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防各工種培訓之放炮員、火工品管理工培訓教材
目 錄
第一章 爆破基本理論及礦用炸藥
第一節 岩石的性質 3
第二節 岩石的分級 34
第三節 炸藥的基本特征及性質 35
第四節 爆破基礎知識38
第五節煤礦常用炸藥簡介 46
第二章 起爆材料及性能 58
第三章 爆破技術 65
第四章 爆破作業 75
第一節 裝配引藥 76
第二節 炮泥和封泥 81
第三節 爆破 83
第四節 爆破質量 90
第五節 特殊情況下爆破 92
第五章 放炮02manbetx.com 的預防與處理 98
第一節 拒爆的原因、預防及處理 99
第二節 雜散電流的產生及對爆破工作的 100
第三節 丟炮的原因、預防及處理 101
第四節 炮煙熏人的原因及預防 102
第五節 瞎炮的產生原因和預防辦法 103
第六節 處理瞎炮必須遵守的有關規定 104
第七節 發生殘爆和爆燃的原因及預防 104
第八節 放空炮的原因及預防 105
第九節 爆破崩人的原因及預防 105
第十節 爆破崩倒支架的原因及預防 106
第十一節 爆破造成冒頂的原因及預防 107
第六章 淮北礦業集團公司放炮管理特別規定 105
第七章 淮北礦業集團公司爆破器材管理規定
附:放炮02manbetx.com 案例122
附:煤礦特種作業人員複訓(淮北礦業股份公司題庫)井下爆破工考試試題134
第一章 爆破基本理論及礦用炸藥
第一節 岩石的性質
一、岩石的物理狀態
1、粒度:指組成岩石的顆粒大小。粒度越細,岩石越硬,越難於爆破。
2、風化程度:是指岩石受空氣、水和溫度作用而破壞的程度。風化後的岩石容易鑽孔和爆破。
3、層理是指構成岩(煤)層的各個層麵。順著層麵最容易使岩石分裂成塊。層理發達的采掘工作麵頂板容易離層,造成來壓和維護困難。爆破時,應控製頂眼的裝藥量,減少震動。
節理是指岩(煤)層中的縱向裂縫。節理使(煤)容易裂開成塊,當岩(煤)中節理與炮眼方向重合時,容易夾釺子,泄漏爆炸氣體,降低爆破效率。在有瓦斯和煤塵爆炸危險的采掘工作麵,炮眼泄漏的爆炸生成氣體,容易引爆瓦斯和煤塵。當采煤工作麵方向與煤層節理方向平行時,工作麵煤壁容易片幫傷人。當采煤工作麵方向與煤層頂板岩石節理方向平行或近於平行時,極易造成大麵積冒頂。
岩石的粘性說明岩石塊抵抗從岩體分離的能力。一般岩石順著層理的粘結性較小,垂直層理的粘結性較大。岩石的粘性越大,炸藥的消耗量就越大。
岩石的硬度說明岩石抵抗打眼工具鑽進的能力。硬度大的岩石,鑽眼與爆破難度也大。
岩石的彈性,是指作用在岩石上的外力消除後,岩石恢複原來形狀和體積的能力。岩石的彈性越大,越難鑿眼。彈性大的岩石應選擇爆力大的炸藥。
岩石的脆性,是岩石受到衝擊或爆破時碎裂成塊的性質。越脆的岩石越易破碎。脆性大的岩石應選用猛度大的炸藥。
岩石的含水性,是指岩石中含水的情況和暴露後滲出水的能力,含水的岩層應使用抗水炸藥。
岩石(煤)的含氣性,是指岩層(煤)內含有某些氣體,在采掘暴露後排出氣體,(在煤礦中主要是瓦斯)的能力。在這樣的煤、岩層中進行采掘工作時,所采用的炸藥和雷管的種類、裝藥和放炮工藝等在《煤礦安全01manbetx 》中都有嚴格的規定,不得違反,以防發生瓦斯和煤塵爆炸02manbetx.com 。
第二節 岩石的分級
一、岩石的堅固性,是指岩石的爆破和鑿岩的難易程度,用堅固性係數f表示。我國煤炭係統按岩石緊固性係數將煤、岩分類為:
軟煤 f=1~1.5
硬煤 f=2~3
軟岩 f=2~3
中硬岩 f=4~6
硬岩 f=8~10
堅硬岩石 f=12~14
最堅硬岩石 f=15~20
二、偽頂、直接頂、老頂
根據頂板垮落難易和與煤層的相對位置的不同,一般把頂板分為偽頂、直接頂和老頂。
⑴偽頂:直接位於煤層上麵,是極易脫落的岩層,厚度不大,一般為0.2~0.5m。在大多數情況下,偽頂隨著落煤同時冒落,偽頂一般是炭質頁岩。
⑵直接頂:位於偽頂或煤層上麵,由一層或幾層岩石組成,有厚有薄,一般在回柱放頂或移動支架後就會垮落。直接頂多為頁岩、砂質岩或砂岩等。
⑶老頂:由位於直接頂上麵的厚而堅硬的岩層所組成。老頂可能維持很大的懸頂麵積不垮落,回柱後,一般不隨直接頂一起垮落。老頂多為砂岩、礫砂、石灰岩等。
三、最大控頂距和最小控頂距
掘進工作麵放炮後,支架到工作麵的距離叫最大近頂距;放炮前,支架到工作麵的距離叫最小控頂距。
采煤工作麵中煤壁至末排支柱的頂梁後端,或至放頂柱之間的最大距離叫最大控頂距;其最小距離叫最小控頂距。
《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采掘工作麵的控頂距離不符合作業01manbetx 的規定,不準裝藥放炮。又規定掘進工作麵到永久支護之間,必須使用臨時支架或金屬前探支架,嚴禁空頂作業;采煤工作麵控頂距離超過作業01manbetx 規定時,禁止采煤。
第三節 炸藥的基本特征及性質
炸藥是在外界能量作用下,自身進行高速的化學反應同時生成大量的高溫高壓氣體和熱量的物質。
一、炸藥的主要特征
⑴具有相對穩定性和化學爆炸性。當炸藥未受到外界能量作用時,在常溫下,處於相對穩定狀態,故能保證在加工、運輸、儲存和使用時的安全。但炸藥的物質結構屬化學不穩定體係,一旦受到外界的能量作用,就采破了原來的平衡結構,經化學反應,轉化為爆炸,故具有化學爆炸性。
⑵在微小的體積中蘊藏有大量能量。單位重量的炸藥爆炸時放出的熱量要比單位重量的普通燃料燃燒時放出的熱量要小,但單位容積的炸藥比單位容積的普通燃料放出的熱量要大數百倍。即炸藥具有很高的能量密度。
⑶能夠依靠自身的氧化實現爆炸反應。炸藥主要由碳、氫、氧、氮四種元素組成。碳和氫為可燃元素,氧為助燃元素,炸藥在爆炸時與普通燃料燃燒時不同,它不需要外界供氧,隻靠自身的氧就可以進行化學反應。
二、炸藥爆炸及其三要素
炸藥受外界能量作用後,炸藥的成分經化學反應急劇分解,在瞬間內產生大量的熱和氣體,並急劇膨脹,形成高壓,對周圍的煤、岩等介質起破壞作用。
炸藥的爆炸反應具有以下三個要素:
⑴反應過程中能放出大量的熱。放出大量的熱是化學爆炸進行所必須具備的首要條件。如果熱量不足,爆炸過程就不可能發生。依靠化學反應放出大量的熱,能使爆炸生成的氣體被加熱到數千度(C),壓力可達數千Mpa。爆炸反應的熱量和速度越大,則爆炸作功的能量也越大。因此,爆炸反應熱量的大小,是衡量炸藥作功能力大小的重要標誌。工業常用炸藥炸藥的熱量為262.6×104~627×104J/kg;銨梯炸藥的熱量約為420×104J/kg。
⑵爆炸反應速度快。炸藥與一般可燃物相比,雖然它的總能量不高,但由於炸藥爆炸過程速度高達1500~8500m/s,反應時間僅為十萬分之一到百萬分之一秒。如1 kg銨梯炸藥爆炸時,約在十萬分之三秒時間內完成化學反應。反應速度快是形成爆炸的必要條件,也是爆炸反應的特點之一。炸藥爆炸對外界所作的功,隨其反應速度增高而加大。所以爆炸反應速度是衡量炸藥威力的重要因素。
⑶能生成大量的氣體產物。炸藥爆炸後生成大量氣體,有二氧化碳、氮氣和水蒸氣,還產生一些有毒氣體如一氧化碳和氮的氧化物。這些氣體在膨脹過程中,能對周圍介質發生破壞,把炸藥的能量轉換為機械功。如果有有高速和放熱的化學反應,沒有生成大量氣體產物,是不會產生化學爆炸現象的。工業常用炸藥生成的氣體體積為700~1000L/ kg,銨梯炸藥爆炸生成氣體體積比原體積增大850~920倍。
總之,炸藥爆炸必須同時具備三個要素,三者又是相互聯係的。所以,高溫、高壓、高速是炸藥爆炸的重要特點。
三、炸藥的化學反應形式及對安全爆破的影響
由於炸藥的反應速度、激發條件、炸藥性質和其它因素不同,反應的形式也不相同,一般可分為以下三種形式:
⑴熱分解。熱分解是炸藥緩慢發生的化學變化。炸藥在常溫常壓下也可以分解,但反應過程中不產生火、光和聲響,不易被察覺,對外界沒有破壞作用。溫度越高,分解愈顯著。炸藥在貯存期間,熱分解不僅使炸藥變質,而且分解過程中還要放出熱量。如這些熱量不能及時散失,將促使溫度不斷升高,分解速度加快,當溫度升到爆發點時,熱分解就會轉化為燃或爆炸。因此,儲存期間,必須采取措施,控製溫度、濕度和壓力,防止發生自燃和自爆02manbetx.com 。
⑵燃燒。炸藥在熱原和火焰作用下會燃燒。炸藥燃燒時不需要外部供氧,它不是全部同時參與反應,而是局限於極小的範圍。反應釋放出來的能量靠熱傳導來傳遞,並激起化學反應,其速度可達每秒數厘米或數米,甚至數百米。因此,炸藥在保存期間要注意改善通風條件,防止炸藥在密閉條件下燃燒。一旦炸藥著火,切不可用砂土掩埋,因為炸藥本身含有氧化劑,不需要外界供氧,密閉反會導致壓力升高,使燃燒加速,甚至引起爆炸。
⑶爆炸。爆炸與燃燒的化學反應雖然相同,但爆炸反應區能形成壓縮衝擊波,使反應區內外的溫度、壓力和密度等狀態產生劇烈的變化。反應能量的傳遞和反應區的傳播靠壓縮衝擊波來進行,反應極為迅速,速度高達每秒數千米,能放出更多的熱量和產生更高的溫度,並產生極高的壓力。
爆炸反應存在穩定爆炸和不穩定爆炸兩種情況。反應速度高而且保持恒定的爆炸稱為穩定爆炸,也稱為爆轟。反應速度較低且變化不定的爆炸稱為不穩定爆炸,簡稱爆炸,其爆速不僅低於爆轟,而且容易衰減,甚至熄爆,使炸藥不能全部反應,以致產生半爆、爆燃或拒爆等現象,給爆破安全帶來不安全因素。
第四節 爆破基礎知識
一、自由麵和最小抵抗線
被爆破的煤(岩)體與空氣接觸的界麵叫自由麵。從裝藥重心到自由麵的最短距離稱為最小抵抗線。
二、爆破的內部作用和外部作用
裝藥爆破時,其爆破作用的表現形式與埋置藥量和深度有關,裝藥量相同的裝藥埋置在岩體內部不同深度時,其作用結果不相同。當埋置(W)(W表示深度)超過某一數值(WL)時,在自由麵上就看不到裝藥爆炸的爆破作用跡象,爆破作用隻發生在岩體內部,這種爆破作用稱為內部爆破作用。當埋置(W)小於某一數值(WL)時,爆破作用就顯露在自由麵上,這種爆破作用稱為外部爆破作用。所確定的數值(爆破抵抗線)就叫臨界抵抗線。
當藥包在岩體中產生內部作用時,由於爆炸生成的氣體和在岩石中形成的應力波作用,以藥包為中心岩石由裏向外遭到不同程度破壞。除在裝藥處形成擴大的空腔外,還形成壓縮區、裂隙區和震動區三個區。
⑴壓縮區:此處岩石受高壓作用,結構完全破壞而被強烈壓碎。
⑵裂隙區:因壓力上降,岩石不再被壓碎,而位伸力起作用,形成徑向裂縫和環行裂縫交錯的區域。
⑶震動區:岩石的結構未受破壞,隻發生震動,其強度隨距爆炸中心的距離增大而逐漸衰減,以致完全消失。
炸藥在接近自由麵的岩石中爆破產生外部作用,除在裝藥周圍處形成壓縮、裂隙和震動區外,還將破碎岩石向自由麵方向拋出形成一個漏鬥形的破坑,這個爆破坑稱為爆破漏鬥。
當采掘工作麵隻有一個自由麵時,一般采用爆破漏鬥的方法,以增加自由麵,提高爆破效率。
爆破漏鬥半徑r與電小抵抗線W之比稱為爆破作用指數n即:
n=r/W
由於炮眼的裝藥量不同、爆破後產生的爆破漏鬥半徑和爆破作用指數也不同。根據爆破作用指數n的不同,爆破形式分為以下幾種:
⑴鬆動爆破。當0
⑵拋擲爆破。當n>0.75、α>73°時,漏鬥內的岩石將被拋出。產生這種作用的裝藥稱為拋擲裝藥。由其形成爆破漏鬥的爆破稱為拋擲爆破。拋擲爆破分為以下三種:
當r>W,即n>1時,形成加強拋擲漏鬥,其漏鬥底角大於90°。
當r=W,即n=1形成標準拋擲漏鬥,其漏鬥底角為90°。
當r
上述各種爆破形式,在各種工程中規範應用,爆破作用指數應按實際需要選取。煤礦采掘工程一般選用n=0.8~1.0的減弱爆破漏鬥,岩石不致於崩遠,便於裝岩,又有利於裝載,而且容易崩倒支柱和崩壞設備。掘進的掏槽炮眼一般選用n=1的標準拋擲漏鬥,使掏槽內岩石全部拋出,為輔助眼提供第二個自由麵,又不致於崩倒支架。
炮眼裝藥可利用的自由麵越多,爆破效果就越好,爆破能量的利用率就越高、炸藥的單位消耗量就越少。
為了有效地進行爆破,要設法創造和利用自由麵,合理布置炮眼和選擇合理爆破方式如掘進工作麵的掏槽,選用秒延期和毫秒延期電雷管爆破,都是為了增加自由麵。
《規程》規定,工作麵有兩個或兩個以上自由麵時,在煤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0.5m,在岩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0.3m。淺眼裝藥爆破大岩塊時,最小抵抗線和封泥長度都不得小於0.3m。
最小抵抗線小於規定值,就威脅安全。隨著自由麵的個數增加,最小抵抗線個數也相應增加。炸藥爆炸時,其衝擊波首先衝破抵抗線最小的自由麵。如果違反《規程》規定,爆炸生成高溫高壓的衝擊波就容易引燃或引爆瓦斯和煤塵;同時,由於抵抗線太小,炸藥達不到完全爆炸,爆炸生成的火與熱固體顆粒也容易引燃或引爆瓦斯和煤塵。因此違反《規程》關於最小抵抗線的規定是極其危險的。
三、炮采工作麵炮眼布置形式及參數
炮眼布置形式
炮采工作麵的炮眼,按位置不同可分為頂眼、腰眼和底眼
底眼位於工作麵的底部,它的作用是先將煤層下部的煤岩崩出,為腰眼和頂眼創造自由麵,不留底煤,不破底板,為裝煤、移溜和支柱創造良好條件。
腰眼位於煤層頂板和底板之間的腰部,它的作用是進一步擴大底眼掏槽,為頂眼增加新的自由麵,為落煤落創造條件。
頂眼位於腰眼和頂板之間,它的作用是在不留頂煤並保持頂板穩定或少受震動的情況下落煤。
炮采工作麵的炮眼排列,應根據工作麵的采高、煤岩的硬度、頂底析岩層性質和煤層節理、層理等條件來決定。
炮眼的排列形式有以下幾種:
⑴單排眼:一般用於1m以下的薄煤層或煤質鬆軟、節理發達的中厚煤層。一般設工作麵打一排稍俯並斜向一側的炮眼。
⑵雙排眼,當煤層厚度為1.0m~1.5m、煤質中硬時,沿工作麵打兩排上下成對的炮眼。
⑶三花眼:煤層厚度為1.0m~1.5m、煤質鬆軟時,打兩排上、下錯開的炮眼。
⑷五花眼:適用於煤層厚度大於1.5m,煤質堅硬或采高較大的中厚煤層。
炮采工作麵炮眼主要參數
⑴炮眼角度。為便於打眼操作和不崩倒支架,炮眼與煤壁水平夾角一般為65°~75°,角度過大,容易影響爆破效果;角度過小,不便於打眼操作,容易崩倒支架,爆破時將大量煤碳崩入采空區,增加清掃浮煤工作量,又損失煤碳資源,易釀成自然發火。但掏槽眼因隻有一個自由麵,炮眼角度應小些,一般為 45°~55°。炮眼在垂直麵上,頂眼一般有仰角,底眼一般有俯角。頂眼要求以不破壞頂板,減少對頂板的震動和不留頂煤為原則。當頂板穩定時,頂眼仰角為 5°~0°,眼底距頂板0.1m~0.3m;頂眼鬆散和破碎以及分層開采底層時,頂眼與頂板平行,眼底距頂板一般為0.3m~0.5m。底眼俯角為10°~15°,眼底距底板約為0.1m~0.2m,以不破壞底板和不留底煤,使底板保持平整為原則。
⑵炮眼間距:鄰近炮眼的間距,可根據炮眼的深度、夾石情況和粒度要求而定。在正常情況下,炮眼的間距與深度之比保持在3:5左右。
⑶炮眼深度:炮眼深度取決於一次推進的進度和炮眼的角度。一般多采用小進度,一次推進約1. 0~1.2m炮眼深度大於循環進度0.2m。小進度的炮采炮眼裝藥量少,頂板受震動小,懸頂麵積小,有利於頂板管理和安全,且可衽一次多爆破,對實現破煤、提高自裝率有利。對采用金屬支柱絞接頂梁的工作麵,炮眼深度可根據頂梁規格而定。小進度的缺點是輔助工序占用時間多。另一種方式為加大循環進度,一次推進進度為1. 6~2.0m,此種方式可減少爆破、準備、移輸送機、回柱、放頂等輔助作業時間,在頂板條件好的工作麵可以推行。
⑷炮眼裝藥量:每個炮采工作麵作業規程裏的爆破說明書中都規定了頂眼、腰眼、底眼的炸藥消耗量。一般底眼裝藥量最多,腰眼次之、頂眼最小。雙排眼時,底眼和頂眼的裝藥量按1:0.5~0.7的比例分配;三排眼進,底腰底眼的裝藥量按1:0.75:0.5比例分配。
四、掘進工作麵的炮眼分類和掏槽方式
1、炮眼分類
掘進工作麵的炮眼,按其用途位置的不同,可分為掏槽眼、輔助眼、周邊眼三種。


斜眼掏槽的各掏槽眼不與巷道中線平行,而與工作麵在水平方向成一角度。其優點是:掏槽體積較大,能將掏槽內的岩石全部拋出,形成有效的自由麵,掏槽眼位容易掌握。其缺點是:斜眼掏槽深度受巷道寬度限製,不適於深孔爆破,多台鑽機作業時,互相幹擾。若角度和裝藥量掌握不好,往往影響爆破效果,容易崩倒支架和崩壞設備;拋擲距離較大,爆堆分散不利於清道和裝車等。故在現有技術裝備和掘進斷麵大於4m²的各類巷道,2 m以內淺眼爆破時,應用比較普遍。
目前常用的斜眼掏槽方式有單斜掏槽、扇形掏槽、錐形掏槽和楔形掏槽。
2、掏槽方式
根據掏槽眼的方向,掏槽方式可分為斜眼掏槽、直眼掏槽和混合式掏槽三種。
⑴斜眼掏槽
掏槽眼一般布置在掘進工作麵的中下部,最先起爆。它的作用主要是給輔助眼增加自由麵,為輔助眼的爆破創造有利條件。
輔助眼位於掏槽眼與周邊眼之間,在掏槽後起爆。它的作用是使自由麵擴大,保證周邊眼的爆破。
周邊眼位於巷道的四周,包括頂眼、幫眼和底眼,最後起爆。它的作用是爆破後形成巷道輪廓,保證巷道斷麵形狀、尺寸、方向和坡度等符合設計要求。
打眼工和爆破工必須按照作業規程中爆破說明書規定的炮眼排列方式、位置、深度、數量、角度、方向、坡度和裝藥量進行施工。
⑵直眼掏槽
所有槽眼都垂直於巷道工作麵、槽眼距離較小,並且嚴格保持平行,留下不裝藥的空眼、作為槽眼爆破時的自由麵和破碎岩石的膨脹空間,槽眼垂直工作麵,布置方式簡單,槽眼深度不受巷道斷麵限製,便於進行深孔爆破。由於槽眼相互平行,易於實現多台鑿岩機平行作業和采用鑿岩台車;岩石塊均勻,拋擲距離較近,爆破集中,便於清道裝岩,又不容易崩壞支架和設備。其缺點是對槽眼間距、鑽眼質量和裝藥等要求嚴格,不易掌握,所需槽眼數目和炸藥消耗量偏多,掏槽體積小,掏槽效果不如斜眼掏槽。
直眼掏槽應用於岩石堅硬或中等堅硬、巷道斷麵較小的巷道(用中深孔爆破和機械化打眼),特別是立井井筒。但有空眼的直眼掏槽不宜在有瓦斯和煤塵爆炸危險的巷道中使用,因空眼內可能滲出或積聚瓦斯,易引燃或引爆瓦斯。
目前廣泛使用的直眼掏槽方式為直線掏槽、菱形掏槽、五星掏槽、螺旋掏槽等。
為了改善直眼掏槽的不足,在斷麵比較大、岩石較硬的巷道,采用直眼與斜眼混合掏槽。斜眼作垂直楔狀布置,其槽眼與工作麵夾角以75°~85°為宜。眼底與直眼相距約0.2m,斜眼裝藥滿度係數為0.4~0.5,直眼裝藥滿度係數為0.7左右。
五、爆破參數
井巷掘進中,除正確選擇掏槽方式和合理布置炮眼外,還應正確確定炸藥消耗量、炮眼直徑、抵抗線、眼距、裝藥係數、炮眼深度和數目等參數。
⑴炸藥消耗量:爆破1m³原岩所需的炸藥量(單位kg/ m³)稱為單位炸藥消耗量。
⑵炮眼直徑:炮眼直徑一般按比標準直徑(32 mm或35mm)大5 mm~7 mm來確定,一般為37 mm ~42 mm。
⑶炮眼深度:確定炮眼深度,要結合鑽眼效率,循環工作量和循環時間,勞動力組織、月計劃進尺和經濟成本等因素來考慮。基本上有兩種方式,即淺進度多循環方式和深度少循環方式。前者點用的輔助工作量和時間多,雷管和炸藥消耗量高;後者是實現快速掘進的有效途徑。在目前施工技術和設備條件下,炮眼深度一般不超過4 m,以0.8 m~2.0 m居多。
⑷炮眼數目:根據岩石的性質、斷麵尺寸、使用的爆破材料等,按炮眼的不同作用進行合理布置,排列出炮眼數,經實踐驗證後再作適當調整。調整後的炮眼數目應滿足有較高的爆破效率,爆破後的巷道輪廓應符合施工和設計要求。
炮眼利用率是指炮眼爆破後的實際進度與爆破前炮眼深度的比值。
掘進工作麵炮眼利用率=爆破後平均進度/炮眼平均深度(%)
炮眼利用率是指是衡量爆破效果的主要指標,實際操作中,炮眼利用率應達到90%以上
⑴炮眼深度和角度必須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掏槽眼必須比其他眼加深200mm。
⑵炮眼內的煤、岩分必須清除幹淨,炸藥必須裝到眼底並密接,不得錯裝電雷管段數。
⑶炮眼的封泥必須符合規定的數量和質量。
第五節 礦用炸藥的分類
礦用炸藥是指適用於礦井采掘工程的炸藥。
一、按主要組成成分分類
1、硝酸銨類炸藥:是以硝酸銨為主體成分並加入其他成分的混合炸藥,主要有銨梯炸藥、銨油炸藥、銨梯黑威力炸藥、銨梯鑽高威力炸藥等。
2、含水炸藥:是由硝酸鈉、硝酸銨為氧化劑的水溶液等幾種成分組成的混合炸藥。主要有:水膠炸藥、乳化炸藥等。
3、硝化甘油類炸藥:是以硝化甘油為主要成分,並加入其他成全組成的非安全性抗水炸藥:主要有普通膠質炸藥,難凍膠質炸藥等。
二、按應用範圍和使用條件分類
按其是否允許在井下有瓦斯和煤塵爆炸危險的采掘工作麵使用情況,可分為煤礦許用炸藥和非煤礦許用炸藥兩類。
煤礦用炸藥又稱為煤礦安全炸藥(簡稱煤礦炸藥)。屬於煤礦許用炸藥的種類有:
煤礦銨梯炸藥(包括抗水煤礦銨梯炸藥)、煤礦膨化硝銨炸藥、煤礦水膠炸藥、煤礦乳化炸藥和離子交換型高安全炸藥等;
屬於非煤礦許用炸藥的岩石銨梯炸藥(包括抗水岩石銨梯炸藥)、岩石膨化硝銨炸藥、粉狀高威力炸藥、硝化甘油類炸藥以及廉價炸藥和含水炸藥中的非煤礦許用炸藥等。
按組成分類
按組成可分為單一炸藥(又名單質炸藥)和混合炸藥。我國目前使用的礦用炸藥都屬於混合炸藥。單一炸藥隻用於起爆藥和混合炸藥中的組成部分。
三、礦用炸藥的性能
㈠炸藥的威力和猛度
炸藥的作功能力稱為威力,是指炸藥爆炸產物對周圍介質所做的總功,威力的常用測試方法是鍋鑄法;猛度是指炸藥爆轟時粉碎與其接觸的介質的能力,是衡量炸藥爆炸時對與其接觸的局部固體介質的破碎程度的指標。猛度的常用測定方法是鉛柱法。
㈡炸藥的傳爆和爆速
炸藥由起爆到爆炸結束的過程中,爆炸反應在炸藥中自行傳播的過程叫做傳爆。炸藥起爆後,產生大量的熱能和氣體,形成高溫、高壓、瞬間膨脹並高速行進的氣浪。這種氣浪具有極大的衝擊作用,即衝擊波。在炸藥中傳播的衝擊波是具有能量補充的特殊形式衝擊波,叫爆轟波。炸藥的傳爆是爆轟波傳遞能理的結果。爆轟波在炸藥中傳播的速度稱為爆速(傳爆速度),單位為m/s爆速是衡量炸藥爆炸強度的重要指標。炸藥的爆炸反應形式取決於傳爆的穩定性,若反應速度高,且保持恒定則傳爆穩定,反應形式為爆轟;若速度低,且易衰減,甚至熄爆,則炸藥不能全部反應,傳爆不穩定,反應形式為不穩定傳爆,則炸藥不能全部反應,傳爆不穩定,反應形式為不穩定傳爆。不穩定傳爆的爆生熱量少,爆生有毒氣體多,爆速不斷下降,爆炸衝擊波明顯減弱,情況嚴重時,出現爆燃或中途拒爆。在井下掘進爆破中,有時炮煙格外嗆人,炮孔噴火,是炸藥不穩定爆炸的典型象征,對安全極為不利。因此確保傳爆的穩定性非常重要。
影響傳爆穩定性的主要因素有:
①炸藥性能與質量。若炸藥性能良好,加上質量好,質變程度低,則其爆速高,傳爆穩定性好;否則,爆速低,傳爆不穩定。
②炸藥密度。礦用炸藥都是幾種混合成分組成的炸藥,它們一般都存在一個最佳密度範圍(銨梯炸藥為0.95g/cm³~1.1 g/cm³之間),在此範圍內,可以保證炸藥傳爆的穩定。炸藥密度過大或過小,都會使爆速下降,傳爆不穩定,甚至拒爆。
③藥卷直徑。在一定範圍內,炸藥的爆速和傳爆穩定性是隨裝藥直徑增加而增加的。能夠穩定爆轟的最小直徑叫臨界直徑。裝藥的爆速達到極大值時的最小直徑叫極限直徑;臨界直徑到極限直徑之間都能穩定傳爆。當直徑小於臨界直徑時,傳爆性能極差,爆速顯著下降,甚至自行熄爆,藥卷臨界直徑約為25mm;直徑增加至極限直徑時,爆速將不再增加。
④藥卷外殼。藥卷外殼能阻止藥卷顆粒的拋散,增大爆轟波的強度。因此,堅固外殼可以提高爆速和傳爆穩定性。
⑤起爆能。足夠的起爆能是保證傳爆穩定性的重要條件。炸藥起爆時,起爆能力不足,則爆轟波強度起點低,並難以提高,加速過程長,甚至熄爆,不利於爆破安全。足夠的起爆能,能使爆速很快達到最大值,傳爆很快處於穩定狀態。起爆能達到一定值後,爆速就不再提高。
⑥炸藥傳爆的間隙效應。深孔爆破時,在較長的炮眼中,正向連續裝入直徑較炮眼小的一定數量藥卷,由於藥卷與眼壁間有一定的間隙,因而造成炸藥傳爆穩定性下降,產生傳爆中斷,裏端藥卷拒爆或產生爆燃現象,叫做炸藥傳爆的間隙效應(又稱管道效應)。為了克服深孔爆破和光麵爆破周邊眼的間隙效應,一般多采用導爆索起爆藥包措施。
⑦膠凝時間和溫度對水膠炸藥的傳爆穩定性也有影響。膠凝時間不足48-72小時、溫度0℃以下炸藥傳爆穩定性下降。
⑧在地質條件複雜地段(特別是肉泥中),高段別炮眼內會發生雷管起爆,而炸藥拒爆現象。一般主要表現在裝有四、五段雷管的炮眼內的炸藥被“”壓死”。
四、炸藥的爆熱和爆溫
炸藥爆炸反應生產的熱能稱為爆熱,單位是J/kg。爆熱是炸藥做功的能源,是炸藥做功太小的重要參數之一,爆熱值越高,爆炸時生成的熱量越多,爆炸威力越大。
炸藥爆炸瞬間爆炸產物被加熱達到的最高溫度為炸藥的爆溫,單位是溫度(℃)。爆溫取決於爆熱,並與爆速、包裝和堵塞的質量有關。爆熱越大,爆速越高藥包包裝和炮眼堵塞越緊密,爆溫就越高,炸藥做功能力就越大。因此,工業炸藥一般要求提高爆溫。擔對煤礦使用的煤礦許用炸藥則爆溫不能太高,要有一定限製,因為炸藥的爆炸產物中含有大量的可燃性瓦斯,爆炸瞬間可被加熱到1800℃~3000℃的高溫,容易引起瓦斯和煤塵的燃和爆炸。降低爆溫的途徑是降低炸藥的爆熱,即降低炸藥的爆炸能,或在炸藥中加入適量的食鹽,食鹽是一種惰性物質,它能收斂爆熱,降低爆溫,抑製爆炸火焰和瓦斯、煤塵的爆炸反應。
五、炸藥的感度
爆炸材料在外界能量的作用下引起炸藥爆炸的難易程度為感度。炸藥的感度必須適中,以6號、8號雷管能夠起爆為宜。炸藥的感度根據起爆能形式,或分為機械感度、熱感度、爆轟感度、靜電感度和殉爆感度等。
⑴機械感度。炸藥在衝擊、摩擦及擠壓等機械作用下,局部引起高熱,從而引起爆炸反應的難易程度為機械感度,又稱為衝擊感度。例如,硝化甘油類炸藥對機械衝擊感度比硝酸銨類炸藥敏感得多,安全性差。
⑵熱感度。炸藥在熱能作用下發生分解、燃燒、爆炸或爆轟的難易程度為熱感度。在規定的時間內,每一種炸藥都有一個能使它引起爆轟的最低溫度,這個溫度值為炸藥的爆發點。爆發點越低,表明炸藥對熱的感度越高。如2號銨梯炸藥的爆發點為108℃~188℃、2號岩石銨梯炸藥的爆發點為180℃~230℃。
⑶爆轟感度又稱爆炸感度,是指外界爆炸能引發炸藥爆炸的難易程度,也就是炸藥對爆轟波的敏感程度,常用殉距離來表示。即一個裝藥爆炸後,引起臨近另一個裝藥發生爆炸的最大距離。殉爆距離越大,表示炸藥的爆炸感度越大,越敏感,反之,越遲鈍。在爆破工程中,為了引爆炸藥並保證爆轟,所選擇的起爆能(雷管、起爆藥柱等)激發的衝擊波速度必須大於炸藥藥卷的臨界速度和藥卷穩定爆速。如果起爆能激發衝擊波的速度低於藥卷的臨界速度,藥卷便不可能爆炸;如果大於藥卷臨界爆速,但達不到藥卷穩定爆速,藥卷便不可能爆炸;如果大於藥卷臨界爆速,但達不到藥卷穩定爆速,可能發生不穩定爆炸,甚至產生半爆、爆燃或拒爆。因此,起爆能必須根據炸藥的爆轟感度進行選擇,要有足夠的起爆能。
⑷靜電感度。炸藥的靜電感度揚兩方麵,一是炸藥摩擦時產生靜電的難易程度,二是在靜電火花作用下發生爆炸的難易程度。常用炸藥都是靜電的絕緣體,當炸藥的顆粒間或炸藥與其他物體發生摩擦時,很容易摩擦起電,並積聚電荷達到高電壓(可達數萬V),當所帶的靜電能量足夠大時,在適當情況下,就會發生靜電放電火花而引起炸藥的燃燒或爆炸事故。如果爆炸地點含有瓦斯煤塵,靜電火花就可能引起瓦斯煤塵爆炸事故。
防止靜電事故,主要是防止靜電產生,一旦產生後要及時消除,使靜電不能過多積累。
防止靜電的措施有:
①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井上下接觸爆破材料人員應穿棉布或抗靜電衣服,嚴禁穿化纖衣服,防止靜電積累;
②爆破材料要裝在具有耐壓和防衝撞、防震、防靜電的非金屬容器內;
③用人力或用罐籠和電機車運送爆破材料時,嚴禁衝撞、震動和摩擦。
⑸殉爆感度。炸藥發生殉爆的難易程度為殉爆感度。裝藥時,如果藥卷接觸不緊或藥卷之間有煤岩粉等物質,或者炸藥殉爆感度低,就容易發生藥卷不完全爆炸或燃燒現象,這樣不僅降低了爆破效率,而且易引發瓦斯、煤塵爆炸事故。
殉爆:炸藥(主爆藥)爆轟時引起與相隔一定距離的另一炸藥(受爆藥)爆轟的現象為殉爆。主爆藥與受爆藥之間發生殉爆的概率為100%的最大距離叫殉爆距離。對一定量的炸藥來說,殉爆距離越大,表明爆轟感度越高。產生殉爆現象的原因主要是由於受爆藥卷接受了主爆藥卷的爆炸氣流和衝擊波形式傳來的足夠的激發能量。
影響殉爆的因素很多,主要有:
①因炸藥不同而殉爆距離亦不同,如1號、2號和3號岩石銨梯炸藥的殉爆距離分別為6cm、5cm、4 cm;
②主爆藥卷密度增高,則殉爆距離增大;
③藥量和藥徑加大,則殉爆距離增大;
④受爆藥卷有水分時,殉爆距離下降,過多的水分甚至造成拒爆;
⑤主、受爆藥卷軸線對正時,效果最好,如果軸線垂直則殉爆效果最差;
⑥主、受爆藥卷間的介質不是空氣,而是水、金屬、砂土、煤、矸等,殉爆距離明顯下降,可能出現傳爆中斷或產生爆燃、拒爆。
六、氧平衡對爆破安全的影響
炸藥的氧平衡有以下三種情況:
⑴零氧平衡。炸藥中的氧含量恰好與可燃元素完全氧化。
⑵正氧平衡。炸藥中的氧含量足夠將可燃元素完全氧化並有剩餘。
⑶負氧平衡。炸藥中的氧含量不足以將可燃元素完全氧化。
當炸藥中的碳和氫被氧化成二氧化碳和水蒸氣時,放出的熱量最多,做功能量最大,零氧平衡接近於這種情況,且不會生成有毒氣體。
正氧平衡時,炸藥中的氧未被充分利用,剩餘的氧與遊離氮化合,生成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有毒辣氣體,不僅對人體有害,而且對瓦斯爆炸反應起催化作用,不利於爆破安全。
負氧平衡時,因氧不足,可燃元素未充分氧化,生成一氧化碳有毒氣體和固體碳。一氧化碳為有毒氣體,不僅對人體有害,而且在高溫下與外界氧反應,將再次燃形成二次火焰,二次火焰和爆炸生成的灼熱顆粒,容易引燃或引爆瓦斯和煤塵。
混合炸藥的氧平衡可由設計炸藥配方來調切,使其接近零氧平衡。為補償包紙和封蠟所消耗的氧,一般炸藥設計稍微偏向正氧平衡。此外,炸藥加工時,粉碎、混合的質量和炮眼清除煤粉、裝藥、填塞質量對氧平衡都有影響。
七、聚能穴
炸藥和雷管的一端,有一個凹型的窩心,稱為炸藥和雷管的聚能穴。它是作用是把爆轟波沿軸線方向集中起來,形成聚能流,大大增強聚能穴端的局部破壞作用和傳爆能力,這種作用叫聚能效應。試驗結果表明,有聚能穴的藥卷和雷管的穿透能力要大得多,拋物線形聚能穴比三角形聚能穴效果好。因此,規定炸藥和雷管尾端要有一個聚能穴,指向傳爆方向,以提高藥卷的傳爆能力。在裝藥時要使雷管和炸藥的聚能穴端都指向傳爆方向,才能發揮聚能作用。
第六節 煤礦常用炸藥簡介
一、常用炸藥
煤礦井下常用的炸藥有:岩石銨梯炸藥(包括抗水岩石銨梯炸藥)、煤礦銨梯炸藥(包括抗水煤礦銨梯炸藥)煤礦膨化硝銨炸藥、含水炸藥中的水膠炸藥和水膠煤礦炸藥、乳化岩石炸藥和乳化煤礦炸藥。此外還有在高瓦斯礦井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使用的被筒炸藥和離子交換炸藥以及適用於堅硬岩石的粉狀高威力炸藥。
一般將猛度小於10mm、爆速小於3000m/s的炸藥列為低威力炸藥;將猛度為10mm ~6mm、爆速為3000m/s~4000m/s的炸藥列為中等威力炸藥;猛度大於16 mm,爆速大於4000m/s的炸藥列為高威力炸藥。
1、水膠炸藥
水膠炸藥是1972年美國杜邦公司的G.R.Cattermole首先提出的。它是在漿狀炸藥的基礎上利用有機胺硝酸鹽(如甲胺硝酸鹽)作為敏化劑,同時進一步使用和改進了化學交聯技術,生產出可用普通雷管起爆和具有較高雷管感度的炸藥即水膠炸藥。水膠炸藥的出現使含水炸藥又向前發展了一步。
水膠炸藥是我國在20世紀60年代研製的新型炸藥。它與粉末狀炸藥不同的是,在炸藥中加入一定量的水,其常態屬凝膠狀態(水膠炸藥)由於它具有很多粉狀工業炸藥無法比擬的優點,因此發展特別快。
水膠炸藥的組分有氧化劑、可燃劑、敏化劑、膠凝劑、交聯劑、表麵活性劑和水。與漿狀炸藥的主要差別在於它所采用的敏化劑為水溶性的硝酸甲胺和硝酸三甲胺等,這樣的敏化劑分散均勻,提高了藥卷的起爆感度和降低了爆轟的臨界直徑,從而可製成小直徑的雷管敏感的藥卷。其製造工藝與漿狀炸藥基本相似。
現在淮北礦業集團公司井下使用的水膠炸藥主要是PT473,地麵或井筒有T220、T320等,其規格分為φ27×400,φ27×300,φ35×200,φ35×400。井筒施工一般用大直徑炸藥。
二、爆破引燃瓦斯和煤塵的原因
瓦斯、煤塵在熱能作用下,容易從氧化轉化為爆炸。這種熱能的來源除電火花或明火外,還來自爆破作業時炸藥釋放的能量。炸藥爆破引燃瓦斯煤塵有以下三個方向的原因:
⑴空氣衝擊波的發火作用。炸藥的引火溫度,不足以引燃煤塵瓦斯。當爆炸點有障礙物時,衝擊波的強度將會呈若幹倍增加,當這種衝擊波的作用時間大於該溫度時的瓦斯爆炸延時時間時,就可能引起瓦斯、煤塵的燃燒和爆炸。
⑵熾熱或燃燒和固體顆粒的發火作用。炸藥不完全爆炸時,將會有反應不完全的處於熾熱的顆粒或燃燒的粒子向四周飛散,這些飛散的顆粒,發生分解反應或被空氣氧化而燃燒,當它飛過被爆炸所加熱的瓦斯時,很容易引燃瓦斯。特別是銨梯炸藥在半爆或爆燃時,不但燃燒的明火對瓦斯是很危險的,而且由於硝酸銨的分解產生氧化氮(NO2、NO)促使瓦斯和煤塵的引火溫度降低、爆炸延遲時間縮短,對瓦斯煤塵起催化作用。因此,對有瓦斯和煤塵爆炸危險的礦井來說,防止不完全爆炸和防止炸藥的爆燃是非常重要的。
⑶氣態爆炸產物的發火作用。氣態爆炸產物在爆炸瞬間可被加熱到1800℃~3000℃的高溫,大大超過了瓦斯和煤塵的引火溫度,它是引爆瓦斯、煤塵的主要根源。此外,當炸藥為負氧平衡、或因炮眼內殘留煤粉、或以藥紙封孔、或蠟紙筒含蠟量過高以及半爆或爆燃時,都會產生大量的可燃性氣體(H2、CO、CH4、NH3等),這些氣體與礦井瓦斯混合後,形成“二次火焰”,容易引燃礦井瓦斯或煤塵。
總之,上述三種條件都有可能引燃瓦斯煤塵,而高溫的氣態生成物對引燃瓦斯煤塵是最為危險的。因此,在設計煤礦炸藥時,要設法降低爆溫,減少爆炸瓦斯含量,實現零氧平衡;在爆破作用中要嚴格按照《煤礦01manbetx 》進行操作。
《煤礦01manbetx 》規定煤礦許用炸藥的選用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低瓦斯礦井的岩石掘進工作麵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於一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②低瓦斯礦井的煤層采掘工作麵,煤—岩巷掘進工作麵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於二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③高瓦斯礦井、低瓦斯礦井的高瓦斯區域,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於三級的煤礦許用炸藥。有煤(岩)與瓦斯突出危險的工作麵,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於三級的煤礦許用含水炸藥。
複習題:
1、炸藥及其三要素?
