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河公司從嚴落實領導幹部下井帶班製度
作者:李敏 羅宏傑
2010-09-25 07:55
來源:中國煤炭新聞網


該公司對各級領導幹部下井帶班、跟班做出新規定:要求井下工作現場24小時有領導幹部帶班,規定每天都必須有一名公司領導及每個班要有中層管理人員下井現場帶班,帶班時間從原來的5小時以上調整到8小時以上,與工人同上同下,少跟一次班對本人罰款200元。公司領導帶班下井時,其領導姓名在調度室外顯著位置公示,接受群眾監督。新規定還對下井帶班人員帶班範圍、指標、職責、考核與獎懲作了明確規定。每班嚴格執行三彙報製度,第一次彙報與第三次彙報的時間不少於5小時,及時向礦調度室彙報生產現場情況,跟蹤了解現場動態。該公司每月將下井帶班人員的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並將考核結果納入幹部綜合績效考核,真正形成了幹部職工手拉手、麵對麵,全員上崗保安全的良好局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