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監總局:煤礦領導不下井出事故罰上年工資80%
作者:佚名
2010-09-10 07:54
來源:中國煤炭新聞網
2010年09月09日
法製晚報
本報訊(實習生 王晟)今天上午,本報從國家安監總局獲悉,對於帶班領導沒有下井的煤礦,一旦發生02manbetx.com ,將嚴懲煤礦和主要負責人,可分別罰款500萬元和罰上年年工資的80%。
該規定從10月7日起施行。
規定明確,煤礦、施工單位(以下統稱煤礦)是落實領導帶班下井 製度的責任主體,每班必須有礦領導帶班下井,並與工人同時下井、同時升井,主要負責人每月帶班下井不得少於5個。
另外還規定,煤炭行業 管理部門、 煤礦 安全監管部門、 煤礦 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建立舉報 製度,公開舉報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件地址,受理有關舉報;對於受理的舉報,應當認真調查核實;經查證屬實的,依法從重處罰。
重大02manbetx.com 可依法關閉
規定的第二十條明確,對發生 02manbetx.com 而沒有煤礦領導帶班下井的煤礦,依法責令停產整頓,暫扣或者吊銷煤炭生產許可證和 煤礦 安全生產許可證,並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提請有關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閉。
煤礦罰款規定
(無領導下井出事的煤礦)
發生一般 02manbetx.com ,處20萬元的罰款
發生較大事故,處50萬元的罰款
發生重大事故,處200萬元的罰款
發生特別重大的事故,處500萬元的罰款
重大事故 責任人終身禁任礦長
該規定的第二十一條規定,對發生事故而沒有煤礦領導帶班下井的煤礦,對其主要負責人暫扣或者吊銷其安全資格證和礦長資格證。同時,還要處以罰款。
對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負有主要責任的煤礦,其主要負責人終身不得擔任任何煤礦的礦長。
主要責任人罰款規定(無領導下井出事的煤礦)
1.發生一般事故,處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罰款;
2.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罰款;
3.發生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罰款;
4.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罰款。
早前報道:
2010年7月8日:國務院:煤礦領導要輪流帶班和工人同時下井
2010年7月23日:國務院再次強調礦領導帶班並與工人同時下井
內地擬規定無領導下井時礦企作業人員可拒絕下井
延伸閱讀:
小煤礦領導下井成空文 縣委書記下井400米嚇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