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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安全生產新規定175問

作者:佚名 2009-11-21 23:59 來源:本站原創


煤礦安全生產新規定175問
李進文 編寫


煤炭工業出版社
北京
前言
隨著依法治國方略的不斷推進和有效實施,我國煤炭行業的法律體係基本形成,法律法規、規定、規章和01manbetx 日臻完善、不斷健全,特別是國務院有關部、委、局和省級人民政府近幾年頒發了大量“新規定”,有力地促進了安全生產。
煤礦安全生產“新規定” ,以法律法規為指導,緊密結合煤礦實際,及時準確,切中要害,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時效性,是煤礦安全生產的航標燈和促進劑。進幾年煤炭行業生產02manbetx.com 率和百萬噸死亡率大幅度下降,礦山麵貌徹底改觀,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可喜成績。
煤礦員工學法、用法、守法,依法辦礦、依法管理、依法生產和監督檢查,形成了良好的法治氛圍。幹部以身作則規範行為,工人身體力行遵紀守法。法律法規和“新規定”進培訓教材、課堂,進班前會,入心、入腦、入行,成為安全生產須臾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成為員工維護自身權益,與頂板、瓦斯、煤塵、水、火等五大災害鬥爭,開創安全生產新局麵的權威、動力和精神武器。
我們編輯出版《煤礦安全生產新規定175問》,以學好用好法律、法規為目的,以服務群眾為宗旨,以促進安全生產為目標。我們根據煤礦實際,從近幾年頒布出台的大量規定、通知中選編了175條,供讀者學習參考。
煤炭行業以艱苦辛勞而著稱,我們從方便煤礦領導、幹部和工人出發,本著“學以致用”的原則出版這本書,既為學法用法創造條件,又可節約查閱大量資料的時間,真是一舉多得,大有裨益。
本書的編輯出版得到煤炭工業出版社和大同市南郊區煤管局有關領導和同誌的大力支持,在此向他們表示衷心的感謝。
由於水平和能力有限,本書的不妥和不足之處在所難免,敬請讀者批評指正。
編者
2009年4月6


目次
第一部分 安全生產方針新內容
一、 安全生產方針
1. 安全生產方針是怎樣提出和確立的?…………………………….………3
2. 1995年確立的煤礦安全生產指導思想內容是什麼?…………….……...3
3. 新的安全生產方針的內容是什麼?……………………………………….3
4. 新愛是從方針的重要意義是什麼?……………………………………….4
5. “安全第一”的含義是什麼?…………………………………………….5
6. “預防為主”的含義是什麼?…………………………………………….5
7. “綜合治理”的含義是什麼?…………………………………………….6
二、 瓦斯治理……………………………………………………………………7
8. 瓦斯綜合治理的十二字方針是什麼?…………………………………….7
9. “先抽後采”的要點是什麼?....………………………………………….7
10. “以風定產”的要點是什麼?…………………………………………….8
11. “檢測監控”的要點是什麼?…………………………………………….8
12. 瓦斯治理的七項措施是什麼?…………………………………………….9
13. 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對哪些礦井的瓦斯治理實施重點監察?……….9
14. “四位一體”的內容是什麼?…………………………………………….10
15. 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對瓦斯治理重點監察的內容是什麼?……………….10
16. 瓦斯綜合治理要構建什麼樣的體係?…………………………………….10
三、 煤礦整頓關閉………………………………………………………………12
17. 煤礦整頓關閉的目標是什麼?……………..……………………………...12
18. 煤礦整頓關閉工作的主要任務是什麼?………………………………….12
19. 什麼樣類型的小煤礦應予關閉?………………………………………….12
20. 什麼是“三非”?..….……………………………..………………………13
21. 什麼是非法煤礦?….…………………………………………………………14
22. 什麼是違法煤礦?……………………….……………………………………14
23. 煤礦有哪些情形的應予關閉?…………………………………………….14
24. 發現煤礦有哪些情形的應責令其停產整頓?.……………………………15
25. 對責令停產整頓的礦井應如何處理?…………………………………….15
26. 對決定關閉的煤礦,地方人民政府應如何立即組織實施?…………….16
27. 打擊非法煤礦的重點是什麼?.......................................................................16
28. 關閉礦井的六條標準是什麼?…………………………………………….16
四、 煤炭資源整合………………………………………………………………18
29. 煤炭資源整合的目標是什麼?……………..….….……………………….18
30. 煤炭資源整合的原則是什麼?…………………………………………….18
31. 資源整合的任務是什麼?………………………………………………….19
32. 煤炭資源整合的範圍是什麼?…………………………………………….20
33. 煤炭資源整合采取什麼樣的方式?……………………………………….21
34. 有哪些情形的煤礦應予關閉、其資源參整合?………………………….21
35. 有哪些情形的煤礦應予關閉、其資源不得參與整合?………………….21
36. 資源整合後,煤礦必須達到什麼樣的條件和指標?…………………….21
37. 煤炭資源有償使用的主要內容是什麼?………………………………….22
38. 建設“本質安全型”礦井的內容是什麼?……………………………….22
39. “十一五”期間,煤炭含有結構調整的目標是什麼?…………………….23
40. 對小煤礦生產係統的要求是什麼?……………………………………….24
第二部分安全治理新規定
一、 治理“三超”……………………………………………………………….27
41. 什麼是“三超”?…………………………………………………….……27
42. 什麼是超能力生產?……………………………………………………….27
43. 什麼是超強度生產?……………………………………………………….27
44. 什麼是超定員生產?……………………………………………………….27
45. 什麼是煤礦生產能力?…………………………………………………….27
46. 煤礦發生哪些情形,應當組織重新核定生產能力?…………………….28
47. 煤礦核定生產能力“計量”單位是什麼,年工作日為多少天?……….28
48. 煤礦生產能力核定的內容是什麼?……………………………………….28
49. 礦井提升係統生產能力如何核定?……………………………………….29
50. 井下排水係統生產能力如何核定?……………………………………….29
51. 供電係統生產能力如何核定?…………………………………………….31
52. 井下運輸係統生產能力如何核定?……………………………………….32
53. 礦井通風係統生產能力如何核定?……………………………………….34
54. 采掘工作麵生產能力如何核定?………………………………………….36
55. 煤礦生產能力核定工作包括哪三個階段?……………………………….37
56. 負責審查煤礦生產能力的主管部門有哪些?………………………….…38
57. 煤礦企業勞動定員管理應開展哪些工作?……………………………….38
58. 煤礦企業勞動定員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什麼?……………………….39
59. 國有煤礦定編、定員、定額組織生產的基本要求是什麼?…………….40
60. 小煤礦勞動組織用工管理的要求有哪些?……………………………….40
61. 控製煤礦井下作業人數的規定是什麼?………………………………….41
62. 加強對煤礦企業勞動定員的監管與監察要求是什麼?………………….42
63. 煤礦企業勞動定員管理和標準編製原則是什麼?……………………….42
64. 嚴格執行勞動定員管理的規定是什麼?………………………………….43
二、 隱患排查…………………………………………………………………….44
65. 什麼是02manbetx.com 隱患?....……………………………………………………….44
66.02manbetx.com 隱患分哪幾類?……………………………………………………….44
67. 什麼是一般02manbetx.com 隱患?…………………………………………………….44
68. 什麼是重大事故隱患?…………………………………………………….44
69. 生產經營單位如何報送、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44
70. 煤礦應當立即停止生產的十五種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是什麼?………….45
71. 小煤礦加強隱患排查管理的規定是什麼?……………………………….46
72. 整改安全隱患“五落實”的內容是什麼?……………………………….46
73. 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屬於瓦斯超限作業?………………………………….47
74. 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設備、工藝,是指有哪些情形的?…….47
75. 安檢部門對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如何實行分級監管?……………….47
76. “兩個45條”是指什麼?………………………………………………...48
77. “三條線”建設是指什麼?……………………………………………….48
78. 煤礦隱患的排查管理應進行哪些工作?………………………………….48
79. 煤礦防治水害的原則是什麼?…………………………………………….49
80. 煤礦水害綜合治理的五項措施是什麼?………………………………….49
81. 煤礦企業應賦予職工哪十項權利?……………………………………….49
82. “三位一體”安全檢查是指什麼?……………………………………….50
第三部分 安全生產新技術
一、 煤層開采
83. 傾斜煤層開采怎樣合理選擇采煤方法?…………………………………….53
84. 開采急傾斜煤層工作麵支護和頂板管理有哪些要求?………………….53
85. 開采急傾斜煤層對防治水害有哪些要求?……………………………….54
86. 有哪些情形要嚴禁采用放頂煤開采?…………………………………….54
87. 放頂煤開采通風和瓦斯管理是如何規定的?…………………………….55
88. 放頂煤開采的防塵、防火和防治水應製定的措施是什麼?…………….56
89. 放頂煤工作麵審批驗收的規定是什麼?………………………………….56
90. 對製定放頂煤開采的集體標準和要求有哪些規定?…………………….57
91. 怎樣加強對放頂煤開采的監管和違章查處?…………………………….57
二、 監測監控……………………………………………………………………59
92. 煤礦安全監控係統包括哪些內容?...............................................................59
93. 煤礦安全監控係統要實現哪“四級聯網”?…………………………….59
94. 對煤礦安全監控係統裝備工作有哪些要求?…………………………….59
95. 對煤礦安全監控係統的維護和維修工作有哪些要求?………………….60
96. 對煤礦安全監控係統網絡運行管理的要求是什麼?…………………….61
97. 對加強煤礦安全監控係統監管監察的要求是什麼?…………………….61
98. 對瓦斯監控係統的基本要求是什麼?…………………………………….62
99. “省、市、縣、礦”四級季候煤礦瓦斯監控的職責是什麼?………….62
100. 煤礦監控室彙報處理程序是什麼?………………………………………63
101. 縣(局)安全監控部門出路程序是什麼?………………………………64
102. 安全監控係統出現故障的處理規定是什麼?……………………………64
103. 2007年版《煤礦01manbetx 01manbetx 》對安全監控係統的裝備時怎樣規定的?...65
104. 回采工作麵如何設置瓦斯傳感器?………………………………………65
105. 掘進工作麵如何設置瓦斯傳感器?………………………………………67
106. 串聯通風工作麵如何設置瓦斯傳感器?…………………………………69
107. 井下需要設置傳感器的其他地點有哪幾個?……………………………72
三、 機電設備……………………………………………………………………73
108. 采煤機的發展要求是什麼?………………………………………………73
109. 礦井提升設備的發展要求是什麼?………………………………………73
110. 礦井運輸推廣使用什麼樣的設備?………………………………………73
111. 礦井主排水泵自動化的特征是什麼?……………………………………74
112. 煤礦井下禁止使用的設備有哪些?………………………………………74
113. 煤礦禁止使用的采煤工藝有哪些?………………………………………75
第四部分安全管理新要求
一、 管理人員準入………………………………………………………………79
114. 國有重點煤礦的礦級領導和科區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的學曆和經曆是怎樣要求的?……………………………………………79.
115. 國有重點煤礦招工的規定是什麼?………………………………………79
116. 小煤礦安全管理人員的配置是怎樣要求的?……………………………80
117. 小煤礦專職安全檢查人員的配置是怎樣要求的?………………………80
118. 國有重點煤礦領導幹部年薪中與安全掛鉤的份額應占多少?…………80
二、 管理人員現場指揮…………………………………………………………81
119. 國有重點煤礦各級管理人員下井次數是怎樣規定的?………………....81
120. 小煤礦領導下井帶班次數是怎樣規定的?………………………………81
三、 安全培訓……………………………………………………………………82
121.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的培訓時間是如何規定的?………………………………………………82
122. 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是怎樣規定的?………82
123.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應當包括哪些內容?………………82
124.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應包括哪些內容?…………83
125. 礦(廠)級崗前安全培訓應包括哪些內容?……………………………83
126. 出現什麼情況,從業人員必須重新進行安全培訓?……………………83
127. “三項崗位人員”是指哪些人員?………………………………………84
128. “三項崗位人員”的安全資格證書有效期是多少年?…………………84
129. 安全培訓機構的資質證書分幾級,分別由哪些部門頒布?……………84
130. 煤礦各種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應由哪些級別培訓機構負責進行?……84
131. 煤礦安全培訓的“九落實”是什麼?……………………………………85
132. 煤礦瓦斯監控係統工作人員培訓考核的要求是什麼?…………………85
133. 從業人員參加安全培訓,工資和費用由誰承擔?………………………85
134. 煤礦企業應依法取得哪“六證”?………………………………………86
135. 煤礦企業違反安全培訓的哪些情形應予以關閉?………………………86
第五部分 事故報告處理新製度
136. 生產安全事故的等級是怎樣劃分的?……………………………………89
137. 什麼是遲報、漏報、謊報、瞞報?………………………………………89
138. 報告事故的時間時怎樣規定的?…………………………………………90
139. 不同等級的事故,應分別報至哪些部門?………………………………90
140. 報告事故應包括哪些內容?………………………………………………90
141. 事故報告後,出現什麼新情況應及時不報?……………………………91
142. 事故發生單位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處以罰款的規定是什麼?……91
143. 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導致事故發生的,處以罰款的規定是什麼?……………………………91
144. 有哪些情形的,對發生事故單位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
的罰款,對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相關負責人處1年年收入60%至
100%的罰款?…………………………………………………………..…92
145. 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有哪些情形的,對直接負責人
和其他負責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或追究刑事責任………………………...92
146. 對事故發生單及有關負責人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按哪些規定決定...92
147. 對02manbetx.com 發生單位及其有關負責人員罰款的行政處罰,
按照哪些規定執行?……………………………………………………...93
148. 對發生一般事故的單位如何罰款?……………………………………...93
149. 對發生較大事故的單位如何罰款?……………………………………...93
150. 對發生重大事故的單位如何罰款?……………………………………...94
151. 對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單位如何罰款?………………………………...94
152. 事故調查有哪些部門組織進行?…………………………………………94
153. 事故調查組由哪些部門派人組成?………………………………………94
154. 事故調查組應履行哪些職責?……………………………………………95
155. 事故調查應在多少日內提交調查報告?…………………………………95
156. 事故調查報告應當包括哪些內容?………………………………………95
157. 事故處理有哪些規定?……………………………………………………95
第六部分 技術01manbetx 標準
一、 技術規範……………………………………………………………………99
158. 一級非傷亡事故的標準是什麼?…………………………………………99
159. 二級非傷亡事故的標準是什麼?…………………………………………99
160. 三級非傷亡事故的標準是什麼?…………………………………………100
161. 重大未遂事故餓標準是什麼?……………………………………………100
162. 傷亡事故的種類和標準是什麼?…………………………………………101
163. 新安裝的綜采工作麵驗收標準是什麼?…………………………………101
二、 煤礦作業01manbetx ………………………………………………………………105
164. 變質煤礦作業規程的原則是什麼?………………………………………105
165. 變質煤礦作業規程的必須具備哪些文件資料?…………………………105
166. 對煤礦作業規程的實施應重點抓好哪些工作?…………………………106
167. 編製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要求是什麼?…………………………………106
168. 井下作業出現哪些情況應編寫專項安全技術措施?……………………107
169. 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編製的內容有哪些?…………………………………107
三、 煤礦01manbetx ……………………………………………………………....108
170. 2005年版《煤礦01manbetx 》修改了多少條?……………………….…..108
171. 為什麼要對2001年版《煤礦01manbetx 》進行修改?…………………..108
172. 2005年版《煤礦安全規程》修改的大體內容是怎樣的?…...................108
173. 2007年版《煤礦安全規程》修改了幾條?……………………………...109
174. 2007年版《煤礦安全規程》第六十八條時如何修改的?………….…..109
175. 2007年版《煤礦安全規程》對第一百五十八條是如何修改的?……...110
參考文獻…………………………………………………………………………111

