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條 新礦井設計,礦井的改擴建、技術改造、開拓延伸,必須在原有的礦井精查地質報告基礎上,由地測部門結合補充勘探的地質資料,按項目的不同要求,編製地質報告或地質說明書,按審批程序審批後,提交設計部門。
第十三條礦井各類設計要認真執行國家《煤炭工業技術政策》和《煤炭工業礦井設計規範》以及公司有關規定,充分結合實際情況,優先選擇先進的技術與裝備,堅持技術、經濟與安全相統一的原則,搞好采、掘、機、運、通、選的綜合配套設計。
(一)礦井要優先選用國內外先進的機械化采煤新工藝、新裝備。設備選型應堅持高強度、大功率、技術先進、性能可靠、環節配套的原則。
(二)礦井大型固定設備及主要係統設備應選用高效、節能、安全可靠、監測監控程度高的先進設備,應有利於實現礦井自動化。
(三)礦井開拓設計優先采用平硐開拓,盡可能少布置岩巷和半煤岩巷道;煤巷、半煤岩巷掘進設計,要堅持掘進機械化的原則。
(四)設計要充分結合井田的水文地質和工程地質情況,盡可能布置大巷條帶式長壁綜采工作麵。綜采工作麵長度宜布置在240-350m,根據井田地質情況和工作麵裝備進行合理確定,推采長度宜布置在2000-4000m;煤炭運輸全部實現皮帶化,輔助運輸無軌膠輪化;井下供水盡可能利用井下采空區滲漏水重複利用;井下各生產係統和地麵儲、裝、運係統全部實現自動化集中控製,並配備先進可靠的安全保護裝置。
(五)煤炭加工設計必須根據煤層煤質情況、國內外煤炭市場需求、環保和效益要求,對煤炭加工進行詳細的技術和經濟論證,對井田內煤層煤質作詳細03manbetx ,通過市場調研,選擇技術可靠、經濟合理的煤炭加工工藝和建設相應的配套設施,生銷對路的優質產品。
(六)設計礦井的年工作天數為276天,日生產時間為16小時。
(七)設計要充分體現“投資少、見效快、滾動發展”的思路,推行“雙高”礦井的生產管理模式。
(八)礦井設計要充分體現以經濟效益為中心,生產係統要結合生產實際進行詳細的技術經濟比較,擇優方案;巷道斷麵和支護方式既要保證安全使用又要實現節支降耗的目標;結合實際優化各種硐室斷麵,滿足使用要求即可。
(九)設計必須結合礦區煤層易自燃的特點,盡可能提高資源的回采率。要求采區回采率:薄煤層不低於85%,中厚煤層不低於80%,厚煤層不低於75%。
(十)設計必須對影響環境的礦井汙水和煤矸石等固體廢棄物的排放、地表塌陷、煤層自燃等同步考慮,應建設礦井汙水處理站、固定的排矸場。
(十一)設計必須對頂板、煤塵、水、火、瓦斯、運輸等重大安全影響因素充分考慮,從礦井開拓布置、生產係統、設備配套、工作麵參數、掘進工藝、回采工藝、巷道斷麵參數、支護方式等全部按程序要求優化選擇,確保礦井的安全生產。
(十二)礦井設計中的安全與環保項目,必須堅持“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的原則。
(十三)綜采工作麵設計在礦井設計的基礎上進行,總工程師要嚴把設計關。其主要內容包括確定工作麵長度、推進長度、巷道布置、巷道斷麵尺寸、支架選型計算,工作麵生產係統以及生產能力計算等內容。工作麵生產係統中要對主運輸、通風、供排水、供電能力(移動變電站選型、容量計算及台數,高、低壓防爆開關以及高、低壓電纜的選擇等)結合已采工作麵經驗,充分考慮工作麵賦存條件和各方麵相關影響因素進行詳細計算和驗算,保證各生產係統設計科學合理,運行可靠高效。
(十四)設計要完全符合設計規範、煤礦安全01manbetx 中的各項技術規定。
第十四條礦井設計的審批程序
(一)新建或礦井改擴建項目(包括預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必須嚴格履行立項程序,由設計院做出可行性研究報告,計劃發展部編製項目建議書,報**公司審批,批準後由設計院進行初步設計,初設完畢後經審批後,由設計院進行施工圖設計按設計開工。工程竣工後由生產技術部組織驗收。
(二)礦井開拓延伸設計,由總工程師組織有關部門提出延伸設計的主要原則,委托設計院編製方案設計,方案經**公司審查批準後方可進行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工程開工前必須編製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圖預算,工程竣工後由生產技術部組織驗收。
(三)礦井技術改造設計必須在生產能力核定和礦井發展規劃基礎上進行,由總工程師組織有關部門提出改造設計的主要原則,委托設計院編製方案設計,方案經**公司審查批準後,進行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工程開工前必須編製完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圖預算。
(四)首采工作麵、有瓦斯突出、受水害、火災等威脅的采掘工作麵由設計院設計報**公司生產技術部組織審查,新工作麵移交生產前,由生產技術部組織驗收,其他回采工作麵設計由礦總工程師組織編製、審批。
第十五條設計及管理職責的劃分
(一)新建礦井、改擴建、大型技術改造、水平接續等設計委托設計院完成。水平接續設計在上一水平回采結束前三年必須完成下一水平的設計工作。
(二)礦井同一水平開拓延伸必須在回采前兩年由生產技術部完成,並由礦相關部門審定。
(三)接續工作麵設計由生產礦井在工作麵開始掘進前三至六個月完成(必須保證接續),礦總工程師組織審批。遇特殊地質條件的工作麵,要經生產技術部組織會審。
第十六條礦井改擴建工程、技術改造及下一水平開拓延伸必須按基建要求建立工程技術檔案,並按基本建設程序進行嚴格管理。
第十七條洗煤廠(選煤廠)進行技術改造和改擴建,必須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經礦總工程師組織審查,報**公司批準後進行初步設計。設計應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優化產品結構,提高洗選效率,保證洗選質量,實現綜合自動化管理。
第十八條 不同類型的項目設計審查要求:
(一)新建項目、改擴建項目、技改項目等設計圖紙由設計院設計完成後發給生產技術部,由生產技術部組織業務部門集中審查,並形成一致的書麵材料,反饋給設計院,經設計院修改後報**公司審查。
(二)業務部門審查的工程,主要是施工圖的會審,分管領導簽字。
(三)礦井組織的審查工程,總工程師簽字。
(四)所有的審查必須明確責任,要以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來確保審查的質量,避免出現因審查不嚴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及02manbetx.com 的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