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豔:“爭”先進
季度、年度表彰大會,牽動著單位所有幹工的心,尤其是一線職工,他們期盼會場上空念響從未讓自己感到驕傲的名字,因為那是對工作態度的肯定,對工作成效的讚揚,對進取心的極大鼓勵。
“先進”工作者,代表的是整個部門生產、管理所具有的先進性,需要有較強的公眾說服力,對今後開展工作有著示範指導意義。“先進”評得好,對當選者是一種鼓勵,反之,不僅達不到激勵目的,還挫傷了職工的積極性。
評“先進”本是激勵一線職工的,因為企業的主體是廣大的普通職工,他們是工作任務的執行者,工作環境最差、勞動強度最大、危險性最高,評選的比例理應向他們傾斜,因為每項業績的取得都來之不易,更應得到認同,受到褒獎。
令人詫異的是,評選結果顯示:要麼一言堂,要麼選先唯親,要麼吃大鍋飯。因為,有的單位“先進”的名單中鮮少見埋頭苦幹默默無聞的普通職工,領導幹部觸目即是;有的單位“先進”是幾個人的“專利”;有的單位則將“先進”視為福利來輪流坐莊,嚴重歪曲了評先爭優的初衷。
領導幹部要帶好隊伍,就要把精力放在極大的調動全員積極性上,提高生產效率,營造出有戰鬥活力的氛圍,促進工作進步。把“爭”先進做為對提高隊伍生產能力、提高工作效率的激勵性措施。
因此,在解決“爭”先進這個問題時,要求主要負責人必須綜合評定候選人工作實績,擺正位置、不圖虛名、不為私利,讓當選的高興,不當選的也心服口服,先進的名單中避免出現 “不先進者當先進”的局麵。(張 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