第一部分 安全生產方針新內容
一安全生產方針
1.安全生產方針是怎樣提出和確立的?
1949年新中國成立。在共產黨領導下,全國人民打垮了日本帝國主義,推翻了蔣介石反動統治,解放了全中國。新中國成立伊始,在黨的領導下,全國開展了轟轟烈烈的“增產節約、支援前線”的大生產運動,各類事故頻繁發生。針對這種情況,毛主席指示:“在實施增產節約的同時,必須主義職工的安全健康和不可少的福利事業,如果隻注意前一方麵,忘記或稍加忽視後一方麵,那是錯誤的”。根據毛主席的指示,後來國家有關部門結合生產實際提出了“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的口號,首次八安全放在重要位置。1957年、1959年和1960年周恩來總理分別對民航、煤炭和航運交通工作作出批示,要保證“安全第一”。
煤炭工業部響應毛主席的號召,根據周總理的指示,結合煤炭這個特殊行業,在20世紀70年代末,提出“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總體推進”的安全生產指導方針,後來幾經修改,到1995年確立了煤礦安全生產指導思想。
2.1995年確立的煤礦安全生產指導思想內容是什麼?
煤炭工業部根據煤炭工業的生產和發展世紀,幾經修改,1995年確立了煤礦安全生產指導思想,內容是:
(1) 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2) 安全生產原則:管理、裝備、培訓三並重;
(3) 安全生產手段:綜合治理;
(4) 安全生產目標:整體推進。
3.新的安全生產方針的內容是什麼?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國家經濟飛速發展,科學技術日新月異,綜合實力不斷加強,國際地位日益提高。但是各類重特大事故時有發生,特別是煤礦的瓦斯、煤塵爆炸事故屢有發生,嚴重影響著礦工的生命安全。這就是說,安全生產形勢相當嚴峻,與黨和政府關注民生的要求相距甚遠。為了扭轉這種局麵,黨和政府下決心進行綜合治理,對煤礦而言就是治理瓦斯、關閉整頓小煤礦。為了突出綜合治理,把綜合治理列入安全生產方針,並在黨的“十一五”規劃中予以公布。所以新的安全生產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由原來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8個字增加為“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12個字。
4.新安全生產方針的重要意義是什麼?
新安全生產方針的重要意義有以下4個方麵:
(1)實現安全發展:科學發展觀的第一要義是發展,對煤礦而言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就是要實現安全發展。新安全生產方針增加了“綜合治理”,使安全生產方針更全麵、更完善、更具有針對性和操作性,有利於實現安全發展。
(2)堅持以人為本: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就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大眾造福。改革和發展不能犧牲群眾利益、煤礦發展不能犧牲礦工生命為代價。對煤礦來講,以人為本就是以人的生命為本,以不死人為目標,不要帶血的煤炭,新安全生產方針增加綜合治理的內容,通過治理,可以避免和減少瓦斯、煤塵等事故發生,減少人員傷亡。所以,新安全方針體現了黨和政府心係礦工,關注安全,關愛生命。
(3)體現時代特性: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完善和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煤炭行業以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製形式並存,煤礦先進工藝技術不斷更新應用。煤炭生產已今非昔比,與以前大不相同,黨和政府高度重視安全生產,時代發展了,安全市場方針也要與時俱進。新的安全生產方針的出台符合時代要求,切合實際,必將有力促進企業實現安全生產。
(4)積極主動應對:煤炭企業井下生產,受著水、火、瓦斯、煤塵、頂板五大災害的威脅,特別是瓦斯和煤塵是發生重特大事故的根源,小煤礦亂采濫掘,潛在事故隱患。新安全生產方針具有針對性、時效性、科學性,可以針對煤礦的隱患,對症下藥,實施治理措施,變別動為主動,超前治理,防患於未然,這必將收到良好的效果,對安全生產有著很大的推動作用。
5.“安全第一”的含義是什麼?
“安全第一”的含義包括三個方麵:
(1)職工生命安全第一。人的生命是寶貴的,煤礦企業要關愛生命、關注安全,要牢固樹立職工生命安全第一的思想。
(2)職工身體健康第一。煤礦生產不能以損害職工健康為代價,要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確保職工身體健康第一。
(3)各項工作安全第一。煤礦工作千頭萬緒,有許多工作需要做各級領導和每位職工要正確認識和處理安全工作和其他工作的關係,要在思想上和行動上切切實實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做到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生產。
6.“預防為主”的含義是什麼?
預防為主的含義包括三個方麵:
(1)“預防為主”時“安全第一”的前提條件。要實現“安全第一”,必須搞好預防,以“預防為主”,向預防要安全。
(2)避免就事論事,出了事故抓安全。“預防為主”可以使工作由被動變主動,避免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出了事故抓安全,損失已經造成,為時已晚。正確的方法是搞好預防性工作,及時排除隱患,防患於未然,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
(3)“安全第一”和“預防為主”是辯證的統一,就像安全和生產是辯證的統一一樣。“預防為主”是“安全第一”的前提、保障和基礎,“安全第一”是“預防為主”的目標、要求和動力,兩者相輔相成、互相促進,有力地促進了煤礦的安全生產。
7.“綜合治理”的含義是什麼?
“綜合治理”的含義包括七個方麵內容:
(1)從係統工程原理出發,全方位多因素地研究事故的預防方法和根治措施。
(2)改善行政、技術、安全等管理方法,加強政府的監督管理。
(3)加強職工的教育培訓,提高職工素質,不斷推廣使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及新設備,加強安全監測監控。
(4)堅持不斷創新,組織技術攻關,開展對瓦斯、煤塵等災害的治理。
(5)加強安全投入,改善作業環境,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
(6)嚴禁濫采亂掘,防止盲目發展,整頓關閉不合格的煤礦。
(7)落實企業的安全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製。
二、瓦斯治理
8.瓦斯綜合治理的十二字方針是什麼?
瓦斯綜合治理的十二字方針是:“先抽後采、以風定產、監測監控“
9、“先抽後采”的要點是什麼?
(1)堅持“先抽後采”時瓦斯防治的基礎,是從源頭上治理瓦斯的治本之策和關鍵之舉
(2)一般情況下,礦井瓦斯是采用通風方法稀釋和排除的。如果利用通風方法不能將湧出的瓦斯稀釋到《煤礦安全規程》允許的濃度,必須考慮進行瓦斯抽放。
(3)我國是以瓦斯湧出量的大小作為瓦斯抽放條件的,《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礦井必須建立地麵永久抽放係統或井下臨時抽放係統:
 ①一個采煤工作麵的瓦斯湧出量大於5m3/min或一個掘進工作麵瓦斯湧出量大於3m3/min,用通風方法解決不合理的。
②礦井絕對瓦斯湧出量達到以下條件的:
(a) 大於或等於40m3/min;
(b) 年產量1~1.5Mt的礦井大於30 m3/min;
(c) 年產量0.6~1.0Mt的礦井大於25 m3/min;
(d) 年產量0.4~0.6Mt的礦井大於20 m3/min;
(e) 年產量小於或等於0.4Mt的礦井大於15 m3/min。
③開采煤與瓦斯突出的危險煤層。
(4)抽放瓦斯地麵泵房和井下臨時泵站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5)抽放利用瓦斯時,瓦斯濃度不得低於30%;不利用瓦斯采用幹式抽放瓦斯設備時,抽放濃度不得低於25%。
(6)煤層瓦斯抽放難易程度可行性,取決於兩個因素:即煤層瓦斯壓力和煤層的透氣性。煤層瓦斯的抽放難易程度分為三類:容易抽放、可以抽放和較難抽放。
10.“以風定產”的要點是什麼?
(1)“已風定產”方針的提出和實施,主要處於安全生產嚴峻形勢需要,是以人為本、關愛生命的要求。
(2)《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礦井每年安排采掘作業計劃時必須核定礦井生產和通風能力,必須按實際供風量核定礦井產量。在礦井總進風量比小於100%時,必須降低礦井產量或進行通風係統的改造與調整,在礦井通風能力核定後允許的範圍內組織生產,嚴禁超通風能力生產。
(3)采區、采煤工作麵必須實行獨立通風。在安排采區、采煤工作麵的生產時,必須按規定進行風量計算,並按實際供風量確定采區、采煤工作麵的產量。嚴禁在采區,采煤工作麵風量不足的情況下安排生產。
(4)新水平新采區投產之前,必須進行通風係統調整,必須按規定進行風量計算,並按實際風量安排生產,在通風係統不合理,不穩定或風量不足的情況下,嚴禁開采。
(5)井下出現風速超限、瓦斯積聚、不合理串聯風時,等同超通風能力生產。超通風能力的礦井、采區、工作麵,必須立即減少產量,重新調整生產布局及通風係統,把產量降到核定通風能力範圍內。
11.“監測監控”的要點是什麼?
安全監控係統監測和監控的內容包括以下三個方麵:
(1)礦井空氣成分的監測:主要是監測礦井空氣中汙染物的濃度,包括CH4、CO、CO2、NO、NO2、炮煙等;
(2)空氣物理狀態的監測:主要有溫度、濕度、風速、空氣壓力、頂板壓力等;
(3)生產環節及各種機電設備運行狀態的監控:如采掘進尺、煤倉料位、水泵排水量,提升機、壓風機、帶式傳輸機、采煤機、綜掘機、局部通風機、風門等的運行狀態和參數。
國內應用的監控係統主要分三大類,即KJ係列、TF-200和A-1型等。
12.瓦斯治理的七項措施是什麼?
國務院第81次常務會研究確定的煤礦瓦斯治理七項措施:
(1)一是對瓦斯災害嚴重的45戶重點煤礦即淮南、平頂山、陽泉等煤礦派駐安全督導組,進行跟蹤監察。
(2)二是從全國抽調煤礦安全專家,對瓦斯災害嚴重和存在重大隱患的煤礦逐個進行安全評估,幫助製定具體的防範措施。
(3)三是嚴格執行“以風定產”的規定,凡超通風能力生產的礦井,必須把產量降到通風能力許可的範圍內。
(4)四是曆史上有過瓦斯動力現象,但未按突出礦井管理的,一律按突出礦井管理。
(5)五是推廣數字化瓦斯遠程監控係統,高瓦斯和高突礦井沒有建立瓦斯抽放和監測係統的,一律限期整改。
(6)六是加快煤與瓦斯突出機理及預測預報科研攻關,盡快取得突破。
(7)七是成立國家煤層氣工程中心,推進煤層綜合開發利用,變害為利。
13.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對哪些礦井的瓦斯治理實施重點監察?
根據《國有煤礦瓦斯治理安全監察規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在地方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日常性安全監督的基礎上,對下列礦井實施重點監察:
(1)煤與瓦斯突出礦井;
(2)高瓦斯礦井;
(3)有瓦斯動力現象的礦井;
(4)有高瓦斯區域的低瓦斯礦井;
(5)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的礦井;
(6)采用放頂煤開采法開采的礦井;
14.“四位一體”的內容是什麼?
“四位一體”是我國總結的一套行之有效的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的綜合措施,習慣稱為“四位一體”防突措施。內容是突出危險性預測、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檢驗和安全防護措施,由四個方麵構成整體。
15.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對瓦斯治理重點監察的內容是什麼?
根據《國有煤礦瓦斯治理安全監察規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對煤礦瓦斯治理重點監察下列內容:
(1)瓦斯治理責任製;
(2)安全投入;
(3)瓦斯治理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
(4)防治瓦斯管理製度安全技術措施;
(5)瓦斯抽放係統;
(6)通風係統;
(7)安全監控係統及電氣防爆性能;
(8)“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
(9)綜合防治煤層自燃措施;
(10)礦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6.瓦斯綜合治理要構建什麼樣的體係?
根據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深入貫徹落實全國煤礦瓦斯治理現場會議精神的通知》(安委辦[2008]15號)煤礦瓦斯綜合治理構建“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管理到位”的工作體係。“通風可靠”的基礎要求是係統合理,設施完好,風量充足,風流穩定;“抽采達標”的基本要求是多措並舉,應抽盡抽,抽采平衡,效果達標;“(監控有效)”的基本要求是裝備齊全,數據準確,斷電可靠,處置迅速;“管理到位”的基本要求是責任明確,製度完善,執行有力,監督嚴格。
三、煤礦整頓關閉
17.煤礦整頓關閉的目標是什麼?
按照國辦【2006】82號《關於進一步做好煤礦整頓關閉工作的意見》,煤礦整頓關閉工作的目標是:到2008年,煤炭開采秩序明顯好轉,無證開采和超層越界開采等違法行為得到有效製止,小02manbetx.com 有效大幅度下降,特別重大事故得到有效遏製,小煤礦百萬噸死亡率力爭控製在4以下;小煤礦基本實現正規開采,安全設施得到較大改善,煤礦安全管理水平和從業人員技術素質有較大提高;小煤礦數量大幅度減少,到2010年力爭控製在1萬處左右。
18.煤礦整頓關閉工作的主要任務是什麼?
煤礦整頓關閉工作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取締非法開采、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嚴重超層越界開采的煤礦;限期淘汰不符合產業政策、布局不合理、破壞資源、汙染環境的煤礦;清理糾正違規越權核準和不符合我安全標準的新建、改擴建煤礦項目。
19.什麼樣類型的小煤礦應予關閉?
按照《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煤炭產業政策的有關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小煤礦,應予以關閉:
(1)不符合礦產資源規劃和礦業權設置方案的;
(2)不符合經批準的煤炭工業發展規劃和礦區總體規劃的;
(3)未依法取得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礦長資格證、礦長安全資格證、擅自從事生產的;
(4)超層越界開采拒不退回的;
(5)3個月內2次或2次以上發現有重大安全生產隱患,依然組織生產的;
(6)被依法責令停產整頓的礦井擅自組織生產的或整頓驗收不合格的;
(7)存在煤與瓦斯突出、自然發火、衝擊地壓、水害威脅等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經論證在現有技術條件下難以有效防治的;
(8)1個月你內3次或者3次以上發現未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或者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
(9)不同采礦權人、其被許可的采礦範圍在垂直方向上相互重疊且影響安全生產的,隻保留一個礦井,其他關閉;
(10)在大型煤炭礦區範圍內開采的;
(11)年生產能力在3×104t及以下的礦井,其中屬於煤與瓦斯突出、水害威脅嚴重的必須在2006年底前關閉,其他礦井必須在2007年年底前關閉;
(12)資源接近枯竭的枯竭,采礦許可證到期後一律予以關閉;
(13)納入資源整合範圍的枯竭,未履行煤礦建設項目相關核準手續和“三同時”(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審批程序、違規越權核準,未重新取得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煤炭生產許可證擅自組織生產的;
(14)擅自進行“三下”(建築下、水體下、鐵路下)開采和在自然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區、重要水源地、重要設施等區域內開采的;
(15)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明令淘汰的;
(16)地方人民政府規定應予關閉的;
20是什麼“三非”?
“三非”是指非法建設、非法生產、非法經營的煤礦。
21.什麼是非法煤礦?
非法煤礦是指:未依法取得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礦長未依法取得礦長資格證和礦長安全資格證,擅自從事生產的煤礦;未取得采礦許可證和未按有關程序批準,擅自進行建設的煤礦。
22.什麼是違法煤礦?
違法煤礦是指:取得有關證照,但在生產或建設中違反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拒不執行監管監察執法指令進行生產或建設的煤礦。
23.煤礦有哪些情形的應予關閉?
根據安監總煤礦字【2005】134號文,煤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負責煤礦有關證照頒發的部門應當責令該煤礦立即停止生產,提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關閉,並可以向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報告:
(1)無證或者證照不全非法開采的;
(2)以往關閉之後又擅自恢複生產的;
(3)經整頓仍然達不到安全生產標準,不能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4)責令停產整頓後擅自進行生產的,無視政府安全監督、拒不進行整頓或者停而不整,明停暗采的;
(5)3個月內2次以上發現有重大安全生產隱患、仍然進行生產的;
(6)停產整頓驗收不合格的;
(7)煤礦1個月內3次或者3次以上未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
24.發現煤礦有哪些情形的應責令其停產整頓?
根據安監總煤礦字【2005】134號《煤礦隱患排查和整頓關閉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發現煤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停產整頓,並將情況在5日內報送有關地方人民政府:
(1)超通風能力生產的;
(2)高瓦斯礦井沒有按規定建立瓦斯抽放係統,監測監控設施不完善,運轉不正常的;
(3)有瓦斯動力現象而沒有采取防突措施的;
(4)在建、改擴建礦井安全設施未經過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竣工驗收而擅自投產的,以及違反建設程序、未經核準(審批)或越權核準(審批)的;
(5)逾期未提出辦理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申請未被受理或受理後經審核不予頒證的;
(6)未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製度、未定期排查和報告重大隱患、逾期未改正的;
(7)存在重大隱患仍然進行生產的;
(8)未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逾期未改正的。
25.對責令停產整頓的礦井應如何處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現場檢查發現應當責令停產整頓的礦井,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1)下達停產整頓指令,明確整改內容和期限;
(2)依法實施經濟處罰;
(3)告知相關部門暫扣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礦長資格證、礦長安全資格證;
