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局長領導下,對公司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條例等行使監察權。對本部門的安全工作全麵負責。
二、協助局長領導公司的安全監察工作,深入調查研究、掌握公司的安全情況,對存在的安全問題和重大隱患提出整改意見並督促檢查整改。
三、協助局長負責檢查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對國家政策、法規和安全生產責任製的執行情況,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各安監站的工作。
四、協助局長對二級單位貫徹執行《煤礦安全01manbetx 》、業務保安範圍及其他規章製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執行不力的提出批評,對因違章或失職造成02manbetx.com 人員提出處理意見。
五、督促各二級單位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有關法律、法規的學習;組織安監人員進行安全專業技術學習。
六、組織公司的安全大檢查和不定期的抽查,對查出的02manbetx.com 隱患,督促落實、限期整改。
七、發生死亡和重大傷亡及設備02manbetx.com ,趕赴現場,參與指揮搶救並組織02manbetx.com 調查,03manbetx 原因、追究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對事故防範措施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負責對違章事故的責任者視情節處以罰款,或提請給予行政處分;對在安全生產中做出成績的人員或在事故處理中有突出表現的人員提出嘉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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