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性粉塵作業場所的安全管理
工貿行業可燃性粉塵
作業場所工藝設施
防爆技術指南(試行)
一般要求
1.涉及可燃性粉塵企業03manbetx 確定本企業粉塵爆炸性場所,並製定預防和控製措施及其實施細則,結合危險源辨識結果,製定檢查方案和大綱。重點檢查存在粉塵爆炸隱患的生產作業區域;
2.企業針對實際情況普及粉塵防爆知識,完善粉塵防爆應急現場處置方案,同時完善相關安全管理規章製度,建立粉塵防爆工作的長效機製;
3.安裝有產生可燃性粉塵的工藝設備的車間或存在可燃性粉塵的建(構)築物,應按照有關標準規定與其他建(構)築物保持適當的防火距離;
在結構方麵首選輕型結構屋頂的單層建築;若采用多層建築,宜采用框架結構並在牆上設置符合泄爆要求的泄爆口;
建(構)築物的梁、支架、牆及設備等,在安裝時應考慮便於清掃積聚的粉塵。工作區必須設置符合要求的疏散通道、撤離標誌和應急照明設備。
4.在生產或檢修過程中未經過安全主管批準,不得停止或更換、拆除粉塵爆炸預防及控製設備設施;
5.根據本企業可燃性粉塵特性對產生粉塵的車間采用不會產生二次揚塵的方式進行清掃;
6.粉塵爆炸危險場所嚴禁各類明火;
7.存在可燃性粉塵車間的電器線路采用鍍鋅鋼管套管保護,設備接地可靠、電源采取防爆措施。
積塵清掃
1.工藝設備的接頭、檢查門、擋板、泄爆口蓋等封閉嚴密,防止粉塵泄漏;
2.製定完善粉塵清掃製度,明確規定清掃時間、地點、方式以及清掃人員的職責等內容,交接班過程中做到“上不清,下不接”;
3.為避免二次揚塵,清掃過程中不能使用壓縮空氣等進行吹掃,可采取負壓吸塵、灑水降塵等方式清掃。
動火作業
1.企業根據自身情況製定動火作業安全管理製度和01manbetx 01manbetx ;
2.凡可拆卸的設備、管道一律拆下並搬運到安全地區進行動火作業;
3.動火作業開始前,停止一切產生粉塵的作業,並清除作業點10米範圍內的可燃性粉塵以及作業範圍內的所有可燃物;
4.動火作業時,要保證有安全員在現場監護,並備有適量和適用的滅火器材及供水管路,確保作業現場及時冷卻和淋滅周圍火星;
5.作業結束後,動火人員和監護人員要共同熄滅殘餘火跡,清掃作業現場,檢查無殘留火跡,確認安全方準撤離現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