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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思瑞豐礦業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彙編

作者:佚名 2012-06-13 21:13 來源:本站原創

  貴州思瑞豐礦業安全生產01manbetx 01manbetx 彙編

  一、采煤

  采煤機司機01manbetx 01manbetx

  1.開機前的準備

  (1)檢查支護情況,注意采煤機周圍有無障礙,雜物及人員。觀察煤層的變化情況,以及頂底板的起伏、工作麵輸送機運行及挪移情況;

  (2)設備檢查。檢查控製手把、按鈕與安全設施是否靈敏、準確、可靠。各部潤滑是否符合要求,聯接件是否齊全,緊固;截齒是否齊全、鋒利;電纜、水管固定是否可靠;供水壓力,流量是否符合要求。工作麵信號係統是否正常。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好;

  (3)每班開始工作前,應脫開滾筒和牽引鏈輪,在停止供水的情況下,空運轉約10~15min,使油溫升至40℃左右以後,再正常開機。空運轉及正常開機時,注意觀察滾筒及各部狀況,傾聽運轉聲音,觀察液壓係統和冷卻噴霧係統的壓力是否正常,有無滲漏,霧化是否良好;

  (4)各項檢查工作結束後,方可發出預警信號,準備開機。

  2.運行操作

  (1)檢查工作結束後,發出信號通知運輸係統由外向裏按順序逐台起動輸送機。

  (2)待工作麵輸送機起動後,方可按下列順序起動采煤機:

  ①合上電動機隔離開關;

  ②點動起動按鈕,待電動機即將停止轉動時,合上截割部離合器;

  ③供給冷卻噴霧水;

  ④發出采煤機起動預警信號,並注意機器周圍有無人員及障礙物;

  ⑤按起動按鈕,觀察滾筒轉動方向是否正確;

  ⑥操作調高按鈕或手柄,把擋煤板翻轉到滾筒後麵再把滾筒調至所需高度。

  (3)牽引速度要由小到大逐漸增加,不許猛增。要根據頂底板及煤層構造情況隨時調整采煤機的牽引速度;

  (4)頂底板不好時要采取措施,不許強行截割,也不準甩下不管。對硫化鐵、夾矸、斷層空巷等要提前處理好;

  (5)隨時注意采煤機各部的溫度、壓力、聲音和運行情況,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停機檢查並處理好,否則不許繼續開機;

  (6)大塊煤、矸石及其他物料不準拉人采煤機底托架內;

  (7)電纜、水管不得受拉、受擠壓,不許拖在電纜槽或電纜車外;

  (8)不許在電動機開動的情況下,操縱滾筒離合器;

  (9)運轉過程中,注意觀察冷卻噴霧水的壓力、流量及霧化情況是否符合要求。無水不得開機割煤;

  (10)不允許頻繁起動電動機(處理故障時除外);

  (11)停機時,堅持先停牽引後停電動機。無異常情況,不允許在運行中直接用停電動機的方式停機,更不準用緊急停機手柄(或按鈕)直接停機。

  3.停機操作

  停機分正常停機和緊急停機兩種情況。具體操作要求如下:正常停機的操作原則是先停牽引,後停電動機。具體操作順序如下:

  (1)將牽引調速手把打到零位(或將開關閥手把打回零位,電動機恒功率開關回零位),停止牽引;

  (2)待截割滾筒內餘煤排淨後,用停止按鈕停電動機;

  (3)把離合器及其操作手把打回零位,關閉進水截止閥;

  (4)操作人員離機或長時間停機時,要將兩個截割滾筒放到底板上,斷開離合器,把滾筒置於“分”位,並斷開隔離開關,關閉進水總截止閥。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可操作急停開關或停止按鈕:

  (1)當采煤機負荷過大,電動機被蹩住(悶車)時;

  (2)采煤機附近片幫冒頂,危及安全時;

  (3)出現人身02manbetx.com 或重大02manbetx.com 時;

  (4)采煤機本身發生異常,如內部發生異響、電纜拖曳裝置出槽卡住,采煤機掉道等。

  液壓支架工01manbetx 01manbetx

  1.準備

  (1)工具:扳子、鉗子、螺絲刀、套管、小錘、手把等;

  (2)備品配件:U形銷、高低壓密封圈、高低壓管、常用接頭、彎管等。

  2.檢查

  (1)檢查支架前端、架間有無冒頂、片幫的危險;

  (2)檢查支架有無歪斜、倒架、咬架,架間距離是否符合規定,頂梁與頂板接觸是否嚴密,支架是否成一直線或甩頭擺尾,頂梁與掩護梁工作狀態是否正常等;

  (3)檢查結構件:頂梁、掩護梁、側護板、千斤頂、立柱、推移杆、底座箱等是否開焊、斷裂、變形,有無聯結脫落,螺釘是否鬆動、壓卡、扭歪等;

  (4)檢查液壓件:高低壓膠管有無損傷、擠壓、扭曲、拉緊、破皮斷裂,閥組有無滴漏,操作手把是否齊全、靈活可靠、置於中間停止位置,管接頭有無斷裂,是否缺U形銷子;

  (5)千斤頂與支架、刮板輸送機的聯接是否牢固(嚴禁軟聯接);

  (6)檢查電纜槽(擋煤板)有無變形,槽內的電纜、水管、照明線、通訊線敷設是否良好,擋煤板、鏟煤板與聯接是否牢固,溜槽口是否平整,采煤機能否順利通過;

  (7)照明燈、信號閉鎖、灑水噴霧裝置等是否齊全、靈活可靠;

  (8)支架有無嚴重漏液卸載現象,有無立柱伸縮受阻使前梁不接頂現象;

  (9)鋪網工作麵,網鋪的質量是否影響移架,聯網鐵絲接頭能否傷人;

  (10)坡度較大的工作麵,端頭的三組端頭支架及刮板輸送機防滑錨固裝置是否符合質量要求。

  3.處理

  (1)頂板及煤幫存在問題,應及時向班長彙報或由支架工用自行接頂或超前撅頂等辦法處理;

  (2)支架有可能歪架、倒架、咬架而影響頂板管理的,應準備必要的調架千斤頂、短節錨鏈或單體支柱等,以備下一步移架時調整校正;

  (3)更換、處理液壓係統中損壞的軟管、插牢U形銷;

  (4)清理支架前及兩側的障礙物,將管、線、通訊設施吊掛、綁紮整齊;

  (5)和班長、電鉗工等積極處理上述存在問題,不得帶“病”強行移架。

  4.正常移架操作順序

  (1)收回護幫板、伸縮梁、側護板;

  (2)操作前探梁回轉千斤頂,使前探梁降低,躲開前麵的障礙物;

  (3)降柱使主頂梁略離頂板;

  (4)當支架可移動時立即停止降柱,使支架移至規定步距;

  (5)調架使推移千斤頂與刮板輸送機保持垂直,支架不歪斜,中心線符合規定,全工作麵支架排成直線;

  (6)升柱同時調整平衡千斤頂,使主頂梁與頂板嚴密接觸約3~5秒,以保證達到初撐力;

  (7)伸出伸縮梁使護幫板頂住煤壁,伸出側護板使其緊靠相鄰下方支架;

  (8)將各操作手把扳到“零”位。

  5.過斷層、空巷、頂板破碎帶及壓力大時的移架操作順序

  (1)按照過斷層、空巷、頂板破碎帶及壓力大時的有關安全技術措施進行立即護頂或預先支護,盡量縮短頂板暴露時間及縮小頂板暴露麵積;

  (2)一般采用“帶壓移架”,即同時打開降柱及移架手把,及時調整降柱手把,使破碎矸石滑向采空區,移架到規定步距後立即升柱;

  (3)過斷層時,應按作業01manbetx 規定嚴格控製采高,防止壓死支架;

  (4)過下分層巷道或溜煤眼時,除超前支護外,必須確認下層空巷、溜煤眼已充實後方準移架,以防通過時下塌造成02manbetx.com ;

  (5)移架按正常移架順序進行。

  6.工作麵端頭的三架端頭支架的移架順序

  (1)必須兩人配合操作:一人負責前移支架,一人操作防倒、防滑千斤頂;

  (2)移架前將3根防倒、防滑千斤頂全部放鬆;

  (3)先移第三架,再移第一架,最後移第二架;

  (4)移第二架時,應放鬆其底部防滑千斤頂,以防被頂壞。

  7.移架操作注意事項

  (1)每次移架前都先檢查本架管線,不得刮卡,清除架前障礙物;

  (2)移架時,本架上下相鄰兩組支架推移千斤頂處於收縮狀態;

  (3)帶有伸縮前探梁的支架,割煤後應立即伸出前探梁支護頂板;

  (4)鋪設頂網的工作麵,必須先將網放下後再行移架;

  (5)采煤機的前滾筒到達前應先收回護幫板;

  (6)降柱幅度低於鄰架側護板時,升架前應先收回鄰架側護板,待升柱後再伸出鄰架側護板;

  (7)移架受阻達不到規定步距,要將操作閥手把置於斷液位置,查出原因並處理後再繼續操作;

  (8)鄰架操作時,應站在上一架支架內操作下一架支架;本架操作時必須站在安全地點,麵向煤壁操作,嚴禁身體探入刮板輸送機擋煤板內或腳蹬液壓支架底座前端操作;

  (9)移架的下方和前方不準有其他人員工作。移動端頭支架時,除移架工外,其餘人員一律撤到安全地點;

  (10)假頂網下可采用“帶壓移架”:保持一定初撐力,緊貼或略脫離假頂網前移支架,要防止刮壞網或出現大網兜造成冒頂。

  8.推移工作麵刮板輸送機

  (1)先檢查頂底板、煤幫,確認無危險後,再檢查鏟煤板與煤幫之間無煤、矸石、雜物後方可進行推移工作;

  (2)推移工作麵刮板輸送機與采煤機應保持12~15米距離,彎曲段不小於15米;

  (3)可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或從中間向兩頭推移刮板輸送機,不準由兩頭向中間推移;

  (4)除刮板輸送機機頭、機尾可停機推移外,工作麵內的溜槽要在刮板輸送機運行中推移,不準停機推移;

  (5)千斤頂必須與刮板輸送機聯結使用,以防止頂壞溜槽側的管線;

  (6)移動機頭、機尾時,要有專人(班長)指揮,專人操作。

  (7)緩速絞車移機頭、機尾時,必須按回柱絞車司機有關操作規定執行;

  (8)移設後的刮板輸送機要做到:整機安設平穩,開動時不搖擺,機頭、機尾和機身要平直,電動機和減速器的軸的水平度要符合要求;

  (9)刮板輸送機推移到位後,隨即將各操作手把扳到停止位置。

  9.工作麵遇斷層、硬煤、硬夾石層需要放炮時,必須把支架的立柱、千斤頂、管線、通訊設施等掩蓋好,防止崩壞。移架前,必須把煤矸清理幹淨。

  10.工作麵冒頂的處理

  (1)主頂梁前端頂板破碎局部冒頂時,將頂梁用半圓木刹頂,再升柱使其嚴密接頂;

  (2)支架上方空頂有倒架危險時,應用木料支頂空間。處理時先在頂梁上打臨時支柱護頂,人員站在安全地點,用方木或半圓木打木垛。木垛最下一層的兩端要分別搭在相鄰兩支架頂梁上並與頂梁垂直。移架時注意交替前移,以保持木垛完整;

  (3)煤質鬆軟片幫時,要在支架與煤壁間支棚刹頂幫,以防止繼續片幫造成大冒頂;

  (4)當支架上方與前方有較大麵積的片幫冒頂時,可采用撞楔護頂方法處理:

  ①在冒頂兩側各架設2~3架棚子,棚子高度應大於支架高度,其中第一架應大於支架0.5米以上;

  ②棚子間距0.6~1.0米,要挖柱窩0.2~0.3米,迎山合適有勁,背實背牢,穩固;

  ③將削尖的半圓木平麵朝下,從第二架梁下斜穿入第一架梁上打入,隨打隨用長釺子捅出前阻的煤矸,若大錘打擊力不足,可采用0.2米直徑的坑木用粗繩吊掛在棚梁上進行撞楔;

  ④撞楔間距約0.25米,撞楔間隙用木板背嚴。

  (5)移架前應在煤幫側打上抬棚托住棚梁,以便拆除阻礙移架的棚腿。

  11.割煤後,支架必須緊跟移設,不準留空頂。

  12.移完支架後,各操作手把都扳在停止位置。

  13.清理支架內的浮煤、矸石及煤塵、整理好架內的管線。

  14.班長、驗收員驗收,處理完畢存在問題,合格後方可收工,清點工具,放置好備品配件。

  15.向接班液壓支架工詳細交待本班支架情況、出現的故障、存在的問題。升井後按規定填寫液壓支架工作記錄。

  單體支護工01manbetx

  1.準備

  備齊錘、鐵鍬、尖鎬、撬棍、鉛絲、卸載手把,液壓升柱器、斧子、鋸、量具等工具。所有工具應牢固可靠,鐵鍬、尖鎬、斧子和鋸應銳利,液壓升柱器應無斷裂,橫楔、U形夾、連接螺絲、旋轉爪、壓杆等要齊全、靈活可靠。

  2.檢查與處理

  (1)檢查工作地點的頂板、煤幫和支護是否符合質量要求,發現問題應及時進行處理;

  (2)檢查單體液壓支柱時,發現三用閥失效,漏液,變形,彎曲,活柱表麵鏽蝕,頂蓋缺少兩個以上小爪或手柄損壞時,必須及時更換;

  (3)檢查金屬摩擦支柱時,發現鎖體部件不齊全,水平楔不起作用,斷裂,無底,變形,彎曲,頂蓋缺少兩個(包括兩個)以上小爪,不能伸縮,墊圈和托板接觸不嚴密,各部焊縫裂開或柱體內煤粉影響活柱下縮時,必須處理或更換;

  (4)檢查鉸接頂梁時,發現兩端接頭損傷裂紋,各部焊縫開裂,彎曲,變形,耳子變形,連續缺“牙”不能卡住支柱,銷子彎曲或無銷時,應立即更換;

  (5)檢查注液槍時,發現漏液,損壞,變形,無密封圈或出液不正常時,應立即配合有關人員修補或更換;

  (6)應經常敲幫問頂,發現活煤矸,傘簷,頂板離層,頂板破碎,冒頂或片幫危險時,人員要站在斜上方用長把工具撬落或及時架設臨時支護進行維護;

  (7)滑移支架移架前應檢查支架有無歪斜、倒架、咬架現象;每架間的間距是否符合規定,頂梁與頂板有無接觸不嚴的現象;柱腿有無漏液,支架有無缺柱現象等。受傾斜、傾斜工作麵單體液壓支護操作

  3.帶帽點柱操作及注意事項:

  (1)操作順序量好排、柱距→清理柱位→豎立點柱→用注液槍衝洗注液閥煤粉→將注液槍卡套卡緊注液閥→給柱帶帽→供液升柱。

  (2)注意事項:柱帽應用0.3×0.1×0.05米的木板或半圓木,用半圓木時平麵朝上。每根柱隻準帶一個柱帽,嚴禁帶雙柱帽。

  4.鉸接頂梁與單體液壓支柱的操作及其注意事項:

  (1)操作順序

  掛梁→插調角楔→背頂→清理和定柱位→立柱→供液升柱(使用頂網的工作麵應先掛網後,再按其順序進行操作)。

  ①掛梁。一人站在支架完整處兩手抓住鉸接頂梁將之插入已安設好的頂梁兩耳中,另一人站在人行道,插上頂梁圓銷並用錘將圓銷打到位;

  ②插調角楔。將頂梁托起,由下向上插入調角楔,使梁與頂板留有0.1~0.15米的間隙;

  ③背頂。按規定數量與上架棚子背頂材料交叉背好,並用錘打緊水平楔;

  ④清理和定柱位。根據作業規程的規定確定柱位,清掃柱位浮煤,鑿柱窩或麻麵,需穿鞋時,將鞋平放在柱位上;

  ⑤立柱與升柱。一人在傾斜上方抓支柱的手把將支柱立在柱位上,另一人拿好注液槍站在支柱下方,轉動支柱使注液閥向下,然後衝洗注液閥內煤粉,將注液槍卡套卡緊注液閥,開動手把供液升柱,使柱爪卡住梁牙並供液達到規定初撐力為止,退下注液槍並掛在支柱手把上,並使支柱與梁聯成一體。

  (2)注意事項

  ①支護必須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並確保一梁一柱,嚴禁單梁單柱支護;

  ②掛鉸接頂梁時,頂梁應擺平並垂直於煤壁;

  ③跟機掛梁時,人應站在兩支柱間空檔內進行操作,當采高大於2.0米操作有困難時,人員可站在專用站台上進行操作,而且必須在已掛好的頂梁掩護下操作,應隨時敲幫問頂;

  ④掛梁後應及時按規定支設臨時支柱,如發現頂板破碎,壓力大時,要立即通知機組司機停機,待處理好頂板後再割煤;

  ⑤追機支護距離應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

  ⑥采用預掛頂梁維護頂板的炮采工作麵,每次放炮後,要及時掛梁控製頂板或按規定支設臨時支柱;

  ⑦調角水平楔子必須水平插入頂梁牙口內,不允許垂直插入,正常情況下的插入方向是小頭朝工作麵上方,禁止用木楔或其他物品代替調角楔;

  ⑧升柱時,應用手托住調角楔並隨升柱而及時插緊,當支柱升緊後,必須用錘將調角楔打緊;

  ⑨臨時支柱的位置應不妨礙架設基本支柱,基本支柱未架設好,不準回撤臨時支柱;

  ⑩頂板破碎、片幫嚴重地點,應掏梁窩掛梁,提前支護頂板;支護時要注意附近工作人員的安全和各種管線,要按規定留出炮道或機道;放炮後崩倒的支架,必須及時支設好。緩傾斜、傾斜工作麵金屬摩擦支護操作

  5.帶帽點柱操作及注意事項

  (1)操作順序

  量好排、柱距→清理柱位→鑿柱窩或麻麵→豎立點柱距頂0.03米→用錘將點柱水平楔打緊→將點柱和木楔(柱帽)朝傾斜上方斜立→用錘將木楔向下由輕到重硬打結實,打至柱不移動,敲擊點柱發出“當當”響聲為止。

  (2)注意事項:木楔應用0.3×0.1×0.03/0.06米的木板或半圓木。用半圓木時平麵朝上。每根柱隻準帶一個柱帽,嚴禁帶雙柱帽。

  6.鉸接頂梁與金屬摩擦支柱的操作及注意事項

  (1)操作順序

  掛梁→插調角楔→背頂→清理和定柱位(以上操作均按第12條操作方法進行)→立柱→掛液壓升柱器→升柱掛升柱器和緊柱的操作:

  將活柱抽出與鉸接頂梁接觸,輕敲支柱水平楔→將液壓升柱器底座平放在鎖體上→將U形夾卡緊活柱→用錘將U形夾扁楔打緊→鬆開點柱水平楔→關閉液壓升柱器放油閥→上、下搖動手柄進行緊柱,使柱爪卡住梁牙,升緊並達到初撐力→用錘打緊支柱水平楔→打開放油閥→一手拿錘輕打U形夾扁擔,一手輕扶U形夾→升柱器扁楔鬆動後,取下升柱器。

  (2)注意事項:同單體液壓支柱操作注意事項。

  7.帶帽點柱的操作及注意事項

  (1)清理柱位,鑿柱窩或打麻麵,將柱粗端朝上,細端插入柱窩,將柱和柱帽朝工作麵傾斜上方斜立向下,用錘由輕到重硬打結實;

  (2)柱帽使用0.3×0.1×0.05米的木板或半圓木,用半圓木時平麵朝上,木柱要拉鴨嘴和半圓木嚴密接觸;

  (3)每根柱隻準帶一個柱帽,嚴禁打雙柱帽。

  8.順山棚子的架設及注意事項

  (1)根據作業規程規定一梁二柱或一梁三柱,由上往下進行支護,上下梁采取沿傾斜方向直線對接,不得留有空隙,以免發生抽條;

  (2)每根梁上背雙數的背板,荊條等背材,楔子要打在梁麵上,不準打重楔子;

  (3)工作麵出現較大的平行煤壁的頂板裂隙時,要在順山柵子下麵打上走向棚子,不準在懸空的裂隙頂板下工作。

  9.走向棚子的架設及注意事項

  (1)按工作麵拉線及開幫寬度扶走向棚子,找好柱窩,立棚腿,上頂梁,用楔子背緊棚子,片幫嚴重需背幫的應背嚴煤壁。二人操作要互相配合好;

  (2)采用對接式或連鎖式走向棚子,沿傾斜和走向棚腿都要打成直線,不得歪斜。

  10.移架操作

  (1)將前梁所掛的兩根柱腿,用手把卸載提腿;

  (2)用注液槍向梁上的水平缸注液,使前梁向前移動(移距0.7米);

  (3)用注液槍向前梁兩根柱腿注液支撐前梁,使支柱達到要求的初撐力;

  (4)將後梁所掛柱腿卸液提腿;

  (5)用注液槍向梁上水平缸注液,使後梁向前移,靠近前梁;

  (6)用注液槍向後梁支柱注液,支撐後梁,使支柱達到要求的初撐力。

  11.移架注意事項

  (1)移架時,不可同時移相鄰的兩架支架。凡相鄰支架必須移完一架再移下一架;

  (2)必須一次移完整架支架,嚴禁隻移前梁不移後梁;

  (3)如果采空區垮落的矸石緊跟支架或梁頭頂板破碎,移架時必須二人操作,其中一人操作,一人觀察;

  (4)工作麵支架要成排成行,支柱達到初撐力;

  (5)注液槍在注液前必須將槍口內髒物衝出,嚴禁將髒物注入閥內;

  (6)移架過程中,如果頂板凹凸不平,必須用木材把梁墊平,保證頂梁受力均勻。

  12.木垛支護操作方法

  (1)根據作業規程要求,確定垛位,清理垛位的浮貨;

  (2)選用合格的材料,在基本支柱的上方順走向碼放底層,然後再順傾斜底層上碼放第二層,按此順序一層一層地碼到接緊頂板為止;

  (3)在靠頂板的二或三層間各角打好加緊楔子。

  13.木垛支護注意事項

  (1)不準使用圓木,三棱木,拌子,腐爛木料,破損及變形的木料打木垛;

  (2)木垛應選用規格長短一致的木料打成方形或三角形。若材料長短不齊,要求靠工作麵一側沿傾斜必須打齊;

  (3)木垛層麵必須和工作麵傾斜麵一致,迎山角應與基本支架的迎山角一致;

  (4)木垛各層的接觸點上、下必須在一條直線上;

  (5)木垛長度不得小於排距,一般應不小於1.2米;

  (6)木垛搭接後伸出的長度應不小於0.15米,而且要求互成90°;

  (7)碼木垛時,應先檢查該處支架情況,如有支架折損、不齊全者,必須妥善處理後,才能架設木垛;

  (8)架設木垛必須超前回柱15米以上;

  (9)在斷層或裂縫處碼木垛時,木垛必須分別架設在斷層或裂縫的兩邊,不準在其正下僅打一個木垛;

  (10)傾斜、急傾斜工作麵的木垛下方必須打好護柱。在架設木垛前應在垛位上方設好擋板。

  14.密集支柱或叢柱的操作和要求與點柱相同。

  15.密集支柱或叢柱注意事項

  (1)密集支柱或叢柱的數量、排、柱距,應符合作業規程要求;

  (2)打密集支柱時,每隔3~5米留一安全出口,以便回柱放頂時出料和撤人;

  (3)使用木支柱時,其直徑不得小於基本支柱的直徑。

  16.抬棚或戧柱的操作順序和質量要求與基本支護的操作順序和質量要求相同。

  17.抬棚或戧柱注意事項

  (1)抬棚或戧柱的位置和數量,應符合作業規程要求;

  (2)抬棚必須和基本支架接實,若有空隙,必須用木楔緊固。木棚腿必須拉鴨咀;

  (3)支設抬棚必須超前放頂10米以上;

  (4)戧柱應與工作麵線垂直戧在切頂排支柱的柱頭,其戧角與工作麵頂板垂直線成40°左右。若使用金屬支柱和頂梁時,戧柱的柱頭使用木柱帽;

  (5)戧柱的柱腳應有柱窩或蹬在第二排切頂柱的柱根上。

  18.端頭四對八根長金鋼梁操作方法

  (1)清理缺口柱位的浮煤、浮矸、準備好支柱和背料;

  (2)在溜子道靠煤壁側成對的另一根鋼梁上,掛上移梁器,托住被移鋼梁;

  (3)一人緩慢卸載降柱約0.1米,同時一人扶住支柱,一人扶住鋼梁的外端,迅速將鋼梁前移;

  (4)將鋼梁放在準備好的支柱上,當鋼梁移到位後,將頂背好,支柱補齊升緊。其餘鋼梁操作順序同上。

  19.端頭四對八根大鋼梁注意事項

  (1)正常情況下,必須保持一梁三柱,移溜時可一梁二柱,移溜後應及時補齊;

  (2)必須同時有3人以上協同操作;

  (3)鋼梁要交替邁步前移,不得齊頭並進;

  (4)支柱時柱爪必須卡住長鋼梁牙;

  (5)支柱升緊後必須用鐵絲拴好柱頭;

  (6)變形的鋼梁必須及時更換;

  (7)禁止在缺口內無支護的情況下空頂作業。

  20.單體液壓支護和金屬摩擦支護的操作與緩傾斜、傾斜工作麵基本支護操作相同。

  21.木支護的操作

  (1)根據支護的排、柱距的要求,清理梁位浮煤,將底梁放好;

  (2)將支柱放在底梁上,斜立頂住頂梁;

  (3)用錘將支柱打牢。起梁和背頂均和基本支柱的操作相同。

  22.注意事項

  (1)每排支柱必須用繩索逐根套住柱頭,以防落下傷人;

  (2)不使用底梁的工作麵,架設好支架後,必須在人行道兩側支柱的根部,用相應長的木料垂直煤壁搭成台階,從而起到防滑作用;

  (3)支柱人員兩腳要站穩,下錘時要由輕到重;

  (4)支柱前應在本段的上方設好擋板,以防上方煤、矸或其他物品滾落傷人。其他應符合基本支護的注意事項。

  23.將剩餘的支柱、梁或背頂材料等,碼放在工作麵一側,將失效和損壞的柱或梁,運到指定地點,碼放整齊。

  24.經班長或質量驗收員驗收合格後,方可收工。

  回柱放頂工操作規程

  1.工作前應備齊工具和用品。

  2.檢查與處理

  (1)工作區域內的各種支護是否完整可靠,合乎質量要求;

  (2)頂板是否有冒頂危險或竄矸現象;

  (3)放頂區域內的材料、浮煤、矸等,是否清理幹淨;

  (4)各安全出口是否有障礙物,高度是否符合作業規程要求;

  (5)放頂前檢查特殊支架是否按規定移設牢固可靠;

  (6)頂板冒落情況及工作麵有無異常現象;

  (7)回柱放頂用的支護材料、擋矸簾等是否備齊;

  (8)使用絞車回柱時還應進行下列檢查:

  ①信號工應檢查信號是否靈敏可靠,信號電線是否有損壞或擠壓現象;

  ②看滑輪工應檢查滑輪戧柱、繩套和滑輪是否符合要求;

  ③絞車司機應檢查絞車,絞車壓、戧柱、鋼絲繩、繩鉤和電纜、按鈕等是否符合要求;發現問題,必須及時妥善處理。

  3.人工回柱放頂的方法和順序

  (1)按規定距離和質量要求,架設特種支架後,拆除原特種支架;

  (2)在分段開口處的中間打上半排收尾柱;

  (3)在新切頂線的梁柱靠采空區側掛好擋矸簾;

  (4)在需回梁的煤幫側梁上從下往上插好扁銷,並要打緊;

  (5)回柱工站在回柱的斜上方進行回柱。回單體液壓支柱時,用卸載手把慢慢使支柱卸載取出支柱後支設在規定位置;

  (6)回梁時,站在支架完整的斜上方;

  (7)回收出各種背板材料,碼放到指定地點後,方可繼續放頂。

  4.工作麵分段回柱放頂的要求

  (1)分段的長度必須符合作業規程或補充措施規定,但不得小於15米;

  (2)分段開口應選在頂板較好,支架完整的安全地點;

  (3)分段開口處必須打上半排收尾柱;

  (4)如工作麵傾角較大,放頂前必須在下方設好擋板,以防傷人。

  5.絞車回柱放頂的方法和順序

  (1)按規定距離和質量要求,架設特種支架後,拆除原特種支架,運到指定地點碼放整齊;

  (2)在新切頂線的梁柱靠采空區側掛好擋矸簾;

  (3)信號工發出鬆繩信號,回柱工從上往下拖拽主繩,下放到位後,發出停止信號;

  (4)用小繩套拴好要回的支柱,並與主繩鉤連接;

  (5)回柱工站在回柱的斜上方進行回柱;回單體液壓支柱時,用卸載手把慢慢使支柱卸載;回木支護時,還應用另一個繩套拴好梁並用錘、撬棍使支柱與梁錯口。拴好繩後退到安全地點,發出緊繩信號,將支柱和梁拖至適當位置,發出停車信號,停止緊繩,取出支柱和梁碼放到指定地點;

  (6)回梁時,用錘敲打梁的圓銷,使該梁脫離連接;往外拖梁時與回柱操作相同;

  (7)用鐵鉤回收出各種背頂材料,並放到指定位置後,方可繼續回收。

  6.回柱放頂工要做到“三勤、兩高”。即勤拴、勤拉、勤揀,回收率高、複用率高。

  7.回不動的木支柱可用斧子砍口後,拉斷回收出來,工作麵無法複用的木料要及時運出,不得堆在工作麵或扔入采空區。

  8.回柱中,若有柱子被壓入底板,可用鍬、鎬將煤矸清理幹淨,並順回收方向從柱腳挖溝取出或用絞車拉出。

  9.遇難回、難取的支柱和梁時,處理之前,首先要打好臨時護身柱或替柱,最後將替柱回出。

  10.難回支柱的處理

  (1)頂板壓力大,支柱一鬆馬上壓下時,要打上臨時支柱以控製頂板,然後采用挑頂臥底的方法進行回撤,嚴禁放炮進行回撤;

  (2)當支柱頂著岩塊不能下縮,岩塊又不好處理時,待頂板穩定後,將柱腿用鎬刨開,用撬棍來回轉動直到將柱回出。

  11.拴柱或拴梁前要詳細檢查頂板周圍情況,判斷安全後,方可近前拴柱梁,並迅速將小繩套掛在大鉤上,嚴禁將繩套拴在活柱體上。

  12.回柱時回柱工應站到支柱的斜上方支架完好處,使用長柄工具,卸載或打鬆水平楔。

  13.使用回柱絞車回收時,應按以下要求操作:

  (1)每台絞車回收,至少由三人進行操作,一人監視,一人拴繩回收,一人發信號。解繩時,應嚴密監視周圍頂板、采空區及支架情況;

  (2)繩道要直,不能蹩支柱;

  (3)不準拉大網回柱,應采用多繩套按順序少拉和慢拉細放的操作方法,但嚴禁絞車超負荷運轉;

  (4)聯係信號要及時準確,分工要明確。信號聯係規定:“一聲停,二聲開,三聲倒車鬆繩”。傳送信號不準用喊聲代替,司機聽清信號後,方準操作;

  (5)將要開動絞車時,所有人員都必須撤離繩道,距鉤頭不少於5米,信號工才可發出開車信號。

  14.不準用手鎬或其他工具代替卸載手柄卸載,更不準用錘砸油缸、活柱或三用閥。若活柱下不來時,也可用螺絲刀將注油孔螺絲取下,降柱後再將注油孔螺絲擰緊。

  15.如支柱三用閥損壞或活柱被壓不能卸載時,不準生拉硬拽,必須采用挑頂、臥底或打臨時木柱支撐頂板將單體液壓支柱回出。

  16.回收的支柱,必須支撐在作業規程規定的位置,並全部承載。

  17.移回柱絞車前,要選擇頂板、支架完好,無淋水,空間寬敞、有利於安設和回柱工作的地點,安設好牢固的牽引柱,並清理好絞車移動的通道。

  18.移回柱絞車必須兩人操作。拴好牽引繩,人員撤到安全地點後,再發出開車信號。移動時要慢速牽引,要嚴密注視牽引柱的牢固性和被移動的絞車是否碰撞、擠壓巷道支架、電纜或其他設施,絞車開關電纜是否拉緊,發現問題立即停車,處理好後再移動。

  19.絞車移好後,將開關打到零位,再打好壓柱和戧柱。兩根壓柱要打在絞車尾部兩側,與頂、底板垂直;兩極戧柱打在絞車前麵兩側,與底板呈75°角。各柱下頭均需打在絞車底盤上,上頭支在頂板柱窩內,當頂板破碎或複合頂時,應加柱帽。若戧柱支在頂梁上,梁與梁間必須加撐木。底板鬆軟要下底梁。

  20.絞車要安裝平、正、牢。經試車主繩拴柱帶足勁,確認絞車穩固無問題,方可使用。

  21.回收上、下順槽支護至少有二人進行操作。回收順序由采空區向煤壁,先柱後梁依次進行。最大滯後距離應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

  22.嚴禁使用工作麵和順槽刮板輸送機回收支柱。

  23.按規定補齊新切頂線一排應支設的支柱。回撤出的各種材料,應當班清理、碼放至指定地點。

  24.回收的柱、梁和背頂材料都要按規定支設或碼放整齊,不得堵塞人行道和安全出口。

  25.若有失效棚、倒柱、片幫等現象發生,在下班前必須處理好後,方可收工。

  26.清點回收柱梁的數量,如有丟失、損壞的應如實彙報出具體編號,並及時補充。

  27.將回收出的折梁斷柱,廢料或失效柱、梁要及時運出工作麵並碼放齊。

  38.對放頂區域內進行全麵檢查,發現有竄矸處,必須用背頂材料背好。

  39.向接班人或班長交待工作情況及柱、梁數量。

  電鑽打眼工操作規程

  1.領取電鑽等工具時要認真檢查,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電鑽的機體無裂紋破損,螺絲、螺帽、銷子等齊全牢固;

  (2)電鑽開關靈敏可靠,防爆插銷嚴密,如發現有火花痕跡,不準使用;

  (3)鑽杆平直,鑽頭鋒利;

  (4)試轉一下,其轉動方向正確,聲音正常;

  (5)電纜無“雞爪子”,無“羊尾巴”,無明接頭,不漏電;

  (6)帶齊鑽杆、鑽頭、鐵線、護套、手鎬、長撬棍等必需的工具。

  2.電鑽、鑽杆、電纜的攜帶

  (1)將電纜繞成圓圈,其一端固定在電鑽上並係結好,要手提電鑽手把或肩背電鑽和電纜。不準安上鑽杆挑著電鑽行走,不準用電纜拖拉電鑽,更不準帶電拖拉電鑽,嚴禁強拉硬拽;

  (2)搬運、移動電鑽時,必須卸下鑽杆;

  (3)急傾斜工作麵要用結實繩子綁套運送電鑽;

  (4)嚴禁用刮板輸送機運送電鑽、鑽杆、電纜。

  3.打眼電纜的敷設

  (1)巷道內的電纜都必須吊掛整齊牢固,不許隨意扔放,散亂堆積;

  (2)電纜橫跨輸送機機頭、機尾、溜槽和溜煤道時,應在距其0.5米以上懸掛牢固,以免煤、矸、材料等擠碰。

  4.打眼前的檢查和處理

  (1)對工作地點的頂板、煤幫、支護應進行全麵檢查,待問題處理後方可打眼。打眼前,必須敲幫問頂,遇有傘簷、活塊等應用手鎬、長撬棍處理掉;

  (2)若有支柱緊靠煤幫時,要按規定開出炮道,然後才能打眼;

  (3)用鐵絲把鑽頭固定在鑽杆上,釺尾套在電鑽卡套內,要緊密結合,起動電鑽檢查旋轉方向是否正確;

  (4)必須紮緊袖口、褲管,扣好衣扣,圍巾必須係在上衣內,嚴禁圍巾和衣服的線頭等外露。

  5.兩人操作,一人在電鑽一側領釺定眼,一人在另一側緊握電鑽手把操作。

  6.開眼時,煤硬要先用手鎬刨點定位,煤軟可直接用鑽頭點開定眼。定好位後,使鑽頭頂緊定位點,間斷地送電二、三次,使鑽頭鑽進煤體。

  7.鑽頭鑽進煤體後,根據爆破說明書的規定,調整打眼的方向和角度。推進時要均勻使勁,不可用力過猛,要順勢推進,每隔一段時間要來回拉動鑽杆,排除煤粉。

  8.打夠眼深後,必須將鑽杆來回拉動幾次,把眼內煤粉排淨。底眼要用木楔、大塊煤掩蓋好,以防煤粉堵塞。

  9.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止打眼

  (1)出現卡住鑽頭或鑽杆;

  (2)電鑽聲音突然不正常;

  (3)電鑽外殼超溫(60攝氏度或燙手)或有燒焦味;

  (4)電鑽鑽杆嚴重震動;

  (5)電鑽外殼帶電。經查明原因處理好後,方可繼續打眼。

  10.薄煤層工作麵必須停輸送機進行打眼。

  11.在大傾角工作麵打眼時,應在其上下方設置擋板。用笨溜子運煤的工作麵應先將溜槽裝滿煤,然後再打眼。

  12.機組運轉時,一般不許在機道打眼。若有防止牽引設施彈碰傷人的可靠安全措施,方可平行作業。

  13.工作麵有淋水處,必須遮蓋電鑽,以防漏電傷人。

  14.處理瞎炮時的打眼工作。

  (1)要在班組長直接指導或放炮員的配合下進行打眼;

  (2)應用木扡或竹扡挖出部分炮泥,並插入炮棍以確定瞎炮炮眼方向;

  (3)在距瞎炮眼至少0.3米處,平行瞎炮眼打新眼,其深度可稍大於瞎炮深度;

  (4)要做出有瞎炮的顯著標誌。

  15.完成本班全部打眼任務後,應先拔下鑽杆、卸下固定鑽頭銷子、收好鑽頭,然後切斷電源。

  16.將電鑽、鑽杆、電纜分別運出工作麵,放到指定的無淋水安全地點。電纜要盤成8字形堆放整齊。需檢修的電鑽、電纜、鑽杆等要運到檢修地點。

  17.要向放炮員交待本班打眼情況,尤其要交待清楚瞎炮的具體位置及注意事項。

  放炮員作業操作規程

  1.向班組長接受任務後,確定當班使用炸藥,雷管數量,填寫領取單。嚴禁攜帶不合格的瓦斯檢定器下井使用。

  2.領取並檢查防爆放炮器

  (1)用放炮器鑰匙扭到充電位置,氖燈要發亮;

  (2)禁止用短路的方法檢查放炮器;

  (3)放炮器完好,電池有電。

  3.領取放炮母線

  (1)必須使用橡膠銅芯或聚氯乙烯鋼芯雙線電纜;

  (2)放炮母線接頭除鏽、扭結並用絕緣帶包好。

  4.領取掏勺、木扡或竹扡、木或竹質炮棍,炮棍的直徑應略大於藥卷直徑。

  5.領取炸藥

  (1)持有區(隊)長、技術人員簽字蓋章的或經主管部門批準的火藥領取單到爆破材料發放站領取當班用的炸藥;

  (2)隻準領取作業規程規定的煤礦安全炸藥,嚴禁領取和使用非煤礦安全炸藥、黑火藥、凍結或半凍結的硝化甘油類炸藥、含水超過0.5%的銨銻炸藥及硬化到不能用手揉鬆的硝酸銨類炸藥。

  6.領取電雷管

  (1)隻準領取瞬發電雷管或毫秒延期電雷管,毫秒雷管最後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毫秒;

  (2)當麵點清電雷管數量;

  (3)嚴禁領用延期性電雷管、非電導爆管。

  7.運送爆破材料應遵守下列規定:

  (1)電雷管必須由放炮員親自攜帶運送;

  (2)放炮員和放炮員助手攜帶的炸藥數量不準超過公司、礦規定的限量;

  (3)爆破材料必須裝在堅實的非金屬容器內。電雷管和炸藥應分裝在不同的容器內或分裝在同一容器的具有牢固隔板的間隔內並加鎖。嚴禁將火藥裝在衣袋內;

  (4)攜帶爆破材料上下井時,在每層罐籠內搭乘的攜帶爆破材料的人員,不得超過4人,其他人員不得同罐籠上下;

  (5)攜帶爆破材料的人員乘坐車輛時,不得與其他人同乘一列車,並要乘坐靠尾部的車輛,每車不超過2人;

  (6)攜帶爆破材料人員不得在交接班、人員上下井時間內,沿井筒上下;

  (7)領到爆破材料後,應直接送到工作地點,嚴禁中途逗留;

  (8)嚴禁用刮板輸送機、膠帶輸送機運送爆破材料

  8.爆破材料的存放。

  (1)爆破材料在工作麵臨時存放時,必須放置在放炮警戒線之外的頂板完好、支架完整、無電器設施、不潮濕的安全地點;

  (2)火藥箱內隻準存放炸藥和電雷管,嚴禁將瓦斯檢定器、放炮器存放箱內。炸藥和雷管必須用隔板隔開,不許混放;

  (3)不準任何人在存放炮藥箱的地點休息,更不準坐在炮藥箱上

  (4)防爆型放炮器要懸掛在幹燥地點。

  9.裝配引藥

  (1)隻準由放炮員裝配引藥,不得由其他人代替;

  (2)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巷道內裝配引藥;

  (3)嚴禁坐在炮藥箱上裝配引藥;

  (4)從成束雷管中抽出單個電雷管時,應將成束的電雷管腳線順好,拉住前端腳線將電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腳線硬拽管體或手拉管體硬拽腳線,一個引藥隻準裝一個雷管;

  (5)裝配引藥,應先將炸藥卷頂部揉軟,用木扡或竹扡在藥卷的頂端中心垂直紮好略大於電雷管直徑的孔,然後將電雷管插入孔眼,將腳線在藥卷上拴一個扣,剩餘的腳線全部纏在藥卷上,同時將腳線末端扭結,嚴禁將電雷管從藥卷側麵硬插入藥卷中或捆在藥卷上;

  (6)裝配引藥時,必須防止電雷管受震動或衝擊,防止折斷腳線及損壞其絕緣層;

  (7)裝配引藥的數量應根據眼數而定,並且用多少裝配多少。裝好的引藥要立刻整齊擺放在容器內,點清數量,不得遺失,不準隨地亂放。

  10.裝藥前,放炮員要與班組長及瓦斯檢查員對工作麵及炮眼進行全麵檢查,對所檢查出的問題,應及時處理。在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準進行裝藥。

  (1)裝藥地點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

  (2)工作麵風量不足或風向不穩定;

  (3)裝藥地點20米以內煤塵堆集飛揚;

  (4)裝藥地點有片幫冒頂的危險;

  (5)有傘簷,炮道不符合規定,煤壁局部突出0.3米以上;

  (6)炮眼內有異狀,有壓力水、瓦斯突增、炮眼塌陷出現裂縫,溫度驟高驟低等;

  (7)有眼深小於0.6米的炮眼或不符合規程規定的眼深、位置、方向等;

  (8)炮眼內煤粉未清除幹淨;

  (9)基本支護與特種支護不齊全,支護有損壞未處理;

  (10)發現瞎炮未處理。

  11.裝藥

  (1)用掏勺將炮眼內的煤粉清理幹淨;

  (2)用炮棍將藥卷輕輕地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勻,不得強力衝擊,但要使藥卷間密實接觸;

  (3)正向爆破的引藥最後裝,裝引藥時其聚能穴朝向眼底,要一手推引藥,一手鬆直腳線,但不要過緊,不得損傷腳線;

  (4)填炮泥時要一手拉腳線,一手填炮泥,要慢慢用力輕搗壓實。眼孔填夠炮泥後,要將腳線扭結,並盤放在眼口,不得拖在炮眼外邊;

  (5)炮眼封泥應采用水炮泥。裝填水炮泥時應先緊靠藥卷填上0.03~0.04米的炮泥,然後裝水炮泥,外端再填以炮泥。注意不要用力過猛和壓的太緊,以防搗破水炮泥,不得使用漏水的水炮泥;

  (6)封泥應用不燃性的砂、粘土、禁止使用塊狀材料或可燃性材料。

  12.炮眼深度和封泥量的規定

  (1)炮眼深度小於0.6米時,不準裝藥放炮;

  (2)炮眼深度為0.6米至1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

  (3)炮眼長度超過1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5米。

  13.要按照作業規程規定的一次裝藥分段放炮或分段裝藥分段放炮的方式進行裝藥作業;

  14.設警戒

  (1)聯線前,班組長必須親自布置專人在警戒線和可能進入放炮地點的所有通路上擔任警戒,放炮員須為警戒人員之一;

  (2)警戒線必須設在頂板、支架完好的地點,並要設置警戒牌、欄杆或拉繩等標誌;

  (3)放炮時,所有人員都應在警戒線之外;

  (4)工作麵若與其他采掘麵貫通,在相距20米時,必須在要貫通處安全距離外設警戒,直至貫通。貫通處兩頭都要在放炮前檢查瓦斯;

  (5)警戒的安全距離應符合公司、礦的規定。

  15.檢查及處理

  在聯線和放炮前,放炮員要和班組長、瓦斯檢查員對放炮的地點進行第二次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應及時處理。在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準進行聯線放炮。

  (1)放炮地點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

  (2)存在第10條的各項問題未處理或處理後又出現時;

  (3)沒按第14條的規定設好警戒;

  (4)放炮母線不足80米;

  (5)應該掩蓋維護好的設施未進行掩蓋和維護;

  (6)沒按規定用水炮泥或封泥長度不足;

  (7)分段放炮時,崩倒的棚子未扶起。

  16.聯線

  (1)要按照作業規程規定的放炮順序和聯線方法聯線放炮;

  (2)嚴格執行誰聯線誰放炮,即放炮母線聯電雷管腳線及檢查線路和通電都必須由放炮員本人操作;

  (3)工作麵布置的單排眼、雙排眼、三花眼或五星眼的聯線都采用大串聯法,最後剩下的兩條腳線在未和母線聯結前要扭結成短路;

  母線未和腳線聯結前,兩端必須扭結成短路。

  (4)母線與腳線聯結後,再沿路檢查母線。放炮員應最後退出放炮地點。

  17.放炮

  (1)母線與電雷管腳線聯結後,放炮員即吹第一次口哨並大聲叫喊“要放炮啦”;

  (2)放炮員沿路檢查路線,第二次吹口哨並大聲叫喊:“快放炮啦”;

  (3)到達放炮的警戒地點後,將母線聯接在放炮器的接線端並擰緊,這時第三次吹口哨並大聲叫喊“放炮啦”,等待30秒後,用鑰匙將開關轉到充電位置,待氖燈閃亮穩定,將開關鑰匙轉到原來放電位置起爆;

  (4)炮響後,首先取下放炮器鑰匙,然後將母線從放炮器上摘下並打結短路。

  18.炮後檢查

  (1)放炮員會同班組長、瓦斯檢查員進行放炮後的檢查工作;

  (2)通電後若沒有爆炸,用瞬發電雷管時至少5分鍾、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時至少15分鍾後,放炮員方可沿線路檢查不爆的原因;

  (3)在確屬由聯線不良造成不爆時,可以重新聯線放炮;

  (4)若確屬瞎炮,應按第19條辦法處理。

  19.處理瞎炮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在距瞎炮至少0.3米處另打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放炮;

  (2)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藥或從引藥中拉出電雷管;嚴禁將炮眼殘底(無論有無引餘炸藥)繼續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這些炮眼;

  (3)處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後,放炮員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

  (4)在瞎炮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同處理瞎炮無關的工作。

  20.裝藥的炮眼必須當班放炮完畢。若遇特殊情況無法當班放完時,必須在現場向下班放炮員交清情況。

  21.在本班放完炮、吹散炮煙並經班組長同意後,放炮員須吹長哨並大聲叫喊“放完炮啦”,方可撤警戒和讓其他人員進入工作麵作業。

  22.收拾整理好工具,存放在規定地點或親自攜帶收藏。

  23.清點剩餘電雷管、炸藥,填寫消耗單並須經班組長簽字。當班要辦好爆破材料退還手續,不準私藏電雷管及炸藥。

  24.向下班放炮員交班,介紹當班工作情況。

  25.升井後要將瓦斯檢定器或瓦斯檢定燈交回礦燈房。

  攉煤工作業操作規程

  1.上崗前準備好鐵鍬、大錘、尖鎬等工具,並檢查各工具的牢固性。

  2.攉煤前要檢查並處理好下列事項:

  (1)放完炮後,上好梁刹好頂,敲幫問頂,在頂板不好處先及時打臨時支柱,在臨時支護的可靠保護下作業;

  (2)煤壁有傘簷或有片幫危險的必須及時處理;

  (3)攉煤地點周圍不合格的支護必須修好補齊;

  (4)作業範圍內的刮板輸送機、自滑槽必須穩固牢靠,信號裝置靈活可靠;

  (5)清除作業範圍內從煤幫到放頂線的障礙物,物料要碼放整齊,浮煤要清掃,以保證工作中自身安全及通風、行人的通暢;

  (6)傾斜工作麵攉煤前,要設好上下擋煤板。

  3.操作

  (1)握緊鍬把,先從煤堆邊沿從上往下把煤順勢推入溜槽內,再逐步由溜槽邊向煤幫,沿底往溜槽內攉煤;

  (2)攉煤時要上下照顧,不要亂揚,應穩當地裝滿鍬,準確地將煤裝入溜槽內;

  (3)攉煤時要攉淨見底,要注意支柱是否打在實底上,若打在浮煤上則應先打替柱。在靠近煤壁側挖柱窩時,應防止片幫傷人;

  (4)極薄煤層躺著攉煤時,應先攉人行道的煤,後攉開幫煤;

  (5)大於0.4米的煤塊要砸碎。應先裝碎煤,後裝塊煤,以免塊煤滾動傷人。

  4.往刮板輸送機裝煤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不得砸壞弄斷電纜、照明線、信號線等;

  (2)停機時不準裝煤;

  (3)刮板輸送機超負荷不能啟動時,應扒出溜槽內的煤,不準強製開機;

  (4)刮板輸送機滿槽、飄鏈、鏈子跑偏時不準裝煤。

  5.往自滑槽裝煤時,應遵守以下規定:

  (1)必須分段打閘或設擋煤板,看閘口的人必須在護身板的保護下工作;

  (2)溜槽滿時,不準裝煤。溜槽內的煤不得放空,以免煤塊飛濺傷人;

  (3)修理笨溜子(搪瓷溜子)時,應和上方聯係好,停止放煤矸或設好嚴密擋板;

  (4)禁止跨著輸送機槽裝煤;

  (5)輸送機槽嘴被煤塊卡住時,禁止用手直接搬動煤塊,應用鐵鍬等長把工具,由上往下處理;

  (6)溜煤眼閘口被卡住時,可站在眼的一邊,由下往上捅,但不準將身體探入眼內,也不準手握鍬柄頂端捅,以免煤塊衝力大,打飛鐵鍬傷人。

  6.綜采工作麵追機清掃浮煤時,應遵守以下規定:

  (1)要在作業規程規定的安全距離外,進行攉煤;

  (2)要隨時注意牽引繩、錨鏈的擺動,以免傷人,不準騎跨牽引繩、錨鏈攉煤。

  (3)隨時注意頂板、煤幫,發現頂板有裂縫掉碴,傘簷和片幫等危險時,必須及時處理。

  7.保證煤炭質量,實行煤矸分裝。

  (1)攉煤前先揀出矸石,丟入采空區;

  (2)大塊矸石要砸碎,搬動矸石時注意是否有裂縫或疏鬆,以防搬動時掉下傷人;

  (3)無法丟入采空區的矸石,要實行矸、煤分運。

  8.完成所分配的任務後,要與支護工等一起檢查工程規格質量,不合格的要立即處理。不得留有傘簷,不得丟失頂煤和底煤,浮煤要清理幹淨。按規定留出炮道或機道。

  9.經班、組長和驗收小組檢查確認合格後,方可收工。

  乳化液泵站司機操作規程

  1.準備

  (1)常用工具:扳手、鉗子、溫度計、折射儀等;

