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業部安全司關於加強煤礦入井人員檢身工作的通知
【分類號】221009199416
【時效性】 有效
【頒布單位】煤炭工業部安全司
【頒布日期】19941221
【實施日期】19941221
【失效日期】
【內容分類】安全
【文號】煤安字〔1994〕89號
【章名】通知
各煤炭工業管理局,各煤炭廳(局、公司),各直管礦務局:
《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每一礦井必須建立入井人員檢身製度和出井人員清點製度。”。“每一入井人員必須戴安全帽,攜帶礦燈,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前嚴禁喝酒。”在執行這一規定中,由於一些煤礦不認真,製度不健全,職工安全意識差,缺乏必要的檢身手段,結果發現井下吸煙引發瓦斯爆炸02manbetx.com ,酒後入井發生“三違”、造成02manbetx.com ,發生02manbetx.com 後井下人員清點不清等許多問題。為此,部要求各煤礦加強入井人員檢身工作,做到:
一、各煤礦必須建立健全入井人員檢身製度,按規定做好入井人員的入井檢身和出井清點工作。要設立檢身人員、配備檢身儀器。
二、安全監察部門要對入井檢身製度的落實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三、部安全司根據開灤、山東、河南等地使用安徽省鳳陽無線電廠生產的FYⅢF型飲酒檢測儀〔(91)量製皖字3423603〕和FYJT-3型香煙金屬探測器〔(93)量製皖字34232608〕情況,為改善入井檢身裝備水平,提高檢身技術手段的科學性、可靠性,簡化檢測方法,建議煤礦使用這些儀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