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查書
作者:匿名網友
2011-05-05 22:24
來源:www.dukashe.com
煤礦企業
安 全 生 產 許 可 證
審 查 書
企業名稱
礦井名稱
受理編號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受 理 人
審查類別 首次申請[ ] 延期申請[ ] 變更申請[ ]
發證機關 山東
煤礦
安全監察局
國家
煤礦
安全監察局製樣
填 表 說 明
1.本表由
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
管理機關填寫。對首次申請、延期申請或變更申請的,在審查類別的對應處打√,並對應填寫審查表、延期審查表、變更審查表。
2.審查人在審查意見一欄中填寫符合規定或不符合規定,簡要寫明不符合規定的理由,並在相應的欄目中簽字。
3.審查企業時填寫序號第1-8項。審查
煤礦時填寫序號第1-7項和9-31項。
4.審查負責人填寫審查意見,審查合格的,寫建議發證;審查不合格的,寫建議不予發證,並寫明理由。
5.許可證頒發
管理機關承辦處(室)負責人填寫承辦處(室)審查意見,審查合格的,寫同意發證;審查不合格的,寫不予發證,並寫明理由。
6.
煤礦
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
管理機關負責人填寫許可證頒發
管理機關決定,同意發證的,寫同意發證;不同意發證的,寫不同意發證,並寫明理由。
審查表
審查表
審查表
審查表
審查表
審查表
審查表
延期審查表
變更審查表
| 序號 | 審查內容 | 審查意見 | 審查人簽字 | 備注 |
| 1 | 建立、健全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能部門、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製;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報告製度、安全目標管理製度、安全獎懲製度、安全技術審批製度、安全檢查製度、安全辦公會議製度、井下勞動組織定員製度、入井檢身製度與出入井人員清點製度等安全生產規章製度;製定各工種01manbetx 01manbetx 。 | |||
| 2 | 按規定提取安全費用,安全投入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 |||
| 3 | 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相關專業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滿足安全生產管理的需要。 | |||
| 4 | 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 |||
| 5 | 參加工傷保險,足額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 | |||
| 6 | 按規定對重大危險源進行排查、登記,並製定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 |||
| 7 | 製定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按規定設立救護隊,配備救護裝備;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可與鄰近的救護隊簽訂救護協議。 |
| 序號 | 審查內容 | 審查意見 | 審查人簽字 | 備注 |
| 8 | 製定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計劃、從業人員培訓計劃、職業危害防治計劃。 | |||
| 9 | 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書。 | |||
| 10 | 從業人員依法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並經考試合格。 | |||
| 11 | 製定職業危害防治措施、綜合防塵措施,建立粉塵檢測製度,為從業人員人員配備符合國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 |||
| 12 | 依法進行安全評價,有具備資質的中介機構提供的安全評價報告。 | |||
| 13 | 製定符合實際的《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並根據具體情況及時修改補充。 | |||
| 14 | 礦井至少有兩個獨立的能夠行人並直達地麵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30米;井下每一個水平、每一個采區至少有兩個便於行人的安全出口,並與直達地麵的安全出口相連接;采煤工作麵有兩個暢通的安全出口,一個通到回風巷,另一個通到進風巷。 |
