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本處各部門安全工作負領導責任。
二、貫徹執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規定,抓好聯絡處內部辦公室、客房的防火、防盜和飲食衛生安全工作。
三、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製度,督促車隊管理員管好車輛和駕駛人員,並經常對駕駛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四、監督各部門做到安全使用水、電、煤氣、鍋爐,杜絕不安全因素的發生。
五、積極配合街道、派出所等有關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防止偷、盜、搶等意外事件發生,嚴格執行首都安全防範條例。
六、做好內部安全衛生工作,防止傳染病毒在本單位傳染及擴散,配合防疫部門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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