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絞車司機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01manbetx 適用於各種內齒輪絞車及滾筒直徑小於1.2米的絞車司機。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必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
第3條 必須熟悉所使用絞車的結構、性能、原理、主要技術參數、完好標準和《煤礦安全01manbetx 》的相關規定,能進行一般性檢查、維修、潤滑保養及故障處理,按照本01manbetx 要求進行操作。
第4條 必須掌握使用該絞車巷道的基本情況,如巷道長度、坡度、變坡地段、中間水平車場(甩車場)、支護方式、軌道狀況、安全設施配置、信號聯係方法、牽引長度及規定牽引車數等。
三、安全規定
第5條 小絞車硐室(或安裝地點)應掛有司機崗位責任製和小絞車管理牌板(標明:絞車型號、功率、配用繩徑、牽引長度、牽引車數及最大載荷、斜巷長度及坡度等)。
第6條 必須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不作業”的規定。
第7條 嚴禁超載、超掛、蹬鉤、扒車。
第8條 礦車掉道時禁止用小絞車硬拉複位。
第9條 在斜巷中施工或運送支架、超長、超大物件時,應按專項措施執行。
第10條 正常停車後(指較長時間停止運行),應閘死滾筒;需離開崗位時,必須切斷電源。
第11條 必須穿工作服,紮緊袖口,精力集中,嚴格按信號指令操作,不得擅自離崗。
第12條 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
四、操作準備
第13條 檢查小絞車安裝地點(硐室),頂、幫支護必須安全可靠,無雜亂異物,便於操作和了望。
第14條 檢查小絞車的安裝固定情況:應平穩牢固,四壓兩戧接頂要實,無鬆動和腐朽現象;用地錨或混凝土基礎的要檢查地錨的基礎螺栓是否鬆動、變位,目視查看滾筒中線是否與斜巷軌道中線(提升中線)一致,安裝在巷道一邊的絞車,其最突出部位距軌道外側不得小於400毫米。
第15條 檢查小絞車製動閘和工作閘(離合閘)。閘帶必須完整無斷裂,磨損餘厚不得小於4毫米,鉚釘不得磨閘輪,閘輪磨損不得大於2毫米,表麵光潔平滑,無明顯溝痕,無油泥;各部螺栓、銷、軸、拉杆螺栓及背帽、限位螺栓等完整齊全,無彎曲、變形。施閘後,閘把位置在水平線以上30°~40°時即應閘死,閘把位置嚴禁低於水平線(小絞車閘的工作行程不得超過全行程的2/3~4/5,此位即應閘死)。
第16條 檢查鋼絲繩:要求無彎折、硬傷、打結、嚴重鏽蝕,斷絲不超限,在滾筒上繩端固定要牢固,不準剁股穿繩,在滾筒上的排列應整齊,無嚴重咬繩、爬繩現象。纏繞繩長不得超過絞車規定允許容繩量,繩徑符合要求。鬆繩至終點,滾筒上餘繩不得少於3圈。保險繩應與主繩直徑相同,並連接牢固。繩端連結裝置應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有可靠的護繩板。
第17條 檢查小絞車控製開關、操縱按鈕、電機、電鈴等應無失爆現象。信號必須聲光兼備,聲音清晰,準確可靠。
第18條 試空車:鬆開離合閘,壓緊製動閘,啟動絞車空轉,應無異常響聲和震動、無甩油現象。
第19條 通過以上檢查,發現問題必須向上級彙報,處理好後方可開車。
五、正常操作
第20條 聽到清晰、準確的信號後,首先應打開紅燈示警,然後閘緊製動閘,鬆開離合閘,按信號指令方向啟動絞車空轉。緩緩壓緊離合閘把,同時緩緩鬆開製動閘把,使滾筒慢轉,平穩啟動加速,最後壓緊離合閘,鬆開製動閘,達到正常運行速度。
第21條 必須在護繩板後操作,嚴禁在絞車側麵或滾筒前麵(出繩側)操作;嚴禁一手開車,一手處理爬繩。
第22條 下放礦車時,應與把鉤工配合好,隨推車隨放繩,禁止留有餘繩,以免車過變坡點時突然加速繃斷鋼絲繩。
第23條 禁止兩個閘把同時壓緊,以防燒壞電機。
第24條 啟動困難時應查明原因,不準強行啟動。
第25條 絞車運行中,應集中精力,注意觀察,手不離閘把,收到不明信號應立即停車查明原因。
第26條 注意絞車各部運行情況,發現下列情況時必須立即停車,采取措施,待處理好後方可運行:
1.有異常響聲、異味、異狀。
2.鋼絲繩有異常跳動,負載增大或突然鬆弛。
3.穩固支柱有鬆動現象。
4.有嚴重咬繩、爬繩現象。
5.電機有異常。
6.突然斷電或有其他險情時。
第27條 應根據提放煤、矸、設備、材料等載荷不同和斜巷的變化起伏,酌情掌握速度。嚴禁不帶電放飛車。
第28條 接近停車位置時,應先慢慢閘緊製動閘,同時逐漸鬆開離合閘,使絞車減速。聽到停車信號後,閘緊製動閘,鬆開離合閘,停車停電。
第29條 上提礦車時,車過變坡點後應停車準確,嚴禁過卷或停車不到位。
六、收尾工作
第30條 每班工作結束後,必須閘死滾筒、切斷電源,填寫有關記錄並履行交接班手續後,方可離開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