  (2)必要的備品備件:鉛絲、擦布、油壺、油桶、管接頭、U形銷、高低壓膠管等;

  (3)油脂:潤滑油、機械油、乳化油等。

  檢查與處理司機接班後,把控製開關手把扳到切斷位置並鎖好,按以下要求進行檢查:

  (1)泵站及其附近巷道安全情況及有無淋水;

  (2)泵站的各種設備清潔衛生情況;

  (3)各部件的連接螺栓是否齊全、牢固,特別要仔細檢查泵柱塞檢查蓋的螺釘;

  (4)減速器的油位和密封是否符合規定;

  (5)泵站至工作麵的管路接頭連接是否牢靠、漏液;

  (6)各截止閥的手柄是否靈活可靠、吸液閥、手動卸載閥及工作麵回液閥是否在開啟位置,向工作麵供液的截止閥是否在關閉位置,各種壓力表是否齊全、完整、動作靈敏;

  (7)乳化液有無析油、析皂、沉澱、變色、變味等現象;用折射儀檢查乳化液配比濃度是否符合規定(液壓支架3%~5%,單體液壓支柱2%~3%);液麵是否在液箱的三分之二高度位置以上;

  (8)配液用水進水口壓力是否在5×105帕以上;

  (9)乳化液箱和減速器上的透氣孔蓋是否暢通;

  (10)用手盤動電動機,聯軸節和泵頭是否轉動靈活。

  2.擰鬆泵吸液腔的放氣堵,待把吸液腔內的空氣放盡並出液後擰緊。合上控製開關,點動電動機,檢查泵的旋轉方向是否與其外殼上箭頭標記方向相一致。

  3.起動電動機,慢慢關閉手動卸載閥,使泵壓逐漸升到額定值,然後按以下要求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否則不準工作。

  (1)泵運轉是否平穩,聲音是否正常;

  (2)卸載閥、安全閥的開啟和關閉壓力是否符合規定;

  (3)過濾站的髒物指示器是否正常,進、出口壓力指示的壓力差是否在1.5~3.0兆帕之間;

  (4)電流表、壓力表的指示是否正常、準確;

  (5)柱塞潤滑是否良好,齒輪箱潤滑油壓力是否在2×105帕以上;

  (6)各接頭和密封是否嚴密、無滴漏;

  (7)浮化液箱中自動配液的液位開關及低液位保護開關是否靈敏可靠;

  (8)控製按鈕、信號、通訊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4.接到工作麵用液開車信號後,要向工作麵喊話:“開泵了!”,然後起動電動機,慢慢打開向工作麵供液管路上的截止閥,開始向工作麵供液。

  5.運轉過程中應注意以下事項:

  (1)各種儀表顯示情況;

  (2)機器聲音是否正常;

  (3)機器溫度是否超限;

  (4)乳化液箱中的液位是否保持在規定範圍內;

  (5)柱塞是否潤滑,密封是否良好;

  (6)乳化液箱蓋是否平整嚴實;

  (7)乳化液箱內乳化油液麵是否有汙染物;

  (8)乳化液自動配比儀是否好使。

  發現問題,應及時與工作麵聯係,停泵處理。

  6.發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泵。

  (1)異聲異味;

  (2)溫度超過規定;

  (3)壓力表指示壓力不正常;

  (4)乳化液溫度超過規定,濃度達不到或超過規定,或乳化液箱中液麵低於規定位置而自動配液裝置仍未起動;

  (5)控製閥失效、失控;

  (6)過濾器損壞或被堵不能過濾;

  (7)供液管路破裂、脫開,大量泄液。

  7.02manbetx.com 停泵和收工停泵都應按下列順序操作:

  (1)打開手動卸載閥,使泵空載運行;

  (2)關閉高壓供液閥和泵的吸液閥;

  (3)按泵的停止按鈕,並將控製開關手把扳到斷電位置。

  8.注意事項

  (1)必須確認信號,信號不清不開車;

  (2)修理、更換主要供液管路時應停泵,關閉主管路截止閥,不準帶壓修理或更換各種液壓件;

  (3)乳化液箱中液位低於規定下限時,泵站自動配液裝置應起動配液;無自動配液裝置的泵站,應在專用的容器內進行人工配液。配液時應把乳化油摻倒在水中,禁止把水摻倒在乳化油中。配比濃度應符合標準規定;

  (4)不得擅自打開卸載閥、安全閥、蓄能器等部位的鉛封和調整部件的動作壓力;

  (5)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關閉泵站的回液截止閥;

  (6)要盡量采用同一牌號、同一廠家生產的乳化油配製乳化液。每次配液後,都要用折射儀檢驗乳化液的濃度,不符合規定時要進行調配,直到合格為止。要定期化驗測定水質,其pH值、氯根、硫酸根和機械雜質等不準超過規定;

  (7)除接觸器觸頭粘住時可用隔離開關停泵外,其他情況下隻許用按鈕停泵。

  9.接到班長收工命令和停泵信號後立即停泵,並把各控製閥打到非工作位置。

  10.清擦開關、電動機、泵體和乳化液箱上的粉塵。

  11.向接班司機交清情況後,填寫運轉和交班記錄。

  采煤機井下檢修工操作規程

  1.上班前不準喝酒、上班不得幹與本職無關的工作,嚴格遵守各項規章製度

  2.在煤壁側、機身上或機身兩端檢修時,應在周圍環境安全的情況下進行,並設專人進行監護,不準單人從事檢修工作。

  3.當檢修現場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1%時,嚴禁送電試車;達到1.5%時,必須停止作業,切斷電源,撤出人員。

  4.試車前需要盤車時,檢修人員不得將手伸入機體內部。

  5.牽引部的液壓係統一般不得在井下進行檢修,如特殊情況需在井下檢修時,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6.檢修人員應配齊需用的工具、起吊用具、儀器、儀表、綢布、海綿、棉紗(絲)、棕刷、清洗油等用品,當日檢修所需的材料、備件的數量要充足。

  7.檢修負責人應向全體檢修人員講清檢修內容、人員分工及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項。

  8.檢修前要將采煤機及相關設備停電、閉鎖、掛停電牌,並與相關設備的司機及相關環節的人員進行聯係。

  9.清理采煤機殼上的煤塵,工作地點周圍應灑水滅塵。

  10.檢修部位上方及進風側的工作帳篷、檢修人員工作服、工具及零件要清潔。

  11.檢修前除原有設施外,還要另設可靠的臨時防滑安全固定裝置。

  12.液壓件需帶入井下時,應有防汙染措施。

  13.需進行起吊工作時,非綜采麵應另設起重架,不準利用支護梁、柱進行起吊。起重工具及連接環、銷必須合格,安全性能可靠,連接必須牢固。

  14.拆裝時,重要部位、加工表麵應使用銅棒。

  15.拆卸生鏽或使用了防鬆膠的部位時,事先應用鬆動劑或震動處理後再進行。

  16.對常用工具無法或難以拆除的部位和零部件要使用專用工具,嚴禁破壞性拆除。

  17.拆下的零部件及使用的工具應放在專用箱內,不準隨地亂放,以防汙染、丟失或落入機體內部。

  18.更換的零部件必須是合格產品,不準代用。

  19.安裝骨架密封時應使用導向裝置,防止翻唇。

  20.主要緊固件應使用力矩扳手。重要結合麵及緊固螺栓應按要求使用防鬆膠。

  21.檢修後必須清洗油池,注入油池的油必須經過過濾。

  22.采煤機電氣部分的檢修按電氣設備檢修操作規程進行。

  23.恢複送電前,檢修人員必須撤離運轉部位,並向相關人員發出開機的通知及開車信號後,方可送電,並由采煤機司機按規定開機。

  24.檢修完畢,必須經全麵檢查後方可撤去工作帳篷和臨時防滑安全固定裝置。

  25.進行全麵試車,觀察是否有異常。

  26.清點工具及剩餘的材料、備件,更換下來的零部件升井,並做好詳細記錄。

  采煤機地麵檢修工操作規程

  1.上班前不準喝酒、上班不得幹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遵守各項規章製度

  2.進行焊接、切割作業時,要避開易燃、易爆物或提前作好防護安全措施

  3.站在設備上工作時,禁止穿易滑或帶釘的鞋。

  4.起吊時應按起重工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執行。

  5.檢修前,檢修負責人向參加檢修人員講清檢修內容、人員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項。

  6.根據檢修內容認真檢查普通工具、專用工具、吊裝用具,材料、備件的規格、質量、數量應符合要求。

  7.檢修地點應清潔,無影響檢修的雜物,尤其是檢修液壓係統的地點必須無汙染、無粉塵。

  8.對采煤機進行外部清洗,除去煤泥,煤塵等汙物。

  9.檢查外部零件有無損壞、丟失。

  10.使用起重機拆裝大件時,對懸空或不穩的機件、拆卸時應先捆綁掛牢再鬆連接螺栓,安裝時應先擰好連接螺栓再鬆繩摘鉤。

  11.傳遞工件、工具時,必須等對方接妥後送件人方可鬆手;遠距離向高處傳遞時,必須將工件或工具拴在吊繩上,禁止拋擲。

  12.解體:

  (1)拆卸前必須熟悉機件的構造,觀察每個零部件,確認他們的用途、相互關係和位置關係,必要時做出標記。

  (2)拆卸中,根據零件的安裝關係,選用適當的工具,采用合適的拆卸方法。

  (3)拆卸特殊零部件,如泵的柱塞、葉片等要做出標記,防止安裝時裝錯。

  (4)拆卸時注意不要損壞各結合麵、液壓件。

  13.拆下的機件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有礙作業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穩妥,不得損壞零部件。

  14.用煤油對內部零件進行清洗,嚴禁用棉絲擦抹液壓件。

  15.零部件的檢測:根據檢修質量標準,對每個零部件進行檢查、測試,分出可用零件、報廢零件及可修複零件。

  16.對修複的零部件應根據檢修質量標準進行檢查,不合格不得使用。液壓件的檢修、測試應在無塵車間進行。

  17.裝配前根據原部件使用的油脂對零件進行清洗。

  18.部件組裝時應每完成一個步驟檢測一遍,直至整體組裝完畢。對按規定需要檢測的部件,如液壓泵、液壓馬達等要按要求逐項進行檢測,並對檢測數據詳細記錄。

  19.采煤機電氣部分的檢修按電氣設備檢修操作規程進行。

  20.整體組裝後應檢查有無漏裝、錯裝。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動作可靠,應做安全性能試驗的必須先進行試驗。

  21.按標準對整機性能進行試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22.檢修中排放的油、水要妥善處理,不得汙染地麵。使用後的汙棉絲、破布等要放在指定的容器內。

  23.清點工具及剩餘的材料、備件並妥善放好。

  24.將檢修記錄、測試數據存檔保存。

  25.切斷電氣設備電源,清掃檢修場地。

  液壓支架井下檢修工操作規程

  1.上班前不準喝酒、上班不得幹與本職無關的工作,遵守有關各項規章製度

  2.檢修前支架應采取可靠的穩固措施。

  3.當檢修地點20米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作業,切斷電源,撤出人員。

  4.大的零部件檢修時,要製定專項檢修計劃安全技術措施並貫徹落實到人。

  5.綜采工作麵所有支架要編號管理,要分架建立檢修檔案。

  6.檢修人員入井前,要向有關人員了解支架工作情況。

  7.準備好足夠的備件、材料及檢修工具;凡需專用工具拆裝的部件必須使用專用工具。

  8.檢修負責人應向檢修人員講清檢修內容、人員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項。

  9.檢修支架頂上的部件時,應搭好牢固的工作台。

  10.接班後應對所有支架巡查一遍,對現場急需的問題應優先安排檢修。

  11.檢修時,各工種要密切配合;必要時采煤機和刮板輸送機要停電、閉鎖、掛停電牌,以防發生意外。

  12.支架液壓係統的各種閥、液壓缸不準在井下拆卸和調整,若閥或液壓缸有故障時,要由專人負責用質量合格的同型號閥或液壓缸進行整體更換。

  13.在拆卸或更換安全閥、測壓閥及高壓軟管時,應在各有關液壓缸卸載後進行。

  14.在更換管、閥、缸體、銷軸等需要支架承載件卸載時,必須對該部件采取防降落、冒頂、片幫的安全措施

  15.向工作地點運送的各種軟管、閥、液壓缸等液壓部件的管路連接部分,都必須用專用堵頭堵塞,隻允許在使用地點打開。

  16.液壓件裝配時,必須用乳化液衝洗幹淨,並注意有關零部件相互配合的密封麵,防止因碰傷或損壞而影響使用。

  17.處理單架故障時,要關閉本架的斷路閥。處理總管路故障時,要停開泵站,嚴禁帶壓作業。

  18.組裝密封件時,應注意檢查密封圈唇口是否完好,加工件上有無銳角或毛刺,並注意密封圈與擋圈的安裝方向必須正確。

  19.管路快速接頭使用的U形卡的規格、質量必須合格,嚴禁單孔使用或用其他物件代替。

  20.檢修工作完畢後,必須將液壓支架認真檢查,並進行試壓動作幾次,確認無問題後方可使用。

  21.檢修時卸載的立柱、千斤頂要重新承載。

  22.檢修完工後,各液壓操作手把要打到零位。

  23.認真清點工具及剩餘的材料、備品、備件,並做好檢修記錄。

  液壓支架地麵檢修工操作規程

  1.上班前不準喝酒,班中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遵守有關各項規章製度

  2.檢修中所使用的起重吊具應安全可靠。

  3.檢修工應配戴安全帽,禁止穿易滑或帶釘的鞋。

  4.進行切割、焊接時,要避開易燃、易爆物,或提前作好防護措施。

  5.檢修負責人應向檢修人員講清檢修內容、人員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項。

  6.應準備好檢修需用的工具、起吊用具、儀器儀表,以及數量充足、規格質量符合要求的材料、備品、備件。

  7.試驗介質應符合MT6《液壓支架用乳化油》的規定,乳化液按5∶95重量比配製而成並進行過濾。

  8.衝洗支架外麵的煤塵、矸石粉等汙物。

  9.檢修場地應清潔,無其他雜物。

  10.閥類的檢修工作必須在無塵車間進行,拆檢後的零部件應加遮蓋,對其測試數據要詳細記錄。

  11.解體時應合理選擇工具,禁止用大錘直接敲擊各連接銷軸及各液壓部件,以防變形損壞。

  12.對解體後的各部件進行二次衝洗,表麵不允許有汙物。

  13.結構件的修複:

  (1)對變形的結構件進行整形。

  (2)對開裂的部位進行焊接,焊接質量應符合要求。

  (3)對所有的結構件進行除鏽。

  (4)塗飾結構件表麵,應塗漆均勻,色調一致。

  14.液壓件的修複:

  (1)解體後各零部件要在煤油中進行徹底清洗,分類碼放,嚴禁用棉絲擦抹液壓件。

  (2)根據檢修標準對零部件進行修複、檢測,並做好詳細記錄。

  (3)組裝時,必須把各部件內部及所有的配合表麵進行認真清洗,特別是鐵屑、雜物等一定要清除幹淨。

  (4)原則上所有的密封件一律更換,需重複使用時,必須經過嚴格鑒定,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5)各液壓件裝配時,在密封及配合麵上應塗少量油脂,以防擦傷相應表麵並保證運動靈活。

  15.整架組裝時應按順序組裝,並檢查各部件應無缺件、無錯裝,緊固件應齊全牢固。

  16.組裝完畢對支架進行最後一次麵漆的塗飾,要求塗漆均勻,色調一致。

  17.整架驗收和性能試驗:

  (1)對支架外觀進行詳細全麵的檢查。

  (2)對支架進行動作試驗。

  (3)對支架進行性能試驗。

  18.清點工具及剩餘的材料、備件和更換下來的零部件,並妥善保管好。

  19.根據標準對試驗結果作出結論,寫出試驗報告,試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20.切斷電氣設備電源,清掃檢修現場。檢修時排放的油、液要妥善處理,不得汙染地麵,汙物放在指定的容器內。

  單體液壓支柱地麵檢修工操作規程

  1.上班前不準喝酒、上班不得幹與本職無關的工作,遵守有關各項規章製度。

  2.新到礦的支柱應按MT112《礦用單體液壓支柱》中的“出廠試驗規範”的有關規定進行操作試驗和密封試驗,合格後方可下井使用。

  3.單體支柱不得露天檢修、露天存放。在地麵存放時間超過3個月的新支柱或修複支柱,下井前應按上述規定進行抽查;存放期超過1年的支柱應逐根試驗,檢查支柱性能是否有變化。性能不能保證或在貯藏、運輸中損壞的支柱,不允許下井使用。

  4.檢修場地應清潔衛生,各類待修支柱、檢修合格支柱應分類碼放整齊。檢修後經試驗各項性能合格的待用支柱,應垂直或傾斜存放。

  5.冬季,檢修車間應有取暖係統,車間最低溫度不得低於0℃,以保證檢修質量。

  6.工作介質的牌號應與支柱使用說明書中指定的牌號一致,不允許隨意更換工作介質牌號。工作介質注入支柱前,應經過120目/英寸濾網過濾後方可使用。

  7.壓力試驗機的各種保護措施,必須齊全可靠。在壓力試驗時,操作人員應在防護欄外側操作,其他人員應遠離試驗柱體。

  8.備用零部件質量和規格,應符合技術標準要求。

  9.檢修前,應首先檢查所用工具、量具、材料和備件、各類儀表及拆柱機、試驗台等儀器設備,應完好。

  10.應建立維修卡片,詳細記錄支柱編號維修日期、故障、維修內容、試驗情況、維修人等。

  11.支柱解體前,要首先將其外表煤泥、煤塵衝洗幹淨。

  12.在操作拆柱機對支柱解體時,不得用鐵錘或銅棒敲擊油缸或活柱的任何部位,防止變形,影響密封性能。

  13.在活柱體中拆活塞時,要用專用工具拉出活塞,嚴禁使用手錘敲擊。

  14.檢查缸體和活柱的鏽蝕、拉傷和磨損、變形情況。

  15.對變形的活柱或油缸需用校直機、油缸整形推力器進行修複。

  16.使用限位鋼絲的活柱,在拆卸手把體時,鋼絲槽內要套入廢舊的O形圈,防止刮壞導向環和防塵圈。

  17.所有零部件檢測報廢標準均按部頒標準執行。

  18.更換所有不能使用的零部件。

  19.按產品說明書要求,清洗各零部件。

  20.更換所有密封件。

  21.活柱組裝:

  (1)將手把體裝在活柱上。采用鋼絲限位的活柱體,限位溝槽內套上廢舊的O形圈,防止碰壞防塵圈。

  (2)將Y形圈裝在活塞上,裝上防擠圈,密封圈裝在溝槽內,防擠圈裝在低壓側,將活塞裝在活柱上。

  22.整柱組裝:

  (1)活柱組裝時必須將活塞端由油缸上裝入連接鋼絲。

  (2)將複位彈簧掛在活柱內,使用專用工具卡住彈簧,裝上底座,裝入連接鋼絲。

  (3)將頂蓋裝在活柱上,打入圓柱銷,並注意頂蓋四爪的一條對稱軸線與孔的軸線平行。

  23.對檢修的三用閥,要按規格型號調定開啟壓力,其值為額定工作壓力的0.9~1.1倍,並對每個三用閥進行1.5倍壓力試驗、開啟壓力試驗及密封性能試驗,具結果達到MT112標準要求後,方可安裝使用。

  24.將調試好的三用閥裝在活柱的閥孔內,準備試壓。

  25.支柱的逐根試驗按《單體液壓支柱出廠檢驗暫行技術條件》進行。

  26.支柱檢修後,應將活柱降到底,垂直或傾斜存放在氣溫不低於0℃的幹燥的室內。

  27.支柱如果短期不用,應將支柱腔內乳化液放盡允許水平放置,但三用閥進液孔用塑料堵好,以防髒物進入。

  28.切斷電氣設備電源,清理檢修場地。

  二、掘進

  掘進爆破工操作規程

  1.接觸爆破材料的人員應穿棉布或其他抗靜電衣服,嚴禁穿化纖衣服。

  2.下井前要領取符合規定的發爆器和爆破母線等,不符合規定的發爆器材不準下井使用;必須嚴格執行爆破器材領退等管理製度。

  3.在煤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層中,專職爆破工的工作必須固定在一個工作麵。

  4.使用爆破材料的規定。

  (1)炸藥:井下爆破作業,必須使用有煤礦安全標誌的煤礦許用炸藥,選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低瓦斯礦井的岩石掘進工作麵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幹一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②低瓦斯礦井的煤層掘進工作麵、半煤岩掘進工作麵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於二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③高瓦斯礦井、低瓦斯礦井的高瓦斯區域,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於三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④有煤(岩)與瓦斯突出危險的掘進工作麵,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於三級的煤礦許用含水炸藥。

  ⑤嚴禁使用黑火藥、凍結或半凍結的硝化甘油類炸藥。

  ⑥在同一次裝藥爆破工作麵,嚴禁裝入兩種不同性質的炸藥。

  (2)雷管:在掘進工作麵,必須使用取得產品許可證的煤礦許用瞬發電雷管或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

  ①使用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時,最後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毫秒。

  ②不同廠家生產的或不同品種的電雷管,不得摻混使用。

  ③不得使用導爆管或普通導爆索,嚴禁使用火雷管。

  (3)發爆器:必須統一管理、發放,定期校驗發爆器的各項性能參數,並進行防爆性能檢查,不符合規定的嚴禁使用。

  5.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製度,實行“三人連鎖爆破”和“三保險”製度。“一炮三檢”製度:即裝藥前、爆破前、爆破後必須檢查爆破地點和發爆器附近20米範圍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若瓦斯濃度超過1%時,嚴禁裝藥爆破。“三人連鎖爆破”製度:即爆破前,爆破工將警戒牌交給班組長,由班組長親自派專人警戒,並將爆破命令牌交給瓦斯檢查員,由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煤塵濃度合格後,將爆破牌交給爆破工,爆破工吹哨後爆破,爆破後三牌各歸原主。“三保險”製度:即站崗、設置警標、吹哨。

  6.在有瓦斯或有煤塵爆炸危險的掘進工作麵,應采用毫秒爆破;並應采用全斷麵一次起爆,不能全斷麵一次起爆的,必須采取安全措施

  7.在高瓦斯礦井、低瓦斯礦井的高瓦斯區域的掘進工作麵采用毫秒爆破時,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須製定安全技術措施。

  8.用爆破方法貫通井巷時,必須嚴格遵守作業規程有關規定。

  9.嚴禁糊炮、明炮和短母線爆破。

  10.在高瓦斯或煤(岩)與瓦斯突出以及有衝擊地壓的掘進工作麵爆破,必須製定並嚴格執行特殊安全措施。

  11.爆破材料的運送。

  (1)井筒內運送爆炸材料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事先通知絞車司機和井上、下把鉤工。

  ②電雷管和炸藥必須分開運送。

  ③在裝有爆炸材料的罐籠或吊桶內,除爆破工或護送人員外,不得有其他人員。

  ④交接班、人員上下並的時間內,嚴禁運送爆炸材料。

  ⑤禁止將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車場或其他巷道內。

  (2)由爆炸材料庫直接向工作地點人力運送爆炸材料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電雷管必須由爆破工親自運送,炸藥應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監護下由其他人員運送。

  ②爆炸材料必須裝在耐壓和抗撞衝、防震、防靜電的非金屬容器內;嚴禁將電雷管和炸藥裝在同一容器內,嚴禁將爆炸材料裝在衣袋內。領到爆炸材料後,應直接送到工作地點,嚴禁中途逗留。

  ③攜帶爆炸材料上、下井時,在每層罐籠內搭乘的攜帶爆炸材料的人員不得超過4人,其他人員不得同罐上下。

  ④在交接班、人員上下井的時間內嚴禁攜帶爆炸材料人員沿井筒上下。

  ⑤嚴禁用刮板輸送機、帶式輸送機等運輸爆炸材料。

  12.爆破材料的存放。

  (1)爆破材料運送到工作地點後,必須把炸藥、電雷管分開存放在專用的爆炸材料箱內,嚴禁亂扔、亂放。

  (2)爆炸材料箱必須放在頂板完好、支護完整,避開機械、電氣設備及通風良好的地點,並應放在掛有電纜、電線巷道的另一側。

  (3)爆炸材料箱要加鎖,鑰匙由爆破工隨身攜帶。

  (4)爆破時必須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

  (5)爆破前需準備好夠全斷麵一次爆破用的引藥和炮泥以及裝滿水的水炮泥,並整齊放置在符合規定的地點。

  (6)準備好炮棍、岩(煤)粉掏勺及發爆器具等。

  (7)檢查發爆器與爆破母線。發爆器要完好可靠,電壓符合要求;爆破母線長度符合作業規程規定,並無斷頭、明接頭和短路,絕緣包皮有破損處時應進行處理。

  13.裝配起爆藥卷。

  (1)從成束的電雷管中抽取單個電雷管時,應將成束的電雷管順好,拉住前端腳線將電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腳線硬拽管體,也不得手拉管體硬拽腳線。抽出單個電雷管後,必須將其腳線扭結成短路。

  (2)裝配起爆藥卷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爆破工作地點附近進行,嚴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裝配起爆藥卷。裝配起爆藥卷數量,以當時當地需要的數量為限。

  (3)裝配起爆藥卷必須防止電雷管受震動、衝擊,防止折斷腳線和損壞腳線絕緣層。

  (4)電雷管必須由藥卷的頂部裝入,嚴禁用電雷管代替竹、木棍紮眼。電雷管必須全部插入藥卷內,嚴禁將電雷管斜插在藥卷的中部或捆在藥卷上。

  (5)電雷管插入藥卷後,必須用腳線將藥卷纏住,並將電雷管腳線扭結成短路。

  14.嚴禁使用不通電和電阻不合格的電雷管。

  15.爆破工必須按下列順序進行操作:

  (1)裝配引藥。

  (2)檢查瓦斯。

  (3)裝藥。

  (4)封泥。

  (5)檢查瓦斯。

  (6)敷設爆破母線。

  (7)警戒。

  (8)爆破。

  (9)爆破後檢查瓦斯、支護。

  (10)處理拒爆、殘爆。

  16.裝藥前

  (1)必須對工作麵附近20米範圍內進行瓦斯檢查,嚴格執行“一炮三檢”製度。

  (2)必須對爆破地點附近10米內支架進行加固,保證支架齊全、完好。

  (3)用壓風或掏勺將炮眼內的煤(岩)粉清除幹淨。

  (4)對掘進工作麵進行全麵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準裝藥:

  ①掘進工作麵空頂距離超過作業規程規定,支架損壞,架設不牢,支護不齊全。

  ②爆破地點20米以內,礦車、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體阻塞巷道斷麵三分之一以上時。

  ③裝藥地點20米以內煤塵堆積飛揚時。

  ④裝藥地點20米範圍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

  ⑤炮眼內發現異狀、溫度驟高驟低,炮眼出現塌陷、裂縫,有壓力水,瓦斯突增等。

  ⑥工作麵風量不足或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時。

  ⑦炮眼內煤(岩)粉末清除幹淨時。

  ⑧炮眼深度、角度、位置等不符合作業規程規定時。

  ⑨裝藥地點有片幫、冒頂危險時。

  ⑩發現瞎炮未處理時。

  17.裝藥。

  (1)必須按照作業規程爆破說明書規定的各號炮眼裝藥量、起爆方式進行裝藥。各炮眼的雷管段號要與爆破說明書規定的起爆順序相符合。

  (2)裝藥時要一手拉腳線,一手拿木製或竹製炮棍將藥卷輕輕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勻,使藥卷緊密相接。藥包裝完後要將兩腳線末端扭結。

  (3)根據現場實際采用不同的起爆方式。正向起爆的引藥最後裝,引藥及所有藥卷的聚能穴都朝向眼底;反向起爆是先裝引藥,引藥及所有藥卷的聚能穴都朝向眼外。

  (4)無論采用何種起爆方式,引藥都應裝在全部藥卷的一端,不得將引藥夾在兩藥卷中間。

  (5)硬化的硝酸銨類炸藥,在使用前應用手揉鬆,使其不成塊狀。但不得將藥包紙或防潮劑損壞。禁止使用硬化到不能用手揉鬆的硝酸銨類炸藥,並須交回爆破材料庫。

  18.封泥。

  炮眼封泥應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餘的炮眼部分應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鬆散材料製成的炮泥封實。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無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實的炮眼嚴禁爆破。

  (1)裝填炮泥時,一手拉腳線,一手拿炮棍推填炮泥,用力輕輕搗實。

  (2)封泥的裝填順序是:先緊靠藥卷填上30~40毫米的水炮泥,然後裝填水炮泥一至數個,在水炮泥的外端再填塞炮泥。

  (3)裝填水炮泥不要用力過大,以防壓破。裝填水炮泥外端的炮泥時,先將炮泥貼緊在眼壁上,然後輕輕搗實。

  19.炮眼封泥量的規定:

  (1)炮眼深度小於0.6米時,不得裝藥、爆破;在特殊條件下,如挖底、刷幫、挑頂確需淺眼爆破時,必須製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於0.6米,但必須封滿炮泥。

  (2)炮眼深度為0.6~1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炮眼深度的

  1/2。

  (3)炮眼深度超過1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5米。

  (4)炮眼深度超過2.5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1米。

  (5)光麵爆破時,周邊光爆炮眼應用炮泥封實,且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3米。

  (6)工作麵有2個或2個以上自由麵時,在煤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0.5米,在岩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0.3米。淺眼裝藥爆破大岩塊時,最小抵抗線和封泥長度都不得小於0.3米。

  20.敷設爆破母線。

  (1)爆破母線必須使用符合標準的絕緣雙線。

  (2)嚴禁用軌道、金屬管、金屬網、水或大地等當作回路。

  (3)爆破母線與電纜、電線、信號線應分別懸掛在巷道兩側。如果必須掛在同一側時,爆破母線必須掛在電纜等線的下方,並應保持0.3米以上的間距。

  (4)爆破母線必須由裏向外敷設。其兩端頭在與腳線、發爆器連接前必須扭結短路。

  (5)爆破母線的敷設長度要符合作業規程的有關規定。

  (6)巷道掘進時,爆破母線必須隨用隨懸掛,以免發生誤接;嚴禁使用固定母線放炮。

  21.聯線方式與接線。

  (1)各炮眼電雷管腳線的聯接方式應按照作業規程爆破說明書的規定采用串聯、並聯或串並聯方式,電雷管腳線與母線的連接必須由爆破工操作。

  (2)電雷管腳線和連接線、腳線和腳線之間的接頭必須相互扭緊並懸空,不得與軌道、金屬管、金屬網、鋼絲繩、刮板輸送機等導電體相接觸。

  22.在連線爆破前,必須在距工作麵20米範圍內進行第二次瓦斯檢查。在瓦斯含量符合規定時,方準連線爆破。否則必須采取處理措施。

  23.警戒。

  (1)必須有專人在作業規程規定的各警戒崗點擔任警戒。

  (2)各警戒崗點除站崗人員外,警戒線處應設置警戒牌、欄杆或拉繩等標誌。

  (3)爆破前工作麵人員都要撤至作業規程規定的安全地點。

  24.爆破。

  (1)母線與腳線連接後,爆破工必須最後退出工作麵,並沿途檢查爆破母線是否符合要求。

  (2)爆破作業前,爆破工必須做電爆網路全電阻檢查。嚴禁用發爆器打火放電檢測電爆網路是否導通。

  (3)爆破工撤至發爆地點後,隨即發出第一次爆破信號。

  (4)爆破工接到班組長的爆破命令後,將母線與發爆器相接,並將發爆器鑰匙插入發爆器,轉至充電位置。

  (5)第二次發出爆破信號,至少再過5秒,發爆器指示燈亮穩定後,將發爆器手把轉回放電位置,電雷管起爆。

  (6)電雷管起爆後,拔出鑰匙將母線從發爆器接線柱上摘下,並扭結短路;拔出放炮器鑰匙。

  (7)放炮母線不得有明接頭。

  (8)爆破時使用爆破噴霧,爆破後對爆破地點附近20米範圍內灑水降塵。

  25.驗炮:爆破後,待工作麵的炮煙被吹散,必須首先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架、拒爆、殘爆等情況。如有危險情況,必須立即處理。

  26.處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時,如果確無爆破以外的辦法,可爆破處理,但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必須采用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的用於溜煤(矸)眼的煤礦許用剛性被筒炸藥或不低於該安全等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2)每次爆破隻準使用1個煤礦許用電雷管,最大裝藥量不得超過450克。

  (3)爆破前必須檢查溜煤(矸)眼內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間的瓦斯。

  (4)爆破前必須灑水。

  27.拒爆、殘爆處理。處理拒爆、殘爆時,必須在班組長指導下進行,並應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畢,當班爆破工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處理拒爆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通電以後拒爆時,爆破工必須先取下鑰匙,並將爆破母線從電源上摘下,扭結成短路,再等一定時間(使用瞬發電雷管時,至少等5分鍾;使用延期電雷管時,至少等15分鍾),才可沿線路檢查,找出拒爆的原因。由於連線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連線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另打與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起爆。

  (3)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藥卷或從起爆藥卷中拉出電雷管。不論有無殘餘炸藥嚴禁將炮眼殘底繼續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拒爆(殘爆)炮眼。

  (4)處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後,爆破工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

  (5)在拒爆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關的工作。

  28.爆破結束後爆破工要報告班組長,由班組長解除警戒崗哨後,其他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麵作業。

  29.裝藥的炮眼必須當班放完,遇有特殊情況時,爆破工必須在現場向下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30.放完炮後,應將爆破母線、發爆器等收拾整理好。

  31.清點剩餘電雷管、炸藥,填好消退單,在核清領取數量與使用及剩餘礦井作業操作規程的數量相符後,經班組長簽字,當班剩餘材料要交回爆破材料庫。嚴禁私藏爆破器材。

  32.完工後,要將發爆器、便攜式甲烷檢測儀等交回規定的存放處。

  裝岩機司機操作規程

  1.必須堅持使用裝載機上所有的安全保護裝置和設施,不得擅自改動或甩掉不用。

  2.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3.在淋水條件下工作,電器係統要有防水措施。

  4.檢修或檢查裝岩機械時,必須將開關閉鎖,並懸掛有“有人工作,嚴禁送電”牌。

  5.鏟鬥裝岩機司機操作規程

  (1)接班後司機應對機器進行如下檢查:

  ①裝岩機的電源開關、操作箱、照明燈、遠距離停車緊急按鈕等是否齊全、完整、靈敏可靠。

  ②各零部件和機械部位是否齊全、完好。如聯接螺栓是否緊固,鏈子有無裂紋及損壞,鋼絲繩磨損是否在合格要求範圍內,大小彈簧有無斷裂,腳踏板、保護罩是否完整牢固等。

  ③各潤滑點加注潤滑油,油量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2)檢查電纜護套有無破損,設備有無失爆,電纜有無充足餘量及懸掛是否符合要求。

  (3)經檢查確定機器完好後,開空車檢查下列情況:

  ①各操作按鈕是否靈活可靠。

  ②裝岩機前進、後退、提升、下放、回轉等各傳動係統是否正常。

  ③遠距離緊急停機按鈕是否靈敏可靠。

  (4)檢查軌道及其與兩幫的距離,是否符合裝岩機操作運行要求。操作箱距幫不足0.8米、裝岩機最大工作高度與巷道頂部的安全距離不足0.2米,以及周圍有其他障礙物時,不準開機。

  (5)裝岩操作按下列順序進行:

  ①檢查和準備。

  ②空機試運轉。

  ③開機裝岩。

  ④停機。

  (6)開機前,應通知周圍人員撤到機械活動範圍以外安全地點,並發出開機信號。不準帶負荷起動。

  (7)開機時,必須注意隨機電纜,防止壓壞或擠傷。

  (8)裝岩前,應把電纜掛在電纜鉤上或設專人拉電纜,司機必須站在踏板上操作。同時必須在矸石或煤堆上灑水和衝洗頂幫。

  (9)裝岩時,應先清道後裝岩,待鏟鬥落地再推進裝岩。前進、提升、後退、回轉等動作應連貫進行,鬥子揚起後,應根據裝載程度,適時切斷電源,以防撞頭斷鏈或斷彈簧。

  (10)遇有較大矸石塊,不能硬性鏟裝,須經人工破碎後再進行裝載,不準用裝岩機的鏟鬥砸撞大塊矸石。

  (11)裝岩機前進遇阻時,不得硬性前進,應退出處理後再進。

  (12)鏟鬥不能裝得過滿,推進和提落鏟鬥要穩慢均勻。裝岩扣鬥時,應隨時注意鏟鬥與巷道頂部的安全距離,扣鬥不得過猛。

  (13)使用裝岩機作腳手架架棚刹頂時,必須將鏟鬥落地,並切斷電源,拔下鏟鬥鏈的固定銷。嚴禁用鏟鬥抬舉棚梁。

  (14)裝岩完畢正常停機時,應按下列順序操作:

  ①將裝岩機鏟鬥放下。

  ②將裝岩機退出掘進工作麵,保持一定的距離以防放炮時損壞設備。

  ③按動裝岩機遠距離操作按鈕,切斷裝岩機電源,停機。

  (15)處理裝岩機脫軌時,應用爬道器或用木楔墊好再開機複軌,也可使用起道機、千斤頂複軌,不能用鏟鬥硬磕軌道迫使裝岩機複軌。

  (16)遇到下列情況應停機處理:

  ①隨機電纜損壞或擠傷時。

  ②裝岩機提升、下放、回轉等部位有異響時。

  ③裝岩機掉道時。

  ④裝岩機前方、兩側過人時。

  ⑤裝岩機照明燈損壞、突然熄滅時。

  ⑥操作箱按鈕失靈時。

  (17)裝岩結束後,應將裝岩機退到安全距離外,同時將鏟鬥落地,切斷電源加鎖,懸掛好電纜。清掃裝岩機上的矸石塊、粉塵。

  (18)對本班裝岩機運行情況以及出現的故障和處理情況,要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並填好運行記錄。

  6.耙鬥裝岩機司機操作規程

  (1)司機接班後,要閉鎖開關,並檢查以下情況:

  ①頂板是否堅實,支護是否牢固;固定鋼絲繩滑輪的錨樁及其孔深與牢固程度,是否符合作業規程要求,導向輪、尾輪懸掛正確,安全牢固,滑輪轉動靈活,禁止將尾輪掛在棚梁和作為支護的錨杆及其他支護體上。

  ②機器各部位清潔,無煤、矸壓埋,保持通風,散熱良好;電氣設備上方有淋水時,應在頂棚上妥善遮蓋。

  ③甲烷斷電儀的傳感器,必須懸掛在耙鬥作業段的上方。

  ④耙裝機必須裝有封閉式金屬擋繩欄和防耙鬥出槽的護欄;在拐彎巷道裝岩(煤)時,必須使用可靠的雙向輔助導向輪,清理好機道,並有專人指揮和信號聯係。

  ⑤鋼絲繩應在滾筒上排列整齊,其磨損、斷絲不得超過規定;耙裝機絞車刹車裝置必須完整、可靠,閘帶間隙鬆緊適當。

  ⑥在裝岩(煤)前,必須將機身和尾輪固定牢靠,司機操作一側至巷壁的距離必須保持在700毫米以上。嚴禁在耙鬥運行範圍內進行其他工作和行人。在傾斜巷道移動耙裝機時,下方不得有人。傾斜巷道傾角大於20°時,在司機前方必須打護身柱或設擋板,並在耙裝機前方增設固定裝置。傾斜井巷使用耙裝機時,必須有防止機身下滑的措施。

  ⑦通訊、信號靈敏、清晰;耙裝機照明良好。

  ⑧機器各部位連接可靠,連接件齊全、緊固;各焊接件應無變形、開焊、裂紋等情況;各潤滑部位油量適當,無滲漏現象。

  ⑨耙裝機作業時,其與掘進工作麵的最大和最小允許距離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⑩供電係統正常,電纜懸掛整齊,無埋壓、折損、被擠等情況。

  (2)試車前應發出信號,嚴禁耙鬥機兩側及前方有人。起動耙裝機,在空載狀態下運轉應檢查以下各項:

  ①控製按鈕、操作機構是否靈活可靠。

  ②各部運轉聲音是否正常,有無強烈震動。

  ③鋼絲繩鬆緊是否適當,行走是否正常。

  (3)裝岩操作按下列順序進行:

  ①檢查和準備。

  ②試運轉。

  ③開機裝岩。

  ④停機。

  (4)合上張力啟動器隔離開關,按動耙裝機的啟動按鈕,開動耙裝絞車。

  (5)操作絞車的離合器把手,使耙鬥沿確定方向移動。

  (6)操作耙裝機時,耙鬥主、尾繩牽引速度要均勻、協調,以免鋼絲繩擺動跳出滾筒或被滑輪卡住。

  (7)機器裝矸時,不準將兩個手把同時拉緊,以防耙鬥飛起。

  (8)遇有大塊岩石或耙鬥受阻時,不可強行牽引耙鬥,應將耙鬥退回1~2米重新耙取或耙耙回回,以防斷繩或燒毀電動機。

  (9)不準在過渡槽上存矸,以防矸石被耙鬥擠出或被鋼絲繩甩出傷人。

  (10)當耙鬥出繩方向或耙裝的夾角過大時,司機應站在出繩的相對側操作,以防耙鬥竄出溜槽傷人。耙岩時,耙鬥和鋼絲繩兩側不準有人。

  (11)在拐彎巷道耙裝時,若司機看不到工作麵情況,應派專人站在安全地點指揮。

  (12)耙岩距離應在作業規程中規定,不宜太遠或太近。耙鬥不準觸及兩幫和頂部的支架或镟體。

  (13)耙裝機在使用中發生故障時,必須停車,切斷電源後進行處理。

  (14)工作麵裝藥前,應將耙鬥拉到溜槽上,切斷電源,用木板擋好電纜、操作按鈕等。放炮後,將耙裝機上麵及其周圍岩石清理幹淨後,方可開車。

  (15)在耙裝過程中,司機應時刻注意機器各部的運轉情況,當發現電氣或機械部件溫度超限、運轉聲音異常或有強烈震動時,應立即停車,進行檢查和處理。

  (16)耙裝完畢或接到停機信號時,司機應立即鬆開離合器把手,使耙鬥停止運行。

  (17)正常停機,應將耙鬥拉出工作麵一定距離,打開離合器,按動停止按鈕,切斷耙裝機電源。

  (18)耙裝機固定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並嚴格執行。

  (19)耙裝機移動前,應先清理耙裝機周圍的岩石,鋪好軌道,將耙裝機簸箕口抬起用勾鼻掛住,兩側小門向內關閉;移動時必須有可靠的防止耙裝機歪倒的安全措施。

  (20)在平巷中移動耙裝機時,應先鬆開卡軌器,整理電纜,然後用自身牽引移動,牽引速度要均勻,不應過快。若用小絞車牽引移動時,要有信號裝置,並指定專人發信號。耙裝機移到預定位置後,應將機器固定好。

  (21)在上、下山移動耙裝機時應遵循以下規定:

  ①必須采用小絞車牽移耙裝機,並應設專職信號工和小絞車司機。

  ②移動耙裝機前,有關人員應對小絞車的固定、鋼絲繩及其連接裝置、信號、滑輪和軌道鋪設質量等進行一次全麵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③小絞車將耙裝機牽引住之後,才允許拆掉卡軌器。

  ④移動耙裝機過程中,在機器下方及兩側禁止有人。

  ⑤耙裝機移到預定位置後,須先固定好卡軌器及輔助加固設備,方準鬆開絞車鋼絲繩。

  ⑥上山移動耙裝機時,必須有可靠的防止耙裝機下滑的措施。

  (22)耙裝工作結束後,應將耙鬥開到耙裝機前,操縱手把放在鬆閘的位置,關閉耙裝機,切斷電源,鎖好開關,卸下操作手把。

  (23)清除耙裝機傳動部和開關上的岩石、粉塵,保持機械及環境衛生。

  (24)司機交接班,應將本班設備運轉情況、發現的故障、存在的問題向下班司機交接清楚,並將交接班情況填入耙裝機工作日誌。

  7.側卸裝岩機司機操作規程

  (1)接班後,司機應對機器進行如下檢查:

  ①機器各部件有無鬆動、損壞,電纜線有無破損,油箱的液壓麵是否符合要求,照明燈是否良好。

  ②接通電源後,須試驗油泵電機的轉向,試驗電源是否反相。油泵的壓力不得隨便調整。

  ③電纜線是否捆綁可靠。

  ④管外皮是否與鏟鬥臂、機架擦擠。

  ⑤各管接頭是否鬆動漏油。

  ⑥腳閘和行程開關的動作是否靈敏,如有卡阻現象應立即清除岩渣和障礙物,並注入機油。

  ⑦檢查履帶的張緊程度,不得太鬆或太緊。履帶與托鏈輪和引導輪之間的下垂量約為15~30毫米。

  ⑧主令開關手把閉鎖機構是否有效。

  (2)多路換向閥和油泵上的汙物應清除、擦淨。

  (3)經檢查正常後,並在確認鏟鬥前方、兩側無人時,方可開機工作。

  (4)裝岩操作按下列順序進行:

  ①檢查和準備。

  ②試運轉。

  ③開機裝岩。

  ④停機。

  (5)操作要領:

  ①操作磁力啟動器遠方控製按鈕,使機器帶電和兩隻照明燈亮起。

  ②司機到位,打開主令開關的保險機構。

  ③操作油泵啟動按鈕,使油泵電機投入運轉。

  ④左手操作主令開關手柄,向前推30°機器前進,向後拉30°機器後退;左腳踩左閘機器向左轉彎,右腳踩右閘機器向右轉彎。

  ⑤右手操作多路換向閥手柄,操作內側手柄時,向裏拉鬥臂升起,向外推鬥臂下降。操作中間手柄,向外推時,鏟鬥側斜,向裏拉鏟鬥複位。操作外側手柄,向前推鏟鬥前轉,向後拉鏟鬥向內轉。

  (6)裝岩時的循環過程:

  鏟頭落下--插入岩堆--裝滿舉鬥--機器後退--鏟鬥側斜--鏟鬥複位--鬥臂下降落鬥--機器繼續前進。在鏟鬥落下時,應注意使整機盡可能與地麵保持水平,避免機身前部支起。

  (7)注意事項:

  ①操作時動作要平穩、準確,並應首先用鏟鬥清除前進道上的散落矸石。

  ②開始時,閥要開得大,中間階段要把穩,當油缸或鏟鬥到位時,手要準確及時鬆開,使閥複到零位,油缸到頭要及時鬆手,防止產生衝擊。

  ③操作時要做到“三準確”、“四注意”、“五嚴禁”、“五不裝”。

  “三準確”:鏟鬥落地要準確,退車裝載要準確,鏟鬥翻轉油缸的動作要準確。

  “四注意”:注意周圍人員,注意不碰撞支架,注意機器不得壓電纜,注意未爆火藥雷管。

  “五嚴禁”:嚴禁在不停電、不閉鎖、不墊枕木的情況下在鏟鬥下麵維修機器,嚴禁在無礦車時用機器頻繁倒岩,嚴禁用鏟鬥挖水溝,嚴禁鏟鬥側立時從事推鏟作業,嚴禁用鏟鬥衝撞大塊岩右。

  “五不裝”:大於40厘米矸石不裝,機器帶病不裝,照明不好不裝,無人監護電纜線不裝,頂幫支護不安全不裝。

  (8)機器停止工作後,應將電源切斷,放下鏟鬥,並須停放在安全地點,掩護好鏟鬥及照明燈。

  (9)將主令開關操縱杆打到停止位置,並用保險鎖好。

  (10)盤好電纜線,保護好下部的支承油缸。清除機器上的矸石、泥漿和雜物,加注潤滑油。

  (11)認真履行交接班製度,做好機器使用的原始記錄和維修備案工作。

  8.機器的日常維修

  (1)履帶張緊度的調節方法。

  ①用一平直木棒搭在托鏈輪和導向輪上部,測量履帶的下撓度。

  ②用專用扳手旋動張緊緩衝裝置中的調節螺母,使履帶板適度張緊。

  ③兩側履帶板鬆緊要調得一致。

  (2)延長履帶使用壽命的措施。

  ①及時鋪軌減少卸載距離。

  ②嚴格控製一次裝載礦車的數量。

  ③及時排除工作麵的積水。

  ④每班作業前,用水衝洗或用錘震落擠入履帶中的塊狀堆積物。

  ⑤擰緊履帶板,固定螺栓。

  (3)每天檢查防爆箱電機接線盒上的螺栓,防爆箱內的連接件和電纜進出線口是否鬆動。

  (4)每天檢查防爆箱內是否進水,擦淨電纜線上的油汙。

  掘進機司機操作規程

  1.必須堅持使用掘進機上所有的安全閉鎖和保護裝置,不得擅自改動或甩掉不用,不能隨意調整液壓係統、霧化係統各部的壓力。

  2.掘進機必須裝有隻準以專用工具開、閉的電器控製開關,專用工具必須由專職司機保管。司機離開操作台時,必須斷開掘進機上的電源開關。

  3.在掘進機非操作側,必須裝有能緊急停止運轉的按鈕。

  4.掘進機必須裝有前照明燈和尾燈。

  5.開動掘進機前,必須發出警報。隻有在鏟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無人時,方可開動掘進機。

  6.掘進機作業時,應使用內、外噴霧裝置,內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不得小於3兆帕,外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不得小於1.5兆帕;如果內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小於3兆帕或無內噴霧裝置,則必須使用外噴霧裝置和除塵器。

  7.掘進機停止工作和交班時,必須將掘進機切割頭落地,並斷開掘進機上的電源開關和磁力啟動器的隔離開關。

  8.檢修掘進機時,嚴禁其他人員在截割臂和轉載橋下方停留或作業。

  9.各種電氣設備控製開關的操作手柄、按鈕、指示儀表等要妥善保護,防止損壞、丟失。

  10.機器必須配備正副兩名司機,正司機負責操作,副司機負責監護。司機必須精神集中,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委托無證人員操作。

  11.司機必須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製度,填寫交接班日誌,對機器運轉情況和存在問題要向接班司機交待清楚。

  12.切割頭變速時,應首先切斷截割電機電源,當其轉速幾乎為零時方可操作變速器手柄進行變速。嚴禁在高速運轉時變速。

  13.司機工作時精神要集中,開機要平穩,看好方向線,並聽從工作麵人員指揮。前進時將鏟板落下,後退時將鏟板抬起。發現有冒頂預兆或危及人員安全時,應立即停車,切斷電源。

  14.接班後,司機應配合班組長認真檢查工作麵圍岩和支護、通風、瓦斯及掘進機周圍情況,保證工作區域安全、整潔和無障礙物。

  15.開機前,對機器必須進行以下檢查:

  (1)各操縱手把和按鈕應齊全、靈活、可靠。

  (2)機械、電氣、液壓係統,安全保護裝置應正常可靠,零部件應完整無缺,各部連接螺絲應齊全、緊固。

  (3)電器係統各聯接裝置的電纜卡子應齊全牢固,電纜吊掛整齊,無破損、擠壓。

  (4)液壓管路、霧化係統管路的管接頭應無破損、泄漏,防護裝置應齊全可靠。將所用延長的電纜、水管沿工作麵準備好,懸吊整齊,拖拉在掘進機後方的電纜和水管長度不得超過10米。

  (5)減速器液壓油箱的油位、油量應適當,無滲漏現象,並按技術要求給機器注油、潤滑。

  (6)轉載膠帶機應確保完好,托輥齊全。

  (7)切割頭截齒、齒座應完好,發現有掉齒或嚴重磨損不能使用時,必須斷開掘進機電氣控製回路開關,打開隔離開關,切斷掘進機供電電源,並在順槽開關箱上掛停電牌後再進行更換。