(4)告知公安部門控製火工品供應,供電單位限製供電;
(5)3日內將停產整頓礦井的決定報送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並在當地主要媒體公告停產整頓礦井名單。
26.對決定關閉的煤礦,地方人民政府應如何立即組織實施?
(1)吊銷相關執照:有關頒發證照的部門應當立即依法吊銷已頒發的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媒體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有安監總煤礦字【2005】134號第十九條第(一)至(六)項所列情形之一的,同時吊銷礦長資格證、礦長安全資格證;
(2)公安部門注銷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和存儲證。停止供應火工用品,收繳剩餘火工用品;
(3)供電部門停止供電,拆除供電設備和線路;
(4)拆除礦井生產設備和通信設施;封閉、填實礦井井筒,平整井口場地,恢複地貌;
(5)煤礦企業妥善遣散從業人員,按規定解除勞動關係,發還職工工資、發放遣散費用。
27.打擊非法煤礦的重點是什麼?
(1)私開煤礦和被關閉後又“死灰複燃”的煤礦
(2)2002年3月底前未經市(地)人民政府(行署)驗收合格上報省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整頓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的鄉鎮煤礦;
(3)被責令停產整頓而擅自生產的煤礦;
(4)通過複產驗收後經複查不合格的鄉鎮煤礦;
(5)納入關閉範圍的國有煤礦礦辦小井;
(6)未按國家規定辦理開辦批準手續而進行基本建設的煤礦,已批準複產而又擅自建設其他獨立生產係統的煤礦。
28.關閉礦井的六條標準是什麼?
(1)煤炭管理部門撤銷開辦煤礦企業的批準文件,煤炭、地礦、工商管理部門分別吊銷煤礦生產許可證、采礦許可證、營業執照;
(2)將生產建設技術、地質資料收繳煤炭管理部門;
(3)火工用品由當地公安部門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清理和統一處理;
(4)礦井井筒完全毀閉、填實,井口場地得到平整、礦井生產設備和供電、通訊線路、供水管路全部拆除,不留作業人員,礦井財產要妥善處理;
(5)主管部門對被關閉礦井檢查驗收合格後,填報“關井壓產報告單”,按隸屬關係上報;
(6)在省級報紙上發布關閉礦井公告。
四、煤炭資源整合
29.煤炭資源整合的目標是什麼?
根據安監總煤礦【2006】48號《關於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規範煤炭資源整合的若幹意見》煤炭資源整合的目標是:
(1)堅決依法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非法和破壞浪費資源的煤礦。
(2)淘汰落後生產力。2007年淘汰年產量能力3×104t以下的礦井;各省(區、市)規定淘汰生產能力在3×104t以上的,從其規定。
(3)提升煤礦安全生產條件,提高煤礦本質安全程度。礦井必須采用正規采煤方法。
(4)壓減小煤礦數量,提高礦井單井規模。經整合形成的礦井的規模不得低於以下要求:山西、內蒙古、陝西30×104t/a,新疆、甘肅‘青海、寧夏、北京、河北、東北及華東地區15×104t/a,西南和中南地區9×104t/a。
(5)合理開發和保護煤炭資源,符合已經批準的礦區總體規劃和礦業權設置方案,回采率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30煤炭資源整合的原則是什麼?
(1)煤炭資源整合工作應按照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的整合方案有計劃、分步驟地進行,煤炭國家規劃礦區的資源整合工作應遵循已批複的礦業權設置方案。
(2)必須先關閉後整合,對於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非法開采的煤礦、由地方人民政府作出關閉決定後,相關部門不許吊(注)銷其所有證照,停止供電,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關閉。
(3)必須堅持以大並小,以優並差。合法礦井參與煤炭資源整合,應以規模大、技術、管理和裝備水平高的礦井作為主體整合其他礦井。鼓勵大型煤礦企業采取兼並、收購等方式整合小煤礦。
(4)堅持一個法人主體。煤炭資源整合隻能由一個法人主體實施,必須是一個有資質、有資金、有技術的法人主體整合其他礦井。整合後形成的礦井隻能有一套生產係統,選用先進開采技術和先進裝備,杜絕一礦多井或一礦多坑。
(5)整合後形成的礦井的生產能力、服務年限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其資源(儲量)要與礦井生產規模、服務年限相匹配。
(6)對實施整合的礦井,要按建設項目進行管理。礦井必須依法取得(變更)采礦權,履行煤礦建設項目有關核準手續和“三同時”審核批準程序,有關部門按照建設項目對其實施監督管理。
31.資源整合的任務是什麼?
根據國土資源部等九部委《對礦產資源進行整合的意見》資源整合的任務是:通過整合,使礦山企業“多、小、散”的局麵得到明顯改變,礦山開發布局趨於合理,礦山企業結構不斷優化,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明顯提高,礦山安全生產條件和礦區生態環境得到明顯改善,礦產資源對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保障能力明顯增強。
(1)礦山開發布局明顯合理。按照礦產資源自然賦存狀況、地質條件和礦產資源規劃,合理編製礦業權設置方案,重新劃分礦區範圍,確定開采規模,一個礦區隻設置一個采礦權,徹底解決大礦小開、一礦多開等問題。通過整合,重點礦區和重點礦種的礦業權設置符合規劃要求。
(2)礦山企業結構明顯優化。以優並劣,扶優扶強,礦產資源向開采技術先進、開發利用水平高、安全生產裝備條件好和礦區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保護的優勢企業集聚。通過整合,使礦山企業規模化、集約化水平提高,礦山企業數量明顯減少。
(3)開發利用水平明顯提高。采用科學的采礦方法和選礦工藝,使礦產資源開采回采率和選礦回收率達到設計要求,共生、伴生礦產得到綜合利用,廢石、尾礦等礦業固體廢物得到安全存放和二次開發。通過整合,使整合區域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率明顯提高。
(4)安全生產狀況明顯好轉,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強化安全監管監察,落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高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技術裝備水平和從業人員安全素質,改善礦山安全生產條件遏製重特大事故發生。通過整合,使因礦山開發布局不合理引起的安全隱患基本消除。
(5)礦山生態環境明顯改善。按照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保總局《關於逐步建立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複責任機製的指導意見》的要求,建立健全礦山環境治理恢複保證金製度,製訂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方案。通過整合、實施廢棄物集中貯存、處理,汙染物集中治理並達標排放,重點礦區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明顯減少,環境汙染事故和生態破壞時間得到預防與控製。
32.煤炭資源整合的範圍是什麼?
根據安監總煤礦【2006】48號《關於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規範煤炭資源整合的若幹意見》,煤炭資源整合的範圍是:
(1)納入煤炭資源整合的礦井必須是合法的生產礦井或建設(新建、改擴建)礦井。
(2)已關閉煤礦原則上不得納入資源整合範圍,經省級國土資源部門認定尚有開采價值的資源可以納入整合範圍。
(3)煤炭資源接近枯竭2007年年底前采礦許可證到期的煤礦,一律不得納入資源整合範圍,采礦許可證到期後注銷其各種證照,一律予以關閉。
(4)年生產能力3×104t以下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一律不得納入資源整合範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應按照《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依法予以關閉。
33.煤炭資源整合采取什麼樣的方式?
(1)煤炭資源整合是以現有合法煤礦為基礎,對兩座以上的煤礦井田和已關閉煤礦的資源(儲量)及其他零星邊角的空白資源(儲量)合並,實現統一規劃,提升礦井生產、技術安全綜合能力。
(2)煤炭資源吧整合可以采取收購,兼並、參股等方式,鼓勵大中型企業參與資源整合,組建和發展大型企業集團。
34.有哪些情形的煤礦應予關閉、其資源參與整合?
(1)主要產煤縣核定生產能力9×104t/年以下的;
(2)證照不全的;
(3)經整改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
(4)布局比采煤方法改革條件的;
(5)不符合環保要求的;
(6)布局不合理的。
35.有哪些情形的煤礦應予關閉、其資源不得參與整合?
(1)風景名勝、文物保護區的;
(2)重要水源地的;
(3)城市規劃區的;
(4)交通樞紐區域的;
(5)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
36.資源整合後,煤礦必須達到什麼樣的條件和指標?
礦井數量指標。通過實施資源整合和關閉礦井,各市煤礦數量要減少30%以上,其中重點產煤縣生產能力在9×104t/a以下的小型煤礦要在2005年底前全部淘汰;到2010年、大型煤炭基地的小型煤礦數量減少70%全省30×104t/a以上礦井煤炭產量占到中產量的90%以上;到2015年所有小型煤礦全部淘汰,全省煤礦個數控製在2000個以內。
新增資源麵積指標。資源整合中新增的資源主要是就近整合已關閉礦井的剩餘資源和零星邊角空白資源、原則上資源整合後新增資源麵積不超過整合、關閉前全縣(市)煤礦已占用資源總麵積的10%。
新增生產能力指標。原則上資源整合後新增生產能力不得超過整合、關閉前全縣(市)總生產能力的10%。
采煤方法和回采指標。整合後的煤礦要全部實現壁式開采,達到一井一麵、兩個安全出口、全負壓風機,礦井提升、運輸、通風、排水、供電等生產係統及裝備相應配備,並有顯著提高;厚煤層采區回采率不低於75%,中厚煤層不低於80%,薄煤層不低於85%,資源回采率明顯提高。
37.煤炭資源有償使用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1)煤炭資源有償使用是指通過行政審批取得采礦權的采礦權人,除繳納采礦權使用費外,還應當依法繳納采礦權價款;
(2)在資源整合過程中適宜公開競價的空白或已關閉煤礦的資源應當按公開競價方式出讓;
(3)采礦權價款由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部門負責收取,采礦權價款收取標準由省人民政府確定和調整;
(4)未整合和整合後的煤礦資源(儲量)應當由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檢測;
(5)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部門收到取得采礦權價款,省、市、縣按一定比例分配;
(6)采礦權人繳納的采礦權價款,可以采取貨幣繳納、轉為國有股份,轉為國有資本金三種形式。
38.建設“本質安全型”礦井的內容是什麼?
建設“本質安全型”礦井餓內容包括三方麵:
(1)通過規範製度。科學管理,采用先進技術,實現人、機、環境的高度和諧統一,提高安全保障水平,逐步實現煤礦企業的本質安全;
(2)借鑒推廣國內先進的安全管理經驗,建立和完善職業安全健康體係;
(3)各煤礦要結合實際,選擇基礎較好,管理水平較高的礦井;生產礦井要選擇基礎設施好、裝備先進、管理水平較高的采掘工作麵進行試點,總結經驗,不斷推廣。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積極開展職業病防治。
39.“十一五”期間,煤炭行業結構調整的目標是什麼?
“十一五”期間煤炭行業結構調整的目標為:
(1)實現煤炭高質量穩定供應,供需總量基本平衡。2010年全國煤炭產量24.5×108t,其中大中型煤礦產量比重達到75%左右,適時建設一批大型煤礦項目,淘汰落後生產能力。
(2)基本形成以大型煤炭企業集團為主體、中小煤礦協調發展的格局。加快建設5~7個億噸級的大型煤炭企業集團,基本完成對小煤礦整合、改造和重組。
(3)提高煤礦生產技術水平和資源回采率。大、中型煤礦采煤機械化程度分別達到95%、80%以上,小型煤礦機械化和半機械化程度達到30%以上,全國煤礦平均礦井資源回采率達到40%以上。
(4)煤礦安全生產水平明顯提高,煤礦安全基礎條件有效大改善,瓦斯得到有效治理,抽采量達到50×108t以上,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的遏製,2010年百萬噸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25%以上。
(5)礦區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得到控製。煤矸石和煤泥利用率達到75以上,煤礦瓦斯抽放利用率達到50以上,礦井水利用率達到60以上,采煤區沉陷治理取得明顯效果。
40.對小煤礦生產係統的要求是什麼?
要求礦井和采區生產布局科學合理,回采工作麵采用正規壁式采煤方法,嚴禁巷道采煤,確保係統完善,運行可靠。年產6×104t及以下的礦井、年產6×104t以上礦井的一個采區隻準一個采煤工作麵、兩個掘進工作麵同時生產。
第二部分 安全治理新規定
一、治理“三超”
41.什麼時“三超”?
煤礦“三超”是指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
42.什麼是超能力生產?
根據安監總煤礦字【2005】133號《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第三條規定,超能力生產是指煤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產:
(1)礦井全年產量超過礦井核定生產能力的;
(2)礦井月產量超過當月產量計劃10%的;
(3)一個采區內同一煤層布置3個(含3個)以上回采工作麵或5個(含5個)以上掘進工作麵同時作業的。
43.什麼是超強度生產?
根據安監總煤礦字[2005]133號《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第三條規定,超強度生產是指未按規定製定主要采掘設備、提升運輸設備檢修計劃或者未按計劃檢修的煤礦生產。
44.什麼是超定員生產?
根據安監總煤礦字[2005]133號《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第三條規定,超定員生產是指煤礦企業未製定下井勞動定員或者實際入井人數超過規定人數的生產。
45.什麼是煤礦生產能力?
按照發改運行【2006】819號通知,煤礦生產能力是指在一定時間內煤礦各生產係統(環節)所具備的煤炭綜合生產能力,以萬噸/年為計量單位。煤礦生產能力以具有獨立完整生產係統的煤礦(井)為對象。一處具有獨立完整生產係統的煤礦(井)對應一個生產能力。
煤礦生產能力分為設計生產能力和核定生產能力。
46.煤礦發生哪些情形,應當組織重新核定生產能力?
依法取得煤炭生產許可證的煤礦,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原登記生產能力與實際差異較大的,應當組織重新核定:
(1)采場、提升、運輸、通風(含瓦斯抽排)、排水、供電和地麵等生產係統(環節)發生較大變化;
(2)采掘生產工藝有重大改變的;
(3)煤層賦存條件、資源存儲量發生變化;
(4)其他生產條件發生較大變化。
47.煤礦核定生產能力“計量”單位是什麼,年工作日為多少天?
煤礦核定生產能力以萬噸/年為計量單位,年工作日為330天。
48.煤礦生產能力核定的內容是什麼?
根據國家和改革委員會、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頒發的《煤礦生產能力核定標準》,其內容是:
(1)井工礦主要核定主井提升係統,副井提升係統、排水係統、供電係統、井下運輸係統、采掘工作麵、通風係統和地麵生產係統的能力。礦井壓風、滅塵、通訊係統和地麵運輸能力、高瓦斯礦井瓦斯抽排能力等作為參考依據,應當滿足核定生產能力的需要。
(2)露天礦主要核定穿爆、采裝、運輸、排土等環節的能力。除塵、防排水、供電、地麵生產係統的能力作為參考依據,應當滿足核定生產能力的需要
(3)核定煤礦生產能力應當逐項核定各生產係統(環節)的能力,取其中最低能力為煤礦綜合生產能力。同時核查采區回采率、煤炭資源可采儲量和服務年限。
49.礦井提升係統生產能力如何核定?
(1)核定主、副井提升係統能力必備條件:
①提升係統設備、設施配套完整,符合有關規程規範要求,經具備資質餓檢測檢驗機構測試合格;
②提升係統保護裝置完善、運轉正常;
③提升係統技術檔案齊全,各種運行、維護檢查、事故記錄齊備。每日強製性檢查和維護時間應達到2~4h。
(2)主井提升係統核定生產能力的主要內容:
①主井提升能力是指從主井底到達地麵的提升係統的能力;
②主井提升能力按年工作日330天,每日提升時間16h計算。若采用定量裝載並實現數控自動化運行、滾筒直徑2m以上的提升機或采用帶式輸送機提升且設有井底中央煤倉時,每日提升時間可按18h計算。
(3)主井采用箕鬥、礦車提升和采用帶式輸送機提升能力核定分別用公式計算。
50.井下排水係統產生能力如何核定?
(一)核定井下排水係統能力必備條件:
(1)排水係統完善,設備、設施完好,運轉正常,經具備資質的檢測檢驗機構測試合格;
(2)有依法批準的地質報告提供的正常用水量、最大用水量以及生產期間的實際用水量數據。有突水淹井危險的礦井,應有經技術論證預測的突水量,並有防治水災害的有效措施;
(3)管理維護製度健全,各種運行、維護、檢查、事故記錄完備,有每年一次的全部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聯合排水試驗報告。
(二)排水係統能力核定的主要內容和標準:
(1)礦井有多級排水係統的、應對各級排水係統能力分別核定,然後根據礦井排水係統構成和各級湧水情況綜合03manbetx 確定礦井排水能力;
(2)從依法批準的礦井地質報告提供的湧水量和生產期間的實際湧水量數據中,取最大值作為礦井排水係統能力的計算依據;
(3)核定礦井排水係統能力時,水泵和排水管的能力應接規定在20h排出礦井24h的正常湧水量和最大湧水量;
(4)礦井水倉容量必須滿足《煤礦安全規程》規定,主水倉容量必須符合以下計算要求:
①正常湧水量在1000m3/h以下時
V≥8Qs
②正常湧水量大於1000m3/h時
V≥2(Qs+3000)
式中 V——主要水倉的有效容量,m3;
Qs——礦井每小時正常湧水量,m3/h。
(5) 礦井排水係統能力核定按下式計算:
① 礦井正常湧水量排水能力
20Bn
An=300×————
104Pn
式中An——排正常湧水時的能力,104t/a;
Bn——工作水泵每小時排水能力,m3/h。
Pn——上一年度平均日產噸煤所需要排出的正常湧水量,m3/t。
② 礦井最大湧水量排水能力
20Bm
Am=330×————
104Pm
式中Am——排最大湧水時的能力,104t/a;
Bn——工作水泵加備用水泵的每小時排水能力,m3/h。
Pn——上一年度平均日產噸煤所需要排出的最大湧水量,m3/t。
以上兩種計算結果取其較小值為礦井排水係統能力。
51.供電係統生產能力如何核定?
(1)供電係統合理,設備、設施及保護裝置完善,技術性能符合規定要求;
(2)供電係統技術檔案齊全,各種運行、維護、檢查、事故記錄完備,管理維護製度健全;
(3)年產6×104t以上的礦井,不得分接任何負荷的電源線路
(4)年產6×104t以下的礦井采用獨立的,未分接任何負荷的單回路線電源供電時,應有滿足通風、排水、提升等礦井設備可靠運轉的備用電源。
(二)供電係統能力核定的主要內容和標準:
(1)正常供電情況,兩回路電源線應采用分列運行的方式,當采用一回路運行時,另一回路必須帶電備用。能力核定計算為工作線路和工作變壓器的折算能力,備用線路、備用變壓器、備用發電機組不計入供電容量;
(2)電源線路的供電能力需符合允許載流量的要求,並滿足線路壓降不超過5%的規定;
(3)電源線路能力核定按下式計算:
P
A=330×16×————
104W
式中 A——電源線路的折算能力,104t/a;
P——線路合理、允許的供電容量,kw(按線路允許的載流量計算,但線路壓降不超過5%);
W——礦井噸煤綜合電耗,kWh/t(采用上年度的實際噸煤綜合電耗)。
(4)主變壓器能力核定按下式計算:

A=330×16×————
104W
式中 A——變壓器的折算能力,104t/a;
S——工作變壓器容量,kVA;
Ψ——全礦井的功率因數,取0.9;
W——礦井噸煤綜合電耗,kWh/t(同電源線路能力核定計算式采用數)。
(5)井筒電纜可不折算礦井生產能力,但需保證當任何一回路發生故障或停止供電時,其餘回路仍然擔負井下全部負荷用電,安全載流量及電壓降均符合要求。
52.井下運輸係統生產能力如何核定?
(一)核定井下運輸係統能力必備條件:
(1)井下運輸係統完善、保護齊全、運轉正常;
(2)傾斜井巷內按規定裝備有完善、有效的防跑車及跑車防護裝置;
(3)各種行車、調度信號設施齊全,安全標誌齊全、醒目,車場、巷道內照明符合規定;
(4)井下采用無軌膠輪車運輸的,所用設備必須防爆型。
(二)井下運輸係統能力核定的主要內容和標準:
(1)井下運輸係統能力主要包括工作麵順槽、上(下)山、集中巷、暗斜井、大巷的運輸能力;
(2)核定井下運輸係統能力時,若實測數據大於設備額定能力、以設備額定能力為準;若實測數據小於設備額定能力,以實測數據為準;
(3)井下運輸係統中最小的環節(或設備)能力為井下運輸係統的核定能力;
(4)井下運輸係統有多個獨立的係統時,其核定能力各獨立係統最小環節能力之和;
(5)當采用帶式輸送機運輸時,核定能力按主井提升帶式輸送機計算公式計算。其中,不均勻係數K1取1.1,大巷為平巷運輸時,傾角係數c取1.0;
(6)當采用電機車運輸時,大巷運輸及井底車場通過能力按下式計算
NG
A=60×16×330×———————
104 K1(1+R)T
式中 N——每列車礦車數,輛/列;
G——每輛車載煤量,t/輛;
R——通過大巷運輸矸石、材料、設備、人員等占煤運量比重,%;
K1——不均勻係數、取1.15;
T——大巷中相鄰兩列車間間隔時間,min/列,按下式計算:
2L/V+t1+t2
T=——————
n
式中 L——大巷運輸距離,m;
V——列車平均運行速度,m/min;
t1——裝車調車時間,min;
t2——卸載調車時間,min;
n——運煤列車的列數,列。
(7)當采用無軌膠輪車作為井下主要運輸時,其能力核定按下式計算:
ntG
A=300×60×————
104TK1
式中 A——運輸能力,104t/a;
t——每天工作時間,取16h;
G——膠輪車載重量,t/台;
K1——運輸不均衡係數,取1.2;
n——膠輪車平均日工作台數,台;
T——運輸一次循環時間,min/次
2L
T=———— +t1+t2
V
式中 L——加權平均運輸距離,m;
V——膠輪車平均運行速度,m/min;
t1——裝車調車時間(含中途停車時間),min;
t2——卸載調車時間,min;
用該公式計算出結果後,須按下式驗算井底車場和大巷通過能力,然後取其小者為礦井運輸能力。
KxG
A=60×16×3300×——————
104K1(1+R)T
式中 A——井底車場和大巷通過能力,104t/a;
G——膠輪車載重量,t/次
Kx——運輸線路係數、單線時為0.5,完全形成環線時為1;
R——運輸矸石占原煤比重,%;
K1——不均勻係數,取1.2;
T——大巷中相鄰兩車間隔時間,min,取0.5.
53.礦井通風係統生產能力如何核定?
(一)核定通風係統能力必備條件:
(1)必須有完整獨立的通風、防塵、防滅火及安全監控係統,通風係統合理通風設施齊全可靠;
(2)必須采用機械通風、運轉風機和備用風機必須具備同等能力,礦井通風機經具備資質的檢驗機構測試合格;
(3)安全檢測儀器、儀表齊全可靠;
(4)局部通風機的安裝和使用符合規定;
(5)采掘工作麵的串聯通風符合規定
(6)礦井瓦斯管理必須符合有關規程規定。
(二)通風係統能力核定的主要內容:
(1)檢查采煤工作麵、掘進工作麵及井下獨立用風地點的基本狀況;
(2)核查礦井通風機的運轉狀況;
(3)實行瓦斯抽排的礦井,必須檢查礦井瓦斯抽排係統穩定運行情況;
(4)礦井有兩個以上通風機係統時應按每一個通風係統分別進行通風能力核定,礦井的通風係統能力為每一通風係統能力之和。礦井必須按照每一通風係統能力合理組織生產。
(三)礦井需風量核定辦法:
生產礦井需風量核定按各采煤、掘進工作麵、硐室、及其他核定等用風地點分別進行計算,包括按規定配備的備用工作麵需風量,現有通風係統必須保證各用風地點穩定可靠供風。
Q礦≥(∑Q采+∑Q掘+∑Q硐+∑Q備+∑Q膠輪車+∑Q其他)K
式中 ∑Q采——采煤工作麵實際需要風量的總和,m3/min
∑Q掘——掘進工作麵實際需要風量的總和,m3/min
∑Q硐——硐室實際需要風量的總和,m3/min
∑Q備——備用工作麵實際需要風量的總和,m3/min
∑Q膠輪車——井下采用膠輪車運輸的礦井尾氣排放衡釋需要的風量,m3/min
∑Q其他——礦井除了采、掘、硐室地點以外的其他巷道需風量的總和,m3/min
K——礦井通風需風係數(抽出式取1.15~1.20,壓入式取1.25~1.30)。
(四)礦井通風能力核定采用總體核算法或有裏向外核算法計算。
(五)礦井通風能力驗證。礦井通風能力要從礦井主要通風機性能、通風網絡、用風地點的有效風量和礦井衡釋瓦斯的能力進行驗證。
54.采掘工作麵生產能力如何核定?
(一)采掘工作麵能力核定必備條件:
(1)同一采區內同一煤層不得布置3個及以上回采工作麵和5個以上掘進工作麵同時作業;
(2)嚴格按定編定員標準組織生產;
(3)條件允許的煤礦應采用長壁式開采,使用連續采煤機的可以采用房柱式或短壁式采煤法,開采三角煤、殘留煤柱或進行複采時,必須有按規定批準的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
(4)有煤或瓦斯突出的礦井、高瓦斯礦井、低瓦斯礦井高瓦斯區開采的工作麵,不得采用前進式采煤方法,采煤工作麵必須保持至少兩個暢通的安全出口,一個通到回風巷,另一個通到進風巷。開采三角煤、殘留煤柱不能保持兩個安全出口時,必須有按規定批準的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
(5)采區生產必須形成完整的通風、排水、供電、運輸等係統,嚴禁非正規下山開采;
(6)必須保證回采工作麵的正常接續、均衡穩定生產,“三個煤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大中型礦井開拓煤量可采期應達到3~5年以上,準備煤量可采期達到1年以上,回采煤量可采期應達到4~6個月以上。小型礦井開拓煤量可采期應達到2~3年以上,準備煤量可采期達到8~10個月以上,回采煤量可采期應達到3~5個月以上。
(二)采掘工作麵生產能力核定的主要內容和標準:
(1)檢查礦井各可采煤層厚度、間距、傾角、生產能力、期末可采儲量和煤層結構,以及礦井開拓方式、采煤方法、檢查現生產水平、采區和采煤隊個數、準備采區及掘進隊個數等情況;
(2)核查03manbetx 現生產采區和準備采區地質構造、煤層賦存情況、煤層頂底板情況、采區巷道布置、采區設計生產能力、采煤工作麵和掘進工作麵數量和位置等情況;
(3)采煤工作麵能力根據前3年回采工作麵的實際情況,按不同煤層厚度(厚、中、薄煤層)、不同采煤工藝(綜采、綜放、高檔普采、普采、炮采、水采)按下式計算回采工作麵前3年的平均生產能力;
Ac=10-4LTPN
式中Ac——采煤工作麵平均生產能力,104t/a
L——采煤工作麵平均長度,m;
T——采煤工作麵平均年推進度,m;
P——平均煤層生產能力,t/m2;
N——采煤工作麵平均個數,個。
(4)掘進工作麵年掘進煤量根據前3年掘進工作麵的實際資料,計算掘進煤占回采煤量的比例和年掘進煤量:
GJ
C=————
GC
式中 C——掘進煤占回采煤量的比例;
GJ——前3年掘進煤量總和,104t;
GC——前3年回采煤量總和,104t;
掘進煤量為(單位104t/a):
AJ=ACC
(5)根據前3年的采煤工作麵平均生產能力和掘進煤量計算前3年礦井年平均采掘生產能力(單位104t/a)A:
A=AC+AJ=(1+C)AC
前3年礦井年平均采掘生產能力可作為礦井采掘工作麵核定生產能力。
55.煤礦生產能力核定工作包括哪三個階段?
煤礦生產能力核定工作包括以下3個階段:
(1)煤礦企業組織核定;
(2)主管部門(單位)審查;
(3)煤炭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審查確認。
56.負責審查煤礦生產能力的主管部門有哪些?
負責煤礦生產能力審查的主管部門(單位)為:
(1)市(地)屬及市(地)以下煤礦由上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負責;
(2)省(區、市)直屬煤礦由省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負責;
(3)省(區、市)煤炭集團公司所屬煤礦,由省(區、市)煤炭集團公司負責;
(4)中央企業所屬煤礦,由中央企業負責。
57.煤礦企業勞動定員管理應開展哪些工作?
按照安監總煤礦【2006】216號文件規定,煤礦企業勞動定員管理應開展的工作是:
(1)明確專人負責勞動定員管理工作。煤礦企業的人力資源或勞動工資部門應明確專人負責來的定員管理,專職做好勞動定員標準編製及組織實施等工作。
(2)製定勞動定額定員標準。煤礦企業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關勞動定額定員管理的規定和要求,製定科學、合理、平均先進和可操作的勞動定額定員標準。
煤礦企業製度的勞動定額定員標準每2~3年應修訂一次。
煤礦在遇有地質條件發生較大變化、生產設備和機械化程度發生重大改變、生產工藝和技術操作方法發生重大改進,以及發現勞動定額定員 存在較大問題時,應及時予以修訂。
(3)嚴格落實勞動定額定員標準。煤礦企業應嚴格按照勞動定額定員標準配備作業人員,嚴格按定員組織生產。煤礦企業對生產礦井、生產礦井對生產區隊要層層建立勞動定額定員考核辦法。
(4)健全完善有關工作製度。煤礦企業應根據國家有關要求和企業安全生產實際製定和完善勞動定員管理工作的相關製度和規定,切實做好勞動定員原始記錄、入井人員考勤和統計03manbetx 等工作,確保勞動定員標準得到認真貫徹落實。
58.煤礦企業勞動定員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什麼?
(1)控製入井人數。國有重點煤礦原則上每個采區同時作業的采、掘人員每小班不得超過100人。特殊情況需增加采區作業人數的,煤礦企業應製定專門的安全措施報省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批準,報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備案。
地方國有煤礦和鄉鎮煤礦勞動定員標準,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做出具體要求。
(2)控製采掘工作麵個數。煤礦在一個采區內同一煤層不得布置3個(含3個)以上回采工作麵或5個(含5個)以上掘進工作麵同時作業。
逐步推進一個采區一個回采工作麵、二個掘進工作麵的生產作業方式。
(3)優化設計,減少定員。煤礦建設工程項目設計單位應嚴格按照《煤炭工業礦井設計規範》,經綜合03manbetx 類比和係統環節定崗定員核算井下勞動定員。煤礦采區設計要做到係統完善、布置合理,應積極采用先進開采技術、生產工藝和技術裝備,簡化生產係統,減少用人環節。
(4)嚴格按核定生產能力組織生產。煤礦企業必須嚴格按核定的生產能力合理安排全年生產計劃和勞動定員;堅持正規循環作業,做到均衡生產;按規定安排主要采掘設備、提升運輸設備檢修,嚴禁擠占設備檢修時間進行生產作業;嚴禁兩班交叉作業;除帶班人員、要害崗位人員必須在現場交接班以外,嚴禁其他人員在采、掘作業現場交接班。//www.dukashe.com
(5)優化勞動組織和人力資源配置。煤礦企業優化勞動組織合理安排隊、組編製,減少管理層次,減少工作環節,逐步實行四班六小時工作製,用三班進行生產,一班進行檢修。
(6)推行井下人員管理監測係統。煤礦企業應利用先進技術和裝備,加強入井人員考勤,逐步推進井下人員管理監測係統,及時準確掌握入井人數和入井人員的工作區域。將煤礦井下人員管理監測係統納入煤炭行業管理、煤礦安全監管信息管理網絡係統。
(7)實行“限員掛牌”製。煤礦企業要實行“仙緣掛牌”製,煤礦在井口、采區及采、掘工作麵現場要設牌板,真實標明核定的每班作業人數和實際每班作業人數。
59.國有煤礦定編、定員、定額組織生產的基本要求是什麼?
按照安監總煤礦【2006】116號《關於加強國有重點煤礦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的規定,國有煤礦定編、定員、定額組織生產的//www.dukashe.com基本要求是:嚴格按照規定的定編、定員、定額組織生產。嚴格正規循環作業,嚴禁違反定員標準組織生產。采掘一線逐步推行“四班六小時工作製”,嚴格控製加班加點,嚴禁同一區域多單位違反程序作業、多頭指揮。執行特殊崗位現場交接班製度,嚴禁交接班時兩班人員在現場交叉作業。
60.小煤礦勞動組織用工管理的要求有哪些?
按照安監總煤礦【2007】95號《關於加強小煤礦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對小煤礦勞動組織和用工管理的要求是:
(1)加強作業現場勞動組織管理。煤礦必須嚴格按煤炭生產許可證登記能力組織生產,實行科學的定額定員管理,嚴格控製入井人數,建立井下人員管理係統,對井下人員實行入井、升井登記製度,實時掌握井下人員情況。嚴禁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杜絕兩班交叉作業。
(2)嚴格井下從業人員準入標準。煤礦對招用的井下從業人員(包括農民工),必須按規定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錄用、備案手續,完成其就業前的培訓,依法與從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並為井下作業人員辦理以外傷害保險。嚴禁使用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井下作業。
(3)嚴禁以包代管或層層轉包。煤礦不得將井下采掘工作麵和井巷維修作業進行勞務承包。煤礦實行整體承包生產經營後,未重新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煤炭生產許可證的一律不得生產。煤礦違規工程(業務)或經營權發包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61.控製煤礦井下作業人數的規定是什麼?
(1)根據中國煤炭協會對高產高效礦井全員工效的規定和有關礦井設計規範中對全員工效定額和最多井下作業人數的確定方法,按中等或中等偏上的全員工效推算井下作業人數。
(2)生產能力在90×104t/a(含)以下的煤礦當班最多井下作業人數按下表執行、90×104t/a以上的礦井當班最多井下作業人數根據各煤炭企業設計定員進行規範並明確。
生產許可證能力/(90×104t/a) 9 15 21 30 45 60 90
當班最多井下作業人數/人 29 44 61 66 70 75 99
(3)各類煤礦最多井下作業人數必須嚴格按照規定執行,不得擅自增加人數。每個礦井都要在礦工入井口和礦調度室設立入井人數公示牌,標明最多井下作業人數和當班井下作業人員總數。
(4)控製入井人數要通過合理集中生產和提高采煤、掘進、運輸機械化程度來實現。各類煤礦都要實行正規壁式開采,原則上按照一個采煤工作麵、兩個掘進工作麵等的布局組織生產和進行生產準備。確有必要時,可增加一個備用采煤工作麵,但不得多頭掘進、多工作麵生產或以掘代采。
(5)要通過井下運輸機械化減少運輸環節,減少輔助人員。鼓勵使用膠帶運輸進行井下運輸,禁止使用非防爆三輪車、蓄力車、人力車進行井下運輸。
62.加強對煤礦企業勞動定員的監管與監察要求是什麼?
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加強對煤礦企業勞動定員管理工作的監管、監察,對監察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有關單位和部門提出監察意見;對超勞動定員組織生產的煤礦要依照《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嚴肅查處。
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將新建、改擴建礦井勞動定員的審核作為安全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的重要內容,對不按規定核算井下勞動定員的工程項目不予審查通過,對不按核定的勞動定員組織生產的不予驗收通過。
63.煤礦企業勞動定員管理和標準編製原則是什麼?
(1)堅持保證安全生產的原則。勞動定員管理和勞動定員的標準編製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煤礦安全規程》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符合煤礦客觀實際,反映出合理和相對穩定的生產勞動組織結構及其變化,減人提效,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需要。
(2)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勞動定員管理和勞動定員標準編製必須立足於努力提高職工隊伍素質,優化勞動力配置,挖掘各工種內部潛力,提高工時利用率,合理減少工人作業時間和降低工人勞動強度。
(3)堅持嚴格按定額定員管理的原則。勞動定員管理和勞動定員標準編製必須對凡有定額標準的作業項目都要按定額編製定員,凡是能夠計算和考核工作量的班組或工種崗位都要有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實行定額定員管理,充分調動和提高工人勞動生產積極性,合理節約勞動生產力。
64.嚴格執行勞動定員管理的規定是什麼?
(1)要明確專人負責煤礦勞動定員管理工作,認真執行相關工作製度,科學測算、合理確定煤礦勞動定員,嚴格執行上報程序。
(2)要製度並嚴格執行勞動定員考核辦法,裝設入井人員考勤係統,加強入井人員考勤,認真執行“限員掛牌”製,嚴格控製下井人數。對多水平、多采區同時生產的礦井,要嚴格控製采掘工作麵個數,達不到勞動定員要求的礦井,必須嚴產減人。
(3)要進一步加強勞動組織管理,合理安排作業工序,嚴禁兩班交叉作業,除帶班人員和要害崗位、特殊工種人員必須在現場交接班外,嚴禁其他人員在采掘作業現場交接班。
(4)要積極推進先進適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簡化生產係統,合理集中生產,切實減少用人環節。
二 隱患排查
65.什麼是事故隱患?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製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66.事故隱患分哪幾類?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67.什麼是一般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68.什麼是重大事故隱患?//www.dukashe.com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並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69.生產經營單位如何報送、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季度、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並分別於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監察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送書麵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應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對於重大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除依照上述規定報送外,應當及時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1)隱患的現狀及其生產原因;
(2)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3)隱患的治理方案。
70.煤礦應當立即停止生產的十五種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是什麼?
按照《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煤礦有下列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和行為的,應當立即停止生產,排除隱患:
(1)超能力、超強度或者超定員組織生產的;
(2)瓦斯超限作業的;
(3)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未依照規定實施防突出措施的;
(4)高瓦斯礦井未建立瓦斯抽放係統和監控係統,或者瓦斯監控係統不能正常運行的;
