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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彙編(2019年新編)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9-03-26 10:23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1

第二章 采煤係統各工種安全01manbetx 01manbetx 2

第一節 采煤機司機安全01manbetx 01manbetx 2

第二節 液壓支架工安全01manbetx 01manbetx 6

第三節 刮板輸送機司機安全01manbetx 01manbetx 12

第四節 轉載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16

第五節 采煤機檢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18

第六節 液壓支架檢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21

第七節 刮板輸送機檢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22

第八節 轉載機檢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24

第九節 綜采皮帶輸送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25

第十節 綜采皮帶輸送機檢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28

第十一節 移刮板輸送機工安全操作規程 30

第十二節 乳化液泵站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37

第十三節 乳化液泵站檢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39

第十四節 單體支護工安全操作規程 40

第十五節 電鉗工安全操作規程 42

第十六節 回采巷道維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45

第十七節 打眼工安全操作規程 51

第十八節 爆破工安全操作規程 53

第十九節 放頂工安全操作規程 57

第二十節 運料工安全操作規程 57

第二十一節 小絞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58

第二十二節 調度絞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59

第二十三節 清煤工安全操作規程 60

第二十四節 灑水工安全操作規程 61

第二十五節 跟班安監員安全操作規程 62

第三章 開拓、掘進係統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64

第一節 掘進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64

第二節 掘進機檢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67

第三節 膠帶輸送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69

第四節 膠帶輸送機檢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70

第五節 刮板輸送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71

第六節 生產班檢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73

第七節 生產班輔助工安全操作規程 73

第八節 檢修班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74

第九節 錨杆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76

第十節 掘進鑽眼工安全操作規程 79

第十一節 掘進爆破工安全操作規程 83

第十二節 錨杆支護工安全操作規程 93

第十三節 錨索支護工安全操作規程 96

第十四節 架棚支護工安全操作規程 100

第十五節 錨噴工安全操作規程 106

第十六節 砌镟支護工安全操作規程 112

第十七節 運料工安全操作規程 118

第十八節 清煤工安全操作規程 119

第十九節 驗收工安全操作規程 120

第二十節 軌道、刮板機鋪設工安全操作規程 121

第二十一節 硐室及水溝掘砌工安全操作規程 123

第二十二節 反井、溜煤眼施工安全操作規程 124

第四章 機電係統各工種操作規程 129

第一節 變電所值班員安全操作規程 129

第二節 電氣試驗工安全操作規程 133

第三節 防爆檢查工安全操作規程 134

第四節 內、外線工安全操作規程 135

第五節 水泵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140

第六節 井下電氣設備檢修、安裝工安全操作規程 142

第七節 小型電器修理工安全操作規程 148

第八節 電力線路維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149

第九節 車床工安全操作規程 150

第十節 空氣錘操作工安全操作規程 151

第十一節 鉗工安全操作規程 152

第十二節 砂輪機操作工安全操作規程 152

第十三節 鑽床工安全操作規程 153

第十四節 地麵電話修理工安全操作規程 154

第十五節 井下電話修理工的安全操作規程 155

第十六節 機務人員操作規程 156

第十七節 電、氧焊工安全操作規程 156

第十八節 井下變電硐室維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159

第十九節 水泵安裝工安全操作規程 160

第二十節 水泵維護與檢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162

第二十一節 手拉葫蘆操作工安全操作規程 163

第二十二節 高空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165

第五章 運輸係統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167

第一節 絞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167

第二節 主井皮帶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176

第三節 盤區皮帶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179

第四節 皮帶檢修工操作規程 182

第五節 人車跟車工安全操作規程 182

第六節 斜井把鉤工安全操作規程 184

第七節 斜井信號工安全操作規程 188

第八節 礦車修理工安全操作規程 190

第九節 斜井人車修理工操作規程 192

第十節 機電檢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195

第十一節 軌道工安全操作規程 196

第十二節 下料工安全操作規程 199

第十三節 給煤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201

第十四節 掏尾工安全操作規程 203

第六章 通風係統各工種操作規程 205

第一節 主要通風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205

第二節 通風密閉工安全操作規程 208

第三節 瓦斯檢查工安全操作規程 212

第四節 局部通風工安全操作規程 215

第五節 測風工安全操作規程 217

第六節 安全監控工安全操作規程 218

第七節 通風部木工安全操作規程 221

第七章 綜合防塵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222

第一節 防塵工安全操作規程 222

第二節 管路安裝工安全操作規程 222

第三節 衝洗刷漿工安全操作規程 224

第四節 安裝隔爆設施操作工安全操作規程 226

第五節 煤層注水工安全操作規程 228

第六節 防塵設施安裝及檢查工安全操作規程 230

第八章 爆破及地質測量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232

第一節 火工品管庫工安全操作規程 232

第二節 火工品運輸工安全操作規程 233

第三節 雷管檢測工安全操作規程 234

第四節 炸藥檢驗工安全操作規程 235

第五節 發爆器維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235

第六節 測量工安全操作規程 237

第七節 礦井地質工安全操作規程 246

第八節 水文地質工安全操作規程 247

第九節 探、放水工安全操作規程 248

第九章 洗煤廠各工種操作規程 251

第一節 集控室操作工安全操作規程 251

第二節 帶式壓濾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253

第三節 箱式壓濾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254

第四節 9.8米、11.0米平台操作工安全操作規程 256

第五節 172給料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260

第六節 6.65米平台操作工安全操作規程 262

第七節 5.20米平台操作工安全操作規程 263

第八節 分流箱操作工安全操作規程 266

第九節 濃縮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266

第十節 2.15米平台、02manbetx.com 池操作工安全操作規程 267

第十一節 o.oo米操作平台(東部)操作工安全操作規程 269

第十二節 o.oo米操作平台(西部)操作工安全操作規程 271

第十三節 設備檢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273

第十四節 電檢工安全操作規程 276

第十五節 旋流器操作工安全操作規程 277

第十六節 螺旋分選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278

第十七節 磁選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279

第十八節 振動篩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280

第十九節 101、102給煤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281

第二十節 離心脫水機(VM1500、FC1200)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282

第二十一節 介質泵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284

第二十二節 水泵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285

第二十三節 空壓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287

第二十四節 激振器拆裝安全操作規程 287

第二十五節 放射源設備管理員安全操作規程 288

第二十六節 裝載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289

第二十七節 叉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291

第二十八節 小型翻鬥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293

第二十九節 起重工安全操作規程 295

第三十節 機械維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298

第三十一節 電氣維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304

第十章 司爐工各工種操作規程 310

第一節 快裝鍋爐司爐工安全操作規程 310

第二節 立式鍋爐司爐工安全操作規程 315

第三節 水管鍋爐司爐工安全操作規程 317

第十一章 附 則 323

XXX煤業有限責任公司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1條 本規程根據《煤礦安全規程》(修改版)規定,圍繞安全生產的宗旨,以如何正確落實各工種技術操作問題為出發點,針對帶普通性的問題作出規定。對於一些帶特殊性和采用新技術的問題,本規程未曾涉及到,隨著實際生產發展的需要,將逐步另作補充規定。

第2條 對技術規定、質量要求、職責劃分、工作製度等可參照其它規程、標準及崗位責任製執行。

第3條 本規程在執行過程中應彼此參照相關條文。

第4條 全公司幹部、員工必須遵守本規程各項有關規定,相互監督,全麵促進,形成經常化、製度化。

第5條 本規程結合《01manbetx 》、《作業規程》,應在部(科)、隊長親自組織下,合理利用時間,定時、定期進行學習,並認真貫徹落實。

第二章 采煤係統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第一節 采煤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第1條 采煤機正、副司機,必須熟悉采煤機的性能及構造原理,通曉本操作規程,按完好標準維護、保養采煤機,懂得回采基本知識和本工作麵《作業規程》,經過培訓考試並取得合格證後方能持證上崗。

第2條 要與工作麵及順槽輸送機司機、轉載機司機、移溜工、支護工等密切合作,按規定順序開機、停機。

第3條 不準強行切割硬岩。

第4條 電動機、開關附近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 1.5%時,必須停止運轉,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二、準備、檢查與處理

第5條 準備

1.工具:扳手、鉗子、螺絲刀、錘子等;

2.備品配件:截齒、銷子、連接環等;

3.潤滑油等。

第 6條 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全麵檢查煤壁、煤層厚度和頂底板變化,以及支護、切口準備和機道寬度等情況,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班長和有關人員報告,妥善處理。

第7條 對采煤機的檢查與處理:

1.將采煤機隔離開關扳到切斷電源位置,要求各連接螺栓齊全、緊固;截齒齊全、緊固並鋒利;各操作手把應靈活可靠;各部油量符合規定;各密封完好、無滴漏;各防護裝置齊全、有效;

2.拖纜裝置的夾板及電纜、水管應完好無損、無刮卡;

3.對液壓油溫有規定的采煤機,應在滾筒離合器脫開的狀態下,不通冷卻水,隻開電動機,使油溫升到規定值後,再正常起動采煤機;

4.防滑裝置(采煤工作麵傾角大於15°時)應安全可靠;

5.滑靴、導向管等的磨損量不超過規定值;

6.冷卻和噴霧裝置齊全,水壓、流量符合規定。

上述各項經檢查和處理符合規定後,方能進行操作,嚴禁機組帶病運轉。

三、操作及其注意事項

第8條 采煤機啟動前,司機必須巡視采煤機周圍,通知所有人員撤離到安全地點,確認在機器轉動範圍內無人員和障礙物後,方可按下列順序起動采煤機。

1、解除工作麵刮板輸送上的閉鎖,發出開動刮板輸送機的信號,然後使刮板輸送機空轉l~2分鍾;

2、刮板輸送機空轉正常後,合上采煤機的隔離開關,按啟動按鈕啟動電動機。電動機空轉正常後,停止電動機。當電動機停轉前的瞬間合上截割部齒輪離合器;

3、打開水閥門噴霧及供水;

4、發出起動信號,按起動按鈕,起動采煤機。檢查滾筒旋轉方向及搖臂調高情況;

5、經2~3分鍾,采煤機空轉正常後,發出采煤機開動信號,然後緩慢加速牽引,開始割煤作業。

第9條 割煤時經常注意頂底板、煤層、煤質變化和刮板輸送機載荷的情況,隨時調整牽引速度及截割高度。放震動炮時,采煤機必須離放炮地點5米以外,並嚴格執行有關安全措施

第10條 割煤時,要按直線割直煤壁,並不準割碰頂梁。

第11條 改變采煤機牽引方向時,必須先停止牽引,將調速手把扳到“零”位;發出開機信號後,再將調速手把扳到另一個方向。嚴禁帶速度更換牽引方向。

第12條 割煤時隨時注意行走機構運行情況,采煤機前方有無人員和障礙物,有無大塊煤、矸石或其它物件從采煤機下通過。若發現有不安全情況時,應立即停止牽引和切割,並閉鎖工作麵刮板輸送機,進行處理。

條13條 不準用采煤機牽拉、頂推、托吊其它設備、物件。

第14條 發現截齒短缺,必須補齊,被磨鈍的截齒應及時更換。補、換截齒時,必須先將隔離開關扳到“零”位,脫開截割部齒輪離合器,閉鎖工作麵刮板輸送機。

第15條 牽引速度要由小到大逐漸加大,嚴禁一次加大到最高速度。停采煤機時,必須先停止牽引。

第16條 采煤機司機割煤時,司機要隨時注意觀察壓力表、溫度表、真空表以及其他各種指示信號,發現不正常指示時,要立即停機檢查找出原因,嚴禁強行開機。

第17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及時停機進行處理。

1、頂底板、煤壁有透水預兆、冒頂、片幫等及瓦斯濃度在l%以上時;

2、割煤過程中發生堵轉時;

3、采煤機內部發現異常震動、聲響和異味,或零部件損壞時;

4、工作麵刮板輸送機停止運轉或擋煤板與溜槽錯口較大,影響采煤機通過時;

5、牽引手把或“停止”操縱按鈕失靈時;

6、機組脫軌或拖纜裝置被卡住時;

7、供水裝置無水或噴霧有故障時。

四、割煤進刀方式

第18條 斜切進刀方式(下切口進刀):

1、開始:采煤機下行割透下切口後停機。推移刮板輸送機距采煤機10米時停止;

2、進刀:將兩個滾筒的上下位置調換,上行割煤至刮板輸送機彎曲段以上5米達到規定截深時停止;

3、推移輸送機機頭使刮板輸送機成直線;

4、調換前後滾筒上下位置,下行割三角煤,割透下切口;

5、再次調換滾筒上下位置,上行割煤,同時按規定距離推移刮板輸送機後支護。

在工作麵上切口同樣可使用該方法。

五、收尾工作

第19條 班長發出收工命令,將采煤機停在切口處,或無淋水、支架完好地點,將滾筒落在底板上。

第20條 必須把停放的采煤機的隔離開關、牽引速度手把和離合器手把扳在中間斷開的位置,關閉供水噴霧裝置,清掃機器各部煤塵,必要時切斷順槽中的采煤機供電開關。

第21條 工作麵、運輸巷中的刮板輸送機的煤拉淨及推移完刮板輸送機及支護後,發出停刮板輸送機、停乳化液泵等信號。

第22條 向接班司機詳細交待本班采煤機運行狀況、出現的故障、存在的問題等。升井後按規定填寫采煤機工作日誌。

第二節 液壓支架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第1條 液壓支架工必須熟悉液壓支架的性能及構造原理和液壓控製係統,通曉本操作規程,能夠按完好標準維護、保養液壓支架,懂得頂板管理方法和本工作麵《作業規程》,經培訓考試合格並持證上崗。

第2條 液壓支架工要與采煤機司機密切合作。移架時如支架與采煤機距離超過《作業規程》規定,應要求停止采煤機。

第3條 掌握好支架的合理高度:最大支撐高度應小於支架設計最大高度的0.2米,最小支撐高度應大於支架設計最小高度的0.2米。當工作麵實際采高不符合上述規定時,應報告班長並采取措施後再移架。支架內各立柱機械加長段伸出長度應一致,其活柱行程保證支架不被“壓死”。

第4條 支架所用的閥組、立柱、千斤頂,均不準在井下拆檢,可整體更換。更換前盡可能將缸體縮到最短,接頭處要及時裝上防塵帽。

第5條 備用的各種液壓軟管、閥組、液壓缸、管接頭等必須用專用堵頭堵塞,更換時用乳化液清洗幹淨。

第6條 更換膠管和閥組液壓件時,隻準在“無壓”狀態下進行,而且不準將高壓出口對人。

第7條 不準隨意拆除和調整支架上的安全閥。

第8條 液壓支架工操作時要掌握八項操作要領,做到快、勻、夠、正、直、穩、嚴、淨,即:

1. 各種操作要快;

2.移架速度要均勻;

3.移架步距要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4.支架位置要正;

5.各組支架要排成一直線;

6.支架、刮板輸送機要平穩牢靠;

7.頂梁與頂板接觸要嚴密不留空隙;

8.煤、矸、煤塵要清理幹淨。

二、準備、檢查與處理

第9條 準備:

1、工具:扳子、鉗子、螺絲刀、套管、小錘、手把等;

2、備用配件:U形銷、高低壓密封圈、高低壓管、常用接頭、彎管等。

第10條 檢查:

1、檢查支架前端、架間有無冒頂、片幫的危險;

2、檢查支架有無歪斜、倒架、咬架,架間距離是否符合規定,頂梁與頂板接觸是否嚴密,支架是否成一直線或甩頭擺尾,頂梁與掩護梁工作狀態是否正常等;

3、檢查結構件:頂梁、掩護梁、側護板、千斤頂、立柱、推移杆、底座箱等是否開焊、斷裂、變形,有無聯結脫落,螺釘是否鬆動、壓卡、扭歪等;

4、檢查液壓件:高低壓膠管有無損傷、擠壓、扭曲、拉緊、破皮斷裂,閥組有無滴漏,操作手把是否齊全、靈活可靠、置於中間停止位置,管接頭有無斷裂,是否缺U形銷子;

5、千斤頂與支架、刮板輸送機的聯接是否牢固(嚴禁軟聯接);

6、檢查電纜槽(擋煤板)有無變形,槽內的電纜、水管、照明線、通訊線敷設是否良好,擋煤板聯接是否牢固,溜槽口是否平整,采煤機能否順利通過;

7、照明燈、信號閉鎖、灑水噴霧裝置等是否齊全、靈活可靠;

8、支架有無嚴重漏液卸載現象,有無立柱伸縮受阻使前梁不接頂現象;

9、坡度較大的工作麵,端頭支架及刮板輸送機防滑錨固裝置是否符合質量要求。

第11條 處理:

1、發現工作麵頂板及煤幫有安全隱患時,應及時向班長彙報,並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2、支架有可能歪架、倒架、咬架而影響頂板管理的,應準備必要的調架千斤頂、短節錨鏈或單體支柱等,以備下一步移架時調整校正;

3、更換、處理液壓係統中損壞的軟管、插牢U形銷;

4、清理支架前及兩側的障礙物,將管、線、通訊設施吊掛、綁紮整齊;

5、班組長、電鉗工等積極配合處理上述存在問題,不得帶“病”強行移架。

三、操作及其注意事項

第12條 正常移架操作順序:

1、收回伸縮梁、護幫板、側護板;

2、操作前探梁回轉千斤頂,使前探梁降低,躲開前麵的障礙物;

3、降柱使主頂梁略離頂板;

4、當支架可移動時立即停止降柱,使支架移至規定步距;

5、調架使推移千斤頂與刮板輸送機保持垂直,支架不歪斜,中心線符合規定,全工作麵支架排成直線;

6、升柱同時調整平衡千斤頂,使主頂梁與頂板嚴密接觸約3~5秒,以保證達到初撐力;

7、伸出伸縮梁使護幫板頂住煤壁,伸出側護板使其緊靠相鄰下方支架;

8、將各操作手把扳到停止位置。

第13條 過斷層、空巷、頂板破碎帶及壓力大時的移架操作順序:

1、按照過斷層、空巷、頂板破碎帶及壓力大時的有關安全技術措施進行立即護頂或預先支護,盡量縮短頂板暴露時間及縮小頂板暴露麵積;

2、一般采用“帶壓移架”,即同時打開降柱及移架手把,及時調整降柱手把,使破碎帶矸石滑向采空區,移架到規定步距後立即升柱;

3、過斷層時,應按作業規程規定嚴格控製采高,防止壓死支架;

4、過下分層巷道或溜煤眼時,除超前支護外,必須確認下層空巷、溜煤眼已充實後方準移架,以防通過時下塌造成02manbetx.com

5、移架按正常移架順序進行。

第14條 工作麵端頭支架的移架順序:

1、必須兩人配合操作:一人負責前移支架,一人操作防倒、防滑千斤頂;

2、移架前將防倒、防滑千斤頂全部放鬆;然後按順序移架。

第15條 移架操作注意事項:

1、每次移架前都先檢查本架管線,不得刮卡,清除架前障礙物;

2、帶有伸縮前探梁的支架,割煤後應立即伸出前探梁支護頂板;

3、采煤機的前滾筒到達前應先收回護幫板;

4、降柱幅度低於鄰架側護板時,升架前應先收回鄰架側護板,待升柱後再伸出鄰架側護板;

5、移架受阻達不到規定步距,要將操作閥手把置於斷液位置,查出原因並處理後再繼續操作;

6、鄰架操作時,應站在上一架支架內操作下一架支架;本架操作時必須站在安全地點,麵向煤壁操作,嚴禁身體探入刮板輸送機擋煤板內或腳蹬液壓支架底座前端操作;

7、移架的下方和前方不準有其他人員工作。移動端頭支架時,除移架工外,其餘人員一律撤到安全地點;

第16條 推移工作麵刮板輸送機:

1、先檢查頂底板、煤幫,確認無危險後,再檢查鏟煤板與煤幫之間無煤、碎石、雜物後方可進行推移工作;

2、推移工作麵刮板輸送機與采煤機應保持12~15米距離,彎曲段不小於15米;

3、可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或從中間向兩頭推移刮板輸送機,不準由兩頭向中間推移;

4、除刮板輸送機機頭、機尾可停機推移外,工作麵內的溜槽要在刮板輸送機運行中推移,不準停機推移;

5、千斤頂必須與刮板輸送機聯結使用,以防止頂壞溜槽側的管線;

6、移動機頭、機尾時,要有專人(班長)指揮,專人操作。

7、慢速絞車移機頭、機尾時,必須按回柱絞車司機有關操作規定執行;

8、移設後的刮板輸送機要做到:整機安設平穩,開動時不搖擺,機頭、機尾和機身要平直,電動機和減速器的軸的水平度要符合要求;

9、刮板輸送機推移到位後,隨即將各操作手把扳到停止位置。

第17條 工作麵遇斷層、硬煤、硬夾石層需要放炮時,必須把支架的立柱、千斤頂、管線、通訊設施等掩蓋好,防止崩壞。移架前,必須把煤矸清理幹淨。

第18條 工作麵冒頂的處理:

1、主頂梁前端頂板破碎局部冒頂時,將頂梁用半圓木刹頂,再升柱使其嚴密接頂;

2、支架上方空頂有倒架危險時,應用木料支頂空間。處理時先在頂梁上打臨時支柱護頂,人員站在安全地點,用方木或半圓木打木垛。木垛最下一層的兩端要分別搭在相鄰兩支架頂梁上。移架時注意交替前移,以保持木垛完整;

3、煤質鬆軟片幫時,要在支架與煤壁間支棚刹頂幫,以防止繼續片幫造成大冒頂;

4、當支架上方與前方有較大麵積的片幫冒頂時,可采用撞楔護頂方法處理:

(1)在冒頂兩側各架設2~3架棚子,棚子高度應大於支架高度,其中第一架應大於支架0.5米以上;

(2)棚子間距0.6~1.0米,要挖柱窩0.2~0.3米,迎山合適有勁,背實背牢,穩固;

(3)將半圓木平麵朝下,從第二架梁下斜穿入第一架梁上打入,隨打隨用長釺子捅出前阻的煤矸。

5、移架前應在煤幫側打上抬棚托住棚梁,以便拆除阻礙移架的棚腿。

四、收尾工作

第19條 割煤後,支架必須緊跟移設,不準留空頂。

第20條 移完支架後,各操作手把都扳在停止位置。

第21條 清理支架內的浮煤、矸石及煤塵,整理好架內的管線。

第22條 班長、驗收員驗收,處理完存在問題,合格後方可收工,清點工具,放置好備品配件。

第23條 向接班液壓支架工詳細交待本班支架情況、出現的故障、存在的問題。升井後按規定填寫液壓支架工作日誌。

第三節 刮板輸送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第1條 刮板輸送機司機必須熟悉刮板輸送機的性能及構造原理,通曉本操作規程,按完好標準維護、保養刮板輸送機,懂得回采基本知識和本工作麵《作業規程》。經過培訓考試並取得合格證後方能持證上崗。

第2條 作業範圍內的頂幫支護有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時,必須及時報告班長,處理妥善後,方準作業。

第3條 電動機及其開關地點附近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運轉,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第4條 嚴禁用刮板輸送機運送設施和物料,禁止人員蹬乘刮板輸送機。

第5條 開動刮板輸送機前必須發出開機信號,確認人員已離開機器轉動部位,點動二次後,才準正式開動。

第6條 多台運輸設備連續運行,應按逆煤流方向逐台開動。按順煤流方向逐台停止。

二、準備、檢查與處理

第7條 準備:

1、工具:鉗子、小鐵錘、鐵鍬、扳手等;

2、備品配件:保險銷、圓環鏈、刮煤棒、鐵絲、螺栓、螺母等;

3、油脂:機械潤滑油、液力偶合器液等。

第8條 檢查與處理:

1、機頭、機尾處的支護完整牢固;

2、機頭、機尾附近5米以內無雜物、浮煤、浮渣,灑水設施齊全無損;

3、機頭、機尾的電氣設備處如有淋水,必須妥善遮蓋,防止受潮接地;

4、本台刮板輸送機與相接的刮板輸送機、轉載機、帶式輸送機的搭接必須符合規定;

5、機頭、機尾的錨固裝置牢固可靠;

6、各部軸承及減速器和液力偶合器中的油(液)量符合規定、無漏油(液);

7、防爆電氣設備完好無損,電纜懸掛整齊;

8、各部螺栓緊固,聯軸器間隙合格,防護裝置齊全無損;

9、信號裝置靈敏可靠。

對上班遺留的問題及檢查發現的問題,都必須逐項妥善處理,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要報告班組長,班組長要配人協助刮板輸送機司機處理解決後,才能進行正式操作。

三、操作及其注意事項

第9條 試運轉:發出開機信號,並喊話,先點動二次,再正式起動,使刮板鏈運轉半周後停機,檢查已翻轉到溜槽上的刮板鏈,同時檢查牽引鏈鬆緊程度,是否跳動、刮底、跑偏、漂鏈等,空載運轉無問題後,再負載試運轉。

對試運轉中發現問題應與班長、電鉗工共同處理,處理問題時先發出停機信號,將控製開關的手把扳到斷電位置並鎖好,然後掛上停電牌。

第10條 正式運轉:發出開機信號,等前台刮板輸送機開動運轉後,點動二次,再正式開動,然後打開灑水龍頭。運轉中要注意:

1、電動機、減速器等各部運轉聲音是否正常,是否有劇烈震動,電動機、軸承是否發熱(電動機溫度不應超過80℃,軸承溫度不應超過70℃),刮板鏈運行是否平穩無裂損;

2、經常清掃機頭、機尾附近及底溜槽漏出的浮煤。

第11條 運轉中發現以下情況之一時要立即停機,妥善處理後方可繼續作業。

1、刮板鏈出槽,漂鏈、掉鏈、跳齒時;

2、電氣、機械部件溫度超限或運轉聲音不正常時;

3、液力偶合器的易熔塞熔化或其油(液)質噴出時;

4、發現大木料、金屬支柱、大塊煤矸等異物快到機頭時;

5、運輸巷轉載機或下台刮板輸送機停止時;

6、信號不明或發現有人在刮板輸送機上時。

第12條 刮板輸送機運行時,不準人員從機頭上部跨越,不準清理轉動部位的煤粉或用手調整刮板鏈。

第13條 拆卸液力偶合器的注油塞、易熔塞、防爆片時,臉部應躲開噴油方向,戴手套擰鬆幾扣,停一段時間和放氣後,再慢慢擰下。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

第14條 檢修、處理刮板輸送機故障時,必須閉鎖控製開關,掛上停電牌。

第15條 進行縮鏈、接鏈、點動時,人員必須躲離鏈條受力方向。正常運行時,司機不準麵向刮板輸送機運行方向,以免斷鏈傷人。

四、收尾工作

第 16條 班長發出收工命令後,將刮板輸送機內的煤全部運出,清掃機頭、機尾附近的浮煤後,方可停機,然後關閉灑水龍頭並向下台刮板輸送機發出停機信號。

第17條 將控製開關手把扳到斷電位置,並擰緊閉鎖螺栓。

第18條 清掃機頭、機尾各機械、電氣設備上的粉塵。

第19條 在現場向接班司機詳細交待本班設備運轉情況,出現的故障、存在的問題。升井後按規定填寫好本班刮板輸送機工作日誌。

第四節 轉載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第1條 轉載機司機必須經過培訓,並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後,方準上崗操作。

第2條 與工作麵刮板輸送機司機、運輸巷帶式輸送機司機密切配合,統一信號聯係,按順序開、停機。

二、準備、檢查與處理

第3條 準備;

1、工具:扳手、鉗子、螺絲刀、小錘、鐵鍬等;

2、必要的備品配件:各種短接鏈、鏈環、螺栓、螺母等;

3、潤滑油等。

第4條 檢查與處理。

1、電動機、減速器、液壓聯軸節、機頭、機尾等各部分的聯接件必須齊全、完好、緊固。減速器、液壓聯軸節應無滲油、漏油,油量要適當。

2、信號必須靈敏可靠,沒有信號不準開機,噴霧灑水裝置要保證完好。

3、電源電纜、操作線必須吊掛整齊,無受擠壓現象;

4、機頭附近的煤、矸石、雜物及電動機、減速器上的煤塵必須清掃幹淨;

5、工作麵刮板輸送機機頭與轉載機機尾的搭接要合適;

6、轉載機行走小車必須平穩可靠;

7、轉載橋身部分和傾斜段的側板和底托板的固定螺栓必須緊固;

8、轉載機在無載情況下開機時,各部件的運轉應無異常聲音;

9、轉載機處的巷道支護必須完好,牢固。

三、操作及其注意事項

第5條 試運轉。

1、檢查無異常,發出開機信號;

2、合上磁力起動器手把送電;

3、手按按鈕點開二、三次;

4、起動,空轉l~2周;

5、正常開機運行。

第6條 運行中機械和電動機要無震動,聲音和溫度要正常,各軸承溫度不超過750C,電動機的溫度不得超過廠家規定。

第7條 轉載機聯軸節的易熔塞或易炸片損壞後,不得用木頭或其他材料代替。

第8條 安全裝置應保持完好,在工作過程中要經常檢查,如有損壞應立即停機處理。

第9條 轉載機的機尾保護等安全裝置必須保證完好。

第10條 移轉載機。

1、清理機尾、機身兩側及過橋下的浮煤、浮矸;

2、保護好電纜、水管、油管,並吊掛整齊;

3、檢查巷道支護,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推移轉載機;

4、行走小車與帶式輸送機機尾架要接觸良好,不跑偏,移設後搭接良好,防止大塊煤、矸砸傷膠帶,保證煤流暢通;

5、移完轉載機後,機頭、機尾要保持平、直、穩,千斤頂活塞杆要收回。

四、收尾工作

第11條 工作麵采煤機停止割煤,推移工作麵刮板輸送機後,把刮板輸送機、轉載機內的煤全部拉完。

第12條 將機頭、機尾和機身兩側的煤、矸清理幹淨。

第13條 將磁力起動器開關手把打到停電位置,鎖緊閉鎖螺釘。

第14條 向接班司機交待本班工作情況及存在問題。

第五節 采煤機檢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第1條 檢修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鉗工基本操作及液壓基礎知識,經過技術培訓並考試合格後,方能持證上崗。

第2條 檢修工作必須按設計要求及相關檢修質量標準進行,保證正常的檢修時間。

第3條 牽引部的液壓係統不得在井下進行檢修,如特殊情況需在井下檢修時,必須提出書麵報告並經公司機電副總經理批準後方可執行。

第4條 檢修地點必須安全寬敞,進風側應避免汙染性作業。

第5條 液壓件需帶入井下時,應有防汙染措施。

第6條 檢修工作(含周檢、月檢)必須有檢修計劃,並有檢修記錄。

第7條 當檢修現場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1%時,嚴禁送電試機;達到1.5%時,停止一切作業,切斷電源。

二、檢修前的準備

第8條 檢修人員應配齊需用的工具、儀器、儀表、海棉、棕刷、清洗油等用品,當日檢修所需的材料、備件的數量要充足。

第9條 檢修負責人應向全體檢修人員講清檢修內容、人員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項。

第10條 檢修前要將采煤機及相關設備停電、閉鎖,懸掛停電牌,並與相關設備的司機及相關環節的人員進行聯係。

第11條 清理采煤機機身上的煤塵,工作地點周圍應灑水滅塵。

第12條 檢修部位上方及進風側的工作帳篷、檢修人員工作服、工具及零件要清潔。

第13條 檢修前除原有裝置外,還要另設可靠的臨時防滑安全固定裝置。

三、操作

第14條 在煤壁側、機身上或機身兩端檢修時,應設專人進行監護,不準單人檢修。

第15條 需進行起吊工作時,非綜采麵應另設起重架,不準利用支護梁、柱進行起吊。起重工具及連接環、銷必須合格,安全性能可靠,連接必須牢固。

第16條 拆裝時,重要部件、加工表麵應使用銅棒。

第17條 拆卸生鏽或使用了防鬆膠的部件時,事先應用鬆動劑或震動處理後再進行。

第18條 對常用工具無法或難以拆除的部件和零部件要使用專用工具,嚴禁破壞性拆除。

第19條 拆下的零部件及使用的工具應放在專用箱內,不準隨地亂放,以防汙染、丟失或落入機體內部。

第20條 更換的零部件必須是合格產品,不準代用。

第21條 安裝骨架密封時應使用導向裝置。

第22條 主要緊固件應使用力矩扳手,重要結合麵及緊固螺栓應按要求使用防鬆膠。

第23條 檢修後必須清洗油池,注入油池的油必須經過過濾。

第24條 試機前需要盤車時,檢修人員不得將手伸入機體內部觸摸可轉動的部位。

第25條 采煤機電氣部分的檢修按電氣設備檢修操作規程進行。

第26條 恢複送電前,檢修人員必須撤離運轉部位,並向相關人員發出送電開機的通知及開機信號後,方可送電,並由采煤機司機按規定開機。

四、收尾工作

第27條 檢修完畢,必須經全麵檢查後方可撤去臨時防滑安全固定裝置。

第28條 進行全麵試機,觀察是否有異常。

第29條 清點工具及剩餘的材料、備件,更換下來的零部件升井,並做好詳細記錄。

第六節 液壓支架檢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支架檢修工必須符合以下規定,否則不得上崗,並調離本工作崗位。

1、檢修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鉗工基本操作及液壓基礎知識,經過技術培訓並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2、檢修人員必須熟知液壓支架的結構、性能及完好標準。

第2條 檢修前按以下要求做好準備:

1、檢修人員入井前,要向有關人員了解支架運轉情況。

2、準備好足夠的備件、材料及檢修工具:凡需專用工具拆裝的部位必須使用專用工具。

第3條 嚴格按照以下規定對支架進行檢修:

1、檢修時,各工種密切配合;必要時采煤機和刮板輸送機停電、閉鎖、掛停電牌,以防發生意外。

2、支架液壓係統液壓缸不準在井下拆卸和調整,不允許隨意更換液壓係統的管路連接件。若液壓缸有故障時,要由專人負責用同型號液壓缸進行整體更換。若密封損壞時,先將支架卸壓,然後更換密封。

3、所有支架操作閥手把控製支架的各個部位要一致。

4、在拆卸或更換安全閥、高壓軟管時,應在各自有關液壓缸卸載後進行。

5、在更換管、閥、缸體、銷軸等需要支架承載件卸載時,必須對該部位采取防降落、冒頂、片幫的安全措施

6、液壓件裝配時,必須用乳化液衝洗幹淨,並注意有關零部件相互配合的封麵,防止因碰傷或損壞而影響使用。

7、處理單架故障時,要關閉本架的斷路閥並卸壓。處理總管路故障時,必須停泵卸壓,不允許帶壓作業。

8、組裝密封件時,要注意密封圈唇口是否完好,部件上有無鋒利尖角和毛刺,並注意密封圈與擋圈的安裝方向正確。

9、管路快速接頭使用的U形卡的規格必須合格,嚴禁單孔使用或用其它物件代替。

第4條 收工時嚴格執行如下規定:

1、檢修後,必須將液壓支架認真動作幾次,確認無問題後方可完工。

2、檢修時卸載的立柱,在檢修後必須重新承載。

3、檢修完工後,各液壓操作手把要打到零位。

第七節 刮板輸送機檢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刮板輸送機檢修工必須具備一定的鉗工基本操作技能,熟悉刮板輸送機的性能及構造原理,經過技術培訓並取得合格證後,方能持證上崗。

第2條 檢修前要將刮板輸送機及相關設備停電、閉鎖、掛停電牌,並與相關設備的司機及相關環節的人員進行聯係。

第3條 按照以下檢修項目檢修:

1、清掃機頭、機尾傳動部,電纜槽中的浮煤;檢查電纜槽和中部槽夾板間連接是否鬆動,發現鬆動必須立即擰緊;供水冷卻係統是否完好。

2、刮板鏈、刮板、接鏈環有無損壞,有彎曲的刮板必須更換。

3、刮板鏈的張力是否合適,兩條鏈條鬆緊是否一致,如果機頭鏈輪下麵下垂超過兩個鏈環時必須重新張緊鏈條。

4、檢查兩條鏈子伸長量是否一致,如果伸長量達到或超過原始長度的2.5%以上時必須更換。

5、鏈條是否能順利通過鏈輪,分鏈器功能是否良好。

6、鏈輪組件運轉是否正常,是否漏油,油量是否充足,電機是否正常運轉,溫度不超過85℃(測點:軸承端蓋、電機中部、法蘭盤)。

7、減速機透氣塞是否暢通、是否漏油,有無異常聲響和震動。

8、減速機必須每月更換一次油脂,回收的油脂出井後交物資供應部。

9、齒軌是否損壞,連接銷是否有脫落現象。

10、中部溜槽、電纜槽有無損壞、扭曲,電纜槽和擋板是否聯接可靠。

11、刮板輸送機、轉載機的搭接是否合理可靠。

12、減速機及液力偶合器是否平穩運行、過熱,有無異常聲響。

13、檢查刮板輸送機啟動開關及保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第3條 收工時嚴格執行如下規定:

1、檢修完畢,必須經全麵檢查後,進行全麵試機,觀察是否有異常。

2、清點工具及剩餘的材料、備件,更換下來的零部件上井,並做好詳細記錄。

第八節 轉載機檢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轉載機檢修工必須具備一定的鉗工基本操作技能,熟悉轉載機的性能及構造原理,經過技術培訓並取得合格證後,方能持證上崗,否則不得上崗。

第2條 檢修前按以下規定做好準備工作:

1、準備好足夠的備件、材料及檢修工具,凡需專用工具拆裝的部位必須使用專用工具。

2、交接班時,向上班司機詳細了解設備的運轉情況、出現的故障、存在的問題。

第3條 檢修前要將轉載機及相關設備停電、閉鎖,然後嚴格按照以下檢修項目進行檢修:

1、檢查電動機冷卻係統是否完好暢通。

2、檢查減速機及各處潤滑點、潤滑油脂是否適量,不足時要填加。

3、減速機必須每月更換一次油脂,回收的油脂出井取樣化驗。

4、檢查液力聯軸節油量是否適當,易熔塞和注油塞是否鬆動漏油。必須使用規定的液體。

5、轉載橋身部分和傾斜段的側板和底托板的固定螺栓必須緊固。

6、檢查機頭部固定栓,每月更換一次。

7、工作麵刮板輸送機機頭與轉載機機尾的搭接要合適。

8.轉載機行走小車是否平穩可靠。

第4條 收工時,必須經全麵檢查後,進行全麵試機,觀察是否有異常。

第九節 綜采皮帶輸送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皮帶輸送機司機必須符合以下規定,否則不得上崗。

1、皮帶輸送機司機必須熟悉皮帶的性能及構造原理,熟悉皮帶綜合保護的使用,通曉本操作規程,按完好標準維護、保養皮帶輸送機,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皮帶輸送機巷道內必須有消防滅火器材及噴霧滅塵設施,並保持完好有效。皮帶輸送機司機必須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2條 開機前將皮帶輸送機的控製開關置於斷電位置並鎖好,掛上停電牌,進行以下檢查,經檢查發現不符合規定的要及時處理。

1、機頭及儲帶裝置所用連接件和緊固件齊全、牢靠,防護罩齊全,各滾筒、軸承靈活。

2、檢查各部位螺栓是否齊全、緊固,各部件是否齊全完整。

3、檢查減速箱、傳動箱及各處潤滑點的潤滑油脂是否適量,不足時要添加。

4、檢查液力聯軸節油量是否適當,易熔塞和注油塞是否鬆動漏油。

5、檢查通訊、控製係統是否清晰可靠。

6、檢查皮帶低速打滑保護、煤位報警等保護裝置動作是否可靠靈敏。

7、皮帶初張力是否適當,必要時進行調整。

8、皮帶是否跑偏;皮帶接頭是否完好;各聯接卡子是否完好;輸送機皮帶有無撕裂、傷痕。

9、檢查各滾筒是否正常。大小托輥是否齊全,轉動靈活。

10、清煤器是否完好可靠。

11、儲帶小車與軌道位置是否合適,是否有落道現象。

12、檢查皮帶防護裝置是否齊全完好。

第3條 經檢查一切正常後方可按以下起動程序進行起動工作:

1、起動前,取下控製開關的停電牌,先發出開機信號,將機器周圍人員撤離,嚴禁任何人員站在皮帶上或靠近機器轉動部位。

2、合上控製開關,先點動二次,再轉動一周,觀察各部位轉動聲音是否正常,轉向是否正確,輸送機有無跑偏、打滑、跳動或刮卡現象;控製按扭、信號、通訊等設施是否靈敏可靠,確認無誤後再正式起動開機。

3、不準超負荷起動。發現悶機時,先起動兩次(每次不超過15秒),仍不能起動時,必須卸掉輸送機上的煤,待正常運轉後,再將煤裝上輸送機皮帶運出。

第4條 發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停機妥善處理後,方可繼續運行。

1、輸送機跑偏、撕裂、接頭卡子斷裂;

2、輸送機打滑或悶車;

3、電氣、機械部位溫升超限或運轉聲音不正常;

4、液力偶合器的易熔塞或偶合器內的工作介質噴出;

5、皮帶上有大塊煤矸、長材料等;

6、發現有托輥掉下或損壞時;

7、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時;

8、信號不明或前台運輸設備停機時。

第5條 皮帶開機過程中注意以下事項:

1、司機必須站在按扭或操作台附近進行操作,嚴禁打盹睡覺。

2、在運轉過程中,經常檢查電動機、減速機、軸承的溫度;溫度超過規定值,立即停機處理。

3、開機過程中保持正常灑水噴霧;灑水噴霧發生故障時必須及時停機處理。

4、經常注意皮帶運行時的煤流情況,有大塊矸石和雜物時必須停機搬下。

5、行人必須通過專門設置的皮帶過橋。

6、嚴禁人員正對著皮帶頭開皮帶。

7、經常注意皮帶跑偏情況並及時調整,嚴禁用手、腳及身體任何部位直接接觸輸送機皮帶。

8、輸送機運轉時,嚴禁清理機頭、機尾滾筒及其附近浮煤、浮矸。

9、除了控製開關的接觸器觸頭粘住外,嚴禁用控製開關的手把直接切斷電動機。

10、在正常停機時,必須將皮帶機上的煤拉淨後方可停機。

第6條 收工時嚴格執行如下規定:

1、班長發出收工命令後,將皮帶輸送機上的煤完全拉淨,將控製開關置於斷電位置,並閉鎖。

2、關閉噴霧的截止閥。

3、 清掃電動機、開關、液力偶合器、減速機部位上的煤塵。

4、 保持機頭、機尾附近無浮煤,浮矸。

第十節 綜采皮帶輸送機檢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皮帶輸送機檢修工必須符合以下規定,否則不得上崗。

1、皮帶輸送機檢修工必須具備一定的鉗工基本操作技能,熟悉皮帶的性能及構造原理,熟悉皮帶綜合保護的使用,經過培訓並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檢修工必須按皮帶輸送機要求的檢修質量標準進行檢修,保證正常的檢修時間。

3、皮帶輸送機檢修工必須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2條 按照以下檢修項目進行檢修:

1、檢查減速機、電動機及各個滾筒軸承的溫度是否正常。

2、檢查減速機的油位是否符合規定,聲音是否正常。

3、檢查驅動裝置、張緊絞車及各滾筒的安裝定位螺栓是否齊全、緊固。

4、檢查清煤器與滾筒的接觸情況,是否能靈活轉動,清掃器的零部件是否齊全。

5、檢查皮帶是否跑偏,有無卡磨情況,張緊是否適當;檢查拉緊車是否靈活,製動是否可靠,卷帶絞車鋼絲繩的拉緊程度。

6、檢查接頭磨損情況,皮帶卡子損壞超過兩邊5%、中間10%時必須重新打卡。

7、檢查液力偶合器的易熔塞或偶合器內的工作介質溫度是否正常。

8、檢查皮帶所有上下托輥,損壞時必須更換,保證所有托輥齊全完好。

9、檢查減速箱、傳動箱及各處潤滑點的潤滑油脂是否適量,不足時要添加。

第3條 檢修過程嚴格按照以下規定:

1、在皮帶上檢修、處理故障或做其它工作時,必須對輸送機的控製開關閉鎖,掛上停電牌。

2、皮帶輸送機的回縮儲存:

(1)開動輸送機將煤運淨,將控製開關置於斷電位置並閉鎖,掛上停電牌,準備開儲帶裝置拉緊絞車;

(2)拆除中間架,用千斤頂或絞車把承載部位連同機尾一起向前牽引直至與所剩餘的中間架相對接,調整機尾部與中間部的中心使其在一條直線上;

(3)根據機尾部發出的信號,開動儲帶裝置絞車,將多餘的輸送皮帶卷入儲帶倉內並張緊皮帶。將儲帶裝置絞車關閉鎖好;

(4)摘下停電牌,根據機尾部發出信號,再按程序起動皮帶輸送機。

3、拆除輸送機皮帶時,嚴禁割皮帶,用短節皮帶換長節皮帶的方法拆除皮帶。

(1)開動輸送機將煤運淨,將控製開關置於斷電位置並閉鎖,把皮帶接口停在碼放皮帶的位置,掛上停電牌,準備開儲帶裝置拉緊絞車;

(2)鬆開儲帶裝置,將儲存的皮帶在接口處分開,然後用回柱車將儲帶裝置裏的皮帶拉出,到另一個接口處把長節皮帶拆下,並接好皮帶,皮帶不夠長時可接短節皮帶,開動拉緊絞車把皮帶拉緊到合適位置;

(3)摘下停電牌,根據機尾部發出信號,再按程序起動皮帶輸送機。

第4條 收工時嚴格執行如下規定:

1、檢修完畢後,清掃電動機、開關、液力偶合器、減速機部位上的煤塵。

2、保持機頭、機尾附近無浮煤,浮矸。

3、進行全麵試機,觀察是否有異常,如發現有異常,要繼續檢修、處理,否則,不準收工。

第十一節 移刮板輸送機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第1條 工作麵移刮板輸送機工要經過專業培訓,熟悉刮板輸送機、液壓泵、推溜器的結構、性能和本工作麵作業規程,經考試合格方可操作。

第2條 移刮板輸送機後必須補齊和打好規定的支柱。

第3條 移刮板輸送機時,煤幫側和機頭、機尾附近的人員,都必須撤離。

第4條 新移刮板輸送機距煤壁的距離應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

第5條 移刮板輸送機應達到“三平”、“三直”、’”一穩”、“二齊全”、“一不漏”、“兩不”的要求。

“三平”:刮板輸送機槽接口要平,電動機和減速器底座要平,對輪中心接觸要平;

“三直”:機頭、刮板輸送機槽和機尾要直,電動機和減速器的軸中心要直,大小鏈輪要直;

“一穩”:整台刮板輸送機要安設平穩,開動時不搖擺:

“二齊全”:刮板要齊全,鏈環螺絲要齊全;

“一不漏”:接口嚴密不漏煤;

“兩不”:運轉時鏈子不跑偏,不漂鏈。

第 6條 一般工作麵機頭與轉載機搭接處高度不小於0.3米,綜采工作麵不小於0.5米。

第7條 移機頭時,順槽刮板輸送機最後一部必須停電閉鎖,嚴禁用順槽刮板輸送機頂拉工作麵刮板輸送機機頭。打好壓戧柱後方可送電。

第8條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要停止移刮板輸送機並妥善處理。

1、移溜器後座的頂柱或後撐支杆(戧柱)鬆動時;

2、追機移刮板輸送機距離小於《作業規程》規定時;

3、發現刮板輸送機槽出現死灣脫節或缺插銷、刮板、槽、擋煤板損壞變形時;

4、出現片幫或冒頂時;

5、支架不符合質量要求或煤幫有人工作時;

6、移溜器發生故障或油管漏液時;

7、發現斷鏈或鏈子出槽時。

第9條 使用移溜器推刮板輸送機時,人員必須站在移溜器的上方。

二、準備、檢查與處理

第10條 準備:

1、工具:改錐、扳手、鉗子、套管、橇棍、榔頭、繩套(鋼絲繩)、千斤頂、倒鏈等;

2、配件:刮板、鏈環、鏈條、螺釘、鉛絲、密封圈、油管、溜槽等。

第11條 檢查與處理:

1、檢查掛梁和扁銷是否符合規定;

2、檢查開幫寬度是否符合作業規程要求;

3、檢查新刮板輸送機道內浮煤及雜物是否清理幹淨,如底板凹凸不平,要刨平或墊平;

4、檢查溜槽和溜槽彎曲部份是否有脫節或鏈子出槽;

5、與液壓泵司機取得聯係,開動液壓泵檢查移溜器是否損壞,管路及接頭是否漏液,手把是否靈活可靠;

6、檢查電纜、水管和油管是否在線架內或懸掛好,防止移溜時擠壓;

7、檢查移溜器後座的頂柱或後撐支杆(戧柱)是否牢固可靠,移溜器後座的頂柱必須使兩根以上的支柱同時受力,嚴禁一根支柱受力;

8、整體推移刮板輸送機前檢查煤幫點柱是否齊全牢固,符合質量要求,煤幫側刮板輸送機道點柱是否回撤完畢。

發現問題不能單獨處理時,必須彙報和配合班長、電鉗工、支回柱工等及時妥善處理後方可工作。

三、推移刮板輸送機

第12條 綜采工作麵移刮板輸送機時應按以下規定操作:

1、采煤機割煤後,應距采煤機後滾筒10米以上距離;進行推移刮板輸送機工作;

2、移刮板輸送機後,要保持刮板輸送機、支架和煤壁成直線;

3、緩傾斜工作麵,采煤機采用雙向割煤時,可采用隨機推移刮板輸送機,煤層傾角大的綜采工作麵,采用單向割煤時,為防止刮板輸送機下滑,應采取以下措施:

(1)調傾斜推進方法:下端頭超前上端頭;

(2)機頭應打兩根斜撐柱防止刮板輸送機下滑,然後由下向上單向移動刮板輸送機;

(3)采用防滑機頭架防止刮板輸送機下滑;

4、移刮板輸送機機頭和機尾時必須距采煤機後滾筒15米距離,進刀後,刮板輸送機機頭、尾必須一次移夠步距。

5、移刮板輸送機後,刮板輸送機起伏不平或超過采高,需要吊刮板輸送機墊平時應該用液壓千斤頂吊刮板輸送機鏈條,不應吊擋煤板或鏟煤板。

第13條 移機頭的方法如下:

1、回柱絞車移機頭:按回柱絞車的操作順序進行操作,必須點開絞車。嚴禁使用繩鉤直接拉鉤機頭,必須使用鋼絲繩套.拴好機頭後再用繩鉤鉤住繩套進行。

2、液壓移溜器移機頭:必須使用兩個以上移溜器同時推移。

四、工作麵和順槽刮板輸送機機頭、機尾的延長和縮短

(一)準備工作及注意事項

第14條 準備工作:

1、刮板輸送機上的煤要全部運完;

2、原機尾處與新安機尾處之間的煤、矸、雜物要全部清理幹淨,新機尾處的底板應略低於原來底板,清理幹淨刮板輸送機底部的全部煤和矸石;

3、檢查新舊機尾段內支護,確認無冒頂危險;

4、準備好手動葫蘆、撬棍、錘子等拆移工具;

5、機頭用閘對輪,打支杆或用緊鏈器等方法,將刮板輸送機上鏈在機頭處掐開,使掐開處鏈條鬆弛,便於使溜槽脫開。

第15條 注意事項:

1、信號、開關、按鈕必須齊全、靈敏、可靠;

2、工作中的全過程都必須使用規定的信號聯絡,不準用口喊、晃燈、等方式指揮工作;

3、掐鏈、接鏈時點開刮板輸送機,必須由刮板輸送機司機或經過機電專業培訓過的人員操作,防止誤操作造成02manbetx.com

4、架、抬溜槽時,兩人必須行動一致,跨越溜槽時,防止滑倒,放下溜槽時,叫清口號防止碰手擠腳;

(二)工作麵延長和縮短機頭的操作

第16條 延長機頭:

1、先清除機頭附近的障礙物,加固支架,取掉妨礙工作的柱子。正對機頭打好拽機頭的固定柱子;

2、用緊鏈器掛在機頭架上,溜子反轉,解開上鏈;

3、正開取下緊鏈器,使鏈條與鏈輪牙齒脫開;

4、用長度適當的錨鏈,一頭拴在固定柱子上,一頭搭在鏈輪上(錨鏈所拴的高度應與機頭軸線高度一致);

5、利用機頭反轉或正轉,把機頭牽到要求的位置;

6、機頭拽出的距離要稍大於所延長的距離,所接的鏈條長度應為所延長溜槽的兩倍;

7、將延長的溜槽底鏈穿上,插好銷子,上下對正,高度一致,鋪好上鏈,掛上緊鏈器反轉對接緊鏈;

8、緊鏈後,鏈條的長度要適當,再進行試運轉。

第17條 縮短機頭:

1、用上述方法解開上鏈,在過渡槽上一節處脫開溜槽;

2、掛手拉葫蘆(倒鏈)吊脫溜槽,去掉應縮短的溜槽;

3、在脫開溜槽上方(5米左右)打上牢固的支杆(一頭打在鏈條的刮板上,另一頭打在頂板上),反轉點開刮板輸送機,使機頭向上縮與溜槽對接;

4、掐去多餘的鏈條,用緊鏈器接上鏈條;

5、試運轉。

(三)工作麵延長和縮短機尾的操作

第18條 延長機尾:

1、掛緊鏈器解開上鏈,每股鏈用一條Φ420毫米的螺絲杆代替鏈環重新接上,去掉緊鏈器;

2、正轉開刮板輸送機,把螺絲杆從機尾返上來3~4米停機,去掉螺絲杆,回掉機尾壓柱;

3、用撬棍或手拉葫蘆(倒鏈)將機件拉到所要求的位置;

4、鋪上所延長的溜槽,底鏈裝入溜槽內;

5、接上鏈條,在機頭處緊鏈;

6、延長的機尾,鏈子長度要適中,機尾不掉道,上槽不出鏈,溜子不蹩勁,打好機尾壓柱。

第19條 縮短機尾:

按照上述方在機尾解開上鏈後,拆除要縮短的溜槽,上鏈接好後,在機頭緊鏈,試運轉。

(四)順槽掐機尾的操作

第20 條 操作方法:

1、解開上鏈;

2、把手拉葫蘆(倒鏈)牢固地吊掛在完整的支架上,鉤頭掛在應掐開處的溜槽沿上,掐去溜槽;

3、把掐掉的溜槽靠放在不影響工作的一側;

4、開關打反轉點開,將機尾用溜子鏈條牽到所需要的位置後,找正方向,對好溜槽,插好銷子;

5、用緊鏈器緊好鏈條,長短要適當,打好機尾壓柱。

第21條 試運轉和正式運轉。

按有關規定進行試運轉和正式運轉。

七、收尾工作

第22條 全麵檢查所移或延長、縮短機頭、機尾的刮板輸送機,溜子是否合乎質量要求,刮板輸送機試機最少轉兩圈,不合格的要立即處理,並達到質量標準。

第23條 將所有移溜器手把打到收缸位置。使用液壓千斤頂的工作麵還應將幹斤頂豎立並掛在點柱上。

第24條 清點工具、備件等。

第25條 向班組長彙報,與接班人詳細交班。

第十二節 乳化液泵站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乳化液泵站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否則不得上崗。

第2條 司機接班後,把控製開關手把置於斷電位置並鎖好,按以下要求進行檢查,檢查不符合規定要及時處理:

1、泵站及其附近巷道安全情況及有無淋水。

2、泵站的各種設備清潔衛生情況。

3、各部件的連接螺栓是否齊全、牢固,特別要仔細檢查泵柱塞,檢查蓋的螺釘。

4、減速機的油位和密封是否符合規定。

5、泵站至工作麵的管路接頭是否牢靠、漏液。

6、各截止閥的手柄是否靈活可靠,吸油閥、卸載閥及工作麵回液閥是否在開啟位置,向工作麵供液的截止閥是否在關閉位置,各種壓力表是否齊全、完整、動作靈敏。

7、用折射儀檢查乳化液配比濃度是否符合規定,必須在3~5%之間,液麵是否在液箱標示的高度位置上。

8、乳化液箱和減速機上的透氣蓋是否暢通。

9、用手盤動電動機、聯軸節和泵頭是否轉動靈活。

第3條 上述檢查符合規定後,把吸液腔內的空氣放盡並出液後擰緊。合上控製開關,點動電動機,檢查泵的旋轉方向是否與其外殼上箭頭標記方向相一致。起動電動機,使泵壓逐漸升到規定值,然後按以下要求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泵運轉是否平穩,聲音是否正常;

2、卸載閥、安全閥的開啟和關閉壓力是否符合規定;

3、壓力表的指示是否正常、準確;

4、柱塞潤滑是否良好;

5、各接頭和密封是否嚴密、無滴漏;

6、控製按扭、信號、通訊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第4條 運轉過程中注意以下事項,發現問題,及時與工作麵聯係,停泵處理。

1、各種儀表顯示是否正常;

2、機器聲音是否正常;

3、泵體與電動機的溫度是否超限;

4、乳化液箱中的液位是否保持在規定範圍內;

5、柱塞是否潤滑,密封是否良好;

第5條 運轉過程中執行如下規定:

1、修理、更換主要供液管路時,停泵、關閉主管路截止閥,禁止帶壓修理或更換各種液壓件。

2、乳化液箱中液位於規定下限時,應用專用的容器進行人工配液。配液時把乳化液摻到在水中,禁止把水摻到乳化油中。

3、不得擅自打開卸載閥、安全閥、蓄能器等部件的鉛封和調整部件的動作壓力。

4、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關閉泵站的回液截止閥。

5、配製乳化液必須專桶專用,每次配液後,都要用折射儀檢驗乳化液的濃度,不符合規定時要進行調配,直到合乎規定為止。

6、除接觸器觸頭粘住時可用隔離開關停泵外,其它情況下隻許用按扭停泵。

第6條 收工時嚴格執行如下規定:

1、接到班長收工命令和停泵信號後立即停泵,並把各控製閥打到非工作位置。

2、清擦開關、電動機、泵體和乳化液箱上的粉塵;

第十三節 乳化液泵站檢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乳化液泵站檢修工必須熟悉泵站的性能及構造原理,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否則不得上崗。

第2條 泵站檢修工要按以下要求定期檢修泵站:

1、堅持每班擦洗一次油汙、髒物;

2、堅持每天清洗一次過濾器網芯,每周更換一次過濾器網芯;

3、高低壓壓力控製裝置的性能由專管人員每周檢查鑒定一次;

4、堅持每10天清洗一次液箱;

5、各種保護裝置由專管人員每月檢查一次;

6、每月對乳化液檢查並取樣,進行化驗。

7、每月校正一次泵站卸載閥壓力值,蓄能器壓力值。

第3條 泵站檢修工必須按照以下檢修項目進行日常檢修:

1、檢查各閥組動作、聲音是否正常。

2、檢查各連接運動部位是否鬆動,油質、油溫情況。

3、檢查電機運轉是否平穩,軸承溫度是否正常,電纜接線是否牢固、可靠。

4、各管路有無拆疊、破漏情況。

5、泵站壓力、流量是否正常。

6、檢查卸載閥動作聲音是否正常,卸載閥動作壓力值保證是規定卸載壓力。

7、檢查高壓閥、蓄能器有無油汙、滲漏。

8、檢查減速機、曲軸箱、軸承、滑塊、柱塞的磨損情況和潤滑情況。

9、檢查過濾器是否清潔完好,各部位潤滑是否良好。

第4條 收工時要清擦開關、電動機、泵體和乳化液箱上的粉塵。

第十四節 單體支護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第1條 支護工必須熟悉本工作麵煤層、頂板特征,頂板管理方式和所采用支柱的性能、結構原理及使用維護方法,嚴格按《作業規程》及本規程的規定進行操作。

第2條 進入工作地點後,必須首先敲幫問頂,發現隱患要及時處理。

第3條 隨時注意(聽和看)工作麵的動態,若發現異常現象,立即撤離所有人員到安全地點,待頂板穩定後,再進行處理。

第4條 支柱應符合工程質量標準,並達到以下要求:

1、所有支柱必須按統一編號有序架設,必須拉線支設,柱距、排距和控頂距等要符合作業規程要求;

2、支柱迎山有力,迎山角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3、頂梁必須與頂板緊密接觸,不得張口,若頂板不平必須用楔或背板等背實;頂板破碎時,應密背護頂;局部冒頂造成梁上空頂時,要用規程中規定的材料在梁上擺成三角形或“井”字形使之接頂背實;

4、支柱與底板要全麵接觸,不準打在浮煤、浮矸上。堅硬底板要鑿柱窩或打麻麵,鬆軟底板支柱必須穿鞋,其規格和材料按作業規程規定執行;

5、支柱要打緊,可在柱頂上加一個楔,不準打重楔。

第 5條 單體液壓支柱的支設最大高度應小於支柱設計最大高度的0.1米,最小高度應大於支柱設計最小高度的0.2米,當采高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更換相應高度的支柱。

第6條 工作麵內不得使用不同性能的支護,特殊情況下需使用時,必須製定專門措施。

第7條 架設支柱時,其下方不得站立人員,防止掛梁時脫落傷人。

二、準備、檢查及處理

第8條 準備:

備齊錘、鐵鍬、尖鎬、撬棍、鉛絲、卸載手把、液壓升柱器、斧子、鋸、量具等工具。所有工具應牢固可靠,鐵鍬、尖鎬、斧子和鋸應銳利,液壓升柱器應無斷裂,橫楔、U形夾、連接螺絲、旋轉爪、壓杆等要齊全、靈活可靠。

第9條 檢查與處理:

1、檢查工作地點的頂板、煤幫和支護是否符合質量要求,發現問題應及時進行處理;

2、檢查單體液壓支柱時,發現三用閥失效、漏液、變形、彎曲、活柱表麵鏽蝕、頂蓋缺少兩個以上小爪或手柄損壞時,必須及時更換;

3、檢查注液槍時,發現漏液,損壞,變形,無密封圈或出液不正常時,應立即配合有關人員修補或更換;

4、應經常敲幫問頂,發現活煤矸、傘簷、頂板離層、頂板破碎、冒頂或片幫危險時,人員要站在斜上方用長把工具撬落或及時架設臨時支護進行維護。

三、基本支護操作

第10條 帶帽點柱操作順序:

量好排、柱距→清理柱位→豎立點柱→用注液槍衝洗注液閥煤粉→將注液槍卡套卡緊注液閥→給柱帶帽→供液升柱。

四、收尾工作

第11條 將剩餘的支柱、梁或背頂材料等,碼放在工作麵一側,將失效和損壞的柱或梁,運到指定地點,碼放整齊。

第12條 經班長或質量驗收員驗收合格後,方可收工。

第十五節 電鉗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總則

1、凡從事煤礦井下電氣操作的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並熟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電氣部分,取得合格證,方可持證上崗。非專職或值班電氣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2、煤礦井下高壓不超過7000伏;低壓不超過1140伏。操作高壓電氣設備必須戴絕緣手套並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操作千伏級電氣設備必須戴絕緣手套或穿絕緣靴。

3、井下不得帶電檢修和搬遷電氣設備(包括電纜和電線)。

4、煤電鑽不用綜合保護裝置的不準開鑽打眼。

5、井下停電工作必須持有經過機電科簽發的電氣工作票,並經有關領導批準;嚴禁無工作票工作。處理02manbetx.com 可根據公司明確的領導人員、工程技術人員或值班調度員的命令進行操作,可不填寫工作票,但必須做好記錄,及時報告業務部門,對變更後的係統進行及時檢查和調整。

6、井下電氣設備經過檢修後,必須在設備恢複原有的性能後才可通電試驗。

7、井下測量電氣設備的電纜的絕緣電阻時,必須在風流中的瓦斯濃度1%以下進行,其它一切測量工作,都要製定措施經公司機電副總經理或其他有關領導批準後,方可進行。

二、停電操作

1、井下進行電氣操作,必須隨時了解瓦斯情況。

采掘工作麵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必須停止用電鑽打眼。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電動機附近20米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切斷電源。采掘工作麵內,局部瓦斯聚積濃度達到2%時,附近20米內停止工作,切斷電源。臨時停工的地點,不得停風,否則,必須切斷電源。

2、礦井主扇或局扇停止運轉時,受影響的巷道、工作麵或盤區,應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

3、發生嚴重危害人身或設備安全的情況,可不待命令,立即拉開電源開關,並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4、接受停電工作時,應詳細核對無誤後,向調度室或有關單位領導請示,經批準後通知受停電影響的單位或巷道工作麵。

5、停電作好下列操作:

(1)斷開變電所內(或用戶分路)饋電開關(先斷斷路開關後斷隔離開關);

(2)斷開工作地點附近該係統的分路饋電開關;

(3)斷開有可能反回電壓的開關。

6、檢查斷開後的各路開關是否在斷開位置,無誤後,加閉鎖,手把掛“有人工作,不準合閘”標示牌。隻有執行這項工作的人員,才能有權取下此牌準備送電。

三、驗電接地

1、驗電接地都必須在風流中的瓦斯濃度1%以下進行,並使用和電源電壓相適應的驗電筆。停電開關在裝地線前,要先驗電,以驗明設備(包括電纜)確無電壓。驗電時應戴絕緣手套,並有專人監護。

驗電應打開開關外殼後,分相進行,雙回路應分別驗電。驗電應先驗低壓,後驗高壓。

2、開關經過驗明確無電壓後,施工人員應立即在停電開關掛接地線。

掛接地線,應先接地端,後接導線端,接地線應連接可靠,不準纏繞。拆地線時的程序與此相反,裝拆地線應使用絕緣棒或戴絕緣手套,人體不得碰觸接地線。

接地線應由接地和短路線構成,並用多股軟銅線,其截麵不得小於25平方毫米。

四、送電操作

1、送電前必須了解準備送電的巷道或工作麵的瓦斯情況,送電時瓦斯濃度必須在1%以下進行。

2、因瓦斯超限而停電的設備、都必須在瓦斯濃度降到1%以下方可恢複送電。使用瓦斯自動檢測斷電裝置或風電閉鎖供電的工作麵,隻準在瓦斯不超限的情況下,人工合開關送電。

3、在局扇及開關附近10米內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開動局扇。

4、停電送電操作由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使用的絕緣用具應是合格品。

5、工作任務完成後,所有參加該項工作人員應集中,並檢查所有工具完整無缺後,可辦理工作票結束手續。撤出所有地線,恢複折開的電纜接線,蓋好防爆開關接線盒蓋。向調度室或有關負責人請示送電,並通知各受影響單位或地點。取下停電工作標示牌。推進高壓防爆開關可動部,合上開關手把,向變壓器送電(先合隔離開關,後合斷路開關);鬆開低壓饋電開關閉鎖螺絲,合上分路開關手把。設備無異響後送電人員方可離開。

6、送電時發現漏電繼電器或過流繼電器動作,嚴禁強送電,隻有查明原因,處理完故障後,方可送電。

第十六節 回采巷道維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第1條 巷道維修工應由熟悉頂板管理及支護方法,具備掘進和回采的支護、回柱操作技能,掌握風鎬、風鑽、電鑽等操作方法的人員擔任。

第2條 要確保工作麵上下順槽的暢通,保持維修後的巷道符合規定要求。

第3條 嚴格按《作業規程》及補充措施的有關規定施工,保證工程規格質量,做到文明生產。

第4條 維修時,隨時注意觀測頂板,防止頂板落石傷人,必要時應先打好臨時支護,維修地點遇大冒頂時,必須立即進行處理和搶修。

第5條 維修巷道每組最少二人操作,不準一人單獨作業。

第6條 巷道內的各種材料和雜物收工前都要清理幹淨,按指定地點存放或運走,不得亂堆亂放,影響通風、行人、運輸及安全。

第7條 禁止使用順槽刮板輸送機拉棚子或柱子。禁止使用損壞變形的支護材料。

第8條 維修地點的風管、水管、電纜、液壓管路和防塵、通風設施、電器設備等都要妥善保護。

二、準備、檢查與處理

第9條 準備:

1、備齊所需的各種材料;

2、將工作地點的管線和設備加以掩蓋或移設。

第10條 檢查與處理:

1、要詳細檢查維修地點周圍安全情況,如發現折梁、斷柱、片幫、冒頂等威脅人身安全的問題時,必須妥善處理;

2、維修工作與其它工作發生矛盾直接威脅人身安全時,必須與班組長或有關人員取得聯係,妥善處理後,方可開工;

3、上、下山巷道維修還應進行下列檢查處理:

(1)存放的材料是否有下滑的可能;

(2)同時施工的兩組之間的距離是否符合規定,擋板是否安全可靠;

(3)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確認安全後方可開工。

4、檢查維修地點的通風、瓦斯和安全退路情況,發現問題,必須妥善處理;

5、支架支設未完工,不準中止工作。

三、操作及注意事項

(一)工作麵超前支護方法

第11條 操作方法:

1、在預回撤棚子的外側架設好臨時支架,支護好頂幫;

2、在原棚梁下打臨時支柱,鬆動原棚子的頂和幫,撤兩幫棚腿,擴幫至規定寬度;

3、回撤原棚梁;

4、及時按作業規程的布置方式架設新的支護棚子,背好幫頂;

5、將回撤棚子及時運出工作地點,按指定地點碼放整齊,清理工作地點後方可繼續回撤下一架棚子。

第12條 注意事項:

1、架設臨時支架要牢固可靠,嚴禁一梁一柱;

2、回撤棚腿和梁以及鬆動頂幫時,人員應站在支架完整牢固處;

3、從原棚梁下打上臨時點柱開始,到沒有架設好新的支架時,禁止人員通過;

4、在刮板輸送機道工作時,必須首先與刮板輸送機司機取得聯係,並停止刮板輸送機運轉;

5、使用回柱絞車時按回柱絞車的有關規定執行;

6、臥底或挑頂需要放炮時,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執行;

7、挑頂工作事先應按規定加固前後三架棚子,拆除棚子時,要拆一架補一架,一架未完工前,不準拆除下一架,嚴禁空頂作業;

8、超前工作麵處理的距離不少於3米,所有支柱柱頭必須拴好,防止倒柱傷人;

9、棚架時人員必須口號一致,手不準扶在梁的上麵,要扶在側麵。頭部要在安全一側。

(二)工作麵超前支護工作

第13條 工作麵上、下順槽20米範圍內應加強支護。

第14條 支護方式按作業規程規定執行。

(三)更換棚腿或棚梁工作

第15條 凡巷道支架發生彎曲、錯口、折斷、破裂等現象都必須及時更換。

第I6條 換棚子時,必須拆一架補一架,支設穩固,再拆另一架,嚴禁空頂作業。

第 17條 更換棚腿時,要先在該棚子所換棚腿側的梁下支單體液壓支柱,支護好頂梁後再換棚腿。

第18條 更換棚梁時,要先在棚架的一側架設臨時支架後,才可去梁。但在去梁前應先將棚腿用木材、板皮等背好,以防換梁時倒柱。

(四)整修舊巷、處理冒頂巷道

第19條 整修舊巷時,必須有足夠的風量,特別是獨頭巷道的整修,必須經瓦斯檢查員隨時進行有害氣體的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撤出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20條 整修舊巷操作順序:

在預回撤棚子的外側架設臨時支架→鬆幫回撤棚腿→鑿掉兩幫活碴→回撤原棚梁下支護點柱→將梁回掉→鑿頂擴幫→給新棚子→刹背護頂→將各新支架兩幫背緊。

第21條 處理冒頂的操作方法:

1、巷道局部冒頂,但還未冒嚴,壓力已相對穩定時的操作方法:

(1)加固冒頂處兩側支護,在緊靠塌冒處附近的支架棚梁上打上點柱,必要時把靠近塌冒處的支架用長鋼梁聯成牢固的一體;

(2)先清理巷道兩幫塌冒物,清理到夠作一架棚子的空間時再挖腿窩,其深度不準超過鄰近腿窩深度;

(3)棚子的梁、腿、刹背材料要事先準備好,其材質、規格及棚距要符合作業規程或補充措施規定。立棚腿、上梁要迅速、準確,並立即刹頂背幫,然後清理巷道中間的塌冒物;

(4)按上述方法逐架往前做,直至做通為止。如塌冒處支架上方留有空洞,則需用木料與頂板接實;

(5)塌冒區支架上方空洞要由有豐富經驗的老工人處理。若需碼木垛接頂,必須先用1.2米以上的長把工具把上方、兩幫活塊撬下來,必要時在棚梁上打上臨時點柱,確認安全後,再用板梁、道木或圓木在棚梁上碼成井字型垛與頂接實.刹好周幫;

(6)從維修開始到完工,除操作者要精神集中按工藝要求操作外,還必須設一專人觀察頂幫動靜,發現問題立即處理,情況嚴重時要立即將人員撤到安全地點,待壓力穩定後再恢複工作;

(7)要經常檢查瓦斯含量,確保空氣符合規定要求。

2、局部巷道已冒嚴,壓力已相對穩定時的操作方法:

(1)加強通風,風量要適當,確保有害氣體控製在允許範圍內;

(2)塌冒處兩側支護加固方法同上;

(3)將直徑12厘米左右的半圓木小頭削尖,在最靠近塌冒處加固的棚子處打扡子,扡子插入1米為好,扡子密度視需要而定,然後清理巷道兩幫塌冒物,到夠作一架棚子空間時挖腿窩,中間的塌冒物盡量不動,腿窩一旦挖好立即立上棚腿接著上梁。如遇大塊,扡子插不進去,可用鋼釺鑿碎,如實在鑿不碎,可將大塊適當下放,找出縫隙插入,把上部的塌冒物托住或固定住,盡量不讓頂幫塌冒物往下冒,把維修工程量減少到最低限度;

(4)其餘操作方法同前。

3、局部巷道已冒嚴,壓力不穩定且還在塌冒時的操作方法:

(1)按上述方法,確保塌冒處兩側安全,使危險區控製在最小範圍內;

(2)待壓力穩定,聽不到冒落聲後再按前述方法操作。

四、收尾工作

第22條 工作完畢後,要把施工地點的煤、矸清理幹淨,各種物料存放或外運到指定地點,各種管線綁掛整齊,設備按完好標準要求移設好。

第23條 待質量驗收員驗收,規格質量合格後方可收工。

第24條 應向區(隊)值班人員和接班人員詳細彙報,並交清工作地點的頂板、支架等情況。

第十七節 打眼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打眼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第2條 開工前先對設備工具進行詳細檢查。電鑽的各部位要完整無損,固定螺絲不能鬆動;鑽杆正直,兩端合格,打眼時不來回擺動;電纜無破皮漏電現象,無雞爪子,無羊尾巴;接觸良好;電鑽外殼、後罩、風葉等一切完好。然後進行試運轉,電鑽轉動靈活,聲音正常,旋轉方向正確。檢查確無問題後,切斷電源方可拿進工作地點。

第3條 運送電鑽要手提肩扛,不準用溜子拉或隨地拖扔,必須輕拿輕放,拉電纜時,要分段盤放,逐段拉到工作地點,注意避開刮板機,遇有卡壓現象必須及時排除,防止拉斷電纜。

第4條 打眼前先檢查工作地點的頂板、煤壁、支護等情況,發現有活動的煤(岩)、支護不力等不安全現象要及時處理,確認安全後方可進行打眼工作。

第5條 打眼前應和瓦檢員聯係,並仔細看瓦斯公告牌板,有害氣體不超限方可按照《作業規程》規定的炮眼數量、距離、深度、角度進行打眼,以保證良好的爆破效果。

第6條 打眼工按眼掌釺子時,嚴禁戴手套。工作服袖口必須紮緊,脖子上的毛巾頭必須塞到工作服領口裏麵,並係好紐扣,防止釺杆轉動而扭卷傷人。

第7條 按眼前為了保證炮眼位置準確無誤,找眼窩不準用手、腳穩定麻花釺杆,不準套殘眼。要先用手鎬刨窩或用釺杆垂直煤幫點開2~3次,待釺杆在煤幫鑽穩以後方可正式開鑽打眼,防止釺杆滑跑。

第8條 打眼扶鑽人員,要躲開眼口方向,站在鑽機側麵,兩腿前後錯開,腳蹬實處。嚴禁踩空或騎在支架上打眼,以免打斷釺杆時閃倒傷人。

第9條 厚煤層工作麵打上部眼時,打眼工應站在牢固的高凳或條板上,防止在打眼過程中因震動使工作台突然倒塌傷人,不許蹬在支架上打眼,以免支架歪倒掉矸、冒頂傷人。打眼工要互相協作,在條件允許時,也可站在煤堆上,提前把下一循環的頂眼打出(但不得裝藥)。

第10條 打眼推鑽要用力均勻,發現聲音異常或卡釺杆時要切斷電源停止運轉,重新啟動,待聲音正常後再繼續打眼。

第11條 打眼過程中應及時更換磨損的鑽頭,電鑽由於連續工作時間過長,超過額定溫度或外殼熱到燙手的溫度(50 ~ 60℃)時,應更換電鑽或停止工作,待冷卻後再用。

第12條 在傾斜工作麵向上方打眼,若傾角大於25度時,打眼人員身後要設擋板,以防人員滑下而發生人身事故。

第13條 打眼過程中,如發現煤(岩)出水、出氣、瓦斯湧出等異常現象時,要停止打眼工作,但不能抽出釺杆,在撤出人員的同時並立即向上級彙報。

第14條 每打完一個眼後,必須在炮眼內空鑽並來回拉2—3次,以清除炮眼內的煤(岩)粉。

第15條 工作麵打眼時,必須停止溜子運轉。

第16條 處理瞎炮時的打眼工作,必須遵照《煤礦安全規程》中相關條款規定進行操作。

第17條 工作麵遇到夾石、底包、衝刷帶等情況時,應按《作業規程》規定的處理方法打眼。

第18條 打眼工每班要由有經驗的老工人帶領。

第19條 打眼任務完成後,應將打眼工具撤至安全、幹燥、通風良好的地點,並切斷電源,電鑽、釺杆上架,電纜盤好掛起,要盤圈但不準盤成“8”字型,防止結死彎,損壞電纜。

第十八節 爆破工安全操作規程

爆破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並取得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一、爆破材料的領用

第1條 放炮員必須依據當班爆破計劃所需的種類和數量,並持爆破材料計劃單向爆破材料庫房領取符合規格、品種的雷管和炸藥。

第2條 放炮員領出火工品經查驗後,必須立即離庫。從庫房向工作地點運送雷管、炸藥時,必須使用藥包和雷管盒,在途中不準逗留,不要與眾人同行。

第3條 由爆破材料庫直接向工作地點用人力運送爆破材料時,要嚴格執行《煤礦01manbetx 》中相關條款的規定。

第4條 領出雷管後,途中不得進行整理雷管及腳線。

第5條 雷管、炸藥運送到工作地點後,分別放在運料巷安全出口附近的安全地點,由放炮員負責驗收裝箱。入箱的火工品必須上鎖,鑰匙由放炮員隨身攜帶,不得轉交他人,禁止亂藏亂放。

第6條 雷管、炸藥必須分別裝在非金屬容器內,並禁止貯存其它物件。炸藥箱要放置在離開電氣設備、運輸軌道、金屬導體且在支架頂板完好的安全地點,嚴禁任何人敲擊炸藥箱或坐臥在藥箱上。

第7條 當班消耗的雷管、炸藥,必須經跟班組長簽字,放炮員持此證明及剩餘的雷管、炸藥去藥庫辦理退庫手續,並校對領用的數目。剩餘爆破材料不得由私人保存,若發生雷管、炸藥丟失現象,有關部門應嚴格追查和處理。

二、裝配引藥

第8條 裝配引藥必須在運料巷道的安全地點進行。在整理雷管腳線時,必須先將成把(卷)雷管理順,然後用一隻手握住雷管腳線尾端,另一隻手用大拇指和食指捏住靠雷管根部的腳線,用力均勻地將雷管腳線抽出,嚴禁倒抽雷管。

第9條 裝配引藥必須遵守《煤礦01manbetx 》中相關條款的規定。

第10條 要正確裝配引藥。用直徑稍粗於雷管的木(竹)質帶尖的小棒,在用手搓揉鬆的藥卷平端中心,紮一垂直小孔,將雷管插入孔內,再用雷管腳線紮緊,不準用雷管代替木(竹)棒紮眼。雷管兩腳線必須扭接在一起。

第11條 有水的工作麵需把引藥及藥卷裝入防水袋內。

三、裝 藥

第12條 裝藥前先用木炮棍在炮眼內通幾次,以清除煤粉及疏通炮眼,然後把藥卷一個接一個放在眼口處,再用炮棍輕輕送入眼底。藥卷與藥卷中間不準夾有煤粉、煤碴等雜物。防止藥卷中間被隔開而影響放炮效果和安全。引卷位置一般應是從孔口數起的第一個藥卷(正向裝藥)。炸藥聚能穴應向孔底。

第13條 在向炮眼送藥與送炮泥的同時,另一隻手必須將雷管腳線輕輕拉住,並緊靠眼壁,防止搗毀藥卷封紙和搗斷雷管腳線。

第14條 根據《作業規程》規定的裝藥量及裝炮方式進行裝炮。

第15條 對瓦斯突出或湧出較大的炮眼裝藥,在裝藥前,可先裝一段炮泥並予以搗實後再裝藥,以減少從炮眼內湧出瓦斯。

第16條 充填炮眼封泥必須遵守《煤礦01manbetx 》中相關條款的規定。

第17條 裝好炮眼的雷管腳線,必須懸於眼口並予以短路,不準亂掛在煤幫上,防止裸露線頭接觸導電體提前爆炸而造成放炮事故。

四、聯 線

第18條 聯炮時應停止與聯炮無關的其它工作。首先聯接各炮眼之間的線路,聯線接頭必須懸空,以防漏電對雷管發生效應而提前爆炸。

第19條 按《作業規程》規定的聯線方式把計劃一次放炮的腳線全部聯好。放炮員必須將接線網路全麵檢查一遍,以防漏接或錯接。經檢查確認接線網路無誤後,而且每個接線頭都良好,方準與放炮母線最後聯接。

第20條 聯炮工作必須由兩人進行操作,一人聯炮,一人觀察安全情況。隨時注意工作麵頂板、馬棚、片幫、傘簷等情況。

五、放 炮

第21放炮前工作麵的所有人員、裝煤設備、炸藥、工具等都要全部撤到安全地點,並保護好固定設備。

第22條 放炮前必須檢查放炮器材的完好情況,如爆發器、雷管腳線、放炮母線等,確保完好、合格,方可進行放炮。

第23條 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三人連鎖”放炮製度,班組長、放炮員、瓦檢員同時到場一致認為安全無問題時方可放炮。

第24條 放炮員在入井前一定要檢查放炮母線的質量和安全長度,若無備用線時,必須攜帶雙盤母線下井。

第25條 放炮母線必須用絕緣的雙線,嚴禁用軌道、金屬管、水或大地等作回路,放炮母線電纜、電線、信號線應分別掛在巷道的兩側,如果必須掛在同側時,放炮母線必須掛在電纜的下方,並應保持0.3米以上的懸掛距離。放炮母線長度直巷不少於100米,拐彎巷不少於70米。每次放炮後,須將母線從放炮器上摘下,兩頭扭結短路,攜帶鑰匙進工作麵聯炮,嚴禁短距離放炮。

第26條 放炮前,班組長必須親自布置專人設立警戒,待放炮員與其它人員撤至安全地點後方能發出放炮信號,至少等5秒鍾方可放炮。

第27條 放炮後,由放炮員、瓦檢員、班組長和安監員共同進入放炮地點進行驗炮,驗炮時間必須在炮響後15分鍾,等炮煙被吹散後方能進行。要檢查頂板、煤幫、瓦斯、煤塵、瞎炮、殘爆等情況,確認安全後方可解除警戒恢複工作。

第28條 放炮後發現沒響的炮,必須再給電一次,如果是瞎炮,必須按瞎炮處理方法進行處理。然後將炸藥及雷管揀出。

第十九節 放頂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打眼前先檢查鑽具,如發現損壞要及時修理或更換。

第2條 打眼要按《作業規程》規定的數量、距離、角度、深度進行。

第3條 打眼前按炮眼角度定眼,頂尖卡在頂內,底座與底板卡死,不能搖動,打眼必須使用捕塵器,不能讓岩粉到處飛揚。

第4條 鑽機上升速度不能太快,掌握好手輪,發現卡鑽立即鬆開手輪、下放鑽體,重新啟動,不得超負荷運轉。

第5條 下放鑽要用手扶住,不能鬆開手輪讓其自動下滑。移動爬杆時必須先把鑽放到底,再鬆開底座,並且扶緊爬杆防止跌倒傷人。

第6條 鑽頭與釺杆、釺杆與釺杆要聯結牢固可靠,防止丟失鑽頭和釺杆。

第7條 放頂分兩組進行連放炮,並分別從工作麵兩個安全出口把線掛好拉出,然後按放炮的有關規定進行放炮。

第二十節 運料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工作前要檢查料車及繩索的完好情況,裝料要高、寬、長度適當,捆綁結實,不能偏重超載,避免途中發生卡、碰現象。

第2條 要根據巷高程度裝料,並熟知運料路線。

第3條 人力推車時要發出信號,不準放飛車,下坡要拉緊,放慢速度,防止發生跑車、掉道等現象。

第4條 用小絞車運料,要根據絞車功率、巷道坡度、繩的拉力、規定牽引車數進行,嚴禁超掛車。並要有信號聯係,掛鉤要牢固可靠。

第5條 所有運到工作地點的材料及設備,必須堆放整齊,不能影響通風及行人。

第6條 工作麵內的廢料,不用的設備、零配件要及時運出工作麵,按照指定地點碼放整齊。

第二十一節 小絞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小絞車司機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開車前要檢查各部零件是否齊全,有無缺損現象;開、停車閘是否靈敏、可靠;滾筒鋼絲繩是否咬繩及斷絲斷股現象;電氣操作按扭是否靈敏;戧杠、壓杠、基座、是否牢固,有無鬆動,腐蝕現象。

第2條 按信號開車或停車。信號不清,發現有人或其他障礙物影響行車時,不準開車。

第3條 開車後,注意傾聽絞車運轉聲音,發現異常應及時停車查明原因後方可開車。

第4條 鋼絲繩纏亂時,一定要停機後處理,絕對禁止邊運轉邊處理,更不準用手撥繩。

第5條 工作中不可將滾筒上的鋼絲繩全部放完,至少應保留3—5圈。

第6條 嚴禁站在牽引一側開車。

第7條 掉道時,嚴禁用小絞車拉車上道。

第8條 絞車不動時,應查明原因後再開車,不準長時間起動。如超出規定負荷,不得強行開車。

第9條 在坡道上放車時,禁止放飛車,並要掌握坡度大小,控製下放速度,掌握行程,防止抖繩、咬繩。

第10條 在坡道上停車時,應壓好閘。如停車時間較長,應將電動機關閉,工作完畢,應切斷電源,清除設備上的雜物、灰塵。

第11條 必須由經過培訓並有合格證的司機操作,其他人員嚴禁開車。

第12條 傾斜井巷運輸時,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製度

第二十二節 調度絞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由經過培訓考試合格的司機操作,並持證上崗,工作時按設備規定負荷進行工作。

第2條 開車前必須進行下列檢查:

1、各部件是否齊全,有無缺損現象。

2、開、停車閘是否靈敏、可靠。

3、滾筒鋼絲繩有無咬繩,斷絲斷股現象。

4、檢查信號係統是否清晰可靠。

5、電氣操作按鈕是否靈敏。

6、戧杠、壓杠、基座護繩板是否牢固,有無鬆動、腐蝕現象。

第3條 開車時,必須注意:

1、按信號開、停車。信號不清,發現有人與其他障礙影響行車時,不準開車。

2、開車後,注意鋼絲繩運行情況,傾聽絞車運轉聲音,發現異常應及時停車查明原因再開車。

3、嚴禁用手撥繩,亦不準一邊開車,一邊撥繩。

4、嚴禁站在牽引一側開車。

5、小絞車穩裝時,最突出部分,必須離開軌道0.5米以上。

6、掉道時,不能用小絞車拉車上道,絞車拉不動時應查找原因後再開車,不準長時間啟動。

7、在坡道上放車時,要掌握坡度大小,控製下放速度,掌握行程,防止抖繩,咬繩。

8、在坡道上停車時,應壓好閘,專人看管,非開車人員不準開絞車。

9、注意絞車日常維護保養,定期注油,保持完好狀態。

第二十三節 清煤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上崗條件

第1條 清煤工必須掌握作業規程中與清煤有關的各項規定以及支護工等相關工種的基本知識,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二、安全規定

第2條 清煤工必須在完好的支護下清煤。

第3條 清煤過程中,若發現有冒頂預兆時,必須立即撤離危險區,並向班(組)長彙報。

第4條 清煤時隨時觀察頂板、煤幫狀況,煤壁傘簷超過規定或有片幫危險時必須按規定及時處理。

第5條 人員進入機道內攉煤時,必須先停止采煤機和輸送機,並進行閉鎖。

三、正規操作

第6條 清煤時,清煤工站在支架與工作麵運輸機擋煤板之間,麵向采煤機前進方向(在采煤機後方),並與采煤機後滾筒的距離不小於25m。

第7條 清煤時要握緊鍬把,自上而下清煤。

第8條 浮煤清理要符合《作業規程》要求,清到運輸機內,且必須清見底板,嚴禁清到支架中間。

第9條 清煤時應先裝塊煤,後裝碎煤,不許將矸石等雜物清入刮板輸送機內。

第10條 清理完支架前的浮煤後,要清理幹淨支架推移油缸、底座及支架腳踏板上的浮煤。

四、收尾工作

第11條 收拾好工具,放到指定地點,按規定進行交接班。

第二十四節 灑水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灑水前必須檢查管路、噴咀、閥門等情況,灑水要均勻、適宜、起到降塵效果,工作麵不灑水降塵不得出煤。

第2條 灑水要在有掩護的地方操作,不得站在煤堆上向四周澆灑,應從溜頭向溜尾沿傾斜方向逐漸澆灑,工作時要注意頂、幫、支架等情況。

第3條 灑水完畢要將管道撤離工作麵,放置到安全地點,並控製好閥門。

第二十五節 跟班安監員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跟班安監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入井時準備好問杆、手鎬、鋼釺等所需工具,從順槽巷進入工作麵,邊進邊觀查(觀看、查找)做到觀要觀的全麵,查要查的仔細、徹底。

第2條 要時刻注意工作麵周圍及頂底板變化情況,在選擇好退路及安全出口的情況下嚴格進行敲幫問頂。

1、人站在安全地點,用長鋼釺捅掉鬆碎的煤(岩)塊後,用問杆、鎬或鋼釺敲打頂板,如果聲音清脆,則表明沒有脫層,如發出空聲、啞聲,則說明頂板已脫層,有冒頂危險。但脫層岩塊過厚,用此法不易辨別。應用“震動問頂法”,即用左(右)手指輕按頂板,右(左)手用長工具敲打頂板,手指感到輕微震動,就表明岩石已脫層,應立即加固支護或用工具在安全地點挑除鬆石。

2、冒頂預兆:在采空的地方,頂板會自然下沉,裂縫會增多,壓力會增大,支柱往往會發出斷裂的響聲,有時在平靜的狀態下有掉碴(矸)現象,如果接連不斷地掉碴(矸),說明壓力越來越大,冒頂即將來臨,應立即撤出人員並采取措施。

第3條 發現工作麵所有支護密度和支架規格不符合質量要求,必須立即讓跟班隊長派人進行處理。

第4條 掌握頂板活動規律,結合觀察頂板冒落前的預兆,進行預測預報工作。

第5條 隻有處理好工作麵的不安全因素(隱患)後,才允許其它工作人員進入工作地點進行工作。

第6條 配合跟班隊長不僅要搞好安全生產,而且要堅決製止“三違”現象。

第三章 開拓、掘進係統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第一節 掘進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第1條 采用掘進機掘進巷道時必須執行本規程。

第2條 掘進機司機必須經培訓、考試取得合格證後,持證上崗。

第3條 掘進機司機必須熟悉掘進機的結構及工作原理,了解設備性能、液壓係統的構成,並能正確、迅速地判斷以及處理一般故障。

第4條 開機時必須及時開冷卻噴霧,嚴禁不開冷卻噴霧開機。

第5條 班中需更換或補充截齒時,必須斷開掘進機電氣控製回路,斷開掘進機隔離開關,切斷掘進機供電電源。

第6條 切割完畢支護時,必須將鏟板落至與底板接觸,將電氣控製回路斷開,斷開掘進機上的隔離開關,切斷掘進機供電電源。

第7條 掘進機截割遇有硬岩時,應有保護掘進機受損傷的防護措施。

第8條掘進機所有電氣、液壓保護裝置必須保持齊全、靈敏、可行,嚴禁甩掉不用。

第9條 巷道中有淋水時,必須及時采取措施保護電控箱、接線腔、電氣控製操作台、液壓油箱等,防止進水受潮。

第10條 在發生危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和其他緊急情況下,可采用緊急停機手段,使機器停機。

第11條 堅持掘進機的完好檢查,不準帶病作業。

第12條 工作麵氣體超限或通風不良時嚴禁開機。

第13條 掘進機司機有權拒絕一切違章指揮。

二、開機前的一般檢查

第14條 工作麵是否通風良好,水源充足,轉載運輸設備是否正常,巷道支護是否良好。

第15條 掘進機各部件是否齊全、完整堅固。

第16條 各電氣按鈕是否靈敏可靠,液壓係統管路、各控製閥、馬達、油泵、油缸等是否完好和有無漏油現象。

第17條 液壓箱、各齒輪箱有無缺油和油脂變質現象。

第18條 截齒是否齊全完好。

第19條 刮板輸送機的刮板鏈條是否完好、張緊適宜,有無斷裂、彎曲、鏈條錯牙、跳鏈及少螺栓等現象。

第20條 電纜是否有承受張力、絕緣層被損壞和漏電等現象。

第21條 噴水管路是否暢通無阻和有無漏水現象。

第22條 檢查各電氣操作開關、液壓操作手柄,使其處於預備開機的正常狀態。一般情況,緊急停止按鈕處在停止狀態,液壓操作手柄處在中立位置或零位狀態。

第23條 檢查後部膠帶輸送機機尾是否受力受壓。

三、起動及運轉

第24條 起動前,必須提前3分鍾發出警報,隻有在鏟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無人時,方可啟動掘進機。

第25條 不準帶負荷啟動,不準過負荷運轉。

第26條 掘進機運轉過程中,裝載部附近不準有人。

第27條 保證截割的底板平整。

第28條 調整速度時,必須注意機器的平穩,由慢到快,不能衝擊,掘進機後退時將鏟板抬起。

第29條 截割頭降落在最低位置時,必須將鏟板落下或停止耙爪運轉,防止耙爪與截割臂相互幹涉。

第30條 行走時,要注意掃清機體兩側的浮煤,以防抬高機體、降低斷麵高度。

第31條 行走時如履帶鬆弛或發出聲響,必須及時張緊履帶,防止鏈條受損。

第32條 截割時,要集中精力操作,以防割前探梁、碰倒棚腿或棚梁。

第33條 司機必須集中精力,時刻觀察周圍環境的安全情況。

第34條 司機在掘進機運轉過程中,必須注意掘進機運轉情況,發現聲音異常現象或其他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與維修工聯係,查明原因,處理好後,方可繼續開機。

第35條 司機要控製好巷道截割麵防止割頂割底。

第36條 由專人監護電纜、水管,不得承受自重以外的張力,以防止電纜、水管拉脫、拉壞和被擠傷。

第37條 發現操作手柄按鈕失靈時,必須停機檢查處理,嚴禁亂敲亂砸,強行使用。

第38條 發現運轉部位受阻時,必須停機檢查原因,嚴禁反複用正反運轉撞擊。

第39條 一旦發現危險情況,必須立即停機、停電,以防事態擴大。

四、停機

第40條 停機時間如果較長,必須將掘進機開至安全無淋水地帶,縮回截割頭,並與底板接觸,切斷掘進機隔離開關及跟機斷路開關電源,並關閉水節門。

第41條 將鏟板與底板接觸,將刮板輸送機和轉載機上的煤(岩)運輸幹淨。

第42條 將所有控製閥和操作手柄位置置於零位或空檔。

第43條 班中臨時停機,在未斷開電氣控製回路開關的情況下,司機不得離開崗位,其他各種開關手柄必須恢複到停止位置。

第二節 掘進機檢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所有從事巷道掘進機檢修作業人員。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檢修工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並考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第3條 檢修工必須熟悉機器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具有一定的機械、電氣基礎知識,掌握維修技術。

三、安全規定

第4條 檢修時必須將掘進機切割頭落地,並斷開掘進機上的電源開關和磁力起動器的隔離開關;嚴禁其他人員在截割臂和轉載橋下方停留或作業。

第5條 要嚴格按照技術要求,對機器進行潤滑、維護保養,不得改變注油規定和換油周期。

四、操作準備

第6條 帶齊檢修工具、備品備件及有關檢修資料和圖紙

第7條 檢修前必須認真檢查掘進機周圍的頂板、支護、通風、瓦斯情況,以確保工作區域安全。切斷機器電源,將開關閉鎖並掛停電牌。

五、正常操作

第8條 嚴格按規定對機器進行“四檢”(班檢、日檢、旬檢、月檢)和維護保養工作。

第9條 潤滑油、齒輪油、液壓油牌號必須符合規定,油量合適,並有可靠的防水、防塵措施。

第10條 液壓係統、噴霧係統、安全閥、溢流閥、節流閥、減壓器等必須按照使用維修說明規定的程序進行檢修,並將其調整到規定的壓力值。

第11條 機器要在井下安全地點加油,油口幹淨,嚴禁用棉紗、破布擦洗,並應通過過濾器加油,禁止開蓋加油。

第12條 需用專用工具拆裝檢修的零部件,必須使用專用工具,嚴禁強拉硬扳,不準拆卸不熟悉的零部件。

第13條 油管破損、接頭滲漏應及時更換和處理。更換油管時應先卸壓,以防壓力油傷人和油管打人。

第14條 所有液壓元件的進出油口必須帶防塵帽(蓋),接口不能損壞和進入雜物。

第15條 更換液壓元件應保證接口清潔,螺紋聯接時應注意使用合適的擰緊力矩。

第16條 液壓泵、馬達、閥的檢修和裝配工作應在無塵場所進行,油管用壓風吹淨。

第17條 緊固螺釘(栓)必須按規定程序進行,並應按規定力矩擰緊。采用防鬆膠防鬆時,必須嚴格清洗螺釘及螺釘孔。

第18條 在起吊和拆、裝零部件時,對接合麵、接口、螺口等要嚴加保護。

第19條 隔爆麵要嚴加保護,不得損傷或上漆,應塗一層薄油,以防腐蝕。

第20條 電氣係統防爆性能必須良好,杜絕失爆。

第21條 電機的運轉和溫度、閉鎖信號裝置、安全保護裝置均應正常和完好。

第22條 在機器下進行檢修時,除保證機器操作閥在正確位置鎖定外,還應有至少一種機械防塵裝置。

第23條 機器在中、大修時,應按規定更換軸承、密封、油管等。

第24條 設備外觀要保持完好,螺絲和墊圈應完整、齊全、緊固,入線口密封良好。

第25條 嚴格按規定的內容對掘進機進行日常和每周的檢查及維護工作,特別是對關鍵部件須經常進行維護與保養。

第26條 應經常檢查和試驗各係統的保護和監控元件,確保正常工作。

六、收尾工作

第27條 檢修工作結束後,應對掘進機進行全麵檢查,並參照出廠驗收要求試機,符合要求後,方可交付司機使用。

第28條 清理好機器表麵,並將工具及技術資料整理好,放置在專用工具箱內,妥善保管。

第29條 檢修人員應將機器存在問題及維修情況向司機和有關人員交待清楚,並做好維修記錄,存檔備查。

第三節 膠帶輸送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工作職責

皮帶司機負責開停皮帶以及皮帶頭至大架末端之間的操作係統和保護裝置檢查及當班灑下的浮煤清理工作。

第2條 工作程序

開機前的安全完好檢查→開水→開機→停機→停水→清浮煤。

第3條 工作標準及考核

1、皮帶司機經崗位培訓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證後持證上崗;

2、皮帶司機接班後,要先對皮帶進行空運轉。檢查皮帶和卡子、托輥、清煤器、皮帶綜合保護裝置是否齊全、靈敏、可靠,防護罩、電機、減速機是否完好;各部螺栓是否齊全緊固;各潤滑部位油質、油量、溫度是否正常;檢查托輥是否齊全有效;各滾筒、托輥處有無浮煤和其它障礙物,並及時清理;皮帶卡頭是否牢固完整,皮帶是否跑偏,張緊程度是否適中;檢查落煤點前後10米是否有浮煤,皮帶頭灑水裝置是否正常。對上述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3、延伸皮帶時,嚴格注意觀察跑車、拉緊車及鋼絲繩的運行情況,以防跑車落道或鋼絲繩脫輪咬繩事故發生;

4、接到工作麵啟動皮帶的信號後,要用聲光信號聯係清楚後,方可開機,開機時先點開,然後再大開;

5、皮帶運轉過程中應精力集中,經常監視停機信號及各部運轉情況,如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停機,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6、皮帶司機工作中嚴禁睡覺、脫崗,如發生堆煤事故,對皮帶司機按公司文件對其進行處罰,發生皮帶射箭事故,出班後到隊部進行追查;

7、嚴禁皮帶倒轉,大塊煤(矸)到皮帶頭後要停機進行打碎處理;

8、堅持有煤灑水,無煤停水的原則;

9、清理好電機、減速機及皮帶大架上的煤塵、煤泥,保證清潔幹淨,清理好清煤器下、主副滾筒下的浮煤和落煤點前後10米範圍內的浮煤,清理好本班所承包的大片架下的浮煤。

10、嚴禁在皮帶運轉過程中伸入轉動部位進行掏煤取物;

11、和下一班的皮帶司機在現場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要交接詳細、清楚。

第四節 膠帶輸送機檢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工作職責

檢修班皮帶檢修工負責本隊所使用皮帶運輸機的日常檢修維護。

第2條 工作程序

斷開皮帶電源→檢修皮帶運輸機各部位部件→加皮帶→調皮帶→皮帶試運轉。

第3條 操作規程

1、膠帶輸送機檢修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2、熟練掌握本隊所使用的皮帶運輸機的性能及運轉情況,及時了解掌握生產班發現和反映的問題;

3、堅持按“四檢製”內容進行檢修,嚴禁在機器轉動時檢修或蹬踩皮帶;

4、保證所管轄皮帶運輸機的鋪設達到平、穩、直,上下托輥齊全有效、轉動靈活。無壞托輥、缺失托輥現象,皮帶不跑偏;

5、經常檢查皮帶減速機及各轉動部位的注油情況;

6、經常檢查各部位的螺絲情況,發現鬆動或缺失螺絲要立即緊固補齊;

7、皮帶各類保護設施要安裝齊全有效,每班檢修完畢後要進行試運轉;

8、跑道內的緩衝架及緩衝托輥安裝齊全有效,上好尾罩;

9、保證皮帶卡接頭嚴密,不跑偏,皮帶大架護網安裝齊全;

10、經常清掃電機、減速機及大架上的煤塵、煤泥、跑道電纜槽上的浮煤,保證工作環境幹淨、整潔;

11、跑車內增加皮帶要充足,滿足一個圓班生產所用;

12、嚴禁在主副滾筒處進行打卡,必須斷電後在遠離主副滾筒的安全地點進行打卡。

第五節 刮板輸送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運轉前先切斷電源,閉鎖後進行下列檢查:

1、檢查傳動裝置,機頭部及各部螺栓,墊圈、壓板、頂絲、油堵、護罩是否齊全完整。

2、檢查溜槽搭接情況,檢查連結裝置零件是否齊全,電氣係統、開關等是否良好,電動機是否符合標準,接地是否良好。

3、檢查通訊、信號係統是否暢通,操作按鈕是否靈活可靠。

4、各部軸承注油情況。

5、滾軸、瓦座是否合乎要求,滾輪間有無雜物和卡扳現象。

6、檢查減速箱油是否符合規定,檢查減速箱有無漏油現象。

7、開動輸送機,空負荷試運轉一圈,細聽各部聲音是否正常,檢查所有鏈條,刮板聯結螺栓有無丟失或鬆動及彎曲變形過大等現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未處理好不準開機。

第2條 運轉中應注意:

1、細聽信號,信號不清不準操作運行。

2、經常注意電機、減速箱的運轉聲音,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機檢查,處理後方可重新開始。

3、經常觀察鏈子、連結環、護板等狀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禁止鏈條倒轉(檢修時除外),除運煤外不準拉運其它物品。

5、起動困難或負荷突然增大,應立即停機,不可強製起動,應找出原因,處理後方可開機。

6、注意機器運轉及煤流情況,有大塊和雜物停機搬下,隨時清理頭尾存煤,經常與操作人員聯係,機器運轉必須灑水。

7、運轉時人員不要靠近運轉部件工作,防止傷人。正常運轉要注意刮板彎曲。

8、停機時應把中部槽中的煤矸拉淨後再停機。

9、清掃機頭各部,不得壓埋電機、減速箱,保持設備和環境整潔。

第六節 生產班檢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工作職責

生產班檢修工負責處理當班生產過程中機組、皮帶、電氣設備的一般性故障。

第2條 工作程序

開工前對巷內所有設備進行班檢,生產過程中巡查設備運轉情況,發現異常現象立即停機進行處理。

第3條 操作規程

1、檢修工必須經崗位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2、熟悉工作麵設備性能,能夠處理皮帶、機組、電氣設備一般性故障,重大故障處理不了的要向隊值班彙報清楚;

3、處理故障後要保證設備完好、防爆,嚴禁帶電檢修和處理故障,處理故障需起吊設備時,須保證安全可靠;

4、生產過程中檢修工經常巡視巷內所有設備的運轉情況,發現異常要立即停機進行處理;

5、檢修工檢修後或處理故障後,要對現場進行清理,保證無鉛絲頭、棉絲、電纜皮等雜物;

6、交接班時要和下一班檢修工將設備運行情況交代清楚,不得隱瞞事故。

第七節 生產班輔助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工作職責

生產班輔助工負責備用當班所需物料,清理皮帶尾到工作麵浮煤,清理巷道雜物。

第2條 工作程序

備料→清煤→整理巷道。

第3條 操作規程

1、備好當班所需物料,運入工作麵的物料必須碼放整齊;

2、延伸皮帶後,最後一組小架與跑道尾的距離不得大於3m,保證當班所增加的小架、托輥、拉條齊全,轉動靈活,嚴禁使用壞小架、彎曲拉條和壞托輥;

3、負責清理好皮帶尾至工作麵的浮煤;

4、跑道拉好後,負責將電纜車後的電纜吊掛整齊;

5、出班時,要將沿途掉下來的大塊煤打碎後上皮帶運走,掉落托輥要補齊上好,巷內雜物撿淨放入雜物桶內;

6、嚴禁用鑽杆、錨杆作為撬棍使用;

7、交班時,要將當班所使用工具放到指定地點,嚴禁亂扔亂放;

8、對當班使用過程中的壞鑽具、壞潛水泵、壞工具在出班時要及時抬運出井。

第八節 檢修班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工作職責

檢修班電工負責維護好本隊所有電氣設備,達到完好標準,負責巷內電纜吊掛工作。

第2條 工作程序

檢修前斷電→檢查所有電氣設備的完好情況→處理電氣故障→吊掛電纜。

第3條 操作規程

1、必須經專業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必須熟練掌握本工作麵電氣設備的性能和原理,有較強的電工專業知識和防爆常識;

2、維護好本工作麵所有電氣設備,保證每台設備完好無失爆現象(包括小型電器);

3、能夠處理各類電氣設備故障;

4、嚴格按“四檢製”內容檢修巷內所有電氣設備;嚴禁帶電檢修和搬遷電氣設備,並嚴格執行驗放電製。

5、負責巷內所有電纜均按標準化要求延伸吊掛;

6、嚴禁在電氣設備、電纜鉤、電纜上亂扔易燃雜物,一經發現立即清理幹淨;

7、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係統,接地裝置的材質、斷麵、連接以及接地電阻合乎規定。三台以上小型設備接地用鋼絞線或鋁線,接地板垂直向下,深度和接地線粗細符合要求,主輔接地極間距大於5米,煤電鑽綜保開關接地與跟機電纜車相連接;

8、每班檢查電氣設備特別是移動電氣設備的電纜接線是否完好,部件是否齊全完整,是否符合防爆要求,操作手柄、按鈕、開關動作是否靈活,檢查機組控製開關箱、緊急停車按鈕、轉載機電滾筒是否完好正常;

9、各種開關必須按實際負荷整定電流,不許隨意增大電流整定值;

10、工作麵電氣設備防爆性能受到破壞應立即處理或更換,不得繼續使用。所有電氣設備外觀清潔、放置整齊、無傾斜,周圍環境無雜物,頂板無淋水,表麵無灰塵,經常用棉絲擦抹電纜上的煤塵,保證其幹淨;

11、嚴格執行每月一次風機檢修製,試驗“三專、兩閉鎖”是否起作用,嚴禁甩掉不用;

12、檢修完畢後的現場要清理幹淨,嚴禁亂扔電纜皮、棉絲、鉛絲頭等雜物。

第九節 錨杆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第1條 上崗前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考試合格,取得本工種崗位操作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第2條 認真學習《作業規程》的有關內容,熟練掌握錨杆支護施工工藝,具有一定的現場施工經驗和自保、互保的意識和能力。

第3條 掌握設備性能、結構原理、操作與維護方法及有關安全規定。

第4條 錨杆機操作設2名司機,1名負責操作錨杆機鑽機,另1名負責錨杆機的移動和傳遞物料,司機之間要統一口令、相互配合、協調一致。

二、準備工作

第5條 作業環境安全檢查:由外向裏、先頂後幫,認真檢查工作範圍的頂幫支護狀況、有害氣體及其他安全情況,操作人員應穿戴整齊,紮緊袖口,其他施工人員要處於安全位置。

第6條 工具材料檢查

1、釺子、鑽頭完好,連接可靠;

2、錨杆、錨固劑的質量、規格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3、其他工具材料滿足施工要求。

第7條 設備檢查

1、機械連接要牢固、可靠,液壓管路應無漏損,盤繞整齊,油位指示正常;

2、拖拽電纜擺放整齊、收放裝置可靠;

3、液壓操縱閥手把處於中位;

4、啟動試運轉,確認錨杆機完好可靠。

三、設備操作

第8條 移動

1、移動錨杆機時,司機麵向機器運動方向,當遇風簾、風障時,必須停機,在確保風簾、風障另一邊無任何人員與其它設備時,才可以通過, 移動過程中不得損壞電纜、通風設施、機電裝置。

2、錨杆機進入工作麵前,應檢查頂板,煤壁及瓦斯情況。

第9條 開鑽

1、按由外向裏支護的原則,錨杆機要停在一個適當的位置對頂板施壓。

2、臨時自動支護係統梁或掩護梁設置好後,錨杆機司機應使用測量裝置確定第一排錨杆的位置是否準確。上錨杆時,錨杆機司機不應戴橡膠或線手套。每次打錨杆之前,應檢查鑽杆的完好情況。

3、鑽箱準備好第一個孔時,將鑽箱的千斤放下,選擇合適的鑽杆和鑽頭,並將插頭鑽箱夾盤,升機校直導軌,升起鑽箱到鑽頭頂住頂板為止。將手從鑽杆拿開。鑽第一個孔,轉動鑽頭直到鑽頭進入頂板岩層,加大旋轉的速度均勻推進。鑽杆旋轉時。手不應和鑽杆(錨杆)接觸。

4、用鑽杆和鑽頭將鑽孔鑽到完全的深度,手指和手不要放在鑽臂和頂板之間。鑽孔時。要時刻警惕頂板垮落,鑽孔時,手不要放在鑽杆和鑽臂上,鑽杆達到鑽深時,在鑽杆仍然轉動時,將鑽臂降低一定高度,可以防止夾鑽。停止鑽箱旋轉,在移動鑽杆前,將鑽箱再降低一些,將鑽杆拿走,卸剛用過的鑽杆時,應格外注意,因由於摩擦的作用,鑽杆會非常燙,所以司機必須戴手套。

5、需要鑽超過鑽杆限定的深度時,必須加長鑽杆。應檢查鑽杆連接的是否合適,是否與攪拌垂直,升起鑽箱,鑽頭接觸到鑽孔頂部後,才可以防止轉動鑽頭,注意升鑽箱時要慢,以防鑽頭在打孔時,接長的鑽杆彎曲。鑽孔時鑽箱不應加過大的推力,這樣會使鑽杆彎曲,晃動。

第10條 錨杆安裝

1、卸下鑽杆、安裝帶托盤及快速預緊力螺母的錨杆,操縱鑽機給進閥杆,將錨杆升起使錨杆端頭距鑽孔口約一卷樹脂錨固劑的長度;

2、按《作業規程》規定的規格、數量、順序將錨固劑首尾相接裝入鑽孔;

3、操縱鑽機給進閥杆推動錨杆,使錨杆端頭頂住最後一卷錨固劑尾部,將錨固劑緩慢送入孔底;

4、旋轉錨杆將其推到眼底位置,達到規定的攪拌時間後停止轉動;

5、達到規定的等待時間後,操縱給進閥杆,上緊錨杆螺母達到規定的預緊力,縮回鑽臂。

第11條 停機

1、將所有液壓手把打至中位;

2、斷開先導開關;

3、斷開斷路器,切斷電源;

4、清掃機身落塵。

5、將錨杆機放在頂板支護、通風良好的安全地點。

四、安全注意事項

第12條 檢修錨杆機時,必須退至安全的地點。

第13條 按規定數量、型號、周期注油、換油;按規定進行油脂過濾,定期清洗液壓係統過濾器,嚴禁用普通棉紗擦拭液壓元件。

第14條 打注錨杆時,嚴禁將手放在鑽臂防護板與頂板之間,嚴禁用鑽杆或其他東西頂錨杆。

第15條 錨杆機工作過程中遇到緊急情況時,應立即按下駕駛台和機身周圍的急停按鈕停機。

第16條 施工中如遇頂板出現淋水或淋水加大、圍岩層(節)理發育、突發性片幫掉渣、巷道不易成型、鑽眼速度異常、頂底板及兩幫移進量顯著增加等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向有關部門彙報並采取加強支護措施,必要時應立即撤出人員。