  (8)裝載爬爪、鏈輪要完好。刮板鏈垂度應合適,無斷裂丟銷現象,刮板齊全無損,應擰緊防鬆螺帽,防止刮板鬆動。轉載機的膠帶和接口無破裂,膠帶鬆緊程度適當。

  (9)履帶、履帶板、銷輪、鏈輪保持完好,按規定調整好履帶的鬆緊度。

  (10)水霧化(噴霧)裝置係統、冷卻裝置、照明應良好。水質、水壓、流量應符合規定,噴水管路、噴嘴應暢通。

  16.經檢查確認機器正常並在作業人員撤至安全地點後,方準合上電源總開關,按操作程序進行空載試運轉,禁止帶負荷起動。

  17.開機前必須發出報警信號,合上隔離開關,按機器技術操作規定順序起動。一般起動順序是:液壓泵--膠帶轉載機--刮板輸送機(裝載機)--截割部。

  18.按作業規程要求進行切割工作,根據不同性質的煤岩,確定最佳的切割方式。

  19.岩石易破碎的,應在巷道斷麵頂部開始掘進;斷麵為半煤岩,應在煤岩結合處的煤層開始掘進。司機要按正確的截割循環方式操作,並注意下列事項:

  (1)掘進半煤岩巷道時,應先截割煤,後截割岩石,即按先軟後硬的程序。

  (2)一般情況下,應從工作麵下部開始截割,首先切底掏槽。

  (3)切割必須考慮煤岩的層理,切割頭應沿層理方向移動,不應橫斷層理。

  (4)切割全煤,應先四麵刷幫,再破碎中間部分。

  (5)對於硬煤,采取自上而下的截割程序。

  (6)對較破碎的頂板,應采取留頂煤或截割斷麵周圍的方法。

  20.截割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1)岩石硬度大於掘進機切割能力時,應停止使用掘進機,並采取其他措施。

  (2)根據煤岩的軟硬程度掌握好機器推進速度,避免發生截割電機過載和壓刮板輸送機等現象,切割時應放下鏟板。如果落煤量大而造成過載時,司機必須立即停車,將掘進機退出,進行處理。嚴禁點動開車處理,以免燒毀電動機或損壞液壓馬達。

  (3)切割頭必須在旋轉狀況下,才能截割煤岩。切割頭不許帶負荷起動,推進速度不宜太大,禁止超負荷運轉。

  (4)切割頭在最低工作位置時,禁止將鏟板抬起。截割部與鏟板間距不得小於300毫米,嚴禁切割頭與鏟板相碰。截割煤岩時應防止截齒觸網、觸棚。

  (5)司機應經常注意清底及清理機體兩側的浮煤(岩),掃底時應一刀壓一刀,以免出現硬坎,防止履帶前進時越墊越高。

  (6)煤岩塊度超過機器龍門的寬度和高度時,必須先行破碎後方可裝運。

  (7)當油缸行至終止時,應立即放開手柄,避免溢流閥長時溢流,造成係統發熱。

  (8)掘進機向前掏槽時,不準使截割臂處於左、右極限位置。

  (9)裝載機、轉載機及後配套運輸設備不準超負荷運轉。

  (10)注意機械各部、減速器和電機聲響以及壓力變化情況,壓力表的指示出現問題時應立即停機檢查。

  (11)風量不足、除塵設施不齊不準作業。

  (12)截割電機長期工作後,不要立即停冷卻水,應等電機冷卻數分鍾後再關閉水路。

  (13)發現危急情況,必須用緊急停止開關切斷電源,待查明事故原因、排除故障後方可繼續開機。

  21.按規定操作順序停機後,應將掘進機退到安全地點,並將裝載鏟板放在底板上,切割頭縮回,截割臂放於底板上,關閉水門,吊掛好電纜和水管。

  22.清除機器上的煤塊和粉塵,不許有浮煤留在鏟板上。

  23.在淋水大的工作麵,應將機器墊高,確保電機不被淹沒。在角度大的上、下山工作麵停機時應采取防滑措施。

  24.將所有操作閥、按鈕置於零位,放鬆離合器,切斷電源,關好供水開關。

  25.全麵檢查掘進機各部件及各種安全保護裝置,有問題時應記錄在冊。

  掘進機維修工操作規程

  1.維修時必須將掘進機切割頭落地,並斷開掘進機上的電源開關和磁力起動器的隔離開關;嚴禁其他人員在截割臂和轉載橋下方停留或作業。

  2.要嚴格按照技術要求,對機器進行潤滑、維護保養,不得改變注油規定和換油周期。

  3.帶齊維修工具、備品備件及有關維修資料和圖紙

  4.維修前必須認真檢查掘進機周圍的頂板、支護、通風、瓦斯情況,以確保工作區域安全。切斷機器電源,將開關閉鎖並掛停電牌。

  5.嚴格按規定對機器進行“四檢”(班檢、日檢、旬檢、月檢)和維護保養工作。

  6.潤滑油、齒輪油、液壓油牌號必須符合規定,油量合適,並有可靠的防水、防塵措施。

  7.液壓係統、噴霧係統、安全閥、溢流閥、節流閥、減壓器等必須按照使用維修說明規定的程序進行維修並將其調整到規定的壓力值。

  8.機器要在井下安全地點加油,油口幹淨,嚴禁用棉紗、破布擦洗,並應通過過濾器加油,禁止開蓋加油。

  9.需用專用工具拆裝維修的零部件,必須使用專用工具:嚴禁強拉硬板,不準拆卸不熟悉的零部件。

  10.注意破損、接頭滲漏應及時更換和處理:更換油管時應先卸壓,以防壓力油傷人和油管打人。

  11.所有液壓元件的進出油口必須帶防塵帽(蓋),接口不能損壞和進入雜物。

  12.更換液壓元件應保證接口清潔。螺紋聯接時應注意使用合適的擰緊力矩。

  13.液壓泵、馬達、閥的檢修和裝配工作應在無塵場所進行,油管用壓風吹淨,元部件上試驗台試驗合格後戴好防塵蓋(帽),再造冊登記入庫保管。

  14.緊固螺釘(栓)必須按規定程序進行,並應按規定力矩擰緊。采用防鬆膠防鬆時,必須嚴格清洗螺釘及螺釘孔。

  15.在起吊和拆、裝零部件時,對接合麵、接口、螺口等要嚴加保護。

  16.電氣箱、主令箱和低壓配電箱應隨掘進機進行定期檢查和清理,各電氣元器件、觸頭、接插件聯接部分,接觸要良好。

  17.隔爆麵要嚴加保護,不得損傷或上漆,應塗一層薄油,以防腐蝕。

  18.電氣係統防爆性能必須良好,杜絕失爆。

  19.電機的運轉和溫度、閉鎖信號裝置、安全保護裝置均應正常和完好。

  20.在機器下進行檢修時,除保證機器操作閥在正確位置鎖定外,還應有至少一種機械防塵裝置。

  21.機器在中、大修時,應按規定更換軸承、密封、油管等。

  22.設備外觀要保持完好,螺絲和墊圈應完整、齊全、緊固,入線口密封良好。

  23.嚴格按規定的內容對掘進機進行日常和每周的檢查及維護工作,特別是對關鍵部件須經常進行維護與保養。

  24.應經常檢查和試驗各係統的保護和監控元件,確保正常工作。

  25.維修工作結束後,應對掘進機進行全麵檢查,並參照出廠驗收要求試車,符合要求後,方可交付司機使用。

  26.清理好機器表麵,並將工具及技術資料整理好,放置在專用工具箱內,妥善保管。

  27.維修人員應將機器存在問題及維修情況向司機和有關人員交待清楚,並做好維修記錄,存檔備查。

  架棚支護工操作規程

  1.施工中不得使用下列支護材料及支架:

  (1)不符合作業規程規定的支護材料。

  (2)腐朽、劈裂、折斷、過度彎曲的坑木。

  (3)折斷、缺損的混凝土棚。

  (4)嚴重鏽蝕或變形的金屬支架。

  2.施工時,必須按照作業規程規定采用前探梁支護或其他臨時支護形式,嚴禁空頂作業。其支護材料、結構形式、質量應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3.支護過程中,必須對工作地點的電纜、風筒、風管、水管及機電設備妥善加以保護,不得損壞。

  4.嚴禁將棚腿架設在浮煤浮矸上。

  5.放炮崩倒、崩壞的支架應及時修複或更換。修複支架前,應先找掉危石、活矸,做好臨時支護;扶棚或更換支架,應從外向裏逐架依次進行。

  6.在傾斜巷道內架棚,必須有一定的迎山角,迎山角值應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支架必須迎山有力,嚴禁支架退山。

  7.架棚巷道支架之間必須安設牢固的拉杆或撐木。工作麵10米內應敷設防倒器或采取其它防止放炮崩倒支架的措施。

  8.對工程質量必須堅持班檢和抽檢製度,隱蔽工程要填寫“隱蔽工程記錄”單。

  9.在壓力大的巷道架設對棚時,對棚應一次施工,不準采用補棚的方法,以免對棚高低不平,受力不均。

  10.巷道支護高度超過2米,或在傾角大於30°的上山進行支護施工,應有腳手架或搭設工作平台。

  11.架棚後應對以下項目進行檢查,不合格時應進行處理。

  (1)梁和柱腿接口處是否嚴密吻合;

  (2)混凝土支架是否按要求放置木墊板;

  (3)梁、腿接口處及棚腿兩端至中線的距離;

  (4)腰線至棚梁及軌麵的距離;

  (5)支架有無歪扭邁步,前傾後仰現象;

  (6)支架幫、頂是否按規定背緊、背牢。

  12.背幫背頂材料要緊貼圍岩,不得鬆動或空幫空頂。頂部和兩幫的背板應與巷道中線或腰線平行,其數量和位置應符合作業規程規定。梁腿接口處的兩肩必須加楔打緊,背板兩頭必須超過梁(柱)中心。

  13.底板是軟岩(煤)時,要采取防止柱腿鑽底的措施。在柱腿下加墊塊時,其規格、材質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要求。

  14.采用人工上梁時,必須手托棚梁,穩抬穩放,不要將手伸入柱梁接口處;采用機械上梁時,棚梁在機具上應放置平穩,操作人員不得站在吊升梁的下方作業。

  15.架設梯形金屬棚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嚴禁混用不同規格、型號的金屬支架,棚腿無鋼板底座的不得使用。

  (2)嚴格按中、腰線施工,要做到高矮一致、兩幫整齊。

  (3)柱腿要靠緊梁上的擋塊,不準打砸梁上焊接的扁鋼或礦工鋼擋塊。

  (4)梁、腿接口處不吻合時,應調整梁腿傾斜度和方向,嚴禁在縫口處打入木楔。

  (5)按作業規程規定背幫背頂,並用木楔刹緊,前後棚之間,必須上緊拉鉤和打上撐木。

  (6)固定好前探梁及防倒器。

  16.在井下加工梯形木棚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用量具準確度量棚梁和柱腿的尺寸。

  ①柱腿用料時,要將料的粗端在上,超長的坑木隻準截去細端。

  ②按作業規程中規定的接口方式和規格量、畫好勒口線,柱口和梁口的深度不得大於料徑的1/4。

  ③用彎料時,必須保證料的弓背朝向巷道頂、幫。

  (2)鋸砍棚料時的注意事項:

  ①鋸砍棚料時,應將木料放平穩,不許發生滾動。

  ②砍料時,要注意附近人員和行人的安全,斧頭和斧把不能碰在障礙物上。

  ③砍料人不得將腳伸到砍料處近旁。

  ④及時清除粘連在斧頭上的木屑,注意木料上的木節、釘子,避免砍滑傷人。

  ⑤鋸、砍料的地點,應避開風、水管路和電纜。

  17.架設混凝土棚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混凝土支架接口處,要墊經防腐處理木板或可塑性材料。

  (2)找正支架時,不準用大錘直接敲打支架;必須敲打時,

  應墊上木塊等可塑性材料,保護支架不被損壞。

  (3)混凝土支架巷道一般應采用預製水泥板背頂背幫,梁柱不準直接與頂、幫接觸。

  (4)在煤層和軟岩巷道中,混凝土支架緊跟工作麵時,必須采取防炮崩的加固措施,確保不崩倒、崩壞混凝土支架。

  18.架設拱形棚應遵守下列規定:

  (1)拱梁兩端與柱腿搭接吻合後,可先在兩側各上一隻卡纜,然後背緊幫、頂,再用中、腰線檢查支架支護質量,合格後即可將卡纜上齊。卡纜擰緊扭矩不得小於150牛·米。

  (2)U型鋼搭接處嚴禁使用單卡纜。其搭接長度、卡纜中心距均要符合作業規程規定,誤差不得超過10%。

  19.架設無腿拱型支架時,應先根據設計要求打好生根梁孔,再安設生根梁樁,並澆注混凝土穩固,7天後才可上梁。

  20.施工前,要備齊支護材料和施工工具以及用於臨時支護的前探梁和處理冒頂的應急材料。

  21.檢查支架質量,嚴禁混用不同規格,不同型號的金屬支架,不得使用中間焊接的棚頭,棚頭與棚腿之間必須有防錯位裝置。

  22.支護前和支護過程中,要經常敲幫問頂,用長柄工具及時處理危岩、活石。

  23.支護前,應按中腰線檢查巷道毛斷麵的規格質量,處理好不合格部位。

  24.上、下山架棚時,必須先停止車輛運行。架棚地點下方不得有人行走或逗留,上山架棚地點下方設好擋矸卡子。

  25.施工前,要掩護好風、水、電等管、線設施;施工設備要安放到規定地點。

  26.架棚支護應按下列順序操作:

  (1)備齊工具和支護材料。

  (2)排除隱患。

  (3)移前探梁、架棚梁、接頂。

  (4)將中腰線延長至架棚位置。

  (5)挖腿窩。

  (6)立棚腿。

  (7)背頂背幫。

  (8)使好撐木、拉杆、聯棚器等穩固裝置。

  (9)檢查架棚質量,清理現場。

  27.梯形棚架設。

  (1)安全檢查,排除不安全隱患:

  ①放炮前加固工作麵10米之內的支架。

  ②放炮後由外向裏逐棚檢查、整修。

  (2)做好臨時支護:

  ①使用鉸接式前探梁時,鉸接頂梁要與棚距相匹配。放炮後在工作麵最前一架棚頭上安好吊梁器,使用好鉸接頂梁插上水平銷,並上好需要架設的棚頭,調整好中腰線和扭矩,並背實頂板,棚梁前方空頂區用方木背實。鉸接頂梁不少於10架,交替前移使用,並做到每梁必絞。

  ②使用吊梁式前探梁時,放炮後將前探梁前移至工作麵固定牢固,上好需要架設的棚頭,調整好中腰線,並背實頂板,棚梁前方空頂區用方木背實。

  (3)挖腿窩:先量取棚距,按中線和下寬定腿窩位置,按腰線確定其深度。控製好頂幫後,再把腿窩挖至設計深度。挖腿窩時,須由專人監護。

  (4)立棚腿:豎上棚腿,調整好紮角,並穩固好棚腿。

  (5)合棚梁:前探梁上的棚頭與棚腿合口,先合一頭後,再合另一頭。禁止人員在下方逗留或通過。

  (6)合口後將支架找正,壓肩初步固定。

  (7)檢查支架的架設質量,符合質量標準後,再背頂背幫,楔緊打牢,並按設計位置使好撐木、拉杆、聯棚器等穩固裝置。

  28.可縮支架的架設。

  (1)執行梯形棚架設的1~4款規定。

  (2)立棚腿:可縮支架的棚腿,可直接載入腿窩,未安裝好的,在現場按設計搭接長度進行搭接,安上卡纜,擰緊螺母,立入腿窩,扶正,臨時固定。

  (3)上棚梁:

  ①臨時支護時在前探梁上安放拱形梁。

  ②接頭搭接後,將支架找正,安上撐杆或拉杆。

  (4)全麵檢查支架架設質量,適當調整搭接長度,符合質量標準要求後,用專用扳手逐個擰緊螺母並達到設計規定的扭矩值。

  (5)背頂背幫,楔緊打牢。拱形可縮支架由兩側對稱穿背至拱頂,並達到設計要求,梯形可縮支架有讓壓間隙的,應按設計留出間隙。

  29.在頂板完整、壓力不大的梯形棚支護巷道架設抬棚時,應按下列順序施工:

  (1)在老棚梁下先打好臨時點柱,點柱的位置不得有礙抬棚的架設。

  (2)摘掉原支架的柱腿,根據中、腰線找好抬棚柱窩的位置,並挖至設計深度。

  (3)按架設梯形棚的要求立棚腿、上抬棚梁。

  (4)將原支架依次換成插梁,最靠邊的兩根插梁應插在抬棚梁、腿接口處。更換插梁不準從中間向兩翼進行。

  (5)背好頂、幫,打進木楔。

  (6)上好抬棚卡子。

  (7)采取可靠措施,使抬棚腿生根。

  30.在頂板不完整、壓力大的梯形棚支護巷道架設抬棚。

  (1)將原支架逐棚換成插梁,在插梁下打好托棚。所有插梁都應保持在同一水平上。

  (2)架設主抬棚,抬住已替好的插梁。

  (3)撤除托棚。

  (4)逐架拆除原支架並調整插梁,背實頂幫。

  (5)架設輔助抬棚。

  (6)上好抬棚卡子。

  (7)采取可靠措施,使抬棚腿生根。

  錨杆支護工操作規程

  1.在支護前和支護過程中要敲幫問頂,及時摘除危岩懸矸。

  (1)應由兩名有經驗的人員擔任這項工作,一人敲幫問頂,一人觀察頂板和退路。敲幫問頂人員應站在安全地點,觀察人應站在找頂人的側後麵,並保證退路暢通。

  (2)敲幫問頂應從有完好支護的地點開始,由外向裏,先頂部後兩幫依次進行,敲幫問頂範圍內嚴禁其他人員進入。

  (3)用長把工具敲幫問頂時,應防止煤矸順杆而下傷人。

  (4)頂幫遇到大塊斷裂煤矸或煤矸離層時。應首先設置臨時支護,保證安全後,再順著裂隙、層理敲幫問頂,不得強挖硬刨。

  2.嚴禁空頂作業,臨時支護要緊跟工作麵,其支護形式、規格、數量、使用方法必需在作業規程中規定。放炮前最大控頂距不大於錨杆排距,放炮後最大控頂距不大於錨杆排距+循環進度。

  3.煤巷兩幫打錨杆前用手鎬刷至硬煤,並保持煤幫平整。

  4.嚴禁使用不符合規定的支護材料:

  (1)不符合作業規程規定的錨杆和配套材料及嚴重鏽蝕、變形、彎曲、徑縮的錨杆杆體。

  (2)過期失效、凝結的錨固劑。

  (3)網格偏大、強度偏低、變形嚴重的金屬網。

  5.錨杆眼的直徑、間距、排距、深度、方向(與岩麵的夾角)等,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1)使用全螺紋鋼等強錨杆,錨孔深度應保證錨杆外露長度30~50毫米。

  (2)巷幫使用管縫式錨杆時,錨杆眼深度與錨杆長度相同。

  (3)對角度不符合要求的錨杆眼,嚴禁安裝錨杆。

  6.安裝錨杆時,必須使托盤(或托梁、鋼帶)緊貼岩麵,未接觸部分必須楔緊墊實,不得鬆動。

  7.錨杆支護巷道必須配備錨杆檢測工具,錨杆安裝後,對每根錨杆進行預緊力檢測,不合格的錨杆要立即上緊;對錨杆錨固力進行抽查,不合格的錨杆必須重新補打。

  8.當工作麵遇斷層、構造時,必須補充專門措施,加強支護。

  9.要隨打眼隨安裝錨杆。

  10.錨杆的安裝順序:應從頂部向兩側進行,兩幫錨杆先安裝上部、後安裝下部。鋪設、聯接金屬網時,鋪設順序、搭接及聯接長度要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鋪網時要把網張緊。

  11.錨杆必須按規定作拉力試驗。煤巷必須進行頂板離層監測,並用記錄牌板顯示。

  12.巷道支護高度超過2.5米,或在傾角較大的上下山進行支護施工,應有工作台。

  13.操作前須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1)備齊錨杆、網、鋼帶等支護材料和施工機具。

  (2)檢查施工所需風、水、電。

  (3)執行掘進鑽眼工相應規定。

  (4)檢查錨杆、錨固劑等支護材料是否合格。

  (5)按中腰線檢查巷道荒斷麵的規格、質量,處理好不合格的部位。

  14.錨杆支護工必須按以下順序進行操作:

  (1)敲幫問頂,處理危岩懸矸。

  (2)進行臨時支護。

  (3)打錨杆眼。

  (4)安裝錨杆、網、鋼帶(梁)。

  (5)檢查、整改支護質量,清理施工現場。

  15.敲幫問頂,處理危岩懸矸。

  16.及時按照作業規程規定進行臨時支護:

  17.打錨杆眼:

  (1)敲幫問頂,檢查工作麵圍岩和臨時支護情況。

  (2)確定眼位,做出標誌。

  (3)在釺杆上做好眼深標記。

  (4)用煤電鑽、風鑽或錨杆鑽機打眼。

  ①使用風鑽打眼時,按掘進鑽眼工相應規定執行。

  ②使用煤電鑽、風煤鑽、錨杆機打眼時,按掘進鑽眼工相應規定執行。

  (5)打錨杆眼時,應從外向裏進行;同排錨杆先打頂眼,後打幫眼。斷麵小的巷道打錨杆眼時要使用長短套釺。

  18.錨杆(網、鋼帶等)安裝。

  (1)清理錨杆眼。

  (2)檢查鑽孔質量,不合格的必須處理或補打。

  (3)按所使用錨杆的正規操作程序及時打錨杆,壓好錨盤、托板要用專用工具上緊,預緊力符合要求。

  19.樹脂錨杆安裝。

  (1)清錨杆眼。

  (2)檢查錨杆眼深度,其深度應保證錨杆外露絲長度為30~50毫米。錨杆眼的超深部分應填入炮泥或錨固劑;未達到規定深度的錨杆眼,應補鑽至規定深度。

  (3)檢查樹脂藥卷,破裂、失效的藥卷不準使用。

  (4)將樹脂藥卷按照安裝順序輕輕送入眼底,用錨杆頂住藥卷,利用快速攪拌器開始攪拌,直到感覺有負載時,停止錨杆旋轉。樹脂完全凝固後,開動快速攪拌器,帶動螺母擰斷剪力銷,上緊螺母。在樹脂藥卷沒有固化前,嚴禁移動或晃動錨杆體。

  (5)全螺紋鋼等強錨杆要采用左旋攪拌方式。

  (6)套上托盤,上緊螺母。

  20.水泥錨杆安裝。

  (1)清錨杆眼。

  (2)檢查錨杆眼深度、錨杆杆體及附件、錨固劑是否符合要求。

  (3)將螺母及托盤安裝在錨杆上,組裝好備用。

  (4)將水泥錨固劑浸入清潔的水中,時間符合產品說明書要求。

  (5)把浸泡好的錨固劑,從水中拿出,用木杆逐塊輕輕推送到錨杆眼中(頂部孔每送一塊輕輕搗一下)。

  (6)用風鑽、連接套將錨杆推入錨杆孔內。直至托盤緊貼煤岩麵。

  (7)安裝後緊固螺母,扭矩達到設計要求。

  21.管縫式錨杆安裝。

  (1)清錨杆眼。

  (2)檢查錨杆眼深度和直徑是否合格。

  (3)安裝錨杆前,先裝上托盤。

  (4)使用風鑽安裝,將衝擊錘一端裝入錨杆尾部,另一端裝入風鑽釺尾套,開動風鑽,開始推力要小,錨杆進入孔內500毫米後,再增加推力;在推進錨杆過程中,要始終保持錨孔和錨杆呈直線。直到托盤貼緊岩麵為止。

  (5)打緊倒楔。

  22.水力膨脹錨杆的安裝。

  (1)檢查注液器內密封圈是否良好,若有異常立即替換。

  (2)將鑽孔周圍圍岩找平。

  (3)將錨杆插入注液器內後,轉動一個角度使之機械閉鎖。

  (4)用安裝棒將錨杆送入鑽孔中,使下端托盤緊貼岩麵。

  (5)操縱水泵閥門,使錨杆充滿膨脹,直至調壓閥自動卸壓。

  (6)錨杆錨固後,關閉操縱閥門,撤下安裝棒。

  23.支護完畢後,檢查所有錨杆的預緊力,不合格的及時上緊。

  錨噴支護工操作規程

  1.執行錨杆支護工的相應規定。

  2.不得使用凝結、失效的水泥及速凝劑,以及含泥量超過規定的砂子和石子。

  3.支護過程中必須對支護地點的電纜、風水管線、風筒及機電設備進行保護。

  4.噴射混凝土前,必須對錨杆、金屬網質量進行檢查,確保達到規程要求。

  5.巷道過斷層、破碎帶及過老空等特殊地段時,必須加強臨時支護,並派專人負責觀察頂板。

  6.噴漿機運轉時,嚴禁手或工具進入噴漿機內。

  7.噴射混凝土注意事項。

  (1)一次噴射混凝土厚度達不到設計要求時,應分次噴射,但複噴間隔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否則應用高壓水衝洗受噴麵。

  (2)遇有超挖或裂縫低凹處,應先噴補平整,然後再正常噴射。

  (3)嚴禁將噴頭對準人員。

  (4)噴射過程中,如發生堵塞、停風或停電等故障時,應立即關閉水門,將噴頭向下放置,以防水流入輸料管內;處理堵管時,采用敲擊法疏通料管,噴槍口前方及其附近嚴禁有人。

  (5)在噴射過程中,噴漿機壓力表突然上升或下降,擺動異常時,應立即停機檢查。

  (6)噴漿時嚴格執行除塵及降塵措施,噴射人員要佩戴防塵口罩、乳膠手套和眼鏡。

  (7)噴射工作結束後,噴層在7天以內,每班灑水一次,7天以後,每天灑水一次,持續養護28天。

  8.噴射混凝土的骨料應在地麵拌勻。

  9.金屬網聯網扣距、聯網鐵絲規格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10.定期進行混凝土強度檢測,對不合格的地段必須進行補強支護。

  11.錨噴支護前必須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1)備齊錨杆、網、鋼帶等支護材料和施工機具。

  (2)檢查施工所需風、水、電。

  (3)執行掘進鑽眼工的規定。

  (4)檢查錨杆、錨固劑、水泥等支護材料是否合格。

  (5)檢查臨時支護,清理浮煤矸,平整施工場地。

  (6)按中腰線檢查巷道荒斷麵的規格、質量,處理好不合格的部位。

  (7)根據中腰線確定錨杆眼的眼位,做出明確標記。

  12.噴漿前的準備工作:

  (1)檢查風水管、電纜是否完好,有無漏風、漏水、漏電現象。

  (2)檢查噴漿機是否完好,並送電空載試運轉,緊固好摩擦板,防止漏風。

  (3)檢查錨杆安裝和金屬網鋪設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4)輸料管路要平直,不得有急彎,接頭必須嚴緊,不得漏風。嚴禁將非抗靜電的塑料管做輸料管使用。

  (5)噴漿前,按中、腰線,檢查巷道斷麵尺寸,清基、挖地槽,並安設噴厚標誌。

  (6)有明顯湧水點時,打孔埋設導管導水。

  13.錨(網)噴支護操作順序:

  (1)備齊施工機具、材料。

  (2)安全質量檢查,處理危岩懸矸。

  (3)初噴。

  (4)打錨杆眼。

  (5)安裝錨杆、壓網、聯網。

  (6)複噴。

  (7)檢查、整改支護質量,清理施工現場。

  14.爆破後處理工作麵危岩懸矸立即進行初噴等臨時支

  護。過斷層破碎帶時,應使用金屬前探梁作臨時支護。

  15.打錨杆眼執行錨杆支護工的規定。

  16.安裝錨杆執行錨杆支護工的規定。

  17.噴射混凝土:

  (1)配、拌料。

  ①利用篩子、鬥檢查粗、細骨料配比是否符合要求。

  ②檢查骨料含水率是否合格。

  ③按設計配比把水泥和骨料送入拌料機,上料要均勻。

  ④檢查拌好的的潮料含水率,要求能用手握成團,鬆開手似散非散,吹無煙。

  ⑤必須按作業規程規定的摻入量在噴射機上料口均勻加入速凝劑。

  (2)噴射。

  ①開風,調整水量、風量,保持風壓不得低0.4兆帕。

  ②噴射手操作噴頭,自上而下衝洗岩麵。

  ③送電,開噴漿機、拌料機,上料噴漿。

  ④根據上料情況再次調整風、水量,保證噴麵無幹斑,無流淌。

  ⑤噴射手分段按自下而上先牆後拱的順序進行噴射。

  ⑥噴射時噴頭盡可能垂直受噴麵,夾角不得小於70°。

  ⑦噴頭距受噴麵保持0.6~1米;

  ⑧噴射時,噴頭運行軌跡應呈螺旋形,按直徑200~300毫米,一圓壓半圓的方法均勻緩慢移動。

  ⑨應配兩人,一人持噴頭噴射,一人輔助照明並負責聯絡,觀察頂幫安全和噴射質量。

  (3)停機。

  噴漿結束時,按先停料、後停水、再停電、最後關風的順序操作。

  18.的灰漿或材料,盤好風水管。

  19.清理、收集回彈物,並將當班拌料用淨或用作澆築水溝的骨料。

  20.噴射混凝土2小時後開始灑水養護,28天後取芯檢測強度。

  21.每班噴完漿後,將控製開關手把置於零位,並閉鎖,拆開噴漿機清理內外衛生,做好交接班準備工作。

  錨索支護工操作規程

  1.錨索支護工要熱悉錨索支護原理,錨索結構及主要技術參數;熟悉作業地點環境,能夠熱練使用支護工具,熟悉錨杆機性能、結構和工作原理,並能排除一般故障,並做好使用前後的檢查和保養。

  2.錨索支護材料要符合施工措施的規定。

  3.采用樹脂錨固時,最小錨固長度要≥1.5米。

  4.單根錨索設計錨固力應大於200千牛。

  5.檢查施工地點支護狀況,嚴防片幫、冒頂傷人。在有架空線巷道內作業時,要先停電。

  6.打錨索眼時,要注意觀察鑽進情況,有異常時,必須迅速閃開,防止斷釺傷人,鑽機5米以內不得有閑雜人員。

  7.錨索張拉預緊力應控製在80~100千牛,錨索安裝48小時後,如發現預緊力下降,必須及時補拉。張拉時如發現錨固不合格,必須補打合格的錨索。

  8.服務年限10年以上錨索需注漿防鏽。采用425號普通矽酸鹽水泥,注純水泥漿,水灰比為0.45~0.5。注漿壓力0.5~1兆帕。如鑽孔漏漿,需反複注漿,每次注漿間隔約6小時,也可隔天注漿。

  9.巷道支護高度超過3米,或在傾角較大的上下山進行支護施工,必須有腳手架或搭設工作平台。

  10.鋼鉸線旋向應與攪拌工具旋轉方向相反。

  11.施工前,要備齊鋼絞線、錨固劑、托盤、錨具等支護材料和錨杆打眼機、套釺、錨索專用驅動頭、張拉油缸、高壓油泵、液壓剪、注漿泵等專用機具以及常用工具。

  12.準備好施工所需風、水、電。

  13.錨杆鑽機打眼前進行以下檢查:

  (1)檢查所有操作控製開關,所有開關都應處在“關閉”位置。

  (2)檢查油霧器工作狀態,確保油霧器充滿良好的潤滑油。

  (3)清潔風水軟管,檢查其長度及與錨杆機連接情況。

  (4)檢查錨杆機是否完好。

  (5)檢查是否漏水,及時更換水密封。

  (6)安裝鑽杆前檢查鑽頭是否鋒利,檢查鑽杆中孔是否暢通,嚴禁使用彎曲的鑽杆打眼。

  14.張拉錨索前,檢查張拉油缸、油泵各油路接頭是否鬆動。

  15.錨索支護工必須按以下順序進行操作:

  (1)備齊機具及有關材料。

  (2)檢查並處理工作地點的隱患。

  (3)檢查施工所需風、水、電。

  (4)打錨索鑽孔及注漿孔。

  (5)組裝錨索。

  (6)安裝、錨固錨索。

  (7)張拉錨索。

  (8)注水泥漿。

  (9)清理現場。

  16.打錨索眼

  (1)敲幫問頂,檢查施工地點圍岩和支護情況。

  (2)根據錨孔設計位置要求,確定眼位,並做出標誌。

  (3)檢查和準備好錨杆鑽機、鑽具、電纜及風水管路。

  (4)必須采取濕式打眼。

  (5)豎起鑽機把初始鑽杆插到鑽杆接頭內,觀察圍岩,定好眼位,使錨杆機和鑽杆處於正確位置。鑽機開眼時,要扶穩鑽機,先升氣腿,使鑽頭頂住岩麵,確保開眼位置正確。

  (6)開鑽。操作者站立在操作臂長度以外,分腿站立保持平衡。先開水,後開風。開始鑽眼時,用低轉速,隨著鑽孔深度的增大,調整到合適轉速,直到初始錨孔鑽進到位。

  ①在軟岩條件下,錨杆機用高轉速鑽進,要調整支腿推力,防止糊眼。

  ②在硬岩條件下,錨杆機用低轉速鑽進,要緩慢增加支腿推力。

  (7)退鑽機,接鑽杆,完成最終鑽孔。

  (8)錨索眼必須與巷道麵垂直,眼深誤差為±50毫米,偏差為±150毫米。

  (9)錨索打眼完後,先關水,再停風。

  (10)按要求打注漿孔。

  17.組裝錨索。按設計長度截取鋼絞線,用鋼刷除去鋼絞線表麵浮鏽,錨索不注漿時在自由段塗防鏽油脂。

  18.安裝、錨固錨索

  (1)檢查錨索眼及注漿孔質量,不合格的及時處理。

  (2)把錨索末端套上專用驅動頭、擰上導向管並卡牢。

  (3)將樹脂藥卷用鋼絞線送入錨索孔底,使用兩塊以上樹脂藥卷時,按超快、快、中速順序自上而下排列。

  (4)用錨杆打眼機進行攪拌,將專用驅動頭尾部六方插入錨杆機上,一人扶住機頭,一人操作錨杆機;邊推進邊攪拌,前半程用慢速後半程用快速,旋轉約40秒。

  (5)停止攪拌,但繼續保持錨杆機的推力約1分鍾後,縮下錨杆機。

  19.樹脂錨固劑凝固1小時後進行張拉和頂緊上托盤工作。

  (1)卸下專用驅動頭和導向管,裝上托盤、錨具,並將其托至緊貼頂板的位置,把張拉油缸套在錨索上,使張拉油缸和錨索同軸,掛好安全鏈,人員撤開,張拉油缸前不得有人。

  (2)開泵進行張拉並注意觀察壓力表讀數,分級張拉,分級方式為0→30千牛→60千→90千牛→130千牛。達到設計預緊力或油缸行程結束時,迅速換向回程。

  (3)卸下張拉油缸,用液壓剪截下錨索外露部分。

  20.錨索注漿防鏽。從注漿孔用排氣注漿法,把錨孔剩餘段一次灌注。

  砌镟支護工操作規程

  1.刷幫、挑頂前,應先檢查支架和頂幫安全情況,發現隱患及時處理。獨頭巷道進行刷幫挑頂時,在施工段以裏不得有人工作。

  2.拆除臨時支架,應由外向裏依次進行。每次拆除的長度和數量不得超過作業規程的規定。拆除支架時,無關人員應撤至安全地點。

  3.臨時棚腿撤除後,應立即進行挖底槽和砌牆工作。分段镟牆砌完後,按作業規程規定的距離拆除順巷抬棚和原有支架棚梁,按镟拱尺寸檢查,並處理好拱部荒斷麵,如有掉頂危險,須在牆頂壁後牢固地架設牆上小棚。小棚拆除後,以穿棒護頂,穿棒的一端插入镟茬,另一端托在未撤的臨近小棚梁上。

  4.基礎槽應挖到實底。如基礎下是煤層或軟岩層時,基礎必須加深、加寬;底鼓嚴重時,應加砌底拱。基礎加大或底拱施工,要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5.砌镟用砂漿配合比必須符合作業規程的要求。砌築時,砂漿要均勻飽滿,無幹瞎縫,嚴禁幹壘。

  6.用料石砌镟時,嚴禁使用半石,嚴禁料石橫放。

  7.嚴禁使用腐朽、開裂、變形、折損的镟胎及模板。有特殊要求的镟胎及模板必須編號。跨度超過4米的镟胎,各節之間必須使用螺栓連接,不準使用其他連接方式。

  8.架設镟胎的工作,應由镟頭向裏依次進行,第一架镟胎應穩在老镟下,兩镟胎間距不應大於1米,相鄰镟胎之間必須用拉杆連接。嚴禁將镟胎直接穩定在工作平台上。

  9.腳手板的厚度應符合作業規程規定。嚴禁將腳手板直接搭在胎垛上或胎腿橫梁上,作工作平台使用。工作平台下需通過礦車時,必須保證礦車進出安全。工作平台上要留有躲閃冒落活石的空間,禁止在平台上堆積過多的材料或砸料石。

  10.采用澆築混凝土镟時,要先清理模板上的矸石雜物,檢查鋼筋排列數量、直徑、規格和位置等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11.回收镟胎的時間,應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回收镟胎必須使用長柄工具,嚴禁使用動力機械回收。

  12.砌築水溝前,應將水溝毛斷麵內的積水和煤岩碎塊清除幹淨,並按設計的厚度,坡度位置鋪好底,溝底表麵應光滑平整。水溝幫麵澆築混凝土時,應邊澆灌邊搗固,使其保持平整、無錯口或台階。

  13.備齊砌镟施工工具以及有關支護材料。

  14.檢查並處理工作地點的安全隱患。

  15.檢查施工所需的風、水、電。

  16.施工前,要掩護好風、水、電等管、線設施;施工設備要安放到規定地點。

  17.砌镟前,要根據作業規程要求,按中、腰線檢查巷道斷麵尺寸,進行刷幫、挑頂和拆除臨時支架工作,凡有礙砌镟的部分都要刷大。

  18.錨噴作為臨時支護時,應先檢查毛斷麵尺寸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再按錨杆間排距補打齊錨杆,並噴砂漿或薄層混凝土封閉頂、幫。

  19.砌拱前,必須搭設牢固的工作平台。

  20.砌牆架工字鋼梁支護操作順序:

  (1)檢查處理工作地點的安全隱患。

  (2)臨時支護。

  (3)挖底槽砌基礎。

  (4)砌牆。

  (5)上鋼梁,背頂。

  (6)檢查質量,清理現場。

  21.砌拱形镟操作順序。

  (1)執行第20條1~4款。

  (2)搭工作台。

  (3)支镟胎、砌镟或混凝土澆灌。

  (4)封頂與合攏門。

  (5)拆镟胎與模板。

  (6)檢查質量,清理現場。

  22.挖地槽砌基礎。

  (1)按中、腰線和設計尺寸確定地槽位置和深度,並作出標記。

  (2)用手稿、風鎬挖地槽。挖槽時,要注意觀察抬棚腿窩,防止鬆動失腳。地槽挖完後,檢查尺寸,並排淨積水,清底找平。

  (3)砌基礎前,根據中腰線檢查地槽位置和深度,並定上和上平線。

  (4)砌基礎時,應先填入30~50毫米厚的鋪底砂漿,然後擺放基礎石,基礎石要平、直、穩、實,灰縫飽滿,灰縫大小符合規定要求。

  (5)澆築混凝土基礎時,應先支好模板,根據中、腰線校正,然後再用撐木、拉杆固定好模板。

  23.砌料石牆。

  (1)敲幫問頂,清除浮肝,清洗基礎麵。

  (2)根據巷道的中、腰線先掛好垂線和水平線,按線施工。

  (3)砌牆時,必須將料石擺正放平,不平時,應用碎石墊子、墊穩。在傾斜巷道,料石大麵縫口應和巷道的坡度一致。

  (4)隨砌隨將壁後用碎石充填嚴實,用片石塊充填時,要用砂漿灌實。

  (5)一次砌築牆高不得超過1米,超出部分應待灰漿初凝以後再砌。

  (6)料石壓茬要明顯,正常情況下,壓茬寬度不得小於料石寬度的1/4接茬要嚴密,嚴禁出現對縫、重縫和齊茬。磕頭必須留好長短茬。

  (4)新镟與舊镟的接茬處,必須清除煤肝等雜物,並用水衝洗幹淨。

  24.澆築混凝土牆。

  (1)支模板,固定後用中線校正,起拱線用中腰線校正。

  (2)澆築混凝土,隨澆築隨搗固,並隨時對模板進行加固。

  (3)采用連續澆灌法。在澆灌中,如間隔2小時以上時,必須將上一次混凝土表麵處理成麻麵,清洗後再鋪一層10~20毫米的灰漿。

  25.支镟胎。

  (1)支镟胎前先檢查巷道頂板安全情況,腳手架或操作台的穩固情況、镟胎規格、質量情況。

  (2)用水衝洗镟胎與模板。

  (3)按镟胎間距支設腿子木,並支穩支牢。

  (4)支镟胎並固定。用胎腿穩定镟胎時,胎腿和镟胎之間的接口要對齊並用扒鋸固定牢固,不能歪扭,必須將胎腿支在實底上。在用磚或料石壘垛穩定

  碴胎時,要壘在經找平的堅硬底板上,並要保持垛架的穩定、牢靠,與镟胎接觸處應墊方木。

  (5)镟胎的模板應隨砌隨放(鋼筋混凝土镟除外)並擺放平整。外部不平整處,可用木楔墊平。模板厚度應一致,對接要齊,對縫應嚴密、平整,不準漏漿。

  26.砌拱。

  (1)砌镟拱時,必須從兩側起拱線向中心對封,使镟胎受力均勻,嚴禁非對稱砌封。

  (2)隨砌拱隨鋪好镟板。

  (3)镟拱料石要緊貼镟板,大頭朝上,料石安放要平、直、穩實,不得有單點支撐。每塊料石都要用頂頭灰,封口的砌塊之間必須用石楔打緊。

  (4)要隨砌隨充填。必須用不燃性材料填實,隨砌隨充填;冒頂過高時,拱後充填層厚度不得小於0.5米,再上可用木垛或水泥板垛接頂。

  (5)砌雙層镟時,第一層應比第二層超前2~3排料石。

  (6)澆築混凝土镟拱前,必須處理好接茬,用清水衝洗後再鋪上一層薄灰

  漿,固定模板。镟拱的鋼筋應事先加工成型。混凝土的澆灌、搗固、模板檢查等,可與澆灌混凝土牆相同。

  27.封頂及合攏門。

  (1)料石镟封頂時,镟拱砌到最後三層料石時,將镟板全部放好,然後由裏向外依次安放拱頂料石,直至封頂結束。封頂灰漿必須飽滿,料石居中,嚴防偏頂或灰縫居中。

  (2)料石镟合攏門時,一般隻留正中一層镟石,先將封頂鐵板插入镟板上,然後依次托上料石,用咬子石塞緊,灌滿灰漿:最後一塊料石用咬子石塞牢後,自下而上塞填砂漿,再用封頂板托牢。

  28.拆镟胎和模板。

  (1)拆除镟胎、模板應由外向裏依次進行,並禁止有人在拆镟胎附近逗留。

  (2)回胎人員站在安全一側,並預先清理好退路。

  (3)回胎後,將貼在镟壁上的懸板、模板全部拆掉。

  (4)拆下來的镟胎、镟板、模板、撐木等,應及時清理,拔掉鐵釘,並碼放整齊。

  (5)上下山回胎前,應設擋板,回胎時人站在上方。

  (6)料石牆必須勾縫。拆除镟板、模板後,混凝土镟體表麵凹凸不平或有蜂窩、麻麵時,要用砂灰找平。

  人力推車工操作規程

  1.在電機車運輸巷道推車時,必須經井下運輸調度站同意,並按調度指示推車。若推車中途掉道或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行車時,要盡快與調度站聯係。

  2.人力推車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一次隻準推一輛車。嚴禁在礦車兩側推車。同向推車的間距,在軌道坡度小於或等於5‰時,不得小於10米;坡度大於5‰時,不得小於30米。若前車停時,要立即發出警號通知後車。

  (2)推車時必須時刻注意前方。在開始推車、停車、掉道、發現前方有人或有障礙物、從坡度較大的地方向下推車,以及接近岔道、彎道、巷道口、風門、硐室出口時,都必須發出警號。

  (3)推車應勻速前進,嚴禁放飛車,不準蹬、坐車滑行。

  (4)巷道坡度大於7‰時,嚴禁人力推車。

  3.在車場或錯車道存車時,礦車不準壓道岔。

  4.在單軌道上推車,要確認對方沒有車輛推過來時才準發車,兩人以上推車時,要同進同出,以免發生誤撞。在雙軌道上推車時,檢查另一軌道上的車輛是否有超寬物料。

  5.臨時停車處理障礙物時,必須提前發出警號,把礦車停穩擋好,並在礦車兩端10米處設阻擋物。

  6.在巷道內推車時,嚴禁用肩扛車。

  7.在平車場接近變坡點推車時,必須檢查擋車設施是否關閉。

  8.推車前,應認真巡視路線,檢查軌道及道岔,清除沿途障礙物,確保線路暢通無阻。

  9.推車前,應將後麵的礦車用木楔穩住。

  10.按以下順序進行操作:

  (1)檢查熟悉推車路線。

  (2)檢查車輛狀況。

  (3)推車。

  11.推車時應在礦車後方推車,不準在車前拉車和手把車沿推車,並注意防止巷道兩幫或風門等物體擠傷人。

  12.推車工必須頭戴礦燈,集中精力,注意前方,嚴禁低頭推車。

  13.在彎道推車時,用力要裏帶外推,以防掉道。

  14.推車通過非自動風門時,應先減速、後停車、再開門,通過後立即關閉風門。若通過一組風門時,要做到一開一關,不準同時打開。不準用礦車碰撞風門。

  15.推車過道岔時,要在減速停車後,再扳道岔,過道岔後應將道岔扳回原位。

  16.推到位置的礦車,應掛好鉤或用木楔穩住。

  17.在能自行滑動的坡度上停放車輛時,必須用可靠的製動器或木楔穩住,否則不準停放。

  18.使用V型礦車運輸,車廂的固定銷要掛牢,翻車卸煤(矸)時,頭和手要迅速離開。向傾斜小眼翻車卸煤(矸)時,要有防止礦車墜入的擋車設施,翻車人員站穩後再翻車卸煤(矸),以防滑入斜巷內。

  19.處理掉道礦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有專人指揮。

  (2)將礦車穩住,先抬一頭上軌,後抬另一頭複位。

  (3)用鐵軌、撬杠使礦車複位時,應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

  (4)用機械複位時,嚴禁生拉硬拖礦車。

  20.停止作業時,空、重車要分別停在空、重車道上,不準把礦車停留在中途巷道中。

  21.沿途浮矸雜物應清理幹淨,以保持線路暢通。

  人力運料工操作規程

  1.裝卸和運送物料時,必須按作業規程要求的物料規格、品種、數量進行。

  2.在架線巷道裝卸、運送物料時,必須注意人員或物料不要碰觸架空線,或采取相應安全措施。

  3.在平巷裝卸時,必須先用木楔將礦車穩住。

  4.在斜巷裝卸時,不準摘繩;在斜巷卸料時,必須待車停穩後在料車下方安設防止物料下滑的設施,否則不準卸料。

  5.運料時,注意不要刮碰支架和電器設備及管、線。

  6.在有運輸機的巷道內搬運材料時,要和司機聯係好。人行道安全間隙不符合要求或跨越運輸機時,必須停機搬運。

  7.推料車過風門時,必須開一關一,不得同時打開,也不準用車撞門。

  8.斜巷運料時,人員要躲開物料下方,避免物料滑落傷人。

  9.小立眼運料時,必須捆緊拴牢,眼內不準行人,下口設好警戒,嚴禁往下自溜物料。

  10.裝運超高、超寬、超長、超重物料時,必須使用專用車輛並製定專門措施。

  11.選好搬運路線,清除障礙,選擇合理的搬運方法,安排搬運人員並分工明確。

  12.按以下順序進行操作:

  (1)檢查熟悉推車路線。

  (2)檢查車輛狀況。

  (3)裝料。

  (4)推車。

  (5)卸料。

  13.兩人以上裝卸時,必須互叫互應,行動一致,要先起一頭或先放一頭,做到輕起輕放,不準盲目亂扔,以防物料彈落傷人或砸壞設備。

  14.同車內的物料長短應一致,否則必須長料在下、短料在上。長短料插穿時應按運行方向前低後高,並必須用繩索或鐵絲捆綁牢固。

  15.卸料前先清理環境,防止卸料砸壞電器設備及管、線,以及砸飛它物傷人。

  16.堆放物料時,要按品種、規格分類碼放整齊平穩,料堆要下寬上窄,並要保證行人行車寬度和通風斷麵。

  風鎬工操作規程

  1.領取風鎬時應檢查,並符合以下規定:

  (1)機體無裂紋和破損;

  (2)套箍、頭部及鎬柄彈簧完整靈活;

  (3)濾風網無堵塞,螺絲、固定銷齊全無損。

  2.領取釺子時應檢查,並符合下列規定:

  (1)釺子尖鋒利,釺子尾部平整無缺口並和釺子中心軸垂直;

  (2)釺尾與風鎬套接正確牢固;

  (3)要領取足夠的釺子和備用釺子。

  3.領取膠管時,要在工具房接上風鎬和釺子進行試轉,發現問題立即修理或更換。

  4.領取足夠的潤滑油。

  5.風鎬、釺子、風管應分別攜帶,風管應盤成圓圈手提或肩扛,避免碰撞,不準用刮板輸送機運送。

  6.備用風鎬、釺子、油壺等應放在安全穩妥的地方。在傾斜及急傾斜煤層工作麵,要將其捆紮牢靠,以防下墜傷人。

  7.檢查和處理

  (1)基本及特種支護應齊全合格、無折損;

  (2)頂底板及煤幫應無冒頂片幫的危險,否則不準作業;

  (3)超過控頂距離,必須按作業規程要求進行處理;

  (4)工作麵主風管安設合格,無漏風、風嘴靈活,符合規定。

  8.操作前的準備工作

  (1)風繩(膠管)與幹風管接好後,要慢開風門向無人處吹風,排除風繩內雜物,然後再接風鎬,並擰緊接頭。操作中隨時檢查接頭是否牢固,以免脫扣傷人。風鎬在使用前及使用中要注油;

  (2)要將支護及刹幫頂的材料準備齊全,並順著巷道的溜槽邊或人行道擺放整齊,不得亂堆,妨礙行人;

  (3)檢查工作麵的中心劃線或拉線,決定開幫的寬度。

  9.風鎬落煤前,應先找好退路,以防片幫或煤矸掉落傷人。

  10.風鎬開口、推幫、透幫都應在較軟弱的煤分層或層理、節理較發育處掏挖煤槽,接著打落頂層煤,再打落底層煤。

  11.落煤時一手握鎬柄,一手托住鎬體,用力向煤壁推壓,不要硬頂強衝,不要與煤壁成90度推壓,以減輕手臂震動和損壞風鎬尖。

  12.水平或向上作業時,握鎬體的手臂應靠近身體以增加力量。作業時應隨時注意輸送機及下方,避免輸送機開動時塊煤、坑木傷害下方人員。

  13.複合煤層的工作麵,其夾石厚度達到規定分采界限時,必須分層操作,不準煤矸一齊卸落,必須單獨采下夾矸並扔入采空區。

  14.注意事項

  (1)注意風鎬頂部彈簧、濾風網、橫銷及接頭的鬆緊,防止脫落;

  (2)鎬尖卡住時,可往複搖動風鎬或處理鎬尖周圍煤岩,鬆動後再拔出;

  (3)磨鈍的鎬尖要及時更換;

  (4)工作間歇時,風鎬要放在安全、幹燥處;

  (5)膠管不得繞成銳角或折曲,使用時必須放直或形成慢彎。

  15.中厚煤層金屬支架工作麵的風鎬操作。

  (1)在頂板好、煤質硬、不片幫的工作麵,可隔一個梁掛一個梁,再由下往上拉底打柱和補梁;

  (2)頂板和煤壁較正常時,一次可連續掛八根梁,由下往上拉底打柱,刹好上方堵頭,頂梁必須依次掛上並及時刹頂;

  (3)在頂板破碎、煤質鬆軟片幫的工作麵,采用掏梁窩方法,隨掛梁隨刹頂。如采用六根梁拉門時,先打中間第三、第四根支柱,接著往上打第二、第一根支柱,最後打第五根、第六根支柱,邊打支柱邊刹幫,並刹好上方堵頭。然後采用一根梁推幫和一根梁透幫方法操作。壓力大地點透幫時,要打臨時支柱。完工時不準缺支柱。