(5)通風係統不完善、不可靠的;
(6)有嚴重水患,未采區有效措施的;
(7)超層越界開采的;
(8)有衝擊地壓危險,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9)自然發火嚴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10)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設備、工藝的;
(11)年產6×104t以上的煤礦沒有雙回路供電係統的;
(12)新建煤礦邊建設邊生產,煤礦改擴建期間,在改擴建的區域生產,或者在其他區域的生產超出安全設計規定的範圍和規模的;
(13)煤礦實行整體承包生產經營後,未重新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煤炭生產許可證從事生產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轉包的,以及煤礦將井下采掘工作麵和井巷維修作業進行勞動承包的;
(14)煤礦改製期間,未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安全管理機構的,或者在完成改製後,未重新取得或者變更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
(15)有其他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www.dukashe.com
71.小煤礦加強隱患排查管理的規定是什麼?
按照安監總煤調【2007】95號《關於加強小煤礦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對小煤礦加強隱患排查管理的規定是:
(1)建立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製。按有關規定提足用好安全生產費,維簡、拆舊等費用,保證隱患整改的資金投入。每年製定安全資金提取和使用計劃,安全資金要設立專用賬戶,專款用於安全技術措施和隱患治理。對重大安全隱患治理要製定專門計劃,落實資金,明確專人負責。
(2)加強隱患排查整改。煤礦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製度,明確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級管理的任務、範圍和責任。礦井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全麵的、以隱患排查為主要內容的安全大檢查,生產輔助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和班組長負責隨時進行隱患排查。煤礦對查出的各類隱患要進行登記,落實整改措施和責任人員,限期進行整改。整改後結束,按規定由煤礦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負責人組織進行驗收。每季度向縣級以上地方政府煤礦安全生產監管的部門提交隱患排查整改書麵報告。
(3)認真做好停產整頓、節日放假停產檢修和複產驗收工作。停產整頓餓小煤礦要製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內容、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限期完成整改。節日停產放假或檢修的礦井必須製定和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恢複生產前,煤礦企業要製定具體的複產方案,落實安全爆炸措施,對員工要集中進行安全培訓教育。煤礦整頓、整改完畢後要向政府相關部門申請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煤礦不得恢複生產。
72.整改安全隱患“五落實”的內容是什麼?
對發現的隱患要分類定級,製定措施進行整改,要做到“項目、資金、設備材料、責任人、進度”五落實。
73.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屬於瓦斯超限作業?
瓦斯超限作用是指下列情形之一的:
(1)瓦斯檢查員配備數量不足的;
(2)不按規定檢查瓦斯,存在漏檢、假檢的;
(3)井下瓦斯超限後不采取措施繼續作業的。
74.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設備、工藝,是指有哪些情形的?
(1)被列入國家應予淘汰的煤礦機電設備和工藝目錄的產品工藝、超過規定期限仍在使用的;
(2)突出礦井在2006年1月6日之前未采取安全措施,使用架線式電機車或者在此之後仍然繼續使用架線式電機車的;
(3)礦井提升人員的絞車、鋼絲繩、提升容器、斜井人車等未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未按規定進行定期檢驗的;//www.dukashe.com
(4)使用非阻燃皮帶、非阻燃電纜,采區內電氣設備未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
(5)未按礦井瓦斯登記選用相應的煤礦許用炸藥和雷管,未使用專用發爆器的;
(6)采用不能保證兩個暢通安全出口采煤工藝開采(三角煤、殘留煤柱按規定開采者除外)的;
(7)高瓦斯礦井、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薄煤層除外)礦井采用前進式采煤方法的。
75.安檢部門對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如何實行分級監管?
各級安監部門對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實行分級監管。縣級安監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鄉鎮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報告的監管;市級安監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國有煤礦(含國有控股煤礦有限公司)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報告的監管;省安監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國有重點煤礦(含國有重點控股煤礦有限公司)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報告的監管。
煤監機構對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實行屬地監察。屬地監察有不便的,由省煤監局指定管轄。
76.“兩個45條”是指什麼?
“兩個45條”是我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監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中華全國總工會七部委製度的《關於加強小煤礦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煤調【2007】95號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七部製定的《關於加強國有重點煤礦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煤礦【2006】116號兩個文件,這兩個文件各有45條,因此簡稱“兩個45條”。
77.“三條線”建設是指什麼?
“三條線”是指通向井下采掘工作麵的電話線、供水管線和壓風管線。曾有煤礦井下發生透水事故,作業人員被困,這“三條線”使被困人員活了下來。電話線可以保持和井上通話聯係,供水管線給被困人員輸送水和食物,壓風管線可以不斷供給新鮮空氣。營救被困人員,往往需要一定時間,這“三條線”為被困人員提供了生存條件,使他們得以安全營救,因此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這“三條線”為生命線,提倡為了實現安全生產所有采掘工作麵都要安裝配備這“三條線”。人們八這項工作稱之為“三條線”建設。
78.煤礦隱患的排查管理應進行哪些工作?
煤礦隱患的排查管理應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隱患排查規章製度,明確各級領導幹部、工程技術人員、職工和有關業務部門對隱患排查管理責任;//www.dukashe.com
(2)隱患排查管理工程中,必須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領導和職工的綜合安全素質,以推動隱患排查管理活動的有效進行;
(3)實行事故隱患定期排查製度。每月進行一次隱患排查,由礦長、總工程師組織召開隱患排查會議,對現場排查的事故隱患逐項提出具有針對性的最高措施,做到整改項目、治理措施、資金來源、完成時間、相關責任人“五落實”,並嚴格執行隱患整改驗收製;
(4)抓好信息反饋。建立健全信息反饋係統,完善信息反饋機製,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存儲和反饋工作;
(5)做好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隱患檔案,在重大隱患地點懸掛表示牌,標明危險等級;
(6)搞好隱患排查管理的考核和獎勵。
79.煤礦防治水害的原則是什麼?
根據安監總煤調【2007】95號《關於加強小煤礦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煤礦水害防治的原則是:“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簡稱十六字原則。
80.煤礦水害綜合治理的五項措施是什麼?
煤礦水害綜合治理的五項措施是“防、探、疏、截、排”。
防:即煤礦井上、下防水設施及防水措施;
探:即煤礦井下探水(包括物探和鑽探);
疏:即疏水降壓或疏幹有害含水層;
截:即留設各種防水煤柱阻隔有害水源;
排:即煤礦井下的排水設施和排水能力。
81煤礦企業賦予職工哪十項權利?
根據安監總煤礦【2006】116號《關於加強國有重點煤礦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煤礦企業應賦予職工以下十項權利:
(1)帶班人員不下井,工人有權不下井;
(2)帶班人員早出井,工人有權早出井;
(3)安全隱患不排查,工人有權不作業;
(4)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工人有權不執行;
(5)沒有安全措施,工人有權不開工;
(6)不組織班前安全學習,工人有權不下井;
(7)未進行“三位一體”(班長、安全檢查員、瓦斯檢查員)安全檢查,工人有權不開工;
(8)檢測監控係統安裝不到位,運行不正常,工人有權不開工;
(9)不配全合格的勞動保護、防護用品,工人有權不下井;
(10)避災路線不標識,工人有權不下井。
煤礦不得因上述原因扣發職工工資、辭退職工。
82“三位一體”安全檢查是指什麼?
“三位一體”安全檢查是指班組長、安全檢查員、瓦斯檢查員在開工前和生產過程按照各自職責進行安全檢查,做到不安全不生產,這三者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目標是一個——實現安全生產。“三位一體”安全檢查是班組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是安全管理的基本環節,是實現安全生產的有力手段。
第三部分 安全生產新技術//www.dukashe.com
一、煤層開次
83.急傾斜煤層開采怎樣合理選擇采煤方法?
根據煤安監技裝【2007】5號《關於急傾斜煤層安全開采的指導意見》,急傾斜煤層應按下列要求合理選擇采煤方法:
(1)開采急傾斜煤層的煤礦要本著安全可靠、技術先進、淘汰落後的原則選擇采煤方法,不斷提高機械化水平,合理布置采掘工作麵和選擇開采方法,不斷提高機械化水平,合理布置采掘工作麵和選擇開采順序,嚴格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安全生產。
(2)要積極采用長壁采煤法、柔性掩護支架采煤法和水平分層(段)采煤法等采煤方法。
(3)要堅決淘汰倉儲式采煤方法。2008年1月1日起,嚴禁使用倉儲式采煤法。
(4)開采急傾斜煤層的采煤工作麵必須形成全風壓通風係統,保持至少兩個暢通的安全出口,一個通到回風巷道,另一個通到進風巷道。
84.開采急傾斜煤層工作麵支護和頂板管理有哪些要求?
(1)開采急傾斜煤層必須明確工作麵支護方式和頂板管理方法,嚴禁空頂作業。采煤工作麵必須及時放頂或填充,控頂距離超過作業規程規定時,禁止采煤。用垮落法控製頂板,懸頂距離超過作業過程的規定而不能自行垮落的、必須停止采煤、實行人工強製放頂或其他措施進行處理。工作麵支架、支柱應采取防滑、防傾倒措施,還應設置防止作業人員滑到和被墜物、竄矸砸傷的設施。
(2)加強工作麵頂板支護管理。煤礦企業加強對頂板壓力的觀測、製定預防架前冒落的措施,周期來壓期間加強對煤壁的輔助支護,防止煤壁片幫冒落;初采、收尾要製定專門的支護措施。支柱材料選型要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第68條的有關規定,放頂煤開采工作麵嚴禁采用支柱和金屬摩擦支柱支防方式;傾角大於30°的工作麵或衝擊地壓煤層,嚴禁采用單體液壓支柱放頂煤開采。
(3)必須按規定處理頂板和頂煤。煤礦企業必須對放頂煤開采工作麵製定防止采空區懸頂的措施。采用預裂爆破對堅硬頂板或者堅硬頂煤進行弱化處理時,必須在工作麵未采動區進行、並製定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嚴禁在工作麵上、下隔角爆破落煤和在工作麵內采用炸藥爆破方法處理頂煤、頂板及卡在放煤口的大塊煤炭和矸石。
85.開采急傾斜煤層對防治水害有哪些要求?
要認真貫徹執行“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防治水害方針,加強老空(窯)積水的探測和礦井用水的觀測,並采取措施治理和排除水患,防止發生突水事故;采煤工作麵要按照規定留設隔水煤柱;急傾斜厚煤層和特厚煤層開采要專門製定防止因抽冒、上部采空區積水甚至地表水灌入工作麵的安全措施
86.有哪些情形要嚴禁采用放頂煤開采?
按照安監總煤行【2008】130號《關於加強煤礦頂煤開采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規定,煤礦采用放頂煤開采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68條的規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嚴禁采用放頂煤開采;煤層平均厚度小於4m的;采放比大於1:3的;采區或工作麵回采率達不到礦井設計規範規定的;煤層有煤(岩)和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險的;堅硬頂煤不易冒落,且采取措施後冒放性仍然較差,頂板垮落充填采空區的高度不大於采放煤高度的;礦井水文地質條件複雜,采放後有可能與地表水、老窯積水和強含水層導通的。
87.放頂煤開采通風和瓦斯管理是如何規定的?
(1)加強通風管理。煤礦企業要嚴格按照放頂煤開采的有關規定設計采區通風係統,合理選擇通風方式,確保工作麵有完善、可靠的通風係統。必須根據防瓦斯、防煤塵、防火的要求,對工作麵通風進行技術論證,合理選擇工作麵風量,減少采空區漏風,並保證風流穩定可靠。要加強工作麵進風、回風巷道,特別是上、下安全出口超前支護段的巷道維修工作,確保有效的通風斷麵。工作麵收尾撤出支架期間,要采取臨時支護措施,保持工作麵全風壓通風。
(2)嚴格落實瓦斯防治措施。工作麵必須製定瓦斯綜合防治措施,應抽采瓦斯的要建立完善、可靠的瓦斯抽采係統。強化工作麵上隔角的瓦斯管理,要采取埋管、插管抽放和設置引風幛等措施抽排瓦斯。嚴格采空區瓦斯管理,加強采空區瓦斯抽放,對堅硬頂板要采取措施防止頂板大麵積垮落造成采空區瓦斯突然湧出。做好頂板周期來壓和地質變化對瓦斯影響的預測預報工作,及時製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3)加強專用排瓦斯巷的通風瓦斯管理。工作麵采用排瓦斯巷時,必須貫穿整個工作麵走向長度且不得留有盲巷,風流控製必須可靠。工作麵開采前,煤礦企業要對專用排瓦斯巷進行專項檢查,出現積水、冒頂時及時處理。要加強對專用排瓦斯巷及其與回風之間聯絡巷的維護,保證專用排瓦斯和聯絡巷的合理配風及通風係統的暢通。開采易自燃、自燃煤層的,不得布置專用排瓦斯巷。//www.dukashe.com
(4)加強瓦斯檢測監控。煤礦企業對專用排瓦斯巷必須按規定設甲烷傳感器,在工作麵上隔角安設甲烷傳感器和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並加強重點部位瓦斯日常監測。要按規定調校甲烷傳感器和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確保數據準確,報警、斷電可靠。同時,要在工作麵設專職瓦斯檢查員,按規定檢查瓦斯,特別要注意加強對工作麵上隔角、專用排瓦斯巷和聯絡巷的瓦斯檢查,防止瓦斯超限。
88.放頂煤開采的防塵、防火和防治水應製定的措施是什麼?
(1)加強防塵管理。工作麵必須建立完善的防塵供水係統,防塵供水管路的三通閥門設置和水壓水量必須符合有關要求。炮采放頂工作麵要采用濕式打眼,使用水炮泥,放煤口安裝噴霧裝置;綜采放頂工作麵采煤機實行內外噴霧。,液壓支架和放煤口必須安裝噴霧裝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時同步噴霧。對工作麵和其他地點積塵要及時清洗,工作麵每班至少清洗一次。煤層能夠注水的,要采區超前靜壓注水或煤壁高壓注水等注水防塵措施,防止放頂煤時煤塵飛揚。
(2)采取綜合防火措施。開采易自燃、自燃煤層的工作麵,煤礦企業必須編製放滅火專門設計和專項防火措施。要根據煤層自燃發火期合理確定工作麵月推進度,因地質構造等原因月推進度達不到規定要求時,要采取有效的防滅火措施。工作麵必須建立防滅火係統和火災監測係統,在開采過程中及時對采空區進行預防性灌漿或注惰性氣體等預防性措施,防止自然發火。要合理選擇停采位置,避開漏風區。工作麵收尾時,要及時回撤支架,並構築永久防火牆。
(3)切實做好防治水工作。煤礦企業要對采用放頂煤開采的煤層加強水文地質工作,開采前必須查明礦井地質情況和相鄰采空區積水的分布情況,並摸清周邊小煤礦的開采情況,分析周邊小煤礦開采對放頂工作麵的影響,根據采區水文地質情況,采取有針對性的防水措施,在開采過程中要加強水害檢查和觀測,及時探放水,嚴防發生透水事故。
89.放頂煤工作麵審批驗收的規定是什麼?
放頂煤工作麵必須經過審批和驗收才能生產。采用放頂開采的煤礦,要針對煤層條件逐麵編製工作麵開采設計,製度放頂煤開采期間的通風和防瓦斯、防煤塵、防火等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報經批準並驗收合格後方可組織生產。工作麵月產量10×104t以下的,國有重點煤礦由集團公司審批和驗收;其他煤礦按照隸屬關係,由縣級以上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審批和驗收。工作麵月產量10×104t以上的,由省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審批和驗收,其中中央企業由煤礦所在地省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審批和驗收。已按上述規定報批和驗收的,要嚴格按照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組織生產;未按上述規定報批和驗收的,要重新報批和驗收,2008年10月底前未報批和驗收的一律不準生產。地方各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和各煤礦集團公司要嚴格把關,防止審批和驗收走過場。
90.對製定放頂煤開采的具體標準和要求有哪些規定?
製定放頂煤開采安全管理的具體標準和要求是:省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在2008年10月底以前製定放頂煤工作麵通風和防塵、防火等具體標準和要求,明確放頂煤工作麵安全技術措施的內容。2008年11月1日起,省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要按新標準進行審批。市(地)縣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煤礦企業要根據省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的標準和要求製定實施細則,嚴格落實。已經製定的要進一步修改和完善。自2009年1月1日起未按規定製定放頂煤工作麵安全管理集體標準和要求的地區和煤礦企業,一律不得采用放頂煤開采。//www.dukashe.com