第十節 掘進鑽眼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在掘進工作麵從事掘進鑽眼工作的人員。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鑽眼工必須經過專門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3條 鑽眼工必須認真學習《作業規程》,熟悉工作麵的炮眼布置、爆破說明書、支護方式等有關技術規定;掌握鑽眼機具的結構、性能和使用方法;鑽眼機具在工作中出現故障時,應能立即檢修或更換。

三、安全規定

第4條 必須堅持濕式鑽眼。在遇水膨脹的岩層中掘進不能采用濕式鑽眼時,可采用幹式鑽眼,但必須采取防塵措施,並使用個體防塵保護用品。

第5條 嚴禁鑽眼與裝藥平行作業或在殘眼內鑽眼。

第6條 鑽眼前首先檢查鑽眼地點的安全情況,敲幫問頂、加固支護,嚴禁空頂作業。

第7條 鑽眼過程中,必須有專人監護頂幫安全,並注意觀察鑽進情況。

第8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得鑽眼,處理後方可作業。

1、掘進工作麵附近20米範圍內瓦斯濃度達到1%或局部積聚瓦斯濃度達到2%時,以及其他有害氣體超過《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時;

2、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工作麵風量達不到《作業規程》規定或風筒口距離工作麵超過《作業規程》的規定時;

3、供水管內無水,防塵設施不齊全或防塵設施損壞、失效時;

4、工作麵拒爆、殘爆沒有處理完畢時(處理瞎炮時除外);

5、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時;

6、工作麵有透水預兆(掛紅、掛汗、空氣變冷、發生霧氣、水叫、頂板淋水加大、頂板來壓、底板鼓起或產生裂隙湧水、水色發渾有臭味等異狀)時;

7、在有衝擊地壓的煤層中打眼時,如發現炮眼內煤岩粉量增大,正常供水狀態下,煤岩粉排不出來,卡釺、爆孔、鈍鑽、煤炮頻繁、支架變形、底鼓等嚴重衝擊地壓預兆時;

8、掘進工作麵應清理的浮煤、浮矸沒清理幹淨或積水沒有排除時;

9、鑽孔突然與采空區或舊巷相透時;

10、其他不安全隱患未排除時。

第9條 發現有煤岩變鬆、片幫、來壓或鑽孔中有壓力水、水量突然增大,或出現有害氣體湧出等異常現象時,必須停止鑽眼,切斷電源,鑽杆不要拔出,並向有關部門及時彙報,聽候處理。工作人員應立即撤至安全地點。

第10條 鑽眼中,發現有鑽頭合金片脫落、鑽杆彎曲或中心孔不導水時,必須及時更換鑽頭或鑽杆。

第11條 在傾角較大的上山工作麵鑽眼時,應設置牢固可靠的腳手架或工作台,必要時工作人員宜配戴保險帶。巷道中須設置擋板,防止人員滑下和煤岩滾動傷人,並將電纜及風、水管固定好。

第12條 嚴格按標定的眼位和爆破說明書規定的炮眼角度、深度、個數進行鑽眼。凡出現掏槽眼相互鑽透或不合格的炮眼,必須重新鑽眼。

第13條 鑽眼時要隨時注意煤岩幫、頂板,發現有片幫、冒頂危險時,必須立即停鑽處理。

第14條 鑽眼中,出現粉塵飛揚時要停止鑽進,檢查水管是否有水,鑽頭、鑽杆中心孔是否暢通,處理後再鑽眼。

第15條 在鑽眼過程中,發現鑽眼機具的零部件、設施等出現異常情況時,必須停鑽處理。

第16條 鑽眼時,鑽杆不要上下、左右擺動,以保持鑽進方向;鑽杆下方不要站人,以免鑽杆折斷傷人。

第17條 在向下掘進的傾斜巷道工作麵鑽底眼時,鑽杆拔出後,應及時用物體把眼口堵好,防止煤岩粉把炮眼堵塞。

第18條 大斷麵巷道施工,必須搭設牢固可靠的工作台。

第19條 掘進接近采空區、舊巷及巷道貫通等特殊地段,必須按《作業規程》中規定的特殊措施進行鑽眼。

第20條 電鑽必須有“MA”標誌,入井前應由防爆電氣設備檢查員檢查其防爆性能,確認防爆性能良好,方準入井使用。

第21條 使用電鑽時,必須使用煤電鑽綜合保護裝置。

四、操作準備

第22條 鑽眼前應準備好所使用的鑽具。

第23條 供水管、電源須接送至掘進工作麵附近,保證水、電使用方便、正常和安全。

第24條 進入工作地點之前,必須對施工地點進行敲幫問頂工作,有危岩、懸煤(矸)時,要及時處理;鑽眼必須在臨時支護掩護下或在支護完整條件下進行。

第25條 打眼前要做到“三緊”、“兩不要”:即袖口、領口、衣角緊;不要戴手套,不要把毛巾露在衣領外。

第26條 鑽眼前對電鑽要進行如下檢查:

1、綜合保護裝置是否齊全、靈敏可靠;

2、電鑽機體有無裂紋或損傷,螺釘、螺帽、銷子等有無鬆動,後罩、風扇是否完好等;

3、釺杆是否平直,釺頭、釺尾是否合格;供水中孔是否暢通,側式供水套是否完好;鑽頭是否鋒利,釺杆與鑽頭連接是否牢固;

4、電鑽開關是否靈敏,轉動方向及聲響是否正常;

5.電纜是否有破皮、露芯、漏電,電纜應掛在巷道的一側,防止擠壓損壞;

6、供水管是否暢通,水源有無壓力等。

以上情況都達到完好要求時,才準許鑽眼。

五、操作順序

第27條 掘進打眼工必須按下列順序進行操作。

1、檢查施工地點安全;

2、準備鑽眼設備、工具,試運轉,並標定眼位;

3、鑽眼;

4、撤出設備和工具。

六、正常操作

第28條 標定眼位

1、按中腰線和炮眼布置圖的要求,標出眼位;

2、兩台或多台電鑽打眼時,要劃分好區塊,不準交叉作業。

第29條 試運轉:開水、送電、試運轉。

第30條 點眼:用手鎬點眼定位,並刨出眼窩,鑽頭輕輕接觸煤壁,啟動手柄開關。

第31條 鑽進

1、點眼後,按規定的角度、方向均勻用力向前推進,直至達到要求深度;

2、打眼工要站穩,並握緊電鑽把,切忌左右晃動;

3、開眼或鑽眼過程中,不準用手直接扶、托鑽杆或用手掏眼口的煤岩粉;

4、電鑽轉動後要注意鑽杆的進度,每鑽進一段距離要來回抽動幾次鑽杆,排除煤粉,減少阻力,以防卡住鑽杆;

5、當電鑽發生轉動困難或發出不正常的聲響時,或電鑽、電纜漏電及電鑽外殼溫度超過規定等故障時,必須停止鑽進,查出原因,及時處理;

6、在煤壁上鑽眼時,要盡量避開硬夾石層和硫化鐵結核;

7、在工作麵移動電鑽時,要一手提電鑽手把,一手提電纜。不準用電纜拖拉電鑽,也不準將鑽杆插在電鑽上移動。

第32條 停鑽:鑽眼完畢,應先關水、再斷電,最後抽出鑽杆。

七、收尾工作

第33條 使用電鑽鑽完眼後,應從電鑽上拔下鑽杆,切斷電源,並把電纜、鑽杆、電鑽撤至無淋水和支架完好的安全地點,將電纜和供水軟管盤放好。

第十一節 掘進爆破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所有在掘進工作麵從事爆破作業的人員。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爆破工必須依法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獲得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後,方可持證上崗。爆破工必須是專職的。

第3條 爆破工必須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煤礦安全規程》中有關條文的規定。

三、安全規定

第4條 接觸爆破材料的人員應穿棉布或其他抗靜電衣服,嚴禁穿化纖衣服。

第5條 下井前要領取符合規定的發爆器和爆破母線等,不符合規定的發爆器材不準下井使用;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必須嚴格執行爆破器材領退等管理製度

第6條 使用爆破材料的規定。

1、炸藥:井下爆破作業,必須使用有煤礦安全標誌的煤礦許用炸藥,選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低瓦斯礦井的岩石掘進工作麵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於一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2) 低瓦斯礦井的煤層掘進工作麵、半煤岩掘進工作麵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於二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3)低瓦斯礦井的高瓦斯區域,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於三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4)有煤(岩)與瓦斯突出危險的掘進工作麵,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於三級的煤礦許用含水炸藥;

(5)嚴禁使用黑炸藥、凍結或半凍結的硝化甘油類炸藥;

(6)在同一次裝藥爆破工作麵,嚴禁裝入兩種不同性質的炸藥。

2、雷管:在掘進工作麵,必須使用取得產品許可證的煤礦許用瞬發電雷管或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

(1)使用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時,最後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毫秒;

(2)不同廠家生產的或不同品種的電雷管,不得摻混使用;

(3)不得使用導爆管或普通導爆索,嚴禁使用火雷管。

3、發爆器:必須統一管理、發放,定期校驗發爆器的各項性能參數,並進行防爆性能檢查,不符合規定的嚴禁使用。

第7條 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製度,實行“三人連鎖爆破”和“三保險”製度。

“一炮三檢”製度:即裝藥前、爆破前、爆破後必須檢查爆破地點附近20米範圍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若瓦斯濃度超過1%時,嚴禁裝藥爆破。

“三人連鎖爆破”製度:即爆破前,爆破工將警戒牌交給班組長,由班組長親自派專人警戒,並將爆破命令牌交給瓦斯檢查員,由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煤塵濃度合格後,將爆破牌交給爆破工,爆破工吹哨後爆破,爆破後三牌各歸原主。

“三保險”製度:即站崗、設置警標、吹哨。

第8條 在有瓦斯或有煤塵爆炸危險的掘進工作麵,應采用毫秒爆破;並應采用全斷麵一次起爆,不能全斷麵一次起爆的,必須采取安全措施

第9條 低瓦斯礦井的高瓦斯區域的掘進工作麵采用毫秒爆破時,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須製定安全技術措施。

第10條 用爆破方法貫通井巷時,必須嚴格遵守作業規程有關規定。

第11條 嚴禁糊炮、明炮和短母線爆破。

第12條 衝擊地壓的掘進工作麵爆破,必須製定並嚴格執行特殊安全措施

四、操作準備

第14條 爆破材料的運送。

1、井筒內運送爆炸材料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事先通知絞車司機和井上、下把鉤工;

(2)電雷管和炸藥必須分開運送;

(3)交接班、人員上下井的時間內,嚴禁運送爆炸材料;

(4)禁止將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車場或其他巷道內。

2、由爆炸材料庫直接向工作地點人力運送爆炸材料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電雷管必須由爆破工親自運送,炸藥應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監護下由其他人員運送;

(2)爆炸材料必須裝在耐壓和抗撞衝、防震、防靜電的非金屬容器內;嚴禁將電雷管和炸藥裝在同一容器內,嚴禁將爆炸材料裝在衣袋內。領到爆炸材料後,應直接送到工作地點,嚴禁中途逗留;

(3)在交接班、人員上下井的時間內嚴禁攜帶爆炸材料人員沿井筒上下;

(4)嚴禁用刮板輸送機、帶式輸送機等運輸爆炸材料。

第15條 爆破材料的存放。

1、爆破材料運送到工作地點後,必須把炸藥、電雷管分開存放在專用的爆炸材料箱內,嚴禁亂扔、亂放;

2、爆炸材料箱必須放在頂板完好、支護完整,避開機械、電氣設備及通風良好的地點,並應放在掛有電纜、電線巷道的另一側;

3、爆炸材料箱要加鎖,鑰匙由爆破工隨身攜帶;

4、爆破時必須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

5、爆破前需準備好夠全斷麵一次爆破用的引藥和炮泥以及裝滿水的水炮泥,並整齊放置在符合規定的地點;

6、準備好炮棍、岩(煤)粉掏勺及發爆器具等;

7、檢查發爆器與爆破母線。發爆器要完好可靠,電壓符合要求;爆破母線長度符合作業規程規定,並無斷頭、明接頭和短路,絕緣包皮有破損處時應進行處理。

第16條 裝配起爆藥卷。

1、從成束的電雷管中抽取單個電雷管時,應將成束的電雷管順好,拉住前端腳線將電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腳線硬拽管體,也不得手拉管體硬拽腳線。抽出單個電雷管後,必須將其腳線扭結成短路;

2、裝配起爆藥卷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爆破工作地點附近進行,嚴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裝配起爆藥卷。裝配起爆藥卷數量,以當時當地需要的數量為限;

3、裝配起爆藥卷必須防止電雷管受震動、衝擊,防止折斷腳線和損壞腳線絕緣層;

4、電雷管必須由藥卷的頂部裝入,嚴禁用電雷管代替竹、木棍紮眼。電雷管必須全部插入藥卷內,嚴禁將電雷管斜插在藥卷的中部或捆在藥卷上;

5、電雷管插入藥卷後,必須用腳線將藥卷纏住,並將電雷管腳線扭結成短路。

第17條 嚴禁使用不通電和電阻不合格的電雷管。

五、操作順序

第18條 爆破工必須按下列順序進行操作:

1、裝配引藥。

2、檢查瓦斯。

3、裝藥。

4、封泥。

5、檢查瓦斯。

6、敷設爆破母線。

7、警戒。

8、爆破。

9、爆破後檢查瓦斯、支護。

10、處理拒爆、殘爆。

六、正常操作

第19條 裝藥前。

1、必須對工作麵附近20米範圍內進行瓦斯檢查,嚴格執行“一炮三檢”製度;

2、必須對爆破地點附近10米內支架進行加固,保證支架齊全、完好;

3、用壓風或掏勺將炮眼內的煤(岩)粉清除幹淨;

4、對掘進工作麵進行全麵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準裝藥:

(1)掘進工作麵空頂距離超過《作業規程》規定,支架損壞,架設不牢,支護不齊全;

(2)爆破地點20米以內,礦車、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體阻塞巷道斷麵三分之一以上時;

(3)裝藥地點20米以內煤塵堆積飛揚時;

(4)裝藥地點20米範圍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

(5)炮眼內發現異狀、溫度驟高驟低,炮眼出現塌陷、裂縫,有壓力水,瓦斯突增等;

(6)工作麵風量不足或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時;

(7)炮眼內煤(岩)粉末清除幹淨時;

(8)炮眼深度、角度、位置等不符合作業規程規定時;

(9)裝藥地點有片幫、冒頂危險時;

(10)發現瞎炮未處理時。

第20條 裝藥。

1、必須按照作業規程爆破說明書規定的各號炮眼裝藥量、起爆方式進行裝藥。各炮眼的雷管段號要與爆破說明書規定的起爆順序相符合;

2、裝藥時要一手拉腳線,一手拿木製或竹製炮棍將藥卷輕輕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勻,使藥卷緊密相接。藥包裝完後要將兩腳線末端扭結;

3、根據現場實際采用不同的起爆方式。正向起爆的引藥最後裝,引藥及所有藥卷的聚能穴都朝向眼底;反向起爆是先裝引藥,引藥及所有藥卷的聚能穴都朝向眼外;

4、無論采用何種起爆方式,引藥都應裝在全部藥卷的一端,不得將引藥夾在兩藥卷中間;

5、硬化的硝酸銨類炸藥,在使用前應用手揉鬆,使其不成塊狀。但不得將藥包紙或防潮劑損壞。禁止使用硬化到不能用手揉鬆的硝酸銨類炸藥,並須交回爆破材料庫。

第21條 封泥。

炮眼封泥應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餘的炮眼部分應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鬆散材料製成的炮泥封實。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無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實的炮眼嚴禁爆破。

1、封泥的裝填順序是:先緊靠藥卷填上水炮泥,在水炮泥的外端再填塞炮泥;

2、裝填水炮泥不要用力過大,以防壓破。裝填炮泥時,一手拉腳線,一手拿炮棍推填炮泥,用力輕輕搗實。

第22條 炮眼封泥量的規定:

1、炮眼深度小於0.6米時,不得裝藥、爆破;在特殊條件下,如挖底、刷幫、挑頂確需淺眼爆破時,必須製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於0.6米,但必須封滿炮泥;

2、炮眼深度為0.6~1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炮眼深度的1/2;

3、炮眼深度超過1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5米;

4、炮眼深度超過2.5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1米;

5、光麵爆破時,周邊光爆炮眼應用炮泥封實,且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3米;

6、工作麵有2個或2個以上自由麵時,在煤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0.5米,在岩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0.3米。淺眼裝藥爆破大岩塊時,最小抵抗線和封泥長度都不得小於0.3米。

第23條 敷設爆破母線。

1、爆破母線必須使用符合標準的絕緣雙線;

2、嚴禁用軌道、金屬管、金屬網、水或大地等當作回路;

3、爆破母線與電纜、電線、信號線應分別懸掛在巷道兩側。如果必須掛在同一側時,爆破母線必須掛在電纜等線的下方,並應保持0.3米以上的間距;

4、爆破母線必須由裏向外敷設。其兩端頭在與腳線、發爆器連接前必須扭結短路;

5、爆破母線的敷設長度要符合作業規程的有關規定;

6、巷道掘進時,爆破母線必須隨用隨懸掛,以免發生誤接;嚴禁使用固定母線放炮。

第24條 聯線方式與接線。

1、各炮眼電雷管腳線的聯接方式應按照作業規程爆破說明書的規定采用串聯、並聯或串並聯方式,電雷管腳線與母線的連接必須由爆破工操作;

2、電雷管腳線和連接線、腳線和腳線之間的接頭必須相互扭緊並懸空,不得與軌道、金屬管、金屬網、鋼絲繩、刮板輸送機等導電體相接觸。

第25條 在連線爆破前,必須在距工作麵20米範圍內進行第二次瓦斯檢查。在瓦斯含量符合規定時,方準連線爆破。否則必須采取處理措施。

第26條 警戒。

1、必須有專人在作業規程規定的各警戒崗點擔任警戒;

2、各警戒崗點除站崗人員外,警戒線處應設置警戒牌、欄杆或拉繩等標誌;

3、爆破前工作麵人員都要撤至《作業規程》規定的安全地點。

第27條 爆破。

1、母線與腳線連接後,爆破工必須最後退出工作麵,並沿途檢查爆破母線是否符合要求;

2、爆破作業前,爆破工必須做電爆網路全電阻檢查。嚴禁用發爆器打火放電檢測電爆網路是否導通;

3、爆破工撤至發爆地點後,隨即發出第一次爆破信號;

4、爆破工接到班組長的爆破命令後,將母線與發爆器相接,並將發爆器鑰匙插入發爆器,轉至充電位置;

5、第二次發出爆破信號,至少再過5秒,發爆器指示燈亮穩定後,將發爆器手把轉回放電位置,電雷管起爆;

6、電雷管起爆後,拔出鑰匙將母線從發爆器接線柱上摘下,並扭結短路;拔出放炮器鑰匙;

7、放炮母線不得有明接頭;

8、爆破時使用爆破噴霧,爆破後對爆破地點附近20米範圍內灑水降塵。

第28條 驗炮:爆破後,待工作麵的炮煙被吹散,必須首先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架、拒爆、殘爆等情況。如有危險情況,必須立即處理。

七、特殊操作

第29條 處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時,如果確無爆破以外的辦法,可爆破處理,但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必須采用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的用於溜煤(矸)眼的煤礦許用剛性被筒炸藥或不低於該安全等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2、每次爆破隻準使用1個煤礦許用電雷管,最大裝藥量不得超過450克;

3、爆破前必須檢查溜煤(矸)眼內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間的瓦斯;

4、爆破前必須灑水。

第30條 拒爆、殘爆處理。處理拒爆、殘爆時,必須在班組長指導下進行,並應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畢,當班爆破工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處理拒爆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通電以後拒爆時,爆破工必須先取下鑰匙,並將爆破母線從電源上摘下,扭結成短路,再等一定時間(使用瞬發電雷管時,至少等5分鍾;使用延期電雷管時,至少等15分鍾),才可沿線路檢查,找出拒爆的原因。由於連線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連線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另打與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起爆;

3、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藥卷或從起爆藥卷中拉出電雷管。不論有無殘餘炸藥嚴禁將炮眼殘底繼續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拒爆(殘爆)炮眼;

4、處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後,爆破工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

5、在拒爆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關的工作。

八、收尾工作

第31條 爆破結束後爆破工要報告班組長,由班組長解除警戒崗哨後,其他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麵作業。

第32條 裝藥的炮眼必須當班放完,遇有特殊情況時,爆破工必須在現場向下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第33條 放完炮後,應將爆破母線、發爆器等收拾整理好。

第34條 清點剩餘電雷管、炸藥,填好消退單,在核清領取數量與使用及剩餘的數量相符後,經班組長簽字,當班剩餘材料要交回爆破材料庫。嚴禁私藏爆破器材。

第35條 完工後,要將發爆器、便攜式甲烷檢測儀等交回規定的存放處。

第十二節 錨杆支護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在掘進工作麵從事錨杆支護作業的人員。

第2條 錨杆支護基本支護形式是指巷道單體錨杆支護、錨網支護、錨網帶(梁)支護。其他支護形式參照基本支護形式執行。

二、上崗條件

第3條 錨杆支護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4條 錨杆支護工必須掌握作業規程中規定的巷道斷麵、支護形式和支護技術參數和質量標準等;熟練使用作業工具,並能進行檢查和保養。

三、安全規定

第5條 在支護前和支護過程中要敲幫問頂,及時摘除危岩懸矸。

1、應由兩名有經驗的人員擔任這項工作,一人敲幫問頂,一人觀察頂板和退路。敲幫問頂人員應站在安全地點,觀察人應站在找頂人的側後麵,並保證退路暢通。

2、敲幫問頂應從有完好支護的地點開始,由外向裏,先頂部後兩幫依次進行,敲幫問頂範圍內嚴禁其他人員進入。

3、用長把工具敲幫問頂時,應防止煤矸順杆而下傷人。

4、頂幫遇到大塊斷裂煤矸或煤矸離層時。應首先設置臨時支護,保證安全後,再順著裂隙、層理敲幫問頂,不得強挖硬刨。

第6條 嚴禁空頂作業,臨時支護要緊跟工作麵,其支護形式、規格、數量、使用方法必需在作業規程中規定。放炮前最大空頂距不大於錨杆排距,放炮後最大空頂距不大於錨杆排距加循環進度。

第7條 煤巷兩幫打錨杆前用手鎬刷至硬煤,並保持煤幫平整。

第8條 嚴禁使用不符合規定的支護材料:

1、不符合作業規程規定的錨杆和配套材料及嚴重鏽蝕、變形、彎曲、徑縮的錨杆杆體。

2、過期失效、凝結的錨固劑。

3、網格偏大、強度偏低、變形嚴重的金屬網。

第9條 錨杆眼的直徑、間距、排距、深度、方向(與岩麵的夾角)等,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1、使用全螺紋鋼等強錨杆,錨孔深度應保證錨杆外露長度30~50毫米。

2、巷幫使用管縫式錨杆時,錨杆眼深度與錨杆長度相同。

3、對角度不符合要求的錨杆眼,嚴禁安裝錨杆。

第10條 安裝錨杆時,必須使托盤(或托梁、鋼帶)緊貼岩麵,未接觸部分必須楔緊墊實,不得鬆動。

第11條 錨杆支護巷道必須配備錨杆檢測工具,錨杆安裝後,對每根錨杆進行預緊力檢測,不合格的錨杆要立即上緊;對錨杆錨固力進行抽查,不合格的錨杆必須重新補打。

第12條 當工作麵遇斷層、構造時,必須補充專門措施,加強支護。

第13條 要隨打眼隨安裝錨杆。

第14條 錨杆的安裝順序:應從頂部向兩側進行,兩幫錨杆先安裝上部、後安裝下部。鋪設、聯接金屬網時,鋪設順序、搭接及聯接長度要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鋪網時要把網張緊。

第15條 錨杆必須按規定作拉力試驗。煤巷必須進行頂板離層監測,並用記錄牌板顯示。

第16條 巷道支護高度超過2.5米,或在傾角較大的上下山進行支護施工,應有工作台。

四、操作準備

第17條 操作前須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1、備齊錨杆、網、鋼帶等支護材料和施工機具。

2、檢查施工所需風、水、電。

3、檢查錨杆、錨固劑等支護材料是否合格。

4、按中腰線檢查巷道荒斷麵的規格、質量,處理好不合格的部位。

五、操作順序

第18條 錨杆支護工必須按以下順序進行操作:

1、敲幫問頂,處理危岩懸矸。

2、進行臨時支護。

3、打錨杆眼。

4、安裝錨杆、網、鋼帶(梁)。

5、檢查、整改支護質量,清理施工現場。

六、正常操作

第19條 敲幫問頂,處理危岩懸矸。

第20條 及時按照《作業規程》規定進行臨時支護。

第21條 打錨杆眼:

1、敲幫問頂,檢查工作麵圍岩和臨時支護情況。

2、確定眼位,做出標誌。

3、在釺杆上做好眼深標記。

4、用煤電鑽、風鑽或錨杆鑽機打眼。

5、打錨杆眼時,應從外向裏進行;同排錨杆先打頂眼,後打幫眼。斷麵小的巷道打錨杆眼時要使用長短套釺。

第22條 錨杆(網、鋼帶等)安裝。

1、清理錨杆眼。

2、檢查鑽孔質量,不合格的必須處理或補打。

3、按所使用錨杆的正規操作程序及時打錨杆,壓好錨盤、托板並用專用工具上緊,預緊力符合要求。

第23條 樹脂錨杆安裝。

1、清錨杆眼。

2、檢查錨杆眼深度,其深度應保證錨杆外露絲長度為30~50毫米。錨杆眼的超深部分應填入炮泥或錨固劑;未達到規定深度的錨杆眼,應補鑽至規定深度。

3、檢查樹脂藥卷,破裂、失效的藥卷不準使用。

4、將樹脂藥卷按照安裝順序輕輕送入眼底,用錨杆頂住藥卷,利用快速攪拌器開始攪拌,直到感覺有負載時,停止錨杆旋轉。樹脂完全凝固後,開動快速攪拌器,帶動螺母擰斷剪力銷,上緊螺母。在樹脂藥卷沒有固化前,嚴禁移動或晃動錨杆體。

5、全螺紋鋼等強錨杆要采用左旋攪拌方式。

6、套上托板,上緊螺母。

七、收尾工作

第24條支護完畢後,檢查所有錨杆的預緊力,不合格的及時上緊。

第十三節 錨索支護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在掘進工作麵從事錨索支護作業的人員。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錨索支護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3條 錨索支護工必須掌握作業規程中規定的巷道斷麵、支護形式和支護技術參數和質量標準等;熟練使用作業工具,並能進行檢查和保養。

三、安全規定

第4條 錨索支護工要熱悉錨索支護原理,錨索結構及主要技術參數;熟悉作業地點環境,能夠熱練使用支護工具,熟悉錨杆機性能、結構和工作原理,並能排除一般故障,並做好使用前後的檢查和保養。

第5條 錨索支護材料要符合施工措施的規定。

第6條 采用樹脂錨固時,最小錨固長度要≥1.5米。

第7條 單根錨索設計錨固力應大於200kN。

第8條 檢查施工地點支護狀況,嚴防片幫、冒頂傷人。在有架空線巷道內作業時,要先停電。

第9條 打錨索眼時,要注意觀察鑽進情況,有異常時,必須迅速閃開,防止斷釺傷人,鑽機5米以內不得有閑雜人員。

第10條 錨索張拉預緊力應控製在80~100kN,錨索安裝48小時後,如發現預緊力下降,必須及時補拉。張拉時如發現錨固不合格,必須補打合格的錨索。

第11條 服務年限10年以上錨索需注漿防鏽。

第12條 巷道支護高度超過3米,或在傾角較大的上下山進行支護施工,必須有腳手架或搭設工作平台。

第13條 鋼鉸線旋向應與攪拌工具旋轉方向相反。

四、操作準備

第14條 施工前,要備齊鋼絞線、錨固劑、托盤、錨具等支護材料和錨杆打眼機、套釺、錨索專用驅動頭、張拉油缸、高壓油泵、液壓剪、注漿泵等專用機具以及常用工具。

第15條 準備好施工所需風、水、電。

第16條 錨杆鑽機打眼前進行以下檢查:

1、檢查所有操作控製開關,所有開關都應處在“關閉”位置。

2、檢查油霧器工作狀態,確保油霧器充滿良好的潤滑油。

3、清潔風水軟管,檢查其長度及與錨杆機連接情況。

4、檢查錨杆機是否完好。

5、檢查是否漏水,及時更換水密封。

6、安裝鑽杆前檢查鑽頭是否鋒利,檢查鑽杆中孔是否暢通,嚴禁使用彎曲的鑽杆打眼。

第17條 張拉錨索前,檢查張拉油缸、油泵各油路接頭是否鬆動。

五、操作順序

第18條 錨索支護工必須按以下順序進行操作:

1、備齊機具及有關材料。

2、檢查並處理工作地點的隱患。

3、檢查施工所需風、水、電。

4、打錨索鑽孔及注漿孔。

5、組裝錨索。

6、安裝、錨固錨索。

7、張拉錨索。

8、注水泥漿。

9、清理現場。

六、正常操作

第19條 打錨索眼

1、敲幫問頂,檢查施工地點圍岩和支護情況。

2、根據錨孔設計位置要求,確定眼位,並做出標誌。

3、檢查和準備好錨杆鑽機、鑽具、電纜及風水管路。

4、必須采取濕式打眼。

5、豎起鑽機把初始鑽杆插到鑽杆接頭內,觀察圍岩,定好眼位,使錨杆機和鑽杆處於正確位置。鑽機開眼時,要扶穩鑽機,先升氣腿,使鑽頭頂住岩麵,確保開眼位置正確。

6、開鑽。操作者站立在操作臂長度以外,分腿站立保持平衡。先開水,後開風。開始鑽眼時,用低轉速,隨著鑽孔深度的增大,調整到合適轉速,直到初始錨孔鑽進到位。

(1)在軟岩條件下,錨杆機用高轉速鑽進,要調整支腿推力,防止糊眼。

(2)在硬岩條件下,錨杆機用低轉速鑽進,要緩慢增加支腿推力。

7、退鑽機,接鑽杆,完成最終鑽孔。

8、錨索眼必須與巷道麵垂直,眼深誤差為±50毫米。

9、錨索打眼完後,先關水,再停風。

10、按要求打注漿孔。

第20條 組裝錨索。按設計長度截取鋼絞線,用鋼刷除去鋼絞線表麵浮鏽,錨索不注漿時在自由段塗防鏽油脂。

第21條 安裝、錨固錨索

1、檢查錨索眼及注漿孔質量,不合格的及時處理。

2、把錨索末端套上專用驅動頭、擰上導向管並卡牢。

3、將樹脂藥卷用鋼絞線送入錨索孔底,使用兩塊以上樹脂藥卷時,按超快、快、中速順序自上而下排列。

4、用錨杆打眼機進行攪拌,將專用驅動頭尾部六方插入錨杆機上,一人扶住機頭,一人操作錨杆機;邊推進邊攪拌,前半程用慢速後半程用快速,旋轉約40秒。

5、停止攪拌,但繼續保持錨杆機的推力約幾分鍾後,縮下錨杆機。

第22條 樹脂錨固劑凝固後進行張拉和頂緊上托盤工作。

1、卸下專用驅動頭和導向管,裝上托盤、錨具,並將其托至緊貼頂板的位置,把張拉油缸套在錨索上,使張拉油缸和錨索同軸,掛好安全鏈,人員撤開,張拉油缸前不得有人。

2、開泵進行張拉並注意觀察壓力表讀數,達到設計預緊力或油缸行程結束時,迅速換向回程。

3、卸下張拉油缸,用液壓剪截下錨索外露部分。

第23條錨索注漿防鏽。從注漿孔用排氣注漿法,把錨孔剩餘段一次灌注。

第十四節 架棚支護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在掘進工作麵從事架棚支護作業的人員。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架棚支護工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3條 架棚支護工必須認真學習《作業規程》,掌握規定的支護形式、支護技術參數、質量標準要求等情況。

三、安全規定

第4條 施工中不得使用不符合《作業規程》規定的支護材料。

第5條 施工時,必須按照《作業規程》規定采用前探梁支護或其他臨時支護形式,嚴禁空頂作業。其支護材料、結構形式、質量應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第6條 支護過程中,必須對工作地點的電纜、風筒、水管及機電設備妥善加以保護,不得損壞。

第7條 嚴禁將棚腿架設在浮煤浮矸上。

第8條 放炮崩倒、崩壞的支架應及時修複或更換。修複支架前,應先找掉危石、活矸,做好臨時支護;扶棚或更換支架,應從外向裏逐架依次進行。

第9條 在傾斜巷道內架棚,必須有一定的迎山角,迎山角值應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支架必須迎山有力,嚴禁支架退山。

第10條 架棚巷道支架之間必須安設牢固的拉杆。工作麵10米內應敷設防倒器或采取其他防止放炮崩倒支架的措施。

第11條 對工程質量必須堅持班檢和抽檢製度,隱蔽工程要填寫“隱蔽工程記錄”單。

第12條 巷道支護高度超過2米,或在傾角大於30°的上山進行支護施工,應有腳手架或搭設工作平台。

第13條 架棚後應對以下項目進行檢查,不合格時應進行處理。

1、梁和柱腿接口處是否嚴密吻合;

2、混凝土支架是否按要求放置墊板;

3、梁、腿接口處及棚腿兩端至中線的距離;

4、腰線至棚梁及軌麵的距離;

5、支架有無歪扭邁步,前傾後仰現象;

6、支架幫、頂是否按規定背緊、背牢。

第14條 背幫背頂材料要緊貼圍岩,不得鬆動或空幫空頂。頂部和兩幫的背板應與巷道中線或腰線平行,其數量和位置應符合作業規程規定。梁腿接口處的兩肩必須加楔打緊,背板兩頭必須超過梁(柱)中心。

第15條 底板是軟岩(煤)時,要采取防止柱腿鑽底的措施。在柱腿下加墊塊時,其規格、材質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要求。

第16條 采用人工上梁時,必須手托棚梁,穩抬穩放,不要將手伸入柱梁接口處;采用機械上梁時,棚梁在機具上應放置平穩,操作人員不得站在吊升梁的下方作業。

第17條 架設梯形金屬棚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嚴禁混用不同規格、型號的金屬支架,棚腿無鋼板底座的不得使用。

2、嚴格按中、腰線施工,要做到高矮一致、兩幫整齊。

3、柱腿要靠緊梁上的擋塊,不準打砸梁上焊接的扁鋼或礦工鋼擋塊。

4、梁、腿接口處不吻合時,應調整梁腿傾斜度和方向,嚴禁在縫口處打入木楔。

5、按作業規程規定背幫背頂,並刹緊,前後棚之間,必須上緊拉杆。

6、固定好前探梁及防倒器。

第18條 架設混凝土棚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混凝土支架接口處,要墊經防腐處理木板或可塑性材料。

2、找正支架時,不準用大錘直接敲打支架;必須敲打時,應墊上木塊等可塑性材料,保護支架不被損壞。

3、混凝土支架巷道一般應采用預製水泥板背頂背幫,梁柱不準直接與頂、幫接觸。

4、在煤層和軟岩巷道中,混凝土支架緊跟工作麵時,必須采取防炮崩的加固措施,確保不崩倒、崩壞混凝土支架。

第19條 架設拱形棚應遵守下列規定:

1、拱梁兩端與柱腿搭接吻合後,可先在兩側各上一隻卡纜,然後背緊幫、頂,再用中、腰線檢查支架支護質量,合格後即可將卡纜上齊。

2、U型鋼搭接處嚴禁使用單卡纜。其搭接長度、卡纜中心距均要符合作業規程規定,誤差不得超過10%。

第20條 架設無腿拱型支架時,應先根據設計要求打好生根梁孔,再安設生根梁樁,並澆注混凝土穩固,7天後才可上梁。

四、操作準備

第21條 施工前,要備齊支護材料和施工工具以及用於臨時支護的前探梁和處理冒頂的應急材料。

第22條 檢查支架質量,嚴禁混用不同規格,不同型號的金屬支架,不得使用中間焊接的棚頭,棚頭與棚腿之間必須有防錯位裝置。

第23條 支護前和支護過程中,要經常敲幫問頂,用長柄工具及時處理危岩、活石。

第24條 支護前,應按中腰線檢查巷道毛斷麵的規格質量,處理好不合格部位。

第25條 上、下山架棚時,必須先停止車輛運行。架棚地點下方不得有人行走或逗留,上山架棚地點下方設好擋矸卡子。

第26條 施工前,要掩護好風、水、電等管、線設施;施工設備要安放到規定地點。

五、操作順序

第27條 架棚支護應按下列順序操作:

1、備齊工具和支護材料。

2、排除隱患。

3、移前探梁、架棚梁、接頂。

4、將中腰線延長至架棚位置。

5、挖腿窩。

6、立棚腿。

7、背頂背幫。

8、使用拉杆、聯棚器等穩固裝置。

9、檢查架棚質量,清理現場。

六、正常操作

第28條 梯形棚架設。

1、安全檢查,排除不安全隱患:

(1)放炮前加固工作麵十米之內的支架。

(2)放炮後由外向裏逐棚檢查、整修。

2、做好臨時支護:

(1)使用鉸接式前探梁時,鉸接頂梁要與棚距相匹配。放炮後在工作麵最前一架棚頭上安好吊梁器,使用好鉸接頂梁插上水平銷,並上好需要架設的棚頭,調整好中腰線和扭矩,並背實頂板。鉸接頂梁不少於#+架,交替前移使用,並做到每梁必鉸。

(2)使用吊梁式前探梁時,放炮後將前探梁前移至工作麵固定牢固,上好需要架設的棚頭,調整好中腰線,並背實頂板。

3、挖腿窩:先量取棚距,按中線和下寬定腿窩位置,按腰線確定其深度。控製好頂幫後,再把腿窩挖至設計深度。挖腿窩時,須由專人監護。

4、立棚腿:豎上棚腿,調整好紮角,並穩固好棚腿。

5、合棚梁:前探梁上的棚頭與棚腿合口,先合一頭後,再合另一頭。禁止人員在下方逗留或通過。

6、合口後將支架找正,壓肩初步固定。

7、檢查支架的架設質量,符合質量標準後,再背頂背幫,楔緊打牢,並按設計位置用拉杆、聯棚器等穩固裝置。

第29條 可縮支架的架設。

1、執行梯形棚架設的1~4款規定。

2、立棚腿:可縮支架的棚腿,可直接載入腿窩,未安裝好的,在現場按設計搭接長度進行搭接,安上卡纜,擰緊螺母,立入腿窩,扶正,臨時固定。

3、上棚梁:

(1)臨時支護時在前探梁上安放拱形梁。

(2)接頭搭接後,將支架找正,安上撐杆或拉杆。

4、全麵檢查支架架設質量,適當調整搭接長度,符合質量標準要求後,用專用扳手逐個擰緊螺母並達到設計規定的扭矩值。

5、背頂背幫,楔緊打牢。拱形可縮支架由兩側對稱穿背至拱頂,並達到設計要求,梯形可縮支架有讓壓間隙的,應按設計留出間隙。

第30條 在頂板完整、壓力不大的梯形棚支護巷道架設抬棚時,應按下列順序施工:

1、在老棚梁下先打好臨時點柱,點柱的位置不得有礙抬棚的架設。

2、摘掉原支架的柱腿,根據中、腰線找好抬棚柱窩的位置,並挖至設計深度。

3、按架設梯形棚的要求立棚腿、上抬棚梁。

4、將原支架依次換成插梁,最靠邊的兩根插梁應插在抬棚梁、腿接口處。更換插梁不準從中間向兩翼進行。

5、背好頂、幫。

6、上好抬棚卡子。

7、采取可靠措施,使抬棚腿生根。

第31條 在頂板不完整、壓力大的梯形棚支護巷道架設抬棚。

1、將原支架逐棚換成插梁,在插梁下打好托棚。所有插梁都應保持在同一水平上。

2、架設主抬棚,抬住已替好的插梁。

3、撤除托棚。

4、逐架拆除原支架並調整插梁,背實頂幫。

5、架設輔助抬棚。

6、上好抬棚卡子。

第十五節 錨噴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第1條 上崗前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考試合格,取得本工種崗位操作資格證書。

第2條 認真學習《作業規程》的有關內容,掌握施工工藝、支護方式、質量標準和有關施工安全注意事項,具備自保、互保的意識和能力。

第3條 能熟練操作和維修鑿岩、噴漿機具,進行打注錨杆、噴漿作業。

二、準備工作

第4條 作業環境安全檢查:

1、由外向裏依次(逐棚、逐排)檢查巷道永久支護、臨時支護及安全設施,發現安全隱患必須先進行處理。

2、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找淨頂幫的活矸、危岩,找頂時要用長柄工具,先頂後幫,人員要站在安全地點,並有專人監護,同時觀察好退路。

3、檢查有害氣體濃度是否符合規定,發現問題立即處理。

第5條 工具、設備及材料檢查:

1、根據工序要求認真檢查各種工具、材料,保證質量合格、數量滿足要求,設備性能可靠,試運轉正常。

2、認真檢查各種風水管路,保證連接牢固,風水壓大小合適。

第6條 校正中、腰線,按《作業規程》中巷道斷麵圖和爆破圖表要求畫出巷道輪廓線,確定眼位,並做好標記。

三、操作施工

(一)錨杆支護

第7條 樹脂錨杆施工操作:

1、臨時支護:支設前探梁、鋪網、上鋼帶、連接好頂網。

2、打眼、掃眼:嚴格按照《作業規程》要求打眼,用壓風將眼內岩(煤)粉、積水吹掃幹淨。掃眼時操作人員應站在孔口的側麵,正對鑽眼方向不得有人。

3、安裝錨杆:

(1)檢查:檢查錨杆孔的布置形式、孔距、孔深、角度以及錨杆部件是否符合《作業規程》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時進行處理和更換。

(2)安裝樹脂錨固劑:按《作業規程》規定的規格、順序將樹脂錨固劑送入錨杆眼,用錨杆將錨固劑緩慢推入眼底。

(3)攪拌錨固劑:將鑽機與錨杆連接、開動鑽機,邊攪拌邊將錨杆推進至孔底,然後繼續攪拌。

(4)攪拌時間和等待時間:攪拌樹脂錨固劑時,必須嚴格執行以下標準:a 超快速(CK-A),攪拌時間:15~20s,等待時間:10~15s.;b 超快速(CK-B),攪拌時間:20~25s,等待時間:10~15s。

(5)緊固錨杆:等待時間過後,開動鑽機、上緊螺母,使托盤貼緊岩麵,錨杆達到規定預緊力。

(6)錨杆安裝過程中,操作人員必須扶牢鑽機,且鑽機的左側嚴禁有人,防止鑽機擺動傷人。

第8條 快硬水泥錨杆施工操作:

1、檢查:檢查眼孔是否符合要求,錨杆和水泥錨固劑等是否合格。

2、浸泡錨固劑:將錨固劑用細針均勻地紮出幾個小孔,放入淨水中浸泡,至錨固劑不冒氣泡(大約1min)為止。

3、安裝錨固劑、錨杆:用木棍將錨固劑輕輕送入眼底。用專用工具緩慢地將錨杆送至孔底。

4、緊固錨杆:等待超過規定的時間後,安裝錨杆托盤、上緊螺帽,使其達到設計預緊力。

第9條 錨索安裝操作:

1、檢查:錨索眼的布置等是否符合要求,所需機具材料是否合格。

2、安裝樹脂錨固劑:按《作業規程》規定的規格、數量、順序將錨固劑輕輕送入錨索孔中。

3、推進、攪拌錨固劑:用錨索緩慢地將錨固劑推入孔底,連接錨索與鑽機,開動鑽機,邊攪拌邊將錨索推至孔底,當錨索達到孔底時,快速攪拌至規定時間後停止。

4、樹脂錨固劑的攪拌時間和等待時間:a 超快速(CK-A),攪拌時間:15~20s,等待時間: 10~15s;b 超快速(CK-B),攪拌時間:20~25s,等待時間:10~15s。

5、安裝托盤、緊固錨索:等待超過規定時間後,撤掉鑽具、安裝托盤及鎖具,用脹拉機具緊固錨索至設計的預緊力。

第10條 其他工作:

1、錨杆支護工作結束後,應及時清理施工現場,出淨浮煤(矸),巷道淨斷麵尺寸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2、未用完的支護材料等應堆放到指定地點,並碼放整齊。

3、電纜、風管、水管及風筒應按《作業規程》規定的位置吊掛和敷設整齊。

4、施工設備應經常進行清理和維修、保養,確保正常使用。

5、檢查支護質量是否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二)噴射混凝土支護

第11條 準備工作:

1、安全檢查:對工作範圍進行全麵檢查,敲幫問頂,找掉活矸、危岩。排盡迎頭積水,清理現場,檢查各種防塵設施以及個人防護用品是否完好、齊全。

2、質量檢查:依據巷道的規格要求,全麵檢查受噴段尺寸狀況、錨杆安裝和金屬網鋪設是否符合設計要求,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對受噴段岩麵凸凹不平位置,要用手鎬或風鎬盡量找平。用手鎬或風鎬切齊直牆,清理出噴射基礎使其達到設計深度。

3、設備工具檢查:檢查噴漿機是否完好,接好風水管、輸料管以及噴頭,安設好照明燈。用專用工具清理噴漿機內的大塊矸石或物料,緊固好摩擦板,送電空載試運轉。輸料管要平直,不得有急彎,接頭必須嚴密,不得漏風。嚴禁將非抗靜電的塑料管做輸料管使用。

4、噴漿材料準備:

(1)檢查:噴射混凝土所用材料的標號、規格、材質等均應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

(2)加水:拌料前應對骨料含水量進行檢查,若水量不足要對骨料進行加水。加水量以拌出料手握成團、鬆手即散,形成灰包砂狀態為宜。

(3)拌料、運料:根據噴射工作量的大小拌好噴漿用料,並運送到施工地點。

(4)清理:拌料結束,應將料車及料池外的骨料、雜物等清理幹淨。

(5)拌料時,要按規定使用好各種防塵設施和用品。

5、在巷道拱頂和兩幫安設噴厚標誌。

第12條 噴漿機的使用與操作:

1、操作順序:開機順序為:開水→開風→送電→喂料;停機順序為:停止喂料→停電→停風→停水。如遇特殊情況,要先停電。

2、調整噴漿機風水壓,使水壓比風壓大0.1MPa左右。操作過程中,要注意觀察壓力表顯示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停機處理。

3、噴漿機運轉時,要密切注意運轉情況。如發現漏風跑氣、壓力表顯示不正常、電機有異常聲響等,要立即停機處理。

4、喂料停止後,要待料腔、料管內餘料全部吹淨後再停機,並將機器內外清掃幹淨。

5、嚴禁噴漿機倒轉和長時間空運轉。

第13條 噴漿機喂料:

1、喂料:采用人工喂料,可由2~3人操作。喂料人員將料加入料鬥,做到連續均勻,快慢適當,減少粉塵飛揚。多人喂料時要相互協調,注意對方鏟起鏟落,保證安全。

2、加速凝劑:喂料人員要根據不同的噴射要求及噴射手信號指示,控製好速凝劑摻入量,並及時將料篩上大塊骨料取下。

3、喂料過程中發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喂料,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第14條 噴射操作:

1、噴射前,工作範圍內的巷道灑水衝洗幹淨。

2、噴射順序:從基礎開始,自下而上、由後向前,先填凹找平後,再按正規操作進行。

3、噴射操作一般由2人配合進行,噴射手抱噴頭進行噴射操作,副手觀察噴射情況和進行安全監護,及時用信號指示噴射位置和方向,遇到問題負責聯係和協助處理。

4、噴射手要掌握好噴射角度,噴嘴力求垂直岩麵。噴牆時其噴射角度以下俯10~15°為宜,噴正頂時其最小仰角為65°。

5、噴射時,應根據風壓大小和回彈情況,及時調整噴射距離。噴頭距受噴麵的距離一般為0.8~1.0m,風壓大時距離可適當加大,風壓小時可適當縮小,根據回彈情況調整到最佳噴射距離。

6、采用劃圈噴射法,即噴出料以一圈壓半圈,呈螺旋狀沿橫向由下向上,反複運動,圈徑以200~250mm為宜。

7、噴射手要控製好水灰比,以噴出料不發白、不流淌、表麵有光澤為宜。

8、噴漿厚度一次不能太厚,頂部一般不超過50mm,幫部不超過100mm,如一次噴厚達不到設計要求,至少應等15min以後再進行補噴。

9、注意控製好噴射厚度,拉線噴射時以不吃線為準。

10、噴射過程中如出現堵管等異常情況,要用信號及時通知喂料人員,立即停止喂料並停機、停風,采用敲擊法敲擊管道開風吹通。處理時要按住噴頭,如仍吹不通時,應將管路拆開處理。

11、若岩麵出水,可分別采用封、截、導、吹等方法進行處理。

12、任何情況下,噴頭不能對著人。

13、操作人員應佩戴防護眼鏡,以防回彈物傷害眼睛。

第15條 其他工作

1、噴射結束後要排淨迎頭積水,將回彈料清理幹淨,用鏟子或鎬切齊牆腳,並將噴射凸出部分用鏟子鏟平。

2、清除噴漿機周圍餘料和管線設備上的回彈物、浮塵。

3、檢查噴射質量並做好驗收記錄。

4、拆除噴射管路,將物料、工具等分類碼放整齊。

5、噴漿支護後應按規定時間進行灑水養護,養護時間不少於7天。

四、安全注意事項

第16條 對於斷層破碎帶、煤層鬆軟區、地質構造變化帶、地應力異常區、動壓影響區等圍岩支護條件複雜區域及其他特殊地點,必須采取加密錨杆、全長錨固、錨索加固、點柱及架棚等強化支護措施,其支護範圍應延伸至巷道正常段起點以外5~10mm。

第17條 錨杆支護作業時,如遇頂板出現淋水或淋水加大、圍岩層(節)理發育、突發性片幫掉渣、巷道不易成型、鑽眼速度異常、放煤炮、頂底板及兩幫移進量顯著增加等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向有關部門彙報並采取加強支護措施,必要時應立即撤出人員。

第18條 任何煤巷作業地點,不得使用作為永久支護的錨杆、錨索、鋼帶、金屬網起吊設備或其他重物。

第19條 對錨杆支護巷道應進行定期檢查。對頂、幫失效的錨杆應及時補打,對鬆動的螺母應及時緊固。

第20條 綜放(采)工作麵大斷麵切眼施工時,巷中應至少增設一排單體支柱,以提高巷道支護的穩定性,單體支柱距掘進工作麵的最大距離必須符合《作業規程》中的規定。

第21條 煤巷錨杆支護巷道應按規定進行綜合監測和日常監測。施工人員應了解觀測內容,掌握觀測方法,發現異常及時彙報,並采取相應措施。

第22條 施工過程中,要隨時進行敲幫問頂工作,用長柄工具及時處理活矸、危岩。

第23條 工程質量驗收必須堅持班檢和抽檢相結合,隱蔽工程要填寫“隱蔽工程記錄”單。

第24條 大斷麵巷道施工,或在傾角大於30°的上山進行錨杆支護施工,必要時應搭設牢固的腳手架或工作平台。

第25條 綜掘工作麵距工作麵200m以內、普掘工作麵距工作麵100m以內,必須備有5~10架備用棚及相應的支護材料。

第十六節 砌镟支護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在掘進工作麵從事砌镟支護作業的人員。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砌镟支護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3條 砌镟支護工必須掌握作業規程中規定的支護形式、支護技術參數和質量標準等。

三、安全規定

第4條 刷幫、挑頂前,應先檢查支架和頂幫安全情況,發現隱患及時處理。獨頭巷道進行刷幫挑頂時,在施工段以裏不得有人工作。

第5條 拆除臨時支架,應由外向裏依次進行。每次拆除的長度和數量不得超過作業規程的規定。拆除支架時,無關人員應撤至安全地點。

第6條 臨時棚腿撤除後,應立即進行挖底槽和砌牆工作。分段镟牆砌完後,按作業規程規定的距離拆除順巷抬棚和原有支架棚梁,按镟拱尺寸檢查,並處理好拱部荒斷麵,如有掉頂危險,須在牆頂壁後牢固地架設牆上小棚。小棚拆除後,以穿棒護頂,穿棒的一端插入镟茬,另一端托在未撤的臨近小棚梁上。

第7條 基礎槽應挖到實底。如基礎下是煤層或軟岩層時,基礎必須加深、加寬;底鼓嚴重時,應加砌底拱。基礎加大或底拱施工,要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第8條 砌镟用砂漿配合比必須符合作業規程的要求。砌築時,砂漿要均勻飽滿,無幹瞎縫,嚴禁幹壘。

第9條 用料石砌镟時,嚴禁料石橫放。

第10條 嚴禁使用腐朽、開裂、變形、折損的镟胎及模板。有特殊要求的镟胎及模板必須編號。跨度超過4米的镟胎,各節之間必須使用螺栓連接,不準使用其他連接方式。

第11條 架設镟胎的工作,應由镟頭向裏依次進行,第一架镟胎應穩在老镟下,兩镟胎間距不應大於1米,相鄰镟胎之間必須用拉杆連接。嚴禁將镟胎直接穩定在工作平台上。

第12條 腳手板的厚度應符合《作業規程》規定。嚴禁將腳手板直接搭在胎垛上或胎腿橫梁上,當作工作平台使用。工作平台下需通過礦車時,必須保證礦車進出安全。工作平台上要留有躲閃冒落活石的空間,禁止在平台上堆積過多的材料或砸料。

第13條 采用澆築混凝土镟時,要先清理模板上的矸石雜物,檢查鋼筋排列數量、直徑、規格和位置等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第14條 回收镟胎的時間,應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回收镟眙必須使用長柄工具,嚴禁使用動力機械回收。

第15條 砌築水溝前,應將水溝毛斷麵內的積水和煤岩碎塊清除幹淨,並按設計的厚度,坡度位置鋪好底,溝底表麵應光滑平整。水溝幫麵澆築混凝土時,應邊澆灌邊搗固,使其保持平整、無錯口或台階。

四、操作準備

第16條 備齊砌镟施工工具以及有關支護材料。

第17條 檢查並處理工作地點的安全隱患。

第18條 檢查施工所需的風、水、電。

第19條 施工前,要掩護好風、水、電等管、線設施;施工設備要安放到規定地點。

第20條 砌镟前,要根據作業規程要求,按中、腰線檢查巷道斷麵尺寸,進行刷幫、挑頂和拆除臨時支架工作,凡有礙砌镟的部分都要刷大。

第21條 錨噴作為臨時支護時,應先檢查毛斷麵尺寸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再按錨杆間排距補打齊錨杆,並噴砂漿或薄層混凝土封閉頂、幫。

第22條 砌拱前,必須搭設牢固的工作平台。

五、操作順序

第23條 砌牆架工字鋼梁支護操作順序:

1、檢查處理工作地點的安全隱患。

2、臨時支護。

3、挖底槽砌基礎。

4、砌牆。

5、上鋼梁,背頂。

6、檢查質量,清理現場。

第24條 砌拱形镟操作順序。

1、執行第23條1~4款。

2、搭工作台。

3、支镟胎、砌镟或混凝土澆灌。

4、封頂與合攏門。

5、拆镟胎與模板。

6、檢查質量,清理現場。

六、正常操作

第25條 挖地槽砌基礎。

1、按中、腰線和設計尺寸確定地槽位置和深度,並作出標記。

2、用手稿、風鎬挖地槽。挖槽時,要注意觀察抬棚腿窩,防止鬆動失腳。地槽挖完後,檢查尺寸,並排淨積水,清底找平。

3、砌基礎前,根據中腰線檢查地槽位置和深度,並定上基礎邊線和上平線。

4、砌基礎時,應先填入30~50毫米厚的鋪底砂漿,然後擺放基礎石,基礎石要平、直、穩、實,灰縫飽滿,灰縫大小符合規定要求。

5、澆築混凝土基礎時,應先支好模板,根據中、腰線校正,然後再用撐木、拉杆固定好模板。

第26條 砌料石牆。

1、敲幫問頂,清除浮矸,清洗基礎麵。

2、根據巷道的中、腰線先掛好垂線和水平線,按線施工。

3、砌牆時,必須將料石擺正放平,不平時,應用碎石墊平、墊穩。在傾斜巷道,料石大麵縫口應和巷道的坡度一致。

4、隨砌隨將壁後用碎石充填嚴實,用片石塊充填時,要用砂漿灌實。

5、料石壓茬要明顯,正常情況下,壓茬寬度不得小於料石寬度的1/4。接茬要嚴密,嚴禁出現對縫、重縫和齊茬。镟頭必須留好長短茬。

6、新镟與舊镟的接茬處,必須清除煤矸等雜物,並用水衝洗幹淨。

第27條 澆築混凝土牆。

1、敲幫問頂,清除浮矸,清洗基礎麵。

2、支模板,固定後用中線校正,起拱線用中腰線校正。

3、澆築混凝土,隨澆築隨搗固,並隨時對模板進行加固。

4、采用連續澆灌法。在澆灌中,如間隔2小時以上時,必須將上一次混凝土表麵處理成麻麵,清洗後再鋪一層10~20毫米的灰漿。

第28條 支镟胎。

1、支镟胎前先檢查巷道頂板安全情況,腳手架或操作台的穩固情況、镟胎規格、質量情況。

2、用水衝洗镟胎與模板。

3、按镟胎間距支設腿子木,並支穩支牢。

4、支镟胎並固定。用胎腿穩定镟胎時,胎腿和镟胎之間的接口要對齊並用扒鋸固定牢固,不能歪扭,必須將胎腿支在實底上。在用磚或料石壘垛穩定碴胎時,要壘在經找平的堅硬底板上,並要保持垛架的穩定、牢靠,與镟胎接觸處應墊方木。