  16.急傾斜工作麵的風鎬操作

  (1)應設好牢固的腳手板、擋煤板、腳手架,並經常進行檢查,以防鬆動和掉落;

  (2)應配備足夠的備用風鎬、釺子、透平油、鉛絲及其他小工具,並放在安全的地方。

  (3)應選擇層理、節理發育,煤質鬆軟的小分層由上往下拉煤槽,再先采頂煤,後采底煤。薄煤層可在煤層的中部或靠底板處掏槽;中厚煤層則盡可能靠近頂板處掏槽;若煤層太厚,一個台階同時用兩台風鎬落煤時,靠頂板的一台先采,靠底板的一台後采,兩台風鎬沿傾斜必須錯開1.5~2.0米;

  (4)操作時應站穩、有依靠。在采透頂、底煤時,必須一手抓緊支柱,一手落煤,兩腳站穩,風管應拴牢,並隨時檢查鎬體、頭部彈簧、活接頭等是否牢固,以防傷人;

  (5)剝落下的大煤塊,必須砸碎,以免打掉支柱與傷人;

  (6)在工作麵行走時,必須手扶穩才起腳、腳踩穩才鬆手;

  (7)工作麵無支柱處,不得用風鎬落煤;

  (8)工作中要上下互相照顧,做到上喊下應、下喊上應。

  17.按工作麵中心線檢查開幫進度,找直煤壁,經班組長檢查驗收合格後才準收工。

  18.關閉幹線風管上的閥門,卸下供風軟管,拆下風鎬和釺子,堵好進風口、卡套孔,盤好軟風管,將工具送回工具房。

  19.向下班的風鎬工交待本班工作情況及注意事項。

  三、機電運輸

  刮板輸送機司機操作規程

  1.準備工作

  (1)認真檢查傳動裝置、機頭部及各部螺栓是否齊全牢固;

  (2)檢查通訊信號係統是否暢通,操作按鈕是否靈敏可靠;

  (3)檢查減速箱油量是否符合規定,檢查液力偶合器水介質及減速箱有無滲漏現象;

  (4)點開輸送機,無問題後試運轉一圈,細聽各部聲音是否正常,檢查所有鏈條、刮板連接螺栓有無丟失或鬆動和彎曲過大等現象,如有應立即補齊、擰緊或更換;

  (5)檢查文明生產情況。

  2.運行中的注意事項

  (1)聽清信號,信號不清不準操作。

  (2)經常注意電動機、減速箱的運轉聲音,如發現異常響聲,應立即停機檢查,處理後方準重新開動。

  (3)經常觀察鏈條、連接環、托叉、護板等狀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液力偶合器的易熔塞不準使用其他材料代替或堵死;

  (5)利用輸送機運大件時,必須按礦總工程師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執行,嚴禁損壞設備或打支杆傷人。

  3.停機

  (1)應把溜槽中的煤、貨輸送完畢再停機;

  (2)清理機頭各部,不得壓埋電動機、減速箱,保持良好的文明生產環境;

  (3)認真填寫工作日誌,把當班輸送機的運轉情況向接班人交明。

  人車跟車工操作規程

  1.一般規定

  (1)跟車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懂得人車的基本構造原理,並能正確處理運行中出現的一般故障。經考試合格發證後,持證上崗操作;

  (2)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接班人不來交班人不準脫離工作現場,填好交接班記錄並向領導彙報;

  (3)交接班應做下列工作:

  ①交待上班運行情況和可能發生事故的因素;

  ②交待上班發生事故的情況和原因;

  ③交待運行線路、道岔、信號、路燈、路標等情況。

  (4)斜井人車跟車工負責每班作一次人車手動落閘試驗,並協助人車專職維修工做好有關的人車檢查和試驗工作;

  (5)平巷人車跟車工負責摘掛紅尾燈。

  2.運行前檢查:

  (1)斜井人車跟車工應做下列檢查:

  ①接班後檢查人車的各部件、連接裝置、手動落閘機構等,特別要使人車自動落閘機構閉鎖應處於打開位置,製動裝置應靈活好使,一切檢查合格後才能運行;

  ②檢查乘車秩序,乘員應坐好,不得超員,人車連接處嚴禁站人,人車的安全防護鏈必須掛好;

  ③檢查乘員不準有攜帶超長、超寬的工具,不準將火藥、雷管等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物品或其他物料帶入車內;

  (2)平巷人車跟車工應做下列檢查:

  ①接班後檢查連接插銷、鏈環、人車聯接裝置、碰頭等各部件應良好;

  ②檢查乘車秩序,乘員應做好,不得超員,人車聯接處嚴禁站人,人車的安全防護鏈應掛好;

  ③檢查乘員不準攜帶超長、超寬的工具,不準將火藥、雷管等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物品或其他物料帶入車內。

  3.運行操作:

  (1)斜井人車跟車工按下列要求操作:

  ①每班運送人員前必須先放一次空車,證實巷道和軌道確無引起掉道危險時,方可運行;

  ②跟車工要熟悉信號,必須隨身攜帶專用人車信號發射機,發送信號必須準確。下班時必須將信號機交回充電室按時充電;

  ③跟車工必須坐在人車運行方向的第一節車的第一個座位上,行車時注意觀察,隨時做好正常停車和緊急手動落閘停車的準備;

  ④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跟車工必須果斷地搬動手閘停車:

  1)線路或巷道遇有障礙物,或有其他危險情況時,已發出停車信號,提升機沒有停車或來不及通知提升機司機時;

  2)提升機失控,人車下行速度超過正常速度時(即帶繩跑車)。

  (2)平巷人車跟車工按下列要求操作:

  ①跟車工必須隨身攜帶口笛,用鳴笛做為同電機車司機的信號聯絡。待全麵檢查工作完畢並合格後,向司機發出開車信號。發送信號要清晰、準確,嚴禁用手勢或口頭喊話代替信號;

  ②跟車工必須坐在列車尾車的最後一排座位上,行車時注意觀察,運行中

  發生特殊情況及時向司機發出緊急停車信號;

  ③運行中發現同一線路後有列車開來,應搖動紅燈向後麵列車司機發出警號,防止發生追尾。

  4.下班:下班時將列車紅尾燈交送充電室及時充電,並將車廂內清掃幹淨。

  豎井(立井)信號工操作規程

  1.交接班規定

  (1)罐籠等提升容器在運行中,一律不準進行交接班,須待罐籠到位停穩,並打定點信號後才準交接;

  (2)信號工應現場交接清楚以下內容:

  ①主、備用信號及專用聯絡電話等通訊信號的完好狀況;

  ②其他有關設備、設施的完好狀況;

  ③上班有關運行工作情況;

  ④當班有關注意事項。

  (3)發現以下兩種情況,交接班雙方均不得私自交接,須立即彙報有關領導妥善解決後方準交接:

  ①接班人有不正常精神狀態;

  ②交班人交待不清當班情況。

  (4)交接班雙方均履行正規交接手續。

  (5)信號工接班後,應首先與提升機司機及其他信號工聯係好,仔細檢查試驗有關信號設備,設施是否正常,待一切安全可靠後,方可正式提升操作。

  2.信號發送

  (1)信號工在上崗期間,應主動與把罐工(把鉤工)密切配合,當把鉤工向信號工發出發送信號指令後,信號工有責任監視乘人和裝罐等情況,在確認一切正常後,方可發送信號;

  (2)信號工發出信號後,應不離信號工房(室),並密切監視提升容器、鉤頭及信號顯示係統的運行情況,如發現運行與發送信號不符等異常現象,應立即發出停車信號,待查明原因處理後,方可重新發送信號。對事故隱患情況,還應隨即上報有關領導查處;

  (3)信號工必須嚴格按局、礦統一規定的信號種類標誌發送信號。嚴禁用口令,敲管子等非標信號;

  (4)在井筒運送爆破材料時,信號工應嚴格按規定操作,必須事先通知提升機司機按相應的升降速度提升運行。嚴禁在交接班及人員上下井時間內發送運送爆破材料的信號;

  (5)多層罐籠或多水平提升時,井口上、下各層或各水平信號工,必須按下列程序操作:

  ①下井口總信號工在收齊井下各崗位信號工發來的信號後,方可向井上總信號工發送信號;

  ②上井口總信號工在收齊井下各崗位信號工發來的信號後,方可向提升機房司機發送信號;

  ③井上、下總信號工收到任何不明信號,均不得發出開車信號,此時可用備用信號或專用通訊設備聯係判斷,以準確無誤地發送信號。

  (6)信號把鉤工發出開車信號後,一般不得隨意廢除本信號,特殊情況需要改變時,須先發送停車信號後再發送其他種類信號;

  (7)正常情況下,隻準使用主用信號係統,隻有當發生故障時,才準使用備用信號係統,同時應立即通知有關人員修複,修複後,立即恢複使用主用信號係統;

  (8)信號工在上崗期間,不得擅離工作崗位,確實需要離開時,應先打好定點閉鎖信號,並向有關領導請假;

  (9)當提升機連續停運6h及以上時,信號工必須按有關規定對所屬信號通訊係統,進行全麵檢查試運,確認一切正常後,方準發送提升信號;

  (10)信號工在當班期間,應認真填寫必要的信號發送故障等記錄,以備檢查維修與事故追查處理。

  井下機械安裝工操作規程

  1.上班前嚴禁喝酒,工作時精神集中,上班時不得幹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2.進行安裝(或拆卸)作業時,應設施工負責人、安全檢查員,必要時應配瓦斯檢查員。施工地點支護安全,起吊架固定牢固。在吊、運物件時,應隨時注意檢查周圍環境有無異常現象,禁止在不安全的情況下作業。

  3.在斜巷進行安裝作業時,上部車場各出口處,應設警示標誌,必要時設專人看護。

  4.在傾角大於15°的工作場所進行安裝(或拆卸)作業時,下方不得有人同時作業。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業時,應製定嚴密的安全防護措施。

  5.當安裝現場20米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超過1%時,嚴禁送電試車;瓦斯濃度大於1.5%時,必須停止作業,切斷電源,撤出人員。

  6.安裝工應能正確使用安裝工具,活扳手、管鉗等不得加長套管、加長力臂,不得代替手錘使用。

  7.井下需要電、氣焊作業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8.了解所需安裝(或拆卸)設備的技術性能、安裝說明書和安裝質量標準,熟悉安裝工作環境、進出路線及相關環節的配合關係。

  9.下井前要由施工負責人向有關工作人員傳達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講清工作內容、步驟、人員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項。

  10.按當日工作需要和分工情況選擇合適的起重用具、安裝工具、器械等,檢查吊梁、吊具、繩套、滑輪、千斤頂等起重設施和用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確認安全可靠後方可使用。

  11.合理選擇起重運輸工具,按照《起重工操作規程》中的有關要求進行作業;不得用帶式輸送機、刮板輸送機運送設備、器材。

  12.對安裝的設備、器材等在下井前及運到安裝位置後,均應設專人按施工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要求,逐件清點數量、檢查質量、校核尺寸。對需要分部件運輸的設備,應由專人做上明顯標記、編號裝車,對部件結合麵要用軟質材料妥善保護。

  13.按安裝施工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認真校核基礎尺寸,找準設備的安裝中心線和標高。

  14.清理安裝現場、基礎表麵和基礎螺栓孔,以保證安裝後二次灌漿的質量。

  15.將所需安裝的設備或部件的基座按照技術文件及安裝說明書的要求置於所需安裝的基礎位置上,操平找正後上好基礎螺栓,按要求進行灌漿。

  16.將設備或部件置於基座上,按圖紙及說明書等技術文件的要求校核尺寸後,上緊各連接件、銷子、螺栓等。

  17.安裝帶式輸送機時要保持輸送帶平直,若巷道底板起伏不平,則應保持平緩過渡;做輸送帶接頭時,應使接頭兩端中心線在同一直線上,並應遠離轉動部位5米以外作業。如需點動開車並拉動輸送帶時,應叫作業人員離開帶式輸送機;嚴禁直接用手拉或腳踩輸送帶。

  18.安裝刮板輸送機後試車時,如有漂鏈現象,應調整中部槽的平直度,嚴禁用腳蹬、手搬和撬棍別運行中的刮板鏈。

  19.安裝過程中,對隱蔽工程必須由施工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進行中間驗收、各連接尺寸等技術數據要進行詳細記錄。

  20.設備安裝後,試車之前應按施工要求的安裝質量標準逐項認真檢查:

  (1)各部螺栓應齊全、緊固。

  (2)減速器、油箱的油質應符合要求,油量應適當,無滲漏油。

  (3)輸送帶、刮板鏈的張力應適當。

  (4)聯軸節間隙應符合要求。

  (5)各轉動部位的防護罩應完好、牢固。

  (6)各儀表應齊全、完整。

  (7)焊接部位應牢固,無開焊、裂縫等缺陷。

  (8)設備周圍,特別是轉動部位周圍,應無影響試車的雜物。

  (9)按有關規定需要盤車的設備,應盤車2~3轉,轉動應靈活。

  (10)其他應檢查的部位。

  21.檢查相關設備和環節的配合情況。

  22.通知所有安裝人員及相關人員遠離設備轉動部位,發出試車信號,按試車程序送電試車。在試車時認真檢查:

  (1)各運轉部位應無異響。

  (2)潤滑油路應暢通。

  (3)各部軸承溫升應符合規定值。

  (4)各儀表指示應靈敏、準確。

  (5)設備整體震動情況。

  (6)其他應檢查的部位。

  23.拆卸設備前,應將車停在合適的位置。拆卸設備時,應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要先對本機停電、閉鎖、掛停電牌,對相關的設備也應停電、閉鎖並掛停電牌,並通知相關設備的司機及相關環節的工作人員,按事先確定的順序進行拆卸。

  24.拆卸時,各小型零部件盡量不要拆下,以免丟失、但拆卸程度要盡量保證各部件裝車後不超寬、不超高、不超重:必須拆下的易損件及小零件,要由專人妥善保管好,以免損壞、丟失。

  25.對設備的結合麵、防爆麵及易碰壞的零部件,在拆卸時要注意不要損壞。

  26.拆卸重型部件時,必須使用安全性能可靠的起重工具、設施。所有人員要精神集中,互相配合好,聽從負責人的統一指揮。

  27.設備及其零部件的安裝配合要隨時做好詳細記錄。

  28.安裝、拆卸設備竣工後,要認真清點工具及剩餘的材料、備件,清理現場衛生。

  29.拆卸完設備並裝上車後,負責人應對現場再檢查一遍,有無丟下的零部件。

  30.保存好安裝時的技術資料詳細記錄,以備整理上報、驗收,按規定存檔。

  井下機械維修工操作規程

  1.上班前嚴禁喝酒,工作時精神集中,上班時不得幹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遵守有關規章製度。

  2.所用維修工具、起吊設施、繩索等應符合安全要求。

  3.吊掛支撐物應牢固,在吊、運物件時,應隨時注意檢查頂板支護安全情況,檢查周圍應無其他不安全因素,禁止在不安全的情況下工作。

  4.在距檢修地點20米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嚴禁送電試車;達到1.5%時,必須停止作業,並切斷電源,撤出人員。

  5.在斜巷進行維修作業時,上部車場各出口處,應設警示標誌,必要時設專人看護。

  6.在傾角大於15°的地點檢修和維修時、下方不得有人同時作業。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業時,應製定嚴密的安全防護措施。

  7.維修工在進行檢修工作時,不得少於2人,在維修時應與司機配合好。

  8.需要在井下進行電、氣焊作業時,必須按《煤礦01manbetx 》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9.下井前,要由維修工作負責人向有關人員講清工作內容、步驟、人員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項。

  10.維修工要根據當日工作的需要認真檢查所帶工具是否齊全、完好,材料、備件是否充足,是否與所檢修和維修設備需要的材料備件型號相符。

  11.對所維修的設備要停電、閉鎖並掛“有人工作,嚴禁送電”停電牌,並與相關設備的工作人員聯係,必要時也需對相關設備停電、閉鎖並掛停電牌。

  12.維修工進入現場後,要與所維修設備及相關設備的司機聯係。

  13.清理所維修設備的現場,應無妨礙工作的雜物。

  14.維修工對所負責的設備維護檢查時應注意:

  (1)檢查各部緊固件應齊全、緊固。

  (2)潤滑係統中的油嘴、油路應暢通,接頭及密封處不漏油,油質、油量應符合規定。

  (3)轉動部位的防護罩或防護欄應齊全、可靠。

  (4)機械(或液壓)安全保護裝置應可靠。

  (5)各焊件應無變形、開焊和裂紋。

  (6)機械傳動係統中的齒輪、鏈輪、鏈條、刮板、托輥、鋼絲繩等部件磨損(或變形)無超限,運轉正常。

  (7)減速箱,軸承溫升正常。

  (8)液壓係統中的連接件、油管、液壓閥、千斤頂等應無滲漏、無缺損、無變形。

  (9)相關設備的搭接關係應合適,附屬設備應齊全完好。

  (10)液力耦合器的液質、液量、易熔塞、防爆片應符合規定。

  (11)輸送帶接頭可靠並符合要求,無撕裂、扯邊。

  (12)各項保護應齊全可靠,傾斜井巷中使用的帶式輸送機應檢查防逆轉裝置和製動裝置。

  (13)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或及時向當班領導彙報。

  15.在打開機蓋、油箱進行拆檢、換件或換油等檢修工作時,必須注意遮蓋好,嚴防落入煤矸、粉塵、淋水或其他異物等。注意保護設備的防爆結合麵,以免受損傷。注意保護好拆下的零部件,應放在清潔安全的地方,防止損壞、丟失或落入機器內。

  16.處理刮板輸送機漂鏈時,應停止本機。調整中部槽平直度時,嚴禁用腳蹬、手搬或用撬棍別正在運行中的刮板鏈。

  17.進行縮短、延長中部槽作業時,鏈頭應固定,應采用卡鏈器,並在機尾處裝保護罩。

  18.處理機頭或機尾故障、緊鏈、接鏈後,啟動試車前,人員必須離開機頭、機尾,嚴禁在機頭、機尾上部伸頭察看。

  19.處理輸送帶跑偏時,應停機調整上、下托輥的前後位置或調整中間架的懸掛位置,嚴禁用手腳直接拽蹬運行中的輸送帶。

  20.檢修輸送帶時,工作人員嚴禁站在機頭、尾架、傳動滾筒及輸送帶等運轉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處理事故必須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時,要派專人停機、停電、閉鎖、掛停電牌後方可作業。

  21.在更換輸送帶和做輸送帶接頭等時,應遠離轉動部位5米以外作業;如確需點動開車並拉動輸送帶時,嚴禁站在轉動部位上方和在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腳蹬踩輸送帶。

  22.試車前必須與司機聯係並通知周圍相關人員後,方可送電由司機操作試車。

  23.檢修結束後,認真清理檢修現場。檢查清點工具及剩餘材料、備品配件,特別是運轉部位不得有異物。

  24.維修工應會同司機對維修部位進行檢查驗收;並就檢修部位、內容、結果及遺留問題做好檢修記錄。

  立井把鉤工操作規程

  1、一般規定

  (1)把鉤工必須具有立井把鉤的工作經曆,熟悉把鉤工作,並經過培訓,考試合格,發證後持證上崗操作;

  (2)把鉤工在提升機運行期間必須精力集中,隨時注視指示信號、提升容器、連接裝置、安全門、罐門、鋼絲繩等設施的情況,發現異常,及時采取措施;

  (3)井口棚內不準有閑人逗留,井口嚴禁任何人往井下扒瞧。井底嚴禁任何人從罐下通過;

  (4)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製度,交班者要交清本班安全情況和機器運轉情況;接班者要檢查所有安全設施的完好情況,確認一切正常,方可開始工作。

  2.提升物料:

  (1)升降物料時,所裝車數和重量均不得超過規定;

  (2)升降物料時,把鉤工應按下列程序操作:

  ①罐籠到達停罐位置立即推上罐座;

  ②罐籠停穩後,拉開井口安全門和罐門;

  ③打開罐內大小罐擋,搬開進罐側的阻車器,向罐內推車裝罐;

  ④礦車進罐後,立即合上罐擋;

  ⑤經檢查無誤,關上罐門和安全門,扳開罐座後,向信號工發出可以向下放罐的信號。

  (3)推車時,將裝罐的車放過擋車器後,立即扳回擋車器,擋住後邊的礦車。任何時候不得把車輛提前放過擋車器;

  (4)推車機在運行時,嚴禁道心站人;

  (5)嚴禁在同一層罐籠內同時乘人和裝物料;

  (6)使用平板車和特殊型專用車提升物料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不準超重;

  ②不準超長、超高和超寬;

  ③裝車物料必須穩固,不偏載,捆綁牢固;

  ④車輛在罐內位置適當,穩固、牢靠。

  (7)升降管子、軌道等長料時,按專項措施執行;

  (8)升降爆破材料時,火工人員應事先和井上下把鉤工聯係好,並經礦當日值班領導批準後才準裝罐。爆破材料嚴禁在井口和井底附近存放;

  (9)遇到罐內卡車或礦車在罐內掉道時,應馬上與信號工聯係好後,要用有繩索係牢的長柄工具處理。

  3.升降人員:

  (1)每罐所乘人數不得超過定員;

  (2)升降人員時,嚴禁使用罐座;

  (3)人員上下罐時,必須是一側進罐,另一側出罐,不準兩側同時上下;

  (4)罐籠停穩後,必須由把鉤工打開安全門和罐門,下完人後才準上人。任何人不得私自打開罐門搶上搶下;

  (5)攜帶爆破材料的火工人員乘罐時,每層罐籠不得超過4人,其他人員不準同罐上下;

  (6)開車信號未發之前,必須檢查乘罐人員肢體或攜帶工具有無突出罐外部分,如有以上情況,需糾正後才準發開車信號;

  (7)攜帶工具、材料影響他人安全者,需安排妥善,放在罐內或乘專罐上下;

  (8)人員不得和有爆炸性、易燃性或腐蝕性的物品同乘一罐;

  (9)升降人員時,進車側的擋車器必須閉合,一切車輛停止往井筒方向運動。

  斜井把鉤工操作規程

  1.準備工作

  (1)把鉤工上崗後,必須詳細檢查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連接裝置、保險繩、鉤頭和接頭(鉤頭與鋼絲繩的連接)以及各種使用工具必須完好、齊全、靈敏可靠,並查看鉤頭15m以內的鋼絲繩不得有打結、壓傷、死彎等不安全隱患,如不符合提升要求,嚴禁提升;

  (2)詳細檢查斜巷內確認無障礙或影響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隱患,以及有無其他工作人員進行工作,確認安全無誤後,方可提升;

  (3)把鉤工在上崗操作前必須紮緊袖口和腰帶,做好自身安全保護;

  (4)認真檢查設備、材料必須捆綁固定牢靠,重心必須穩定;

  (5)認真檢查核對所掛車輛的重量和數量,應符合規定;

  (6)運送超重、超高、超長、超寬設備、材料等物件應有安全提升措施;

  (7)斜井運送爆破材料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首先和信號工聯係檢查信號裝置應可靠,如信號不清晰或不完好、不可靠,嚴禁運送;

  ②運送硝化甘油類炸藥和電雷管必須裝在專用的、帶蓋的木質車箱內,車箱內部鋪有膠皮或麻袋等軟質墊層,並隻準放一層爆破材料,如檢查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拒絕運送;

  ③炸藥和電雷管必須分開運輸,堆放高度不得超過礦車邊緣,否則嚴禁運送;

  ④必須在運送前通知提升機司機和各水平把鉤工注意,車輛運行速度不得超過1m/s;

  ⑤運送爆破材料時,不得同時運送人員和其他設備材料或工具等。

  2.摘掛鉤操作程序

  (1)把鉤工等車停穩後方可進行操作,嚴禁車未停穩摘掛鉤;

  (2)把鉤工操作時站立的位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嚴禁站在道心內,頭部和身體嚴禁伸入兩車之間進行操作,以防車輛滑動碰傷身體;

  ②必須站立在軌道外側,距外側鋼軌200mm左右進行摘掛鉤;

  ③在單道操作時,一般應站在信號位置同一側或巷道較寬一側;

  ④在雙道操作時,應站在雙道之間進行摘掛鉤,如甩車場雙道之間安全間隙達不到要求,應站在人行橫道一側進行摘掛鉤;

  ⑤摘掛完畢需越過串車時,必須從車輛運行上方越過,嚴禁從兩車輛之間或車輛運行下方越過。

  (3)把鉤工摘掛時,如遇到摘不開,掛不上時,嚴禁蹬繩操作,必須采用專用工具操作,以防車輛移動使身體傾斜摔倒,造成事故;

  (4)掛人車時,首先應檢查人車各部位(特別是人車所帶的防墜器)、保險繩、連接裝置確認完好,靈活可靠,然後掛好鋼絲繩進行試車。試車時除跟車工外,其他人員禁止乘車,確認安全可靠後,方可運送人員;

  (5)斜井運送物料時,發現牽引車數超過規定,連接不良或裝載物料超重、超高、超長、超寬時,都不得發開車信號;

  (6)特殊設備、材料及長大物件,要嚴格按照總工程師批準的安全技術提升措施作業,采用專用的連接裝置,由專人指揮進行提升;

  (7)把鉤工每次掛鉤完畢,必須對車輛各部位,保險繩、連接裝置等再詳細檢查一遍,看是否完好正確,牢固可靠,然後看車輛運行方向有無障礙和隱患,確認安全後打開上部車場(或井口)擋車器或擋車欄,進入躲避硐室、信號硐室或安全地帶,方準發給信號工開車指令;

  (8)車輛運行時,把鉤工要嚴密注視車輛運行狀態,發現異常或事故,及時與信號工聯係發送緊急停車信號,立即趕赴現場,詳細檢查,確定異常或事故性質,拿出處理意見,進行處理;

  (9)把鉤工工作完畢,必須清理現場。將鋼絲繩、保險繩、工具和多餘不用的連接環、插銷等連接裝置放置在軌道以外的安全可靠地帶,上部車場(或井口)把鉤工還應檢查擋車器或擋車欄應處於關閉狀態,確認無誤後方可離開現場,以防發生意外。

  3.其他注意事項:

  (1)傾斜井巷在軌道維護、掉道處理、檢修等工作後,把鉤工在提升前必須對軌道線路、巷道環境有無障礙、隱患、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等進行詳細檢查,並且進行一次空車試運行,證實巷道、軌道和各種安全裝置沒有問題後,方準提升;

  (2)串車進出車場,把鉤工應做到目接目送,與信號工配合默契,以便做好隨時發出停車信號的準備;

  (3)在傾斜井巷設置的風門,當車輛通過後,必須能夠自動關閉並嚴禁同時打開兩道風門,防止風流短路,造成意外事故;

  (4)把鉤工上崗期間必須忠於職守,對於不符合提升規定要求以及違反操作規程,嚴禁摘掛鉤進行提升作業;

  (5)把鉤工必須嚴格遵守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嚴格執行斜井的有關安全規定。

  斜井信號工操作規程

  1.一般規定

  斜井信號工必須對工作認真負責,有一定的提升把鉤工作實踐經驗,經過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並取得合格證後持證上崗。提升信號的設置,要求聲光齊全,通訊設備可靠。兼作行人的運輸斜巷,要設置紅燈信號,行車時紅燈亮,不準行人。、提升機停運超過6h以上或因事故檢修後,開車前必須對所有信號、通訊設備進行檢查試驗(試驗前,必須與各信號點及提升機司機聯係明確後再進行),確認正確靈活暢通後,方可作業。

  2.收發信號

  (1)信號工在崗位上,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在聯係工作中(如用電話或口頭與他人聯係工作時),發送信號,必須精力集中,細心操作;

  (2)信號工收到的信號不明確時,不得發送開車信號,同時可用電話或回點等方式查明原因,並且廢除本次信號,重新發送;

  (3)信號工發出信號後,發現提升容器的運行方向與信號規定的方向不一致時,應立即發出停車信號,待查明原因後,再重新發出信號;

  (4)信號工在操作中必須與把鉤工密切配合,聯係要及時、清楚、準確。當把鉤工允許發信號時,信號工應確認安全可靠後,方可發出信號;

  (5)信號工操作信號後,不得離開信號機旁,以便觀察提升中的運行情況,監視運行中的信號係統,如有緊急情況,可隨時發出停車信號;

  (6)多水平提升時,信號工操作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信號工在不同水平所發出的信號必須有區別;

  ②信號工在中部車場操作信號時,除嚴格執行有關安全規定外,還必須做到彎道處嚴禁站人。

  (7)斜井升降人員時,信號工操作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①跟車工的信號操作必須嚴格按跟車工的操作規程執行;

  ②每班掛人車時,或斜井井筒檢修後,信號工應與車房聯係進行一次空人車試道運行;③信號工發出人車發車信號後,嚴禁再上、下人員,也不準廢除本次信號再上、下人員。

  (8)矸石山信號工操作時,要遵守下列規定:

  ①接班後的信號試驗按上述要求進行;

  ②矸石山信號工在發開車信號前,應檢查山上確實無人撿東西,架子、軌道、裝載點沒有人員時,方可發出開車信號;

  ③需要中途人工卸矸時,信號工必須與絞車司機聯係後操作停車信號,同時監護好信號機,停止信號至卸矸完畢後廢除;

  ④矸石山信號工必須同時執行本操作規程的其他各項規定。

  3.其他規定:

  (1)各信號工與提升機司機必須用礦統一規定的信號指令含義進行工作聯係,不得私自改變,也不得任意臨時規定信號,以防混亂;

  (2)運輸大件、井筒檢修、處理事故、運送火藥等特殊運行,信號工應提前與提升機司機聯係明確,以便按措施要求及《煤礦01manbetx 》的有關規定進行操作;

  (3)信號工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嚴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崗。需離崗時,必須請示領導決定;

  (4)信號工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

  采區信號把鉤工操作規程

  1.斜巷運輸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不作業”的規定。

  2.嚴禁用礦車運送人員,嚴禁扒、蹬、跳車。

  3.嚴禁他人代替發送信號。

  4.嚴禁用空鉤頭拖拉鋼軌等物料,拉空鉤頭時必須有專人牽引,並通知絞車司機低速運行。

  5.嚴禁用其他物品代替連接裝置。

  6.運送超長、超寬、超高、超重以及特殊物料的車輛時,必須有經批準的特殊安全措施,並嚴格按措施要求操作。

  7.對檢查出不合格的連接裝置必須單獨放置,交班時交待清楚,並做明顯標誌,消除隱患。

  8.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

  9.上崗後必須詳細檢查擋車裝置、連接裝置、提升鋼絲繩、鉤頭25米以內的質量、信號設施、道岔及其他設備、設施是否齊全完好、靈敏可靠或符合標準,不符合提升運輸要求時嚴禁提升運輸。

  10.詳細檢查崗位範圍內有無障礙或影響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隱患,有無其他人員在提升區段工作,確認無誤後方可提升。

  11.認真檢查車輛裝載和組列情況,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要求。

  12.待車停穩後方可摘掛鉤,嚴禁車未停穩就摘掛鉤,嚴禁蹬車摘掛鉤。

  13.每次掛鉤完畢後,必須對列車組列、裝載、連接裝置、保險繩等進行詳細檢查,確認無誤後方可發出開車信號,開車後要目送車輛運行,並正確使用擋車設施,發現異常及時發出緊急停車信號。

  14.運送超長、超寬、超高、超重以及特殊物料進入斜坡時,必須停車檢查連接固定情況,確認無誤後方可提升。

  15.摘掛鉤操作時站立的位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嚴禁站在道心內,頭部和身體嚴禁伸入兩車之間進行操作,以防車輛滑動碰傷身體。

  (2)必須站立在軌道外側,距外側鋼軌200毫米左右。

  (3)單道操作時,一般應站在信號位置同一側或巷道較寬一側。

  (4)雙道操作時,應站在雙道之間,如果雙道之間安全間隙達不到(煤礦01manbetx 》的要求時,則應站在人行道一側。

  (5)摘掛完畢確需越過串車時,嚴禁從兩車輛之間或車輛運行下方越過。

  16.發送信號時應站立在信號硐室內或安全地點,手按信號發送器,嚴密注視車輛運行狀況,發現異常或事故,及時發送緊急停車信號。

  17.提升物料發現牽引車數超過規定或連接不良時,都不得發送開車信號。

  18.車輛脫軌時,要組織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複軌,嚴禁信號把鉤工個人複軌。

  19.連續牽引車把鉤操作除執行上述規定外,還必須遵守以下定:

  (1)張緊器前方及獨頭車場盡頭的擋車器始終處於關閉狀態。尾輪前後的阻車器必須經常處於關閉狀態,車輛通過時方準打開。

  (2)牽引車需拉車運行時必須使用專用工具進行拉車。拉車運行用的繩扣固定於鋼絲繩上,繩卡數量不少於2個,正向卡繩,不得反向卡繩固定,防止傷繩。

  (3)上崗後,主機車場及尾輪處把鉤工負責檢查就近的擋車裝置、牽引車上兩繩端頭固定、儲繩滾筒餘繩盤繞及滾筒閉鎖、保險繩、道岔和鋼絲繩繩槽以及插銷、三環等各種工具、設施是否完好、齊全、靈敏可靠。對於安設有防斷繩跑車阻車爪的牽引車,還應檢查阻車爪的位置是否合適及固定銷是否抽出,如發現問題必須處理完成後,方可運行。

  (4)尾輪處把鉤工負責運輸沿線的檢查,包括沿線的軌道質量、鋼絲繩是否有壓傷、斷絲超限、接頭抽絲、繩徑明顯變細、有無嚴重磨繩的地方,壓繩輪及托繩輪完好情況,頂板完好情況,有無障礙或影響安全運行的不安全隱患,有無其他人員工作。隻有在確認工作人員撤離到安全地點、符合運行要求後,方可聯係信號工發出開車指令。

  (5)摘掛鉤操作時:

  ①通知信號工調整牽引車位置,將牽引車停在張緊器前方,距離道岔尖距離不小於4米(在尾輪處將牽引車停在距離尾輪不小於5米的位置)。牽引車停穩後方可進行連車作業。

  ②將道岔扳到曲線位置,然後將待運輸車輛利用小絞車或人力推過道岔,過道岔時必須提前將鋼絲繩主、副繩壓入道岔繩槽。嚴禁車輛軋繩。

  ③待運輸車輛最後一輛車輪通過道岔岔尖停穩後,將道岔扳到直線位置,把鉤工躲到安全地點,通知信號工移動牽引車,將牽引車調整到適當位置,待牽引車及運輸車輛停穩後再進行掛鉤作業。

  ④運送重量超過10噸的物料時,為防止運輸過程中車輛在巷道起伏劇烈處前後竄動出現掉道,可以在運輸車輛的前端1米左右的位置利用鋼絲繩繩卡製作繩扣,將運輸車輛前端頭與繩扣用手動葫蘆拉緊,變頂車運行為拉車運行。

  ⑤掛順槽連續牽引車人車時,首先應詳細檢查人車各部位、保險繩、連接裝置,確認完好、靈活可靠,然後才可以進行試車。試車時除跟車工外,其他人員禁止乘車。試車時要測試通訊係統及遙控控製緊急停車係統。確認安全可靠後,方可運送人員。

  ⑥停車時,先摘除保險繩,再摘除連接三環。如采用手動葫蘆連車,必須先摘除手動葫蘆。如連接環太緊、摘鉤困難時,可以聯係點動絞車,將連接環放鬆,點動絞車時把鉤工必須躲在安全地點。

  ⑦在主機車場處,移動牽引車,離開道岔,超過警衝標位置。將道岔扳到曲線位置,再將運輸車輛逐輛推出車場,過道岔曲軌時必須提前將鋼絲繩壓入繩槽,防止軋繩。在尾輪直線段處,將尾輪處阻車器打開後,逐輛推出運輸車輛,然後關閉尾輪處阻車器。

  20.工作完畢,必須清理現場,對安全設備和設施進行檢查,確認安全無誤後,認真填寫有關記錄,進行現場交接班。

  電機車修理工操作規程

  1.窄軌電機車修理工必須經專業培訓並取得合格證,才能從事本工作。

  2.必須穿戴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操作。

  3.修理工作必須是在機車停止運行的狀態下進行。檢修一般在機車庫內進行,臨時小故障處理可在運行線路上進行,但要采取措施,防止其他車輛衝撞檢修車輛及檢修人員。

  4.被檢修的機車停穩後,要用止輪器、木楔等將車穩住。架線機車要落下集電器,拉開總開關,切斷機車架線電源;蓄電池機車要撥開電池插銷。

  5.修理電器設備時,要切斷電源後進行驗電,確認無電後再行作業。

  井下蓄電池機車的電氣設備隻允許在車庫內打開檢修。

  6.修理人員在對電機車檢修前必須仔細檢查各種起吊、搬運、裝卸用工機具、繩索等,確認安全後方可使用。防護品以及量具、儀器、儀表等,必須齊全、完好,並備齊所需材料配件。

  礦車修理工操作規程

  1.檢修、檢查電氣設備時,必須停電作業,並懸掛停電作業警示牌。

  2.機械設備運轉中,禁止人員接觸轉動部位。處理故障時必須在停止運轉的情況下進行。

  3.多人工作的場地,要分工明確、指揮統一、行動一致,但不得平行作業。

  4.有關車、鉗、鍛、鉚、電(氣)焊、起重等工作,應由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合格的人員承擔,並遵守有關工種的操作規程。

  5.操作電力設備時,禁止帶負荷停、送電。

  6.操作起吊行車時,必須看清周圍有無障礙,看清操作按鈕(開關),防止開錯。重物起吊後,重物下及運行前方嚴禁有人行走、停留或工作。

  7.在操作運轉設備中,發現異聲、異狀等不正常現象時,應立即停止運轉,檢查處理。

  8.工作時必須穿戴規定的防護用品。女工必須戴防護帽,辮子、長發不得外露。

  9.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

  10.根據當班任務準備好所需工具、材料、備品、配件等,並檢查是否齊全、完好、可靠。

  11.細檢查退輪機、裝輪機、整形機、行車等設備是否處於完好狀態,運轉是否正常,發現問題應立即處理。

  12.地麵修理礦車應在專用場地或車間內進行,井下應在專用巷道或硐室內進行。

  13.礦車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進行修理:

  (1)碰頭損壞或缺少,碰頭彈簧損壞,螺栓斷裂、鬆動。

  (2)礦車底盤變形超限,底梁開裂或鉚固件鬆動。

  (3)輪軸彎曲變形,輪對擺動超限或不轉動(俗稱死輪)。

  (4)4礦車箱體有裂紋、破損或變形超限。

  (5)連接器磨損超限或斷裂,防脫裝置損壞。

  (6)連接螺栓、銷軸等零部件損壞或缺少。

  14.因故障必須在運輸線路上修理礦車時,施工前必須征得調度員同意,並在施工地點前後各60米處設置安全警戒。

  15.中修、大修礦車時,應首先檢查礦車狀況,確定檢修部位、內容及檢修方法和程序。

  16.礦車輪對、軸承每半年內至少注油1次,每1年內必須清洗檢查1次,使其經常保持良好的潤滑狀態。凡損壞的軸承、彈性擋圈等零件必須及時更換。

  17.礦車整形前,應對礦車進行檢查,確認箱體內無雜物後,方可啟動整形機慢慢下放於車箱內進行整形。人工整形時,必須檢查錘頭柄固定是否牢固,手錘前方禁止站人,嚴防飛錘傷人。

  18.在拆、裝礦車碰頭時,應使用專用工具,碰頭正麵禁止站人,以防傷人。

  19.裝卸車輪要用專用工具或退輪機、裝輪機,禁止敲打,並注意保護零件不受損壞或丟失;在裝卡工件時要放穩擺正、固定牢靠,防止滑脫傷人。

  20.拆卸軸承時應使用退卸器,安裝軸承時應事先放在75~85℃(最高不得超過100℃)的油中加熱,10~15分鍾後再進行裝配。

  21.人工拆卸、裝配軸承時,要選用銅棒或鋁棒等金屬平穩擊打軸承,使其慢慢卸下或裝配好,防止損壞軸承及軸頭。

  22.按規定在車場進行“列檢”工作時,要設置明顯的“列檢”標誌,“列檢”人員要注意來往車輛。

  23.所有礦車都要編號,並建立檢查、檢修記錄簿,注明礦車的型號、編號、檢修日期、檢查檢修人員、檢查檢修內容以及所存在的問題。

  24.應將每次檢查、檢修情況以及存在的問題詳細記錄在檢查、檢修簿上。

  25.凡修理後的礦車必須按完好標準驗收,按礦車編號將驗收日期、驗收結果、驗收人員記錄在礦車台賬上;大修後的礦車按檢修質量標準組織驗收。

  26.修理後的礦車必須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27.每班工作結束後應清理工作場地,打掃環境衛生,將工具、材料、零件、備品配件分類存放整齊,切斷電源並閉鎖後,方可交接班。

  小型電器修理工操作規程

  1.遵守有關規章製度,上班前不喝酒,班中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2.防爆型小型電器檢修後不得有失爆現象。

  3.準備檢修中需要的材料及零配件。

  4.計劃本班應修的小型電器件數。

  5.準備好各種工具和檢測用的儀器儀表。

  6.清點和整理本班交回的小型電器,清掃煤塵和雜物。

  7.詳細檢查小型電器的隔爆接合麵的粗糙度和間隙及接線螺釘鏽蝕情況。對不合格的小型電器,按《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的要求進行修理。

  8.更換損壞的零部件,修複失爆或不符合要求的隔爆麵,測試絕緣,對受潮的小型電器進行幹燥處理,經修理後,電氣性能應符合安全要求。

  9.塗漆:

  (1)有關部位塗耐弧漆。

  (2)有關部位塗防鏽漆。

  10.檢修後的小型電器必須進行電氣檢驗和試驗,工作應正常,電氣絕緣應符合規定要求,隔爆麵應達到防爆標準規定,設備應達到完好標準。

  11.填寫檢修記錄,登記上賬,做到賬、卡、物相符。

  12.檢修後的小型電器經防爆檢查組驗收合格後方可入庫。

  13.清點檢修用的小型電器工具,打掃場地。

  電纜維修工操作規程

  1.遵守有關規章製度,上班前不喝酒,班中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2.電纜試驗時,操作人員應穿絕緣靴,試驗地點應設防護欄,並懸掛警示牌。

  3.電纜修理工應建立電纜修理、試驗等台賬。

  4.準備材料、工具、試驗用具及測量儀表。

  5.根據修補電纜的外徑尺寸,選用合適的熱補模具,也可采用冷補方式修補電纜。

  6.檢查熱補模具,試送電源。

  7.升井維修的電纜,用儀表或測試台找出故障點並標出故障點部位。

  8.需修補的電纜,凡是斷線或芯線銅絲折斷15%以上時必須用冷壓方法重新連接芯線,除掉壓接管的“飛邊”,進行絕緣處理和硫化熱補。

  9.凡是護套破損的電纜,除進行硫化熱補修補外,也可用冷補工藝進行修複,電纜護套修補必須用阻燃材料。

  10.凡是護套破損的電纜,必須進行芯線絕緣檢查後,再進行電纜修理。

  11.電纜放入模具前,應在模具內均勻撒入滑石粉。

  12.熱補器壓緊電纜後,合閘送電,使熱補器加熱,加熱過程中,應隨時觀察溫度的變化情況。

  13.修補的長度超過模具長度,應分幾次進行逐段硫化。在每段硫化之間應有一段重疊長度,以保證結合處的硫化效果。

  14.電纜熱補後,進行外型修整,剪去毛邊,並用木銼銼平。然後做外觀檢查,若不符合要求再次硫化熱補。

  15.在芯線接頭的電纜修補後必須做加載試驗。如修補處溫度超過規定值時必須重新修補並進行試驗。

  16.補過後的電纜必須進行浸水耐壓試驗,發現異常重新修補和試驗。

  17.修補屏蔽橡套電纜時,必須處理好半導體屏蔽層或金屬網屏蔽層,以保證屏蔽層的作用。

  18.凡修補過的屏蔽電纜,必須對屏蔽層測試。如有中斷的屏蔽層必須查找斷開點,重新修補。

  19.在井下冷補過的電纜升井後必須進行浸水耐壓試驗。如果冷補處的溫度超過規定值時必須重新修補和試驗。

  20.井下采掘工作麵使用的電纜撤回升井後,必須進行檢查、幹燥處理,經浸水試驗和電氣試驗合格後,方可發放使用。沒有經過檢查的電纜不許下井使用。

  21.電纜修補、試驗合格後,必須進行長度測量,對長度有變化的電纜,要重新壓號,並更改賬卡和圖板上的數據。由電纜管理組簽發合格證,入庫儲存待用。

  22.下班前對工作場所進行清掃,清除雜物,保持工作場所的清潔衛生。電氣設備停電後,方可離開工作場所。

  蓄電池機車充電工操作規程

  1.對於防爆特殊型蓄電池極柱的焊接,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並通過主管部門考核、取得《允許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2.配製硫酸電解液必須用純水或蒸餾水。

  3.配製電解液時必須穿戴膠靴、橡膠圍裙、橡膠手套、護目眼鏡和口罩等防護用品。

  4.在調合電解液時必須將硫酸徐徐倒入水中,嚴禁向硫酸內倒水(以免硫酸飛濺,燙傷工作人員)。

  5.配製酸性電解液,遇有電解液燙傷時,應先用5%的硫酸鈉溶液清洗,然後再用清水衝洗。

  6.配製堿性電解液,如果皮膚沾有堿液時,應先用3%的硼酸水清洗,然後再用清水衝洗。

  7.禁止在充電過程中緊固連接線及螺帽等。禁止將扳手等工具放在電池上。

  8.堿性蓄電池使用300~350個循環、酸性蓄電池使用6個月應全部更換一次電解液並進行清洗,然後按初充電方式進行充電。

  9.每組電瓶使用達30個循環時,要進行一次全麵檢查,並均衡充電一次。

  10.每周應測量一次泄漏電流,清洗一次特殊工作栓。

  11.每周必須檢查和調整每隻蓄電池電解液的密度。

  12.嚴禁占用機車充電。

  13.在井下蓄電池充電室內測定電壓時,可使用普通型電壓表,但必須在揭開電池蓋10分鍾後進行。

  14.妥善保管好防火工具及消防器材,確保其完好、有效。

  15.作業時應穿著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16.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

  17.認真檢查電壓表、點溫計、密度計及溫度計等檢測儀表,確保其靈敏可靠。

  18.充電前必須先進行整體檢查:

  (1)電池裝置外部應完好,銘牌和防爆標誌齊全。

  (2)電池裝置的型號、額定工作電壓。

  19.換電瓶箱時,必須把電機車控製器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抽出電機車上的插銷。

  20.用推移方法換電瓶時,機車應與充電架對中,抽出電瓶箱與機車上的4個固定串銷,再平行推移到充電架上。

  21.用吊車換電瓶時,應先檢查吊車起重鉤環、鋼絲繩、製動閘與電動按鈕,確認無誤後再進行起吊。吊車升起後,嚴禁人員在起重物下行走或站立。

  22.充電工作開始前應先檢查充電機及充電機上的儀表,確認指示準確後再進行送電。

  23.擦淨電池箱蓋上的灰塵、積水後,打開電池箱清洗幹淨。

  24.每次充電前都應對電源裝置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5.檢查各電池間連接極柱是否正確,接線端子的連接是否牢固。

  26.充電機電源的兩極不得接反(電源的正極接電池的正極、電源的負極接電池負極)。

  27.整流設備充電插銷必須采用電源裝置的專用插銷,不得用其他物品代用。

  28.清除放在電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與髒物,打開全部電池旋塞。

  29.充電前應再檢查一次電源連接是否正確,觀察電壓表的指示值,並做好記錄。然後啟動整流器開始充電。

  30.注意觀察電池在充電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其中包括電解液的密度和溫度、電池的端電壓、充電電流的變化),如有異常情況應停電處理,不準電池帶故障充電。

  31.各種型號的電瓶及充電機,其充電方式、充電電流、充電時間、常規充電或快速充電,應按該產品說明書及有關技術文件執行。

  32.在有80%的單體電池電壓升至2.4伏時,方可改用第二階段充電。當電解液冒出細密強烈氣泡,而且達到2.5伏以上,電壓、比重穩定3小時不變,即為充電完畢。

  33.停止充電前各電池槽的比重:酸性為1.26±0.01,否則,可用蒸餾水(當大於1.270時)或比重為1.300的稀硫酸(當小於1.250時)調整;堿性為1.17~1.220。液麵高出極板高度:酸性為10~20毫米,堿性為15~30毫米。

  34.充電時電解液的溫度不得超過下列規定:合成堿電解液43℃;苛性鈉電解液35℃;硫酸電解液45℃。溫度超過時應立即停充或降低電流充電,待冷卻後再充。測量溫度時應不少於3塊電池。

  35.注意連接線與極柱不得有過熱或鬆動現象。

  36.電池中電解液溢出時,應及時吸出、擦淨。

  37.監視充電設備的運行情況,遇有不正常現象立即停充,待處理後再充電。

  38.在充電過程中,每小時必須檢查一次電池電壓、電流、液麵、比重和溫度,並做好記錄。

  39.充電完畢必須停止1~1.5小時,待冷卻後方可蓋上電池旋塞。擦淨注液口的酸堿跡,用清水衝刷後蓋上電池箱蓋,鎖上螺栓。

  40.每班工作結束後,須填寫有關記錄並打掃環境衛生、整理好工具和儀表後,方可交接班。

  電機車司機操作規程

  1.司機在開車前的檢查

  為確保行車安全,開車前(即每班開車前)司機必須認真作如下檢查:

  (1)駕駛室應完好;

  (2)各部連接裝置、各緊固件連接可靠;

  (3)手閘、風閘、電閘及撒砂裝置應靈活有效;

  (4)照明燈應明亮,喇叭、警鈴音響清晰、宏亮;

  (5)通訊裝置正常;

  (6)集電器起落應靈活;

  (7)控製器的換向和操作手把應靈活,閉鎖應可靠;

  (8)按規定進行電氣防爆的檢查;

  (9)潤滑應良好;

  (10)蓄電池箱應穩妥,鎖緊牢固可靠。蓄電池電壓應符合規定,不漏液;

  (11)保護裝置的整定符合規定。

  2.電機車起動時的操作順序及注意事項

  (1)電機車起動時的操作按下列順序進行:

  ①合上自動開關,將換向手把按上;

  ②接到開車信號後,將換向手把扳到所需的行車方向;

  ③響鈴示警,然後將車閘鬆開;

  ④把控製器手把自“零”位推到“1”位,使電機車慢慢起動,等全部車輛起動後速度不再上升時,再將控製器手把均勻地增加速度,推到2、3……等位置上,使車速達到合適速度。

  (2)起動中的注意事項:

  ①除將控製器手把推到兩個電動機串聯的最後位置和並聯的最後位置可以長期停留外,其他位置不可停留過久;

  ②禁止將控製器手把停留在兩個位置中間或推動一個位置以上的加速方法;

  ③起動困難時,應切斷自動開關找出原因,處理好之後再按順序起動,不得強行開車;

  ④如遇軌道太滑,坡度較大,不能起動時,應撒砂以增加摩擦力。

  3.司機操作電機車時注意事項

  (1)電機車司機必須按信號指令行車,在開車前必須發出開車信號;

  (2)電機車司機操作時的正確姿勢是,坐在座位上,目視前方,左手握控製器操作手把,右手握製動手輪(手拉杆),製動手輪停放的位置應當保證手輪轉緊圈數在2~3圈的範圍內有效製動;

  (3)嚴禁司機在車外開車;嚴禁不鬆閘就開車;

  (4)機車運行中嚴禁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

  (5)機車運行中司機必須經常注意前方,嚴禁闖紅燈。要注意觀察人員、車輛、道岔岔尖位置、有無障礙物等,注意各種儀表儀器的顯示,細心操作;

  (6)司機不準擅自離開座位,離開座位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將控製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緊車閘,但不得關閉車燈。

  4.司機應正確使用車閘

  車閘是為停止機車和車輛而設的,是保證安全運行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保證完好,操作靈活可靠,有問題要及時處理,不可帶病運轉;必須按如下要求正確使用:

  (1)嚴禁不鬆閘就開車;

