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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煤業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2-08-08 08:30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目 錄

  第一部分 綜合應急預案

  第一章 總則 3

  第二章 危險性03manbetx 4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19

  第四章 預防與預警 24

  第五章 應急響應 25

  第六章 信息發布 27

  第七章 後期處置 27

  第八章 保障措施27

  第九章 培訓與演練 30

  第十章 獎懲 31

  第十一章 附則 31

  第二部分 專項應急預案

  第一章 井下火災02manbetx.com 應急預案33

  第二章 瓦斯、煤塵爆炸02manbetx.com 應急預案41

  第三章 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應急預案 48

  第四章 瓦斯、一氧化炭及其它有毒有害氣體超限應急預案 55

  第五章 采煤工作麵頂板02manbetx.com 應急預案 60

  第六章 掘進及巷修頂板02manbetx.com 應急預案 66

  第七章 水害事故應急預案 71

  第八章 提升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75

  第九章 機電事故應急預案 80

  第十章 地麵火災或煤塵爆炸事故應急預案 87

  第十一章 食物中毒事故應急預案 90

  第十二章 地質災害事故應急預案 92

  第三部分 現場處置方案

  第一章 井下火災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96

  第二章 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98

  第三章 有毒有害氣體超限現場處置方案 100

  第四章 頂板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01

  第五章 水害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03

  第六章 提升運輸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04

  第七章 機電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05

  第八章 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06

  第九章 放炮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19

  第一部分 綜合應急預案

  第一章 總則

  1.1編製目的

  為認真做好重、特大事故後的應急處理工作,做到應急行動協調一致,維護社會穩定,保證遇險人員得到及時有效的救助,進一步增強應對和防範煤礦安全生產事故風險和事故災難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特製定宜賓天池金堂煤業有限責任公司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1.2編製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AQ/T9002-2006)規定要求,根據《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生產法實施條例》、《煤礦01manbetx 01manbetx 》等法律法規及《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結合本公司情況製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應於宜賓天池金堂煤業有限責任公司煤礦安全生產事故,煤礦內部發生事故的應急工作。範圍包括本煤礦所涉及到的範圍,適合於頂板、水、火、瓦斯、煤塵爆炸等事故以及等級非人身事故。

  1.4應急預案體係

  本預案包括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三大部分。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本預案的製定和修改工作,辦公室設在安全部,由安全副總兼任辦公室主任。

  1.5應急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02manbetx.com 災難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02manbetx.com 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宜賓天池金堂煤業有限責任公司在上級安全生產機構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指導、協調02manbetx.com 災難應急救援工作。應急救援指揮部各分管小組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02manbetx.com 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實行事故單位行政領導負責製,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由總經理統一領導,相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科隊及班組充分發揮自救作用。

  (4)“依靠科學,依法規範”。遵循科學原理,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按照長期準備、重點建設的要求,做好應對煤礦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物資和經費準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和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將日常管理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利用現有專業力量,努力實現一隊多能;培養兼職應急救援力量並發揮其作用。

  第二章 危險性03manbetx

  2.1礦井概況

  宜賓天池金堂煤業有限責任公司金堂煤礦,位於珙縣縣城152°方向、珙縣底洞鎮板栗村,直距約24 km處,礦區範圍地理坐標為東經104°47′24″~104°50′19″,北緯28°16′17″~28°18′56″,麵積6.4524 km2,擬采標高+330~-200 m,擬開采C1、B4、B3、B2、B1、B0煤層。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2009年6月12日常務會議紀要(34號)、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金堂煤礦工業場地選址方案的報告》及省政府相關領導的重要批示,金堂煤礦屬德陽市天池集團公司“5.12”汶川地震災後異地重建重點項目,由芙蓉礦區珙縣三號井田和芙蓉礦區德趕壩井田南西1000 m(與珙縣三號井田接壤)組成,屬高瓦斯突出礦井,設計生產規模600kt/a。

  區內屬盆周侵蝕構造中低山丘陵區,以中低山、丘陵為主。受構造製約,地形走向與構造線基本一致,地形陡峻,山脈大多近南北走向展布,呈不對稱的單斜山脈。井田範圍內總體地勢北高南低,最高點位於井田中部北端犀牛池,標高 +1022.2 m;最低點位於南東部幹溝附近,標高約 +440 m,相對高差582 m。

  井田範圍及周邊主要河流為洛浦河、幹溝和羅通畔河。

  洛浦河位於井田南西邊界以外,呈南東~北西向徑流,為區內的最低排泄基準麵,在井田內其最低侵蝕基準麵標高約為 +400 m,在底洞鎮一帶流量5.467~140.32 m3/s,藥鋪頭水電站附近(工業廣場)處曆史最高洪水位標高為 +450 m,流量3273 m3/s(1958年7月下旬)。該河發源於興文縣周家鎮洛浦龍潭,經底洞、珙泉至江安縣城西注入長江。河流全長110.1 km,珙縣境內段稱洛浦河,長寧、江安段稱長寧河。洛浦河段長31 km,流域麵積389.51 km2。

  幹溝位於井田南東部,呈北東~南西向切穿井田,於底洞鎮彙入洛浦河中,最低侵蝕基準麵位於與洛浦河交彙處,標高 +450 m,流量為1.085~32.45 m3/s,據調查訪問,未來礦井風井口處曆史最高洪水位標高為 +550 m,流量為638.73 m3/s(1958年7月下旬)。

  羅通畔河位於井田北西邊界,呈北東~南西向彙入洛浦河中,其最低侵蝕基準麵位於與洛浦河交彙處,標高 +410 m,豐水期流量為0.84 m3/s,枯水期流量極小。據調查訪問,未來礦井風井口處曆史最高洪水位標高為 +437 m,流量為27.82 m3/s(1958年7月下旬)。

  井田所屬珙縣境內氣候溫暖潮濕,雨量充沛,屬亞熱帶濕潤季風氣候。據珙縣氣象資料,近20年區內年均氣溫17.6℃,年最高氣溫為40℃,最低氣溫-1.9℃;最長無霜期343 d;年平均日照978 h;風向以NE向為主,風速一般3.5 m/s;年最大總降水量1154 mm,日最大降水量148.2 mm,雨量多集中在5~8月,常為大雨或暴雨,9~12月為霪雨季節,多雨霧,少晴天,空氣相對濕度一般為78%。由於地形差異顯著,山地與穀地的氣溫相差較大。

  區內曆史上沒有4級及以上中強地震記載,但在高縣~宜賓間有一束走向北東的褶皺,可能是華鎣山基底隱伏斷裂在表層的反映。根據《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GB18306-2001),該區地震動峰值加速度為0.05g,地震動反應譜特征周期為0.40s;根據《建築抗震設計規範(2008版)》(GB50011-2001),本區抗震設防烈度為Ⅵ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為0.05g,設計地震第一組。

  礦區位於底洞鎮板栗村3、4、5社,占地237畝,原區域內有34戶104人居住,現已全部拆遷。區域外約有200餘戶村民居住,無其他危險因素。

  礦井於2010年12月8日啟動井巷工程建設,計劃工期48個月,當年達產。地質儲量為5200萬t,服務年限40.2年。通風方式為對角式通風。

  2.1.1鄰近生產礦井及井田內廢棄老窯及采空區的情況說明

  在礦井北部有順通煤業(原大田煤礦)、上部有馬鞍山煤礦、底洞煤礦、汪家溝煤礦、犀牛山煤礦等。雖然我們與之留有充足的煤柱,但難以保證上述煤礦沒有超層越界開采,特別是采空區積水對我公司煤礦開采活動有大的影響。南麵為德趕壩井田,未開發。-200以下未開發。

  2.1.2礦井地質

  區內出露最新地層為第四係全新統及三疊係上統須家河組,由下依次出露為三疊係中統雷口坡組、下統嘉陵江組、飛仙關組,二疊係上統宣威組、峨眉山玄武岩組、最老為二疊係中統茅口組。

  2.1.3水文地質

  (一)水文地質概況

  金堂煤礦位於珙長背斜南西翼,處於二疊係茅口、棲霞灰岩底洞龍塘壩-周家溝強徑流帶。由於受強烈剝蝕、侵蝕、切割作用,地形起伏大,總體地勢南低北高,中部高、東西部低。地形坡度一般16°~30°,局部達45°;從總體上,地形線與構造線基本一致,呈不對稱的單斜構造,最低點位於礦區西南邊界處羅通畔河下遊,標高 +415 m,是井田內的最低侵蝕基準麵,屬以構造作用為主,受長期強烈剝蝕切割作用的中低山地形。以叫話沱、山包上、犀牛池、水牛氹一線為井田內地表分水嶺,地表水沿分水嶺西側和東側分別彙入畔河和幹溝。

  區內T1f以剝蝕、侵蝕斜坡地貌為主,多形成串珠狀長脊和渾圓狀山梁,山脊兩側形成斜坡,溝穀發育,有利於地表水的排泄;P2m+q和T1j灰岩形成岩溶槽穀地貌,分布在串珠狀長梁山脊南北兩側,接受大氣降水補給較好,地下水豐富,岩溶發育,溶洞、溶鬥、岩溶窪地、豎井、落水洞等岩溶地貌比比皆是;煤係地層呈剝蝕斜坡地貌。

  (二)主要含、隔水層特征

  1、三疊係下統嘉陵江組(T1j)灰岩岩溶強含水層

  厚306~559 m,平均451 m,岩性為灰、淺灰、灰白色灰岩、白雲質灰岩、白雲岩,井田內出露麵積為7.92 km2,泉點、岩溶分布標高 +400~+900 m。多以岩溶泉(暗河出口)集中出露,泉流量0.001~24.50 L/s;據16-1鑽孔揭露,溶蝕溶孔發育,在井深50.22~52.06 m,衝洗液全漏失,回次水位由13.12 m降至50.41 m;在井深87.85~104.72 m,129.70~133.12 m,148.45~149.33 m裂隙均較發育,岩芯破碎,裂隙麵見水鏽,地下水活動痕跡明顯,衝洗液全漏失,回次水位由41.67 m驟降至151.80 m。因此,該層富水性強,為岩溶裂隙強含水層,水質類型為SO4·HCO3-Ca·Mg。因與主要煤層之間有600 m相對隔水層阻隔,對礦井無充水影響。

  2、三疊係下統飛仙關組第二~五段(T1f2-5)砂泥岩弱含水層

  厚度平均539.37 m,岩性為暗紫、紫紅、紫灰、灰綠色薄~中厚層狀細砂岩、粉砂岩、泥質粉砂岩、砂質泥岩、泥岩,出露麵積5.50 km2。共出露泉點41個,泉點分布標高 +500~+1100 m,流量0.001~0.949 L/s;據鑽孔揭露,該層裂隙發育段衝洗液消耗量、回次水位變化幅度較大,但整體上講,該層富水性較弱,為裂隙弱含水層,水質類型為HCO3·SO4-Ca·Na。

  3、三疊係下統飛仙關組第一段(T1f1)裂隙弱含水層

  厚度平均80.47 m,岩性為紫紅、灰綠、灰色薄~中厚層砂質泥岩、泥岩、灰岩、生物碎屑灰岩、泥灰岩等,出露麵積0.46 km2。共出露泉點11個,泉點分布標高 +500~+900 m,流量為0.004~0.196 L/s。16-1號鑽孔在井深716.09~718.00 m處裂隙發育,岩芯較破碎,衝洗液全漏失,回次水位由21.20 m驟降至65.83 m;29-2號鑽孔裂隙較發育,裂隙麵充填方解石薄膜,衝洗液全漏失,回次水位由26.22 m劇降至42.85 m;從整體上該層回次水位和衝洗液消耗量變化幅度均不大;據CK14-2、CK15-2抽水資料,平均單位湧水量為0.08 L/s·m,富水性較弱,為裂隙弱含水層,水質為HCO3-Ca·Na型水。

  4、二疊係上統宣威組第三段(P3x3)裂隙弱含水層

  厚度平均42.55 m,岩性為灰、深灰、灰黑、黑色薄~中厚層狀細砂岩、粉砂岩、泥質粉砂岩、泥灰岩、生物碎屑灰岩、砂質泥岩、泥岩、粘土岩、煤等,砂岩占該層總厚30%,井田內分布麵積為0.24 km2。共出露泉點2個,泉點分布標高為 +500~+800 m,流量0.037~0.066 L/s;據16-1鑽孔揭露,在井深785.53~793.95 m處裂隙發育,見方解石脈,衝洗液全漏失,回次水位由15.53 m降至21.67 m,該層其餘井段衝洗液消耗量和回次水位變化幅度均較小,另據CK9-1、CK14-2孔抽水資料,單位湧水量0.0085L/s·m;從整體上03manbetx ,該層富水性較弱,為裂隙弱含水層。水質類型為HCO3·CO3-Na·Ca。

  5、二疊係上統宣威組第一、二段(P3x1+2)裂隙弱含水層

  厚度平均97.08 m,井田內出露麵積0.702 km2,岩性以淺灰、灰、灰黑、灰白、黑色薄~中厚層狀粉砂岩、泥質粉砂岩、砂質泥岩、泥岩、粘土岩、煤為主,分布標高 +600~+900 m,砂岩占總厚12%。共出露泉點9個,流量為0.007~0.272 L/s,出露泉點大多為砂、泥岩接觸部位、坡積物堆積處滲水出來,流量一般較小,動態變化大,受大氣降水影響較大。據29-2鑽孔揭露,在井深600.37~601.56 m處裂隙較發育,裂隙麵有方解石薄膜充填,該段衝洗液消耗量由1.08 m3/h降至0.10 m3/h,回次水位由56.34 m降至61.07 m,其餘井段衝洗液消耗量、回次水位變化幅度均較小。據28-1號鑽孔抽水試驗,單位湧水量0.001397L/s.m,滲透係數0.001086 m/d,從整體上,該層富水性極弱,為裂隙弱含水層,水質類型為Cl·SO4-Mg·Ca。

  6、二疊係上統峨眉山玄武岩組(P3β)隔水層

  岩性為紫紅、灰綠色玄武岩,井田內未出露,但距離井田北約5 km處大麵積出露,出露麵積約為0.17 km2,分布標高 +400~+700 m,井田內分布厚度7~51 m,玄武岩厚度由西向東逐漸變薄,29-2號鑽孔揭露厚度為9.42 m。該層柱狀節理發育,據調查僅淺部含少量風化裂隙水,未發現泉水出露。由此可見,該層富水性極弱,為隔水層,水質類型為SO4-Mg·Ca。

  7、二疊係中統茅口組(P2m)灰岩岩溶強含水層

  厚度>100 m,井田範圍內地表未出露,但在井田外大麵積裸露,麵積>1.49 km2,岩性為灰、淺灰色厚層狀灰岩,分布標高 +500~+600 m,各類岩溶較發育。共出露泉點1個,流量為62.33 L/s,該層為岩溶強含水層;水質類型為Cl·HCO3-Ca。該含水組上距B1煤層有P3β(厚9.42~86.77m),P3x1+2下段不含煤段(厚約70 m)隔水層所阻,在無斷層導通的情況下對煤層開采無影響。

  (三)充水因素03manbetx

  1、頂板充水水源

  最上部C1煤層賦存於P3x3下部,上距飛仙關組第一段(T1f1)24.34~51.67 m,平均33.41 m,由於各可采煤層之間相隔較近,開采後形成的導水裂隙帶相互影響,因此可采煤層總厚度平均6.99 m,最大8.95 m(主采4層煤),煤層之上為細砂岩、泥岩互層,夾薄層狀生物碎屑灰岩、泥灰岩,灰岩天然單軸極限抗壓強度30.71~45.48 MPa,砂質泥岩天然單軸抗壓強度一般13.86~18.58 MPa;采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頂板,煤層回采後冒落帶最大高度(Hc)和導水裂隙影響高度(Hf),按《礦區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勘探規範》(GB12715-91)的公式計算:

  式中,Hc—煤層開采後的直接冒落高度,m;

  Hf——導水裂隙影響高度,m;

  M—煤層采高(平均6.99 m,最大8.95 m);

  n—煤開采分層數(1或4個分層);

  如果多層開采其累計冒落帶高度為27.96 m,最大達35.80 m,導水裂隙影響高度將達103 m以上,最大可達C1煤層以上131 m左右。導水裂隙影響高度則可達到甚至超過飛仙關組一段(T1f1)含水層。

  綜上所述,導水裂隙帶最大高度已穿過P3x3進入T1f1,可見P3x3裂隙弱含水層是未來礦井頂板充水的主要水源之一,另外,T1f1裂隙弱含水層亦將是未來礦井的充水水源。

  2、底板充水水源

  茅口組灰岩岩溶強含水層上距B2煤層約80 m,其間有玄武泥質岩和下煤組泥岩、砂質泥岩等隔水層斷阻,具有一定的隔水能力。目前,我國普遍采用突水係數衡量承壓開采時煤層底板突水的危險性,突水係數越大,突水危險性越大。突水係數可用公式表示:

  計算結果得,開采 -200 m標高C1、B4、B3、B2、B1、B0煤層時,突水係數分別為0.07、0.08、0.09、0.09、0.10、0.11 MPa/m,根據《煤礦防治水規定》,就國內實際資料看,底板受構造破壞塊段突水係數一般不大於0.06 MPa/m,正常塊段突水係數一般不大於0.10 MPa/m。

  金堂煤礦範圍內尚未發現有大的破煤斷層,因此,除B1、B0煤層(局部可采)外,其餘均位於該臨界值0.10 MPa/m範圍內,在無較大斷層等溝通本層地下水的情況下,對主采煤層一般充水影響微弱。礦井運輸大巷將穿過峨眉山玄武岩組,厚度約9.42~86.77 m;在其薄弱部位及隱伏斷層導通的情況下,茅口組灰岩對運輸大巷有產生突水的可能,應當引起足夠的重視。

  3、老窯及生產井采空區充水水源

  井田淺部開采煤層曆史悠久,生產小窯及老窯星羅棋布,現正在開采的汪家溝煤礦、犀牛山煤礦、馬鞍山煤礦、底洞煤礦、九八煤場等礦井與本井田相鄰,年產量30~90 kt,開采標高已達 +310 m。

  據調查,這些小窯巷道內多以小股裂隙水、滴水、淋水的形式流出,平硐自流排水,平硐以下開采水平則機械排水,有的生產井建於河邊,排水量每天數十~數百立方米,小窯水主要受大氣降水影響,這些生產小窯一旦停產封閉,其采空區將大量積水,是金堂井田主要充水水源之一,對淺部資源開采具有一定威脅,應引起足夠重視。

  4、斷層破碎帶水

  井田內共發現大小不等斷層65條,其中出露地表的35條,隱伏的27條。現將對礦床充水有影響的斷層及其導水性敘述如下:

  F31逆斷層兩側岩石破碎、節理、裂隙發育,派生斷層發育;斷層破碎帶寬1~3 m,泥質、鈣質膠結,膠結程度較低,斷層麵及兩側,見泉點出露,常年不幹。因位於井田外北東部,對井田影響較小。

  F35正斷層發育於井田西部,斷層破碎帶處局部為泥質、鈣質膠結,膠結程度中等,破碎帶在T1j地層中溶蝕裂隙較發育,裂隙處有水滲出,泉流量為0.32~0.76 L/s,富水性弱,導水性中等。該斷層未破壞煤係地層,對未來礦井開采無充水影響。

  f33隱伏逆斷層:28-1號鑽孔在424.30 m處揭露,導致B3、B2煤層缺失,破碎帶寬約為2 m,據鑽孔簡易水文資料,衝洗液消耗量和回次水位變化幅度均不大,水位下降速度0.04 m/min,說明該斷層帶的富水性和導水性均較弱,對未來礦井的充水影響較小。

  f35隱伏逆斷層:30-3號鑽孔在854.00 m處揭露,導致C1煤層重複,落差為9.2 m,破碎帶寬約為2 m,據鑽孔簡易水文資料,衝洗液消耗量和回次水位變化幅度均不大,水位下降速度0.013 m/min,斷層處有地下水活動痕跡,但富水性和導水性均不很強,對未來礦井開采有一定的影響,應引起一定重視。

  其餘地表斷層均為斷距較小,未切割煤係地層或切割淺部煤層的小斷層,隱伏斷層大部分切割了煤係地層,但大多分布在淺部,因此,總體上斷層破碎帶水對未來礦井充水影響較小。

  5、河流對井筒的充水影響

  未來礦井工業場地擬建於洛浦河邊上,主井口標高 +475 m,高於本區最高洪水位標高(標高 +450 m),河流對主井筒直接充水的可能性較小,但該主井口位於T1j3地層中,該層岩溶裂隙較發育,應高度防範河水順岩溶、裂隙滲入井筒內,對井筒產生嚴重的充水影響;西翼風井口位於羅通畔河邊上,井口標高 +440 m,略高於本區最高洪水位(標高 +437 m);東翼風井口位於幹溝上遊邊上,井口標高 +552 m,略高於該區調查最高洪水位標高(標高 +550 m),但遇特大洪水時,亦可能引起淹井事故;另外,幹溝和羅通畔河均切割含煤地層,在有裂隙導通地表水補給含水層時,應注意防範地表水體對井筒充水影響。

  (四)地下水補、徑、排條件

  井田內地表、地下水主要接受大氣降水補給,地形坡度一般16°~30°,局部達45°,有利於地表水排泄。大氣降水大部分沿分水嶺兩側迅速排泄於溝穀中,然後彙集於溶蝕槽穀的河流向外排泄,地表水流暢通;少部分滲入補給地下水,然後以泉的形式泄於地表,形成地表、地下水相互補給的特征;結合區域地表、地下水徑流特征,本井田地表、地下水分水嶺基本一致,地下水總的運動方向是由東到西。

  (五)礦井湧水量

  根據四川省煤田地質工程勘察設計研究院、四川華源礦業勘查開發有限責任公司2010年4月提交的《四川省珙縣芙蓉礦區三號井田金堂煤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選用地下水動力學法(坑道廊道法)計算結果,金堂煤礦 +150 m水平正常湧水量2275 m3/d(94.8 m3/h),最大湧水量6825 m3/d(284.4 m3/h)。

  (六)礦井水文地質條件

  金堂煤礦首采水平標高為 +130 m,主要賦存在當地侵蝕基準麵(標高 +410 m)以下,地表水幹溝和羅通畔河均在淺部地層流動,在裂隙導通情況下會成為深部煤層開采的充水因素;T1f1、P3x3是頂板裂隙直接充水含水層,接受大氣降水補給條件較差,富水性弱。

  綜上所述,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屬頂板裂隙含水層直接充水的中等偏簡單型。

  2.1.4煤層開采技術條件

  (一)瓦斯

  根據儲量核實報告,區內C1煤層瓦斯含量19.79~23.26 m3/t·燃,平均20.74 m3/t·燃;B4煤層瓦斯含量20.17~28.52 m3/t·燃,平均19.79 m3/t·燃;B3煤層瓦斯含量5.60~39.21 m3/t·燃,平均21.43 m3/t·燃;B2煤層瓦斯含量19.94~32.20 m3/t·燃,平均23.32 m3/t·燃。淺部汪家溝煤礦、犀牛山煤礦為低瓦斯礦井,底洞煤礦為高瓦斯礦井,馬鞍山煤礦為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因此金堂煤礦應屬煤與瓦斯突出礦井。

  儲量核實時在礦井範圍內共測試煤層瓦斯壓力7層次,同時在淺部生產井對C1、B4、B3、B2煤層結構的破壞特征進行了描述、且分別采樣進行瓦斯參數測試,綜合分析,井田內主要可采煤層C1、B4、B3、B2均為突出煤層。因此,金堂煤礦按煤與瓦斯突出礦井設計。

  (二)煤的自燃傾向與煤塵爆炸危險性

  根據儲量核實報告,B3、B2、B1煤層自燃傾向性等級為Ⅲ類,屬不易自燃煤層,C1、B4、B0煤層可采煤層自燃傾向性等級為Ⅱ類,屬自燃煤層。各煤層均無煤塵爆炸危險。

  (三)地溫及衝擊地壓

  區內恒溫帶深度一般為90~110 m,恒溫帶溫度為15.2~16.8℃,一般16.3℃;地溫梯度為1.08~1.38℃/100 m,平均1.30℃/100 m。地溫隨深度增加而增加,規律明顯。臨界溫度26℃標高-20 m。據淺部生產礦井調查,區內屬地溫正常區,未發現地溫異常,未來礦井深部開采時,應注意在-200~±0 m水平做好熱害監測和防治工作。

  2.2危險源及風險分析

  2.2.1危險源識別與檢測

  1、主要危險源

  礦井存在的危險及有害因素的種類主要有水、火、瓦斯、煤塵爆炸、冒頂、提升運輸、中毒窒息、機械傷人等其它因素。

  2、存在形式及場所

  3、檢測、監控的手段

  礦井具備瓦斯監控係統。對上述主要危險有害因素進行監控,能夠滿足對礦井主要危險有害因素進行監控。

  2.2.2危險源風險分析

  1、煤塵爆炸

  根據各煤層的煤塵爆炸性試驗結果,各煤層均無爆炸危險。

  2、瓦斯爆炸

  根據儲量核實報告,區內C1煤層瓦斯含量19.79~23.26 m3/t·燃,平均20.74 m3/t·燃;B4煤層瓦斯含量20.17~28.52 m3/t·燃,平均19.79 m3/t·燃;B3煤層瓦斯含量5.60~39.21 m3/t·燃,平均21.43 m3/t·燃;B2煤層瓦斯含量19.94~32.20 m3/t·燃,平均23.32 m3/t·燃。淺部汪家溝煤礦、犀牛山煤礦為低瓦斯礦井,底洞煤礦為高瓦斯礦井,馬鞍山煤礦為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因此金堂煤礦應屬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在開采過程中會釋出瓦斯,隻要條件具備會引起災難性爆炸。瓦斯爆炸是煤礦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危險源。

