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施工圖紙會審
(一)施工圖紙會審是一項細致和重要的技術工作。認真做好施工圖會審,對發現施工圖紙中的差錯,避免返工浪費,提高工程質量,保證施工順利進行和滿足生產建設需要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二)施工圖紙會審必須在開工前進行。
(三)施工圖紙會審由設計部門組織、生產技術部,安全監察部、機電動力部、調度室、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主管科員以上人員參加,並由設計部門對設計意見及執行的規範、標準進行技術交底,遲到一次罰款100元,無故缺席罰部門主任300元,特殊情況必須向總工程師請假。
(四)凡直接涉及設備製造廠家的工程項目及施工圖,視情況由業主邀請製造廠家代表到會與設計院的代表一起進行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
(五)設計圖紙會審以前,設計部門或設計單位必須提交完整的正式施工圖紙。對施工單位急需重要的分項專業圖紙,必要時也可提前會審,但在成套圖紙到後,應再次統一會審。
(六)在圖紙會審之前,生產技術部、(監理單位)必須事先指定主管該項目的工程技術人員、(監理工程師)熟悉圖紙,進行初步審查,並代表本單位準備意見。
(七)施工圖紙會審按時間階段分招標前會審和施工前會審:
1.招標前會審:由總工程師組織,對工程功能、結構、材料、裝飾等主要方麵,是否符合初步設計已審定的原則與標準;施工圖采用的方案是否進行優化;施工圖設計是否符合國家與部門頒布的有關規範與標準;施工圖與設備、特殊材料的技術要求是否一致等進行會審,為招投標工作和簽訂施工合同做好準備。
2.施工前會審:通過招投標,中標單位確定後,施工前再進行深入細致的會審,並進行技術交底,為施工做好準備。
(八)施工圖紙會審要把好三點,即看圖─全麵閱讀施工圖,掌握設計意圖;讀圖─掌握工程結構及設計要求;審圖─審查施工圖中是否有錯誤。
第八條 施工圖紙會審辦法及程序
施工圖紙會審按類別分專業會審、係統會審、綜合會審。
(一)專業會審:指礦建、土建、安裝獨立專業的施工圖會審,由總工程師組織,生產礦長、各專業副總、生產技術部、安全監察部、機電動力部、調度室、設計單位(設計部門)和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主管科員以上人員參加。
(二)係統會審:指項目建設中某一生產係統的圖紙會審,由總工程師組織,生產礦長、各專業副總、生產技術部、安全監察部、調度室、設計單位(設計部門)、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主管科員以上人員參加。
(三)綜合會審:指項目建設中牽連到二個和二個以上生產係統的圖紙會審,由總工程師組織,生產礦長、各專業副總、生產技術部、安全監察部、設計單位(設計部門)、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主管科員以上人員參加。
會審程序:
1.設計單位(設計部門)介紹設計意圖、工藝布置與結構特點、工藝要求、施工技術措施與有關注意事項;
2.各有關單位提出圖紙中的疑問、存在的問題和需要解決的問題;
3.設計單位(設計部門)答疑;
4.各單位針對問題進行研究與協商,擬定解決問題的辦法;
5.根據會審意見,寫出會審紀要。
第九條 圖紙會審主要內容
(一)設計是否符合有關技術政策和01manbetx 01manbetx ;
(二)施工圖是否與設備、特殊材料的技術要求一致;
(三)設計是否與施工主要技術方案相適應,對現場條件有無特殊要求;
(四)圖紙設計深度和出圖範圍是否能滿足工程施工需要;
(五)預製構件、設備組件及現場加工要求是否能符合現場施工的實際能力;
(六)專業之間、設備和係統施工圖設計之間是否協調,例如設備外形尺寸和基礎尺寸,建築物預留孔洞及埋件與安裝圖紙要求,設備與係統聯接部位,管線之間相互關係等;
(七)設計接口是否合理、完整;設計圖紙是否經過設計單位(設計部門)按圖紙劃分等級經各級人員正式簽署;
(八)施工圖之間、總圖與分圖之間、總體尺寸與分部分項尺寸之間是否矛盾;
(九)采用的新結構、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新技術在施工技術、機具和物資供應上有無困難,並應有協調解決的辦法;
(十)能否滿足建設和生產運行安全、經濟的要求和檢修、維護作業的合理需要。
第十條 圖紙會審時間
(一)專業會審:應安排在係統會審前,所發現問題應在係統會審時做出決定。
(二)係統會審:應安排在綜合會審前,所發現問題彙總後交綜合會審做出決定。
(三)綜合會審:應在單位開工前完成。會審中發現的問題應在會議上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圖紙會審意見的實施
(一)各種圖紙會審必須有詳細的會審記錄。
(二)各種圖紙會審必須由組織部門整理會審紀要,並進行會簽。
(三)招標前圖紙會審必須經總工程師簽字後實施。
(四)專業會審、係統會審、綜合會審必須經總工程師審批後實施。
(五)各種圖紙會審必須有設計單位(設計部門)人員的簽字。
(六)對會審中已決定必須進行設計修改的,由設計單位(設計部門)按設計變更管理製度提出修改設計,並經監理、業主核簽後方可交付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