  (2)在運行中禁止使用車閘調整;

  (3)製動時,必須先將控製器手把轉回“零”位,禁止操作手把未回零位時施閘;

  (4)製動時,除特殊情況外,不準突然給閘過急、過猛、過緊。否則容易出現閘瓦與車輪抱死致使車輪在軌道上滑行的現象,出現這種現象應迅速鬆閘緩解,而後重新施閘;

  (5)機車速度較快或路軌較滑時,在製動的同時要撒砂;

  (6)列車在預定地點停車的製動距離,司機可根據坡度的大小,牽引車輛的多少,適當地用閘減速。

  5.司機在行車中遇有異常情況的處理

  司機在行車中,應時刻保持頭腦清醒,遇有異常情況應及時冷靜對症處理:

  (1)架線或軌道有異常情況,要立即停車檢查,或向有關部門彙報,聽候指示;

  (2)電機車集電器跳脫架線時,要立即停車處理;

  (3)在行車中如遇停電,應立即將控製器手把拉回“零”位、製動停車,等送電後再重新起動;

  (4)行車中自動開關跳開時,應立即將控製器手把轉回“零”位,重新合上,再行開車,第二次跳開時,應停車檢查,問題處理好後,方可送電;

  (5)行車中如因本車造成停車,應將控製器手把轉回“零”位,施閘停車,收回集電器,檢查問題所在,處理好後方可送電,並向調度彙報;

  (6)行車中如一個電動機發生故障時要停車,向調度站彙報,按調度指令處理;

  (7)行車中,必須注意機車各部運轉情況,如聲音不正常或有特殊氣味,應立即停車檢查處理;

  (8)在行車中,如遇可能撞車、撞人等危險情況,可緊急停車,電閘、手閘一起使用,同時撒砂製動,但嚴禁使用“逆電流”即“打倒車”的方法製動機車;

  (9)車內電器著火、短路時,要立即切斷電源。

  6.操作脈衝調速電機車的司機應注意事項

  操作脈衝調速電機車應注意如下事項:

  (1)接通電源一定要注意正、負極性。一旦電源極性接反,司機操作從合閘到調速位時,機車仍不能起動,此時切不可將手柄推動到“全壓”位,要認真檢查電源極性並調正;

  (2)確定行車方向。將換向手柄由“0”位轉到“向前”或“向後”位,注意不可用力太猛。

  (3)斬波器代替了起動電阻,它僅在起動時短時使用,在調速位不可長期使用,因為矽元件散熱條件所限,不能長期在“斬波”條件下工作;

  (4)機車在運行時,若反向運行,需將操作手柄回“0”位施閘停車,再將換向手柄反向。切不可突然反向使機車進入製動狀態,此時製動電流很大,可能損壞設備特別是電子元器件。

  7.行車途中因故停車措施

  途中因故停車後,司機必須向值班調度員彙報。在設有閉塞信號的區段,應首先在機車(列車)前後設置防護,然後才能檢查機車(列車)等,在井下對防爆蓄電池電機車的電氣設備打開檢修時,必須在機車庫內進行。

  8.列車必須減速行駛的情況

  列車接近風門、巷道口、硐室出口、彎道、道岔、坡度較大或噪聲大等處所,雙軌對開機車會車前,以及前麵有人、有機車或視線內有障礙物時,都必須減低速度,並發出警號。

  9.列車占線停留應符合的規定

  列車占線停留,在一般情況下,應符合下列規定:

  (1)在道岔警戒標位置以外停車;

  (2)不應在主要運輸線路“往返單線”上停車;

  (3)應停在巷道較寬、無淋水或其他指定停靠的安全區段。

  電機車跟車工操作規程

  1.跟車工必須具備的條件跟車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懂得電機車的基本構造原理,並能正確處理運行中出現的一般故障。經考試合格發證後,方可上崗。

  2.跟車工交接班應做的工作(1)交待上班運行情況和可能發生事故的因素;(2)交待上班發生事故的情況和原因;(3)交待運行線路、道岔、信號、路燈、路標等情況;(4)填好交接班記錄,並向領導彙報。

  3.車運行前,跟車工應做的檢查

  (1)接班後檢查連接插銷、鏈環、人車聯接裝置、碰頭等各部件是否良好;

  (2)檢查乘車秩序,乘員應坐好,不得超員,人車聯接處嚴禁站人,人車的安全防護鏈應掛好;

  (3)檢查乘員不準攜帶超長、超寬的工具,不準將火藥、雷管等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物品或其他物料帶入車內。

  4.列車運行前,跟車工操作要求

  (1)必須隨身攜帶口笛,用鳴笛做為同電機車司機的信號聯絡。待全麵檢查工作完畢並合格後,向司機發出開車信號。發送信號要清晰、準確,嚴禁用手勢或口頭喊話代替信號;

  (2)行車時必須坐在列車尾車的最後一排座位上,注意觀察,發生特殊情況及時向司機發出緊急停車信號;

  (3)運行中發現同一線路後麵有列車開來,應搖動紅燈向後麵列車司機發出警號,防止追尾。

  轉載機、破碎機司機操作規程

  1.準備

  (1)工具:扳手、鉗子、螺絲刀、小錘、鐵鍬等;

  (2)必要的備品配件:各種短接鏈、鏈環、螺栓、螺母、破碎機的保險銷子等;

  (3)潤滑油、透平油。

  2.檢查與處理

  (1)電動機、減速器、液壓聯軸節、機頭、機尾等各部分的聯接件必須齊全、完好、緊固。減速器、液壓聯軸節應無滲油、漏油,油量要適當。

  (2)信號必須靈敏可靠,沒有信號不準開機。噴霧灑水裝置要保證完好。

  (3)電源電纜、操作線必須吊掛整齊,無受擠壓現象;

  (4)機頭附近的煤、矸石、雜物及電動機、減速器上的煤塵必須清掃幹淨;

  (5)工作麵刮板輸送機機頭與轉載機機尾的搭接要合適;

  (6)刮板鏈鬆緊要適中,刮板及螺絲必須齊全緊固;

  (7)轉載機行走小車必須平穩可靠;

  (8)轉載機橋身部分和傾斜段的側板和底托板的固定螺栓必須緊固;

  (9)轉載機在無載情況下開機時,各部件的運轉應無異常聲音,刮板、鏈條、連接環應無扭撓、扭麻花、彎曲變形;

  (10)破碎機的安全保護網及保護裝置,要保證不變形不失效、安全可靠;

  (11)轉載機、破碎機處的巷道支護必須完好,牢固。

  3.試運轉

  (1)合上磁力起動器手把送電;

  (2)手按按鈕點開二、三次;

  (3)起動,空轉1~2周;

  (4)轉載機、破碎機聯合運轉;

  (5)檢查無異常,發出開機信號。

  4.運行中機械和電動機要無震動,聲音和溫度要正常,各軸承溫度不超過75℃,電動機溫度不得超過廠家規定。

  5.轉載機的鏈條鬆緊必須一致,在滿負荷情況下,鏈條鬆緊量不允許超過兩個鏈環長度,不得有卡鏈、跳鏈現象。

  6.轉載機聯軸節的易熔塞或易炸片損壞後,不得用木頭或其他材料代替。

  7.破碎機的保護網和安全裝置應保持完好,在工作過程中要經常檢查,如有損壞應立即停機處理。

  8.轉載機的機尾保護等安全裝置必須保證完好。

  9.移轉載機

  (1)清理機尾、機身兩側及過橋下的浮煤、浮矸;

  (2)保護好電纜、水管、油管,並吊掛整齊;

  (3)檢查巷道支護,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推移轉載機;

  (4)行走小車與帶式輸送機機尾架要接觸良好,不跑偏,移設後搭接良好,防止大塊煤矸砸傷膠帶,保證煤流暢通;

  (5)移完轉載機後,機頭、機尾要保持平、直、穩,千斤頂活塞杆要收回。

  10.工作麵采煤機停止割煤,推移工作麵刮板輸送機後,把刮板輸送機、破碎機和轉載機內的煤全部拉完。

  11.將機頭、機尾和機身兩側的煤、矸清理幹淨。

  12.將磁力起動器開關手把打到停電位置,鎖緊閉鎖螺釘。

  13.向接班司機交待本班工作情況及存在問題。

  帶式輸送機司機操作規程

  1.嚴禁人員乘坐帶式輸送機,不準用帶式輸送機運送設備和笨重物料。

  2.輸送機的電動機及開關附近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3.輸送機運轉時禁止清理機頭、機尾滾筒及其附近的浮煤。不許拉動輸送帶的清掃器。

  4.在檢修煤倉上口的機頭卸載滾筒部分時,必須將煤倉上口擋嚴。

  5.處理輸送帶跑偏時嚴禁用手、腳及身體的其他部位直接接觸輸送帶。

  6.拆卸液力偶合器的注油塞、易熔塞、防爆片時,應戴手套,麵部躲開噴油方向,輕擰鬆幾扣後停一會,待放氣後再慢慢擰下。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或用代用品。

  7.在輸送機上檢修、處理故障或做其他工作時,必須閉鎖輸送機的控製開關,掛上“有人工作,不許合閘”的停電牌。除處理故障外,不許開倒車運轉。嚴禁站在輸送機上點動開車。

  8.除控製開關的接觸器觸頭粘住外,禁止用控製開關的手把直接切斷電動機。

  9.必須經常檢查輸送機巷道內的消防及噴霧降塵設施,並保持完好有效。

  10.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不得擅離崗位。

  11.上崗後應檢查輸送機機頭範圍的支護是否牢固可靠,有無障礙物或浮煤、雜物等不安全隱患。

  12.將輸送機的控製開關手把扳到斷電位置閉鎖好,掛上停電牌,然後配合維修工對下列部位進行檢查:

  (1)機頭及儲帶裝置所用連接件和緊固件應齊全、牢靠,防護罩齊全完整,各滾筒、軸承應轉動靈活。

  (2)液力耦合器的工作介質液量適當,易熔塞和防爆片應合格。

  (3)製動器的閘帶和閘輪接觸嚴密,製動有效。

  (4)減速器內油量適當,無漏油現象。

  (5)托輥齊全、轉動靈活,托架吊掛裝置完整可靠,托梁平直。

  (6)承載部梁架平直,承載托輥齊全、轉動靈活、無脫膠。

  (7)輸送機的前後搭接符合規定。

  (8)機尾滾筒轉動靈活,軸承潤滑良好。

  (9)輸送帶接頭完好,卡子無折斷、鬆動(硫化熱補接頭無開膠現象),輸送帶無撕裂、傷痕。

  (10)輸送帶中心與前後各機的中心保持一致,無跑偏,鬆緊合適,擋煤板齊全完好。

  (11)動力、信號、通訊電纜吊掛整齊,無擠壓、刮碰。

  (12)煤倉上口的柵欄、篦子應完整牢固。

  13.開機時,取下控製開關上的停電牌,合上控製開關,發出開機信號並喊話,讓人員離開輸送機轉動部位,先點動2次,再轉動1周以上,並檢查下列各項:

  (1)各部位運轉聲音是否正常,輸送帶有無跑偏、打滑、跳動或刮卡現象,輸送帶鬆緊是否合適,張緊拉力表指示是否正確。

  (2)控製按鈕、信號、通訊等設施是否靈敏可靠。

  (3)檢查試驗各種保護是否靈敏可靠。上述各項經檢查與處理合格後,方可正式操作運行。

  14.必須按規定的信號開、停輸送機。未使用集中控製的多台帶式輸送機聯合運轉時,應按逆煤流方向逐台啟動。

  15.不準超負荷強行啟動。發現悶車時,先啟動2次(每次不超過15秒),仍不能啟動時,必須卸掉輸送帶上的煤,待正常運轉後,再將煤裝上輸送帶運出。

  16.在運轉過程中,隨時注意運行狀況;經常檢查電動機、減速器、軸承的溫度;傾聽各部位運轉聲音;保持正常灑水噴霧。

  17.發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停機,妥善處理後,方可繼續運行。

  (1)輸送帶跑偏、撕裂、接頭卡子斷裂。

  (2)輸送帶打滑或悶車。

  (3)電氣、機械部件溫升超限或運轉聲音不正常。

  (4)液力耦合器的易熔塞熔化或耦合器內的工作介質噴出。

  (5)輸送帶上有大塊煤(矸石)、鐵器、超長材料等。

  (6)危及人身安全時。

  (7)信號不明或下一台輸送機停機時。

  18.接到收工信號後,將帶式輸送機上的煤完全拉淨。上一台輸送機停機

  後,將控製開關手柄扳到斷電位置,鎖緊閉鎖螺栓。

  19.關閉噴霧降塵水的閥門,清掃電動機、開關、液力耦合器、減速器等部位的煤塵。

  20.在現場向接班司機詳細交待本班輸送機運轉情況、出現的故障和存在問題,按規定填寫好本班工作日誌。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向值班領導彙報。

  采區帶式輸送機司機操作規程

  1.開車前應檢查的項目和要求是:

  (1)各部位螺栓齊全緊固;

  (2)清掃器齊全,清掃器與輸送帶的距離不大於2~3mm,並有足夠的壓力,接觸長度應在85%以上;

  (3)機架聯接牢固可靠,機頭、機尾固定牢固;

  (4)托輥齊全,並與帶式輸送機中心線垂直;

  (5)輸送帶張緊力合適(不得打滑、不得超過出廠規定);

  (6)輸送帶接頭平直、合格;

  (7)油位、油質和油封必須符合規定;

  (8)通訊、信號係統可靠無故障;

  (9)各種保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2.起動運行:

  (1)起動前必須與機頭、機尾及各裝載點取得信號聯係,待收到正確信號,所有人員離開轉動部位後方可開機;

  (2)注意輸送帶是否跑偏,各部溫度、聲音是否正常;

  (3)保證所有托輥轉動靈活,機頭、機尾無積煤、浮煤;

  (4)司機離開崗位前要切斷電源;

  (5)停機前,應將輸送帶上的煤拉空。

  強力膠帶輸送機司機操作規程

  1.輸送機運行時,嚴禁進入柵欄內;嚴禁清理機頭、機尾滾筒及附近的浮煤。

  2.因電源斷電停機時,除及時向上級彙報外,電氣操縱開關都要置於“停止”位置。

  3.不準擅自調製動閘和隨意變更繼電器、安全保護裝置的整定值,運行中嚴禁調閘。

  4.正常運行時,嚴禁帶負荷停機。

  5.作業時必須穿戴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6.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

  7.檢查機電硐室和機道內的支護是否牢固可靠。

  8.檢查各部位緊固件、連接件應齊全、牢固,各傳動部分是否靈活可靠。

  9.直流電動機拖動時,要將固定激磁電壓調整到所需的電壓值。

  10.檢查製動係統、液壓站、工作油泵、電動液力推杆製動器等,必須靈活可靠。

  11.檢查各種儀表指示應正確。

  12.配合維修人員檢查試驗安全保護裝置及電氣閉鎖,確保靈敏可靠。

  13.檢查驅動滾筒、導向滾筒有無開焊或開膠。

  14.檢查試驗降塵噴霧裝置,應靈敏可靠、霧化效果好。

  15.檢查信號係統應顯示正確、靈敏可靠。

  16.檢查試驗完畢,與上煤工、卸煤工聯係,確認無誤後,待收到上煤

  工、卸煤工信號指令後,按信號要求開車。

  17.輸送機啟動時按下列步驟進行:

  (1)打開降塵噴霧裝置(停機後應及時關閉)。

  (2)合上高、低壓電源開關,各種儀表指示應正確。

  (3)合上操縱台電源開關,各種保護裝置信號顯示應正常。

  (4)將速度選擇開關撥到所需速度位置上。

  (5)啟動潤滑油泵和製動油泵等輔助設備。

  (6)按下啟動按鈕,輸送機將自動加速運行。

  18.每班正常運行前,應先開機空運轉一周,檢查係統的工作情況及輸送機運行情況,確認無誤後,方可正常運行。

  19.每小時巡檢1次,檢查電動機溫度、各軸承溫度是否超過規定,油量是否適當,各運轉部位的聲音有無異常。

  20.監視電流表、電壓表、油壓表等各種儀表的指示情況,數值應符合規定。

  21.各種保護裝置的信號顯示必須正常。

  22.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不準開車:

  (1)信號不清。

  (2)製動係統不靈敏。

  (3)任何一項保護裝置失靈。

  (4)潤滑係統、液壓係統油量不足,油溫超限,油質不清。

  (5)設備轉動部位溫度超限。

  (6)耦合器漏液、彈性盤磨損超限。

  23.正常停機時,應將輸送機上的煤拉空。

  24.運行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緊急停車:

  (1)收到緊急停機信號或不明信號。

  (2)主要操作機構失靈。

  (3)輸送帶有撕裂現象。

  (4)其他意外嚴重情況。緊急停機後,必須查明原因,處理完畢後方可按信號重新進行操作。

  25.接到停機信號後,如“停止”按鈕失靈,可按“緊急停止”按鈕或斷開操縱台的電源開關。

  26.每班工作結束後,清點工具、備品,清理機房、機頭衛生。

  27.在現場向接班司機詳細交待本班輸送機運轉情況、出現的故障和存在問題,按規定填寫好各種記錄和本班工作日誌。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向值班領導彙報。

  小絞車司機操作規程

  1.準備

  工具:鉗子、扳手、長柄鐵鉤等;

  配件:油壺、螺釘等。

  2.檢查與處理

  (1)絞車附近的頂、幫支護應牢固可靠,巷道內無影響絞車運行的雜物堆積;

  (2)打壓、戧柱的絞車,其壓、戧柱要牢固有勁。固定底座的絞車,地腳螺栓必須緊固可靠;

  (3)絞車突出部位距軌道側不小於0.5米;

  (4)開關應上架擺放穩當,電纜要懸掛整齊,操作按鈕要安裝在操作方便及不受碰撞處;

  (5)絞車各部件、螺栓、墊圈、護罩等要緊固齊全,製動閘和離合閘要靈活好用;

  (6)絞車的減速器和軸承油量要充足、不漏油,油質必須合格;

  (7)信號要靈敏可靠,並符合完好要求;

  (8)鋼絲繩在滾筒上固定要牢固可靠,排繩要整齊,一個撚距內斷絲麵積不允許超過

  [煤礦01manbetx ]的規定。

  (9)地滾和立滾要固定牢固,轉動靈活;

  (10)擋車裝置應牢固可靠,使用靈活,並符合有關要求;

  (11)鋼絲繩鉤和保險繩鉤繩卡和繩皮要齊全牢固,兩繩卡之間距離要符合規定;

  (12)道岔和岔尖必須搬動靈活和符合質量要求。

  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如自己無法處理,要及時彙報班、組長,進行妥善處理後方可進行操作。

  3.車輛掉道的處理

  (1)及時停車並將鋼絲繩繃緊;

  (2)由上把鉤工到車輛的上方,觀察和了解現場情況,下把鉤工負責禁止行人通過;

  (3)靠近車輛下側打兩根斜撐木,撐木必須使用0.18米以上的優質木頭,用木楔打緊背牢;

  (4)將車輛後車輪用木楔背好;

  (5)用千斤頂將前車輪頂起並超過軌道高度;

  (6)人員站在車輛的上方斜側,用撬棍將前輪撬上軌道;

  (7)將前車輪用木楔背好;

  (8)人員站在車輛的側麵,用千斤頂將後車輪頂起並超過軌道高度;

  (9)用撬棍將後車輪撬上軌道;

  (10)檢查軌道是否符合規定,發現問題妥善處理;

  (11)用錘打掉車輛下方兩根撐木;

  (12)清理車輛周圍撐木、工具等,人員往上撤離至安全地點方可正常操作。

  4.拉車時的操作

  (1)當聽到拉車信號後,及時打“回頭鈴”(拉車信號);

  (2)鬆開製動閘和離合閘,按起動按鈕;

  (3)輕壓離合閘,使車輪慢慢起動後再將離合閘壓下;

  (4)聽到停車信號後,慢鬆離合器,同時將製動閘壓下,按停止按鈕。

  5.鬆車時的操作

  (1)當聽到鬆車信號後,及時打“回頭鈴”(鬆車信號);

  (2)鬆開離合閘,壓下製動閘,按起動按鈕;

  (3)慢鬆製動閘,均勻鬆車;

  (4)聽到停車信號後,將製動閘壓下,同時按停止按鈕。

  6.注意事項

  (1)沒有深度指示器的小絞車,應在鋼絲繩和滾筒上做出指示記號,以便及時減速及停車;

  (2)絞車在運轉中,司機應經常注意電機和機械的響聲,如聲音不正常或有特殊的震動時,應立即停車檢查原因;

  (3)鋼絲繩在滾筒上纏繞時,應按順序排列,最外層距滾筒邊緣的高度,至少應為繩徑的2.5倍。底繩在滾筒上纏繞,不得少於3圈;

  (4)絞車運行中,嚴禁用手或腳直接撥動鋼絲繩和檢查機器的傳動部分,檢查絞車軸承的溫升和油量時必須停車;

  (5)空重車不準在坡上吊鉤停放,中途需要裝卸時,應相互聯係好以後進行,但嚴禁摘鉤,車的下方應打好撐木,司機要壓好製動閘,車輛下方不得有人;

  (6)禁止絞車司機擅自離開絞車。絞車處於工作狀態時,兩手不準離開製動閘和離合閘。

  7.操作結束後應做好以下工作

  (1)把鋼絲繩全部纏在滾筒上;

  (2)切斷電源,把開關手把打在斷電位置,鎖緊閉鎖螺釘;

  (3)搞好絞車周圍環境衛生;

  8.向接班人、班組長彙報運轉情況,存在問題等。

  變(配)電所值班員操作規程

  1.班前不準喝酒,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堅守工作崗位,上班時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遵守本操作規程及有關規程規章的規定。

  2.嚴格遵守崗位責任製、工作票和操作票製度、工作許可製度、工作監護製度及工作終結製度等有關製度。

  3.倒閘操作必須執行唱票監護製,一人操作,一人監護。重要的或複雜的倒閘操作,由值班長監護,由熟練的值班員操作。

  4.操作前應先在圖板上進行模擬操作,無誤後再進行實際操作。操作時要嚴肅認真,嚴禁做與操作無關的任何工作。

  5.操作時必須執行監護複誦製,按操作順序操作。每操作完一項做一個“√”記號,全部操作完後進行複查,無誤後向調度室或有關上級彙報。

  6.進行送電操作時要確認該線路上所有的工作人員已全部撤離,方可按規定程序送電。

  7.操作中有疑問時,不準擅自更改操作記錄和操作票,必須向當班調度或值班長報告,弄清楚後再進行操作。

  8.用絕緣棒分合開關或經傳動杆機構分合開關時,均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雨天在室外操作高壓設備時,絕緣棒應有防雨罩,雷雨天氣禁止倒閘操作。

  9.嚴禁帶負荷停送刀閘(或隔離開關),停送刀閘(或隔離開關)要果斷迅速,並注意刀閘是否斷開或接觸良好。

  10.裝卸高壓熔斷器時,應戴護目眼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可用絕緣夾鉗,並站在絕緣墊或絕緣台上。

  11.電氣設備停電後(包括事故停電),在未拉開開關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觸及設備或進入遮欄,以防突然來電。

  12.凡有可能反送電的開關必須加鎖,開關上懸掛“小心反電”警示牌。

  13.嚴禁使蓄電池過充、過放電。

  14.變(配)電所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有鼠患,變(配)電室無漏雨現象。

  15.值班員上崗後應按照以下內容進行交接班,並做好記錄:

  (1)檢查電氣設備上一班的運行方式、倒閘操作情況、供配電線路和變電所設備發生的異常情況。

  (2)了解上一班發生的事故、不安全情況和處理經過,因事故停止運行不準送電的開關。

  (3)了解上一班內未完的工作及注意事項,特別是上一班中停電檢修的線路、有關設備情況。尚未結束的工作,仍有人從事電氣作業的開關、線路及作業聯係人。

  (4)閱讀上級指示、操作命令和有關記錄。

  (5)檢查各線路的運行狀態、負荷情況、設備狀況、電話通訊是否正常。

  (6)檢查儀器儀表、保護裝置是否正常。

  (7)清點工具、備件、消防器材和有關技術資料。

  (8)接班人員應在上一班完成倒閘操作或事故處理、並在交接班記錄簿上簽字後方可接班。

  16.停電倒閘操作按照斷路器、負荷側開關、電源側開關的順序依次操作,送電順序與此相反。

  17.值班員負責監視變(配)電所內外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情況,重點監視以下內容:

  (1)電氣設備的主絕緣如瓷套管、支持瓷瓶應清潔、有無破損裂紋、異響及放電痕跡。

  (2)電氣設備的油位、油色應正常,無漏油、滲油現象。

  (3)電氣設備電纜、導電排的接頭應無發熱、變色、打火現象。

  (4)油開關、變壓器溫度應正常,油箱內無異響。

  (5)電纜頭無漏膠、滲油現象。

  (6)儀表和信號指示、繼電保護指示應正確。

  (7)電氣設備接地係統、高壓接地保護裝置和低壓漏電保護裝置工作正常。

  18.值班期間應做好以下工作:

  (1)接受調度指令,做好錄音和記錄。

  (2)觀察負荷變化、儀表指示,定時抄表並填好記錄。

  (3)巡視設備運行情況,並按規定做好記錄。

  19.倒閘操作:

  (1)倒閘操作必須根據調度和值班負責人的命令倒閘。受令人複誦無誤做好錄音後執行。

  (2)倒閘操作時操作人要填寫操作票。每張操作票隻準填寫一個操作任務。操作票應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且字跡工整清晰。

  (3)操作人和監護人按操作票順序先在模擬圖板模擬操作無誤後經值班長審核簽字後再執行實際操作。

  20.操作票應包括下列內容:

  (1)應分、合的斷路器和隔離開關(刀閘)。

  (2)應切換的保護回路。

  (3)應裝拆的控製回路或電壓互感器的熔斷器。

  (4)應裝拆的接地線和接地開關。

  (5)應封線的斷路器和隔離開關(刀閘)。

  (6)操作票應編號,按順序使用。作廢的操作票要蓋“作廢”印章。已操作的操作票蓋“已執行”印章。

  21.進行倒閘操作前後應檢查下列內容:

  (1)分、合的斷路器和隔離開關(刀閘)是否處在正確位置。

  (2)各儀表、保護裝置是否工作正常。

  (3)解列操作時應檢查負荷分配情況。

  (4)檢驗電壓,驗明有無電壓。

  22.停送電倒閘操作按上述操作順序規定進行。操作單極隔離開關(刀閘)時,在室內先拉開中間相隔離開關(刀閘),在室外先拉開順風隔離開關(刀閘)。合閘時與此相反。

  23.維護人員從事電氣作業或處理事故時,值班員在值班長的領導下做如下工作:

  (1)停電:將檢修設備的高低壓側全部斷開,且有明顯的斷開點,開關的把手必須鎖住。

  (2)驗電:必須將符合電壓等級的驗電筆在有電的設備上驗電並確認驗電筆正常後,再對檢修設備的兩側分別驗電。

  (3)放電:驗明檢修的設備確無電壓後,裝設地線,先接接地端,後將地線的另一端對檢修停電的設備進行放電,直至放盡電荷為止。

  (4)裝設接地線:使用符合規定的導線,先接接地端,後接三相短路封閉地線。拆除地線時順序與此相反。

  ①裝拆地線均應使用絕緣棒或戴絕緣手套。

  ②接地線接觸必須良好。

  ③接地線禁止在三相上纏繞。

  (5)懸掛標誌牌和裝設遮欄。

  ①在合閘即可將電送到工作地點的開關操作把手上,必須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示牌,必要時應加鎖;

  ②部分停電時,安全距離小於規定距離的停電設備,必須裝設臨時遮欄,並掛“止步,高壓危險!”的警示牌。

  24.準備受電:

  (1)斷路器操作機構及跳閘機構應處於完好狀態。

  (2)隔離開關及母線應無異常。

  (3)變壓器瓷瓶應無裂紋,接地應完好,端子接線應緊固,油色、油標正常。

  25.受電:

  (1)合上電源的隔離開關及斷路器。

  (2)合上變壓器一次的隔離開關及斷路器,觀察變壓器空載運行應正常。

  (3)合上變壓器二次隔離開關及斷路器。

  26.送電:

  (1)配出線開關操作機構及跳閘機構應處完好狀態。

  (2)合上配出線的隔離開關及斷路器。

  27.停電:

  (1)斷開配出線的斷路器及隔離開關。

  (2)斷開變壓器二次斷路器及隔離開關。

  (3)斷開變壓器一次的斷路器及隔離開關。

  (4)斷開電源的斷路器及隔離開關。

  28.低壓饋電開關操作如下:

  (1)低壓饋電開關停電時,在切斷開關後,實行閉鎖,並在開關手柄上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警示牌。

  (2)低壓饋電開關送電時,取下開關手柄上的“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牌後解除閉鎖,操作手柄,合上開關。同時,觀看檢漏繼電器絕緣指示,當指針指示低於規定值時,必須立即切斷開關,責令作業人員進行處理或向調度室及有關人員彙報,嚴禁甩掉漏電繼電器強行送電。

  29.發生人身觸電及設備事故時,可不經許可立即斷開有關設備的電源,但事後應立即向調度及有關領導彙報。

  30.在供電係統正常供電時,若開關突然跳閘,不準送電,必須向調度室和有關人員彙報,查找原因進行處理,隻有當故障排除後,才能送電。

  31.值班人員必須隨時注意各開關的繼電保護、漏電保護的工作狀態,當發生故障時應及時處理,並向有關部門彙報,做好記錄。

  32.發生事故時,可采取措施做應急處理後再進行報告。

  33.倒換受入電源。

  (1)備用電源開關操作機構及跳閘機構應處於完好狀態。

  (2)合上備用電源的隔離開關及斷路器。

  (3)拉開原受入電源的斷路器及隔離開關。

  34.變壓器並列。

  (1)參加並列運行的變壓器應完好,變壓器參數應符合並列運行要求。

  (2)一、二次開關及跳閘機構應處於完好狀態。

  (3)合上一次的隔離開關及斷路器。

  (4)合上二次的隔離開關及斷路器。

  35.變壓器解列。

  (1)注意負荷情況能否適合單台運行,如不行,應先調整負荷。

  (2)拉開變壓器二次斷路器及隔離開關。

  (3)拉開變壓器一次斷路器及隔離開關。

  (4)變壓器需解列運行時必須先拉開二次母聯斷路器及隔離開關,再拉開一次母聯斷路器及隔離開關。

  (5)觀察負荷分配及儀表指示是否正常。

  36.按要求及時、清晰、完整、正確地填好各種記錄。並將工具、記錄及其他用品擺放整齊。

  37.巡視室內外,對未完成的工作做詳細記錄、並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變(配)電所檢修工操作規程

  1.必須有2名以上的人員從事檢修工作。

  2.班前不準喝酒,上班時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遵守本操作規程及有關規程規章的規定。

  3.需進行倒閘操作時,由變(配)電所的值班人員按倒閘操作規定的順序和安全要求進行。

  4.嚴禁帶電作業,檢修工在距離帶電體較近或在危險地點工作時,應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並設專人監護,否則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工作命令。

  5.在進行高壓故障修理或高壓試驗時,工作場所必須用遮欄擋住,並懸掛“高壓危險”警示牌。

  6.嚴禁在他人檢修的線路上擅自進行作業,在同一線路上進行兩個以上檢修項目作業時,必須分別辦理停電手續。

  7.在回路上工作時,必須切斷一切可以反送電的電源,嚴禁帶電作業。

  8.根據工作任務填寫工作票和停電申請單,經有關分管部門領導簽字後,分別送到電力調度、變電所簽證。

  9.工作負責人向參加本項工作的全體人員宣讀工作票和安全技術措施,並向全體工作人員布置任務,明確專門負責停送電的操作人員、具體檢修工作地點及質量標準、檢修工藝要求等事項。

  10.檢修工作前,參加檢修人員要對所使用的工具儀表、儀器和材料配件進行清點登記,同時要對所使用的各種安全保護用品進行認真的檢查,以確保安全可靠。

  11.檢修前,由工作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及變(配)電所值班負責人一起對現場的安全設施、停電部位、帶電部位、運行方式及工作區域進行核對,確認無誤後,雙方簽字,然後工作,負責人才能將工作人員帶入現場工作。

  12.按工作票規定的任務和時間要求進行檢修工作,並保證檢修質量。當由於現場情況變化和其他原因需要變更任務內容時,應先行報告任務下達部門,經批準後方可變更。發生緊急情況時,可在處理後立即報告。

  13.檢修人員進入工作現場後,不得進入檢修以外的其他地段和觸動與檢修無關的設備及零部件。

  14.在高壓開關櫃內工作時,開關櫃的上隔離開關處必須加裝臨時隔板或套絕緣筒。若檢修的開關櫃為電源開關和有可能送電的開關時,還必須切斷前一級電源開關出線電源,經驗電、放電、封線,懸掛“有人工作,禁止送電”的警示牌,加裝接地線後方準工作。

  15.在電壓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時,除采取正常安全措施外,必須拔下二次熔斷器,嚴禁在帶電的電壓互感器上工作。

  16.在帶電的電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時,二次線應做可靠的短路,同時不準在短路端子之間和導線上工作。

  17.斷路器解體檢修時,必須按拆卸順序進行。對相對位置要求對號配合的零部件做好標記記錄,同時放到指定位置,以防組裝時弄錯。在檢修斷路器底部時,應避免撞擊其他部位,以免損壞設備。

  18.拆卸有瓷件設備螺釘時,如有卡緊現象不準用工具敲打。在搬運有瓷件設備時一定要輕拿輕放,以防損壞瓷件。

  19.搬運電容器時,不準搬電容器的瓷瓶,要搬電容器的扳手。在電容器上檢修作業時,有放電裝置的待停3~5分鍾後方可作業,如放電裝置已壞,要對單個電容器進行3~5次的重複放電後,方準許工作。在連接電容器母線引流線時,螺釘擰得不宜過緊。

  20.檢修電抗器時,嚴禁攀登電抗器的線圈,嚴禁用力搖晃。清掃電抗器時,嚴禁用堅硬的工具清掃,應用毛刷和吸塵器等工具除塵。

  21.檢修蓄電池時,要防止電氣短路,嚴禁電氣明火:如確實需要用火時(如焊接等),必須製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經有關部門審批後再進行工作。

  22.在二次控製回路上工作時,一定要拆除控製熔斷器,以防接地、短路造成機構誤動作。

  23.在二次保護回路上工作時,要防止二次線接地、短路,以避免保護裝置誤動作。

  24.在信號、事故音響回路上作業時要防止接地、短路,保障作業順利進行。

  25.檢修或更換低壓回路、二次回路的熔斷器時,要使用專用工具或帶絕緣手套。

  26.檢修工作結束後,要進行自檢、互檢,確認無誤後經工作負責人及變(配)電所值班負責人檢查驗收、簽字後再向調度彙報並請示送電。調度同意送電後,方可恢複送電並填寫檢修記錄。

  27.檢修人員工作完後,要清理現場,清點工具、僅表、儀器、材料、配件,待送電正常後方可撤離工作地點。

  配電工操作規程

  1.班前不準喝酒,嚴格遵守交接班製度和崗位責任製,嚴格遵守本操作規程及有關規程規章的規定。

  2.倒閘操作必須一人操作,一人監護。重要的或複雜的倒閘操作,應由熟練的配電工或值班員操作。進行操作時要嚴肅認真,按操作順序操作。

  3.進行送電操作時要確認該線路上所有的工作人員已全部撤回,方可按規定程序送電。

  4.操作中有疑問時,應查明原因,確定無誤後再進行操作。變法排除疑問時,必須向礦有關電氣技術人員報告。

  5.操作高壓刀閘或開關時,均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雨天在室外操作高壓設備時,絕緣棒應有防雨罩。雷雨天氣禁止倒閘操作。

  6.嚴禁帶負荷停送刀閘(或隔離開關),停送刀閘(或隔離開關)要果斷迅速,並注意刀閘是否斷開或接觸良好。

  7.電氣設備停電後(包括事故停電),在未拉開開關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觸及設備或進入遮欄,以防突然來電。

  8.凡有可能反送電的開關必須加鎖,開關上懸掛“小心反電”警示牌。

  9.變(配)電所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有鼠患,變(配)電室無漏雨現象。

  10.值班員必須掌握觸電急救法及人工呼吸法,並具有電氣設備防、滅火知識。

  11.接班後應了解電氣設備運行情況:

  (1)檢查電氣設備上一班的運行方式、操作情況、異常運行設備缺欠和處理情況。

  (2)了解上一班發生的事故、不安全情況和處理經過。

  (3)閱讀上級指示、操作命令和有關記錄。

  (4)了解上一班內未完的工作及注意事項,特別是上一班中停電檢修的線路、有關設備的情況。

  (5)檢查各線路的運行狀態、負荷情況、設備狀況和儀器儀表指示、保護裝是是否正常。

  (6)檢查通訊設備是否正常。

  (7)清點檢查工具、備件、消防器材和有關資料。

  12.接班人員應在上一班完成倒閘操作或事故處理、並在交接班記錄簿上簽字後方可接班。

  13.停電倒閘操作按照斷路器、負荷側開關、電源側開關的順序依次操作。送電順序與此相反。

  14.值班配電工負責監視變(配)電所內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重點監視以下內容:

  (1)電氣設備的主絕緣如瓷套管、支持瓷瓶應清潔、無破損裂紋、異響及放電痕跡。

  (2)電氣設備的油位、油色應正常,無漏油、滲油現象。

  (3)電氣設備和電纜、導電排的接頭應無發熱、變色及打火現象。

  (4)油開關、變壓器溫度應正常,油箱內無異響。

  (5)電纜頭無漏膠、滲油現象。

  (6)儀表和信號指示、繼電保護指示應正確。

  (7)電氣設備接地應良好,高壓接地保護裝置和低壓漏電保護裝置工作正常,嚴禁甩掉不用。

  15.值班配電工負責變(配)電所內高、低壓電氣設備停、送電操作:

  (1)停電操作。值班人員接到停電指令或持有“停電操作票”的作業人員及檢查人員的停電要求後,做如下操作:

  ①停高壓開關時,應核實要停電的開關,填寫“倒閘操作票”,確認無誤後方可進行停電操作。停電操作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操縱高壓開關手柄,切斷油斷路器(真空斷路器),並在手柄上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示牌。如檢修開關或變壓器時,在切斷斷路器後,必須拉開隔離開關,並裝上隔板。

  ②低壓饋電開關停電時,在切斷開關後,實行閉鎖,並在開關手柄上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示牌。

  (2)送電操作。當值班人員接到送電指示或作業人員已工作完畢,原聯係人要求送電時,應核實好要送電的開關,確認送電線路上無人工作時方可送電,嚴禁約定時間送電。送電操作如下:

  ①高壓開關合閘送電:填寫“倒閘操作票”,取下停電作業牌,戴好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取下隔板,閉合隔離開關,操作斷路器手柄或按鈕進行合閘送電。開關合閘後,要聽、看送電的有關電氣設備有無異常現象。如有異常現象,立即切斷斷路器,並向調度及有關人員彙報。

  ②低壓饋電開關送電操作如下:取下開關手柄上的“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牌後解除閉鎖,操作手柄合上開關。同時,觀看檢漏繼電器絕緣指示,當指針指示低於規定值時,必須立即切斷開關,責令作業人員進行處理或向調度室及有關人員彙報,嚴禁甩掉漏電繼電器強行送電。

  16.值班人員必須隨時注意各開關的繼電保護、漏電保護的工作狀態,當發生故障時應及時處理,並向有關部門彙報,做好記錄。

  17.在供電係統正常供電時,若開關突然跳閘,不準送電,必須向調度室和有關人員彙報,查找原因進行處理,故障排除後,方可送電。

  18.發生人身觸電及設備事故時,立即斷開有關設備的電源,並及時向礦調度及有關領導彙報。

  19.變壓器並列:

  (1)參加並列運行的變壓器應完好,變壓器參數應符合並列運行要求。

  (2)一、二次開關及跳閘機構應處於完好狀態。

  (3)合上一次的隔離開關及斷路器。

  (4)合上二次的隔離開關及斷路器。

  20.變壓器解列:

  (1)注意負荷情況能否適合單台運行,如不行,應先調整負荷。

  (2)拉開變壓器二次斷路器及隔離開關。

  (3)拉開變壓器一次斷路器及隔離開關。

  (4)變壓器需解列運行時必須先拉開二次母聯斷路器及隔離開關,再拉開一次母聯斷路器及隔離開關。

  (5)觀察負荷分配及儀表指示是否正常。

  21.必須認真做好各種記錄,清理室內衛生。

  22.向接班人詳細交待本班電氣設備運行方式、操作情況、本班內未完的工作及注意事項。

  礦井大型設備維修電工操作規程

  1.上班前不準喝酒、嚴格遵守工種崗位責任製,上班時不得幹與本職無關的工作,遵守本操作規程及《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

  2.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源,掛好停電牌,並采取防止自轉和自滑的措施。

  3.在井下瓦斯濃度超過1%時,禁止進行電氣檢修作業。當電氣設備附近

  20米內的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及時彙報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4.高空或井筒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帽和保險帶,保險帶應扣鎖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5.需要變配電所的值班人員進行操作停送電的檢修項目,停送電時,必須嚴格執行“工作票”製度,並設專人聯係停送電,嚴禁帶電作業。

  6.無論高壓、低壓供電係統停電作業,作業前必須掛“停電作業”牌,並進行驗電、放電,接臨時地線等項安全措施。

  7.在電氣線路、電氣設備未經驗明確實無電前,一律視為有電,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準用手摸帶電體。

  8.兩個或兩個以上工種聯合作業時,必須指定專人統一指揮。嚴禁在他人停電作業的線路上或設備上擅自進行工作,需要時應另行辦理手續。

  9.在試驗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時、應製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報領導批準。

  10.作業前對所用工具、儀表、保護用品進行認真檢查、調試,確保準確、安全、可靠。

  11.檢修負責人應向檢修人員講清檢修內容、人員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項。

  12.作業前要搞清整個供電係統各部的電壓等級,使用與電壓等級相符的合格的驗電筆時,要逐漸接近導體。

  13.在進行定期檢修或大修設備前,應按照作業計劃,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

  14.需要對6千伏以上高壓電氣設備檢修作業時,還必須遵守“高壓設備作業規程”。

  15.操作高壓電氣設備時,必須戴合格的絕緣手套、並穿電工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在停電後的開關上,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停電警示牌。

  16.對所規定的日、周、月檢內容按時進行維護檢修,不得漏檢、漏項。

  17.各種電氣安全保護裝置應按規定進行定期維修、試驗和整定。

  18.對所維修的電氣設備應按規定進行巡回檢查,並注意各部溫度和有無異響,異味,異常震動。

  19.注意各種儀表應指示準確(如電流表、電壓表、功率表、電度表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0.對高低壓開關的保護裝置應按規定進行定期整定。

  21.注意檢查變壓器的聲響和溫度,變壓器上層油溫不應超過85℃。

  22.檢查電動機的運行情況,注意軸承溫度,線圈溫度,有無異響,異味等。

  23.對提升機等大型設備的各項機電保護、後備保護、閉鎖功能及相應的檢測裝置應定期檢查試驗,並保證動作靈敏可靠,指示正確。

  24.向電氣設備補充的絕緣油,應同原使用的絕緣油有相符的物理、化學性能和不低於原使用油的電氣耐壓強度,電氣設備絕緣油的更換和試驗要做好記錄(有特殊要求的電氣設備,按產品說明書執行)。

  25.在架空線路或電纜線路上工作前,必須將該線路可能來電的所有開關刀閘全部拉開,並加絕緣隔板,掛好停電警示牌。經驗明無電後,對大地充分放電裝設接地線時,必須先接接地端,後接導體端,接觸應良好,拆除地線順序相反。

  26.各種安全保護裝置、監測儀表和警戒標誌,未經領導批準,不準隨意拆除和改動。

  27.經檢修負責人和操作監護人共同確認無問題後,方可按操作順序進行送電。

  28.對檢修後電氣設備,機械保護進行測試和聯合試驗,確保整個係統保護靈敏可靠。

  29.設備檢修後在送電前要清點人員、工具、測試儀器、儀表和更換的材料、配件是否齊全。

  30.對檢修作業場所進行清掃,搞好設備和場所的環境衛生。

  31.檢修後的設備狀況,要由檢修負責人向操作人員交待清楚,由檢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檢查驗收後,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32.認真填寫檢修記錄,將檢修內容、處理結果及遺留問題與司機交待清楚,雙方簽字。

  礦井大型設備維修鉗工操作規程

  1.上班前不準喝酒、上班不得做與本職無關的工作,嚴格遵守本操作規程及各項規章製度。

  2.維修工進行操作時應不少於2人。

  3.兩個或兩個以上工種聯合作業時,必須指定專人統一指揮。

  4.作業前要切斷或關閉所檢修設備的電源、水源等,並掛“有人作業”警示牌。

  5.高空和井筒作業時,必須戴安全帽和係保險帶,保險帶應扣鎖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6.禁止血壓不正常,有心髒病、癲癇病及其他不適合從事高空和井筒作業的人員參加高空或井筒作業。

  7.高空和井筒禁止上下平行作業,若必須上下平行作業時,應有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

  8.禁止在設備運轉中調整製動閘。

  9.需要在井下焊接作業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10.在試驗、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時,應製定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11.熟悉設備檢修內容、工藝過程、質量標準和安全技術措施,保證檢修質量及安全。

  12.設備檢修前要將檢修用的備件、材料、工具、量具、設備和安全保護用具準備齊全。

  13.作業前要對作業場所的施工條件進行認真的檢查,以保作業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14.作業前要檢查各種工具是否完好,否則不準使用。

  15.維修人員對所負責範圍內設備每班的巡回檢查和日常維護內容如下:

  (1)檢查所維護的設備零部件是否齊全完好可靠。

  (2)對設備運行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檢查處理。

  (3)對安全保護裝置要定期調整試驗,確保安全可靠。

  (4)檢查設備各部液壓油量、油質和潤滑油量、油質應符合規定要求。

  16.按時對所規定的日、周、月檢內容進行維護檢修,不得漏檢、漏項。

  17.拆下的機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礙作業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穩妥。

  18.拆卸設備必須按預定的順序進行,對有相對固定位置或對號入座的零部件,拆卸前應做好標記。

  19.拆卸較大的零部件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20.拆卸有彈性,偏重或易滾動的機件時,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21.拆裝機件時,不準用鑄鐵、鑄銅等脆性材料或比機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錘擊或頂壓墊。

  22.在檢修時需要打開機蓋,箱蓋和換油時,必須遮蓋好,以防落入雜物、淋水等。

  23.在裝配滾動軸承時,又無條件進行軸承預熱處理時,應優先采用頂壓裝配,也可用軟金屬襯墊進行錘擊。

  24.在對設備進行換油或加油時,油脂的牌號、用途和質量應符合規定,並做好有關數據的記錄工作。

  25.對檢修後的設備,要進行全麵的驗收,需盤車的設備,必須做盤車試驗,檢查設備的傳動情況。

  26.設備檢修後的試運轉工作,應由工程負責人統一指揮,由司機操作的,在主要部位應設專人進行監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7.設備經下列檢修工作後,應進行試運轉:

  (1)設備經過修換軸承。

  (2)電動機經過解體大修,調整轉子,定子間隙。

  (3)提升係統修換罐道、罐道梁,更換天輪、提升容器、連接裝置及鋼絲繩,調整、檢修製動係統,解體大修絞車本體。

  (4)主通風機經過解體大修,更換葉片,調整葉片安裝角度

  (5)主排水泵修換本體主要部件後。

  (6)壓風機解體檢修、更換主要部件或調整進出氣閥、安全閥、換傳動膠帶或調整氣缸餘隙、軸瓦、十字頭、曲軸等處間隙後。

  (7)減速器更換齒輪後。

  (8)其他在檢修任務書上所規定進行試運轉的項目。

  28.試運轉時,監視人員應特別注意以下兩點:

  (1)軸承潤滑等轉動部分的情況及溫度。

  (2)轉動及傳動部分的震動情況,轉動聲音及潤滑情況。

  29.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設備的零、部件去裝配其他機械。

  30.傳遞工具、工件時,必須等對方接妥後,送件人方可鬆手;遠距離傳遞必須拴好吊繩、禁止拋擲。高空或井筒作業時,工具應拴好保險繩,防止墜落。

  31.各種安全保護裝置,監測儀表和警戒標誌,未經主管領導允許,不準隨意拆除和改動。

  32.檢修後應將工具、材料、換下零部件等進行清點核對。對設備內部進行全麵檢查,不得把無關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遺留在機腔內,在試運轉前應由專人複查一次。

  33.檢修中被臨時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護裝置,應指定專人進行恢複,並確保動作可靠。

  34.試運轉前必須移去設備上的物件。

  35.檢修結束後應會同司機及使用維護負責人共同驗收,驗收中發現檢修質量不合格,驗收人員應通知施工負責人,及時加以處理。

  36.認真填寫檢修記錄,檢修部位、內容、結果及遺留問題等,雙方簽字,並將檢修資料整理存檔。

  37.搞好檢修現場的環境衛生,檢修清洗零部件的廢液,應倒入指定的容器內,嚴禁隨便亂倒。燒焊後的餘火必須徹底熄滅,以防發生火災。

  鋼絲繩檢查工操作規程

  1.上班前不準喝酒,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遵守有關各項規章製度。

  2.鋼絲繩檢查工應保持相對穩定,明確分工,對主要提升和運輸設備的鋼絲繩應由專人負責檢查。

  3.各種股撚鋼絲繩在一個撚距內斷絲斷麵積與總斷麵積之比,達到下列數值時,必須更換:

  (1)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為5%。

  (2)專為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平衡鋼絲繩、防墜器的製動鋼絲繩(包括緩衝繩)和兼作運人的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的鋼絲繩為10%。

  (3)罐道鋼絲繩為15%。

  (4)架空乘人裝置、專為無極繩運輸用的和專為運物料的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用的鋼絲繩為25%。

  4.以鋼絲繩標稱直徑為準計算的直徑減小量達到下列數值時,必須更換:

  (1)提升鋼絲繩或製動鋼絲繩為10%。

  (2)罐道鋼絲繩為15%。

  (3)使用密封鋼絲繩外層鋼絲厚度磨損量達到50%時。

  5.鋼絲繩在運行中受到卡罐、突然停車等猛烈拉力時,必須立即停車檢查,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將受力段剁掉或更換全繩:

  (1)鋼絲繩產生嚴重扭曲或變形。

  (2)鋼絲一個撚距內斷絲斷麵積與總斷麵積之比超過上述規定時。

  (3)鋼絲繩標稱直徑減小量超過上述規定時。

  (4)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長度伸長0.5%以上。

  (5)鋼絲繩使用期間,斷絲數突然增加或伸長突然加快時。

  6.鋼絲繩的鋼絲有變黑、鏽皮、點蝕麻坑等損傷時,不得用作升降人員。鋼絲繩鏽蝕嚴重,或點蝕麻坑形成溝紋,或外層鋼絲鬆動時,不論斷絲數多少或繩徑是否變化,必須立即更換。

  7.使用有接頭的鋼絲繩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有接頭的鋼絲繩,隻可在下列設備中使用:

  ①平巷運輸設備;

  ②30°以下傾斜井巷中專為升降物料的絞車;

  ③斜巷無極繩絞車;

  ④斜巷架空乘人裝置;

  ⑤斜巷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

  (2)在傾斜井巷中使用的鋼絲繩,其插接長度不得小於鋼絲繩直徑的1000倍。

  8.摩擦輪式提升鋼絲繩的使用期限應不超過2年,平衡鋼絲繩的使用期限應不超4年,如果鋼絲繩的斷絲、直徑縮小和鏽蝕程度不超過《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時,可繼續使用,但不得超過1年。

  9.井筒中懸掛水泵、抓岩機的鋼絲繩,使用期限一般為1年;懸掛水管、風管、安全梯和電纜的鋼絲繩,使用期限一般為2年。到期後經檢查鑒定,不超過《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可繼續使用。

