過時製度”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有些製度的製定嚴重滯後於實踐的發展,有的法規製度針對性、可操作性不強,有的內容重複甚至相互衝突,還沒有形成嚴格意義上的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黨內法規製度體係。個別幹部仍然奉行“無利不起早”,對新常態下取消本就不該發的福利待遇,對以往寬鬆的規章製度變得嚴格產生了認識偏差,感到不適應,牢騷滿腹,怠工不曠工,為官不為,出現懶政、惰政等消極現象;個別單位仍然想方設法、巧立名目組團出國(境),甚至作為一種“待遇”,搞變相旅遊;一些單位公車私用、違規接待、公款吃喝等頂風違紀行為仍然時有發生。有的製度缺乏監督檢查,成效甚微。如領導幹部個人財產申報製度,各級領導都進行了申報,但申報是否屬實缺少驗證,發現瞞報如何處理也沒有配套的製度規定。同時,許多製度的執行不能始終如一,往往是前期領導重視,狠抓落實,成效顯著,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後期監督檢查少了,有的製度作用發揮慢慢弱化,最後甚至形同虛設。
4、違反製度懲戒力度不夠,製度的權威性受到質疑。基層黨紀法規製度建設還不夠齊全,存在不少法規製度空白;配套法規製度有些跟不上形勢,無法形成上下緊密銜接的製度合力;一些法規製度衝突重複、疊床架屋,還有一些法規製度老化嚴重,明顯滯後於實踐。還有一些部門和領導對違反製度的行為,采取睜隻眼閉隻眼觀望的態度,甚至搞“下不為例”,“特殊情況、特殊處理”,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些製度被屢次強調、反複重申,容易造成黨員幹部法不責眾的麻木心理。有些單位依然固守舊思維,認為吃喝是小事、遲到是小事,對幹部職工重教育輕處罰,習慣當“老好人”、不願意得罪人,往大了說,就是辜負黨賦予的職責使命,辜負人民的信賴期待;往小了說,放任幹部由小問題一步步走向嚴重違紀違法的深淵。對違反者的處罰規定不明確,懲戒力度小,追究不嚴格,致使違反規定者無視製度,逃脫責任,製度的威信大打折扣,製度的生命力受到質疑。還有一些領導幹部把權力置於黨紀國法之上,有規不依、執規不嚴、違規不究,把製度當“擺設”;有的對自己有利的就執行,對自己無利的就不執行,有的要求下級執行得緊,對自己卻執行得鬆;還有的濫用職權、失職瀆職、執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
二、進一步探索基層紀檢監察機關法規製度建設的對策措施
明朝名相張居正曾說:“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英國著名哲學家培根說:“有製度不執行,比沒有製度危害更大。”製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製度不執行,就是縱容違規,執行不到位,則難以體現製度的價值。提高製度的執行力,是基層紀檢監察機關法規製度建設的關鍵環節。因此,我們必須未雨綢繆、關口前移,從源頭抓起,通過築牢製度防線來堵塞漏洞,以剛性的製度來約束,以嚴格的製度來執行,以強有力的監督來檢查,以嚴厲的懲戒機製來運作,切實遏製各種違紀違規違法現象的發生。
一是警示宣傳不弱化,重點解決“知”的問題。當前我國正處在推進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新時期,有沒有強烈的法律意識和法製觀念,是否善於運用法規製度去從事領導和管理活動,是否模範地遵守與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法規製度,已經成為衡量一個基層紀檢監察機關是否履責的重要標準。因此,基層紀檢監察機關要把反腐倡廉製度宣傳納入到黨風廉政建設整體工作之中,統一安排部署,統籌組織落實。同時,對以往建立的各種製度進行經常性的梳理,及時廢止已經過時的製度;對既有的製度進行重新整合,避免製度與製度之間的“碰撞”;對有缺陷或有漏洞可鑽的製度進行修改完善。要進一步拓展廉政教育月的內容,把法規和製度教育作為宣傳重點之一,充分發揮電視台、電台、報紙、雜誌、網絡等新聞媒體的作用,宣傳製度的具體內容,通報貫徹落實情況。要把宣傳教育作為廉政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深入社區、機關、企業、農村、學校,開展生動活潑的麵對麵宣傳活動,擴大製度的知曉度和影響力。