  3、壓力容器爆炸

  礦井的壓力容器主要有:壓風機、壓風包、壓風管道、蒸汽鍋爐、蒸汽管道、氧氣、乙炔氣體瓶等。

  受壓容器發生爆炸事故,不但使整個設備遭到破壞,而且會破壞周圍的設備和建築物,並造成人員傷亡事故。

  4、水災

  礦井水文地質條件比較簡單。主要水害危險有老空水、地表水危險等。發生地點主要為采掘工作麵及各種巷道,主排水係統及二級排水係統等。

  發生大的水災可能造成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或淹井。

  5、火災

  井下火災不僅會造成設備損壞、人員傷亡、中毒等,更主要的是可能引起瓦斯爆炸,引發災難性事故。火災分為地麵火災和井下火災。

  (1)地麵火災

  礦主井皮帶機房、副井、排矸井提升機房、通風機房、壓風機房、變電所、礦井維修車間、煤場、辦公樓、食堂及宿舍、倉庫、木場等。

  (2)井下火災

  井下內因火災(煤層自燃):煤層屬II類自燃煤層,有自然發火傾向性。

  井下外因火災:井下電氣事故引發的火災,雷電引入井下引起火災,人為造成的火災,機械碰撞、摩擦引發的火災。

  6、冒頂災害

  (1)頂板地壓災害

  金堂煤礦開采煤層為C1、B0、B1、B2、B3、B4層煤。煤層頂底板多為軟岩,發生頂板事故的可能性是存在的,重點是采煤工作麵、以及遇地質構造帶、後退回采支架回撤時以及掘進工作麵與斷層等地質構造帶時易發生頂板事故。因此巷道掘進中可能因空頂作業、支護不合理等問題出現冒頂傷人,以及受采動影響等因素巷道變形破壞而片幫冒頂造成事故。

  7、提升運輸事故

  (1)提升事故災害

  本礦井建設期間五對斜井均有提升設備,生產期間主斜井為皮帶機運輸、排矸井、副斜井均有1提升設備,在提升中可能出現的危險、有害因素。

  礦井提升事故主要包括:提升過速、過卷、井筒墜人、井筒墜物而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設施設備損壞。

  (2)運輸事故災害

  本礦開拓提升環節較多,礦車製動、防溜措施采取不當都有可能造成運輸設備對人員的擠、軋、碰撞造成人身傷害。

  礦車在運行過程中,因礦車掉道脫軌、人員躲避不及時因造成對人員的擠、軋、碰撞,造成人身傷害。

  8、電氣安全事故

  當供電線路發生斷線、倒杆、線路共振、雷擊等事故,用電設備對人體可能產生電擊和電傷、電火花事故,井下供電線網發生漏電,不僅會引起人身觸電,而且產生的電火花可能導致發生煤塵瓦斯爆炸的重大事故,井上下電氣設備起火也會引發重大事故。

  9、機械傷害

  機械性傷害主要指機械設備運行(靜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與人體接觸引起的夾擊、碰撞、剪切、卷入絞、碾、割、刺等形式的傷害。各類機電、水泵、風機、皮帶運輸機、支架、軌道式機械、機加工設備等轉動機械的外露傳動部分(如齒輪、軸、膠帶等)和往複運動部分都可能對人體造成機械傷害。

  10、爆破材料爆炸

  地麵或井下爆炸材料庫,爆破材料的運輸、儲存、管理、使用過程中一旦發生爆炸,將引發災難性災害,應引起高度重視,要嚴格按爆炸品管理規定和《煤礦01manbetx 01manbetx 》執行。

  11、高空墜落

  礦井地麵墜落危害為高空作業墜落造成的傷亡事故。如井架、線杆等建築物均可能發生高空作業墜落。

  井下墜落主要有:井口人員墜落及提升過程中人員墜落傷害,溜煤井墜落,井口異物墜落也會傷害井下人員。

  第一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救援組織體係

  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組織體係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煤礦救護隊等組成。

  由金堂煤業有限責任公司煤礦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承辦具體工作。辦公室設安全部,安全副總兼任辦公室主任。

  3.1.1成立礦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設立總指揮、副總指揮、成員

  應急指揮係統圖圖3-1

   3.1.2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名單  總 指 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總工程師  安全副總經理
          生產副總經理
    救護隊隊長

   成 員:黨委書記
    其他副總經理
工會主席
辦公室主任
通防部部長
機電科科長
調度室主任
供應科科長
   3.1.3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安全部  主 任:安全總經理
   副主任:總工程師  生產調度室電話:13981047683
   救護隊值班電話:13981024680
   3.1.4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10個組  1、現場指揮組:由公司領導、救護隊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2、搶險救災組:由救護隊、公司調度室負責人及礦搶險救災隊三個分隊每隊30人組成;
   3、技術處理組:由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救護隊技術負責人和有關技術人員組成;
   4、物資供應組:由供應科部門負責人組成;
   5、通信信息組:由機電科和通防科部門負責人組成;  6、警戒保衛組:由保衛科和派出所負責人組成;
   7、醫療救護組:由礦醫務室、醫院負責人組成;
   8、後勤保障組:由供應科、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9、善後處理組:由工會、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10、事故調查組:由安全科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3.2應急救援組織職責
   3.2.1應急救援指揮部的職責  1、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麵的法律法規;
   製定和實施應急救援方麵的規章製度;  3、負責應急救援的指揮決策工作,在接到事故報警後,迅速研究、擬定救援方案,並予以組織、協調各方麵的救援力量實施緊急救助,防止事故擴大,盡量避免或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4、負責指揮現場救援工作,並及時向指揮部彙報救援的工作進展情況;
5、根據救援工作的難易程度,協調現場救援力量,並決定是否向上級有關救援部門發出請求援助支持;  6、負責應急救援、協調指揮現場救援力量的調配;  7、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的後勤保障和保衛工作。  8、負責應急救援情況的總結、上報及相關處理事宜。  3.2.2總指揮的職責  1、負責應急救援預案的審核批準工作;  
   2、領導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工作,當礦井發生重、特大事故後,總經理必須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搶救工作,並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在總經理未到前,由值班領導負責指揮。
   3、負責對外有關方麵的協調工作。  3.2.3副總指揮的職責  1、組織有關人員擬定應急救援方案;  
   2、在總指揮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協助總指揮作好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組織為處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人待命,及時調集救災所必需的設備材料,並由指定的專門人員嚴格控製入井人數,簽發搶救事故用“入井特別許可證”和“進入事故現場許可證”;  3、根據總指揮授權,代行總指揮權力。  3.2.4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的職責  1、製定應急救援程序,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2、負責督促檢查有關單位的應急救援設備的維護保養,使其處於良好的狀態;  3、在接到報警後,應迅速標定報警的方位,險情的等級等要素,及時擬定救援計劃並向指揮部彙報。根據事態的發展,隨時修正救援方案,供指揮部決策;  4、根據總指揮的授權,與相關救援單位進行協調並下達有關命令;  5、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應及時統計人員、財物的損失情況,並寫出書麵報告上級有關部門,同時將有關材料建檔、歸檔。  3.2.5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各小組的職責  1、現場指揮組:主要負責指揮事故現場搶救工作,及時處理突發災變;
   2、搶險救災組:具體負責實施救援指揮部製定的搶險救災方案;  3、技術處理組:主要負責研究製定搶險救災方案和措施,解決事故搶救過程中遇到的技術難題;  4、物資供應組:主要保證搶險救災物資和設備的及時調度和供應;
   5、通訊信息組:主要負責地麵和井上下通訊信息暢通;  6、警戒保衛組:主要負責事故發生後礦井的警戒、維持秩序等工作;  7、醫療救護組:主要負責對受傷人員的醫療救護工作;  8、後勤保障組:主要負責食宿接待、車輛調度等工作;  9、善後處理組:主要負責傷亡員工家屬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後處理工作;
   10、事故調查組:主要負責事故後事故分析報告,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2.6各有關成員的職責  1、總經理:是處理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總工程師的協助下,製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2、總工程師:是總經理處理災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總經理領導下組織製訂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
   3、各有關副總經理:根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負責組織為處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作待命,及時調集救災所必需的設備材料,並由指定的副總經理嚴格控製入井人員,簽發搶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別許可證。
   4、安全部部長:根據批準的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作戰計劃,以及按照《01manbetx 》規定對搶險救災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員的控製,實行有效的監督。
   5、煤礦救護隊隊長:對煤礦救護隊的行動具體負責,全麵指揮領導煤礦救護隊;根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所規定的任務,完成對災區遇難人員的援救和事故處理。如果與外局煤礦救護隊聯合作戰時,應成立煤礦救護隊聯合作戰指揮部。由公司的救護隊長擔任指揮,協調各救護隊的戰鬥行動。
    6、通防科科長:按照總經理命令負責改變礦井通風係統,調整主扇風機的工作狀態和組織完成必須的通風工程,並執行與通風有關的其它措施
    7、生產技術科科長:按照總經理命令負責協助總經理進行搶救和災害處理。並負責準備好必要的圖紙和資料,並根據總經理命令完成測量打鑽工作。
    8、調度室主任:及時向總經理、總工程師以及有關領導和單位彙報事故發生時間、地點、性質及事故處理情況;向下傳達總經理命令,召集有關人員或單位到調度室待命,協調各單位處理事故的工作。
    9、有關的隊長、班長:負責查對留在本區域內工作的人數,並采取措施將他們有組織地帶領到安全地點至地麵;將在現場所見到的事故性質、範圍和發生原因等情況,如實詳細報告給礦調度室,並隨時接受總經理命令,完成有關搶救和災害處理任務。
   10、值班調度員:負責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事故情況,並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救護隊、總經理、總工程師以及其他領導和有關單位,及時向下傳達總經理的命令;按照《預案》中所規定的《發生事故後必須立即召集的單位和人員名單》及時按順序通知有關人員到調度室待命,隨時調度井下搶險救災的工作,統計掌握出入井人員和留在井下各地點的人數。
   11、公司監控中心:應根據入井人員礦燈自救器領取情況,查清在井下的員工人數及其姓名,並迅速報告調度室,對沒持有經指定的副總經理簽發的入井特別許可證的所有人員,不得發給礦燈、自救器,並在燈房嚴格檢查,製止入井;必須切斷與救災無關的其它通訊,保證井上下通訊信息暢通。
    12、供應部部長:及時準備好必需的搶救器材,並根據總經理的命令,迅速運送到指定地點。
    13、機電科科長:根據總經理命令,負責調整主要扇風機的工作狀態,並保證其正常運轉,掌握礦井內的停送電情況,及時搶修或安裝機電設備,完成其它有關任務。
   14、搶險救災隊隊長:配合礦山救護隊,負責將遇險、受傷、遇難人員及時運送井上,保證救災人員和器材及時運到事故地點,滿足救災需要,並嚴格控製入井人員。
   15、醫務室、醫院負責人:負責組織對受傷人員的急救治療,組織護理和藥物供應。
   16、綜合辦公室主任:保證對遇難人員的妥善安置和救災人員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17、保衛科科長:負責事故搶救和處理過程中的治安保衛工作;維持礦區的正常秩序,不準閑雜人員入礦,並在井口附近設專人警戒,嚴禁閑雜人員逗留、圍觀。

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對重大危險源實行24h連續監控,發現可能導致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隱患或險情,應立即停產整頓,並及時分析研究,製定整改方案,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及時消除隱患,預防事故發生。
4.2預警行動
   1、事故預警條件。發現可能導致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隱患或險情,如不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可能導致嚴重後果時。
   2、事故預警方式。井下事故通過電話或由專人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地麵事故通過電話或由專人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
   3、各專項應急預案中必須明確具體的預警方式。
4.3信息報告與處置
4.3.1信息報告與處置
   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或知情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向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和調度室彙報。
   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按本礦事故彙報程序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值班領導進行彙報,根據應急救援指揮部意見,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安排、協調相關單位組織搶救。
4.3.2信息上報和傳遞
   事故發生後,事故彙報程序具體見下圖

4.3.3現場人員向調度室報告內容
   (1)災害、事故發生地點、具體位置。
   (2)災害、事故發生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和人員傷亡情況等反映災害、事故主要特征。

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事故分為較大事故(Ⅰ級)和一般事故(Ⅱ級)。事故發生後,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並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響應分級標準
   按照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我礦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級(較大事故)響應、Ⅱ級(一般事故)響應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Ⅰ級響應:可能造成3~9 人死亡,或造成30~50 人中毒、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較大、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Ⅱ級響應:可能造成1~3 人死亡,或造成30 人以下中毒、重傷,有一定社會影響等。
5.2響應程序
   應急救援指揮部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根據事故性質,啟動相應的事故救援預案。
   應急救援指揮部在進一步核實事故災害性質、發生地點、涉及範圍、
   受害人員分布,根據不同事故類型、救災的人力和物力以及之前開展救援的情況,確定《施救方案》,做好施救準備實施救援。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根據需要配帶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現場規定。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現場搶險救援組負責組織專業隊伍按《施救方案》和有關施救規定,本著“先傷、後亡”的原則搶救遇害人員。同時,做好施救和現場保護工作。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5.3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製,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事故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批準後,現場應急結束。應急結束後,應明確:
   a)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b)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 
   c)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1、當險情得以有效控製,事故危害消除和遇險人員獲救後,由總指揮下達終止行動命令。
   2、當由於救援中出現其他客觀情況需要中止或終止救援行動時,由現場指揮小組提出中止救援建議,報總指揮核準後,中止救援行動。
   3、應急救援行動結束後,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組織有關人員對整個救援行動進行評估,寫出報告,並對救援行動進行總結,形成書麵材料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4、整個救援行動結束後,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將整個救援過程所形成的文字資料進行分類建檔。



信息發布
   事故信息由宜賓天池金堂煤業有限責任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準確向的對外發布,其他部門未經授權,禁止信息發布。
後期處置
   1、辦公室、保衛科、供應科、工會負責組織善後處置工作,包括遇難人員親屬的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救援費用的支付,災後重建,汙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恢複正常秩序,消除事故後果和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確保社會穩定。
   2、事故發生後,工會、勞資等單位要及時與保險機構進行聯係,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害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3、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參加救援的部門和單位應認真核對參加應急救援人數,清點救援裝備、器材;核算救災發生的費用,整理應急救援記錄、圖紙,寫出救災報告。
   4、公司安全部召集相關單位和部門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強化安全管理,製定防範措施,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加大安全投入,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在恢複生產過程中製定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5、工作總結與評估
   應急響應結束後,應認真分析事故原因,製定防範措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防止類似事故發生。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收集、整理應急救援工作記錄、方案、文件等資料,組織相關專家對應急救援過程和應急救援保障等工作進行總結和評估,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並在應急響應結束一個月內,將總結評估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
   6、責任追究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參加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凡不履行義務或借故不參加的,將視情節輕重和責任大小追究單位領導和個人的責任。

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公司有關人員和有關單位的聯係方式保證能夠隨時取得聯係,有關單位及個人的值班電話保證24h有人值守、暢通。通過有線電話、移動電話等通訊手段,保證各有關方麵的通訊聯係暢通。煤礦救護隊、醫院要建立相應暢通的應急救援指揮通訊信息係統。隨時掌握現場情況。機電科和通防科負責保障本單位應急通信、信息網絡的暢通。
8.2應急裝備與保障
8.2.1已有救援裝備保障
   煤礦企業負責局部通風機、導風筒、應急材料等必要救災裝備和物資的儲備 (見下表)。8--1

  8.2.2緊急征用救援裝備

  在應急救援中,儲備的資源不能滿足救災需求,由公司統一進行協調、調配。

  8.3救援隊伍保障

  (1)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和救援隊伍的組織管理。

  (2)救援隊伍由救護大隊與兼職煤礦搶險救災隊90人組成。

  8.4經費保障

  礦井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專門用於事故應急搶險救災,以保障應急狀態時應急經費的及時到位。

  8.5其它保障

  8.5.1交通運輸保障

  (1)礦區內部交通運輸由保衛科負責,礦區外部交通運輸由珙縣公安局負責,保證及時調運煤礦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有關人員、隊伍、裝備、物資。

  8.5.2救援醫療保障

  (1)人民醫院和礦醫務室負責事故傷員的急救工作。設立醫療救護專家組,為事故應急救援提供醫療救護方麵的技術支持。

  (2)礦醫務室負責煤礦事故傷員的醫療急救和煤礦救援隊伍醫療救護知識專項培訓工作。

  8.5.3治安保障

  由公司保衛科和珙縣公安局、派出所組織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範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做好治安工作。

  8.5.4後勤保障

  由辦公室、供應科、工會等部門負責人組成,主要負責食宿接待、車輛調度等工作。

  第一章 培訓與演練

  9.1宣傳教育和培訓

  9.1.1宣傳教育

  各單位要按規定向全公司員工說明煤礦作業的危險性及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煤礦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和互救的常識。

  9.1.2培訓

  (1)公司要將已批準的《預案》向全公司各部門(單位)下發,各部門(單位)要認真貫徹執行。每年年初應對全公司幹部員工進行全員培訓,培訓采取區隊技術人員集中培訓和員工自學兩種方式,最後由全公司統一組織抽查考試,必須做到對應急救援知識人人皆知,真正做到了解、掌握一旦出現事故後的應急救援和自救、互救常識,使員工熟悉並掌握井下避災路線和安全出口,對沒有學習或考試不合格以及不熟悉《預案》有關內容的員工不準上崗作業。

  (2)及時對後備救援隊伍進行培訓。

  (3)按要求總經理、副總經理參加礦長資格培訓時,必須熟悉礦井應急預案知識。

  9.2演練

  按照《01manbetx 》要求,公司要嚴格按規定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救援指揮係統啟動模擬演習。對演習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決。安全科對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

  第二章 獎懲

  (1)在應急救援工作中,對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單位給予表彰和獎勵。

  (2)在應急救援工作中受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工傷處理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

  (3)對不服從指揮部調遣、臨陣脫逃、謊報情況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或相應處罰。

  第三章 附則

  11.1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預案。

  1、應急救援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製定的行動方案。

  2、應急準備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

  3、應急響應

  事故發生後,有關組織或人員采取的應急行動。

  4、應急救援

  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5、恢複

  事故的影響得到初步控製後,為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盡快恢複到正常狀態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動。

  11.2應急預案備案

  本應急預案應報市安監局、川南煤監和煤礦救護隊備案。

  11.3預案維護與更新

  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時,由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組織修訂。應急預案編製完成後,應進行評審。評審由總經理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並經總經理簽署發布。

  11.4預案製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製定與解釋。

  11.5應急預案的實施

  本預案經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批準,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 專項應急預案

  第一章 井下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1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礦井存在內因火災和外因火災,內因火災主要是煤層自燃,多發生在采空區或通風不良的巷道中。外因火災主要是設備著火,多發生在機電硐室、采掘工作麵或地麵煤場中。礦井火災是一種危害性很大的災害性事故,可造成很大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

  1.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聽從指揮,統一行動。井下發生火災事故,由本預案中設置的指揮中心全權負責事故搶險救護工作的指揮和調度。預案中涉及的各相關部門、單位必須在指揮中心的統一指揮下協調工作。

  3、協調組織、保障供給。相關單位要做好事故救援的組織協調工作,保障救援必須的人、財、物的供給,必要時可請求其它兄弟單位救護隊協助搶險救災。

  1.3組織機構及職責

  1.3.1 應急組織體係

  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組織體係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救護隊、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組成。

  1.3.2 指揮機構及職責

  總 指 揮:公司總經理

  副總指揮:總工程師、各副總經理、

  成 員:調度室主任、安全部長、通風技術部長、相關區隊長。

  一旦發生火災事故,礦調度室立即通知救護隊和礦搶險救災隊組織救援人員趕赴事故現場,並通知各組人員趕到礦調度室研究救護方案、協調救災各項工作。

  救災工作共分5個組

  1、技術處理組:

  組 長:總工程師

  成 員:安全部長、通風技術部長、救護隊長。

  職責任務:

  (1)立即組織查明事故原因,性質、危害程度等。

  (2)組織區域內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2、搶險救災組:

  組 長:救護隊長

  成 員:救護隊員、應急救援隊隊員。

  職責任務:組織煤礦救災隊並配合救護隊進行事故搶險工作。

  3、後勤保障組:

  組 長:黨委書記。

  成 員:工會主席、供應科長、辦公室主任、

  職責任務:

  (1)負責調集人員、車輛及救災物資,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保證井上下運輸通暢。

  (2)負責與外單位的協調工作。

  4、醫療救護組:

  組 長:醫院院長。

  成 員:醫務室人員。

  職責任務:

  (1)組織人員迅速趕赴事故現場,製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

  (2)協調各大醫院對事故現場中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

  5、事故調查組:

  組 長:安全副總經理

  副組長:總工程師、安全部長、技術部長。

  成 員:通風技術員、救護隊長、相關區隊長

  職責任務:調查事故經過和原因,追查事故責任,嚴格執行“四不放過”原則,負責製定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1.3.3預防與預警

  1.3.3.1危險源監控

  1、監控中心和瓦檢員、安檢員負責通過安全監測係統24h監測井下相關地點一氧化碳湧出情況,瓦斯,水位情況,發現異常立即彙報調度室、通防科。由調度室、通防科查明原因。

  2、各采掘、輔助單位負責搞好責任範圍內的安全生產,防止外因火災發生。

  3、通防科落實專職瓦斯檢查員每班對礦井采掘工作麵及其它重要作業地點進行兩次防火檢查;每周安排專人對礦井邊遠巷道及防火密閉進行一次全麵的防火檢查。對檢查發現的防火隱患點及時組織進行處理。

  1.3.3.2預防措施

  1、加強礦井的防滅火管理,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的防滅火檢查人員,按照《煤礦01manbetx 》規定配足防滅火監測儀器及設備,保障安全生產投入。

  2、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製定完善礦山火災事故應急預案,並定期進行演練和修訂。

  3、采區設計時充分考慮防治自燃發火的需要,布置合理穩定的通風係統及合理的巷道開拓布置形式。

  4、針對各采區的地質、開采條件,采掘工作麵在采掘作業規程中製定防止自燃發火的具體措施,並認真貫徹執行。

  1.4預警行動

  1.4.1礦井火災事故預警的條件

  1、井下作業地點風流中一氧化碳達到或超過《煤礦01manbetx 》的規定。

  2、巷道空氣溫度持續性升高。

  3、巷道風流中出現明火、煙霧或嚴重的膠皮味、硫磺味等發火征兆。

  1.4.2事故預警的方式、方法

  1、網絡監測監控係統報警。

  2、通防檢查人員檢測氣體異常情況下電話報警。

  3、井下作業人員發現事故預兆後電話報警。

  1.5信息報告程序

  井下安全監測係統報警或出現事故預兆後,現場立即將火災事故預兆彙報給調度室,調度室發現或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後,立即按事故彙報程序彙報有關領導和部門,指揮部根據查明的現場情況確定預警級別,並迅速向井下受事故影響範圍區域的人員發出預警,組織人員撤離,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預防事故發生。

  1、重大險情或特大事故發生後,基層現場立即向公司調度室彙報。

  2、調度室接到事故彙報,在第一時間內通知救護隊,趕赴現場進行搶救,在5min內通知值班領導、公司有關領導、調度室主任、安全部和有關單位部分負責人。

  3、4h內調清事故主要情況及大體原因上報市安監局。

  4、18h內調清事故全部情況,分析事故原因,研究防範措施,提出事故報告,並同時向市安監局和川南煤監傳真彙報。

  5、24h內填寫“煤礦安全事故報告”, 將事故的具體情況、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經濟類型、企業生產經營規模;發生事故礦井安全評價等級、持證情況、簡要經過、事故現場總人數、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算;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各級領導和有關人員趕赴現場組織事故搶救處理情況以及采取的措施;需要上級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以傳真方式報市安監局。

  1.6應急處置

  1.6.1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事故分為較大事故(Ⅰ級)、一般事故(Ⅱ級)。火災事故發生後,應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並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1.6.2應急響應程序

  1、根據總指揮指示,立即通知各救援小組成員到公司調度室集中。

  2、公司調度室和應急指揮中心進一步了解事故情況,整理事故相關資料和圖紙等,為救援工作決策提供基礎資料。

  3、指揮中心研究、決策救援方案,確定各救援小組工作要求,明確現場救援人員安排,選擇合理的救援路線,各成員單位按照應急救援方案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

  4、根據救援工作的需要,可彙報上級有關領導、協調調動其它煤礦救援基地的救援力量增援。

  5、根據受傷人員情況,可彙報上級有關領導、協調醫療救護中心專家組奔赴現場,加強醫療救護的指導和救治。

  6、根據事故情況和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彙報有關部門並適時向新聞媒體公布。

  1.6.3處置程序

  1、最先發現火災人員的處理程序

  (1)最先發現火災人員應該立即根據現場情況判斷火勢情況,若現場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能立即撲滅或控製火勢,不使火災擴大時,應先救災後報告。若現場火災無法立即撲滅或火勢無法控製時,要在保證自身人身安全的情況下,盡可能查明火災性質、地點、範圍、著火原因,危害程度,威脅區域等情況,並立即彙報公司調度室。現場不能保證人身安全時,必須立即撤離,撤離期間要切斷工作地點電源,並盡可能通知沿途受火災影響區域人員一同撤離到安全地點。人員撤離按以下路線執行:

  A.采掘工作麵或發火點→+130運輸大巷→行人斜井→地麵

  b.采掘工作麵或發火點→+130運輸大巷→排矸斜井→地麵

  C、采掘工作麵或發火點→+130運輸大巷→東回風井→地麵(反風時)

  (2)撤離期間注意事項:

  A. 事故地點進風側的人員,應迎著風流撤退;在事故地點回風側的人員,應立即戴好自救器,設法通過其它通道,盡快進入進風側或新鮮風流中。通過火煙區時,必須佩帶自救器,通過時不要飛跑和急促呼吸,應穩步走出危險區。

  b.盡量保持事故前的通風方式和風流方向。

  c.全礦井反風時,撤人路線按照如上相反方向執行。

  d.撤離前必須切斷事故範圍內電氣設備電源。

  2、調度室接到井下發生火災的彙報後的處理程序:

  (1)立即通知火災回風側工作人員撤離升井,通知相關變電所切斷火災可能波及範圍內所有機電設備電源。

  (2)總經理、總工程師、通防科科長、值班領導、事故區域單位主要領導及各救援工作組成員趕到公司調度室成立救災指揮小組,研究滅火方案,同時通知礦山救護大隊趕到事故地點組織搶險救災。

  3、指揮小組成立後的工作程序:

  (1)根據現場火勢及人員撤離情況判斷可能受火災影響區域人員傷亡情況、撤離情況,明確需要救護地點人員、救護路線等,並安排救護隊組織營救。

  (2)組織製定合理有效的滅火方案,並落實救護隊組織實施。

  (3)根據已探明的災情,選擇合理通風係統,製定降低火災危害的措施,並由通防科、救護隊組織落實。

  a. 若火災發生在礦井主要進風巷及井底車場、中央變電所時,要進行反風,反風前必須清點可能受反風後火災氣體威脅區域的人員,並立即組織撤離,通知礦井其它地點工作人員按與火災避災路線相反的方向另一翼的進風井井筒撤到地麵。

  b.若火災發生在其它地點時,立即通知井下可能受火災影響區域人員按避災路線撤離。人員撤離時,應保持事故前的通風狀態,合理控製火區進風量。

  c.采煤麵發生火災時,應保持正常通風,必要時適當增加風量或采取局部反風措施。

  d.掘進巷道發生火災時,不得隨意改變通風狀態。

  e.下行風巷道著火時,應有防止由於火風壓而造成風流逆轉的措施。

  (4)落實各搶險救災小組做好運輸、醫療、物資供應等後勤保障工作。

  4、救護隊接到通知後的應急處理程序:

  (1)救護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趕到公司調度室。

  (2)簡單了解火災發生地點、範圍、火勢情況。

  (3)下井實施救護工作。

  (4)到達火災現場後首先在安全地點設立臨時救護基地。

  (5)安排救護人員分組進入災區,按救災指揮小組指示,組織營救可能受傷人員,查找遇險、受傷人員並積極組織搶救。

  (6)根據現場火勢采取合理滅火及防止火勢擴大的措施。

  a. 在火災初期,火區範圍不大時,應積極組織直接滅火。

  b.如火勢太大無法撲滅時,應根據現場情況及時采取防止災情擴大的應急措施。

  c.必要時應將排水管、風管改為臨時消防管路。

  d.直接滅火失效時,應采取隔絕滅火法封閉發生火災的巷道或工作麵。封閉時火區必須執行以下安全技術措施:

  ①封閉火區的安全技術措施

  A、封閉火區要執行“小、少、快”的原則,封閉的範圍要盡可能小,建立最少的防火牆就能將火區封閉,防火牆施工要快,不得拖延。

  B、封閉火區由救護隊員負責進行。

  C、封閉期間救護隊員必須嚴格按救護規程的規定佩帶裝備。

  D、必須有專人負責檢查封閉地點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氣體情況,並負責監護,發現異常立即通知人員撤離。

  E、火區的封閉隻有在確認火區裏無人時可進行。

  F、封閉火區的救護隊員應定時輪換,防止因溫度過高或其它原因造成傷害。

  ②防止火區發生瓦斯爆炸的安全技術措施

  A、采區或其它瓦斯湧出量較少的工作地點發生火災時,可以在保持火區正常通風的情況下先封入風側防火牆或同時封閉入風側及回風側防火牆。

  B、火區封閉時,必須有專人負責檢查回風側風流中氣體情況,發現瓦斯、一氧化碳或其它可能參與爆炸的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異常時,必須立即撤到進風側新鮮風流中並彙報現場指揮員及指揮中心,等候處理。

  C、封閉火區時,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風流逆轉。

  D、封閉火區時,可以同時向火區注入氮氣或其它惰性氣體,以降低火區氧氣及瓦斯等爆炸性氣體濃度,防止爆炸事故發生。

  E、火區封閉後,必須抹麵,封嚴,防止漏風。封閉後不得頻繁通過觀察孔檢查閉內氣體情況。

  (7)滅火時必須注意的事項:

  a.不使瓦斯積聚,煤塵飛揚,以免造成爆炸事故。

  b.不致造成風流逆轉。

  c.不致危及人員安全。

  d.有助於阻止火勢擴大,抑製災情,創造接近火源的條件。

  e.油類著火時,嚴禁用水滅火,隻能用沙子、二氧化碳幹粉滅火器等滅火。

  f.撲滅電氣設備火災時,不可將人體或手持的用具觸及導線及設備,以防觸電。

  g.救災工作應由救護隊員進行,其它人員隻能在一氧化碳濃度不超過0.0024% ,瓦斯濃度﹤2%,溫度<35℃條件下參與救災,並有防止人員中毒的安全措施

  1.7後期處置

  1.7.1善後處理

  1、安全科、技術科負責組織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查清事故原因,落實解決方案。

  2、辦公室、工會負責做好傷亡員工家屬的安撫工作,做好受傷者的醫療救護工作,協調工傷保險的理賠工作。

  3、保衛科負責維護好事故後的社會治安,確保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1.7.2火區管理

  對因無法撲滅而封閉的巷道或采掘工作麵

  1、封閉後,立即進行注漿、注水或注氮處理,消除火災隱患。

  2、必須每周對密閉內外溫度、空氣壓差、空氣成份,如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檢查一次,並進行分析。如發現密閉內溫度升高,一氧化碳濃度增加,防火牆漏風等異常時,必須采取措施,進行處理。檢查、處理結果應及時彙報總經理、總工程師。

  3、封閉的巷道或采掘工作麵原則上不再啟封。若因生產需要必須啟封時,必須在確認火區內火點已熄滅的情況下,由通風安全部製定專門安全技術措施,總工程師批準後方可進行。啟封工作應由救護隊負責進行,啟封後必須由救護隊員負責認真檢測溫度、氣體情況,確認無異常且穩定8h後方可恢複其它工作。恢複其它工作後,通風安全部安排專職瓦斯檢查員蹲點,蹲點過程中不間斷檢查已啟封火區的氣體、溫度情況,發現異常立即彙報公司調度室、通風安全部,由通風安全部組織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1.8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1、通風安全部負責井下的消防材料庫風筒、黃土、沙子、木板、釘子、磚等防火設備、物資的配備,維護好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並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保證能夠正常使用,並派專人管理。沒有搶險救援指揮中心的命令,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材料庫的防滅火設備、物資。火災發生後,通防科要安排專人負責消防材料庫物資供應。

  2、供應科負責組織事故發生後搶險救災必須的應急救援物資、器材、設備的供應。

  3、搶險救災隊負責保障搶險救災物料、設備的井下運輸。

  4、辦公室、供應科要備好鐵鍁、木板、消防水管、水泥、沙子、黃土等必備救災物資。事故處理期間,必須安排好裝卸人員保證救災物資隨要、隨裝、隨運。

  5、監控中心要搞好監測係統的管理、維護,保證正常使用;保障礦井通訊係統的暢通,保證事故發生後,相關信息傳遞的及時準確;保證下井人員自救器、礦燈的完好,必須按規定對自救器、礦燈進行檢查,發現自救器失效的要立即更換。

  6、消防材料庫材料明細表:具體見表8-1。

  第二章 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應急預案

  2.1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瓦斯事故主要有瓦斯窒息、瓦斯爆炸、瓦斯煤塵爆炸等。

  煤礦生產中,瓦斯、煤塵爆炸是嚴重威脅礦井安全生產的主要災害,一旦發生窒息、瓦斯、煤塵爆炸事故,不僅會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其造成的政治、經濟以及資源上的損失往往是難以估量的。

  2.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瓦斯、煤塵爆炸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聽從指揮,統一行動。井下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由本預案中設置的指揮中心全權負責事故搶險救護工作的指揮和調度。預案中涉及的各相關部門、單位必須服從指揮中心的統一指揮。

  3、協調組織、保障供給。相關單位要做好事故救援的協調組織工作,保障救援必須的人、財、物的供給,必要時可請求其它兄弟單位救護隊協助搶險救災。

  2.3.1 應急組織體係

  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組織體係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煤礦救護隊等組成。

  2.3.2指揮機構及職責

  總 指 揮:公司總經理

  副總指揮:總工程師、各副總經理。

  成 員:調度室主任、安全部長、通風技術部長、相關區隊長。

  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後,調度室立即通知救護大隊和礦搶險救災隊組織救援人員趕赴事故現場,並通知各組人員趕到公司調度室研究救護方案、協調救災各項工作。

  救災工作共分5個組

  1、搶險救災組:

  組 長: 救護隊長

  成 員:救護隊員,救災隊員。

  職責任務:組織煤礦救災隊並配合救護隊進行事故搶險工作。

  2、善後處理組:

  組 長:工會主席

  成 員:各有關單位主要領導

  職責任務:負責組織救治傷員,安撫受害者家屬。

  3、後勤保障組:

  組 長:黨委書記

  成 員:供應科長、辦公室主任、財務部長

  職責任務:

  (1)負責調集人員、車輛及救災物資,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保證井上下運輸通暢。

  (2)負責與外單位的協調工作。

  4、醫療救護組:

  組 長:醫院院長

  組 員:醫務室人員

  職責任務:

  (1)組織人員迅速趕赴事故現場,製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

  (2)協調各大醫院對事故現場中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

  5、事故調查組:

  組 長:安全部部長

  成 員:救護隊長、安全部成員,工程建設部成員

  職責任務:調查事故經過和原因,追查事故責任,負責製定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2.3預防與預警

  2.3.1危險源監測監控

  1、監控中心負責通過安全監測係統24h檢測各采掘工作麵及其它地點瓦斯湧出情況,發現異常立即彙報調度室、安全部。由調度室、安全部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2、各采掘、輔助單位負責搞好責任範圍內的安全生產,杜絕瓦斯積聚、瓦斯超限及煤塵堆積現場發生。

  3、通風科落實專職瓦斯檢查員每班對礦井采掘工作麵及其它重要作業地點進行兩次通防檢查,對發現的瓦斯異常、煤塵堆積等現象,立即彙報並督促生產單位進行處理。

  2.3.2預防措施

  1、通風係統管理:

  (1)加強通風係統管理,確保礦井通風係統合理、穩定,消滅不合理串聯通風,海域擴大區杜絕串聯通風。

  (2)加強采煤工作麵支護,保證兩巷通風斷麵,確保工作麵風量達到要求。采區主要回風巷斷麵變化時,要及早安排返修。

  2、局部通風管理:

  所有掘進工作麵及地點必須實行雙風機、雙電源、風機自動切換,生產單位、機電工每天必須做一次風機自動切換及風電閉鎖試驗,杜絕無計劃停電停風。各掘進工作麵運轉、備用局部通風機均必須安設“風電閉鎖”裝置及風機開停傳感器並確保好用。

  3、瓦斯檢查

  建全通風瓦斯管理要求的組織機構和專業隊伍,配足專職瓦斯檢查人員,建立完善的瓦斯檢查與管理製度,強化現場的瓦斯檢查,防止局部瓦斯積聚,杜絕超限作業。

  4、完善監測係統,通過瓦斯監測係統對井下各采掘工作麵、回風流、的瓦斯管理情況實施動態監測監控。加強監測係統管理,保證係統的靈敏可靠和正常運行。

  5、加大礦井塵害綜合防治力度,強化綜合防塵措施,減少煤塵產生量,防治煤塵沉積。

  通過采取以上的預防與控製措施,及時跟蹤采掘工作麵瓦斯湧出及粉塵治理情況,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預防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發生。

  2.3.3 預警行動

  2.4.3.1 事故預警的條件

  采掘工作麵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或超過《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時。

  2.4.3.2 事故預警的方式、方法

  1、網絡安全監測監控係統報警;

  2、相關檢查人員檢測氣體異常情況下電話報警;

  3、井下作業人員發現事故預兆後電話報警;

  2.4.3.3 信息的發布程序

  井下安全監測係統報警或出現事故預兆後,現場立即將事故預兆彙報給調度室,調度室發現或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後,立即按事故彙報程序彙報有關領導和部門,指揮部根據查明的現場情況確定預警級別,並迅速向井下受事故影響範圍區域的人員發出預警,組織人員撤離,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預防事故發生。

  2.5 信息報告程序

  1、重大險情或特大事故發生後,基層現場立即向調度室彙報。

  2、調度室接到事故彙報,在第一時間內通知救護隊,趕赴現場進行搶救,在5min內通知公司值班領導和其他相關領導、調度室主任、安全部和有關單位部門負責人。

  3、4h內調清事故主要情況及大體原因上報市安監局、川南煤監。

  4、18h內調清事故全部情況,分析事故原因,研究防範措施,提出事故報告,並同向市安監局傳真彙報。

  5、24h內填寫“礦山安全事故報告”, 將事故的具體情況、發生事故的地點、時間、經濟類型、企業生產經營規模;發生事故礦井安全評價等級、持證情況、簡要經過、事故現場總人數、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算;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各級領導和有關人員趕赴現場組織事故搶救處理情況以及采取的措施;需要上級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向公司辦公室彙報和請求。

  2.6應急響應

  2.6.1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煤礦事故分為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和一般事故(Ⅳ級)(見響應分級標準)。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發生後,應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並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2.6.2應急響應程序

  1、根據總指揮指示,立即通知各救援小組成員到調度室集中。

  2、調度室和應急指揮中心進一步了解事故情況,整理事故相關資料和圖紙等,為救援工作決策提供基礎資料。

  3、指揮中心研究、決策救援方案,確定各救援小組工作要求,明確現場救援人員安排,選擇合理的救援路線,各成員單位按照應急救援方案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

  4、根據救援工作的需要,可彙報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協調調動其它煤礦救援基地的救援力量增援。

  5、根據受傷人員情況,可彙報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協調調動其他醫療救護中心專家組奔赴現場,加強醫療救護的指導和救治。

  6、根據事故情況和和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彙報有關部門並適時向媒體公布。

  2.6.3處置程序:

  1、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的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爆炸事故,人會感到空氣劇烈震動,有急速流動聲或巨響,此時:

  (1)要立即背向空氣顫動方向,俯臥倒地,麵部貼在地麵,閉住氣,暫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用衣服蓋住身體,減少身體暴露麵積。附近有躲避硐時,可立即進入躲避硐內以降低爆炸衝擊波對人身的直接衝擊。

  (2)保持冷靜,盡快判明發生爆炸的地點、影響範圍、爆炸性質、危害程度等情況,並立即彙報調度室。

  (3)設法向可能受災變影響區域的人員發出警報通知。

  (4)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沒有受傷的人員應積極救助災區受傷人員。

  (5)在爆炸地點附近人員應在老工人、班組長或瓦檢員的帶領下,有組織地撤退。事故地點進風側的人員,應迎著風流撤退;在事故地點回風側的人員,應立即戴好自救器,設法通過其它通道,盡快進入進風側或新鮮風流中,通過火煙區時不要飛跑和急促呼吸,應穩步走出危險區。

  (6)若因巷道冒頂無法通行,或在自救器有效時間(40min)內不能到達安全地帶時,可利用避難硐室或在獨頭巷道、兩風門之間等處用風筒、木板等構築臨時避難所,進行避災。

  (7)若避災地點有壓風管,應將閥門打開以提供氧氣。避災時應將衣服,礦燈等物掛於明顯位置,以便於救護人員發現。

  (8)在臨時避難硐室避難人員,應保持平靜,靜臥等待營救,以減少不必要的體力消耗。注意節省水、電和氧氣消耗,硐內隻留一盞燈,其餘全部熄滅,並經常性、有規律敲擊管路、鐵具或石塊,發出呼救信號。

  (9)若人員被堵在獨頭斜巷時,不可走向頂部,以防頂部積聚的瓦斯造成窒息。

  (10)井下發生瓦斯、煤塵爆炸及瓦斯、煤塵爆炸時的避災路線:

  A.事故地點工作麵→+130運輸大巷→行人斜井→風井或斜井→地麵

  b.事故地點工作麵→+130運輸大巷→行人斜井→排矸斜井→地麵

  2、調度室接到井下發生瓦斯、煤塵爆炸的彙報後的處理程序按以下順序執行:

  (1)立即通知可能受爆炸後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威脅區域的所有工作人員撤離,通知相關變電所切斷受災影響區域內所有機電設備電源。

  (2)迅速通知總經理、總工程師、安全部長、通防科科長、值班領導、分管副總、事故單位主要領導及救災指揮中心、各救災小組成員趕到調度室成立救災指揮小組,研究處理方案,同時通知救護大隊趕到事故地點組織搶險救災。

  3、指揮小組成立後的工作程序:

  (1)迅速清點井下人數,根據偵察情況及撤出人員反映判明是否還有被掩埋人員、需要救護人員位置、救護路線等,並安排救護隊組織營救。

  (2)總經理、總工程師應盡快召集指揮部人員製定搶險救災方案。根據已探明的災情,選擇合理通風係統,製定恢複礦井通風、排放局部積存瓦斯方案,並由通防科、救護隊組織落實。

  (3)落實各搶險救災小組做好運輸、醫療、物資供應等後勤保障工作。

  4、救護大隊接到通知後的應急處理程序

  (1)在規定時間內趕到調度室。

  (2)簡單了解瓦斯、煤塵爆炸發生地點、範圍及其它異常情況。

  (3)下井實施救護工作。

  (4)到達瓦斯、煤塵爆炸現場後首先在安全地點設立臨時救護基地。

  (5)安排救護人員分組進入災區,按救災指揮小組指示,組織營救可能受傷人員,查找遇險、受傷人員並積極組織搶救。

  (6)清理、疏通堵塞巷道,排放局部積存的瓦斯,逐步恢複礦井正常通風。

  (7)救災期間注意事項

  a.搶救處理過程中,應安排專人監測瓦斯、一氧化碳等氣體情況,防止發生人員中毒和二次爆炸事故。

  b.如果爆炸事故引起了瓦斯、煤塵爆炸,則按滅火的要求進行處理。

  c.直接參加搶救人員,應帶有氧氣呼吸器,否則不得進入危險區和接近爆炸地點。

  d.救災完畢後,應立即著手清理現場,要注意資料收集和記錄工作,以備事故分析和總結經驗教訓

  2.7後期處置

  1、安全部、通防科負責組織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查清事故原因,落實解決方案。

  2、辦公室、工會負責做好傷亡員工家屬的安撫工作,做好受傷者的醫療救護工作,協調工傷保險的理賠工作。

  3、保衛科負責維護好事故後的社會治安,確保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必要時可請求珙縣公安局協助維持秩序。

  2.8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1、安全部、後勤科負責消防材料庫風筒、黃土、沙子、木板、釘子、磚等防火設備、物資的配備,維護好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並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保證能夠正常使用,並派專人管理。沒有搶險救援指揮中心的命令,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材料庫的防滅火設備、物資。事故發生後,安全部要安排專人負責消防材料庫物資供應。

  2、供應科負責組織事故發生後搶險救災必須的應急救援物資、器材、設備的供應。

  3、搶險救災隊 負責保障搶險救災物料、設備的井下運輸。

  4、辦公室、供應科要備好鐵鍁、木板、消防水管、水泥、沙子、黃土等必備救災物資,事故處理期間,必須安排好裝卸人員保證救災物資隨要、隨裝、隨運。

  5、監控中心要保證礦井通訊係統的暢通,保證事故發生後,相關信息傳遞的及時準確;保證下井人員自救器、礦燈的完好,必須按規定對自救器、礦燈進行檢查,發現自救器失效的要立即更換。

  第三章 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應急預案

  3.1事故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

  一旦因供電係統故障或其它原因導致礦井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時,井下采掘工作麵可能因停風而造成瓦斯積聚、瓦斯超限,甚至可能引發瓦斯、煤塵爆炸等惡性事故。

  3.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一旦事故發生,調度室、監控中心、通防科等相關單位要及時查明原因,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將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2、預案中涉及的各相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嚴格按本預案的有關規定執行。

  3、長時間停電停風後,發生火災、瓦斯煤塵爆炸等其它事故時,按相應預案執行。

  3.3 應急組織體係

  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組織體係由應急救援指揮部、救護隊、本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等組成。

  3.3.1指揮機構及職責

  總 指 揮:機電副總經理

  副總指揮:機電副總工程師、機電隊長

  成 員:機電技術員、機電管理人員、主扇司機

  一旦礦井主要通風機因故停風,事故處理分5個小組進行

  1、技術處理組:

  組 長:機電副總工程師

  成 員:機電隊長、機電技術員、機電管理人員、主扇司機

  職責任務:

  (1)立即組織查明事故原因,性質、危害程度等。

  (2)組織區域內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1、搶險救災組:

  組 長:機電副總經理

  成 員:安全部長、工程技術部長

  職責任務:組織煤礦救災隊並配合救護隊進行事故搶險工作。

  3、後勤保障組:

  組 長:工會主席

  成 員:供應部長、財務部長、辦公室主任、保衛科長

  職責任務:

  (1)負責調集人員、車輛及救災物資,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保證井上下運輸通暢。

  (2)負責與外單位的協調工作。

  4、醫療救護組:

  組 長:醫院院長

  組 員:醫務室全體人員

  職責任務:

  (1)組織人員迅速趕赴事故現場,製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

  (2)協調各大醫院對事故現場中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

  5、事故調查組:

  組 長:安全副總經理

  成 員:安全部長、工程技術部長、機電副總工程師

  職責任務:調查事故經過和原因,追查事故責任,負責製定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3.3預防與預警

  3.3.1危險源監控

  1、機電科要搞好風井主要通風機的日常檢查及維修,值班風機司機要24h不間斷觀察礦井主要通風機運轉情況,保證風機正常運轉。

  2、監控中心要搞好監測係統管理,對礦井主要通風機運轉情況實行24h監控。

  3.3.2預警行動

  1、任何人及監控中心值班人員一旦發現礦井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或礦井負壓迅速降低等故障時,必須立即彙報調度室、安全部、機電科。

  2、井下工作人員一旦發現工作地點風量異常減少時,要立即彙報調度室,由調度室、通防科、機電科組織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3、一旦證實礦井主要通風機因故停止運轉時間達到10min以上時,應立即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

  3.4應急響應

  3.4.1應急響應程序

  1、根據總指揮指示,由調度室通知各救援小組成員立即到調度室集中。

  2、調度室和應急指揮中心進一步了解事故情況,查明事故原因。

  3、指揮中心研究、決策事故處理方案,確定各救援小組工作要求,各成員單位按照應急救援方案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

  3.4.2事故處理程序

  1、凡未經批準的風井風機停止運轉,不論時間長短均屬於無計劃停風,一旦發生礦井主要通風機無計劃停風,需采取如下措施:

  (1)、調度室立即通知值班領導及機電科、通防科,同時通知應急指揮中心的各位成員,各成員接到通知必須立即趕到礦調度室,根據事故情況,研究、部署和組織事故搶救處理工作。

  (2)、事故發生後,停風範圍內的各采掘工作麵及其它作業地點的工作人員必須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到采區進風大巷並彙報調度室。

  (3)、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後,司機要立即彙報調度室,並立即查明原因,盡快恢複主要通風機運轉。風井風機發生無計劃停風時,風機值班司機在查明原因,並排除故障後,經調度室同意後,應立即按程序進行一次啟動操作。若啟動操作失敗,請示調度室進行倒換風機,若操作再次失敗,則倒換備用供電回路啟動風機。如果停風時間超過10min或采掘工作麵瓦斯濃度達到1%以上時,調度室值班領導必須立即電話通知受停風影響的地點,立即切斷工作地點的電源,停止局部通風機運轉,然後通知值班電工切斷停風采區總電源。在經瓦斯檢查人員查明停風區主要巷道、硐室瓦斯情況,並采取措施排除積聚的瓦斯後,方可重新啟動主要通風機。

  (4)、礦井主要通風機因故停止運轉時,風井井筒防爆門要及時打開,充分利用自然風壓通風。

  (5)、主要通風機停風後,調度室要盡快查明主要通風機停風原因,進行處理;同時及時向負責人彙報,通知救護大隊做好進行事故處理的準備工作。調度室調度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要及時了解事故現場處理進展情況,並做好詳細的調度記錄,填寫好事故統計台帳,隨時將情況彙報應急救援指揮部,並按照總指揮的指示要求調度指揮事故搶險。

  (6)、主要通風機發生無計劃停電停風,總工程師必須組織安全科、機電科、通防科、調度室、負責人進行分析處理,總結經驗教訓,3日內由機電科負責將停風原因、處理結果、防範措施進行通報。

  (7)、機電科、通防科要按《規程》要求對主要通風機、回風井防爆門、安全出口等設施進行定期檢查,保證靈活可靠。通防科要對井下通風設施全麵進行檢查,保證通風係統正常、穩定。

  2、一旦因供電原因導致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要求按以下規定執行:

  (1)、調度室接到主要通風機停風彙報後,應迅速通知井下各地點工作人員停止工作,並撤到全風壓新鮮風流中,同時聯係值班電工,以便抓緊恢複供電,並報告領導,請示井下人員是否全部升井。

  (2)、井下各地點工作人員,接到調度室撤人通知後,由現場管理人員負責,迅速組織人員撤到全風壓新鮮風流中,在獨頭巷道工作人員,還必須將局部通風機開關打上閉鎖,並在距巷道口不超過2m處設置柵欄,做好“禁止入內”標記,而後彙報調度室,調度室通知變電所停電原因並落實供電製度。撤人、彙報等工作均由現場負責人負責組織完成,接到調度室通知而不撤人、彙報的,對現場負責人員按嚴重三違處理。

  (3)、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後,瓦斯檢查員在對包片範圍內各獨頭巷道停風、撤人情況檢查完畢,確認無誤後,及時向調度室、通防科彙報,並請示待命地點,在規定待命地點待命。

  (4)、如風機停風超過10min,風井司機快速將風井防爆門打開,充分利用自然風壓通風,工作完畢後,立即向調度室彙報。

  (5)、主要通風機恢複運轉後,瓦斯檢查員負責獨頭巷道的瓦斯檢查及排放工作。若主要通風機停風時間小於0.5h且現場工作人員未升井,主要通風機恢複運轉後,瓦檢員可與現場管理人員聯合進入獨頭巷道內檢查氣體情況。否則,瓦斯檢查員應在指定地點待命,與救護隊員彙合後,聯合進行獨頭巷道的氣體檢查工作。

  (6)進入獨頭巷道內檢查氣體,應遵守以下規定:

  a:必須檢查自救器是否完好。專職瓦檢員聯合進入巷道內檢查氣體時,專職瓦檢員在前負責檢查氣體,管理人員在後負責監護;如果根據上條要求,需救護隊員與專職瓦檢員聯合行動時,由救護隊員佩帶氧氣呼吸器在前檢查氣體,瓦檢員在後監護。二人均要前後保持3~5m距離,由柵欄處向巷道內逐漸檢查測定,切勿深入太遠,當發現瓦斯濃度達到1%或二氧化碳濃度達到1.5%時,停止檢測,立即返回。並電話彙報調度室,安排救護隊下井由救護隊按要求進行氣體檢查。

  b:進入停風巷道內要時刻注意巷道幫、頂及支架狀態,避免引起一切堅硬物體的撞擊。

  c:救護隊員進入巷道內檢查氣體時,應同時檢查氧氣,發現氧氣濃度低於17%時,人員必須撤出,經彙報後,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d:若經檢查巷道內瓦斯濃度小於1%且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內風流中瓦斯濃度小於0.5%,由瓦檢員通知調度室供電,人工啟動局部通風機,間斷送風5~6次後恢複該巷道的正常通風。若檢查巷道內瓦斯濃度大於3%,則要立即撤出,彙報安全部及調度室,待安全部編製安全措施並經批準後再行處理。若檢查巷道內瓦斯濃度在1%—3%之間,彙報安全部及調度室後,由救護隊員和瓦檢員按措施進行排放,直到排放完為止。

  e:恢複通風後,瓦斯檢查員要對獨頭巷道內氣體進行檢查,隻有瓦斯濃度小於1%,氧氣濃度達到20%,二氧化碳濃度小於1.5%,且穩定30min無變化,巷道內供電係統和電氣設備經現場跟班電工檢查完好,方可恢複供電,並彙報調度室,經批準後方可離開現場。