  10.鋼絲繩的定期檢驗工作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

  11.在井口驗繩時應係安全帶。

  12.準備好合格的工具、量具和檢驗儀器,對在檢查中需要使用的安全帶進行認真檢查。

  13.檢查工作開始前要與司機、監護人員及信號工共同確定好檢查聯係信號。檢查期間不得同時進行井筒和提升機的其他作業。

  14.在檢查之前應在繩上做好檢查起始的標誌和檢查長度的計算標誌。在同一根繩上每次檢查的起始標誌應一致。

  15.提升鋼絲繩、罐道繩必須每天檢查一次,平衡鋼絲繩、防墜器製動繩(包括緩衝繩)、架空乘人裝置鋼絲繩、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鋼絲繩和井筒懸吊鋼絲繩必須至少每周檢查一次。對易損壞和斷絲或鏽蝕較多的一段應停車詳細檢查。斷絲的突出部分應在檢查時剪下。檢查結果應記入鋼絲繩檢查記錄簿。

  16.對使用中鋼絲繩的日常檢查應采用不大於0.3米/秒的驗繩速度,用肉眼觀察和手捋摸的方式進行。

  17.驗繩時禁止戴手套或手拿棉絲,應用裸手直接觸摸鋼絲繩,前邊的手作為探知是否有支出的斷絲,以免傷手,後麵的手撫摸可能發生的斷絲和繩股凹凸等變形情況。

  18.驗繩時,應由2人同時進行,1人在井口,另1人在出繩口,以便檢驗全繩。

  19.應利用深度指示器或其他提前確定的起始標誌,確定斷絲、鏽蝕或其他損傷的具體部位,並及時記錄。對斷絲的突出部位應立即剪下、修平。

  20.對容器停車位置的主要受力段、多層纏繞的上、下層換層臨界段和斷絲、鏽蝕較嚴重的區段,均應停車詳細檢查。

  21.若檢查時發現鋼絲繩出“紅油”,說明繩芯缺油、內部鏽蝕,應引起注意、仔細檢查。必要時可剁繩頭檢查鋼絲繩內部鏽蝕情況。

  22.對使用中的鋼絲繩月檢時,除包含日檢全部內容外,還應詳細檢查提升容器在上井口和井底時,鋼絲繩從滾筒到天輪段,詳細檢查繩卡處有無斷絲;用遊標卡尺測量直徑。

  23.對使用中的鋼絲繩進行防鏽塗油作業時,應首先將鋼絲繩表麵的煤泥(水)擦幹淨,但不得用汽油、煤油等揮發性油類清洗。

  24.根據氣溫和所需塗油脂的粘稠度,可采用加溫的方法,使油脂容易附著在繩上,然後用手將油脂均勻塗在繩上。塗油時繩速不得大於0.3米/秒,站在井口塗油時應係安全帶。如采用塗油容器塗油時,應注意按說明書要求進行。

  25.使用中的鋼絲繩做定期試驗需截繩樣時,對立井提升繩應從容器繩卡上部截取,斜井提升繩應在容器端將危險段切除後截取;試樣長度做單絲試驗時應不小於1.5米,整繩試驗時應不小於2米;為保證試驗準確性,應注意不使試樣受機械損傷,截取試樣時盡量不采取加熱法切割,如需要用加熱法時,應將試樣長度加長200毫米;試樣兩端用軟鐵絲綁緊。

  26.做好鋼絲繩檢查記錄。應將檢查內容、檢查結果逐項填入鋼絲繩檢查記錄表,並將檢查情況向司機通報。

  27.對每一根鋼絲繩建立檢查檔案,記錄好鋼絲繩的使用地點、規格型號、啟用時間、定期試驗情況、檢修問題及處理情況、檢修日期、檢修人等項內容。

  28.檢查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向有關領導彙報。

  29.在進行塗油等作業後應將井口、井架及車房等處的廢棉絲、油脂等易燃物清理幹淨後,方可離開。

  螺杆式空氣壓縮機操作規程

  一、操作人員必須熟悉該空壓機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操作程序及其注意事項等。

  二、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和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無證不得操作。

  三、啟動前檢查:

  1、檢查油氣分離器中潤滑油的容量,正常運行後,油位計中油麵在上限和下限中間之上為最佳。

  2、檢查供氣管路是否疏通,所有螺栓,接頭是否緊固。

  3、檢查低壓配電櫃上的各種儀表指示是否正確,電器接線是否完好,接地線是否符合標準。

  4、試車時,應從進氣口內加入0.5公升左右的潤滑油,並用手轉動數轉或者點動幾下,以防止啟動時壓縮機內失油燒毀,特別注意不要讓異物掉入機體內,以免損壞壓縮機。

  5、啟動前,應打開壓縮機排氣閥門,關閉手動排汙閥,操作人員應處於安全位置。

  四、操作程序:

  1、開車前準備工作:檢查油氣分離器中油位,略微打開油氣分離器下方的泄油閥,以排除其內可能存在的冷凝水,確定無冷凝水後擰緊此閥,打開壓縮機供氣口閥門。

  2、開機:合上電源開關,接通電源,觀察操作麵板上是否有異常顯示,相序是否正確,若有異常顯示應立即斷電,故障處理後方可投入使用,本機有逆相保護,電機嚴禁反轉。

  3、啟動:按控製麵版上的“啟動”(ON)鍵,壓縮機按設定模式開始運轉。此時應觀察顯示麵板上的各種參數是否正常,(壓力不超過0.85MPa、排氣溫度不超過105℃),是否有異常聲音,是否有漏油情況,如有必須立即停機檢查。開機時,先開主機,約1分鍾後再開從機。

  4、停機:按控製麵版上的“停機”(OFF)鍵,壓縮機開始泄載一段時間後,才會停車,不立即停車是正常現象。停機時,應停從機,後停主機。

  5、若空氣壓縮機出現特殊異常情況,可按下緊急停車按鈕,如需再重新啟動要在2分鍾之後。

  6、空壓機嚴禁帶負荷啟動,否則因啟動電流過大而損壞電器元件。

  7、當空氣壓縮機不用時,應切斷電源,關閉壓縮機供氣口閥門。排放冷卻器、油水分離器、排氣管路和風包中的積水。

  8、停機檢修時,必須拉開電源櫃刀閘並掛牌、打接地。

  五、運轉中檢查和注意事項:

  1、檢查各種電氣儀表指示是否正常。

  2、傾聽機器各部件工作聲響有無變化。

  3、檢查各部件溫度不超過規定數值。

  4、檢查潤滑油油位是否正常,運轉中禁止摸拭轉動部位。

  5、更換油氣分離器時,注意靜電釋放,要把內金屬網和油桶外殼聯通起來,防止靜電累積引起爆炸。同時須防止不潔物品掉入油桶內,以免影響壓縮機的運轉。

  6、壓縮機因空載運行超過設定時間時,會自動停機,此時,絕對不允許進行檢查或維修工作,因為壓縮機隨時會恢複運行。帶單獨風機的機組,其風機的運行停止是自動控製的,切不可接觸風扇,以免造成人身傷害,機械檢查必須先切斷電源。

  六、空氣壓縮機的保養周期和維護(見附表)

  空氣壓縮機的保養周期和維護

  保養周期運行時間(h)保養內容

  每日8檢查起動前及運轉期間油位,顯示麵板上的顯示狀態,壓力設定。儲油桶排水,檢查溫度,噪音等。

  每周80檢查泄漏情況和清潔機組。新機運行一周應檢查皮帶鬆緊。

  每三個月500檢查空氣濾清器的真空指數器並清潔,新機更換過濾器,換油。

  每年1000手動檢查安全閥、清洗冷卻器及檢查溫控器,電氣係統除塵。

  2000更換空氣濾芯,更換油過濾器,換油,檢查皮帶的鬆緊情況,並做相應調整。如超出調整範圍,應及時更換,檢查運動部件緊固螺栓鬆緊。清洗冷卻器。

  3000檢查溫控閥工作是否正常,當油氣分離器壓差指示燈亮時,或油壓力比氣壓高時需檢查,油氣分離器必須更換,如環境較差時期時間會縮短。清洗冷卻器。電機軸承添加潤滑脂。

  5000更換空氣濾芯,更換油過濾器,換油,當油氣分離器壓差指示燈亮時,或油壓力比氣壓高時需檢查,油氣分離器必須更換。清洗冷卻器。

  10000尼龍管、皮帶、油位計,電磁閥,O型環更換。

  20000軸承、軸封、隔音海綿、橡膠管更換(根據具體情況酌情處理)。

  注:1、以上保養周期以先達到的時間為準。

  2、潤滑油必須使用“捷豹牌螺杆壓縮機”專用油(換油周期為三個月)。

  采掘機電維修工操作規程

  1.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和工種崗位責任製,堅守工作崗位,嚴格遵守停送電製度及有關規章製度。

  2.必須隨身攜帶合格的驗電筆和常用工具、材料、停電警示牌及便攜式瓦斯監測儀,並保持電工工具絕緣可靠。

  3.在檢修、運輸和移動機械設備前,要注意觀察工作地點周圍環境和頂板支護情況,保證人身和設備安全,嚴禁空頂作業。需要用棚梁起吊和用棚腿拉移設備時,應檢查和加固支架,防止倒棚傷人和損壞設備。

  4.排除有威脅人身安全的機械故障或按規程規定需要監護的工作時,不得少於兩人。

  5.所有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不論電壓高低,在檢修檢查或搬移前,必須首先切斷設備的電源,嚴禁帶電作業、帶電搬運和約時送電。

  6.隻有在瓦斯濃度低於1%的風流中,方可按停電順序停電打開電氣設備的門(或蓋),經目視檢查正常後,再用與電源電壓相符的驗電筆對各可能帶電或漏電部分進行驗電,檢驗無電後,方可進行對地放電操作。

  7.電氣設備停電檢修檢查時,必須將開關閉鎖,掛上“有人工作、禁止送電”的警示牌,無人值班的地方必須派專人看管好停電的開關,以防他人送電。環形供電和雙路供電的設備必須切斷所有相關電源,防止反供電。

  8.當要對低壓電氣設備中接近電源的部分進行操作檢查時,應斷開上一級的開關,並對本台電氣設備電源部分進行驗電,確認無電後方可進行操作。

  9.電氣設備停電後,開始工作前,必須用與供電電壓相符的測電筆進行測試,確認無電壓後進行放電,放電完畢後開始工作。

  10.在有瓦斯突出或瓦斯噴出危險的巷道內打開設備蓋檢查時,必須切斷設備前級電源開關後再進行檢查。

  11.采掘工作麵開關的停送電,必須執行“誰停電、誰送電”的製度,不準他人送電。

  12.一台總開關向多台設備和多地點供電時,停電檢修完畢,需要送電時,必須與所供範圍內的其他工作人員聯係好,確認所供範圍內,無其他人員工作時,方準送電。

  13.檢修檢查高壓電氣設備時,應按下列規定執行:

  (1)檢查高壓設備時,必須執行工作票製度,切斷前一級電源開關。

  (2)停電後,必須用與所測試電壓相符的高壓測電筆進行測試。

  (3)確認停電後,必須進行放電,放電時應注意:

  ①放電前要進行瓦斯檢查;

  ②放電人員必須戴好絕緣手套、穿上絕緣鞋、站在絕緣台上進行放電;

  ③放電前,還必須先將接地線一端接到接地網(極)上,接地必須良好;

  ④最後用接地棒或接地線放電。

  (4)放電後,再將檢修高壓設備的電源側接上短路接地線,方準開始工作。

  14.檢修中或檢修完成後需要試車時,應保證設備上無人工作,先進行點動試車,確認安全正常後,方可進行正式試車或投入正常運行。

  15.在使用普通型儀表進行測量時,應嚴格執行下列規定:

  (1)測試儀表由專人攜帶和保管。

  (2)測量時,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3)測試地點瓦斯濃度必須在1%以下。

  (4)測試設備和電纜的絕緣電阻後,必須將導體放電。

  (5)測試電子元件設備的絕緣電阻時,應拔下電子插件。

  (6)測試儀表及其檔位應與被測電器相適應。

  16.準備采區機電設備檢修、維護用的材料、配件、油脂、工具、測試儀表及工作中其他用品。

  17.辦理計劃停電審批單、高壓停電工作票,與通風區聯係安排瓦斯檢測事項。

  18.在工作地點交接班,了解前一班機電設備運行情況,設備故障的處理情況及遺留問題,設備檢修、維護情況和停送電等方麵的情況,安排本班檢修、維修工作計劃

  19.接班後對維護地區內機電設備的運行狀況、纜線吊掛及各種保護裝置和設施等進行巡檢,並做好記錄。

  20.巡檢中發現漏電保護、報警裝置和帶式輸送機的安全保護裝置失靈、設備失爆或漏電、采掘和運輸設備、液壓泵站不能正常工作、信號不響、電話不通、電纜損傷、管路漏水等問題時,要及時進行處理。對處理不了的問題,必須停止運行,並向領導彙報。防爆性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

  21.安裝與拆卸設備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設備的安裝與電纜敷設應在頂板無淋水和底板無積水的地方,不應妨礙人員通行,距軌道和鋼絲繩應有足夠的距離,並符合規程規定。

  (2)直接向采煤機供電的電纜,必須使用電纜夾,無法上電纜夾的電纜放在專用的電纜車上。

  (3)橡套電纜之間的直接連接,必須采用冷壓、冷補工藝。綜掘機、耙鬥機、裝岩(煤)機及電煤鑽的負荷電纜,禁止使用接線盒連接。其他電纜的連接按有關規程規定執行。

  (4)用人力敷設電纜時,應將電纜順直,在巷道拐彎處不能過緊,人員應在電纜外側搬運。

  (5)工作麵與順槽拐角處的電纜要吊掛牢固,禁止在上三角區吊掛電纜。工作麵的電纜及開關的更換,必須滿足設計要求。

  (6)搬運電氣設備時,要綁紮牢固,禁止越寬超高。要聽從負責人指揮,防止碰人和損壞設備。

  22.對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每月至少檢查一次,每天檢查一次設備外部。檢查防爆麵時不得損傷或沾汙防爆麵,檢修完畢後必須塗上防鏽油,以防止防爆麵鏽蝕。

  23.采區維修設備需要拆檢打開機蓋時要有防護措施,防止煤矸掉入機器內部。拆卸的零件,要存放在幹淨的地方。

  24.拆裝機器應使用合格的工具或專用工具,按照一般修理鉗工的要求進行,不得硬拆硬裝以保證機器性能和人身安全。

  25.電氣設備拆開後,應把所拆的零件和線頭記清號碼,以免裝配時混亂和因接線錯誤而發生事故。

  26.在檢修開關時,不準任意改動原設備上的端子位序和標記,所更換的保護組件必須是經礦測試組測試過的。在檢修有電氣聯鎖的開關時,必須切斷被聯鎖開關中的隔離開關,實行機械閉鎖。裝蓋前必須檢查防爆腔內有無遺留的線頭、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27.開關停電時,要記清開關把手的方向,以防所控製設備倒轉。

  28.采掘工作麵電纜、照明信號線、管路應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懸掛整齊。使用中的電纜不準有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加強對采掘設備用移動電纜的防護和檢查,避免受到擠壓、撞擊和炮崩,發現損傷後,應及時處理。

  29.各種電氣和機械保護裝置必須定期檢查維修,按《煤礦安全規程》及有關規定要求進行調整、整定,不準擅自甩掉不用。

  30.注意檢查刮板輸送機液力耦合器有無漏液現象,保持其液質、液量符合規定。液力耦合器用易熔合金塞內應無汙物,嚴禁用不符合標準規定的其他物品代替。

  31.電氣安全保護裝置的維護與檢修應遵守以下規定:

  (1)不準任意調整電氣保護裝置的整定值。

  (2)每班開始作業前,必須對低壓檢漏裝置進行一次跳閘試驗,對煤電鑽綜合保護裝置進行一次跳閘試驗,嚴禁甩掉漏電保護或綜合保護運行。

  (3)移動變電站低壓檢漏裝置的試驗按有關規定執行。補償調節裝置經一次整定後,不能任意改動。用於檢測高壓屏蔽電纜監視性能的急停按鈕應每天試驗一次。

  (4)在采區內做過流保護整定試驗時,應與瓦斯檢查員一起進行。

  32.油浸電氣設備的絕緣油應定期檢查,保持規定的油質油量,不符合標準的絕緣油必須及時處理或更換。

  33.采區機械設備應按規定定期檢查潤滑情況,按時加油和換油,油質油量必須符合要求不準亂用油脂。

  34.井下供電係統發生故障後,必須查明原因,找出故障點,排除故障後方可送電。禁止強行送電或用強送電的方法查找故障。

  35.局部通風機、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與電源必須實行聯鎖。嚴禁任意停止局部通風機運轉。局部通風機及其供電係統需要停電時,必須經通風管理人員批準,並采取相應措施後方可停電。在恢複送電前,必須經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濃度後(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地點附近10米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送電,開動局部通風機。

  36.發生電氣設備和電纜著火時,必須及時切斷就近電源,使用電氣滅火器材(如滅火器和砂子)滅火,不準用水滅火,並及時向調度室彙報。

  37.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時,必須立即切斷電源或使觸電者迅速脫離帶電體,然後就地進行人工呼吸,同時向調度室彙報。觸電者未完全恢複,醫生未到達之前不得中斷搶救。

  38.清點工具、儀器、儀表、材料,填寫檢修記錄。

  39.現場交接班,將本班維修情況、事故處理情況、遺留的問題向接班人交接清楚。對本班未處理完的事故和停電的開關,要重點交接,交接清楚後方可離崗。

  防爆檢查員操作規程

  1.上班前不得喝酒,班中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遵守有關規章製度。

  2.需停電檢查設備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瓦斯濃度在1%以下方準許打開隔爆外殼,經驗電、放電後方可進行檢查。

  3.檢查出的問題當場不能處理時,可通知有關單位采取臨時安全措施,失爆的設備不準送電運行。

  4.繼電保護整定不合理的裝置,通知有關人員,重新進行調整。

  5.清點檢查用工具、儀表、零部件、絕緣材料,檢查驗電筆是否保持良好狀態。

  6.需要停電檢查前,應提前與有關部門(區隊)取得聯係。

  7.電氣設備入井前檢查:

  (1)入井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對隔爆接合麵的粗糙度、間隙及接線引入裝置等隔爆部位進行詳細檢查。隔爆性能必須符合防爆標準的要求,嚴禁失爆設備入井。

  (2)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及安全性能。

  (3)必須填寫入井設備檢查記錄,合格的設備方可簽發入井合格證。

  8.井下電氣設備的檢查:

  (1)防爆檢查員在井下檢查電氣設備時,應與所在地區負責人或維護人員一起檢查。

  (2)設備周圍環境是否清潔,有無妨礙設備安全運行和檢修的雜物。

  (3)是否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外殼有無缺損。

  (4)安裝是否牢固可靠,有無歪斜及震動現象。

  (5)設備完好,符合防爆性能和要求,做到:

  ①電源電纜、控製線和信號線電纜接線規範,引出引入密封良好,不用的喇叭口應用檔板封堵嚴密,無失爆現象;

  ②有無異常聲響、過熱、異味;

  ③控製部分、閉鎖裝置、信號顯示是否正常、有效;

  ④接地(接零)應規範、牢固、無鏽蝕。

  (6)檢查工作完畢後,填寫檢查卡片或檢查記錄。在檢查中發現失爆或重大問題時,必須責令被檢查單位當場處理,檢查員在現場監督直至處理完後方可離去。

  9.防爆檢查員將檢查結果及處理意見向主管人員彙報,並填寫檢查報告單,送交有關單位限期解決。

  防爆電氣設備修理工操作規程

  1.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時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遵守有關規章製度。

  2.防爆電氣設備修理過程中,通電試驗時,必須不少於兩人協同工作。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嚴禁帶電作業。

  3.檢修用配件和零部件應采用符合標準規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沒有合法生產手續,未經試驗、檢驗的自製產品作為配件。

  4.防爆電氣設備經修理後達不到防爆要求的,嚴禁下井使用。

  5.修理前準備好必要的材料、配件、工具、測試儀器及其他用具。

  6.在起、拉、吊、運防爆電氣設備前,應對使用的器具進行檢查。

  7.防爆電氣設備檢修前,必須對防爆設備的完好程度、防爆殼體及防爆麵進行全麵檢查,詳細記錄檢查情況。

  8.對防爆設備髒汙、鏽蝕部分和油漆脫落部分進行清理。

  9.嚴格實行定期檢修製度,井下防爆電氣設備應定期升井到地麵進行大修。

  10.拆裝防爆電氣設備時,應用專用工具,嚴禁野蠻拆裝和違章操作。

  11.防爆電氣設備拆開後,防爆麵要妥善放置保管,對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必須進行處理,對沾汙或局部有可處理損傷的防爆麵,經處理後的粗糙度和防爆間隙應符合防爆標準的規定,防爆麵應進行鈍化處理並塗防鏽油。

  12.對損傷的觸頭、接點、線圈、消弧罩等零部件修理後應達到檢修質量標準要求,保證安全使用,對無法修複的各種零部件必須更換。

  13.選用熔片、保護裝置的整定應與電氣設備性能一致,嚴禁用保險絲代替熔片。

  14.修理電氣設備時,不準任意改動原設備上的端子位序和標記;所換的組件必須是校驗合格的,固定要牢固,接線要合理。

  15.經修理後的防爆電氣設備的機械傳動部分應動作靈活,刀閘、主回路動靜觸頭和輔助接點接觸符合規定要求,內部接線牢固、無鬆動,電氣保護動作靈敏可靠。

  16.防爆電氣設備修完裝蓋前,必須詳細檢查防爆腔,應無遺留的線頭,零件等雜物,保持防爆設備主防爆腔和各個接線盒防爆腔內清潔無雜物。

  17.對防爆電氣設備塗刷防鏽漆和防護漆時,不得沾汙防爆麵。

  18.按規定項目對設備防爆性能進行檢查試驗,並記錄主要參數,達不到規定要求的,要找出原因,重新修理並試驗,直至合格為止。電氣試驗合格後,出具產品檢修證書,簽字蓋章入庫存放。

  19.實行防爆電氣設備檢修責任製,誰檢修、誰負責,嚴格按防爆設備檢修標準認真檢查,

  20.對修理後仍不能保證安全使用或嚴重損壞無法修理的電氣設備,應予以報廢,做好報廢標記後送指定地點。

  21.每台防爆電氣設備完成檢修工作後應整理檢修記錄及試驗報告。

  22.防爆電氣設備應編號管理,建立修理檔案。修理檔案應注明檢修設備編號、型號、檢修日期、檢修內容、更換的主要零、部件、安全保護裝置的整定值、選用保險片(絲)的額定通過電流值等項內容、試驗情況和檢修人的簽字等項內容。

  23.清點工具、儀表、材料,清掃工作環境衛生,電氣設備停好電後方可離開工作場所。

  礦燈工操作規程

  1.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和工種崗位責任製,堅守工作崗位,遵守有關規章製度。

  2.礦燈應統一編號,實行專人專燈、固定充電架、集中管理。

  3.應保持礦燈房內充電間和修理間的排風裝置工作正常,通風良好。室內禁止煙火,安全滅火設備完好。上、下水道暢通,耐酸地麵清潔無腐蝕性殘液。

  4.礦燈有下列缺陷之一時,不得發出使用:

  (1)電解液溢漏。

  (2)燈頭、燈蓋鎖失靈。

  (3)充電不足。

  (4)燈頭圈鬆動。

  (5)玻璃破裂。

  (6)燈盒、燈頭或燈線破損。

  (7)接觸不良形成“眨眼”。

  5.對充電設備和礦燈要經常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6.充電架上的電壓表和充電指示器應定期校驗和檢查,充電架上的電壓表每月應使用標準電壓表校驗一次。

  7.礦燈充電室內溫度應保持在15~25℃之間。

  8.礦燈使用的硫酸、蒸餾水須經化驗合格後方可使用。嚴禁以地下水、自來水、鍋爐水代替。

  9.充電架應保持清潔,每天應擦拭一次,每半年檢修一次。

  10.工作人員應穿耐酸工作服,維修人員在操作時應戴耐酸手套、膠鞋、圍裙及護目鏡等勞保用具。

  11.在一般正常情況下的充電程序如下:

  (1)日常充電:礦燈對號上架→關閉燈頭開關→接通充電回路,開始充電完成充電過程,切斷充電回路→結束充電。

  (2)初次充電:注液→靜置2~4小時→調整液麵高度,封蓋進入恒流式充電方式充電過程→完成充電,切斷充電回路→結束充電。

  12.收回的礦燈應進行下列檢查:

  (1)燈鎖、燈頭開關、燈圈、玻璃、燈頭殼及燈線等有無損壞,閉鎖裝置是否有效。

  (2)電池槽是否有破損、漏液、變形;透氣孔是否堵塞。

  (3)有無紅、滅燈現象。

  (4)短路保護裝置或短路保護器是否正常。

  13.日常充電:

  (1)把用過的礦燈對號放到充電架上,關閉燈頭開關,然後把燈頭上的充電插孔插到充電架的充電插頭上,順時針旋轉180°,電流表有指示即為正常充電。

  (2)每小時調整一次電壓,調整調壓器手柄將電壓保持在5±0.1伏範圍內。在整個充電過程中,應經常檢查充電電壓和充電電流。

  14.KS—8型礦燈正常充電采用恒壓並聯充電,充電末期電流下降到0.1安培以下。

  15.充電注意事項:

  (1)充電工作應由專人負責。

  (2)充電時電池溫度不應超過45℃。

  (3)當電池不需要繼續充電時,應將燈頭反時針旋轉180°,切斷充電回路。

  (4)當充電過程中突然停電時,應立即將燈頭反時針旋轉180°。(5)使用過的礦燈,應充足12小時,充電電流降至0.1安培以下,否則應使用備用燈。

  (6)紅、滅燈的電池應及時更換、檢修。

  16.連續使用的礦燈,每10~15天補充一次蒸餾水,在氣溫較高的地區,補水周期可適當縮短。此項工作應設專人進行,補水工作應在充電後期進行(充電9~10小時後)。具體操作如下:

  (1)使用專用二柱扳手打開透氣蓋,取出墊圈和堵頭。

  (2)將電池傾斜45°,用注液器將蒸餾水注入,每個單體電池補到直立後液麵與注液口相平為準。

  (3)補完蒸餾水後,擦去漏出的電解液,上好堵頭、墊圈和透氣蓋。

  17.調整電解液比重:

  (1)正常使用的礦燈,每三個月調整一次電解液比重。電池在充足電後,電解液比重應為1.28±0.01(30℃)。

  (2)調整電解液比重,應在補充蒸餾水後第二天進行。

  18.燈頭部的拆卸與維護:

  (1)用三角套扳子擰鬆三角保險螺釘,取下燈頭圈。

  (2)取下燈頭圈、燈麵玻璃、燈泡、反射器。

  (3)檢查燈頭開關、燈泡座、電纜等有無鬆動。更換燈泡時,應檢查螺口處是否清潔光亮,燈泡接上後應擰緊放鬆數次。以檢查燈頭自動斷電性能。

  (4)用叉口改錐將帽掛鉤螺釘取下,取下帽掛鉤保險彈簧片、充電開關和襯片,即能檢查充電觸頭。

  (5)用扳手旋下電纜固定螺母,用改錐旋下電纜端部的焊片即可從燈頭上取下電纜。發現有損壞現象時,應將損壞部分剪掉,可用剪刀將電纜護套割去

  30毫米(電纜長度不小於1.1米),在割掉護套8毫米處用手鉗子將新軋頭軋緊,套上橡皮墊圈,使他位於軋頭和固定螺母之間,然後用扳手將固定螺母裝在燈頭上擰緊。電纜端部分別焊上焊片,套上套管並和燈頭正負極接通。

  (6)通過上述檢修後,按相反次序重新將燈頭裝好即可。

  19.上蓋部分的拆卸與檢查:

  (1)礦燈使用半年後,應將上蓋拆下進行檢查修理。

  (2)用叉口改錐將鎖蓋螺釘擰鬆,取下鎖蓋及螺釘,這時蓋身即可取下。檢查完後,將蓋身放在電池頂部,固定好鎖蓋,擰緊鎖蓋螺釘。

  20.拆裝礦燈蓄電池應在充足電後使用專用工具,按下列步驟進行:

  (1)取下上部構件,用鉗子將連接條夾掉,將電池上的煤塵擦淨,用專用工具拆開電池。

  (2)將極板和電池蓋分離後,拆散極板群,仔細檢查正負極板、微孔塑料隔板及玻璃隔板,如正極板柵的筋未斷,玻璃絲管尚完好,負極板膨脹脫粉不嚴重,可將正負極板清洗,清洗後立即將負極板浸入蒸餾水中,以免極板氧化。電池蓋、隔離板、正極板清洗後在60~70℃下烘幹或在室溫下涼幹,準備重新組裝。玻璃絲隔板用清水洗淨後,再用蒸餾水浸泡擠幹。

  (3)將電池槽清洗幹淨涼幹待用。電池槽內壁與電池蓋接合處,電池蓋周及極柱孔應用砂紙打光。

  (4)將正負極板和隔板裝配起來放入電池槽。在組裝極板群時,應注意,在正極板兩麵裝玻璃絲隔板,靠陰極板兩麵裝微孔塑料隔板,極板與隔板之間組裝應鬆緊適度。然後將電池槽內壁、極柱孔及電池蓋四周的打光處用汽油擦淨,塗上封口膠,再將電池蓋裝入電池槽放置5~6小時後。在電池槽和電池蓋接合處再補塗一次封口膠,使之粘合牢固。

  (5)電池裝配完畢後,注入電解液,比重為1.28~1.30,靜置2~4小時後,將電池直立使液麵與注液口相平,上好堵頭、墊圈及透氣蓋,焊上連接條。安上絕緣墊和極柱墊,最後安上部構件。

  (6)裝配完畢,檢查液麵合格後,充電24小時,再測電解液比重,如不符合要求,應加以調整,合格後做放電試驗,放電容量達到標準後即可投入使用。

  (7)更換新極板時,應進行初充電後方可使用。

  21.在電池的組裝過程中必須注意:

  (1)在極板群中,不許存有因燒焊溢流出來的鉛疙瘩,否則會造成蓄電池正負極板短路。

  (2)在極板群中,正負極板必須麵麵相對,不許上下、左右參差不齊,因為不相對那部分活性物質不能發揮作用,因而影響電池容量。

  22.配製電解液的器具,要用耐酸槽,並應耐溫100℃,配液所用的器具在使用前必須用蒸餾水洗淨。

  23.調配電解液時應遵守以下規定:

  (1)應將硫酸從2~3升的容器中徐徐注入蒸餾水中,同時用玻璃棒不斷攪拌,以便混合均勻、散熱迅速。

  (2)絕對禁止將水倒入濃硫酸,以免產生劇熱引起爆炸,也不要從大容積的瓶子中將硫酸倒入水中。

  (3)應備有5%的碳酸鈉溶液,以備萬一硫酸飛沫落到臉上、手上及衣服上時洗滌用。

  24.蒸餾水、濃硫酸及電解液存放時均應嚴密蓋好,以防進入雜質。

  25.調製電解液時,濃硫酸與蒸餾水的調配比例如下:

  (1)用濃硫酸和蒸餾水調合時,如用比重1.4(30℃)的稀硫酸調製成

  1.26(30℃)時,可用1份稀硫酸對0.59份蒸餾水。

  (2)調製電解液時,如果溫度不是30℃,比重應進行換算:所需比重(30℃)濃硫酸(比重1.84)容積蒸餾水容積1.411.411.2612.84S30=St+0.0007(t-30)式中S3030℃時電解液比重;St———t℃時電解液比重;t———電解液的溫度,℃。

  (3)常溫下電解液比重如下表:溫度比重℃101520253040換算後比重1.2741.271.2671.2641.261.253

  25.礦燈初充電應按以下要求進行:

  (1)使用專用二柱扳手旋下透氣蓋,取出墊圈和膠堵。

  (2)把電池向後傾斜45°,用注液器注入比重為1.26的電解液。每單格電池注入120毫升。

  (3)注液後,電池靜置2~4小時,使極板和隔板能充分吸收電解液,並使電解液溫度冷卻到30℃以下,然後將電池直立起來,檢查液麵高度是否和注液孔相平。若不相平需調整液麵高度。

  (4)液麵調整合格後,將外殼上的漏液擦淨,裝上堵頭、墊圈、透氣蓋,並把透氣蓋擰緊。

  (5)采用恒流充電。當電池全部上架後,開始送電,調整電壓,保持充電電流為1安培,連續充電72小時,每小時調整一次電流。

  (6)當充電48小時後,打開注液孔補充蒸餾水,使液麵與注液孔相平,然後堵上注液孔,繼續充電至72小時。

  (7)充電72小時後,再補充蒸餾水一次,再充電2小時,使電池內電解液均勻。調整電解液比重至1.28±0.01(30℃),然後再充2小時,至此初充電結束。

  (8)礦燈初充電後,放置2小時,進行放電試驗。用0.7安培燈泡放電11小時,電池電壓不低於3.5伏則認為合格。對於不合格電池,可使用1安培電流充電24~28小時後進行放電試驗,依此反複直至合格為止。

  26.初充電時應注意事項:

  (1)初充電過程不準停電。初充電過程中如充電電壓已調到最大,充電電流仍不能維持1安培,則需延長充電時間,使電池充足72小時。

  (2)初充電24小時後,各個電池充電指示器的指針都應在1安培左右,如個別充電指示器指針不動或相差太大時,應檢查各處接觸情況。

  (3)初充電最後2小時應注意電池電壓是否已穩定,如充電72小時後電壓依然上升。則應繼續充電,直至電壓不再上升為止。

  27.本班工作結束後要將本班工作情況認真記錄,並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

  28.濃硫酸、電解液等有腐蝕性的物質應按規定妥善保管。有外溢的液體要及時清洗幹淨。

  四、通風

  風筒工操作規程

  1.風筒工負責所管轄區域內風筒的安裝、運送、維修和拆除等工作。及時將不用或損壞的風筒回收上井,並及時修補井上下破損的風筒。

  2.入井必須帶足必要的用具和材料,必須熟悉自己分管地區掘進工作麵情況,如風筒直徑、長度、巷道掘進速度或貫通日期等,並備有足夠的備用風筒。

  3.風筒吊掛要平、直、緊、穩,避免車剮、炮崩,必須逢環必掛。鐵風筒每節吊掛2點,每節風筒末端兩側的掛勾應用鐵絲係在巷道幫壁上。

  4.要求風筒之間接口嚴密。膠質風筒可用雙反邊接頭或三環接頭,插接時要順接。

  5.使用膠質風筒時,局部通風機和膠質風筒之間要有一節鐵風筒過渡。局部通風機和鐵風筒的接頭處要加墊圈,要上緊螺絲;鐵風筒與膠質風筒套接處要用鐵絲箍緊。

  6.一列風筒的直徑要一致;如果直徑不一,要有過渡節。

  7.風筒末端距工作麵的距離,按各集團公司的規定執行,不大於5米,必須保證工作麵有足夠的風量。

  8.經常檢查井下風筒,如有破口要隨時修補,做到不漏風。

  9.風筒在拐彎處要設彎頭或緩慢拐彎,不準拐死彎。分岔處要設三通。

  10.斜巷和立井掘進時,風筒接頭、風筒的綁紮要特別牢固。

  11.更換風筒時,不得隨意停局部通風機,必須停機時,應與掘進工作麵的班組長和司機聯係並向調度彙報,待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後方可更換。當巷道內瓦斯湧出量大時,必須把工作麵人員撤到安全地點後再更換風筒。

  12.巷道掘進完工後,應在通風區的指揮下及時把風筒全部拆除。拆除的風筒要裝車運至井上,進行衝洗、曬幹和修補。

  13.拆除風筒時,應由裏往外依次拆除。拆除獨頭巷道風筒時,不準停局部通風機。

  14.應注意防止運行中的礦車撞、擠、剮風筒。

  15.跨帶式輸送機、刮板輸送機操作時,必須先同輸送機司機聯係好,必要時可暫停輸送機運轉,以保證操作安全。

  16.大巷高頂操作時要設台架,工作時要站穩;在電機車運行的巷道中吊掛風筒時,要設安全警戒,嚴防被電車剮、撞,並應注意防止架空線觸電傷人。

  17.采用抽出式通風方式時,風筒可用硬質風筒和帶鋼絲骨架的橡膠或塑料可伸縮風筒。塑料或橡膠風筒必須具有抗靜電和阻燃的安全性能。

  18.安裝鋼絲骨架風筒時,在裝卸過程中應注意輕裝輕放,切勿徑向擠壓和被鋒利雜物碰撞等,以免變形損壞。

  19.用快速接頭軟帶連接風筒時,兩節風筒的端圈要對正、接攏、披風布搭好後,再用快速接頭軟帶將兩端圈卡緊。接頭軟帶收緊力要適當,以不漏風、不拉脫為宜,接頭軟帶的手把位置以在風筒側麵向下為好。

  20.在風筒末端加接風筒時,應先將加接的風筒吊掛於鋼絞線上,再對正接頭接好,避免風筒彎曲、折疊堵塞風道。

  21.風筒急拐彎處必須用硬質弧形彎頭連接。

  22.處理風筒內的積水時,在風筒長度超過500米時,可以直接解開快速接頭軟帶進行放水;在處理500米以內的風筒中的積水時,須先打開局部通風機安全窗,然後方能解開接頭進行放水。

  23.采用抽出式或混合式通風方式時,風筒出口或入口到工作麵的距離、壓入式風筒和抽出式風筒間重疊段長度,應符合各礦作業規程的規定。

  24.風筒上井後,首先應刷洗、曬幹,檢查風筒損壞情況及耐用程度,再根據檢查情況分別處理。

  25.修補風筒時,粘補風筒的膠漿應按要求配製。根據破口大小裁剪補釘,補釘以圓形為好;補丁壓邊應大於破口尺寸20毫米;為防止補釘補後翹邊,補釘邊應裁成斜麵;補釘和破口應刷淨至露出膠質風筒本色,晾幹後才能塗上膠漿進行粘合,補丁粘合後應用木手錘砸實,使其粘合嚴密,保證不漏風;粘好的風筒應再塗上滑石粉。對100毫米以上的大破口,必須先用線縫合後再進行粘補。

  26.風筒上的吊環應齊全,吊環間距應保證風筒吊掛平直,兩端鐵圈要縫牢。如果需要加長風筒時,風筒之間壓邊粘合的寬度一般為200毫米。

  27.修補好的風筒應妥善保存,存放的風筒每季度應晾曬一次。

  28.製作三通、彎頭及過渡節時,要根據風筒的形狀和直徑製作,要注意平直。過渡節長度不應少於2米。

  29.焊接風筒圈時,要按電焊工的有關規定進行。圈要焊牢固,並要砸平調圓。

  30.晾曬、衝洗、清掃風筒時要戴口罩,風筒必須在晾幹或吹幹後方能粘補。

  31.修補後的舊風筒,應按規格尺寸分別存放在指定地點,並做好標誌,以取用方便。

  32.裝卸風筒時應注意安全,要防止鐵絲劃手、紮腳和碰傷眼睛。

  33.修補風筒時應準備一台局部通風機,用來吹幹風筒,並準備一台縫紉機及修理工具。

  34.汽油、膠水必須存放在單獨房間內,並應保持油桶嚴密,嚴禁煙火。

  35.風筒修理室內禁止使用火爐取暖;若必須使用時,應有安全防火措施,並經有關單位批準,下班無人時應將火爐熄滅。

  36.風筒修理室內必須備有滅火器材,做好防滅火工作,室內要保持清潔衛生。

  37.電動縫紉機的操作及注意事項如下:

  (1)電動縫紉機必須安裝合格、絕緣良好,防止漏電傷人;

  (2)縫紉機使用者必須經過培訓,在熟練掌握機器性能後才能獨立操作;

  (3)使用縫紉機前,應先檢查各部件是否完好,轉動是否靈活;

  (4)使用前各油眼都要適當注油,使用中要隨時加油;

  (5)使用縫紉機時,不宜戴手套,兩手距離機針必須在60毫米以上。上下線要均勻,要掌握一定轉速,防止紮手;

  (6)使用中如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機處理,故障排除後再用;

  (7)修理中需拆卸機頭時,注意不要丟失零件;

  (8)交接班時,應把機器擦淨;發生故障本班處理不完時,要詳細向下一班交待清楚,以便繼續處理。

  38.洗風筒機的操作使用及注意事項如下:

  (1)要有專人負責,操作人員首先要掌握操作方法;

  (2)工作前,應首先檢查機器的完好狀況,然後才允許操作和合閘送電;

  (3)操作人員必須穿膠鞋、戴絕緣手套和戴工作帽,衣服穿戴要整齊,以防觸電和衣、物被卷入機器;

  (4)開始工作時,首先將離合手把打到控製位(即工作狀態),並打緊;

  (5)開外殼時,應兩手端平,向上推起。如果在開啟外殼後,內殼位置不當,要用手搖動蝸輪裝置,使內殼轉動到合適位置,不得用手直接轉動內殼;

  (6)內殼開啟後,再開始加水,加水要適量,一般為整機的五分之二較為適當。加水後將所要洗的風筒放入機內,一般洗直徑為500~600毫米風筒時放1節、500毫米以下的風筒放2節;

  (7)放入風筒後,先蓋內殼,內殼一定要擰緊、蓋嚴,防止風筒和水被甩出而發生意外,內殼蓋好後再蓋外殼,也要擰緊蓋好;

  (8)蓋好內外殼後,將離合手把打到鬆開位置,即“0”位上;

  (9)確認可以開機時,由專人負責送電,送電人員必須戴幹燥絕緣手套才能合閘送電。先送電、後開機,在開機時,所有操作人員應遠離機器;

  (10)洗10~15分鍾後即可停電。停轉平穩後,操作人員才可靠近機器,此時嚴禁送電;

  (11)操作人員按順序取出風筒並按動放水裝置排除髒水,另換淨水。

  局部通風機安裝工操作規程

  1.局部通風機安裝工負責局部通風機的搬運、安裝和拆除工作。各項工作要按規定和質量標準進行。

  2.對入井前的局部通風機應進行防爆、接地檢查並試運轉,保證完好。

  3.用車運送時,要有專人負責並和信號工、摘鉤工取得聯係。裝卸車時要互相配合、穩起穩落,防止損壞設備和碰傷裝卸人員。

  4.用平板車裝運時,要固定牢固,兩側不得超過車身0.1米。

  5.人工搬運時,必須係牢抬穩,並注意來往車輛;通過帶式輸送機、刮板輸送機時要和司機取得聯係,停機後方可通過。

  6.在下山搬運時,人員行動要一致,在上方側要用保險繩係牢,下方側的人員要處於安全位置。嚴禁用滾動方法搬運。

  7.局部通風機安裝地點的確定原則如下:

  (1)采用壓入式通風方式時,局部通風機及其啟動裝置應安裝在掘進巷道口10米以外的進風側。

  (2)采用抽出式通風方式時,局部通風機及其啟動裝置應安裝在離掘進巷道口10米以外的回風側;

  8.局部通風機應安裝在設計規定的地點,頂板支護應完好,無滴水,不影響通風行人。

  9.局部通風機應安裝消音裝置(低噪音局部通風機除外)。

  10.掘進工作麵的局部通風機必須實行三專(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專用線路)供電,並裝設兩閉鎖(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設施,保證局部通風機可靠運行。

  11.隻有在接到通風區的通知後,才準拆移局部通風機,不準帶電移動局部通風機。

  12.機體安裝要穩固,並裝有安全網罩;局部通風機與風筒連接處要有過渡節,連接要牢固。

  13.壓入式局部通風機的吸風量必須小於全風壓供給該處的風量,以防出現循環風。

  14.采用混合式通風方式時,要保證風筒重疊段巷道中的風速大於最低容許風速。對於長壓短抽方式,壓入式風筒出口風量應大於抽出式風筒入口的風量;對於長抽短壓方式,抽出式風筒入口風量應大於壓入式風筒的出口風量。

  15.濕式除塵風機安裝結束後,應檢查風葉與筒壁的間隙,其任何方向都不得小於2.5毫米。

  通風設施工操作規程

  1.通風設施工負責永久密閉、臨時密閉的施工;永久風門、臨時木板風門的安設;調節風窗的安設;測風站和風橋的施工等。

  2.裝運材料要有專人負責。各種材料裝車後均不能超過礦車高度、寬度,裝車要整齊。 3.料車入井前必須與礦井調度室及有關單位聯係,運送時應嚴格遵照運輸部門的有關規定。

  4.施工人員隨身攜帶的小型材料和工具要拿穩,利刃工具要裝入護套,材料應捆紮牢固。要防止觸碰架空線。

  5.井下裝卸笨重材料時要互相照應,靠巷幫堆放的材料要整齊,不得影響運輸、通風、行人。

  6.人力運料過煤眼時,要注意安全,不準用刮板輸送機及帶式輸送機運送材料。

  7.施工前必須對施工地點、規格、要求了解清楚,並掌握有關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要求,做到安全施工。

  8.密閉位置應選擇在頂幫堅硬、未遭破壞的巷道內,盡量避免設在動壓區。

  9.施工地點必須通風良好,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氣體的濃度不超過規定時方可施工。

  10.必須由外向裏逐步檢查施工地點前後5米的支架、頂板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且由一人處理、一人監護,處理不完必須及時打上臨時支柱。

  11.拆除密閉地點支架時,必須先加固其附近巷道支架;若頂板破碎,應先用托棚或探梁將梁托住,再拆棚腿,不準空頂作業。

  12.掏槽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掏槽一般應按先上後下的原則進行,掏出的礦石、矸等物要及時運走,巷道應清理幹淨;

  (2)掏槽深度必須符合規定要求,見實幫實底;

  (3)砌镟巷道密閉要拆镟掏槽,並按專門安全措施施工。

  13.在有水溝的巷道中砌牆時,應既保持水流暢通又不能漏風。

  14.用磚、料石砌牆時,豎縫要錯開,橫縫要水平,排列必須整齊;砂漿要飽滿,灰縫要均勻一致;幹磚要浸濕;牆心逐層用砂漿填實;牆厚要符合標準。

  15.雙層磚或料石牆中間填黃土的密閉,黃土濕度不宜大,且應隨砌隨填,層層用木錘搗實。

  16.砌牆到中上部時要預留觀測孔及灌漿孔,鐵管孔口應伸入密閉牆內1米以上,外口距密閉牆至少0.2米,外口要設閥門,不用時關閉。

  17.密閉封頂要與頂幫接實。當頂板破碎時,托棚或探梁上的原支架棚梁應隨砌牆進度而逐漸拆下,且應除去浮岩、矸後再掏槽砌牆。

  18.密閉牆砌實後要勾縫或抹麵,牆四周要包邊抹,其寬度不少於0.2米。要求抹平,打光壓實。

  19.用磚建築的臨時密閉的厚度不應小於240毫米,其他質量要求與永久密閉相同。

  20.建築木板臨時密閉時應滿足以下要求:

  (1)應根據巷道斷麵大小,確定打立柱的數量,立柱要打牢固,且與巷道頂、底板接實;

  (2)木板條采用魚鱗式搭接方式。自上往下依次壓茬排列釘在立柱上,壓茬寬度不少於15毫米,在四周木板均要伸入槽內接實;

  (3)木板釘嚴實後,必須清除雜物,然後用白石灰加黃泥或水泥加黃泥漿沿木板壓茬縫及牆四周堵抹平整嚴密。

  21.建木段臨時密閉時應滿足以下要求:

  (1)先在巷道底部鋪一層黃泥,上鋪一層木段,然後依次鋪黃泥、木段,層層用錘砸實,木段外露處要排列均勻整齊;

  (2)牆內有水時,必須預先埋下一根鐵管排水,水管外口要裝水閘門;

  (3)木段牆與巷道頂幫之間的縫隙要用黃泥填實,並用黃泥加白灰或水泥把牆麵抹平整。

  22.掏槽隻能用大錘、釺子、手鎬、風鎬施工,不準采用放炮方法。

  23.在立眼或急傾斜巷道中施工時,必須配帶保險帶,並製定安全措施。

  24.砌牆高度超過2米時,要搭手腳架,保證安全牢靠。

  25.施工完畢後,要認真清理現場,做到密閉前5米支架完好,在距巷道岔口1~2米處應設置柵欄,揭示警標,懸掛說明牌。

  26.裝運材料及施工前的準備工作與施工密閉時的相同。

  27.在有電纜線、管路處施工時,要妥善保護電纜、管路,防止碰壞。需移動高壓電纜時,要事先與機電部門取得聯係。

  28.牆垛四周要掏槽,其深度必須符合質量要求。

  29.穩門框時應按以下規定進行:

  (1)先穩下門坎,下坎的上平麵要稍高於軌麵,下坎設好後再安裝門框及上坎橫梁,要求門框與門坎互成直角,上、下坎應互相平行;

  (2)根據風壓大小,門框應朝順風方向傾斜一定角度,一般以85度左右為宜。調好門框傾角後,用棍棒、鐵絲將門框穩固。

  30.在有水溝的巷道中砌風門牆垛前,必須先砌反水池;砌牆垛時應按永久密閉施工操作要求施工;兩邊牆垛施工要平行進行,逐漸把門框牢固嵌入牆垛內。

  31.若需要在風門牆垛中通過電纜線路,在砌牆時要預留孔口孔位。

  32.反向風門要與正向風門同時施工,除門框傾斜角度、開關方向與正向風門相反外,其餘要求與正向風門相同。

  33.風門牆垛砌好後,牆兩邊均要用細灰砂漿勾縫或滿抹平整,做到不漏風。水泥砂漿凝固後,方可掛風門扇。

  34.安裝門軸時,應將做好的門軸帶螺絲的一端打入在門框上鑽取的孔內,並打正裝牢。

  35.安裝門扇時,應將門帶上的圓孔套入門框的軸上,並使門扇與門框四周接觸嚴密,要求風門不墜、不歪,開關自如。

  36.風門下部及水溝處應釘檔風簾,確保嚴密不漏風;管線孔應用黃泥封堵嚴實。

  37.安設有自動開關裝置的主要通車風門時,應保證其靈敏可靠、開關自如。

  38.立柱安設要牢固,且要留設一定傾角;回風側要打撐木,風壓大時回風側門上坎過梁上要設橫梁,並牢固嵌入巷道兩幫。穩門框操作與第29條相同。

  39.穩框後釘木板時,上下木板之間要求采用魚鱗式搭接,且應由上往下釘,其壓茬寬度不得小於20毫米,頂幫及下幫要壓邊並接觸槽內實茬。

  40.木板釘齊後要清碴抹縫,雜物要清除幹淨,並用黃泥摻水泥或白灰漿勾縫或滿抹,保證牆麵、四周不漏風。

  41.水泥漿凝固後即可安裝風門扇,門扇的安裝及調整與永久風門相同。

  42.密閉牆上需設調節風窗時,窗框預留在牆的正上方;風門上設有調節風窗時,窗框預留在風門扇的上方。

  43.當密閉、風門牆砌築到預留位置時,即可將預製好的調節風窗框嵌入牆內。調節窗口要備有可調節的插板。

  44.調節風窗除窗口施工外,其餘質量標準和施工操作要求與風門、密閉的質量標準和施工操作相同。

  45.在架線巷道中設風門及進行有關工作時,必須先和有關單位聯係,在停電、掛好“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的停電牌、設好臨時地線及保護好架線後方能施工。施工完畢後即取下臨時地線,摘下停電牌,合閘送電。

  46.在運輸巷道中設風門時,要注意來往車輛,做到安全施工。

  47.每個風門施工完畢後,其前後5米內的支架要保證完好,並應清理剩餘材料,保持清潔、通暢。

  48.測風站選點要符合有關規定。

  49.施工地點的巷道高度超過2米時,要搭腳手架,做到安全施工。

  50.在砌镟或錨噴巷道中建測風站巷幫凸凹變化大時,應首先用噴漿方法或用水泥砂漿將凹處補平;再用和勻的細黃沙摻水泥、白灰或用白灰摻麻刀將巷道頂、幫平抹;進、出風側巷壁應平滑,抹麵長度不少於4米。

