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設計研究院主任、副主任領導下,搞好綜合辦公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認真學習國家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企業有關安全規章製度,搞好安全防範工作。
三、到生產現場工作時,必須嚴格遵守現場有關安全規章製度,確保人身安全。
四、嚴禁在辦公場所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以防發生火災。
五、嚴禁將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辦公場所。
六、在離開辦公室前要進行水、電、門窗的安全檢查,並關閉電源。
七、保持辦公場所文明、整潔。
八、工作場所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報告,並保護好現場。
上一篇:
副主任(檔案管理)安全責任製
下一篇:
綜合管理員安全責任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