91.怎樣加強對放頂煤開采的監管和違規查處?
(1)加強對采用放頂煤開采煤礦的安全監管。地方各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加強對采用放頂煤開采煤礦的監管和指導。要加強生產能力核定工作,應抽采瓦斯的礦井,把礦井瓦斯先抽采後采能力和抽采達標煤量作為礦井生產能力核定的重要內容和約束指標。礦井生產能力超過抽采能力的,按瓦斯抽采能力核定生產能力,並督促煤礦企業核減煤炭產量,降低生產強度。要組織推廣放頂煤開采的先進使用技術,總結交流放頂煤開采的安全管理經驗,推動煤礦企業加強放頂煤開采的安全管理。要加強放頂煤開采的技術培訓,提高技術管理水平。
(2)嚴肅查處放頂煤開采工作麵的違法違章行為。地方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駐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加大對采用放頂煤開采煤礦的監管監察力度,嚴格檢查是否符合放頂煤開采的條件,是否按規定進行了批報和驗收,是否製定了確保安全生產的技術管理標準和要求,放頂煤工作麵是否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和《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督促煤礦企業加強放頂煤開采的安全管理禁止違規組織生產和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對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管理,致使工作麵“一通三防”不達標的,要依法責令其停產整頓,並依法嚴肅查處。
二、監測監控
92.煤礦安全監控係統包括哪些內容?
煤礦安全監控係統包括狗万manbet官网 絡化監控、煤礦產量監控和人員定位監控三部分,並要不斷推廣使用先進科學技術,實現高效信息化安全管理。
93.煤礦安全監控係統要實現哪“四級聯網”?
煤礦安全監控係統要實現省、市、縣、礦“四級聯網”。信息管理由省煤炭工業廳(局)信息調度中心、各市(地)信息調度中心、集團公司調度中心、各縣(區)信息調度室、各煤礦調度室組成。
94.對煤礦安全監控係統裝備工作有哪些要求?
按照安委辦【2006】21號《關於加強煤礦安全監控係統裝備聯網和維護使用工作的指導意見》,對煤礦安全監控係統裝備工作的要求是:
(1)所有瓦斯礦井必須裝備安全監控係統。高瓦斯礦井、煤(岩)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和所有底瓦斯礦井必須裝備安全監控係統。未裝備安全監控係統的低瓦斯礦井,屬於原國有重點煤礦範圍的,應於2007年6月底前完成安全監控係統的裝備;屬於原國有地方和鄉鎮煤礦範圍的應於2008年底前完成裝備。
(2)新安裝的安全監控係統必須符合《煤礦安全監控係統通用技術要求(AQ6201—2006)》(以下簡稱《通用技術要求》)。煤礦新裝備的安全監控係統必須按《通用技術要求》製造,並取得新的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以下簡稱MA標誌)。相關製造廠家應按有關規定立即開展安全監控係統換標工作。按《通用技術要求》製造並取得MA標誌的煤礦安全監控係統目錄及生產單位名單由礦用產品安全標誌辦公室及時予以公告(網址:www.aqbz.org)。//www.dukashe.com
(3)逐步改造煤礦在用安全監控係統。煤礦在用的安全監控係統原製造單位取得新的MA標誌後,應與煤礦積極協商,共同製定方案,按新的MA標誌證書確認的係統配置對煤礦在用係統進行更新改造。改造的重點:一是采用統一顯示格式的係統軟件;二是配置穩定性為15天以上的傳感元件或傳感器等關聯設備,嚴禁使用未經國家授權的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進行安全聯檢的關聯設備。更新改造工作,原國有重點煤礦應於2007年底前完成,其他煤礦應在2008年底前完成。煤礦在用係統製造廠家未取得新的MA標誌的,該係統應於2008年底前淘汰,在此之前,在用係統的製造廠家應繼續為煤礦提供備件。
(4)統一規劃,嚴格準入。地方負責安全監控係統管理的部門應統一規劃和協調轄區內煤礦安全監控係統的選型和裝備工作;對未裝備安全監控係統的低瓦斯礦井應製訂裝備計劃,規定不同類型礦井的裝備期限;對安全監控係統建設要加強監督指導確保對每套監控係統都能做到科學設計、標準化施工,嚴格驗收,合格一套信息一套。
95.對煤礦安全監控係統的維護和維修工作有哪些要求?
(1)準確安裝、使用安全監控係統。煤礦要在規定的地點和位置,按規定的要求安設相應類型的傳感器,並根據生產環境的變化對傳感器的布置進行及時調整。要認真進行係統的定期調校和斷電閉鎖裝置功能測試,確保監控係統作用的充分發揮。
(2)加強監控係統的維護和管理,保障係統正常運行。煤礦應建立健全安全監控係統管理規章製度,配備足夠的維護、值班和技術人員,並經培訓持證上崗;同時,應當根據礦井實際需要配備足夠的備品、備件,保證監控係統不間斷運行,地麵監控室24h有專人值班。各類小煤礦必須保證專人負責係統的檢查和維護,不具備調校、檢修能力的,必須與區域性煤礦啊測控儀技術服務機構簽訂技術服務協議。
(3)建立區域性煤礦安全測控儀器技術服務機構。各省(區、市)應統一規劃、合理布局,扶持建立一批主要麵向中小型煤礦的區域性煤礦安全測控儀器技術服務機構(以下簡稱服務機構),負責各類煤礦安全測控儀器的調校、檢修及申請承擔安全計量器具檢定等工作,同時,為各類煤礦提供技術服務和技術指導。已建成的國有重點煤礦礦務局(公司 )檢修機構應進一步完善,提高裝備和管理水平。
96.對煤礦安全監控係統網路運行管理的要求是什麼?
(1)煤礦企業要認真做好數據上傳工作。各煤礦對本礦監控係統和網絡日常管理工作負責,要按照有關要求實時上傳數據,確保係統和網絡正常運行。
(2)進一步規範網絡運行管理。實現區域聯網的各產煤縣(市)網絡中心應配備足夠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值班人員,經培訓持證上崗;應建立健全值班製度、崗位責任製、瓦斯日報製度等各項管理製度,製訂非正常情況處置程序和應急預案。努力時間標準化、科學化管理,確保網路正常運行並發揮其檢測、控製和預警作用。各級網絡中心必須24h不間斷值班,並確保與各礦調度室、各礦主要負責人之間的通訊暢通,發現瓦斯超限、停風、饋電狀態異常等情況時,按應急預案及時處理。
(3)建立安全監控數據分析彙報製度。各網絡中心每月應對係統運行進行和個礦瓦斯超限等異常情況進行一次彙總分析,並將情況報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及駐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97.對加強煤礦安全監控係統監管監察的要求是什麼?
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按照《國務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監控係統建設和監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強對煤礦安全監控係統的監管監察。對監管或監察範圍內的煤礦尚未安裝煤礦安全監控係統的,一律責令停產整頓,提出限期裝備的要求;逾期仍不裝備的,提請地方政府予以關閉。對監控係統不能正常使用,傳感器安裝地點不正確、數量不足、數據不準、未按照規定調校、斷電閉鎖裝置失靈或未定期進行功能測試,以及測控數據沒有傳輸到中心站的煤礦,要依法嚴肅查處。
98.對瓦斯監控係統的基本要求是什麼?
(1)瓦斯監測係統的信息管理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管理辦法。
(2)各級煤炭工業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各煤礦企業必須設置健全的信息調度中心(室),確保24h比間斷值守。省、市(地)、縣三級瓦斯檢測係統的信息管理納入信息調度中心(室)的日常工作。地方煤礦的信息管理由市(地)主管部門同一規定。國有重點煤礦的信息管理由各煤礦集團公司統一規定。
(3)對瓦斯監測係統的值班人員必須具備煤礦通風管理知識和熟練掌握瓦斯監測係統運行的操作技能,每班值班人數不得少於2人。
(4)對瓦斯監測係統值班人員要按特殊工種對待,進行培訓、考核、發證,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培訓發證工作由省局組織或由省局委托各級煤炭工業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進行。
99.“省、市、縣、礦”四級機構煤礦瓦斯監控的職責是什麼?
(1)省局信息調度中心負責管理各市(地)、集團公司瓦斯監測係統的管理情況,對係統運行信息情況進行彙總分析,並對市(地)、集團公司管理情況進行年檢考核。
(2)各煤礦集團公司對屬煤礦瓦斯監測係統的運行情況進行全麵管理,負責所屬煤礦瓦斯監測係統運行及信息異常情況的處理。
(3)各市(地)煤炭工業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所轄縣(市、區)級瓦斯監測係統的管理情況,負責調度各縣瓦斯監測係統運行情況並監督處理結果。作為市(地)營煤礦瓦斯監測係統管理的直接人員,負責對市(地)營煤礦瓦斯監測係統運行異常情況和瓦斯超限報警等事故隱患下達指令,並負責各縣(市、區)煤礦瓦斯監測的年檢考核。
(4)各縣煤炭工業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轄區內縣營煤礦、鄉鎮煤礦、社會辦煤礦的瓦斯監測係統信息監管、信息彙總,對瓦斯超限警報等事故隱患下達指令並按規定及時上報市(地)煤炭工業管理部門。
(5)各煤礦企業應根據瓦斯監測係統工作量組建專業隊伍對礦井瓦斯監測係統運行實行相接管理,同時要依據《煤礦安全規程》建立健全瓦斯監測係統管理製度
100.煤礦監控室彙報處理程序是什麼?
(1)煤礦瓦斯監測係統值班員發現瓦斯超限報警,必須立即通知礦調度室,由煤礦值班領導負責組織隱患的排查,並立即將采取撤離現場人員和處理結果上報。地方國有煤礦向所屬主管部門報告,國有重點煤礦向所屬主管部門報告,國有重點煤礦向所屬集團公司報告。報告必須有礦值班領導簽字。同時,要在處理過程中每半小時上報1次,警報消除後的處理結果也要及時上報備案。
(2)煤礦瓦斯監測係統值班員收到上級管理部門的指令和處理決定書要及時通知值班領導,並就處理情況每半小時上報一次。若情況消除則隻報送結果,以備核查。
(3)煤礦瓦斯監測係統值班員發現係統無數據,瓦斯曲線不正常及主扇停風、饋斷電報警等異常情況,必須立即通知礦調度室、由礦值班領導和安全技術人員組織排查,同時上報有關部門。
101.縣(局)安全監控部門處理程序是什麼?
(1)縣局時縣營煤礦瓦斯監測監控的直接管理部門,並負責對全縣所有煤礦(不包括市營煤礦)瓦斯監測係統異常情況的監管,縣局調度值班人員要嚴格按照崗位責任製認真值守,通過單礦監測和全縣多礦監測,查詢工作麵瓦斯濃度,局部通風機開停狀態和設備饋斷電情況。
(2)發現瓦斯超限報警,當報警超過3min而未收到報警礦井的報告,值班人員立即通過網絡或傳真下達停止作業,撤出人員,進行整改的指令,並將處理結果備案。6min未接到恢複,要報告值班領導並在10min內提出處理意見下達到礦,同時報送市局調度中心(室)。
(3)發現煤礦通訊中斷或出現無記錄,主要通風機停機饋斷電異常等信息,值班員要立即通過電話、傳真向該煤礦發出查詢指令,督促查明原因,盡快恢複正常,並將處理結果及時上報市局調度中心(室)。
(4)縣局值班員對市局調度中心下達的“監管處理決定書”,要進行跟蹤彙報。
(5)每日上午9時前將前一天隱患處理情況彙總上報市局調度中心,重大隱患要進行跟蹤處理,並將處理情況和結果及時上傳市局調度中心。
102安全區監控係統出現故障的處理規定是什麼?
(1)網絡出現故障立即報告,積極組織搶修,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恢複正常,並將發生故障的時間、現象、原因及處理辦法、恢複時間等做好記錄。
(2)通信線路出現故障立即與線路運營單位取得聯係,積極配合檢修人員進行修複。
(3)係統出現故障要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超過1h應向縣級主管部門報告、超過4h應向市(地)主管部門報告、超過8h向省局主管部門報告、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後要按規定立即采取措施。有故障不報告者,視為係統無故障停止運行。
103.2007年版《煤礦安全規程》對安全監控係統的裝備是怎樣規定的?
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所有礦井必須裝備礦井安全監控係統。礦井安全監控係統的安裝、使用和維護必須符合規程和相關規定的要求。
104.回采工作麵如何設置瓦斯傳感器?
(一)低瓦斯礦井
(1)監測內容:在回采工作麵回風流側布置1個低濃度瓦斯傳感器。
(2)測點內容:測點按下圖要求布置(圖3-1)
圖區3-1