| 序號 | 審查內容 | 審查意見 | 審查人簽字 | 備注 |
| 15 | 礦井采區、采掘工作麵數量、布置符合規定要求。按核定生產能力製定月產量計劃,並嚴格按計劃組織生產。按規定製定主要采掘設備、提升運輸設備檢修計劃,並嚴格按計劃組織實施。按規定製定井下勞動定員標準,實際入井人數符合定員標準。 | |||
| 16 | 在用巷道淨斷麵必須滿足行人、運輸、通風和設置安全生產設施的需要,其中:礦井主要運輸巷、主要風巷的淨高自軌麵起不得低於2米,采區上、下山和平巷的淨高不得低於1.8米,回采工作麵出口20米內巷道的淨高不得低於1.6米。 | |||
| 17 | 每年進行瓦斯等級鑒定,有各煤層的自燃傾向性和煤塵爆炸性鑒定結果。 | |||
| 18 | 礦井具備合理、穩定的獨立通風係統,供風能力滿足安全生產要求,各用風地點風量、風速和有害氣體濃度符合規定。主要通風機、備用主要通風機、主要通風機房、反風裝置符合規定要求。生產水平和采區實行分區通風。掘進麵使用專用局部通風機進行通風。合理計算礦井用風量,進行礦井通風能力核定。按規定進行主要通風機性能檢測和礦井通風阻力測定。 |
| 序號 | 審查內容 | 審查意見 | 審查人簽字 | 備注 |
| 19 | 礦井實行瓦斯檢查、礦長和技術負責人瓦斯日報審查簽字、瓦斯超限停產撤人製度,按規定進行瓦斯檢查。配備足夠的瓦斯檢查員和瓦斯檢測儀器,瓦斯檢測儀器定期校驗並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鑒定。 | |||
| 20 | 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按規定建立瓦斯抽放係統。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建立防治突出機構並配備相應專業人員,設置采區專用回風巷,進行區域突出危險性預測,采取防治突出措施,進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檢驗,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按規定配備防治突出裝備和儀器。 | |||
| 21 | 礦井必須裝備安全監控係統,配備足夠的備品、備件;按規定的要求安設相應類型的傳感器並定期調校、測試;按規定配備維護、值班和技術人員,保證係統正常運行。不具備調校、檢修能力的,必須與區域性煤礦安全測控儀器技術服務機構簽訂技術服務協議。按規定進行安全監控係統的檢測檢驗。 | |||
| 22 | 礦井有防塵供水係統,防塵水源、水壓符合規定要求。按規定敷設防塵供水管路,並安設支管和閥門,能保證各產塵點的防塵用水。采煤工作麵必須按規定進行煤層注水。按規定設置隔爆設施、噴霧裝置及淨化水幕;采煤機、掘進機必須有可靠的噴霧裝置。炮采、炮掘工作麵必須實行濕式鑽眼、衝洗巷幫、水炮泥、淨化風流、爆破前、後灑水等綜合防塵措施。 |
| 序號 | 審查內容 | 審查意見 | 審查人簽字 | 備注 | |||||
| 23 | 礦井必須安裝壓風係統,空氣壓縮機必須安裝在地麵。(2008年1月1日起執行) | ||||||||
| 24 | 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的礦井必須編製防止采空區自然發火設計並按設計組織生產;選定自然發火觀測站或者觀測點位置並建立監測係統;建立自然發火預測預報製度;按規定采取預防性灌漿或者全部充填、注惰性氣體等綜合預防煤層自然發火的措施。按規定安設消防管路係統,設置消防材料庫,配備消防器材。開采容易自燃煤層必須設置采區專用回風巷的。 | ||||||||
| 25 | 有衝擊地壓危險的礦井必須配備專業人員並編製專門設計;進行衝擊地壓預測預報,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 ||||||||
| 26 | 掘進工作麵使用的局部通風機必須使用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高瓦斯礦井(區域)局部通風機必須采用“三專、兩閉鎖”。 | ||||||||
| 27 | 礦井具有完善的排水係統,排水係統和設施( 排水設備、水倉)的能力滿足要求。建立地麵防水、疏水和排水係統,製定綜合防治水措施。礦井必須查明礦井水文地質條件、相鄰礦井及廢棄老窯積水情況;礦井水文地質條件複雜的,必須配備防治水機構或人員,按規定設置防治水設施和配備有關技術裝備、儀器,配備不少於兩套的探放水設備;在有突水威脅區域進行采掘作業必須按規定進行探放水。水體下采煤必須編製專門設計,並按規定經有關部門批準。 | ||||||||
| 序號 | 審查內容 | 審查意見 | 審查人簽字 | 備注 | |||||
