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竹金剛煤礦出台新規規範幹管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
為狠刹大操大辦、鋪張浪費、借機斂財等不正之風,認真落實黨風廉潔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強化對幹管人員個人重大事項的監督管理,12月5日,達竹金剛煤礦紀委重新製定了《金剛煤礦幹管人員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管理辦法》,從製度層麵進一步規範幹管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
《辦法》明確了適用對象為該礦管理層的所有正隊級、副科級 及以上管理人員。操辦範圍是指是指幹管人員組織或參與操辦本人及近親屬的婚喪喜慶等事宜。喬遷、履新、慶生、升學、開業慶典不得舉行喜慶宴會。如果操辦宴席應當從簡,嚴格控製宴請範圍、桌數和標準,必須提前10個工作日申報,並簽訂《金剛煤礦幹管人員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廉潔承諾書》,帶頭廉潔自律、遵守規定,按照簡樸、文明、廉潔的原則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自覺抵製大操大辦的不良風氣,為在礦區節儉之風發揮示範表率作用。
《辦法》規定,操辦婚喪事宜,嚴禁十種行為。不按規定申報,擅自舉辦婚喪喜慶事宜;虛假申報、超出申報標準和規模辦理;授意下屬或他人邀請(暗示)下屬或自己管理和服務對象,或與自己行使職權有關的單位或個人;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大操大辦,借機斂財;同一事由分批次、多地點或采取其他“化整為零”等方式 操辦;收受下屬或管理和服務對象,或與行使職權有關係的單位和個人的禮金、禮品或支付憑證等;報銷或變相報銷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影響正常安全生產、工作秩序和交通秩序等組織影響社會公共秩序、危害社會公共安全和其它公序良俗的活動;其他違反黨紀國法和廉潔自律規定的行為。
對違規操辦宴席經查證屬實的,一律從嚴處理。對違紀資金、物品經紀檢監察部門登記備案後全部收繳礦財務科,給予500-5000元的經濟處罰並全礦通報;情節特別嚴重、影響極為不良者,給予組織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同時,歡迎職工群眾舉報,給予舉報人員 500元/次的獎勵。(李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