(3)參數要求:
①瓦斯報警點:1%CH4;
②瓦斯斷電點:1.5%CH4;
③ 斷電範圍:工作麵及回風巷中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④ 斷電點:小於1% CH4;
(二)高瓦斯礦井
(1)監測內容:在回采工作麵回風側布置2個高低濃度組合瓦斯傳感器。
(2)測點布置:測點按圖3-2的要求布置。
圖3-2

(3)參數要求:
①T1、T2均為高低濃度組合瓦斯傳感器;
②瓦斯報警點:T1為1%CH4,T2為1%CH4;
③瓦斯斷電點:T1為1%CH4;
④斷電範圍:
T1為工作麵回風巷中全部非本質安全性電氣設備;
T2為回風巷中全部非本質安全性設備。
(三)煤與瓦斯突出礦井
(1)監測內容:在回采工作麵的進風側增設1個高濃度組合式瓦斯傳感器。其餘同高瓦斯礦井設置一樣。
(2)測點布置:測點按圖3-3的要求布置。
圖3-3

(3)參數要求:
①T1、T2、T3均為高低濃度組合式瓦斯傳感器;
②瓦斯報警點:T3為1%CH4;
③瓦斯斷電點:T3為1%CH4;
④斷電範圍:T3為工作麵進風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⑤複電點:T3小於0.5% CH4。
105.掘進工作麵如何設置瓦斯傳感器?
(一)低瓦斯礦井
(1)監測內容:在煤及煤(岩)巷道掘進麵設1個低濃度瓦斯傳感器。
(2)測點布置:按圖3-4要求布置。
圖3-4

(3)參數要求:
①瓦斯報警點:T1為1% CH4;
②瓦斯斷電點:T1為1.5%CH4;
③斷電範圍:T1為掘進工作麵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④複電點:T1小於1% CH4。
(二)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礦井
(1)監測內容:在掘進麵回風流中增設1個高低濃度組合式瓦斯傳感器。
(2)測點布置:按圖3-5要求布置。
圖3-5

(3)參數要求:
①瓦斯報警點:T2為1% CH4;
②瓦斯斷電點:T2為1.5%CH4;
③斷電範圍:T2為掘進工作麵巷道中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④複電點:T2小於1% CH4。
106.串聯通風工作麵如何設置瓦斯傳感器?
(一)回采工作麵之間串聯通風
(1)監測內容:在進入串聯工作麵的風流中增設低濃度瓦斯傳感器。
(2)測點布置:按圖3-6要求布置
圖3-6

(3)參數要求
①瓦斯報警點及斷電點:T3為0.5% CH4;
②斷電範圍:回采工作麵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③複電點:T3小於0.5% CH4。
(二)采掘工作麵串聯通風
(1)監測內容:在進入回采工作麵的風流中,增設1個低濃度瓦斯傳感器。
(2)測點布置:按圖3-7的要求布置
圖3-7

(3)參數要求:
①瓦斯報警點及斷電點:T3為0.5% CH4;
②斷電範圍:回采工作麵及其回風道中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③複電點:T3小於0.5% CH4。
(三)掘進工作麵之間串聯通風
(1)監測內容:在2個掘進麵之間增設1個低濃度瓦斯傳感器。
(2)測點布置:按圖3-8要求布置。
圖3-8