2、什麼是自由麵和最小抵抗線?
3、影響殉爆的因素有哪些?
4、什麼叫炸藥傳爆的間隙效應?
5、什麼是殉爆?影響殉爆的因素有哪些?
6、聚能穴有何作用?
7、爆破引燃瓦斯和煤塵的原因?
8、《煤礦01manbetx 》規定煤礦許用炸藥的選用應遵守哪些規定?
第二章 起爆材料及性能
炸藥在未受外界能量作用時,處於相對穩定狀態。利用炸藥進行爆破作業時,必須由外界給予足夠的能量,使炸藥局部活化,失去平衡,發生爆炸反應。使炸藥局部失去相對穩定狀態開始發生爆炸反應的過程叫起爆。炸藥起爆所需的最低限度起爆能量叫起爆能,炸藥爆炸後,就不再需要外界能量,靠已經發生的爆炸反應能量就可以繼續進行爆炸反應。
井下爆破工程常用的起爆能有爆炸能和熱能。井下使用的起爆材料主要是電雷管,還有用於深孔爆破和光麵爆破的煤礦許用導爆索。電雷管是利用電雷管中的橋絲通電後的電阻熱能引發電雷管中的起爆藥爆炸,再利用起爆藥爆炸能引起雷管中的猛炸藥爆炸。煤礦安全導爆索是利用電雷管的爆炸能進行起爆的。
一、電雷管種類
⑴按作用時間分類:可分為瞬間立即爆炸的瞬發電雷管和延期爆炸的延期電雷管兩類。延期電雷管又可分為秒或半秒延期電雷管和毫秒延期電雷管。
⑵按適用條件分類:可分為煤礦非許用電雷管,有普通瞬發電雷管、秒延期電雷管和毫秒延期電雷管;煤礦許用電雷管有煤礦許用瞬發電雷管和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
二、電雷管結構
電雷管的主要結構有管殼、加強帽、電雷管裝藥引火裝置和延期裝置。
⑴管殼。其作用是使雷管裝藥免受外界的能量作用和溫度影響,使炸藥爆轟成長迅速,提高爆速,常用的管殼有銅殼、紙殼,過去多為銅殼,因銅村來源少,多改為紙殼,但紙殼耐壓強度不夠,易吸潮,受潮後容易拒爆,又改為覆銅管。管殼要求有足夠的強度,國家標準規定,銅、鐵管管殼壁厚不應小於0.2mm,紙管殼壁厚不應小於0.9mm。
⑵加強帽。加強帽是緊扣在起爆藥上的金屬或其他材料的小管。管底中心有一傳火也。加強帽可以增加電雷管的強度,抗外界的衝擊,防止漏世並阻止起爆藥點火時氣體漏掉以加快起爆藥的爆轟成長速度,使起爆藥迅速由燃燒轉為爆轟。
⑶電雷管裝藥。電雷管裝藥是決定電雷管性能的基本部件。電雷管裝入正、副兩種起爆藥。正起爆藥有一定感度,先起爆可以保證雷管起爆的準確性,又能使副起爆藥(鈍感猛炸藥)安全地起爆,從而使雷管有足夠的起爆能力。副起爆藥多采用猛炸藥黑索金,裝入雷管底部;上部裝入正起爆藥,多采用敏感的二硝基重氮酚(DDNP)。
⑷引火裝置。是接收外界能量並傳遞給雷管裝藥的點火元件。電雷管的引火裝置是利用電流通過電橋絲或藥劑,將電能轉為熱能作用於引火藥劑,使引火藥發火燃燒,將熱能再傳遞給起爆藥或延期藥,引燃雷管爆炸。
引火裝置要求作用準確,感度適中,點火能力強,火焰溫度達到起爆藥和延期藥的爆發點。電引火裝置有直插式和藥頭式兩種,它們的區別在於有無藥頭。
電引火裝置的組成元件有:
①腳線。為聚氯乙烯絕緣的銅線或鍍鋅鐵線,長度為2m,直徑0.5mm~0.52mm,電阻為3.2Ω左右,其末端雙股分叉處用絕緣橋座(硬圓紙片或塑料塞)固定。
②橋絲。焊在腳線末端的橋絲慷銅絲(銅鎳合金)或鎳格絲(鎳鉻鐵合金),長度為4mm~6mm,直徑為0.04mm~0.06mm;電阻為:慷銅橋絲0.80Ω+0.13Ω,鎳鉻橋絲3.00Ω+0.40Ω。
③發火藥頭。它是塗在橋絲上的滴狀引火藥,是氧化劑和可燃劑的混合物。直插式引火裝置無發火藥頭,橋絲直接插入散狀正起爆藥中,正起爆藥兼有引火藥的作用。
⑸延期裝置。爆破作業中,多要求藥包按一定順序經一定時間間隔進行爆炸。為此,將延期裝置(是一些氧化劑與可燃劑的混合物)置於引火裝置和起爆藥之間,在規定的延期時間燃燒完後,才使電雷管爆炸。
三、毫秒延期電雷管
在通入足夠電流,以若幹毫秒間隔時間延期爆炸的電雷管毫秒延期電雷管分為普通型和煤礦許用型兩種,其各段延期時間及腳線顏色標誌見普通型毫秒電雷管,由於金屬管殼、加強帽、聚乙烯絕緣腳線包皮等在雷管爆炸時產生灼熱碎片和碴;延期藥燃燒時噴出高溫顆粒殘碴;副起爆藥爆炸時產生高溫火焰等原因,仍有引爆瓦斯的可能性,煤礦許用毫秒電雷管經過改進,除在猛藥中加入消焰劑外,還將延期藥裝入鉛延期體的五個細管中,並加厚管壁措施,上述不安全因素得到有效的解決。
普通型毫秒電雷管可使用於其他井巷工程。煤礦許用型毫秒電雷管可使用於煤礦礦井的采掘工作麵、高瓦斯礦井或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使用煤礦許用毫秒電雷管時,最後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ms(即1~5段)。
由於毫秒電雷管適用條件廣,爆破安全,工序少,時間短,適用於掘進巷道全斷麵一次起爆和炮采工作麵一次爆破,在井下已得到廣泛使用。
四、電磁雷管
由電磁感應產生的電能激發的雷管為電磁雷管。其主要結構、使用方法及工作原理為:
1、結構
電磁雷管將一個普通電雷管的兩根腳線分別與繞在環狀磁芯上的一個線圈的兩端連在一起,見圖
2、使用方法
如圖所示,先將需要起爆的電雷管按圖示方法各接上一個環形磁芯,用一根單芯連接導線穿過被引爆雷管的各環形磁芯,並將導線的兩端與放炮母線相連,最後把母線與高頻發爆器接通,便可進行爆破。
3、工作原理
穿過磁芯的單芯連接導線與磁芯和線圈構成一個變壓器,然後再利用高頻發爆器輸出的高頻電流通過單芯連接導線時,在磁芯內產生交變磁通,於是,在線圈中感應出一相同頻率的電動勢而使雷管起爆。
4、優點
⑴在電氣上與外界絕緣,整個雷管無裸露的導線,橋絲回路始終處於閉路狀態。在應用中,不會因漏電造成瞎炮,外部雜散電流也不會進入橋絲回路而引起意外爆炸。對雜電、漏電、靜電具有良好的保護能力。
⑵抗靜電、雷電和防射頻性能優於普通電雷管。
⑶起爆安全可靠,使用極為方便。
⑷不需要進行網路的串聯設計,大大縮短了布設爆破網路時間。
⑸FGF—200型高頻發爆器一次能可靠地起爆電磁雷管200發。
⑹電磁雷管的起爆必須使用高頻發爆器。目前電磁雷管隻在井筒施工中使用。
五、電雷管的主要性能參數
1、動作時間
電雷管從通電開始到爆炸的時間為動作時間。電雷管在通入特定電流(慷銅絲為2A恒定直流電,鎳鉻絲為1.2A恒定直流電)時,測得的動作時間稱為電雷管的秒量,以s或ms(1ms=1/1000s)來表示。國產秒延期電雷管和毫秒延期電雷管用1.5A恒定直流電測定的動作時間即秒量。
2、電雷管全電阻
橋絲和腳線電阻之和為電雷管全電阻,簡稱電雷管全電阻。
3、電雷管安全電流
在電雷管的最大不發火電流和要求的設計裕度下,保證電雷管在規定的時間內不發火的恒定直流電流為電雷管安全電流。測定時,通電時間為1min,單發測試從大到小改變電流,直到25發雷管全不爆炸時的電流值,作為最大安全電流。此值的實際意義在於:用儀表檢測電雷管時,隻要儀表的工作電流小於此值時,也不會發生意義爆炸。國產電雷管電大安全電流為0.15A~0.45A,考慮到足夠的安全係數,國家標準規定:電雷管的安全電流為0.05A,0.05A的直流電流入電雷管,持續5 min,不允許發生爆炸。目前生產的檢查電雷管導通性與電阻值的儀表,其工作電流均小於上述安全電流。
4、最小發火電流
電雷管達到規定的發火概率所需施加的最小電流為最小發火電流。測定時,通電時間為1 min,單發測試,從小到大改變電流,直到全部25發電雷管全部爆炸時的電流值,作為單個電雷管的最小發火電流。國家標準規定,任何廠家生產的電雷管,其最小發火電流均不超過0.7A。
5、串聯準爆電流
將待試驗的雷管分成若幹組預先串聯起來,每組20發,然後以恒定直流電由小到大依次通入各串聯組,連續三次,使組內雷管全部爆炸的最小電流為串聯準爆電流。部頒標準規定:20發雷管串聯時,慷銅橋絲雷管通過2A恒定直流電,鎳鉻橋絲雷管通入1.2A恒定直流電,應全部爆炸。
6、4ms發火電流
根據國家標準(GB7958—87)煤礦用電容式發炮器的規定,電雷管的通電時間固定為4ms,調節通入電雷管的直流電流,連續測試20發都能引爆的電流值,稱為4ms發火電流。此數值對安全工作具有重要意義,因為最先爆炸的炸藥,其爆轟波和被爆破的岩塊有可能破壞電爆網路,但都發生在4ms之後,而後爆炸的電雷管所需要的電能在4ms內已經供足,斷電後並不影響繼續引火和傳爆,故能滿足網路中所有電雷管的供電要求。如果4ms後,即使電爆網路被破壞、發生網路誌線線頭相磁時,不會發生火藥或電弧,也就不會引起瓦斯和煤塵爆炸。
7、起爆能力
即電雷管起爆時所具有的能量,電雷管中起爆藥量越多,起爆能力就越強。我國通常隻生產6號和8號電雷管,井下用的電雷管都是8號電雷管。現在淮北礦業集團公司使用的是8號剛性點火藥頭毫秒電雷管。
《煤礦01manbetx 》規定,爆破地點附近20 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時,嚴禁裝藥、爆破。經測定,在高瓦斯礦井炸藥爆炸後160 ms,瓦斯濃度為0.3%~0.5%,260 ms時為0.3%~0.95%,360 ms時為0.35%~1.6%,局部地點的瓦斯濃度將更高。秒延期電雷管和半秒延期電雷管各段的間隔時間長達1s和1/2s,當前段炸藥爆炸後,瓦斯濃度已經形成,下段電雷管爆炸時,就很容易引燃瓦斯,而且秒或半秒延期電雷管內的延期藥在燃燒時,就很容易引燃瓦斯,而且秒或半秒延期電雷管內的延期藥在燃燒時,要從電雷管的排氣孔噴出火焰或高溫氣體,也成為引燃瓦斯的危險因素,因此秒或半秒延期電雷管不能用於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采掘工作麵。
煤礦使用毫秒延期電雷管則不然,隻要最後一段的延期時間不超過130ms,就可以在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采掘工作麵實施電雷管延期爆破。因為130 ms僅有360ms的1/3多一點,而其瓦斯的湧出濃度比瓦斯爆炸下限少83%~86%,因而有足夠的安全係數,而且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不存在從排氣孔中噴出火焰或高溫氣體的問題。
瞬發電雷管與一段毫秒電雷管以及一段秒延期電雷管引火裝置結構不同,瞬發電雷管引火裝置結構為插入式,沒有加強帽,而一段毫秒電雷管和一段秒延期電雷管引火裝置均為藥頭式,且均有加強帽,起爆力較大,其電阻值也不相同,電引火特性(對電的敏感程度)也不相同,故不能與瞬發電雷管互相代用,否則將因為電阻差值過大,敏感程度高的電雷管先爆,隨即切斷網路,使敏感度低的造成瞎炮,因而不能將瞬發電雷管代替一段毫秒電雷管和一段秒延期電雷管使用。
同理,不同廠家生產的電雷管或同一廠家不同批生產的電雷管,因為是手工操作,橋絲和腳線直徑往往不一致,橋絲長度也不一致等原因,電雷管的電阻值和電引火特性往往差異很大,即使其電阻相同,而電引火特性也不完全相同,故不能摻混或串聯使用。
複習題:
1、什麼是毫秒延期電雷管?
2、引火裝置的作用?
3、4ms發火電流對安全工作具有何重要意義?
4、為什麼煤礦使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最後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ms?
第三章 爆破技術
第一節 爆破網路
一、爆破網路的連線方式
爆破網路的連線方式有:串聯、並聯和混聯等幾種。
1、串聯。是依資助將相鄰的兩個電雷管腳線連接,再接到母線接入電源。串聯按線操作簡便,不易漏接或誤接,速度快,便於檢查,網路計算簡單,通過網路的電流較小,適用於發爆器作電源,使用安全,因此,在煤礦井下使用最為普遍。缺點是在串聯網路中有一個電雷管不導通或在一處開路,全部電雷管將拒爆。在起爆電能不足的情況下,由於每個電雷管對電的敏感程度總有差異,往往是較敏感的電雷管先爆,電路被切斷,使不敏感的電雷管不爆。
2、並聯。將所有的電雷管兩根腳線分別接到網路的兩根母線上,通過母線與電源連接就是並聯。並聯方式可分為分段並聯和並簇聯兩種。在並聯網路中,某個電雷管不導通,其餘的電雷管也可以起爆,各個電雷管對電敏感度的差異不像串聯接法那樣顯著地造成丟炮。這種網路雖然總電阻小,要求起爆電源的電壓小,但所需的網路總電流較大。
3、混聯。混聯是上述兩種方法的結合,可分為串並聯和並串聯兩種。當一次起爆炮眼數目較多時,則需采用串並聯或並串聯。串並聯是先將電雷管分組,每組串聯接線,然後各組乘餘的兩根腳線都分別接到爆破母線上。並串聯是將各組電雷管並聯,然後將各組串聯起來,並串聯在現場很少采用。
混連接法兼顧了串聯法和並聯法的缺點,也部分兼有它們的優點,但連接和計算網絡都比較複雜,容易接錯和漏接,每個並聯分路電路電阻要大致相等,分組均勻,否則,電阻小的分路會因分路電流大而先爆炸,而電阻大的分路,由於分路電流小,電雷管仍未得到足夠的電能,但網路已被炸斷造成雷管拒爆。
在井下掘進工作中,一次爆破炮眼數目少,且多用發爆器起爆,發出的電壓高,電量有限,故多采用串聯。若一次爆破的電雷管數量較多時,或在地質條件複雜的地段,采用串聯爆破網絡內電流偏小,易造成落炮,可采用串並聯。采用串並聯可減小網絡總電阻值,增大電流,使點火藥頭獲得的熱量增加,而順利點燃,避免落炮。采用串並聯時分路電阻應盡量均衡,以保證通過每發電雷管的電流相近。
炮采工作麵的連線方法主要采用串聯法。
二、爆破網路的聯線工藝
爆破母線和連接線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⑴爆破母線應采用截麵0.4mm2的雙股銅芯絕緣線,嚴禁使用裸線或鋁芯線。
⑵電雷管腳線和連接線,腳線和腳線之間的接頭必須懸空,不得同任何物體相接觸。
⑶巷道掘進時,爆破母線隨用掛以免發生誤接爆破母線,嚴禁使用固定爆破母線。
⑷爆破母線、連接線和電雷管腳之間的接頭必須互相扭緊並懸掛,不得同軌道、金屬管、鋼絲繩、刮板運輸機等導電體相接觸,不得從電氣設備上通過,不得掛在淋水下麵,不能掛在有頂板和片幫危險處,以免冒頂、片幫或受雜散電流、漏電或其他影響,造成意外事故。
⑸爆破母線同電纜、電線、信號線應分別掛在巷道的兩側。如果必須掛在同一側時,爆破母線必須掛在電纜的下方,並保持0.3m以上的懸掛距離。
⑹隻準采用絕緣母線單回路爆破,嚴禁用軌道、金屬管、水或大地當作回路。
⑺爆破前,爆破母線必須扭結成短路。
⑻爆破母線要有足夠的長度,必須大於規定的距離。
⑼母線接頭不應過多,以免增加電阻、斷線、漏電或短路故障。每個接頭要刮淨鏽垢用幹淨手接牢,並用絕緣膠布包緊。
⑽母線外皮破損時,必須及時包紮,以防漏電、短路或觸電,發生意外事故。
⑾不得用兩根材質、規格不同的導線作爆破母線。
⑿嚴禁用三芯、多芯或多根導線作爆破母線。
⒀爆破母線使用後,要升井幹燥;在井下要放在幹燥安全地點,並定期作電阻測定和絕緣性能測定。
爆破工連線時應注意的事項
連線工作應按照爆破說明書規定的連線方式,將電雷管腳線與腳線、腳線連接線、連接線與爆破母線連好接通。連線的方法和要求是:
⑴腳線的連接工作可由經過專門訓練的班組長協助爆破工進行。爆破母線連接腳線,檢查線路的通電工作,隻準爆破工一人操作。與連接無關的人員都要撤離到安全地點。
⑵連線前必須認真檢查瓦斯濃度、頂板、兩幫、工作麵煤壁及支架情況,確認安全後方可進行連線。
⑶連線時,連線人員應把手洗淨擦幹,以免增加接頭電阻和影響接頭導通,然後把電雷管腳線解開,刮淨接頭,進行腳線間的扭結連接。腳線連接應按規定的順序從一端向另一端進行。如腳線長度不夠,可用規格相同的腳線連接線,連線接頭要用對頭連接,不要用順向連接,不要留須頭。當炮眼內的腳線長度不夠需接長腳線時,兩根線接頭位置必須錯開,並用膠布包好,防止腳線短路和漏電。連線接頭必須扭緊牢固,並要懸空,不得與任何物體相接觸。
⑷電雷管腳線間的連接工作完成以後,再與連接線連接。
⑸連接線與爆破母線連接方法如圖所示。
三、爆破器械
導通表是專門用來測量電雷管、爆破母線和電爆網路是否導通的儀表。導通電流隻有幾毫安,可確保電雷管導通測量的絕對安全。
電容式發爆器的工作原理
晶體管電容式發爆器的工作原理。供給電爆網路的電雷管起爆電能的器具稱為發爆器。目前井下使用的多為晶體管電容式發爆器,其主要工作原理為:當毫秒開關處於充電位置時,電源送電,與三極管接通,產生間歇振蕩;振蕩電流經變壓器升壓及矽二極管整流後,得到高壓直流電,向主電解電容充電。主電解電容達到額定電壓(約450V)後,氖燈泡發亮,便可將毫秒開關轉至放電位置。當毫秒開關經爆破位置瞬間(3ms~4ms),主電解電容向爆破網路輸入電能引爆電雷管。當毫秒開關最後停到放電位置時,主電解電容向泄放電阻泄放殘餘電荷,以保安全。若繼續爆破,可將毫秒開關再轉至充電位置,即可重複工作。
電容式發爆器有防爆型和非防爆型兩種。煤礦井下隻準使用防爆型發爆器。它具有體積小、重量輕、外殼防爆,供電時間能自動控製在4ms以內,4ms後即使網路炸斷裸露線路相碰,也不會產生火花。發爆器能力有限,爆破網路多采用串聯網路。
1、檢查
⑴下井前領取發爆器時,應檢查發爆器外殼、固定螺、接線柱、防塵小蓋等部件是否完整,毫秒開關是否靈活,發現有破損或發爆能力不足時,應立即更換。入井前要進行參數測試,衝能、放電時間必須符合規定,並對氖氣燈泡做一次試驗性檢查,如氖氣燈泡在發爆器充電時間少於規定時間閃亮,表明發爆器正常,如充電時間大於規定時間閃亮,應更換電池,氖氣燈泡不亮不能敲打或撞擊,應及時更換。
⑵如果使用時間過長,應檢查它能否在3ms~4ms內輸出足夠的電能和自動切斷電源,停止供電。
⑶電容式發爆器應定期檢查,檢查時用新電池作電源,測量輸出電流和主電容器充電電壓以及充電時間。如果測量的數值低於額定值時,為不合格,應進行大修。
使用發爆器爆破時,必須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操作:
⑴使用前檢查。爆破母線與發爆器連接前,應先檢查氖氣燈泡在規定時間內是否發亮,如果在規定的時間內發亮,證明發爆能力正常。
⑵接線要求。爆破工在接到班組長發出爆破指令,並得到瓦斯檢查員檢查結果,確認人員已全部撤離,發出規定的爆破信號,方可解開母線接頭接到發爆器的接線柱上,以免主電容殘餘電荷未全部泄放,發生早爆傷人。
⑶起爆操作。將開關鑰匙插入毫秒開關內,按逆時針方向轉至充電位置,待氖氣燈亮後,立即按順時針方向轉至放電位置,如不立即轉至放電位置,不但浪費電力,而且由於主電容端電壓繼續上升,可能引起發爆器內部元件損壞。起爆後,開關要停在“放電”位置上,拔出鑰匙由自己保管好,並解下母線,扭成短路掛好。每次爆破後,應及時將防塵蓋蓋好,防止煤塵或潮氣侵入。
⑴井下爆破都必須使用發爆器,開鑿或延伸井筒時,無瓦斯的井筒工作麵中可使用其他電源爆破,但電壓不得超過380V,並必須有電力爆破接線盒。發爆器或電力爆破接線盒都必須采用礦用防爆型。
⑵發爆器的把手、鑰匙或電力爆破接線盒的鑰匙,必須由爆破工隨身攜帶,嚴禁轉交他人。不到爆破通電時,不得將把手或鑰匙插入發爆器或電力爆破接線盒內。爆破後,必須立即將把和或鑰匙拔出,摘掉母線並扭結成短路。
⑶嚴禁在一個回采工作麵使用兩台發爆器同時進行爆破。
3、保管
⑴發爆器必須由爆破工妥善保管,上下井隨身攜帶,班班升井檢查。在井下要掛在支架或放在木箱裏,不要放在潮濕或淋水地點以免受潮。
⑵發爆器鑰匙由爆破工保管,嚴禁轉交他人。
⑶發爆器發生故障,應及時送到井上由專人修理,不得在井下拆開修理,更不得敲打、撞擊。氖氣燈泡長時間才亮,或發爆器充電時間超過規定,必須及時在地麵更換電池;長期不用的發爆器,必須取出電池。
⑷嚴禁將兩個接線柱連線短路打火檢查有無殘餘電荷和用發爆器檢查母線導通,因為它不僅容易擊穿電容及其他元件,更重要的是發生火花,容易引爆瓦斯和煤塵。
爆破說明書
爆破說明書是作業規程的主要內容之一,是爆破作業貫徹《規程》的具體措施,是爆破工進行爆破作業的依據。《規程》規定,進行爆破作業必須編製爆破說明作業書。
爆破作業說明書的編製內容:
⑴炮眼布置圖:必須表明回采工作麵的高度和打眼範圍或掘進工作麵的巷道斷麵尺寸、炮眼的位置、個數、深度、角度及炮眼偏號,並用正麵圖、平麵圖和剖麵圖表示。
⑵炮眼說明表:必須說明炮眼的名稱、深度、角度、使用炸藥、雷管製品種、裝藥量,封泥長度,連線方法和起爆順序。
⑶預期爆破效果表:要說明炮眼利用率、每循環進度和炮眼總長度、炸藥和雷管總消耗量及單位炸藥消耗量等。
⑷爆破說明書必須編入作業規程,並根據不同的地質條件和技術條件及時修改補充。
第二節 爆破材料的領退
1、接觸爆破材料的人員應穿棉布或抗靜電衣服,嚴禁穿著化纖衣服。因為:
⑴穿化纖衣服容易在工作中產生靜電並積蓄在化纖衣服上,其電壓可高達1~3V。一旦放電,積蓄能量的電火花能引爆爆爆破材料,造成爆炸事故。
⑵化纖衣服被引燃後,容易粘結在人身上,燙傷人員。
㈠爆破材料的領退製度
⑴領取的爆破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規定質量和使用條件。
⑵根據本班生產計劃、爆破工作量和消耗定額提出申請爆破材料的品種、規格和數量計劃,填寫爆破工作指示三聯單,經班組長審批後簽章。
⑶爆破工攜帶“放炮資格證”和班組長簽章的爆破工作指示單到爆破材料庫領取爆破材料。
⑷領取爆破材料時,必須當時檢查品種規格和數量是否符合,並從外觀上檢查其質量及電雷管編號是否與申請計劃相符。
電雷管必須實行專人專號,不得遺失、借用或挪用它用。
⑸爆破工必須在爆破材料庫的發放硐室領取爆破材料,不得攜帶礦燈進入庫內,以防止礦燈引爆爆破材料。
⑹爆破工在每次放炮後,應將放炮眼數、使用爆破材料的品種、數量、放炮工作情況、放炮事故及處理情況等,認真填寫放炮記錄。
⑺放炮工作完成後,爆破工必須將剩餘的及不能使用的爆破材料包括收集起來的瞎炮、殘爆的爆破材料清點無誤後,將本班放炮的炮眼數、爆破材料使用數量及繳回數量等填在放炮手冊上,經班組長簽章,然後繳回爆破材料庫由發放人員簽章。
⑻爆破工所領取的爆破材料,不得遺失,不得轉交他人或下一班人員,不得銷毀、扔棄和挪作它作用,發現遺失應立即報告班組長。
㈡散失爆破材料的危害及其防止措施
為防止爆破材料的散失,應采取以下防範措施:
⑴進行安全生產方針教育,把防止爆破材料散失作為爆破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的一項具體內容。
⑵進行崗位責任教育,使爆破工懂得不執行規定,就是違反規程,就是失職。
⑶進行法製教育,使爆破工學習法律知識,要懂得因散失爆破材料造成嚴重後果者即構成犯罪,要受到法律製裁。
⑷嚴格執行爆破材料的領退製度。
⑸嚴格執行電雷管編號製度,做到專人專號,不得錯領。
⑹嚴格遵守爆破材料丟失處理辦法,執行獎懲和丟失報告製度。
2、井筒內運送爆破材料
《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⑴電雷管和炸藥必須分別運送,但在開鑿或延深立井、斜井井筒時,符合本規程第345條的規定,不受此限。
⑵必須事先通知絞車司機和井上、下把鉤工。
⑶運送硝化甘油類炸藥或電雷管時,罐籠內隻準放1層爆炸材料箱,不得滑動。運送其他類炸藥時,爆破材料箱堆放的高度不得超過罐籠高度的2/3。如果將裝有炸藥或電雷管的車輛直接推入罐籠內運送爆炸材料時,車輛必須符合本規程第312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
⑷在裝有爆炸材料的罐籠或吊桶內,除爆破工或護送人員外,不得有其他人員。
⑸罐籠升降速度,運送硝化甘油類炸藥或電雷管時,不得超過2m/s;運送其他類爆炸材料時,不得超過4 m/s。吊筒升降速度,無論運送何種爆破材料,都不得超過1 m/s。
司機在起動和停止絞車時,應保證罐籠或吊桶不發生震動。
⑹交接班、人員上下井的時間內,嚴禁運送爆炸材料。
⑺禁止將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車場或其他巷道內。
3、井下運送爆破材料
⑴炸藥和電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車內運輸。如用同一列車運輸、裝有炸藥與裝有電雷管的車輛之間,以及裝有炸藥或電雷管的車輛之間,都必須用空車分別隔開。
⑵硝化甘油類炸藥和電雷管必須裝在專用的、帶蓋的有木質隔板的車廂內,車廂內部鋪有膠皮或麻袋等軟質墊層,並隻準放1層爆炸材料箱。其他類炸藥箱可以裝在礦車內,但堆放高度不得超過礦車上緣。
⑶爆炸材料必須有井下爆炸材料庫負責人或經過專門訓練的專人護送。除跟車人員、護車人員和裝卸人員外,嚴禁其他人員乘車。本條文所規定的上述人員都應坐在尾車內。
⑷列車的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m/s。
⑸裝有爆炸材料的列車不得同時運送其他物品或工具。
水平巷道和傾斜巷道內有可靠的信號裝置時,可用鋼絲繩牽引的車輛運送爆炸材料,但炸藥和電雷管必須分開運輸,運輸速度不得超過1 m/s。運輸電雷管的車輛必須加蓋、加墊、車廂內用軟質物塞緊,防止震動和撞擊。
由於刮運輸機和膠帶運輸機運行速度較快,而爆破材料容器不可能平衡牢固地固定在運輸機上,容易前後左右顛簸擺動,甚至滾出機外,無法保證爆破材料不受衝撞、摩擦等外力而發生爆炸事故。尤其在輸送機搭接處和機尾與溜煤眼搭接處危險性更大,因此,嚴禁用刮板輸送機、帶式輸送機等運輸爆炸材料。
二、人力運送爆炸材料
⑴電雷管必須由爆破工親自運送,炸藥由爆破工在爆破工監護下由熟悉本規程有關規定的人員運送。
⑵爆炸材料必須裝在具有耐壓和抗撞衝、防震、防靜電的非金屬容器內。電雷管和炸藥嚴禁裝在同一容器內。嚴禁將爆破材料裝在衣袋內。領到爆炸材料後,應直接送到工作地點,嚴禁中途逗留。
⑶攜帶爆炸材料上下井時,在每層罐籠內搭乘的攜帶爆炸材料的人員不得超過4人,其他人員不得同罐上下。
⑷在交接班、人員上下井的時間內嚴禁攜帶爆炸材料人員沿井筒上下。
⑸爆破工必須把炸藥、電雷管分開存放在專用的爆炸材料箱內,並加鎖;嚴禁亂扔、亂放。爆炸材料必須放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機械、電氣設備的地點。爆破時必須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
複習題:
1、采用串並聯時各分路電阻應注意什麼?
2、爆破作業說明書的編製內容?
3、接觸爆破材料的人員為何應穿棉布或抗靜電衣服,嚴禁穿著化纖衣服?
4、人力運送爆炸材料注意事項?
