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評網言】學習“四項監督製度”心得體會
今年3月份中央下發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和中組部印發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地方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並接受民主評議辦法(試行)》、《市縣黨委書記履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辦法(試行)》,這四項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製度相互銜接配套,初步構成了事前要報告、事後要評議、離任要檢查、違規失責要追究的監督鏈,使選人用人的重要方麵、關鍵環節都納入監督範圍,都置於嚴格的監督之下,在健全完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體係,解決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重點難點方麵,實現了重大突破和創新。作為企業基層黨委的組織部門,必須提高思想認識,堅定學習宣傳貫徹落實四項監督製度的自覺性。
一、要充分認識四項監督製度頒布的重大意義
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是黨的建設的一項重大任務。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製度的頒布實施,對於進一步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具有十分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曆史意義。
一是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製度化建設的重大突破。幹部選拔任用問題,曆來是社會的焦點,關係民心向背和黨的事業興衰成敗。中組部部長李源潮同誌更是一針見血地指出:吏治的腐敗是最大的腐敗,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是導致吏治腐敗的重要原因,必須堅決整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提高選人用人的公信度。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製度,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進一步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舉措,是幹部選拔任用監督工作重要的製度創新,是製度反腐的新成果、監督檢查的新完善、權力陽光的新彰顯、問責機製的新強化,彰顯了我黨堅定不移地推進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的堅強決心。
二是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規範化建設的重大進步。現實中,用人上的違規行為和失察失誤現象時有發生,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幹部選拔任用主體不清、程序不明,致使該執行的製度沒有嚴格執行,該履行的職責沒有認真履行,該查處的問題沒有切實查處,損害了幹部工作的嚴肅性。四項監督製度的頒布,對選人用人問題上應該怎樣做,不應該怎樣做,都作了非常明確的規定。我們隻要嚴格依規依紀辦事,就可以從根本上杜絕用人上的違規行為和失察失誤現象的發生。
三是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法製化建設的重大成效。四項監督製度是著眼於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改革和完善幹部選拔任用製度的長遠之計,是使違規失責的人受到從嚴處理的製度,也是保證各項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製度得以嚴格執行的製度,還是督促各層次責任主體正確履行選人用人職責的製度,提醒責任主體積極主動地接受監督,及時克服錯誤傾向和問題苗頭,從而正確行使手中權力。四項監督製度的出台,為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長期的法製保障。
二、要切實掌握四項監督製度的精神實質
四項監督製度,將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組織監督和民主監督,過程監督和效果監督有機結合起來,相互補充,形成合力。以責任追究促正確履職,堅持有規必嚴守,違規要查處,有權必有責,失責要追究的原則,列出了五大類責任主體和39種責任情形,並規定了責任追求措施,從而樹起了“警示牌”,架起了“高壓線”。
一要把四項監督製度的新規定學懂弄通。基層黨委組織部門要認真組織、統籌安排,把四項監督製度列入黨委組織部門理論學習的重要內容,使四項監督製度內容入心入腦,真正使組工幹部熟知精通,進一步把握四項監督製度的新規定。
二要把選拔任用工作中需要承擔的責任學懂弄通。有權必有責、失責受追究,是權責一致原則的根本要求。選人用人,既是一種權力,更是一種責任,要求必須嚴格。四項監督製度的頒布實施,對各級各部門需履行的職責和需承擔的責任都作了非常明確的規定,組工幹部再不能懵懵懂懂過日子、糊裏糊塗辦事情。
三要把四項監督製度的新程序學懂弄通。四項監督製度明確了選人用人的各種程序,明確了在執行中各級領導“怎麼行”,組織人事部門“怎麼為”的問題,更明確了在選人用人監督過程中上級、下級、同級和群眾“怎麼做”的問題,作為職能部門一定要認真組織學習,切實把新程序學懂弄通,堅決防止程序違規。
三、要切實加強四項監督製度的貫徹落實
四項監督製度的出台,意義重大,內容豐富,要求具體,是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科學化、規範化建設的重要舉措,而關鍵在於貫徹落實。要以學習貫徹四項監督製度為契機,進一步強化過程監督,加大約束力度,改進監督方式,增強監督效果,真正選好人、用好人,為推動企業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一要認真宣傳製度。要把“四項監督製度”的宣傳作為一項重要任務,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要采取多種形式認真開展宣傳,特別是組織人事幹部,要帶頭抓宣傳,擴大四項監督製度的知曉麵。
二要認真貫徹落實。在選人用人工作中要嚴格按照四項監督製度的原則、程序和紀律等要求,落實好黨員幹部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要結合實際抓落實,建立健全符合實際、公平公正、科學管用的配套製度,真正做到有章必依,執行必嚴,切實促進四項製度的貫徹落實。
三要認真監督檢查。為保證製度不是隻印在紙上而不落在行動上,要把製度執行情況納入檢查考核和領導幹部述職述廉內容,對執行製度不力的堅決追究責任。要著力督促領導幹部帶頭學習製度、嚴格執行製度、自覺維護製度等情況,努力做到堅持原則不動搖,執有標準不走樣,履有程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鬆,做到選人用人公開、公平、公正,推動選人用人公信度不斷提高,努力開創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新局麵。(物資部 李憲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