(3)參數要求:
①瓦斯報警點及斷電點:T3為0.5% CH4;
②斷電範圍:被串入的掘進工作麵及其回風流中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
③複電點:T3小於0.5% CH4。
107.井下需要設置傳感器的其他地點有哪幾個?
(1)回風流中設機電硐室。低、高瓦斯礦隻需要在硐室入風口設1個低濃度瓦斯傳感器
(2)裝煤點。高瓦斯礦井進風的主要運輸巷道內使用架線電機車時,裝煤點處都必須裝設低濃度瓦斯傳感器。
(3)瓦斯湧出區域。高瓦斯礦井進風的主要運輸巷道使用架線電機車時,在瓦斯湧出巷道的下風流中必須安設1個低濃度瓦斯傳感器;
(4)測風站。每一個采區、一翼會風巷及總回風巷的測風站,分別安設1個低濃度瓦斯傳感器和風速傳感器;
(5)主要通風機風硐。礦井主要通風機的風硐內應分別啊安設1個風速傳感器;
(6)有煤層自燃傾向礦井。應在易發生煤炭自燃的地點,如老采空區、煤柱、浮煤等處的回風流中適量按CO傳感器;
(7)在瓦斯抽放泵站應按規定設置相應傳感器。此外,還可酌情配置局部通風機風筒開關、風門開關、自動灑水、噴霧粉塵、火災及煙霧等傳感器。
三、機電設備
108.采煤機的發展要求是什麼?
推廣大功率安全可靠的采掘設備,國有重點煤礦采煤機逐步實現電牽引,總裝機功率1500kW左右,截深1m左右;國有地方煤礦采煤機達到200kW左右,截深0.8m。鄉鎮煤礦逐步普及采煤機,鄉鎮骨幹煤礦使用掘進機。在電牽引采煤機普及應用的同時,還應加大開發功率、高強度、抗衝擊、抗振動重型化采煤機。在采煤機控製方式上要大力推廣使用遙測、遙控技術,可別是在有瓦斯突出危險的綜采工作麵和構造多的工作麵要盡量采用遙控。隻有煤礦共同提高采掘裝備水平,才能加快煤礦機電一體化、智能化、自動化的發展。
109.礦井提升設備的發展要求是什麼?
淘汰落後的提升設備。逐步淘汰技術比較落後的老式交流提升機,推廣使用全數字控製的直流拖動或交流變頻同步電機拖動的提升設備。對確因困難不能馬上淘汰的老式提升機,要進行技術改造,各種保護齊全、靈敏可靠,能夠確保礦井安全,經有資質的檢測檢驗機構檢驗合格,並經主管部門批準同意方可使用。
110.礦井運輸推廣使用什麼樣的設備?
為提高礦井運輸裝備水平,適應高產高效,盡量采用大功率、長遠距、強度高、可靠性好的刮板輸送機和膠帶輸送機。帶式輸送機推廣使用多點驅動、變頻、降壓軟啟動裝置、PIC可編程電控裝置,建立集中控製平台,實現帶式輸送機的遠距離控製和信息傳輸技術。具備條件的礦井,推廣使用卡軌車、單軌車、防爆低汙染柴油機膠套輪機車、防爆蓄電池膠套輪機車。
111.礦井主排水泵自動化的特征是什麼?
在有條件的國有重點煤炭企業,建立主排水泵電腦監測監控平台,監測水泵的運行情況和參數,自動控製水泵的開停和水泵的切換,實現主排水泵自動化控製和無人值守。
112.煤礦井下禁止使用的設備有哪些?
煤礦井下靜止使用的設備如下:
(1)QC8、QC10、QC12係列電磁啟動器(發布之日起一年後禁止使用);
(2)采用CJ8、CJ10係列接觸器的礦用隔爆型電磁啟動器(發布之日起一年後禁止使用);
(3)采用JR0、JR9、JR14、JR15、JR16-A、B、C、D係列熱繼電器的礦用隔爆型電磁啟動器和綜合保護裝置(發布之日起一年後禁止使用);
(4)采用DZ10係列塑殼斷路器的礦用隔爆型饋電開關(發布之日起一年後禁止使用);
(5)HD6、HD3-100、HD3-200、HD3-400、HD3-600、HD3-10000、HD3-1500型刀開關(發布之日起一年後禁止使用);
(6)GL動圈式反時限過流繼電器(發布之日起一年後禁止使用);
(7)KSJ、KSJL係列變壓器(發布之日起一年後禁止使用);
(8)油斷路器(發布之日起一年後禁止使用);
(9)TKD型絞車電控(發布之日起一年後禁止使用);
(10)非本質安全電話機(包括普通電話機和礦用隔爆磁石電話機,發布之日後禁止使用);
(11)非防爆柴油機無軌膠輪車(發布之日起禁止使用);
(12)單缸防爆柴油機無軌膠輪車(發布之日起禁止使用);
(13)JKA型礦井提升機(發布之日起一年後禁止使用);
(14)KJ型礦井提升機(發布之日起一年後禁止使用);
(15)XKT型礦井提升機(發布之日起一年後禁止使用);
(16)水阻調速的調度絞車發布之日起一年後禁止使用);
(17)JBT局部通風機發布之日起一年後禁止使用);
113.煤礦禁止使用的采煤工藝有哪些?
煤礦禁止使用的采煤工藝如下:
(1)回采工作麵木支柱支護(800m以下煤層除外。2008年底起禁止使用);
(2)回采工作麵金屬摩擦支柱支護(2009年底起禁止使用);
(3)倉庫式采煤法(2008年底起禁止使用);
(4)巷道式采煤(指不能形成全風壓通風、沒有兩個安全出口、以掘代采的采煤方式發布之日起禁止使用);
(5)高落式采煤(指開采厚煤層或急傾斜煤層時,作業人員進入無支護空頂區,通過跳頂或放頂人工回收頂煤的方式發布之日起禁止使用)。
第四部分 安全管理新要求
一、管理人員準入
114.國有重點煤礦的礦級領導和科區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學曆和經曆是怎樣要求?
根據安監總煤礦【2006】116號《關於加強國有重點煤礦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嚴格安全管理人員準入:
新任命的煤礦礦長、副礦長、總工程師、安全監察處處長必須具備有煤礦安全生產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曆和從事煤礦井下工作3年以上的經曆;礦長還具備生產(機電)、技術、安全等副職崗位2年以上的工作經曆。
煤礦科區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有煤礦安全生產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曆和從事煤礦井下工作2年以上的經曆,經正規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擔任。現任的上述管理人員比具備上述條件的,2年內必須整頓到位。
新畢業的大中專學生,至少應在生產一線鍛煉1年以上,才能從事技術和管理工作。
115.國有重點煤礦招工的規定是什麼?
盡快變招工為招生,三年內實施到位。
(1)從事井下工作的新個人必須接受技工學校至少1年的正規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上崗後要與老工人簽訂至少一年一對一的師徒合同,發揮老工人的技術“傳、幫、帶”作用。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並經過符合資質條件的培訓機構正規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2)加強勞動用工管理,規範勞動用工行為。招用職工(包括招用農民工)必須按規定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錄用備案手續,完成就業前培訓,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生產礦井井下禁止使用“包工隊”。
116.小煤礦安全管理人員的配置是怎樣要求的?
根據安監總煤礦【2007】95號《關於加強小煤礦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必須完善礦井安全管理人員的配置:
礦井設立礦長、安全、生產、機電副礦長和技術負責人(技術副礦長、總工程師,下同)等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具有煤礦安全生產相關專業中專(含中專)以上學曆,從事煤礦安全生產相關工作3年以上的經曆,其中礦長還必須具備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崗位2年以上的工作經曆。生產、輔助單位要配齊具有相應安全生產管理資格的安全管理人員。
117.小煤礦專職安全檢查人員的配置是怎樣要求的?
建立安全監督檢查製度。礦井設立專職安全管理機構,配備足夠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其中配備專職安全檢查人員不少於5人,並確保每班都有專職安全檢查人員在井下檢查監督安全生產各項規章製度的落實。
118.國有重點煤礦領導幹部年薪中與安全掛鉤的份額應占多少?
加強對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的跟蹤考核,建立安全生產跟蹤考核製度,把考核結果與經濟利益掛鉤。企業領導年薪與安全掛鉤的份額占結構工資總額的比例應不低於30%。對安全業績較好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實施井下崗位安全責任津貼和安全風險抵押製度。
二、管理人員現場指揮
119.國有重點煤礦各級管理人員下井次數是怎樣規定的?
提高現場安全管理水平,加強煤礦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強化集團公司、礦兩級調度指揮係統,確保指揮暢通、及時、有力。對各級管理人員下井作出規定,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每月下井不少於3次,安全生產係統領導每月下井不少於6次,其他勞動每月下井不少於3次。煤礦黨委書記、礦長每月下井不少於10次,安全生產係統領導每月下井不少於15次,其他領導每月下井不少於6次。煤礦每班必須至少有一名礦副總工程師以上管理人員帶班下井,深入重點區域和關鍵環節,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區隊管理人員必須與工人同上同下;生產係統管理人員重點巡回檢查,抓住重點,抓住關鍵,抓住細節,盯住薄弱環節,消滅死角,強化夜班現場指揮。定期公布煤礦負責人和管理人員情況,接受群眾監督。
120.小煤礦領導井下帶班次數是怎樣規定的?
按照安監煤調【2006】95號文件的規定,小煤礦要落實企業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員下井帶班製度。
加強安全生產現場管理。企業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不得少於10次,生產、安全、機電副礦長和技術負責人每月下井不得少於15次、井下每班必須確保至少有1名礦級管理人員在現場帶班。帶班人員要做到與工人同上同下,深入采掘工作麵,抓安全生產重點環節,督促區隊加強現場管理,把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各項措施細化落實到區隊和班組。
三、安全培訓
121.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時間時如何規定的?
按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2學時,每年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
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8學時,每年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
122.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是怎樣規定的?
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
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每年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123.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應當包括哪些內容?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2)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3)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範、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4)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5)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6)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124.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應包括哪些內容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2)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3)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4)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製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5)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6)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125.礦(廠)級崗前安全培訓應包括哪些內容?
礦(廠)級崗前安全培訓應包括下列內容:
(1)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2)辦單位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和勞動紀律;
(3)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4)有關事故案例等;
(5)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礦(廠)級安全培訓除包括上述內容外,應當增加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範措施等內容。
126.出現什麼情況,從業人員必須重新進行安全培訓?
(1)從業人員在本單位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區、隊、工段(車間)和班組的安全培訓
(2)生產經營單位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
127.“三項崗位人員”是指哪些人員?
“三項崗位人員”是指煤礦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這“三項崗位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後才可上崗。
128. “三項崗位人員”的安全資格證書有效期時多少年?
煤礦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證書有效期是3年,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證書有效期是2年。
129.安全培訓機構的資質證書分幾級,分別由哪些部門頒布?
安全培訓機構從事安全培訓活動,必須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資質證書分四個等級。
一級、二級資質證書,由國家局審批、頒發;
三級、四級資質證書,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批、頒發。
設立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由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所轄區域內從事煤礦安全培訓活動的培訓機構三級、四級資質證書的審批、頒發。
130.煤礦各種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應由哪些級別培訓機構負責進行?
取得一級資質證書的培訓機構負責省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監察員和中央企業總公司、集團公司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等的培訓工作;
取得二級資質證書的培訓機構負責市、縣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的檢察員、省屬生產經營單位及煤礦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
取得三級資質證書的培訓機構負責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培訓
取得四級資質證書的培訓機構負責對對煤礦“三項崗位人員”以外的從業人員進行培訓。
131煤礦安全培訓的“九落實”是什麼?
煤礦企業和各生產礦井必須建立培訓基地,滿足安全生產管理對提高員工專業素質的要求。加強培訓師資建設,規範培訓教材,做到培訓計劃、機構、基地、費用、教材、人員、考核、檔案、製度“九落實”。
132.煤礦瓦斯監控係統工作人員培訓考核的要求是什麼?
(1)培訓範圍:各類煤礦;
(2)培訓對象:從事和承擔瓦斯監測監控係統管理維護人員、值班人員及校驗人員(每礦不少於6人)、各級煤炭管理部門和國有重點煤礦負責瓦斯監測監控係統管理工作人員;
(3)培訓時間:培訓班實行集中學習,脫產培訓,每期不得少於72學時;
(4)培訓考核:按培訓大綱進行考試,實行教考分離原則。考試合格後發給上崗證書,考試不合格人員直接參加下一期培訓班考試,若考試還不合格,取消監控崗位從業資格;
(5)上崗證書:上崗證書有效期為2年,有效期滿經複訓考核合格後,辦理延續手段。
133.從業人員參加安全培訓,工資和費用由誰承擔?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應當支付工資和必要的費用。未支付工資和必要培訓費用的由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
134煤礦企業應依法取得哪“六證”?
煤礦企業應依法取得“六證”是:
(1)采礦許可證
(2)安全生產許可證
(3)煤炭生產許可證
(4)營業執照
(5)礦長資格證
(6)礦長安全資格證
135.煤礦企業違法安全培訓的哪些情形應於以關閉?
根據《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在監督檢查中,1個月內3次或者3次以上發現煤礦企業未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應當提請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對該煤礦予以關閉。
第五部分 事故報告處理新製度
136.生產安全事故的等級是怎樣劃分的?
按照國務院令第493號(2007年)《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根據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同下)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一億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傷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注:上麵所稱“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137.什麼是遲報、漏報、謊報、瞞報?
按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3號(2007年)《〈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罰款處理暫行規定》,遲報、漏報、謊報和瞞報,依照下列情形認定:
(1)報告事故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屬於遲報;
(2)因過失對應當上報的事故或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別、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內容遺漏未報的,屬於漏報;
(3)事故不如實報告事故發生時間、地點、類別、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有關內容的,屬於謊報;
(4)故意隱瞞已經發生的事故,並經有關部門查證屬實的屬於瞞報。
138.報告事故的時間是怎樣規定的?
(1)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於1h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2)安全生產監督管理b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逐級上報事故情況,每級上報的時間不得超過2h。
139.不同等級的事故,應分別上報至哪些部門?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依照下列規定上報事故情況,並通知公安機關、勞動爆炸行政部門、工會和人民檢查院:
(1)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級上報至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2)較大事故逐級上報至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3)一般事故上報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4)上報的同時應當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事故情況;
(5)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以及省級人民政府接到發生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國務院。
140.報告事故應包括哪些內容?
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後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采區的措施
(6)其他采區的措施
141.事故報告後,出現什麼新情況應及時補報?
(1)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2)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142.事故發生單位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處以罰款的規定是什麼?
(1)發生一般事故的,處以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2)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以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3)發生重大事故的,處以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
(4)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以2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
143.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事故發生的,處以罰款的規定是什麼?
(1)發生一般事故的,處以一年年收入30%的罰款;
(2)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以一年年收入40%的罰款;
(3)發生重大事故的,處以一年年收入60%的罰款;
(4)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以一年年收入80%的罰款;
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除執行上述罰款外,並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44.有哪些情形的,對發生事故單位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主要負責人和其他先關責任人處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罰款?
(1)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
(2)偽造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
(3)轉移隱匿資金、財產或者銷毀有關證據、資料的;
(4)拒絕接受調查或者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5)在事故調查中作偽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
(6)事故發生後逃匿的。
145.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有哪些情形的,對直接負責人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或追究刑事責任?
(1)不立即組織事故搶救的;
(2)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
(3)阻礙、幹涉事故調查的;
(4)在事故調查中作偽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
146.對事故發生單位及有關責任人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按哪些規定決定?
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3號(2007年)《〈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列〉罰款處罰暫行規定》,對事故發生單位及其有關責任人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依照下列規定決定:
(1)對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單位及其有關責任人員罰款的行政處罰,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決定;
(2)對發生重大事故的單位及其有關責任人員罰款的行政處罰,由省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決定;
(3)對發生較大事故的單位及其有關責任人員罰款的行政處罰,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決定;
(4)對發生一般事故的單位及其有關責任人員罰款的行政處罰,由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決定;
(5)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指定下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事故發生單位及其有關責任人員實施行政處罰。
147.對02manbetx.com 發生單位及其有關責任人員罰款的行政處罰,按照哪些規定執行?
(1)對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煤礦及其有關責任人員的罰款的行政處罰,由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決定;
(2)對發生重大事故和較大事故的煤礦及其有關責任人員罰款的行政處罰,由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決定;
(3)對發生一般事故的煤礦及其有關責任人員罰款的行政處罰,由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所屬分局決定。
上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可以指定下一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對事故發生單位及其有關責任人員實施行政處罰。
148.對發生一般事故的單位如何罰款?
對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3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負有責任的事故發生單位,處以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149.對發生較大事故的單位如何罰款?
事故發生單位較大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按下列規定處以罰款:
(1)造成3人以上6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1000萬元以上3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處2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
(2)造成6人以上10人以下傷亡,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3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處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150.對發生重大事故的單位如何罰款?
事故發生單位對重大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按下列規定處以罰款:
(1)造成10人以上15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7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5000萬元以上7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
(2)造成15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7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7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處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款;
151.對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單位如何罰款?
事故發生單位對特別重大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處2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
152.事故調查由哪些部門組織進行?
特別重大事故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重大事故由省級人民政府負責調查;
較大事故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調查
一般事故由縣級人民政府負責調查;
省級、市級、縣級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也可以授權或者委托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一般事故,縣級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發生單位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上級熱門政府認為必要時,可以調查由下級人民政府負責調查的事故。
153.事故調查組由哪些部門派人組成?
根據具體情況,事故調查組由又有關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監察機關、公安機關以及工會派人組成,並應激情人民檢察院派人參加。也可以聘請有關專家參與調查。
154.事故調查組應履行哪些職責?
(1)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
(2)認定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
(3)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4)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範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155.事故調查應在多少日內提交調查報告?
事故調查組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60日內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特殊情況下,經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批準,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的期限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60日。
156.事故調查報告應當包括哪些內容?
事故調查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3)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4)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5)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6)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事故調查報告應當附具有關證據材料,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在事故調查報告上簽名。
157.事故處理有哪些規定?
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應當自收到事故調查報告之日起15日內做出批複;特別重大事故,30日內做出批複。特殊情況下,批複的時間可以適當延長,淡延長的時間最長不超過30日。
有關機關當按照熱門政府的批複,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對事故發生單位和有關人員進行行政處罰,對負有事故責任的歸家工作人員進行處分。
事故發生單位應當按照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的批複,對本單位負有事故責任的人員進行處理。
負有事故責任的人員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事故發生單位應當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落實防範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應當對事故發生單位落實防範和整改措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事故處理情況向社會公布。
第六部分 技術規程新標準
158.一級非傷亡事故的標準是什麼?
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一級非傷亡事故
(1)發生的事故使全礦停工8h以上或采區72h以上;
(2)瓦斯燃燒、爆炸;
(3)煤與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過50t(含);
(4)井下著火封閉采區或影響安全生產;
(5)水災使礦井全部或一翼停止生產;
(6)采區通風不良、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限或瓦斯積聚,造成停產;
(7)采煤工作麵冒頂長10m(含)以上;
(8)掘進工作麵冒頂長5m(含)以上;
(9)巷道冒頂長10m(含)以上。
159.二級非傷亡事故的標準是什麼?
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二級非傷亡事故:
(1)發生事故使全礦停工2h以上,但不足8h或采區停工8h以上,但不足72h
(2)井下著火封閉采掘工作麵;
(3)煤與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過10t(含);
(4)因火災使采區停產;
(5)采掘工作麵通風不良,風流中瓦斯超限或瓦斯積聚造成停產;
(6)采煤工作麵冒頂長5m(含);
(7)掘進工作麵冒頂長3m(含)以上;
(8)巷道冒頂長5m(含)以上。
160.三級非傷亡事故的標準是什麼?
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三級非傷亡事故:
(1)發生事故使全礦停工30min以上至2h或者使采區停工2~8h;
(2)通風不良或局部通風機無計劃停風,使風流中局部瓦斯積聚,瓦斯濃度超過3%;
(3)煤與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過10t以下;
(4)範圍不大的井下火災;
(5)因水災使一個采掘工作麵停止生產;
(6)采煤工作麵冒頂長3m(含)以上的;
(7)掘進工作麵冒頂長3m以下的;
(8)巷道冒頂長3m以上。
161.重大未遂事故的標準是什麼?
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為重大未遂事故:
(1)礦井巷道或工作麵風流中CO等有害氣體嚴重超過《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
(2)主要臀大肌或分區主要通風機停風30min以上的;
(3)局部通風機無計劃停風50min以上的;
(4)水煤潰泄50t以上;
(5)斜井或運輸斜井跑車;
(6)運輸大巷機車追尾、撞車、翻車;
(7)主提升或盤區強力膠帶輸送機發生斷帶,提升設備斷繩、墜罐、墜箕鬥,大型物件墜入井筒;
(8)井下皮帶、電纜或電氣設備著火;
(9)3kV以上變配電設備誤停、送電,壓風機風缸、風包及風管爆炸或風缸搗毀;
(10)炸藥爆炸;
(11)小煤窯與打礦貫通;
(12)巷道貫通前通風設施構築不到位,貫通時無區隊幹部現場跟班,造成通風紊亂瓦斯超限;
(13)安全監測監控設施嚴重失去監控功能,不能準確傳輸反映監測地點瓦斯濃度的;
(14)巷道貫通時未按設計要求,出現重大偏差;
(15)絞車、溜尾固定不牢,拉翻絞車、溜子機尾;
(16)非正常原因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價值50萬元以上。
162.傷亡事故的種類和標準是什麼?
按傷害程度,傷亡事故分為輕傷、重傷、死亡三種。
(1)輕傷:指負傷後需休一個工作日以上,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傷害。國家標準:1天≤損失工作日<105天。
(2)重傷:指負傷後,須經醫療部門鑒定,由醫生診斷為重傷的傷害。國家標準:105天≤損失工作日<6000天。
根據國務院頒布的《關於重傷事故範圍的意見》,如:經醫師診斷為殘疾或可能殘疾的;傷勢較重,需進行較大手術才能挽救生命的;嚴重骨折,嚴重腦震蕩,眼部傷害較據有失明可能的,灼傷、燙傷麵積占全身麵積的1/3以上的等均作為重傷處理。
(3)死亡:國家標準:損失工作日=6000天。
163.新安裝的綜采工作麵驗收標準是什麼?
新安裝的綜采工作麵驗收標準,分三部分:
1) 生產部分
(1) 頂板管理
① 頂板不出現台階下沉,工作麵支架前梁接頂嚴實;
②相鄰支架間不能有明顯差錯(不超過頂梁側護板高2/3),架間間隙不超過規定(小於200mm),歪斜+5°。工作麵傾角大於等於15°時,支架應設防倒防滑裝置;
③支架頂梁與平板平行支設,其仰俯角小於7°
④液壓支架按規定安全壓力表,數量、初撐力符合規定要求。
(2)超前支護與安全。
①兩巷超前支護20m範圍內支架完整無缺,接頂嚴實,安全出口暢通無阻;
②絞車地瞄、聲光信號、安全設施齊全可靠
③行人跨越運輸機地點要有過橋;
④單體支柱支設迎山有勁,不漏液、不卸載,初撐力不低於50kN,並有可靠的防倒防滑措施
(3)文明生產。
①兩巷支架完整無缺,無斷梁拆柱;
②材料設備碼放整齊,無淤泥積水;
③兩巷高度不小於1.8m,行人側寬不小於0.7m;
④軌道質量:軌縫、水平、軌距等符合標準要求。
2)機電部分
(1)綜采電氣。
①電氣設備、元件及各種纜線無失爆,工作麵有供電係統圖實現采煤機、運輸機、皮帶機傳輸開機時間;
②防爆設備有統一的防爆合格證、整定卡、標示牌,開關上架,有兩防鎖,五小件牌板化;
③兩巷電纜吊掛整齊,接線合格,各類電纜選用正確;
④工作麵使用支架燈,間距不大於15m,擴音電話間距小於等於12m;
⑤移變和高低壓開關選型合理,保護齊全可靠;
⑥儀表校驗合格,指示準確。
(2)采機
①零部件齊全完好,連接部位緊固、可靠,結合麵嚴密;
②各部位油位適當,無嚴重滲漏油現象,油質合格並有化驗記錄;
③各類儀表齊全,指示正確;各操作手把、按鈕、旋鈕齊全可靠,電控係統工作正常;
④有合格的內、外噴霧裝置;
⑤采煤機與運輸機閉鎖可靠。
(3)支架泵站
①支架零部件齊全完好,液壓係統無串漏,閥組動作靈活可靠,液管排列整齊,無擠壓、砸埋現象;
②泵站零部件整齊完好,運轉無異響,曲軸箱、柱塞箱油質合格。潤滑良好;
③液箱蓋、口網、磁性過濾器齊全完好,壓力表齊全,指示正確,卸載閥動作可靠,蓄能器壓力合格;
④有自動配液裝置,乳化液配比合格,有拆射儀;
⑤有專用油脂庫,采用不燃性支護,消防器材齊全、合格,閉鎖齊全,有標示牌;有專用小油桶、抽油器,有注油圖標。
(4)四機
①設備零部件齊全完好,連接緊固可靠,對口嚴密
②減速器、盲軸潤滑良好,有油標尺、通氣孔,冷卻水暢通,無嚴重的滲漏現象;緊鏈裝置齊全完好;
③液力耦合器使用水介質或不燃性液,有易容合金塞和防爆片,硬連接必須雙速開關或軟啟動開關;
④破碎機有安全護網;
⑤皮帶機保護齊全可靠,有行人過橋,機頭(尾)有愛情護網(罩),膠帶不跑偏。
3)通風
(1)通風係統
①通風係統合理、完善
②高瓦斯湧出區必須設尾巷;
③高沼氣礦井和低沼氣礦井的高瓦斯區域通風係統符合公司內部要求和有關規定;
④風量、風速符合《煤礦安全規程》
⑤通風設施質量符合標準要求。
(2)瓦斯管理
①高瓦斯礦井或高瓦斯區域綜采麵必須設專職瓦斯檢查員;
②盲巷必須進行封閉
③保證工作麵及其他地點瓦斯不超限、無瓦斯積聚;
④應抽盡抽
(3)安全監測。
①煤層必須逢采必注,不注不采;
②上、下平巷要設防塵管路,皮帶巷防塵管路每50m設1個三通閥,其他每100m設1個三通閥
③上、下平巷距安全出口50m以內安裝淨化水幕,水幕應封閉全斷麵,霧化,淨化效果好;
④采煤機必須有內外噴霧裝置,安設清水加壓泵,噴嘴完好無堵塞;
⑤ 隔爆設施安裝地點、數量、水量、質量符合規定;
⑥所有轉載點必須有完善的噴霧裝置;
⑦液壓支架應安裝自動或手動噴霧裝置。
(5)其他。
①各種管理牌板設置齊全,內容填寫正確;
②作業規程對防火、一通三防措施有明確規定。
二、煤礦作業規程
164.編製煤礦作業規程的原則是什麼?
編製煤礦作業規程的原則是:
(1)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煤礦安全規程》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章、規程和相關技術規範。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和先進的管理手段,提高經濟效益。
(3)單項工程、單位工程開工之前,必須嚴格按照“一工程、一規程”的原則編製作業規程,不得沿用、套用作業規程,嚴禁無規程組織施工。
165.編製煤礦作業規程必須具備哪些文件資料?
必須具備哪些文件、資料是:
(1)已批準的有關設計(采區、綜采工作麵、基建工程等設計)文件、資料;
(2)由地質測量部門提供的經過批準的地址說明書及施工現場地質條件變化的勘察資料;
(3)同一煤層或鄰近工作麵的礦壓觀測、瓦斯等級和煤塵的爆炸性、煤的自燃傾向性鑒定、水害等資料;
(4)由通風部門提供的頭發資料;
(5)由機電部門提供的供電係統圖和機電設備資料;
(6)《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安全技術01manbetx 》等;
(7)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製度,如崗位責任製、工作麵交接班製度、“一通三防”管理製度,爆破管理製度、巷道維修製度、機電設備維修保養製度、通風安全儀表使用維修製度等。
166.對煤礦作業規程的實施應重點抓好哪些工作?
對煤礦作業規程的實施應進行過程、全方位管理,重點抓好下列工作:
(1)工程技術人員負責施工現場規程的指導、落實、修改和補充工作;
(2)應定期複查作業規程執行情況;
(3)從開工之日起,至少每月應重新學習一次作業規程;
(4)工作麵地質或施工條件發生變化時,必須及時修改補充安全技術措施,並履行審批和貫徹程序;
(5)在軟岩、衝擊地壓、煤(岩)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自然發火、水害和“三下”開采等技術條件下施工時,必須按規定編製專項設計或安全技術措施,並履行審批和貫徹程序;
(6)施工結束後,應寫出作業規程的執行總結,送交生產技術部門,連同煤礦作業規程及修改補充措施一起存檔。存檔的作業規程文本、電子文檔不得修改,一般應保持3年以上。
167.編製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要求是什麼?
編製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要求是:
(1)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由施工或生產單位的工程技術人員進行編寫,並履行審批和貫徹程序;
(2)生產或施工現場條件發生變化,原定作業規程不能適應安全生產要求,必須編製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3)臨時接受的施工任務,或短時間即可完成的項目,為了實現安全生產,必須及時編製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4)編寫專項安全技術措施要有預見性、正對性和可行性。編寫前,編寫人員必須到現場勘察工作麵的實際情況,掌握現場施工條件,要使安全技術專項措施符合工程設計文件的規定。
168.井下作業出現哪些情況應編寫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出現係列情況之一者,應編寫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1)遇到衝擊地壓、煤與瓦斯突出、冒頂區、應力集中區;
(2)施工過程中遇鬆軟的煤、岩層或流沙性地層;
(3)在火區附近,注漿采區下分層威脅施工安全;
(4)施工過程中突然遇到地質構造、過較大的斷層、褶曲構造、老空、瓦斯異常、透水預兆等;
(5)施工現場地質條件、施工方法、支護方式發生變化,與作業規程不符;
(6)作業規程有關規定不具體或有未包括的內容;
(7)其他可能受到危害或威脅的施工現場。
169.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編製的內容有哪些?
(1)施工方法、工藝、工序安排等;
(2)支護方式和支護材料;
(3)生產係統與原規程不同的,在措施中說明;
(4)工程的規格尺寸等,要有附圖;
(5)其他與措施有關的內容。
三、煤礦安全規程
170.2005年版《煤礦安全規程》修改了多少條?
從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2005年版《煤礦安全規程》是在2001年版的《煤礦安全規程》基礎上修訂的,共修改了40條。
171.為什麼要對2001年版《煤礦安全規程》進行修改?
因為隨著我國煤礦生產技術的進步怒、生產條件的改變,2001年頒布施行的《煤礦安全規程》已不完全適應煤礦生產實際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工作的需要,同時《煤礦安全規程》中存在較多的行政審批內容,同《行政許可法》存在部分抵觸,所以要對2001年版《煤礦安全規程》進行修改。
修改過程中,征求了煤礦企業、煤礦研究單位、煤炭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等30多家單位的意見。
172.2005年版《煤礦安全規程》修改的大體內容是怎樣的?
2005年版《煤礦安全規程》修改40條,從內容來看。大體分為5種情況:
(1)根據近年來的事故教訓而增加和修改的內容共計5條;
(2)貫徹《行政許可法》而修改的有關行政審批內容,此類修改的條文共計13條;
(3)因現有技術和準備還無法達到要求和技術進步而修改的共計4條;
(4)因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出台,以及原《煤礦安全規程》部分條文規定不詳等原因而修改的共計11條;
(5)原因《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前後矛盾和文字表述、錯別字而修改共計11條。
173.2007年版《煤礦安全規程》修改了幾條?
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煤礦安全規程》對原《煤礦安全規程》修改了兩條,即第六十八條和第一百五十八條。
174.2007年版《煤礦安全規程》第六十八條是如何修改的?
將第六十八條修改為:
采用放頂煤開采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礦井第一次采用放頂煤開采,或在煤層(瓦斯)賦存條件變化較大區域采用放頂煤開采時,必須根據頂板、煤層、瓦斯、自然發火、水文地質、煤層爆炸性、衝擊地壓等地質特征和災害危險性編製開采設計,開采設計應當經專家論證或委托具有相關資質單位評價後報請集團公司或者縣級以上媒體管理部門審批,並報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備案。
(2)針對煤層的開采技術和放頂煤開采工藝的特點,必須對防尾隨、防火、防塵、防水、采放煤工藝、頂板支護、初采和工作麵收尾等製定安全技術措施。
(3)采用預裂爆破對堅硬頂板或者堅硬頂煤進行弱化處理時,應在工作麵未采動區進行,並製定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嚴禁在工作麵內采用炸藥爆破方法處理頂煤、頂板及卡在放煤口的發塊煤(矸)。
(4)高瓦斯礦井的易自燃煤層,應當采取以預抽方式為主的綜合抽放瓦斯措施和綜合防滅火措施,保證本煤層瓦斯含量不大於6m3/ t或工作麵最高風速不大於4m/s。
(5)工作麵嚴禁采用木支柱、金屬摩擦支柱支護方式。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嚴禁采用單體液壓支柱放頂煤開采:
①傾角大於30°的煤層(急傾斜特厚煤層水平分層放頂煤除外);
②衝擊地壓煤層。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嚴禁采用放頂煤開采:
①煤層平均厚度小於4m的;
②采放比大於1:3的;
③采區或工作麵回采率達不到礦井設計規範規定的;
④煤層有煤(岩)和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險的;
⑤堅硬頂板、堅硬頂煤不易冒落,且采取措施後冒落性仍然較差,頂板垮落填充采空區的高度不大於采放煤高度的;
⑥礦井水文地質條件複雜,采放後可能與地表水、老窯積水和強含水層導通的。
175.2007年版《煤礦安全規程》對第一百五十八條是如何修改的?
將原《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的:“高瓦斯礦井、煤(岩)與完善突出科技,必須裝備礦井安全監控係統。沒有裝備礦井安全監控係統的礦井的煤巷、半煤巷和有完善湧出的岩巷的掘進工作麵,必須裝備甲烷風電閉鎖裝置或甲烷斷電儀和風電閉鎖裝置。沒有裝備課件安全監控係統的無瓦斯湧出的岩巷掘進工作麵,必須裝備風電閉鎖裝置。沒有裝備礦井安全監控係統的礦井的采煤工作麵,必須裝備甲烷斷電儀”。修改為:“所有礦井必須裝備礦井安全監控係統。礦井安全監控係統的安裝、使用和維護必須符合本規程和相關規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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