  3、發生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事故後,不經調度室通知,井下各變電所均不得擅自供電。

  4、發生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事故後,總工程師、通風工程師、機電工程師、救護隊負責人、通防科科長必須在調度室統一指揮恢複通風排放瓦斯工作,在調度室負責指揮井下停、送電工作。

  5、如因供電係統故障導致風井主要通風機停風,礦井恢複供電後,要先向風井主要通風機供電。供電前,調度室按照總工程師的要求安排井下排放瓦斯人員對井下主要進、回風道進行瓦斯檢查,在主要進、回風道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時,通知風井主要通風機司機迅速將風井防爆門及人行通道風門關閉,然後啟動回風井主要通風機,恢複井下通風。

  6、人員撤離

  風井主要通風機發生無計劃停風時,礦調度室必須通知受停風影響的人員全部撤離到水平進風大巷內,采掘工作麵人員由當班班組長和安監員負責撤到進風大巷內,采區內部其他工作人員也須通知撤離。

  8、撤除路線及待命地點為:

  風井風機停止運轉時,人員撤離路線(後為待命地點,以下同):

  A.各工作麵→+130運輸大巷

  b.各工作麵→+130運輸大巷→井底車場

  受停風影響的人員撤離完畢後,由班組長組織將本單位人員撤離情況彙報調度室。通風工區當班瓦斯檢查員負責在人員停留地點檢查瓦斯濃度及通風情況,並彙報調度室,按照規程規定由值班領導決定是否立即組織人員升井,並請求救護隊處理;安監員負責監督責任範圍內人員撤離情況,嚴禁人員在停風區內逗留。

  9、瓦斯管理措施

  (1)、主要通風機恢複通風後,專職瓦斯檢查員或救護隊員按照技術規定對機電硐室、采煤工作麵及有機電設備的回風巷道嚴格進行瓦斯檢查,報調度室,由應急救援指揮部確定是否恢複送電、生產。

  當主要通風機停風造成井下局部通風巷道停風達到2h,或井下局部通風巷道停風時間小於2h,但工作麵迎頭瓦斯濃度達到2%,調度室必須通知救護大隊進行探查、排放瓦斯。

  當主要通風機停風造成井下局部通風巷道停風小於2h,並且井下各地點瓦斯不超限,主要通風機正常運轉後,可由專職瓦斯檢查員進行探查、恢複通風,探察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應逐段排查,逐段進入。

  (2)、排放瓦斯措施:

  ①.在主要通風機恢複運轉以後,由瓦斯檢查員、安監員按照自上而下的順序(中央變電所—-采區變電所)對井下各變電所進行檢查,在需供電地點10m範圍內瓦斯濃度小於0.5%的情況下,由瓦檢員彙報調度室,由調度室通知上級變電所對該變電所或變電站恢複供電,未經調度室批準,各變電所不得擅自送電,各獨頭巷道不得擅自恢複通風。

  ②.局部通風地點恢複通風前,由兩名救護隊員進入巷道內檢查氣體,並迅速將檢查結果彙報調度室,經調度室批準後,現場排放瓦斯工作可按以下要求進行。

  ③.若經檢查巷道內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均不超過1%,且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內風流中瓦斯濃度小於0.5%,可以人工啟動局部通風機,間斷送風5~6次後恢複該巷的正常通風。

  ④.若經檢查巷道內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但不大於3%,則首先將巷道口以外第一節風筒接頭斷開,然後啟動局部通風機,由救護隊員控製斷開處風筒口閉合斷麵大小,以限製送入迎頭的新鮮風量,從而控製排放瓦斯量,在此同時瓦檢員在巷道口風流混合處用光譜式瓦檢儀不間斷檢查瓦斯,發現瓦斯濃度大於1%,立即通知救護隊員減少送入風量,如此排放,直至斷開的風筒全部閉合後獨頭巷道口以裏瓦斯濃度仍穩定在1%以下,並且持續30min以上,救護隊員及瓦檢員進入獨頭巷道,對巷道內風筒狀況及氣體情況進行檢查,若經檢查,巷道內風筒接設完好,瓦斯濃度小於1%、氧氣濃度達到20%、二氧化碳濃度小於1.5%,可確認排放及恢複通風工作完成。

  ⑤.若經檢查巷道內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則按以下措施處理:

  a.調度室組織通防科、機電科、技術科、安全科等部門,確定排放瓦斯風流經過路線,在排放瓦斯前,通知變電所不得對該路線送電,並通知有關區隊嚴禁任何人進入排瓦斯風流經過巷道。

  b.由調度室通知救護大隊對該地點增加隊員,進行瓦斯排放,參加排放的人員不得少於6人。

  c.排放瓦斯前,在巷道口混合風流中,距巷道頂板300mm處,懸掛兩台經校準的瓦斯檢查儀,而後由救護隊員按本措施第4條的要求排放瓦斯,當巷道口處斷開的風筒全部閉合後獨頭巷道口以裏瓦斯濃度仍穩定在1%以下時,救護隊員及瓦檢員進入獨頭巷道,對巷道內風筒狀況及氣體情況進行檢查,若經檢查,巷道內風筒接設完好,瓦斯濃度小於1%、氧氣濃度達到20%、二氧化碳濃度小於1.5%,且穩定30min無變化,巷道內供電係統及電氣設備完好,由瓦檢員彙報調度室, 經調度室批準後,可由機電工恢複巷道內設備的供電。

  d.井下各地點瓦斯排放完後,由瓦斯檢查員和救護隊員聯合對采煤麵和有機電設備的回風巷道進行氣體檢查,氣體正常後,由瓦斯檢查員彙報調度室,由調度室通知變電所向上述地點供電。

  ⑥、其它:

  a.對串聯通風的獨頭巷道,必須順風流方向依次恢複通風。對同一采區內,相鄰的兩個或多個掘進工作麵,要安排瓦斯風流流經方向依次恢複供風。

  b.礦井主要通風機未恢複運轉前,井下待命人員要隨時檢查待命地點氧氣及其它氣體情況,發現氧氣濃度低於18%,或其它氣體濃度超規程允許濃度時,要立即撤離,並向調度室彙報。

  c.排放瓦斯前,調度室要安排井下安監員、區隊班組長等管理人員對瓦斯排放回風流進行人員排查,回風流中人員全部撤出後,彙報調度室,並在指定地點蹲點堵人。以上工作完成後,方可進行瓦斯排放。

  d.如獨頭瓦斯濃度不超限,並且停風時間不超過2h,各獨頭恢複通風由瓦斯檢查員負責完成,否則由瓦斯檢查員和救護隊員共同完成。

  3.5後期處置

  事故結束後,事故調查組負責調查事故經過和原因,追查事故責任,負責製定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3.6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1、監控中心要保證礦井通訊係統及監測的暢通,保證事故發生後,相關信息傳遞的及時準確。

  2、機電科要按規定定期對主要通風機運轉情況進行檢查,搞好風機及附屬設施的日常檢修及維護。

  3、安全部要搞好光譜式瓦斯檢測儀的維護保養,確保好用。

  第四章 瓦斯、一氧化碳及其它有毒有害氣體超限

  應急預案

  4.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井下發生瓦斯超限、局部瓦斯積聚可能造成窒息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嚴重時還可能引發瓦斯、煤塵爆炸事故,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發生其它有毒有害氣體超限時,可能會造成中毒或窒息事故,嚴重時會造成人員傷亡。

  4.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發生有毒有害氣體超限時,應急處理及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保證員工的人身安全。

  2、聽從指揮,統一行動。發生有毒有害氣體超限時,由本預案中設置的指揮中心全權負責事故搶險救護工作的指揮和調度。預案中涉及的各相關部門、單位必須服從指揮中心的統一指揮。

  3、協調組織、保障供給。相關單位要做好事故救援的協調組織工作,保障救援必須的人、財、物的供給。

  4.3應急組織體係

  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組織體係由應急救援指揮部、煤礦救護隊、礦應急救援指揮部人員組成。

  4.3.1指揮機構及職責

  總 指 揮:公司總經理

  副總指揮:總工程師、安全副總經理、

  成 員:安全部長、工程技術部長、通風科長

  一旦發生事故,事故處理分5個小組進行。

  1、技術處理組:

  組 長:總工程師

  成 員:工程技術部長、安全部長、通風科長

  職責任務:(1)立即組織查明事故原因,性質、危害程度等。

  (2)組織區域內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2、搶險救災組:

  組 長: 安全部長

  成 員:救護隊長、事故區隊長

  職責任務:調集並組織煤礦救災隊進行事故搶險工作,負責組織救治傷員,安撫受害者家屬。

  3、後勤保障組:

  組 長:工會主席

  成 員:供應科長、辦公室主任、保衛科長

  職責任務:

  (1)負責調集人員、車輛及救災物資,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

  (2)負責與外單位的協調工作。

  4、醫療救護組:

  組 長:醫院院長

  成 員:醫務室人員

  職責任務:

  (1)組織人員迅速趕赴事故現場,製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

  (2)協調各大醫院對事故現場中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

  5、事故調查組:

  組 長:安全副總經理

  成 員:總工程師、安全部長、工程技術部長

  職責任務:調查事故經過和原因,追查事故責任,負責製定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4.4預防與預警

  4.4.1預防措施

  1、通防科應加強通風係統管理,杜絕風量不足及無風、微風作業現象。

  2、通防科應嚴格執行瓦斯檢查製度,掘進揭露老巷或過斷層,采區開拓巷道第一次揭煤時,必須製定專項瓦斯管理措施。采掘作業期間,發現瓦斯或其它有毒有害氣體異常湧出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製定措施,進行處理。

  3、通防科應加強防滅火管理,杜絕自然發火現象,防止因自然發火導致一氧化碳超限。

  4、恢複已封閉的停工區或采掘工作麵或接近這些地點時,必須事先排除其中積聚的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氣體。啟封密閉,必須製定專項安全技術管理措施,由救護隊啟封。

  5、監控中心要搞好監測係統管理,通過安全監測係統24h監測井下相關地點瓦斯及一氧化碳湧出情況。

  6、加強局部通風管理,杜絕無計劃停電停風。

  4.4.2預警行動

  1、礦井發生有毒有害氣體超限事故後,現場人員要立即彙報調度室,並由調度室調度值班人員將現場情況彙報總指揮,並根據總指揮安排進行下一步工作。

  2、礦井發生有毒有害氣體超限事故後,指揮中心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市安監局(具體彙報程序見圖)。

  4.5應急響應

  4.5.1響應分級

  根據有毒有害氣體超限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事故分為A、B兩類,事故發生時,執行相應的應急響應程序。

  4.5.2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1、A類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1)、根據總指揮指示,由調度室通知各救援小組成員立即到調度室集中。

  (2)、調度室和應急指揮中心進一步了解事故情況,查明事故原因。

  (3)、指揮中心研究、決策事故處理方案,確定各救援小組工作要求,各成員單位按照應急救援方案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

  2、B類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調度室值班員應立即通知通風值班員趕到調度室,由安全部值班人員查明事故原因,組織人員進行處理。

  4.5.3事故處理程序

  1、A類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

  (1)、正常作業的采掘工作麵瓦斯突然湧出造成瓦斯超限的應急措施:

  ①.現場作業人員的應急處理程序:

  現場作業人員必須立即停止工作,由現場管理人員、班組長組織撤到全風壓進風巷道新鮮風流中,並彙報調度室。撤離前必須按照調度室要求切斷工作地點機電設備電源。因瓦斯異常湧出造成出現人員窒息、傷亡時,要在保證自身人身安全的情況下搞好自救、互救。撤離期間要盡可能通知沿途受災害影響區域人員一同撤離到安全地點。

  ②.調度室接到彙報後的處理程序:

  a.立即通知可能受災害影響範圍內作業人員撤到采區進風大巷新鮮風流中。

  b.通知總經理、總工程師、通防科科長、值班領導、事故單位主要領導及各救援工作組成員趕到調度室成立救災指揮小組,研究事故處理方案,同時通知救護隊趕到事故地點組織搶險救災。

  ③、指揮小組成立後的工作程序:

  a.根據現場有毒有害氣體及人員撤離情況判斷可能受災害影響區域人員傷亡情況、撤離情況,明確需要救護地點人員、救護路線等,並安排救護隊組織營救。

  b.組織製定合理有效的處置方案,並落實救護隊組織實施。需要調整通風係統時,由通防科負責製定方案,總工程師批準,通防科、救護隊負責落實。

  ④、救護大隊接到通知後的應急處理程序:

  a.救護人員按照規定時間趕到調度室。

  b.簡單了解事故發生地點、範圍等現場情況。

  c.下井實施救護工作。

  d.到達事故現場後首先在安全地點設立臨時救護基地。

  e.安排救護人員分組進入災區,按救災指揮小組指示,組織營救可能受傷人員,查找遇險、受傷人員並積極組織搶救。

  ⑤、事故處理注意事項

  a.若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應先救人,後救災。

  b.若有毒有害事故不能在24h內處理完畢,則必須在24h內對災區進行封閉。

  c.若因火災造成一氧化碳超限時,一並執行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d.獨頭巷道發生有毒有害氣體超限時,由總工程師決定是否停止局部通風機運轉。

  2、B類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

  a.井下采掘工作麵風流中及其作業地點瓦斯濃度達到1.5%時,安全監測係統必須切斷采掘工作麵所有電氣設備的電源(如安全監測係統不能切斷電源,現場作業人員必須手動切斷所有機電設備電源),井下現場作業人員必須立即停止工作,所有人員必須立即撤離到采區主要進風巷中,並彙報調度室,調度室值班員立即通知通風工區值班人員下井組織查明原因,同時彙報公司值班領導、總工程師、安全部,值班人員未到達現場前,由瓦檢員和安監員在現場監護瓦斯變化情況及撤人情況,並及時向調度室彙報,查明原因後,應將現場實際情況及時彙報調度室,由安全部、區長組織製定處理措施。措施要彙報總工程師並經同意後,由安全部負責組織實施。

  b.采掘工作麵及其它巷道內,體積大於0.5m3空間內積聚的瓦斯濃度達到2.0%時,附近20m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並彙報調度室和值班人員,安排瓦檢員負責查明原因,瓦檢員在查明原因後,應將現場實際情況及時報調度室和通風值班人員,由通風值班人員製定處理意見,並現場組織處理瓦斯積聚。

  c.采掘工作麵及其它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3.0%時,必須立即彙報調度室。調度室立即通知采區內所有作業人員撤至采區主要進風巷中,並彙報值班領導、總工程師、總經理。按照瓦斯事故處理措施,要求救護隊立即出動,趕赴現場查明原因。排放瓦斯前,必須製定安全排瓦斯措施,並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一通三防”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報批。如不能立即處理時,必須在24h內封閉工作麵。

  4.6後期處置

  1、安全部、工程技術部負責組織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查清事故原因,落實解決方案。

  2、辦公室、工會負責做好傷亡員工家屬的安撫工作,做好受傷者的醫療救護工作,協調工傷保險的理賠工作。

  3、保衛科負責維護好事故後的社會治安,確保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4.7搶險救援物資的保障

  1、監控中心要保證礦井通訊係統的暢通,保證事故發生後,相關信息傳遞的及時準確。

  2、供應科負責組織事故發生後搶險救災必須的應急救援物資、器材、設備的供應。

  2、搶險救災隊 負責保障搶險救災物料、設備的井下運輸。

  3、辦公室、供應科要備好鐵鍁、木板、消防水管、水泥、沙子、黃土等必備救災物資,事故處理期間,必須安排好裝卸人員保證救災物資隨要、隨裝、隨運。

  4、安全部要備齊各水平消防材料庫材料,需要使用時可以立即調用。

  第五章 采煤工作麵頂板事故應急預案

  5.1事故的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煤礦采煤工作麵頂板事故的主要類型有:工作麵片幫事故、漏頂事故、冒頂事故和較大的冒頂事故等。

  煤礦采煤工作麵頂板事故一般發生在采煤工作麵及兩巷道施工及返修過程中。

  采煤工作麵頂板事故的響應級別一般為Ⅲ級、Ⅳ級及以下級別。

  5.2事故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采煤工作麵頂板事故應急處置的基本原則是:“以人為本,安全第一;依靠科技,統一領導;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5.3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5.3.1應急組織體係:

  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組織體係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救護隊、礦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等組成。

  5.3.2指揮機構及職責

  總 指 揮:安全副總經理

  副總指揮:工程技術部長、安全部長、事故區域區隊長

  成 員:工會主席、救護隊長、應急救援隊成員

  一旦發生事故,事故處理分5個小組進行。

  1、技術處理組:

  組 長:工程技術部長

  成 員:頂板技術員、瓦檢員、區隊長

  職責任務:(1)立即組織查明事故原因,性質、危害程度等。

  (2)組織區域內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2、搶險救災組:

  組 長:救護隊長

  成 員:區隊長、瓦檢工、頂板管理工

  職責任務:組織煤礦救災隊進行事故搶險工作。

  3、後勤保障組:

  組 長:工會主席

  成 員:供應部長、辦公室主任、保衛科長

  職責任務:(1)負責調集人員、車輛及救災物資,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

  (2)負責與外單位的協調工作。

  4、醫療救護組:

  組 長:醫院院長

  成 員:醫務室人員

  職責任務:

  (1)組織人員迅速趕赴事故現場,製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

  (2)協調各大醫院對事故現場中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

  5、事故調查組:

  組 長:安全副總經理

  成 員:總工程師、安全部長、工程技術部長

  職責任務:調查事故經過和原因,追查事故責任,負責製定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5.4事故的預防

  1、采煤工作麵有下列發生大冒頂的預兆:如頂板掉渣、有響聲、裂縫、脫層、漏頂、煤壁片幫等。必須及時采取措施,加大工作麵頂板管理力度,防止冒頂事故的發生。

  2、回采工作麵初次放頂必須製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3、回采工作麵支架,保證支架的初撐力,檢修班要做到及時更換斷梁折柱,以保證支架良好的支護狀態。

  4、回采工作麵要嚴格按照作業規程規定的采高,嚴格控製采高回采,嚴禁超高,嚴禁破壞煤層頂板,保證頂板的完整性。

  5、支架工在支架過程中要保證支架接頂嚴密、架間無浮矸,確保支架初撐力。

  6、支架工要使用連鎖裝置及撐木連鎖,防止支架出現倒架、嚴禁空頂作業。

  7、檢修班每班要檢查支架狀態,確保支架護幫板完好有效。

  8、嚴格控製支架仰俯角,確保仰俯角不超過7°。

  9、嚴格控製棚距,確保棚距不大於60mm。

  10、回采過程中,上山要及時護板合護頂,防止矸石冒落和滾落傷人。

  11、加強上下端頭的支護管理,當頂板壓力大、下沉量大時,要補加支架,增加支護強度。

  12、在頂板壓力大或頂板破碎地段,提前采用木板背頂、拉超前架等方法,控製和抑製漏頂。

  13、采煤工隻準在安全支架下攉煤,不得超前多架工作。

  14、當工作麵過斷層、過老巷等特殊回采時,必須製定專門的補充措施及頂板管理措施。

  15、超前支護嚴格按照作業規程規定執行。在工作麵回采推進過程中,可根據采場礦壓顯現程度及巷道狀況的變化,隨時調整支護長度及密度,保證超前支護強度,滿足巷道的維護需求。

  16、采煤工作麵必須經常存有在用支護材料數量的5%的備用量。

  5.5事故預警與信息報告

  1、發生冒頂事故後,受災人員應積極組織自救,並在跟班領導的指揮下,對冒頂段工作麵兩側加強支護,防止冒頂事故繼續擴大。如人員被埋在冒頂區裏麵,被埋人員應在班長或有經驗的人員的組織下進行自救。

  2、發生事故後,區隊現場人員應立即(第一時間)在就近的電話處向生產調度室彙報;若事故地點沒有電話時,必須派專人進行彙報。

  3、值班調度員在接到事故彙報時,首先要問清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位置、受傷人數、傷者姓名、受傷部位、受傷程度及現場搶救情況、行走路線以及事故彙報人等,調度員在做好詳細記錄的同時,要按照事故搶救處理彙報程序及時組織搶救處理,並把事故性質、嚴重程度,第一時間內通知救護大隊和醫院派人趕赴現場搶救。

  4、調度室接到報告後,按事故彙報處理程序進行處理:

  值班領導、調度室在指揮搶救事故中的具體操作方法:

  1)、調度人員接到事故彙報,在掌握事故初步概況後,必須在第一時間通知救護隊,並在5min內按彙報程序報告值班領導、總經理、安全副總經理、總工程師。根據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示,下達指揮事故搶救的命令,並負責做好事故搶救、處理全部過程記錄。

  2)、按照領導指示在10min內通知有關人員(分管副總、總工、安全部、技術、機電、通風、救護、事故單位)趕赴現場觀察災情,並勘察事故現場,研究搶救措施,並通知有關科室部門維持好現場秩序和做好井口的治安保衛工作。

  3)、迅速在距事故地點較近的地方架設臨時通訊電話,並派專人看守,以便調度室同現場隨時取得聯係。

  4)、按總經理、總工程師指示,調動人力、物力搶救(重大事故必須按礦《年度災害預防處理計劃》規定程序執行),並掌握事故搶救進展情況,做好詳細記錄。

  5)、30min內調清事故發生單位、事故性質、事故大體經過、事故破壞程度、受傷程度等簡要情況。

  6)、4h內調清事故主要情況及大體原因,並上報市安監局。

  7)、18h內調清事故全部情況,分析事故原因,研究防範措施,提出事故報告,並向市安監局、川南煤監傳真彙報。

  8)、公司值班領導、相關領導和部門接到事故彙報後,第一時間趕到調度室,按照統一部署和安排,組織事故搶救處理工作。

  礦調度室→公司領導→市安監局→川南煤監

  5.6應急處置

  1、工作麵發生冒頂事故後,現場或附近的人員必須想盡辦法立即撥打緊急呼叫電話向調度室彙報冒頂區範圍和被埋、壓、截、堵的人數及可能在的位置,同時積極組織人員,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援,並對冒頂段由外側向裏側逐步加強支護,防止冒頂事故繼續擴大。

  2、調度室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告知救護隊、並同時彙報值班領導、總經理、總工程師、安全及生產副總、醫務室、技術科、通防科、事故責任單位隊長和有關人員。立即成立由總經理任總指揮、總工程師、安全及生產副總為副總指揮,上述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救援指揮中心,在總經理、總工程師的主持下,共同研究製定救災方案,並編製冒頂處理措施。

  3、調度室立即通知供應科準備足夠的救護物資立即下井,值班領導負責救災物資的押運、救災人員及受災人員的人車運送調度工作。

  4、醫務室接到事故報告後,要立即趕到現場,組織醫療救援小組,做好搶救傷員的準備。

  5、救護隊接到冒頂事故報告後,應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及《救護規程》規定,帶齊救援及處理冒頂所需要的工具,在30min內到達指揮中心,明確救援方案後,立即到達井下事故現場,應首先在安全地點設立臨時救援基地,明確受災實際情況後,方可進行事故搶險工作, 對救出的受傷人員立即進行現場急救,然後送往地麵進行搶救。

  6、搶救遇險人員時:

  (1)指揮中心首先對所有參加救援人員講明冒頂區範圍和被埋、壓、截、堵的人數及可能在的位置,分析搶救、處理條件,明確事故的具體情況後,共同研究製定救災方案。

  (2)通風工迅速恢複冒頂區的正常通風,如一時不能恢複,則必須利用壓風管、水管或打鑽向被埋或截堵區人員供給新鮮空氣。

  (3)在處理中必須由外向裏加強支護,清理出通往被埋或被截堵人員的通道,必要時抽調專門掘進隊伍開掘專用小巷道至遇難地點,保證人員盡快脫險。

  (4)在搶救處理中必須有由區隊長安排有經驗的老工人負責專門檢查與監視頂板情況,防止發生二次冒頂。

  (5)搶險人員在搶救中遇到大塊岩石時,應盡量避開,嚴禁用爆破法處理。如果威脅遇難人員,則可用千斤頂等工具移動石塊,救出遇難人員。

  (6)現場人員立即在區隊長或安監員或班組長的帶領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冒頂的擴大,並隨時將冒頂情況立即報告救援指揮中心。

  (7)現場如果受傷人員未被埋,要在班組長或有經驗老工人的組織下積極進行包紮或進行其它救護,如果有人員被埋在矸石下麵,要立即組織扒矸救人, 在扒矸救人前必須對巷道進行支護,以防再次冒頂,使事故進一步擴大。

  (8)如人員被堵在冒頂區裏麵,被堵人員應在班長或有經驗的人員的組織下進行自救,並采取敲水管、鐵軌等措施與外部聯係,控製礦燈、飲水及食品的使用,利用壓風管提供呼吸所需空氣,如無支護材料,應節省體力,等待外部人員救助,不得盲目扒矸,防止冒頂擴大。

  7、救災完畢後,應立即清理好現場,調度室、安全部、工程技術部做好事故過程的資料收集和記錄工作,以備事故分析和總結經驗教訓。

  5.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1、采煤工作麵必須備有以下物資:

  必須備有10根1.5-3.0m的π鋼、20棵1.5-3.0m的單體支柱、相應的背幫背頂材料(包括木楔50塊以上,50根2.0-3.0m的板梁、背板100塊),刀鋸、锛、鎬、大錘各一把。

  2、要求上述備用材料存放地點距工作麵不得超過100m。

  3、每個采煤工作麵必須備有擔架一付,並進行正常維護。

  4、所有應急物資、應急工具及裝備沒有特殊情況不得使用,每天要有專人進行維護和檢查,其它原因使用後必須及時進行補充。

  第六章 掘進及巷修頂板事故應急預案

  6.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掘進工作麵頂板事故及巷修工作中的頂板事故的主要類型有:掘進及巷修工作麵片幫事故、漏頂事故、冒頂事故等。