二是早抓教育常提醒,共同構築防腐平台。理想信念是共產黨人精神上的 “鈣”,沒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堅定,精神上就會“缺鈣”,就會得“軟骨病”。大量事實表明,一些黨員、幹部出這樣那樣的問題,走上違紀違法的道路,說到底是信仰迷茫、精神迷失,思想根源上“想腐敗”。因此,反腐倡廉必須以加強教育為引導,促使黨員幹部從思想認識上築牢“不想腐”意識,逐漸形成“不想腐”的習慣。基層紀檢監察機關要重點抓住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教育,認真學習和領會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和反腐敗要“靠法製”、“法製是保證”等重要論述,從政治的高度重視紀檢監察法規製度建設,切實加強領導。要把紀檢監察法規製度建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整體工作中認真研究和部署,出題目,交任務,創造條件。同時,要經常03manbetx 研究基層紀檢監察法規製度建設的現狀、問題和對策,及時提出指導性意見,還要把法規製度建設工作滲透到基層紀檢監察工作的每個環節中,使廣大黨員幹部時刻牢記黨性,常修德性,不做違反製度的事,不做無原則的“老好人”,不優親厚友,不以權謀私,嚴格自律,把製度轉化為行為準則和自覺行動。要紮緊製度的“金箍”,強化他律。嚴明黨風廉政建設法律法規的“高壓線”,築牢基層製度規定的“防火牆”,支持黨內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諸多“照光鏡”,共同監督權力的運行,保證製度執行陽光透明化。
三是嚴厲懲治不手軟,達到警鍾長鳴的目的。基層紀檢監察機關在執紀執法工作中一定要領會和掌握紀律和法規的精神,善於運用紀律和法規處理問題。俗話說: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切實增強製度的執行力,基層紀檢監察機關要最大限度的爭取到黨委、政府的支持,上級紀委機關要定期到基層調研指導、座談交流、約談有關單位黨政一把手,督促“兩個責任”落到實處。要強化製度的執行力和剛性約束,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誰以身試法就堅決查處誰,不因問題小而姑息,不搞法不責眾,不搞下不為例,讓製度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堅持製度麵前人人平等,執行製度沒有例外,不留“暗門”,不開“天窗”,決不允許明一套、暗一套,說一套、做一套。通過嚴格的製度約束,讓幹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堅持“一案雙查”,對違反製度,破壞製度的行為,既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也追究所在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的責任。要建立責任追究典型問題通報製度,問責一個、警醒一片,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
四是製度建設不放鬆,做到與時俱進。創新永無止境,實踐也無止境。製度建設也需在實踐中不斷補充和完善,針對製度製訂和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深入調研,仔細論證,通過改革創新,及時補充、修訂和完善製度,使製度貼合實際,更加科學化。同時,加強製度執行力,堅持“五實”:即重實際、講實話、出實招、辦實事、求實效,堅決按章辦事、按製度考核,按製度落實。堅決樹立勇於執行、嚴於執行、善於執行,提高黨員幹部遵章守製的自覺性,增強紀律觀念,做到令行禁止,政令暢通,努力做到科學管理、科學發展。要大力推行官員財產公開製度,完善政府與群眾監督雙重機製,擠掉貪腐生存空間,促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要健全離崗到崗雙重審核製度,搞好權財物公開透明交接,堵死濫用職權之路。要完善選人用人評價體係,加強對幹部道德品質因素的評估,擴大公開遴選、競爭上崗的範圍,探索推行用人重大失察失誤問責製。要推行舉報人保護製度,實行重大案件獎勵製度,健全網絡輿情監控、調查、處置和回應機製,保護群眾參與反腐的積極性。同時,要健全公務員辭退機製,及時將那些“中飽私囊”,缺乏職業道德和履職能力的腐敗分子清除出去,保持幹部隊伍的幹淨性、純潔性。
四川省攀枝花市第五小學 李玉紅
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