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井下緊急避險係統培訓製度
1.通過緊急避險係統使用演練,確保每位入井人員都能正確使用緊急避險係統。
2.井下員工必須熟知自救裝置的地點、使用方法,便於發生災害時能迅 速自救。
3.教育職工應愛護緊急避險係統裝置,發現該係統有損壞現象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及時采取措施修複並投入使用。
4.每名員工都必須掌握緊急避險裝置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5.凡新設置的緊急避險係統各隊隊長都要向員工交待清楚設置的路線和地點。
6.新到礦員工除按為期進行不少於 72 小時的安全教育培訓外,還必須對緊急避險係統的知識進行培訓,否則一律不準入井。
7.學習緊急避險相關管理使用規定,掌握自救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