  51.在架木棚巷道中建測風站時,應首先加固巷道支架;再用木板逐塊排列釘在巷道頂幫支架上,要求釘牢且平整;進、出風側釘成後應平滑。

  52.在水泥棚、鐵軌棚巷道中建測風站時,要先用小方木固定在棚檔中作襯料,然後用木板平整排列釘在方木上。

  53.測風站內有水溝時,水溝上必須加蓋板,並密閉嚴實,其前後長度不小於10米。測風站兩端水溝內要設擋風簾。

  54.測風站施工完畢後,站內必須設測風瓦斯記錄板。

  55.施工完畢後必須清理測風站前後10米內的雜物,保持巷道清潔通暢。

  56.在架線巷道中施工時,要事先製定專門的停送電安全措施,並按措施施工。

  57.施工前,必須掌握施工圖紙要求和安全技術措施,並按要求施工。

  58.施工地點要進行通風,並檢查瓦斯、二氧化碳等情況,保證施工安全。

  59.準備好施工所需材料及工具,妥善保護施工地點敷設的管路、電纜等設備,並檢查巷道支護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0.兩坡挑頂的要求如下

  (1)挑頂前先加固頂板及起坡點外5米內的支架;

  (2)根據施工要求打炮眼,放炮挑頂;

  (3)裝藥、放炮必須由專職放炮員按有關規定進行。放炮前必須撤出人員,在巷道交岔口外設好警戒,發出信號後再放炮;

  (4)放炮後由施工負責人和放炮員共同驗炮。驗炮後應一人監護,並打上臨時支柱後再清碴。

  61.挑正頂的要求如下

  (1)挑正頂前,先將炮眼打好,然後回掉原支架;裝藥時,必須認真檢查頂板,並打好臨時支柱;放炮隻能放小炮;

  (2)挑正頂時必須先加強下巷支架,必要時可在棚梁下打臨時支柱。

  62.臥底時,應先在附近支架棚梁處打上臨時支柱,維護好頂板。

  63.對砌牆的要求如下

  (1)可用磚、料石砌牆,風橋兩端坡度不能大於30度,應呈流線型;

  (2)砌牆應先放好中腰線,並按規定掏槽,應見實幫實底;

  (3)牆麵要砌平整,勾縫或抹麵應符合質量標準要求,頂幫應接嚴填實;

  (4)風橋前牆及橋麵用水泥預製板鋪密,後牆用磚或料石砌築,牆中加填黃土,層層用木錘搗實,應用砂漿將橋麵抹平。

  64.上巷支護需要支棚打柱時,必須穿鞋;正頂打的棚腿要打在下巷棚梁上;坡巷的支架必須牢固,起坡處棚柱要與巷道頂部垂直。

  65.服務年限短,可采用鐵筒式風橋。

  66.風橋施工完畢後,要將管路、電纜懸掛整齊,現場清理幹淨。

  67.用鐵筒做風橋時,每個接頭均要加襯墊、擰緊,兩端應呈流線型。

  68.施工時,現場負責人要經常檢查支架頂板情況,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並應將人員撤到安全地點,然後向通風調度彙報。

  69.風橋中不準設風門,上、下巷聯通的繞道需設風門時,按風門施工的要求進行。

  70.風橋建成後,要將內外牆全麵整修勾縫或抹麵。竣工後,報通風區驗收,凡不符合質量標準處,必須返工。

  瓦斯檢查員操作規程

  1.瓦斯檢查員負責檢查所管轄範圍內的瓦斯濃度、溫度及“一通三防”設施的運行情況。

  2.必須熟悉礦井通風係統和所管轄範圍內的通風、瓦斯、防塵、防滅火設施。

  3.必須嚴格執行有關通風、瓦斯等的規定,會填寫瓦斯檢查記錄手冊、牌板及有關報表。

  4.當井下局部地區瓦斯超限時,在濃度小於3%時,能及時處理;發現“一通三防”中的隱患時,能立即采取措施,並應向通風調度彙報。

  5.應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

  6.瓦斯檢查員應攜帶瓦檢儀、檢查棍、膠皮管、溫度計、記錄表格。

  7.在領取瓦檢儀時應檢查藥品、電路、氣密性、條紋是否符合要求;領取一氧化碳檢定器時應檢查氣密性和螺栓。

  8.使用瓦斯檢定器檢查甲烷和二氧化碳濃度的方法如下:

  (1)在待測瓦斯地點的進風流中清洗瓦斯室,將微讀數回零位,基線對零;

  (2)在檢測地點、帶輔助管擠壓氣泵5~7次,觀測檢定器,讀出甲烷濃度;

  (3)在檢測地點檢查二氧化碳濃度時,先按上述方法測出甲烷濃度;再將輔助管拔掉,用檢查甲烷的方法測出混合氣體濃度;混合氣體濃度減去甲烷濃度即得二氧化碳濃度。

  9.測定一氧化碳濃度的操作方法,按本規程火區觀測工第10、11條執行。

  10.需要測定瓦斯的地點如下

  (1)采煤工作麵需測定甲烷和二氧化碳的地點有

  ①工作麵進風流(指進風順槽至工作麵煤壁線以外的風流);

  ②工作麵風流(指距煤壁、頂、底板各20厘米和以采空區切頂線為界空間風流);

  ③上隅角(指采煤工作麵回風側最後一架棚落山側1米處);

  ④工作麵回風流(指距采煤工作麵10米以外的回風順槽內不與其他風流彙合的一段風流);

  ⑤尾巷(指高瓦斯與瓦斯突出礦井采煤工作麵專用於排放瓦斯的巷道)柵欄處。

  ⑥局部高冒區域。

  (2)掘進工作麵需測定甲烷及二氧化碳的地點有

  ①掘進工作麵風流(指風筒出口或入口前方到掘進工作麵的一段風流);

  ②掘進工作麵回風流;

  ③局部通風機前後各10米以內的風流;

  ④局部高冒區域。

  (3)礦井總回風或一翼回風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測定在各測風站內進行;

  (4)采區回風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測定在該采區各分區風流彙合後的測風站內進行;

  (5)硐室的甲烷、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氣體的測定在各硐室內進行;

  (6)設置有電動機(如小絞車、水泵、采煤機、掘進機、移動變電所等)的采掘工作麵進風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檢查應在以電動機為中心的進回風兩端各20米範圍內的巷道內進行;

  (7)放炮地點檢查瓦斯的部位有

  ①采煤工作麵放炮地點的瓦斯檢查應在沿工作麵煤壁上下各20米範圍內的風流中進行;

  ②掘進工作麵放炮地點的瓦斯檢查應在該點向外20米範圍內的巷道風流中及本範圍內局部瓦斯積聚處進行。

  11.循環檢查瓦斯的次數和順序是

  (1)瓦斯檢查次數按有關規定執行;

  (2)循環檢查瓦斯的順序和有關規定如下:

  ①采煤工作麵是從進風巷開始,經采煤工作麵、上隅角、回風巷、尾巷柵欄處等為一次循環檢查;

  ②雙巷掘進工作麵由一名瓦斯檢查員檢查時,一次循環檢查瓦斯應從進風側掘進而開始到回風側掘進麵;

  ③循環檢查中,應在采掘工作麵上、下次檢查的間隔時間裏確定無人工作區或其他檢查點的檢查時間;

  ④采掘工作麵檢查瓦斯的間隔時間要均勻,在正常情況下,每班檢查3次的,其相隔時間不允許過大或過小,每班檢查2次的,其相隔時間要求不允許半班內完成一班的檢查次數。

  12.每次檢查瓦斯後,必須填寫瓦斯記錄手冊、檢查牌板,並隨時向調度站彙報。

  13.局部瓦斯積聚或臨時停風的盲巷內積聚瓦斯時,在瓦斯濃度不超過3%的情況下,可按照製定的排放措施就地排放,但不準一風吹;當積聚的瓦斯濃度超過3%時,應報請礦總工程師主持製定措施,並按措施規定進行排放。

  14.瓦斯檢查記錄牌板的吊掛位置,對於回采工作麵應掛在回風巷口以裏20米內的頂板良好處,有尾巷的掛在柵欄處;對於臨時停工的掘進工作麵、已采區、火區密閉牆、盲巷、硐室等應掛在頂板良好的柵欄處。

  15.瓦斯檢查牌板填寫內容包括檢查地點名稱、甲烷及二氧化碳濃度、其他有害氣體濃度、溫度、檢查日期、班次、時間、次數、瓦斯檢查員姓名等。瓦斯檢查記錄牌板應隨著檢查點位置的變化而及時移動。

  16.每班應對管轄範圍內的傳感器的數據進行校對和記錄、對監測裝置及電纜的外觀進行檢查,並將記錄和檢查結果報通風調度和監測值班員。

  17.每個地區的瓦斯檢查員和專職瓦斯檢查員在發現本區域內“一通三防”方麵中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采取措施,並將情況向通風調度彙報。

  18.瓦斯檢查員必須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製度。

  19.高瓦斯及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中使用采煤機和掘進機的采掘工作麵的跟機瓦斯檢查員,必須堅守崗位。當采煤機、掘進機工作時,在以下地點檢查瓦斯

  (1)檢查采煤機前後20米內,距煤壁30厘米、距頂板20厘米範圍內的瓦斯。當局部積聚的瓦斯濃度達2%或采煤機前後20米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1.5%時,應停止采煤機工作,切斷工作麵電源,立即進行處理;

  (2)利用檢查棍、膠皮管檢查采煤機滾筒之間、距煤壁30厘米、距頂板20厘米範圍內的瓦斯。當瓦斯濃度達2%時,應停止采煤機的工作,切斷工作麵電源,進行處理;凡處理不了的,應立即向通風調度彙報;

  (3)對於使用掘進機的掘進工作麵,當掘進機工作時,應檢查掘進機的電動機附近20米範圍內及風筒出口至煤壁間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當瓦斯濃度達到1.5%或掘進工作麵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應停止掘進機工作,切斷工作麵電源,立即進行處理;處理不了的,應向通風調度彙報。

  20.煤倉內的瓦斯檢查及煤倉堵塞後的瓦斯檢查與處理,應按礦總工程師組織編製的措施進行。

  21.高瓦斯礦井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采掘工作麵的專職瓦斯檢查員應認真執行“一炮四檢”製度,瓦斯檢查員不在現場不準放炮。

  22.對於高瓦斯礦井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采掘工作麵,瓦斯檢查員應定點檢查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及溫度等。需進行定點檢查的地點包括采煤工作麵采空區邊緣、工作麵風流、工作麵上隅角、工作麵刮板輸送機及溜子尾附近和底部、局部漏頂處、高冒處,掘進工作麵迎頭、巷道全長風流、局部高冒處、漏頂處、局部通風機附近等。發現超限應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進行處理;處理不了的,應向通風調度彙報。

  23.采煤工作麵采空區放炮放頂時,采空區瓦斯濃度的檢查範圍應按礦總工程師組織編製的措施中的有關規定執行,當瓦斯濃度超限時,應立即停止放炮。

  24.檢查瓦斯時,應按照以下操作順序進行,並注意自身安全

  (1)檢查高冒地點、采煤工作麵上隅角、采空區邊緣的瓦斯時,要站在支護完好的地點用小棍將膠管送到檢測地點,由低到高逐漸向上檢查,檢查人員的頭部切忌超越檢查的最大高度,以防缺氧而窒息;

  (2)檢查廢巷、盲巷和臨時停風的掘進工作麵及密閉牆外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氣體時,隻準在柵欄處檢查;必須進入盲洞內檢查時,應由救護隊員進行。

  25.攜帶的瓦斯檢定器要妥善保護好,不準碰撞損壞、丟失及轉借他人;出現故障不準擅自修理,應上井後交檢修人員並指出存在的問題;瓦斯檢定器不得個人保存,上井後應交儀器房保管。

  26.排放局部積聚的瓦斯之前,應按有關規定將本區域回風係統中的人員全部撤入進風,切斷電源。

  巷道維修工操作規程

  1.各種巷道的維修、修複工作必須編製專門安全措施,並報礦井技術負責人批準後實施。

  2.煤礦井下各類巷道高度不得低於《煤礦安全規程》第21、22條規定,支護應完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要進行維修,

  3.修複舊巷道時,必須首先進行瓦斯檢查和通風,各類氣體的濃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後,方可操作。

  4.在有車輛運輸的巷道中進行巷修工作時,要注意來往車輛。

  5.在有架空線的巷道中進行巷修工作時,要首先切斷架空線的電源,掛上停電牌,接上臨時接地線後,方可開始巷修工作。

  6.對支架進行維修和更換時,要事先對該地點進行加固,可靠安全長度不低於8米。具體施工可按“支護工”的有關規定執行。

  7.更換支架時,新的支架支護強度不得低於原有支架(完好狀態時)的支護強度。

  8.在維修巷道中需要放炮時,必須按照爆破工操作規程操作。

  9.在維修巷道中,要保證安全出口,由外向裏施工。

  10.備齊所需工具,如風鎬、風鑽、電鑽、鋸、鐵鍁等,長把工具的攜帶要遵守有關規定。

  11.根據“安全規定”中的要求,檢查是否具有正常操作的條件。

  12.操作應遵照下列順序進行:安全檢查→維修支架→清理現場。

  13.梯形棚(鐵、木)支架的維修

  (1)梯形棚(鐵、木)支架的維修一般有換1條腿、2條腿、棚梁和全部更換幾種施工。

  (2)換1條腿時:

  ①先在斷腿的鄰近處打1根臨時支柱,替換已經損壞的棚腿支撐原來的棚梁。

  ②在頂梁上要設拉木,刹滿刹牢,以防止頂梁滑動。

  ③小心的處理大塊的浮石、浮煤。

  ④開挖巷道幫(如果未變形,可以不進行此項工作)。

  ⑤挖柱窩,更換新的棚腿。

  ⑥在更換完後,支架與頂幫之間的空隙,必須塞緊、背實。

  ⑦在支架間,安設牢固的撐木或拉杆。

  (3)換2條腿時:

  ①先在兩幫的原來棚腿鄰近處各打1根臨時支柱,替換已經損壞的棚腿,或采用抬棚托住頂梁。

  ②其餘方法與更換1條腿時的操作一樣,但要先換1條腿後,再換另外1條腿。③如果巷道高度不夠,可以參照第21條“更換全部支架”和“支護工”等的操作方法。

  ④在更換完後,支架與頂幫之間的空隙,必須塞緊、背實。

  ⑤在支架間,安設牢固的撐木或拉杆。

  (4)換頂梁時:

  ①複原來的支架棚腿未動、未損壞的,可以不更換棚腿。

  ②用拉條、撐杆加固棚腿。

  ③用幾排串釺貫穿於兩架完好的頂梁之上,擋住上部浮石。

  ④更換頂梁,保證做到親口吻合。

  ⑤在更換完後,支架與頂幫之間的空隙,必須塞緊、背實。

  ⑥在支架間,安設牢固的撐木或拉杆。

  (5)換全部支架時:

  ①加固臨近的完好的支架,留好退路。

  ②如果維修棚梁上部冒落較高,浮石較大,應在施工地點設置小型木垛,並進行瓦斯檢查。

  ③然後按照換棚腿、換頂梁的方法,逐項操作。

  (6)換金屬支架時,要防止金屬撞擊產生火花。

  14.U型鋼拱型支架巷道維修

  (1)U型鋼拱型支架的更換:

  ①在壞棚處,打1根支柱,支撐到拱形的最高點的頂梁上。如果連續幾架棚子損壞,應架設抬棚,並將所有損壞棚子的頂梁托住。

  ②用手鎬掏空棚腿處的煤矸。

  ③擰鬆卡纜螺栓,撤下棚腿。

  ④檢查2節U型鋼搭接處是否有劈裂、變形,如有,需要更換整個支架。

  ⑤換上新的卡纜螺栓,接上棚腿。

  ⑥確認卡纜螺栓擰緊後,撤下先前安設的支柱。

  ⑦棚腿與梁搭接處的曲率半徑要一致,如果不一,需要重新調整。

  ⑧在更換完後,支架與頂幫之間的空隙,必須塞緊、背實。

  ⑨在支架間,安設牢固的撐木或拉杆。

  (2)U型鋼拱型支架其他部位的更換,應參考上麵的規定進行。

  15.砌镟巷道的維修

  (1)按規定準備好材料,並停電、保護好電纜、水溝、管路等。

  (2)加固臨近巷道,確保安全出口。

  (3)傾斜巷道施工前,在施工地點的上下兩頭必須分別設置臨時保護擋板,以防矸石、料石等物滾動傷人。

  (4)砌镟巷道維修方法有3種:

  ①拆除舊镟體,澆注新镟體。當有較大區段砌镟巷道遭破壞而需翻修時,采用該方法。按下列順序進行操作:

  1)拆除舊镟體應自拱頂開始向兩側拱基和镟牆進行,直至牆基。

  2)及時清掉頂幫的浮矸。

  3)打臨時木柱或架木支架(當頂壓大時,可架工字梁或槽梁金屬支架)。

  4)如拆除镟體後,巷道斷麵不足,需刷幫處理至巷道輪廓基本符合要求。

  5)拆除一定距離後,可以按照正常的砌镟巷道施工操作規程進行。

  6)不回收的臨時支架與頂幫的空隙要用碎矸石或低標號混凝土填塞充滿。

  7)當镟牆完好而镟拱遭破壞需翻修時,應先自拱頂向兩側拆除拱頂至拱基,並在镟牆上架設臨時木支架,至一段距離後,即可架設模板按照普通砌镟巷道方法進行澆注。

  ②裂縫修補法。

  1)加固支護。

  2)將裂縫擴大、加深。

  3)填充富質水泥漿(1:1)。

  ③局部修補法。

  1)加固支護。

  2)將原來的镟體挖出。

  3)清理、衝洗處理部位。

  4)加鋼筋網,澆築混凝土。

  6.錨噴巷道的維修

  (1)拱頂、兩幫小麵積脫皮,可以采用補噴的辦法。

  (2)拱頂、兩幫脫皮麵積超過2平方米,脫深為0.3~0.5米時,可以采用補打加長錨杆掛網聯合補噴的辦法。

  (3)大麵積冒落,連續失修巷道長度超過5米、冒落高度超過0.5米、錨杆鬆脫的,可以采用拱型支架和砌镟維修或其他聯合支護的方式。

  (4)塑性變形大、位移量大、原來噴層脫落但未冒頂的,可以采用錨噴網加拱型支架聯合支護的方法。

  (5)錨噴巷道的維修操作,可以參考掘進錨噴支護的操作規程。

  17.大冒頂巷道的維修

  (1)觀察03manbetx 頂板、瓦斯等情況,製定出施工措施。

  (2)在冒落區周邊打臨時支柱,將冒落處的頂板托住。

  (3)逐步向冒落區推進,清理冒落矸石(煤)。

  (4)依次由一端架設棚子,棚子以上未接頂的地方要用木垛接頂。

  (5)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無危險後,方可收工。

  18.開岔門處抬棚的維修,首先檢查維修、加固周邊的支架,然後再進行抬棚更換。具體施工操作方法,應按照“支護工”的有關規定和架棚巷道的支護等章節進行。

  19.進行木垛盤式反井維修時,應編製專門安全措施,配齊安全裝置。

  (1)檢查維修反井上口的抬棚及垛盤鎖口棚。

  (2)反井上口安裝一個鎖口盤,支撐住反井上口梯形支架,防止頂部坍塌。

  (3)如果反井不做通風之用,需在鎖口盤上放置遮擋物,以便接住上部墜落物。

  (4)檢查維修井中各垛盤時,應由上向下逐架檢查維修。

  (5)維修人員操作時,必須佩帶安全帶。

  20.水溝的維修應:

  (1)控製水流。

  (2)加固水溝臨近的柱腿。

  (3)加固道基。

  (4)清理淤渣。

  (5)敷設或砌築新的水溝。

  21.進行檢查,清理現場,保持現場整潔,支護完好。

  22.帶齊工具,上井後填寫維修記錄台賬。

  管路工操作規程

  1.管路工負責防塵管路、瓦斯抽放管路和防滅火灌漿、注砂管路的運輸、安裝、拆卸、檢查和維修等項工作。

  2.軟質管或較短管材、配件可裝礦車運送;凡礦車裝不下的管材均裝花車運送。管材的裝載高度不準超出礦車或花車兩幫高度,並要捆綁牢固。

  3.在電機車運輸巷道運送時,應事先與運輸部門取得聯係,並嚴格執行電機車運輸的有關規定。

  4.嚴格執行斜巷運輸管理規定,並有防止管材脫落、刮幫和影響行人、通風設施的措施。

  5.管材、物料運到現場後,應放在指定地點,堆放整齊、牢穩,不得妨礙行人、運輸和通風。

  6.安裝管路時,應根據管路的安裝用途和施工場所的條件要求,帶齊所需用具。

  7.安裝前應詳細檢查管材質量,應無堵塞物,管盤應完好。

  8.在通風不良處或瓦斯尾巷中安裝時,除有措施外,還應配有瓦檢員,在檢查瓦斯符合有關規定後方可工作。在電機車巷施工時,應與運輸部門取得聯係,並有專門措施。

  9.管路要托掛或墊起,吊掛要平直,拐彎處設彎頭,下拐急彎。管子的接頭接口要擰緊,用法蘭盤連接的管子必須加墊圈,做到不漏氣、不漏水。

  10.在豎井內接管子時,應按照管子規格,先打好工字梁。操作時,必須安裝工作盤和保護盤。由上往下接時,第一節管子用雙卡卡在橫梁上,運一節接一節,螺絲上齊擰緊,每遇橫梁都要用卡子卡牢;由下往上向接時,第一節管子要與平巷管子聯接牢固,同樣運一節接一節,遇橫梁用卡子卡牢。

  11.在傾斜和水平巷道中安裝直徑為159毫米(6時)或更大管徑的管子時,必須先安管子托,管托間距不大於10米。

  12.在斜巷內接直徑為102毫米(4時)或更大管徑的管子時,要接好一節運一節,並把接好的管子用卡子或8~10號鐵絲卡在或綁在預先打好的管子托架上。

  13.拆卸管子時,要兩人托住管子,一人擰下螺絲。

  14.在傾角較大的小井、聯絡巷中拆接管子時,必須佩帶保險帶,並有專用工具袋,用完的工具或拆下的部件隨時裝入袋內。拆接管子前,應先用繩子將準備拆接的管子栓好,繩子另一頭牢固地拴在支架或其他支撐物上,以防止管子掉下。

  15.接防塵管子時,應根據質量標準要求安設三通和閥門,以便衝刷巷道。所有采煤工作麵順槽、掘進工作麵、帶式輸送機巷、刮板機道都必須安裝防塵管,所有裝載點、轉載點、溜煤眼均應安裝噴嘴,且位置適當。機械觸動式、電磁閥式、光電式、聲控式等自動灑水噴霧裝置的安裝要按專門設計施工。

  16.敷設瓦斯抽放管路、灌漿(或注砂)管路時,要嚴格按設計施工。

  17.當管路通過風門、風橋等設施時,應事先與通風部門聯係好,管路要從牆的一角打孔通過,接好後用灰漿堵嚴。管路不得影響風門的開關。

  18.在有電纜的巷道內敷設管路時,應盡量敷設在另一側;如條件不允許,必須與電纜敷設在同一側時,管路應離開電纜300毫米。

  19.用法蘭盤聯接管子時,嚴禁手指插入兩個法蘭盤間隙及螺絲眼,以防錯動擠手。

  20.接膠管或塑料管時,接頭應用鐵絲捆緊、連好、砸平。每隔3~4米要有一吊掛點,保持平、直、穩。井下不準使用摩擦能產生靜電的塑料管。

  21.新安裝或更換的管路要進行漏氣和漏水實驗,不合標準的不能使用。

  22.拆卸的管子要及時運走,不能及時運走的應在指定地點堆放整齊,把接頭、三通、閥門、螺絲等全部回收妥善保管。

  23.聯接瓦斯管路時必須加膠墊、上全法蘭盤螺絲並擰緊,以確保不漏氣。安裝流量計時,必須嚴格按質量標準施工。

  24.正在使用的管路需要部分拆除或更換時,必須首先與有關部門聯係好。拆除或更換瓦斯管路前,必須把計劃拆除的管路與在使用的管路用擋板或閘門隔開。瓦斯管路內的瓦斯排除後方可動工拆除。拆除或更換防塵、灌漿、注砂管路時,一定等管路內的流體全部流淨後,才準動工拆除或更換。

  25.發現管路損壞或漏水、漏氣,要立即彙報並及時處理。

  測風工操作規程

  1.測風員應擔負以下工作

  (1)測算礦井風量、風壓、漏風量,按計劃要求進行風量調節;

  (2)測定礦內空氣溫度、氣壓和相對濕度;

  (3)測定局部通風機的風量、風壓和漏風量;

  (4)在鑒定礦井瓦斯等級、進行礦井反風試驗、測定主要通風機性能時,測定有關參數和彙總資料;

  (5)及時準確填寫有關報表和井下測風牌板。

  2.必須熟悉礦井通風係統,發現問題及時向通風調度彙報。

  3.入井前應對所用的儀表進行檢查,並符合以下要求

  (1)風表開關、回零裝置和指針靈活可靠,外殼及各部位螺絲無鬆動,風表校正曲線對號;

  (2)秒表的開關和指針靈活;

  (3)皮托管的中心孔和管壁孔無堵塞,壓差計的玻璃管無破損、刻度尺清晰,各零件、螺釘、膠皮管齊全,各旋鈕靈活可靠,注入儀器內的液體合乎要求,補償式微壓計的反射鏡及針尖完好。

  4.入井前必須根據任務帶好所用的風表、秒表、瓦斯檢定器及皮尺、記錄本、有關儀器等。攜帶和使用儀器時,必須輕拿輕放,避免碰撞。

  5.井下測風地點的選擇

  (1)測風地點應選擇在:礦井、一翼、水平的進回風巷,采區進、回風巷,采掘工作麵進、回風巷,井下爆破材料庫和主要用風硐室,以及其他需要測風的地點。

  (2)主要風道中的測風工作應在測風站內進行。

  (3)在無測風站的地點測風時,應選在巷道斷麵規整、支護良好、無空頂片幫、前後10米巷道內無障礙物和拐彎的地點。

  6.根據測量風速的大小,選用合適的風表。

  7.用側身法測風時,測風員在測風斷麵內應背靠巷道壁站立,手持風表將手臂向風流垂直方向伸直,風表葉片迎向風流並與風流垂直,在斷麵內均勻移動。為消除人體對風速的影響。應將所測得的風速乘校正係數。校正係數按下式計算:

  k=S-0.4S

  式中k———校正係數;

  S———測風巷道斷麵積,米2;

  0.4———測風員人體所占麵積,米2。

  8.風表測風的方法有定點測風和線路測風兩種。

  (1)定點測風:巷道斷麵在10米2以上時測120秒;巷道斷麵在4~10米2時測60秒;

  (2)線路測風:風表在測風斷麵內按規定線路、規定時間(60秒、120秒)勻速移動。根據斷麵積大小線路分四線法、六線法、迂回八線法,如圖1所示。

  9.測風時,應先將風表記數器指針回零或記下始讀數,待風表葉輪轉動30秒左右後,再同時啟動風表記數器和秒表進行測定,測定結束時同時關閉,風表開、停應與秒表開、停一致。

  10.根據測得的表速在風表校正曲線上查得對應的真風速。

  11.在每個測風斷麵測風應至少測3次,取其平均值。

  12.測得的風速乘以巷道斷麵積即得通過該斷麵的風量值。

  13.測風時風表不能距人體及巷道頂、幫、底部太近,一般應保持200毫米以上的距離。

  14.各類風表要配有長度0.5米左右的非導電表把。

  15.在傾斜巷道內測風時,要注意使葉輪與風流方向始終保持垂直。

  16.在遇列車和人通過或風門開啟等情況時,要等待一定時間,待風流穩定後再進行測風。

  17.在有電機車架空線的巷道中測風時,風表與架空線要保持100毫米以上的距離,以防觸電。

  18.及時記錄和換算測定結果,發現問題應重新測。

  19.測風時要同時測定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溫度等,所測結果應及時填入測風牌板。原始數據應立即記入測風日誌。

  20.風表葉片不得和其他物體接觸、倒轉或用嘴吹,風表用後應放入盒內,不得交給非測風人員管理。

  21.應按規定的測風製度進行工作。

  22.礦井主要通風機的工作風量用下述方法測定:

  (1)在風硐內測風時,可使用自動測風儀表或超聲波風速儀;

  (2)在主要通風機出風口測風時,軸流式通風機測風斷麵應選在環形擴散器斷麵,用等麵積環的原理在斷麵內布置測點;離心式通風機測風斷麵應選在擴散器出口,在斷麵內按網格狀布置測點。測3~5次後,取其平均值。

  23.局部通風機工作風量(局部通風機吸風量)用下述方法測定:

  (1)用風表測定時,先在局部通風機吸風口前10米巷道內用風表測風速,求得風量值;再在局部通風機後5米巷道內用風表測風速,求得風量值,A、B斷麵的風量差即為局部通風機的工作風量;

  (2)用皮托管和壓差計測定時,在局部通風機吸風口外加一節風筒作測風段,測定斷麵選在A、B處。為求得平均風速,可用等麵積環原理在測量斷麵內布置6~10個測點,測出速壓值後,用下式計算平均風速:

  v均=2ρ·Σni=1hvin

  式中v均———斷麵平均風速,米/秒;

  ρ———測點的空氣密度,千克/米3;

  hvi———各測點測得的速壓值,帕;

  n———同一斷麵內布置的測點數。根據平均風速求得風量。

  (3)在局部通風機的進、出風口直接用高速風表測定時,應手持風表緊靠防護網按繞線法在吸風口全斷麵內均勻地移動1分鍾而測得。測風人員須站在一側,不可正對吸風口。

  24.測定全風壓供給掘進工作麵的風量時,測點應選在局部通風機吸風口前10米的進風巷內。

  25.掘進工作麵的風量測定應在風筒出口以外10~20米的巷道內進行;也可在風筒內用皮托管、壓差計測得。

  26.測定風筒百米漏風率的測點布置情況,先用皮托管、壓差計分別測得B、C斷麵的風量。風筒百米漏風率按下式計算:

  p100=Qf-Q

  Qf·L×100×100

  式中p100———風筒百米漏風率,%;

  Qf———局部通風機的工作風量,米3/秒;

  Q———掘進工作麵風量(風筒末端風量),米3/秒;

  L———風筒長度,米。

  27.礦井有效風量按下式計算:

  Q有效=ΣQ采i+ΣQ掘i+ΣQ硐i+ΣQ其他

  式中Q有效———礦井有效風量,米3/秒;

  ΣQ采i———各采煤工作麵實測風量之和,米3/秒;

  ΣQ掘i———全風壓供給各掘進工作麵的風量之和,米3/秒;

  ΣQ硐i———各獨立通風硐室實測風量之和,米3/秒;

  ΣQ其他———其他用風地點實測風量之和,米3/秒。

  28.礦井有效風量率按下式計算:

  E=Q有效

  Q總進×100

  式中E———礦井有效風量率,%;

  Q有效———礦井有效風量,米3/秒;

  Q總進———礦井總進風量,米3/秒。

  29.礦井外部漏風量的計算可按下式進行:

  Q外漏=ΣQ主通i-ΣQ總回i

  式中Q外漏———礦井外部漏風量,米3/秒;

  ΣQ主通i———各台主要通風機排風量之和,米3/秒;

  ΣQ總回i———各回風井的風量之和,米3/秒。

  30.礦井外部漏風率按下式計算:

  L=ΣQ外漏

  ΣQ主通i×100

  式中L———礦井外部漏風率,%;

  ΣQ外漏———礦井外部漏風量之和,米3/秒;

  ΣQ主通i———各台主要通風機排風量總和,米3/秒。

  31.計算礦井有效風量、漏風量時,風量應換算成標準狀態下的風量,可按下式計算:

  Q標=Q測·ρ測1.2

  式中Q標———標準狀態下的風量,米3/秒;

  Q測———測定地點的風量,米3/秒;

  ρ測———測定地點的空氣密度,千克/米3;

  1.2———標準狀態下礦井空氣密度,千克/米3。

  32.按測定要求準備測壓儀表、工具、材料等。

  33.入井前應檢查測壓儀表,空盒氣壓計應經過標定、外殼玻璃應無破損、刻度及溫度校正表應齊全、量程合乎要求,壓差計或補償微壓計應不漏氣、並裝有酒精,精密氣壓計應充足電、且其數顯示要穩定,皮托管不堵塞,膠皮管氣密應良好。

  34.選擇測壓儀器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測量絕對壓力時用空盒氣壓計、精密氣壓計;

  (2)測量相對壓力或壓差時用U形水柱計、單管傾斜氣壓計、補償微壓計;

  (3)測量靜壓差時,也可用精密氣壓計;

  (4)用精密氣壓計測定時,要同時測定測點的標高和空氣密度。

  35.用空盒氣壓計測壓時,應將儀器盒麵平行於風流方向放置,等待10~20分鍾,一麵注意指針位置,一麵用手輕擊氣壓計的玻璃,至指針穩定後,直接讀出測點的大氣壓力。

  36.U型壓差計或U型傾斜壓差計在測壓前應注入蒸餾水或酒精,U型管兩側的液麵應處於同一水平。

  37.操作單管傾斜壓差計時,應遵守以下原則:

  (1)用單管傾斜壓差計測壓時,應配備皮托管和膠皮管,皮托管的管嘴要正對風流方向。

  (2)測定時,先將儀器調平,把三通旋鈕轉到測壓位置,用短膠管排除積存於儀器中的氣泡,把儀器的液麵調到零位,確定儀器的校正係數k值,然後把上風側測點皮托管“-”端連到測壓儀的“+”端,把下風側測點皮托管的“-”端連到測壓儀的“-”端,穩定後,讀出刻度數;

  (3)將測得的讀數記入記錄本,同時記下測定時儀器的校正係數k值,讀數乘以k值即為兩測點間的壓差。

  38.使用單管傾斜壓差計時的注意事項是:

  (1)測定時,應防止水、雜物堵塞膠皮管,防止車輛、設備、行人擠壓壞膠皮管;

  (2)儀器和膠皮管的所有接點要嚴密,防止漏氣影響精度;

  (3)攜帶壓差計行走時要小心,防止損壞和溢出酒精。

  39.使用精密氣壓計(又稱數字式氣壓計)測壓時,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1)操作前的準備工作:

  ①將電源開關撥到“電源通”位置,接通電源;

  ②將壓差分檔置於“0”位置,選擇開關撥到“電池”位置,此時顯示的值為電池的電壓,該值小於規定的值時,應更換電池或進行充電;

  ③電池電壓正常後,將選擇開關撥到“氣壓差”位置,儀器通電15分鍾後,可開始工作。

  (2)測量絕對壓力時,應將壓差分檔置於“0”位置,選擇開關撥到“氣壓”位置,此時儀器上顯示的數字與儀器本身標注基數的代數和即為該測點的絕對壓力(注:顯示數字前無符號為正值,有“-”號時為負值);

  (3)測量靜壓差時,將壓差分檔置於“0”位置,選擇開關撥到“氣壓差”位置,轉動氣壓調節旋鈕,使數字顯示零值,再將儀器移到下一個測點,儀器顯示值即為兩測點間的相對靜壓差,正值說明第二點高於第一點,負值說明第二點低於第一點。若數字顯示器上隻亮小數點,說明差值超過儀器測量範圍,這時應將壓差分檔旋到“+”200或“-”200位置,實際氣壓差應為:p氣壓差=±200±p′氣壓差(p′氣壓差為顯示器顯示的氣壓差值)。

  40.使用精密氣壓計時的注意事項

  (1)接通電源後,至少15分鍾後儀器才能工作;

  (2)由於氣壓變化使氣壓差示值來回跳動時,讀數應取示值跳動範圍內的平均值;

  (3)測定流速較大氣流的靜壓時,靜壓管應盡可能與氣流方向平行;

  (4)儀器使用完畢後,應將電源開關關閉,切斷電源;

  (5)若儀器發生故障,應送修理部門檢修,不要隨便更換元件。

  41.其他參數的測定

  空氣相對濕度φ(%)可用手搖濕度計或風扇濕度計測定。濕度測定儀的兩支溫度計應完好,盒中鑰匙、紗布、滴水管、查對相對濕度的牌版應齊全。

  (1)手搖濕度計有兩支相同的溫度計,用淨水潤濕的紗布(濕潤程度以不滴水為宜)包裹在任一支溫度計的水銀球外麵;測定時手握搖把,使其以每分鍾120轉的轉數勻速旋轉1~2分鍾,待數值穩定後,讀出幹、濕兩支溫度計的讀數;根據幹、濕溫度計的讀數差和幹溫度計的讀數從相對濕度查對表上查得相對濕度φ值;

  (2)使用風扇濕度計時,用發條開動風扇,以形成風速為2米/秒的氣流,待濕溫度計的數值穩定後,讀出幹、濕溫度計的讀數,然後查濕度表即得相對濕度φ值。

  42.操作濕度計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人員不能對著儀器呼吸;

  (2)必須在溫度計的數值變化穩定後再讀數;

  (3)旋轉風扇濕度計的發條時,不要過緊、過猛,以防止上斷發條。

  43.空氣密度的測算方法為

  用空盒氣壓計測定空氣的大氣壓力,用濕度計測定空氣的幹溫度和相對濕度,根據化簡公式計算空氣密度,即:

  ρ=(0.003458~0.003473)pT

  式中ρ———空氣密度,千克/米3;

  p———大氣壓力,帕;

  T———空氣絕對溫度,開。

  T=273+t

  t———幹溫度計讀數,攝氏度。

  測塵工操作規程

  1.測塵工應能使用儀表測定粉塵濃度,並提出控製粉塵的措施意見。

  2.認真檢查測塵儀器,做到外表清潔、附件齊全、電鍵或旋轉按鈕靈敏可靠。使用光電測塵器時,要檢查電池電壓,當低於使用電壓時,應按要求進行充電。

  3.根據該班測塵地點和采樣數量準備好使用儀表、工具及其附件。

  4.使用粉塵采樣器測塵時,要事先認真稱量采樣濾膜。測量時用塑料鑷子取下濾膜兩麵的夾襯紙,然後將濾膜輕放在03manbetx 天平上進行稱重,並記下重量值、編好號碼,再放入濾膜盒內,要求濾膜不得有折皺,濾膜盒蓋要擰緊,並置於幹燥器內;使用光電測塵儀測塵時,要備有足夠的濾膜紙帶。

  5.下井時應帶全儀器、儀表、工具和記錄本等。儀器要隨身攜帶,嚴禁碰撞、擠壓,不得讓他人代拿或擺弄。

  6.注意觀察采樣地點頂板、運輸等情況,以保證工作中的安全,如有隱患必須首先處理。

  7.采樣時首先調節好所需流量(一般15~30升/分),並檢查保證無漏氣,然後取出準備好的濾膜夾,固定在采樣器上。

  8.采樣中應注意保持流速穩定,並根據估計的濾膜上的粉塵重量(一般在1~20毫克,但不小於1毫克),來決定采樣時間的長短。要詳細記錄采樣地點、作業工藝、樣號、流速及防塵措施等,同時記下采樣開始和終止時間。

  采樣持續時間可按下式計算:

  式中T———采樣持續時間,分鍾;

  W———粉塵應達到的重量,毫克;

  C———預計作業麵的粉塵濃度,毫克/米3

  Q———采樣時的流量,升/分。

  9.采樣後,將濾膜固定圈取出,迅速放入采樣盒內,要求受塵麵向上、不要搖晃振動,然後帶回實驗室稱重、03manbetx

  10.采樣後,應將濾膜放在幹燥器內幹燥1小時,然後再進行稱重;如采樣現場有水霧或發現濾膜表麵有水珠,濕度過大,要先將濾膜放在60~65攝氏度的烘幹箱內烘幹2小時,然後再放入幹燥器內幹燥30分鍾,最後再將其置於03manbetx 天平上稱重1次,直至恒重為止。應記錄所稱重量。

  11.測塵地點的粉塵濃度按下式計算:

  式中C———空氣中粉塵濃度,毫克/米3;

  W2———采樣後濾膜重量,毫克;

  W1———采樣前濾膜重量,毫克;

  Q———采樣時流量,升/分;

  T———采樣持續時間(分鍾)。

  兩個平行樣品的粉塵濃度偏差率不超過20%時,為有效樣品,並取兩者的平均值做為采樣地點的粉塵濃度。

  兩個平行樣品的偏差率按下式計算:

  式中f———兩個平行樣品的偏差率,%;

  a、b———兩個平行樣品的粉塵濃度,毫克/米3。

  濾膜在采樣前後的稱重間隔時間應盡量縮短,以免影響測定結果的準確性。

  12.采樣地點空氣中有油霧時,濾膜要先進行除油。具體步驟:

  (1)將裝有120號溶劑汽油的蒸瓶置於插有量程為200攝氏度的溫度計的坩堝中,連通冷凝裝置並接通電爐電源,使油溫保持在110攝氏度左右,最高不超過120攝氏度,用清潔的廣口瓶收集被蒸餾出來的汽油;

  (2)把3個稱量瓶編號,並倒入已蒸餾好的120號溶劑汽油;

  (3)用鑷子與血管鉗將采集的帶油霧的濾膜對折3次,然後用血管鉗將折好的濾膜邊緣夾緊在第1號稱量瓶中搖動2分鍾,再放入第2號稱量瓶中搖動2分鍾;

  (4)把除過油的濾膜放在清潔的玻璃板上,並用鑷子打開濾膜,讓汽油揮發,放置30分鍾後稱重;

  (5)把除過1次油的濾膜按上述方法放入第三號稱量瓶中再除1次油,然後打開放置30分鍾,將濾膜上的汽油揮發掉,再稱重,直到恒重為止。

  13.校正儀器的采樣流量和采樣時間,並按照儀器的使用說明進行調整。

  14.每個測塵地點連續測定的數據不小於3個,並取其平均值。

  15.用快速直讀測塵儀測定粉塵濃度時,必須以粉塵采樣器測得的濃度為準,對測定的數據要進行換算。

  16.選擇測塵位置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采樣地點設在回風側;

  (2)采取高度在人的呼吸帶,一般為1.5米左右;

  (3)在掘進工作麵采樣時,應在巷道未安裝風筒的一側距裝岩(煤)、打眼或噴漿等地點4~5米處進行;

  (4)在機械化采煤工作麵采樣時,應在采煤機回風側、距采煤機10~15米處進行;

  (5)采煤工作麵多工序同時作業時,應在回風巷距工作麵回風口10~15米處采樣;

  (6)在轉載點采樣時,應在其回風側距轉載點3米處進行;

  (7)在其他產塵場所采樣時,在不妨礙工人操作的條件下,采樣地點應盡量靠近工人作業的呼吸帶。

  17.測塵時,儀器的采樣口必須迎向風流。

  18.對測塵開始時間的要求是:對於連續性產塵作業,應在生產達到正常狀態5分鍾後再進行采樣;對於間斷性產塵作業,應在工人作業時采樣。

  19.要及時將每次的測塵記錄填入台帳。

  20.測塵完畢後,要填寫粉塵測定結果報告表,月底做好本月粉塵濃度測定報告表,並及時上報。要按照規定定期繪製粉塵濃度曲線圖。

  21.使用粉塵采樣器測塵時,若采樣後的濾膜被汙染或粉塵失落應作廢、重新采樣;由於濾膜不耐高溫,在55攝氏度以上的采樣現場不宜采用。

  灑水滅塵工操作規程

  1.灑水滅塵工應能安裝維護防塵管路、防塵設施進行防塵、滅塵。

  2.下井前應準備好所用工具和器材。

  3.采掘工作麵的灑水滅塵工作應指定專人從事或由采掘工兼任。具體要求是

  (1)采掘工作麵機組均要設內外噴霧裝置,並確保正常使用,發現不正常要及時進行修理;

  (2)炮采工作麵和掘進工作麵,放炮前必須灑水滅塵;

  (3)在放炮和機組割煤過程中,必須打開水幕淨化風流;

  (4)堅持使用水炮泥和濕式鑽眼法。

  4.衝刷巷道積塵和刷白巷道的操作如下

  (1)刷白巷道的人員,要穿雨衣,戴口罩、防護眼鏡和橡皮手套等進行工作;

  (2)巷道刷白前,應先將巷道積塵衝刷幹淨;

  (3)衝刷或刷白運輸巷道時,應事先與運輸調度聯係,並在衝刷地點裏外分別設崗,觀察行人和車輛,當人員或車輛通過時,停止衝刷。衝刷或刷白架線電機車巷道時,應事先與有關部門聯係,切斷架線電源,並掛上“有人工作,禁止送電”的停電牌,然後再開始工作。使用刷白衝刷機工作時,則無須停電;

  (4)衝刷和刷白工作要順著風流進行。

  5.灑水滅塵或刷白巷道前,先檢查工作地點支架、頂幫等,如有隱患應首先進行處理,並遮蓋好附近的機電設備、管線和風筒。

  6.按照規定時間對巷道進行衝刷和刷白。

  消防滅火工操作規程

  1.礦井必須設置消防材料庫(井上下),按有關規定備齊必備的消防材料。並經常檢查,及時更換過期材料。

  2.必須保持井下消防管路係統、設施的可靠、完好,水量充足。

  3.熟悉井下各消防材料的存放地點、種類。

  4.操作過程中,要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第233~238條規定以及滅火措施執行。

  5.在防滅火時要隨時注意風流的情況,有危險要撤出人員。

  6.帶齊、檢查所用各類器具,保持完好。

  7.學習、掌握滅火任務,熟悉消防器材存放地點。

  8.本工種操作應遵照下列順序進行:

  檢查器具按措施滅火檢查滅火效果記錄。

  9.直接滅火法

  (1)當火源位於人員可以直接到達的地區、火災初期以及火災周邊無瓦斯等氣體積聚時,可以選擇采用直接滅火法。

  (2)首先進行瓦斯等氣體的檢查,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後,方可按計劃實施滅火。滅火過程中要隨時檢查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的情況,不適宜工作時,應將全部人員撤出。

  (3)需要臨時支護的巷道,如果需要使用坑木,應預先用水濕透後再進行支護工作。

  (4)直接滅火前要檢查水路,保證充足、可靠的水量。

  (5)挖除火源前要備足填充、覆蓋材料,同時要保證能將清挖出的燃燒物及時運走。

  (6)計劃好排風路線,並檢查確保暢通,並做好其他準備工作。

  (7)直接滅火法的操作,應:

  ①用滅火器材由外向裏,逐步縮小火區範圍。

  ②在挖除火源以前,先用大量的壓力水向火源噴射,噴射時由外向內、控製水量、水壓等,防止發生水煤氣爆炸。再用手鎬或耙子將燃燒物體扒出。

  ③待火勢熄滅後、火源範圍小且能直接到達,可燃物溫度已降至70℃以下,且無複燃或引燃其他物質的危險時,挖除火源。

  ④挖除火源這一工作要由礦山救護隊來擔任,部分消防滅火工可配合作業。

  ⑤扒出餘火,用水徹底澆滅,並運出井外。

  ⑥挖除火源後形成的空洞,要用不燃性材料(砂、黃土、矸石等)填實。填實時要注意頂板情況,嚴禁冒險作業。

  ⑦挖除的範圍要超過發熱的煤炭以外1~2米深、進入煤體溫度不超過40℃的地方。

  ⑧各類滅火器材的使用,要嚴格按照說明書進行。

  (8)用水滅火時,水流方向要與風流方向保持一致。

  (9)采用直接滅火法時,要在火源的上風側和下風側設置水幕,進行降溫、除毒氣。

  (10)挖除煤炭需要爆破時,除了需要遵照“爆破工”操作規程外,還要對炮眼采取注水降溫的措施,使炮眼溫度降至40℃以下。

  (11)直接滅火時,不得用水撲滅帶電的電氣設備和油料火災。

  10.隔絕滅火法

  (1)采用直接滅火法無效或火區麵積較大時,可以采用隔絕滅火法。在進行構築防火牆時有3種方法:

  ①先進後回法,即先封閉進風側,然後封閉回風側。利於接近火源,實施直接滅火。

  1)在進風側新鮮風流中,構築臨時密閉,遮斷風流,控製火勢。

  2)在回風側構築臨時密閉。

  3)在臨時密閉外麵,構築永久防火牆(進、回風側)。

  ②先回後進法,即先封閉回風側,然後封閉進風側。利於防止事故蔓延。

  ③進回風兩側同時封閉法。利於防止瓦斯爆炸。

  臨時密閉和永久防火牆的施工操作,可以參考“通風設施工”的規定。

  (2)構築防火牆時,要注意:

  ①合理選擇封閉的位置,要盡可能靠近火源位置,封閉區不得存在漏風口。

  ②加強火區氣體成分的檢測,正確判斷瓦斯爆炸的危險程度。

  ③使用防爆防火牆,施工時邊通風、邊檢測、邊砌築,迅速封口,迅速撤離人員。

  11.聯合滅火法

  (1)構築防火牆後,要根據滅火措施,實施打鑽、注氮、灌漿、泡沫滅火、注凝膠等其他工序。采取多種手段,聯合滅火。

  (2)采用灌漿滅火時,其打鑽、灌漿等的操作,可以參考“鑽工”、“灌漿工”的操作規程,按照滅火安全措施執行。

  (3)采用灌漿滅火時,對火源要采取自上而下的“澆灌”方式。

  (4)注氮(液氮或氣體氮)滅火時,應:

  ①檢查管路和周邊環境情況,管路無泄漏、安全時方可實施向火區注氮。

  ②接好管路,打開開關(閥門),向防火牆內壓注。

  ③按照滅火措施設計的注氮量進行操作。

  ④注氮過程中,要加強進回風附近的氣體成分檢測。判斷是否漏氮,其他有害氣體是否超標。如果進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0.5%時,要停止注氮。

  ⑤注氮地點要安設電話,及時向調度室彙報。

  ⑥注氮施工區,應設置警示牌,無關人員不得進入。

  ⑦注氮時,要經常檢測注氮區內氮氣濃度,保證注氮效果。

  (5)采用均壓滅火時,通過調整封閉火區進回風側的壓差,便之趨於最小,減少漏風。

  (6)采用均壓滅火時,應按照均壓滅火的設計,調整風路係統、設置調壓氣室或安設調壓風機。

  12.檢查滅火後的效果以及防火牆的質量。

  13.清理現場,保持整潔。

  灌漿工操作規程

  1.灌漿工負責操作泥漿泵等機具給采空區和火區注漿。

  2.製漿前所用各種設備應完好;各閥門應處在正確的開關位置;供水係統應暢通;照明設備應齊全;各崗位人員應到齊上崗。

  3.製黃泥漿前應將衝土用的水槍放到合適位置,並連接好供水管路。

  4.製漿前,首先將漿池底清理幹淨,將遺存的髒雜物清掃出去,關閉下漿孔、泄水孔閘門。

  5.用水槍衝士時,水槍操作人員要不斷擺動水槍;采土要均勻,使衝下的士充分濕潤,防止大塊土進入泥漿池。采土結束後,將水槍及管路中的水放淨,並放到固定的地方,以便下次再用。

  6.開動攪拌機進行攪拌的同時用比重計檢查泥漿濃度,並調整到要求的水土比。

  7.下漿孔要提前設置好篦子,灌漿過程中要隨時清理草根、樹皮、石子及其他髒物,防止下漿時堵孔、堵管。

  8.製備矸石漿時,各崗位工作人員必須配合好,各環節之間必須有聯係信號。

  9.機器開動後,各崗位工作人員必須密切觀察機器運轉情況。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發出停機信號,其他崗位工作人員接到停機信號後應立即停機;待故障排除發出開機信號後,再開機。

  10.帶式輸送機不準帶負荷啟動或停機;破碎機、球磨機的給料要均勻,加水要適度,球磨機出口矸石的最大直徑不得超過6毫米。

  11.輸送機司機發現輸送機上有大塊矸石、木料、雜物時,應立即停機清除,以防止堵口或損壞破碎機、球磨機。

  12.球磨機司機要注意掌握給料速度、軸承溫升、供水大小等,不得長時間開空車或超負荷運轉。

  13.攪拌機司機要注意運行中的攪拌料的高低程度,負荷要均勻。反向運行時必須先停轉,然後再啟動。

  14.製漿人員要時刻注意設備運轉情況,當設備運轉出現異常時要立即停機,進行檢查處理。

  15.接到井下準備灌漿的電話後,首先給水衝洗管路(或鑽孔),當井下第二次來電話通知井下管路流水已暢通時,方可開始灌漿。

  16.接到井下停漿電話後,要立即關停攪拌機,並關好灌漿管路的閥門,然後給水衝洗管路(衝洗時間一般不少於20分鍾),清理、衝刷灌漿池。冬季要把水槍和管路中的水放淨。