第四章 爆破作業
炸藥和雷管屬火工產品,它本身屬於相對穩定的化學體係,如果貯存、運輸、管理和使用不當,在外力或處蜀能量作用下,很容易破壞其本身的穩定性,而導致爆破材料爆炸。因此,從事爆破工作的人員,必須提高安全意識,認真學習和遵守《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和01manbetx ,熟悉爆破材料性能,掌握有關爆破作業的安全技術知識。
第一節 裝配引藥
⑴裝配起爆藥卷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爆破工作地點附近進行。嚴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裝配起爆藥卷。裝配起爆藥卷數量,以當時需要的數量為限。
⑵從成束的電雷管中抽取單個電雷管時,不得抓著雷管硬拽腳線,或者手攔腳線硬拉雷管。
⑶裝配起爆藥卷時,必須防止電雷管受震動、衝擊、折繼腳線和損壞腳線絕緣層。
⑷電雷管必須由藥卷頂部裝入。嚴禁用電雷管代替竹、木棍紮眼。電雷管必須全部插入藥卷內,嚴禁將電雷管斜插在藥卷的中部或捆在藥卷上。
⑸電雷管插入藥卷後,必須用腳線將藥卷纏住,以便把電雷管固定在藥卷內,還必須扭結電雷管腳線末端成短路。
第二節 裝藥
爆破工在裝藥前,必須對裝藥工作麵附近進行檢查。發現下列情況,必須報告班組長,在未妥善處理前不得裝藥。
⑴采掘工作麵超過作業規程規定的控頂距,或者有離層或片幫危險時;支架或支柱不牢,或有損壞變形、上下出口支護狀態不好時。
⑵裝藥前未檢查瓦斯,或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
⑶檢查工作麵通風情況,發發現風量不足或風筒末端掘進工作麵的距離超過規定時。
⑷在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有礦車、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體阻塞巷道斷麵1/3以上時。
⑸炮眼內發現異狀,溫度驟高驟低,有顯著瓦斯湧出,煤岩鬆散,透老空等情況時。
⑹炮眼內煤、岩粉未清除幹淨。
⑺沒有合乎質量和滿足數量要求的粘土泡泥和水炮泥時。
⑻發現炮眼縮小、坍塌或有裂縫時。
⑼工作麵正在打眼、裝岩時。
⑽炮眼眼深與最小抵抗線小於《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時。
⑾過斷層、冒頂區無安全技術措施時。
⑿有冒頂、透水、瓦斯突出預兆時。
一、安全裝藥的程序與方法
⑴驗孔。在裝藥前用炮棍插入炮眼內,檢驗炮眼的角度、深度和方向以及炮眼內的情況。
⑵清孔。待裝藥的炮眼必須用掏勺或壓縮空氣吹眼器清除淨炮眼內的煤、岩粉,以防止煤、岩粉堵塞,使藥卷不能密接或裝不到眼底。使用吹眼器時,附近人員必須避開壓風吹出氣流方向,以免炮眼內飛出的粉塊雜物傷人。
⑶裝藥。采掘工作麵炮眼使用炸藥和電雷管的種類、品種、裝藥量、電雷管的段數必須符合爆破說明書的規定,並做到:
①裝藥時用一手拉著電雷管腳線,一手用炮棍將裝入眼口的藥卷一個個輕輕推人,使藥卷與眼底、藥卷與藥卷互相密接,但不能用炮棍衝撞或搗實。②在高瓦斯礦井、低瓦斯礦井的高瓦斯區域的采掘工作麵一般采用正向起爆,即裝有電雷管的起爆藥卷放在眼口;若采用毫秒爆破反向起爆,即裝有電雷管的起爆藥卷放在眼底時,必須製定安全措施。③裝藥時所有裝藥的電雷管的聚能穴方向必須一致。
⑷封孔。裝炮泥時,最初的兩段應慢用力,輕搗動,以後各段炮泥須依次用力一一搗實。裝水炮泥時水泡泥外邊剩餘部分,應用粘土炮泥封實。炮泥長度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
⑸電雷管腳線末端扭結。
裝藥後,必須把電雷管腳線末端懸空,嚴禁電雷管腳線、爆破母線同運輸設備及采掘機械等導電體相接觸。
二、裝藥的主要注意事項
⑴硬化的硝銨類炸藥在裝藥前必須用手揉鬆,但不得將藥包損壞。嚴禁使用硬化到不能用手揉鬆的硝銨類炸藥,也不能使用破乳或不能用手揉鬆的乳化炸藥。
⑵不使用水分含量超過0.5%的銨梯炸藥。
⑶潮濕或有水的炮眼應使用抗水型炸藥。
⑷不得裝“蓋藥”或“墊藥”。
⑸不得裝錯電雷管的段數
⑹毫秒電雷管不得跳段使用
⑺一個炮眼內不得裝兩個起爆藥卷。
三、正向、反向爆破的適用條件
起爆藥卷位於柱狀裝藥的外端,靠近炮眼口,雷管底部朝向眼底的起爆方法為正向起爆;起爆藥卷位於柱狀裝藥的裏端,靠近或在炮眼底,雷管底部朝向炮眼口的起爆方法為反向起爆。反向起爆時,炸藥的爆轟波和固體顆粒的傳遞與飛散方向是對著眼口的,當這些微粒飛過預先被氣態爆炸產物所加熱的瓦期時,就很容易使瓦斯點燃。而正向起爆則不同,飛散的炸藥顆粒是向炮眼內部飛散的,不易引爆瓦斯。所以,在有瓦斯煤塵爆炸危險的工作麵,正向起爆比反向起爆安全性高。
但是,反向起爆具有比正向起爆的爆破效果好、炮眼利用率高的優點。這是由於反向起爆爆轟轟波的方向與爆落岩石方向一致能充分發揮炸藥的爆炸能量,起爆藥卷在炮眼最裏端,容易保證藥卷銜接,電雷管不易從藥卷拽出來。所以在煤礦井下毫秒爆破工作麵,在一定條件下均可采用反向起爆。
《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在瓦斯礦井、低瓦斯礦井的高瓦斯區域的采掘工作麵采用毫秒爆破時,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須製訂安全技術措施。
四、裝藥前清掃炮眼,並使藥卷彼此密接的作用
炮眼內有煤岩粉,容易發生瓦斯爆炸事故或爆破事故。
⑴炮眼內有煤岩分,使裝入眼內的藥卷不能緊靠在一起,或者裝不到眼底,在藥卷之間,藥卷和眼底之間存在一段煤岩粉,影響裝藥能量的傳播,以致造成殘爆、拒爆和爆燃或留下殘眼。
⑵煤粉是可燃物質,極易被爆炸火焰燃燒,噴出孔外,有點燃瓦斯、煤塵的危險。
⑶若煤粉參與炸藥的爆炸反應,改變了原有爆炸的氧平衡,成為負氧平衡,使爆生氣體的一氧化碳量增高,影響人身健康。
五、裝藥操作時的注意事項
煤礦井下普遍使用的是硝銨炸藥,如果用炮棍搗實,會使炸藥密度大於最佳密度,就會使炸藥的敏感度降低,造成爆炸反應不完全,還可能出現爆炸中斷而產生拒爆。同時,會使炸藥膨脹,直徑增大,把藥卷的防潮外皮搗破,當炮眼內有水時,會使炸藥受潮,影響炸藥的爆破性能。也有可能搗破電雷管的腳線包皮或搗斷腳線,尤其危險的是有可能搗響雷管。
煤礦井下使用的炸藥,除在無瓦斯的井筒開鑿時,有使用抗水性能強的硝化甘油類炸藥外,絕大部分礦井均使用硝銨類炸藥。吸水和吸潮的硝銨類炸藥,極易產生拒爆、殘爆或爆燃。雖在防水的油紙筒或塑料防水套裏,但裝藥時,易將防水套劃壞,爆破間隔時間稍長,水進入防水套內,便起不到防水作用。同時防水套在炮眼內參加爆炸反應,改變了炸藥的氧平衡,增加爆生氣體中的有毒氣體一氧化碳含量。因此《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有水的炮眼,應使用抗水型炸藥。
六、裝“墊藥”和“蓋藥”的害處
在現場把正向起爆藥卷以外的藥卷稱為蓋藥,把反向起爆藥卷以裏的藥卷稱為墊藥。根據試驗結果,墊藥和蓋藥在大部分情況下不傳爆。試驗說明,爆轟的傳播是有方向性的,它總是以電雷管為起點,順著電雷管起爆方向,沿著藥柱向前傳播。在一般情況下,相反方向,得不到足以激發炸藥的能量,導致蓋藥、墊藥的拒爆。即使個別傳爆,也達不到炸藥的正常爆速。
裝蓋藥、墊藥不僅浪費炸藥,影響爆破效果,而且容易產生殘爆和爆燃,爆燃最容易引爆瓦斯和煤塵,對安全不利。
七、多裝藥的害處
⑴裝藥量過大,爆炸瞬間在炮眼內產生大量高溫高壓氣態產物,往往是引燃瓦斯或煤塵的根源。
⑵裝藥量大,爆破後炮煙和有害氣體量相應增加,容易造成熏人事故。既延長排煙時間,又影響職工身體安全。
⑶破壞圍岩的穩定性和容易崩倒支架,造成工作麵冒頂、落石和片幫。因裝藥量過大而發生冒頂、落石和片幫傷亡事故在全部冒頂落石事故中占有相當比例。
⑷容易崩壞電氣設備,造成電纜短路發火和工作麵停電、停產。
⑸裝量過大、勢必造成煤、岩過於粉碎,拋擲距離遠和崩入采空區,增加裝煤、岩的困難,影響回采率,增加噸煤成本。
因此,爆破工應按照爆破說明書規定的裝藥量進行裝藥。
第三節 炮泥和封泥
一、炮泥的作用
炮泥是用來封塞炮眼的。炮泥質量的好壞和封泥長度,直接影響到爆破效果和安全。炮泥的主要作用有:
⑴能提高炸藥的爆破效果。由於封泥能阻止爆生氣體自炮眼中漏出,自爆炸初始就能在炮眼內聚積壓縮能,增加衝擊波的衝擊力;同時,還使炸藥在爆炸反應中充分氧化,放出更多熱量,使熱量轉化為機械功,從而提高炸藥的爆破效果。
⑵有利於爆破安全。由於炮泥的堵塞作用,炸藥在爆炸中充分氧化,從而減少有毒氣體的生成,降低了爆生氣體逸出工作麵時溫度和壓力,減少了引燃瓦斯煤塵的可能性;同時還由於炮泥能阻止火焰和灼熱固體顆粒從炮眼內噴出,也有利於防止瓦斯和煤塵爆炸。
煤礦井下常用的炮泥有兩種,一種是在塑料圓筒袋中充滿水的水炮泥,簡稱水炮泥;一種是粘土炮泥。
二、水炮泥的優點
⑴由於炸藥氣浪的衝擊作用,使水炮泥中的水形成一層水幕,可降低炸藥爆炸後的溫度,使爆炸火焰存在的時間大為縮短,減少引爆瓦斯和煤塵的可能性,有利礦井安全生產。
⑵水泡泥形成的水幕,有降低和吸收炮煙中的有毒有害氣體的作用,改善了井下勞動條件。
《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炮眼封泥應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餘的炮眼部分,應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鬆散材料製成的炮泥封實。
三、炮眼深度和封泥
對炮眼深度和封泥的長度,《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具體如下:
⑴炮眼深度小於0.6m時,不得裝藥、爆破。在特殊條件下,如挖底、挑頂克需淺眼爆破,必須製訂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於0.6m,但必須封滿炮泥。
⑵炮眼深度為時0.6m~1 m,封泥長度不得小於炮眼深度的1/2。
⑶炮眼深度超過1 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5m。
⑷炮眼深度超過2.5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1 m。
⑸光麵爆破時,周邊光爆炮眼應用炮泥封實,且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3m。
⑹工作麵有2個或2個以上自由麵時,在煤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0.5m,在岩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0.3m。淺眼裝藥爆破大岩石塊時,最小抵抗線和封泥長度都不得小於0.3m。
淮北礦業集團公司規定井下爆破必須使用機製炮泥,炮眼剩餘部分必須封滿填實。
煤粉、塊狀材料或者其他可燃性材料不能作為炮眼封泥,其原因是:
⑴這些材料不是可塑性的,起不到炮泥堵塞炮眼的作用,達不到堵塞密實的要求,阻止不了爆生氣體的外逸,容易造成放空炮。
⑵這些材料具有可燃性,參加炸藥爆炸反應,改變了炸藥本身氧平衡關係,使炸藥反應因缺氧導致爆生氣體中增加有害氣體一氧化碳的含量和生成二次火焰,易引燃瓦斯和煤塵。
⑶炸藥爆炸時,將燃燒的煤炭顆粒等可燃材料拋出,易引起瓦斯煤塵爆炸。
因此《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在加工炮泥時,如果混入石子,爆破時混入炮泥中的石子會因衝擊波的作用,造成飛石傷人,所以加工炮泥時,不要混入石子,填塞炮泥時,要檢查炮泥中有無石子。
第四節 爆破
一、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不得裝藥爆破。
⑴采掘工作麵的控頂距離不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或者支架有損壞,或者傘簷超過規定時。
⑵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
⑶在爆破地點20m以內,礦車、未清除的煤、矸或者其他物體堵塞巷道斷麵1/3以上時。
⑷炮眼內發現異狀、溫度驟高驟低、有顯著瓦斯湧出、煤岩鬆散、透老空等情況時。
⑸采掘工作麵風量不足時。
有上述情況之一者,必須報告班組長,及時處理。在作出妥善處理前,爆破工有權拒絕裝藥、爆破。
除上述情況外,有下列情況時,爆破工也不得裝藥、爆破。
⑴工具未收拾好,機器、液壓支架和電纜等未加以可靠地保護或移出工作麵時。
⑵在有煤塵爆炸危險性的煤層中,在掘進工作麵爆破前,爆破地點附近20m的巷道內,未灑水降塵時。
⑶爆破前,靠近掘進工作麵10m長度內的支架未加固時;掘進工作麵到永久支護之間,未使用臨時支架或前探支架,造成空頂作業時。
⑷回采工作麵兩個安全出口不暢通,在爆破地點及上下方5m的工作麵內,支架不齊全牢固;回采工作麵沒有一定量的備用支護材料,爆破與放頂工作執行平行作業不符合作業規定的距離時。
⑸爆破母線的長度、質量和敷設質量不符合規定時。
⑹工作麵人員未撤離到警戒線外、或各路警戒崗哨未設置好、或人數未點清時。
二、“一炮三檢製”和“三人連鎖放炮製”
㈠“一炮三檢”就是采掘工作麵裝藥前、爆破前和爆破後,爆破工、班組長和瓦斯檢查工都必須在現場,由瓦斯員檢查瓦斯,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0%時,不準裝藥、爆破;爆破後瓦斯濃度達到1%時,必須立即處理,並不準用煤電鑽打眼。
㈡“三人連鎖放炮製”
“三人連鎖放炮製”就是爆破工、班組長和瓦斯員三人必須同時自始至終參加放炮工作的全過程,並執行換牌製。
執行“三人連鎖放炮製”,實施換牌製,應按下述程序進行放炮作業:
⑴爆破工在檢查連線工作無誤後,將警戒牌交給班組長。
⑵班組長接到警戒牌後,在檢查頂板、支架、上下出口、風量、阻塞物、工具設備、灑水等放炮準備工作無誤,達到放炮要求條件時,負責布置警戒,組織撤出人員到規定的安全地點待避。
班組長必須布置專人在警戒線和可能進入放炮地點的所有通路上,擔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員必須在規定距離的有掩護的安全地點進行警戒。警戒線處應設置警戒牌、欄杆或拉繩等標誌。
班組長必須清點人數,確認無誤後,方準下達放炮命令,將自己攜帶的放炮命令牌交給瓦斯檢查員。
⑶瓦斯檢查員在檢查放炮地點附近20m內風流中瓦斯濃度在1%以下,煤塵符合規定後,將自己攜帶的放炮牌交給爆破工。
⑷爆破工接到放炮牌後,才允許將放炮母線與聯接線進行聯接,最後離開放炮地點,並必須在通風良好有掩護的安全地點進行放炮,掩護地點到放炮工作麵的距離,在作業規程中具體規定。
爆破工、警戒人員和放炮待避人員都必須躲在有支架、物體等掩護和支護、通風良好的安全地點。
⑸放炮通電工作隻能由爆破工一人完成。放炮前,爆破工應先導通表或爆破電橋以及歐姆表檢查網路是否導通,若網路不導通,必須查清原因。
⑹若網路正常,爆破工必須發出放炮警號,高喊數聲“放炮”或鳴笛數聲,至少再等5s,方可放炮。
⑺放炮時,先將母線扭結解開,牢固地接在發爆器的接線柱上。使用電容式發爆器時,先將鑰匙插入發爆器內,將毫秒開關轉至“充電”位置,待氖燈泡閃亮(MFB型發爆器)或紅綠燈交閃(MFBB型發爆器)時,再迅速將開關轉至“放電”位置。當經過“爆破”位置瞬間,發爆器電能輸入爆破網路,從而引爆炮眼內的電雷管和炸藥。
⑻放炮後,爆破工必須立即取下發爆器把手和鑰匙,並將放炮母線從電源上摘下,扭結成短路,將三片各歸原主。
三、安全放炮要求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報告班、隊長,及時處理,未作出妥善處理之前,爆破工不準放炮。
⑴采掘工作麵的控頂距不符合作業的規定,或有支架損壞,或者留有傘簷時。
⑵爆破前,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
⑶爆破地點20m以內,有礦車、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體堵塞巷道斷麵1/3以上時。
⑷工具未收拾好,機器、液壓支架和電纜等未加以可靠的保護或移出工作麵時。
⑸在有煤塵爆炸危險的煤層中,掘進工作麵放炮前,放炮地點附近20m的巷道內,未灑水降塵時。
⑹放炮前,靠近掘進工作麵10m長度內的支架未加固時;掘進工作麵到永久支護之間,未使用臨時支架或前探支架,造成空頂作業。
⑺采煤工作麵兩個安全出口不暢通,在放炮地點及上下方5m的工作麵內,支架不齊全牢固;采煤工作麵沒有一定量的備用支護材料;放炮與放頂工作執行平行作業,不符合作業規程規定的距離時。
⑻放炮母線的長度、質量和敷設質量不符合規定時。
⑼局部通風機未運轉或工作麵風量不足時。
⑽工作麵人員未撤離到警戒線外,或各路警戒崗哨未設置好,或人數未點清時。
四、放炮後作業程序及注意事項
⑴巡視爆破地點。爆破後,爆破工、班組長和瓦斯檢查員必須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架、拒爆、殘爆等情況。如有危險情況,必須立即處理。
⑵撤除警戒。警戒人員必須由布置警戒的班組長親自撤回。
⑶發布作業命令。隻有在工作麵的炮煙吹散,警戒人員按規定撤回,檢查瓦斯不超限,影響作業安全的崩倒、崩壞的支架已經修複的情況下,班組長才能發布人員可以進入工作麵正式作業的命令。
⑷灑水降塵,爆破後爆破地點附近20m範圍的巷道內,都必須灑水降塵。
⑸處理拒爆。發現並處理拒爆(包括殘爆)時,必須在班組長指導下進行處理,並應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畢,當班爆破工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五、回采工作麵一次裝藥分次起爆的害處
⑴在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回采工作麵采用一次裝藥分次起爆時,每次爆破後,瓦斯超限或有煤塵飛揚,很容易被後次爆破產生的空氣衝擊波、熾熱的固體顆粒、氣體爆炸產物及二次火焰所引燃,以致發生瓦斯或煤塵爆炸,具有極大的危險性。
⑵一組裝藥分次起爆時,容易把相鄰段炮眼的炸藥壓死,或把電雷管腳線崩斷,或電雷管、炸藥隨爆被帶出,或將電雷管橋絲震斷,造成拒爆。
⑶一組裝藥分次起爆,不能根據爆破實際情況,有效地控製或調整炮眼裝藥量。
⑷爆破時若崩倒支柱,往往因不能及時扶起,空頂麵積大、時間長。連炮和攉煤時,容易發生冒頂傷人事故。
⑸分次起爆連線頻繁,其中間檢查時間短、不全麵,易發生頂板落石、片幫傷人事故。
⑹炸藥在炮眼內時間長,在有水或潮濕炮眼內容易受潮而產生拒爆或爆然。
⑺爆破時,容易產生炮震裂縫,貫穿相鄰炮眼,易使爆破火焰從裂縫中噴出,影響爆破安全及爆破效果。
⑻爆破工連線和爆破次數多、時間長、勞動強度大,影響循環作業時間。
回采工作麵爆破,應該合理安排循環組織,做到分次裝藥,一組裝藥必須一次起爆。確有困難的,也可以采用一次打眼,間隔分組一次裝藥,分組起爆。分組裝藥的間隔距離不得小於2m。為防止間隔區間的未裝藥炮眼被爆破擠壓,可以在炮眼插入炮棍,最後視分組爆破情況,再裝藥爆破間隔區間內的炮眼。需注意的是:每次爆破前都必須檢查瓦斯,在爆破地點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必須立即停止爆破。嚴禁在一個回采工作麵使用2台發爆器同時進行爆破。
六、掘進工作麵全斷麵一次起爆的安全優勢
掘進工作麵全斷麵一次起爆是指在巷道整個斷麵上,一個循環的炮眼全部裝藥,一次起爆。其優點是:
⑴在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掘進工作麵,可以避免分次爆破容易引起瓦斯或煤塵爆炸的危險。《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在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采掘工作麵,應采用毫秒爆破。在掘進工作麵應全斷麵一次起爆,不能全斷麵一次起爆的,必須采取安全措施。
⑵可以避免分次爆破時容易使相鄰炮眼的炸藥被擠壓、電雷管的腳線和橋絲被崩斷或震斷、電雷管被帶出,從而產生拒爆的現象。
⑶爆破工可以避免吃炮煙,減少分次連炮、爆破的勞動強度。
⑷可以避免底眼連線時查找的困難和危險。
⑸縮短爆破時間和吹散炮煙的時間,提升工時利用率,縮短循環作業時間,提高掘進速度。
實現全斷麵一次爆破時,要注意合理布置炮眼和起爆順序。在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掘進工作麵,隻準使用煤礦許用炸藥和最後一段延期時間不超過130ms的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
七、毫秒爆破與秒延期爆破對爆破安全影響的比較
⑴毫秒延期爆破可用於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工作麵。采用秒延期爆破,因其延期時間較長,在爆破過程中,從煤岩體內湧出的瓦斯有可能超限,後爆的炮眼容易引燃瓦斯,所以秒延期爆破不允許在有瓦斯的工作麵使用,隻允許在其他井巷工程中使用。
⑵增強破碎作用。因毫秒爆破先後兩組炮眼的爆破間隔極短,爆破岩塊相互碰擊,起到補充破碎的作用,節約炸藥;同時,能減少拋擲距離,爆堆集中,能減少崩倒支架和崩壞設備的事故。
⑶起應力疊加作用。前組炮眼爆破後的瞬間,應力波尚未減弱時,後組炮眼即行爆炸,出現應力疊加,有利於擴展炮眼的爆破範圍,並可適當加大炮眼間距。
⑷前組炮眼剛剛使岩石移動,後組炮眼隨即爆炸,能爆破更多更破碎的岩石,這也有利於增大炮眼間距。
⑸減弱地震作用。由於炮眼爆炸產生的地震波相互幹擾,減弱了對巷道的震動,有利於巷道維護。
毫秒爆破與瞬發爆破相比,具有更多的優越性。瞬發爆破雖可用於有煤與瓦斯爆炸危險的工作麵,但隻能采用一次(一組)裝藥分次起爆的爆破方法,因此也存在著引燃瓦斯和煤塵的可能性,不利於安全。因此,推行毫秒爆破,對安全和生產都是有利的。
八、光麵爆破
爆破後巷道成形規整,符合設計斷麵輪廓要求,保持圍岩穩定,不產生或很少產生炮震裂的控製爆破為光麵爆破(簡稱光爆)。在井巷掘進中應用光麵爆破有以下優點:
⑴岩麵光滑,提高巷道輪廓質量,能減少超挖量。
⑵巷道輪廓外裂隙區範圍較小,對圍岩破壞不大,提高巷道穩定性。
⑶施工安全,巷道和工作麵平整,很少有活石,在圍岩穩定性差的情況下,也不易發生冒頂片幫。
⑷巷道成形規整,可減少通風阻力,不易產生瓦斯積聚。
⑸為推廣錨噴支護,創造了有利條件。
⑹能加快巷道掘進速度,與錨噴相結合能較大幅度降低成本。
1、光麵爆破的種類和參數
⑴預裂爆破法:沿巷道輪廓線布置一圈密集的周邊眼,采取低密度均勻頒的弱威力炸藥,首先引爆周邊眼,使各眼間形成相互連通的破裂麵,使主爆體與圍岩分割開後,再爆破主爆體。此方法能在保護圍岩不受周邊眼破壞的情況下,得到完整的巷道設計輪廓線。此法對周邊眼裝藥的間距、密度等要求嚴格,炮眼數目較多,在煤礦已較少使用。
⑵普通光麵爆破法。與預裂爆破相反周邊眼是在其它爆破後,最後一起起爆。
2、光麵爆破周邊眼的主要參數
⑴周邊眼的眼距及最小抵抗線。光麵爆破周邊眼的眼距和最小抵抗線的變化直接影響光麵爆破的效果。常常以下式計算:
m=E/W
式中 m——炮眼密集係數;
E——周邊眼眼距,m;
W——周邊眼最小抵抗線即光麵層厚度,m。
在爆破能量一定的條件下,如果周邊眼間距E過大時,會造成欠挖;如果周邊眼間距E過小,則形成超挖。實踐證明,一般情況下,m值在0.8~1.0範圍內效果最佳。
周邊眼口位置,在硬岩中,眼口應在輪廓上,眼底應在輪廓線外100mm處;在軟岩中,眼口應在輪廓線內100mm處,眼底應正好落在輪廓線處。當工作麵有易冒落破碎的軟岩夾層(無瓦斯)時,可在軟岩夾層上加打空眼,起導向作用。
⑵裝藥量。
⑶裝藥結構。光麵爆破應選用低密度、小直徑藥卷。
⑷周邊眼的起爆。周邊眼可用瞬發電雷管或第一段毫秒雷管起爆。
第五節 特殊情況下的爆破
一、遇老空區爆破
老空區往往積存有大量的水、瓦斯和其他有害有毒氣體,如果不慎爆破掘通老空區,就可能發生突然湧水、人員中毒和瓦斯爆破管惡性事故。因此,在接近老空區時,必須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⑴爆破地點距老空區15m前,必須通過打探眼等有效措施,探明老空區的準確位置和範圍、瓦斯、積水及發火等情況,針對查明的情況,修正或調整安全措施,否則不準裝藥或爆破。
⑵穿透老空區爆破時,必須撤離人員,並在無危險地點爆破。爆破後,必須在查明老空區情況,確認無危險時,才允許恢複工作。
⑶打眼時,發現煤、岩變鬆軟、炮眼內出水異常、工作麵溫度驟高驟低、瓦斯量增大等異常情況,說明工作麵已臨近老空區,必須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爆破條件具備時才可以裝藥爆破。
⑷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發現異常情況,必須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否則不準裝藥爆破,以免誤通老空,發生透水、透火、大量湧出瓦斯以及瓦斯爆炸等事故。
二、巷道貫通爆破
巷道貫通必須有準確的測量圖,每班圖上填明進度。當貫通的兩個工作麵相距20m(衝擊地壓煤層掘進工作麵相距30 m)前,地測部門必須事先下達通知書,並且隻準從一個工作麵向前接通。停掘的工作麵必須保持正常通風,經常檢查風筒是否脫節,還必須正常檢查工作麵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超限時,必須立即處理。掘進的工作麵每次裝藥爆破前,班組長必須派專人和瓦斯檢查員共同對停掘的工作麵檢查工作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超限時,先停止掘進工作麵的工作,然後處理瓦斯。隻有在兩個工作麵及其回風巷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在1%以下時,掘進的工作麵方可裝藥爆破。每次爆破前,在兩個工作麵必須設置柵欄和有專人警戒。間距小於20m的平行巷道,其中一個巷道爆破時,兩個工作麵的人員都必須撤至安全地點。
除以上規定外,還應達到下述要求:
⑴測量人員在巷道貫通前,必須勤給中、腰線,打眼工和爆破工要嚴格按中、腰線調整方向和坡度,布置炮眼。
⑵貫通爆破前,要加固貫通地點支架,背好幫頂,防止崩倒支架或冒頂埋人。
⑶距貫通地點5m內,要在工作麵中心位置打探眼,探眼深度為進度的二倍,眼內不準裝藥,在有瓦斯工作麵,爆破前將探眼用炮泥封死。
⑷與停掘已久的巷道貫通時,應按上述規定認真執行,並在貫通前嚴格檢查停掘巷道的瓦斯、煤塵、積水、支架和頂板,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否則不準貫通。
⑸由班組長指派警戒人,並親自接送。在班組長或班組長指定的專人來接以前,警戒人不得擅離崗位。
⑹按預測位置應貫通而未貫通時,應立即停止掘進,查明原因,重新采取貫通措施。
三、接近積水區爆破
透水是煤礦五大災害之一。由於積水區資料不全,位置範圍不清或測量不準,往往容易發生突發性爆破透水事故,造成重大傷亡、淹沒設備、衝毀設施等重大事故。在接近積水區爆破時,必須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⑴接近積水區,要根據已查明的情況,編製切實可行的排放水設計和安全措施,否則禁止爆破。
⑵掘進工作麵或其他地點發現有透水預兆(掛紅、掛汗、空氣變冷、出現霧氣、水叫、頂板來壓、底板鼓起或產生裂隙出現滲水、水色發渾有臭味等異狀)時,必須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
⑶發現煤岩變鬆軟、潮濕以及炮眼滲水等異常情況,應停止爆破。如正在打眼時應立即停止鑽進,並不許拔出鑽杆,立即向班組長或調度室彙報。
四、裸露爆破的危害
《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嚴禁裸露爆破。裸露爆破就是把炸藥放在被爆炸的煤、岩塊的表麵上,用黃泥等把炸藥蓋上進行爆破。由於裸露爆破是在煤或岩石表麵上爆炸,爆炸火焰直接與井下空氣接觸,最容易引起瓦斯、煤塵燃燒或爆炸。由於裸露爆破的爆破方向和爆破能量難以控製,往往帶來其他不安全因素,例如裸露爆破容易崩倒和崩壞支架,造成冒頂;容易崩壞機電設備,造成生產事故;由於裸露爆破在空氣中的震動強烈,容易把頂幫的浮石崩鬆或崩落,使離層麵和圍岩裂隙麵擴大,容易把煤層震起,到處飛揚,既不利於工人健康,也容易引起煤塵爆炸事故。裸露爆破效果差,浪費炸藥,因此,它是一種既不安全又不經濟的爆破方法。
五、爆破方法處理溜煤眼堵塞必須遵守的規定
用裸露爆破方法處理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也是極不安全的,因為溜煤眼被堵塞,往往通風不良,容易積聚瓦斯,煤塵也較多,一旦裸露爆破,使爆破火焰直接接觸瓦斯,並震動煤塵,很容易引起瓦斯或煤塵爆炸事故,因此,嚴禁用裸露爆破處理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煤礦安全規程》規定:處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時,如果確無爆破以外的辦法,可爆破處理,但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⑴必須采用取得煤礦許用產品安全標誌的用於溜煤(矸)眼的煤礦許用剛性被筒炸藥或不低於該安全等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⑵每次爆破隻準使用1個煤礦許用電雷管,最大裝藥量不得超過450g。
⑶爆破前必須檢查溜煤(矸)眼內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間的瓦斯。
⑷爆破前必須灑水。
六、挖底、刷邦、挑頂等淺眼爆破的規定
《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在特殊情況下,如挖底、刷幫、挑頂確需淺眼爆破時,必須製訂安全技術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於0.6 m,但必須封滿炮泥。
製定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⑴每孔裝藥量不得超過150 g。
⑵炮孔必須封滿炮泥。
⑶爆破前必須在爆破地點附近灑水降塵並檢查瓦斯,濃度超過1%不準爆破。
⑷檢查並加固爆破地點附近支架。
⑸爆破前,必須放好警戒並有班組長現場指揮。
七、采用反井掘鑿暗立井或豎煤倉
采用反井掘鑿暗立井或豎煤倉時必須遵守的規定:
⑴采用反井掘進以木垛盤支護時,必須及時支護。爆破前最末一道木垛盤同工作麵的距離不是超過1.6m。
木垛盤的基墩應采用磚或料石砌築。行人、運料同溜煤眼之間,必須用木板隔開。在人行眼內必須有木梯和護頭板,護頭板的間隔最大不得超過3m,護頭板上的矸石,必須及時清理。
爆破前,必須將人行眼和材料眼蓋嚴。爆破後,首先通風,吹散炮煙,方可進入檢查,檢查人員不得少於2人。經過檢查,證明通風、信號、人行間、隔板、護頭板、頂板、井幫等無危險情況後,方可進行施工。
⑵采用吊罐法施工時,繩孔偏斜率不得超過0.5%,絞車房和出矸水平之間,必須裝設兩套信號裝置,其中一套必須設在吊罐內。
爆破前必須摘下吊罐,放置在巷道內安全地點,將提升鋼絲繩提到安全位置。爆破後必須指定專人檢查提升鋼絲繩和吊具,如有損壞,必須先行修複,修複後方可使用。吊罐內有人作業時,嚴禁在吊罐下進行工作或通行。
⑶刷井時,必須有防止人員墜落的安全措施。爆破前必須回清炮眼口以下0.3m範圍內的木垛盤。否則,不得爆破。矸石眼內的矸石必須經常放出,防止卡眼,但不得放空。嚴禁站在矸石眼的矸石上作業。
八、放震動炮處理機采工作麵堅硬夾矸
在一般情況下機采工作麵(尤其是綜采工作麵)是不允許爆破的,以免崩壞電機設備和炮煙腐蝕液壓支架立柱的鍍層。但在機采工作麵遇到堅硬的夾層時,《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工作麵遇有堅硬夾矸或黃鐵礦結核時,應采用鬆動爆破措施處理,嚴禁用采煤機強行截割。具體注意事項如下:
⑴由工程技術人員根據夾矸的厚度、硬度、性質等情況,製定鬆動爆破的炮眼布置(包括深度、眼距、角度),裝藥量及封泥長度和對設備保護等安全措施。
⑵在爆破前,將爆破區內的液壓支架,電纜等用擋簾擋牢(或給液壓支架上褲套),把采煤機開出爆破地點30m以外,否則不許爆破。
⑶按措施中規定的裝藥量裝藥,並填滿炮泥,以達到將夾矸震裂、破碎的要求,所規定的眼距應能達到炮眼間的夾矸發生貫穿裂縫的要求,眼深一般是機采進度的2倍。起爆應采用瞬發電雷管一次起爆或毫秒電雷管起焊。
⑷爆破時,嚴格執行“一炮三檢製”。
九、機采工作麵打切口時應注意的事項
在使用單滾筒的回采工作麵,必須采用爆破的方法打出切口(即機窩)。
由於切口的位置在回采工作麵的上下兩出口處,頂板暴露較大,加之上下兩巷受回采麵超前壓和周期壓等影響,往往頂板破碎或離層嚴重,因此,工作麵與上下兩巷連接處,維護比較困難,如操作不當,容易發生冒頂事故。因此,爆破工在爆破時,除嚴格執行正常的爆破製度與規定外,還必須注意以下各項:
⑴回采工作麵與上下兩巷銜處的20m範圍內,必須加強維護,支架和頂幫刹杆必須齊全,斷梁折腿的支架必須及時更換,爆破前必須加固。
⑵工作麵上下切口爆破區及其相鄰的5m範圍內的支架和特殊支架必須齊全牢固,並有防倒措施。對於頂梁、摩擦式金屬支柱或單體液體壓支柱缺件和失效者必須立即更換,爆破前必須加固。
⑶爆破時刮板運輸機的機頭、機尾等設備及電纜要加以可靠的保護。
⑷裝藥量要適當,炮泥要足量。
十、石門揭穿(開)突出煤層采用震動爆破時應注意的事項
石門揭穿(開)突出煤層前,當預測為突出危險工作麵時,必須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經檢驗措施有效後,可用遠距離爆破或震動爆破揭穿(開)煤層。厚度小於0.3m的突出煤層,可直接采用震動爆破或遠距離爆破揭穿。
⑴揭穿(開)煤層的掘進工作麵必須有獨立、可靠、暢通的回風係統,在其進風側的巷道中,應設置兩道堅固的反向風門,在回風係統內必須切斷電源,嚴禁人員通行或作業。與該回風係統相連的風門、密閉、風橋等通風設施必須堅固可靠,防止突出後的瓦斯湧入其他區域。
⑵必須編製專門設計。爆破參數、爆破器材及起爆要求、爆破地點、反向風門位置、避災路線、停電、撤人和警戒範圍等,必須根據具體情況在設計中明確規定。
⑶震動爆破由礦技術負責人統一指揮,並有礦山救護隊員在指定地點值班,爆破30min後礦山救護隊員方可進入工作麵檢查。根據檢查的結果,確定采取恢複送電、通風、排除瓦斯等具體措施。
⑷如果震動爆破未能一次揭穿煤層,在掘進剩餘部分時(包括掘進煤層和進入底(頂)板2m範圍內)必須按照震動爆破的安全要求,進行爆破作業。
⑸為降低震動爆破誘發突出的強度,應采用擋攔設施。
⑹石門揭穿煤層的全過程中必須特別加強支護,並應有發生突出時保證人員安全的措施。
⑺采用金屬骨架措施揭穿煤層後,嚴禁拆除或回收骨架。
⑻震動爆破必須采用銅腳線的毫秒雷管,雷管總延期單不得超過130ms,嚴禁跳段使用。電雷管使用前必須進行導通試驗。電雷管的連接必須使通過每一個電雷管的電流達到其引爆電流的2倍。爆破母線必須采用專用電纜,並盡可能減少接頭,有條件的可采用搖控發爆器。
複習題:
1、在哪些情況之下,不得裝藥爆破?
2、“一炮三檢製”和“三人連鎖放炮製”的內容?
3、回采工作麵一次裝藥分次起爆的害處?
4、掘進工作麵全斷麵一次起爆的安全優勢?
5、毫秒爆破與秒延期爆破對爆破安全影響的比較?
6、接近老空區時爆破,必須采取的安全措施?
7、巷道貫通爆破注意事項?
8、裸露爆破的危害?
9、爆破方法處理溜煤眼堵塞必須遵守的規定?
10、挖底、刷邦、挑頂等淺眼爆破的規定?
11、炮泥的作用?水炮泥的優點?
12、裝藥量過大的害處?
13、裝“墊藥”和“蓋藥”的害處?
14、裝配起爆藥卷應該遵守的規定?
15、安全裝藥的程序與方法?
