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瓦斯抽放管理辦法
1、 瓦斯抽放指標:
項目抽放進尺
(m)CH4供應量
(萬m3)CH4銷售收入
(萬元)CH4管安裝
(m)
計劃5500032008001900
2、 瓦斯管安裝、更換形象計劃:
(1) 南井
140NEC1-C2(∮200) 400m (三季度)
210SEC4-C5(∮200) 300m (三季度更換)
(2) 北井
70NWC5-C6(∮200) 300m (二季度)
70SWC4-C5(∮200) 300m (二季度)
140NC1-140SC1 300m (一季度)
220副井-220NC1 300m (一季度)
3、 瓦斯抽放鑽施工形象計劃:
(1) 北井:
A、 70NWC6石門7月打完
B、 70SWC5石門8月打完
C、 60NWC3-C4全部打完
D、 60SWC3-C4全部打完
E、 70NWC5-C6完成三分之一
F、 70SWC4-C5完成三分之一
(2)南井:
A、 130NEC0-C1全部打完
B、 140SWC6-C8全部打完
C、 210SWC7-C8全部打完
D、 140NEC1石門全部打完
E、 140SWC8-C9全部打完
二、 瓦斯抽放管理辦法
(一)、礦業公司成立礦井瓦斯抽放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小組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總工室,負責抽放工作的布置、檢查及資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二)、各單位職責:
1、通風一、二隊
(1)負責按總公司《抽放細則》進行抽放鑽孔的設計、報批工作;
(2)負責按設計保質保量施工抽放鑽孔,並申報驗收;
(3)負責對已打好並驗收的鑽孔在五天內封孔並網接抽,按總公司抽放細則要求保證封孔質量;機械封孔率不得低於50﹪;
(4)負責對全井抽放係統的檢查、維護工作,抽放係統故障必須在8小時內處理完畢;
(5)及時檢查發現抽放管路破損情況,並提出處理意見;
(6)負責日常對抽放參數的測定和管路的放水等工作。
2、機電一、二隊、南風井
(1)負責抽放主管的上漆、安裝、更換、維護工作;
(2)負責地麵抽放泵站的管理、設備的維護、維修工作;
(3)負責協助通風一、二隊定期對抽放主管的檢查工作,並每月向領導小組書麵彙報一次抽放管路的破損、更換、安裝情況;
(4)負責對抽放鑽機的正常供電工作。
3、延深部、生產部、開拓隊、掘進一隊
負責按設計、措施及領導小組的安排組織施工抽放鑽場、抽放管托樁孔等工作;
4、機動部
(1)對分管單位負領導責任
(2)安排、督促分管單位及時落實與抽放有關的各項工作
(3)負責抽放鑽機供電、供水的協調、平衡及瓦斯泵運轉、維修等組織工作。
5、總工室
(1)對礦井CH4抽放日常工作負全麵管理責任;
(2)負責協調各單位、各部門之間與瓦斯抽放有關的工作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並向公司領導小組負責人彙報;
(3)負責組織對抽放鑽孔的驗收工作
(4)負責每月組織對礦井抽放係統進行全麵的檢查;
(5)負責督促各單位抽放工作完成情況,並進行嚴格的檢查;
(6)負責每月每季收集、整理礦井抽放資料,向公司領導小組書麵彙報抽放工作完成情況並總結抽放工作中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6、安全部
(1)負責按《01manbetx 》、《瓦斯抽放細則》及本辦法對礦井瓦斯抽放工作進行全麵監察;
(2)不定期組織對礦井瓦斯抽放係統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3)負責參加對瓦斯抽放鑽孔的驗收,對不符合要求的鑽孔提出考核意見;
(4)負責對采掘部署是否符合抽放規定、抽放鑽是否完成形象進度情況進行監察。
三、 抽放管理考核辦法
1、 因供電、供水等主觀原因造成抽放鑽的施工受影響2小時以上的,處罰責任單位隊幹50元。
2、 瓦斯管的鋪設未完成安裝、更換計劃一項處罰機電隊幹100元。並取消該隊考評資格(材料組織不到位除外)。
3、 當月瓦斯抽放量、抽放收入未完成按工資考核辦法執行。
4、 瓦斯抽放鑽施工結束驗收後,五天內未封孔並網抽放瓦斯的處罰通風隊幹100元,一個孔未能有效抽放處罰通風隊幹50元。
5、 通風隊未完成本季抽放鑽形象計劃,取消該隊考評資格。一處未按時完成,處罰通風隊及打鑽分隊管理人員500元、總工室100元。
6、 通風隊未完成本季抽放量或抽放收入計劃,取消該隊考評資格。
7、 因機電、風井原因導致瓦斯泵停止運轉0.5小時以上,取消責任單位考評資格。
8、 每季度在瓦斯收入完成計劃的前提下,從季度瓦斯抽放收入中提取1﹪作為瓦斯抽放管理獎勵,對實現季度抽放各項目標的責任單位、部室以及抽放領導小組的有關人員給予適當獎勵。
9、 瓦斯抽放管理采取按月考核計分、季度考評兌現的方式進行,考核計分標準見附表一。對未完成的單項工程,每月報公司予以考核。對與抽放工作有直接關係的人員,落實工作任務、指標,嚴格考核,工作突出成績顯著的人員,給予適當獎勵。具體考核標準見附表二。
10、 打鑽的工資按公司的《工資管理辦法》執行,打鑽的材料費用消耗由於漲價太快,加之打鑽進尺將較大幅度超計劃量,材料使用也將較大量增加,建議把瓦斯收入超計劃部分的50%作為打鑽材料補助費。
11、 公司領導小組辦公室按月檢查並統計各部門單位抽放工作落實情況,每季度末按考核標準對各單位、部室評分,並將評分情況報公司抽放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
12、 經公司領導小組研究後,按評分情況對相關部室單位兌現獎勵。
13、 獎勵資金在工資費用中列支(為了與未完成情況下的考核對等),最後分配計入瓦斯抽放成本。
14、 本辦法自2006年公布之日起執行。
二00六年二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