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訴5名煤礦礦長
作者:新華每日電訊
2010-09-17 01:50
來源:中國煤炭新聞網
鄭州9月15日電(記者秦亞洲)記者15日獲悉,河南省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日前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訴了2009年9月發生瓦斯爆炸導致76人死亡、15人受傷的平頂山新華區四礦5名礦長。這是河南省檢察機關首次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訴煤礦礦長。
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審查查明,2006年12月份以來,被告人李新軍(新華區四礦礦長)、韓二軍(新華區四礦技術副礦長),在明知井下瓦斯超標的情況下,為追求利潤,仍然組織大量工人下井作業,並多次強調要求瓦斯超標時不準報警;被告人侯為民(新華區四礦安全副礦長),無視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法規,要求瓦斯檢測員想辦法不能讓瓦斯檢測器報警,並指示偽造瓦斯報表;被告人鄧樹軍(新華區四礦生產副礦長),明知井下瓦斯超標並且瓦斯檢查員移動瓦斯探頭的情況下,仍然違規組織大量工人下井生產;被告人袁應周(新華區四礦生產礦長助理),明知該礦在生產過程中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仍組織大量工人下井生產。
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審查查明,該礦瓦斯檢查員在上述被告人的要求下,不按規定安設瓦斯探頭,在瓦斯超限時不是采取停電撤人等安全措施,而是將瓦斯探頭電源拔掉或者將瓦斯探頭置於風筒新鮮風流中。 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