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
作者:佚名
2010-06-06 02:44
來源:本站原創
總
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
(1)在廠長(經理)的領導下,對企業的 安全技術工作全麵負責。
(2)組織製定、修訂和審定各項 安全 管理 製度、 安全 01manbetx 01manbetx ,組織編製 安全技術 措施 計劃、方案及 安全技術長遠規劃。
(3)協助廠長(經理)組織 安全技術研究工作,負責解決安全技術、 安全 管理上的疑難或重大問題,推廣和采用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防護 措施。
(4)組織製定審批安全教育 計劃,參加對幹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審批重大工藝處理、檢修、施工的安全技術方案,審查引進技術(設備)和開發新產品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6)審批特殊危險動火作業,參加 02manbetx.com 的技術 03manbet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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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組織製定審批安全教育 計劃,參加對幹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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