第五章 放炮事故的預防與處理
一、爆炸的原因
⑴雜散電流。如電機車牽引網路的漏電電流,當機車啟動時其雜散電流可達數安培,運行時達十幾至數十安培,當其通過管路、潮濕的煤、岩避導入雷管腳線。
⑵雷管腳線或爆破母線與動力或照明交流電源一相接觸,又互相與另一接地電源相接觸。漏電電纜相接觸。
⑶雷管腳線或爆破母線與漏電電纜相接觸。
⑷雷管受到衝擊、擠壓。
⑸各種起爆材料和炸藥都具有一定的爆轟感度,當一處進行爆破作業,有可能引起附近另一處炮眼爆炸。
二、預防措施
⑴對雜散電流的預防。應在裝藥和爆破連線時不與其他物體接觸,注意檢查母線與網路連接前是否帶雜散電流,將母線一端隨時扭結短路。
⑵加強井下機電設備和電纜的檢查和維修。
⑶存放炸藥、電雷管和裝配引藥的處所安全可靠,嚴防煤、岩塊或硬質器件撞擊電雷管和炸藥。
第一節 拒爆的原因、預防及處理
一、拒爆的原因
⑴炸藥變質。
⑵雷管電阻絲折斷;雷管變質或雷管製造質量差。
⑶裝藥、裝炮泥未按規定進行操作,雷管腳線折斷或絕緣不良,造成不通電或電流短路。
⑷連接的雷管數超過發爆器的起爆數。
⑸發爆器的電流小或有故障,不能引發電雷管。
⑹發爆器與爆破母線、母線與腳線、腳線與腳線間連接不實,有短路;或與水、金屬、岩石等導體,非導體接觸,造成斷路、短路、漏電;或阻力大電流不能正常通過,不易起爆;或連線時漏連、誤接,使網路中無電流或電流太小,電雷管不能起爆。
(7)遇地質構造時,特別是遇肉泥,常出現高段別(四、五段)炮眼內的炸藥被“壓死”,即管響藥不響。
二、拒爆的預防
⑴不領取變質炸藥和不合格雷管。
⑵按《規程》規定裝藥。裝藥時用木或竹質炮棍輕輕將藥推入孔中,防止損壞或折斷雷管腳線。
⑶選用能力足夠的發爆器並保持其完好;領取發爆器時認真檢查其性能,隨班領取,防止碰撞、摔打,及時更換電池,嚴禁用接線柱短路打火的方式檢查殘餘電流;發爆器的起爆能力要大於一次爆破的雷管個數。
⑷在進行發爆器與母線、母線與腳線、腳線與腳線之間的連接時,爆破工的手要洗淨擦幹再擰接線頭並要擰緊。
⑸要保持爆破母線的完好,妥善保管,及時檢查處理。
⑹炮眼連線方式不要隨意改動。連好線後,爆破工要全麵檢查一次,以防錯連或漏連。
(7)改用五個段雷管爆破,為三個段別雷管爆破。
三、處理方法
《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通電以後拒爆時,爆破工必須先取下把手或鑰匙,並將爆破母線從電源上摘下,扭結成短路,再等一定時間(使用瞬發電雷管時,至少等5min;使用延期電雷管時,至少等15 min),才可沿線路檢查,找出拒爆原因。
通電後如出現全網絡不爆時,爆破工應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①若表針讀數小於零,說明網路有短路處,應依次檢查導線,查出短路處並處理,重新通電起爆;②若表針走動小,讀數大,說明有連接不良接頭,電阻大,應依次檢查連接頭,查出後將其扭結牢固,重新爆破;③若表針不走動,說明網路導線或雷管橋絲有折斷,此時應改變連線方法,或一眼一眼放,查出拒爆後,按拒爆處理規定予說明處理。
⑵爆破工也可用導通表檢測網路,若網路導通,則可重新爆破;若網路不導通,說明有斷路,需逐段檢查,查出問題加以處理,然後重新爆破。
第二節 雜散電流的產生及對爆破工作的危害和預防
一、雜散電流的來源及危害
主要來源於直流的電流漏電(如電機車牽引網路的漏電)、動力和照明交流電流的漏電、大地自然電流、雷電感應電流和磁輻射感應電流等,而水管路和軌道的雜散電流為最大。
電機車牽引網路引起的雜散電流和動力、照明漏電形成的雜散電流,都可以通過沿井巷的導電體,如管路和軌道形成電路。該雜散電流如與潮濕煤、岩壁接觸,可造成煤、岩壁導電。漏電電流之一相與另一漏電電流之一相經爆破母線或腳線與之接觸,就能發生意外爆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生產停頓和國家財產損失。
二、預防方法
⑴降低電機車牽引網路產生的雜散電流。辦法是采取用導線連接兩軌間的接頭,形成軌道電路,降低網路的電阻值。
⑵爆破母線不與壓風、灑水等管路、軌道鋼絲繩、刮板運輸機等導電體和動力、照明線路相接觸;管路與電線不與母線同側鋪設,同側鋪設時要保持一定懸掛距離。
⑶電雷管腳線和連接線,腳線和腳線之間的接頭,都必須懸空,不得同任何導電體和潮濕的煤岩壁相接觸。
第三節 落炮的原因、預防及處理
一、發生落炮的原因
⑴使用了未經電阻測試和串聯了不同廠家生產的同品種電雷管。
⑵爆破網路連接不合理,或有錯連或漏連。
⑶串聯爆破網路連接的雷管多。
⑷雷管腳線、連接線或母線受潮,連接不合要求,電阻大、漏電;或將質量與規格不同的母線與腳線混用。
(5)大線不合格導電率差;大線過長或部分絲線被砸斷。
(6)地質條件複雜地帶,如有淋水、磁石、天然焦、火成岩、煤中遇岩、岩中遇煤(岩)等。
二、預防方法
⑴裝藥和爆破必須由爆破工專人負責。
⑵爆破工不領取不使用未經導通的雷管。
⑶裝配引藥、向孔內裝藥和封泥時,都要小心謹慎,腳線要貼緊孔壁。
⑷不準裝蓋藥和墊藥。
⑸檢查爆破母線、連接線和腳線及其連接是否符合要求,有無錯接或漏接的地方。
(7)更換合格母線。
(8)補充措施,改串聯為串並聯等。
三、處理方法
⑴發現丟炮時,在檢查完工作麵頂板、支架和瓦斯無問題後,再進行處理,而且應當班處理完畢,當班不能處理的,要標明記號,在交接班時交待不清楚,由下班處理。
⑵當發現一處連接的炮眼未炸時,可以重新連線爆破,如果不響,再采用單個爆破的方法,這樣可以最後檢查出瞎炮,按規定重新打眼爆破。
⑶爆破後,如出現有隔三跳五的炮眼不響時,必須對每個雷管用測炮器重新檢查,如燈都亮,可重新連線爆破;如果燈不亮,即按瞎炮處理。
⑷爆破崩出的炸藥和雷管,爆破工詳細檢查收集並妥善保存好,下班時一起交回火藥庫。
第四節 炮煙熏人的原因及預防
一、炮煙熏人的原因
⑴掘進工作麵爆破後,炮煙尚未排除就急於進入工作。
⑵局部通風機的風筒距掘進工作麵太遠,因風量不足,不能及時吹散炮煙;或炮眼內裝藥量過多,所產生的炮煙超過通風機能力,致使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將炮煙排除或衝淡。
⑶炸藥的變質引起炸藥的緩慢燃燒,所產生的一氧化碳、氨的氧化物有所增加,使人中毒的可能性增加。
⑷回采工作麵爆破時,在回風道作業人員距爆破地點近,炮煙濃度大,而不能及時撤退時。
⑸長距離單孔掘進工作麵爆破後,炮煙長時間浮遊在巷道中,使人慢性中毒。
二、預防方法
⑴爆破後待炮煙被吹散吹淨,作業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麵作業。
⑵不使用超期、硬化、變質的炸藥。
⑶控製一次爆破炸藥量,不使產生的炮煙量超過通風能力。
⑷采掘工作麵不得串聯通風,回風道應保證足夠的通風斷麵。
⑸裝藥時,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要求填滿炮泥,以抑製生成有害氣體。
⑹爆破時,除警戒人員外,其他人員都要在進風巷內躲避等候;單孔掘進巷道內所有人員都要遠離爆破地點,同時要有充足的風量。
⑺作業人員在通過有較高濃度炮煙區時,要用濕毛巾堵住口鼻,並迅速通過。
第五節 瞎炮的產生原因和預防辦法
一、瞎炮的產生原因
⑴雷管或炸藥本身不合要求,如雷管橋絲折斷,未經電阻測試,受潮;炸藥受潮、硬化變質等。
⑵操作工藝不合要求:
①爆破網路連接不合理,有錯連或漏連;②在裝藥、填裝炮泥時,因操作不當將雷管腳線搗斷;③雷管腳線、爆破母線受潮,當與外界導電體或潮濕物體接觸時,造成漏電;④裸露在眼外的雷管腳線互相接觸,造成短路;⑤裝藥時,用炮棍送藥用力過大,炸藥被壓實,使其敏感度降低;⑥混用了不同規格,不同廠家、不同材質的電雷管;⑦對有水或極潮濕的炮眼,未使用抗水炸藥,藥卷被水浸濕而失效。
預防措施
⑴經常檢查發爆器具,保持其良好性能。發爆器、爆破母線要執行專人使用,專人保管。
⑵實行雷管測試和炸藥檢查驗收製度,不合格的不領取。
⑶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裝藥的規定裝藥。
⑷做好爆破前的檢查工作,尤其是對連接網路、發爆器和爆破母線作認真檢查。
第六節 處理瞎炮必須遵守的有關規定
處理拒爆、殘爆時,必須在班組長指導下進行,並應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畢,當班爆破工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爆破工在現場交接清楚。
處理拒爆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⑴由於連線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連線起爆。
⑵在距拒爆炮眼至少0.3m以外另打與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起爆。
⑶嚴禁用鎬創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藥卷或從起爆藥卷中拉出電雷管;不論有無殘餘炸藥,嚴禁將炮眼殘底繼續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拒爆(殘爆)炮眼。
⑷處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後,爆破工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
⑸在拒爆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關的工作。
第七節 發生殘爆和爆燃的原因及預防
一、原因
⑴在裝藥時裝了蓋藥和墊藥。由於它們是在炮眼傳爆方向的背麵,所以往往不能起爆,即使起爆,蓋藥常常被拋到煤、岩堆中,或在燃燒中散落在煤、岩堆上;墊藥則被留在眼底。
⑵裝藥時,炮眼內煤、岩粉未被清除,或因操作失誤,致使炮眼藥卷受到阻隔或分離,影響了藥卷間的傳爆。
⑶裝藥時,藥卷被搗實,增加了藥卷的密度,降低了爆轟的穩定性。
⑷炸藥質量不好或變質,或炮眼內炸藥受潮濕而失效。
⑸雷管起爆能力不足,起爆後炸藥達不到穩定爆轟,由於某些不利影響致使爆轟中斷,產生殘爆或爆燃。
⑹在深孔小直徑裝藥爆破中,由於管道效應而使爆轟方向末端藥卷壓死造成拒爆成為殘藥。
二、預防措施
⑴采取合理的裝藥方法。
⑵裝藥前必須將炮眼內煤、岩粉清除幹淨。
⑶加強對炸藥的檢查和保管,不使用超期和變質的炸藥。
⑷裝藥時不要用炮棍搗實炸藥。
⑸處理殘炮的方法與處理瞎炮的方法基本相同。
第八節 放空炮的原因及預防
原因
⑴充填炮眼的炮泥質量不好。如以煤塊、煤岩粉和藥卷紙等做充填材料或充填的長度不合規定,致使炸藥爆破後的爆破力克服不了煤岩最小抵抗線的阻力,而由炮眼口即阻力最小處衝出,產生空炮。
⑵炮眼間中過大,炮眼方向與最小抵抗線方向重合,兩者都會使爆破力由抵抗最弱點(炮口)衝出,造成眼壁和炮眼口不同程度的破壞,產生放空炮。
二、預防方法
⑴充填炮眼的炮泥質量要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⑵保證炮泥的充填長度符合《規程》規定。
⑶布孔的間距和孔深要合理,並根據煤、硬度、炮眼的角度選擇合適的裝藥量。
第九節 爆破崩人的原因及預防
一、常見原因
⑴爆破母線短,躲避處選擇不當,造成飛煤、飛石傷人。
⑵爆破時未執行《煤礦安全規程》中有關爆破警戒的規定,誤傷進入爆破區的人員。
⑶處理瞎炮(拒爆)未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程序和方法操作,致使瞎炮突響崩人。
⑷通電以後裝藥炮眼不響時,等候進入工作麵的時間過短,或誤認為是網路故障而提前進入、造成崩人。
⑸未能防止雜散電流,造成突然爆炸而傷人。
⑹爆破製度執行不嚴,工作混亂,往往發生在工作麵有人工作時,另有他人用發爆器爆破,造成崩人。
二、預防措施
⑴按《煤礦安全規程》和《作業規程》規定,爆破母線要有足夠的長度,躲避處的選擇要能避開飛石、飛煤的襲擊;掩護物要有足夠的強度。
⑵爆破時安全警戒必須執行《規程》規定。
⑶通電以後裝藥炮眼不響時,如使用瞬發雷管,至少等5min;如使用延期電雷管至少等15 min,方可沿線路檢查,找出不響的原因,不能提前進入工作麵,以免炮響崩人。
⑷采取已經講述過的措施,避免因雜散電流造成突然爆炸崩人。
第十節 爆破崩倒支架的原因及預防
一、原因
⑴支架(柱)架設質量不好,如回采工作麵支架(柱)的迎山不夠,楔子打得不緊,或上頂有空沒刹緊,或將它們打在浮煤、矸上;如掘進工作麵的支架幫頂背得不實,柱腳淺、岔角過大或過小,或沒釘拉條,爆破時支架被崩倒。
⑵炮眼排列方式與煤層硬度、采高不相適應,有大塊煤崩出造成支架被崩倒。
⑶炮眼角度偏斜,炮眼淺,裝藥過多,炮泥裝得少,質量差,爆破時將支架崩倒。
⑷回采工作麵的炮道寬度小,太靠近支架,爆破時崩倒支架。
二、預防方法
⑴爆破前必須檢查支架並處理好,掘進工作麵的頂幫要插嚴背實,並打上拉條,實行必要的加固;回采工作麵的支架除加強刹頂外,要用緊楔和打撐木的辦法進行必要的加固。
⑵掘進工作麵要選擇合理的掏槽方式。炮眼的布置、角度、個數等參數要合理選定。
⑶回采工作麵要留有足夠的炮道。掘進工作麵要有足夠的掏槽深度。
第十一節 爆破造成冒頂的原因及預防
一、造成冒頂的原因
⑴采掘工作麵頂眼的眼底距頂板距離太小或打入了頂板內,爆破時造成冒頂。
⑵采掘工作麵遇有地質構造,頂板鬆軟破碎,未采取少裝藥放小炮的辦法,而照樣爆破。
⑶頂眼裝藥量過大,爆破時對頂板衝擊強烈,造成冒頂。
⑷一次爆破炮眼數超過《作業規定》的規定,空頂麵積大,支架又未能及時跟上;或者一炮一放時,未執行崩倒即扶的規定而造成冒頂。
⑸炮眼的角度不合適,爆破時崩壞支柱。造成大麵積空頂,支架又不及時跟上,造成冒頂。
⑹全部陷落法回采工作麵老頂未冒,煤幫頂板出現大的裂縫,直接頂板爆破時,撤打放頂支柱時間、順序和距離不合理,也能造成冒頂。
二、預防方法
⑴靠近煤層頂板的炮眼眼底要與頂板離開0.2m~0.3m的距離。
⑵按采掘工作麵《作業規程》規定的炮眼布置、角度、裝藥量、一次爆破量進行作業,防止崩倒支架,形成過大的空頂麵積和空頂距。
第六章 淮北礦業集團公司放炮管理規定
處罰規定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照嚴重“三違”進行處理:
1、撤人、警戒工作落實不到位下達放炮命令的;
2、班長沒有下達放炮命令放炮員放炮的;
3、警戒人警戒不到位,擅離職守的;
4、放炮員未親自進行連線、其他人連線的;
5、掘進工作麵未按規定做到“清底驗炮”的;
6、采、掘工作麵未按規定進行裝藥、起爆的;
7、未按照規定使用阻燃彩帶、抗水型雷管的;
8、未按規定進行雷管導通發放的;
9、瞎炮或殘爆未按照規定在當班處理的;
10、當班班(隊)長、打眼工、放炮員未執行放炮安全確認的。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管技幹部按違章指揮論處:
1、采煤工作麵一人聯線、另一人放炮或采用一次聯線,掐斷放炮的,追究跟班區(隊)長的責任;
2、掘進工作麵生產工序不合理,未能按規定進行清底驗炮的, 追究區(隊)長的責任;
3、放炮員違章裝藥、連線、放炮的,雷管未導通發放的,追究分管放炮區(隊)長的責任;
4、特殊地段爆破作業未補充安全技術措施、及時調整爆破參數的,追究采掘主管技術員的責任;
(三)分管副礦長、總工程師、通風副總應對所轄範圍的放炮管理負責,凡出現放炮事故的,對照集團(股份)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七章 《淮北礦業集團爆破器材管理規定》
一、爆炸材料的運輸
1、必須使用封閉式後開門專用運輸車運輸爆炸材料,車上必須設置運送爆炸材料的顯著標誌。
2、運輸爆炸材料車輛的駕駛員、押運員必須持證上崗,並按規定的行車路線運輸,不得抄近路或繞道行駛,不隨意帶人、帶物,不得在中途停留。
3、爆炸材料運輸的責任範圍各使用單位卸車點到井下所有使用現場由各使用單位負責。爆炸材料卸車後,由使用單位安監、武保、物管和通風部門對爆炸材料的品種、數量、包裝質量進行驗收,建立台帳監護入庫。入井至爆炸材料庫由使用單位的安監、運輸和通風部門負責。爆炸材料庫至使用現場由放炮員和采掘單位負責。
二、爆炸材料的貯存
1、使用單位在貯存、使用爆炸材料前必須辦理由市公安部門核發的爆炸材料購買證、貯存證和使用證。
2、爆炸材料庫必須按設計和審批後的允許存放量貯存並不得超過該礦井三天的炸藥需要量和十天的電雷管需要量。變更設計貯存量應經主管部門複審批準,不得出現超貯現象。
3、爆炸材料庫管理員對新入庫的爆炸材料的生產日期、批號、機號應做詳細記錄,發現質量問題及時與生產廠家和主管部門聯係。
4、爆炸材料庫各處存放量(炸藥壁槽、雷管壁槽、待發間)必須做到賬、物相符。存放爆炸材料的壁槽,雷管導通間、編號間、待發間必須采取導除靜電措施。
5、爆炸材料庫貯存報廢的爆破材料(變質的、過期失效的、拒爆的等)炸藥存量不超過100公斤,雷管存量不超過500發,應建立報廢台帳,對造成報廢的原因做詳細記錄備查。需報廢的炸藥、雷管交雷鳴科化公司銷毀,銷毀前由使用單位武保部門清點數量裝箱,並貼上封條,憑公安部門開出的運輸證,交給雷鳴科化公司運輸爆炸材料專用車運往火工廠統一銷毀。
6、采掘工作麵存放爆炸材料時,炸藥存放量不得超過兩個小班使用量,雷管為當班使用量。炸藥必須做到入箱上鎖,雷管做到入盒上鎖。箱、盒必須是耐壓、抗撞衝、防震、防靜電的非金屬容器。嚴禁將炸藥和雷管裝在同一容器內;嚴禁將爆炸材料裝在衣袋內。
不得使用過期或嚴重變質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及當班剩餘的雷管必須交回爆炸材料庫。
7、爆炸材料庫要建立八項管理製度:
(1)爆炸材料裝卸、運輸製度;
(2)爆炸材料儲存、保管製度;
(3)爆炸材料防火、警衛製度;
(4)爆炸材料銷毀處理製度;
(5)爆炸材料發放、清退製度;
(6)雷管全電阻檢查、編號製度;
(7)爆炸材料管理獎罰製度;
(8)爆炸材料管理人員崗位責任製度。
三、爆炸材料領用
1、根據礦井瓦斯等級選用相應的爆炸材料。低瓦斯礦井的煤層采掘工作麵、半煤岩掘進工作麵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於二級的煤礦許用炸藥;高瓦斯礦井、低瓦斯礦井的高瓦斯區域,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於三級的煤礦許用炸藥。有煤與瓦斯突出危險的工作麵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於三級的煤礦許用含水炸藥。
爆炸材料新產品,須經國家授權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並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後,方可在井下試用。
2、 應建立爆炸材料(包括水炮泥)的發放、領取、使用和退庫台帳,並有領、用、退人員的簽章。發放時必須按進庫日期順序,先進庫先發放使用;領取爆炸材料時必須使用藥包和雷管盒。炸藥由放炮員領取後交生產單位取得運藥證的專門人員,在放炮員監護下運至藥箱附近驗收入箱,雷管由放炮員親自運送。
雷管發放前必須進行導通測阻及搓碼編號,做到分阻使用。退庫雷管發放前必須再次導通測阻,未經導通測阻的雷管不準發放。
3、應建立爆炸材料庫導通間、編號間、待發間定員、定量標準,庫內運送爆炸材料應使用小推車和安全箱。
四、井下放炮
1、對采掘班隊長、警戒人、打眼工、運藥工、裝藥工的要求:
(1)必須經四級培訓機構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當班采掘班隊長是現場放炮管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現場撤人、警戒、下達放炮命令、撤除警戒、驗炮等工作,必須熟習火藥性能、爆破圖表和有關爆破管理規定;
(3)警戒人要認真執行警戒製度,穿反光警戒服上崗,爆破期間禁止任何人員進入爆破區域。爆破結束後隻有接到班(隊)長撤除警戒的命令,才能離開警戒位置;
(4)打眼工必須按爆破說明書打眼,打眼前班(隊)長、打眼工要對上茬炮眼進行安全確認,查看是否有瞎炮、殘爆,嚴禁套眼;
(5)運藥工要熟悉炸藥性能,按規定運送炸藥,嚴格執行清點交接驗收製度。
2、對井下放炮員的要求
(1) 放炮員必須由經過二級培訓機構培訓,取得
特殊工種上崗資格證和公安部門頒發的爆破員作業證,並做到攜帶齊放炮工具,持證上崗。
(2)爆破作業必須由專職放炮員擔任,統一歸通風區管理。
(3)放炮員是現場放炮行為的責任主體,必須親自連接雷管腳線和母線,進行網絡測阻、放炮、驗炮等工作。
(4)放炮員使用的雷管必須專人專號,不得轉借;必須當班親自領取,用不完及時退庫,班後不得在工作地點存放。
(5)放炮員必須使用符合爆破要求的發爆器進行爆破作業,發爆器鑰匙要隨身攜帶,不得轉交他人。爆破母線必須絕緣良好,不允許有破口或明線頭。
3、裝配引藥與裝炮
(1)裝配引藥必須由放炮員親自進行,並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器設備和導電體的地點進行,不得坐在炮藥箱上裝配引藥。電雷管腳線必須扭結短路。嚴禁斜插管,半腰管和雷管綁在引藥外麵。
(2)裝炮必須按照爆破圖表的規定進行,生產技術部門應根據井下現場條件的變化情況及時修改爆破圖表。裝炮可由放炮員和經過專門培訓的班(隊)長協助進行,嚴禁將爆炸材料分發給采煤當班工人和掘進工作麵人員自行裝炮,杜絕“全民裝藥”現象,現場剩餘的爆炸材料應及時回收入箱上鎖。
(3)裝炮前,放炮員要與班隊長、瓦檢員對工作麵及炮眼進行全麵檢查,嚴格執行“十不裝”的管理規定:
1、裝炮地點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不裝;
2、裝炮地點20米範圍內有煤塵超過規定而未處理時不裝;
3、工作麵風量不足或風向不穩未改善通風前不裝;
4、空頂距離超過規定時不裝;
5、工作麵支架、頂板不安全未經處理時不裝;
6、炮眼深度、角度不符合要求時不裝;
7、炮眼內有異狀、有壓力水、瓦斯突增、溫度聚高驟低,炮眼變形時不裝;
8、炮眼內煤、岩粉未清除幹淨,沒有足夠的機製炮泥時不裝;
9、回采工作麵有傘簷、炮道寬度不夠時不裝;
10、采掘工作麵無水炮泥和無灑水設施時不裝。
(4)裝炮、放炮不得與回柱等其他與裝藥、放炮無關的生產工序平行作業。
(5)裝炮時,應依次裝填座底泥、炸藥、水炮泥和封泥。為防止炮眼空餘部分積聚瓦斯,炮眼剩餘部分應用機製炮泥全部封滿。禁止使用塊狀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做封泥。
炮眼內煤(岩)粉要清除幹淨,各藥卷彼此密接,不得衝撞或搗實,不得損傷雷管腳線。
(六)堅持使用阻燃彩帶、抗水型雷管、機製炮泥。采煤底部炮眼、掘進工作麵底部兩排炮眼都必須使用阻燃彩帶,彩帶炮眼外裸露長度不少於300mm;掘進工作麵底部兩排眼(上山巷道除外)必須使用抗水型雷管。
(七)裝炮後,必須把雷管腳線扭結懸空,嚴禁雷管腳線與運輸設備、電氣設備以及采掘機械等導電體相接觸。
聯線與警戒
(一)按照作業規程規定的爆破順序和聯線方法聯線。腳線與母線連接必須由放炮員親自操作,其他人不得參與連線工作。嚴禁一次聯線掐段爆破。
(二)工作麵的炮聯好後,最後剩餘的兩條腳線在未和母線聯結前,必須扭結成短路,爆破前、後,爆破母線必須扭結成短路。
(三)放炮員,在工作麵人員全部撤離後,才可將母線與腳線聯結,並沿線檢查母線,最後離開爆破地點。
(四)爆破前,放炮員,必須對爆破網絡進行全電阻檢查。
(五)爆破前,采掘班(隊)長必須在能夠通往爆破地點的所有通道安設警戒人,並嚴格執行“三人連鎖”放炮製,警戒人必須穿反光警戒服(反光警戒背心)在警戒柵欄或警戒網以外執行警戒,警戒人的安設和撤除必須由采掘班(隊)長親自安排,其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撤除警戒,也不得隨意更換警戒人。每次爆破前班隊長、放炮員必須對撤人、警戒進行安全確認,人員全部撤離,“三警戒”安設好後,才能在下達爆破命令後爆破。
(六)爆破過程中,因其他原因中止爆破,再次爆破前采掘班(隊)長必須對爆破區域內的所有作業人員進行再次清理,並撤至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重新執行“三人連鎖”放炮製後才能再次爆破。
爆破距離與爆破
(一)爆破作業時,起爆地點到爆破地點的距離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1、薄煤層或傾角30度以上的采煤工作麵爆破安全距離不小於25米。
2、傾角30度以下的中、厚煤層采煤工作麵爆破安全距離不小於30米。
3、工作麵有夾矸或開采天然焦、在上下部都有自由麵的煤垛,應根據夾矸出現長度,影響範圍,其爆破安全距離在作業規程中另行規定,並經總工程師批準,但最小爆破距離不得小於50米。
4、采用其他方法采煤,工作麵需要爆破時,應製定安全措施,其安全距離的確定由礦總工程師批準,但最小爆破距離不小於50米。
5、直峒煤巷爆破安全距離和警戒距離為100米。直峒岩巷、半煤岩巷和天然焦爆破安全距離和警戒距離為120米。
6、90度彎峒煤巷安全距離70米。在接近轉彎和轉彎後不到10米時,轉彎以外再延長10米。警戒距離為90米。90度彎峒岩巷、半煤岩巷和天然焦安全距離為90米,在接近轉彎後不到10米時,轉彎以外再延長10米,警戒距離為100米。
7、其他地點的爆破安全距離和警戒距離,在作業規程中應具體規定,由總工程師批準。
(二)爆破作業時,要嚴格執行“十不放”的管理規定:
1、爆破地點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不放;
-2、爆破母線長度不夠時不放;
3、支架未支護好,物體堵塞巷道斷麵三分之一以上時不放;
4、炮泥充填不滿時不放;
5、三警戒缺一不放;
6、不發出爆破信號或爆破時無掩體不放;
7、有害氣體超限時不放;
8、停電、停車、停風時不放;
9、人員、材料未撤到安全地點,電纜及其他物體不掩蓋好不放;
10、明炮、糊炮、違章指揮崩工字鋼等物件不放。
(三)爆破與瓦斯管理
1、放炮員必須攜帶便攜式瓦斯報警儀,並認真執行“一炮三檢”製,采煤工作麵每組爆破或單發爆破都應執行“一炮三檢”製,當爆破地點附近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嚴禁爆破。
2、采煤工作麵上、下隅角和冒高處瓦斯濃度大於1.0%時,附近20米範圍內停止爆破作業。裝過炮的區域嚴禁人員進入。
3、掘進工作麵片幫、冒高處瓦斯濃度大於1.0%時,附近20米範圍內停止爆破,必須經處理後瓦斯濃度降至1.0%以下,方可爆破。
4、對兩巷貫通掘進爆破的瓦斯管理應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第108條的規定,並製定專門貫通措施對爆破作業進行具體規定,措施須經總工程師批準。
(四)爆破作業時,放炮員、瓦檢員、班(隊)長必須嚴格執行“三人連鎖”放炮製及“一炮三檢”等爆破管理製度。“三人連鎖”放炮製的具體內容為:爆破前,放炮員將警戒牌交給班(隊)長,由班(隊)長派人警戒,並檢查頂板與支架情況;班(隊)長將自己攜帶的爆破命令牌交給瓦斯檢員,瓦檢員檢查瓦斯煤塵合格後,將自己攜帶的爆破牌交給放炮員;放炮員發出爆破警號至少再等5秒鍾,方可進行爆破,爆破後,三牌各歸原主。
(五)在有瓦斯或有煤塵爆炸危險的采掘工作麵,應采用毫秒爆破。在掘進工作麵應全斷麵一次起爆,不能全斷麵一次起爆的,必須製定安全措施;在采煤工作麵,可分組裝藥,但一組裝藥必須一次起爆。嚴禁在一個采煤工作麵使用2台及以上發爆器同時進行爆破。
(六)放炮工作必須做到現連現放,自連自放,嚴禁一次連線,分次放炮,嚴禁一人連線,另一人放炮。
(七)放炮員必須隨身攜帶發爆器的把手或鑰匙,嚴禁轉交他人。不到爆破通電時,不得將把手或鑰匙插入發爆器。爆破後,必須立即將把手或鑰匙拔出,摘掉母線並扭結成短路。
(八)處理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時,可采用空氣炮;無其他辦法時,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可采用爆破方法處理,但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必須采用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的用於溜煤(矸)眼爆破的煤礦許用剛性被筒炸藥或不低於該安全等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2、每次爆破前隻準使用1個煤礦許用電雷管,最大裝藥量不得超過450g 。
3、爆破前必須檢查溜煤(矸)眼內堵塞部位的上、下部空間的瓦斯;必須灑水降塵。
4、威脅安全的地點必須斷電、撤人。
(九)在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礦井中,放頂煤工作麵嚴禁挑頂煤爆破作業。
(十)放炮員在進行爆破作業時,裝藥的炮眼應當班爆破完畢,當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裝藥炮眼時,當班放炮員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放炮員交接清楚。
驗炮
(一)爆破結束後,須待工作麵的炮煙吹散,放炮員、瓦檢工和班組長必須首先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架、拒爆、殘爆等情況,如有危險情況,必須立即處理。
(二)掘進工作麵必須嚴格執行“清底驗炮”製度,驗炮工作必須由當班班(隊)長和放炮員共同完成。掘進工作麵要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做到當班炮當班驗,誰裝的炮誰驗,誰放的炮誰驗。必須在當班清理見實幫實底長度不少於2m ,若發現有欠挖、底鼓或留有阻燃彩帶,由當班班長和放炮員負責清查是否留有瞎炮或殘爆。
(三)大斷麵巷道采用多循環作業,因特殊原因不能做到當班清底驗炮的,班(隊)長和放炮員必須進行現場確認、現場交接,並做好記錄,下班次不安排放炮員的,當班放炮員不得離開現場,直至驗炮結束。
(四)通電後拒爆時,放炮員必須先取下把手或鑰匙,並將爆破母線從電源上摘下,扭結成短路,再等一定時間(使用延期電雷管至少等15min),才可沿線路檢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五)爆破時,發現拒爆、殘爆時,必須執行下列規定:
1、必須在班隊長指導下進行,並應在當班處理完畢。
2、必須先將拒爆雷管的兩腳線末端扭結短路,並以明顯標誌保護。
3、由於連線不良造成拒爆,可重新連線起爆。
4、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與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起爆。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藥卷或從起爆藥卷中拉出電雷管,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拒爆炮眼。
5、處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後,放炮員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
6、在處理拒爆完畢之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關的工作。
(六)采掘工作麵驗炮程序和方法,應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
加強特殊地段放炮管理。巷道拔門、貫通、透老空、遇斷層、臥底及天然焦區域等,必須補充製定安全技術措施,及時調整爆破參數。
嚴格執行“放炮三彙報”製度。放炮前、放炮後、驗炮後,班(隊)長、放炮員同時向調度所彙報。驗炮工作結束後,確認無誤,當班班(隊)長應在《放炮員手冊》完成任務欄上簽字。放炮員必須現場交接班。
剩餘雷管入箱後應交由班隊長指定的專人看管。放炮工作結束後,放炮員應及時收回,並認真核對爆炸材料的箱存量,及時填寫記錄和彙報調度。采掘班(隊)長必須對當班使用的爆炸材料進行核實,簽章。嚴禁私拿、私存爆炸材料。當班剩餘雷管放炮員必須及時退回藥庫。
爆破後,放炮員、采掘班(隊)長必須對爆破材料進行清點,對爆破過程中帶掉、流入運煤係統的爆炸材料,必須跟蹤查找。使用單位應在機巷、皮帶機巷、放煤眼、煤倉和選煤廠等環節建立爆炸材料收撿獎罰製度,杜絕爆炸材料丟失、被盜和外流。
石門揭穿突出煤層、突出煤層采掘工作麵,采用遠距離爆破,必須製定專門措施,經審批後執行。
爆炸材料裝卸、運輸製度
(一)爆炸材料的裝卸地點必須與建築物、倉庫和人員集中的地點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必須有專用軌道、防雨棚和裝卸台。嚴禁在同一地點同時裝卸炸藥和雷管。
(二)爆材炸料裝卸、運輸時,必須有武保科和安監處人員在現場負責安全保衛和監護運送工作。藥庫負責人及物管科有關人員必須根據料單對火工品的品種,數量、包裝質量進行驗收、核對,確認完全相符後,才可裝卸。裝卸結束後,應立即下井不得停留,及時運送到爆炸材料庫。
(三)裝卸和向井下運送爆炸材料的人員,必須經業務培訓,熟悉火工品的性能,並持有公安部門頒發的爆炸材料裝卸工作業證。運送火藥要用帶橡膠襯墊的專用木質車箱。裝卸時要輕裝輕放,嚴禁撞擊,包裝箱及捆紮繩應原封送到藥庫,任何人不準拆開包裝箱和捆紮繩。嚴禁裝車高度超過車箱邊緣。
(四)為防止副井進車側電機車抵車時嚴重撞擊爆炸材料專用車,允許爆炸材料專用車從副井上口出車側入罐,但須事先通知井口上、下把勾工和絞車司機。罐籠的升降速度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311條的規定。在交接班及人員上、下井的時間內,禁止運送爆炸材料。
(五)參與運送爆炸材料的人員,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第311條、312條、314條的規定。跟車人員乘坐運送爆炸材料專用車時,必須坐在尾車內,必須在車停穩時上下。
(六)裝運爆炸材料的專用車,卸車後應立即打上井,並放在專用軌道和防雨棚內。
爆炸材料的儲存、保管製度
(一)庫管員應經過業務技術培訓獲得公安部門頒發的庫管員上崗資格證書,並做到持證上崗。使用爆炸材料的單位應提前填寫計劃單,按規定要求領取。爆炸材料(包括水炮泥)的領取、使用和退庫必須建立相應台帳,並有領、用、退人員的簽章。庫房的各種存量(炸藥、雷管壁槽、待發間)應做到帳、物相符。
(二)每次爆炸材料入庫,庫管員必須驗收登記,核對和提料單數字是否相符,包裝是否完好,如有差異,必須及時彙報,查出原因,找出責任者。
(三)炸藥和雷管必須分別存放在各自壁槽內,並使標簽向外。管理牌板要標明進庫日期,以便按進庫先後順序發放,不許積壓。
(四)爆炸材料庫,庫內貯量要符合規定:每個壁槽貯存炸藥不得超過400公斤,雷管不得超過3000發,導通時導通室的雷管放置不得超過1000發,導通後的備用雷管每個壁槽貯存也不得超過3000發,發放台存放炸藥不得超過3箱。
(五)庫房帳目必須當班記錄實發、實耗、退庫及報廢數字,做到班清、日結、月底盤查,且帳、物相符。有關記錄要求逐日上報區隊,及時反映消耗動態,發現超耗應03manbetx 原因,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製。
爆炸材料庫防火、警衛製度
(一)庫房內照明要符合防爆要求,任何人不許帶燈入庫。因停電或其它原因無照明時,必須要有經批準的安全措施。
(二)庫房內嚴禁煙火和其它易燃物品,按規定配備充足消防器材(滅火器、沙箱、消防水桶),並必須保持完好。
(三)庫房必須24小時有人值班,非庫管或相關管理人員禁止入庫,檢查及參觀者入庫,必須憑保衛部門介紹信並在通風區有關人員帶領下,方可登記、入庫。
(四)庫房管理人員應經常檢查各種防火設施的可靠性。如發現問題應及時更換,用後要立即補充,以保證爆炸材料庫有足夠的抗災能力。
爆炸材料的銷毀處理製度
(一)庫房內必須建立爆炸材料報廢台帳並認真登記,注明廠家及報廢品種、數量、原因和爆破員姓名、經手人,並將其妥善保管,報廢的爆炸材料(每庫雷管不超過500發,炸藥不超過100公斤)要定期進行銷毀,銷毀時必須聯係好公安部門開出運輸證。
(二)報廢的爆炸材料,應由各使用單位提出書麵報告,注明品種、數量、經礦領導批準,由單位武保部門清點數量裝箱,並貼上封條,憑公安部門開出的運輸證,交給雷鳴科化公司運輸爆炸材料專用車運往火工廠統一銷毀。
爆炸材料發放、清退製度
(一)各使用單位根據每日生產進尺或產量計劃和爆炸材料平均日消耗指標,填寫每班(每天)“炸藥雷管請領計劃單”注明需要領取的爆炸材料的品種、數量,庫房方可發放。各使用單位必須根據每日生產進尺情況,安排運藥工隨放炮員一同領取炸藥。
(二)放炮員可憑“請領計劃單”和本人“爆破手冊”到庫房領取當班爆炸材料,所領的雷管須由放炮員親自運送。炸藥放炮員領取後須交使用單位運藥人員,由放炮員監護運至藥箱附近,放炮員清點驗收入箱。
(三)爆炸材料庫人員要認真執行“五不發”製度:沒有當班爆破計劃或放炮員不在場不發;雷管不導通、不編號不發;放炮員不對號不發;沒有炸藥包和雷管盒不發;變質失效的爆炸材料不發。
(四)放炮員完成任務後,實際消耗爆炸材料數量需由班隊長在放炮員手冊上簽字證實,剩餘的炸藥必須鎖在藥箱內,剩餘的雷管應在當班退回庫房並履行有關手續,若不退,按有關製度及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雷管全電阻檢查、編號製度
(一)雷管發出前必須進行導通測阻,退庫雷管再次發放前也必須進行導通,未經導通測阻的雷管不準發出。導通間、編號間、發放間應建立各類定員、定量標準。
(二)雷管導通要在專用硐室內進行。雷管箱隻準導通人員打開,其它人員不準隨便打開。
(三)雷管導通時必須認真填寫原始記錄,不合格的產品應注明生產日期和批號,並作為報廢雷管處理。
(四)導通後的雷管在發放前必須用搓碼機編號,編號的數量要因時製宜,字跡要清晰,要做到專人專號,不準發出無號雷管。
(五)編過號的雷管,及時放入櫥窗,填寫卡片,做好記錄。
(六)庫房工作間和操作台必須安要求配備導靜電設施和安全防護設施。
第八章 放炮事故案例
違章放炮是造成重大事故的根源
煤礦爆破工在煤礦災害防治和事故防範的作用重要的
1、在防止瓦斯事故方麵的作用。
瓦斯是煤礦五大自然災害因素之首,與瓦斯有關的事故主要是瓦斯爆炸事故和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瓦斯事故通常都會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爆破產生的火焰是引起瓦斯爆炸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
例1:山西省細水煤礦“3.19”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2005年3月19日12時13分,山西省朔州市平魯區白堂鄉細水煤礦發生(放炮引起的)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礦井有效風量不足;302東翼采區工作麵1#切眼風流短路,造成302東翼采區工作麵長期處於無風或微風狀態,導致4#和5#回采工作麵瓦斯大量積聚並達到爆炸界限,工人違章放炮引起瓦斯爆炸。爆炸波及相鄰的康家窯煤礦,造成72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2021.5萬元。
