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企業中的環境思考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明確提出“各地區要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發展潛力,按照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製開發和禁止開發的不同要求,明確不同區域的功能定位,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區域發展格局。”因此,現代企業轉製改革比較成功的煤炭企業集團,應當順應國家煤炭循環經濟發展的新要求,實現從煤炭資源依賴型的“采煤經濟”向多元化、創新驅動型煤炭產業的轉變,實施環境與煤炭經濟的相互協調,互利互惠,實施環境友好型企業戰略,實現煤礦經濟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轉移。這既符合國家《“十一五”規劃建議》產業政策要求,又保護了礦區自然環境,提高煤炭企業的社會公眾形象。
在當前我國能源結構中,煤炭仍占主導地位,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達67%。煤炭作為一種不可替代的資源,同自然界的其它資源一樣,也麵臨著逐漸耗竭問題,因此,煤炭資源的持續開發利用,不但關係到煤礦區域環境保護的一個大問題,而且這也是維係著煤炭行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所在,是影響煤礦經濟能否安全運行的核心因素。就煤礦長遠發展而言,適時建立煤炭資源安全戰略儲備體係,根據市場的需求,調節煤炭生產,規避風險,從而確保煤礦經濟安全、持續、穩定、健康的發展。正如溫家寶總理在主持振興東北地區老工業基地領導小組會議上指出:要優化經濟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促進協調可持續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加快推進資源型城市的經濟轉型。大力推進潔淨煤技術產業化發展,促進煤矸石、煤泥、礦井水綜合治理與利用,加強礦區生態環境、水資源保護和采煤沉陷區治理,積極引導合理用煤、節約用煤和有效用煤,構建煤炭循環經濟體係。
隨著我國煤炭市場與國際市場的接軌,也決定了國內煤炭企業競爭的不斷加劇,印尼、澳大利亞等國外優質煤炭已經大量湧入中國南方和華東市場,除價格競爭因素外,更具有競爭力的是煤炭質量,企業的綠色品牌效應,大集團公司的環境友好形象,以及先進的清潔生產技術和管理模式等。因此,我國煤礦應積極順應當今環境與煤炭經濟複合發展,和諧促進的新潮流,大力建設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型企業,以積極的態勢研究和應對新型經濟下的環境發展戰略。否則,許多環境問題就有可能困擾集團公司的經營發展。像煤礦抽排礦井水,破壞了大量地下水資源,引起地下水水位迅速降低,甚至枯竭,今後國家不可能再允許無償(或廉價)抽放了。
我們應加快環境友好綜合整治的步伐,努力削減汙染物的排放總量,把煤礦的優勢資產、相關產業、及拳頭產品逐步納入環境、資源和經濟和諧發展的軌道。走環境友好、可持續發展的產業路子,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推行 ISO14000認證、HSE18000體係認證,努力創建“國家環境友好企業”,獲得綠色產品證書。積極尋求煤礦發展中的綠色經濟增長點,如重點發展潔淨煤技術,開發推廣水煤漿、煤液化、煤氣化、煤煉油和煤精細化工技術,加大礦井水、煤矸石、煤層氣的綜合利用,加快矸石山、粉煤灰處置處理等綜合利用的步伐,加大擾民噪聲和主扇噪聲治理,洗煤水實現一級閉路循環等。
在當今激烈的煤炭市場競爭中,大多數煤礦都希望以最小的噸煤成本,來獲得較高的經濟利益。煤礦環境整治和汙染治理,的確增加了煤礦企業的經濟負擔,提高了煤炭生產成本,似乎降低了煤礦的經濟效益。但是,換來的是煤炭企業優美的環境資源,它是保證煤炭企業獲得長遠發展的戰略基石,尤其當今國家“十一五”規劃的著眼點就是創建資源節約和友好型社會。因此,如果我們片麵地追求煤礦眼前的局部利益,忽視煤礦內部和外部的環境投入和管理,由此形成了比以往更嚴峻的環境汙染形勢,加重了煤礦區域的9 7 312 4 8 : 來源:中國安全天地網
我國煤礦經濟剛剛處於轉型起步階段,經營雖有些好轉,但方方麵麵欠賬較多,在環保方麵不可能投入過多資金。然而,就當前環境與經濟複合發展、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而言,沒有一個煤礦經濟發展中的環境超前意識和前瞻策略,我們就會落伍於當前煤炭的經濟飛速發展,也必將被競爭激烈的煤炭市場所淘汰。因此,煤礦經濟發展中的環境友好戰略並非過於前瞻,它符合煤礦企業的現狀,是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統一的集中表現。
就當前我國煤炭賣方市場而言,在一定時期內,仍會存在大量落後的小煤礦,這些小煤礦限於技術水平低,設備簡陋,通風、安全無保障,采大丟小,隨意亂采亂挖,嚴重地破壞和浪費了有限的煤炭資源,也對森林草原綠色植被、耕地,以及地下水資源造成極大的破壞和汙染。這些大量的小煤礦破壞性開采也對大型煤礦井下安全生產和經濟運行造成很大的衝擊。因此,國家應強令煤礦增加通風、安全和環境投入,如增加各類煤礦的環境影響 評價內容、實施排汙申報和許可證 管理 製度,實施強製性清潔生產審核等,實施清潔生產不但可以幫助企業在生產的全過程提高資源能源利用率,又可以減少廢棄物產生量,從源頭上減少汙染,實現“節能、降耗、減汙、增效”的綜合效益。並把清潔生產 措施落實情況作為煤礦環保驗收的重要內容。對於不能做到穩定達標排放或超總量排放的企業,要堅決予以淘汰和取締。由此,可大幅度提高小煤礦的生產成本,逐步使其退出煤炭開采業。目前,山西省加大了小煤礦整治力度,堅決關停了5萬噸/年以下的小煤礦,對大煤礦進行整合重組成大型煤炭集團。因此,就當前小煤礦嚴重破壞煤炭資源,嚴重影響大型 煤礦安全生產,導致自然環境的破壞汙染和自然資源嚴重浪費,國家 計劃和經貿部門在適當時機出台鮮明的煤炭產業政策,就像當年國家對紡織行業實施關停、限產壓錠的產業政策一樣,徹底關停各類不“規範”的地方煤礦和小煤井。
環境作為一種資源已為世人所共有,煤炭生產中所消耗的環境資源,實際上已經形成了“原材料”費用的支出,因此環境成本也是構成煤炭生產的直接成本必要組成。由此,我們應切實做好企業內部的環境控製,建立健全環境內控 製度,完善環境內控指標。按汙染源歸屬劃分責權,提前做好做準各單位排汙費預算、汙染治理項目以及運行治理的費用。將排汙費、水資源費、汙染治理費、汙染賠償(補償)、環保罰款以及企業內部的環境 管理費用等都要納入煤礦生產經營 計劃和財務成本,倒算內控指標經分解後進入各個生產工序及其輔助環節、以及各級管理部門,綜合環境成本費用最終攤入噸煤成本。煤礦不應將上繳的排汙費、汙染防治費等環境成本費用作為非生產性管理費列支,因為排汙費和治理汙染等費用的支出,已是煤礦生產經營,所必須且已經發生的“生產費用” 之一。隻有這樣,煤礦企業才能有效地減少環境汙染,減少不必要的排汙費和治理費用的支出,減輕煤礦環境壓力,樹立煤礦企業社會公眾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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