5、镟胎的模板應隨砌隨放(鋼筋混凝土镟除外)並擺放平整。外部不平整處,可用木楔墊平。模板厚度應一致,對接要齊,對縫應嚴密、平整,不準漏漿。

第29條 砌拱。

1、砌镟拱時,必須從兩側起拱線向中心對封,使镟胎受力均勻,嚴禁非對稱砌封。

2、隨砌拱隨鋪好镟板。

3、镟拱料石要緊貼镟板,大頭朝上,料石安放要平、直、穩實,不得有單點支撐。每塊料石都要用頂頭灰,封口的砌塊之間必須用石楔打緊。

4、要隨砌隨充填。必須用不燃性材料填實,隨砌隨充填;冒頂過高時,拱後充填層厚度不得小於0.5米,再上可用木垛或水泥板垛接頂。

5、砌雙層镟時,第一層應比第二層超前2~3排料石。

6、澆築混凝土镟拱前,必須處理好接茬,用清水衝洗後再鋪上一層薄灰漿,固定模板。镟拱的鋼筋應事先加工成型。混凝土的澆灌、搗固、模板檢查等,可與澆灌混凝土牆相同。

第30條 封頂及合攏門。

1、料石镟封頂時,镟拱砌到最後三層料石時,將镟板全部放好,然後由裏向外依次安放拱頂料石,直至封頂結束。封頂灰漿必須飽滿,料石居中,嚴防偏頂或灰縫居中。

2、料石镟合攏門時,一般隻留正中一層镟石,先將封頂鐵板插入镟板上,然後依次托上料石,用咬子石塞緊,灌滿灰漿。最後一塊料石用咬子石塞牢後,自下而上塞填砂漿,再用封頂板托牢。

第31條 拆镟胎和模板。

1、拆除镟胎、模板應由外向裏依次進行,並禁止有人在拆镟胎附近逗留。

2、回胎人員站在安全一側,並預先清理好退路。

3、回胎後,將貼在镟壁上的懸板、模板全部拆掉。

4、拆下來的镟胎、镟板、模板、撐木等,應及時清理,拔掉鐵釘,並碼放整齊。

5、上下山回胎前,應設擋板,回胎時人站在上方。

6、料石牆必須勾縫。拆除镟板、模板後,混凝土镟體表麵凹凸不平或有蜂窩、麻麵時,要用砂灰找平。

第十七節 運料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任務

運料工負責將生產班所需物料從盤區軌道巷運到工作麵。

二、程序

檢查料車、絞車的完好情況→裝車→捆車→聯車→設崗攔人→行車→卸車碼放。

三、操作規程

1、所有運料作業人員必須熟知崗位責任製和所有巷道的地形、地貌、坡度等情況。

2、保證完成當班布置的運料任務,保證工作麵備用物料充足。

3、小絞車司機必須熟知各部位小絞車的性能和操作規程,必須經安全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開車前檢查各零部件是否齊全有效,地錨是否牢固,鋼絲繩是否咬繩及有無斷絲斷股現象。閘是否靈敏可靠,按鈕是否靈敏,信號是否清晰暢通,按信號開停車,信號不清或發現有人和其它障礙影響行車時不準開車。

4、在行車時必須在巷口設崗攔人,堅持“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嚴禁人員蹬鉤趴車。

5、行車時嚴禁放飛車。

6、裝料前對料和車進行檢查,不合格的料不得裝車,不準使用壞車。

7、裝車時不得超寬超長超高,裝車時要互相配合好,避免砸腳碰手事故發生,裝好料後要用鋼絲繩將物料捆綁牢固。

8、聯車要用專用繩套、插銷、連接環,嚴禁用其他物料替代。

9、不得超拉多掛車輛。

10、在斜坡上停放車輛時,要用十字木杠在鉤頭處打好眼。

11、使用好巷內所安設的阻車器。

12、運進工作麵的物料要放在指定地點碼放整齊,不得影響行人、運輸、通風等要求。

13、人工扛、抬、運物料時要互相照應、配合默契,喊好號同肩扛運,同拿同放,以避免砸腳碰手事故發生。

14、車輛運行過程中如發生落道時,嚴禁用小絞車拉車上道,要在落道車的鉤頭下方打好十字木杠,戧住車輛,鬆開絞車鋼絲繩,車輛兩邊嚴禁站人,並在車身兩側支好防車倒木杠,然後用吊鏈或千斤頂、跨頂進行抬車上道。

第十八節 清煤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任務

清煤工負責清理好所掘巷道皮帶下及兩幫的浮煤。

二、程序

清理浮煤、揀淨巷內雜物、充填道心。

三、方法

1、認真仔細清理好所掘巷道和回風繞道的煤塵、浮煤,特別是對風帶幫、皮帶大架下、底托輥下的浮煤。嚴禁有浮煤堆積和煤塊灑落現象。

2、在清理轉動部位的浮煤時,要與皮帶司機聯係好停機進行清理,嚴禁將鍬頭伸入轉動部位掏取物。

3、隨時整理巷內掉落下來的物料,整齊地集中碼放在人行幫一側。

4、在進行清理工作時要與巷內運料人員聯係好,在車輛運行時躲入安全躲硐內,嚴禁在車輛運行時進行清理工作,堅持“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製度。

5、將巷道浮煤充填入道心,要充填嚴實,塊徑大於30厘米的大塊煤搗爛後再上皮帶運走。

6、嚴禁將雜物上皮帶運走,發現雜物要扔到巷道內雜物桶內定期出井。

7、生產班清煤工要隨時保證跑道至工作麵機組鏟板後這一段無浮煤,見實底,特別要掏幹淨跑道緩衝架下的浮煤。

第十九節 驗收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任務

驗收工負責各生產班工程質量和文明生產驗收。

二、程序

進入工作麵驗收上一班工程質量和文明生產,出班填寫驗收記錄。

三、方法

1、熟知《作業規程》中規格質量及標準要求,熟悉本工作麵驗收內容。

2、要求驗收員堅持原則、不徇私情、責任心強。

3、進入工作麵後與上班組長、上崗幹部現場驗收,發現問題和下一班交接清楚。

4、所有數據、項目必須上尺上線,驗收清楚。

5、驗收內容:巷內有無雜物,皮帶頭及大架下有無浮煤,有無掉落托輥、大塊煤、皮帶跑偏、皮帶尾是否拉正,所上拉條小架托輥是否齊全完好,跑道及工作麵浮煤是否清理幹淨,跟機電纜是否入槽,工具設備是否放在指定地點,物料是否碼放整齊,巷道規格支護質量是否符合標準要求,前探支護、傳感器、風筒是否到位,一通三防設施有無損壞現象,工具有無丟失現象,軌道鋪設是否符合標準。

6、出班後到隊如實填寫驗收記錄,發現巷道規格發生嚴重偏差、支護質量低劣等問題要向隊值班幹部彙報清楚。

第二十節 軌道、刮板機鋪設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臨時軌道鋪設

第1條 按照設計和規程要求,根據巷道中心線擺放好道木,軌枕間距符合規定,道木應鋪在實底上。

第2條 抬運軌道時,要互相聯係,同肩抬放,動作一致,以免砸腳碰手。

第3條 軌道接頭必須嚴密,間隙不得大於5毫米,高低和左右錯差不得大於2毫米,接頭應上好夾板並用道釘釘牢,道釘要打成八字形。如用不同軌型鋼軌時,要用枕木調整高度,使其接頭平正,夾板用的螺絲絲帽應擰在軌道外側。

第4條 道床要用煤(矸)墊實,厚度不得超過道木,放炮前,靠工作麵道頭用煤(矸)壓住,以免崩翻。

第5條 道木規格:小道木長1~1.2米;大道木不得小於2米;厚均不得小於0.2米。

二、永久軌道鋪設

第6條 按設計與巷道中、腰線鋪軌,巷道規格不合規定的要先進行處理。

第7條 鋼軌、道木、夾板、螺絲、墊板等,要符合質量要求,有損傷、腐蝕、不合格的,不準使用。

第8條 鋪道木時,要量取鋼軌長度,合理確定軌枕間距,一般為0.7~0.8米,接頭處為0.4~0.5米。

第9條 鋼軌與道木要固定牢靠,壓、墊板齊全,夾板、螺絲、墊圈必須墊好上緊。不同軌型的軌道連接時,要用異型夾板,接頭必須保持平整。

第10條 斜巷鋪軌,要安設擋車裝置。道木間還要加撐木。彎道,道岔鋪設應按設計型號、位置、彎度、長度等質量標準要求進行操作。

第11條 道床要用煤(矸)夯實,軌枕下不能墊大塊石頭。鋪好後按中腰線調整軌道,車輛運行一段時間後,再調整1~2次;確保行車安全、平穩。

第12條 工作前把材料、工具準備好,完工後將其整理保管好。

三、鋪設刮板機

第13條 刮板機要根據生產進度鋪設。]

第14條 刮板機鋪設程序:

1、將刮板機所有零、部件運送到鋪刮板機地點;

2、先將刮板機頭安裝好,再鋪好鏈子、槽子、溜尾;

3、緊鏈;

4、試運轉。

第15條 刮板機完好標準:

l、架體無嚴重變型、無開焊、運轉平穩。

2、鏈輪無損傷,鏈輪承托水平圓環鏈的平麵最大磨損:

節距≤64毫米時,不大於6毫米;

節距≥86毫米時,不大於8毫米。

3、分鏈器、壓鏈器、護板完整緊固、無變形,運轉時無卡碰現象。抱軸扳磨損不大於原厚度的20%,壓鏈器厚度磨損不大於10毫米。

4、緊鏈機構部件齊全完整,操作靈活,安全可靠。

第二十一節 硐室及水溝掘砌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主要硐室施工前,應根據圍岩情況,製定施工措施,並注意以下幾點:

1、大斷麵硐室施工,在圍岩堅硬時,可先掘砌上層,必須在支護好頂板的情況下,而後再掘砌下層。

2、在掘砌巷道時,應留出硐室口,並向硐室內掘砌1~3米。

3、硐室內的設備基礎,應與掘砌硐室同時作出。

4、采用導硐方法掘砌大斷麵硐室時,導硐的長度根據頂板情況酌定,一般不大於30米,刷幫與砌镟工作麵距離不應大於10米。

5、支護好的硐室不得漏、滴水。

第2條 交岔點施工:當大巷掘過交岔點位置後,根據設計要求標出支巷位置中心線,而後掘出支巷。

第3條 水泵房、變電所、水倉施工:

水泵房掘進時,應把吸水小井及小井與泵房的連續部分同時掘出、連同支護一次完成。

變電所掘砌必須符合設計規格。

水倉掘進,按設計要求不得多增加出水口。

第4條 根據巷道中腰線掘砌出的水溝位置,其深、寬度允許誤差為±25毫米,坡度±1%,外沿高度不小於設計。

第5條 必須保證水流暢通,蓋板齊全、放置穩固。

第二十二節 反井、溜煤眼施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第1條 反井、溜煤眼施工,其特點是由下向上掘進,根據其長度的不同,施工方法一般有吊籠和木垛兩種。長度在20米以下時,多采用木垛施工,長度在20米以上時,多采用吊籠施工。

第2條 正確選用爆破器材,采用隔爆電氣設備,信號必須靈敏、可靠、聲光俱全。

第3條 加強通風管理和瓦斯檢查。使用局扇通風時,無論何時都不準停風。如因檢修、停電等原因停風時,要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待恢複通風並檢查瓦斯後,方可工作。

第4條 反井掘進操作人員都要佩戴保險繩和保險帶。有淋水的工作地點,必須穿雨衣,裝藥要用水炮泥。

第5條 貫通的最後幾茬炮(一般為2—3米),應改為由上向下掘進。

第6條 小反井掘透後,如果其斷麵不夠,要自上而下刷大。刷大過程中,材料及工具均由上而下運送,打眼或架設木盤時應將小反井蓋嚴,臨時支護采用四角木盤,間距為1米,以保證安全。

第7條 采用木盤施工,開口掘進時的2—3米內,可登碴作業,以後設置木盤。

第8條 吊籠施工時,必須打提升吊籠鑽孔,同時作為掘進導向用,其鑽孔偏差度不得大於掘進半徑的1/2。另外,為了滿足施工需要,還需打兩個作為敷設信號電纜和放炮線用的鑽孔,各類鑽孔直徑應符合設計要求。

第9條 采用吊籠打眼的最大高度不宜超過120米。否則應分段施工,立眼的直徑以3米左右為宜。大直徑立眼以刷大法由上而下進行。

二、打眼、放炮

第10條 除按有關規程規定執行外,另須注意以下幾點:

1、吊籠施工時,打眼人員乘坐吊籠人數不能超過規定。所攜帶鑽具、工具、鑽杆等亦不超規定,並有專人檢查、監督。

2、當吊籠停在打眼位置時,應與井壁用固定器固定吊籠,然後才準由有經驗的老工人上罐頂檢查處理頂、小片聾石,如有大塊聾石要另製定措施處理,確認安全時,其他人員才能上罐頂工作。木垛施工時,也同樣由有經驗的老工人從人行間進入上部工作麵處理聾石,清除浮碴後,其他人員再進入上部工作麵打眼。

3、吊籠打眼時,罐頂應鋪設防滑膠質墊層,並全部放下吊籠頂部和周圍活動合頁工作盤;木垛施工時,則應用木板鋪好打眼工作盤。

4、當岩石較硬時,底眼眼底應插入底板20公分左右,並適當多裝藥,以免拉底而造成巷道“上漂”,為避免放炮崩倒棚子,應采用底部掏槽。

5、打眼時,管線或電纜均應牢固地固定在吊籠或木盤上。每節風水管接頭都要用鉛絲聯結起來,以免脫落。深度超過20米或電纜和風水管線拉力強度不足時,還需設置輔助提升的細鋼絲繩或尼龍繩。

6、打眼完畢後,必須將鑽具放入吊籠或從人行間放到工具存放地點。

7、在反井、溜煤眼掘進中,當班使用的雷管、炸藥必須在下麵巷道的安全地點裝配好,按起爆段數、分類放好,不準在吊籠或工作盤上裝藥。用吊籠或人工運送雷管、炸藥時,必須用防水、隔電、耐碰的特製木箱。

8、裝好藥後,腳線拉出要互相吃緊,但也要防止拉斷腳線,母線要固定在幫壁上,最後聯好母線再撤離工作麵。

9、放炮前,吊籠必須放到下部巷道的安全地點,同時,將提升絞車鋼絲繩、信號線拉出鑽孔;木垛施工時,還要將工作盤拆掉,將人行間、通風間用木板擋好,人員全部撤離工作麵,並按規定設好警戒,拉炮人員發出放炮信號後至少等5秒鍾再進行放炮。

10、放炮後檢查須待15分鍾後進行。

三、木盤架設

第11條 施工前由測量人員掛好十字線,按掛線架好抬棚。木盤坐落在大巷抬棚上,一般為四角木盤,也可用八角木盤。然後用扒釘與抬棚連接牢固。

第12條 木盤規格要按《作業規程》規定架設,其最大兩根木盤梁應伸入岩幫,下邊用木棚支撐。木盤的拐角處與撐柱用扒釘連接。為了防止片幫,其空幫不得超過規定,木盤與空幫之間要用背板刹嚴。

第13條 木盤上的臨時工作台放炮前要拆除,並在人行間的上部鋪設傾斜擋板,使崩落的矸石集中到矸石間溜至裝碴點。為防止矸石漏入人行間內,靠矸石一側應釘上密集半圓木。人行間的梯子設置應由下向上,並牢固可靠。

四、吊籠提升

第14條 開車前要檢查開關、按鈕、導輪、鋼絲繩,鉤頭、手閘、信號等,並作好深度標記。

第15條 提升吊籠時,先將信號、操作電纜與斷電保護操作電纜送入鑽孔,下放到下邊巷道立眼下口。下邊人員用信號聯係下放提升鋼絲繩,當鉤頭至下方時,拉至立眼下方吊籠一側,由專人聯結吊籠,並對各部體進行詳細檢查後,才能將吊籠推至立眼下方。

第16條 吊籠提起後,再對吊籠檢查一次各部件、聯接裝置、保險裝置等,確保完好、安全後,進行空吊籠運行一次。試吊時嚴禁乘坐人員、放置工具等其它物件。

第17條 吊籠提升絞車采用帶有製動裝置的慢速回柱絞車。司機由責任性強、熟悉業務的人員擔負。

第18條 司機操作時,要集中精力,隨時注意信號和絞車運行狀況,嚴格掌握高度、行程,發現異常現象及時停車。

第19條 當吊籠停止提升時,絞車司機必須壓好閘,不準離開工作崗位。作業完畢時,進行現場交接班。

五、裝 碴

第20條 無論是人工裝碴還是機械裝碴,都必須在保護架下工作。

第21條 立眼刷大時,必須把上口棚護好,下邊才能進行裝碴工作。

第四章 機電係統各工種操作規程

第一節 變電所值班員安全操作規程

一、場上變電所

第1條 配電室值班員操作規程:

1、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要熟悉和掌握各種運行方式和緊急情況的處理方案,要以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千方百計保證安全供電。

2、電氣設備線路要停電檢查時,必須有專人來配電室聯係停送電,並執行停電工作票製度,停電部位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標牌。

3、值班人員在停送電操作時,必須熟悉電氣係統,了解控製區域,嚴格注意誤停送電、串電、反電,停電後首先要驗電,確實無電再進行接地放電,工作完畢,拆除接地線並對電線用搖表檢查,確無故障方可送電。

4、驗電時,應使用符合要求的驗電器,使用前首先在確知帶電的設備上試驗電器是否正確,試驗時,應戴符合電壓等級的絕緣手套、穿絕緣鞋。

5、高壓開關停電時,必須先斷開真空開關,然後拉隔離開關;送電時,先合隔離開關,後合真空開關,操作要準確可靠。

6、高壓開關跳閘時,明確不是短路引起,可試送一次,若送不上,必須查清故障,排除後方可送電。

7、在變電設備上進行一切倒閘操作,兩個值班人員一人執行操作,另一人必須進行監護,事先必須了解操作的目的和程序。

8、在運行過程中,若預報信號動作(電鈴響)先排除音響,並檢查信號指示是何因素造成(過負荷、接地),值班人員根據情況進行妥善處理,處理不了可報組長處理。

9、兩台變壓器並聯運行時,操作順序為:合聯合刀閘,合隔離刀閘,合負荷開關,合真空開關;倒換主變壓器時,先將其並聯運行後再切除另一台變壓器。

二、井下變電所

第2條 井下變電硐室值班工操作:

1、硐室值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並經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證後持證上崗。

2、硐室值班人員應熟悉所值班變電所全部電氣設備的性能操作方法,供電係統,運行方式,做到停送電安全、準確及時。

3、停電必須執行停電工作票製度(事故例外),停電時按工作票批準時間,停電前應先告知調度室,並有工作許可人聯係停送電。

4、精神不正常或酗酒者嚴禁從事硐室值班工作。

5、停電操作:

(1)操作高壓必須戴絕緣手套,穿好電工絕緣靴,站在絕緣台上。

(2)操作高壓開關要先拉開斷路器,後拉隔離開關,並在手把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標誌牌。

(3)低壓開關停電後,必須把開關閉鎖鎖好,同樣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標誌牌。

6、送電操作

(1)結束工作票指定的手續後,確認工作已完成後,向調度室請示允許後方可送電。

(2)高壓開關送電時,應按照先送隔離開關,後送斷路器的順序操作,同時,觀察和監聽開關和變壓器有無異常響聲,如有異常響聲和現象,立即停止送電,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

(3)低壓開關送電後,要檢查漏電繼電器的絕緣阻值及其他情況,如發現合閘時跳閘,應立即停止送電,並彙報調度室。

(4)高壓開關送電時,戴絕緣手套、穿電工絕緣靴,並站在絕緣台上。

7、電氣設備由於過載原因跳閘時,請示調度室後,高壓可試送一次,低壓可試送兩次。

8、試送電送不上或發生大麵積停電事故時,應及時向調度室和主管部門彙報,經專業電工排除故障後,恢複正常供電。

三、停送電規程

第3條 高壓設備和線路停電作業,必須按以下規定接地:

1、在施工地點有可能來電的各側部位必須斷開,並裝接地線。

2、在高壓線路上作業時,要在作業段兩端短路接地,分支線亦應短路接地,若有感應電壓反饋到停電線路上時,應加掛接地線。

3、電容器停電作業時,須先行放電,並短路接地。

4、一切高壓設備停電作業斷開電源部分,必須有隔離開關,室外35KV及以上隔離開關,應加鎖,並掛停電標誌牌。

5、斷路器停電後,除在操作手把上掛停電標示牌外,還必須斷開操作電源。

6、設備停電後,工作許可人先在有電設備上驗電,確定驗電器良好,然後在檢修設備進出線兩側或檢修線路的線路側各相分別驗電,若在絕緣物上驗電不能指示者,可在驗電器上接線,高壓驗電應戴絕緣手套。

7、連接地線時,要先接接地端,然後用高壓絕緣棒或絕緣手套將地線另一端往停電處碰一碰,如互相均無異響時,將各相牢固短路接地,連接地線時必須將油漆、鐵鏽等物刮淨,確保接觸良好。

8、接地線的銅線截麵不小於25mm2的裸銅線,接地時必須使用專用線卡固定,不得將地線盤繞在導體和接地裝置上。

9、拆除接地線應先拆設備端,後拆接地端。

10、所裝接地線與帶電部分應符合安全距離規定。

11、高壓回路上的工作,需要拆除全部或一部分接地線後,始能進行工作。

(1)拆除一相接地線。

(2)拆除接地線,保留短路線。

(3)將地線全部拆除或拉開接地刀閘。

上述工作必須征得值班員或調度員的許可,並有監護人在場方可進行,工作完畢後,立即恢複。

12、嚴禁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移動或拆除接地線。

第4條 低壓停送電:

l、先拉開分路刀閘,再拉開總閘;

2、送電時先合總閘後分別合各分路閘;

3、合閘時燒保險,應查明原因後再送電。

第5條 井下高低壓停送電:

l、停電:先拉各低壓分路閘,然後拉開低壓總閘。操作高壓防爆開關手柄,高壓停電。

2、送電:合上高壓防爆開關,變壓器帶電,然後先合上低壓總電源開關,再分別合上各分路開關。

第6條 電源突然停電後,凡有值班人員的地方,必須按以上規定分別拉開低壓分路開關、低壓總開關、高壓開關;來電後,先合高壓電源開關,後合低壓總開關,最後分別合低壓分路開關。

第7條 井下變電所要有合格的絕緣手套和絕緣靴,進行高壓操作時必須穿戴好。

第8條 高壓拉閘杆要保持幹燥清潔,使用拉閘杆操作高壓設備要接地線,雨天使用拉閘杆還要有防雨罩。

第9條 高壓停電後檢修時,要有明顯的斷開點,否則不準檢修。

第10條 在高、低壓停電設備上檢修,工作前要驗電,並要接地線、懸掛批示牌。

第11條 停送電要由兩人進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不準予約停送電。更不準自行停、送電。

第12條 在事故情況下停電,要由當場人員掌握,以損失最小為原則。

第二節 電氣試驗工安全操作規程

1、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嚴格遵守停、送電工作票製度和各項試驗製度,嚴格遵守驗收質量標準;

2、進行各項電氣試驗時,如被試驗設備兩端不在同一地點,另一端應派專人監護,雙方聯係妥當無誤,一切準備就緒後,方可進行後續操作;

3、試驗人員在電氣試驗過程中應精力集中(不得與他人閑談),隨時注意異常情況的發生,一旦發生意外,應立即將試驗設備緩慢退回零位,停止試驗,並斷開電源;

4、進行各種試驗時,試驗人員應佩帶相應的絕緣用具,試驗設備安放位置必須與被試電氣設備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防止人身觸電;

5、檢漏繼電器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安裝、運行和維護,出現漏電故障必須立即處理;

6、遠方試驗過程中,不得采用其他手段代替試驗電阻;

7、檢漏繼電器的遠方試驗,必須隨時警戒巷道中的瓦斯濃度,必要時停止試驗,撤出人員並報告調度室及有關領導;

8、嚴禁帶電作業,帶電搬遷電氣設備;

9、絕緣搖測及耐壓試驗結束以後,被試設備必須對地放電,放電完畢後方可清點工具,撤離現場,電氣設備內部不得遺留雜物,以免造成事故。

第三節 防爆檢查工安全操作規程

1、防爆檢查工應經過專業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並取得檢查資格證後方可上崗;

2、檢查人員必須遵守嚴格煤礦三大規程,遵守停、送電工作票製度,執行停、送電安全措施中的各項要求,遵守本單位製定的各項規章製度;

3、檢查人員應熟悉井下高、低壓供電係統,掌握一般電氣設備的工作原理和基本構造;

4、檢查人員必須掌握上級有關部門製定的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檢查標準;

5、檢查工對井下供電係統、防爆設備、小型電器、煤電鑽(信號照明)綜合保護裝置、局扇風電閉鎖、電纜和其它電氣安全保護措施等進行監督檢查,對礦井電氣存在的隱患及時提供處理意見;

6、在日常檢查和低壓整定時,必須停電以後,驗電、放電,確認無電後方可進行;

7、檢查人員入井必須攜帶電工常用工具及塞尺,並執行有關規定,不得隨意進入掛有“嚴禁入內”牌示的巷道;

8、打開帶電設備時,必須有瓦斯檢查員檢查所在地點瓦斯濃度,經瓦檢員同意後方可開蓋檢查,並嚴格執行井下電氣設備《操作規程》的規定;

9、檢查中注意人身不得觸及周圍電氣設備的手把或按鈕等可能影響設備正常運行的機構;

10、整定計算時,負荷統計及計算過程,必須準確無誤;

11、驗電、放電、接地、漏電試驗等工作,必須在風流中有害氣體濃度在規定範圍以下方可進行。

第四節 內、外線工安全操作規程

內、外線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一、內線工

第1條 操作及注意事項:

1、內線工必須經過培訓,並熟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電氣部分的要求,經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證,方能上崗。

2、穿好勞動防護用品。

3、拆卸電機要用專用工具,注意轉子軸抽出時與定子發生碰撞。

4、注意保護防爆設備防爆麵,如有鏽蝕劃痕等現象要及時修複。

5、拆除定子繞組,要用電流加熱、烘箱加熱和機械拆除等方法,盡量不用火燒。繞組拆除後,要劃除槽內毛刺、殘物等,並校正線槽。

6、槽兩端絕緣伸出部分折迭成雙層放置,伸出鐵芯10毫米左右。

7、嵌線要做到齊、順、光、美,切勿挫傷絕緣。

8、流漆前先預熱到110℃左右,經4—8小時待絕緣穩定後,再進行流漆。當繞組冷卻到60~70℃時進行澆漆,澆漆要均勻。

9、繞組烘幹時,溫度控製在70~80℃,烘2—4小時,再加溫至120℃左右,烘烤8—16小時。

10、烘幹過程中要對繞組絕緣進行測量,一般在5兆歐以上才為烘幹。

11、修複後要進行空載試驗,試驗前用手扳動電機看轉動是否靈活,然後再通入三相平衡的額定電壓半小時以上,測其空載電流與額定電流百分比,符合規定範圍且保持平衡方可交付領用。

二、外線工

第2條 操作注意事項:

1、外線工必須經過培訓,並熟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電氣部分的要求,經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證,方能上崗。

2、單人巡視或檢查高壓線路時不準蹬杆,兩人及多人巡視檢查時,隻有在專人監護下方可蹬杆操作,要用絕緣杆清除鳥巢、風箏等障礙物,在山嶽地區或夜間巡視檢查高壓線路時必須兩人以上進行。

3、巡視和檢查電力線路,始終認為是帶電的,即使線路已經停電,也要認為有隨時送電的可能。巡視時,應沿線路外側,以免萬一接觸斷落導線。發現導線斷落在地麵或懸掛空中時,不得接近,須在8—10米以外,並設法防止其它人靠近。

4、操作高壓設備時應穿上絕緣鞋,戴好絕緣手套,並用絕緣杆進行操作,操作時應由兩人進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在雨天工作時,拉閘杆上應裝防雨罩,雷電臨近時禁止操作。

5、在停電線路上工作時,應試電,確信無電後再進行放電,加裝接地線,方可開始工作,工作結束後,現場清理完畢,可拆除接地線。

6、如工作中分幾個小組分段進行工作時,工作負責人應取得所有小組負責人的結束工作報告後,雙方核對無誤,才能報告結束工作,記入工作簿,線路恢複送電。

7、接接地線時應先接接地端,然後再接線路端,連接要可靠,不準纏繞,拆除時相反;接地端應用鐵棒釘入地下0.5—l米,也可用杆塔接地的金屬部分來代替。

8、在鄰近或交叉的雙回路線中的一回路上工作,其杆距離不得小於1.5米(6KV),垂直距離2米(6KV),否則另一回路需停電接地。

9、變台上停電工作應先斷開二次刀閘,再打開一次刀閘,如一二次有明顯斷開點,可不安裝接地線,但工作前應該在低壓區驗電。

10、蹬杆操作必須上好保險帶,且在線杆牢固的情況下進行。

11、杆上工作時,應使用工具袋,禁止在橫擔上放置或往下拋東西,杆下禁止有人停留,需在杆下工作的人員應戴好安全帽,在杆上拆、剪線工作時,應采取防止電杆傾倒的措施。

12、起吊重物時,應檢查起吊設備是否可靠,確認無問題後,在不超負荷情況下方可起吊,起吊離開地麵後立即暫停,檢查各部位無問題後再進行起吊。

13、立杆、放杆過程中,杆坑內禁止有人,確需下坑工作時,要采取措施,加強監護,在工作過程中,杆塔下麵傾斜方向禁止有人停留。

14、放線或緊線時,應注意不使導線掛在建築物或樹枝上,所緊導線不許扭勁,接鐵不能卡住,以防斷線,緊線工具應牢固可靠,放、緊線下麵不準有人停留。

15、剪伐樹木時,樹枝應與帶電部分保持0.35米的距離。當小於這一距離時應將線路停電或使用帶絕緣柄的剪樹工具,並采取措施控製樹枝傾斜方向,防止碰觸導線。

16、測量接地電阻時,杆塔接地電阻的測量不需蹬杆時,可在線路帶電情況下進行,變台接地裝置的測量,應先做好臨時接地線,再進行測量。

17、運送物件時,對於笨重物體裝卸應專人指揮,滾動物體的前方或下方,不許有人停留,裝好後必須牢固,對於危險品,如雷管、炸藥、氧氣瓶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18、將要投入使用的設備、線路應符合國家頒布質量標準,否則不得恢複送電。

三、電器維修工

第3條 操作及注意事項:

1、凡從事煤礦井下硐室電氣維修的電氣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並熟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電氣部分的要求,經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證。

2、精神不正常或酗酒者嚴禁進行電氣操作和維修,非專業或值班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3、凡操作高壓電氣設備必須戴絕緣手套,並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操作千伏級電氣設備必須戴絕緣手套或穿絕緣靴。

4、不得帶電檢修和搬運電氣設備。

5、井下停電必須持有經過機電科簽發的電氣工作票,並經有關領導同意,嚴禁無工作票停電。

6、井下電器設備經過檢修後,必須在恢複設備原有性能後才能通電試驗。

7、井下測量電氣設備和電纜的絕緣電阻時,必須在風流中的瓦斯濃度不超過1%以下進行,其他一切電氣設備的測量工作,都要製定措施經機電副總經理批準後方可進行。

8、井下電氣操作時,必須隨時了解瓦斯情況,送電時瓦斯濃度必須在1%以下進行。

9、因瓦斯超限而停用的電氣設備,都必須在瓦斯濃度降低到1%以下方可恢複送電。

10、停送電操作由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使用絕緣用具應是合格品。

11、工作任務結束後,所有參加各項工作人員應集中,並檢查所有工具是否完整無缺。

12、撤出所有地線,恢複拆開的電纜接線,蓋好防爆開關接線盒蓋,向調度室或有關負責人請示送電,並通知各受影響單位或地點取下停電工作標誌牌。

13、推進高壓開關可動部分,按照先送隔離開關後送斷路器的順序操作向變壓器送電。

14、鬆開低壓饋電開關閉鎖螺絲,設備無異響後,送電人員方可離去。

第五節 水泵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水泵司機必須經過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證。

一、主排水泵

第1條 起動前的準備工作:

1、要分清正、反轉,嚴禁水泵倒轉。

2、檢查水泵與電動機的對輪連接是否合乎要求,並做到轉動靈活。

3、各閘門、逆止閥應開閉靈活可靠,位置正確。

4、各部螺絲、皮圈、銷子、墊圈要完整、齊全、可靠;軸承中的油量、油質、油圈合乎規定;盤根鬆緊合適,無漏水、漏氣現象。

5、電壓正常(保持在額定電壓±10%範圍內)。

6、壓力表、真空表的指針讀數應該為零,表管上的旋塞要關閉。

7、冷缸、吸水管要灌滿引水,沒有冷氣再關閉好放氣栓。

第2條 正常運轉要求:

1、運轉平穩無震動;聲音正常,無異響和噪音;流量正常,壓力表、真空表指針擺動很少;負荷正常,電流表指針不劇烈擺動;電壓正常,保持在額定電壓的±10%範圍之內。

2、軸承內的油位必須保持在油標刻度線內,油環工作良好,各部位溫度正常,軸承溫度不超環境溫度35℃,溫度不大於75℃,電機不超過允許溫度,外殼不燙手,填料完好不燙手、不漏水,滴水速度不超10~20滴/分鍾為準。

第3條 停泵順序:

l、慢慢地關閉閘門,使水泵進入空轉狀態。

2、關閉真空表的旋塞。

3、切斷電源,使電機停止運轉。

4、關閉壓力表的旋塞,指針要回到零位。

5、長期停運時,應將缸體內的水全部放幹淨,防止生鏽或凍裂,關閉進水閥,並將設備擦幹淨。

第4條 堅守工作崗位,不得玩忽職守。任何人不經主管部門批準,不準進入泵房。要認真填寫清楚工作日誌,並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

二、小水泵

第5條 開泵前切斷電源,閉鎖後再檢查:軸承潤滑情況,對輪、銷子平直磨損情況,各部螺絲、開關把手是否齊全,有無鬆動,盤根是否鬆緊合適,接地裝置是否良好,腳閥是否達到應入水的深度,吸水閥、水管是否完好、正常,閥門開閉是否靈活;灌滿引水檢查吸水管,吸水閥是否漏水。

第6條 根據軸上的記號,校對軸承的移動間隙,所有轉動部位均應用外殼封閉。

第7條 準備開泵前,用手盤輪兩三周,先開啟進水閥,關閉出水閥,進行灌引水,引水未灌足不得啟動。

第8條 試驗倒順轉。開泵時必須關閉出水閘門,當電機完全啟動,再將閘門逐步打開。

第9條 開泵後應經常注意水泵是否吸水,油圈轉動是否靈活,軸承、盤根和電機溫度是否正常,有無異聲,壓力表、電流表是否正常。

第10條 水泵運轉後,不得開小進水閥以減水壓,不得有油脂和水進入電機內,泵內不得在無水的情況下長時間運轉。水泵若劇烈震動或軸承發熱,應立即停泵進行檢查。

第11條 水泵停運時,先關閉出水閥,切斷電源。若有凍結危險時,必須將泵內的存水放淨。要隨時擦試泵體,搞好泵房清潔,清掃煤塵。離開泵房時必須切斷電源開關加閉鎖,每班填寫完整水泵運轉情況。

第六節 井下電氣設備檢修、安裝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井下電氣設備檢修工

第1條 凡從事煤礦井下電氣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熟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電氣部分的規定,並經醫師鑒定無妨礙電工工作疾病的身體健康的人員。

第2條 非專職或值班電氣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第3條 嚴禁帶電檢修,嚴禁帶電搬遷電氣設備(包括電纜和電線)。

第4條 凡操作高壓或千伏級電氣設備必須戴絕緣手套並穿電工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台上。

第5條 從事電氣操作人員必須持有電氣工作票。

第6條 嚴格電工操作規程。電工作業時,必須嚴格操作工藝,所有螺絲墊圈要齊全完整,壓緊適度,防爆密封圈內外徑允許公差不能超限。接線時,地線的餘度必須大於三相火線的餘度,當三相火線因某種原因鬆脫時,能使接地係統保持完整。在接線工藝上,嚴禁兩條電纜對接時不使用防爆接線盒,芯線與芯線對接形成“雞爪子”;嚴禁電纜護套鬆脫在防爆密封圈外,形成“羊尾巴”;不允許兩線直接對接形成“明接頭”。

第7條 電氣操作應由二人或二人以上進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第8條 停電檢修:

1、井下進行電氣操作,必須隨時了解瓦斯濃度和因停電有關的其它情況。

2、停電必須有申請單,申請中要寫清停電地點、影響範圍、停電時間、操作人、監護人,經有關領導批準後方可停電。

3、停電操作:

(1)斷開變電所內(或用戶分路)饋電開關(先斷斷路器,後斷隔離開關);

(2)斷開變電所內高壓防爆開關,並推出可動部;

(3)斷開工作地點附近該係統的分路饋電開關;

(4)斷開有可能反回電壓的開關。

4、檢查斷開後的各路開關是否在斷開位置,確認無誤後,加閉鎖,手把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標示牌。隻有執行這項工作的人員,才有權取下此牌送電。

第9條 驗電接地:

1、驗電:驗電接地在瓦斯濃度符合規定情況下方可進行,並使用和電源電壓相適應的驗電筆。驗電時應戴絕緣手套,並有專人監護。停電開關在接地線前,應先驗電,以驗明設備(包括電纜、電線)確無電壓(高壓還必須掛地線進行放電),然後把開關手把閉鎖在停止位置,掛上停電牌。

驗電應在打開開關外殼後,分相進行,雙回路應分別驗電。驗電應先驗低壓,後驗高壓。

2、掛接地線(在瓦斯濃度符合規定的情況下進行)。

開關經過驗明確無電壓後,電工應立即在停電開關上掛接地線。

掛接地線,應先接接地端,後接導線端。接地線應連接可靠,不準纏繞。拆接地線時的程序與此相反。裝拆電線應使用絕緣棒或戴絕緣手套,人體不得碰觸接地線。

接地線應由接地和短路線構成,並用多股鋼線,其截麵不得小於25毫米2。

3、礦井主扇或局扇停止運轉時受影響的巷道、工作麵或盤區,應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

4、發生嚴重危害人身或設備安全的情況,可不等待命令即拉開電源開關,但事後應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第10條 送電:送電操作必須在瓦斯濃度符合規定的情況下進行。

l、工作任務完成後,所有參加該項工作的人員應集中,並檢查所有工具完整無缺後,可辦理工作票結束手續。

2、撤除所有接地線,恢複拆開的電纜接線,蓋好防爆開關接線蓋。

3、向調度室或有關負責人請示送電,了解準備送電的巷道或工作麵的瓦斯,如確認符合規定,並得到批準後,通知各受影響點。

4、取下停電開關懸掛的“有人工作,禁止合閘”標牌。

推進高壓防爆開關可動部,合上開關手把,向變壓器送電(先合隔離開關,後合斷路器)。

鬆開低壓饋電開關閉鎖螺絲,合上分路開關手把,設備無異響後送電人員方可離開。

如送電時發現漏電繼電器動作或過流繼電器動作,嚴禁強送電,隻有在處理完故障後,方可送電。

5、風電閉鎖的操作,必須在合上局扇開關,向工作麵送風後,經瓦檢員檢查,瓦斯濃度不超限的情況下,再合上給工作麵送電的電源開關。

二、井下機電安裝工操作規程

第11條 凡從事機電安裝的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並熟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電氣安裝部分的要求,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後持證上崗。

第12條 電纜的裝卸和運輸

1、成盤電纜滾動時,應逆著電纜的纏繞方向,以防止電纜鬆盤造成損傷。

2、成盤電纜滾動前,應檢查電纜盤是否堅固,並把電纜頭綁在盤上,以防電纜折損或碰人。

3、滾動中應注意電纜盤有無損壞現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向車上裝卸整盤電纜時,要用起重機械或三角架掛手動葫蘆進行。

5、用平板車運輸長電纜時:

電纜彎曲半徑不得小於電纜最小允許彎曲半徑。倒放電纜時禁止出現擰動和打結現象,應將電纜盤成“8”字形。電纜裝車高度不得超過電機車架空線高度,無架空線巷道,電纜高度和寬度應以不碰到運輸途中障礙物為宜。

第13條 電纜的敷設:

1、在巷道中,應用專用電纜鉤懸掛電纜。

2、水平巷道或傾斜井巷中懸掛的電纜應有適當的垂度。(直巷內5%左右,在道岔和拐彎處10%左右)並在承受意外重力時能自由墜落,其懸掛高度應使電纜在礦車掉道時不致受撞擊,在電纜墜落時,不致落在軌道和輸送機上。

3、電纜懸掛的間距:平巷內不得超過3米,井筒內不得超過6米。

4、電纜不應懸掛在壓風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和漏水,電纜上嚴禁懸掛任何物件,如果電纜同壓風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側敷設時,必須設在管子上方,並保持0.3m以上的距離,電纜同風筒等易燃物應分別掛在巷道的兩側,否則,相互間應得持0.3m以上的距離,盤圈或盤"8"字形的電纜不得帶電,但采煤機等電纜車上的電纜不受此限。

5、井筒或巷道內的通信和信號電纜,應同電力電纜分別掛在井巷的兩側,如果受條件所限,在井筒內,應敷設在距電力電纜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內,應敷設在電力電纜上方0.1m的地方。

6、高、低壓電纜敷設在巷道同一側時,高、低壓電纜相互間距應大於0.1m,高壓電纜之間和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50mm,以便摘掛。

7、井下巷道內的電纜,沿線每一定距離,在拐彎和分支點以及聯接不同直徑的接線盒兩端都應設置編號、用途、電壓和截麵的標誌牌,以便識別。

第14條 運輸和安裝

1、所有出入井的設備,在運輸前,必須捆綁牢固,該加裝護板的一定要加裝護板,以防止在運輸過程中損壞設備。

2、運輸過程中,設備車上及兩側嚴禁站人。

3、所有設備在運輸前,必須有專人親自檢查設備的牢固情況,並檢查鉤頭、插銷、保險繩及車輛的輪對是否牢固、可靠。

4、運輸過程中,必須有專人負責檢查沿途的信號、開關、絞車等裝置的可靠性,並進行試驗,如有不適,禁止工作。

5、在坡度超過15°的傾斜巷道運輸時,必須加設保險繩,並有專人檢查車輛的連接部分的堅固情況,否則不得運輸。

6、使用小絞車運送設備時,小絞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並有專人檢查小絞車的牢固情況,確認無誤後,方可使用。

7、大型設備上、下坡度超過15°的傾斜巷道時,隻許一鉤掛一車。

8、坡度超過15°的巷道中運送設備時,沿途一定要設好攔人警戒,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製度。

9、使用小絞車對拉運送設備時,要有專人統一指揮,巷道內、外兩方設置攔人警戒,設備車上及兩側嚴禁站人。

10、嚴禁放飛車和一鉤多車。

11、車輛落道時,要有專人統一指揮,應使用千斤、跨頂或吊裝錨栓,抬落道車,嚴禁使用支護錨栓抬落道車,同時,將落道車固定,使其不能前後移動。

12、安裝設備時,一定要符合防爆和完好標準。

第七節 小型電器修理工安全操作規程

1、從事小型電器修理的工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必須具備一定的電器安全知識

(2)必須持有技術考核合格證。

2、工作前準備工作:

(1)工作服穿戴整齊,衣角、袖口必須紮緊、束好;

(2)在工作前,應先檢查所需材料、零件、工具、儀器儀表和設備的完好情況。

3、在拆裝電器設備前,必須先明了設備的構造、性能和特點,而後確定拆裝順序,按順序拆裝;

4、嚴禁使用鬆頭、破頭及手柄斷裂的手錘工作;

5、在拆裝設備的過程中,要作好各種必要的原始技術數據記錄和安裝方位標記;

6、拆裝有困難時,應停止工作,03manbetx 原因,妥善處理,嚴禁強行拆裝,拆下的零件,要有順序存放;

7、檢修後質量必須達到如下標準:

(1)電器防爆性能必須符合《煤礦電器防爆修理規程》和《煤礦礦用電器設備製造規程》的有關規定;

(2)操作靈活,動作可靠;

(3)絕緣電阻的要求:額定電壓為750V--500V時,不低於2ΜΩ,額定電壓在250V以下時,不低於1ΜΩ;

(4)接線嘴無裂紋、損傷,接線柱不鬆動、不脫扣。

第八節 電力線路維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總則

1、從事本工作的工作人員必須具備電氣知識,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中的有關規定和其他電氣方麵的有關規程,經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證。

2、電力線路安裝和維修中的停送電、試驗、起重和高空作業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程》中的有關規定。

3、安裝和維修必須執行電氣工作票製度,製定安全技術措施,嚴禁帶電作業。

4、任何工作至少兩個人工作,嚴禁單人工作。

5、電力線路巡視時,禁止攀登杆、鐵塔及電纜鉤、架。

6、巡視人員發現導線斷落或懸吊空中,應防止行人進入斷線地點8米以內,並報告公司有關領導處理。

7、事故巡視應按照認為線路處於帶電運行狀態,在線路一側並保持8米的距離。

二、工作票製度

凡下列工作必須執行工作票製度(事故搶修,不執行工作票臨時性工作,可以口頭命令)。

1、高壓設備上的工作需要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時。

2、高空室內的二次接線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時。

3、在停電線路上工作。

4、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配電變壓器台上或配電變壓器室內的接觸導電部位上的工作。

5、帶電作業。

6、在帶電設備外殼工作。

7、在控製盤和低壓配電盤、配電箱、電源幹線上的工作,無需將高壓設備停電時。

8、二次接線回路上的工作,無需將高壓設備停電時。

9、用絕緣棒和電壓互感器定相或用鉗形電流表測量高壓回路的電流。

10、帶電線路杆塔上不進入危險區工作。

11、在運行中的配電變壓器台上或配電變壓器室內不接觸導電部分,並保持安全距離以外的工作。

第九節 車床工安全操作規程

1、車床工必須經過培訓合格後方能上崗,工作前,查看車床上是否清潔、有無雜物;查看皮帶鬆緊程度;查看車頭箱,走刀箱和主軸軸承處油量是否充足;查看縱橫走向的手把是否處於空位;查看方刀架是否夾緊;查看頂尖、主軸、中心架及床麵是否損壞,必須裝卡盤保險鎖,加工重物必須平衡擰緊螺絲,用手盤車2—3轉,確無障礙後,方可開車。如完成以上各項方可開車,並以最慢速度空轉3—5分鍾,觀察工作情況後全部正常,即可開始工作。

2、工作中,不許吃刀停車,必須退刀,裝夾刀具和工件必須牢固。工作中,如發現有問題,立即停車檢查處理。在工作中離開車床,必須停車。如果在工作中變速,必須在停車後進行。利用花盤和重盤進行工作時,必須配重平衡,並在開車3—5分鍾後,停車重緊壓板螺絲一次。

3、工作後,將所有車床手把置於空位,清理車床,收拾工具,清除切屑及各部的冷卻液。

4、在未塗漆的表麵上,塗層潤滑油,然後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第十節 空氣錘操作工安全操作規程

1、空氣錘操作工必須經過培訓合格後方能上崗,工作前檢查各部分螺釘、螺母等易鬆動的緊固零件,發現鬆動應及時擰緊和打緊。

2、在冬季工作前將錘杆、錘頭和砧塊進行預熱,空氣錘開動前,應將手把移向“空停位置”,並把定位銷插入。

3、在高溫季節,如連續操作中工作缸溫度過高,應稍停休息。

4、機器在運轉過程中若發現有不規則的噪音和衝擊,應立即停車檢驗。

5、工作中,要經常檢查工作缸蓋處是否處於漏氣現象,若發現漏氣應立即停錘,與修理人員一起及時修理。

6、應避免空擊,不得重擊低溫或厚度較薄的坯料。盡量避免偏心打擊,對有可能損壞的設備和易造成人身事故的嚴重偏心打擊,汽錘司機應拒絕錘擊。

7、嚴禁冷製40mm以上的鋼料。切刀高度不夠時,上麵應放製刀,不準再放切刀。

8、工作後將空氣錘操作手把置於空位,清理設備,收拾工具,清理工作場所。

第十一節 鉗工安全操作規程

1、鉗工必須經過培訓合格後方能上崗。

2、要求工作場所要有適宜的光線和照明。

3、麵對麵使用的鉗台必須安裝安全網。

4、虎鉗安裝必須穩固,鉗口應完整,螺絲不得鬆動。

5、夾持工件時,鉗口開度不超過最大開度的三分之二,工作時必須夾緊,不準用增加手把長度的方式來夾緊工件。

6、銼刀的木柄不準有裂紋,鬆動,而且安裝有金屬箍,以免傷人。

7、銼銷時用力不可過猛,尤其小銼刀,以防折斷傷人。

8、鋸弓的鬆緊要適當,鋸動時壓力不可過大,以防折斷傷人。

9、鋸切工件接近斷開時,應及時用手扶持或在可能墜落的部分設支撐,以防落下傷人。

10、禁止使用無柄無箍的刮刀,刮削時刮刀及工件,不準有油汙。

11、被刮削的工件必須放穩妥,以防刮時活動。

12、刮削時要站穩,用力要均勻,禁止用身體重量壓向刮刀。

13、劃線平台安放要穩固,用千斤頂支撐較大的工件時,工件與平台之間要安放墊木,不準把手伸到工件下麵。

第十二節 砂輪機操作工安全操作規程

1、砂輪機操作工必須經過培訓合格後方能上崗。

2、起動前,操作人員必須檢查機械各部位情況,固定砂輪的夾板和螺栓有無鬆動現象,砂輪有無裂紋,砂輪的防護罩是否牢固可靠。檢查完畢確無問題,方可使用。

3、磨工件時要戴眼鏡,但不得戴手套,磨工件時人要站在砂輪機的側麵。

4、使用砂輪機時,必須注意以下事項:

⑴ 砂輪片固定不牢固,砂輪磨損過多而露出夾板邊緣不到25毫米時,砂輪片過薄,應換新砂輪,否則不準使用。

⑵ 在運行中發現聲音不正常時,應立即停機修理,否則不準使用。

⑶ 砂輪機不允許裝倒順開關,遇到中途停電時,應把開關打到零位。

⑷ 嚴禁在砂輪機上磨過大或過薄的物件。

⑸ 嚴禁在砂輪機上磨引起砂輪機強烈震動的物件。

⑹ 磨工件時,使工件緩慢地接近砂輪,均勻連續地磨製工件,不允許撞擊式磨損砂輪。

⑺ 安裝砂輪片時,不允許用錘子敲打砂輪片,用扳手或套筒加緊裝好,螺栓緊固可靠。

⑻ 砂輪機不準兩人同時操作,且嚴禁使用砂輪外側麵磨製物件。

⑼ 新安裝的砂輪片要做靜平衡實驗,次數不得少於3次,不符合標準的砂輪片不準使用。

⑽ 工作完畢應切斷電源,並將砂輪機周圍環境清掃幹淨。

第十三節 鑽床工安全操作規程

1、鑽床工必須經過培訓合格後方能上崗。

2、操作人員不準穿塑料涼鞋,要紮緊袖口,不準戴圍巾、手套,女工要戴安全帽,頭發不準外露。

3、開車前應詳細檢查各部緊固螺柱,皮帶卡子有無鬆動,潤滑係統是否清潔,油量是否充足;電氣開關,電源接地是否正常;傳動部分的安全裝置是否完好,各操作手柄的位置是否在零位。

4、確認上述正常後,啟動機床並低速運轉二分鍾,運轉正常後方可開工。

5、裝卸表麵有油和比較重大的加工件時,床麵上應先放好木板,以防滑落。

6、機床在運行過程中,不調節行程和變速機構,更不準用手接觸刀具,工件或傳動部分。

7、不準用手清理鐵屑,不準在運行中測量或作找正工作、換裝工作、裝卸工具。

8、禁止用人力或工具強行使機床停車。

第十四節 地麵電話修理工安全操作規程

1、電話修理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2、凡是從事地麵電話修理人員,必須先熟悉掌握地麵電纜分布狀況。

3、班前精神狀態不佳、酗酒者嚴禁從事外線通訊維修。

4、上杆作業人員必須先係好安全帶,行走時要將安全帶纏在身上,不能拖著走,袖口和褲腳要紮緊束好。

5、在使用安全帶之前,必須對安全帶保險環和腰繩進行仔細檢查,如發現磨損、裂紋和腐爛,禁止使用。

6、對登高工具使用前也應仔細檢查,如腳扣、梯子是否完好牢靠,如有螺絲或鉚釘鬆動之處一定要加以維修或更換,否則不準開工。

7、在使用梯子時,梯子與地麵傾斜應在55°—70°之內,所登的梯階距梯子頂端不得小於1米,禁止將梯子綁結使用。

8、從事高空作業現場2米之內禁止有人在下部通過和停留。

9、修理人員所用的工具,材料應用繩子或專用袋上下傳遞,嚴禁互相投擲。

10、在樓頂或房頂修電話時,一定要注意安全,以防滑倒或被其它線拌倒等現象發生。

11、安裝電話時,電話線首先要從接線盒的接線孔進入,然後依次緊固在接線柱上,接好線後要把盒內的小線整齊排列。

12、室外在五級以上大風、暴雨、雷電時,應停止作業,特殊情況須經公司領導批準後方可進行。

13、修理或安裝完電話後,要向公司領導或值班人員彙報工作情況。

第十五節 井下電話修理工的安全操作規程

1、井下電話修理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必須了解和掌握《煤礦安全規程》。

2、熟悉並掌握井下通訊電纜的走向和分布狀況。

3、精神狀態不佳或酗酒者嚴禁下井工作。

4、安裝電話時,電話線要從接線盒線孔進入,然後緊固在接線柱上,確定電話完好後,把盒內小線進行整齊排列。

5、在維修電話時,接線盒的膠圈和盒上的螺絲要進行仔細檢查,如不合格要立即更換和配置。

6、修理或安裝完電話後,要向公司領導或值班人員彙報工作情況。

第十六節 機務人員操作規程

1、機務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後上崗。

2、熟悉並掌握通訊設備和配線架的結構與性能。

3、上崗前必須衣服整齊,並具備良好的工作狀態。

4、工作前首先要檢查設備及配線架的各部件是否完好,安全保護裝置是否起作用。

5、工作中要認真觀察通訊設備與配線架上的工作情況,如有事故立刻處理並記錄於冊。

6、設備需更換線路板時,必須先停止設備運行再更換,否則會影響其它線路板正常使用。

7、配線架上的放電管和熱線輪也應經常調節檢查,發現壞的必須及時更換,否則會使整個電話信號受到限製。

8、配線室進出的電纜線要整齊排列,防止影響檢查電話故障時受到限製。

9、機房必須保持溫度適中和幹淨,否則會影響設備的使用質量與壽命。

第十七節 電、氧焊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電焊工

第1條 操作及注意事項:

1、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2、工作中要穿戴好防護用品。

3、檢查、清理工作場地,整理所用工具。

(1)焊接周圍5米內無易燃物、易爆物。

(2)在潮濕的地方或高空、金屬容器內進行焊接,必須有防護措施,並且要有專人監護。

4、工作前仔細檢查焊機、導線、安全罩以及接地情況。

(1)焊機導線不能太長,並且要離供暖設備(暖氣片、火爐)兩米以外。

(2)焊機用的回路線要絕緣良好,不得用裸導線。

(3)焊機的導線不要放在工件上,更不要被其它工件壓住。

5、焊機送電後,根據焊件質量、焊接要求,調節好電流,戴好防護麵具進行焊接。

(1)裝過油料的桶在焊接前一定要用堿水洗淨,在桶內焊接時所能開的口都必須打開。

(2)焊接有色金屬時必須戴口罩,並有排風設備。

(3)封閉的高壓容器不得焊接。

(4)在陰黑的地方焊接必須使用低壓燈(36 V以下的)。

(5)如果電焊機發生毛病立即請檢修工處理,不能強行使用,保證安全焊接。

6、工作完畢負責清理現場,不得留下火種,一定要切斷電焊機電源。

二、氧焊、氧割工

第2條 操作及其注意事項:

1、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2、工作前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如工作服、手套、防護眼鏡等。

3、整理所用工具,做好準備工作。

(1)氧氣瓶、乙炔瓶和焊割地點三者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10米;確實難達到時,應該大於5米,但要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2)氧氣瓶的膽和瓶身嚴禁沾染油汙,如果操作人員的手上、衣服上或所使用的工具上沾有油汙時,禁止接觸氧氣瓶。