| 28 | 礦井雙回路電源線路供電,兩個回路不得取自一個區域變電所同一母線端。年產6萬噸以下的礦井采用單回路供電時有備用電源且其容量滿足通風、排水和提升的要求。嚴禁由中性點直接接地的變壓器或發電機向井下直接供電。主要通風機、提升人員的立井絞車、井下各水平中央變(配)電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開采的采區排水泵房必須采用雙回路供電。井下電氣設備的選型符合防爆要求,有接地、過流、漏電保護裝置。 | ||||||||
| 29 | 礦井提升使用礦用提升絞車,立井升降人員使用罐籠或帶乘人間的箕鬥,並裝設防墜裝置,斜井機械升降人員使用專用人車或架空乘人裝置,專用人車裝設防跑車裝置;保險裝置和深度指示器裝設齊全、可靠。提升容器、連接裝置、鋼絲繩的選用、使用、檢驗必須符合國家規定。提升信號必須與提升機閉鎖。立井罐籠提升安全門必須與提升信號、罐位閉鎖;搖台與罐位、阻車器、提升信號閉鎖。主提升裝置必須定期進行技術性能測試,主要部件必須定期探傷;罐籠防墜器必須定期試驗。帶式輸送機使用礦用阻燃膠帶,設置安全保護裝置。 | ||||||||
| 30 | 使用安全標誌管理目錄內的礦用產品應有安全標誌;不得使用列入國家應予淘汰的煤礦機電設備和工藝目錄且超過規定期限的產品或工藝。 | ||||||||
| 序號 | 審查內容 | 審查意見 | 審查人簽字 | 備注 |
| 31 | 有通達礦內外、井上下和重要場所、主要作業地點通信係統。 | |||
| 32 | 按礦井瓦斯等級選用相應的煤礦許用炸藥和雷管,使用專用發爆器,爆破工作由專職爆破工擔任。 | |||
| 33 | 自救器配備的數量滿足生產安全需要,自救器的選用型號應與礦井災害類型相適應;自救器的數量應按所有從事井下工作人員的總數配備,並有5%——10% 的備用量。 | |||
| 34 | 有反映實際情況的各種圖紙。 | |||
| 35 | 采掘工作麵有符合實際情況的作業01manbetx 。 | |||
| 36 | 礦井依法在批準的采礦範圍內開采,嚴禁擅自開采保安煤柱。改擴建礦井嚴禁在改擴建區域生產。 | |||
| 37 | 礦井之間相連通的,必須進行有效的防水安全隔離,防水安全隔離設施必須由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並經驗收合格。相鄰礦井之間必須有相互確認安全證明。 | |||
| 38 | 改製礦井必須明確安全監管主體。煤礦改製期間,必須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管理人員。 |
| 審查內容 | 審查意見 | 審查人員簽字 | 備注 |
| 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 | |||
| 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後,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管理,未降低安全生產條件 | |||
| 接受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及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監督檢查 | |||
| 有效期內未發生死亡02manbetx.com | |||
| 有效期內安全程度評估是否都是A級、專項監察是否均為合格 |
| 審查內容 | 審查意見 | 審查人員簽字 | 備注 |
| 變更後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 |||
| 新建工程驗收情況 | |||
| 改建工程驗收情況 | |||
| 擴建工程驗收情況 |
| 審查人員情況 | 姓名 | 單位 | 職務 | 職稱 | |
| 審查意見 | 審查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 ||||
| 承辦處(室)審查意見 | 負責人(簽字) 處(室)蓋章年 月 日 | ||||
| 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決定 | 負責人(簽字) 發證機關蓋章年 月 日 | ||||
| 安全生產許可證正本載明的內容 | ||||
| 單位名稱 | 主要負責人 | |||
| 單位地址 | 經濟類型 | |||
| 發證日期 | 年 月 日 | 證書編號 | ||
| 有效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 安全生產許可副本載明的內容 | ||||
| 單位名稱 | 主要負責人 | |||
| 單位地址 | 經濟類型 | |||
| 核定生產能力 | 萬噸/年 | 產品名稱 | ||
| 發證日期 | 年 月 日 | 證書編號 | ||
| 有效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 許可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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