  17.工作結束後,要核實本班灌入的實土量(或矸石量),並將本班工作情況詳細記入“灌漿日誌”,及時交給班長或送交指定地點。

  18.下班前應做好場地整理工作,並按規定要求管理好設備,保持貯水池有足夠的水量。

  19.灌漿工要了解工作範圍內的管路係統(包括管徑、接頭方式、閥門型號及安裝地點等);準備管鉗、扳手、絲錐、鉗子、鐵絲等工具材料。

  20.灌漿工到達工作地點後,首先檢查管路係統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然後檢查灌漿地點的頂、幫支護情況,有不安全因素要立即處理,處理不了的要彙報區隊領導,禁止蠻幹。

  21.準備工作就緒後,打開閘門,用電話與製漿站聯係,先要清水,待管路暢通後,第二次打電話要漿,並根據本班工作量及區隊布置的任務確定注漿量。

  22.應先由瓦斯檢查員檢查工作地點的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溫度等,符合有關規定時,再進入工作地點。根據區隊值班人員安排的灌漿孔號及每個鑽孔應灌的漿量進行作業。

  23.灌漿前,先進行衝孔,水量應逐漸加大,每孔衝水時間一般不少於20分鍾。進水暢通後安上灌漿管,將各處閘閥打開並記下流量計的讀數,然後向製漿站要漿。

  24.灌漿期間,灌漿工應密切注意管路及各處閥門的情況,發現堵孔或管路漏漿時,應首先通知井上停止下漿,同時派人關閉上一道閥門,然後進行處理。正在灌漿的鑽孔,如發現進漿不正常,應暫停灌漿進行給水。

  25.班中倒孔時,必須先打開改灌鑽孔的閥門,然後關閉欲停灌鑽孔的閥門。人員應站在孔口兩側,禁止麵對孔口。

  26.灌漿時,不要在高壓膠管附近停留,以防止管子崩壞傷人。

  27.盡量在無漿水的情況下拆管子,特殊情況需在有漿水的情況下拆管子時,平接的先鬆下方的螺絲、吊掛的管子先鬆靠幫的螺絲,並用膠皮等蓋住法蘭盤,防止噴水傷人。

  28.灌漿的鑽孔,無閥門控製時要用閘板(蓋子)或木楔子將孔口堵好。

  29.灌漿過程中要做好下列檢查

  (1)檢查泄水處出水的大小、水溫的高低,有害氣體等,並做好記錄;

  (2)檢查泄水閘門完好情況、水溝的暢通情況等。

  30.每個工作班在下班前,必須先通知地麵製漿站停止下漿,然後將管內存漿全部灌入鑽孔內。鑽孔停止灌漿時應用水衝孔,衝孔時間一般不少於20分鍾(先小水後大水),衝孔後將各處管路、閥門等處理好。

  31.在回風係統灌漿時,必須隨身攜帶瓦斯檢測儀或瓦斯檢定器,應連續檢查工作區域內瓦斯情況,隨時檢查二氧化碳情況。

  32.灑漿前,在確認膠管和輸漿管連接嚴密牢固後,打開主管路(工作麵順槽內)的閥門,用電話同製漿站聯係要水,水流暢通後再要漿。

  33.在綜采工作麵灑漿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應在支架下方沿工作麵傾向鋪設軟管,每隔2~3個支架安設一個三通閥門,每個三通閥門處接一根1~2米的短管伸入架子後尾處;

  (2)灑漿過程中,應有專人看守管路和閥門,有異常情況時立即關閉閥門;

  (3)工作麵看守小閥門的人員,在泥漿到達工作麵以後,應注視現場,並不斷擺動管子,以灑滿所有角落、不留死角,將浮煤全部覆蓋後方可開動下一級閥門(每次開閥數量一般2~4個)。灑到距工作麵下端30米時,應通知製漿站停止送漿,然後漿管內所存泥漿全部放完。管子內不應存漿,並用水衝管,先小水後大水;

  (4)工作結束後應將閥門關嚴,在檢查管路無其他情況後方可離開現場。

  (5)工作麵灑漿一般應每個循環進行一次。

  34.在普采工作麵灑漿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灑漿人員要站在頂板完好的安全地帶,如遇頂板不好或有懸矸時,要處理好;

  (2)工作麵灑漿管由上出口鋪到工作麵下出口。灑漿時,約每隔20米站一個人拉管子;

  (3)應沿工作麵自上而下由采空區向外均勻地灑漿,以保證冒落的矸石被泥漿均勻覆蓋;

  (4)每1~2個循環灑一次漿。

  35.放頂前,應沿回風巷在采空區預先鋪好灌漿管,灌漿管末端距采煤工作麵煤壁保持10~15米的距離。埋管可用50毫米的鋼管,鋼管上要有拉管用的拉頭。

  36.采煤工作麵放頂後,灌漿人員用電話通知製漿站開始送漿;運輸巷有水流出時,即認為采空區已灌好漿,這時方可停止灌漿。

  37.隨著采麵推進應及時拉出埋管,拉管時必須將繩套子牢固地固定在埋管的拉頭上,要求各根繩子的長短一致、受力均勻,待所有工作人員撤到絞車以外的安全地帶後,再開動絞車向外拉管。

  38.開工前應檢查使灌漿設備及管路完好,運轉正常、潤滑油充足等。

  39.灌漿時,泥漿要均勻、沙泵運轉應正常,遇镟縫跑漿時要及時堵塞。如果沙泵距泥漿地點較遠,應設直通電話。

  40.看鑽孔人員根據鑽孔壓力大小負責發出開灌或停灌通知;製漿人員負責掌握水量大小及泥漿濃度。

  41.镟後灌漿時,漿管上口要超過镟頂最凸出位置,镟頂越空,管口位置越高。

  42.停漿後,要用清水衝洗沙泵和管路,衝洗時間長短應根據灌漿地點遠近而定。

  43.無論是灑漿、還是灌漿,上井後都必須將當班的工作情況向區隊值班人員彙報,並將灌漿量及其他情況記入“灌漿日誌”。

  44.地麵無製漿池,下漿濃度不好測定時,要在井下出漿口定期取樣測量泥漿濃度。

  注砂工操作規程

  1.注砂工負責操作注砂泵等機具向采空區和巷道注砂。

  2.應檢查使管路係統暢通,各處閘門位置正確、且開關靈活,貯水池水量、貯沙池沙量滿足需要。

  3.應檢查使各機械、電器設備運轉正常,潤滑油充足,水泵水壓、水量滿足要求。

  4.應檢查使照明設備齊全,電話係統暢通清晰。

  5.接到井下電話後,開清水泵衝洗管路及鑽孔,先給少量水;當井下第二次來電話要大水時,再給大水;井下第三次來電話要砂時,關閉靜壓水閘門開始給少量砂;井下第四次來電話時,方可根據水壓、水量情況增加配砂量,最後達到規定的水砂比。

  6.給砂人員要經常觀察水量、喇叭口下水情況,掌握好配砂量,要求給砂要均勻,比例要適當。喇叭口翻砂、水位上升時,要停砂給水,待喇叭口水位恢複正常後,再繼續給砂。

  7.扒篦子人員要勤扒勤清理,大砂團、大土塊要打碎,篦子上的草根、樹枝、樹葉、大砂子等要隨時清理,防止造成堵篦、堵孔事故。

  8.注砂注意事項如下

  (1)注砂時給水量不能過小,要保持砂漿量經常蓋住整個喇叭口,防止空氣進入管路。

  (2)供水泵一旦出現故障,看泵人員應及時向給砂人員打信號,立即停砂,並打開靜壓水閘門繼續給水。

  9.井上通訊人員應隨時與井下保持聯係,如果與井下聯係不上,要通知給砂人員停砂,還要設法從另一條通話線路與井下取得聯係,問清原因。接到井下任何注砂人員的停砂電話後,都要立即通知給砂人員停止給砂。

  10.當喇叭口翻砂、下砂不暢通、停砂給水還不暢通時,要開清水泵,用高壓清水疏通管路,待管路暢通後再進行正常注砂。

  11.接到井下停砂電話後要立即停砂,20分鍾後停大水,再過10分鍾停小水。停水前要將管路、鑽孔中的存砂衝洗幹淨,待井下通知停水後再停止供水。

  12.停水後要放盡水管內的存水,關閉各閘門,並將喇叭口內清理幹淨。

  13.停砂後要核實當班注砂量,保養好各種設備,清掃室內、廣場衛生,水池存水量和沙倉貯沙量要符合要求,為下次注砂做好準備。

  14.下班前應將當班工作情況詳細填入“注砂日報表”,報送有關領導和單位。

  15.必須熟悉注砂管路係統,閘門位置、鑽孔的編號以及人員撤離時的安全路線。

  16.注砂前要做好以下工作

  (1)管路中各個閘門位置正確,管路和鑽孔應接好,壓力表、三通要可靠;

  (2)各個鑽孔的編號和掛牌應一致,砂門子要牢固;

  (3)注砂管路的沿途要設置一定數量的電話,以備檢查管路、人員及與井上及時聯係。

  17.密閉內注砂時,要安設排水管和觀察管,排水管徑應略大於注砂管徑。

  18.往巷道或工作麵的高冒空洞內注砂時,高冒處下方的支護要牢固可靠,兩幫和支架上麵都要用擋砂濾水的笆、葦箔等物包緊,起到擋砂濾水的作用。高冒空洞內設置的三根管子的要求是:

  ①注砂管插在洞內離最高點約0.4米的位置;

  ②排水管插在低於注沙管約0.3米處;

  ③觀察管插在接近高冒最高點(距高冒頂約0.2米處,即應高於注砂管)的位置。

  19.準備工作完成後,首先通知井上注砂站要水;當聽到管內有流水響聲或見到砂門子裏有流水後,再通知井上注砂站加大水量;待聽到管路內有大的流水響聲或見到砂門子內有大量水泄出後,確認管路、鑽孔、砂門子都沒問題時,才能通知井上注砂站給少量砂試注;當聽到管子內有砂粒無阻礙地流入鑽孔的流動聲或見到砂門子內有砂粒落入後,再通知井上注砂站加大砂量。井下注砂人員要與注砂站保持不間斷的電話聯係。

  20.要注意正在注砂的孔的壓力表指示值,壓力表指針急劇上升時說明鑽孔堵塞,可打開備用鑽孔或保護三通閘門排出砂漿,然後關閉故障孔,並立即通知井上停砂。禁止盲目關閉故障孔的閘門,以防漲壞管路。暫時停注的鑽孔,注砂前要用水衝孔,暢通後再繼續注砂。

  21.應巡回檢查注砂管路,發現管路的閘門、彎頭等有滲水,跑漿或管子出現故障時,應立即通知地麵停砂,經處理後再注砂。

  22.管路堵塞後,要用錘子輕敲管壁,詳細查明情況,判定堵塞部位,確定掏管方法;不得亂掏亂拆。為了不破壞管子的完整性,掏管子時可先從預設的三通砂門上掏砂。

  23.看守砂門子的人員要做到眼勤、手勤、腿勤,注意安全,並及時堵漏。

  24.通知井上停砂後,要用水衝洗管路及鑽孔,直到聽得管路內有流水響聲時方可停止,並在壓力表指針降下來後才能離開現場。未注砂的鑽孔要關閉閘門或用木楔子封堵好。

  25.向有火情的殘巷、回采工作麵、采空區注砂時,要隨時檢查有害氣體湧出情況,保證在安全情況下工作。

  26.疏水係統必須暢通,用管路泄水時,泄水管的總斷麵積應大於注砂管路的淨斷麵積。

  27.發現砂門子鼓破、泄水係統堵塞時,要及時彙報,通知並上停砂。

  注氮工操作規程

  1.注氮管路係統投入使用前,必須進行壓力試驗,確保密封不漏氣。

  2.注氮工必須攜帶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進入工作地點,應首先檢查瓦斯等氣體以及巷道頂幫的情況,確認安全後,方可正常操作。

  3.共下注氮操作場所附近必須安設電話,能與調度室、製氮氣機司機保持聯係。

  4.注氮的操作,必須按照設計施工,不得擅自改變注氮量、注氮方式等。

  5.井下注氮檢查:檢查工作場所附近的巷道頂幫及氣體情況,檢查管路及閥門的狀況,確保安全、完好。

  6.地麵注氮前的檢查:檢查注氮機組的狀況,包括檢查機組油量、冷卻水係統、儀器儀表、閥門等是否滿足要求。

  7.本工種操作應遵照下列順序進行:

  井下操作順序:安全檢查打電話要求供氮氣打開閥門注氮觀察記錄注氮量;

  地麵操作順序:安全檢查開啟製氮機組正常供氣。

  8.下井後要沿注氮管路行走,並用隨身攜帶的工具進行檢查,發現有漏氣要及時處理。

  9.用氮氣防滅火時,要對管路進行檢查,對管路中的積水要及時排除。

  10.向火區注氮

  (1)將管路接到防火牆上預留的注氮孔管路上,打開閥門。

  (2)觀通知調度室或通防部門,由其通知製氮廠供氣。

  (3)觀察並記錄注氮量。每隔1小時記錄1次儀表值,並填入注氮記錄表上。

  (4)隨時檢查瓦斯、一氧化碳等氣體的濃度,超限時要停止工作,先進處理。

  (5)達到設計的注氮量時,要停止注氮,待有關人員作出檢查、決定後再決定撤出管路或繼續注氮。

  (6)停止注氮時,要先通知調度室或通防部門、注氮機組值班人員後,再關閉閥門。

  11.向采空區注氮

  (1)工作麵開切眼時要預先埋設注氮管路,沿走向每推進50米時,再沿工作麵埋設注氮管路,通過順槽中的支管與注氮管路係統相連。

  (2)根據設計的注氮量進行注氮操作。

  12.停產工作麵的注氮防火

  (1)通過臨時密閉預留的注氮孔管路向停產工作麵進行注氮,操作方法可以參考“向火區注氮”的操作程序。

  (2)向停產工作麵進行注氮,要保證停產工作麵進、回風巷的密閉不漏風。

  13.製氮機組的操作(固定式L型)

  (1)開機前首先打開冷卻水總進水閥門。

  (2)關緊載荷閥門,打開排氣管路閥門。

  (3)合上電閘,檢查各電表和指示是否正常。

  (4)開關在手動位置,按啟動按鈕,電機電流升到滿表位置,當回降到正常值附近時,按運轉按鈕。

  (5)空車起動後,操作者應注意檢查:油泵壓力表揚針是否馬上升壓;電機、壓縮機的聲音是否正常;檢查各運動部位溫度是否正常;空車運轉約10分鍾左右。

  (6)將減荷閥手輪逐漸打開,壓縮機開始加載,一、二級氣缸壓力表開始升壓,逐漸達到規定值。

  (7)壓縮機進入正常運轉後,此時各工況應符合以下要求:

  ①壓縮機吸氣溫度應不大於40℃。

  ②壓縮機排氣溫度應不大於160℃。

  ③冷卻水進水溫度應不大於35℃。

  ④冷卻水排水溫度應不大於40℃

  ⑤傳動機構潤滑壓力(油泵壓力表):0.15~0.35兆帕。

  ⑥傳動機構潤滑油溫度應不大於70℃。

  ⑦二級排氣壓力應不大於0.4兆帕。

  (8)壓縮機的停機必須做到卸載停機。

  (9)停機前操作者必須先關閉減荷閥,停止供氣,使壓縮機空運轉數分鍾,若排氣管道中設有放空閥,也應打開閥放空。

  (10)按停止按鈕,斷電使機組停止運轉。

  (11)停機後約15分鍾左右待各氣缸逐漸冷卻後,再關閉冷水閥停止供水,並放掉機內的存水(水管最低位置的水閥打開),以防冬季凍結。

  (12)排放中間冷卻器和儲氣罐內的凝結油、水。

  (13)製氮機組運行中每隔1小時作1次運行記錄。

  14.製氮機組的操作(移動式)

  (1)首先對設備、冷卻水係統、電器、儀器儀表進行檢查,要求:

  ①檢查空壓機油氣桶的油位,油位應位於窺鏡刻度線的上限與下限之間。

  ②檢查製氮機組各閥門的位置。注氮閥門應處於關閉位置,注氮壓力調節閥處於預先調節好的位置(一經調節好以後,無須再動),注氮放空閥應處於開啟位置。

  ③檢查水量、水溫是否滿足要求。

  ④檢查電器設備,絕緣與防爆要符合要求。

  ⑤製氮機組所有的排汙閥,進行1次排放。

  (2)開啟冷卻水進水閥門,使冷卻水循環係統開始工作。

  (3)合上高低壓電源開關,檢查電壓指示是否正常。

  (4)瞬時點動空壓機電機,檢查電機轉向是否正確(應符合電機旋轉指示方向)。

  (5)啟動空壓機,使得空氣罐升至滿壓,打開膜分離係統的進氣閥。

  (6)手動閉合膜分離係統電控箱內的斷路器,然後按下膜分離係統上的啟動按鈕,啟動氮氣係統,使得係統達到正常壓力。

  (7)校驗氧分析儀。將氮氣取樣閥關閉,旋開氧電池底部的螺釘,讓空氣直接進入氧電池,等待5分鍾,觀察測量值是否為20.9%,如果不是,需繼續調整。

  (8)調整純度控製閥,直至產出的氮氣濃度合格。在產出合格的氮氣之前,產出的氣體將自動通過放空電磁閥排空。

  (9)打開產品氮氣出氣閥。

  (10)製氮機組運行中要隨時注意觀察排氣溫度,一般應控製在50~60℃。

  (11)製氮機組運行中空氣緩衝罐每隔1小時必須排汙1次。

  (12)製氮機組運行中每隔1小時作1次運行記錄。

  (13)製氮機組停機時,應按照下列順序操作:

  ①按下膜分離係統上的停止按鈕。

  ②關閉空壓機(按照操作說明規定執行),膜分離器將在停止進空氣時通過滲透側放空管自動降壓。

  ③關閉氮氣輸出控製閥。

  ④斷開膜分離係統電控箱內的斷路器。

  ⑤關閉水冷卻係統水源。

  (14)定期更換過濾芯。在更換過濾芯之前,應關閉壓縮空氣入口閥門,使管路泄壓。

  (15)定期對安全閥、冷凝液排放管路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6)冬季停機或長期不用時,應將各部件的冷卻水全部放掉。

  15.處理漏氣管路時,要首先關閉閥門,如果需要停氣,還要通知製氮廠停供氮氣,並向調度室、通防部門彙報。

  16.處理漏氣管路時,要有3人以上,並有人檢查氧氣濃度,如果低於20%,不得操作。

  17.井下發現不適合注氮時,要立即打電話通知注氮機組操作人員進行停機。並向調度室和通防部門彙報。

  18.機組操作人員發現設備有異常現象時,要立即進行處理,必要時要停機。

  19.交接班時,要將當班的注氮量、火區檢查情況、工作麵采空區注氮的情況進行詳細交接。

  20.交接班時,製氮機組運行記錄要一並交接。

  氣體監測采樣工操作規程

  1.采集密閉內氣樣時,要首先檢查密閉外氣體是否超限(CH4不超過1%,CO2也不超過1.5%,CO不超過24×10-6,O2不低於20%,其他氣體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100條規定),方可進行操作。

  2.采樣過程中,要隨時注意附近的頂底板及通風情況,嚴禁在危險地區操作。

  3.采樣中,要注意車輛和來往行人,以免被撞傷。

  4.帶齊所用工具並進行詳細檢查,要求完整、齊全、準確、靈活好用:

  (1)采樣泵要有足夠的排氣壓力,能迅速充起充足球膽,聲音正常,保證連續使用1小時以上。

  (2)取樣杆、取樣球、膠皮管、球膽,要保證外觀無損傷、不漏氣。

  (3)溫度計經過校驗,刻度清晰、準確。

  (4)多種氣體檢定器和各種氣體檢定管:CO、CO2、O2、CH4等檢測範圍合適、不失效。

  (5)備有微風管、筆記本、筆和其他工具,能保證正常使用,不發生安全事故。

  5.在正式采樣之前,對球膽進行衝洗。

  6.本工種操作應遵照下列順序進行:

  檢查儀器、工具、安全檢查、采樣送分析室整理儀器、工具。

  7.采樣之前,首先對球膽進行衝洗。其方法步驟是:把預測地點的氣體通過采樣球或抽氣泵壓入球膽內,球膽中部膨脹厚度不小於5厘米。左手拿球膽底部,將球膽平放在大腿上,右手由上向下擠壓球膽,排出球膽內氣體,如此操作3次衝洗球膽。

  8.采集密閉內氣樣:進入密閉前柵欄外,首先觀察密閉外U形壓差計,判斷密閉是進風還是出風,如果密閉前沒有U形壓差計,可用微風管或粉筆沫檢查該密閉是進風還是出風。

  (1)密閉進風時的采樣:將取樣膠管通過測氣孔送入密閉內,或將膠管連接在留好的管子上,在膠管四周用黃泥或其他東西堵嚴實。不得使密閉外新鮮空氣混入氣樣中,用采樣泵連續取10分鍾以上,將采樣球膽衝洗以後,即可采樣,將球膽充足充飽後,用夾子夾緊球膽口,並填寫采樣記錄,將標簽貼在球膽上。

  (2)密閉內出風時的采樣:將取樣膠管通過測氣孔送入密閉內,或將膠管直接連接在留好的管子上,在膠管四周用黃泥或其他東西堵嚴實,用采樣泵或取樣球采樣,將采樣球膽衝洗以後即可采樣,應將采樣球膽充足充飽,用夾子夾緊球膽口,並填寫采樣記錄等。

  (3)取樣完畢後,要將柵欄打好,防止其他人員誤入。

  (4)如密閉反水池出水時,必須在取樣的同時測量水溫。

  9.在工作麵隅角及巷道高冒處取樣:將取樣杆送至頂板10~20厘米處,用抽氣泵或取樣球取樣,視采樣空間大小、氣體來源等情況,具體決定對氣樣的置換時間和對球膽的衝洗次數,在取樣的同時測量溫度,應將球膽充足充飽後,用夾子夾緊球膽口,詳細觀察該地點有無積熱現象和自燃征兆,並作詳細記錄。

  10.材料道、刮板輸送機道後部采空區取樣:將取樣杆送入後部采空區,用抽氣泵或取樣球取樣,抽氣時間不少於3分鍾,在取樣的同時測量溫度,將球膽衝洗後方可取樣,並仔細觀察有無自燃征兆和積熱現象,要作詳細記錄。

  11.在材料道、刮板輸送機道風流及工作麵架間取樣:

  (1)在材料道、刮板輸送機道風流中取樣時,應將取樣杆置於巷道上方,取樣位置視現場情況而定,一般應設在停采線附近,在取樣的同時測量溫度。用取樣球取樣時,應將球膽按要求衝洗後,方可取樣。

  (2)架間取樣,應將取樣杆置於工作麵後部采空區或頂板上方。在取樣的同時測量溫度。將球膽按要求衝洗後再取樣,應對工作麵進行觀察有無積熱、氣味異常等現象,並做認真記錄。

  12.探氣孔取樣:

  用細竿或其他東西將膠管送入探氣孔內(長度不少於1米),並用黃泥將膠管周圍堵嚴實。確保外部氣體不得進入,用采樣泵取樣抽氣時間不少於20分鍾,確保取到內部氣樣,將球膽按要求衝洗後方可取樣。取樣後要及時用棉紗等封實探氣孔。

  13.采樣後,應將球膽口綁紮牢固,以免漏氣,應及時將氣樣送化驗室進行氣體分析。自采樣到氣體分析間隔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

  14.如果有炮煙,嚴禁采樣。

  15.火區采樣工采樣時,要2人同行,進入采樣地點前,應先檢查甲烷、一氧化碳、氧氣等氣體,超限時禁止進入。

  16.升井後及時將氣樣送化驗室。

  17.向值班人員彙報現場情況,並認真填寫取樣時間、地點、對應球膽號,溫度等。

  自救器工操作規程

  1.自救器工負責管轄範圍內自救器的收發、保管、檢查和維修。

  2.收發自救器時,要輕拿輕放,嚴禁碰撞;收回的自救器要擦幹淨,並進行外觀檢查,放回原處。

  3.自救器由礦集中管理,實行專人專用,對號發放。

  4.對在用的自救器應逐台建帳、登卡,即記錄自救器的出廠日期、編號、檢查日期、檢查內容、檢查結果、使用者的姓名、開啟原因,使用效果等。

  5.對使用過的自救器要及時注銷並補充。凡封條破壞或已開啟過的自救器,無論使用時間長短,都應報廢;未使用過的自救器,存放時間長達5年以上的,也應予以報廢。

  6.自救器不得和易燃易爆品放置在同一庫房內。自救器庫房必須通風良好,整潔幹燥,不得有腐蝕性氣體或蒸汽。庫房中的自救器應避免放在日光直射或其他熱源直接輻射的地方。

  7.交接班時,要把自救器使用情況、損壞程度交接清楚。分管的自救器帳、卡、物必須相符。

  8.各礦收到廠家發來的自救器後,必須在一個月內由自救器工配合供應部門對外觀(包括銘牌、出廠日期和標重)、氣密性和稱重(僅指過濾式自救器)進行驗收,發現產品不符合標準時,應及時與廠家聯係退換。

  9.過濾式自救器的稱重檢查應使用經過校正誤差不超過±1克的天平,增重超過10克的自救器應予報廢。

  10.使用ZJ型氣密檢查儀檢查過濾式自救器氣密性時,要求在15秒內壓力計水柱下降不得大於8毫米;用60~65攝氏度溫水檢查時,不得有冒泡漏氣現象。否則要更換膠圈或進行維修,以保證氣密合格。

  11.在60~65攝氏度溫水中進行隔絕式自救器氣密性檢查時,自救器浸入水中出現連續冒泡,或浸入水中一分鍾內(10秒後開始計數)斷續冒泡超過8個的,要及時進行維修。1年內,經檢查低於8個泡的,可不進行氣密性維修;期滿1年時,都要及時維修。

  12.用溫水檢查自救器後,必須把自救器擦拭幹淨。

  13.使用的氣密儀必須經過調試、檢查,要求儀器係統本身是氣密的。

  14.氣密儀的工作壓力範圍為(480~520)×9.81帕,檢查自救器時,可將壓力計水柱提高到540毫米。封壓後10秒鍾,水柱保持不動時,則認為氣密儀調試合格。

  15.將被試自救器放入氣密儀的工作室中。如果檢查過濾式自救器,須預先在工作室裏放置隨機附帶的L形填塊。

  16.蓋上氣密儀封蓋,扣上封壓鉤,同時按秒表計時,10秒鍾時,記下壓力計水柱高度;5秒時,再次記下壓力計水柱高度。對於過濾式自救器,如果在最後的15秒鍾內壓力計水柱下降不超過8毫米,則認為氣密合格;超過8毫米或壓力計水柱高度未達到470毫米的,則認為氣密不合格。對於隔絕式自救器,如果在最後的15秒鍾內壓力計水柱下降不超過30毫米,則認為氣密合格;超過30毫米或壓力計水柱高度未達450毫米,則認為氣密不合格。為提高檢查效率,封壓10秒鍾後,若壓力計水柱停留在480毫米以上某一高度不動,則認為自救器氣密合格,不必再觀察後15秒鍾。

  17.氣密合格的自救器可以繼續使用;氣密不合格的自救器必須進行處理。

  18.被檢查的自救器應處於氣密儀檢查場所2小時後,才能開始檢查,檢查時環境溫度的波動不應超過2攝氏度。

  19.被檢查的自救器及氣密儀應避免日光直射或靠近暖氣熱源,檢查場所應盡可能避免有過堂風或受抽、排氣設備影響。

  20.被檢自救器上的煤粉和髒物應擦掉,不允許煤粉和髒物等落到密封環和托盤上,以保證氣密儀係統的可靠密封。

  21.若扣上封壓鉤後,壓力計水柱很快下降到400毫米以下,說明自救器大漏氣;如懷疑氣密儀係統本身的氣密性,可換用庫存不漏氣的自救器作對比試驗,不可冒然調整氣密儀。

  22.使用氣密儀時,加壓(扣封壓鉤)、卸壓(鬆開封壓鉤)均應緩慢地進行,切不可猛扣、快放,以防止水濺到工作室裏,使機件受損。

  23.檢查自救器時,若發現壓力計水柱有上升現象,說明橡膠密封環質量不好;如在後15秒鍾內壓力計水柱上升高度超過4毫米,則橡膠密封環應予更換。

  24.壓力計刻度管裏出現水泡時,表明壓力計缺水,應注水後再用。

  25.自救器檢查完後,應立即取出,不可長時間放在氣密儀工作室裏加壓。

  26.對氣密處於不合格邊緣的自救器,應進行複查。

  27.對氣密不合格的過濾式自救器,應在經校正誤差不超過±1克的天平上稱重,增重不超過10克的,密封後可繼續使用。

  28.為了尋找漏氣部位,可用直觀方法尋找,也可用毛筆沾濃度適當的肥皂水在自救器被加壓30~60秒後塗抹於可能漏氣的部位進行檢查,冒泡處即是漏氣處。此法同樣適用於隔絕式自救器。

  29.使用氣密儀檢查隔絕式自救器時,如果在後15秒鍾內壓力計水柱高度下降,15~30mm,屬小漏氣,仍屬氣密合格,但應將漏氣處用錫焊封閉;如在最後15秒鍾內,壓力計水柱下降30~50mm,屬中等漏氣,經試驗還未失效的,補漏維修後可繼續使用。

  30.要詳細記錄修理過的自救器的損壞與修理情況。

  31.維修自救器的工作場所應清潔,以避免粉塵、油脂等進入自救器。

  風表檢修工操作規程

  1.風表檢修工負責檢修風表。

  2.每台風表使用半年後應作檢查校正,重新繪製風表校正曲線;大修後的風表必須經校正後方能使用。

  3.風表必須送到指定單位進行校正。

  4.每個風表檢修工應配備所需用的一切工具。修理風表的工作間應清潔、幹燥、無纖維飛揚。操作地點要有合適的工作台。

  5.在拆卸風表前必須將殼體的灰塵汙垢清洗幹淨。應按風表類型、結構、性能及各組的銳敏部位依次拆卸;複裝應按其逆順序進行。

  6.不同型號風表的拆裝應按其說明書規定的順序進行。

  7.清洗風表的操作方法

  (1)將表盤以外各個零件(除擺輪、遊絲組外)及夾板放在汽油(100#、200#)或酒精中浸泡5~10分鍾,然後用小板刷仔細刷幹淨,再用白綢布擦幹,最後用細毛刷刷掉附著物;

  (2)精心檢查各零部件有無損壞,特別是易損的軸承、齒輪、針臍等部件,精度不合要求時必須更換;

  (3)按要求進行組裝,並在各齒輪軸眼中注入適量鍾表油。

  8.檢修後的風表必須零部件齊全、螺絲鬆緊適當,啟動杆、離合閘板(回零杆)靈活,無摩擦、碰撞、卡滯、停轉等現象,指針進位無誤,還原後指針必須對零;還應有繪製好的風表校正曲線。

  9.拆裝風杯或風葉時,要輕拿輕放,防止碰撞變形,並要妥善放置;安裝鋼絲軸時要拉直、緊固,但不要用力過猛,防止拉斷;拆裝表針(帶凸輪表針)時要垂直地輕輕放下或拉下,防止將齒軸折彎或折斷;安裝各種風表指針時,起始位置要對在零位上。

  10.拆裝風表時,鑷子要夾緊刻度盤垂直用力,不要猛力撥動開關彈簧和風葉軸尖;三叉架要垂直取下;安裝軸眼要待裝進軸後才能用力。

  11.自動計時風表的遊絲、擺輪拆裝方法要得當,防止遊絲變形;安裝卡子時,要看清上下軸眼後謹慎安裝,安好後要仔細檢查,裝好的擺輪轉動應靈活,加外力後能連續走動;安裝表針時要防止齒輪軸折斷。

  12.安裝高速風表的風杯時,應在風杯軸的下軸眼對好後再對上軸眼,上下軸眼保持一定間隙,防止斷軸尖和蝸杆變形。

  13.不準用螺絲刀等鐵器撥弄齒牙;軸承必須注油。

  鑽工操作規程

  1.鑽工應經專門培訓,並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2.鑽工必須掌握各種鑽機的操作要領和維護保養及排除故障的知識。

  3.鑽工應掌握瓦斯抽放,煤層注水、注漿、防突等各種鑽孔的封孔和施工方式。

  4.下井前根據工作安排,準備、檢查、帶足本班所需的工具、材料等。

  5.裝運鑽機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裝運鑽機前要進行檢查,鑽機各部件要齊全,電機必須防爆,電壓應與電源相符,電纜無漏電現象,鑽杆、鑽具等應無損壞現象;

  (2)鑽機裝車後,要捆綁牢固。平巷運輸時,兩車之間要拉開一定距離,拐彎時要發出信號;斜巷運輸時,聽從上、下車場把鉤人員的指揮;

  (3)裝運不允許進髒物的部件時,要封堵好。

  6.安裝鑽機前的準備工作如下

  (1)進入安裝地點前,應先檢查巷道支護及通風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整修、加固鑽場時,應清理幹淨髒雜物,挖好清水池,疏通好水溝。

  (2)無風地點必須安設局部通風機或采用導風筒通風,在打鑽過程中不準停風,且要有可靠的風電閉鎖裝置;

  (3)水壓、機件、電源開關等均應良好,符合要求。

  7.安裝鑽機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鑽場麵積必須大於鑽機座,周圍要有足夠的安全間隙在運輸巷道安設鑽機時,要保證不影響運輸;

  (2)安鑽地點應,底板平整。地梁木平穩臥入底板四角打上立柱及斜柱。按中腰線擺正鑽機;

  (3)機身安放平穩後,應上緊底固螺絲,各機械轉動部分要安裝防護欄、保護罩。

  8.操作前的準備工作

  (1)鑽機安裝應牢固,變速箱及油箱內的油位應合適,安全防護罩及防塵蓋必須齊全;

  (2)各部分操作手把應處在正確位置;

  (3)調試鑽機時,要求各轉動部分運轉應正常,開關啟動應靈活可靠。鑽機空載運行10分鍾。確認無問題後,方可接上鑽杆、鑽頭,接通水源,由司機操作開始鑽孔。

  9.各類鑽機的操作方法按各鑽機使用說明書執行

  (1)MYZ係列液壓鑽機的操作方法是

  ①利用操縱台的操作手把來控製鑽杆的旋轉和推進。操作手把由空檔位向前推動時,鑽頭順時針方向旋轉,進行鑽孔或安裝鑽杆,操作手把由空檔位向後拉時,鑽頭反時針方向旋轉,可拆卸鑽杆;

  ②推移給進油缸的操作手把可控製鑽頭前進或後退,向前推時鑽頭前移,向後拉時鑽頭後退;

  ③需快速推進或後退時可操縱快速操作手把,操作方式與給進油缸相同,即推前進拉後退;

  ④聾用節流閥控製給進速度。手柄順時針方向轉動時速度加大,反時針方向轉動時速度減小,鑽進時可根據岩性隨時調節節流閥,加大或減小推進壓力。

  (2)ZF係列風動鑽機的操作方法如下

  ①操作旋轉部和推進部的操作手柄時,即改變主軸轉動方向和使動力頭的前進或後退,實現方向控製;

  ②要改變旋轉和推進速度,實現速度控製時,可通過控製油霧器前節流閥的大小來實現。

  (3)MK係列全液壓鑽機的操作方法如下

  ①油馬達回轉操作手把向前推,回轉器正轉,手把向後拉,回轉器反轉,中間位停止;

  ②卡盤、夾持器的操作手把向前推,夾持器鬆開(卡盤卡緊),手把向後拉,卡盤鬆開(夾持器卡緊),手把在中間位置時,卡盤、夾持器均卡緊;

  ③給進、起拔操作手把向前推,回轉器前進,即給進,手把向後拉,回轉器後退,即拔起,手把在中間位置時,回轉器浮動,此時可裝卸鑽杆;

  ④操縱截止閥手把可接通或關閉夾持器的油路。手把處於水平位置時油路接通,手把處於垂直位置時油路關閉,夾持器處於鬆開位置;

  ⑤操縱增壓調節手輪可調節係統的輔加壓力。順時針旋轉手輪時,係統壓力提高;

  ⑥操縱給進壓力調節手輪可改變給進壓力。順時針方向旋轉時,給進壓力增加,反時針方向旋轉時,給進壓力減小。

  10.鑽孔時要嚴格按照測量人員標定的孔位及施工措施中規定的方位、角度、孔深等進行施工,不經測量人員同意不得擅自改動。

  11.安裝鑽杆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先檢查鑽杆,應不堵塞、不彎曲、絲口未磨損;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連接鑽杆時要對準絲口,避免歪斜和漏水;

  (3)裝卸鑽頭時,應嚴防管鉗夾傷硬質合金片、夾扁鑽頭和岩芯管;

  (4)安裝鑽杆時,必須在安完第一根後,再安第二根。

  12.鑽頭送入孔內開始鑽進時,壓力不宜太大,要輕壓慢鑽,以免崩刃或打壞變速齒輪,待鑽頭下到孔底工作平穩後,壓力再逐漸增大。

  13.采用清水鑽進時,開鑽前必須供水,水返回後才能給壓鑽進,並要保證有足夠的流量;不準鑽幹孔。孔內岩粉多時,應加大水量,延長開泵時間,切實衝好孔後方可停鑽。

  14.鑽進時,鑽工要認真觀察鑽機運轉情況,即觀察送水、鑽孔的給排水、鑽孔內的震動聲音等情況。

  15.鑽進過程中要準確測量距離,一般每鑽進10米或換鑽具時必須量一次鑽杆,以核實孔深。

  16.鑽機運轉過程中要注意觀察軸承部位、液壓油、電機、變速箱、軸套、橫立軸齒輪等有無超溫現象、有無異常聲音,發現問題應立即停機,查找原因,及時處理。

  17.鑽進過程中的注意事項如下

  (1)發現岩石鬆動、片幫、來壓、見水或孔內水量、水壓突然加大或減小以及頂鑽時,必須立即停止鑽進,但不得拔出鑽杆,要立即派人監視水情,並迅速向有關部門彙報;

  (2)鑽孔透采空區發現有害氣體噴出時,要停鑽加強通風,並用黃泥封孔,同時向礦調度室彙報;

  (3)鑽瓦斯抽放孔出現瓦斯急劇增大、頂鑽杆等現象時,要及時采取措施;

  (4)岩層注水鑽孔鑽入頂板或底板岩石中時,要停鑽,該孔報廢,並將廢孔封死,不得注水。

  18.更換鑽頭時,應注意孔徑與鑽頭直徑匹配,以免卡死鑽頭。

  臨時停鑽時,要將鑽頭退離孔底一定距離,防止岩粉卡住鑽杆;停鑽8小時以上時應將鑽杆拉出來。運鑽具時,前後人員要互相聯係,密切配合,防止造成傷人事故。

  19.提出鑽具時的注意事項如下

  (1)提鑽前,要丈量機上餘尺,開升降機的製動裝置、離合裝置、提引裝置以及緊卸工具要齊全、好用,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提鑽前必須用清水衝孔,排淨岩粉;

  (3)在提鑽過程中,鑽工必須與其他工緊密配合,操作要輕而穩,不得猛刹、猛放,不得超負荷作業,不得用手去摸鋼絲繩。其他工必須站在鑽具起落範圍以外;

  (4)岩芯管提出孔口後應立即蓋好孔口,不準用手探摸或用眼觀看管內岩芯;

  (5)提出的岩芯必須清洗幹淨,擺放整齊有序;

  (6)鑽杆提出後要用棉絲纏住兩端,以防鑽杆孔堵塞或絲口被破壞。對於抽放瓦斯鑽孔,鑽杆提出後要用木塞堵住鑽孔,以防瓦斯溢出。

  20.啟動時,注意力要集中,要求手不離按鈕、眼不離鑽機,動作要準確、及時、迅速。

  21.機械調速的鑽機,在正常情況下不得隨意改變鑽機速度,調速時必須先停電,變速箱停止運轉後再變速。

  22.鑽進仰角超過25度時,不準在套管正下方操作,以免套管滑落打傷人員。

  23.機器運轉時,禁止用手、腳或其他物件直接製動機器運轉部分,禁止將工具或其他物品放在鑽機、水泵電機防護罩上。

  24.封孔前必須清除孔內岩粉,封孔一般采用砂漿封孔或封孔器直接封孔。

  25.砂漿封孔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砂漿封孔需下套管,套管可采用鋼管或外端用鋼管裏端用塑料管,煤層注水孔的套管也可采用鋼絲編製的高壓膠管;

  (2)封孔部分需擴孔,孔徑一般不小於100毫米。煤層注水鑽孔封孔深度一般應大於5米;

  (3)封孔時先把套管牢固地固定在鑽孔內,固定方法可采用木塞或在套管上纏艸麻絲、海帶的方法等。套管一般要露出孔口10~15厘米;

  (4)套管下入鑽孔後,可用人工或封孔注射器、泥漿泵等將按規定配製好的水泥砂漿送入管套壁外的鑽孔內;

  (5)人工送砂漿封孔,要邊送砂漿邊用力搗實;用泵送砂漿封孔時,灌漿管要固定於鑽孔內,孔口要密封,工作結束時要用水把泵內砂漿清洗幹淨。

  26.封孔器封孔時的注意事項如下

  (1)封孔器應完好;

  (2)仰角鑽孔裝封孔器時,操作人員不得正對封孔器,以防封孔器下滑傷人;

  (3)安裝封孔器時,一人用管鉗固定封孔器外套,另一人用管鉗擰緊絲扣;連接氣門與支管時,必須把支管總氣門關閉;

  (4)使用液壓或機械加壓封孔器時,給壓要均勻,應先小後大,速度不要太快,待封孔器外壁與鑽孔壁接觸後再加壓。

  27.各種類型鑽機的維修與保養按說明書進行,並建立班保、周保、月保製度。

  28.鑽機不得在無人照管的情況下運轉,鑽機任何部位出現故障時都應立即停機檢查。

  29.鑽機外露的轉動與滑動表麵在每班開車前應擦拭幹淨,並塗一層機械油。應保養好注油部位。鑽機長時間不用時,應對所有外露表麵進行清掃,並將各運轉部位表麵塗上黃油,機械外殼應塗上防腐油。

  30.經常檢查各油箱的油位,保持油量適宜、油質要清潔無雜質,並按規定更換新油。

  31.所有罩子和防塵蓋要保持完整和齊全,鑽杆螺紋部分、各種接頭應經常用刷子清掃,並塗適量黃油。

  32.鑽機搬遷時,應將所有外露管口用絲堵、接頭蓋或棉紗堵好,防止灰塵進入或油液外漏。

  33.下班前應將本班工作情況及各種數據,如鑽孔角度、進尺、套管下置深度、岩芯采集情況、設備運轉情況等,全麵準確地記錄下來。

  34.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製度,本班組長和記錄員要按記錄表格把本班情況記錄清楚並簽名。

  35.鑽孔竣工後,應在機長的指揮下做好各種善後處理工作(如鑽機的搬遷、檢修存放,鑽杆、接頭及接箍的更換,鑽孔的質量驗收及有關資料移交等),為下次施工做好各種準備工作。

  抽放瓦斯觀測工操作規程

  1.抽放瓦斯觀測工負責抽放瓦斯係統中各參數的定時觀測、計算和抽放鑽孔的聯接、拆除以及抽放管道的檢查、維護、放水、管理工作。

  2.應根據當天的工作任務和目標帶全所需工具、儀器,並保證完好。

  3.如需進入柵欄內工作,必須兩人前後同行,並隨時檢查巷道內瓦斯。瓦斯超規定時,應停止進入,經請示後再采取措施。

  4.檢查瓦斯時的注意事項如下:

  (1)檢查管道內瓦斯時,應使用100%的瓦檢儀;

  (2)瓦檢儀的氣泵應選擇合適,盡量采用高負壓氣泵;如使用儀器本身氣泵不合適,必須用氣樣泵抽取管道內瓦斯進行測定;

  (3)采用儀器氣泵檢查管道內瓦斯時,應連續擠壓氣泵(即一鼓起立即再捏扁),在擠壓5~6次後,氣泵一複原的瞬間,立即將儀器的進氣口從管道內拔出;

  (4)檢查管道瓦斯濃度時,必須檢查2次以上,發現差別較大時,應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5.觀測負壓和流量的注意事項如下:

  (1)U形水柱計內必須是蒸餾水;

  (2)觀察時,要將U型水柱計垂直放置,使兩水柱凹麵持平;

  (3)用U型水柱計測定抽放壓力時,應按規定將水柱計的膠管與管道上的壓力接孔聯接,並使其穩定1~2分鍾,然後讀取壓力值。

  6.在測定流量或負壓時,如U水柱計跳動不止,應檢查積水情況,並采取放水措施。

  7.抽放瓦斯鑽孔及分路觀測點必須懸掛觀測記錄牌,並注明觀測地點和孔號。每次觀測後,應將有關參數(如負壓、靜壓差、瓦斯濃度、流量時間及觀測人姓名)填寫在記錄牌上,並保證牌板、記錄和報表三對口。

  8.當抽放管路中瓦斯濃度急劇變化時,應及時調節該鑽孔或高抽巷的管路抽放負壓。當濃度低於25%、又不影響作業麵中的瓦斯含量時,應關掉該孔(巷)的氣門。

  9.抽放孔、高抽巷管路都應設置氣門、放水器和觀測瓦斯、負壓和流量的裝置。

  10.布置在回采工作麵的抽放鑽孔,必須在能抽上瓦斯前連接好。本煤層抽放瓦斯鑽孔,應在鑽孔鑽完後及時連接好,並把鑽孔與抽放管路連通的氣門打開。

  11.連接鑽孔前,要將頂板的浮矸清理掉。

  12.抽放鑽孔或管路的拆除,必須經通風技術負責人批準。

  13.瓦斯鑽孔或高抽巷瓦斯管拆除後,必須采取防止瓦斯外泄的措施。

  14.必須經常清理和潤滑抽放瓦斯管路的閥門,以確保閥門使用靈活。

  15.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調整主幹管路的抽放負壓。

  16.對所負責地區的抽放係統及設施要定期進行全麵檢查,發現漏氣、斷管、埋管、積水等問題時,應立即彙報,並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抽放瓦斯泵司機操作規程

  1.抽放瓦斯泵司機必須經過技術培訓,並掌握瓦斯泵的結構、性能,會進行一般的維護保養及故障處理。應由考試合格、持證者擔任。

  2.抽放瓦斯泵司機負責泵的停、開和日常維護管理及運行參數的調整、記錄工作,並定時向本單位調度彙報。

  3.檢查泵站進出風氣門、循環氣門、配風氣門、放空氣門和利用氣門,保證其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4.檢查抽放泵地腳螺絲,各部聯接螺絲以及防護罩,要求不得鬆動。

  5.檢查並保持油路、水路處於良好工作狀態。

  6.各部位溫度計應齊全。

  7.泵房中的測壓、測瓦斯濃度裝置及電流、電壓、功率表均應正常工作。

  8.檢查泵站進、出氣側的安全裝置,要求保證完好;采用水封式防爆器的,要保證水位達到規定要求。

  9.用手轉動泵輪1 ~2 周,要求泵內應無障礙物。配電設備應完好。

  10.接到啟動命令後,抽放瓦斯泵司機應一人監護、一人準備操作。

  11.啟動帶有潤滑係統和冷卻係統的抽放泵時,應首先啟動潤滑係統和冷卻係統,並適當調整流量。

  12.啟動帶有供水係統的抽放泵時,應先啟動供水係統,並開、關有關閥門。

  13.回轉式抽放泵的啟動順序如下

  (1)開啟泵的出、進氣門和循環門、配風門、放空門。

  (2)操作電氣係統,使抽放泵空載運行5 ~15 分鍾。

  (3)抽放泵空載運行正常後,打開聯通井下的總進氣門,同時關閉配風門,並逐步關閉循環門,使抽放泵帶負荷運行。

  14.真空泵的啟動順序如下

  (1)關閉進氣閥門,打開出氣閥門、放空門和循環門。

  (2)操作電氣係統,使抽放泵投入運行。

  (3)緩緩開啟進氣閥門。

  (4)調節各閥門,使抽放泵正負壓達到合理要求,向泵體、氣水分離器等供給適量的水。

  15.抽放泵啟動後,應及時觀測抽放正、負壓及流量、瓦斯濃度、軸承溫度、電氣參數等,並監聽抽放泵的運轉聲。

  16.當抽放泵抽放的瓦斯濃度達到30 %以上時,向本單位調度彙報,並準備向用戶輸送瓦斯;接到輸送瓦斯命令後,開啟總供氣閥門,同時關閉放空閥門。

  17.若泵站內設有加壓泵,在接到向用戶輸送瓦斯的命令後,應按本工種有關抽放泵的啟動順序啟動加壓泵,並開、關有關閥門,向用戶送氣。

  18.采用於式抽放泵的,當抽放瓦斯濃度低於25 %時,應及時向調度彙報。

  19.停抽放泵和加壓泵之前,必須通知用戶和主管單位。

  20.停抽放泵前,必須首先停加壓泵及其附屬係統。利用加壓泵排除民用管道內的瓦斯時,必須先將抽放泵泵體及井下總氣門間的管路內的瓦斯排除幹淨。

  21.接到停止抽放泵運行的命令後,應一人監護、一人準備進行停機操作。

  22.抽放泵的停機操作順序是

  (1)開啟放空門、循環門,關閉總供氣門和井下總進氣門,同時開啟配風門,使抽放泵運轉3 ~5 分鍾,將泵體內和井下總進氣門間的管路內的瓦斯排出。

  (2)操作電氣係統,停止抽放泵運轉。

  (3)停止供水、供油。

  23.抽放泵停止運轉後,要按規定將管路和設備中的水放完。

  24.抽放瓦斯的礦井,在抽放未準備好前,不得將井下總氣門打開,以免管路內的瓦斯出現倒流。

  25.如遇停電或其他緊急情況需停機時,必須首先迅速將總供氣閥門關閉,然後將所有的放空門和配風門打開,並關閉井下總氣門。

  26.抽放泵每次有計劃的停機,必須提前通知用戶或其主管單位;緊急情況下,停機後應及時通知用戶或其主管部門。

  27.抽放泵需要互換運行時,必須經調度同意後方可進行。

  28.互換抽放泵的操作順序如下

  (1)備用泵空載運轉正常後,調小運轉泵的流量,並相應調整用戶使用量。

  (2)開啟備用泵和運轉泵係統間的聯絡門,並關閉備用泵的配風門,使備用泵低負荷與運轉泵並聯運行。

  (3)當備用泵帶負荷運轉正常後,關閉其放空門。

  (4)停止原抽放泵運轉,並開、關有關閥門,調整備用泵的流量。

  29.無論是抽放泵還是加壓泵的互換運行,均不允許間斷瓦斯利用;否則必須提前通知用戶或其主管單位。

  30.抽放泵的互換運行應避開用氣高峰時間。

  31.兩台並聯運行的抽放泵需要與另外兩台抽放泵互換運行時,必須停泵後進行。

  32.抽放泵並聯運行時,其啟動和停止應按照本工種中有關抽放泵的停止、啟動順序進行操作。

  33.抽放泵並聯運行時的順序如下

  (1)先啟動一台抽放泵,待運轉正常後,再啟動另一台抽放泵。

  (2)抽放泵運轉正常後,再進行帶負荷操作。

  34.操作電器設備時,必須穿戴絕緣鞋和絕緣手套。

  35.對於反映抽放泵運行狀態的各種參數(瓦斯濃度、設備溫度、壓力、孔板流量計靜壓差、流量等)及附屬設備的運轉狀態、機房內的瓦斯濃度,在正常情況下應按各局規定的時間進行觀測、記錄和彙報,特殊情況下必須隨時觀測、記錄和彙報。

  36.要經常檢查維護抽放係統各種計量裝置、閥門和安全裝置等,保證靈活可靠;每天要對全部設備的外表進行一次擦洗。

  37.必須堅守崗位,實行現場交接班,交接班時要對所有設備進行檢查和交接,並履行台帳簽字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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