例2:陝西省陳家山煤礦“11.28”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2004年11月28日7時06分,陝西省銅川礦務局陳家山煤礦發生(放炮引起的)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事故直接原因
位於415工作麵頂部的l號聯絡巷與高位巷連接處,2004年11月24日8點班封閉後,造成1號聯絡巷為盲巷,並形成瓦斯積聚,積聚的瓦斯通過1號聯絡巷與運輸順槽連接的交叉口及周圍裂隙不斷湧入工作麵下隅角液壓支架尾粱後側區域,由於1號支架處冒頂增大了該處頂部裂隙,進一步增加了瓦斯湧出量,使該區域瓦斯積聚並達到爆炸界限;在下隅角靠采空區側進行強製放頂時,違章放炮產生明火引瓣瓦斯。該麵於2004年11月23日、24日415工作麵相繼發生上隅角放炮強製放頂引起瓦斯爆燃事故,沒有認真吸取教訓,最後造成166人死亡,45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4165.9萬元。
因此,爆破工在作業過程中隻要嚴格按章作業,就可以有效的防止爆破引燃、引爆瓦斯,杜絕爆破事故,從而防範瓦斯事故的發生。
2、在防止頂板事故方麵的作用。
頂板事故占全國02manbetx.com 總起數和總死亡數的比例非常高,危害很大。
爆破工在爆破作業時采取以下措施可以有效防範頂板事故的發生:
(1)采取合理的施工方法和頂板管理措施;
(2)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中有關打眼爆破的規定,裝藥量適當,嚴禁空頂作業;
(3)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危石必須處理,無法處理時,采取臨時支護措施;
(4)工作麵遇到地質構造、頂板岩石破碎時,應采取小炮或不爆破的方法過破碎帶;
(5)發現漏頂時,必須接頂背嚴,空頂隱患不除不施工。
3、在防止火災事故方麵的作用。
井下外因火災一般比較突然,來勢凶猛,如果發現處理不及時,可釀成惡性事故。
例:2006年11月12日19時40分,山西省晉中市靈石縣王禹鄉南山煤礦井下發生炸藥燃燒事故,造成34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727萬元。
事故的直接原因:井下爆炸品材料庫違規存放5.2噸化學性質不穩定、易自燃的含有氯酸鹽的銨油炸藥,由於庫內積水潮濕、通風不良,加劇了炸藥中氯酸鹽與硝酸銨分解放熱反應,熱量不斷積聚導致炸藥自燃,並引起庫內煤炭和木支護材料燃燒。
爆破工在作業時如果不按規定和爆破說明書進行爆破,如裸爆爆破、放空心炮以及井下用動力電源爆破、不裝水炮泥、倒掉藥卷中的消焰粉、炮眼深度不夠或最小抵抗線不符合《煤礦安全規定》等,則可能導致引燃可燃物繼而發生礦井火災。
因此,井下爆破工在爆破作業中一定要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煤礦井下爆破作業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和爆破說明書進行爆破作業。
4、在防止水災事故的作用。
井下水災是指礦井湧水量超過正常排水能力時造成的災害。礦井水災是煤礦常見的主要災害之一,突然發生透水事故,危害十分嚴重。
例:山西大同市左雲縣新井礦“5.18”特別重大透水事故
2006年5月18日20時30分左右,山西省大同市左雲縣張家場鄉新井煤礦發生一起透水瞞報事故。死亡57人。這起透水事故發生的原因是,新井煤礦在多條巷道透水征兆十分明顯的情況下,未采取有效措施,仍違法在采空區附近組織生產,冒險作業;由於水壓浸泡以及采掘活動帶來的礦山壓力變化影響,破壞了采空積水區有限的安全煤柱,該礦14#-1煤層作業時放炮震動破壞了與附近廢棄礦井采空區的隔離帶,造成采空區積水湧入,水量約20萬立方米。
因此,井下爆破工必須學習有關防治水災的知識,熟悉發生透水事故前的預兆,注意觀察,認真03manbetx ,一旦發現透水預兆,堅決拒絕裝藥爆破,並及時采取正確的防災措施。
5、在防止煤塵爆炸事故的作用。
爆破一方麵揚起沉積的煤塵,另一方麵產生新的煤塵,極易使空氣中煤塵達到爆炸濃度。此外,井下違章裸露爆破,也容易揚起大量的煤塵,加上裸露爆破產生的爆破火焰,可導致煤塵爆炸,危害極大。
例1:黑龍江七台河東風煤礦"11.27"特別重大煤塵爆炸事故
2005年11月27日21時22分,黑龍江省龍煤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七台河分公司東風煤礦發生一起(放炮引起的)特別重大煤塵爆炸事故,事故直接原因是:違規放炮處理主煤倉堵塞,導致煤倉給煤機垮落、煤倉內的煤炭突然傾出,帶出大量煤塵並造成巷道內的積塵飛揚達到爆炸界限,放炮火焰引起煤塵爆炸。 造成死亡171人,傷48人,直接經濟損失4293.1萬元。
例2:山東柴裏煤礦“3.27”煤塵爆炸事故
1999年3月27日,山東柴裏發生煤塵爆炸特大事故,死亡17人。主要原因就是在采煤工作麵,處理大矸石時放糊炮,工作麵又沒有及時除塵,引起了煤塵爆炸。直接原因是放炮員違章放糊炮,炮崩下來的大塊矸石卡在破碎機入口處,引爆了礦碎機箱體內的煤塵,形成衝擊波和火焰,沿風流方向向外衝起巷道中沉積的煤塵,造成局部煤塵爆炸,爆炸產生的衝擊波,高溫及CO氣體又造成工作麵和巷道中的人員傷亡。
因此,井下爆破工在爆破作業中一定要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煤礦井下爆破作業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和爆破說明書進行爆破作業。沒有執行濕式打眼、封孔沒有使用水炮泥及沒有使用灑水降塵的工作麵,堅決拒絕裝藥爆破,並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案例一:1988年某煤礦“3.19”放炮崩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1988年3月19日10時50分,月亮田礦主斜井重車道正在實施放炮作業,由於放炮地點有四個通道口,其中通往南大巷口處的警戒人員同放炮員在主井聯絡巷放炮,使此處無人站崗警戒。運輸區隊長朱仲益在檢查機車供電線路過程中行走在主斜井重車道時,被放炮崩倒,經搶救無效死亡。
二、事故發生的時間:1988年3月19日10時50分。
三、事故發生的地點:某礦主斜井重車道。
四、事故類別:放炮崩人事故。
五、事故傷亡人員情況:死亡1人。
六、事故性質:某礦“3.19”放炮崩人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
七、事故的直接原因:
1、沒有設好放炮警戒。放炮地點有四個通道口,其中通往南大巷口處的警戒人員同放炮員在主井聯絡巷放炮,導致此處無人站崗警戒,巡線人員誤入放炮地點造成事故。
2、安檢員監督不力。沒有認真履行好“三人聯鎖放炮”製度,沒有監督好警戒工作。
八、事故的間接原因
1、班長在放炮之前交代警戒任務不明確,隻說你們在那邊去負責警戒,而沒有明確警戒位置由誰人負責,導致警戒出現漏洞。
2、脫產安檢員對本職工作不負責任,放炮前未對個路口的警戒人員進行檢查。
九、防範措施
1、加強放炮管理,嚴格執行“三人聯鎖放炮”製度並按措施要求站設好放炮警戒。
2、加強安檢員、班(隊)長崗位責任製教育。
3、加強警戒工作,放炮時增設警戒線繩。
案例二:朱家河煤礦“5.2”放炮事故
2003 年 5 月 2 日 0 時 40 分,采二隊 11504 工作麵距機頭 56 米處發生放炮事故,一人傷 亡。
一、事故經過: 5 月 2 日零點班,當班值班隊幹安排機頭 50 米進行機采,機尾 80 米 進行炮采,班長胡某安排放炮員計某放炮,趙某擔任放炮警戒工作。晚 10 時 30 分左右進進 工作麵進行維護作業,當機頭段割完 16 節槽子煤後停機,機尾進行放炮。0 時 20 分,因溜 煤眼一部溜子有題目停開, 工作麵停止放炮作業, 放炮員趙某和計某兩人在距放炮地點向後 8 米處閑談等候。0 時 40 分左右,溜子處理好,趙某和計某兩人預備放炮,趙某背著放炮器 往機尾走了約 30 米左右,擔任警戒並放炮,計某到機頭設警戒。當計某到距機頭 50 米處, 吹了兩聲哨子,發出放炮信號,趙某進行放炮,崩傷計某頭部,經搶救無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放炮職員計某未撤離到安全地點吹響口哨發出放炮信號,導致被崩傷頭 部,造成傷亡。
2、主要原因:
(1)計某未執行自聯自放的放炮規定。
(2)計某嚴重違章作業,未達到放炮安全間隔就發出放炮警號,導致事故發生。
3、間接原因:
(1)趙某、計某同為放炮職員和警戒職員,作業期間“自保互保”意 識差,閑談等待後沒有從新啟動放炮程序。
(2)班長未安排專職警戒職員。
三、事故點評 習慣行為惹災禍,不堅持“自聯自放”把命亡。死者計某進進中年,從事放炮工作 15 年之久,可謂久經沙場,經驗豐富,但該人有一個壞習慣,就是哨子時常吊在嘴上。5 月 2 日零點班,放炮員計某讓趙某背著放炮器走向機尾,擔任警戒並進行放炮,計某自己走向機 頭進行聯線,兩人私下約定聽到兩聲“哨響”就放炮。當計某走到炮區時,哨子在無意中被 吹響, 趙某聽到哨音後就摁了放炮器,將計某崩亡。 計某做為放炮員一直堅持 “自聯自放”, 但就由於這麼一次將放炮器交給他人,結束了自己的生命。這次事故提醒人們,要及時改正 不良行為,堅持放炮製度,加強現場安全治理。假如班組長、瓦檢員、放炮員堅持“三人連 鎖”放炮製;班組長在設置警戒時,堅持誰設置誰撤除的原則;放炮員堅持“自聯自放”; 警戒職員趙某責任心強, 果斷不接受放炮器; 當班盯麵安監員能夠及時發現、 製止這次違章, 就不會發生這起事故。 規範放炮員的操縱, 細化現場安全治理, 是杜盡這種事故的良好辦法。
案例三:官山衝煤礦“8·23”放炮事故
一、事故發生經過 8 月 23 日中班(14:00~20:00)13 時 30 分召開進班會,副礦長鄧軍國安排大工鄧秋生、 小工王善軍到三水平(-30m)6 煤一上山掘進,與 5 煤一上山貫通;安排大工龔付生、小 工鄧從陽到 5 煤一上山貫穿處往下 4 m 的地方掘上山,已掘 4 m。 14 時,鄧軍國帶領鄧秋生和龔付生等人一起下井。14 時 30 分,鄧軍國先和鄧秋生來到三 水平(-30m)6 煤一上山掘進工作麵,小工王善軍在井底車場等礦車。到工作麵之後,鄧 軍國告訴鄧秋生如何布置炮眼(包括炮眼的個數、深度和方向);14 時 50 分,鄧軍國離開 該工作麵前往 5 煤一上山掘進工作麵。鄧軍國離開後,鄧秋生開始打眼。15 時 20 分,鄧軍 國來到 5 煤一上山掘進工作麵,檢查完之後,要龔付生更換工作麵的一根支柱。15 時 40 分,鄧秋生打了 2 個 0.7m 深的炮眼,並裝炸藥。裝完炸藥之後,鄧秋生到 5 煤一上山裝車 鬥口處拿了放炮機,然後按照礦裏平時發放炮信號的習慣,按了 5 下風筒,又把局扇停了 半分鍾。在 5 煤一上山工作麵作業的龔付生得知此情況後,就對鄧軍國說,鄧秋生那邊可 能要放炮了。鄧軍國就說“我剛從那邊過來的”,邊說邊往相穿的地點走去,走到準備相穿的 地點時,大聲喊“鄧秋生”,喊到第 4 聲時,炮突然響了,把鄧軍國炸傷,此時約 16 時。 事故發生後,龔付生過了兩分鍾就去看鄧軍國,看到鄧軍國跪在地上,滿臉是血,就立即喊 鄧秋生等來救人。16 時 30 分,將鄧軍國救出地麵送往祁陽縣中醫院搶救。19 時 04 分,鄧軍國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二、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這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 33 萬元。
三、事故原因及性質
(一)事故直接原因
1.事故地點兩上山貫通處隻相差 1 米,未停止另一個當頭作業。
2.死者鄧軍國安全意識淡薄,在明知 6 煤上山可能要放炮的情況下,未及時躲避,而是走向 放炮地點。
(二)事故間接原因
1.官山衝煤礦違法組織生產和施工。官山衝煤礦在采礦許可證、煤炭生產許證和安全生產 許可證均己過有效期且煤礦資源整合初步設計和安全專篇均未批複的情況下, 違法組織生產 和施工。
2.現場管理不到位。放炮管理混亂,放炮未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放炮製度,放 炮前不認真清點人數。
3.礦井技術管理不到位。煤礦無專職技術人員,工作麵采掘作業未編製作業規程,巷道貫 通未編製安全技術措施。
4.安全培訓不到位。沒有按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崗位培訓,職工的安全意識和 自保互保能力差,特別是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放炮工作由當班大工兼任。 三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本次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
四、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一)建議不再追究責任的責任人員 1. 鄧軍國,安全副礦長。安全意識淡薄,素質差,在兩上山貫通隻相差 1 米時,仍違章指 揮兩個當頭同時作業,且在明知 6 煤上山可能要放炮的情況下,不及時躲避,而是走向放 炮地點,對事故發生負直接責任。鑒於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責任。(二)建議給予行政處罰的責任單位和人員 2. 鄧秋生,當班大工,無放炮員操作資格證擔任放炮工作,且在放炮時未安排人員站崗,在 未明確相穿的當頭作業人員已撤離的情況下違章放炮,對事故負主要責任。比照《安全生產 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的規定,建議予以辭退。 3. 鄧建均,煤礦主要投資人、礦長,該礦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未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 任製,未認真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未按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 教育和崗位培訓,對事故負重要責任。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八 條和第四十條之規定,建議暫停礦長安全資格證並罰款 1 萬元。 4.官山衝煤礦,未按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未嚴格執行 “三人聯鎖”放炮製度,於 2009 年 8 月 23 日發生一起死亡 1 人的放炮事故,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 例》 第三十七條的規定, 建議由湖南煤礦安全監察局衡陽監察分局處以 10 萬元的行政處罰。
五、防範措施和建議
1.官山衝煤礦要加快辦證力度,礦井必須要取得“五證一照”且在合法有效期內方可組織生 產,煤礦資源整合初步設計和安全專篇必須批複以後才能施工。
2.強化現場安全管理。放炮要嚴格執行“三人聯鎖放炮”製度;要加大對作業地點的現場安 全檢查,建立健全井下值班跟班製度,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嚴肅查處“三違”行為,嚴 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3.製定符合礦井實際的安全生產責任製並落實到位,健全安全管理機構,配備足夠和安全 生產管理人員,特別要加強技術管理,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01manbetx 》和安全技術 措施等規定組織施工。 4、加強職工培訓,努力提高全員的安全素質和安全意識,增強職工自保、互保能力,特殊 工種不得無證上崗。
案例四:某礦 1705 “4.2”放炮事故案例
一、事故經過:2004 年 4 月 2 日 1 時 20 分,某礦 1705 工作麵下麵攉煤工發現煤壁有 2 個啞炮, 班長任某接到彙報後安排放炮員重新連線放炮, 但仍未起爆, 就安排打眼工宋某、 采煤工郭某二人采用重新打眼裝藥起爆的辦法處理啞炮。1 時 30 分左右,宋、付二人在打 眼過程中鑽頭鑽響了啞炮發生爆炸,造成一死一傷的事故。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宋某、郭某在處理啞炮時違章操作,重新打的炮眼與拒爆眼斜交,打眼中鑽頭鑽到啞 炮上發生爆炸。
(二)間接原因
1、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處理殘暴、拒爆時,班組長沒有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 要求在現場指揮處理,而是安排二人後離開現場從事其它工作。
2、放炮管理製度存在漏洞。一是礦沒有對所有的電雷管逐個進行全電阻檢查,隻是 進行少量的抽查;二是爆破工未對爆破網絡進行全網絡導通,致使爆破時出現殘暴、拒爆。
3、工作麵勞動組織不合理。該工作麵采取“放交班炮”的組織方式,致使當班出現 的啞炮不能被及時發現或處理。 對出現的啞炮沒有做到當班處理, 或當班不能處理必須向下 班交接清楚,造成下班人員在處理時,難以掌握瞎炮的準確位置和炮眼的角度,為處理啞炮 留下安全隱患。
4、職工的安全培訓和教育不到位。從班長到工人,安全生產意識不強,職工按章操 作的能力差。
三、防範措施
1、要“舉一反三”,強化現場放炮管理。 (1)采煤工作麵局部需放炮時,要認真執行放炮監炮製度,放炮後煤機裝煤前要認 真檢查爆破效果,確保無啞炮後方可開機裝煤; (2)掘進工作麵要針對底眼發生啞炮不易被發現的實際,要強化炮後的檢查,發現 有啞炮時要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處理啞炮; (3)加強雷管及導電網絡全電阻導通檢測,不導通時不放炮;對導通後出現的啞炮 要查明原因,製定防範措施並彙報處理; (4)嚴格執行火工品領退、消耗簽字製度和“一炮三檢”、“三人聯鎖”放炮製度。
2、合理組織生產,嚴格各項安全生產責任製在現場的落實。
3、強化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切實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職工的業務技術素 質和現場實際操作能力。
案例七:資江煤業集團資江礦業有限公司 “7·16”放炮事故
2009 年 7 月 16 日,湖南省資江煤業集團資江礦業有限公司發生一起運輸傷人事故,造 成 1 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 37 萬元。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09 年 7 月 15 日 23 時 10 分,由礦總工程師劉成幹組織召開了調度會,參加調度會的 有各部室負責人、各區當班區長、值班長和當班瓦斯檢查員(兼安檢員),安排全礦的工作 任務,並交待了安全注意事項。 23 時 30 分,303 采區值班副區長扶永忠主持召開了進班會,參加進班會的共有 37 人。 當班共安排四個作業地點,其中 3327 工作麵運輸巷掘進 6 人,回風巷掘進 7 人,3345 探煤 上山掘進 6 人, 3328 采煤工作麵 18 人:開電溜子 4 人、打眼放炮 3 人(放炮員蔡昌新、 打眼工吳向東、胡齊放)、扒煤 3 人、放頂維修 3 人、采煤大工 3 人(劉吉初、張民權、劉 同光),當班值班長顏小平,副班長劉利華,瓦斯檢查員(兼安全員)孫德吾。 16 日 0 時,作業人員相繼下井。0 時 30 分,3328 采煤工作麵作業人員到達作業地點。 因工作麵從下出口往上 19m~29m 段上班已經打好眼並裝好藥(但沒有連線放炮)。0 時 30 分值班長顏小平到工作麵進行檢查, 發現放炮地點頂板比較破碎, 當時安排專職放炮員蔡昌 新負責放炮,並交待副班長劉利華要分段放炮,交待完後就去了液壓泵站加乳化液。1 時左 右,放炮員蔡昌新、打眼工吳向東、胡齊放等三人連好線後,副班長劉利華(有放炮員證) 安排蔡昌新、吳向東、胡齊放去站崗哨,他自己負責放了第一次炮,第一次放炮工作麵爆破 長度為 4m。 2 時左右,放完第一次炮清理完浮煤並支好架後,劉利華準備聯線放第二次炮,仍安排 蔡昌新、吳向東、胡齊放等三人去回風巷站崗放哨,吳向東等三人隨即去了回風巷。劉利華 又安排大工張民權和劉同光去回風巷搬運單體液壓支柱。 劉利華把雷管腳線連接好後,再去連放炮母線,發現放炮母線長度不夠,於是到機巷去 拖母線,並安排搬運單體支柱的張民權和劉同光幫他在工作麵聯接放炮母線。 2 時 40 分,在回風巷放哨的吳向東打電話到機巷啟爆地點,說已經站好崗哨可以放炮 了, 劉吉初接到電話後告訴瓦斯檢查員 (兼安全員) 孫德吾, 孫德吾沒有按規定要求進行 “一 炮三檢” 便對劉利華說可以放炮了, 劉利華沒有清點在工作麵聯線的張民權和劉同光是否撤 離到安全地點的情況下隨即啟動放炮器放炮。 放完炮 5 分鍾後,張民權從工作麵匆匆跑了下來,在工作麵下出口碰到劉利華、孫德 吾等人,張民權對劉利華說:劉同光被放炮炸傷了。劉利華立即帶人往工作麵跑去。到達放 炮地點時,發現劉同光頭朝老塘側、麵向工作麵上方、側臥在浮煤上,左手被炸傷,人已不 能說話。劉利華趕緊組織人員將其抬到-200m 運輸大巷,並送入人車準備護送出井。 瓦斯檢查員孫德吾得知事故發生後,隨即打電話向調度室彙報。2 時 46 分,地麵調度 室接到事故電話後,立即安排救護隊員下井搶救。3 時 05 分,救護隊員在-30m 水平上車場 接到受傷人員劉同光,3 時 30 分將劉同光護送至地麵。 出井後,張民權被送往礦醫院診治,劉同光送冷水江市人民醫院進行搶救。4 時 10 分, 劉同光因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及性質
(一)直接原因
1、當班副班長劉利華隨意安排非專職放炮員連接放炮母線,違章指揮;放炮前在沒有 進行人數清點、 沒有確定工作麵作業人員是否全部安全撤離的情況下違章放炮; 沒有執行 “三 人聯鎖”放炮製度,值班長未到場下達放炮命令時擅自進行爆破作業。
2、當班瓦斯檢查員孫德吾接到站崗放哨人員電話後沒有督促清點人數,第二次放炮時 沒有進行“一炮三檢”,沒有落實“三人聯鎖”放炮製度,越權違章下達放炮命令。
(二)間接原因
1、采區放炮管理不嚴格。一是值班長不在現場時,作業人員隨意放炮;二是專職放炮 員不固定,現場爆破作業時可隨意變更放炮員;三是違反《煤礦安全規程》第 339 條規定, 非特殊情況下采用上一班打眼裝藥下一班啟爆的爆破方式,且放炮員沒有在現場交班。 2、現場管理不到位。跟班領導、值班長等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沒有認真履行職責, 沒有認真落實公司製定的“三人聯鎖放炮”、“一炮三檢”製度,沒有嚴格執行《3328 工 作麵(上段)回采作業規程》對放炮管理的有關規定,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把關不嚴。
3、3328 工作麵爆破作業沒有按《作業規程》的要求實施防突管理,沒有做到遠距離撤 人放炮,采煤隊隨意將啟爆地點改到回采工作麵機巷內。
4、職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三違”查處力度不夠。作業人員安全素質差、安全意 識淡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現象得不到有效製止。 三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本次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
三、防範措施和建議
(一)進一步強化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 全麵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和安全意識, 堅決杜絕 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二)建立健全礦井安全生產責任製, 嚴格考核機製, 全麵落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責 任,嚴厲懲治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
(三)嚴格執行放炮管理製度和《作業規程》的規定。爆破作業前,必須將放炮區域及可能 波及的區域內所有的作業人員全部撤離到安全地點,並在清點人數無誤、設置好崗哨後,方 可進行爆破作業;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第 339 條規定,非特殊情況下不得采用上一班 打眼裝藥下一班啟爆的爆破方式, 特殊情況確需第二班啟爆時, 放炮員必須在放炮現場交接 班。
(四)認真組織全體作業人員對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重新進行學習,並嚴格考試。確保 公司各項安全製度和《作業規程》得到全麵貫徹落實到位。
(五)嚴格落實“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放炮”製度。值班長、放炮員和瓦斯檢查員必須 分工明確、各負其責、各司其職。放炮員應相對固定,不得在作業現場隨意變更,值班長不 在作業現場時,嚴禁放炮。
(六)煤礦必須立即停止生產。針對礦井存在的重大隱患和事故調查報告中提出的防範措 施,製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確整改項目、整改時限、整改範圍,落實整改責任人、整 改資金、安全技術措施和應急預案,在報告批複後一個月內整改到位。事故隱患和防範措施 整改到位後經婁底市煤炭局特別安監站複查合格方可恢複生產。
淮北礦業集團公司近六年放炮事故統計
1、2006年3月7日臨煥礦732工作麵當班班長硬闖入警戒線崩傷。
2、2006年4月3日童亭礦828工作麵放炮時警戒人進入放炮區域,搬鏈板機上矸子被崩傷。
3、2006年1月朔裏礦金源公司高嶺土工作,當班班長下達放炮命令後又令人進入放炮區域作業,致使一名工人被崩死。
4、2006年8月26日袁莊礦3142工作麵當班一名隊長擔任放炮警戒,二次放炮時隊長離開放炮地點,有沒有安排其他人擔任警戒,送料工誤入放炮地點,被崩成重傷。
5、2006年8月29日岱河礦512工作麵放炮時班長和放炮員沒有執行最後離開放炮地點的規定,在機頭作業的人員沒有全部撤離放炮地點就放炮,一名職工被崩成輕傷。
6、2007年1月5日岱河礦34214工作麵再次放炮時隊長沒有重新安排警戒,就下達放炮命令,致使采煤區長誤入放炮區域,麵部被崩成輕傷。
7、2007年5月6日童亭礦8412工作麵一次聯線分次放炮,放下麵兩炮時而上麵的35炮沒有斷開,造成全部起爆,崩傷兩人,包括放炮員自己。
8、2007年8月20日中煤三建駐楊柳項目部施工的104采區膠帶運輸石門在距離迎頭16米處打眼臥底時將殘炮打響,崩傷4人。
9、2007年11月10日祁南礦10210工作麵隊長和放炮員一齊聯好炮,放炮員走在前麵,隊長離炮眼45米處,放炮員就擰響了炮,崩傷了隊長的背部。
10、2007年11月23日祁南礦綜采二區1013工作麵過火成岩放炮,放炮線隻拉了15米,副隊長在離炮眼17米處警戒,被蹦到支架上的小矸子彈到頸部,
11、2008年2月2日夜班祁南礦10113工作麵準備放炮時,隊長安排警戒人將放炮命令牌交給放炮員,當警戒人從機巷通過工作麵達到放炮地點時,炮響了,崩傷了警戒人的頸、背、胸部,造成這期施工的原因是隊長沒有嚴格執行三人聯鎖放炮換牌製,並提前下達放炮命令,放炮員在沒有接到放炮命令牌,警戒人在沒到位的情況下就進行了放炮。
12、2008年6月21日中煤71處施工的楊柳項目部施工的煤膠帶,在煤倉下口打基礎放炮時,上口有三人正在作業其中一名職工麵部被崩傷,這期事故主要有三個原因,沒有嚴格執行三人聯鎖換牌放炮製,撤人警戒沒有落實到位,放炮員大線拉的距離不足50米就放炮。
13、2008年12月15日桃園礦采煤工作麵一人聯線一人放炮,聯線的人崩傷,事故原因,幹部違章指揮安排人聯線,放炮員違章作業不親自聯線。
14、2009年1月18日朱仙莊礦864三號石門發生一起風錘打響殘炮事故,造成一死一傷,原因是打眼工在打眼時沒有對迎頭殘炮進行安全確認,班隊長、放炮員清底驗炮不認真,沒有及時查出炮眼內瞎炮。
15、2009年3月24日早班71處施工的楊柳礦104邊界巷扒矸機退機頭時把殘炮碰響,一塊飛矸子擦傷了左側的照明人員,原因是迎頭環節差有積水,傷者自我保護意識不強。
16、2010年6月15日工程處祁南項目部施工的二水平斜巷,放炮時一小矸崩處128米,砸傷一掘進工小腿致骨裂,主要原因放炮員沒有進入躲避硐室或掩體不夠,沒有按爆破圖表作業,少打了37個眼,多裝了20公斤炸藥,使矸石飛行距離比較遠。
17、2011年8月25日石台礦高普一區2319-2工作麵,隊長安排打眼工跟炮,打眼工聯線被崩傷,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幹部違章指揮安排人聯線,放炮員違章放炮,自己不親自聯線。
附:煤礦特種作業人員複訓(淮北礦業股份公司題庫)井下爆破工考試試題
判斷題3953138230
單選題3247131210
多選題383373144
合計109133342584
一、判斷題(共230題)
1、在煤礦安全生產方麵,安全生產許可證製度是一項基本製度,由國家強製力來保證它的實施。( √ )
2、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是《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的執法主體。( √ )
3、安全生產責任製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的具體體現,是煤礦企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製度。( √ )
4、把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如實告知從業人員,會有負麵影響,增加思想負擔,不利於安全生產。( × )
5、企業的從業人員沒有經過安全教育培訓,不了解規章製度,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行為人不應負法律責任,應由發生事故的企業負有直接責任的負責人負法律責任。( √ )
6、安全生產責任製是一項最基本的安全生產製度,是其他各項安全規章製度得以切實實施的基本保證。( √ )
7、礦山職工有享受勞動保護的權利,沒有享受工傷社會保險的權利。( × )
8、過於自信和疏忽大意的過失而造成重大事故發生的,由於主觀上不希望發生,不是有意識行為,不應對責任人定為重大責任事故罪。( × )
9、煤礦工人不僅有安全生產監督權、不安全狀況停止作業權、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權,而且還享有安全生產知情權。( √ )
10、生產經營單位為從業人員提供勞動保護用品時,可根據情況采用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 × )
11、立法機關經立法程序製定、認可的法律,才有實施保證;而群眾組織、社會團體的文件,不具有國家強製力的保證。( √ )
12、違法的主體必須具有責任能力。( √ )
13、凡屬違法行為,都應追究違法者的刑事責任,給予刑事製裁。( × )
14、我國煤礦生產安全狀況較差的原因較多,但煤礦職工整體素質較差,法律意識淡薄是不可忽視的主觀因素。( √ )
15、煤礦生產中,事故的預防和處理都是較為重要的工作,都必須重點去抓,不能有主次之分。( × )
16、煤礦企業有權拒絕任何人違章指揮,有權製止任何人違章作業。( √ )
17、煤礦企業及其人員因煤礦安全監察機構違法給予行政處罰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提出賠償要求。( √ )
18、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應堅持"統一規劃,歸口管理,分級實施,分類指導,教考分離"的原則。( √ )
19、新的安全監察體製的建立,改變了長期以來政企不分,在安全管理上重管理輕監督的現象。( √ )
20、製定《安全生產法》最重要的目的是製裁各種安全生產違法犯罪行為。( × )
21、礦產資源的開采,不論開采規模的大小,在安全和物質保證上都必須立足於保護礦山職工的人身安全。( √ )
22、煤炭生產是一項比較危險的生產活動,企業在與從業人員訂立"生死合同"時,必須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並經雙方簽字後方可生效,否則將視為無效合同。( × )
23、安全警示標誌,能及時提醒從業人員注意危險,防止從業人員發生事故,因此對其設置應越多越好。( × )
24、煤礦企業要保證"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的具體落實,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 √ )
25、2004年12月18日,蹬鉤工龍某在井下1203工作麵作業時,擅自開動絞車,使下放的兩節重車撞到停在空車道上的車鬥,將掘進區爆破工莊某擠死,屬於重大責任事故罪。( √ )
26、安全與生產的關係是,生產是目的,安全是前提,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 √ )
27、某鄉辦小井瓦斯檢查工王某,自2005年8月下旬起,已測知井下瓦斯濃度日趨上升,但未及時報告處理。9月2日,井下爆破時,王某又沒有檢查瓦斯,結果爆破引起瓦斯爆炸,死傷多人,屬於重大責任事故罪。( √ )
28、煤礦企業可以有償為每位職工發放煤礦職工安全手冊。( × )
29、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可不予行政處罰。( √ )
30、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實行三證製度,即生產許可證、安全鑒定證和產品合格證。( √ )
31、安全生產立法最根本的目的就是為了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生命安全與健康。( √ )
32、從業人員有獲得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權利。( √ )
33、從業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 )
34、在發生安全事故後,從業人員有獲得及時搶救和醫療救治並獲得工傷保險賠償的權利。( √ )
35、法律責任是指違法者對其違法所造成的對社會和受害者的危害應承擔的法律後果。( √ )
36、行政處罰由國家特別授權的機關依法追究、強製執行,其他機關和組織無權進行處罰。( √ )
37、自燃事故屬於責任事故中的一種。( × )
38、在冬季,經領導批準,井下個別硐室可采用燈泡取暖,但不準用電爐取暖。( × )
39、勞動者本人可以自行購買勞動防護用品。( × )
40、過濾式自救器隻能使用1次,用後就報廢。(√ )
41、佩戴自救器脫險時,在未到達安全地點前,嚴禁取下鼻夾和口具。(√)
42、隔離式自救器在使用中外殼體會發熱,當感到呼吸溫度高時,可取下鼻夾和口具。(×)
43、煤礦井下避難硐室是礦工在遇到事故無法撤退時躲避待救的設施。(√ )
44、煤礦井下永久性避難硐室是供礦工在勞動時休息的設施。(×)
45、當掘進工作麵出現透水預兆時,必須停止作業,報告調度室,立即發出警報並撤人。(√)
46、生產礦井采掘工作麵的空氣溫度不得超過26℃。(√ )
47、如果有防水措施,可以開采煤層露頭的防水煤柱。(×)
48、局部瓦斯積聚是指在0.5 立方米以上的空間中瓦斯濃度達到1%。(× )
49、井下不得帶電檢修與移動電氣設備。(√ )
50、對一般傷員,均應先進行止血、固定、包紮等初步救護後,再進行轉運。(√)
51、在煤礦井下發生瓦斯與煤塵爆炸事故後,避災人員在撤離災區時佩戴的自救器可根據需要隨時取下。(× )
52、當煤礦井下發生大麵積的垮落、冒頂事故,現場人員被堵在獨頭巷道或工作麵時,被堵人員應趕快往外扒通出口。(×)
53、煤礦井下發生水災時,被堵在巷道的人員應妥善避災靜臥,等待救援。(√ )
54、對於呼吸、心跳驟停的病人,應立即送往醫院。(× )
55、四肢骨折的病人,在固定時,一定要將(指)趾末端露出。(√)
56、懷疑有胸、腰、椎骨折的病人,搬運時,可以采用一人抬頭,一人抬腿的方法。(×)
57、對被埋壓的人員,挖出後應首先清理呼吸道。(√ )
58、煤礦井下出現重傷事故時,在場人員應立即將傷員送出地麵。(×)
59、隔離式自救器不受外界氣體的限製,可以在含有各種有毒氣體及缺氧的環境中使用。(√ )
60、井下發生火災時,滅火人員一般是在回風側進行滅火。(× )
61、在井下可用鐵絲、銅絲代替保險絲。(×)
62、溜煤眼可兼作風眼使用。(× )
63、瓦斯比空氣輕,易積聚在巷道頂部。(√ )
64、巷道貫通後,必須停止采區內的一切工作,立即調整通風係統,待風流穩定後,方可恢複工作。(√ )
65、井下發生透水破壞了巷道中的照明和路標時,現場人員應朝著有風流通過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
66、在井下將被埋壓傷員救出後,應迅速升井,不得停留檢查。(×)
67、國家對從事煤礦井下作業的職工采取了特殊的保護措施。(√ )
68、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係的建立,使企業安全管理更具係統性。(√)
69、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是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基本因素。(√ )
70、任何人發現井下火災時,應視火災性質、災區通風和瓦斯情況,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控製火勢,並迅速報告礦調度室。(√ )
71、井下用的潤滑油、棉紗、布頭和紙等,用過後可任意擺放。(×)
72、嚴禁將剩油、廢油潑灑在井巷或硐室內。(√ )
73、井上下必須設置消防材料庫。(√ )
74、消防材料庫儲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種和數量應符合有關規定並定期檢查和更換。(√ )
75、消防材料庫的材料、工具可在生產中使用。(× )
76、井下主要硐室和工作場所應備有滅火器材。(√ )
77、井下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存放地點。(√ )