(3)氧氣瓶凍結時,應用熱水燙,不得用火烤。

(4)乙炔瓶的瓶身嚴禁沾染各種汙物,並遠離火源,冬天為防止冰凍,應加防凍劑(氯化鈣或氯化鈉),若管凍時,隻能用氧氣吹或熱水燙,決不能用火烤。

(5)搬運氧氣瓶不能用肩扛或放在地上滾,應用小車推,沒有帽或沒有膠圈的瓶禁止搬用。

(6)氧氣瓶、乙炔瓶不能放在陽光爆曬或具有強烈震動的地方,更不能放在有明火的地方。

4、一切就緒點火時應先稍開氧氣閥,後開乙炔閥,然後根據焊割情況調節火焰濃度,進行工作。

(1)氧氣瓶、乙炔瓶、氧氣管等如有不安全因素時,應及時處理,不能勉強使用。

(2)氣焊時,氧氣瓶應垂直放,不得橫放在地上使用。

(3)焊接各種圓筒和封口容器時,要留氣口;焊管子時,兩端應開口。

(4)空油桶切割前,應用堿水洗淨餘油。

(5)當焊割矩由於強烈的熱發生“乒乓”的聲音時,是表示回火,則必須先關閉乙炔氣門,後關氧氣門,將割焊矩放入冷水中冷卻。

(6)清理噴咀時,最好用黃銅絲進行。

(7)不能焊接存放過汽油、爆炸物、危險物的桶。

(8)氧氣瓶內的氣體不能全部用盡,應該留有不小於0.05 MPa的剩餘壓力。

5、工作完畢先關乙炔閥,後關氧氣閥,然後關閉氧氣瓶,停止乙炔發生器,清理工作場地,把氧氣瓶、乙炔瓶放在指定的地點。

第十八節 井下變電硐室維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凡從事井下硐室維修的電氣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並熟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電氣部分的要求,經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證,持證上崗。

非專業或值班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二、煤礦井下高壓不超過7000伏,低壓不超過1140伏。

1、凡操作高壓電氣設備必須戴絕緣手套,並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操作千伏級電氣設備必須戴絕緣手套或穿絕緣靴。

2、不得帶電檢修和搬運電氣設備。

3、井下停電必須持有經過機電科簽發的電氣工作票,並經有關領導同意,嚴禁無工作票停電。

4、井下電器設備經過檢修後,必須在恢複設備原有性能後才能通電試驗。

5、井下測量電氣設備和電纜的絕緣電阻時,必須在風流中的瓦斯濃度不超過1%以下進行,其他一切電氣設備的測量工作,都要製定措施經公司機電副總經理或其他有關領導批準後方可進行。

6、井下電氣操作時,必須隨時了解瓦斯情況,送電時瓦斯濃度必須在1%以下進行。

7、因瓦斯超限而停用的電氣設備,都必須在瓦斯濃度降低到1%以下方可恢複送電。

8、停送電操作由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使用絕緣用具應是合格品。

9、工作任務結束後,所有參加各項工作人員應集中,並檢查所有工具是否完整無缺。

10、撤出所有地線,恢複拆開的電纜接線,蓋好防爆開關接線盒蓋,向調度室或有關負責人請示送電,並通知各受影響單位或地點取下停電工作標誌牌。

11、推進高壓開關可動部分,按照先送隔離開關後送斷路器的順序操作向變壓器送電。

12、鬆開低壓饋電開關閉鎖螺絲,設備無異響後,送電人員方可離去。

13、送電時發現漏電繼電器或過流繼電器動作,嚴禁強送電,隻有查明原因,處理完故障後,方可送電。

第十九節 水泵安裝工安全操作規程

1、水泵與電機一般在同一金屬底座上,水泵與電機的同軸度通過聯軸器的安裝找正,並符合檢修質量標準要求,聯軸器端麵間隙必須調整至規定標準。

2、比較固定的水泵,把底座安裝在混凝土基礎上;臨時性的或移動式的水泵底座,可以直接安裝在岩石底板上,不必打混凝土基礎,但底板必須平整。

3、所有排水點,在掘進巷道時,都必須開掘水泵窩,水泵窩的規格符合作業規程規定,水泵安裝地點應距離軌道一定距離,不致刮撞水泵。

4、吸水管路的聯接應注意嚴密,任何地方不能漏氣。

5、吸水管路不能有存氣的空間,吸水管的任何部分,都不能高於水泵的進水口。

6、吸水管的口徑不能任意減小,吸水管路應盡量短些,彎頭盡量少些,臨時小水泵的吸水管,也可用有鋼絲骨架的橡膠管。

7、吸水管未端應有帶濾網的底閥,水泵運轉時,底閥要有足夠的淹沒深度,一般要為吸水管徑2倍以上。

8、吸水管的重量不能加在水泵上,以免損壞水泵。

9、出水管安裝,應安裝閘閥和逆止閥,逆止閥應安裝在閘閥的上方,以免停電時管內的水倒流,衝擊水泵和底閥,同時也為了停泵時保存管內有一定的存水,以備水泵下次啟動之用。

10、在逆止閥旁要並聯一帶閥門的小管。

11、臨時排水且揚程不高,又容易解決啟動潛水問題,也可不設逆止閥。

12、排水管的重量不能加在水泵上,應另設支承裝置。

13、水泵安裝前,應補打起重錨栓或錨索,或架設起重棚環鋼梁,鋼梁應使用11#工字鋼,嚴禁使用支護錨栓或吊掛錨栓。

14、水泵安裝前,應對作業環境進行清理,對周圍巷道進行敲幫問頂,發現異常立即處理,對可能影響到人身安全或施工作業的鋼絲、雜物、煤泥等全部清理掉。

15、使用手動起重設備時,不得超負荷起吊。

第二十節 水泵維護與檢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1、水泵的潤滑應采用3號鈣基潤滑脂或3號複合鈣基潤滑脂,不能采用鈉基潤滑脂,一般每周打開檢查一次,每月添油一次。

2、潛水泵運行一段時間後,應定期進行電機密封檢查,油腔室密封檢查。

3、潛水泵累計工作2500小時後,應視運轉狀況,更換軸承潤滑脂。

4、應定期檢查水泵葉輪磨損情況,若磨損嚴重應更換葉輪。

5、水泵檢修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水泵檢修要求達到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電氣設備達到完好防爆的標準。

6、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源,並用同電源電壓相適應的驗電筆檢驗,檢驗無電後,必須檢查瓦斯,在其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在1%以下時方可進行導體對地放電。

7、檢修設備時,所有開關把手在切斷電源時應閉鎖,並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牌,隻有執行這項工作的人員,才有權取下此牌並送電。

8、所有的水泵開關必須平穩地擱置於開關架上,不得有傾斜臥倒等現象。

9、水泵的電纜應用專用電纜鉤懸掛,不應懸掛在壓風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或滴水,在電纜上嚴禁懸掛任何物件,如果電纜同壓風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側敷設時,必須設在管子上方,並保持0.3米以上的距離,電纜同風筒等易燃物品應分掛在巷道的兩側。

10、盤圈或盤8字形的電纜不得帶電,否則電流產生渦流,容易產生火災。

11、橡套電纜的連接(包括絕緣護套已損壞的橡套電纜的修補)必須采用硫化熱補或與熱補有同等效能的冷補。

12、電纜同電纜及電纜同電氣設備的連接,必須用同電氣設備性能相符的接線盒。

13、36V以上的和由於絕緣損壞可能帶有危險電壓的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鐵架等,都必須有保護接地。

14、井下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壞的電氣設備,應立即處理或更換,不得繼續使用。

第二十一節 手拉葫蘆操作工安全操作規程

1、在起吊重物前應估計一下重量是否超出了手拉葫蘆的額定載荷,切勿超載使用。

2、檢查起重錨栓及起重支架的承載能力,是否安全、可靠。

3、在使用前,須對機件以及潤滑情況進行仔細檢查,認為完好無損後,方可使用。

4、起重前,檢查上下吊掛鉤是否掛牢,吊鉤不得有歪斜及重物吊在吊鉤尖端等不良現象。

5、起重鏈條應垂直懸掛,不得有錯扭的鏈環,以免起吊時鏈條卡住,影響機件的正常工作。

6、操作者應站在與手鏈輪同一平麵內拽動手鏈條,使手鏈輪沿順時針方向旋轉,即可使重物上升,反向拽動手鏈條,手鏈輪退出製動器座,同時放鬆棘輪,棘爪不起製動作用,重物即可緩緩下降。

7、不能在手鏈輪不同麵的方向斜向拽動手鏈條,以免發生手鏈條卡住和葫蘆扭動現象。

8、在起吊重物時,嚴禁人員在重物下做任何工作或行走,以免發生人身事故。

9、在斜拉重物時,嚴禁人員站在葫蘆對麵和左右,以免吊鉤脫開彈回傷及人員。

10、起吊過程中,無論重物上升或下降,拽動手鏈條時,用力應均勻和緩,不要用力過大,以免手鏈條跳動或卡環。

11、操作者如發現拉不動時,不可猛拉,更不能增加人員,應立即停止使用,進行下列檢查事項:

⑴ 重物是否與其它物件牽連。

⑵ 葫蘆機件有無損壞。

⑶ 重物是否超出了葫蘆的額定載荷。

第二十二節 高空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1、從事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熟悉有關專業工作的《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知識,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方可從事高空作業工作,否則,禁止工作。

2、凡在離地麵2米及以上的地點進行作業,都應視為高空作業。

3、高空作業前,應準備好工作中使用的工器、具,並核對所需物品的種類和數量。

4、高空作業人員工作前不得喝酒,應保持頭腦清醒、精力充沛,凡患有高血壓、低血壓或經醫療鑒定不適合高空作業的人員都不得從事高空作業。

5、高空作業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係好安全帶,並檢查登高工具,如腳扣、升降扣、梯子是否完整牢靠。

6、登杆前,認真核對所攀登杆塔與工作安排是否相符,並檢查安全帶,如發現腐爛、破損、裂紋,禁止使用。要每年定期對安全帶做一次試驗,試驗應符合其規定。

7、高空作業人員到達工作地點,必須在雙腳全部站穩,才可將安全帶繞過電杆或電杆上的牢固物件,與扣環相連,並轉至閉鎖位置,係安全帶時,一隻胳膊應緊緊抱住電杆,係好安全帶後,方可鬆開電杆開始工作。

8、高空作業人員攀登電杆作業時,應雙手抱緊電杆,一隻腳扣完全站穩時,才能移動另一隻腳向上攀登,登至距線路1.5米時,應先在三相導線上裝接短路接地線,操作時必須戴高壓絕緣手套。

9、高空作業時,作業人員的安全帶應係在牢固物件上,並防止自動脫出,扣環要牢靠。

10、高空作業時,作業人員應把與工作有關的工具用白布帶係於電杆的牢固物件上,以防止在工作時從手中掉落。

11、高空作業人員禁止攜帶器材登杆或在杆塔上移動。

12、高空作業人員所用的工具、材料不得隨意亂扔、亂放,應放入專用的工具、材料袋內;傳遞物品時,應使用繩或專用袋,嚴禁上下互相投擲。

13、高空作業現場,地麵工作人員不得進入作業員的垂直下方,工作點下方4米以內應設圍欄或其它保護措施,以防止無關人員進入。

14、高空作業現場禁止有人在下部通過和停留,如上、下均有人工作,必須在上下間裝隔離防護裝置,但下方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15、高空作業人員,距離配電線路2.5米以上,距輸電線在5米以下,工作時應將鄰近線路停電或裝設隔離板,以防止運送導電材料時碰觸電線。

16、高空作業在使用梯子時,梯子與地麵傾斜應在55˚—77˚之內,如小於55˚或大於77˚時,必須有人把扶,在水泥地麵或其它光滑地麵上使用梯子時,應加防滑墊。

17、高空作業的場所必須安全可靠,無倒塌、傾斜、沉陷等危險。

18、高空焊接下方,應有明顯的防止他人隨便進入的標誌或遮欄,並設專人看守。

19、室外在五級以上的大風、暴雨、雷電時,應停止高空作業,如有特殊情況須製定安全措施,經有關領導批準後方可進行。

20、工作結束後,應清點工具,嚴禁將工具遺留在電杆上,禁止利用繩索、拉線下杆或順杆下滑。

第五章 運輸係統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第一節 絞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提升絞車

第1條 司機要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必須熟悉和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第2條 司機操作前的準備和檢查:

l、按規定的巡回檢查路線,對重點部位進行詳細檢查;

2、提升絞車各種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靈敏、可靠(如過卷保護、限速保護、緊急製動閘、鬆繩保護、閘瓦磨損保護等),必須每班試驗一次,並做好檢查記錄;

3、提升絞車製動係統應處於製動位置;

4、絞車啟動前應按操作程序進行準備;

5、保持絞車及機器的清潔,絞車房不可堆積其它物品,所用工具應置於一定的地方,不可放於機器附近。

第3條 絞車啟動前應先鬆開閘,再搬動控製手把,均勻加速。嚴禁一下就把控製手把推到位。

第4條 當搬動控製器手把後,應將控製手把推到盡頭切除轉子全部電阻,不準將手把停留在中間位置長期運行。

第5條 當絞車投入正常運轉後,司機要手不離把,隨時做好停車準備。

第6條 下放車必須給電,不準放飛車、溜車。

第7條 正常停車應使用工作閘,嚴禁電機反轉製動。停車應先切電,將控製器手把拉到斷電位置,再徐徐給閘。注意給閘不可過急(緊急停車除外)。

第8條 停車時間較長,司機需離開操作台時,應斷電、壓緊閘。

第9條 司機在絞車停運轉時間,應檢查如下情況:

l、軸承溫度:大軸25℃以下;二軸35℃以下;三軸40℃以下;

2、電機溫度:不超60℃;

3、各部潤滑良好;

4、電氣係統無熱溫、無焦臭味;

第10條 絞車啟運中司機應注意事項:

1、司機在整個操作過程中應精力集中,隨時注意操縱台上的主要儀表。

2、要隨時注意深度指示器的位置。

3、要隨時注意各轉動部分、運轉聲音。

4、要隨時注意聽、看信號變化。

5、注意鋼絲繩在滾筒上的排列是否正常。

6、在運行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斷電,以常用閘製動進行中途停車。

(1)電流過大、加速太慢、不能啟動;

(2)氣、油壓表所指示的壓力不足;

(3)運行中聲響不正常;

(4)鋼絲繩在滾筒上的排列發生異狀、或聽見不明確的信號;

(5)速度超過規定值而限速保護裝置又未起作用;

7、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立即斷電,並以保險閘製動進行中途停車。

(1)主要部件失靈、接近井口尚未減速;

(2)出現緊急停電信號或在加、減速中出現意外信號;

(3)其它意外故障,危及車房和人身安全時;

(4)車房內有焦臭味;

(5)司機身體不舒適、支持不住時;

(6)停電時,立即將控製手把拉到斷電位置,關閘緊絞車。

8、停車時,根據信號,準確、及時地操縱停車手把。

9、司機離開操作台應由副司機負責操作,司機監視、指導。

第11條 信號規定:

l、絞車信號應設有“聲”、“光”兩種,缺一不可。除規定的信號外,其餘一切不明信號均按停車信號進行操作。另外還必須有備用信號裝置。

2、司機必須熟悉全部信號使用性能,聽到不清信號或對信號有疑問時,立即停車,並用電話問清對方,待信號工再次發出信號聽明確後,再進行操作。

3、司機不得無信號自行開車;需要開車時,應通知信號工,待回應所需信號時方可開車。

4、每班應將全部信號(緊急信號與備用信號)試驗一次,以檢查信號係統是否可靠。當常用信號發生故障時,司機與信號工聯係改用備用信號。

第12條 提升速度規定:

1、傾斜巷道升降人員或礦車升降物料時,最大速度不得超過5米/秒,專用人車的加速度不超過0.5米/秒;

2、人工檢驗鋼絲繩的速度不得大於0.5米/秒。

第13條 提升監護製:

l、每台提升絞車,每班應有兩名司機工作。在進行升降人員、爆破器材、危險器材、大型特殊器材設備時,應執行監護製。即一人操作,一人在旁監護。

2、監護司機的職責:及時提醒操作司機進行減速、施閘、停車,必要時可直接操縱保險閘或緊急停車開關。

第14條 提升絞車在運行中出現故障時,司機應注意的事項:

l、提升絞車由於上下物料落軌或其它原因卡住,開車時引起鋼絲繩鬆馳,應立即停車查找原因並報告主管部門;

2、提升絞車在運轉中,由於保險閘突然動作而停車,必須對鋼絲繩及連接裝置進行檢查處理後,才能繼續開車;

3、由於絞車發生故障停車,應通知絞車檢修工進行處理,並將故障情況記入交接班記錄簿內;

4、運行中如遇安全保護裝置動作、絞車突然停車,司機應將手把放在斷電位置,刹住自動閘,檢查突然停車的原因;

5、因停電而造成停車,司機應將電源開關拉開,將所有電氣啟動裝置放於啟動位置之後與配電盤取得聯係,待送電後重新啟動開車。

二、一般絞車

第15條 運轉前應在切斷電源、閉鎖的情況下按完好標準進行檢查:

1、各部件齊全、完整、緊固;

2、聯結軸、電機、減速箱潤滑良好,油量適當,不漏油;

3、軸泵與潤滑互襯無裂紋、無剝層。軸泵溫度:滑動軸泵不超過65℃,滾動軸泵不超過75℃,油路暢通、油圈轉動靈活、油質清潔、軸承間隙合格;

4、滾筒與鋼絲繩完好無裂紋,斷絲不超規定,卷繩均勻不咬繩,鋼絲繩接頭光滑無刺、不打結;

5、製動裝置:閘靈活可靠、閘皮無裂紋、閘帶無斷裂、閘把的工作行程不超過全行程的 3/4,絞車施閘後閘把位置不得壓到水平裝置,拉緊裝置齊全、完整、可靠;

6、信號裝置聲光俱全、清晰可靠;

7、車房無隱患、無積水,設備整潔、周圍無雜物,機體不鏽蝕;

8、每班都有詳細的檢查、運轉記錄。

第16條 試運轉一次,檢查上述各部分的運轉狀況是否良好,發現異狀立即停車檢查,未找出原因和沒有修理好,不準開車。

第17條 巷道有行人要注意前後觀察,停車時不要讓人站在礦車前進方向,更不要站在軌道中心。

第18條 正常操作:

1、司機必須嚴格按規定信號及時開停,嚴禁猜測開車,聽不準信號時不開,直到聽清後方可開車。

2、聽清開車信號啟動時先鬆開閘,再搬動控製手把到正確位置,逐漸達到額定速度後,必須將手把推到盡頭,切除全部電阻,嚴禁手把位置在中間長時間停留;

3、發現絞車啟動困難時,必須立即停止,待查明原因或與摘掛鉤工取得聯係後,方可再行開車,不可強製啟動。

第19條 絞車在運行中注意事項:

1、司機應集中精力操縱絞車,嚴禁手離操作把或按鈕。不得擅自脫離崗位,時刻認真傾聽信號,隨時做好減速和停車的準備,嚴禁兼做與操作無關的事,更不準打盹睡覺;

2、時刻注意觀察鋼絲繩在滾筒上的排列情況和各種儀表的指示位置,細心聆聽各部聲音,發現異常現象立即停車;

3、下放車時必須給電、防止超轉飛車;

4、運行中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停車:

(1)機器聲音不正常,機械發生強烈震動,電機負荷突然增大時;

(2)電機電壓與額定電壓差±5%時;

(3)聽到停車信號或其它不明信號時;

(4)電器控製設備動作失靈、車房內有異常氣味時;

(5)運行中突然停電,要立即將手把拉到斷電位置,並用閘閘緊。

第20條 絞車的停車:

l、絞車停車必須將手把拉到斷電位置或按停止按鈕,再徐徐給閘,給閘不可過急過猛(緊急停車除外);

2、正常停車嚴禁使用緊急閘,嚴禁用反送電製動絞車;

3、在給閘時,可根據道路情況結合自己的工作經驗,合理掌握時間和距離,正確給閘,使車準確而平穩地停到正確位置;

4、停車後司機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如要離開必須遵守切斷電源開關、閘緊的規定;

5、停車時間較長,司機要進行如下檢查:

(1)各部位軸承溫度及缺、漏油現象;

(2)電動機溫度不超60℃;

(3)滾筒及各部件的完整情況、鋼絲繩的磨損情況;

(4)製動裝置和軸承連接處有無鬆動和脫落現象。

第21條 絞車的維護和保養:

l、經常保持絞車及機器的清潔,緊固各部螺絲和連接件;

2、按時或根據實際情況更換易損部件,處理一般故障;

3、鋼絲繩每班檢查一次,發現斷股出繩必須及時處理;

4、注潤滑油,填寫維護保養日誌。

三、小絞車

第22條 一般規定:

1、小絞車司機必須經過專門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2、小絞車司機必須了解絞車的結構、性能、原理、主要技術參數及完好標準等,並會一般性檢查、維修保養及故障處理。

3、小絞車司機必須了解該絞車巷道的基本情況,如巷道的長度、坡度、支護形式、軌道狀況、安全設施配置、信號聯係方法、牽引長度及規定牽引車數等。

4、小絞車硐室應該有司機崗位責任製和小絞車管理牌板。

5、司機開車必須嚴格要求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的規定製度。

6、小絞車司機必須穿工作服,紮緊袖口,精力集中,謹慎操作,行車時不準與他人交談,不做與本崗無關的事情。

第23條 開車前的檢查:

1、檢查小絞車安裝地點頂幫必須安全可靠,周圍無雜物便於操作和瞭望。

2、檢查小絞車的戧杠、壓杠、機座是否牢固,螺栓有無鬆動、腐蝕現象。

3、小絞車安裝固定應平穩牢固,基礎螺栓應無鬆動移位。

4、檢查小絞車製動閘和工作閘。閘帶必須完整無斷裂,磨損餘厚不得小於4mm,鉚釘不得磨閘輪,閘輪磨損不得大於2mm,表麵光潔平滑,無明顯溝痕,無油泥。各螺栓、銷、軸、拉杆螺栓及背帽、限位螺栓等完整齊全,無彎曲、變形。

5、檢查鋼絲繩,要求無彎折、硬傷、無結、無嚴重鏽蝕,斷絲不超限,在滾筒上繩端固定牢固,不準剁股穿繩,在滾筒上的排列應整齊,無嚴重咬繩現象。纏繞繩長不得超過絞車規定允許容繩量,繩徑符合要求,有可靠的護繩板。

6、檢查小絞車控製開關、操縱按鈕、電機、電鈴等應無失爆現象。信號必須聲光兼備、聲音清晰,準確可靠。

7、試空車,可鬆開離合閘,壓緊製動閘,啟動絞車空轉,應無異常響聲和震動,無甩油現象。

第24條 起動:

1、聽到清晰、準確的信號後,首先應送上紅燈,向行人示警。壓緊製動閘,鬆開離合閘,按信號指令方向啟動,絞車空轉。

2、緩緩壓緊離合閘把,同時緩緩鬆開製動閘把,使滾筒慢轉,平穩起動加速,最後壓緊離合閘,鬆開製動閘,達到正常運行速度。

3、小絞車司機必須在護繩板後操作,嚴禁在絞車側麵或滾筒前麵操作,嚴禁一手開車一手處理爬繩。

4、在坡度上放車時,應與掛鉤工配合好,掛鉤後不準留有餘繩,以免車過變坡點,突然加速崩斷鋼絲繩。

5、禁止兩個閘把同時壓緊,以防燒毀電機。

6、如起動困難時,應查明原因,不準強行起動。

第25條 運行:

1、小絞車運行中,司機應集中精力,注意觀察,手不離閘把,如收到不明信號,應立即停車查明原因。

2、按信號開車或停車,信號不清,發現有人或其他障礙物影響行車時不準開車。

3、開車後,注意傾聽絞車運轉聲音。

4、鋼絲繩纏繞後,一定要停機處理,絕對禁止邊運轉邊處理,更不準用手撥繩。

5、工作中不可將滾筒上的鋼絲繩全部放完,至少要保留3-5圈。

6、車輛掉道時,嚴禁用小絞車強拉上道。

7、絞車不動時,應查明原因後再開車,不準長時間啟動,如果超出規定負荷,不得強行開車。

8、在坡道上放車時,嚴禁放飛車,並要掌握坡度大小,控製下放速度,掌握行程,防止抖繩、咬繩。

9、在坡道停車時,應壓好閘,如停車時間較長,應將電動機關閉。

10、傾斜井巷運輸時,嚴禁蹬鉤,行人時嚴禁開車。

第26條 停車:

1、接近停車位置,應先慢慢壓緊製動閘,同時逐漸鬆開離合閘,使絞車減速,聽到停車信號後,壓緊製動閘,鬆開離合閘,停電停車。

2、工作完畢,應切斷電源,清除設備上的雜物、灰塵。

第二節 主井皮帶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運轉前

1、主井皮帶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上崗,不得無證操作。

2、主井皮帶司機必須堅持手拉手交接班製度,對材料工具和備品備件交接清楚,並填好交接班記錄和膠帶輸送機運行記錄。

3、開機前司機必須對工作範圍的皮帶機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後方可進入開機前的檢查。

4、檢查電話是否暢通,照明是否完好,皮帶接頭有無損壞,液壓電磁製動器電磁抱閘是否符合要求,儀表、信號、皮帶保護是否靈敏可靠。

5、檢查電機、減速器、柱銷聯軸節、滾筒、逆止器、除鐵器和清帶器,發現問題立即處理。

6、檢查驅動滾筒、托輥處、底皮帶下有無浮煤和其它障礙物,如有必須清理幹淨。

7、主井皮帶司機啟動皮帶機時,先用信號與看尾工聯係好後,10—15秒再按啟動按鈕。

8、起動時,先將皮帶機轉動一圈,檢查皮帶是否跑偏、滾筒和托輥轉動是否靈活、機器震動是否正常。

9、檢查人員如需上膠帶作業時,必須同司機聯係,在檢查未完成前,主井皮帶司機嚴禁開啟皮帶機,防止出現人身事故。

10、檢查防塵設施是否完好,能否達到使用要求(機房要配備不少於0.4米3的滅火砂、兩台以上合格的滅火器和兩個砂袋,同時還要配備25米消防軟管)。

11、主井皮帶司機必須對主井的安全保護裝置進行開機前的試驗,如有問題立即處理。

二、運轉中

1、隻有前台皮帶機已開啟,才可發出本機開機信號。

2、開機時,主井皮帶司機先發出開機信號與看尾工聯係,聯係好後,發出預警信號,10—15秒再按啟動按鈕啟動皮帶機。

3、啟動過程中發現信號不清,保護裝置不靈,機器啟動困難或聲音異常,要立即停機處理。

4、主井皮帶司機在皮帶機運轉過程中,嚴禁睡覺,要集中精力觀察膠帶的運行情況和信號、儀表的變化,如遇異常立即停機處理。

5、要隨時注意觀察電機(溫度<80℃)、減速器(溫度<75℃)、聯軸節、滾筒、液壓電磁製動器、逆止器、除鐵器和清帶器等,有異常立即停機處理。

6、灑水、噴霧必須正常,停水必須停機,做到有煤開水,無煤關水。

7、皮帶機運轉過程中,檢查皮帶、電機、減速器、滾筒、托輥、清掃器的工作狀況,若發現皮帶有跑偏和損壞,電機、減速器、滾筒、聲音異常和超過其運行溫度等現象要及時停機處理。

8、皮帶機運轉過程中,作業人員禁止接觸轉動部位。

9、開機期間禁止接觸轉動部位和皮帶,禁止清理滾筒附近的浮煤。

10、皮帶機運轉過程中,禁止檢修,如更換損壞的托輥或調整膠帶跑偏等。

11、跨越膠帶時,必須走行人過橋。

12、前台運輸機停機或有停機信號,本機必須停機。

13、皮帶嚴禁倒轉,不許乘人或拉運其它設備物料,機器轉動時不準檢修或蹬踩皮帶。

14、必須經常觀察減速機油位,如油量不足,需盡快加油。

15、機器啟動困難或負荷增大時,應立即停機,不準強行啟動,待找出原因處理後,方可開機。

16、發現皮帶跑偏立即停機處理。

17、皮帶機運轉過程中,發現皮帶打滑立即停機處理。

18、主井皮帶司機要嚴格執行信號作業,皮帶上有人工作時,嚴禁開皮帶。

三、收工

1、有停機信號或發現有人爬蹬膠帶輸送機時主井皮帶司機要立即停機。

2、在正常情況下,應將皮帶上的煤拉空後,才能停機。

3、停機後要切斷膠帶輸送機操作盤控製電源並閉鎖。

4、停機後應清掃各部件,尤其應保持機頭、機尾周圍清潔,保持膠帶輸送機有良好清潔的工作環境。

5、要認真填好當班的設備運行記錄。

6、向值班領導彙報運行情況,有隱患必須彙報清楚。

第三節 盤區皮帶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運轉前

1、皮帶司機必須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不得無證操作。並堅持手拉手交接班製度。

2、認真檢查皮帶和卡子、清帶器、聯軸節、保護裝置、防護罩,各部件螺絲不得鬆動,完整齊全,轉動部分靈活,各潤滑部位要保證油質油量、溫度正常。接班時檢查備品備件、材料工具及其它設施是否齊全,有無損壞,並將接班情況向隊值班幹部彙報。

3、檢查皮帶機電控設備、聯絡信號、皮帶綜保是否完好。

4、檢查驅動滾筒及托輥處有無浮煤和其它障礙物,底皮帶下、皮帶尾是否有浮煤和積水,如有必須清理幹淨。

5、檢查皮帶與接頭是否牢固完整,皮帶是否跑偏,皮帶滾筒軸承座是否有鬆動和損壞。

6、檢查拉緊車張緊程度是否正常,托輥運轉是否靈活。

7、檢查防塵設施是否完好,能否達到使用要求。

8、照明是否完好,擋煤設施是否完整可靠。

9、電話是否暢通。

10、檢查機器是否震動正常,發現問題,檢查處理後,方可開機運行。

二、運轉中

1、隻有漏煤眼不滿,前台運輸機已開啟,才可發出本機開機信號。

2、發出開機信號,與看尾工取得聯係,得到回應而且前台運輸機已開機,本機才可啟動。

3、啟動時先點動按鈕,看皮帶運行方向和按鈕是否靈活,方向正確後轉動一圈,看皮帶有無跑偏、打滑、刮皮帶扣或接頭,各部件聲音是否正常,如發現故障時應立即停機處理。

4、啟動過程中發現信號不清,保護裝置動作不靈敏,電機及減速器機器聲音異常、電機溫度超過80°,必須立即停機。

5、皮帶機運轉過程中,發現液力偶合器噴液,必須停機檢查,如易熔塞熔化或爆破片漲破必須更換,注油時要按標準,嚴禁多注或少注。

6、檢查清掃器能否清煤幹淨。

7、前台運輸機停機或有停機信號,本機必須停機。

8、運輸過程中隨時注意電機、開關、減速器的聲音和溫度,有異常立即停機處理。

9、皮帶嚴禁倒轉(檢查時例外),不許乘人或拉運其它設備物料,機器轉動時不準檢修或蹬踩皮帶。

10、灑水、噴霧必須正常,停水必須停機,做到有煤開水,無煤關水。

11、必須經常觀察減速機油位,如油量不足,需盡快加油。

12、前台運輸機停或漏煤眼滿煤立即停機,防止堆煤。

13、機器啟動困難或負荷增大時,應立即停機,不準強行啟動,待找出原因處理後,方可開機。

14、經常注意皮帶運行時煤流情況,有大塊石頭、大塊煤和雜物應停機,將其搬下並處理。

15、接到停機信號,應立即停機。

16、發現皮帶跑偏立即停機,局部跑偏時調整托輥或拉緊車。

17、發現皮帶打滑立即停機,煤多應先卸掉部分煤再開機。開拉緊車時要逐步拉緊,不可一次拉到位。

18、開機期間禁止接觸轉動部位和皮帶,禁止清理滾筒附近的浮煤。

19、跨越皮帶必須走人行過橋。

三、收工

1、在正常情況下,應將皮帶上的煤拉空後,才能停機。停機後將皮帶控製開關打到零位並閉鎖。

2、先停機後停水,停機後應清掃各部件,尤其應保持機頭及減速機周圍清潔,保持運輸機有良好清潔的工作壞境。

3、向值班室彙報本班皮帶機運行情況和備件使用量,有隱患必須彙報清楚。

第四節 皮帶檢修工操作規程

一、檢修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要經常緊固各部電機、減速機螺栓、檢查減速機是否漏油,發現漏油及時處理。

二、經常檢查液力聯軸器有無漏油現象,易熔塞是否合格,檢查油質、油量。皮帶在運行過程中嚴禁取掉各種保護罩。

三、定期更換托輥,發現損壞的托輥,立即更換。

四、如發現皮帶鬆弛,要及時拉緊。

五、經常檢查皮帶接頭,發現局部損壞應及時修補或更換接頭。

六、經常檢查皮帶是否跑偏,張緊程度是否合適,機器震動是否嚴重,是否有聲音異常現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七、定期檢查拉緊裝置,檢查各部螺絲是否鬆動,檢查鋼絲繩是否斷絲,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八、經常檢查皮帶滾筒,軸承座是否鬆動,發現鬆動及時處理。

九、要保持清帶器完好,如損壞後立即更換。

十、要經常檢查主井皮帶的製動係統,潤滑是否靈敏可靠並及時調整。

十一、處理故障時,應切斷電源處理,嚴禁帶電作業。

十二、機器運轉時,不準檢修或蹬踩皮帶。

第五節 人車跟車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第1條:跟車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懂得人車的基本構造原理,並能正確處理運行中出現的一般故障。經考試合格發證後,持證上崗操作。

第2條: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接班人不來交班人不準脫離工作現場。

第3條:交接班應做下列工作:

1、交接上班運行情況和可能發生事故的因素。

2、交接上班發生事故的情況和原因。

3、交接運行線路、道岔、信號、路燈、路標等情況。

第4條:斜井人車跟車工負責做一次人車手動落閘試驗,並協助人車專職維修工做好有關的人車檢查和試驗工作。

二、運行前檢查

第5條:斜井人車跟車工應做下列檢查:

1、接班後檢查人車的各部件、連接裝置、手動落閘機構等,特別要使人車自動落閘機構閉鎖處於打開位置,製動裝置應靈活好使,一切檢查合格後才能運行。

2、檢查、試驗專用人車信號發射機,確保發送信號準確。

3、檢查乘車秩序,乘車人員應坐好,不得超員,人車聯接處嚴禁站人,人車的安全防護鏈必須掛好。

4、檢查乘車人員不準有攜帶超長、超寬的工具,不準將炸藥、雷管等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物品帶入車內。

三、運行操作

第6條: 斜井人車跟車工按下列要求操作:

1、每班運送人員前必須先放一次空車,證實巷道和軌道確無引起掉道危險時,方可運行。

2、跟車工要熟悉信號,必須隨身攜帶專用人車發送信號裝置,發送信號時必須準確。

3、跟車工必須坐在人車運行方向的第一節車的第一個座位上,行車時注意瞭望,隨時做好正常停車和緊急手動落閘停車的準備。

4、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跟車工必須果斷地搬動手閘停車:

(1)線路或巷道有障礙物,或有其它危險情況時,已發出停車信號絞車沒有停車或來不及通知絞車司機時。

(2)絞車失控,人車下行速度超過了正常速度時(既帶繩跑車)。

第六節 斜井把鉤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第1條:斜井把鉤工必須經過嚴格培訓,懂得所使用車輛、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工具等設施的結構以及使用性能,並能正確處理運行中出現的一般故障,經培訓考試合格發證後,持證上崗。

第2條:運行車輛的傾斜井巷,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不作業”的規定,把鉤工負責監督執行。

第3條:凡是傾斜井巷上部車場(或井口)的檔車器或車攔,必須經常處於關閉狀態,放車時方準打開。

第4條:超過12°的斜井提升,應加裝保險繩。

二、準備工作

第5條:把鉤工上崗後,必須詳細檢查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連接裝置、保險繩、鉤頭和接頭(鉤頭與鋼絲繩的連接)以及各種使用工具必須完好、齊全、靈敏、可靠、並查看鉤頭15m以內的鋼絲繩不得有打結、壓傷、死彎等不安全隱患,如不符合提升要求,嚴禁提升。

第6條:詳細檢查斜巷內有無障礙或影響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隱患,以及有無其它工作人員進行工作,如有障礙和隱患要及時處理、消除,如有其他工作人員,應通知其撤到安全地帶,確認安全無誤後,方可提升。

第7條: 把鉤工在上崗前必須紮緊袖口和腰帶,做好自身安全保護。

第8條:認真檢查設備、材料,必須捆綁固定牢靠,重心必須穩定,認真檢查道岔方向是否正確,結合是否緊密。

第9條:認真檢查、核對所掛車輛的重量和數量,應符合規定。

第10條:運送超重、超高、超寬設備、材料等物件應有安全提升措施。

第11條:斜井運送爆破材料應符合下列要求:

(1)首先和信號工聯係,檢查信號裝置應可靠,如信號不清晰或不完好、不可靠,嚴禁運送。

(2)運送硝化甘油類炸藥和電雷管必須裝在專用的帶蓋的木質車箱內,車箱部鋪有膠皮或麻袋等軟質墊層,並隻準放一層爆破材料,如檢查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拒絕運送。

(3)炸藥和電雷管必須分開運輸,堆放高度不得超過礦車邊緣,否則嚴禁運送。

(4)必須在提升前通知絞車司機和各水平把鉤工注意,車輛運行速度不得超過1米/秒。

(5)運送爆破材料時,不得同時運送人員和其它設備材料或工具等。

三、摘掛鉤操作程序

第12條:把鉤工等車停穩後方可進行操作,嚴禁車未停穩摘掛鉤。

第13條:把鉤工操作時站立的位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嚴禁站在道心內,頭部和身體嚴禁伸入兩車之間進行操作,以防車輛滑動碰傷身體。

(2)必須站立在軌道外側,距外側鋼軌200毫米左右進行摘掛鉤。

(3)單道操作時,一般應站在巷道較寬一側。

(4)在雙道操作時,應站在雙道之間進行摘掛鉤,如電車場雙道之間安全間隙達不到《煤礦安全規程》要求,應站在人行橫道一側進行摘掛鉤。

(5)摘掛鉤完畢需越過串車時,必須從車輛運行上方越過,嚴禁從兩車輛之間或車輛運行下方越過。

第14條:把鉤工摘掛時如遇到摘不開,掛不上時,嚴禁蹬繩操作,必須采用工具操作,以防車輛移動使身體斜傾摔倒,造成事故。

第15條:掛人車時,首先應詳細檢查人車各部位(特別是人車所帶的防墜器)、保險繩、連接裝置,確認完好、靈活可靠,然後掛好鋼絲繩進行試車。試車時除跟車工外其它人員禁止乘車,確認安全可靠後,方可運送人員。

第16條:斜井提升物料時,發現牽引車數超過規定,連接不良或裝載物料超重、超高、超長、超寬時,都不得發開車信號。

第17條:特殊設備、材料及長、大物件,要嚴格按照事先製定的安全技術措施作業,由專人指揮進行提升。

第18條: 把鉤工在每次掛鉤完畢,必須對車輛各部位、保險繩、連接裝置等再詳細檢查一遍,看是否完好正確,牢固可靠,然後瞭望車輛運行方向有無障礙和隱患,確認安全後打開上部車場(或井口)擋車器或擋車欄,進入躲避洞、信號硐室或安全地帶,方準發給信號工開車指令。

第19條:車輛運行時,把鉤工要嚴密注視車輛運行狀態,發現異常或事故,及時與信號工聯係發送緊急停車信號,立即趕赴現場,詳細檢查,確定異常或事故性質,提出處理意見,進行處理。

第20條:把鉤工工作完畢,必須清理現場,將鋼絲繩、保險繩、工具和多餘不用的連接環、插銷等連接裝置放置在軌道以外安全可靠地帶,井口把鉤工還應檢查擋車器應處於關閉狀態,確認無誤後方可離開現場,以防發生意外。

四、其它注意事項

第21條: 傾斜井巷在軌道維護、掉道處理、檢修等工作後,把鉤工在提升前必須對軌道線路、巷道有無障礙物、隱患、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等進行詳細檢查,並且進行一次空車試運行,證實巷道、軌道和各種安全裝置沒有問題後,方準提升。

第22條:串車進出車場,把鉤工應做到目接目送與信號配合默契,以便做好隨時發出停車信號的準備。

第23條:把鉤工上崗期間必須忠於職守,對於不符合提升規定要求以及違反操作規程的情況,嚴禁摘掛鉤進行提升作業。

第24條:把鉤工必須嚴格遵守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嚴格執行斜井的有關安全規定。

第七節 斜井信號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第1條:斜井信號工必須由工作認真負責,有一定的提升把鉤工作實踐經驗,經過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並取得合格證的人員擔任。

第2條:提升信號的設置,要求聲光齊全,通訊設備可靠。

第3條:斜井絞車停運超過6小時以上或因事故檢修後,開車前必須對所有信號、通訊設備進行檢查試驗(試驗前,必須與各層信號點及絞車司機聯係明確後再進行),確認正確靈活暢通後,方可作業。

二、收發信號

第4條:斜井信號必須意義明確,暢通無阻,接班後必須認真檢查所使用的信號、照明、電話及上一班的工作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處理。

第5條:信號工在崗位上,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在聯係工作中(如打電話、說話)發送信號,必須精力集中,細心操作。

第6條:信號工收到的信號不明確時,不得發送開車信號,同時可用電話或回鍾等方式查明原因,並且廢除本次信號,重新發送。

第7條: 開鉤前,要協助把鉤工認真檢查所有上、下井的車輛裝載、捆綁和掛車情況,嚴禁不符合規定的車輛入井。

第8條: 發送信號前必須注意以下事項:

(1)檢查所掛車數是否符合規定,工作時要和把鉤工密切配合,杜絕一切違章行為。

(2)檢查聯接裝置是否上齊,插銷是否閉鎖,保險繩是否掛好,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如有問題不處理,嚴禁發出開車信號。

(3)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斜井有人不準發開車信號。

(4)發信號前必須和井筒內各個層次的工作人員聯係好,一切準備工作就緒,工作人員躲到安全地帶後,再發信號。

(5)發信號前必須認真檢查道岔方向是否正確,阻車器是否完好,確認無問題後再發信號。

第9條:信號工發出信號後,發現行車方向與信號規定的方向不一致時,應立即發出停車信號,待查明原因後,重新發出信號。

第10條:信號工在操作中必須與把鉤工密切配合,聯係清楚準確,當把鉤工允許發信號時,信號工應確認安全可靠後,方可發出信號。

第11條:信號工發出信號後,不得離開信號機旁,以便觀察車輛運行情況,監視信號係統,如有緊急情況,可隨時發出停車信號。

第12條:斜井提升人員時,信號工操作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跟車工的信號操作必須嚴格按跟車工的操作規程進行。

(2)每班掛人車時或斜井井筒檢修後,信號工應與車房聯係進行一次空車試道運行。

(3)信號工發出開車信號後,嚴禁再上、下人員。

三、其它規定

第13條: 信號工必須用統一規定的信號指令含義進行發送信號,不得私自改變,也不得任意臨時規定信號,以防混亂。

第14條:運輸大件、井筒檢修、處理事故、運送炸藥等特殊運行,信號工應提前與絞車司機聯係明確,以便按措施要求及《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進行操作。

第15條:信號工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嚴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崗,需離崗時,必須請示領導決定。

第16條:停鉤時間較長時,應協助把鉤工檢查鉤頭、道岔、軌道、托繩輪、阻車裝置等,搞好管轄範圍內的衛生工作。

第17條: 信號工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

第八節 礦車修理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第1條:礦車修理工應由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的人員擔任。未經考試合格,不得獨立從事修理作業,助手和學徒工可在合格的正式修理工指導下,從事有關操作。

第2條:礦車修理工必須熟悉礦車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熟悉本工種所使用的工具、設備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熟知礦車檢修質量標準和完好標準。

第3條:所有礦車都要編號,並建立檢查、檢修記錄薄,注明礦車的型號、編號、檢查、檢修時間及其檢查、檢修人以及檢查、檢修內容和存在問題。

第4條:多人工作的場地,要分工明確,指揮統一,行動一致,如在翻車和扶車時,作業人員要站在車的同一側,聽從指揮,同時用力、同時放手,在車的另一側嚴禁任何人行走逗留。

二、工作前的準備

第5條:工作前應按當班任務準備好所需工具、材料、備品配件等,並檢查是否齊全完整可靠。

三、檢查、修理

第6條:在井下修理車輛時,必須在專用巷道或硐室內進行,必須給車打好眼,作業時要相互配合,聽從指揮,要設警戒人員注意來往車輛和行人,以防造成意外事故。

第7條: 礦車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進行修理:

(1)碰頭損壞,碰頭彈簧損壞,螺絲斷裂,鬆動。

(2)礦車底盤變形超限,底梁開裂或鉚固件鬆動。

(3)輪軸彎曲變形,輪對擺動超限,磨損超限或不轉動。

(4)礦車箱體有裂紋,破損或變形超限。

(5)連接器磨損超限或斷裂,防脫裝置損壞。

(6)連接螺栓、銷軸等部件損壞或減少。

第8條:礦車輪對軸承應注入適量的潤滑油脂,經常保持良好的潤滑狀態,每半年內至少注油一次,每一年內必須清洗檢查一次。凡損壞的軸承,彈性檔圈等零件必須及時更換。

第9條:礦車整形前,應對礦車進行檢查,箱體內確無雜物,方可用整形器整形,人工整形時,手錘前方禁止站人,嚴防飛錘傷人。

第10條:在拆、裝礦車碰頭時,要使用專用工具,人員不得站在碰頭正麵,防止彈簧傷人。

第11條:裝卸車輪要用專用工具或退輪機、裝輪機,禁止直接敲打,要墊上襯木再敲打,並注意保護零件不受損壞或丟失。

第12條:拆卸軸承時,應使用退卸器,安裝軸承時應事先放在75°C--85°C(最高不得超過100°C)的油中加熱10--15分鍾後再行裝配。

第13條:人工拆卸、裝配軸承時,要選用銅棒、鋁棒等軟金屬平穩軸承或墊上襯木,使其慢慢卸下或裝配好,防止損壞軸承及軸頭。

第14條:車輛落道抬道時,必須先給車打好眼,做好防止車輛跑車的防護措施後再操作。

第15條:凡中修、大修礦車時,應首先檢查礦車狀況,確定檢修部位,內容及檢修方法程序。

第16條:礦車修理人員,應將本人檢查、檢修情況,存在問題詳細記錄在檢查檢修簿內。

第17條:工作結束後應將工具、材料零件、備品配件分類存放整齊,清理工作現場,打掃環境衛生。

四、工作結束驗收

第18條:凡修理後的礦車必須按完好標準驗收,大修後的礦車按檢修質量標準組織驗收。

第19條:必須按礦車編號將驗收日期、驗收結果、驗收人員記錄在礦車台賬上。

第20條:修理後的礦車必須經驗收合格方準投入使用。

第九節 斜井人車修理工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第1條:人車修理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懂人車構造原理、性能,懂人車每個部件的功能作用,懂人車故障的處理方法,經考試合格,持證操作。

第2條:按有關規定檢查、檢修、試驗人車並做好詳細記錄,保證人車安全運行。

第3條: 檢查、檢修人車時,要穿戴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仔細檢查所用工具、器械、設備,不得存在缺陷。

第4條:人車檢修應在井口平車道上進行。

第5條:多人作業或起吊車輛、部件等,要密切合作,互相照應,並由組長統一指揮。

第6條:檢修過程中應遵守鉗工、焊工、起重工等工種的有關操作規定。

二、修理工檢查、檢修人車的程序及質量事項

第7條:自動落閘機構:

(1)勾頭、插銷:勾頭拉杆偏轉角度應小於15度,插銷防脫裝置有效。

(2)開動大彈簧:不變形不失效。

(3)撞塊與扭杆間距:符合說明書規定,但必須小於車正常提升時下連杆凸台與導向箱之間距離。

第8條:手動落閘機構:

(1)搬把:手閘搬把安裝正確,操作時帶動手拉杆的行程大於50mm。

(2)拉杆彈簧:拉杆機構零件齊全、平直、操作靈活可靠,彈簧不失效。

(3)撞塊與扭杆間距:XRC型人車一般應小於45mm,但要保證手閘操作靈活。

第9條:製動器:

(1)刹車軸、扭杆、扭簧等應齊全有效,轉動靈活,扭簧不失效。

(2)插爪、固定軸、限位器、插腳、軸、墊、銷齊全有效位置正確。

(3)製動壓板間隙:壓板不變形,縲絲緊固與車體槽鋼間隙為2—3mm。

第10條: 緩衝裝置:

(1)緩衝木材質及安裝要求:緩衝木應是紅鬆或椴木,但插腳滑過部分不許有節疤,安裝要牢固。

(2)劃深劃長:插腳劃一般25—30mm,未劃長度不小於1200mm。

第11條:轉向架、軸輪組:

(1)軸輪組:轉動靈活不晃動,踏麵磨損不超限。

(2)輪組與枕座心盤等:安裝牢固可靠。

(3)調整墊:旁邊枕座與車體間隙用墊調整,一般上部1mm,下部4mm,不應過大以免車體擺動過大。

第12條:車間聯結件、保護鏈:零件齊全,磨損不超過原尺寸的10%。

第13條:車體及座席:車體槽鋼應平行,不平行度小於4‰,全長小於10mm,車體槽鋼應平直,不直度小於3‰,全長小於10mm,座席、扶手等齊全。

三、工作結束

第14條:檢查、檢修後的人車必須做手動落閘和鬆繩落閘試驗,並做好詳細檢修試驗記錄。

第15條:清掃工作現場,做到文明生產。

第十節 機電檢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第1條:機電檢修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熟悉所管轄範圍內的設備的性能結構和原理,經常保證設備處於完好狀態。

第2條:機電設備檢修人員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零部件完整齊全。

2、所管轄的設備達到標準要求。

3、所有設備消滅失爆。

4、設備擺放整齊,記錄完整齊全。

二、檢修前的準備工作

第3條:檢修設備所需的零配件、工具準備齊全。

第4條:檢修前必須和值班領導聯係好,取得同意方可作業。

第5條:檢查前必須開停電工作票,嚴禁帶電作業,並做好停電、驗電、放電工作後再檢修。

三、檢查、檢修

第6條:對所管轄的設備要列好檢修圖表,按圖表進行檢修,必須做到心中有數,確保設備正常工作。

第7條:檢修時要和調度室聯係好,通知檢修位置,並且在檢修地點前後50m設警戒,注意來往車輛和行人。

第8條:蹬高作業時,必須在蹬高工具上加絕緣,必須係好保險繩。

四、工作結束

第9條:檢修後的設備,必須經過檢查合格,試驗確認無問題後再交付使用,並且做好記錄。

第十一節 軌道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第1條:軌道工應熟悉掌握軌道量具及施工設備的正確使用方法。

第2條:開工前,首先檢查所用工具是否齊全,完好,工作人員進入施工地點前,必須有專人檢查巷道的支護情況,排除不安全隱患,方可進入工作地點。

第3條:用垛斧鏟螺絲時,掌鏟人要戴防護手套,打錘人操作時不準戴手套,並且不準和掌鏟人站在一條線上,防止走錘傷人,打錘人應注意周圍環境,防止意外。

第4條:用撬棍起道或道釘時,不準手握滿把,以防壓手。

第5條:砸道釘時,必須手心向上栽道釘,用錘輕輕穩牢,隨後再加力釘進去,防止砸手或道釘崩起傷人。

第6條:施工作業時,所用的工具不準碰觸電纜、電話線等電氣設備。

第7條:更換翻修軌道及道岔工作結束後,必須試車、驗道,並經班組長驗收,確認無問題時方可撤離現場。

第8條:手工鋸鋼軌時,將要鋸的鋼軌墊平、擺正,丈量長度,並在鋸口的側麵及頂麵劃線。

第9條:軌道鑽眼,必須劃好孔印,將卡子掛住軌底,手搬鑽的兩端頂緊,並與鋼軌垂直。一隻手搬鑽柄,另一隻手握螺母,使鑽頭均勻受力,快要鑽透時,要輕鑽、慢鑽,防止鑽孔出口不整齊,上螺絲時,不準用手指探測螺絲孔,不準用錘打魚尾板,不準用錘打螺絲。

第10條:井下軌道線路,每班必須巡道,按檢查、檢修周期經常巡回檢查和處理故障,保證線路處於完好狀態。

第11條:軌道工每班結束後,必須向值班人員彙報並作紀錄。

二、 平、斜巷施工與維修:

第12條:嚴格按照巷道設計與標準化標準要求進行施工。

第13條:在作業區段的兩端40米以外設置攔人警戒,禁止車輛通過。

第14條:人工裝鋼軌時要由一人喊號,一頭先起或一頭先放。

第15條:兩人不準同時釘一根軌枕,發現軌枕腐朽時不準使用,多人抬道時要用道卡,並且同肩,動作要協調一致,下肩時要搭好號同下,並要注意周圍巷道的人員和管線。

第16條:直線部分軌道與枕木必須垂直,彎道按圖紙布枕。道釘要成八字形。上扣件時,必須掛好擰平、塗油。

第17條:直線段軌道應對接,曲線段錯接,鋼軌接頭必須采用懸接方式。

第18條:斜巷開工前要關閉上口擋車器或擋車欄,方可進入現場。

第19條:進入現場以前,必須將斜巷上口附近5米以內的浮雜物清理幹淨,並設專人監護看守,以防異物墜落傷人。

第20條:工作時,必須由下往上進行。上端工作人員要注意保護下邊工作人員安全,施工時隻能在一節鋼軌鋪好後,再擺上另一節,嚴禁分段作業或平行作業。

第21條:工作人員要站在平穩可靠地點,對所用工具要放穩、放牢,傳遞工具時,要互相呼應,不準亂扔。

第22條:工作中清理出的煤、矸石及雜物,應及時裝車運走;施工完畢後,必須將矸石、物料清裝幹淨,不準影響行車。

第23條:在巷道內施工,需要運送鋼軌或物料時,必須和斜井上、下巷口的信號工及絞車司機聯係好,說明運送地點及安全注意事項。

第24條:運送鋼軌時,要捆綁牢固,下端必須兜攬防護罩,防止鋼軌在運行中脫落或竄出。

第25條:彎道器的使用符合下列規定:

(1) 將加工的鋼軌放平穩,軌底向下。

(2) 彎道器要放平、墊穩,並使兩鉤爪牢固地卡住鋼軌。

(3) 用絞杠或釺子擰緊絲杆,兩人用力要均勻,不得用力過猛,並墊好保險杠,以防壓手。

第26條:鋪設曲線軌道的規定:

(1)鋪設曲線軌道,必須從曲線的一端向另一端進行,不應在緩和曲線的起點設有接頭。

(2)在曲線的外側不準有人同時作業。

第27條:軌道維修工不準單人作業。

第28條:調整軌道方向,要由一人指揮,拔道前應拔開軌枕端部,拔曲線時,應先將曲線兩端直線拔直,將彎曲線拔入曲線範圍以內,統一進行調整。

第29條:軌道維修完,人員未撤離以前不準撤回警戒人員,施工結束,把施工地點清理幹淨,撤出人員後,方可解除警戒。

第30條:地滾要定期注油、保持轉動靈活,發現轉動不靈或磨損嚴重時,必須更換處理。要經常用鐵鍬清除各部滾輪四周的雜物和汙泥。

第十二節 下料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裝車工作:

1、裝車工作應在料場內或指定的裝車點進行,不能影響行人和其它車輛通過。

2、裝車前要對所裝的材料、設備、礦車刹車繩進行全麵、認真、細致的檢查,當質量合格可靠完好時,方可進行裝車工作。

3、大型機電設備的運輸,應使用專用的平板車裝運。炮土、木楔、托板、錨杆等其它小型零配件,應使用礦車運輸。工字鋼、鋼軌、水管、長坑木等超長物料用平板車裝運並打好木垛。

4、用礦車下料時,物料的高度不超過車體的上緣高度,其寬度為車體寬度。

5、人工裝車時,注意力要集中,搭好號,配合進行。

6、裝車規格要求整齊、嚴實、均勻,不得出現架空和不實之處,以避免在下料過程中,由於顛簸、搖擊、慣性等使料車鬆散、掉落或捆車繩斷裂等現象的發生。

7、吊車裝車時,工作人員掛好鉤後,撤離到安全地點,等物料離平板車0.2米時方可靠近,調整好方位。

8、井下用吊鏈裝車時,吊鏈掛在起重梁上,嚴禁掛在錨栓托板上,並注意觀察頂板情況。

9、裝車完成後,必須用直徑不小於12.5mm的鋼絲繩捆綁牢靠,對於長度小於3米的物料不少於兩道,長度大於3米的物料不少於三道。

10、用絞杠刹車時,工作人員應齊心協力,配合好,刹緊後用鉛絲把絞杠捆綁牢靠,以防絞杠傷人。

二、運料工作:

1、料車、設備車下井前,應至少有一名下料人員沿下料路線檢查道路是否暢通,道岔是否嚴密、正確,以及井底車輛空、重車道情況,井上、下人員取得聯係後方可下料。

2、設備車以及料車斜井提放時,要有專職掛鉤工掛鉤,並在通向斜井的各通道設置攔人警戒。

3、斜井提放車輛時,要掛好保險繩,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製度。

4、電機車帶運料時,應掛在距電機車三個礦車後邊。掛車後,隨車人員應坐在機車後不小於兩節一噸礦車的距離,既能監視物料車的行車,又便於和司機取得聯係為宜。嚴禁任何人扒乘料車。

5、運輸大巷內不允許人力推車。

6、隨車人員運輸過程中,發現落道或其它意外時,立即發出停車信號,嚴禁用電機車強行上道或利用道岔上道,應用油壓千斤抬車上道。抬車時要打好眼位,工作人員嚴禁站在料車的兩則,尤其是重心偏向的那一側。

7、使用小絞車運輸料車時,要由專門受過培訓並持有小絞車司機證的人員操作,必須按照小絞車司機《操作規程》嚴格執行。

三、卸料工作:

1、物料要卸在指定地點,碼放整齊,不得阻礙通風、行人、行車。

2、卸料前,認真檢查卸料地點的頂板及周圍安全情況,打好阻車眼,在有坡度的地點卸料時,不得摘鉤,絞車刹緊刹穩。

3、嚴防在卸料過程中損壞設備。

4、兩人以上同時抬料時,應互相聯係配合好,以防物料傷人。

第十三節 給煤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給煤機司機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要現場交接班,對材料工具和備品備件交接清楚,並填好給煤機運行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二、開機前,給煤機司機必須對工作範圍的給煤機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後方可進入開機前的檢查。

三、檢查給煤機台板,要幹淨整潔、無雜物、無浮煤(矸)、無油垢,電纜排列整齊、無鏽蝕。

四、給煤機台板滅火器材應齊全,放置整齊。

五、運轉前,先切斷電源,閉鎖後進行下列檢查:

1、檢查電話是否暢通、照明是否完好、信號是否靈敏可靠。

2、給煤機的各部螺栓是否緊固齊全。

3、各部軸承的潤滑情況。

4、檢查聯軸結、保險銷、防護罩、曲軸情況。

5、檢查上方嘴、篩箱、後側板、滾輪、觀察孔、扇形閘門,防水閘門是否完好。

6、檢查電機、減速器、底滑板、底托輪、擋煤設施、開關等。

7、檢查給煤機是否有浮煤、積水和其它障礙物,如有必須清理幹淨。

8、待一切檢查完畢確認無誤後,準備啟動給煤機。

六、隻有膠帶輸送機已開啟,給煤機司機巡視四周確認安全後,才可發出給煤機開機信號,征得回應後啟動給煤機。

七、 給煤機運轉時,司機應集中精力,並做好下列檢查:

1、起動時,給煤機司機應先將給煤機試運轉,觀察大底盤是否牢固,底滑板運轉是否正常,發現問題,立即彙報處理。

2、啟動過程發現信號不清,保護裝置不靈,機器聲音異常,啟動困難或負荷增大時,應立即停機處理,不準強行啟動。一切正常後,才能啟動給煤機。

3、給煤機運轉過程中,必須檢查電機、減速器震動是否正常、底托輪轉動是否靈活、底滑板給煤是否一致,發現問題立即停機處理。

4、給煤時灑水噴霧必須正常,停水必須停機,做到有煤開水,無煤關水。

5、司機要隨時注意給煤機給煤情況,發現有大塊或雜物堵住給煤機和漏煤嘴時應停機將其搬下處理。

6、給煤機運轉時,司機應隨時注意煤嘴有無卡阻現象,發現問題立即停機處理。

八、給煤機運轉過程中,作業人員禁止接觸轉動部位;禁止清理給煤機轉動部位附近和尾滾筒上的浮煤;人員不準進入給煤機內工作。

九、溜煤眼水大時,司機應先放下防水閘門,設置引水管,並彙報隊值班領導和調度室,詢問水源和水量情況,如有危險時,要和其它人員撤離至給煤機遠處的安全地點。

十、給煤機司機要嚴格執行信號作業,膠帶輸送機停機或有停機信號時,必須停止給煤機的運行。

十一、正常情況下溜煤眼要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拉空,溜煤眼快空時,要停止給煤機的運行,並將情況通知皮帶司機。

十二、給煤機停機後將給煤機控製開關打到零位並閉鎖,先停機後停水,停機後應要清掃台板衛生,保證給煤機和台板的清潔。

十三、停機後給煤機司機要認真填好當班的設備運行記錄,向隊值班領導彙報運行情況,有隱患必須彙報清楚。

第十四節 掏尾工安全操作規程

1、接班時認真檢查所管範圍全部設施,備品備件是否齊全,有無丟失、損壞。

2、檢查所管範圍有無浮煤,尾輥是否有煤卡死,瓦座是否牢靠等。

3、檢查完畢後將接班情況電話彙報值班室。

4、運行中要集中精力,注意尾輥聲音,溫度是否正常,清帶器工作是否可靠,皮帶是否跑偏,接頭是否完好。

5、隨時清理灑煤,保證各轉動部件轉動無障礙。

6、協助司機搞好運轉中的質量問題,發現有特大雜物要及時停機揀出。

7、漏煤嘴遇堵時,負責開掏工作並與有關單位及人員聯係好,確保安全可靠後方可進行清理工作。

第六章 通風係統各工種操作規程

第一節 主要通風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後持證上崗。

二、司機應掌握通風機的一般構造、工作原理、技術特征以及供電係統、控製回路和各風門的用途。

三、司機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和崗位責任製。

四、司機必須按要求認真填寫好各種記錄。

五、工具、備件等擺放整齊,搞好設備及室內外文明衛生。

六、通風機的開、停機必須取得公司領導準許開、停機的命令,不能隨意開、停機。

七、運轉前的檢查:

1、軸承潤滑油量合適,油質符合規定。

2、各緊固件及聯軸器防護外罩齊全、緊固、牢靠。

3、電氣設備接地良好,連接線緊固,無鬆動。

4、各指示儀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

5、各指示燈完好,無破損現象。

6、各啟動用的轉換開關手把處於斷開位置。

7、電源電壓符合電動機啟動要求。

8、一、二級風機、擴散器連接部位密封、嚴實。

9、U形管正常、完好,無破損現象。

10、負壓傳感器完好,連接線路緊固、可靠。

八、啟動運行

1、將換向開關扳到正轉運行位置,此時起動櫃得電。

2、再將“手動、自動”按鈕從“0”位旋轉至“手動”或“自動”位置。

3、按下第一級綠色啟動按鈕起動第一級風機,此時黃色燈亮,待第一級電機完全啟動後黃色燈滅,綠色燈亮。電流表顯示運行時的電流值。

4、當第一級風機電機完全起動後,按下第二級綠色啟動按鈕起動第二級風機,此時黃色燈亮,完全啟動後黃色燈滅,綠色燈亮。此時起動櫃上的前端、後端測溫顯示。電流表顯示運行時的電流值 。

九、停機

1、正常停機:

(1)將起動櫃上的二級紅色停止按鈕按下,此時二級風機起動櫃綠色燈滅,紅色指示燈亮,一級起動櫃上的電流表指針歸零,然後將“手動、自動”按鈕旋轉至“0”位,二級通風機電動機停止運轉。

(2)再按下一級起動櫃上紅色停止按鈕,此時一級風機起動櫃綠色燈滅,紅色指示燈亮,電流表指針歸零,然後將“手動、自動”按鈕旋轉至“0”位,一級通風機電動機停止運轉。

(3)再將風機電源切斷,此時啟動櫃上無任何顯示。

2、主扇通風機有以下情況之一時,允許先停機,但同時把備用風機開起來,事後立即向調度室及相關公司領導彙報並作詳細的記錄。

(1) 傳動部件有嚴重異響或非正常震動。

(2)出現其它緊急事故或故障。

十、運行時注意事項

1、運行中通風機應平穩無異響,如發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機檢修。

2、經常觀察起動箱上電壓、電流表讀數 、測溫讀數、負壓值。

3、當電動機溫升超過銘牌規定時,應停機降溫。

4、按巡回檢查圖表隨時觀察風機的運行情況,並將結果記入主扇通風機運行日誌。

十一、主要通風機倒換風機操作

1、確認兩回路進線電源均為正常供電。

2、檢查確認兩路進線開關均處於正常閉合狀態。

3、斷開兩路進線間的聯絡開關。

4、檢查待啟動的備用風機風門位置是否正常。

5、關閉運行風機,並使運行風機風門處於正常位置。

6、啟動備用風機,並使其風機風門處於正常運行位置。

7、上述操作必須在10min內完成。

8、如遇特殊情況,兩台風機都不能運行時,應立即彙報公司調度室。

十二、主要通風機的反風操作

確定哪一台通風機,或通風機的哪一級進行反風。反風時,按壓通風機啟動控製器櫃的停止紅色按鈕,電動機停止運行,停止紅色指示燈亮,將轉換開關扳至“反轉”位置,再按通風機起動控製櫃的綠色按鈕,電動機轉動,起動黃色燈亮(注意:應在短時間內反複按壓“起動”、“停止”按鈕數次,讓葉輪完全停止正轉後,再正式啟動),待電動機轉速達到額定轉速時,運行綠色指示燈亮,通風機進入反風狀態,即由抽出式通風變為壓入式通風方式。反風必須在10min內完成。

第二節 通風密閉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建築密閉

1、施工人員進入工作地點,先要對施工地點及其通道的氣體、頂幫、支架由外向裏逐步檢查;發現問題,必須進行安全處理後再進行工作。

2、做密閉地點,如遇需拆除支架時,必須先支替柱,挖掉被拆支架上的聾頂聾石,方可拆除。進行清碴時,要見到實幫、實底,然後在選定密閉位置的牆內外各打兩根以上的帶帽點柱。

3、密閉位置要建造在頂、底堅硬的煤岩上,距進或回風巷側不超過6m;密閉規格質量嚴格按《礦井通風質量標準》規定建造。在施工中如遇傘簷、炸幫要及時處理;兩人同時掏槽時,兩人要互相注意鎬尖碰傷;若兩人打釺子時,掄錘人要站在扶釺子人的側麵,要經常檢查錘頭是否牢固,扶釺人要將釺子把穩,兩人必須協作好,以防走錘傷人。如牆高超過2.5m,並且頂板壓力較大時,要在刨槽前後打戧杠支護煤幫,以防放悶墩傷人。

4、砌牆時,必須把底槽內浮煤清理幹淨,先鋪一層砂漿,再砌牆基。要掛線取平牆麵,裏外同時進行,分層砌起並把砌體放穩,互相壓茬,不得出現通縫,縫隙用砂漿灌實。如牆高超過2.5m或在斜井、斜巷砌密閉時,必須搭架施工,架子要牢固可靠。封頂時,要先從裏向外,從一側向另一側收縮,必須全麵抹頂接實。

5、中間填黃土的牆,每上20公分,即用錘夯實一次,夯實後用炮棍猛插一下,在任何點上插入深度以不超過1公分為合格。

6、密閉牆抹麵前必須把牆根、浮煤碴清理幹淨見實底,抹麵要平整,四周包邊不少於0.2米,分兩次抹平整,打光壓實。

7、人工背石頭等材料時,要先清理好通道上的障礙物,往背上放石頭時兩人要協作好,把石頭放穩,背運過程中要注意來往車輛,從背上往下卸石頭時,要扭身從側麵拋出,防止砸傷腳腿。

8、在砌建防火密閉時,必須同時砌好“三管一柱”裝置和反水池。

9、砌築其它特殊性要求的密閉時,可按專門設計和施工方法進行。

10、密閉做好後,要按《礦井通風質量標準》要求,在密閉前5m內支護完好,並設置柵欄、警標、說明牌板等。

11、在溜煤眼或風眼上口進行封閉時,

(1)工作人員必須係好保險帶,另一端必須固定牢固。

(2)施工前,必須對溜煤眼或風眼周圍的頂幫、支架進行認真檢查維護,然後把眼周圍的浮煤碴清理幹淨,寬度不小於1m。在溜煤眼上口施工前應先對下口進行封牆或設置明顯警標以防在上口施工過程中掉下物料砸傷人員。

(3)事先把鋼梁、水泥、砂子、黃土和予製板材料備好,鋼梁長度要大於溜煤眼或風眼直徑,使能夠有足夠的搭接長度,方邊不小於0.5m。

(4)在眼下口封堵時,可先把下口鎖好,同時向眼中央伸入注漿管,然後向眼內壓注石膏或泥漿沉入眼底,並使層層沉澱,按設計量完成。反水管下端要有反水管彎頭以防止漏風。

(5)不得在上下口同時進行施工作業,在上口施工時,要對通往眼下的路口設置路障,標示“施工禁地不得通過”(或設崗攔人)。

(6)兩個人在抬鋼梁時,要用同一肩膀,需要放下時,需兩人同時喊號一起放下,以防傷人。

二、安裝風門

1、風門安裝位置要選在頂、幫良好的地點,或該地點支護良好,在沒有把巷道維護好前,不得進行施工。

2、安裝風門時,要先把門框用戧杠固定好,並掛門試驗是否合套,然後按密閉規定砌築牆垛把門框嵌入牆內固定牢靠,再撤除戧杠。

3、掛風門時,要確保與門框沿口對縫,不竄角,不歪扭,風門與門框之間要加釘膠皮襯墊,風門下邊釘擋風簾。

4、需要在風門牆垛上留有電纜或小管孔口時,需在砌牆時,做好孔口位置,不用時臨時用黃泥封好。

5、在運輸巷安風門時,要有專人負責監視來往車輛,並要有事先指定好的安全躲避地點。材料不要堆放在道心,以免影響車輛通行。

6、永久風門的反向風門,應與正向風門同時施工。

7、調節窗口要有可調可固定的活動插板,不準堆砌石塊代替,也不準用敞開風門大小作調節。

8、安裝風門完畢,要把風門前後5m內的巷道支護良好,清除幹淨雜物。

9、自動風門、防火門要按專門設計施工。

三、架設風橋

1、架設風橋要有施工設計圖紙,必須按設計規格要求和安全措施進行施工。

2、風橋砌牆

(1)砌牆時,先放好中腰線。

(2)清掉浮煤、浮碴,必須見實幫實底。

(3)凡為盤區或盤區以上服務的風橋,要按永久密閉規定掏槽。

(4)砌牆與抹麵同密閉操作規程。

3、架設風橋

(1)按設計要求,兩麵牆腿砌夠高度後,架設鋼梁,兩側必須鋪有兩根並列鋼梁,以加強上牆牆壁基的支撐強度,以免牆基建造在單梁或架空在予製板上;然後鋪設水泥予製板,再在予製板上打水泥砂漿或混凝土。

(2)風橋上砌牆,必須和煤岩幫接實填實,全麵細致抹麵。

4、風橋兩側必須用不燃性材料填成不大於30度的坡,其頂板要挑成斜茬,其轉角部位要成流線型,以減少通風阻力。

5、風橋建成後,要對風橋裏外進行全麵整修抹麵,並將雜物清除幹淨。

6、在砌風橋腿時,要注意挑頂後的頂板跨落,一定要在頂板支護完好的情況下方要開工。

四、注意安全事項

1、在進入工作地點前,首先由帶班幹部和安全員進入工作地點,進行檢查,不許有聾幫、聾頂和馬棚、傘棚等不安全因素存在。如有處理不下的馬棚時,必須支護牢固後方可施工。

2、如要拆除棚子時,首先打好替柱,嚴格執行“先支後回”的規定,作業人員要站在有支護的安全處,將棚子回倒後,要詳細檢查頂幫,處理好後方可進行其它工作。

3、嚴禁進行放炮作業。

4、所有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要保持聯係,同時注意頂幫的煤岩變化情況,一旦發現異常現象要立即撤出現場,施工前要注意清理退路。

5、密閉封口時,帶班幹部要清點現場施工人數,同時向牆內發出信號,確認牆內無人時,方可封口。

6、凡是兩人以上抬運長料和重物時,大家要相互照應,行動一致,步調協調,注意前方道路有無障礙。

7、推運石料等重物時,要防止物料滾落傷人。

8、拆除風橋密閉時,嚴禁放炮,放頂要由上而下進行。同時要清點人數,在風橋下部巷道進、出口掛警標設柵欄,防止過往行人通過。

9、拆風橋時要時刻注意風橋及頂幫的變化,以防止風橋倒塌傷人,施工中要設專人觀察監視現場安全。

10、拆除風橋、風門的物料要碼放整齊,保證行人暢通。

11、在巷道挑頂後,如需撿石頭,則一定要在挑頂處支護完好後,方可作業,在工作當中,要有專人觀察監視現場情況。

第三節 瓦斯檢查工安全操作規程

1、瓦斯檢查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並取得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2、瓦斯檢查工一定要按具體安排進行瓦斯檢查,包括巡回路線,交叉路線,跟班定點等檢查方式。

3、瓦斯檢查工在入井前領出儀器時,要先對儀器進行詳細檢查,包括:光譜是否清晰或有偏斜、電路和氣路是否導通暢通、儀器是否有漏氣現象,轉動測微手輪是否無誤,藥品是否失效,電池是否需要更換等,否則要進行處理或更換儀器。

4、領取的儀器要隨身攜帶,不要轉借他人。

5、瓦斯鑒定儀要輕拿輕放,不與其它物品碰撞。

6、入井後必須按照安全行人的路線到指定檢查地點。

7、瓦檢工入井後,要在井底新鮮風流中,捏吸氣球5--6次,用新鮮空氣清洗氣室,並將測微刻度盤手輪打到零位,轉動刻度盤使光譜黑色條紋與零位重合,然後將保護蓋蓋好,在井下不要再打開。

8、到達檢查地點後,要檢查周圍的頂板、煤幫及支護情況,確認安全後方可進行氣體檢查。

9、檢查時,要先檢查一下光譜黑線條紋是否仍在零位,如因某種原因有跑負現象時,可記下差值,待測完後進行校正,然後按順序先檢查瓦斯,將外藥管接到儀器的吸氣口上,一手將膠管伸向工作麵距頂板10厘米處,另一手捏吸氣球3--6次,記下讀數即為瓦斯值,同理再將膠管向距底板10厘米處(注意不要吸進水)捏吸氣球3--6次,記下讀數即為底板瓦斯值;再檢查二氧化碳,取下過濾CO2的裝無水氫氧化鈣的外藥管,並將膠管伸向距底板10厘米處(注意不要吸進水),捏吸氣球3--6次,記下讀數乃為混合氣體值,然後,減去底板瓦斯值即為二氧化碳值,(以下任何地點檢查時均按此條程序進行)。

10、在礦井回風或一翼回風中檢查瓦斯,要分別在其測風站內測定,盤區要在其風流全部彙合後的測風站內測定(或觀察站);回采工作麵要在其回風繞道口往裏15m處的回風順槽內的回風流中測定,並取其濃度最大值為準;同時,還要對采麵頭、中、尾風流中以及尾上隅角等處要分點進行檢測,同時還要對兩順槽巷內易產生有害氣體積聚的頂板凹陷處,斷層線附近及探放鑽孔處進行檢測。

11、對掘進工作麵檢查,要在其回風繞道口往裏15m處的順槽巷內的回風流中測定,並取其濃度最大值為準,同時還需對局部通風機吸風口處及掘進工作麵下風測不超5m處的風流中進行檢測。

12、在回采工作麵風流中檢查瓦斯,對測定的瓦斯風流範圍的劃定包括:距煤壁和頂、底板各為200毫米的風流中測得的瓦斯值,為工作麵風流中瓦斯含量;同時也包括以采空區切頂線為界的回采工作空間的風流,及在回風上隅角以及一段末放頂的巷道空間至煤壁線範圍的空間,都按回采工作麵風流處理,掘進應以掘進麵到風筒出風口段巷道風流為準。

13、對回采工作麵需放炮附近20米內風流的劃定,即為放炮地點沿工作麵煤壁方向的兩端各20米範圍內的回采工作麵風流中,工作麵采空區頂板未冒落時,還應在切頂線以外不少於1.2m的安全範圍內測定瓦斯;此外,在采空區側放頂處也應測定瓦斯濃度,測定範圍應根據采高、頂板冒落程度,該處通風條件和瓦斯積聚情況等因素測定,但需經總工程師批準進行。

14、采掘工作麵局部瓦斯積聚,即指在上麵指出的采掘麵風流範圍以外地點的局部積聚(濃度2%或以上,體積達0.5立方米),也包括刮板運輸機底槽的積聚,應按局部瓦斯積聚處理。

15、檢查後必須把檢查結果通報工作麵班組長,並向通風部值班彙報,填寫好瓦斯記錄牌板。同時,記在檢查記錄手冊上,出班後把手冊交回通風部進行彙總報出日報,如有特殊情況,要向區值班人重點提出說清。

16、檢查中出現瓦斯濃度達到1%,二氧化碳濃度達到1.5%,瓦斯檢查員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停止工作,撤出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17、瓦斯檢查員凡遇主扇停風時,要立即向通風部和調度室彙報,並對因主扇風機停風受到影響的地點,及時通知或督促采掘隊組立即停工,切斷電源,撤人,並加強檢查;凡遇局扇停風時,也要立即通知與督促掘進隊組進行撤人,斷電;主、局扇恢複送電前,要詳細檢查好所負責檢查瓦斯的區域和局扇附近20m範圍內瓦斯,無問題時向通風部彙報後經允許送電、送風,再通知采掘隊組等地點進行送電、送風與恢複工作。

18、瓦斯檢查工在檢查瓦斯過程中,也要注意通風設施的完好情況,如發現問題要及時向通風部彙報。

19、檢查瓦斯時要邊走邊檢查,嚴禁間斷檢查。

20、瓦檢工在巡回檢查絞車道、大巷、斜井等巷道時,要注意礦車鋼絲繩等。

21、瓦檢工要到井下指定地點進行交接班。把遺留給本班要解決的問題或注意事項,由上班的瓦檢工給本班的瓦檢工的記錄手冊上寫清,然後互相簽字。

22、瓦檢工要按檢查製度檢查,絕不能玩忽職守,出現空班漏檢。

23、凡密閉的盲巷必須留有觀察孔,要由瓦斯檢查工定期從觀察孔檢查或取樣03manbetx ,並觀察瓦斯壓力及漏氣情況等,均做好記錄。

24、對便攜或數字瓦斯測定儀的使用要嚴格按說明書進行操作,不得隨意拆開儀器調整電位器等。

第四節 局部通風工安全操作規程

1、局扇的安裝與使用

(1)局扇安裝前必須檢查好頂幫和支架,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並做好安全維護工作。

(2)局扇的安裝和使用,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第128條和第129條嚴格執行。

(3)掘進工作麵必須采用“三專、兩閉鎖”裝置和“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裝置。

(4)井下移局扇時必須由電工拆開電源線,不準帶電移局扇;搬移時要小心愛護設備。

⑸ 吊掛穩設局扇時使用的手拉葫蘆的承載力必須大於局扇的重量,同時,吊掛局扇時局扇下方嚴禁站人。

(6)吊掛局扇時應注意來往車輛,巷道行車時不準吊掛局扇;吊掛局扇如需踩、跨皮帶時,應先與皮帶司機聯係好,並將皮帶電源開關手把打到“零”位,方準踩、跨皮帶施工。

(7)吊掛局扇時,捆綁局扇的釺絲必須采用3股8#釺絲捆綁,且局扇的每一級至少應有2個捆綁點。

2、吊掛風筒

(1)領取風筒時,領取人要認真檢查風筒是否完好,如發現有問題及時更換。

(2)吊掛風筒時要對工作地點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應進行處理,確認安全後方可作業。

(3)吊掛風筒時,要與現場其他人員取得聯係,以防相互影響。

(4)吊掛風筒時,如遇斷麵有不規格處,要求施工隊組進行局部處理,以不出現刮、擠、壓風筒為準。

(5)風筒吊掛必須做到:

①在風機出口處,接有大小頭。

②風筒與風筒接口必須采用雙反邊連接,並要順接,不得逆風流方麵相接。

③風筒直徑要一致,不準花接。

④風筒吊掛必須平直,縫環必接,拐彎處要有彎頭,不準拐死彎。

(6)吊掛風筒時,要防止風筒和其它尖硬的物體接觸。

(7)嚴禁風筒靠近電器設備和其它對風筒有腐蝕作用的物質,以防損壞風筒。

(8)風筒必須及時接到工作麵,要勤修勤補,做到不漏風。

(9)風筒的晾曬和修補。

(10)凡從井下出井的風筒,必須及時逐根進行晾曬以防風筒腐爛,如遇風筒破口要及時修補以確保風筒完好。

(11)風筒晾曬幹燥後應整齊碼放在陰涼幹燥處,並不得與剛出井風筒混合堆放。

(12)風筒庫房應嚴禁煙火,且風筒應分類,分大小,分好壞,分新舊,嚴格歸類碼放,嚴禁出現混亂堆放現象,以保持風筒庫房整潔。

第五節 測風工安全操作規程

1、測風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入井前必須詳細檢查風表、秒表等儀表,若發現問題要及時更換或修理。

3、測風時首先檢查測風地點的頂、幫的破碎情況,如頂板破碎及炸幫情況嚴重,必須經過處理後,方可正常工作。

4、不準進入通風不良巷道或盲巷內,在古塘口和風眼的密閉處工作時要首先檢查氧氣與各種有害氣體情況,隻有確認安全時才能工作。

5、測風人員要到固定的測風站進行測風,若無固定測風地點,可由測風人員選擇臨時測風站,但應符合如下要求:

(1)測風站前後10米內無風流分支或彙合點,巷道無拐彎或障礙物。

(2)斷麵規整,能準確計算測風斷麵。

6、采掘工作麵測風點要選在距工作麵回風最近的橫峒以內。

7、測風時,手持風表必須葉輪迎向風流保持垂直,輕輕移動,風表開、停與秒表開、停配合準確。

8、要注意測風地點前後10米內臨時不得有車輛、人員通行。每個測風點至少要測三次,其誤差不得超過±5%,取其平均值。

9、測風時,若測風人員身體側麵垂直風流方向,風表在人站位置進風方向的斜前方,風表與身體距離保持不小於0.6米,距身體正麵不小於0.3米,在計算時可不考慮人體所占麵積校正係數,若測風人員與風表處於同一斷麵上,要按下式進行校正:

K=(S-0.4)/S

式中: S—測風站斷麵,M2

0.4—測風員所占斷麵,M2

然後將所測得的表速在乘以係數K。

10、用風表測完後,必須在現場進行查曲線找出真風速並算出風量,然後及時填在測風站牌版上,並作好記錄,包括配風、漏風等情況都要記清。

11、測風時,一定要時時注意來往車輛,在測定主扇風量時,要緊紮衣帽牢係保險帶。凡進入危險區內測風都應有兩名測風員前後同行。

12、實測風量後,要及時填報有關報表,及填繪通風係統圖。

13、各盤區的測風員必須保證每周對所管轄範圍的死角區域進行一次風量測定。

14、改寫局部通風機管理牌板時,嚴禁趴登皮帶。

15、根據礦井風量分配計劃,發現風量不足或因設施破壞造成風流短路時要及時處理,並向通風部值班室彙報。風量嚴重不足時,工作麵要立即停止工作,查明原因。

16、每月至少要到風機房進行一次主扇靜壓與風速壓實測工作,用風速壓換算主扇總吸風量,以核實主扇外部漏風量。

第六節 安全監控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第1條:安全監測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並取得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持證上崗,無證不得上崗工作。

第2條:安全監測工必須熟知《煤礦安全規程》、《煤礦機電設備安全完好標準》及《電氣設備防爆規程》中的有關規定和標準,掌握觸電急救的方法,並具有電氣防滅火知識。

第3條:安全監測工必須遵守各種有關規章製度和勞動紀律,做好安全監測裝置的安裝、調試、維修、校正工作。

第4條:安全監測工應將在籍的裝置逐台建帳進行編號管理,並認真填寫設備及儀表台帳、瓦斯電閉鎖試驗登記薄、設備檢修校正記錄、日常巡檢記錄。

二、交接班及準備工作

第5條:監測工應認真開好班前會,執行交接班製度,對當天的工作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第6條:監測工進入大巷一定要注意來往車輛,遇到車輛經過時,應及時停止工作並在合適地點躲避車輛。

第7條:對因檢修或安裝影響井下安全生產的,必須請示有關業務部門,待批準後,方可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檢修或安裝。作業前通知影響單位,並通知通風部做好井下瓦斯的人工監測。

三、井下安裝前的準備工作

第8條:根據要求確定安裝位置和電纜長度。

第9條:設備各部件應齊全、完整,符合井下防爆要求並經機電科檢驗合格,方允許下井。電纜應無破口,相間絕緣及電纜導通應良好,並備足安裝用的材料和所需要的儀器、儀表、備品備件。

第10條:安裝前由使用隊組將線材運至安裝地點,監測工攜帶各類傳感器和接線盒。

四、井下安裝

第11條:設備搬運或安裝時要輕拿輕放,防止劇烈振動和衝擊,起吊搬運監測分站、抬遠動開關和本安電源等重型設備時,人員必須配合好,避免傷人。

第12條:當安裝需停電時,必須提前辦停電報告,嚴格按照停電程序進行,掛停電牌,先驗電,後放電。

第13條:敷設的監測電纜和供電電纜要分鉤吊掛,不交叉、不纏繞。監測電纜全部吊掛於電纜鉤第一、二鉤,要與動力電纜保持至少200mm的間距。

第14條:敷設電纜時要有適當的馳度,要求能在外力壓掛時自由墜落。電纜懸掛高度應高於膠輪車的高度,並位於人行道一側。

第15條:電纜之間、電纜與其他設備連接處,必須使用與電氣性能相符的接線盒。電纜不得與瓦斯抽放管路或其他導體接觸。

第16條:電纜進線嘴連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徑和厚度要合適,電纜與密封圈之間不得包紮其他物品。電纜護套應伸入器壁內5—15毫米。線嘴壓線板必須牢固可靠。接線應整齊、無毛刺,芯線裸露處距長爪或平墊圈不大於5毫米,腔內連線鬆緊適當。

第17條:各類傳感器、本安電源、斷電設備和井下監測分站的安設位置要符合有關規定。安裝完畢,在詳細檢查所有的接線確認合格無誤、機電設備符合機電防爆完好標準後,方可送電。

第18條:與中心機房取得聯係,一切正常後,對報警和斷電控製進行試驗,檢驗其可靠性,然後向調度室彙報,並通知使用隊組。試驗完畢清理現場,確認井下一切正常後方可上井。

五、井下維護

第19條:監測工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時,必須提前通知使用隊組檢修電工配合進行。

第20條:安全監控設備必須每月至少巡檢兩次,對傳感器和供電斷電設備進行清灰和檢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21條:井下後備電源每三個月定期充、放電一次,隔爆設備的隔爆麵應定期處理,對潮濕的地方應定期更換防潮劑。

第22條:設備在井下運行半年後,要上井進行全麵檢修。

第23條:故障排查應注意以下問題:

1、認真聽取中心站值班人員彙報的故障現象和03manbetx

2、判斷可能造成故障的各種原因;

3、準備好井上和下井所需的各種材料及儀器儀表;

4、利用排除法逐步查找故障;

5、故障找到後,要采取措施進行處理,處理結束要認真填寫故障處理記錄表。

6、電流、電壓的測量應在監測本安接線盒或傳感器內進行,如供電和斷電等隔爆型設備故障,應先停電後開蓋,對判斷故障的電路板和器件進行更換,判斷不清應全套更換,確認無誤後上好蓋再進行送電,嚴禁帶電調試和檢查故障,故障電路板、器件和設備帶到地麵進行檢修。

第七節 通風部木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必須按設計的質量要求、標準、規格製做成品。

二、操作要小心,使用斧、鋸、锛、鑿時,要注意碰傷手腳和周圍人員,工具不能亂放,須整齊地放在工具箱內。

三、木工房內,冬季采暖使用火爐要製定防火措施,爐火要用鐵板圍住,四周要加水盤,以防灰爐碴火屑。木料、木屑要遠離爐火。

四、木工房不得吸煙,下班或離人時要熄滅爐火、拉滅電燈、關門加鎖。

五、加工的風門必須嚴密,並用鐵皮包裹好,門框厚、寬要達到標準要求,保質保量。

第七章 綜合防塵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第一節 防塵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防塵工應能安裝維護防塵管路,能使用防塵設施進行防塵、滅塵。

二、要按規定時間對巷道進行衝洗。

三、在衝洗運輸巷道時,應事先與調度室聯係,並在衝刷地點裏外分別設崗,觀察行人和車輛,當人員和車輛通過時,停止衝洗。

四、灑水滅塵前,先檢查工作地點支架、頂幫等,如有隱患首先進行處理,並蓋好附近的機電設備、管線和風筒。

五、衝洗要順著風流進行。

第二節 管路安裝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按礦井綜合防塵要求和《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在管路係統中軌道巷、回風巷每隔100米設一隻三通閥門,在皮帶巷中,每隔50米安設一個三通閥門。

2、各種管路要經常進行檢查、維護,及時處理管子漏水和更換損壞的設施。

3、安裝管路的重要工程應編製獨立的安全措施。

4、在各種斜井抬運管子、安裝管路時,應提前和有關單位聯係,保證施工的安全。

5、在有架空線的上方接管子或處理跑水時,應開停送電工作票,並嚴格按停送電規程作業。

二、安裝施工

1、抬運管子要協作好,防止碰傷手腳,特別在井筒及暗斜井中抬運管子時,應根據斜井不同的傾角,確定抬運的人員數量及方法,在有架空線的大巷中抬管子,特別要注意架空線,避免觸碰。嚴禁用皮帶、刮板機拉運管子。

2、扛抬管子穿越風門時,應及時關閉風門,以免造成風流短路,造成微風事故。

3、扛抬運管子時,嚴禁巷道中同時拉車、放車等作業。

4、安裝施工前,對施工現場的頂板、圍岩及支護情況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零皮、馬棚等不安全隱患及時處理,確認安全方可施工。

5、安裝管路前,要先熟悉設計圖紙與說明,並按施工程序進行施工。

6、將所鋪設的管材運到現場擺開,準備好膠墊、螺絲、閥門三通等材料和工具。

7、把吊掛管子位置用線劃好,然後由外向裏逐根接管子,如和電纜在同一側吊掛,水管要吊在電纜下方離開0.3米。

8、接管子前,必須先清除管內雜物,法蘭盤接頭要墊好膠墊,上緊螺栓。

9、管箍接頭,要把管子端平,管扣對正,纏好麻絲,塗好鉛油,然後均勻吃緊絲扣,做到接頭嚴密不漏水。

10、吊掛管路每3米安設一個吊掛點,保證吊掛的平整。

11、在立眼內安裝管路時,首先要把立眼上口堅固棚好,僅留出架鋼梁的位置,工作人員要係牢固可靠的保險帶,並檢查處理好立眼周圍的頂幫,修理好站腳工作的地方,再開始工作。

12、在立眼內安裝管路時,不得在上下口平行作業,在上口施工時,必須在下口設崗攔人,標示“施工地點,禁止通行”,管子安裝完畢,把棚立眼的東西撤掉。

13、高空作業遵守以下規定:

⑴ 高空作業必須使用蹬高工具和安全用具。

⑵ 作業時必須戴安全帽和係安全帶。

⑶ 使用梯子時,支承節必須牢固,並有防滑措施。

⑷ 嚴防物體墜落,嚴禁上下拋擲工具和器材。

⑸ 患有高血壓,心髒病,深度近視等病症以及其他不適應高空作業者,不得從事高空作業。

14、管路安裝完畢,必須進行試送水、液、風,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方可移交使用。

15、拆除管路時,在每一趟有連接的管路上隻準有一個作業組,嚴禁交叉循環作業,拆除有壓管路前,必須將壓力釋放。

第三節 衝洗刷漿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主要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

2、主要進回風巷至少每月衝洗一次積塵。

3、盤區皮帶巷、軌道巷、回風巷每月至少衝洗二次積塵。

4、綜采工作上下順槽巷道至少每月衝洗三次積塵。

5、衝洗刷漿巷道必須按循環圖表作業,每日工作完成後,應記入台帳。

二、施工注意事項

1、進行衝洗刷漿前,必須對施工地點的頂板、圍岩情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如無法處理的應及時向隊值班室和公司調度室彙報。

2、在運輸巷道中衝洗刷漿時,需注意來往車輛、鋼絲繩等,以免發生事故。

3、刷漿時需要接電線時,應由電工按照電氣操作規程進行。

4、衝洗刷漿時,漿水盡量避開電纜、接線盒、照明燈和標誌牌等。

5、衝洗刷漿時,嚴禁腳踏鐵軌和用漿水衝刷電車架空線,以防短路觸電。

6、在運輸斜井中衝洗刷漿,必須在停止運輸的情況下進行,作業前應和有關單位聯係或由調度室協調平衡。

7、衝洗刷漿所用的軟管、刷漿泵、白灰桶等,必須放在巷道較寬處,離開軌道。

8、衝洗刷漿時,管子要沿一個幫前進,需要過另一側時,要將管子架起不得影響運輸。

9、皮帶巷、刮板機巷中衝洗刷漿,要避開電動機、開關、接線盒等電氣設備,以防觸電或燒毀電動機。

10、刷漿泵、變阻箱、電纜及搭接線要經常檢修和維護,保持絕緣良好。

11、衝洗刷漿時,作業人員要站在進風側,順風進行衝洗,衝洗巷道要斜著衝洗,防止衝下聾石傷人。

12、刷漿所剩下的石灰碴子要清理出井,收工前要用清水將刷漿泵和軟管內的漿液清洗幹淨。

第四節 安裝隔爆設施操作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主要隔爆水槽應在下列地點設置

⑴ 礦井兩翼與井筒相聯通的主要運輸大巷和回風巷。

⑵ 相鄰盤區之間的運輸石門和回風石門。

⑶ 相鄰煤層之間的運輸石門和回風石門。

2、輔助隔爆應在下列地點設置

⑴ 采煤工作麵進風、回風巷道。

⑵ 采區內的煤和半煤岩掘進巷道。

⑶ 采用獨立通風並有煤塵爆炸危險的其它巷道。

3、水棚應設置在直線段巷道內,水棚與巷口交叉口、轉彎處的距離須保持50米—75米,與風門的距離須大於25米。

4、水棚第一排與工作麵的距離必須保持60—200米。

5、水棚排間距離為1.2—3.0米,主要隔爆水棚的棚區長度不小於30米,輔助隔爆水棚的棚區長度不小於20米。

6、水袋棚安裝方式的原則是,當受爆炸衝擊力時,水袋中的水容易潑出。

7、水袋的布置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斷麵S≤10m2時,nB/L100%≥35%

斷麵S≤12m2時,nB/L100%≥50%

斷麵S≥12m2時,nB/L100%≥65%

式中:n——排棚的水袋個數

B——水棚迎風斷麵寬度

L——水棚所在巷道寬度

8、水袋之間的間隙與水袋同支柱或巷壁之間的間隙之和不得大於1.5m,特殊情況下不得超過1.8m,兩個水袋之間的間隙不得大於1.2m。

9、水袋邊與巷壁、支架、頂板、構築物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0.1m,水袋底部至頂板的距離不得大於1.6m,如果大於1.6m則必須在該水袋的上方增設一個水袋。

10、水棚距巷道軌麵不應小於1.8m,水棚應保持同一高度,需要挑頂時,水棚區的巷道斷麵應與其前後各20米長的巷道斷麵一致。

11、當水袋采用易脫勾的布置方式時,掛勾位置要對正,每對掛勾的方向要相向布置(勾尖相對)。

12、要經常保持水袋的完好和規定的水量。

13、每半月檢查一次水棚,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將檢查情況登記帳冊。

二、安裝注意事項

1、安裝水棚應先檢查作業區域的頂板,圍岩情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安裝水棚作業前,應清理作業區域懸掛的廢鉛絲等雜物。

3、在有架空線的大巷中安裝水棚,補充水量,檢查維護水棚時,應按規定開停送電工作票,並嚴格執行停送電安全措施。

4、在安裝水棚時,嚴禁蹬在皮帶、刮板機等可運轉的設備上,高空作業,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必要時應係保險繩,所蹬的梯子必須放在踏實處,並有專人負責梯子的穩固。

5、在運送水棚材料,管子鋼筋時,應注意安全,特別在有架空線的大巷運送時,避免所拿材料和架空線觸碰。

6、作業完畢後,應清理現場,避免留下不安全隱患。

第五節 煤層注水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煤層注水工作,必須按設計和作業規程進行施工。

二、孔位要設計距離,並選擇在頂幫良好之處,對施工地點要進行妥善維護,否則不得進行打鑽施工。

三、打鑽孔人員應熟悉工作麵地質情況,並經常觀察工作麵及施工地點的煤層變化情況,以便準確掌握鑽機穩裝角度。

四、在鑽機作業的傾斜上方的軌道上,要設置防跑車裝置,該裝置距作業場所要相距20米以上。

五、支設好固定鑽機架子的支柱後,將鑽機架按確定的角度,與支柱固定好,然後由電工按電氣操作規程將電源接通。

六、開動鑽機,號出孔位,並先用鎬在孔位處刨出一個小窩,以免鑽頭擺動。

七、操作鑽機,要逐根延接鑽杆進行打鑽孔施工,並隨時注意鑽具上水情況,如發現上水不好或出煤粉不好時,要停機查找原因,停機時要退出一段鑽杆以防卡鑽。

八、延接鑽杆時,要清除淨鑽杆內的雜物,用牙鉗將與鑽機接觸處鑽杆鬆開,後退鑽機,將鑽杆接上,擰緊扣後,再接好鑽機,繼續進行打鑽施工,注意不得使用鑽機反轉鬆扣,防止將煤層內鑽杆脫扣,掉入煤孔之中。

九、打鑽孔作業必須做到開機開水,停水停機,需要停鑽時,必須見清水由孔內返出後方可停下,以免發生卡鑽事故。

十、按設計鑽孔打夠深度後,上擴孔鑽頭,進行擴孔,擴孔深度不得少於2.5米。

十一、鑽孔打好後,逐根撥出鑽杆,將鑽機及鑽杆等整齊放在不影響運輸和行人的地點,整個工作麵鑽孔打完後,要立即將鑽機上井進行檢修。

十二、封孔時,向孔內裝入注水管後,即向擴孔底部放入膠圈或直接注入100號水泥砂漿,充填至孔口並將砂漿搗固。

十三、注水管采用非金屬材料,其伸入孔內長度不少於3米,外露長度不少於1米。

十四、封孔工作結束後,經兩天水泥砂漿凝固後,即可將露在外麵的注水管和水源管路連接進行注水。

十五、在注水時,要按設計掌握好注水壓力、流量和注入水量,並做好記錄,出班後進行彙報。

十六、注水時必須經常到工作麵及順槽觀察注水情況,發現水管跑水,水從煤壁或封孔處大量流失時,要停止注水,進行處理。

十七、經常觀察注水區域煤壁情況,發現煤壁掛汗,認為煤體已經濕潤,即可停止注水。

十八、為了保證注水的有效濕潤半徑,及濕潤毛細作用效果,必須從實際出發考慮全部濕潤煤體的注水時間,一般注水時間要超前回采工作麵15天左右。

第六節 防塵設施安裝及檢查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回采工作麵上下平巷距安全出口60米左右安裝水幕。

2、回采工作麵上下平巷距巷口和回風口60米左右安裝水幕。

3、掘進工作麵距工作麵50米內,距回風口60米內各安裝一道淨化水幕。

4、盤區回風、皮帶、軌道巷主要進風大巷及進風井都必須安裝淨化水幕。

5、所有淨化水幕必須迎風,水幕應封閉全巷道斷麵,並要靈敏可靠,霧化好,使用正常。

6、所有轉載點必須安裝噴霧灑水,要求霧化好,靈敏可靠,使用正常,噴霧方向麵對落煤點。

7、煤倉放煤口,應安裝噴霧裝置,霧流必須罩住煤流。

8、穿層煤眼,必須裝設環形噴霧裝置。

9、已投入使用而無噴霧係統的自移式液壓支架,應裝有自動式或手動控製水閥的噴霧係統,在控製區內每10米左右安設2個傘形噴霧嘴,移架時打開下風流側的控製水閥,形成淨化風流的水幕。

10、水幕、轉載點灑水、架間噴霧所使用噴嘴必須使用銅質並檢修維護,保證噴霧效果。

11、在有架空線的水平大巷安裝、維護水幕,必須開停電工作票,並嚴格按停送電操作規程作業。

二、安裝注意事項

1、安裝水幕灑水,嚴禁蹬踩運轉中的皮帶、刮板機,如確需蹬踩皮帶、刮板機,應與皮帶、刮板機司機聯係好,並確保在停機時蹬踩。在高空作業,應蹬在踏實處,使用梯子時,應有人負責梯子的穩固。

2、安裝、維護水幕灑水時,應注意周圍圍岩情況,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處理,同時注意亂鋼絲繩、亂鋼絲等雜物紮傷眼睛,保證安全。

3、負責檢查回風巷,總回風巷等偏遠地點的防塵設施時,必須配備兩人以上協同工作。

4、其它應嚴格執行公司製定的安全規定和《煤礦安全規程》中有關規定。

第八章 爆破及地質測量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第一節 火工品管庫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炸藥庫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學習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工作。

二、炸藥庫管理人員,嚴禁穿化纖衣服,應穿棉布或抗靜電衣服。

三、管庫工要了解炸藥、雷管的性能,以及預防發生事故的方法,要懂得如何使用滅火器材。

四、炸藥庫應建立健全領、耗、退“三對口”製度,管庫工要認真執行廢品的登記造冊或廢品銷毀製度。

五、庫工接班時,除交接管理手續外,要把庫外、庫內的各處巡視一遍,內容包括:

1、庫外看鐵門和柵欄門是否鎖好,通風口是否暢通。

2、庫內檢查炸藥存放、碼垛下是否墊板,堆放量是否合乎要求;風量、溫度、濕度是否適宜;照明電纜有無破口,防爆照明設備有無失爆,吊掛是否牢靠;地上及牆角有無散包或遺漏的炸藥或雷管;庫內有無存放違禁物品。並搞好環境衛生。

六、要嚴格執行先進先出,後進後出的發放原則。

七、炸藥禁止敲擊、拋擲、推拉等,要輕拿輕放,不許使用鐵製工具。

八、不同種類的炸藥,要分別放在庫內的規定地點,不許混存混放,炸藥庫內不許存其它物品,也不許在庫內搞其他無關的工作。

九、失效或損壞的滅火器材,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更換或增補。

十、在進行雷管分類、編號、保管等工作中,不要靠近金屬帶電及易發熱的器具和物品。

十一、工作台上要鋪有橡膠板,橡膠板上不得有鐵釘、鋁絲等金屬物品。

十二、發放前雷管要做導通試驗,電阻不合格和硬化的硝銨炸藥,當水分超過0.5%時不發放,禁止發給一個放炮員(或同一個地點的背炮工)兩種以上編號的雷管。領退炸藥的手續,登記必須健全,不合乎手續規定的堅決不發。帳目要清,日清月結,按時上報。

十三、閑雜人員不得進入庫房,領導檢查或有事入庫須進行登記。

十四、嚴守工作崗位,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

第二節火工品運輸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炸藥運輸工必須通過防爆管理部門的學習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

二、炸藥運輸工嚴禁穿化纖衣服,應穿棉布或抗靜電衣服上班。

三、運輸工領到爆破材料後,應直接送到工作地點嚴禁中途逗留。

四、運送炸藥,不允許敲擊、拋擲、拖拉等,不允許抽煙打火,不允許接近火源,不要與帶電物體接觸。

五、炸藥和雷管必須分開運送。

1、運送雷管必須使用專用的帶蓋的木製車箱,車輛內部要放上膠皮或麻袋,並且隻準碼放一層,沒有專用車輛,可以用人力背送,背送時必須裝入堅實的非金屬容器內。嚴禁將爆破材料裝在衣袋內。

2、硝銨炸藥要成箱運輸,用車運送時要注意平放,其高度不允許超出車沿,不許人搭乘車輛。

六、向井下送藥要事先與有關人員聯係好(井口人員,運輸調度,絞車司機),炸藥在運送過程中,不要在中途、井口、井底停留,在交接班時以及井口人多的時間不要運送炸藥,絞車啟動和停止,不要使礦車發生大的震動,速度不超規定。

七、人力背送不允許在中途停留,不要撞擊,不要與帶電物體接觸,背帶要結實,捆綁要牢固。

第三節 雷管檢測工安全操作規程

應按下列程序對電雷管進行檢測:

1、外觀:目測外殼、腳線絕緣、封口塞或灌磺等,表麵完好,屬外觀合格。否則應挑出不準使用。

2、導通:用光電導通表逐個檢測,不導通者報廢。

3、電阻:用規定的歐姆表或爆破元件測試儀等逐個檢測電雷管電阻值,應符合產品說明書規定的範圍。同一箱內雷管電阻差不超0.25~0.3Ω,全電阻過大或過小的雷管應挑出,按電阻差的類別重新分組使用。

4、起爆能力:通常用鉛板穿孔法來試驗,即:將雷管安放在直徑50毫米、厚4毫米(6號雷管)或厚5毫米(8號雷管)的純鉛鑄成的鉛板中心,鉛板放在切口平整、直徑40毫米、高50毫米的鋼管上。引爆雷管後鉛板被穿透的孔徑不小於雷管直徑,否則按不合格品處理。

5、準爆試驗:一般作20發串聯起爆或作與施工條件相同的起爆試驗,試驗結果應全部起爆。

6、延期秒量:毫秒延期電雷管,用電子毫秒表檢測,秒延期電雷管用周波表來檢測延期時間。每段應測20發,誤差不超質量標準規定的範圍。

7、防水性能:如有防水要求,應將電雷管浸入水中一定時間後,作4、5項試驗,其結果應符合要求。

第四節 炸藥檢驗工安全操作規程

1、炸藥檢驗工對炸藥必須進行定期試驗,失效的炸藥必須妥善處理,處理失效的炸藥,必須製定安全措施,並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2、銨梯炸藥:嚴格檢查炸藥是否受潮或硬化。先把炸藥卷一頭的包紙打開,倒出一些炸藥放在手中,用手握緊,然後張開手觀察,如果炸藥保持原狀(粉末狀態),就表明沒有受潮;如果被捏成了塊,就表明受潮。用手捏動藥卷,如果藥卷捏壓處發生鬆動,就表明沒有硬化;如捏壓時感到十分堅硬,就表明已經硬化了。

3、受潮後,含水分超過0.5%的硝銨類炸藥不許使用。硬化的硝銨類炸藥,在使用前要用手揉鬆,使之不成塊狀,但不得將藥包或防潮臘皮損壞。硬化到不能用手揉鬆的硝銨類炸藥禁止使用。變質不能使用的炸藥必須交回藥庫。

4、嚴格檢驗硝化甘油類炸藥是否凍結,主要是觀察其是否帶有冰花。嚴禁使用凍結或半凍結的硝化甘油類炸藥。

第五節 發爆器維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應熟悉爆破作業相關知識,經過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

二、應掌握發爆器、爆炸材料的性能、《煤礦安全規程》中的有關條款和規定。

三、發爆器維修應在地麵專用的維修間內進行,配備本質安全型發爆器測量儀、導通表、萬用表等常用儀器和工具,並配備用於發爆器除潮的烘幹設備。

四、打開發爆器外殼時,應注意保護其防爆麵,切莫碰、劃,以免影響防爆性能。

五、發爆器維修步驟如下:

1、打開開關,如無聲音,則檢查電池是否連接好,有無斷線的地方,如無上述情況,再用萬用表測有無壓降,如電壓降至零,需更換二極管;如電壓降不到零,則需更換變壓器。

2、打開開關,如有聲音,但放炮衝量小,則檢查電容是否擊穿,毫秒是否縮短,然後根據測試結果更換變壓器。

3、若氖氣燈不亮,先檢查選配的電阻是否合適,分壓電阻是否變質或被短路,氖氣燈本身起輝電壓是否改變,然後根據檢查結果確定是否更換電阻。

4、若導通指示燈不亮,應檢查導通指示板上發光二極管或電阻是否損壞。

5、把開關擰到放炮位置,測試儀上仍有數字顯示,應更換泄放電阻。

6、維修完畢後,安裝好防爆外殼,用發爆器測量儀重新檢查一次。隻有當更換新電池後,放炮衝量達到20A2ms上,發爆器才能使用。

六、維修好的發爆器必須記入發爆器維修台帳,對每台發爆器的維修管理情況做到一清二楚。

七、必須定期校驗發爆器的各項性能參數,並進行防爆性能檢查,對正常使用的發爆器必須每天檢查一次,備用發爆器兩天檢查一次,不合格者應作報廢處理。

八、檢查和維修瓦斯閉鎖、網絡閉鎖等新型發爆器時,應嚴格按廠家技術標準進行檢查。

九、發爆器必須上架管理,每台發爆器隻準配備一把鑰匙,並必須實行統一編號管理。

第六節 測量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本《操作規程》適用於礦井地麵、井下測量工。

第2條 必須學習《測繪法》,熟悉《煤礦安全規程》和《煤礦測量規程》,必須經專業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3條 必須掌握測量工作的一般安全知識和專業知識,熟悉測量儀器性能,掌握其操作方法,熟悉測繪資料整理、計算及圖紙填繪等工作。

第4條 遵守《煤礦安全規程》,嚴格按照《測繪法》、《煤礦測量規程》中各項技術要求進行測量資料的收集、彙總工作。

第5條 應根據工程精度要求確定施測等級,各項觀測限差均應符合《煤礦測量規程》的規定和要求。

第6條 不得在測量原始記錄、資料計算、彙總、圖紙填繪等工作中弄虛作假。

第7條 測量人員應以施工設計、規程、任務通知單為依據,沒有施工設計或任務通知單、或與設計或規程要求相違背的,有權拒絕作業。

第8條 在高空或井筒中設點觀測時,作業人員應佩戴保險帶。儀器上下搬運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儀器箱和其他用具須放置牢靠,嚴防墜落,確保儀器和人身安全。

第9條 用於煤礦井下的所有測量儀器、設備等必須防爆。

第10條 觀測時應遵守以下安全規定:

1、在主要運輸大巷及運輸石門等運輸繁忙地段,必須提前與有關部門、人員聯係,在測量作業區段內禁止車輛通行、機械運轉。其他巷道和工作麵的運輸設施影響觀測時,亦應立即停止運行。作業中應加強前後瞭望,做好監護,保證人員與儀器安全。

2、在有架線巷道和電力設施的地點施測時,應特別注意人員和儀器的安全,必要時應停電作業。

3、在上、下山等坡度較大的巷道內作業時,應事先聯係禁止斜巷絞車運行,必要時停止工作麵施工,然後方可施測。

4、嚴禁擅自進人盲巷、獨巷或已失修巷道進行測量。

5、在特殊地點進行測量作業,必須編製專項措施,報總工程師批準。

6、井下工作麵標定放線需打眼固定中腰線的,應由現場施工單位負責,測量人員不得違章操作。

第11條 測量儀器、工具必須定期進行檢校和維修。各種新購置的儀器,必須按《煤礦測量規程》規定的項目進行全麵檢校。在生產中使用的儀器每年必須定期進行全麵的檢校、計量。重要工程施測前應對所使用的儀器進行全麵的檢校。

第12條 儀器下井或外出作業前必須檢查儀器箱的背帶、提手、搭扣是否牢固,鎖扣是否完好,三角架各部螺絲有無鬆動、損壞,否則應及時加以修理。

第13條 背著儀器行走、乘車或上下罐籠時,應注意儀器安全。儀器從箱內取出或用後裝箱時應雙手把握儀器,做到輕取輕放。儀器架設後,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儀器。

第14條 夏季在地麵使用儀器,應避免陽光暴曬,必要時使用遮陽傘。

第15條 移動測站時,必須卸下儀器裝進儀器箱。如測站距離較短,可以不卸下儀器;但必須懷抱儀器,用手托住架腿。行進時,不得跳躍或快跑。

第16條 全站儀一般應每月定期充放電一次,陀螺儀、激光指向儀每三個月充放電一次。

第17條 作業前,根據工程需要合理選擇相應級別的測繪儀器,並按規程規定進行各項檢驗與校正。

第18條 作業前,必須明確工作地點、工作任務,備齊必需的儀器、工具、材料等。

第19條 攜帶專用的記錄簿、經檢查無誤的起始資料、設計施工圖紙及標定數據等。

第20條 井下測點按其相應級別及使用時間的長短分永久點和臨時點兩種。具體設置方法按《煤礦測量規程》中第80條、第81條執行。

第21條 在井下進行采區測量時,測點的設置可由前視人員完成。前視點應確保通視,盡量考慮到前後視距及下一個前視有利或巷道特征處,在穩固的頂板或巷道棚梁上設置,且便於儀器架設。設置好後,應及時量取必要的測點要素。

第22條 經緯儀觀測

1、儀器轉動要平穩,使用微動螺旋照準目標或用測微螺旋對準分劃線時,其最後旋轉方向應為旋進。

2、每次照準目標,不得過分擰緊水平和垂直固定螺旋,微動螺旋應盡量使用中間部位。

3、觀測過程中,照準部水準器的氣泡偏離中心不得超過一格,接近或超過一格時,應重新整置儀器並重測。

4、當望遠鏡旋轉超過了要觀測的目標時,必須旋轉一周後重新照準,不得反向旋轉。

第23條 水準儀觀測

1、使用補償或自動安平水準儀時,在觀測前,圓水準器應嚴格校正,觀測時必須嚴格置平。

2、除路線拐彎處外,每一測站上的儀器和前後視標尺的3個位置,應盡可能接近一條直線,並且要求前後視距盡量相等。

第24條 全站儀觀測

1、作業前,要根據需要的充電時間為電池充電,並按要求對儀器進行檢測,符合要求方可作業。

2、作業開始前,應使全站儀設置與作業要求相適應。

3、全站儀與反射鏡必須配套使用,若更換反射鏡時,必須重新測定儀器的加、乘常數。

4、全站儀觀測方法按《煤礦測量規程》和所測導線等級的要求操作。

第25條 水平角測量

1、水平角觀測各測回,應均勻地分布在度盤和測微器上的不同位置。度盤和測微器的變換位置應按規程規定進行。

2、地麵三、四等控製導線及精密導線水平角的觀測,一般應采用方向觀測法。

3、井下控製導線延測時,必須對接測點前的水平角和邊長進行檢查。檢測水平角及邊長與原測量值之差值不得超過相應控製導線的規程規定。

4、井下導線水平角觀測,應按規程的規定選用測回法或複測法。

5、風速過大、對中困難的地段,可采用鏡上光學對中或采用擋風措施以確保對中精度。

6、設點困難或邊長過短時,為保證測角精度,可采用三架法施測。

第26條 邊長丈量

1、當使用鋼尺進行邊長丈量時,基本控製導線的邊長丈量應遵守以下規定:

(l)丈量時應注意行人和往返車輛,以免折斷鋼尺,鋼尺不得扭曲和觸及障礙物。

(2)分段丈量時最小尺段長度不得小於10m ,定線偏差應小於5cm。

(3)對鋼尺施以比長時的拉力,應懸空丈量或托平丈量,並注記溫度。

(4)丈量時,鋼尺兩端各應有一人拉尺,司尺由二人負責讀數。每隻段應以不同起點讀數3次,讀至毫米,長度互差應不大於3mm。

(5)邊長必須往返丈量,其精度要求應符合有關規程規定。

2、一般導線邊長丈量可憑經驗拉力,不測記溫度,采用往返丈量或錯動尺位(1m以上)的方法丈量兩次,其互差不應超過規程要求。

第27條 水準測量

1、地麵等級水準測量須遵守以下規定

(1)在水準導線各測站上安置水準儀三腳架時,應使其中兩腳與水準路線方向平行,而第二腳輪換置於路線方向的左側與右側。

(2)同一測站上觀測時,不得兩次調焦。轉動儀器的傾斜螺旋和測微鼓時,其最後旋轉方向均應為旋進。

(3)每一測段的往測與返測,其測站數均應為偶數,否則應加入標尺零點差改正。由往測轉向返測時,兩根標尺必須互換位置,並應重新整置儀器。

2、三等水準測量應采用中絲讀數法,並進行往返觀測,也可采用單程雙轉點觀測,兩種方法每測站觀測順序均為:後―前―前―後。

3、四等水準測量采用中絲讀數法。當兩端點為高等級水準點或自成閉合環時,可隻進行單程測量。由已知點起測的四等水準支線,必須進行往返或單程雙轉點法觀測。四等水準測量每站觀測順序可為:後―後―前―前。

4、等外水準測量操作程序采用中絲法後―後―前―前的觀測順序,與四等水準測量操作相同。

5、井下水準測量一般采用兩次儀器高方法觀測.