  掘進及巷修工作麵頂板事故一般發生在掘進巷道施工及返修過程中,一般情況下隻涉及1~7人。

  掘進及巷修工作麵頂板事故的響應級別一般為Ⅲ級、Ⅳ級及以下級別。

  6.2事故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煤礦掘進工作麵頂板事故應急處置的基本原則是:“以人為本,安全第一;依靠科技,統一領導;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6.3組織機構及職責

  6.3.1應急組織體係

  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組織體係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救護隊、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等組成。

  6.3.2指揮機構及職責

  總 指 揮:安全副總經理

  副總指揮:總工程師、安全部長、工程技術部長

  成 員:救護隊長、相關區隊長、瓦檢工

  一旦發生事故,事故處理分5個小組進行。

  1、技術處理組:

  組 長:總工程師

  成 員:工程技術部長、頂板管理人員

  職責任務:(1)立即組織查明事故原因,性質、危害程度等。

  (2)組織區域內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2、搶險救災組:

  組 長:救護隊長

  成 員:安全部長、頂板管理員相關區隊長

  職責任務:調集並組織煤礦救災隊進行事故搶險工作。

  3、後勤保障組:

  組 長:工會主席

  成 員:供應部長、辦公室主任、保衛科長

  職責任務:

  (1)負責調集人員、車輛及救災物資,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

  (2)負責與外單位的協調工作。

  4、醫療救護組:

  組 長:醫院院長

  成 員:醫務室人員

  職責任務:

  (1)組織人員迅速趕赴事故現場,製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

  (2)協調各大醫院對事故現場中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

  5、事故調查組:

  組 長:安全副總經理

  成 員:安全部長、工程技術部長、救護隊長

  職責任務:調查事故經過和原因,追查事故責任,負責製定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6.4事故的預防

  (一)預防掘進工作麵頂板事故措施:

  1、掘進工作麵發生大麵積冒頂時的預兆:掘進迎頭頂板掉渣、有響聲、敲打有空響聲、裂縫、脫層、漏頂、煤壁片幫等。

  2、每個單位巷道開工前,必須有切實可行、會審批準的《作業規程》。《作業規程》中必須對可能遇到斷層、破碎帶、老空、采空區、鑽孔及冒頂處理等特殊安全措施予以規定,在施工過程中,遇到斷層、破碎帶時必須及時編製補充措施,經審批後, 傳達貫徹到位。過老空、采空區、鑽孔或距見煤點小於20m前,必須提前編製補充措施,經審批後, 傳達貫徹到位。

  3、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在掘進施工過程中, 每個工作人員在工作前及工作中,必須經常認真的進行敲幫問頂, 發現有冒頂征兆時,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時進行處理。敲幫問頂的具體操作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及相關省、市規定的“敲幫問頂”之規定執行。

  4、掘進工作麵嚴禁空頂作業,及時用好臨時支護。

  5、每班班組長應安排專人隨時對迎頭進行敲幫問頂工作,並派有經驗的老工人專門擔負施工期間的安全監護工作,監護人員沒有得到班組長的通知,不得隨意撤除。

  6、采用架棚支護的巷道,支架的迎山角、紮角、 固定錨杆的施工角度、支架的材料、間距、尺寸等, 都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施工時必須符合《作業規程》的要求。幫頂要刹緊背實, 對於破壞的背板,滾翻的棚梁,要及時更換,更換棚腿時必須在原棚頂上打至少一根點柱後才能進行。棚腿必須支在實底上,棚與棚之間要打好撐木或拉杆, 迎頭向外10m範圍內必須有專門防倒措施。更換巷道支護時,在拆除原有支護前,應先加固臨近支護。拆除原有支護後,必須及時除掉頂部活矸和架設永久支護,必要時還應采取臨時支護措施。在傾斜巷道中,必須有防止矸石、物料滾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上述要求必須在《作業規程》中詳細規定。

  7、對於砌镟巷道,初次支設镟骨時, 必須同時架設至少兩架镟骨,並用至少三組固定錨杆固定。镟骨之間按《作業規程》要求上齊拉杆, 其材料符合《作業規程》規定。砌體灰縫、接頭、灰漿標號、壁後充填、 充填材料及使用的腰梁、過頂梁的規格、數量均符合《作業規程》要求。

  8、獨頭長距離的掘進工作麵,必須有防止冒頂堵人的安全措施。

  9、架棚巷道放炮前,必須加固支架,爆破崩倒、崩壞的支架,必須先行修複,方可進入工作麵作業。修複支架時必須先檢查頂、幫,並由外向裏逐架進行。

  10、巷道開口、交岔點、貫通時,必須製定專項頂板管理安全措施,經審批後,傳達貫徹執行。

  11、區隊管理人員、班組長、職能科室有關人員, 必須經常檢查施工工程質量,發現不合格的,要立即停止作業進行處理。對歪斜的支架, 要及時修複,按由外向裏,逐架進行,先頂後幫、先支後撤的原則進行。

  13、加強巷道礦壓觀測工作,提供信息,做到預防為主,徹底杜絕頂板事故的發生。

  (二)巷修工作中頂板事故的預防措施:

  1、巷道返修前必須編製、審批施工措施,並貫徹到每個相關人員,巷道返修施工必須保證一工程一措施。

  2、巷道返修前首先進行敲幫問頂,敲幫問頂必須按由外及裏、由上而下的順序進行,敲幫問頂的具體操作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省、市相關《煤礦安全技術01manbetx 》之規定。

  3、返修施工必須使用好臨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臨時支護必須在施工措施中明確規定。

  4、巷道返修施工時,必須清理浮矸危石雜物等,保證出口退路暢通。

  5、撤換支架必須編製施工措施,並由外向裏進行,嚴禁人員進到裏邊作業,撤支架前應先對工作地點附近的支架進行加固。

  6、維修巷道過程中有專人檢查頂幫支架情況,發現問題立即進行處理。

  7、返修施工措施必須詳細規定施工工藝、施工方法,明確規定施工材料、質量要求。

  8、巷道返修施工迎頭必須保證至少有一個安全、暢通的出口。

  9、擴大和維修井巷連續撤換支架時,必須保證有在發生冒頂堵塞井巷時人員撤退的出口。

  10、獨頭巷道維修支架,必須由外向裏逐架進行。

  11、維修傾斜巷道時,嚴禁上、下段同時作業。

  6.5事故預警與信息報告

  1、發生冒頂事故後,受災人員應積極組織自救,並在跟班領導的指揮下,對冒頂段外側的巷道加強支護,防止冒頂事故繼續擴大。如人員被堵在冒頂區裏麵,被堵人員應在班長或有經驗的人員的組織下進行自救,並采取敲水管、鐵軌等措施與外部聯係, 控製礦燈、飲水及食品的使用,斷開風管等提供呼吸所需空氣,如無支護材料, 應節省體力,等待外部人員救助,不得盲目扒矸,防止冒頂擴大。

  2、發生事故後,必須及時彙報調度室、施工區隊,彙報方式采用電話彙報,若事故地點沒有電話時,必須派專人進行彙報。

  3、彙報內容應包括受災地點、災害性質、受災人數、影響程度、現場施救情況等內容,彙報情況必須要真實 。

  4、調度室接到報告後,立即電話報告值班領導、總經理、總工程師、救護隊和有關人員。

  5、區隊主要領導、公司值班領導、總經理、總工程師、有關人員必須24h開手機,以便及時進行聯係。

  6.6應急處置

  1、如果冒頂麵積較大,又傷及人員

  (1)現場人員立即在區隊長或安監員或班組長的帶領下,打好點柱或支設木棚,防止冒頂的擴大,並同時將冒頂情況立即報告調度室。

  (2)現場如果受傷人員未被埋,要積極進行包紮或進行其它救護,如果有人員被埋在矸石下麵,要立即組織扒矸救人, 在扒矸救人前必須對巷道進行支護,以防再次冒頂,使事故進一步擴大。

  (3)調度室接到冒頂事故後,立即通知救護隊,並通知值班領導、總經理、總工程師及有關區隊、科室負責人,製定處理冒頂的措施, 並趕赴現場與救護隊一起搶救事故。

  (4)調度室立即通知後勤準備足夠的材料立即下井,值班領導負責救災物資的押運和人車運送救護隊和救災的其它人員到采區車場。

  (5)調度室立即通知醫務室做好搶救傷員的準備。

  (6)值班的搶險救災隊接到災情報告後必須帶齊處理冒頂的工具,立即趕赴現場。到達現場後與現場人員一起搶救, 對救出的人員立即進行急救,爭取時間。

  (7)必要時,請求其它救護隊協助執行救災任務。

  2、處理冒頂事故時:

  (1)探明冒頂區範圍和被埋、壓、截、堵的人數及可能在的位置,分析搶救、處理條件。

  (2)迅速恢複冒頂區的正常通風,如一時不能恢複,則必須利用壓風管、水管或打鑽向被埋或截堵區人員供給新鮮空氣;下山掘進必須采取排水措施,進行排水處理。

  (3)在處理中必須由外向裏加強支護,清理出通往被埋或被截堵人員的通道,必要時可以向遇難人員處開掘專用小巷道。

  (4)在搶救處理中必須有專人檢查與監視頂板情況,防止發生二次冒頂。

  (5)在搶救中遇到大塊岩石,不許用爆破法處理,應盡量避開。如果威脅遇難人員,則可用千斤頂等工具移動石塊,救出遇難人員。

  3、現場處置人員要和調度室及領導小組保持聯係,並及時彙報所需應急物資情況、事故發展態勢及救援情況。

  4、調度要根據事故的發展態勢及救援情況及與上級彙報。

  6.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1、掘進及巷道返修工作麵必須備有以下物資:

  巷道(包括返修巷道)必須備有木棚10架(圓木直徑大於160mm,長度2-3m),木楔50塊以上,背板100塊,刀鋸、锛、鎬、大錘各一把。並備有80塊以上道木。

  2、要求上述備用材料存放地點距迎頭不得超過100m。

  3、施工過程中, 遇到地質條件變化,巷道壓力增加等情況,要根據現場條件及時支設鋼棚或架設木棚進行支護,以加強巷道支護,杜絕冒頂事故發生。

  4、每個掘進及巷修工作麵必須備有擔架一付,並進行正常維護。

  5、所有應急物資、應急工具及裝備沒有特殊情況不得使用,每天要有專人進行維護和檢查,其它原因使用後必須及時進行補充。

  第七章 水害事故應急預案

  7.1事故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

  本礦井主要是防治地表水和老空水以及災害性天氣,危害程度相對較小。

  7.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堅持 “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防治水原則。

  2、堅持災害性天氣影響到安全生產立即停產撤人的原則。

  7.3應急組織體係

  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組織體係由應急救援指揮部、救護隊、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組成。

  7.3.1指揮機構及職責

  總 指 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總工程師、安全副總經理、工程技術部長、安全部長

  成 員:救護隊長、相關區隊長、工會主席

  一旦發生事故,事故處理分5個小組進行。

  1、技術處理組:

  組 長:總工程師

  成 員:工程技術部長、安全部長、水文地質技術員、地質工程師

  職責任務:

  (1)立即組織查明事故原因,性質、危害程度等。

  (2)組織區域內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2、搶險救災組:

  組 長:安全副總經理

  成 員:安全部長、救護隊長、相關區隊長

  職責任務:組織煤礦救災隊進行事故搶險工作。

  3、後勤保障組:

  組 長:工會主席

  成 員:供應科長、辦公室主任、保衛科長

  職責任務:

  (1)負責調集人員、車輛及救災物資,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

  (2)負責與外單位的協調工作。

  4、醫療救護組:

  組 長:醫院院長

  成 員:醫務室全體人員

  職責任務:

  (1)組織人員迅速趕赴事故現場,製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

  (2)協調各大醫院對事故現場中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

  5、事故調查組:

  組 長:安全副總經理

  成 員:總工程師、安全部長、工程技術部長、救護隊長

  職責任務:調查事故經過和原因,追查事故責任,負責製定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7.4預防與預警

  7.4.1預防措施

  井上防治

  1、對礦區範圍內的地表水體設立觀測站,進行觀測,建立地表水體觀測台帳。

  2、“雨季三防”工作要對防水患、防淹井的措施、設施、材料、輸電線路等進行專門落實並保證到位,安全部在雨季到來之前,要組織好“雨季三防”演習,同時,必須對防治水工作進行全麵檢查,防治水部門要編製“雨季礦井防治水措施”,礦成立“雨季三防”辦公室,地點設在調度室。為保證““雨季三防”工作正常開展,公司成立“雨季三防”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全公司抗洪搶險工作。

  3、加強與氣象台的聯係,密切注意天氣情況。

  井下水防治

  1、根據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合理留設防水煤柱和井田邊界煤柱等防水煤柱。

  2、進一步完善采區水倉,並保證達到《規程》要求。加強中央泵房的排水管理,機電科在雨季到來前應當進行一次聯合排水試驗,公司在雨季到來前必須組織力量對水倉、沉澱池、排水溝要按規定進行清挖。

  3、受水患威脅的地點掘進巷道或開采時,必須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後掘(采)”的原則。巷道掘進之前,必需采用鑽探、物探等方法查明水文地質條件,防治水部門寫出水文地質情況分析報告,並提出防範措施,經總工程師組織生產、防治水等相關部門審查、批準後,方可進行掘進工作。掘進和回采過程中,發現出水征兆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並向調度室彙報進行處理。

  4、水文地質人員加強水文觀測,同時搞好礦井的水情預報工作和水文地質預報工作。

  7.4.2預警行動

  1、調度室接到突水水情報告後,必須立即通知總經理、總工程師、生產副總經理、安全副總經理、安全部長及有關部門,由總經理負責全權指揮,組織有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搶險。

  2、24h降雨量達到50mm,且無停止跡象時或其它影響到安全生產的災害性天氣時。由防汛值班室報告調度室,調度室必須立即通知總經理、總工程師、生產副總、安全副總、安全部長及有關部門,由總經理負責全權指揮,組織人員立即按計劃進行撤人。

  7.5信息報告程序

  1、發生水害事故後,受災人員應積極組織自救。

  2、發生事故後,必須及時彙報調度室,彙報方式采用電話彙報,若事故地點沒有電話時,必須派專人進行彙報。彙報內容應包括受災地點、災害性質、受災人數、影響程度、現場施救情況等內容,彙報情況必須要真實。

  3、調度室接到報告後,立即電話報告公司值班領導、總經理、總工程師和有關人員。區隊主要領導、值班領導、總經理、總工程師和有關人員必須24h開手機,以便及時進行聯係。

  4、調度室負責將事故情況如實彙報應急指揮中心。指揮中心負責接到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後,再按有關規定逐級上報事故情況。(具體彙報程序見圖4-1)

  7.6應急處置

  (1)撤出受災害威脅區域的人員;

  (2)了解突水情況、影響範圍,分析災變及周圍區域地質、水文地質條件,收集出水前後水量變化、各長觀孔水位變化資料,必要時做水質化驗,判斷直接水源及補給水源,推測、判斷水量變化趨勢;

  (3)查清事故前人員分布,結合人員定位係統判定遇險人數、位置,采用呼叫、敲擊管路、軌道、支架等方法與遇險人員聯係,安排專人傾聽、觀察來自災區內的信息,確定遇險人員所在位置、人數及生存條件;

  (4)根據情況選用排、疏、堵、截及開掘小巷等措施,營救遇險人員;

  (5)采用壓風管、水管、打鑽孔等方法,向遇險人員輸送新鮮空氣,給遇險人員創造生存條件;

  (6)加強通風,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聚集;

  (7)偵察、搶險時,要管理好水路,防止潰垮巷道;采取措施,防止二次出水;

  (8)搶救和運送長期被困井下人員時,防止環境和生存條件突然改變造成意外。

  2、事故的處理

  (1)一般水情的處理

  在現場緊急處理、搶險中,根據水情發展和突水現場條件,可以采取構築臨時水閘牆控製水情、緊急投人搶排水等措施。

  在礦井突水時的緊急搶險中,搶排水是控製水勢漫延,防止災情惡化的另一有效措施。搶排水主要應突出一個“快”字,千方百計搶時間,爭速度,減少淹井的程度和損失。總的指導思想是:調動一切可利用的排水設施,充分利用各種排水場地,形成綜合強排水能力,聯合排水以減緩或控製礦井淹沒水位上漲。當聯合排水能力超過突水水量時,同時可以進行追水,減少礦井損失,恢複被淹井巷。

  (2)地麵水害處理

  地麵水害主要是雨季洪水導致水位上漲。洪水潰入井下對礦井造成威脅,因此每年雨季前必須按照雨及“三防”計劃要求在井口附近備足防洪搶險物資,疏通好工業廣場內的泄洪通道,清挖井下主泵房水倉。一旦降雨強度過大或發生洪水,工業廣場內積水不能及時排出,危及井口及機房等重地等場所時,由“雨季三防”領導小組決定並現場指揮,用沙袋圍築井口,防止雨水進入井下和主要機房等。

  2、避水災路線:

  礦井一旦發生水災後,應迅速有組織、有指揮、有順序的避災撤人,以免人員傷亡,避災路線必須清楚地向每個員工交待,同時,在井下標設醒目的避災路線牌,保證遇水災隨時能迅速地沿即定路線向安全地帶撤離,選擇避水害路線的原則是:避開來水地點,由低向高處,沿往通向井口的路線撤離。

  避災線路圖根據礦井建設、投產時的實際情況另行補充完善。

  7.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1、必須備有鑽探設備,包括鑽機、鑽杆、各種型號鑽頭等。

  2、必須備有泥漿泵及配套設備。

  3、準備編織帶200條,黃泥10立方,模板3立方,以備出水巷道構築水閘牆,要隨用隨補。

  4、所有應急物資、應急工具及裝備沒有特殊情況不得使用,每天要有專人進行維護和檢查,確保設備可靠。

  第八章 提升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8.1事故的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運輸事故主要類型有:礦井提升事故、水平運輸事故、掘進拉放車事故等。

  煤礦提升運輸事故一般發生在提升及運輸過程中,發生時損壞機械設備、運輸巷道、電氣設備,嚴重時照成人員傷亡。運輸事故的響應級別一般為Ⅲ級、Ⅳ級及以下級別。

  8.2事故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煤礦提升運輸事故應急處置的基本原則是:“以人為本,安全第一;依靠科技,統一領導;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2、發生運輸事故後,受災人員應積極組織自救,防止事故繼續擴大。發生事故後,必須及時彙報調度室

  3、調度室接到報告後,立即報告公司值班領導、總經理、總工程師及有關人員。在總經理、總工程師的主持下,製定救災方案, 並編製處理措施,組織事故搶救。

  8.3.1應急組織體係

  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組織體係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救護隊、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等組成。

  8.3.2指揮機構及職責

  總 指 揮:安全副總經理

  副總指揮:總工程師、安全部長、工程技術部長

  成 員:救護隊長、機電隊長、運輸隊長機電技術員

  一旦發生事故,事故處理分5個小組進行。

  1、技術處理組:

  組 長:機電副總工程師

  成 員:工程技術部長

  職責任務:(1)立即組織查明事故原因,性質、危害程度等。

  (2)組織區域內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2、搶險救災組:

  組 長:安全副總經理

  成 員:安全部長、救護隊長、運輸隊長、機電隊長

  職責任務:調集並組織煤礦救災隊進行事故搶險工作。負責組織救治傷員,安撫受害者家屬。

  3、後勤保障組:

  組 長:工會主席

  成 員:供應部長、辦公室主任、保衛科長

  職責任務:(1)負責調集人員、車輛及救災物資,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

  (2)負責與外單位的協調工作。

  4、醫療救護組:

  組 長:醫院院長

  成 員:醫務室人員

  職責任務:

  (1)組織人員迅速趕赴事故現場,製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

  (2)協調各大醫院對事故現場中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

  5、事故調查組:

  組 長:安全副總經理

  成 員:機電副總工程師、工程技術部長、安全部長、運輸隊長

  職責任務:調查事故經過和原因,追查事故責任,負責製定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8.4事故的預防

  預防提升運輸事故措施

  1、主要運輸巷道、道軌的鋪設,其質量必須符合《規程》第353條規定及《煤礦窄軌鐵道維修質量標準及檢查評級辦法》中關於對軌道質量的相關要求。

  2、在運輸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規程》,人力推車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一次隻準推一輛車,嚴禁在礦車兩側推車。同向推車的間距,在軌道坡度小於或等於5‰時,不得小於30m。

  ②推車時必須時刻注意前方。在開始推車、停車、掉道、發現前方有人或有障礙物,從坡度較大的地方向下推車以及接近道岔、彎道、巷道口、風門、硐室出口時,推車人必須及時發出警號。

  ③嚴禁放飛車。

  ④巷道坡度大於7‰時,嚴禁人力推車。

  ⑤各種車輛的兩端必須裝置碰頭,每端突出的長度不得小於100mm。

  3、在斜巷運輸中,必須嚴格執行《規程》第370、371、372條規定,上、下車場及中間通道口,必須使用聲光報警裝置。並設有明顯的行人行車標誌。

  4、斜巷運輸中的各種安全設施(一車四檔)都應齊全、靈活、可靠。

  5、運輸用的各種絞車,要做到每班班前、班中、班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並做好記錄。

  6、絞車提升裝置必須每天派專人檢查維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做好記錄, 每天運轉時由專職人員必須對其進行全麵檢查一次,每月機電科必須組織相關單位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必須立即處理,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

  每一提升裝置,必須裝有從井底信號工發給井口信號工,井口信號工發給絞車司機的信號裝置。井口信號裝置必須與絞車的控製回路相閉鎖,隻有在井口信號工發出信號後,絞車才能啟動。除常用的信號裝置外,還必須有備用信號裝置。井底車場與井口之間,井口與絞車司機之間,除有上述信號裝置外,還必須裝設直通電話。

  7、主提升鋼絲繩的使用和保管,要定期檢查和試驗。懸掛安全係數和檢查處理技術標準等必須符合《規程》第398、399、400、402、403、404、405、406、407、408條規定。提升鋼絲繩每天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檢查和處理結果必須有記錄。

  8、絞車司機都必須經過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9、在運輸過程中,嚴禁任何人蹬車、扒車、跳車。

  10、重點加強小絞車鋼絲繩的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1、加強絞車鋼絲繩和保險繩的巡回檢查,每天必須由井下電工查檢查一次,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立即處理。

  8.5事故預警與信息報告

  1、發生提升運輸事故後,受災人員應積極組織自救。

  2、發生事故後,必須及時彙報調度室、施工區隊,彙報方式采用電話彙報,若事故地點沒有電話時,必須派專人進行彙報。

  3、彙報內容應包括受災地點、災害性質、受災人數、影響程度、現場施救情況等內容,彙報情況必須要真實 。

  4、調度室接到報告後,立即電話報告公司值班領導、總經理、總工程師和有關人員。

  5、區隊主要領導、公司值班領導、總經理、總工程師和有關人員必須24h開手機,以便及時進行聯係。

  6、調度室負責將事故情況如實彙報給指揮中心(具體彙報程序見圖4-1)。

  8.6應急處置

  8.6.1提升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1、發生井筒提升運輸事故時,現場人員應及時向調度室彙報,並采取相應應急處理措施:

  (2)提升過程中如發生全礦井停電,司機必須與變電所值班員聯係好,並及時送電。

  (3)提升機運行中發生機械或電氣故障時,要立即停車彙報調度室及機電科,組織人員搶修。

  (4)處理斜井提升事故時,急救人員佩戴好相應設備和工具,沿梯子間下到事故地點,根據現場情況立即製定措施進行處理,處理事故時要保證急救人員的安全,防止二次事故。

  (5)處理斜井提升事故時,上、下井口必須設專人把守好井口,事故處理由專人統一指揮;事故處理過程中,信號工及絞車司機必須堅守崗位,並規定好聯絡信號。

  (6)發生提升事故時,乘車人員要采取正確的方法進行自救與互救:

  2、發生提升事故後,未受傷者要立即為受傷人員進行急救處理。

  3、事故處理完畢,必須按《規程》第407條規定檢查鋼絲繩。

  8.6.2運輸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1)車輛脫軌複位時,必須有專人負責指揮、協調、監護整個複位過程。

  (2)將脫軌車輛掩住,先抬一頭上軌,後抬另一頭複位。

  (3)用鋼軌、撬杠使車輛複位時,應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手握鋼軌、撬杠時,不能夠握滿把,防止壓、擠手。

  (4)無論何種情況,複位時,頭部及身體其他部位嚴禁探入兩車之間作業。

  (5)抬道期間嚴禁與抬道工作無關的人員在附近逗留或作業。

  8.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1、搶險救災隊、倉庫內必須備有處理提升運輸各類事故的常用工具。

  2、井下倉庫內必須備有擔架兩付,並進行正常維護。

  3、所有應急物資、應急工具及裝備沒有特殊情況不得使用,每天要有專人進行維護和檢查,其它原因使用後必須及時進行補充。

  第九章 機電事故應急預案

  9.1事故的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煤礦機電事故的主要類型有:供電事故、觸電事故、機械事故等。

  機電事故的發生無規律可尋,供電事故多發生在夏季雷電多雨時和冬季天氣變化較大時,供電事故影響範圍較大。機電事故的響應級別一般為Ⅱ級、Ⅲ級、Ⅳ級及以下級別。

  9.2事故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煤礦機電事故將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依靠科技,依法規範,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手段的原則。

  9.3應急救援組織體係

  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組織體係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等組成。

  9.3.1指揮機構及職責

  總 指 揮:機電副總工程師

  副總指揮:機電隊長,機電技術員

  成 員:安全部長、工程技術部長

  一旦發生事故,事故處理分5個小組進行。

  1、技術處理組:

  組 長:機電副總工程師

  成 員:機電隊長、技術員

  職責任務:(1)立即組織查明事故原因,性質、危害程度等。

  (2)組織區域內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2、搶險救災組:

  組 長:安全副總經理

  成 員:安全部長、機電技術員

  職責任務:組織煤礦救災隊進行事故搶險工作。

  3、後勤保障組:

  組 長:工會主席

  成 員:供應科長、辦公室主任、保衛科長

  職責任務:(1)負責調集人員、車輛及救災物資,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

  (2)負責與外單位的協調工作。

  4、醫療救護組:

  組 長:醫院院長

  成 員:醫務室人員

  職責任務:

  (1)組織人員迅速趕赴事故現場,製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

  (2)協調各大醫院對事故現場中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

  5、事故調查組:

  組 長: 安全副總經理

  成 員:機電副總經理、機電技術員、機電隊長

  職責任務:調查事故經過和原因,追查事故責任,負責製定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9.4機電事故的預防措施

  1、所有機電設備的設計、設備選型、進貨、安裝調試等全過程,機電副總工程師、生產技術科、物資供應、機電科等有關部門都必須嚴把質量關,嚴格執行有關規定,杜絕假冒偽劣產品、明令禁止的淘汰產品和沒有煤礦安全標誌的不合格產品入礦和下井。

  2、嚴格按照《煤礦設備管理規程》規定及設備使用說明書規定的檢修周期和時間,進行煤礦機電設備停產檢修。每月一次的停產檢修必須認真編製計劃並確保檢修質量。

  3、井上、下供電係統:

  (1)對井下各水平、中央變(配)電所、主排水泵和下山開采的采區排水泵房供電的線路不得少於兩回路,主要壓風機、提升人員的提升絞車等主要設備,必須有兩回路直接由變電所饋出的供電線路,線路上不得分接任何負荷。

  (2)井下使用普通型電氣測量儀表,必須在瓦斯濃度1.0%以下的地點使用,並實時監測使用環境的瓦斯濃度。

  (3)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檢修或搬遷電氣設備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執行。

  (4)嚴格遵守井下電氣設備01manbetx ,非專職人員嚴禁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5)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必須有“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安全性能可靠合格,否則不準下井。

  (6)井下電力網的短路電流不得超過其控製用的斷路器在井下使用的開斷能力。

  (7)井下高壓電動機、動力變壓器的高壓控製設備、井下由采區變電所、移動變電站或配電點引出的饋出線、低壓電動機的控製設備應具備的各種保護功能且動作靈敏可靠。

  (8)高壓電網的單相接地電容電流不超過20A。

  (9)每天必須對低壓檢漏裝置的運行情況進行1次跳閘試驗。每班使用前對煤電鑽綜合保護裝置進行1次跳閘試驗。

  (10)井上、下必須按規定裝設防雷電裝置。

  (11)井下必須使用經檢驗合格並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的阻燃電纜,電纜主線芯截麵滿足供電線路負荷的要求。

  (12)按規定敷設電纜,電纜穿過牆壁的部分由套管保護,並嚴密封堵管口。

  4、排水係統:

  (1)井下主要排水設備必須有工作、備用和檢修的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應能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正常湧水量。備用水泵的能力應不小於工作水泵能力的70%。工作和備用水泵的總能力應能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最大湧水量。檢修水泵的能力應不小於工作水泵能力的25%。

  (2)主排水管路必須有工作和備用水管,工作水管的能力應能配合工作水泵的排水能力,工作和備用水管的總能力應能配合工作和備用水泵的排水能力。

  (3)配電設備應同工作、備用以及檢修水泵相適應,並能同時開動工作和備用水泵。

  (4)每年雨季前必須對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用的配電設備和輸電線路全麵檢修1次,並對全部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進行1次聯合排水試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每天安排專職維修人員對主排水泵房、各采區排水泵設備進行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9.5機電事故處理措施

  9.5.1發生機電事故後的彙報程序:

  1、發生機電事故後,現場人員應積極組織采取可行措施,並在跟班領導的指揮下,及時彙報調度室。

  2、調度室接到報告後,立即報告公司值班領導、總經理、總工程師和有關人員。在總經理、總工程師的主持下,製定救災方案, 並編製處理措施,組織事故搶救。

  3、調度室立即通知相關單位準備必要的材料和設備,搶險救災隊負責材料設備的運送,並安排人車運送救護隊和救災的其它人員到采區車場。

  4、調度室立即通知醫務室,做好搶救傷員的準備工作。

  5、搶險救災隊隊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組織一個小隊下井搶救事故,並帶齊處理事故的應急工具,到達現場後與現場人員一起搶救,對救出的人員立即進行急救,爭取時間(具體彙報程序見圖4-1)。

  9.5.2各類機電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

  1、副井提升及行人斜井事故處理措施

  當副井和行人井提升係統發生事故無法運行時,影響礦井正常提升和安全生產時,采取本應急措施。

  發生井筒提升事故時,現場人員應及時向調度室彙報,並采取相應應急處理措施:

  (1)運行中如果發生電源突然停電,要立即倒備用回路,但應對係統進行全麵檢查後再工作運行。

  (2)提升過程中如發生全礦井停電,司機必須與變電所值班員聯係好,並及時送電。

  (3)提升機運行中發生機械或電氣故障時,要立即停車彙報調度室及機電科,組織人員搶修。

  (5)處理井筒提升事故時,上、下井口必須設專人把守好井口,事故處理由專人統一指揮;事故處理過程中,信號工及絞車司機必須堅守崗位,並規定好聯絡信號。

  (6)發生提升事故時,乘車人員要采取正確的方法進行自救與互救:

  當發生卡繩事故時,應抓緊扶手,沉住氣,保持鎮靜,使自己保持平衡不搖晃,車一停穩,及時下車。

  發生卡繩事故後,未受傷者要立即為受傷人員進行急救處理。

  事故處理完畢,必須按《規程》第407條規定檢查鋼絲繩。

  2、主絞車房事故應急處理措施(如跳閘)

  當主絞車房發生事故無法運行時,影響礦井正常提升和安全生產時,采取本應急措施。

  (1)彙報及處理程序:

  ①如果事故影響範圍小,容易處理,絞車司機通知值班人員馬上處理,處理完後彙報處理方法、處理結果、影響時間給機電科和區值班領導。

  ②如果事故影響範圍大,無法自行處理時,及時通知調度室,並立即根據事故發生情況,分析處理手段、處理人員多少,馬上通知就近人員迅速趕到。處理完後及時彙報調度室,並寫出事故經過、原因、處理結果,以及影響時間。

  (2)人員組織:

  由機電隊值班領導根據事故輕重組織人員並靠在現場進行指導。

  (3)處理事故常需材料及工具:

  圖紙、銅芯線、常用繼電器、萬用表及個人工具等

  (4) 絞車事故處理注意事項:

  ①首先應根據車房內主控台顯示屏上所顯示的故障進行查找。

  ②處理過程中嚴禁帶電作業,若需要更換配件必須對所操作的回路停電。

  ③在沒處理好故障情況下,嚴禁甩保護進行開車。

  ④處理好故障後,應和井口聯係進行空載試車,一切正常後方能繼續工作。

  ⑤多人進行處理事故時,應聽從現場負責人的指揮,不莽撞蠻幹,按部就班、合理有序地施工,盡量縮短事故影響時間。

  ⑥處理完事故,值班人員應在現場觀察半小時後,若一切正常方可離開絞車房。

  3、斜井提升絞車停電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斜井提升絞車擔負著全區安全生產的重任,是全區安全生產的咽喉部位。正常運行狀態下,有兩回路供電,一回路運行,另一回路備用。如果出現單回路或雙回路停電,采取本應急處理措施。

  (1)彙報及處理程序

  1.若運行回路發生停電,值班員立即投入備用回路,然後彙報值班領導,同時彙報調度室,要盡快查明原因恢複供電投入備用。

  2.一旦發生電網故障或不可抗拒因素等原因造成兩回路同時停電時,必須采取以下應急處理方法。

  3.無論串車中有無裝煤,在何位置,提升司機應立即將手把拉回零位,並將絞車全部閉鎖。

  4.立即彙報機電科,同時彙報調度室,由調度室統一調度指揮。

  5.值班人員立即趕到現場,對故障原因進行仔細排查,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修,若屬於外部原因,應立即彙報調度室進行處理。

  6.事故原因查明之前,任何人不得送電開車,防止跑車事故發生,造成重大事故。

  7.事故原因查明並排除以後,必須由技術員以上管理人員在場方可送電。

  ⒏立即組織維修人員對主繩進行仔細檢查,並檢查裝卸載位置是否正常,並及時進行調繩。

  ⒐若一切正常後,彙報調度室得到批準後,方可進行正常提升運行。

  ⒑檢查過程中,若主繩受到嚴重拉伸伸長,按《煤礦安全規程》第407條規定: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長度伸長0.5%以上時,必須更換全繩或將受力段剁掉。此時應立即彙報調度室進行處理。

  ⒒待一切正常並彙報調度室得到批準後,方可進行正常運行。

  (2)人員組織:

  由機電科值班領導根據事故輕重組織人員,並靠在現場進行指導。

  (3)處理事故常需材料及工具:圖紙、銅芯線、常用繼電器、萬用表及個人工具等。

  (4)停電事故處理注意事項:

  ①處理過程中嚴禁帶電作業,若需要更換配件必須對所操作的回路停電,按規定掛接地線後,方可進行作業。

  ②多人進行處理事故時,應聽從現場負責人的指揮,不莽撞蠻幹,按部就班、合理有序地施工,盡量縮短事故影響時間。

  ③處理完事故,值班人員應在現場觀察半小時後,若一切正常方可離開。

  4、主排水泵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礦井主排水泵承擔礦井排水任務,當主排水係統發生故障,直接影響礦井安全生產時,采取本應急措施。

  (1)彙報及處理程序:

  ①當運行主排水泵無法啟動或發生事故時,水泵工應立即按規定啟動備用主排水泵,並彙報機電值領導,機電領導應立即派維修值班人員查看現場,查明事故原因並決定處理方案。

  ②維修值班人員將主排水泵故障處理完後,應立即將處理方法、處理結果、影響時間彙報給機電值班領導。

  ③當運行、備用和檢修主排水泵或主排水管路發生故障而導致主排水係統無法正常排水時,必須按照以下方法進行應急處理。

  ④應立即彙報機電值班領導和調度室,機電領導應立即帶領維修值班人員查看現場,查明事故原因並決定處理方案。

  ⑤泵房值班工人應隨時觀察礦井主、付水倉水位變化,技術科地質人員要密切監控礦井湧水情況,一旦水倉水位和礦井湧水量出現異常,應及時向調度室彙報。

  ⑥當主排水係統故障未排除,礦井水位繼續升高時,機電領導必須立即通知調度室,由調度室決定組織撤離井下人員和切斷各采區供電。

  ⑦當主排水係統故障排除後,崗位工應立即按規定啟動運行和備用主排水泵同時排水,機電領導應立即通知調度室恢複供電、組織生產。

  ⑧恢複供電後,立即彙報調度室,由調度室組織瓦檢員對井下所有地點進行瓦斯濃度檢測,符合標準時,方可進入井下進行作業。

  (2)人員組織:

  由機電科值班領導根據事故輕重組織人員並靠在現場進行指導。

  (3)處理事故常需材料及工具:管鉗、扳手、閘閥、軸承、萬用表及個人工具等。

  5、煤礦大麵積停電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當礦井供電係統發生緊急情況時,為保證礦井和井下人員的安全,應采取以下應急處理措施:

  (1)礦井發生全部停電時,公司分管領導、機電隊長長、技術員及時到調度室統一指揮,機電隊專人至供電站及時了解停電的原因及恢複送電情況,主通風機值班維修工到通風機房,絞車維修電工到付井絞車房,等待恢複送電。

  (2)當因故障不能及時正常供電時,機電隊將對礦區采取送保安電力措施,礦兩個配電室的送電工作安排如下:隻送主通風機線路、下井回路、付井線路、付井低壓線路、壓風機低壓線路、工業廣場照明低壓線路、工業廣場動力低壓線路。其中壓風機隻能負擔行人斜井井提升用風,工業廣場動力低壓線路隻能保證付井口信號以及充燈室用電;工業廣場照明低壓線路隻能保證調度室的用電;井下由中央變電所依次向各級變電所送電,用電隻能用以保證井下局扇、排水以及牽扯安全的必需性物料的提升運輸;

  (3)當電力係統可及時恢複正常供電時,機電隊在調度通知後恢複送電。配電室的送電順序依次為主通風機線路、下井線路、副井線路、副井低壓線路、壓風機低壓線路、工業廣場照明低壓線路、工業廣場動力低壓線路、主井低壓線路、壓風機、生產係統線路、生活線路、地麵線路、宿舍線路、工業廣場照明低壓線路、工業廣場動力低壓線路。

  井下恢複送電由中央變電所依次向各級變電所逐級送電,各采區首先檢測瓦斯後將所有掘進迎頭的局部扇風機送電開啟。井下供電係統穩定運行10min後,各采區方可對回采工作麵及掘進工作麵送電,開始正常生產。

  7、一旦因供電原因導致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時

  按第三章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應急預案第2條規定要求執行,同時,機電科及時組織查找停電原因,恢複供電。

  第十章 地麵火災或煤塵爆炸事故應急預案

  10.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地麵火災或煤塵爆炸主要發生在煤場、辦公樓、木場、食堂、宿舍等場所,能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消防安全,要做到預防為主、措施有力,當有災情發生時,為能夠及時地加以控製和消除此類災害。

  10.2事故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地麵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的基本原則是:“以人為本,安全第一;依靠科技,統一領導;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發生災害及事故後,受災人員應積極組織自救,並在跟班領導的指揮下,對災情采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事故繼續擴大。發生事故後,必須及時彙報調度室和119。

  礦調度室接到報告後,立即報告119、值班公司領導、總經理、總工程師、搶險救災隊和有關人員。在總經理、總工程師的主持下,製定救災方案, 並組織人員按照災害事故搶救處理措施,組織進行搶救。

  10.3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10.3.1應急組織體係:

  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組織體係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救護隊、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等組成。

  10.3.2指揮機構及職責

  總 指 揮:值班公司領導

  副總指揮:總工程師,調度室主任

  成 員:各區隊負責人

  一旦發生事故,事故處理分5個小組進行。

  1、技術處理組:

  組 長:總工程師

  成 員:工程技術部長、土建工程技術員

  職責任務:(1)立即組織查明事故原因,性質、危害程度等。

  (2)組織區域內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2、搶險救災組:

  組 長: 值班領導

  成 員:安全副總經理、救護隊長、事故單位負責人

  職責任務:調集並組織煤礦救災隊進行事故搶險工作。

  負責組織救治傷員,安撫受害者家屬。

  3、後勤保障組:

  組 長:工會主席

  成 員:供應部長、辦公室主任、保衛科長

  職責任務:

  (1)負責調集人員、車輛及救災物資,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

  (2)負責與外單位的協調工作。

  4、醫療救護組:

  組 長:醫務室負責人

  成 員:醫務室全體人員

  職責任務:

  (1)組織人員迅速趕赴事故現場,製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

  (2)協調各大醫院對事故現場中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

  5、事故調查組:

  組 長:安全副總經理

  成 員:安全部長、工程技術部長

  職責任務:調查事故經過和原因,追查事故責任,負責製定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10.4注意事項

  a)佩戴個人防護器具方麵的注意事項

  1、當發現有火災時,聽到警報或通知,必須迅速撤離。

  2、嚴禁在有毒有害氣體中講話。

  b)使用搶險救援器材方麵的注意事項

  1、所使用的搶險救援器材必須是不燃性材料。

  2、用水滅火時必須要有足夠的水量,人要站在上風頭工作,射流由火源的邊緣逐漸推向中心,以免產生過量的水蒸氣傷人。必須保持一個暢通的排煙通道,以防高溫的水蒸氣和煙流返回傷人。不能用水撲滅帶電的電器設備火災,也不宜撲滅油料火災。

  c)采取救援對策或措施方麵的注意事項

  1、撤出災區內的人員。

  2、積極搶救遇險人員,采取積極措施,防止煙霧向人員集中的地方蔓延。

  3、先切斷火區內的電源,防止在處理火災的過程中救護人員觸電。若電器火災電源無法切斷,隻能用絕緣滅火器材滅火。

  4、積極組織人力物力控製火源,進行直接滅火。

  d)現場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項

  1、積極搶救並迅速彙報調度室

  災害事故一旦發生,處於災區與受波及區域的人員,應沉著冷靜,根據災情與現場情況和條件,在保證自身安全前提下,盡快采取積極有效的方法及時投入現場搶救,將災害事故消除在初始階段或控製在最小範圍內,以減少災害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損失。在搶救的同時,應迅速派人及時向調度室彙報,講清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及危害程度,災區遇難人員數及分布。以求得專業救護人員的救援,並為公司領導組織製定救災、處理事故方案提供依據。

  2、安全撤離發出警報

  當災害事故發展迅猛,現場不具備消滅災害條件或可能威脅人員的生命安全,以及接到領導撤退的命令時,現場人員應利用自救器等安全裝備,有組織地迅速安全的撤離災區。並在撤離中向波及區域人員發出警報或通知。

  3、災區避難人員應遵守下列原則

  災害事故發生後,災區人員因撤退通道堵塞、有毒、有害氣體含量高,煙霧大能見度低等原因,無法撤離災區時,應采取鎮靜的態度,妥善的方法進行避難。

  ⑴選擇適宜的避難地點;

  ⑵保持良好的精神心理狀態;

  ⑶避難人員在避災期間與外界聯係應有明顯標誌,便於營救。

  e)現場應急處置能力確認和人員安全防護等事項

  1、《煤礦安全規程》第221條規定:任何人發現火災時,首先應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並迅速報告調度室。在現場的區、隊、班組長應依照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規定,將所有可能受火災威脅地區的人員撤離危險區域,並組織人員利用現場的一切工具和器材進行滅火。電器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在電源切斷前,隻準使用不導電的滅火器進行滅火。

  2、如果火災發生突然,火勢很猛,範圍較大,現場人員無法撲滅時,或者其它地區發生火災蔓延到本工作區域,應首先報告調度室,請求救護隊救援。然後要進行自救組織避災,撤離危險區域。

  第十一章 食物中毒事故應急預案

  11.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因工作人員無意或有意操作造成員工食物中毒,食物中毒事故是地麵應急救援的一個重要方麵。多發生在食堂,事故發生時間無規律節性,其危害程度無法估量,根據進餐人數和中毒性質等方麵確定。如果用餐人員出現嘔吐、惡心、嘴唇發紫等症狀時,可斷定為食物中毒。

  11.2應急組織與職責

  a)應急自救組織形式及人員構成情況:

  成立應急自救組織:

  組長:工會主席

  成員 分管後勤副總、後勤管理員

  b)應急自救組織機構、人員的具體職責:

  (1)應急自救組織組長職責

  ①負責組織本單位人員察看事故性質、範圍和發生原因等情況,如實詳細的報告給調度室,並隨時接受總經理命令,完成有關搶救處理任務。

  ②負責組織為處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人待命,及時調集搶救人員所必需的物資設備。

  ③擬定應急救援方案。

  ④報告上級有關部門,同時將有關材料建檔、歸檔。

  (2)應急自救組織成員職責

  ①負責向調度室彙報現場情況。

  ②盡可能采取措施減少事故擴大。

  11.3 應急處置

  a)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現場發生事故後,現場人員必須立即向調度室彙報,調度室接到報警電話後,立即通知後勤管理值班人員前往現場,組織查明原因,同時彙報公司值班領導。

  b)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現場人員及時撥打報警電話,聯係醫院,並提前做好搶救傷員的應急準備工作。公司要保證長備各類解毒用藥。

  c)事故報告的基本要求和內容:

  報告事故時必須說明事故的地點、性質、嚴重程度、受威脅的人員數、可能影響的範圍是否擴大等。

  d) 報警電話:

  調度室:13881012939(642)

  安全科:13981026480(667)

  11.4注意事項

  1、中毒人員如果中毒不深,應及時采取自救措施,並立即打電話報警。

  2、對中毒較深人員應立即采取急救措施,防止事故影響進一步擴大。

  3、應急救援結束後:

  1)邀請防疫站人員到員工餐廳對原材料、消毒設施、環境衛生等進行檢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嚴把食品原料進貨、驗收關。從源頭上把好食品衛生安全關。

  3)嚴把食品儲存關。食品入庫前要對各類食品進行抽樣檢查,防止有問題的食品進入倉庫,食品儲存應保持分類、分架、隔牆離地存放,並要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4)嚴抓飯菜質量關:食品的加工過程直接關係到食品的衛生質量,有關人員要加大力度嚴抓食品加工過程的衛生質量,首先監督炊事員必須采用新鮮潔淨的原材料製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有質量問題的食品,加工食品必須燒熟煮透,加工後的成品應與半成品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感染。

  5)嚴把餐具消毒關。食堂對餐具按規定進行嚴格消毒,確保餐具清潔衛生,防止出現因交叉感染而引發的食物中毒事故。

  第十二章 地質災害事故應急預案

  12.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地質災害事故主要有地麵下沉、塌陷、裂紋、岩層移位等。地質災害事故一般發生在采空區內,多發生在汛期內。地質災害可能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此類事故,要做到預防為主、群測群防,當有災情發生時,能夠及時地加以控製和消除此類災害。

  12.2事故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地麵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的基本原則是:“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加大宣傳,群測群防”。

  12.3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12.3.1應急組織體係:

  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組織體係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救護隊、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等組成。

  12.3.2指揮機構及職責

  總 指 揮:總工程師

  副總指揮:安全副總經理、

  成 員:安全部長、工程技術部長、地質技術員

  一旦發生事故,事故處理分5個小組進行。

  1、技術處理組:

  組 長:總工程師

  成 員:安全部長、技術部長、工程技術員

  職責任務:(1)立即組織查明事故原因,性質、危害程度等。

  (2)組織區域內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2、搶險救災組:

  組 長:安全副總經理

  成 員:安全部長、工程技術部長、救護隊長

  職責任務:調集並組織煤礦救災隊進行事故搶險工作。

  負責組織救治傷員,安撫受害者家屬。

  3、後勤保障組:

  組 長:工會主席

  成 員:供應部長、辦公室主任、保衛科長

  職責任務:

  (1)負責調集人員、車輛及救災物資,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

  (2)負責與外單位的協調工作。

  4、醫療救護組:

  組 長:醫院院長

  成 員:醫務室全部人員

  職責任務:

  (1)組織人員迅速趕赴事故現場,製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

  (2)協調各大醫院對事故現場中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

  5、事故調查組:

  組 長:安全副總經理

  成 員:總工程師、安全部長、工程技術部長

  職責任務:調查事故經過和原因,追查事故責任,負責製定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12.4事故的預防

  (一)預防地質災害事故措施:

  1、專門成立了地質災害防治應急辦公室,堅持24小時值班(地點設在調度室)。

  2、從各部門(科室)中抽出專人組成礦井地質災害巡查小組,在全井田範圍內定期巡查,每月巡查一次,必要時十天一次。對於可能誘發地質災害的天氣如大雨、暴雨時,堅持雨中巡查。每次雨後由技術部負責對井田周圍的水庫、河流、泄洪溝、采空區地麵進行了專項檢查,地表塌陷及時測量,隨時掌握地表下降數據及規律,並采取應急措施。把有地麵塌陷發生的地點作為重點觀察對象,設立了警示牌,建立了詳細的巡查記錄。

  3、根據氣象預報,對地表岩石移動的範圍內及時預報,尤其夏、秋雨雪季節。該避的就避,每次大雨過後由技術科負責對地表及時測量,隨時掌握地表下降數據及規律,並采取應急措施,把災害減少到最低程度。

  4、成立三個搶險小分隊,每隊30人配有2名隊長,1名技術員,1名安全員,1名電工,1名鏟車司機。並要求所有搶險隊員在汛期期間,必須在職工宿舍居住,一旦遇有災情能及時組織搶險做到有備無患。配備了足量的搶險物資。設專庫、專人負責保管。

  4、對於因開采引起的裂縫在及時排查後,限期進行填平夯實,盡量減少地表水滲漏程度,保證井下安全生產。

  5、值班人員按時收聽收看中央台和當地氣象預報,做好記錄,經常與當地氣象台聯係。遇到災害性天氣或礦井湧水有異常變化情況時,要及時彙報領導小組,采取有效措施預防災害事故的發生。

  6、公開聯係電話,與有地質災害隱患的村莊加強聯係,並發放避險明白卡、防災明白卡,加了大宣傳教育力度,增強群測群防意識。

  12.5事故預警與信息報告

  1、巡查小組發現有地質災害事故後,必須及時彙報地質災害防治辦公室,彙報方式采用電話彙報,必須派專人進行警戒。

  2、彙報內容應包括災害地點、災害性質、受災人數、影響程度、現場情況等內容。

  3、地質災害防治辦公室接到報告後,立即電話報告調度室、公司值班領導、總經理、總工程師、搶險隊和有關人員。

  4、總經理、值班領導、總工程師等有關人員必須24h開手機,以便及時進行聯係。

  5、調度室負責將事故情況如實彙報給縣國土局、市安監。

  12.6應急處置

  (1)現場搶險人員立即在隊長帶領下,利用鏟車、鎬、鍁等工具對塌陷區進行填充。有積水的要排淨積水;有裂縫的地方要夯實填平,盡量恢複原貌。

  (2)設立警戒防止無關人員入內。

  6.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1、地麵材料庫必須備有以下物資:

  鍁30把,鎬30把,編織袋300個,雨衣50件,抬筐10個,扁擔10條,電筒20個,水泵5-17KW兩台,3寸膠管300米。另外還有水泥10噸、黃泥10噸。

  2、所有應急物資、應急工具及裝備沒有特殊情況不得使用,每天要有專人進行維護和檢查,其它原因使用後必須及時進行補充。

  第三部分 現場處置方案

  第一章 井下火災現場處置方案

  1.1事故特征

  a) 礦井分為內因火災和外因火災,內因火災主要是煤層自燃,外因火災主要是設備著火。

  b) 內因火災多發生在采空區或通風不良的巷道中。外因火災多發生在機電硐室、采掘工作麵或地麵煤場中。

  c) 火災事故沒有季節性,一旦發生火災還可能會引起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或引發瓦斯煤塵爆炸,造成很的損失和人員傷亡。

  d) 火災的發生有一定的征兆一般表現為:

  1)空氣溫度、濕度持續性升高,有時出現霧氣或巷道壁出汗。

  2)巷道出現煤炭和坑木幹餾的行列火災氣味。

  3)自巷道流出的水和空氣溫度增高。

  4)人體有不舒適感,如頭痛、悶熱、四肢無力等。

  5)電器、電纜發熱,有膠皮味。

  1.2應急組織與職責

  a)應急自救組織形式及人員構成情況:

  基層單位應急自救組織以班組為單位,由全班組人員組成。應急自救組織組長由班組長擔任,成員為全全體班組人員組成。

  b)應急自救組織機構、人員的具體職責:

  (1)應急自救組織組長職責

  ①負責察看事故性質、範圍和發生原因等情況,並快速報告給調度室。

  ②帶領全班組人員,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2)應急自救組織成員職責

  ①在班組長的帶領下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②盡可能采取措施減少事故擴大,減小人員傷亡。

  1.3應急處置

  a)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現場發生火災事故後,現場人員必須立即向調度室彙報。

  b)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1、最先發現火災人員的處理程序

  (1)最先發現火災人員應該立即根據現場情況判斷火勢情況,若現場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能立即撲滅或控製火勢,不使火災擴大時,應先救災後報告。若現場火災無法立即撲滅或火勢無法控製時,要在保證自身人身安全的情況下,盡可能查明火災性質、地點、範圍、著火原因,危害程度,威脅區域等情況,並立即彙報調度室。現場不能保證人身安全時,必須立即撤離,撤離期間要切斷工作地點電源,並盡可能通知沿途受火災影響區域人員一同撤離到安全地點。人員撤離按以下路線執行:

  ①火災點→+130運輸大巷→行人斜井→地麵

  ②火災點→+130運輸大巷→排矸斜井→地麵

  (2)撤離期間注意事項:

  ①事故地點進風側的人員,應迎著風流撤退;在事故地點回風側的人員,應立即戴好自救器,設法通過其它通道,盡快進入進風側或新鮮風流中。通過火煙區時,必須佩帶自救器,通過時不要飛跑和急促呼吸,應穩步走出危險區。

  ②盡量保持事故前的通風方式和風流方向。

  ③全礦井反風時,撤人路線按照如上相反方向執行。

  ④撤離前必須切斷事故範圍內電氣設備電源。

  (3)滅火時必須注意的事項:

  ①不使瓦斯積聚,煤塵飛揚,以免造成爆炸事故。

  ②不致造成風流逆轉。

  ③不致危及人員安全。

  ④有助於阻止火勢擴大,抑製災情,創造接近火源的條件。

  ⑤油類著火時,嚴禁用水滅火,隻能用沙子、二氧化碳幹粉滅火器等滅火。

  ⑥撲滅電氣設備火災時,不可將人體或手持的用具觸及導線及設備,以防觸電。

  c)事故報告的基本要求和內容:

  報告事故時必須說明事故的地點、性質、嚴重程度、受威脅的人員數、可能影響的範圍是否擴大等。

  d) 報警電話:

  調度室:13981047683

  安全科:13981026480

  第二章 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2.1事故特征

  a)瓦斯事故主要有瓦斯窒息、瓦斯爆炸、瓦斯、煤塵爆炸。

  b) 事故多發生采空區、采掘工作麵、主要運輸大巷、回風巷中。

  c) 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沒有季節性,一旦發生爆炸,會造成巨大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

  d) 瓦斯、煤塵爆炸發生前的的征兆為:

  感覺到附近空氣有顫動的現象發生,有時還發出噝噝的空氣流動聲,這可能是爆炸前爆源要吸入大量氧氣所致,這就是與其爆炸前的預兆。

  2.2應急組織與職責

  a)應急自救組織形式及人員構成情況:

  基層單位應急自救組織以班組為單位,由全班組人員組成。應急自救組織組長由班組長擔任,成員為全全體班組人員組成。

  b)應急自救組織機構、人員的具體職責:

  (1)應急自救組織組長職責

  ①負責察看事故性質、範圍和發生原因等情況,並快速報告給調度室。

  ②帶領全班組人員,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2)應急自救組織成員職責

  ①在班組長的帶領下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②盡可能采取措施減少事故擴大,減小人員傷亡。

  2.3應急處置

  a)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現場發生事故後,現場人員必須立即向調度室彙報。

  b)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1、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的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爆炸事故,人會感到空氣劇烈震動,有急速流動聲或巨響,此時:

  (1)要立即背向空氣顫動方向,俯臥倒地,麵部貼在地麵,閉住氣,暫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用衣服蓋住身體,減少身體暴露麵積。附近有躲避硐時,可立即進入躲避硐內以降低爆炸衝擊波對人身的直接衝擊。

  (2)保持冷靜,盡快判明發生爆炸的地點、影響範圍、爆炸性質、危害程度等情況,並立即彙報調度室。

  (3)設法向可能受災變影響區域的人員發出警報通知。

  (4)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沒有受傷的人員應積極救助災區受傷人員。

  (5)在爆炸地點附近人員應在老工人、班組長或瓦檢員的帶領下,有組織地撤退。事故地點進風側的人員,應迎著風流撤退;在事故地點回風側的人員,應立即戴好自救器,設法通過其它通道,盡快進入進風側或新鮮風流中,通過火煙區時不要飛跑和急促呼吸,應穩步走出危險區。

  (6)若因巷道冒頂無法通行,或在自救器有效時間(40min)內不能到達安全地帶時,可利用避難硐室或在獨頭巷道、兩風門之間等處用風筒、木板等構築臨時避難所,進行避災。

  (7)若避災地點有壓風管,應將閥門打開以提供氧氣。避災時應將衣服,礦燈等物掛於明顯位置,以便於救護人員發現。

  (8)在臨時避難硐室避難人員,應保持平靜,靜臥等待營救,以減少不必要的體力消耗。注意節省水、電和氧氣消耗,硐內隻留一盞燈,其餘全部熄滅,並經常性、有規律敲擊管路、鐵具或石塊,發出呼救信號。

  (9)若人員被堵在獨頭斜巷時,不可走向頂部,以防頂部積聚的瓦斯造成窒息。

  (10)井下發生瓦斯、煤塵爆炸及瓦斯、煤塵爆炸時的避災路線:

  ①事故點→+130運輸大巷→行人斜井→地麵

  ②事故點→+130運輸大巷→排矸斜井→地麵

  c)事故報告的基本要求和內容:

  報告事故時必須說明事故的地點、性質、嚴重程度、受威脅的人員數、可能影響的範圍是否擴大等。

  d) 報警電話:

  調度室:13981047683

  安全科:13981026480

  第三章 有毒有害氣體超限現場處置方案

  3.1事故特征

  a)有毒有害氣體超限事故主要有瓦斯超限、一氧化碳超限,還有可能引發瓦斯爆炸。

  b) 事故多發生采空區、采掘工作麵、盲巷中。

  c) 有毒有害氣體超限事故沒有季節性,一旦發生超限,會造成人員傷亡。

  3.2應急組織與職責

  a)應急自救組織形式及人員構成情況:

  基層單位應急自救組織以班組為單位,由全班組人員組成。應急自救組織組長由班組長擔任,成員為全全體班組人員組成。

  b)應急自救組織機構、人員的具體職責:

  (1)應急自救組織組長職責

  ①負責察看事故性質、範圍和發生原因等情況,並快速報告給調度室。

  ②帶領全班組人員,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2)應急自救組織成員職責

  ①在班組長的帶領下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②盡可能采取措施減少事故擴大,減小人員傷亡。

  3.3應急處置

  a)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現場發生超限事故後,現場人員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

  b)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1、有毒有害氣體超限後現場人員的處理程序

  (1)正常作業的采掘工作麵瓦斯突然湧出造成瓦斯超限的應急措施:

  現場作業人員的應急處理程序:

  現場作業人員必須立即停止工作,由現場管理人員、班組長組織撤到全風壓進風巷道新鮮風流中,並彙報調度室。撤離前必須按照調度室要求切斷工作地點機電設備電源。因瓦斯異常湧出造成出現人員窒息、傷亡時,要在保證自身人身安全的情況下搞好自救、互救。撤離期間要盡可能通知沿途受災害影響區域人員一同撤離到安全地點。

  (2)井下采掘工作麵風流中及其作業地點瓦斯濃度達到1.5%時,安全監測係統必須切斷采掘工作麵所有電氣設備的電源(如安全監測係統不能切斷電源,現場作業人員必須手動切斷所有機電設備電源),井下現場作業人員必須立即停止工作,所有人員必須立即撤離到采區主要進風巷中,並彙報調度室。

  (3)采掘工作麵及其他巷道內,體積大於0.5m3空間內積聚的瓦斯濃度達到2.0%時,附近20m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並彙報調度室和通風工區值班人員。

  c)事故報告的基本要求和內容:

  報告事故時必須說明事故的地點、性質、嚴重程度、受威脅的人員數、可能影響的範圍是否擴大等。

  d) 報警電話:

  調度室:13981047683

  安全科:13981026480

  第四章 頂板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4.1事故特征

  a).頂板事故主要有工作麵片幫、漏頂、冒頂。

  b) 事故多發生采煤工作麵、采掘巷道、維修巷道中。

  c) 頂板事故沒有季節性,但有規律性,一旦發生冒頂,會造成人員傷亡。

  d).頂板的預兆:頂板連續發出斷裂聲;頂板下沉量增加。煤幫預兆:煤質變得鬆軟,片幫煤增多;電鑽打眼時感到鑽進省力。支架預兆:支柱大量被壓劈、壓裂或折斷,工作麵可以連續聽見支柱斷裂聲。絞接頂梁工作麵頂梁楔子會彈出。

  4.2應急組織與職責

  a)應急自救組織形式及人員構成情況:

  基層單位應急自救組織以班組為單位,由全班組人員組成。應急自救組織組長由班組長擔任,成員為全全體班組人員組成。

  b)應急自救組織機構、人員的具體職責:

  (1)應急自救組織組長職責

  ①負責察看事故性質、範圍和發生原因等情況,並快速報告給調度室。

  ②帶領全班組人員,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2)應急自救組織成員職責

  ①在班組長的帶領下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②盡可能采取措施減少事故擴大,減小人員傷亡。

  4.3應急處置

  a)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現場發生超限事故後,現場人員必須立即向調度室彙報。

  b)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1、如果冒頂麵積較大,又傷及人員

  (1)現場人員立即在區隊長或安監員或班組長的帶領下,打好點柱或支設木棚,防止冒頂的擴大,並同時將冒頂情況立即報告調度室。

  (2)現場如果受傷人員未被埋,要積極進行包紮或進行其它救護,如果有人員被埋在矸石下麵,要立即組織扒矸救人, 在扒矸救人前必須對巷道進行支護,以防再次冒頂,使事故進一步擴大。

  2、處理冒頂事故時:

  (1)探明冒頂區範圍和被埋、壓、截、堵的人數及可能在的位置,分析搶救、處理條件。

  (2)迅速恢複冒頂區的正常通風,如一時不能恢複,則必須利用壓風管、水管或打鑽向被埋或截堵區人員供給新鮮空氣;下山掘進必須采取排水措施,進行排水處理。

  (3)在處理中必須由外向裏加強支護,清理出通往被埋或被截堵人員的通道,必要時可以向遇難人員處開掘專用小巷道。

  (4)在搶救處理中必須有專人檢查與監視頂板情況,防止發生二次冒頂。

  (5)在搶救中遇到大塊岩石,不許用爆破法處理,應盡量避開。如果威脅遇難人員,則可用千斤頂等工具移動石塊,救出遇難人員。

  c)事故報告的基本要求和內容:

  報告事故時必須說明事故的地點、性質、嚴重程度、受威脅的人員數、可能影響的範圍是否擴大等。

  d) 報警電話:

  調度室:13981047683

  安全科:13981026480

  第五章 水害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5.1事故特征

  a).水害事故主要有地表水潰入井下、老空突水、災害性天氣等。

  b) 事故多發生采煤工作麵、掘進迎頭中。

  c) 水害事故有季節性和規律性,一般發生在汛期,一旦發生,會造成人員傷亡。

  d).井下水害事故的預兆:煤層發潮發暗;巷道壁掛汗、掛紅;煤層變涼;工作麵溫度降低、有霧氣;頂板來壓,淋水加大;有水聲;工作麵有害氣體增加;打鑽時鑽孔底鬆軟或有水。

  5.2應急組織與職責

  a)應急自救組織形式及人員構成情況:

  基層單位應急自救組織以班組為單位,由全班組人員組成。應急自救組織組長由班組長擔任,成員為全全體班組人員組成。

  b)應急自救組織機構、人員的具體職責:

  (1)應急自救組織組長職責

  ①負責察看事故性質、範圍和發生原因等情況,並快速報告給調度室。

  ②帶領全班組人員,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2)應急自救組織成員職責

  ①在班組長的帶領下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②盡可能采取措施減少事故擴大,減小人員傷亡。

  5.3應急處置

  a)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現場發生超限事故後,現場人員必須立即向調度室彙報。

  b)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1、發生水災時,施工人員在有經驗老工人或帶班長的帶領下撤離到安全地點,同時,通知水泵司機把水泵全部啟動起來,關閉防水閘門。

  2、切斷與搶險無關的電源,保證礦井排水供電。

  3、人員撤退的原則是:從下水平到上水平,從低處到高處,從井下向地麵走,沿避水路線撤退。

  4、若水勢很大,退路被阻時,尋找安全位置時,盡量選擇離大巷或井筒較近的高處暫避,同時發出呼救信號。立即組織人員查明出水原因,針對實際情況製定具體措施進行營救。

  5、避水路線:

  ①突水點→+130運輸大巷→行人斜井→地麵

  ②突水點→+130運輸大巷→排矸斜井→地麵

  3突水點→+130運輸大巷→東回風井→地麵

  c)事故報告的基本要求和內容:

  報告事故時必須說明事故的地點、性質、嚴重程度、受威脅的人員數、可能影響的範圍是否擴大等。

  d) 報警電話:

  調度室:13981047683

  安全科:13981026480

  第六章 提升運輸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6.1事故特征

  a).提升運輸事故主要有提升事故、跑車事故老空突水、災害性天氣等。

  b) 事故多發生提升運輸環節中。

  c) 事故沒有季節性和規律性,一旦發生,會造成人員傷亡。

  6.2應急組織與職責

  a)應急自救組織形式及人員構成情況:

  基層單位應急自救組織以班組為單位,由全班組人員組成。應急自救組織組長由班組長擔任,成員為全全體班組人員組成。

  b)應急自救組織機構、人員的具體職責:

  (1)應急自救組織組長職責

  ①負責察看事故性質、範圍和發生原因等情況,並快速報告給調度室。

  ②帶領全班組人員,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2)應急自救組織成員職責

  ①在班組長的帶領下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②盡可能采取措施減少事故擴大,減小人員傷亡。

  6.3應急處置

  a)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現場發生事故後,現場人員必須立即向調度室彙報。

  b)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1)發生升降事故時,受災人員要采取正確的方法進行自救與互救:

  當發生卡繩事故時,應抓緊扶手,沉住氣,保持鎮靜,使坐姿保持平衡。

  (2)運輸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1)車輛脫軌複位時,必須有專人負責指揮、協調、監護整個複位過程。

  2)將脫軌車輛掩住,先抬一頭上軌,後抬另一頭複位。

  3)用鋼軌、撬杠使車輛複位時,應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手握鋼軌、撬杠時,不能夠握滿把,防止壓、擠手。

  4)無論何種情況,複位時,頭部及身體其他部位嚴禁探入兩車之間作業。

  5)抬道期間嚴禁與抬道工作無關的人員在附近逗留或作業。

  c)事故報告的基本要求和內容:

  報告事故時必須說明事故的地點、性質、嚴重程度、受威脅的人員數、可能影響的範圍是否擴大等。

  d) 報警電話:

  調度室:13981047683

  安全科:13981026480

  第七章 機電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7.1事故特征

  a).機電事故主要有供電事故、觸電事故等。

  b) 事故多發生在生產用電各環節中。

  7.2應急組織與職責

  a)應急自救組織形式及人員構成情況:

  基層單位應急自救組織以班組為單位,由全班組人員組成。應急自救組織組長由班組長擔任,成員為全全體班組人員組成。

  b)應急自救組織機構、人員的具體職責:

  (1)應急自救組織組長職責

  ①負責察看事故性質、範圍和發生原因等情況,並快速報告給調度室。

  ②帶領全班組人員,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2)應急自救組織成員職責

  ①在班組長的帶領下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②盡可能采取措施減少事故擴大,減小人員傷亡。

  7.3應急處置

  a)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現場發生事故後,現場人員必須立即向調度室彙報。

  b)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發生觸電事故時

  1)要立即切斷電源。用幹燥的木棒或其它絕緣工具,將電線挑開。挑開的電線就旋轉妥當,以免別人再觸電。

  2)人工呼吸。傷員被救以後,就當觀察其呼吸、心跳情況。如發現傷員呼吸已停止,應立即將其移至通風安全的地方,使其平臥在地上,鬆開衣領和褲帶,進行長時間的人工呼吸。

  3)胸外心髒按壓。發現傷員心音微弱或心跳停止,應立即進行胸外以及按壓,並堅持到心跳恢。

  c)事故報告的基本要求和內容:

  報告事故時必須說明事故的地點、性質、嚴重程度、受威脅的人員數、可能影響的範圍是否擴大等。

  d) 報警電話:

  調度室:13981047683

  安全科:13981026480

  第八章 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宜賓天池金堂煤業有限責任公司屬於煤與瓦斯突出礦井,設計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的相關要求,為保證礦井施工、生產安全順利進行,防止生產過程中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發生及突出事故發生後災害的進一步擴大,特製定以下處理預案。

  1、領導機構及主要職責

  1.1領導小組

  為了加強防突應急能力,按照“積極穩妥、科學高效、快速有效、救人第一”的原則,做到發生突出事故的統一指揮、分級分責、快速響應,特成立防突領導小組。

  組 長:總經理

  副組長:安全副總、總工程師、

  成 員: 公司副總經理、安全部長、工程技術部長、通風工程師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調度中心。調度中心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

  1.2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負責製定、完善煤與瓦斯突出及瓦斯爆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監督、檢查、指導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製定和落實情況,統一協調指導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調動各方麵力量快速有效處理事故,控製事故的蔓延和擴大;

  (2)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對搶險救災方案進行決策指導,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問題進行裁決和緊急處理;

  (3)及時協調解決搶險救災所需物資和救援隊伍;

  (4)對事故搶險救災所需的物資儲備、應急經費、信息傳遞、事故善後處理、傷員醫療救護、礦區秩序維護等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5)組織、指導幹部、職工進行事故應急救援知識的普及及教育,不斷提高應急能力;

  (6)督促、檢查、指導各單位提高事故的防範能力,組織事故應急救援技術演練。

  1.3 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

  (1)負責事故方麵的通信聯絡工作,根據領導小組決定傳達搶險救災命令,並負責監督落實;

  (2)及時調度事故現場搶險救災進展情況,並向市安監局、川南煤監、股東單位報告;

  (3)根據搶險救災工作需要,及時組成搶險救災專家組,指導現場搶險救災,提高應急救援效率;

  (4)配合有關部門進行搶險救災的善後處理和事故調查工作。

  1.4領導小組下設專業機構及主要職責

  領導小組下設專業機構:技術組、搶險組、後勤保障組、治安保衛組、協調善後處理組。

  1.4.1技術組

  組 長:總工程師

  副組長:工程技術部長、通風技術員

  成 員:工程技術人員

  技術組主要職責:

  (1)分析現場情況及有關圖紙、技術資料,指導事故單位製定技術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為領導小組和應急救援指揮部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2)分析災變因素,判斷事故發展趨勢,完善技術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3)勘察事故現場,確定事故原因;

  (4)搶險救災工作結束後,編寫搶險救災技術總結報告。

  1.4.2搶險組

  組 長:安全副總經理

  副組長:安全部長、救護隊長

  成 員:救護隊和輔助救護隊員

  搶險組主要職責:

  (1)偵察事故現場,分析有關技術資料,為領導小組和指揮部提供決策依據;

  (2)製定事故搶救行動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3)調配救護力量,實施搶險方案,搶救遇險人員,控製災情的蔓延;

  (4)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搶險指揮部彙報搶險救災進度;

  (5)編寫搶險總結報告。

  1.4.3後勤保障組

  組 長:工會主席

  副組長:供應部長、辦公室主任、保衛科長、醫院院長

  成 員:供應部一人、後勤科人員、醫務室等職能部門相關人員

  後勤保障組主要職責:

  (1)做好物資儲備,確保應急救援物資按時運送到指定地點;

  (2)維護通訊(供電)設備、線路,確保通訊(供電)暢通;

  (3)協調解決搶險人員辦公、食宿等事宜;

  (4)做好搶救傷員的醫療器械、手術室、病房的準備工作,確保滿足搶救傷員的需要;

  (5)按照領導小組要求,攜帶必備器材和藥品,在指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建立急救站;

  (6)建立傷員醫療檔案,做好傷員救治工作;

  (7)根據傷員情況決定是否外聘專家或轉院治療;

  (8)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彙報傷員搶救情況;

  (9)接受入井安全知識培訓;

  (10)編寫傷員救治總結報告。

  1.4.4治安保衛組

  組 長:黨委書記

  副組長:工會主席、保衛科長

  成 員:保衛部門全部人員

  治安保衛組主要職責:

  (1)維護事故期間治安秩序,保證應急救援工作有序進行;

  (2)協助後勤保障組運送應急救援物資,保證應急救援物資及時運到指定地點;

  (3)做好穩定工作,確保

  應急救援工作不受幹擾;

  (4)保證應急救援工作不受外界幹擾。

  1.4.5協調善後處理組

  組 長:工會主席

  副組長:辦公室主任、勞資科長

  成 員: 辦公室和勞人科人員、工會人員

  善後處理組主要職責:

  (1)掌握國家善後處理有關政策;

  (2)協助事故處理事故善後工作;

  (3)保證應急救援工作不受外界幹擾;

  (4)按照規定通報事故情況。

  2、可能發生突出的地點和突出預兆

  2.1 東西回風大巷和+130大巷誤揭煤時,首采麵石門揭煤工作麵、回采和掘進工作麵。

  2.2 煤與瓦斯突出預兆

  2.2.1聲響預兆:打鑽時噴瓦斯,出現哨聲、風聲、蜂鳴聲;響煤炮,猶如機槍聲、悶雷聲、鞭炮聲、斷竹聲、炒豆聲;工作麵頂板來壓,支架斷裂、片幫、掉碴、煤岩開裂、煤壁顫動;

  2.2.2瓦斯預兆:瓦斯湧出異常,瓦斯濃度忽大忽小;打鑽時噴瓦斯、噴煤、鑽孔變形、垮孔、頂鑽、鑽機過負荷等;

  2.2.3煤結構預兆:煤結構紊亂、煤體發暗、煤厚急劇變化;

  2.2.4礦壓顯現預兆:片幫、煤牆外鼓、底鼓、頂(夾)鑽;

  2.2.5溫度預兆:溫度降低、煤牆發涼。

  3、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的現場反應

  井下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後,事故現場跟班隊長(或班組長),必須立即組織現場人員佩戴自救器按避災路線將人員撤至安全地點,盡快向公司調度彙報,說明事故發生地點、時間、人員受災、彙報人姓名及單位等情況;調度員立即向公司值班人員彙報,並通知事故威脅地區停電撤人。

  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後現場應積極進行自救和互救,采取的井下現場措施主要為:

  (1)快速打開自救器撤離危險區或進入壓風自救袋內;

  (2)事故發生後,斷開事故可能波及範圍內的所有非本安電源,對發生突出事故區域,原則上開的電氣設備不停電,停電的設備不送電,防止現場停電產生火花引爆瓦斯,確需停電時必須經指揮部仔細研究確認無危險後進行遠程停電;

  (3)各采掘地點人員按製定的避災路線撤人;

  (4)當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無其它巷道躲避或來不及撤離時,避災人員要背著衝擊波的來向,迅速佩戴好自救器,待衝擊波過去後,快速迎著新鮮風流方向撤離到安全地點;

  (5)避難人員要沉著、冷靜、設置明顯的標誌,為救護人員指示營救目標,若發現附近情況變化有危險時應及時轉換地點;

  (6)撤退時,如果礦燈熄滅,應沿著軌道或摸著水管、絞車鋼絲繩走。

  4 、應急救援體係及措施保障

  4.1 應急救援體係

  (1)一旦發生煤與瓦斯突出及瓦斯爆炸事故,必須立即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實施搶險救災,當本應急救援預案不能滿足救災需要時,必須及時請求集團公司或其他救護隊進行支援;

  (2)救護隊及輔助救護隊必須提高應急救援裝備水平,確保搶險救災裝備及藥品等物資儲備,定期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的訓練和演習;

  (3)物資供應公司必須按照《公司年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中的規定,備足配齊煤與瓦斯突出及瓦斯爆炸事故所需的物資儲備,做到隨時可用;

  (4)公司應根據每年的安全費用資金計劃,預留出一定數額的資金作為煤與瓦斯突出及瓦斯爆炸事故應急救援專項經費,做到專款專用。

  4.2 應急救援措施保障

  (1)發生煤與瓦斯突出及瓦斯爆炸事故時,相應事故單位首先要搞好現場自救,按規定上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13981047683。上報的主要內容包括:

  ① 發生事故地點、時間、位置;

  ② 事故類型;

  ③ 人員遇險情況;

  ④ 事故的初步原因判斷;

  ⑤ 已采取的應急搶救措施和進展情況;

  ⑥ 事故報告人和聯絡方式。

  (2)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後,必須立即通知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正、副組長和有關成員,領導小組根據事故程度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

  (3)啟動本預案時,必須有一名領導小組(副)組長在領導小組辦公室坐鎮指揮,並指派領導小組有關成員立即組織事故搶險救災工作。

  (4)事故發生後,應立即成立以總經理為指揮長的現場搶險救災指揮部,迅速開展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情況特別嚴重時,由領導小組向市安監局請求啟動上一級應急救援預案,以確保礦區穩定和搶險工作的順利進行。

  (5)在搶險救災過程中,搶險救災指揮部要充分調動和利用救援隊伍、醫療機構、物資設備和場地等。當本單位的搶險救災物資及救援隊伍不能滿足需要時,搶險救災指揮部負責向上級應急救援機構報告,請求上級應急救援機構的支持,以確保搶險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