78、矽肺是一種進行性疾病,患病後即使調離矽塵作業環境,病情仍會繼續發展。(√)
79、煤層頂板暴露的麵積越大,煤層頂板壓力越小。(×)
80、礦燈在井下作業中發生故障時,可以拆開修理。(× )
81、礦井供電電纜可以用普通橡套電纜。(× )
82、所有煤礦企業必須有礦山救護隊為其服務。礦山救護隊員是井下一線特種作業人員。(√ )
83、井下接近含水層、導水斷層、溶洞和導水陷落柱時,根據生產需要可以不進行探水。(× )
84、井下加強靠近探水地點的支護,打好堅固的立柱和攔板,以防高壓水衝垮煤壁和支架。(√ )
85、探水地點不必要安設專用電話。(×)
86、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後,可用刮板輸送機運送爆破器材。(×)
87、煤礦企業應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
88、在有安全措施條件下,專用排瓦斯巷內可以進行生產作業和設置電氣設備。(×)
89、煤礦企業使用的設備、器材、火工品和安全儀器,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
90、煤層頂板暴露的時間越長,煤層頂板壓力越大。(√ )
91、處理采煤工作麵冒頂時,首先應采取措施恢複生產,其次是搶救遇險人員。(× )
92、接近水淹或可能積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鄰煤礦時,必須先進行探水。(√)
93、電雷管的最小準爆電流,是指給電雷管通以恒定直流電,能將橋絲加熱到點燃發火藥的最小電流。(√ )
94、炮泥充填不足可導致放空炮。(√)
95、為提高爆破效率,正向裝藥時可裝填“蓋藥”。(× )
96、通電後爆破不響時,可先將母線取下扭結成短路,使用瞬發電雷管時,至少再等5 min方可進人工作麵檢查。(√)
97、爆破後,待炮煙吹散吹淨,作業人員方可進人工作麵作業。(√ )
98、掘進工作麵爆破時,除警戒人員外,其他人員都要在進風巷道內躲避等候。(√)
99、炮煙內的有毒氣體主要是一氧化碳和氮的氧化物。(√ )
100、使用單滾筒的機械采煤工作麵,可以采用爆破的方法開出切口.( )
101、井下巷道掘進爆破中,炮響後應立即進入工作麵檢測有害氣體濃度。(×)
102、潮濕成團狀的煤塵已不能參與爆炸。(× )
103、煤礦井下可用三輪車、自翻車運送爆炸材料。(× )
104、在交接班人員、上下井的時間內,可少量運送爆炸材料。(×)
105、製作引藥時,引藥的數量要多於使用地點的使用數量。(× )
106、製作引藥時,電雷管隻能由藥卷的頂部裝入,並且要全部插入藥卷內。(√ )
107、起爆藥卷裝配完成後,應清點數目,放在專用箱內鎖好。(√)
108、炮眼深度超過2.5 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5 m。(×)
109、工作麵有兩個或兩個以上自由麵時,在煤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O. 5 m。(√)
110、爆破前,爆破母線必須扭結成短路。(√)
111、可用兩根材質、規格不同的導線作為爆破母線。(× )
112、在有瓦斯煤塵爆炸危險的地點,可采用並聯的方式連線。(×)
113、三人連鎖爆破中,爆破牌由瓦斯檢查工攜帶。(× )
114、爆破前,靠近掘進工作麵lO m長度內的支架必須要加固。(√ )
115、巷道貫通時,必須有準確的測量圖,每班在圖上填明進度。(√)
116、爆破地點距采空區15 m前,必須通過打探眼等有效措施,探明采宅區的準確位置、範圍以及賦存瓦斯、積水和發火等情況。(√ )
117、處理溜煤眼堵塞時,可采用2號煤礦許用硝銨炸藥。(×)
118、小於O.6 m的淺眼爆破時,每孔裝藥量不得超過1 50 g。(√ )
119、井巷揭穿突出煤層爆破時,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於三級的煤礦許用含水炸藥。(√)
120、雜散電流是產生早爆的原因之一。(√ )
121、由於連線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連線爆破。(√ )
122、處理拒爆完畢以前,可以在該地點從事打眼等作業。(×)
123、爆轟是炸藥化學變化的最高形式。(√)
124、放出熱量、生成氣體產物和爆炸過程的高速度是炸藥爆炸的必要條件,缺一不可。(√ )
125、對礦用混合炸藥而言,提高炸藥密度可提高炸藥的爆速。(×)
126、銨梯炸藥中含量最高的成分是梯恩梯。(× )
127、含水率超過0.5%的銨梯炸藥可用於有瓦斯煤塵爆炸危險的爆破地點。(× )
128、安全被筒炸藥可用於處理溜煤眼堵塞。(√ )
129、電雷管的最大安全電流,是指給電雷管通以恒定直流電,在一定時間(5 min)內不會引燃發火藥的最大電流。(√)
130、毫秒爆破具有減弱地震渡的作用。(√ )
131、爆破工必須直接依照01manbetx 進行爆破作業。(× )
132、所有接觸爆炸材料的人員應穿棉布或抗靜電衣服,嚴禁穿化纖衣服。( )
133、炮眼布置必須有利於爆堆集中、不崩倒永久性支架和設備。(√)
134、掏槽眼深度必須比其他炮眼加深200 mm。(√ )
135、掘進工作麵爆破工作要求的“七不,二少,一高”中“一高”是指“炮眼利用率高”。(√)
136、煤礦井下可以使用秒延期雷管。(×)
137、岩石巷道掘進光麵爆破時,隻能采用正向裝藥。(× )
138、岩石巷道掘進光麵爆破遇軟岩時,應加大周邊眼間距。(× )
139、不同廠家生產的但型號相同的電雷管可摻混使用。(× )
140、同一廠家不同批次的電雷管可以摻混使用。(× )
141、爆破後,必須立即將把手或鑰匙拔出,摘掉爆破母線並扭結成短路。(√)
142、在井下發爆器發生故障時,不得在井下拆開修理,更不得敲打、撞擊。(√)
143、不得在井下更換發爆器電池。(√)
144、嚴禁使用將發爆器兩接線柱連線打火的方法檢查發爆器輸出電量的大小。(√ )
145、間距小於20 m的兩條平行巷道,其中一條巷道內進行爆破作業時,該巷道內的工作人員必須撤到安全地點;另一條巷道內的人員可照常工作。(×)
146、可以用帶式輸送機運輸爆炸材料。(×)
147、發爆器長時間不用時,要放在幹燥的地方,並取出電池。(√ )
148、入井人員嚴禁穿化纖衣服。(√ )
149、煤層厚度包括煤層中夾矸的厚度。(√ )
150、采煤工藝不包括采空區處理。(×)
151、爆破工可攜帶礦燈進入爆炸材料庫領取爆炸材料。(×)
152、爆破工應攜帶爆破資格證和有班組長簽章的爆破工作消耗單到爆炸材料庫領取爆炸材料。(√)
153、電雷管和炸藥可同箱混裝運送。(√ )
154、在采掘工作麵,用工具撞擊頂板若發出沉悶的咚咚聲,表明頂板已離層。(√ )
155、采煤工作麵頂板淋水明顯加大,是冒頂的預兆之一。(√)
156、在采掘工作麵遇有較大的、一時難以挑下的危石,應暫停作業。(×)
157、采掘工作麵遇到斷層、破碎帶時,應采取少裝藥、放小炮或不爆破的方法進行處理。(√)
158、由於連線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連線起爆。(√ )
159、通電以後裝藥炮眼不響時,如使用延期電雷管至少要等 5 min,方可沿線路檢查,找出原因。(× )
160、最小抵抗線小於規定值,就會威脅安全。(√ )
161、在井巷采掘工作麵的爆破中,單位炸藥消耗量大小取決於炸藥的性能,岩石的性質,巷道斷麵的大小,炮孔的直徑、深度等因素。在實際工作中,大多采用經驗公式並參照國家定額標準確定。(√)
162、抽出單個電雷管後,必須將其腳線末端扭結成短路。(√ )
163、炸藥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監護下由熟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的人員運送。(√ )
164、發爆器的把手、鑰匙或電力起爆接線盒的鑰匙,必須由爆破工隨身攜帶,嚴禁轉交他人,不到爆破通電時,不得將把手或鑰匙插入發爆器或電力起爆接線盒內。(√)
165、反向起爆具有比正向起爆的爆破效果好、炮眼利用率高的優點。(√ )
166、毫秒延期爆破不可用於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工作麵。(× )
167、嚴禁裸露爆破,因為它是一種既不安全又不經濟的爆破方法。(√)
168、爆破工通電起爆後拒爆時,必須先取下把手或鑰匙,並將母線扭結短路,等一定時間(瞬發雷管5 min,延期雷管15 min)後才可沿線檢查。(√)
169、在有突出危險的采煤工作麵,可采用鬆動爆破作為防突措施。(√)
170、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采煤工作麵,可采用分組裝藥,但一組裝藥必須一次起爆。(√)
171、我國目前所使用的礦用炸藥都屬於混合炸藥。(√)
172、低瓦斯礦井煤層的采掘工作麵,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於三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173、煤礦許用型瞬發電雷管之所以有較高的安全性,主要是在副起爆藥中加入了一定量的消焰劑。(√ )
174、煤礦許用毫秒電雷管可用於井下有瓦斯煤塵爆炸危險的工作麵。(√ )
175、發爆器或起爆接線盒都必須采用礦用防爆型的(礦用增安型的除外)。(√ )
176、晶體管電容式發爆器能將供電時問控製在4 ms以內。(× )
177、發爆器在井下發生故障後,可以自行拆開並進行修理。(×)
178、導通表是專門用來測量電雷管、爆破母線或電爆網路是否導通的儀表。(√ )
179、鑽眼爆破是井巷掘進施工中的主要工序,其他工序都要圍繞它進行有序的安排。(√ )
180、電爆網路不得使用裸露導線,不得利用鐵軌、鋼管、鋼絲做爆破線路。(√ )
181、井巷掘進中主要的爆破參數有:單位炸藥消耗量、炮眼直徑、炮眼深度、炮眼數目等。(√)
182、井巷工程岩土爆破,飛石主要順著最小抵抗線方向拋散。(√)
183、采用毫秒爆破時,必須嚴格按照規程規定進行裝藥和檢查瓦斯。(√ )
184、每次爆破作業前,爆破工必須做電爆網路全電阻檢查,嚴禁用發爆器打火放電檢測電爆網路是否導通。(√)
185、毫秒爆破爆落的矸石塊度均勻,大塊率低。(√ )
186、采掘工作麵,同一起爆網路,應使用同廠、同批、同型號的電雷管。(√)
187、工作麵上的炮眼布置應保證爆破後爆破塊度均勻,大小符合裝岩要求,大塊率小。(√ )
188、煤礦所有爆破作業地點必須編製爆破作業說明書。(√)
189、爆破工應嚴格執行“一炮三檢製”和“三人連鎖放炮製”。(√)
190、爆破工僅攜帶爆破合格證就可以到爆炸材料庫領取爆炸材料。(× )
191、爆破工必須在爆炸材料庫的發放硐室領取爆炸材料。(√)
192、用車輛運輸雷管時,雷管箱可以側放或立放,但層間不許墊軟墊。(×)
193、爆破工所領取的爆炸材料,不得遺失,但可以轉交下一班人員。(×)
194、井下用機車運送爆炸材料時,炸藥和電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車內運輸。(√)
195、井下用機車運送爆炸材料時,列車的行駛速度不得超過4 m/s。(× )
196、嚴禁用刮板輸送機、帶式輸送機等運輸爆炸材料。(√)
197、裝配引藥是把電雷管裝入藥卷底部,製成起爆藥卷的工作過程。(× )
198、裝配起爆藥卷的數量,以當時當地需要的數量為限。(√)
199、在裝藥前,應用炮棍插入炮眼內,檢驗炮眼的角度、深度、方向和炮眼內的情況。(√ )
200、裝藥時,所有炸藥和電雷管的聚能穴方向可以相互錯開。(× )
201、裝藥注意事項中規定,嚴禁使用硬化到不能用手揉鬆的硝銨類炸藥。(√ )
202、爆破工在裝藥前,如發現冒頂、透水、瓦斯突出預兆時,必須報告班組長,及時處理。(√ )
203、黏土炮泥形成的水幕,有降低和吸收爆破中的有毒有害氣體的作用,改善了井下的勞動環境。(×)
204、炮眼封泥應用黏土炮泥,黏土炮泥外剩餘的炮眼部分,應用水炮泥封實。(× )
205、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做炮眼封泥。(√)
206、炮眼深度超過1 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O.3 m。(× )
207、巷道掘進時,爆破母線應隨用隨掛。(√ )
208、爆破前,爆破母線必須扭結成短路。(√ )
209、在采掘工作麵,同一起爆網路,應使用同廠、同批,但不一定同型號的電雷管。(×)
210、爆破前,爆破工在檢查連線工作無誤後,應將警戒牌交給瓦斯檢查工。(×)
211、爆破前,若網路正常,爆破工必須發出爆破警號,高喊數聲“放炮了”或鳴笛數聲,至少再等5 s,方可起爆。(√)
212、爆破後,爆破地點附近20 m的巷道內,必須灑水降塵。(√)
213、在有煤塵爆炸危險的采掘工作麵爆破前後,在附近20 m內,必須灑水降塵。(× )
214、間距小於20 m的平行巷道,其中一個巷道爆破時,兩個工作麵的人員都必須撤到安全地點。(√ )
215、采煤工作麵爆破安全要求,當采煤工作麵工具未收拾好,機電設備、電纜未加保護,不準爆破。(√)
216、如雷管腳線或爆破母線與漏電電纜相接觸,就會產生早爆事故。(√)
217、爆破後,由於某種原因造成的部分或單個雷管不起爆的現象即為拒爆。(√ )
218、煤層注水是防止煤層自然發火的重要措施。(×)
219、井下發生火災時,現場人員應利用現場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器材,盡快投入,直接滅火。(√ )
220、向頂板岩層注水可以起到軟化頂板岩層的作用。(√ )
221、淺眼爆破大岩塊時,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0.3 m。(√ )
222、采煤工作麵煤壁較硬時,炮眼與煤壁之問的夾角應加大。(× )
223、在軟岩中的光麵爆破,周邊眼眼口應在輪廓線上。(× )
224、光麵爆破的眼痕率,硬岩不得小於80%,中硬岩不得小於 60%。(√)
225、無論正氧平衡炸藥,還是負氧平衡炸藥,其爆炸的安全性都會低於零氧平衡炸藥爆炸的安全性。(√)
226、普通型毫秒延期電雷管可用於含瓦斯、煤塵的礦井井下爆破作業。(×)
227、煤礦許用炸藥的特點是爆炸後有灼熱固體產生。(× )
228、爆炸化學反應是由壓縮衝擊波引起的,因此,反應速度和爆炸速度都很高。(√ )
229、一個藥包(卷)爆炸後,引起與它相接觸的鄰近藥包(卷)爆炸的現象稱為殉爆。(×)
230、有煤(岩)與瓦斯突出危險的工作麵,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於三級的煤礦許用含水炸藥。( √)
二、單項選擇題(共210題)
1《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A)、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A.危險因素 B.人員狀況 C.設備狀況 D.環境狀況
2《安全生產法》規定,未經(B )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A.基礎知識教育 B.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C.技術培訓
3在煤礦生產中,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是(A)。
A.安全第一 B.生產第一 C.先生產後安全
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B )才允許上崗作業。
A.技術資格證書 B.操作資格證書 C.安全資格證書
5《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的執法主體是(A )。
A.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B.煤炭行業管理部門 C.司法機關 D.職工代表委員會
6煤礦職工因行使安全生產權利而影響工作時,有關單位不得扣發其工資或給予處分,由此造成的停工、停產損失,應由(C)負責。
A.該職工 B.企業法人 C.責任者 D.工會
7煤礦安全監察工作應當以(A)為主。
A.預防 B.事故處理 C.處罰 D..事故教訓警示他人
8規定采礦許可證製度的法律是(B)。
A.煤炭法 B.礦產資源法 C.礦山安全法 D.安全生產法
9規定煤炭生產許可證製度的法律是(B)。
A.礦產資源法 B.煤炭法 C.礦山安全法 D.煤礦安全監察條例
10《安全生產法》規定的從業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麵的義務包括: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和01manbetx ,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A)。
A.勞動防護用品 B.安全衛生用品 C.專用器材設備
11安全生產責任製重在(D)上下真功夫。
A.健全完善 B.分工明確 C.責任追究 D.貫徹落實
12《刑法》第134條對重大責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責任最高可判(C)年有期徒刑。
A.5 B.7 C.15 D.10
13煤礦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製,職能機構安全生產責任製,(B)安全生產責任製。
A.領導幹部 B.崗位人員 C.工作人員 D.作業人員
14行政處分隻能對(B )做出處分決定。
A.單位 B.個人 C.單位和個人 D.領導集體
15《礦山安全法》的製定目的是:為了保障礦山安全,防止礦山事故,保護(C )人身安全,促進采礦業的發展。
A.勞動者 B.煤礦工人 C.礦山職工 D.管理人員
16(D)是製定《安全生產法》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
A.依法製裁安全生產違法犯罪 B.建立和完善我國安全生產法律體係 C.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D.重視和保護人的生命權
17根據《煤炭法》的規定,對違法開采的行為,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C)。
A.民事責任 B.行政責任 C.刑事責任 D.法律責任
18我國煤礦安全生產的方針是(B )。
A.安全第一,質量為本 B.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C.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 D.質量是基礎,安全是前提
19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B),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A.職業教育 B.專門安全作業培訓 C.學曆教育
20煤礦企業沒有給職工發放煤礦職工安全手冊,且逾期未改正的,處(B)以下的罰款。
A.1萬元 B.5萬元 C.10萬元
21煤礦企業負責人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應當(B)下井,並建立下井登記檔案。
A.不定期 B.輪流帶班 C.定期
22煤礦職工舉報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和行為經調查屬實的,應給予最先舉報人1000元至(A)的獎勵。
A.1萬元 B.2萬元 C.3萬元
23礦山企業主管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對礦山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依照刑法規定追究(A )。
A.刑事責任 B.行政責任 C.民事責任
24堅持"管理、(A )、培訓並重"是我國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基本原則。
A.裝備 B.技術 C.檢查
25對發現事故預兆和險情,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時報告,應追究(A )的責任。
A.當事人或事故肇事者 B.領導 C.段長
26企業職工由於不服管理違反規章製度,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是(C)。
A.玩忽職守罪 B.過失犯罪 C.重大責任事故罪 D.瀆職罪
27《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應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D )。
A.0.5日 B.1日 C.1.5日 D.2日
28生產經營單位(B)與從業人員訂立協議,免除或者減輕其對從業人員因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
A.可以 B.不得以任何形式 C.可以有條件
A.煤炭法 B.礦山安全法 C.煤礦安全監察條例 D.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30煤礦安全生產是指在煤礦生產活動過程中(B )不受到危害,物(財產)不受到損失。
A.人的生命 B.人的生命與健康 C.人的健康
31礦山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製,(A )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A.礦長 B.各職能機構負責人 C.各工種、崗位工人 D.特種作業人員
32從業人員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C )。
A.不得拒絕執行 B.先服從後報告 C.有權拒絕執行
33凡長度超過(A)而又不通風或通風不良的獨頭巷道,統稱為盲巷。
A.6 m B.10 m C.15 m
34煤礦井下構築永久性密閉牆體厚度不小於(A)。
A.0.5 m B.O.8 m C.1.0 m
35礦井反風時,主要通風機的供給風量應不小於正常供風量的(B)。
A.30% B.40% C.35%
36當發現有人觸電時,首先要(B)電源或用絕緣材料將帶電體與觸電者分離開。
A.閉合 B.切斷 C.開關
37采掘工作麵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5% 時,(B )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A.不應 B.必須 C.不一定
38利用仰臥壓胸人工呼吸法搶救傷員時,要求每分鍾壓胸的次數是(B)。
A.8~12次 B.16~20次 C.30~36次
39煤層頂板可分為偽頂、直接頂和基本頂3種類型。在采煤過程中,(B)是頂板管理的重要部位。
A.偽頂 B.直接頂 C.基本頂
40在標準大氣狀態下,瓦斯爆炸的瓦斯濃度範圍為(B)。
A.1%~10% B.5%~16% C.3%~10% D.10%~16%
41井下風門每組不得少於(B)道,必須能自動關閉,嚴禁同時敞開。
A.1 B.2 C.3 D.4
42礦用防爆標誌符號"d"為(B)設備。
A.增安型 B.隔爆型 C.本質安全型 D.充砂型
43硫化氫氣體的氣味有(A )。
A.臭雞蛋味 B.酸味 C.苦味 D.甜味
44煤礦井下用人車運送人員時,列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B)。
A.3 m/s B.4 m/s C.5 m/s D.6 m/s
45每個生產礦井必須至少有(B)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通往地麵。
A.1個 B.2個 C.3個 D.4個
46《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采掘工作麵空氣溫度不得超過(A)。
A.26℃ B.30℃ C.34℃ D.40℃
47在導致事故發生的各種因素中,(A )占主要地位。
A.人的因素 B.物的因素 C.不可測知的因素
48油料火災不宜用(A)滅火。
A.水 B.沙子 C.幹粉
49井下(A )使用燈泡取暖和使用電爐。
A.嚴禁 B.可以 C.寒冷時才能
50由於瓦斯具有(A)的特性,所以可將瓦斯作為民用燃料。
A.可燃燒 B.無毒 C.無色、無味
51煤與瓦斯突出多發生在(C )。
A.采煤工作麵 B.岩巷掘進工作麵 C.石門揭煤掘進工作麵
52在含爆炸性煤塵的空氣中,氧氣濃度低於(C)時,煤塵不能爆炸。
A.12 % B.15% C.18%
53靠近掘進工作麵迎頭(B)長度以內的支架,爆破前必須加固。
A.5 m B.10 m C.15 m D.20 m
54恢複通風前,壓入式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A)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都不超過O.5%時,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
A.10 m B.15 m C.20 m D.25 m
55過濾式自救器的主要作用是過濾(A)氣體。
A. 一氧化碳 B. 二氧化碳 C. 硫化氫 D.所有氣體
56煤礦企業必須按國家規定對呼吸性粉塵進行監測,采掘工作麵每(B )月測定( )。
A.2個;1次 B.3個;1次 C.4個;1次
57在高瓦斯礦井、瓦斯噴出區域及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中,掘進工作麵的局部通風機都應實行"三專供電",即專用線路、專用開關和(A )。
A.專用變壓器 B.專用電源 C.專用電動機
58煤礦井下要求(B )以上的電氣設備必須設有良好的保護接地。
A.24 V B.36 V C.50 V
59剛發出的礦燈最低限度應能正常持續使用(A)。
A.llh B.12h C.16h D.18h
60在混合氣體中,當氧氣濃度低於(D )時,瓦斯就失去爆炸的可能性。
A.18% B.17% C.13% D.12%
61對觸電後停止呼吸的人員,應立即采用(A)進行搶救。
A.人工呼吸法 B.清洗法 C.心髒按壓法
62戴上自救器後,如果吸氣時感到幹燥且不舒服,(C)。
A.脫掉口具吸口氣 B.摘掉鼻夾吸氣 C.不可從事A項或B項
63采掘工作麵風量不足時,(B)。
A.必須停止工作 B.嚴禁裝藥、爆破 C.嚴禁使用電氣設備
64井下探放水應堅持(B )的方針。
A.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 B.有水必探,先探後掘 C.有疑必探,邊探邊掘
65煤炭自然發火的條件有3條,(C)自燃。
A.隻要3條中的一項條件存在,煤炭即可 B.隻要3條中的兩項條件存在。煤炭即可 C.三項條件必須同時存在,煤炭才能
66瓦斯爆炸的條件有3條,(C)爆炸。
A.隻要3條中的一項條件存在,瓦斯即可 B.隻要3條中的兩項條件存在,瓦斯即可 C.三項條件必須同時存在,瓦斯才能
67煤塵爆炸的條件有4條,(C)爆炸。
A.隻要4條中的一項條件存在,煤塵即可 B.隻要4條中的兩項條件存在,煤塵即可 C.四項條件必須同時存在,煤塵才能
68塵肺病中的矽肺病是由於長期吸入過量(C)造成的。
A.煤塵 B.煤岩塵 C.岩塵
69(A )在井下拆開、敲打、撞擊礦燈。
A.嚴禁 B.可以 C.礦燈有故障時才能
70滅火時,滅火人員應站在(A)。
A.火源的上風側 B.火源的下風側 C.對滅火有利的位置
71井下臨時停工的地點,(C )停風。
A.可暫時 B.可根據瓦斯濃度大小確定是否 C.不得
72采掘工作麵進風流中,氧氣濃度不得低於(C )。
A.18% B.19% C.20%
73《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正常湧水量在1000立方米/小時以下時,井下主要水倉的有效容量應能容納(C )的正常湧水量。
A.6小時 B.7小時 C.8小時
74在瓦斯防治工作中,礦井必須從采掘安全生產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A)。
A.瓦斯積聚超限 B.瓦斯生成 C.瓦斯湧出
75停風區中瓦斯濃度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C )時,必須製定安全排瓦斯措施,報礦技術負責人批準。
A.1.5% B.2.0% C.3.0%
76采區回風巷和采掘工作麵回風巷風流中,瓦斯濃度最大允許值為(A)。
A.1.0% B.O.5% C.1.5% D.2.0%
77井下兩機車或兩列車在同一軌道的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不少於(B )的距離。
A.50 m B.100 m C.150 m D.200 m
78在掘進工作麵或其他地點發現有透水預兆時,必須(A)。
A.停止作業,采取措施,報告礦調度,撤離人員 B.停止作業,迅速撤退,報告礦調度 C.采取措施,報告礦調度 D.停止作業,報告礦調度
79井下使用的橡套電纜(A)采用阻燃電纜。
A.必須 B.嚴禁 C.不準
80掏槽眼的深度要比其他炮眼深(B)。
A.100~150 mm B.150~200 mm C.300~400 mm
81光麵爆破時,應盡可能減少周邊眼間的起爆時差,相鄰光麵炮眼的起爆間隔時問不應大於A.200 ms B.150 ms C.100 ms
82在實施光麵爆破時,周邊眼起爆間隔時間(C ),井巷壁麵平整的效果就越有保證。
A.越長 B.較長 C.越短
83高瓦斯礦井、低瓦斯礦井的高瓦斯區域,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於( C)的煤礦許用炸藥。
A.一級 B.二級 C.三級 D.四級
84炮眼深度超過1 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 C)。
A.0.3 m B.0.4 m C.0.5 m
85光麵爆破時,周邊光爆眼應用炮泥封實,且封泥長度不得小於(C )。
A.0.2 m B.0.25 m C.0.3 m
86多頭巷道掘進時,爆破母線應( C),以免誤接爆破母線。
A.固定使用 B.一線多用 C.隨掛隨用
87岩石乳化炸藥適用於( B)瓦斯煤塵爆炸危險的岩石工作麵和深孔爆破等。
A.有 B.無 C.各類
88當溜煤眼和煤倉堵塞時,可用(C )進行爆破處理。
A.銨梯炸藥 B.岩石乳化炸藥 C.煤礦許用剛性被筒炸藥
89銨梯炸藥是以硝酸銨為氧化劑,梯恩梯為敏化劑,木粉為可燃劑和鬆散劑組成的爆炸性物質,其中梯恩梯為(A )物質。
A.有毒性 B.無毒性 C.非爆炸性
90炮眼深度小於(C )時,不得裝藥、爆破。
A.0.4 m B.0.5 m C.0.6 m D.0.8 m
91采掘工作麵有兩個或兩個以上自由麵時,在煤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D )。
A.0.2 m B.0.3 m C.0.4 m D.0.5 m
92巷道掘進時,爆破母線與電纜、電線、信號線應分別掛在巷道的兩側,如果必須掛在同一側,爆破母線必須掛在電纜的下方,並應保持(B )以上的距離。
A.0.2 m B.0.3 m C.0.4 m D.0.5 m
93井下兩巷道貫通時,在兩工作麵相距( C)前,地測部門必須事先下達通知書,編製專門爆破說明書,並隻準從一個工作麵向另一個工作麵貫通。
A.10 m B.15 m C.20 m D.30 m
94間距小於(D )的平行巷道,其中一個巷道爆破時,兩個工作麵的人員都必須撤至安全地點。
A.5 m B.10 m C.15 m D.20 m
95爆破地點距采空區( C)前,必須通過打探眼等有效措施,探明采空區的準確位置、範圍以及賦存瓦斯、積水、發火等情況。
A.5 m B.10 m C.15 m D.20 m
96爆破法處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時,最大裝藥量不得超過( C)
A.150 g B.300 g C.450 g D.600 g
97石門揭煤采用遠距離爆破時,必須編製包括爆破地點、避災路線及停電、撤人和警戒範圍等的專門措施,報(D )批準。
A.礦長 B.主管工程師 C.區長 D.礦總工程師
98一個采煤工作麵爆破作業時,嚴禁采用(B )發爆器同時進行爆破。
A.1台 B.2台 C.3台 D.多台
99處理拒爆時,要在距拒爆眼至少( B)處另打與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起爆。
A.O.2 m B.0.3 m C.O.4 m D.O.5 m
100當爆破網路通電以後發生拒爆時,爆破工必須先取下把手或鑰匙,並將爆破母線從電源上摘下,扭結成短路,使用瞬發電雷管時,至少等(A ),才可沿線路檢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A.5 min B.10 min C.15 min D.20 min
101裝配引藥時,電雷管必須由藥卷的(A )裝入。
A.頂部 B.聚能穴一端 C.一側 D.任意位置
102由爆炸材料庫直接向工作地點用人力運送爆炸材料時,電雷管必須由爆破工親自運送,炸藥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監護下由熟悉( B)有關規定的人員運送。
A.作業規程 B.煤礦安全規程 C.操作規程 D.爆破作業圖表
103岩石水膠炸藥的使用保證期為( D)。
A.4個月 B.6個月 C.10個月 D.1年
104煤礦銨梯炸藥對瓦斯的安全性按(A )順序遞增。
A.2號炸藥、3號炸藥、被筒炸藥 B.2號炸藥、被筒炸藥、3號炸藥 C.3號炸藥、被筒炸藥、2號炸藥 D.被筒炸藥、3號炸藥、2號炸藥
105光麵爆破時周邊眼炮眼間距一般為炮眼直徑的( C)。
A.3~5倍 B.5~10倍 C.10~20倍 D.20~30倍
106在有煤塵爆炸危險的煤層中,掘進工作麵爆破前後,附近(B )的巷道內,必須灑水降塵。
A.10 m B.20 m C.15 m D.30 m
107執行“三人連鎖放炮製”時,警戒牌由(C )攜帶。
A.班組長 B.瓦斯檢查工 C.爆破工 D.安全檢查工
108大斷麵岩巷掘進時,若采用鑿岩台車和高效率鑿岩機,可采用( B)的大直徑藥卷進行爆破。
A.28~35 mm B.38~45 mm C.48~55 mm
109岩巷炮孔裝藥、爆破時產生的間隙效應會(B )爆破效果。
A.增強 B.降低 C.保證良好
110銨梯炸藥中含量最多的成分是(A )。
A.硝酸銨 B.梯恩梯 C.木粉 D.食鹽
111低瓦斯礦井的岩石掘進工作麵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於(A )的煤礦許用炸藥。
A.一級 B.二級 C.三級 D.四級
112硝銨類炸藥不得與(C )同庫存放。
A.梯恩梯 B.導爆索 C.雷管
113發爆器必須由(B )妥善保管,上、下井隨身攜帶,班班升井檢查。
A.班組長 B.爆破工 C.安全員 D.瓦斯檢查工
114《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在采掘工作麵,必須使用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時,最後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 C)。
A.50 ms B.80 ms C.130 ms D.150 ms
115爆破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由有(B )以上采掘工齡的人員擔任並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116爆破工必須依照( D)進行爆破作業。
A.煤礦安全規程 B.操作規程 C.煤礦安全規程說明 D.爆破作業說明書
117井下用機車運送爆炸材料時,列車的行駛速度不得超過(B )。
A.1 m/s B.2 m/s C.3 m/s D.4 m/s
118井筒內罐籠運送硝銨炸藥時,爆炸材料箱堆放的高度不得超過罐籠高度的(D )。
A.1/3 B.1/4 C.1/2 D.2/3
119在爆破地點20 m以內,礦車,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體堵塞巷道斷麵( A)以上時,嚴禁裝藥、爆破。
A.1/3 B.2/3 C.1/4 D.1/5
120《煤礦安全規程》規定,不同廠家生產的或不同品種的電雷管( C)摻混使用。
A.可以 B.根據需要 C.不得
121煤礦井下爆破應按瓦斯危險程度選用相應安全等級的( B)。
A.硝銨炸藥 B.煤礦許用炸藥 C.乳化炸藥 D.水膠炸藥
122(D )的主要用途是使爆破後的巷道斷麵、形狀和方向都符合設計要求。
A.掏槽眼 B.輔助眼 C.崩落眼 D.周邊眼
123在斷麵較小、岩石堅硬的小斷麵巷道,使用高威力炸藥光麵爆破時,應用( B)小直徑藥卷。
A.15~20 mm B.25~30 mm C.38~45 mrn
124井巷掘進時,岩石越堅硬,需要的炮眼就(A )。
A.越多 B.越少 C.不確定
125目前常用的斜眼掏槽方式中,(A )方式使用範圍最廣,並適用於各類岩石及中等以上斷麵。
A.單斜掏槽 B.扇形掏槽 C.楔形掏槽
126在隻有一個自由麵的堅硬岩層或均質岩層中爆破時,最好采用(C )。
A.單斜掏槽 B.楔形掏槽 C.錐形掏槽
127垂直楔形掏槽眼角度一般為( C)。
A.30度~40度 B.50度~60度 C.60度~70度
128垂直楔形掏槽眼深度一般為巷道寬度的(B )。
A.1/3 B.1/4 C.1/5 D.1/6
129采用直線掏槽時,各眼距為(A )。該方式適用於整體性好的韌性岩石和較小的巷道斷麵。
A.0.1~0.2 m B.0.2~0.3 m C.0.3~0.4 m
130采用混合式掏槽時,其斜眼與工作麵的夾角為( B)。
A.65度~75度 B.75度~85度 C.85度~90度
131爆破工必須作為( A)人員固定在每個爆破作業地點,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確保爆破工作安全順利地進行。
A.專職 B.兼職 C.專職或兼職
132煤礦井下爆破裝藥時,要求一個炮眼內隻允許裝(A )起爆藥卷。
A.1個 B.2個 C.多個
133光麵爆破的最小抵抗線,一般應(D )光爆孔間距。
A.大於 B.小於 C.等於 D.大於或等於
134爆破前,靠近掘進工作麵(B )長度內的支架未加強固定時,嚴禁裝藥、爆破。
A.5 m B.10 m C.15 m
135在爆破地點附近20 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 C)時,嚴禁裝藥、爆破。
A.0.5% B.2% C.1% D.5%
136電雷管的電阻測量,必須采用(A )。