第28條 三角高程測量

1、地麵三、四等三角高程測量垂直角的觀測,一般將觀測方向分成若幹組,每組包括2-4 個方向,分別進行觀測。若通視條件不佳,也可以分別對每一個方向進行連續觀測。

2、每一個方向的垂直角的觀測,要在垂直度盤的正、倒鏡兩個位置上進行。

3、在每次進行垂直度盤讀數以前,必須將垂直度盤上的氣泡精確調至中央。

4、儀器高、覘標高必須在測前、測後各量取一次,且兩次誤差不得超過4mm ,取其算術平均值作為最終結果。

5、井下三角高程測量采用中絲法施測。井下三角高程測量可與水平角觀測同時進行。

6、井下三角高程測量同時要測量儀器高和前視高,並量測該點至底板高度。

第29條 井下碎部測量一般在導線測量的同時進行,可采用支距法、極坐標法或交會法。

第30條 為了滿足填圖的需要,須丈量測點至左右幫、三(四)角門等各幫的距離,測點至躲避硐、小水倉、硐室等中心的距離及寬度、深度,測點至彎道截取點的距離及各截取點至兩幫的支距以及測點至巷道底板的高度。碎部測量的數據,應根據需要在手簿上繪圖示意。

第31條 施工中報廢的巷道和臨時水倉、盲巷等,必須正確地控製迎頭的平麵位置和高程。

第32條 井下各類巷道開工必須有開工通知單或設計,嚴禁無設計和開工通知單標定放線。對於獨頭巷道必須及時進行平麵和高程控製。

第33條 測量人員必須對設計和開工通知單上的數據、附圖進行校核,計算標定數據,經檢查無誤後方可進行現場標定。巷道中腰線標定後,必須及時向施工單位交代清楚。

第34條 用經緯儀施工放線,標定次數和其他限差嚴格按有關規程要求確定,每次必須采用兩個鏡位標定,取其平均位置,嚴禁用一個鏡位標定。

第35條 次要巷道的開口位置及臨時中腰線可用羅盤儀或懸掛半圓儀標定。當巷道向前掘進4-8m,必須用儀器重新標定,並檢查標定的正確性。

第36條 用激光指向儀指示巷道中腰線,必須按《煤礦測量規程》第206條規定進行。

第37條 主要巷道的中腰線必須用經緯儀、水準儀標定。

第38條 各種觀測都必須有專人負責記錄,並嚴格按規定的要求記錄,嚴禁自測自記。

第39條 在記錄過程中,要耐心、認真、細致、精力集中。采用複述方法記錄,能及時發現觀測中的錯誤(如對錯度盤、看錯方向等)和超限情況。掌握好重測及取舍原則,合理地進行重測、補測。

第40條 每次觀測必須記錄工作地點、觀測日期、儀器型號、觀測者、記錄者、導線等級及初、複測等。

第41條 作業觀測結束後,應對觀測手簿進行全麵檢查,保證記錄、計算正確無誤,各項限差及檢驗項目均符合規範的要求後方可遷站。

第42條 一切原始觀測值和記事項目,必須在現場記錄在規定格式的外業手冊中,嚴禁憑記憶補記。外業手冊中每一頁都須編號,任何情況下都不許撕毀手冊中的記錄紙。

第43條 一切數字、文字記載應正確、清楚、整齊、美觀。凡更正錯誤,均應將錯字整齊劃去,在其上方填寫正確的文字或數字,禁止塗改、擦改、轉抄。對超限劃去的成果,須注明原因和重測結果所在的頁數。三角點、導線點、水準點的名稱必須記載正確,同一點名在各種資料中應嚴格一致。

第44條 計算、對算者必須及時獨立整理和檢查外業觀測手簿,確認無誤及各項限差符合要求後方可進行內業計算。觀測數據不全或限差超限必須進行補測或重測。

第45條 任何計算資料必須有對算。計算、對算或檢查者都應在計算成果表上簽字。資料的計算、複算或對算必須從起始數據和觀測數據原始記錄開始,不得互相轉抄。

第46條 計算資料字體要工整,計算錯誤的數字不準塗改,可劃掉後重新寫上確的數字。

第47條 各種計算資料應按照規定要求進行平差並計算測量精度。

第48條 計算資料、成果台賬要按工作地點收集整理,裝訂成冊。封麵要有名稱、編號、單位、日期。要有目錄、頁次、示意圖及必要的說明,計算成果表上都要有草圖。計算後的最終成果必須及時填入專門的成果表,並建立台賬。

第49條 用計算機進行內業計算的原則

1、計算程序必須經過驗證,可靠後方可使用,並應符合《煤礦測量規程》或其他有關規程的要求。

2、所有計算過程的檢驗結果,都要妥善保存。

3、 用計算機處理的觀測數據或計算成果等都必須定期備份,同時入庫。

第50條 生產進度圖采用圖板方式,原則按自然分層繪製。除地質構造不繪外,其餘均按基本礦圖中采掘工程平麵圖的要求繪製。當天測量應當天計算、當天填繪,特殊情況下最遲次日由測量人員填繪。

第七節 礦井地質工安全操作規程

1、地質工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2、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礦井地質規程》中各項技術要求及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操作,彙總記錄資料。

3、礦井地質工作觀測應做到及時、完整、準確、統一。

4、觀測記錄必須在現場進行,並記錄在專門的地質觀測本上,記錄本應統一編號,妥善保存。

5、描述地質現象,應做到內容完整、數據準確、字跡清楚、表達確切、圖文結合、重點突出,客觀地反映地質現象的真實情況。

6、每次觀測都必須記錄觀測的時間、地點、位置和觀測者的姓名。

7、煤係地層的觀測:

一切穿過煤係地層的井巷均應逐層觀測其岩性特征和厚度。對於煤層、標誌層、煤層頂底板需要作重點觀測,必要時,還需要采取化石、煤岩層標本和樣品,進行化驗和測試。

8、煤層的觀測:

井巷所揭露的煤層,不論是否可采,都必須進行觀測和描述。當巷道揭露全煤厚時,每個觀測點應觀測煤層厚度、各煤分層厚度,夾石厚度、岩性和堅硬程度;當巷道不能揭露全煤厚時,應按規定間距探明厚度。在層位難以判斷,煤層對比困難時,應仔細觀測各煤分層的宏觀煤岩成份和類型,及其物理特征等。

9、地質構造的觀測:

(1)觀測斷層的位置、形態、擦痕和階步特征,斷層麵的產狀要素和擦痕的側伏角。觀測斷層帶中的斷裂構造岩的成份和分布特征,斷層帶的寬度和充填、膠結情況。必要時,可采取定向標本,對斷裂構造岩進行組岩組03manbetx

(2)觀測其他地質構造對生產的影響程度,做好記錄並上圖

10、負責編製“三書”,繪製日常用圖。及時準確地為生產隊組提供地質資料及預報。

第八節 水文地質工安全操作規程

1、熟悉《煤礦安全規程》和《煤礦地質規程》,必須經專業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2、熟知本礦區各煤層的采掘現狀及積水情況。

3、經常深入井下收集水文地質資料,及時計算數據、上圖並填寫各種台帳。

4、及時準確地為生產隊組提供水文地質資料及預報。

5、負責編製防治水規劃和計劃,及時編製對上覆煤層采空區積水進行探放的設計和通知單,並定期進行監督檢查。

6、積極參加業務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第九節 探、放水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探水

第1條 探水前的注意事項及其準備工作:

l、要詳細了解積水區情況、工作地點四周的環境,並要熟悉撤退路線。

2、加強靠近探水工作地點附近巷道的支護,背好頂幫。靠工作麵煤壁打好立柱或戧杠和護板,背幫牢固,以防高壓水衝垮煤壁及支架。並準備好堵水的木楔等材料。

3、檢查排水係統出水路線是否暢通,根據預計出水量確定是否加大排水能力。清理好水溝、水倉,保證其暢通。

4、估計水壓較高、水量很大時,要在探水孔口安裝套管。套管要安裝牢固,封堵嚴密。水閥、壓力表要齊全,以便放水時控製放水量。在特別危險區域還要選擇堅固地點砌築水閘牆。

5、探水工作地點要配備瓦檢員經常檢查瓦斯及其它有害氣體的湧出濃度。當瓦斯含量達1%時,必須停止鑽機;達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設法改善通風,使其降至1%以下,再開動機器。

6、探水地點要安裝電話,以便及時與調度室和泵房聯係。

7、檢查安全退路,使其退路暢通無阻,萬一發生大量出水,工作人員能順利地撤離危險區,並通知受水害威脅區域的工作人員立即撤至安全地點。

8、開鑽前應準備好足夠數量的套管,以便及時使用。

9、開鑽前,先啟動電機,再用電筆檢查電機是否漏電,確認安全後方可進行操作。

10、要準備好記錄本,將眼的方向、深度、角度、位置等情況詳細記在本上。

第2條 打鑽時要按照探水《作業規程》規定的超前距離、幫距、密度和鑽孔布置形式進行。

第3條 待衝洗液由孔內流出後方可鑽進。鑽進時,扶把人應站在鑽進把的側方,不能站在與進把成一直線的地方,以免手把傷人。

第4條 鑽機開鑽鑽進3米後,必須安裝套管,否則不得繼續鑽進。安裝時,應先抽出鑽杆,換上較大直徑的鑽頭,把鑽眼擴大到套管的長度,將套管插入鑽孔,並且在管與煤(岩)壁之間填入碎麻,再用鐵楔打牢、打緊、上好卡子,檢查牢固後,方可插入鑽杆繼續鑽進。

第5條 鑽進過程中要時刻注意觀察鑽孔情況,並做好記錄,當鑽入老空區後,不許繼續鑽進和撤出鑽杆,要立即報告調度室和鄰近能夠涉及到的工作人員撤到安全地點,並認真檢查瓦斯情況,確認安全時方能繼續工作。

第6條 當打透積水區時,如水壓很大或煤牆厚度不足5米時,都不要盲目退出鑽杆,應馬上報告調度室。

第7條 撤鑽時要詳細檢查鑽具,如不能用的要及時修理或更換。

第8條 探完水後,必須將探水情況、鑽杆鑽入孔內的深度、數量詳細整理並記在記錄本上,以便隨時了解探水情況,掌握超前距離。

二、放水

第9條 放水前:

l、加固支架,疏通水溝,不能使水任其亂流,並通知有關人員撤至安全地點和泵房作好準備工作。

2、進行水壓、水量及煤層透水性試驗。應根據排水能力的大小和礦井水倉儲水量,用閘門控製放水量,以免造成水災。

第10條 放水時:

1、不允許單人到工作地點附近,至少有兩人以上,並不準同時近前。距離要保持在10~15米,而且其中一人必須是瓦檢員,以防有害氣體危害人身安全。

2、密切注意水量的變化情況。當放水眼不出水時,應分析情況,如果頂眼、中眼都不出水時,應在底部打眼放水,直到底眼沒有水為止。

3、根據實際情況,必要時可留防水煤柱或岩柱,還可用水泥砂漿等堵水材料,通過鑽孔注入到溶洞、斷層破碎帶及古空等,將這些水路充填,也可起到堵水作用。

第九章 洗煤廠各工種操作規程

第一節 集控室操作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集控室操作人員須經專業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第2條 須知

1、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全廠的工藝流程,掌握設備的基本構造、設備的基本布置及編號。

2、熟練掌握PlantScape控製係統的控製、操作原理。

3、熟悉崗位定員,能及時與崗位聯係,了解生產過程中的現場狀況。

第3條 起車前

1、全麵了解掌握主廠房內部情況、崗位工上崗情況,維修工是否撤離現場,是否具備起車條件。

2、聯係崗位工,了解現場情況,特別應提醒崗位工給411、412、413三桶鼓氣,保證管道、泵體暢通。

3、主廠房起車前,必須啟動外圍上倉係統,保證704、705皮帶在聯鎖或非聯鎖狀態下運行,並觀察706、707皮帶運行情況。

4、啟車前,將所有的自動加水閥設置為operate和owto狀態。

5、調出主廠房流程圖401,將自動閥V044、V038、V041、V001、V003、V030、V035全部打開。現場將413給料閥打開。

第4條 起車中

1、將順啟畫麵420調出,選擇屏幕左上角順啟按鈕,然後點擊提示符“YES”。

2、起車過程中要密切注意順啟設備的狀態,如有情況及時與崗位工聯係處理。特別是起車中發現421、422泵體有沉積堵塞現象,須停車處理時應即時停車。

3、在起車中,如231篩板上有堆積煤料,應根據堆積量的多少,選擇聯鎖或非聯鎖起車,保證混料桶不堵塞。

4、起車中,要密切觀察412桶位和密度的上升情況,需要加介時,聯係崗位工啟動424加介泵。

5、在觀察組畫麵液位的同時,要注意281、481、581旋流器的壓力幅度,波動幅度應在設定值上下2個點波動,如幅度太大,應采取措施調整。

第5條 運行中

1、隻有當介質密度達到1.38以上(設定值1.45),方可帶煤投入運行。

2、帶煤前,必須將各皮帶秤的原始數據進行記錄,同時設定172給煤機的變頻值。

3、認真觀察各桶位變化情況,保持桶位在一定高度。

4、與崗位工聯係,了解磁選機、281、581旋流器底流的出料情況,保證旋流器底流出料成傘形狀。

5、觀察各種返回報警記錄,及時通知相關人員現場處理。

6、認真填寫運行班誌及記錄。

第6條 停車

1、接到停車命令後,先將172給料機停止,然後待151皮帶沒料後停止151,同時必須保證緩衝倉無溢煤。(倉位在80%報警,87%滿倉)

2、觀察281、581底流是否澄清,停煤10分鍾後,觀察兩旋流器底流變成清水後,主廠房進行順停。

3、調出主廠房順停畫麵,選擇順停,點擊提示符“YES”。

4、停車後,觀察桶位變化,如有自動加水閥在開啟狀態,要關閉。

5、停車後,將V001、V003、V030、V035關閉,同時通知現場將413氣動閥關閉。

6、將主廠房聯鎖狀態轉變成非聯鎖。

7、與選煤隊值班人員聯係,說明主廠房設備已停。將704、705、706、707及114、107、109打到就地,以不影響選煤隊的工作。

第7條 交班

1、向接班人員介紹當班情況,填寫完整當班記錄並簽字。

2、當班發生的事故和處理情況向接班人員交清,並提請下班注意哪些問題,避免同類事故發生。

第二節 帶式壓濾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接班時注意事項:

1、檢查各部件(包括導向係統、傳送帶、各按鈕)是否齊全、完好;各個輥輪是否幹淨(特別是導向輥要幹淨)。

2、檢查濾布是否完好,煤泥溜槽是否有堵塞現象。

第2條 啟車前的準備工作:

1、給濃縮池底流口鼓氣;

2、打開壓濾機氣閥,調好上下氣包的氣壓;

3、與集控聯係,開啟濾布清洗泵。

第3條 設備運行:

1、壓濾機741、742開啟後空運轉5—10分鍾,洗淨濾布;

2、與集控室聯係開啟752皮帶(注意正反轉:洗煤時通知正轉,不洗煤時通知反轉);

3、打開621補水閥門;

4、與集控室聯係開啟722、726底流泵;

5、開啟絮凝劑加藥泵;

6、調整壓濾機的驅動速度,入料泵頻率,絮凝劑泵的頻率,使三者達到最好的壓濾效果;

7、運轉正常以後,隨時觀察以下情況:

1)752皮帶轉向和運轉狀況; 2)托輥是否有跑料情況;

3)濾布是否有跑偏現象; 4)壓濾效果。

8、如在運轉中發現設備有異常情況,先停機,關氣閥,停入料泵,停絮凝劑添加泵,補水泵,626濾布衝洗泵,752皮帶機。查明原因采取相應措施處理後。再重新按程序啟動。

9、正常停車前,先停入料泵,絮凝劑泵,用補水泵的水衝洗入料管道,觀察濾布衝洗幹淨後,再停壓濾機,626泵,關氣閥,停752皮帶機。

第4條 交班:

交班時把本班發生的異常現象和處理情況做好記錄,並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第三節 箱式壓濾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壓緊:

1、檢查油缸上的電接點壓力表是否在原設定範圍內;

2、檢查濾布是否有皺折,是否嵌入濾液排出孔,堵塞此孔;

3、檢查濾板入料孔、排液孔是否堵塞;

4、檢查大梁是否彎曲,濾板是否排列整齊,是否有濾板傾斜現象,濾板間密封麵是否幹淨;

5、如果一切正常開始壓緊,到達規定壓力時,觀察壓濾機是否自動保壓;

6、檢查液壓係統是否有部件鬆動、漏油及工作不正常情況;

7、保壓期間,不得對電控箱斷電,也不得按停止按鈕。

第2條 進料:

1、檢查大梁是否彎曲;

2、檢查濾板是否錯位、傾斜及偏移;

3、檢查壓榨回液管閥門是否打開;

4、檢查進料口上電接點壓力表是否在原設定值;

5、如果一切正常打開進料閥,開始進料;

6、觀察是否有損壞的濾板、濾布,是否有噴料現象。

第3條 壓榨:

1、檢查壓榨管上的電接點壓力表是否在原設定值,壓榨水溫是否在35℃—40℃;

2、檢查進液管閥門是否打開,回液管閥門是否關閉,保證壓榨水管暢通無阻;

3、如果一切正常,開始壓榨;

4、觀察是否有損壞的濾板。

第4條 反吹:

1、檢查反吹閥是否在開啟位置;

2、觀察氣源壓力情況及反吹管路是否暢通。

第5條 卸料:

1、檢查壓榨泵是否停止、壓榨進液閥門是否關閉、排液閥門是否打開;如果自動進料閥出現故障,必須關閉手動進料閥;

2、開啟卸料皮帶機;

3、壓緊板鬆開時,檢查壓緊板及液壓係統的運行情況;

4、取拉板卸料時,檢查取拉板小車是否同步、是否有錯位的濾板;

5、檢查並處理濾布、入料孔、回液孔上粘著的煤泥;

6、觀察濾布、濾板是否有損壞的情況,檢查濾布的整齊及皺折。

注:經檢查在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必須及時處理,避免發生人身及設備事故。

第四節 9.8米、11.0米平台操作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入料皮帶

1、接班檢查:

檢查托輥數量是否正確和托輥有無損壞,托輥架有無螺栓鬆動,地角螺絲是否固牢,皮帶有無破損,機頭箱有無螺栓鬆動或機械裂紋,急停按扭是否鬆開,上班浮煤是否清理(包括皮帶走廊清掃),機關箱是否清洗。各入料水管手動閥門是否在正確位置,衝洗水管是否盤放整齊,172給料機拉杆、拉繩是否完好。

2、啟車前的準備工作:

準備好班內所需維護工具和清潔工具,隨時準備維修設備或清除物料堆積。

各項工作準備就序後與集控室聯係“可以啟車”。

3、運行巡檢:

設備運行中,隨時檢查托輥脫落或皮帶跑偏並加以較正,檢查螺栓有無因振動而鬆動並及時擰緊,電機或軸承有無不正常發熱,適宜調整入料水管入料量大小,對物料堆積或皮帶上有明顯雜物及時清除。隨時與集控室聯係報告運行情況。如有急需停車,必須與集控聯係或報告值班經理。

4、停車後工作:

清理物料堆積或清洗設備,做好運行日誌,對本班發現問題不能及時處理的做好記錄,安排檢修班。衛生清理好將工具擺放整齊。

5、交班內容:

與接班人認真檢查第 1 項後,填寫好交接班記錄。

第2條 絮凝劑添加係統

1、接班檢查:

檢查添料箱內藥劑量多少,各固定螺栓是否有鬆動,貯料桶內液位、操作麵板是否在正確畫麵,入料水管及藥管是否暢通,入料閥門是否在正確位置。待加絮凝劑是否存放完好,水壓是否正常。雜物清理是否幹淨,並填寫好接班記錄。

2、啟車前準備工作:

準備好各種添加和維護工具,隨時準備加藥或維護工作。鬆開急停按鈕。

各項工作準備就序後與集控室聯係“可以啟車”。

3、運行巡檢:

設備運行中,隨時注意添加藥劑並檢查各入料出料管是否暢通,各運行電機是否發熱,檢查攪拌筒和貯料桶液位是否正常,隨時檢查運行情況並與集控室聯係,正確操作控製麵板,急停時與集控聯係並進行處理。

4、停車後工作:

清理好衛生,將控製麵板返回到初始狀態,在本班發現並沒有及時處理的問題,交班前進行檢修。將各種用具擺放整齊。

5、與接班人認真檢查第 1 項後,填寫好交接班記錄。

第3條 各旋流器

1、接班檢查:

檢查衛生情況和氣動閥門是否能靈活開閉,壓力表、螺栓鬆緊是否有不複位現象,填寫好接班記錄。

2、啟車前的準備:

檢查入料管和排料管是否暢通,旋流器是否暢通,入料閥門是否打開,一切正常後與集控室聯係“可以啟車”。

3、運行巡檢:

當給料泵供料後,正常情況下旋流器底流座呈傘形噴射,若底流口出現繩狀,應調節入料閥門,檢查底流口有無大塊物料堵塞。

檢查旋流器溢流口工作情況,如果流溢量減小或無溢流產生,則應判斷旋流器溢流管是否磨損嚴重,必要時停機進行檢查,同時與集控室聯係。檢查底流噴咀磨損情況,及時更換,

當旋流器內發生堵塞時,可用短棒等工具自底流口處理堵塞,拆卸前須做好吊掛工作,衝洗完必須上好底流端口。

在處理旋流器堵塞或更換噴沮時必須關閉入料閥,禁止在有壓情況下作業。

4、停車後工作:

當旋流器供料泵停止供料後,應檢查底流口是否有堵塞,如有堵塞應及時處理。

檢查旋流器各部件螺栓的緊固情況。

認真清理衛生,將衝水管盤放整齊。

5、交班內容:

與接班人認真檢查第 1 項後,填寫好交接班記錄。

第4條 磁選機

1、接班檢查:

衛生清理情況,入出料閥開閉情況,入料箱內有無粗粒或絮團並及時處理,填寫好接班記錄。

2、啟車前的準備:

檢查入料管是否暢通,入料槽篩網是否有粗顆粒及雜物。

檢查磁偏角有無變化,滾筒表麵有無破損現象。

檢查精礦管子、尾礦管子是否暢通。

檢查各段底流調節閥門位置是否合適,安全罩是否安全有效。

與集控室聯係“可以啟車”。

3、運行巡檢:

磁選機在運轉過程中,應經常檢查電機、減速機的工作情況。

檢查精礦管、尾礦管是否暢通,檢查磁偏角是否在合適的位置。

保持排礦口暢通,檢查入料箱篩網上有無大顆粒堆積和雜物,如有應及時清理並通知集控室及有關人員檢查原因。

保持磁選機溢流口暢通;

保持磁選機有合適的液位。

檢查入料箱四個精礦衝水孔流水情況,防止堵塞。

4、停車後工作:

正常情況下需將磁選機槽內介質全部回收後方可停車。]

停止運轉之後應檢查給料槽內是否有殘雜物料或大顆粒。

長期停車之前,應對磁選機滾筒或精礦槽進行清洗。

發現磁選機卡住之後,應立即停機,並通知集控室及有關人員,然後才能進行清理。

5、交班內容:

清理好衛生,盤放好清潔工具後和接班人共同檢查好以上各項後,填寫好交接班記錄方可交班。

第五節 172給料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本操作規程包括151皮帶及緩衝倉在內為172給料員的操作和維護項目。

第2條 接班時注意事項:

1、認真檢查151皮帶上有無雜物,皮帶尾有無積煤,下皮帶上有無尖利物體,輥輪有無缺損。

2、檢查控製線路有無電源,線路及按鈕有無損壞,急停按鈕要鬆開。

3、檢查172彈簧及其吊掛裝置是否有折斷現象。

4、檢查電氣設備的潤滑情況是否正常。

5、查看雜物倉的閘門開合情況。

第3條 在確認機械、電氣、設備均無異常後,與集控室聯絡彙報,並等到下部設備運行穩定後,方可開動172給料機,再將給料機閘門打開。

第4條 在設備運行後

1、要經常查看給料溜槽有無堵塞,是否暢通,151皮帶有無跑偏;彈簧及其吊掛裝置是否損傷,聯結處有無折斷,給料是否均勻,並適當調節。

2、經常注意觀察電機的溫度情況,潤滑情況,有無異常聲響,如有異常及時與控製室聯係。

3、注意檢查簸箕振幅(要求1.75cm)大小,並適當改變給料槽的傾角,調整懸掛吊杆和彈簧、雙振幅和頻率,適當調整控製倉口的閘門大小,使給料平穩、均勻。

4、注意緩衝倉的存煤情況,如果拉空,與控製室聯係。

第5條 正常停車後,首先要將給料閘門關好,並通知控製室,將皮帶徹底拉空後停下皮帶。

交班前,要對電氣、機械設備再次檢查,做好記錄及時與下班操作員交接。

徹底清理當班衛生。

第6條 下列情況須緊急停車

1、當倉口堵料,尤其是鐵器物堵塞時而不能下煤,須處理。

2、給料槽的吊掛裝置突然斷裂,沒有雙振幅和頻率,物料不向前移 動,造成堆積堵塞狀態。

3、下部運煤裝置突然發生事故。

4、皮帶嚴重跑偏。

5、發生人身傷害事故。

這些情況下可以緊急車,停車後要馬上與控製室聯係。

第六節 6.65米平台操作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接班時須檢查的項目有:精煤篩、矸石篩、合介分流箱、重介分流箱、濃縮機。

第2條 精煤篩(矸石篩)檢查內容:

1、檢查入料、出料槽是否暢通,篩下漏鬥是否暢通,開機前必須保證各條管路的暢通。

2、檢查篩板屋麵上有無雜物,篩麵是否有堵寒或嚴重磨損,篩縫間隙要符合規定。

3、檢查壓條、卡板是否鬆動,如有鬆動要及時處理。

4、檢查噴水管的卡扣是否是鬆動,噴水管的閥門是否打開,噴嘴是否完好,保證均勻噴水。

5、檢查激振器油位,驅動電機三角帶磨損情況,電機護罩的螺栓是否鬆動,萬向節螺栓的鬆動情況。

6、彈簧上有無鐵屑以判斷彈簧是否斷裂。

7、檢查篩麵上有無物料,保證篩子在無載存情況下起車。

第3條 運行

1、篩體起動前,崗位人員在其1米以外監控,保證人身和設備安全。

2、物料均勻地分布在篩麵上,及時撿出篩麵上的雜物和超粒度物料。

3、噴水角度適合,分布均勻,壓力充足。

4、根據物料的厚度,適時調節噴水量,以保證充分脫介、脫水、脫泥的效果。

5、檢查溜槽無積存物料現象,篩下漏鬥各段是否有積水存介現象,離心機給料槽無堵塞現象。

6、觀察激振器震動情況,主電機有無異常響聲與異味。

7、觀看篩上各段物料的篩分情況是否充分。

第4條 停機

1、設備或人身有特別重大的事故,可以按下急停並及時通知控製室。

2、篩子完全空載後,方可停車。

3、注意振動設備停下後共振設備的特別擺動,以保證設備的安全。

4、即時停止噴水閥。

5、待停機完全穩定後,及時清理設備衛生,特別是篩板上的纖維物堵塞。

第七節 5.20米平台操作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螺旋分選機

1、接班檢查:

檢查分配管路和分選槽內是否暢通和有無大顆粒在內,調整手柄是否關閉,中部斷麵槽內刻度棒是否在合適位置,附近衝水管是否暢通,填好接班記錄。

2、啟車前的準備:

根據煤質情況及時開啟或關閉相關閥門,決定是否使用螺旋分選機。

檢查分配箱入料管是否堵塞。

檢查螺旋槽內是否有大顆粒煤或雜物。

檢查出料調整手柄是否在合適位置。

檢查分選槽麵有無損壞。

如無上述情況,方可與集控室聯係“可以啟車”。

3、運行巡檢:

隨時觀察螺旋分選槽槽麵物料流動情況,及時調整入料加水閥門大小。

發現有過大顆粒(+8mm)應通知有關人員,查明原因,采取必要措施。

發現螺旋分選槽槽麵上物料層有過大變化時應與集控室聯係,分析一級旋流器工作情況。

發現螺旋分選機堵塞及時處理。

根據需要調整出料手柄位置。

4、停車後工作:

檢查分配箱內管料是否堵塞。

發現過大顆粒及時揀出,專門處理。

認真清理衛生後盤放好衝水管。

5、交班內容:

與接班人認真檢查上述各項後,填寫好交班記錄。

第2條 離心脫水機(VM 1500 FC 1200)

1、接班檢查:

檢查螺栓是否鬆動,防護罩是否緊固,三角帶是否有破損情況。出、入料管路是否鬆動,油管是否破損,油泵油壓是否歸零,電機接線是否破損,篩籃內是否 清理幹淨,填寫好接班記錄。

2、啟車前的準備:

檢查各部件是否正常,機座、防振裝置、電機底角螺栓有無鬆動,三角帶是否齊全,各安全防護是否安全可靠。

檢查潤滑油位是否正常,有無漏油現象。

檢查篩籃內有無積存物料,篩籃有無破損,離心液管道、入料管(FC 1200)有無堵塞。

通過檢查門,察看篩籃是否有磨損情況。

如無上述情況,與集控室聯係“可以啟車”。

3、運行巡檢:

離心機手動啟動時必須先啟動油泵電機,待油壓正常後,方可啟動旋轉電機和振動電機(VM 1500)。

離心機運轉過程中,應經常檢查是否有異常響聲或搖晃現象,如有則應旁路停車檢查。

經常檢查潤滑油位和油壓及偏心塊上下有無位移(VM 1500)。

檢查產品水份是否正常,如水份過大應檢查來料或停機檢查篩籃。

因不平衡而造成機器劇烈振動,應及時停下設備,上安全鎖,打開觀察門,檢查篩籃是否鬆動,篩籃是否有堆積排不淨,要清掃篩籃。

檢查入料口、排料口和離心液管是否有堵塞現象,檢查離心液管中是否有跑粗現象,以判斷篩籃磨損情況。

4、停車後工作:

正常情況下離心機停機需待篩籃內物料排淨後方可停車。

停車時應停止旋轉電機和振動電機(VM 1500)3 MIN以後再停止油泵電機。

在停車時,一定確保排淨該設備所有物料。

停車後,對篩籃和入料溜槽管路進行清理,確保暢通。

認真清理好各項衛生後,盤放好衝水管。

5、交班內容:

與接班人認真檢查好相關內容後,填寫好交班記錄。

第八節 分流箱操作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上崗後首先查看分流箱的控製電路、氣管是否有壞損,氣管為開啟狀態。

第2條 檢查箱體內是否有異物阻擋分流。

第3條 檢查通向各處的管道有無堵塞,是否暢通。

第4條 在分流箱向外噴濺時,通知控製室減少給量。

第5條 停機後將檢查蓋蓋好。

第6條 及時處理現場衛生。

第九節 濃縮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開機前準備

1、檢查濃縮機底流泵的進出口是否通暢,適時補氣吹通。注意絮凝劑的管道是否暢通,及時打開各管通的控製閥。

2、檢查濃縮池的耙位高度,耙架扭矩,床層厚度並作記錄。

3、檢查取樣箱內的清水衝洗情況,絮凝劑自動補加速度,並作好記錄。

4、注意濃縮池內的水位,事故池內的水量,以保證當班的外來補水不使清水池溢流,必要時采用621補水泵的清水作絮凝劑推動水進行循環,如果621補水變黑,及時改用廠外補水,並告知值班經理。

5、隨時注意耙架的運行情況,保證耙架在無扭矩的情況下運行。

第2條 運轉

1、除停電和濃縮池須檢修外,濃縮機和耙架必須處於常開狀態。

2、開車時如果濃縮池無溢流,應及時從事故池內提取清水或從廠外補水。

3、觀察耙子的運行情況,注意濃縮機電機和軸承的發熱情況,減速箱內的油位高度不低於最低限位。

4、密切注意絮凝劑的加藥速度和濃度,以確保濃縮池溢流不發黑,清水層保持在4英尺以上,煤泥厚度不超過3英尺。

5、嚴格禁止在濃縮池上方堆放雜物,防止工具落入池內。

6、交班前徹底清理濃縮池內的衛生。

第十節 2.15米平台、事故池操作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須知:

1、工作範圍

VM1500離心機、空壓機、冷幹機、底流泵、噴水泵、補水泵、清洗濾布泵所在範圍。

2、了解離心機、空壓機、冷幹機各泵的工作原理,掌握維修常識。

3、掌握各台設備在工藝環節中的作用。

第2條 起車前準備:

1、檢查VM 1500離心機機體內是否有存煤,否則要衝洗幹淨,皮帶是否鬆馳,是否需要注油。

2、空壓機要檢查空氣循環係統空氣閥等閥門是否打開,是否要注油。

3、各泵要檢查皮帶張緊程度、漏水情況、螺栓緊固等。

4、具備起車條件及時與集控取得聯係。

第3條 運行巡檢路線內容:

1、起車運行後,操作員巡回檢查,聽各台設備的運行是否有異常聲音和振動,三角皮帶是否斷裂或打滑。

2、離心機要注意篩籃的磨損和注油,空壓機要看壓力是否能夠滿足機器運行,冷幹機要在空壓機運行前開。

3、經常檢查泵的壓力、注油情況,不得因為不問題影響生產。

4、空壓機在運行中不得注油、檢修,隻有停機釋放壓力後,才可進行檢修。

第4條 停車後的工作:

1、停車後,要清洗離心機篩籃,關掉空壓機、冷幹機。

2、底流泵在停車後要加清水衝洗,防止物料堵泵。

3、噴水閥門要全部關掉,杜絕液位出現忽高忽低。

4、停機後,要認真檢修空壓機、冷幹機,為下一班做好準備。

第5條 交班內容:

1、要向下班各崗位人員交接上班存在的問題或下班人應重視的問題。

2、填寫好本班運行情況記錄,為下班作參考。

3、班後要搞好主廠房各崗位衛生,以便更好服務下一班。

第十一節 o.oo米操作平台(東部)操作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須知:

1、工作範圍,±0.00米東部、加介泵、稀介泵、合介泵、離心液泵、煤泥泵、重介泵、螺旋產品泵、螺旋矸石泵、623掃地泵所在範圍。

2、了解各種泵的構造、工作原理、技術性能(壓力)、維修保養常識。

3、掌握各種泵在生產中的調節速度和參數設定,及其在工藝環節中的作用。

第2條 起車前的準備:

1、檢查介質坑是否要加介質,合介桶、泵,稀介桶、泵,重介桶、泵要鼓氣,每次鼓氣時間不小於5分鍾且必須鼓通。(鼓氣必須關閉閥門)

2、檢查閥門開閉狀態,閥門沒有打開嚴禁泵長期運轉。

3、為了確保上料正常,在開泵前要與集控室及上下崗位密切取得聯係,待到答複後,方可啟動泵,觀察上料情況,如果一次不上料可停泵,采用再次鼓風,帶水辦法且不可頻繁啟動泵來達到上料目的。

第3條 運行巡檢內容:

1、泵啟動後,要經常檢查有無異常振動和聲響,三角皮帶有無反轉或斷裂打滑,軸承是否發熱,密封是否正常,電機或泵體的緊固螺絲是否鬆動,自動補水閥、液位傳感器是否運行正常。

2、注意桶位平衡,嚴防出現泵吸空現象,確保泵達最佳狀態。

3、發現上料不均時,報告有關技術人員,進行技術測試和調整,或更換葉輪。

4、介質泵不上料時,盡量采取短時間用水衝加壓的方法打通入料及衝洗泵,應避免多次起動。

5、泵運轉一年時間後,應根據盤根使用情況均勻調整開關(壓盤)到有少量滴水為止,但切不可調到無滴水,如果盤根發熱可調鬆填料壓蓋,使漏水量更多。

6、在本工作範圍內不斷巡回檢查,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第4條 發現問題後的處理措施:

1、發現問題後要冷靜思考,及時與集控室取得聯係,不要忙於停機或誤操作。

2、現場能處理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要推到下一班,如緊固螺栓、更換皮帶等。

3、發現泵冒煙首先要澆水降溫處理後,再根據不同情況作出不同的檢修方案。

4、泵式電機運轉聲音異常,要認真判斷故障原因,不要輕易耽誤生產。

第5條 停車後的工作:

1、接到停車命令後,首先要判斷桶內的煤是否全部處理,否則不許停泵防止堵塞,影響第二天的工作。

2、停車後要關閉閥門。

3、停車後要認真檢查閥門、氣路等是否有損壞,要及時更換。

第6條 交班內容:

1、填寫好本班運行日誌:包括運行情況、存在的問題、提示下一班應注意的問題。

2、屬於本班工作範圍的一切事務,絕不能留給下一班,包括衛生清洗、工具存放等向接班人交接好。

第十二節 o.oo米操作平台(西部)操作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範圍

廠房西側±0.00米平台包括濾液泵、掃地泵、塊煤皮帶尾、末煤皮帶尾、絮凝劑儲料桶、絮凝劑加藥泵。

第2條 接班時的檢查項目

1、濾液泵:

1)檢查濾液泵的皮帶是否鬆動或破損;

2)檢查濾液泵的急停按扭是否複位;

3)檢查底流閥是否關閉,泵體截止閥是否打開;

4)檢查通向濾液桶的各條管通是否通暢;

5)檢查電源控製線路是否壞損漏電。

2、掃地泵:

1)檢查掃地泵皮帶是否鬆動或破損;

2)檢查掃地泵的急停按扭是否鬆開(複位);

3)檢查泵體是否有堵塞,掃地坑內是否有大粒物要即時清除;

4)檢查掃地泵的管道是否通暢;

5)檢查電源控製線路是否壞損漏電;

6)在掃地泵運行時,如果水已抽空,要及時與控製室聯係,在確認已經為“就地”狀態時,方可停機按下急停。否則,會影響聯機運行,造成停車事故;

7)在運行時,如果聽到機器有異常聲響,軸承或電機過熱要及時彙報值班經理。

3、精煤皮帶尾(塊煤皮帶尾):

1)起車前,首先要認真檢查清掃器是否異位,皮帶上有無雜物,要及時較正和清理;

2)將皮帶上的汙水放淨,並與集控聯係,請求互相通知後再起車;

檢查輥筒潤滑是否良好;

3)檢查輥托是否有壞損或脫架現象;

4)起車後,經常檢查皮帶有無跑偏,給料是否均勻,離心機溜槽是否堵料,如有問題要及時與值班經理聯係並盡快處理。

4、壓濾機皮帶(752濾餅皮帶):

1)檢查拉繩開關是否複往,如有異常與控製室聯係;

2)檢查皮帶輥托有無損壞或脫架;

3)檢查油冷式電動輥筒的油位是否符合要求,軸承潤滑是否良好;

4)檢查彈簧清掃器有無異常,如有異常及時複位處理;

5)起車後,經常觀察皮帶有無跑偏以及皮帶的正反轉情況;

5、絮凝劑加藥泵:

1)注意泵的管道是否暢通,閥門的打開情況是否正確,確定無誤後,方可開泵;

2)檢查絮凝劑控製麵板的電源開關,備用泵選擇情況,手動調速開關是否正確與泵對應,在確認無誤後,方可開機操作;

3)檢查推動水源是采用廠外清水還是621補水,要正確開啟相對應的閥門;

4)密切注意濃縮池絮凝劑添加泵的備用選擇情況,實地轉速絮凝劑有無上料;

5)經常與壓濾機操作員及濃縮機操作員保持聯係,以確保正確地輸入泵的轉速;

6)檢查儲料筒內絮凝劑的液位,隨時與加藥員保持聯係。

6、其它:

檢查所有的自動閥門的位置為正確指示,所有的用氣管道保持暢通。

停機後徹底清理所轄區的衛生。

並將當班的設備運行情況詳細記錄,以便下班操作員正確操作。

第十三節 設備檢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檢修班在開班前後首先要詢問上班的生產情況、設備運轉情況,了解生產班出現的故障,確定解決方法。對需要進行日常維護、加油的設備,定專人進行專職維修。

第2條 皮帶機

1、檢查是否有跑偏、撕裂和打滑現象,急停按扭是否複位。

2、上下皮帶的磨損情況是否完好。

3、檢查皮帶周圍以及上下帶有無雜物、積煤,需清理幹淨,冬季檢查有無凍結現象。

4、檢查皮帶走廊有無積水,是否清理幹淨。

5、檢查上下托輥是否齊全,傳動輥的軸承是否完好。

6、皮帶溜槽是否有堵塞現象。

7、皮帶張緊度是否正常。

8、拉緊裝置是否可靠靈活,皮帶清掃器是否正常。

9、皮帶秤部件以及周圍是否清潔,保持衛生,以防影響秤重的準確度。

10、在停機需檢修時,必須先通知集控室停電、上鎖。檢修後,解鎖現場試車。

11、檢查電機與減速器的工作情況,齒輪的咬合情況,有無雜音和過大振動。

12、檢查皮帶尾的防護罩是否齊全可靠。

第3條 旋流器

1、檢查入料管和排料管是否暢通。

2、檢查旋流是否暢通、磨損程度如何。

3、檢查入料閥門是否能正常打開。

4、檢查旋流器各部件螺絲的緊固情況。

5、檢查旋流器溢流口與底流口是否磨損。

第4條 壓濾機

1、檢查濾布是否平整,電機與減速器聲音是否正常,各管路是否有漏水、漏氣現象,壓力是否正常。

2、檢查各閥門是否正常。

3、檢查風箱是否能達到規定的張緊度。

4、檢查各跑偏開關是否靈活,噴淋器是否完好。

第5條 各種泵

1、檢查電機和泵的緊固螺絲是否鬆動。

2、檢查入料閥門是否能正常開、關。

3、檢查密封水、冷卻水是否暢通,盤根是否安全可靠,泵三角帶的磨損情況,三角帶的張力是否正常。

4、檢查泵的管路是否漏水。

5、檢查泵的振動有無異常響聲。

6、帶水帶介檢查管路是否暢通。

第6條 脫泥、精煤、矸石篩

1、檢查入料、出料槽及篩下漏鬥是否暢通。

2、檢查卡板、壓條、噴水管卡子螺絲是否鬆動。

3、檢查篩麵是否有雜物以及篩板磨損情況,篩縫間隙是否超過規定要求。

4、檢查各段噴水管是否暢通,噴嘴是否正常。

5、檢查電機三角軸的連接情況。

6、檢查彈簧是否有斷裂痕跡。

7、檢查排料管是否暢通。

8、檢查耐磨磚是否有脫落。

9、開啟篩子,檢查振幅是否達到要求。

10、檢查噴水角度適合,是否能分布均勻。

第7條 濃縮機

1、檢查電機與爬架的緊固連接是否完好。

2、檢查各管路是否暢通,加藥係統是否能正常給料。

第8條 磁選機

1、檢查料篩網是否有雜物堵塞。

2、檢查磁偏角有無變化,滾筒表麵有無破損現象。

3、檢查精礦管、尾礦管是否暢通。

4、檢查底流閥是否完整,調節是否靈活。

5、檢查電機、減速機是否穩定,安全罩是否安全有效。

6、開啟磁選機,檢查液位是否能達到要求。

第8條 空壓機

1、檢查各氣路是否有跑氣現象,是否有堵塞現象。

2、檢查各控製閥門是否能靈活可靠。

第十四節 電檢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壓濾機

1、檢查是否有報警現象。

2、檢查各跑偏、風箱等氣控閥是否靈活可靠。

3、檢查電機聲音是否完好以及軸承的發熱情況。

4、檢查拉繩、急停各啟動按扭是否完好。

5、檢查內部接線是否有脫落現象、鬆動現象、打火現象。

第2條 離心機

1、檢查油泵壓力是否能達到要求。

2、檢查油泵與主電機、振動電機的閉鎖關係。

3、檢查現象的起停按扭是否靈活可靠。

4、檢查電機的發熱情況、電機的接線情況與絕緣情況,並作一記錄。

第3條 泵

1、檢查電機接線情況。

2、檢查電機絕緣以及軸承發熱情況。

第4條 其它

1、檢查各儀表是否完好,壓力是否達到規定要求。

2、檢查MCC各台開關的接線緊固是否有鬆動打火現象。

3、檢查各台設備的運轉情況。

4、清理各台電氣設備上的雜物、灰塵。

5、確保濃縮機的正常運行,不能長時間的停止。

6、檢查電纜橋架上的電纜吊掛是否整齊。

7、檢查各台設備的絕緣情況與接線情況,每一旬檢查一次。

8、檢查各台電氣設備是否有進水現象。

9、在檢修電氣設備時,必須斷電、上鎖、掛牌做到誰停電,誰送電,現場試機。發現電纜有破口必須使用接線盒。

注:電工

1、檢查各台泵的軸承是否有無油。

2、檢查各台電機的軸承是否有油。

3、檢查各台離心機是否有油。

4、檢查各轉動部件的滾筒是否有油。

5、檢查各減速器是否有油。

6、注完油並清理幹淨,作記錄每周不少於一個循環。

7、檢查各激振器是否有油。

第十五節 旋流器操作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開車前的準備工作:

1、檢查入料管和排料管是否暢通。

2、檢查旋流器是否暢通。

3、檢查入料閥門是否打開。

第2條 運轉:

1、當給料泵供料後,正常情況下旋流器底流應呈傘形噴射,若底流口出現繩狀,應調節入料閥門,檢查底流口有無大塊物料堵塞。

2、檢查旋流器溢流口工作情況,如果溢流量減小或無溢流產生,則應判斷旋流器溢流管是否磨損嚴重,必要時停機進行檢查。

3、當旋流器內發生堵塞時,可用短棒等工具自底流口處理堵塞,拆卸前須做好吊掛工作,衝洗完必須上好底流端口。

4、在處理旋流器堵塞時必須其關閉入料閥,禁止在有壓情況下作業。

第3條 停車:

1、當旋流器供料泵停止供料後,應檢查底流口是否有堵塞。如有堵塞應及時處理。

2、檢查旋流器各部件螺絲的緊固情況。

第十六節 螺旋分選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使用前

1、根據煤質情況及時開啟或關閉相關閥門,決定是否使用螺旋分選機。

2、檢查分配箱入料管是否堵塞。

3、檢查螺旋槽內是否有大顆料煤或雜物。

4、檢查出料調整手柄是否在合適位置。

5、檢查分選槽麵有無損壞。

第2條 使用中

1、隨時觀察螺旋分選槽槽麵物料流動情況,及時調整入料加水閥門大小。

2、發現有過大顆料(+8mm)應通知有關人員,查明原因,采取必要措施。

3、發現螺旋分選槽槽麵上物料層有過大變化時應與集控室聯係,分析一級旋流器工作情況。

4、發現螺旋分選機堵塞及時處理。

5、根據需要調整出料手柄位置。

第3條 使用後

1、檢查分配箱入料管是否堵塞。

2、發現過大顆料及時揀出,專門處理。

第十七節 磁選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開車前的準備:

1、檢查入料管是否暢通,入料槽篩網是否有粗顆料及雜物。

2、檢查磁偏角有無變化,滾筒表麵有無破損現象。

3、檢查精礦管子、尾礦管是否暢通。

4、檢查各段底流調節閥是否完整,安全罩是否安全有效。

第2條 運轉:

1、磁選機在運轉過程中,應經常檢查電機、減速機及鏈輪的工作情況。

2、檢查精礦管、尾礦管是否暢通,檢查磁偏角是否在合適的位置。

3、保持排礦口暢通,檢查入料箱篩網上有無大顆料堆積和雜物,如有,應及時清理並通知控製室有有關人員檢查原因。

4、保持磁選機溢流口暢通,不得人為堵死。

5、保持磁選機有合適的液位。

6、檢查入料箱四個精礦衝水孔流水情況,防止堵塞。

第3條 停機:

1、正常情況下需將磁選機槽內介質全部回收後方可停車。

2、停止運轉之後應檢查給料槽內是否有殘雜物料或大顆料。

3、長期停車之前,應對磁選機滾筒和精礦槽進行清洗。

4、發現磁選機卡住之後,應立即停機,並通知控製室及有關人員和崗位,然後才能進行清理。

第十八節 振動篩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開車前準備:

1、檢查入料、出料溜槽及篩下漏鬥是否暢通。

2、檢查卡板、壓條、噴水管卡子螺絲是否鬆動。

3、檢查上下層篩麵是否有雜物,篩麵是否有堵塞或磨損嚴重,篩縫間隙是否超過規定要求。

4、檢查各段噴水管是否暢通,噴嘴是否正常。

5、檢查電機三角帶是否完好,鬆緊是否適度,彈簧是否有斷裂痕跡。

6、篩子必須在無載荷下起車,待振幅達到穩定後方可給料。

第2條 運轉:

1、注意查看篩子物料量的分布情況,必要時可做適當調整。以保證篩麵上物料分布均勻。

2、確保噴水管及噴頭嘴暢通,噴水角度適合,並使噴水沿篩麵寬呈均勻分布狀態。

3、根據物料厚度,適當調節噴水量,以保證篩分脫介、脫水及脫泥效果。

4、檢查激振器是否正常,三角帶是否正常。

5、檢查入料溜槽有無積存物料現象,篩下各段漏鬥是否有積水、存介現象。

6、檢查稀介段是否往合格段水,或合格段是否往稀介段跑介現象。

7、檢查彈簧上有無鐵屑,以判斷彈簧是否斷裂。

8、篩機起車、停車時,崗位人員應離其1米外監控操作,保證人身安全。

第3條 停機:

1、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隻要發生重大人身和設備事故,應先停止設備運轉後再同控製室及有關崗位聯係。

2、正常情況下篩子應在無負載狀態下停車,切不可帶料停機。

3、注意停車篩分機過共振區時的大幅度擺動,以保證設備安全。

4、檢查噴水管是否停止噴水。

第十九節 101、102給煤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開車

接到開車指示前,首先對機械、電氣設備進行全麵細致的檢查,然後再等到下部機械正常運轉後,方可開車。

第2條 檢查

1、要經常巡回檢查機械設備運轉是否正常潤滑是否充分,電氣設備、煤倉口溜槽是否暢通,槽體(簸箕)有無損壞,各部彈簧有無損傷、有無失去彈性作用,聯接處有無折斷現象。

2、隨時檢查振動電機溫度是否正常。

3、要及時檢查並注意簸箕振幅(要求1.75mm)大小,而且給料是否均勻,適當調整。

第3條 調整

要適時調整給料槽(簸箕)傾角(調整懸掛吊杆和彈簧)、雙振幅和頻率;而且還要適當的控製煤倉口閘板開起大小,從而保證給煤機工作平穩可靠,並均勻給料。

第4條 停車及事故處理

若發現下列情況之時,必須停車處理,並和集控室聯係:

1、當煤倉口堵塞,尤其被鐵器物品堵塞卡住,則不能下煤。

2、給料槽(簸箕)吊掛裝置突然斷裂,沒有雙振幅和頻率,物料不向前均勻跳動,造成堆積、堵塞狀態。

3、接續(下部)運煤機械突然發生事故。

第二十節 離心脫水機(VM1500、FC1200)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開車前的準備:

1、檢查各部件是否正常,機座、防振裝置、電機底角螺絲有無鬆動,三角帶是否齊全,各安全防護是否安全可靠(噪音/振動、潤滑、壓力)。

2、檢查潤滑油位是否正常,有無漏油現象。

3、檢查篩籃內有無積存物料,篩籃有無破損,離心液管道、入料管(FC1200)有無堵塞。

4、透過檢查門,察看篩藍是否有磨損情況。

第2條 運轉:

1、離心機手動啟動時必須先啟動油泵電機,待油壓正常後,方可啟動旋轉電機和振動電機(VM1500)。

2、離心機運轉過程中,應經常檢查是否有異常響聲或搖晃現象,如有則應旁路停車檢查。

3、經常檢查潤滑油位和油壓。

4、檢查產品水份是否正常,如水份過大應檢查來料或停機檢查篩籃。

5、因不平衡而造成機器劇烈振動,應及時停下設備,上安全鎖,打開觀察門,檢查篩籃是否鬆動,篩籃是否有堆積排不淨,要清掃篩籃。

6、檢查入料口、排料口和離心液管是否有堵塞現象,檢查離心液管中是否有跑粗現象,以判斷篩籃磨損情況。

第3條 停車:

1、正常情況下離心機停機需待篩籃內物料排淨後方可停車。

2、停車時應停止旋轉電機和振動電機(VM1500)3 MIN以後再停止油泵電機。

3、在停車時,一定確保排淨該設備所有物料。

4、停車後,對篩籃和入料溜槽管路進行清理,確保暢通。

第二十一節 介質泵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開車前準備:

1、檢查電機或泵體、緊固螺絲是否鬆動,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可靠,入料閥門開閉狀態。

2、檢查盤根鬆緊和漏水情況,檢查泵三角帶鬆緊是否合適。

3、檢查給料閥門是否靈活可靠。

4、泵停運轉超過24小時,則應該向桶內鼓風,鼓風必須關閉閥門,風壓足夠,確保桶內攪拌均勻,每次鼓風時間不少於5分鍾。

5、為了確保上料正常,在開泵前可與集控室及上下崗位密切取得聯係,待到答複後,可啟動泵,觀察上料情況,如果一次不上料,可停泵,采用再次鼓風,帶水辦法,且不可頻繁啟動泵來達到上料目的。

6、短時間停車可不用鼓風,(一般1小時內不需鼓風)但泵啟動後要密切注意上料情況,特別是集中啟動後,要認真觀察。

7、冬季在啟動前,應先了解前一時期供暖情況,以防凍泵,如果供暖不足,則應先放底流,再現場啟動,直到泵能正常運轉為止。

8、泵不可在閘閥閉死、無料情況下長期運行。

第2條 運轉:

1、泵運轉中要經常檢查有無異常振動和聲響,三角皮帶有無翻轉或斷裂,皮帶輪有無錯位現象。

2、泵運轉一年時間後,應根據盤根使用情況均勻調整卡蘭(壓盤)到有少量滴水為止,但切不可調到無滴水。如果盤根發熱可調鬆填料壓蓋,使漏水量更多。

3、注意桶位平衡,盡量避免泵產生負荷不均情況,嚴防出現泵吸空現象。

4、介質泵不上料時,盡量采取短時間用衝水加壓的方法,打通入料及衝洗泵,應避免多次啟動。

5、發現泵量長時間過大或過小,應及時報告有關人員,以便進行技術測試和調整。

6、經常觀察桶位變化情況,以確保泵達最佳工況點。

第3條 停機:

1、接到停機命令後,不論是手動或自動停機,給料桶要保持適當的桶位,桶內的煤應拉空。

2、停車超過1小時,則應關閉閥門,放空底流。

3、運行過程中的就地緊急停機,應立即向控製室彙報停泵原因。

4、長時間停泵應關閉閥門,放空底流。

第二十二節 水泵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本操作規程

包括:渣漿泵、液下泵、泥漿泵、潛汙泵。

範圍:清水泵、澄清水泵、煤泥泵、清掃泵等。

第2條 須知

1、各種應用泵的構造、工作原理、技術性能、維護保養常識;

2、設備在生產工藝環節中的作用;

3、掌握各種泵在正常生產過程中調節速度和參數設定。

第3條 起車前的準備

1、檢查電機和泵體各緊固螺絲入管路閥門是否鬆動,安全設備是否齊全可靠,入料閥門、排料閥門的開閉是否正確;

2、打開泵軸封水和冷卻水,檢查是否暢通,盤根是否安全可靠,泵三角帶鬆緊是否合適;

3、檢查泵內是否有堵塞現象;班前必須對422、423、421進行鼓風。

第4條 運轉

1、泵啟動後,要經常檢查有無異常和響聲,軸承組件是否發熱,密封是否正常,三角皮帶有無反轉、打滑或斷裂,皮帶有無錯位現象;

2、泵運轉一段時間後應根據密封盤根的使用情況,停機後均勻調整壓蓋、直到密封處有少量滴水為止;

3、運行中發現泵出料長時間過大或過小,應報告有關人員和與有關崗位聯係,必要時進行測試和調整或更換葉輪;

4、泵在運轉過程中出現不上量時,可采用加水衝頂衝稀釋和鼓風的辦法處理,盡量避免使用停停開開(稱坐泵)的方式處理。

第5條 停車

1、接到停車指示後,自動或手動停機,並檢查確認電機確已停轉;

2、停機前應先關閉補水閥後,再停止運轉(壓濾入料泵);

3、運行過程中的就地緊急停機應立即向集控室和有關崗位報告。

第二十三節 空壓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操作須知

1、熟悉掌握全廠的生產工藝流程及本係統的工藝流程。

2、熟悉掌握空壓機的構造,性質,工作原理。

3、熟練掌握空壓機排氣的誌向及用氣設備的分布編號。

第2條 啟車前注意事項

1、空壓機和空壓機配套的空氣幹燥機;

2、檢查空氣循環係統空氣閥是否打開,未打開的崗位應即打開;

3、需要補氣的設備,啟車前崗位工必須即時補氣,防止桶底沉積,管道堵塞;

4、在空壓機啟動後,切勿迅速打開空壓閥,以免發生意外,若無適當的安全設施,吸入壓縮空氣可能有生命危險,請遵守有關的安全條例。

5、壓縮機運行或帶壓時,不需拆卸注油塞及其它帶壓部位。隻有停機並釋放所有壓力後,才可進行拆卸。

6、該壓縮機用的是 SRF1/4000油,每12個月或4000小時更換。而且隻能用24KT油及SULLUBE潤滑油。

7、停機時先將幹燥機關閉,再關壓縮機。

8、停機後,將空壓閥全部關閉,同時檢查稀介桶手動閥是否關閉,未關閉即時關閉。

第二十四節 激振器拆裝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從驅動橫梁上拿出激振器:

1、取下防護罩。

2、把吊環螺栓裝到激振器外殼的頂部角上,固定吊起設備。

3、拿掉萬向軸連接螺栓及中軸軟盤連接螺栓。

4、擰鬆激振器螺栓,檢查起吊設備是否懸吊正確,若有不正確及時調節。

5、拿掉激振器固定螺栓,工作人員遠離起吊重物。]

6、吊起激振器,運到安全處。

第2條 安裝激振器:

1、清潔驅動橫梁和激振器固定腳的內外機械加工表麵。

2、由提供的吊環螺栓提起激振器並定位在驅動橫梁上(此時工作人員遠離起重物)。

3、鬆散地用螺栓固定激振器到驅動橫梁上。

4、確定激振器安裝位置是否準確,若不準確應及時調整。

5、緊固所有固定螺栓。

6、連接萬向軸及中軸軟盤,安裝防護罩。

7、放掉防鏽油,更換齒輪油。

8、調試激振器是否運行正常。

第二十五節 放射源設備管理員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為保障設備的正常運行和公眾人員的身心健康,特製定本操作規程;

第2條 放射源安裝完好後,應用防護罩將放射源罩住,並焊接牢固,同時在核子秤兩側安裝合適的金屬護板;

第3條 放射源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放射源鑰匙必須由專人保管,非專業人員不得操作放射源;

第4條 按照國家規定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辦理放射性同位素使用許可證,並到公安、安全保衛部門登記備案;

第5條 定期檢查相應的防盜、防輻射裝置和射線警告標誌是否完好無缺,如有缺損,須采取相應措施,達到要求後方可使用,以確保放射源的安全使用;

第6條 必須在係統安裝完後,才可將放射源射線開關置於“開”狀態,並加鎖鎖緊;

第7條 在核子秤放射源處於“開”狀態時,任何人員不得進入核子秤框架內的射線輻照區,不在放射源旁坐臥或停留;

第8條 當放射源下方皮帶機需要檢修和維護時,必須關閉核子秤電源,並將放射源射線開關置於“關”狀態,並加鎖鎖緊;

第9條 放射源失效或停用,需要換或報廢時,應保持舊源鉛罐完好,並加鎖密封,交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妥善保管或返回生產廠家,不能隨意放置舊放射源;

第10條 如果放射源失竊,立即報告安全保衛部門。

第二十六節 裝載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一般規定

1、經過安全和本工種專業技術培訓,通過考試取得操作資格證後,持證上崗。

2、熟悉裝載機的構造、工作性能、零部件的名稱和作用,掌握設備的維護保養知識和一般故障的處理方法。

3、在廠內幹線上的行駛速度不得超過5km/h,廠內其他場合的行駛速度不得超過3km/h。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駛應遵守交通部門的有關規定。

4、嚴格執行《選煤廠安全規程》、崗位責任製、交接班製度和其他有關規定。

5、上崗時,按規定穿戴好勞保用品。

第2條 工作前的準備

1、啟動前應重點檢查製動器、方向盤、輪胎氣壓、儀表、燈光、喇叭、燃油、潤滑油、冷卻水、液壓係統、液壓油和各連接件是否達到規定要求。

2、將變速杆置於空檔位置,拉緊手製動器,啟動後觀察各儀表指示是否正常,機器運轉無異常後方可進行作業。寒冷季節不得以明火預熱部件、油管和油箱,嚴禁拖、頂啟動。

第3條 正常操作

1、起步前,應先鳴笛示意,將鏟鬥提升到離地麵0.5m左右。作業時,應使用低速擋。用高速擋行駛時,不得進行升降和翻轉鏟鬥動作。

2、裝堆積原煤或砂土時,鏟鬥宜用低速插入,逐漸提高內燃機轉速向前推進。

3、在鬆散不平的場地作業,可把鏟臂放在浮動位置,使鏟鬥平穩地推進,如推進時阻力過大,可稍稍提升鏟臂。

4、裝料時,鏟鬥應從正麵插入,防止鏟鬥單邊受力。

5、往運輸車輛上卸料時應緩慢,鏟鬥前翻和回位時不得碰撞車廂。

6、鏟臂向上或向下動作到最大限度時,應將操縱杆回到空擋位置,防止在安全閥作用下發出噪音和引起故障。

7、經常注意各儀表和指示信號的工作情況,察聽內燃機及其他各部位的運轉聲音,發現損壞和異常,應立即停車檢查。待故障排除後,方可繼續作業。

第4條 收尾工作

1、作業後,應將裝載機停在比較平整的場地上,並將鏟鬥平放在地麵上。

2、將操縱杆放在空擋位置,拉緊手製動器。

3、冬季將內燃機的冷卻水放空。

第5條 安全注意事項

1、嚴禁鏟鬥載人。嚴禁超載使用裝載機。

2、下坡或拐彎時,不得高速行駛。下坡時,不得熄火滑行。特殊情況下需在坡道上停車時,除拉緊手製動器並掛好低速擋外,還應將輪胎楔牢。

3、作業區域禁止閑人圍觀。在公路上作業時,應設專人監護。

4、嚴禁在發動機運轉時鑽入車下、鬥前或輪胎正前、後方進行維修作業。

第二十七節 叉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一般規定

1、經過安全和本工種專業技術培訓,通過考試取得操作資格證後,持證上崗。

2、熟悉叉車的構造、工作性能、零部件的名稱和作用,掌握設備的維護保養知識和一般故障的處理方法。

3、在廠內幹線上的行駛速度不得超過5km/h,廠內其他場合的行駛速度不得超過3km/h。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駛應遵守交通部門的有關規定。

4、嚴格執行《選煤廠安全規程》、崗位責任製、交接班製度和其他有關規定。

5、上崗時,按規定穿戴好勞保用品。

第2條 工作前的準備

1、啟動前應重點檢查製動器、方向盤、輪胎氣壓、儀表、燈光、喇叭、燃油、潤滑油、冷卻水和各連接件達到規定要求。

2、將變速杆置於空擋位置,拉緊手製動器,啟動後觀察各儀表指示是否正常,機器運轉無異常後方可進行作業。寒冷天氣不得以明火預熱部件、油管和油箱,嚴禁拖、頂啟動。

第3條 正常操作

1、叉裝物件時,被裝物件重量必須在該機允許載荷範圍內。如物件重量不明時,應將物件叉起離地100mm後,檢查機械的穩定性,確認無超載現象後,方可運送。

2、叉裝時,物件盡量靠近起落架,其重心應在起落架中間,確認無誤後方可提升。叉載時不得偏載或單叉作業。叉運貨物時禁止刹車。

3、物件提升離地高度應為200~300mm,離地後應將起落架後仰,方可行駛。

4、起步時應平穩。變換前後方向時,須待機械停穩後,方可進行。倒車、下坡或拐彎時,應減速慢行。

第4條 收尾工作

1、作業後,應將叉車停在比較平整堅實的場地上,使叉齒落至地麵。

2、將操縱杆放在空擋位置,拉緊手製動器。

3、冬季將內燃機的冷卻水放空。

第5條 安全注意事項

1、嚴禁叉齒載人。駕駛室除規定操作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或在車外搭乘。嚴禁超載使用叉車。

2、以內燃機為動力的叉車進入倉庫作業時,倉庫應有良好的通風設施,嚴禁在易燃、易爆的倉庫內作業。運送貴重物品、危險品和腐蝕品時,必須經過批準,並有安全措施。

3、下坡時,不得熄火滑行。特殊情況下需在坡道上停車時,除拉緊手製動器並掛好低速擋外,還應將輪胎楔牢。

4、作業區域禁止閑人圍觀。在公路上作業時,應設專人監護。

5、嚴禁在發動機運轉中鑽入車下、叉前或輪胎正前、後方進行維修作業。

第二十八節 小型翻鬥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一般規定

1、經過安全和本工種專業技術培訓,通過考試取得操作資格證後,持證上崗。

2、熟悉本車的構造、工作性能、零部件的名稱和作用,掌握設備的維護保養知識和一般故障的處理方法。

3、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駛應遵守交通部門的有關規定。

4、嚴格執行《選煤廠安全規程》、崗位責任製、交接班製度和其他有關規定。

5、上崗時,按規定穿戴好勞保用品。

第2條 工作前的準備

1、啟動前應重點檢查製動器、方向盤、輪胎氣壓、儀表、燈光、燃油、潤滑油、冷卻水、翻鬥和各連接件是否達到規定要求。

2、將變速杆置於空擋位置,拉緊製動器,啟動後觀察各儀表指示是否正常,機器運轉無異常後方可進行作業。寒冷天氣不得以明火預熱部件、油管和油箱。

第3條 正常操作

1、行車前,翻鬥必須複位,翻鬥掛鉤應牢固可靠。

2、裝載貨物不得妨礙司機視線。

3、下坡或拐彎時,不得高速行駛。禁止脫擋滑行,避免緊急製動時發生翻車事故。

4、定期檢查製動液,不足時要及時添加,保證製動有效。

第4條 收尾工作

1、作業後,應清洗、擦拭、保養車輛,並將車停在比較平整堅實的場地上。

2、特殊情況下需在坡道上停車時,除拉緊製動器並掛好低速擋外,還應將輪胎楔牢。

3、冬季將內燃機的冷卻水放空。

第5條 安全注意事項

1、嚴禁翻鬥內載人。駕駛室除規定操作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或在車外搭乘。嚴禁超載使用車輛。

2、以內燃機為動力的翻鬥車進入倉庫作業時,倉庫應有良好的通風設施,嚴禁在易燃、易爆的倉庫內作業。

3、嚴禁在發動機運轉時鑽入車下或輪胎正前、後方進行維修作業。嚴禁在車下發動車輛。

第二十九節 起重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一般規定

1、經過國家勞動部門的專業安全技術培訓,通過考試取得操作資格證後,持證上崗。

2、熟悉起重工作的操作要領,熟悉常用起重設備、索具、工具的使用方法。掌握高空作業的有關規定。

3、應熟悉各種手勢、信號、旗語等傳遞語言。

4、上崗時,按規定穿戴好勞保用品。

5、嚴格執行《選煤廠安全規程》、崗位責任製、交接班製度和其他有關規定。

第2條 工作前的準備

1、起吊前要認真檢查起重設備是否完好,信號裝置、安全裝置是否齊全、靈敏、可靠,並檢查確認吊鉤、吊環、鋼絲繩、卸扣等起重用具承載能力是否滿足要求。不符合要求時,禁止使用。

2、學習與本項工作有關的規定和安全技術措施,多人工作時要明確施工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明確現場指揮人員,並認真檢查工作現場。

第3條 正常操作

1、在起重工作前,明確所用信號及其含義後,嚴格遵守,不得隨意更改。

2、起吊前,要確認起吊物的重量,起吊工具的選用必須滿足安全係數的要求,不得超負荷起吊。要進行試吊,確認無問題後方可吊運。鋼絲繩在重物棱角處要墊木片,防止斷繩。

3、起吊過程中要有專人監護安全,工作中明確分工、統一信號、統一行動。

4、固定起重物所用的鋼絲繩安全係數不得小於6倍,不準用麻繩起吊設備。

5、起吊絞車要固定牢固,在工作中嚴禁有竄動和翻動現象。

6、使用電動葫蘆時,起吊梁不得傾斜受力和斜拉。

7、在起重物下嚴禁有人通過和停留,起重物上嚴禁有人站立或人與物一起吊運。廠房內吊裝孔下嚴禁行人。

8、嚴禁起吊物在起吊過程中有較大幅度的擺晃。

9、一般不準起重物跨越障礙物,如有特殊情況必須跨越的,重物最下部距障礙物上部不小於500mm,跨越障礙物時,嚴禁快拉快走,一定要緩慢平穩地跨越。

10、嚴禁有人在吊裝孔走動,嚴禁有人向吊裝孔亂扔雜物,嚴禁有人靠在吊裝孔安全欄杆上。

11、起吊升降速度要平穩、均勻,對手拉葫蘆嚴禁猛拉猛鬆,禁止多人同拉一葫蘆;當重物在升降過程中手拉葫蘆發生卡鏈時,要仔細查找原因,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旋。

12、因條件限製要使用三角架時,三角架的角度要合適,必須牢固,穩定三角架要用繩聯接牢固,不得鬆動。

13、開始起吊時,先拉緊繩套,然後再把工件起高100~200mm停住,看其工字梁、架子以及各部連接有無異常,檢查無問題後才能繼續起吊。

14、在起吊過程中發現吊梁、三角架歪斜、繩套斷絲、繩卡處有竄動、工件不平衡以及有異響時,應立即停止作業,並采取緊急安全措施。

15、用鋼絲繩捆綁物件時,各棱角必須用軟質物襯墊,以防鋼絲繩折斷。

第4條 安全注意事項

1、嚴禁在管道、帶電運轉設備、廠房樓板以及不堅固的建築物上或物件上固定起吊設備。

2、鋼絲繩有以下情況時嚴禁使用:

①受過死角擦扭,部分受壓變形。

②鋼絲繩表麵鋼絲被腐蝕,磨損達到鋼絲直徑40%以上。

③鋼絲繩被燒壞或斷股。

④鋼絲繩在一個撚距內的斷絲根數超過規定值的。

3、吊鉤、吊環禁止焊補,有下列情況更換:

①表麵有裂紋、破口。

②危險斷麵及鉤環變形。

③掛繩處斷麵磨損超過原高度10%。

4、各種起重工具要符合規定要求,經常檢查,定期維修、維護手拉葫蘆及千斤頂;檢修完後,必須做超載20%的試驗,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

5、卸下的吊運物體要墊好襯物、放置平穩,然後拆除繩索、吊具。

6、起吊完畢後,要及時恢複安全護欄和蓋板,然後清點工具、清掃工作現場,一切無誤後方可離開現場。

7、應聽從掛鉤人員的指揮,但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車信號都應立即停車。

8、起吊重物時,重物上焊接的吊環、吊耳必須牢固可靠,任何一個吊環或吊耳在承受整個重物的重量時不變形。

9、采用電動葫蘆、卷揚機進行起吊作業時,操作人員要手不離控製裝置,禁止戴手套,以便及時控製。

10、起吊工作要一次完成,不得吊到中途停止後人員離開。

11、用滾杠搬運物體時,禁止直接用手調整滾杠的方位;用滾杠在坡道上搬運物體時,正下方不得有人。

第三十節 機械維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一般規定

1、應經過安全和本工種專業技術培訓,通過考試取得操作資格證後,持證上崗。

2、嚴格執行《選煤廠安全規程》、崗位責任製、交接班製度和其他有關規定。

3、熟悉各種機修工藝的操作要領,掌握常用設備、工具的使用方法。

4、上崗時,按規定穿戴好勞保用品。

第2條 工作前的準備

1、工作前檢查所使用的工具、材料等是否符合要求。

2、設備安裝、檢修施工前,必須學習與工作有關的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旋,多人工作時要明確施工人員和安全負責人,施工人員要明確分工,清楚安全注意事項。檢查、整理工作現場。

第3條 正常操作

(一)機修部分

1、檢修設備時必須嚴格執行“斷電掛牌”製度,嚴格按設備完好標準施工。

2、拆卸設備時,應按順序進行,對拆卸件的相對位置作出標記和記錄,並妥善保管。

3、拆卸的零部件應清洗幹淨,設備加工麵如有腐蝕應進行處理,並塗上適當的潤滑油脂。

4、裝配時,應先檢查零部件與裝配有關的外形尺寸和精度等級,必須符合要求後方可裝配。

5、在拆裝軸承等淬火機件時,應使用銅棒、鋁棒或木棒墊著錘擊,不得用大錘直接敲打。

6、裝配軸瓦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組裝軸承時,應加熱裝配,不得用大錘打入,如果用油加熱軸承時,油溫不得超過120℃。

②軸承與軸肩或軸承座擋肩應靠緊,軸承蓋和墊圈必須平整,並均勻地緊貼在軸瓦端麵上,如設備技術文件規定有間隙,按規定留出。

7、基礎及各緊固螺栓長度合適,滿帽後留2~3扣。

8、檢查減速箱齒輪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箱內清潔無雜物,潤滑油符合要求。

②傳動齒輪的齧合間隙應符合標準或設備技術文件規定,如果用壓鉛法檢查,鉛條的長度不得少於5個齒距;齒長者,應沿齒長方向均勻放置不少於2根鉛條。

③圓柱、圓錐齒輪齧合的接觸要求,沿齒長不小於50%,沿齒高不少於40%。

④用著色法檢查傳動齒輪的齧合的接觸斑點應符合下列要求:1)將顏色塗在小齒輪上,在輕微製動下,用小齒輪驅動大齒輪,使大齒輪轉動3~4轉;2)圓柱齒輪和蝸輪的接觸斑點應趨於側麵的中部並接近小端;3)可以傳動的齒輪兩麵均應檢查;4)接觸斑點的百分值應符合有關規定。

9、各種聯軸節裝配後,兩個半聯軸節連接後端麵的間隙和兩軸的不同軸度應符合完好標準。

10、檢查、維修減速箱時,起吊應平衡,不準碰壞齒輪;拆裝時應有專人指揮,檢修後運行平穩、無振動,結合麵及轉動部位應密封嚴密,符合設備完好標準。

11、檢修相互聯係的機件時,必須先將相連的機件卡住,使其不能滑動後方可檢修。

12、安裝鏈條或齒輪傳動機械時,嚴禁任意轉動機械;部件組裝或整件組裝,必須嚴格按工藝要求進行,機內不得有異物。

13、檢修完畢後,應清點工具,防止工具留在機器內。

14、設備試車前要先用手盤動,檢查轉動是否輕快,有無摩擦和異常現象,確認一切正常後,方可試車,交付使用。認真填寫檢修記錄,並將拆卸的設備配件撤回,能再使用的入庫擺放整齊,不得留在現場,搞好環境衛生方可收工。

(二)高空作業部分

1、嚴禁在臨時的梯子上或不牢固的腳踏板上使用電動或風動工具。凡離地麵2m以上進行操作即為高空作業。所有高空作業,不論工種、地點、時間,不論專職或臨時,都應執行本操作規程。

2、登高作業前,應先檢查所用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是否安全可靠;如不符合質量和使用要求,禁止使用,並拒絕登高作業。

3、高空作業要穿軟底鞋,不準穿拖鞋和塑料鞋,以防滑倒和摔下;必須戴安全帽和係安全帶,安全帶高掛低用,並係在工作點上方結實牢固的物體上,禁止拴在尖銳棱角的物體上。

4、在高空安裝物件或其他作業,使用撬棍校正位置時,人須站穩,用力恰當,橇入深度適中,不能用力過猛,以防撬棍滑脫而摔倒,引起高空墜落。

5、在雨天、潮濕、淋漓或冬季冰雪、霜凍環境進行高空作業時,必須采取防滑措施。工作現場清理幹淨,以防滑倒。

6、登高用梯子必須牢固、穩定可靠,與地麵夾角在65°~70°,雙腳梯開檔不宜太大,兩腳需係拉繩,掛牢掛鉤,以防滑倒傷人,同時必須有專人負責扶梯,不得使梯腳滑動或梯身搖晃。

7、高空作業應隨身攜帶工具袋,將工具裝入袋內,條件限製使用工具袋時,應把工具拴在手腕上,以防落下傷人。不準從高空向地麵亂扔工具及雜物,上下傳遞工具應用吊繩。

8、禁止工作人員或非工作人員在高空作業點下麵停留和通過。

9、在高空使用氣割電焊時,應采取措旋,防止割下的金屬或燒渣落下傷人。

10、在廠房高空作業時,特別要注意周圍環境,如電纜、電線、各種機械設備、管道,如有威脅工作人員安全的因素,應立即排除或停止作業。

11、遇到6級以上大風和下大雨時,禁止高空作業。若因搶修需要,必須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旎。

12、凡患有高血壓、心髒病、癲癇病、手腳殘疾、深度近視以及其他不適合高空作業者,不得從事高空作業。

(三)膠接膠帶接頭部分

1、工作前將工具準備齊全,如丁字尺、不鏽鋼板尺、粉線盒、帶色鉛筆、刀具、手持軟軸砂輪機、大木錘、鋼絲刷、碘鎢燈、鉤刀、油磨石、電吹扇、挑鉗、劃規、手錘、夾板、木托墊板、吊拉工具等,並檢查合格後才能使用。

2、將粘接劑、速幹劑準備好。

3、軟軸砂輪機、電吹扇、碘鎢燈等帶電工具絕緣必須良好、不能漏電,使用時加設漏電保護器。

4、手錘、大木錘手柄安裝要牢固,以防掉頭傷人。

5、選擇易於放膠帶的地點,在接頭作業處拆去膠帶托輥,並在機架上密排一樣厚的木板,使膠帶平整。

6、為防止膠帶接頭偏斜,要在每條膠帶的兩頭標出膠帶中心線。

7、劃接頭剖剝線時,根據確定的接頭長度,在膠帶接頭中心線上交一點,通過此點作中心線的垂直線,所得的垂線即為剖剝的基準線。

8、把膠帶兩頭部位的帆布層和膠層按一定形式剖剝成對稱的階梯,膠帶接頭長度等於接頭各階梯長度之和,階梯數為帆布層數減一。台階長度不少於200~250mm,接頭上表層應為順基茬。

9、剖剝時要注意正反麵,上麵膠厚,下麵膠薄。剖剝時,一頭剝正麵,一頭剝反麵,兩頭可同時剝;用刀沿基準線斜45°角劃破表麵膠皮,用鉤刀鉤起,再用胡桃鉗一條條將表麵剝去;用同法按接頭尺寸線將帆布層剝掉,剝上層時,不能損壞下層,使接頭成層層台階狀。

10、接頭剝完後,用手持軟軸砂輪機將膠帶接頭表麵的膠層打幹淨,不要損壞線層,找毛麵即可,打磨完好用電吹扇吹幹淨。

11、將合格的膠粘劑、速幹劑按規定比例配製膠粘劑現配現用。在接頭上塗刷膠粘劑2遍,待第一遍幹後,再塗第二遍。為了縮短固化時間,可采用碘鎢燈加溫。

12、粘接時對準中心線,將接頭搭接在一起,各台階不得錯位;然後用墊錘和木錘把接茬部分密排砸實,錘擊時注意由內向外把空氣擠出,錘擊要均勻,用力要適當;表麵接口處應塗一層膠粘劑,保持6h的固化時間,方可拆夾板和拉緊葫蘆。

13、工作完畢後,應清點工具,安裝托輥,打掃現場,進行試車。

14、填好檢查檢修記錄,一切無問題後方可收工。

15、膠接過程中,接頭部分不得進入灰塵和髒物,一定要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以免粘接不牢固。

16、使用的粘接劑刺激性很強,對操作者有直接危害,因此應佩戴口罩、眼鏡等防護用品。

第4條 安全注意事項

1、設備在運轉中發生故障,必須停車處理,嚴禁運轉中進行檢修。檢修設備時,必須嚴格執行“斷電掛牌”製度(不準預約、捎口信、電話聯絡)。進入設備內部進行檢修,必須設專人監護,還應斷電加鎖,進入內部的工作人員帶好鑰匙。檢修完畢及清理現場完畢,要清點人員和工器具,確認無誤後方可送電試車。

2、檢修工作中,檢修機械零部件接合麵時,應將吊起部分墊穩,手不得伸入其間;檢查設備內部,應用行燈或手電筒,不得用明火照明;檢查傾倒的部件時,必須支撐牢固。

3、在移動、翻轉抬運物件時,防止擠手壓腳,多人一起進行上述工作前,要通知他人,用力均勻一致。

4、使用扳手時,扳手與螺母應接觸緊密,接觸部分不得粘有油脂。扳手不得加套筒使用,也不可連接使用。使用手錘、扁鏟、銼刀、刮刀等工具時,應嚴格遵守各工具操作要領。以免發生事故。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

5、現場檢修時,上下設備要小心,防止滑倒。

6、嚴禁用膠帶輸送機搬運工具及其他物件。

7、檢修完畢,各安全防護裝置要及時恢複。

8、清洗機件,應用無鉛汽油或煤油,清洗地點嚴禁煙火。廢油、破布、棉紗應集中存放在有蓋的桶內,不得隨意亂扔。

9、起重工作時,應嚴格執行起吊作業的有關規定;起吊作業完畢,吊孔的安全防護設施立即恢複。

10、高空作業時,嚴格按照高空作業安全規程的要求進行作業。

第三十一節 電氣維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一般規定

1、應經過安全和本工種專業技術培訓,通過考試取得操作資格證後,持證上崗。

2、嚴格執行《選煤廠安全規程》、崗位責任製、交接班製度和其他有關規定。

3、掌握電氣檢修工作的工藝要求、質量標準和旋工方法,掌握常用電氣設備、儀表、工具和絕緣用具的使用方法,掌握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和高空作業的有關規定。

4、掌握觸電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及電氣設備的防滅火知識。

5、應遵守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製度,並必須有2人以上的人員方可從事檢修工作。

6、上崗時,按規定穿戴好勞保用品。

第2條 工作前的準備

1、施工負責人向參加本項工作的全體人員宣讀工作票、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措施,講清現場情況、工作內容、檢修工藝和質量標準等。

2、檢修前應對檢修使用的工具、儀器、儀表和材料配件進行清點,對所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進行檢查,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3、檢修變電所設備、設施時,由施工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及值班負責人一起對現場的安全設旋、停電部位、帶電部位、運行方式及工作區域進行核對,確認無誤後,雙方簽字,然後施工負責人才能將工作人員帶入現場工作。

第3條 檢修作業

1、到變電所檢修,檢修部位停送電應與值班人員聯係,由值班人員操作。

2、在無人值班的配電室,對設備進行送電時,應向值班司機說明工作票的內容,檢修完後,應交代檢修情況。

3、有起重和運輸工作時,應設專人負責,事先有措施,工作時有專人指揮,禁止亂指揮和擅自行動。

4、對有聯絡的電源和可能返送電的電源,停送電時應詳細檢查,將可能返送電的電源停掉,並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標誌牌,有條件的要加鎖。

5、一切易蝕、裸露的電器設備都必須加保護罩或遮攔,以防觸電。母線和其他帶電導體外露的配電裝置,送電後必須掛牌標明“小心有電”字樣。

6、設備運行時不準檢修。對比較複雜的控製係統檢修,除執行本規程外,還應執行針對具體設備、係統所製定的有關規定。

7、在停電後的高壓設備上檢修時,在驗明設備確無電壓後,應立即將檢修設備接地並三相短路。

8、測量電纜、電容器及具有較大電容量的設備絕緣電阻後,必須將被測部位及時進行放電。

9、使用外接電氣儀表,對高壓係統進行參數測量時,要在安全監護人員監護下進行,要有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例如使用適當絕緣工具,使互感器二次可靠接地,防止電流互感器開路等措施)。

10、使用電器測量儀器儀表,必須使用與被測參數相適應的型號與量程的儀器、儀表,並事先了解掌握其使用方法,以免損壞儀器、儀表或測得數據不準確。

11、在檢修期間,與相鄰帶電體安全距離小於規定者,必須加可靠的遮攔,禁止用金屬尺測量帶電體。

12、檢修電線、電纜時,嚴禁有明線頭和明接頭,禁止“雞爪子”和“羊尾巴”,嚴禁帶電體裸露在易被人接觸到的地方。

13、檢修380 V電容器和連接電容器的電氣裝置時,應注意停電、驗電和放電。更換低壓熔斷器時,在要確認無負荷後,戴絕緣手套拆裝。

14、電氣維修工,禁止調整安全裝置和保護整定值,有問題時報廠領導組織調整。在確實影響開車的情況下,低壓係統可采取臨時安全措施開車,但事後應及時報告車間領導並處理好。

15、在電氣維修時,禁止短接各類保護裝置。在特殊情況下短接時,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旋,同時應報告廠調度,廠調室通知有關人員,事後必須及時盡快組織恢複。

16、電氣線路需要改動,應經有關領導批準,新裝端子必須加裝字跡清晰的端子號,並及時做好記錄。

17、在做高壓電器試驗時,必須將工作場地用繩攔起來,並懸掛“止步,高壓危險!”標誌,還要設專人監護。

18、電器維修時,嚴禁單人作業,必須至少2人或以上,監護人必須做好監護工作。

19、一切可能帶電的金屬外殼必須有可靠接地,接地電阻不得大於4Ω。電動機及其啟動裝置的金屬外殼,均應接地或接零線,電源開關外殼和電線絕緣有破損、不完整或帶電部分外露,應及時修好,否則不準使用。

20、工作臨時中斷或每班工作前,都必須重新驗電和檢查接地是否正常可靠。

21、雷電時,禁止在變電所室外母線構架、設備上或可能從架空線上將雷引入室內的母線上工作。雷電時,禁止測量架空線的絕緣電阻。

22、凡離地麵2m以上進行高空作業時,應按《選煤廠安全規程》中高空作業規定操作。起吊作業要嚴格執行《選煤廠起重工安全作業規程》的規定。杆上工作要穿腳扣或踏板,並將工具放入工具袋內,下方人員也應戴安全帽,設專人負責警戒工作。

23、超過36V的手提行燈和移動電氣設備,應有可靠接地。

24、分元件焊接時,烙鐵不準超過45W;集成元件焊接時,烙鐵不能超過25W,時間要盡量短;焊接(MOS)集成電路時,要用內熱式電烙鐵(外熱式外殼應接地)。

25、裝設地線必須驗明設備確實無電後進行,先接接地端,後接導體,必須接觸良好,拆接地線時順序與此相反,裝拆地線均應戴絕緣手套和使用絕緣棒。

26、檢修工作結束後,若要帶動主工作機械進行試運轉,必須由值班司機進行操作。

27、檢修工作結束後,應立即收拾、清點工具、材料及不用的零部件,並清理現場後方可按規定送電,確認一切無問題後方可離開現場。

第4條 安全注意事項

1、電氣工作人員應執行有關上級電業部門的現行規程及各項規定,嚴禁非電氣工作人員安裝、檢修各種電氣設備。

2、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工作票製度、雙電源倒閘操作製度,非電氣工作人員在電氣場所(如油漆工、起重工、臨時工等)工作,應執行專人監護製。監護人必須承擔因監護不到造成事故的責任。

3、變(配)電所及各高壓工作場所,必須配備絕緣安全用具、登高作業安全用具、攜帶式電壓和電流指示器、臨時接地線等安全用具和器具。

4、有雙電源的設備,應有防止向電網倒送電的措施,亦應防止由低壓倒送高壓。當電網檢修時,必須將可能倒送電的刀閘或空氣開關拉開後上鎖,並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指示牌。

5、檢修車間內高、低壓電氣設備和線路時,必須嚴格執行斷電掛牌製度,並進行驗電、放電工作,需要掛接地線的,一定要及時掛接地線,工作完畢立即拆除。嚴禁采取就地按鈕或拉緊停開關代替停送電製度。嚴禁打電話停、送電。嚴禁約時停送電。

6、不準帶電檢修、帶電遷移電氣設備和電纜。

7、無論高壓設備帶電與否,都不得單獨移開或越過欄杆進行檢修工作。

8、在停電後的高壓電動機回路上和啟動裝置上進行檢修時,應辦理工作票手續。

9、電工所用工器具,帶絕緣防護的,絕緣要完好,否則禁止使用。

10、嚴禁用潮濕手指接觸各種電氣按鈕。

11、清理電氣設備時,嚴禁用水衝洗,不得用濕布擦拭內部。

12、嚴禁往電氣設備、電纜溝、電纜線路上亂丟油棉紗、木材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發現電氣設備起火,應迅速切斷電源,使用四氯化碳幹粉滅火器、砂子撲救,嚴禁用水和泡沫滅火器滅火。

13、未盡事宜,嚴格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執行。

第十章 司爐工各工種操作規程

第一節 快裝鍋爐司爐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1條 司爐工必須經勞動部門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持上崗證書,方可司爐,否則不得上崗操作。

鍋爐升火前須詳細檢查以下項目:

l、人孔手孔是否緊密,主要附件和儀表是否齊全。

2、爐蓖及其機械裝置、爐牆是否正常,前後煙箱是否嚴密。

3、風道內煙氣調節門是否靈活。

4、鼓風機、引風機、給水設備試運轉是否正常。

5、蒸氣管路、給水管路、排汙管路裝置是否完整。

第2條 升火步驟:

1、關閉排汙閥。開起一隻安全閥,讓爐內空氣排出。

2、將已處理的水注入鍋爐內,進水溫度一般不高於40度,讓爐內水位升至水位表最低水位處,關閉給水閥門待爐內水位穩定後觀察水位是否降低。

3、用木材等引燃物放置在爐蓖上,點火後,先開引風機(應調小煙氣調節門),待引燃物燃燒旺盛後,開始添煤,這時可開鼓風機,並調節引風,使燃燒正常。

4、開始溫度不可增加太快,避免各部分受熱不同產生過火應力,影響鍋爐壽命。

5、升火後應隨時注意爐內水位,因為加熱後水位線會上升如超過最高水位時,可進行排放。

6、當升起的一隻安全閥內冒出蒸氣時,即應關閉安全閥,並衝洗壓力表彎管和水位表,當氣壓升到2~3個大氣壓時,檢查人孔及手孔蓋是否滲漏,如有滲漏應緩慢擰緊人孔及手孔蓋螺栓,同時檢查排汙閥是否嚴密無漏。

7、當鍋爐內氣壓逐步升高時,應注意鍋爐各個部位有無特殊響聲,如有應立即檢查,必要時立即停爐檢查。

8、鍋爐初次升火從冷爐到氣壓升至工作壓力,需要時間不少於4小時,以後升火,從冷爐起不少於l小時,從熱爐起不少於半小時。

第3條 調節安全閥按照有關規定根據工作壓力確定安全閥的開啟壓力。

第4條 供氣:

1、當鍋爐內氣壓接近使用壓力準備向外供汽時,火勢宜緩。供汽前爐內水位線不宜超過正常水位。

2、供汽時應將總汽閥稍微開啟,讓微弱蒸汽進行暖管。同時,將管路上的泄水閥開啟,泄去冷凝水,暖管時間不少於半小時。

3、暖管時應注意管的膨脹和管道支架的情況,如發現有不正常時應停止暖管,並消除故障和缺陷。

4、待管已熱,管路上冷凝水逐步減少後,方可全開總氣閥。開啟時宜緩緩進行,同時注意鍋爐各部是否有特殊響聲,如有應立即檢查,必須時停爐檢查。

5、總汽閥完全開啟後,應將總汽閥手輪退還半圈以防熱脹後不能轉動。

6、鍋爐供汽後,應再一次校驗附屬器件閥門,有無漏水跑汽現象,壓力表、水位表指示是否正常。

第5條 正常運轉:

正常運轉時要求做到爐內水位正常,蒸汽壓力穩定,並保持鍋爐房的整潔,作好運行及交接班記錄。

l、給水要求:鍋爐給水必須經過處理,擅自給鍋爐進生水按事故追查處理。

2、爐內水位:爐內水位應保持在正常水位正負50毫米範圍內,不得高於最高水位或低於最低水位。水位表內的水位一般有微微晃動現象,如水麵靜止不動,則水位表內可能有堵塞情況,應立即進行衝洗。

3、水位表:每台鍋爐應裝兩個水位表,如果發現一個損壞應及時修理。如果兩個損壞應立即停爐。水位表每一個小時衝洗一次,保持水位表玻璃管經常清潔,水位清晰可觀,不準漏水跑汽。

4、給水設備:給水泵運轉正常,管路及截閥嚴密可靠。

5、蒸汽壓力:盡可能保證工作壓力的穩定,0.25~0.4MPa不準壓力超過0.4MPa。

6、壓力表:壓力表彎管每班應衝洗一次,檢查壓力表是否正常,不正常的應立即更換,壓力表必須每年校驗一次。

7、安全閥:安全閥必須處於正常狀態,每班拉動安全閥,拉開手柄一次,防止安全閥的閥盤和閥座粘住,每隔2~4星期應升高汽壓一次,作排汽試驗以校驗安全閥作用。

8、排汙閥:

(1)每台鍋爐竄裝兩隻排汙閥,排汙時應將第二隻全部開啟然後緩緩打開第一隻排汙閥排汙如發現有衝擊聲,應關小排汙閥,衝擊聲消失後再緩緩開大。

(2)排汙量:每8小時排一次,每次從最高水位排到最低水位即可,如當班不排汙按事故追查。

(3)排汙時應注意下列事項:禁止兩台鍋爐同時排汙。如果一台鍋爐正在檢修,另一台鍋爐排汙前必須將檢修中的鍋爐與排汙管路隔開,排汙時應在低負荷高水位時進行。

9、操作:

(1)司爐工必須勤看火、勤看水、勤聯係、勤分析、勤調整,必須保證燃燒穩定、汽壓穩定、給水穩定。

(2)保持爐膛負壓在1~2毫米水柱,煙囪排煙溫度應在260℃以下。

10、清爐:進行時爐蓖上的灰碴逐漸增多,如果影響通風必須清爐。在低負荷高水位時清爐,速度要快,每班必須對煙管清理一次。

11、燃燼室清灰:矮牆後兩則通道及燃燼室應經常清灰,最多不超過一星期清灰一次。

12、鍋爐房清潔:鍋爐房應保持清潔,房內不準堆放其它雜物,室內照明良好,水位表、壓力表清晰可見。

13、經常檢查和維護機械設備,並達到完好標準。

14、按時交接班,並嚴格執行崗位責任製。

第6條 停爐:

1、正常停爐:鍋爐運行1~3個月後應停爐一次,停爐時必須注意安全和維護設備。停爐後進行洗爐和檢查,正常停爐的操作如下:

(1)適當停止加煤,並向爐內供水,保持爐水在正常水位稍高部位,停止鼓風、減弱引風。

(2)燃料絕大部分燒盡後,從爐膛內撥出剩餘燃料,再停止引風,使爐自然冷卻,嚴禁向爐膛內潑水。

(3)關閉與並列鍋爐相連的閥門,直接由空氣閥或安全閥排汽。

(4)鍋爐各部自然冷卻後,爐水溫度降至70℃以下時方可進行排水,嚴禁用加冷水排爐水的方法加速爐水降溫。

(5)排水後將蒸氣、給水、排汙等各管路加裝堵板,以防意外。

2、緊急停爐:在即將造成人身與設備危險情況下,被迫迅速停爐,在下麵的情況下方可進行緊急停爐:

(1)鍋爐嚴重缺水,雖經上水仍未看到爐水水位時。

(2)爐水迅速下降,雖向鍋爐進水並采取其它措施,仍不能使水位回升時。

(3)全部給水機械失效,或給水係統發生嚴重故障,不能保證鍋爐給水時。

(4)水位表、壓力表、安全閥、排汙閥等附件有一種全部失效時或發生故障時。

(5)鍋爐水位巳上升到水位表最高水位以上,雖經放水仍不見水位時。

(6)爐牆倒塌或鋼架燒紅等,嚴重威脅職工生命或鍋爐安全時。

(7)鍋爐受壓元件泄漏或嚴重損壞時。

(8)鍋爐或鍋爐房發生危及工作人員和鍋爐運行安全時。

3、緊急停爐的操作程序:

(1)停止加煤、鼓風,並減弱引風。

(2)用砂土或濕爐渣壓熄爐膛內的燃料。

(3)熄火後,將爐門、煙道風閘門打開。

(4)關閉鍋爐主汽門,由安全閘或緊急排汽門排汽。

(5)如非因缺水或滿水緊急停爐,必須維持鍋爐正常水位。

(6)如因嚴重缺水緊急停爐時,嚴禁向爐內給水,必須打開安全閥變動主汽閥等進行任何調正工作,以防鍋爐受到急驟壓力變化而擴大事故。

第二節 立式鍋爐司爐工安全操作規程

司爐工必須經勞動部門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持上崗證書,方可司爐。

1、開火前必須檢查鍋爐水位表、壓力表、安全閥、給水閥、排汙閥、主汽閥等附屬器件是否符合要求,檢查爐排固定是否牢固,煙囪擋板是否靈活,煙箱門是否嚴密等。

2、給水之後檢查各部門的開關情況,如發現漏泄的閥門及孔蓋應立即修複,否則不準點火。

3、鍋爐點火前應將主汽閥、排汙閥、進水閥及水位表放水閥關嚴,將壓力表、考克水表、汽水考克打開(用衝洗壓力表的方法鑒別),將管道或閥門的法蘭處堵板全部拆除。

4、點火後,應先用木材烘燃煤炭,並逐漸加大煤量,夏季開火後,由冷爐到壓力表指針起動,應保持在1小時以上,冬季適當延長,起動後達到正常壓力要大於半小時,時間過短,伸漲不均致使鍋爐受損失。

5、點爐後如水位超過正常水位線時,仍上升,應檢查進水閥,並適當打開排汙閥。升火後水位不上升,反之下降;檢查排汙閥並采取措施。

6、壓力表升至0.1~0.15 MPa時,應將人孔手孔螺絲再擰緊一次。同時,衝洗壓力表考克與彎管,水位表水位要平穩,控製高低水位偏差在50毫米範圍以內,進水要勤、少,根據水位變化、燃燒情況,少上勤上,清爐前水位控製應稍高一些。

7、汽壓升至0.2~0.3 MPa應檢查給水設備是否正常,同時試開排汙閥,放出下腳處死水。

8、汽壓達到一般工作壓力後應調整安全閥,壓力不超過允許工作壓力,調整後應緊好安全閥固定螺絲,加鉛封或上鎖,新升鍋爐汽壓低於運行爐汽壓0.02~0.05 MPa時,緩慢開啟汽閥。

9、排汙前應保持較高水位,並注意防止爐缺水,一般每班排汙l~2次。操作方法是:打開排汙門後當水位稍有下降,即關閉排汙門,然後再打開,連續開幾次,水位下降50~70毫米方可。

10、氣壓要平穩,投煤要均勻,清爐要適時埋火、防複燃。

11、一般性停爐:首先停止投煤,保證爐水在正常水位線上,爐排上的燃煤待自燃燃盡熄滅,再關嚴爐門、灰門和煙囪擋板,排水嚴防用汽水循環加速凍卻及噴水滅火等不良做法,這樣會影響鍋爐使用壽命。

12、緊急停爐:當鍋爐嚴重缺水、長期滿水、給水設備失靈、受壓元件損壞、人員生命有危險時,立即將爐火從爐膛扒出來或用砂土、濕爐渣滅火,關閉晰門與煙囪擋板,利用集汽包排出蒸汽。非缺水或滿水停爐,仍向爐內繼續進水,維持正常水位。如因缺水緊急停爐時,嚴禁向爐內進水或開關各種閥門,以防鍋爐受到急驟的應力變化而擴大事故。

第三節 水管鍋爐司爐工安全操作規程

司爐工必須經勞動部門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持上崗證書,方可司爐。

第1條 生火前的檢查與準備:

l、對鍋爐筒、聯箱、水管、冷壁管、集箱等進行詳細檢查。內部不得遺留工具及其它物品,對油汙水垢應清理幹淨,所有受壓部件及其連接部都必須符合質量標準要求,經檢查合格後,再封閉人孔、手孔。

2、從給煤裝置開始,一直到鍋爐尾部煙道閥門,都應進行檢查,必須使燃燒設備完好,爐膛內完整清潔,隔火牆不漏氣短路,吹灰裝置靈活嚴密,煙道風閘門靈活,煙道無雜物,各處爐牆必須嚴密牢靠;出灰係統運轉正常,汽水管路係統及各處閥門應完好,不漏水、跑汽。

3、檢查壓力表、水位表、安全閥、排汙閥等安全附件及閥門等,必須符合要求,並操作靈活可靠。壓力表每年必須經縣、地計量局批準的單位校正一次。

4、鼓引風設備、給水設備試運轉正常,控製給水的衡溫器要求能正常工作。

5、電氣控製設備必須清潔、靈活、可靠,並符合標準要求。

6、鍋爐經檢查合格後,向鍋爐內進水,進水應經過省煤器,進水速度不應太快,夏天不少於1小時,其它各季不應少於2小時,水溫不超過50℃,鍋爐進水一直到水位進到水位表最低位線時,即可停止進水,然後必須觀察水位是否有變化。

第2條 鍋爐烘爐:

1、鍋爐點火前,應打開煙道風閘門,開動引風機進行通風,時間5~10分鍾。然後再進行烘爐,烘爐前水位必須保持在最低水位。

2、烘爐時首先把木材堆放在鏈排的中央,火堆麵積約為爐排的1/2,用木材烘3天後,加少量的煤,以後逐漸增煤,8天以後用煤全部代替木材進行烘鍋爐,烘機時間為10~14天。

3、烘爐前必須達到下列烘爐標準才可結束。爐牆灰墒(選樣點在爐堂側牆中央丁字處1.5~2米處),含水量在2.5%以下,外表溫度均勻一致。

4、烘爐時必須注意溫度緩慢上升,不得有急速的變化,烘爐時鏈條必須定期轉動(利用填加木材的機會,所用的木材不得有鐵等其它金屬,以防損壞爐排),烘爐時必須能保證各部分都能自由膨脹。

第3條 鍋爐點火和供汽與並爐:

l、烘爐後,在爐的前部放上木材及引火物,打開旁煙道,關閉通往省煤器的煙道。關閉主汽閥,打開空氣閥,然後點火並開動引風機,當木材燃燒旺盛時,即可加煤,並開動鼓風機使煤燃燒。

2、點火前,火勢必須由弱到強,點火時間,從點火到產氣,冷爐為4小時,熱爐為2小時,火勢必須從前到後緩慢而均勻地燃燒,以保證鍋爐各部有足夠的膨脹時間。

3、當鍋爐汽壓升至0.15 MPa時,關閉空氣閥,當氣壓升至0.3 MPa氣壓時,應洗壓力彎管,並對人孔、手孔各種法蘭螺絲再扭緊一次,但必須注意不得用加長手柄的方法扭緊螺栓。

4、當鍋爐汽壓升高時,應注意鍋爐各部分的狀態是否正常;當汽壓升至工作壓力時,應進行安全閥的調試工作,此時,應減弱燃燒,以穩定汽壓進行調試工作,並設專人負責監督。

5、當安全閥壓力調整結束後,把壓力降到0.4 MPa,準備供汽。供汽前必須對蒸汽管路及散熱器進行暖管工作,嚴防汽水衝擊損傷設備。開啟溢水閥,直至全部冒出蒸汽,管路內不在積存與繼續產生凝結水為止。

暖管時,如發生有不正常的現象時,應立即停止暖管,並檢查和消除故障。

暖管結束後,在工作壓力下再次衝洗水位表,鍋內保持低水位壓住火勢,準備並鍋。

6、並爐時必須使新投入運行的鍋爐汽壓低於蒸汽母管汽壓0.05 MPa,然後緩慢開啟主汽閘進行並爐。如果在並爐時發生水衝擊現象,應立即停止並爐工作,直至水衝擊現象消失後再進行並爐。並爐後嚴格監視水位及汽壓,加火給煤與給風後,正式投入運轉。投入運轉後,打開通往省煤器的煙道,關閉旁煙道。

第4條 正常運轉:

司爐工必須勤看火、勤看煤、勤檢查、勤聯係、勤分析、勤調整,以保證鍋爐燃燒穩定、汽壓穩定、水位穩定,嚴禁離開崗位或在工作崗位上睡覺,對各種規章製度要嚴格進行。

1、鍋爐在運行中,應保持正常水位,同時,確保給水必須經過處理。

2、保證水位表、汽水連管及各部旋塞暢通,水位表應每班衝洗一次,水位清晰、正確、可靠,不漏水、不跑汽。

3、要經常檢查給水自動調節器(即衡溫器)的工作情況,也要經常注意鍋爐內水位變化及水位表的正確性,嚴防缺水及滿水事故的發生。

4、壓力表必須準確可靠,壓力表彎管每班衝洗一次,表盤刻線及指針必須時刻清晰可見。

5、給水、鼓風、引風設備係統運轉正常,管路及截門嚴密可靠。

6、安全閥必須處於正常狀態,每班拉動安全閥扭開手柄一次,防止安全閥的閥盤和閥座粘住,每隔15~30天應升高汽壓一次做排汽試驗。

7、鍋爐受熱麵,每班吹灰一次。吹灰時,應加大引風、減弱鼓風。吹灰器的吹灰程序按照煙氣流動方向順序進行。如果用蒸汽吹灰之前,應對蒸汽管道進行暖管,並排出冷凝水。如果用壓縮空氣時,應對空氣進行預熱。吹灰結束後,應立即關閉通到吹灰器的閥門,然後打開吹灰器管路所有溢水閥。

8、保證排汙閥完好正常,每班定期排汙一次,排汙量以水位表為準,不超過50毫米。排汙時應首先擰開第二個排汙閥,然後緩緩開啟第一個排汙閥,排汙結束後,先關第一個排汙閥,後關第二個排汙閥。排汙時須注意:如果發生衝擊現象應立即停止排汙。如果兩台三台鍋爐使用一個排汙母管,禁止同時排汙。如果一台鍋爐進行檢修,另一台鍋爐排汙前必須將檢修中的鍋爐與排汙管路隔斷分開,排汙時應在高水位、低負荷、低水壓時進行。

連續排汙根據爐水含煙濃度進行,由針形閥控製排汙量。

9、鍋爐運行時,禁止采用加長手柄的辦法開動各部閥門,在有壓力的情況下,必須在側麵扭動閥門。並嚴禁用手錘等敲擊受壓部件或對鍋爐進行撚縫焊接。

10、鍋爐房不準堆放其它雜物,應保持房內清潔,室內照明必須良好,不得有積水現象。

第5條 正常停爐:

1、停爐前,應做一次鍋爐力出和效率試驗,並要對鍋爐各部進行一次詳細的檢查。

2、逐漸減低鍋爐負荷,減少給煤量,減少鼓風、引風量,隨著爐膛火勢減弱,鍋爐負荷逐漸降低,相應地減少進水量,維持鍋內正常水位,逐漸停止鼓風。

3、燃料絕大部分燃盡後,停止引風,鍋爐氣壓下降時,應關閉主汽閥,切斷與蒸汽母管的連接,關閉連接排汙氣閥,然後開啟省煤器旁路煙道門,使煙氣經旁煙道排出。

4、正常停爐後,4~6小時內,應關閉爐門和煙道風閘門,以免爐體冷卻太快,當鍋爐壓力尚未降到大氣壓時,應對鍋爐加以監視,爐牆未變黑之前,鏈排不得停轉。

5、六小時後,逐漸開大煙道風閘板,利用自然通風冷卻12小時後,可完全打開爐門灰門。待爐水溫度自然下降至70℃以下時,可將爐水全部排出,放水時應打開空氣閥。

6、鍋爐停爐後,其蒸汽、給水、排汙管路等應與並列的運行鍋爐用盲板隔絕,才可進入鍋爐內進行檢修、清垢等工作。

第6條 緊急停爐:

如有下列情況之一時,須進行緊急停爐:

l、當鍋爐水位已降到水位表可見部分以下,采用清洗叫水的方法,水位表內仍不能出現水位時;

2、鍋爐水位超過水位表上部可見部分,經衝洗水位表增加排汙後,仍然見不到水位時;

3、鍋爐氣壓繼續上升,壓力指針已超過鍋爐允許的壓力範圍,雖然安全閥已經打開排汽,減弱通風燃燒,而壓力表指針仍繼續上升時;

4、全部給水機械失效或給水係統發生產重故障,不能保證鍋爐給水需要時;

5、水位表、安全閥、壓力表其中有一種全部失效時;

6、鍋爐受壓部件嚴重變形或突然破裂,危及到鍋爐或人員安全,即將發生嚴重事故時,

7、爐牆倒塌或鋼架燒紅,嚴重威脅職工生命或鍋爐安全時;

8、鍋爐或鍋爐房發生其它危險,危及鍋爐和人員安全時。

第7條 緊急停爐操作:

l、關閉風閘門,立即停止給煤、鼓風,並減弱引風。

2、用最快的速度,把燃煤用濕灰或砂子先蓋壓,熄滅後清除,嚴禁往爐膛內潑水,在爐牆未變黑之前,鏈條不得停轉。

3、當爐火熄滅後,打開煙道風閘門、爐門、灰門急速冷卻。

4、關閉主汽閥,打開排氣閥放汽,當蒸汽結束後,再用堵蓋隔絕主汽管。

5、發生嚴重缺水和滿水事故,嚴禁向爐內進水,如不是因嚴重缺水和滿水事故停爐,必須繼續維持正常水位,采用上水與放水方法加速鍋爐冷卻。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1條 本規程解釋、修改權屬大同鵲山精煤有限責任公司。

第2條 對違反《操作規程》,玩忽職守、不負責任等不良現象,要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造成事故的要承擔相應責任。

附 錄

本規程用詞說明:

一、執行本規程條文時,要求嚴格程度的用詞,說明如下,以便在執行中區別對待。

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用詞:

正麵詞一般采用“必須”;

反麵詞一般采用“嚴禁”。

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用詞:

正麵詞一般采用“應”;

反麵詞一般采用“不應”或“不得”。

3、表示允許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采用“可”。

二、條文中必須按指示的標準、規程或其它有關規定執行的寫法為“按………執行”或“遵守下列規定”或“符合下列要求”。非必須按所指的標準、規程或其它有關規定執行的寫法“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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