  4.3應急救援要點

  (1)地麵調度室接到井下煤與瓦斯突出彙報後,立即啟動《防突預案》,按通知程序通知指揮部成員。

  (2)指揮長到達之前,由總工程師、安全副總經理、生產副總經理依次履行指揮長職權。

  (3)派人到進、回風井及其50m範圍內檢查瓦斯,設置警戒,熄滅警戒區內的一切火源,嚴禁一切車輛及人員進入警戒區域。

  (4)保持壓風機正常運轉,保證壓風係統的可靠運行。

  (5)確定井下救護基地,安排救護隊員下井偵察,搶救遇險人員。

  (6)判斷遇險人員人數、位置及生存狀況。

  (7)製定並實施預防再次發生突出的措施,必要時撤出救災人員。

  (8)井下各單位清點入井人數並將結果彙報到調度室。

  (9)機電部統計入井礦燈和自救器數量並彙報到調度室。

  (10)指定專人觀測風機房水柱和回風井風流狀態,掌握井下災情、風流變化和有毒有害氣體的發展態勢。

  (11)工程技術部、防突部準備好各種圖紙和資料。

  (12)醫院做好井下傷員的救助工作。

  5應急指揮

  領導小組、救災指揮部在確定搶險救災方案時,應當根據現場情況,聽取專家意見,充分估計各種不確定因素,盡可能確定多套營救遇險人員的技術方案和路線,齊頭並進,防止單一方案受阻,貽誤救援時機。

  當礦井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時,領導小組辦公室分別按下表要求通知有關人員,了解查詢有關情況,做出分析判斷,下達或傳達有關決定與命令。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指揮決策應遵循的指導原則:

  (1)根據實際情況,遠距離切斷災區和受影響區域的電源。

  (2)撤出受威脅區域的人員。

  (3)判定遇險人員人數、位置及生存條件。

  (4)通風隊派瓦斯檢查員到進、回風井口及其50m範圍內檢查瓦斯,設置警戒,熄滅警戒區內的一切火源,嚴禁一切車輛及人員進入警戒區域。

  (5)收集有關技術圖紙、資料、製訂救災方案。

  (6)確定井下救護基地,安排救護隊員下井偵察災後環境情況,搶救遇險人員。

  (7)災區內不準隨意啟閉電器開關,不得敲打礦燈和扭動礦燈開關,嚴禁有火源出現。

  (8)保持原有通風狀態。

  (9)製定並實施預防再次突出措施,必要時撤出救災人員。

  (10)當突出破壞範圍大,恢複巷道困難時,應在搶救遇險人員後對災區進行封閉。

  (11)保持壓風機運轉,以利於遇險人員利用壓風自救裝置進行自救。

  (12)根據災害程度,確定是否需要聘請專家技術人員。

  6 組織措施

  6.1 現場應急組織措施

  一旦重大事故發生,現場跟班隊長(或班組長)和瓦檢員、安檢員一方麵要立即組織現場人員按避災路線將人員撤至安全地點清點人數,並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現場搶救;另一方麵盡快向公司調度彙報,說明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性質及人員受災情況。

  6.2 地麵應急組織措施

  (1)調度室接到事故報告後,當班調度員要立即通知公司值班領導,並通知受威脅地區撤人停電。公司值班領導根據事故性質及人員受災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當確定啟動應急預案時,由當班調度員立即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到調度室集合,礦井進入應急狀態,並向市安監局彙報。總指揮未到位之前,由公司值班領導代理行使應急總指揮的職責,指揮現場人員開展搶險以減緩緊急狀態。

  (2)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後,不得停風和反風,防止風流紊亂擴大災情。如通風係統及設施被破壞,應設置風障、臨時風門及安裝局部通風機恢複通風。恢複突出區通風時,應以最短的路線將瓦斯引入回風巷。回風井口50m範圍內不得有火源,並設專人監視。是否停電應根據井下實際情況決定。

  (3)礦井發生重大突出事故後,必須立即成立搶救指揮部並設立地麵基地。礦山救護隊隊長為搶救指揮部成員。為保證重大事故井下搶救工作的順利進行,應在靠近災區的安全地點設立井下基地。井下基地指揮由指揮部選派具有救護知識的人員擔任。井下基地應有礦山救護隊指揮員、待機小隊和急救員值班,並設有通往指揮部和災區的電話,備有必要的救護裝備和器材。井下基地電話應專人看守並做好記錄,井下基地指揮員應經常與搶救指揮部、災區工作的救護小隊保持聯係。

  (4)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後必須加大災區風量,迅速搶救遇險人員。礦山救護隊進入災區時要戴好防護眼鏡。井下救災過程中應由專人檢測風流和有害氣體濃度;災情突然發生變化時,井下基地指揮員應采取應急措施,並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值班員接聽事故電話時,應在問清和記錄事故地點、時間、類別、遇險遇難人員數量、通知人姓名及單位後,立即發出警報,並向指揮員報告。

  在窒息區或有中毒危險區工作時,救護小隊長應使隊員保持在彼此能看到或聽到信號的範圍內;任何情況下嚴禁指戰員單獨行動,嚴禁通過口具講話或摘掉口具講話;救護小隊長應經常觀察隊員呼吸器的氧氣壓力,並根據氧氣壓力最低的1名救護隊員確定整個小隊的返回時間。

  (5)搶救指揮部應根據災害性質、發生地點、波及範圍、人員分布、救災的人力和物力,製定搶救方案。

  6.3 礦山救護隊偵察要求

  (1)井下基地設待機小隊,並用災區電話與偵察小隊保持聯係。

  (2)進入災區偵察,必須攜帶必要的裝備。視線不清時應用探險棍探測前進,隊員之間要用聯絡繩聯結。

  (3)偵察小隊進入災區前,應考慮退路被堵後應采取的措施,規定返回的時間,並用災區電話與井下基地保持聯絡。小隊應按規定時間原路返回,如果不能按原路返回,應經布置偵察任務的指揮員同意。如果沒有按時返回或通訊中斷,待機小隊應立即進入救援。

  (4)偵察行進中,應在巷道交叉口設明顯的路標,防止返回時走錯路線。

  (5)進入災區後,小隊長在隊列之前,副小隊長在隊列之後,返回時與此相反。在搜索遇險遇難人員時,小隊隊形應與巷道中線斜交前進。

  (6)偵察小隊人員應有明確分工,分別檢查通風、氣體含量、溫度、頂板等情況,並做好記錄,把偵察結果標記在圖紙上。

  (7)在遠距離和複雜巷道中偵察時,可組織幾個小隊分區段偵察。發現遇險人員應積極搶救,並護送到通風巷道或井下基地。在發現遇險人員的地點要檢查氣體,並做好標記。

  (8)偵察工作要仔細認真,做到有巷必到,凡走過的巷道要標注留名,並繪出偵察線路示意圖。

  (9)偵察結束後,小隊長應立即向布置偵察任務的指揮員彙報偵察結果。

  (10)救援過程若瓦斯濃度未降低到規定要求,如需用礦車運送材料,應采用水淹軌道運輸。

  7獎勵與責任

  (1)對於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2)在應急救援工作中受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

  (3)對不服從救災指揮部調遣、臨陣脫逃、謊報情況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其它措施

  (1)每一年進行一次應急救援演習。

  (2)當突出破壞範圍大,恢複巷道困難時,應在搶救遇險人員後對災區進行封閉。

  (3)公司負責組織本企業職工救援與自救、互救知識的培訓。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礦山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

  (4)依托有關院校和科研單位,開展事故預防和應急技術,為礦山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

  (5)事故救援結束後,應收集、整理應急救援工作記錄、方案、文件等資料,組織專家對應急救援過程和應急救援保障等工作進行總結和評估,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認真分析事故原因,製定防範措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6)事故救援優先原則:受困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優先;防止事故擴大優先。

  (7)為了保障救援工作及時高效的響應,應嚴格按照防突應急救援報告與通知程序工作。

  第九章 放炮事故安全救援預案

  1、事故類型和嚴重程度分析

  (1)放炮時聯線方式不準確,發生殘炮、啞炮事故。

  (2)處理殘炮、啞炮方式不準確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3)放炮過程中人員撤離距離短,發生傷亡事故。

  (4)放炮時不執行一炮三檢、三人連鎖、三保險、製度造成人員傷亡事故。

  嚴重程度:重大。

  2、應急處置工作原則

  2.1事故報告原則

  事故發生後,應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

  2.2統一指揮原則

  礦成立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充分調動各方麵的救援力量,落實責任,科學組織,保證搶險工作快速、有序的進行。

  2.3救人優先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原則,切實把職工生命安全作為事故處置的首要任務,有效防止和控製事故危害蔓延擴大,千方百計把事故造成是危害和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2.4及時搶險原則

  (1)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當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2)事故發生後,礦主要負責人要按照相關規定,迅速組織搶險。

  (3)實施快速應急響應和快速搶險,組織有關單位、救援機構必須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發生地,響應的救援搶險設備也必須迅速到達。

  2.5分級處置原則

  根據事故發生的級別,實行分級處置。

  2.6妥善處理善後原則

  按照相關規定,在事故搶險救援的同時,應盡快開展善後處理工作,要根據有關政策和法規,結合實際情況,采取“一對一”的包戶安撫等措施,積極妥善處理善後事宜,有效維護社會穩定。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成立事故處置指揮部

  事故救災指揮部設在礦調度室,負責統一指揮,協調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指揮部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經營副總經理、工會主席、黨總支副書記、生產礦長、總工程師、安全礦長

  成員:掘進隊長、采煤隊長、機電隊長、安全部長、調度室主任、工程技術部長。

  指揮部成員名單及聯係電話,附後。

  3.2礦事故救災指揮部下設九個工作組,具體負責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災工作。

  (1)現場指揮組

  組長:安全副總經理

  成員:采掘隊長、安全部長、救護隊相關人員

  主要職責:

  ①負責指揮現場救援救治隊伍。

  ②組織調配救援的人員、物資。

  ③協助總指揮研究製定變更事故處理方案。

  (2)搶險救災組

  組長:總工程師

  成員:采掘隊長、安全部長、救護隊、工程技術部長,

  主要職責:

  ①指揮現場救護工作,負責實施指揮部製定的搶險救災技術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②快速製定礦山救護隊的行動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

  ③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災、救災物資及傷員轉送。

  ④合理組織和調動戰鬥力量,保證救護任務的完成。

  (3)技術專家組

  組長:總工程師

  成員:副總工程師、工程技術部長、

  主要職責:

  ①根據事故性質、類別、影響範圍等基本情況,迅速製定搶險與救災方案、技術措施,報總指揮同意後實施。

  ②製定並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安全防範措施。

  ③解決事故搶險過程中的技術難題。

  ④審定事故原因分析報告,報總指揮閱批。

  (4)物資保障組

  組長:經營副總經理

  成員:辦公室主任、計劃經營部長。

  主要職責:

  ①負責搶險救災中物資和設備的及時供應。

  ②籌集、調集應急救援供風、供電、給排水設備。

  ③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5)治安保衛組:

  組長:保衛科長

  成員:全體治安保衛人員。

  主要職責:

  ①組織治安保衛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警戒、戒嚴和維持秩序,維護事故發生區域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②指揮疏散事故影響區域的人員。

  ③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6)醫療救護組

  組長:黨總支書記

  成員:礦醫務室主任、調度室主任、黨政辦公室主任、

  ①立即趕赴現場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

  ②組織醫療救治,負責製定醫療救護方案。

  ③負責提出傷員臨時救治、醫療的方案和措施的建議;

  ④負責將受傷人員從井下運送到地麵。

  (7)信息發布組

  負責人:黨總支副書記

  成員:黨政辦公室相關人員。

  主要職責:

  ①負責事故信息發布工作,要按照指揮部提供的事故救援信息向社會公告事故發生性質和救援進展情況。

  ②向上級政府部門、報社、廣播電台、電視台等主要新聞媒體彙報現場救援工作。

  ③正確引到媒體和公眾輿論。

  (8)後勤保障組

  組長:工會主席

  成員:物資供應部、調度室、機電科、調度室通訊負責人。

  主要職責:

  ①負責組織擬定保障方案。

  ②負責食宿接待、車輛調度、供電、通訊暢通工作。

  (9)善後處理組:

  組長:黨總支書記

  成員:工會、黨政辦公室、勞動人事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

  ①負責事故中遇難人員的遺體、遺物處置。

  ②負責事故傷亡人員親屬的安撫接待、撫恤金善後處理。

  3.3部門職責

  (1)調度室

  堅持24小時應急值守

  ①及時準確的上報事故情況,傳達總指揮命令。

  ②召集有關人員在調度室待命和做好響應的準備工作。

  ③了解並記錄事故發生時間和地點,災害情況和現場采取的救護措施。

  ④核實和統計災區人數,按照指揮部命令和通知災區人員撤離。

  ⑤整理搶險救援命令,要做好詳細應急處置記錄,及時掌握搶險事故現場進展情況和救援情況。

  ⑥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全麵協調和指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調用應急救援物資、救護隊伍、設備和有關專家。

  ⑦按指揮部的命令,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救援情況。

  ⑧負責起草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報告。

  ⑨完成總指揮賦予的其他任務。

  (2)黨政辦公室

  堅持24小時應急值守

  ①及時向總指揮報告事故信息,傳達總指揮關於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見。

  ②接受上級部門領導的重要批示、指示,立即呈報總指揮閱批並負責督辦落實。

  ③保證事故搶險需要的車輛。

  ④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3)安全部

  堅持24小時應急值守

  ①及時向指揮部彙報事故信息。

  ②按照總指揮指示,組織工會等有關人員進行事故調查,及時向指揮部提供事故調查報告。

  ③參與上級部門的事故調查,負責向事故調查組提供事故有關情況、資料,重要事項必須向總指揮請示。

  ④負責現場安全措施的督辦落實。

  ⑤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任務。

  (4)公司醫務室

  堅持24小時應急值守

  ①時刻做好應急救援救治工作,接警後迅速組建現場救治醫療隊伍,5分鍾內派出救護隊伍。

  ②籌集調集應急救援救治急救藥品等,及時提供救護所需物品。

  ③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任務。

  (5)物資供應部

  堅持24小時應急值守。保障事故搶救物資的供應,確保搶險救災工作的順利開展。

  (6)工程技術部、動力設備科、通風工區

  ①提供災區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

  ②根據指揮部命令完成現場相關檢測、測量工作。

  ③結合實際情況,製定相應的技術方案、防範措施。

  ④負責起草事故原因分析報告。

  ⑤完成總指揮賦予的其它任務。

  (7)財務部

  保證為事故救援配備救援設備、器材提供經費支持和事故善後處理所需資金及時到位。

  (8)工會

  參與事故調查、善後處理。

  (9其它

  相關部門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任務。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1.1危險源監控方式方法

  加強對放炮智能巡檢係統管理,嚴格檢查放炮正規操作程序,加強放炮員的培訓,每月由區隊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對全體放炮員實行例會製度。

  嚴格執行一炮三檢、三人連鎖和三保險製度,對放炮過程及操作程序嚴格控製。

  瓦檢員、通防專業人員每天對井下放炮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1.2采取措施

  (1)加強放炮員隊伍的建設,爆破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持有爆破合格證,方可從事爆破工作,爆破(包括運輸)人員必須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及《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每年對有資格的放炮員簽訂放炮員合同。

  (2)爆破工必須依照說明書進行爆破、嚴格作業規程施工,嚴格執行“一炮三檢”、“三人聯鎖”“ 三保險”製度。

  (3)堅持放炮巡查,對放炮規程加強監測監控。

  (4)對失效的炸藥和未經電阻檢查、編號的雷管拒絕領取。

  (5)炸藥、雷管做到分裝分運,在火藥峒室存放做到入箱上鎖,火藥峒室必須在警戒線以外頂板完好、支架完整的安全地點。

  (6)裝配引藥前,必須按一次爆破所用炮泥量準備好炮泥,灌好水炮泥。爆破前後衝刷爆破地點30米範圍內積塵,並開啟水幕。

  (7)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上級有關規定,嚴格執行爆破器材領退、存放、引藥製作、聯線、封泥、爆破和拒爆處理等有關規定,嚴禁亂扔亂放。

  (8)防止爆破母線破皮、明接頭,及時檢查母線質量、發現問題及時維修處理。

  (9)嚴格執行爆破工卡片製度或智能爆破管理係統。

  (10)嚴禁打眼和裝藥等其它工作同時作業,嚴禁違章裝藥。

  (11)堅決抵製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在不具備爆破條件時,有權拒絕裝藥、爆破。

  4.2預警行動

  發生放炮事故後,根據現場情況進行自救和互救,並采取電話或其它形式向公司調度室彙報。

  5、信息報告程序

  5.1報告與通知程序

  5.1.1報告程序

  現場發生事故時,應立即采用電話方式向調度室、安全部門報告,由值班人員向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彙報,主要領導根據事故的情況立即下達啟動相應的事故應急救援命令,組織實施救援。並在1小時內向上級安全部門彙報。

  事故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時間、地點、類別、性質、經過。

  調度室電話:13981047683、18981042130。

  (2)礦內事故彙報程序:

  事故地點(時間、地點、事故原因、危害程度、傷及人數、現狀、發展趨勢、影響範圍)→調度值班主任(詢問內容同上,馬上進入事故處理)→值班領導(調度值班主任通知並在10分鍾內集合完畢,分析製定事故處理臨時方案)→總工程師(確定是否實施方案執行或另行確定方案)→公司領導(布置安排應急措施)、醫務室(安排做好一切準備急救小組成立,調度室派專車送人員進入事故現場並帶急救藥品,必要時醫務室救護小組由調度安排下井救援)→安全部(安排盯好事故現場並組織自救,維護現場安全)→事故區隊(了解事故基本原因並組織好自救工作)→有關科室及科室專業人員(準備好圖紙、規程協助事故處理)→絞車房、井口(包括運輸平巷專用人行車或斜井猴車好在候車點及物料的裝運工作)→110救護車(提升井口、運送傷病員)

  (3)向上級部門彙報程序:

  (4)信息上報

  事故發生後,公司調度室必須及時宜賓市安監局彙報。

  ①事故發生的單位概況

  ②事故發生的時間(年、月、日、時、分)

  ③事故發生的地點

  ④事故類型

  ⑤事故現場總人數、遇險、傷亡人數

  ⑥事故簡要情況(事故的經過及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⑦事故搶救和各級領導及有關人員趕赴現場組織搶救的有關情況

  ⑧其它上級要求彙報的信息

  宜賓市安監局電話:13778961965

  (5)信息傳遞

  5.2向外求援的方式

  求援聯係方式一般為電話,當發生事故通訊不通時,可以采用敲擊管路、大聲叫喊等方式與救援人員進行聯係。

  6、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按照事故災害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事故應急相應級別分為四級:

  (1)Ⅰ級(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Ⅱ級(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Ⅲ級(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Ⅳ級(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 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6.2應急程序

  (1)發生特別重大事故,執行Ⅰ級相應程序。

  指揮部所有成員必須迅速趕赴事故組織搶險;同時,總指揮立即調集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設備趕赴現場,1小時之內,事故信息分別報送屬地各級政府、屬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單位、國家安全生產管理總局。

  (2)發生重大事故,執行Ⅱ級應急響應

  指揮部所有成員必須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同時,總指揮立即調集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設備趕赴現場。1小時之內,事故信息分別報送屬地各級政府、屬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單位。

  (3)發生較大事故,執行Ⅲ級應急響應

  指揮部所有成員迅速到達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同時,總指揮根據事故現場需要,及時調集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設備趕赴現場。1小時之內,事故信息分別報送屬地(市)、縣級政府、屬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單位。

  (4)發生一般事故,執行Ⅳ級應急響應。

  指揮部主要成員要盡快到達事故現場進行救援工作,並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報告。積極響應新泰市煤炭局應急救援及啟動事故單位預案。

  必要時,向地(市)政府、屬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單位彙報。

  (5)應急行動

  總指揮下達應急指揮部領導關於搶險救援的指導意見,各工作組立即執行搶險救援工作。

  (6)擴大響應

  在啟動各相關應急救援預案實救過程中仍確定事故未能有效控製時,應立即向上級政府部門提出啟動上級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建議。

  事故處置過程中,應每隔4小時續報一次。

  必要時,有總指揮下達向上級請示協調或增援命令。

  6.3處置措施

  6.3.1現場處置

  事故發生後,迅速組織搶險施救、保護職工、防止事故擴大等應急行動。並及時向宜賓市安監局報告處置情況。

  6.3.2統一指揮

  (1)總指揮接到彙報和到達現場後,統一指揮搶險救援工作。

  (2)現場各工作組開展救援行動,合理高效配合使用應急資源。

  (3)總指揮作出保護生命和財產安全以及控製事態必須的各種決定,盡一切力量控製事態的進一步惡化。

  (4)總指揮根據事故嚴重程度,作出事故應急範圍、應急啟動程序等相應決定。

  (5)指揮部為現場處置工作組之間建立暢通有序的協調配合機製

  6.3.3處置措施

  (1)發生放炮事故後,人員積極組織自救、互救,同時加強放炮地點的支護,並立即向調度室進行彙報,由公司彙報救護大隊組織人員搶救救災。

  (2)放炮地點一旦發生事故,人員應首先檢查爆炸的發生的具體地點的通風、瓦斯和巷道支護情況,根據事故發生後嚴重程度作出判斷,並根據事故地點的情況進行自救互救,若位於事故地點的回風,立即佩帶自救器,盡快繞最佳路線進入進風,再沿進風路線,並立即將事故現場具體情況向調度室和區隊值班人員彙報。

  (3)調度室接到彙報後,要立即根據發生事故後必須召集的單位和人員名單表,通知有關領導。通知各個單位值班人員。

  (4)最先到事故現場領導要擔負起現場總指揮的職責,首先通知受災區域的人員撤離危險區,受災區域的人員要立即佩戴自救器,按照避災路線撤到新鮮風流中,如果無法撤離,戴好自救器,尋找安全地點等待救援,同時通知礦山救護隊立即救援。

  (5)救護隊到達事故現場後,不能立即進入事故地點,而應首先摸清事故現場的情況。隻有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才可考慮對事故現場進行偵察,根據現場情況確定行動方案。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序號 備品名稱 單位 數量 備注

  1 Ф65mm消火水龍頭 米 6

  2 消防鍁 張 300

  3 麻袋 條 100

  4 Ф65mm普通消火水搶 支 2

  5 16×75鏍栓 公斤 10

  6 3寸膠圈 付 37

  7 3寸快速接頭 付 37

  8 6寸膠圈 付 10

  10 18″管鉗 把 2

  11 救生繩 根 4 每根繩長20米

  12 刀鋸 把 2

  13 伸縮梯 付 1

  14 10升清水滅火器 台 10

  15 CO2滅火器 台 10

  16 8kg幹粉滅火器 台 10

  17 1211型滅火器 台 4

  18 滅火岩粉 噸 0.5

  19 石棉毯 塊 4

  20 風筒 節 50 Ф600mm

  21 水泥 噸 1

  22 Ф159mm鋼管 米 100

  23 Ф75mm鋼管 米 500

  24 Ф75mm膠管 米 300

  25 Ф52mm膠管 米 500

  26 Ф500mm伸縮風筒 米 150

  27 Ф15mm膠管 米 100

  28 安全帶 條 5 每條長20米

  29 繩梯 付 2

  30 磚 塊 600

  31 砂子 立方米 1

  32 方木 立方米 2

  33 木板 立方米 5

  34 鐵釘(2″、4″) 公斤 10

  放炮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事故特征

  放炮事故一般為未按照安全操作程序,違章放炮造成人員傷害。放炮時站崗人員責任不強,人員進入放炮地點,造成人員傷害。放炮時躲炮安全距離不夠,造成放炮衝擊波對人體的傷害。

  2、應急組織與職責

  (1)放炮事故發生時,要立即向調度室主任和當日值班公司領導彙報。

  (2)記錄事故的情況。

  (3)按調度指揮程序,通知指揮部所有人員到達集中地點,並規定到達時限;

  (4)將總指揮的命令傳達到各應急反應小組,做好各自的應急救援準備工作

  (5)對應急救援全過程做詳細記錄,最後整理歸檔。

  (6)跟據事故情況,立即向總指揮彙報。

  (7)召集應急救援指揮部有關副總指揮、成員到總指揮部集結待命。

  (8)救災指揮部判斷事發危急情況,研究應急行動方案確定救災方案。

  (9)現場救護組按總指揮的指令通知各級指揮機構進入搶險狀態;調動並指揮各應急救援隊伍投入搶險行動。

  (10)技術決策組進行技術判斷及救援力量、事故危害性的評估,需要調動的力量及其部署,通報公眾應采取的防護措施,會同事故區隊收集各種資料,若有可能可在現場開設應急行動現場觀測哨;向增援人員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並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各保障組做好後援準備。

  3、應急處置

  3.1應急處置

  (1)發生放炮事故後,受災人員應積極組織自救、互救,並立即向調度室進行彙報,由公司彙報救護大隊組織人員搶救救災。

  (2)放炮地點一旦發生事故,人員應首先檢查爆炸的發生的具體地點的通風、瓦斯和巷道支護情況,根據事故發生後嚴重程度作出判斷,並根據事故地點的情況進行自救互救,若位於事故地點的回風,立即佩帶自救器,盡快繞最佳路線進入進風,再沿進風路線,並立即將事故現場具體情況向調度室和工區值班人員彙報。

  (3)調度室接到彙報後,調度室根據發生事故後必須召集的單位和人員名單表,通知有關領導。通知各個單位值班人員。

  (4)最先到事故現場領導要擔負起現場總指揮的職責,首先通知受災區域的人員撤離危險區,受災區域的人員要立即佩戴隔離式自救器,按照避災路線撤到新鮮風流中,如果無法撤離,戴好自救器,尋找安全地點等待救援,同時通知礦山救護隊立即救援。

  (5)救護隊到達事故現場後,不能立即進入事故地點,而應首先摸清事故現場的情況。隻有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才可考慮對事故現場進行偵察,根據現場情況確定行動方案。

  3.2人員緊急疏散、安置

  放炮事故發生後,如有幸存者人員,人員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選擇撤離路線,人員根據爆炸地點情況,以最快的路線進入進風測,位於回風測的人員要戴好自救器,利用最短的路程進入進風巷道。

  撤離路線為:施工地點→+130水平運輸大巷→行人斜井→地麵。

  4注意事項

  (1)佩帶自救器呼吸時感到稍有燙嘴,是正常現象,不得取下口具和鼻夾,以防中毒。

  (2)救護隊員進入災區探險或救人時一定要計算氧氣消耗量,保證有足夠的氧氣返回。

  (3)救護隊員不可長期在一氧化碳很高的環境下工作,防止中毒。

  (4)搶險救災期間不得停井下壓風,以供災區人員呼吸。

  (5)要落實好炸藥雷管爆炸搶救物資和裝備。

  (6)要做好災區現場保護,除救人和處理險情緊急需要,一般不得破壞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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