A.專用爆破電橋 B.萬用表 C.惠斯登電橋 D.導通器
137測定電雷管、電爆網路電阻時,專用電表的輸出電流不得大於(B )。
A.10 mA B.30 mA C.50 mA D.100 mA
138在立井工作麵布置炮眼時,如遇堅固岩石,周邊眼距井壁距離不應小於( C)。
A.100 mm B.200 mm C.300 mm
139在立井工作麵布置炮眼時,如遇中等堅固或堅固性差的岩石,周邊眼距井壁距離不應小於( C)
A.200 mm B.300 mm C.400 mm
140根據本班生產計劃、爆破作業量和消耗定額,由爆破工提出申請,填寫領取爆炸材料單、爆破工作指示單,經( C)審批簽章後執行。
A.瓦斯檢查工 B.爆破工 C.班組長 D.礦總工程師
141用車輛運輸雷管、硝化甘油類炸藥時,裝車高度必須低於車廂上緣(C )。
A.60 mm B.80 mm C.100 mm D.120 mm
142《煤礦安全規程》規定,井筒內運送爆炸材料時,吊筒升降速度不得超過(A )。
A.1 m/s B.2 m/s C.3 m/s
143《煤礦安全規程》規定,井下人力運輸爆炸材料時,( B)必須由爆破工親自運送。
A.炸藥 B.電雷管 C.發爆器
144《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攜帶爆炸材料上、下井時,在每層罐籠內搭乘的攜帶爆炸材料的人員不得超過(B),其他人員不得同罐上、下。
A.2人 B.4人 C.6人 D.8人
145炸藥的( A)是炸藥爆轟對爆破對象產生的壓縮、粉碎和擊穿能力。
A.猛度 B.爆壓 C.做功能力
146炮眼深度為O.6~1.0 rn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炮眼深度的(A )。
A.1/2 B.1/3 C.1/4
147炮眼深度超過2.5 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B )。
A.0.5 m B.1.0 m C.1.5 m
148自由麵的數目和大小對爆破效果的好壞( A)影響。
A.有很大 B.有很小 C.沒有
149當兩個掘進麵貫通時,隻有在兩個工作麵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 B)時,掘進工作麵方可爆破。
A.都在O.5%以下 B.都在1%以下 C.掘進麵在1%以下、停工麵在1.5%以下 D.都在1.5%以下
150某采煤工作麵在爆破處理大塊岩石時發生瞎炮,正確的處理措施是( C)。
A.用手將雷管拔出 B.在岩塊上放糊炮引爆 C.在瞎炮眼O.3 m處平行打炮眼裝藥、爆破
151爆破前,班組長必須親自布置專人在警戒線外擔任警戒工作。警戒線處應設置( A)或拉繩。
A.警戒牌 B.柵欄 C.欄杆
152技術標準規定:20發雷管串聯時,康銅橋絲雷管通以(B )的恒定直流電,應全部爆炸。
A.1.0~1.6 A B.1.6~2.0 A C.1.0 A D.2.0 A
153某巷道掘進工作麵發爆器因受潮不能使用,爆破工人便撬開礦燈電瓶蓋,用礦燈做電源起爆雷管,這種做法在煤礦爆破作業中( A)使用。
A.嚴禁 B.可以 C.有措施可以
154( B)是指炸藥爆炸時引起與其不相接觸的鄰近炸藥爆炸的現象。
A.傳爆 B.殉爆 C.拒爆
155、2號岩石銨梯炸藥的有效貯存期為( A)。
A.半年 B.1年 C.2年
156下列爆炸材料中,允許在同庫中存放的是(A )。
A.硝銨類炸藥與導爆索 B.電雷管與導爆索 C.導爆索與電雷管
157在潮濕和含水條件下,應采用具有防水性能的( A)。
A.乳化炸藥 B.銨油炸藥 C.銨梯炸藥
158某一采煤工作麵,由於基本頂冒落將采空區的瓦斯壓進工作麵,夜班又停產、停風,早班時瓦斯達到了爆炸濃度,在通風後未檢查瓦斯濃度的情況下,爆破工采用煤塊當做炮泥堵塞炮孔,爆破後引發瓦斯爆炸事故。該事故的主要原因是(A )。
A.未采用炮泥封孔,未檢查瓦斯濃度,瓦斯超限達到爆炸範圍 B.爆破網路腳線連接不實 C.未及時開局部通風機
159某掘進工作麵爆破前,將爆破母線敷設在管路一側引發了早爆事故。其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B)。
A.母線連接不實 B.雜散電流通過母線輸入雷管引爆 C.網路連接方法錯誤
160某采煤工作麵,因爆破崩落大塊矸石影響正常生產,應當(B ),才可防止爆破事故。
A.在大塊岩石塊下放炸藥將岩塊崩開 B.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打眼裝藥、爆破崩碎大塊矸石 C.采用糊炮將岩塊崩開
161一般爆破工程中,常用的雷管為( C)。
A.3號和5號雷管 B.7號和10號雷管 C.6號和8號雷管
162國家標準規定,任何廠家生產的電雷管,其最小發火電流均不超過( D)。
A.0.05 A B.0.15 A C.0.45 A D.0.7 A
163開鑿或延深通達地麵的井筒時,無瓦斯的井底工作麵中可使用發爆器以外的其他電源起爆,但電壓不得超過( B),並必須有電力起爆接線盒。
A.220 V B.380 V C.660 V
164爆破工應在檢查連線工作無誤後,將( C)交給班組長。
A.發爆器 B.導爆索 C.警戒牌
165炮眼封泥長度不符合規定的炮眼( B)爆破。
A.可以 B.嚴禁 C.不許
166爆破地點附近( C)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嚴禁裝藥、爆破。
A.10 m B.15 m C.20 m D.25 m
167爆炸形成的衝擊波可以使瓦斯空氣混合物氣體溫度(C )。
A.降低 B.不變 C.升高
168井下工人背運爆炸材料時,一人一次最多背運量為原包裝炸藥(C )。
A.20 kg B.2箱(袋) C.1箱(袋)
169爆破漏鬥半徑與最小抵抗線相等時的爆破漏鬥為( B)。
A.鬆動爆破漏鬥 B.標準爆破漏鬥 C.加強拋擲爆破漏鬥
170炸藥的感度是指炸藥在外能的作用下發生( C)的難易程度。
A.燃燒 B.熱分解 C.爆炸
171正向起爆是將裝有雷管的起爆藥包裝入靠近( C)處。
A.眼底 B.中間 C.眼口 D.距眼口2/3
172安裝在進風巷道中的壓入式局部通風機和啟動裝置,距掘進巷道回風口不得小於(B )。
A.5 m B.10 m C.15 m D.20 m
173掘進工作麵或其他地點發現有透水預兆時,必須(A)。
A.停止作業,采取措施,報告礦調度 B.停止作業,迅速撤退,報告礦調度 C.采取措施,報告礦調度 D.停止作業,報告礦調度
174采區回風巷、采掘工作麵回風巷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C )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A.2.O% B.1.5% C.1.O% D.O.5%
175在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礦井進行爆破工作的工作麵,必須具有新鮮風流,( C)要符合煤礦的特殊要求。
A.風量 B.風速 C.風量和風速
176爆破作業時必須執行“一炮三檢製”。其檢查的內容是( B)。
A.爆破作業工作麵支護情況 B.爆破作業工作麵瓦斯濃度情況 C.爆破作業工作麵撤人情況
177煤礦井下作業(C )放明炮、糊炮。
A.沒有瓦斯時可以 B.不得 C.嚴禁
178炮采工作麵爆破工作要做到“七不,二少,三高”,其中“三高”的內容是(A )。
A.塊煤率高,采出率高,自裝率高 B.塊煤率高,采出率高,爆破效率高 C.塊煤率高,爆破效率高,自裝率高
179炮采工作麵的炮眼裝藥量,一般( A)的最少。
A.頂眼 B.腰眼 C.底眼
180電雷管的電阻是指( C)。
A.橋絲電阻 B.腳線電阻 C.橋絲和腳線電阻之和
181炮掘工作麵貫通前,必須(C )檢查停掘工作麵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
A.每天 B.每班 C.每次裝藥前
182煤礦許用炸藥要在滿足爆破能力的前提下,在爆破時實現(B )。
A.負氧平衡 B.零氧平衡 C.正氧平衡
183軟岩巷道掘進采用光麵爆破時,周邊眼間距應( B)。
A.加大 B.減小 C.不變
184爆破抵抗線過小會導致(A )。
A.爆破明火 B.炸藥拒爆 C.炸藥爆燃
185裝蓋藥和墊藥的主要危害是( C)。
A.浪費炸藥 B.影響爆破效果 C.引起炸藥爆燃
186使用變質炸藥的主要危害是(B )。
A.爆破時出現爆燃 B.拒爆 C.影響爆破效果
187在有瓦斯、煤塵爆炸危險的采掘工作麵,應采用(A )爆破。
A.毫秒 B.秒延期 C.半秒延期
188從爆破效果來看,( B)。
A.正向裝藥、爆破效果較好 B.反向裝藥、爆破效果較好 C.正向、反向裝藥、爆破效果相同
189炮采工作麵煤層頂板變鬆軟時,裝藥量應( C)。
A.加大 B.不變 C.減少
190炮掘工作麵遇鬆軟岩層時,周邊眼間距應( A)。
A.縮小 B.加大 C.不變
191如果一個炮眼內裝多包藥卷,每包藥卷的聚能穴都應(A )。
A.與雷管的聚能穴方向一致 B.與雷管的聚能穴方向相反 C.聚能穴與聚能穴相對
192掘進工作麵一個炮眼內不得裝兩個起爆藥卷的主要原因是(C )。
A.浪費一個雷管 B.容易引起殘爆 C.容易引起瓦斯、煤塵爆炸
193向炮眼內裝藥時,若炮眼內的煤粉未掏幹淨,會導致(B )。
A.降低炸藥的敏感度 B.爆燃 C.炸藥受潮
194炮采工作麵煤層變軟時,炮眼與工作麵煤壁之間的夾角應(A )。
A.變大 B.變小 C.不變
195對光麵爆破的質量要求,在中硬岩中,要求眼痕率(A )60%。
A.應不小於 B.應不大於 C.等於
196發爆器充足電,指示燈亮後,應( C)將旋鈕扭至放電位置。
A.等1~2 s再 B.等5~8 s再 C.立即
197電爆網絡中,(C )使用明接頭。
A.不能 B.不得 C.嚴禁
198(A )在井下拆開、敲打、撞擊發爆器。
A.嚴禁 B.不得 C.不能
199爆破母線長度必須( A)規定的爆破安全距離。
A.大於 B.小於 C.等於
200發現並處理殘炮、瞎炮時,必須在(C )直接領導下進行。
A.爆破工 B.瓦斯檢查工 C.班組長
201小於0.6 m的挖底、刷幫、挑頂等淺眼爆破時,每孔裝藥量不得超過(C )。
A.100 g B.120 g C.150 g D.170 g
202( B)是產生拒爆或瞎炮的主要原因。
A.雜散電流 B.炸藥變質 C.炮眼間距過大
203岩巷采用光麵爆破的主要目的是( B)。
A.提高巷道掘進速度 B.形成平整的巷道輪廓麵 C.節省炸藥
204淺眼裝藥、爆破大塊岩石時,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A )。
A.O.3 m B.O.5 m C.O.6 m
205炸藥爆炸是一種( B)。
A.物理爆炸 B.化學爆炸 C.核爆炸
206爆破作業說明書是(A )的主要內容之一。
A.作業規程 B.操作規程 C.煤礦安全規程
207炸藥和電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車內運輸。如用同一列車運輸,裝有炸藥與裝有電雷管的車輛之間,以及裝有炸藥或電雷管的車輛與機車之間,必須用空車分別隔開,隔開長度不得小於( C)。
A.8 m B.5 m C.3 m
208加工引藥時,電雷管必須(C )插入藥卷內。
A.將其一半 B.將其2/3 C.全部
209在低瓦斯礦井的采掘工作麵采用毫秒爆破時,采用(B )起爆,爆破效果較好。
A.正向 B.反向 C.正反向
210國家標準規定,電雷管的安全電流為( A)。
A.0.05A B.0.15A C.0.45A
三、多項選擇題(共144題)
1行政處罰有嚴格的程序,行政處罰程序的種類包括(ABD )。
A.簡易程序 B.一般程序 C.特別程序 D.聽證程序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製度"是《煤炭法》確立的安全管理製度的一項重要內容,它包括(ABDE)。
A.煤礦企業職能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製 B.煤礦企業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製 C.煤礦安全檢查責任製 D.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製 E.群防群治製度
3重大責任事故罪在客觀方麵必須具備的條件有(ABD )。
A.違章行為 B.違章行為發生在生產作業過程中 C.不懂安全生產知識 D.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或其他嚴重後果 E.未取得安全操作資格證書
4在下列說法中,符合我國安全生產方針的是(AB)。
A.必須堅持"以人為本" B.實行"安全優先"的原則 C.在事故的預防與處理上應重在處理 D.為了保證安全應將一些高危企業統統關閉
5以下幾項製度中屬於《煤炭法》規定的法律製度是(ACE )。
A.生產許可製度 B.采礦許可製度 C.安全管理製度 D.質量標準化製度 E.井下作業礦工特殊保護製度
6《煤礦安全規程》是煤礦安全法規體係中一部重要的安全技術規章,它具有(ABCD )的特點。
A.強製性 B.科學性 C.規範性 D.相對穩定性
7煤礦安全生產工作中人們常說的"三違"行為是指(ACD )。
A.違章作業 B.違反財經紀律 C.違反勞動紀律 D.違章指揮
8煤礦安全生產要堅持"三並重"原則,"三並重"是指(BCD )三並重。
A.生產 B.管理 C.裝備 D.培訓
9煤礦安全治理,要堅持(ABD )。
A.依法辦礦 B.依法管礦 C.依法納稅 D.依法治理安全
10建立健全(AC )是黨和國家在安全生產方麵對各類生產企業的政策要求,同時也是生產經營企業的自身需求。
A.安全生產責任製 B.業務保安責任製 C.工種崗位安全責任製 D.經營目標責任製
11刑事製裁是各種法律製裁中最為嚴厲的製裁,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以下幾種製裁屬於主刑的是(ADE)。
A.有期徒刑 B.沒收財產 C.剝奪政治權利 D.管製 E.拘役
12以下幾種製裁屬於行政製裁的是(BCD)。
A.支付違約金 B.勞動教養 C.行政處罰 D.行政處分 E.沒收財產
13過失犯罪的特點是(AE)。
A.不是有意識的犯罪 B.有意識的犯罪 C.有無危害結果都要定罪 D.必須追究其刑事責任 E.客觀上隻有造成嚴重的危害結果才構成犯罪
14煤炭生產許可證與采礦許可證是在不同的法律中作出的規定,他們之間的關係是(BC)。
A.沒有煤炭生產許可證就不可能領取采礦許可證 B.煤炭生產許可證以采礦許可證為前提 C.煤炭生產許可證是從事煤炭生產的最後把關 D.取得了采礦許可證,就可以開辦煤炭企業,從事煤炭生產
15《安全生產法》的出台,解決了目前安全生產麵臨的(ACD )問題。
A.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缺乏明確的法律規範,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製不明確 B.煤炭生產中存在的亂采、濫挖行為 C.一些地方政府監管不到位 D.安全生產投入嚴重不足,企業安全技術裝備老化、落後,抗災能力差 E.企業職工安全意識較差
16《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確立了(ABCD )製度。
A.02manbetx.com 報告與調查處理 B.煤礦安全監察行政處罰 C.煤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D.煤礦安全監察監督約束 E.煤炭生產許可製度
17企業民主監督的主要形式有(ABC)。
A.職工代表大會 B.企業工會組織 C.群眾安全監督檢查網(崗) D.社會監督
18違法行為,又稱違法,是指人們(ACD)的活動。
A.違反法律 B.違犯紀律 C.具有社會危害性 D.主觀上有過錯
19屬於法律的是(AC )。
A.煤炭法 B.煤礦安全監察條例 C.安全生產法 D.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20屬於行政法規的是(BD)。
A.煤炭法 B.煤礦安全監察條例 C.安全生產法 D.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21煤礦進行采礦作業,不得采用可能危及相鄰煤礦生產安全的(ACE)等危險方法。
A.決水 B.高落式采煤 C.爆破 D.巷道掘進 E.貫通巷道
22某煤礦生產副礦長趙某在采煤作業過程中擅自指揮工人開采保安煤柱,造成冒頂及地表塌陷,死亡村民及工人計5人,工人傷2人。在該事故中,趙某應承擔( B),傷者承擔(E ),死亡礦工應(C ),死亡村民應( D)。
A.民事責任 B.刑事責任 C.不追究責任 D.獲得民事賠償 E.行政責任 F.追究重大責任事故罪
23安全生產管理,堅持(BCE)的方針。 '
A.安全責任製 B.安全第一 C.預防為主 D.監督檢查 E.綜合治理
24事故調查處理中堅持的原則是(ABCE)。
A.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 B.責任人員沒有處理不放過 C.廣大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 D.資金不到位不放過 E.整改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25煤礦的(ABCD)等安全設備、設施和條件應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A.通風 B.防瓦斯 C.防煤塵 D.防水火 E.環境衛生
26煤礦職工安全手冊應載明(ABCD)等。
A.職工的權利和義務 B.重大安全隱患 C.應急保護措施和方法 D.違法行為舉報電話和受理部門
27《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麵有(ABCDE)的權利。
A.了解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範措施 B.對存在問題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C.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D.危及人身安全時停止作業 E.生產安全事故中受到損害時獲得賠償 F.參與事故調查
28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在從業人員方麵應具備(ABCD)條件。
A.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並取得安全資格證書 B.特種作業人員考核合格並取得操作資格證書 C.從業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並取得培訓合格證書 D.依法參加工傷保險E.醫療保障
29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ABCD)。
A.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製度 B.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C.服從管理 D.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E.尊敬同事
30從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CD)報告;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
A.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B.地方政府 C.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D.本單位負責人
31屬於規章的是(AC)。
A.煤礦安全規程 B.煤礦安全監察條例 C.以省政府令頒布的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 D.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32《勞動法》規定,國家對(BC)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A.童工 B.未成年工 C.女職工 D.青少年
33黃某與張某合資開辦煤礦。在安全整頓中,因該礦不能保證生產安全,當即責令其停止生產,進行整頓。但兩位礦主和礦長王某拒不進行整頓,仍強令礦工進行煤炭生產。當年9月25日,該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5人重傷。經查,爆炸是因為礦工李某違章吸煙造成的,李某當場死亡;爆炸時的當班瓦斯檢查工劉某沒有履行瓦斯檢查職責,且未取得操作資格證。在該事故中,李某應承擔( ),劉某應承擔( ),礦主和王某應承擔( ),傷亡者應(DCEBF)。
A.民事責任 B.刑事責任 C.行政責任 D.不追究責任 E.追究重大責任事故罪 F.獲民事賠償
34國務院製定"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的目的是(ABCD)。
A.發現並排除煤礦安全生產隱患 B.落實煤礦安全生產責任 C.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 D.保障職工生命安全 E.改善煤礦形象
35根據《勞動法》的規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ABCD )的勞動。
A.礦山井下 B.有毒有害 C.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 D.其他禁忌從事
36《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與從業人員訂立的勞動合同,應當載明有關保障從業人員(BD)的事項。
A.工資待遇 B.勞動安全 C.醫療社會保險 D.防止職業危害
37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AC ),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麵的合法權益。
A.民主管理 B.安全管理 C.民主監督 D.生產管理
38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ACD )。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A.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 B.必要的企業管理知識 C.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D.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39以下關於風速的規定哪些是正確的?( BCD)
A.回采工作麵的最高風速為6 m/s B.岩巷掘進中的最高風速為4 m/s C.回采工作麵的最低風速為O.25 m/s D.主要進、回風巷中的最高風速為8 m/s
40造成局部通風機循環風的原因可能是(BD )。
A.風筒破損嚴重,漏風量過大 B.局部通風機安設的位置距離掘進巷道口太近 C.礦井總風壓的供風量大於局部通風機的吸風量 D.礦井總風壓的供風量小於局部通風機的吸風量
41井下各地點的實際需要風量,必須使該地點風流中的(ABC)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A.瓦斯、二氧化碳、氫氣和其他有害氣體濃度 B.風速及溫度 C.每人供風量 D.瓦斯抽放量
42礦井應當具備完整的獨立通風係統。(BCD )的風量必須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A.風門 B.礦井 C.采掘工作麵 D.采區
43《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規定:煤礦有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和行為的,應當立即停止生產,排除隱患。下列哪些屬於《特別規定》所列舉的15種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和行為?( ABCD)
A.超能力、超強度或者超定員組織生產 B.瓦斯超限作業 C.煤與瓦斯突出的礦井,未依照規定實施防突出措施 D.高瓦斯礦井未建立瓦斯抽放係統和監控係統,或者瓦斯監控係統不能正常運行 E.其他
44礦井通風的基本任務是(ACD )。
A.供人員呼吸 B.防止煤炭自然發火 C.衝淡和排除有毒有害氣體 D.創造良好的氣候條件 E.提高井下的大氣壓力
45在煤礦井下,瓦斯的危害主要表現為(BCE )。
A.有毒性 B.窒息性 C.爆炸性 D.導致煤炭自然發火 E.煤與瓦斯突出
46在煤礦井下,瓦斯容易局部積聚的地方有(BD )。
A.掘進下山迎頭 B.掘進上山迎頭 C.回風大巷 D.工作麵上隅角
47在煤礦井下,硫化氫的危害主要表現為(ACE)。
A.有毒性 B.窒息性 C.爆炸性 D.導致煤炭自然發火 E.使常用的瓦斯探頭"中毒"而失效
48影響礦井氣候條件的因素有(ACD )。
A.溫度 B.壓力 C.濕度 D.風速 E.瓦斯濃度
49安全生產工作的好壞關係到(ABCD)和國家形象。因此,必須把安全生產提高到政治的高度來對待。
A.職工切身利益 B.社會穩定 C.企業形象 D.政府形象
50我國煤礦多為井工開采,作業地點經常受到(ABCD)有毒有害氣體和破碎頂板的威脅。
A.水 B.火 C.瓦斯 D.礦塵 E.光照不足
51井工煤礦的特點是:作業地點(ABD ),地下開采技術複雜,生產環節多,工作麵不斷移動,地質條件常有變化。
A.空間狹窄 B.陰暗潮濕 C.高溫幹燥 D.環境條件惡劣
52煤層頂板冒頂事故能使采煤工作麵及巷道(ABCD)。
A.垮落 B.生產中止 C.壓毀設備 D.造成人員傷亡
53周期來壓的主要表現形式是(ABCDE)。
A.煤層頂板下沉速度急劇增加 B.煤層頂板下沉量變大 C.支柱所受載荷普遍增加 D.煤壁片幫 E.煤層頂板發生台階下沉
54如一時不能恢複冒頂區的正常通風,則可以利用(AD)向被埋壓或截堵的人員供給新鮮空氣。
A.壓風管 B.巷道 C.水管 D.打鑽
55在處理冒頂事故中,必須(AC )清理出搶救人員的通道。必要時可以向遇險人員處開掘專用小巷道。
A.由外向裏 B.由裏向外 C.加強支護 D.開掘通道
56在冒頂事故搶救處理中,必須有(AD),加強支護,防止發生二次冒頂;並且注意檢查瓦斯及其他有害氣體情況。
A.專人檢查 B.安全檢查工檢查 C.監視瓦斯 D.監視煤層頂板 E.監視有害氣體
57在頂板事故搶救中遇有大塊岩石時,不許用爆破方法處理,如果威脅遇險人員時,則可用(AD )等工具移動石塊,救出遇險人員。
A.千斤頂 B.錘打 C.起石器 D.撬棍
58上止血帶時應注意(ABCD)。
A.鬆緊合適,以遠端不出血為止 B.應先加墊 C.位置適當 D.每隔40 min左右,放鬆2~3 min
59心跳呼吸停止後的症狀有(ABCD)。
A.瞳孔固定散大 B.心音消失,脈搏消失、 C.臉色發紺 D.神誌喪失
60按包紮材料分類,包紮方法可分為(ABCD )。
A.毛巾包紮法 B.腹布包紮 C.三角巾包紮法 D.繃帶包紮法
61做口對口人工呼吸前,應(ABCD)。
A.將傷員放在空氣流通的地方 B.解鬆傷員的衣扣、褲帶、裸露前胸 C.將傷員的頭側過 D.清除傷員呼吸道內的異物
62為了預防煤塵爆炸事故的發生,煤礦井下生產過程中必須采取一定的減塵、降塵措施。目前,常采用的技術措施有(ABC )、通風防塵、噴霧灑水、刷洗岩幫等。
A.煤層注水 B.濕式打眼 C.使用水炮泥 D.旋風除塵
63撥打急救電話時,應說清(ABC)。
A.受傷的人數 B.患者的傷情 C.地點 D.患者的姓名
64外傷急救的技術有(ABCD)。
A.止血 B.包紮 C.固定 D.搬運
65判斷骨折的依據主要有(ABCD )。
A.疼痛 B.腫脹 C.畸形 D.功能障礙
66在煤礦井下判斷傷員是否有呼吸的方法有(ABD)。
A.耳聽 B.眼視 C.晃動傷員 D.皮膚感覺
67在煤礦井下搬運傷員的方法有(ABC )。
A.擔架搬運 B.單人背負 C.雙人徒手搬運 D.汽車搬運
68采掘工作麵或其他地點遇到有突水預兆時,必須(ABCD),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
A.停止作業 B.采取措施 C.立即報告礦調度室 D.發出警報
69采掘工作麵或其他地點發現有(ABCDEFG )、底板鼓起或產生裂隙出現滲水、水色發渾、有臭味等突水預兆時,必須停止作業,采取措施。
A.掛紅 B.掛汗 C.空氣變冷 D.出現霧氣 E.水叫 F.頂板淋水加大 G.頂板來壓
70煤炭自燃的條件是(ABCD )。
A.具有自燃傾向性的煤炭呈破碎堆積狀態 B.有連續的通風供氧條件,維持煤炭氧化過程的發展 C.積聚氧化生成的熱量,使煤的溫度升高 D.上述3個條件同時具備,且大於煤的自然發火期
71煤塵爆炸必須同時具備的條件是(ABCD)。
A.足夠的氧氣 B.煤塵本身具有爆炸性 C.煤塵達到爆炸濃度 D.有足以點燃煤塵的熱源
72處理拒爆時,必須遵守(ABCDE )的規定。
A.由於連線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連線起爆 B.在距拒爆炮眼0.3 m以外另打同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起爆 C.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藥卷或從起爆藥卷中拉出電雷管;嚴禁將炮眼殘底(無論有無殘餘炸藥)繼續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這些炮眼 D.處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後,爆破工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 E.在拒爆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關的工作
73爆破連線的方式有(ABC)。
A.串聯 B.並聯 C.混聯 D.簇聯
74炮泥具有(ABCD )的作用。
A.保證炸藥充分反應 B.降低溫度和壓力 C.阻止熾熱固體顆粒飛出 D.延緩爆生氣體與瓦斯接觸 E.防止崩人
75水炮泥具有(ABCD)的作用。
A.消焰 B.降塵 C.吸收有毒有害氣體 D.降溫
76老空區往往有(ABCD )。
A.大量積水 B.有害氣體 C.火 D.殘餘煤柱
77炸藥爆炸充分反應後的產物為(ABC)。
A.水 B.二氧化碳 C.氮氣 D.一氧化碳
78爆破母線與(ABC )應分別掛在巷道兩側。
A.電纜 B.電線 C.信號線 D.管道
79工作麵有2個或2個以上自由麵時,在煤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C),在岩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A ),淺眼裝藥、爆破大岩塊時,最小抵抗線和封泥長度都不得小於(A)。
A.O.3 m B.O.4 m C.O.5 m D.0.6 m
80引起早爆的原因有(ACD )。
A.雜散電流 B.炸藥變質 C.靜電 D.衝擊 E.封孔質量差
81一般情況下,掘進工作麵炮眼的裝藥量從大到小排列為(ABC)。
A.掏槽眼 B.輔助眼 C.周邊眼 D.頂眼
82銨梯炸藥按主要組成成分分為(AB )。
A.岩石銨梯炸藥 B.煤礦銨梯炸藥 C.銨油炸藥 D.乳化炸藥 E.高威力炸藥
83采煤工作麵爆破時的主要爆破參數是指(ABCD )。
A.炮眼角度 B.炮眼深度 C.炮眼間距 D.炮眼裝藥量 E.最大控頂距
84放空炮的原因是(AC)。
A.封泥質量不好 B.裝藥量偏大 C.炮眼間距過大 D.炮眼角度不符合要求 E.炮眼過深
85影響炸藥爆速的因素有(ABCE )。
A.藥柱直徑 B.炸藥密度 C.炸藥種類 D.藥柱長度 E.藥柱外殼
86三人連鎖爆破時,班組長接到警戒牌後,一方麵派人警戒,一方麵要詳細檢查(BCDE)。
A.瓦斯 B.頂板 C.支架 D.設備、工具 E.阻塞物
87預防爆破崩倒支架采取的措施有(ABCD)。
A.爆破前,檢查並加固支架 B.掘進工作麵選擇合理的掏槽方式 C.采煤工作麵要留有足夠的炮道 D.掘進工作麵要有足夠的掏槽深度 E.采用耦合裝藥
88礦用炸藥按使用條件分為(ABC)。
A.煤礦許用炸藥 B.岩石炸藥 C.露天炸藥 D.硝銨炸藥
89煤礦井下爆破作業,必須使用(AC)。
A.煤礦許用炸藥 B.礦用炸藥 C.煤礦許用電雷管 D.礦用電雷管
90煤礦井下允許使用的含水炸藥有(AB )。
A.水膠炸藥 B.乳化炸藥 C.漿狀炸藥 D.銨梯炸藥
91食鹽在煤礦許用炸藥中起(AC )的作用。
A.消焰劑 B.滅火劑 C.阻化劑 D.助燃劑
92、2號岩石銨梯炸藥主要由(ABD )組成。
A.硝酸銨 B.梯恩梯 C.黑索金 D.木粉
93藥頭式瞬發電雷管的電點火裝置由(ABCD )組成。
A.腳線 B.橋絲 C.發火藥頭 D.起爆藥
94地麵爆炸材料庫按其服務年限可分為(AB )。
A.臨時性地麵庫 B.永久性地麵庫 C.礦區總庫 D.臨時發放點
95煤礦企業必須建立(ABCD )。
A.爆炸材料領退製度 B.電雷管編號製度 C.爆炸材料丟失處理辦法 D.爆炸材料銷毀製度
96井下用機車運送爆炸材料時,應遵守的安全規定有(ABD)。
A.如必須用同一列車運輸炸藥和電雷管,裝炸藥和電雷管的車輛之間必須用空車隔開 B.除了跟車、護送、裝卸人員外,嚴禁其他人員乘車 C.列車隻能同時運送阻燃、無爆炸性的其他物品 D.列車的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 m/s
97以下(ABD)工作隻能由爆破工一人完成。
A.爆破母線連接腳線 B.檢查爆破線路 C.爆破腳線的連接 D.爆破通電工作 E.爆破前的瓦斯檢測工作
98掘進工作麵常見的裝藥方式有(CD )。
A.順序裝藥 B.反序裝藥 C.正向裝藥 D.反向裝藥
99爆破引燃瓦斯的原因有(ABCD )。
A.爆炸形成空氣衝擊波的作用 B.熾熱固體顆粒的作用 C.高溫爆炸氣體產物的作用 D.二次火焰的作用
100裝藥前和爆破前有(ABCDE )情況的,嚴禁裝藥、爆破。
A.采掘工作麵的控頂距離不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或者支架有損壞,或者傘簷超過規定 B.爆破地點附近20 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 C.在爆破地點20 m以內,礦車,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體堵塞巷道斷麵 1/3以上 D.炮眼內發現異狀、溫度驟高驟低、有顯著瓦斯湧出、煤岩鬆散、透老空等情況 E.采掘工作麵風量不足
101產生拒爆的主要原因有(ABCD )。
A.電路問題 B.炸藥質量問題 C.雷管質量問題 D.操作問題
102根據引起爆炸的原因和過程不同,可將爆炸分為(ABC)。
A.物理爆炸 B.化學爆炸 C.核爆炸 D.聚變 E.裂變
103炸藥的化學變化形式有(ABDE )。
A.熱分解 B.燃燒 C.風化 D.爆炸 E.爆轟
104炸藥爆炸的熱力學參數有(ACDE)。
A.爆熱 B.爆力 C.爆溫 D.爆壓 E.爆容
105消除或降低間隙效應的方法有(ABCD )。
A.采用耦合散裝炸藥 B.采用硝酸銨類混合炸藥 C.在藥卷之間采用隔環阻止空氣衝擊波的傳播 D.采用臨界直徑小、爆轟性能好的炸藥 E.采用低爆速炸藥
106電雷管根據延期時間不同分為(ABC )。
A.瞬發電雷管 B.毫秒延期電雷管 C.秒延期電雷管 D.半秒延期電雷管 E.抗雜散電流雷管
107常用的斜眼掏槽方式有(ABCE )。
A.單斜掏槽 B.扇形掏槽 C.錐形掏槽 D.直眼掏槽 E.楔形掏槽
108執行“三人連鎖放炮製”時的“三人”是指(ABE)。
A.班組長 B.瓦斯檢查工 C.安全檢查工 D.區隊長 E.爆破工
109炮采工作麵爆破工作要求的“兩少”是指(AB )。
A.爆破次數少 B.爆炸材料消耗少 C.混矸少 D.支護材料消耗少 E.炮眼數量少
110產生拒爆的原因是(ABCD )。
A.炸藥變質 B.雷管電阻絲折斷 C.連接的雷管數量超過發爆器的起爆數 D.連線不實 E.封泥不滿
111可用於有瓦斯煤塵爆炸危險地點的電雷管有(AC )。
A.瞬發電雷管 B.秒延期電雷管 C.毫秒延期電雷管 D.半秒延期電雷管 E.1/4秒延期電雷管
112(CD)是二級安全炸藥。
A.2號煤礦銨梯炸藥 B.2號抗水型煤礦銨梯炸藥 C.3號煤礦銨梯炸藥 D.3號抗水型煤礦銨梯炸藥
113裝配起爆藥卷的正確方法是(AB )。
A.紮眼裝配 B.啟開封口裝配 C.斜插入藥卷 D.捆在藥卷上
114下列哪些是裝配起爆藥卷時常見的安全隱患(ABD)。
A.裝配地點不安全 B.雷管腳線不短接 C.一個藥卷內放一個雷管 D.雷管插入深度不夠 E.發爆器與雷管混放在一起
115炮眼裝藥前必須(AC)。
A.清孔 B.連接腳線 C.驗孔 D.封孔
116下列哪些是裝藥時常見的安全隱患(ABCD )。
A.一個炮眼內裝多個雷管 B.裝藥量過大 C.裝墊藥 D.不清孔
117對炮眼封孔必須使用(AD)等材料。
A.黏土炮泥 B.細砂子 C.粗砂子 D.水炮泥 E.煤粉
118爆破母線必須符合的要求是(BDE)。
A.用多根導線 B.爆破前扭成短路 C.用軌道作回路 D.接頭扭緊並懸掛 E.有足夠的長度
119連線前應(ACD)。
A.使人員撤到安全地點 B.連線人員不洗手 C.檢查連線地點安全狀況 D.檢查母線是否破損
120下列不正確的連線操作是(ABC)。
A.腳線連接後留有須頭 B.班組長連接母線和腳線 C.兩腳線接頭位置不錯開 D.連線前撤人
121煤礦井下爆破作業時,選擇使用電雷管有明確規定。下列規定中,正確的是(ABC)。
A.在高瓦斯礦井或低瓦斯礦井的高瓦斯區域必須使用煤礦許用瞬發電雷管或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 B.使用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時,最後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 ms C.不同廠家生產的或不同品種的電雷管不得摻混使用 D.低瓦斯礦井允許使用普通瞬發電雷管或毫秒雷管
122某礦一采區,使用四芯電纜作為電源起爆,又因“抽炮”引發煤塵爆炸事故。其事故的主要原因有(ABCD )。
A.在井下違規使用四芯電纜作為電源,一次連放兩炮,分次爆破 B.炮泥填塞少,引發“抽炮” C.職工思想教育不夠 D.巷道煤塵積層達2 mm,又無灑水設備
123煤礦井下常碰到拒爆事故,以下03manbetx 拒爆的原因和預防的辦法正確的是(BC).
A.雷管、炸藥均未爆炸或雷管爆炸、炸藥部分或全部拒爆 B.由於炸藥過期、受潮感度低或雷管起爆能小而拒爆 C.預防拒爆,應對爆炸材料定期檢查,選擇合格產品,細心操作 D.對火工品知識學習不夠
124煤礦井下爆破引發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許多典型事故的教訓說明爆炸的主要原因有 (ABCD)。
A.通風係統不良,特別是在貫通巷道和靠近回風巷采空區,很容易發生瓦斯積聚 B.煤礦井下煤塵飛揚,缺乏防塵措施 C.違章糊炮或明火爆破,或因炮泥裝填不夠發生“抽炮” D.爆破未嚴格執行“一炮三檢製”和“三人連鎖放炮製”
125在有瓦斯的采掘工作麵,允許使用的雷管是(AC )。
A.煤礦許用瞬發電雷管 B.最後一段延期時間不小於130 ms的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 C.最後一段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 ms的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 D.半秒普通延期雷管
126當炮眼封泥采用水炮泥時,水炮泥外剩餘的炮眼部分應用(CD)封實。
A.煤粉 B.塊狀材料 C.黏土泥 D.不可燃而可塑性鬆散材料製成的炮泥
127煤礦企業人為因素造成爆破事故的主要原因有(ABC)。
A.爆破作業人員安全技術素質差 B.安全意識差 C.違章作業 D.缺乏規章製度
128爆破前,腳線的連接工作可由(AC )進行。
A.爆破工 B.班組長 C.經過專門訓練的班組長 D.安全檢查工
129爆破前,應加強對機器、液壓支架和電纜等的(ABC )。
A.保護 B.將其移出工作麵 C.保護或將其移出工作麵 D.要害部件的重點保護
130淺眼裝藥、爆破大岩塊時,應遵守(ABC )規定。
A.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3 m B.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0.3 m C.最小抵抗線和封泥長度都不得小於0.3 m D.最小抵抗線和封泥長度至少有一項不得小於0.3 m
131爆破處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時,爆破前必須檢查溜煤(矸)眼內堵塞部位(ABC)的瓦斯。
A.上部空間 B.下部空間 C.上部和下部空間 D.溜煤口
132某礦采煤工作麵,曾多次瓦斯超限,未引起重視,該隊隊長和爆破工采用發爆器檢查母線是否斷線時產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事故。其事故的主要原因是(ABC)。
A.領導忽視安全 B.未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采用小於30 m A的導通器和爆破電橋,違規使用發爆器檢查通路 C.瓦斯超限情況下仍強行起爆 D.技術管理不善
133某礦101工作麵,由於通風不良,違規爆破,引發瓦斯煤塵爆炸事故。其事故的直接原因是(ABC )。
A.通風不良、瓦斯積聚,沒有及時檢查瓦斯濃度 B.炮泥充填長度僅10~30 mm,易形成“抽炮” C.煤塵積層厚、無灑水措施,使瓦斯爆炸進一步引發瓦斯煤塵爆炸 D.職工技術水平低
134某礦采煤工作麵分三段分次爆破,由於炮眼封泥短,僅30~70 mm,發生“抽炮”,第一段爆破後煤塵飛揚;第二段爆破後造成大量懸浮煤塵;第三段爆破時引發煤塵爆炸事故。說法正確的是(ABC )。
A.三段分次爆破引起煤塵飛揚 B.違規封炮泥過短,僅30~70 mm,為引爆創造了條件 C.炸藥雷管管理混亂,沒有專用箱,爆破後引發炸藥殉爆 D.工人文化水平低
135某礦發生一起雷管炸藥爆炸事故,兩名工人到爆炸材料庫領取炸藥63 kg.雷管280發,混裝在麻袋和尼龍袋內背到工作地點,不顧場地有帶電設備,扔到地上,一聲巨響,炸藥雷管爆炸,工人當場死亡。其事故的主要原因有(ACD )。
A.違反《煤礦安全規程》,未分裝在專用容器中 B.爆破器材質量不好 C.爆破工違規超重運輸 D.扔雷管炸藥袋地點有帶電設備漏電觸發引爆
136某礦采煤工作麵采用“糊炮”崩大塊矸石,第一次炮響未崩碎,造成煤塵飛揚;二次再爆時,引起瓦斯煤塵爆炸事故。其事故的原因有(ABD)。
A.違反《煤礦安全規程》,采用糊炮、明火處理矸石 B.沒有防塵設施,工作麵幹燥 C.處理大塊矸石,必須按規定打眼爆破 D.通風不良,未及時將煤塵帶走
137某礦一采區在運輸巷道與切眼巷道貫通時,由於爆破引起局部瓦斯爆炸,又導致多點瓦斯煤塵連續爆炸事故。其事故的直接原因有(ABC )。
A.巷道貫通時,未按規定改變通風係統,形成瓦斯積聚 B.巷道貫通時,炮眼深度、裝藥量和抵抗線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 C.多條巷道煤塵大,無防塵措施,引發多點爆炸 D.職工教育不夠
138某礦采煤工作麵,因爆破引起老塘瓦斯爆炸,接著又引發刮板輸送機巷和兩個掘進工作麵連續爆炸事故。其事故的主要原因有(ABC )。
A.通風不良,形成瓦斯積聚 B.沒有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打眼裝藥,封泥過短,產生“抽炮” C.防塵管道無水,多個巷道內煤塵積層,又引起瓦斯煤塵爆炸 D.責任心不強
139為防止引發瓦斯爆炸事故,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長度有明確規定,主要規定有(ABC )。
A.眼深為0.6~1.0 m時,炮泥長度不得小於眼深的1/2 B.眼深大於1.0 m時,炮泥長度不得小於0.5 m C.眼深大於2.5 m時,炮泥長度不得小於1.0 m,光麵爆破周邊眼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3 m D.由工人自定
140某礦采掘工作麵,因回風巷以上采空區瓦斯積聚違章爆破,造成瓦斯煤塵爆炸重大事故。其事故的主要原因有(ACD )。
A.回風巷道以上瓦斯積聚 B.職工業務水平低 C.炮眼封泥少,僅100~150 mm,最小抵抗線小,爆破產生火焰引發爆炸 D.工作麵風量微小,在未檢查瓦斯含量情況下引爆
141下列哪些情況下不準爆破(ABD)。
A.爆破地點風量不足 B.一個采煤工作麵使用2台發爆器同時爆破 C.瓦斯濃度在1%以下 D.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但沒有發出爆破警號
142通電後出現拒爆時,爆破工應(AB)。
A.用專用歐姆表檢查網路 B.用導通表檢測網路 C.立即進入爆破地點檢查連線 D.立即重新起爆
143(ABC )可能造成爆破崩倒支架。
A.支架架設質量不好 B.裝藥量過多 C.炮眼排列方式不合理 D.裝藥量過少
144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後,必須先發出爆破警號,並再等待一定時間後方可起爆,以下符合規定等待時間的是(CD )。
A.3 s B.4 s C.5 s D.6 s
火工品管理工培訓教材
目 錄
第一節 炸藥的基本特征及性質
第二節 礦用炸藥的分類
第三節 煤礦常用炸藥簡介
第四節 起爆材料及性能
第五節 爆炸材料裝卸、運輸、儲存、保管、銷毀處理
第六節 爆炸材料發放、清退、雷管導通、編號及爆炸材料庫防火、警衛
第一節 炸藥的基本特征及性質
炸藥是在外界能量作用下,自身進行高速的化學反應同時生成大量的高溫高壓氣體和熱量的物質。
一、炸藥的主要特征
⑴具有相對穩定性和化學爆炸性。當炸藥未受到外界能量作用時,在常溫下,處於相對穩定狀態,故能保證在加工、運輸、儲存和使用時的安全。但炸藥的物質結構屬化學不穩定體係,一旦受到外界的能量作用,就采破了原來的平衡結構,經化學反應,轉化為爆炸,故具有化學爆炸性。
⑵在微小的體積中蘊藏有大量能量。單位重量的炸藥爆炸時放出的熱量要比單位重量的普通燃料燃燒時放出的熱量要小,但單位容積的炸藥比單位容積的普通燃料放出的熱量要大數百倍。即炸藥具有很高的能量密度。
⑶能夠依靠自身的氧化實現爆炸反應。炸藥主要由碳、氫、氧、氮四種元素組成。碳和氫為可燃元素,氧為助燃元素,炸藥在爆炸時與普通燃料燃燒時不同,它不需要外界供氧,隻靠自身的氧就可以進行化學反應。
二、炸藥爆炸及其三要素
炸藥受外界能量作用後,炸藥的成分經化學反應急劇分解,在瞬間內產生大量的熱和氣體,並急劇膨脹,形成高壓,對周圍的煤、岩等介質起破壞作用。
炸藥的爆炸反應具有以下三個要素:
⑴反應過程中能放出大量的熱。放出大量的熱是化學爆炸進行所必須具備的首要條件。如果熱量不足,爆炸過程就不可能發生。依靠化學反應放出大量的熱,能使爆炸生成的氣體被加熱到數千度(C),壓力可達數千Mpa。爆炸反應的熱量和速度越大,則爆炸作功的能量也越大。因此,爆炸反應熱量的大小,是衡量炸藥作功能力大小的重要標誌。工業常用炸藥炸藥的熱量為262.6×104~627×104J/kg;銨梯炸藥的熱量約為420×104J/kg。
⑵爆炸反應速度快。炸藥與一般可燃物相比,雖然它的總能量不高,但由於炸藥爆炸過程速度高達1500~8500m/s,反應時間僅為十萬分之一到百萬分之一秒。如1 kg銨梯炸藥爆炸時,約在十萬分之三秒時間內完成化學反應。反應速度快是形成爆炸的必要條件,也是爆炸反應的特點之一。炸藥爆炸對外界所作的功,隨其反應速度增高而加大。所以爆炸反應速度是衡量炸藥威力的重要因素。
⑶能生成大量的氣體產物。炸藥爆炸後生成大量氣體,有二氧化碳、氮氣和水蒸氣,還產生一些有毒氣體如一氧化碳和氮的氧化物。這些氣體在膨脹過程中,能對周圍介質發生破壞,把炸藥的能量轉換為機械功。如果有有高速和放熱的化學反應,沒有生成大量氣體產物,是不會產生化學爆炸現象的。工業常用炸藥生成的氣體體積為700~1000L/ kg,銨梯炸藥爆炸生成氣體體積比原體積增大850~920倍。
總之,炸藥爆炸必須同時具備三個要素,三者又是相互聯係的。所以,高溫、高壓、高速是炸藥爆炸的重要特點。
三、炸藥的化學反應形式及對安全爆破的影響
由於炸藥的反應速度、激發條件、炸藥性質和其它因素不同,反應的形式也不相同,一般可分為以下三種形式:
⑴熱分解。熱分解是炸藥緩慢發生的化學變化。炸藥在常溫常壓下也可以分解,但反應過程中不產生火、光和聲響,不易被察覺,對外界沒有破壞作用。溫度越高,分解愈顯著。炸藥在貯存期間,熱分解不僅使炸藥變質,而且分解過程中還要放出熱量。如這些熱量不能及時散失,將促使溫度不斷升高,分解速度加快,當溫度升到爆發點時,熱分解就會轉化為燃或爆炸。因此,儲存期間,必須采取措施,控製溫度、濕度和壓力,防止發生自燃和自爆事故。
⑵燃燒。炸藥在熱原和火焰作用下會燃燒。炸藥燃燒時不需要外部供氧,它不是全部同時參與反應,而是局限於極小的範圍。反應釋放出來的能量靠熱傳導來傳遞,並激起化學反應,其速度可達每秒數厘米或數米,甚至數百米。因此,炸藥在保存期間要注意改善通風條件,防止炸藥在密閉條件下燃燒。一旦炸藥著火,切不可用砂土掩埋,因為炸藥本身含有氧化劑,不需要外界供氧,密閉反會導致壓力升高,使燃燒加速,甚至引起爆炸。
⑶爆炸。爆炸與燃燒的化學反應雖然相同,但爆炸反應區能形成壓縮衝擊波,使反應區內外的溫度、壓力和密度等狀態產生劇烈的變化。反應能量的傳遞和反應區的傳播靠壓縮衝擊波來進行,反應極為迅速,速度高達每秒數千米,能放出更多的熱量和產生更高的溫度,並產生極高的壓力。
爆炸反應存在穩定爆炸和不穩定爆炸兩種情況。反應速度高而且保持恒定的爆炸稱為穩定爆炸,也稱為爆轟。反應速度較低且變化不定的爆炸稱為不穩定爆炸,簡稱爆炸,其爆速不僅低於爆轟,而且容易衰減,甚至熄爆,使炸藥不能全部反應,以致產生半爆、爆燃或拒爆等現象,給爆破安全帶來不安全因素。
第二節 礦用炸藥的分類
礦用炸藥是指適用於礦井采掘工程的炸藥。
一、按主要組成成分分類
1、硝酸銨類炸藥:是以硝酸銨為主體成分並加入其他成分的混合炸藥,主要有銨梯炸藥、銨油炸藥、銨梯黑威力炸藥、銨梯鑽高威力炸藥等。
2、含水炸藥:是由硝酸鈉、硝酸銨為氧化劑的水溶液等幾種成分組成的混合炸藥。主要有:水膠炸藥、乳化炸藥等。
3、硝化甘油類炸藥:是以硝化甘油為主要成分,並加入其他成全組成的非安全性抗水炸藥:主要有普通膠質炸藥,難凍膠質炸藥等。
二、按應用範圍和使用條件分類
按其是否允許在井下有瓦斯和煤塵爆炸危險的采掘工作麵使用情況,可分為煤礦許用炸藥和非煤礦許用炸藥兩類。
煤礦用炸藥又稱為煤礦安全炸藥(簡稱煤礦炸藥)。屬於煤礦許用炸藥的種類有:
煤礦銨梯炸藥(包括抗水煤礦銨梯炸藥)、煤礦膨化硝銨炸藥、煤礦水膠炸藥、煤礦乳化炸藥和離子交換型高安全炸藥等;
屬於非煤礦許用炸藥的岩石銨梯炸藥(包括抗水岩石銨梯炸藥)、岩石膨化硝銨炸藥、粉狀高威力炸藥、硝化甘油類炸藥以及廉價炸藥和含水炸藥中的非煤礦許用炸藥等。
按組成分類
按組成可分為單一炸藥(又名單質炸藥)和混合炸藥。我國目前使用的礦用炸藥都屬於混合炸藥。單一炸藥隻用於起爆藥和混合炸藥中的組成部分。
三、礦用炸藥的性能
㈠炸藥的威力和猛度
炸藥的作功能力稱為威力,是指炸藥爆炸產物對周圍介質所做的總功,威力的常用測試方法是鍋鑄法;猛度是指炸藥爆轟時粉碎與其接觸的介質的能力,是衡量炸藥爆炸時對與其接觸的局部固體介質的破碎程度的指標。猛度的常用測定方法是鉛柱法。
㈡炸藥的傳爆和爆速
炸藥由起爆到爆炸結束的過程中,爆炸反應在炸藥中自行傳播的過程叫做傳爆。炸藥起爆後,產生大量的熱能和氣體,形成高溫、高壓、瞬間膨脹並高速行進的氣浪。這種氣浪具有極大的衝擊作用,即衝擊波。在炸藥中傳播的衝擊波是具有能量補充的特殊形式衝擊波,叫爆轟波。炸藥的傳爆是爆轟波傳遞能理的結果。爆轟波在炸藥中傳播的速度稱為爆速(傳爆速度),單位為m/s爆速是衡量炸藥爆炸強度的重要指標。炸藥的爆炸反應形式取決於傳爆的穩定性,若反應速度高,且保持恒定則傳爆穩定,反應形式為爆轟;若速度低,且易衰減,甚至熄爆,則炸藥不能全部反應,傳爆不穩定,反應形式為不穩定傳爆,則炸藥不能全部反應,傳爆不穩定,反應形式為不穩定傳爆。不穩定傳爆的爆生熱量少,爆生有毒氣體多,爆速不斷下降,爆炸衝擊波明顯減弱,情況嚴重時,出現爆燃或中途拒爆。在井下掘進爆破中,有時炮煙格外嗆人,炮孔噴火,是炸藥不穩定爆炸的典型象征,對安全極為不利。因此確保傳爆的穩定性非常重要。
影響傳爆穩定性的主要因素有:
①炸藥性能與質量。若炸藥性能良好,加上質量好,質變程度低,則其爆速高,傳爆穩定性好;否則,爆速低,傳爆不穩定。
②炸藥密度。礦用炸藥都是幾種混合成分組成的炸藥,它們一般都存在一個最佳密度範圍(銨梯炸藥為0.95g/cm³~1.1 g/cm³之間),在此範圍內,可以保證炸藥傳爆的穩定。炸藥密度過大或過小,都會使爆速下降,傳爆不穩定,甚至拒爆。
③藥卷直徑。在一定範圍內,炸藥的爆速和傳爆穩定性是隨裝藥直徑增加而增加的。能夠穩定爆轟的最小直徑叫臨界直徑。裝藥的爆速達到極大值時的最小直徑叫極限直徑;臨界直徑到極限直徑之間都能穩定傳爆。當直徑小於臨界直徑時,傳爆性能極差,爆速顯著下降,甚至自行熄爆,藥卷臨界直徑約為25mm;直徑增加至極限直徑時,爆速將不再增加。
④藥卷外殼。藥卷外殼能阻止藥卷顆粒的拋散,增大爆轟波的強度。因此,堅固外殼可以提高爆速和傳爆穩定性。
⑤起爆能。足夠的起爆能是保證傳爆穩定性的重要條件。炸藥起爆時,起爆能力不足,則爆轟波強度起點低,並難以提高,加速過程長,甚至熄爆,不利於爆破安全。足夠的起爆能,能使爆速很快達到最大值,傳爆很快處於穩定狀態。起爆能達到一定值後,爆速就不再提高。
⑥炸藥傳爆的間隙效應。深孔爆破時,在較長的炮眼中,正向連續裝入直徑較炮眼小的一定數量藥卷,由於藥卷與眼壁間有一定的間隙,因而造成炸藥傳爆穩定性下降,產生傳爆中斷,裏端藥卷拒爆或產生爆燃現象,叫做炸藥傳爆的間隙效應(又稱管道效應)。為了克服深孔爆破和光麵爆破周邊眼的間隙效應,一般多采用導爆索起爆藥包措施。
⑦膠凝時間和溫度對水膠炸藥的傳爆穩定性也有影響。膠凝時間不足48-72小時、溫度0℃以下炸藥傳爆穩定性下降。
⑧在地質條件複雜地段(特別是肉泥中),高段別炮眼內會發生雷管起爆,而炸藥拒爆現象。一般主要表現在裝有四、五段雷管的炮眼內的炸藥被“”壓死”。
四、炸藥的爆熱和爆溫
炸藥爆炸反應生產的熱能稱為爆熱,單位是J/kg。爆熱是炸藥做功的能源,是炸藥做功太小的重要參數之一,爆熱值越高,爆炸時生成的熱量越多,爆炸威力越大。
炸藥爆炸瞬間爆炸產物被加熱達到的最高溫度為炸藥的爆溫,單位是溫度(℃)。爆溫取決於爆熱,並與爆速、包裝和堵塞的質量有關。爆熱越大,爆速越高藥包包裝和炮眼堵塞越緊密,爆溫就越高,炸藥做功能力就越大。因此,工業炸藥一般要求提高爆溫。擔對煤礦使用的煤礦許用炸藥則爆溫不能太高,要有一定限製,因為炸藥的爆炸產物中含有大量的可燃性瓦斯,爆炸瞬間可被加熱到1800℃~3000℃的高溫,容易引起瓦斯和煤塵的燃和爆炸。降低爆溫的途徑是降低炸藥的爆熱,即降低炸藥的爆炸能,或在炸藥中加入適量的食鹽,食鹽是一種惰性物質,它能收斂爆熱,降低爆溫,抑製爆炸火焰和瓦斯、煤塵的爆炸反應。
五、炸藥的感度
爆炸材料在外界能量的作用下引起炸藥爆炸的難易程度為感度。炸藥的感度必須適中,以6號、8號雷管能夠起爆為宜。炸藥的感度根據起爆能形式,或分為機械感度、熱感度、爆轟感度、靜電感度和殉爆感度等。
⑴機械感度。炸藥在衝擊、摩擦及擠壓等機械作用下,局部引起高熱,從而引起爆炸反應的難易程度為機械感度,又稱為衝擊感度。例如,硝化甘油類炸藥對機械衝擊感度比硝酸銨類炸藥敏感得多,安全性差。
⑵熱感度。炸藥在熱能作用下發生分解、燃燒、爆炸或爆轟的難易程度為熱感度。在規定的時間內,每一種炸藥都有一個能使它引起爆轟的最低溫度,這個溫度值為炸藥的爆發點。爆發點越低,表明炸藥對熱的感度越高。如2號銨梯炸藥的爆發點為108℃~188℃、2號岩石銨梯炸藥的爆發點為180℃~230℃。
⑶爆轟感度又稱爆炸感度,是指外界爆炸能引發炸藥爆炸的難易程度,也就是炸藥對爆轟波的敏感程度,常用殉距離來表示。即一個裝藥爆炸後,引起臨近另一個裝藥發生爆炸的最大距離。殉爆距離越大,表示炸藥的爆炸感度越大,越敏感,反之,越遲鈍。在爆破工程中,為了引爆炸藥並保證爆轟,所選擇的起爆能(雷管、起爆藥柱等)激發的衝擊波速度必須大於炸藥藥卷的臨界速度和藥卷穩定爆速。如果起爆能激發衝擊波的速度低於藥卷的臨界速度,藥卷便不可能爆炸;如果大於藥卷臨界爆速,但達不到藥卷穩定爆速,藥卷便不可能爆炸;如果大於藥卷臨界爆速,但達不到藥卷穩定爆速,可能發生不穩定爆炸,甚至產生半爆、爆燃或拒爆。因此,起爆能必須根據炸藥的爆轟感度進行選擇,要有足夠的起爆能。
⑷靜電感度。炸藥的靜電感度揚兩方麵,一是炸藥摩擦時產生靜電的難易程度,二是在靜電火花作用下發生爆炸的難易程度。常用炸藥都是靜電的絕緣體,當炸藥的顆粒間或炸藥與其他物體發生摩擦時,很容易摩擦起電,並積聚電荷達到高電壓(可達數萬V),當所帶的靜電能量足夠大時,在適當情況下,就會發生靜電放電火花而引起炸藥的燃燒或爆炸事故。如果爆炸地點含有瓦斯煤塵,靜電火花就可能引起瓦斯煤塵爆炸事故。
防止靜電事故,主要是防止靜電產生,一旦產生後要及時消除,使靜電不能過多積累。
防止靜電的措施有:
①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井上下接觸爆破材料人員應穿棉布或抗靜電衣服,嚴禁穿化纖衣服,防止靜電積累;
②爆破材料要裝在具有耐壓和防衝撞、防震、防靜電的非金屬容器內;
③用人力或用罐籠和電機車運送爆破材料時,嚴禁衝撞、震動和摩擦。
⑸殉爆感度。炸藥發生殉爆的難易程度為殉爆感度。裝藥時,如果藥卷接觸不緊或藥卷之間有煤岩粉等物質,或者炸藥殉爆感度低,就容易發生藥卷不完全爆炸或燃燒現象,這樣不僅降低了爆破效率,而且易引發瓦斯、煤塵爆炸事故。
殉爆:炸藥(主爆藥)爆轟時引起與相隔一定距離的另一炸藥(受爆藥)爆轟的現象為殉爆。主爆藥與受爆藥之間發生殉爆的概率為100%的最大距離叫殉爆距離。對一定量的炸藥來說,殉爆距離越大,表明爆轟感度越高。產生殉爆現象的原因主要是由於受爆藥卷接受了主爆藥卷的爆炸氣流和衝擊波形式傳來的足夠的激發能量。
影響殉爆的因素很多,主要有:
①因炸藥不同而殉爆距離亦不同,如1號、2號和3號岩石銨梯炸藥的殉爆距離分別為6cm、5cm、4 cm;
②主爆藥卷密度增高,則殉爆距離增大;
③藥量和藥徑加大,則殉爆距離增大;
④受爆藥卷有水分時,殉爆距離下降,過多的水分甚至造成拒爆;
⑤主、受爆藥卷軸線對正時,效果最好,如果軸線垂直則殉爆效果最差;
⑥主、受爆藥卷間的介質不是空氣,而是水、金屬、砂土、煤、矸等,殉爆距離明顯下降,可能出現傳爆中斷或產生爆燃、拒爆。
六、氧平衡對爆破安全的影響
炸藥的氧平衡有以下三種情況:
⑴零氧平衡。炸藥中的氧含量恰好與可燃元素完全氧化。
⑵正氧平衡。炸藥中的氧含量足夠將可燃元素完全氧化並有剩餘。
⑶負氧平衡。炸藥中的氧含量不足以將可燃元素完全氧化。
當炸藥中的碳和氫被氧化成二氧化碳和水蒸氣時,放出的熱量最多,做功能量最大,零氧平衡接近於這種情況,且不會生成有毒氣體。
正氧平衡時,炸藥中的氧未被充分利用,剩餘的氧與遊離氮化合,生成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有毒辣氣體,不僅對人體有害,而且對瓦斯爆炸反應起催化作用,不利於爆破安全。
負氧平衡時,因氧不足,可燃元素未充分氧化,生成一氧化碳有毒氣體和固體碳。一氧化碳為有毒氣體,不僅對人體有害,而且在高溫下與外界氧反應,將再次燃形成二次火焰,二次火焰和爆炸生成的灼熱顆粒,容易引燃或引爆瓦斯和煤塵。
混合炸藥的氧平衡可由設計炸藥配方來調切,使其接近零氧平衡。為補償包紙和封蠟所消耗的氧,一般炸藥設計稍微偏向正氧平衡。此外,炸藥加工時,粉碎、混合的質量和炮眼清除煤粉、裝藥、填塞質量對氧平衡都有影響。
七、聚能穴
炸藥和雷管的一端,有一個凹型的窩心,稱為炸藥和雷管的聚能穴。它是作用是把爆轟波沿軸線方向集中起來,形成聚能流,大大增強聚能穴端的局部破壞作用和傳爆能力,這種作用叫聚能效應。試驗結果表明,有聚能穴的藥卷和雷管的穿透能力要大得多,拋物線形聚能穴比三角形聚能穴效果好。因此,規定炸藥和雷管尾端要有一個聚能穴,指向傳爆方向,以提高藥卷的傳爆能力。在裝藥時要使雷管和炸藥的聚能穴端都指向傳爆方向,才能發揮聚能作用。
第三節 煤礦常用炸藥簡介
一、常用炸藥
煤礦井下常用的炸藥有:岩石銨梯炸藥(包括抗水岩石銨梯炸藥)、煤礦銨梯炸藥(包括抗水煤礦銨梯炸藥)煤礦膨化硝銨炸藥、含水炸藥中的水膠炸藥和水膠煤礦炸藥、乳化岩石炸藥和乳化煤礦炸藥。此外還有在高瓦斯礦井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使用的被筒炸藥和離子交換炸藥以及適用於堅硬岩石的粉狀高威力炸藥。
一般將猛度小於10mm、爆速小於3000m/s的炸藥列為低威力炸藥;將猛度為10mm ~6mm、爆速為3000m/s~4000m/s的炸藥列為中等威力炸藥;猛度大於16 mm,爆速大於4000m/s的炸藥列為高威力炸藥。
1、水膠炸藥
水膠炸藥是1972年美國杜邦公司的G.R.Cattermole首先提出的。它是在漿狀炸藥的基礎上利用有機胺硝酸鹽(如甲胺硝酸鹽)作為敏化劑,同時進一步使用和改進了化學交聯技術,生產出可用普通雷管起爆和具有較高雷管感度的炸藥即水膠炸藥。水膠炸藥的出現使含水炸藥又向前發展了一步。
水膠炸藥是我國在20世紀60年代研製的新型炸藥。它與粉末狀炸藥不同的是,在炸藥中加入一定量的水,其常態屬凝膠狀態(水膠炸藥)由於它具有很多粉狀工業炸藥無法比擬的優點,因此發展特別快。
水膠炸藥的組分有氧化劑、可燃劑、敏化劑、膠凝劑、交聯劑、表麵活性劑和水。與漿狀炸藥的主要差別在於它所采用的敏化劑為水溶性的硝酸甲胺和硝酸三甲胺等,這樣的敏化劑分散均勻,提高了藥卷的起爆感度和降低了爆轟的臨界直徑,從而可製成小直徑的雷管敏感的藥卷。其製造工藝與漿狀炸藥基本相似。
現在淮北礦業集團公司井下使用的水膠炸藥主要是PT473,地麵或井筒有T220、T320等,其規格分為φ27×400,φ27×300,φ35×200,φ35×400。井筒施工一般用大直徑炸藥。
二、爆破引燃瓦斯和煤塵的原因
瓦斯、煤塵在熱能作用下,容易從氧化轉化為爆炸。這種熱能的來源除電火花或明火外,還來自爆破作業時炸藥釋放的能量。炸藥爆破引燃瓦斯煤塵有以下三個方向的原因:
⑴空氣衝擊波的發火作用。炸藥的引火溫度,不足以引燃煤塵瓦斯。當爆炸點有障礙物時,衝擊波的強度將會呈若幹倍增加,當這種衝擊波的作用時間大於該溫度時的瓦斯爆炸延時時間時,就可能引起瓦斯、煤塵的燃燒和爆炸。
⑵熾熱或燃燒和固體顆粒的發火作用。炸藥不完全爆炸時,將會有反應不完全的處於熾熱的顆粒或燃燒的粒子向四周飛散,這些飛散的顆粒,發生分解反應或被空氣氧化而燃燒,當它飛過被爆炸所加熱的瓦斯時,很容易引燃瓦斯。特別是銨梯炸藥在半爆或爆燃時,不但燃燒的明火對瓦斯是很危險的,而且由於硝酸銨的分解產生氧化氮(NO2、NO)促使瓦斯和煤塵的引火溫度降低、爆炸延遲時間縮短,對瓦斯煤塵起催化作用。因此,對有瓦斯和煤塵爆炸危險的礦井來說,防止不完全爆炸和防止炸藥的爆燃是非常重要的。
⑶氣態爆炸產物的發火作用。氣態爆炸產物在爆炸瞬間可被加熱到1800℃~3000℃的高溫,大大超過了瓦斯和煤塵的引火溫度,它是引爆瓦斯、煤塵的主要根源。此外,當炸藥為負氧平衡、或因炮眼內殘留煤粉、或以藥紙封孔、或蠟紙筒含蠟量過高以及半爆或爆燃時,都會產生大量的可燃性氣體(H2、CO、CH4、NH3等),這些氣體與礦井瓦斯混合後,形成“二次火焰”,容易引燃礦井瓦斯或煤塵。
總之,上述三種條件都有可能引燃瓦斯煤塵,而高溫的氣態生成物對引燃瓦斯煤塵是最為危險的。因此,在設計煤礦炸藥時,要設法降低爆溫,減少爆炸瓦斯含量,實現零氧平衡;在爆破作用中要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進行操作。
《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煤礦許用炸藥的選用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低瓦斯礦井的岩石掘進工作麵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於一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②低瓦斯礦井的煤層采掘工作麵,煤—岩巷掘進工作麵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於二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③高瓦斯礦井、低瓦斯礦井的高瓦斯區域,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於三級的煤礦許用炸藥。有煤(岩)與瓦斯突出危險的工作麵,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於三級的煤礦許用含水炸藥。
第四節 起爆材料及性能
炸藥在未受外界能量作用時,處於相對穩定狀態。利用炸藥進行爆破作業時,必須由外界給予足夠的能量,使炸藥局部活化,失去平衡,發生爆炸反應。使炸藥局部失去相對穩定狀態開始發生爆炸反應的過程叫起爆。炸藥起爆所需的最低限度起爆能量叫起爆能,炸藥爆炸後,就不再需要外界能量,靠已經發生的爆炸反應能量就可以繼續進行爆炸反應。
井下爆破工程常用的起爆能有爆炸能和熱能。井下使用的起爆材料主要是電雷管,還有用於深孔爆破和光麵爆破的煤礦許用導爆索。電雷管是利用電雷管中的橋絲通電後的電阻熱能引發電雷管中的起爆藥爆炸,再利用起爆藥爆炸能引起雷管中的猛炸藥爆炸。煤礦安全導爆索是利用電雷管的爆炸能進行起爆的。
一、電雷管種類
⑴按作用時間分類:可分為瞬間立即爆炸的瞬發電雷管和延期爆炸的延期電雷管兩類。延期電雷管又可分為秒或半秒延期電雷管和毫秒延期電雷管。
⑵按適用條件分類:可分為煤礦非許用電雷管,有普通瞬發電雷管、秒延期電雷管和毫秒延期電雷管;煤礦許用電雷管有煤礦許用瞬發電雷管和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
二、電雷管結構
電雷管的主要結構有管殼、加強帽、電雷管裝藥引火裝置和延期裝置。
⑴管殼。其作用是使雷管裝藥免受外界的能量作用和溫度影響,使炸藥爆轟成長迅速,提高爆速,常用的管殼有銅殼、紙殼,過去多為銅殼,因銅村來源少,多改為紙殼,但紙殼耐壓強度不夠,易吸潮,受潮後容易拒爆,又改為覆銅管。管殼要求有足夠的強度,國家標準規定,銅、鐵管管殼壁厚不應小於0.2mm,紙管殼壁厚不應小於0.9mm。
⑵加強帽。加強帽是緊扣在起爆藥上的金屬或其他材料的小管。管底中心有一傳火也。加強帽可以增加電雷管的強度,抗外界的衝擊,防止漏世並阻止起爆藥點火時氣體漏掉以加快起爆藥的爆轟成長速度,使起爆藥迅速由燃燒轉為爆轟。
⑶電雷管裝藥。電雷管裝藥是決定電雷管性能的基本部件。電雷管裝入正、副兩種起爆藥。正起爆藥有一定感度,先起爆可以保證雷管起爆的準確性,又能使副起爆藥(鈍感猛炸藥)安全地起爆,從而使雷管有足夠的起爆能力。副起爆藥多采用猛炸藥黑索金,裝入雷管底部;上部裝入正起爆藥,多采用敏感的二硝基重氮酚(DDNP)。
⑷引火裝置。是接收外界能量並傳遞給雷管裝藥的點火元件。電雷管的引火裝置是利用電流通過電橋絲或藥劑,將電能轉為熱能作用於引火藥劑,使引火藥發火燃燒,將熱能再傳遞給起爆藥或延期藥,引燃雷管爆炸。
引火裝置要求作用準確,感度適中,點火能力強,火焰溫度達到起爆藥和延期藥的爆發點。電引火裝置有直插式和藥頭式兩種,它們的區別在於有無藥頭。
電引火裝置的組成元件有:
①腳線。為聚氯乙烯絕緣的銅線或鍍鋅鐵線,長度為2m,直徑0.5mm~0.52mm,電阻為3.2Ω左右,其末端雙股分叉處用絕緣橋座(硬圓紙片或塑料塞)固定。
②橋絲。焊在腳線末端的橋絲慷銅絲(銅鎳合金)或鎳格絲(鎳鉻鐵合金),長度為4mm~6mm,直徑為0.04mm~0.06mm;電阻為:慷銅橋絲0.80Ω+0.13Ω,鎳鉻橋絲3.00Ω+0.40Ω。
③發火藥頭。它是塗在橋絲上的滴狀引火藥,是氧化劑和可燃劑的混合物。直插式引火裝置無發火藥頭,橋絲直接插入散狀正起爆藥中,正起爆藥兼有引火藥的作用。
⑸延期裝置。爆破作業中,多要求藥包按一定順序經一定時間間隔進行爆炸。為此,將延期裝置(是一些氧化劑與可燃劑的混合物)置於引火裝置和起爆藥之間,在規定的延期時間燃燒完後,才使電雷管爆炸。
三、毫秒延期電雷管
在通入足夠電流,以若幹毫秒間隔時間延期爆炸的電雷管毫秒延期電雷管分為普通型和煤礦許用型兩種,其各段延期時間及腳線顏色標誌見普通型毫秒電雷管,由於金屬管殼、加強帽、聚乙烯絕緣腳線包皮等在雷管爆炸時產生灼熱碎片和碴;延期藥燃燒時噴出高溫顆粒殘碴;副起爆藥爆炸時產生高溫火焰等原因,仍有引爆瓦斯的可能性,煤礦許用毫秒電雷管經過改進,除在猛藥中加入消焰劑外,還將延期藥裝入鉛延期體的五個細管中,並加厚管壁措施,上述不安全因素得到有效的解決。
普通型毫秒電雷管可使用於其他井巷工程。煤礦許用型毫秒電雷管可使用於煤礦礦井的采掘工作麵、高瓦斯礦井或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使用煤礦許用毫秒電雷管時,最後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ms(即1~5段)。
由於毫秒電雷管適用條件廣,爆破安全,工序少,時間短,適用於掘進巷道全斷麵一次起爆和炮采工作麵一次爆破,在井下已得到廣泛使用。
四、電磁雷管
由電磁感應產生的電能激發的雷管為電磁雷管。其主要結構、使用方法及工作原理為:
1、結構
電磁雷管將一個普通電雷管的兩根腳線分別與繞在環狀磁芯上的一個線圈的兩端連在一起,見圖
2、使用方法
如圖所示,先將需要起爆的電雷管按圖示方法各接上一個環形磁芯,用一根單芯連接導線穿過被引爆雷管的各環形磁芯,並將導線的兩端與放炮母線相連,最後把母線與高頻發爆器接通,便可進行爆破。
3、工作原理
穿過磁芯的單芯連接導線與磁芯和線圈構成一個變壓器,然後再利用高頻發爆器輸出的高頻電流通過單芯連接導線時,在磁芯內產生交變磁通,於是,在線圈中感應出一相同頻率的電動勢而使雷管起爆。
4、優點
⑴在電氣上與外界絕緣,整個雷管無裸露的導線,橋絲回路始終處於閉路狀態。在應用中,不會因漏電造成瞎炮,外部雜散電流也不會進入橋絲回路而引起意外爆炸。對雜電、漏電、靜電具有良好的保護能力。
⑵抗靜電、雷電和防射頻性能優於普通電雷管。
⑶起爆安全可靠,使用極為方便。
⑷不需要進行網路的串聯設計,大大縮短了布設爆破網路時間。
⑸FGF—200型高頻發爆器一次能可靠地起爆電磁雷管200發。
⑹電磁雷管的起爆必須使用高頻發爆器。目前電磁雷管隻在井筒施工中使用。
五、電雷管的主要性能參數
1、動作時間
電雷管從通電開始到爆炸的時間為動作時間。電雷管在通入特定電流(慷銅絲為2A恒定直流電,鎳鉻絲為1.2A恒定直流電)時,測得的動作時間稱為電雷管的秒量,以s或ms(1ms=1/1000s)來表示。國產秒延期電雷管和毫秒延期電雷管用1.5A恒定直流電測定的動作時間即秒量。
2、電雷管全電阻
橋絲和腳線電阻之和為電雷管全電阻,簡稱電雷管全電阻。
3、電雷管安全電流
在電雷管的最大不發火電流和要求的設計裕度下,保證電雷管在規定的時間內不發火的恒定直流電流為電雷管安全電流。測定時,通電時間為1min,單發測試從大到小改變電流,直到25發雷管全不爆炸時的電流值,作為最大安全電流。此值的實際意義在於:用儀表檢測電雷管時,隻要儀表的工作電流小於此值時,也不會發生意義爆炸。國產電雷管電大安全電流為0.15A~0.45A,考慮到足夠的安全係數,國家標準規定:電雷管的安全電流為0.05A,0.05A的直流電流入電雷管,持續5 min,不允許發生爆炸。目前生產的檢查電雷管導通性與電阻值的儀表,其工作電流均小於上述安全電流。
4、最小發火電流
電雷管達到規定的發火概率所需施加的最小電流為最小發火電流。測定時,通電時間為1 min,單發測試,從小到大改變電流,直到全部25發電雷管全部爆炸時的電流值,作為單個電雷管的最小發火電流。國家標準規定,任何廠家生產的電雷管,其最小發火電流均不超過0.7A。
5、串聯準爆電流
將待試驗的雷管分成若幹組預先串聯起來,每組20發,然後以恒定直流電由小到大依次通入各串聯組,連續三次,使組內雷管全部爆炸的最小電流為串聯準爆電流。部頒標準規定:20發雷管串聯時,慷銅橋絲雷管通過2A恒定直流電,鎳鉻橋絲雷管通入1.2A恒定直流電,應全部爆炸。
6、4ms發火電流
根據國家標準(GB7958—87)煤礦用電容式發炮器的規定,電雷管的通電時間固定為4ms,調節通入電雷管的直流電流,連續測試20發都能引爆的電流值,稱為4ms發火電流。此數值對安全工作具有重要意義,因為最先爆炸的炸藥,其爆轟波和被爆破的岩塊有可能破壞電爆網路,但都發生在4ms之後,而後爆炸的電雷管所需要的電能在4ms內已經供足,斷電後並不影響繼續引火和傳爆,故能滿足網路中所有電雷管的供電要求。如果4ms後,即使電爆網路被破壞、發生網路誌線線頭相磁時,不會發生火藥或電弧,也就不會引起瓦斯和煤塵爆炸。
7、起爆能力
即電雷管起爆時所具有的能量,電雷管中起爆藥量越多,起爆能力就越強。我國通常隻生產6號和8號電雷管,井下用的電雷管都是8號電雷管。現在淮北礦業集團公司使用的是8號剛性點火藥頭毫秒電雷管。
《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爆破地點附近20 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時,嚴禁裝藥、爆破。經測定,在高瓦斯礦井炸藥爆炸後160 ms,瓦斯濃度為0.3%~0.5%,260 ms時為0.3%~0.95%,360 ms時為0.35%~1.6%,局部地點的瓦斯濃度將更高。秒延期電雷管和半秒延期電雷管各段的間隔時間長達1s和1/2s,當前段炸藥爆炸後,瓦斯濃度已經形成,下段電雷管爆炸時,就很容易引燃瓦斯,而且秒或半秒延期電雷管內的延期藥在燃燒時,就很容易引燃瓦斯,而且秒或半秒延期電雷管內的延期藥在燃燒時,要從電雷管的排氣孔噴出火焰或高溫氣體,也成為引燃瓦斯的危險因素,因此秒或半秒延期電雷管不能用於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采掘工作麵。
煤礦使用毫秒延期電雷管則不然,隻要最後一段的延期時間不超過130ms,就可以在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采掘工作麵實施電雷管延期爆破。因為130 ms僅有360ms的1/3多一點,而其瓦斯的湧出濃度比瓦斯爆炸下限少83%~86%,因而有足夠的安全係數,而且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不存在從排氣孔中噴出火焰或高溫氣體的問題。
瞬發電雷管與一段毫秒電雷管以及一段秒延期電雷管引火裝置結構不同,瞬發電雷管引火裝置結構為插入式,沒有加強帽,而一段毫秒電雷管和一段秒延期電雷管引火裝置均為藥頭式,且均有加強帽,起爆力較大,其電阻值也不相同,電引火特性(對電的敏感程度)也不相同,故不能與瞬發電雷管互相代用,否則將因為電阻差值過大,敏感程度高的電雷管先爆,隨即切斷網路,使敏感度低的造成瞎炮,因而不能將瞬發電雷管代替一段毫秒電雷管和一段秒延期電雷管使用。
同理,不同廠家生產的電雷管或同一廠家不同批生產的電雷管,因為是手工操作,橋絲和腳線直徑往往不一致,橋絲長度也不一致等原因,電雷管的電阻值和電引火特性往往差異很大,即使其電阻相同,而電引火特性也不完全相同,故不能摻混或串聯使用。
第五節 爆炸材料裝卸、運輸、儲存、保管、銷毀處理
一、爆炸材料裝卸、運輸
1、爆炸材料的裝卸地點必須與建築物、倉庫和人員集中的地點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必須有專用軌道、防雨棚和裝卸台。嚴禁在同一地點同時裝卸炸藥和雷管。
2、爆材炸料裝卸、運輸時,必須有武保科和安監處人員在現場負責安全保衛和監護運送工作。藥庫負責人及物管科有關人員必須根據料單對火工品的品種,數量、包裝質量進行驗收、核對,確認完全相符後,才可裝卸。裝卸結束後,應立即下井不得停留,及時運送到爆炸材料庫。
3、裝卸和向井下運送爆炸材料的人員,必須經業務培訓,熟悉火工品的性能,並持有公安部門頒發的爆炸材料裝卸工作業證。運送火藥要用帶橡膠襯墊的專用木質車箱。裝卸時要輕裝輕放,嚴禁撞擊,包裝箱及捆紮繩應原封送到藥庫,任何人不準拆開包裝箱和捆紮繩。嚴禁裝車高度超過車箱邊緣。
4、為防止副井進車側電機車抵車時嚴重撞擊爆炸材料專用車,允許爆炸材料專用車從副井上口出車側入罐,但須事先通知井口上、下把勾工和絞車司機。罐籠的升降速度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311條的規定。在交接班及人員上、下井的時間內,禁止運送爆炸材料。
5、參與運送爆炸材料的人員,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第311條、312條、314條的規定。跟車人員乘坐運送爆炸材料專用車時,必須坐在尾車內,必須在車停穩時上下。
6、裝運爆炸材料的專用車,卸車後應立即打上井,並放在專用軌道和防雨棚內。
二、爆炸材料的儲存、保管
1、庫管員應經過業務技術培訓獲得公安部門頒發的庫管員上崗資格證書,並做到持證上崗。使用爆炸材料的單位應提前填寫計劃單,按規定要求領取。爆炸材料(包括水炮泥)的領取、使用和退庫必須建立相應台帳,並有領、用、退人員的簽章。庫房的各種存量(炸藥、雷管壁槽、待發間)應做到帳、物相符。
2、每次爆炸材料入庫,庫管員必須驗收登記,核對和提料單數字是否相符,包裝是否完好,如有差異,必須及時彙報,查出原因,找出責任者。
3、炸藥和雷管必須分別存放在各自壁槽內,並使標簽向外。管理牌板要標明進庫日期,以便按進庫先後順序發放,不許積壓。
4、爆炸材料庫,庫內貯量要符合規定:每個壁槽貯存炸藥不得超過400公斤,雷管不得超過3000發,導通時導通室的雷管放置不得超過1000發,導通後的備用雷管每個壁槽貯存也不得超過3000發,發放台存放炸藥不得超過3箱。
5、庫房帳目必須當班記錄實發、實耗、退庫及報廢數字,做到班清、日結、月底盤查,且帳、物相符。有關記錄要求逐日上報區隊,及時反映消耗動態,發現超耗應分析原因,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製。
三、爆炸材料的銷毀處理
1、庫房內必須建立爆炸材料報廢台帳並認真登記,注明廠家及報廢品種、數量、原因和爆破員姓名、經手人,並將其妥善保管,報廢的爆炸材料(每庫雷管不超過500發,炸藥不超過100公斤)要定期進行銷毀,銷毀時必須聯係好公安部門開出運輸證。
2、報廢的爆炸材料,應由各使用單位提出書麵報告,注明品種、數量、經礦領導批準,由單位武保部門清點數量裝箱,並貼上封條,憑公安部門開出的運輸證,交給雷鳴科化公司運輸爆炸材料專用車運往火工廠統一銷毀。
第六節 爆炸材料發放、清退、雷管導通、編號及爆炸材料庫防火、警衛
一、爆炸材料發放、清退
1、各使用單位根據每日生產進尺或產量計劃和爆炸材料平均日消耗指標,填寫每班(每天)“炸藥雷管請領計劃單”注明需要領取的爆炸材料的品種、數量,庫房方可發放。各使用單位必須根據每日生產進尺情況,安排運藥工隨放炮員一同領取炸藥。
2、放炮員可憑“請領計劃單”和本人“爆破手冊”到庫房領取當班爆炸材料,所領的雷管須由放炮員親自運送。炸藥放炮員領取後須交使用單位運藥人員,由放炮員監護運至藥箱附近,放炮員清點驗收入箱。
3、爆炸材料庫人員要認真執行“五不發”製度:沒有當班爆破計劃或放炮員不在場不發;雷管不導通、不編號不發;放炮員不對號不發;沒有炸藥包和雷管盒不發;變質失效的爆炸材料不發。
4、放炮員完成任務後,實際消耗爆炸材料數量需由班隊長在放炮員手冊上簽字證實,剩餘的炸藥必須鎖在藥箱內,剩餘的雷管應在當班退回庫房並履行有關手續,若不退,按有關製度及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二、雷管全電阻檢查、編號
1、雷管發出前必須進行導通測阻,退庫雷管再次發放前也必須進行導通,未經導通測阻的雷管不準發出。導通間、編號間、發放間應建立各類定員、定量標準。
2、雷管導通要在專用硐室內進行。雷管箱隻準導通人員打開,其它人員不準隨便打開。
3、雷管導通時必須認真填寫原始記錄,不合格的產品應注明生產日期和批號,並作為報廢雷管處理。
4、導通後的雷管在發放前必須用搓碼機編號,編號的數量要因時製宜,字跡要清晰,要做到專人專號,不準發出無號雷管。
5、編過號的雷管,及時放入櫥窗,填寫卡片,做好記錄。
6、庫房工作間和操作台必須安要求配備導靜電設施和安全防護設施。
三、爆炸材料庫防火、警衛
1、庫房內照明要符合防爆要求,任何人不許帶燈入庫。因停電或其它原因無照明時,必須要有經批準的安全措施。
2、庫房內嚴禁煙火和其它易燃物品,按規定配備充足消防器材(滅火器、沙箱、消防水桶),並必須保持完好。
3庫房必須24小時有人值班,非庫管或相關管理人員禁止入庫,檢查及參觀者入庫,必須憑保衛部門介紹信並在通風區有關人員帶領下,方可登記、入庫。
4、庫房管理人員應經常檢查各種防火設施的可靠性。如發現問題應及時更換,用後要立即補充,以保證爆炸材料庫有足夠的抗災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