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狗万manbet官网 !

霍州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辛置煤礦“7·9”一般機電事故調查報告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22-11-16 16:34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霍州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辛置機電事故機電

  霍州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辛置煤礦“7·9”一般機電02manbetx.com 調查報告

  2022年7月9日17點58分,霍州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辛置煤礦(以下簡稱辛置煤礦)井下東四左翼煤柱A麵副巷口以裏320m處發生一起一般機電02manbetx.com ,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72.8萬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牽頭,組織臨汾市人民政府以及臨汾市公安局、臨汾市應急管理局、臨汾市總工會等部門,於2022年7月12日成立了辛置煤礦“7·9”一般機電02manbetx.com 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並邀請臨汾市監察委員會參加,對該起事故展開調查。

  事故調查組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察、調查取證、專家論證、技術認定及綜合03manbetx ,查清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事故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以及防範措施和整改建議。現報告如下:

  一、事故單位概況

  (一)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概況

  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山西焦煤集團)建於2001年10月,總部位於山西省太原市,下設有山西焦煤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西山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山西汾西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霍州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霍州煤電集團)、山煤國際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華晉焦煤有限責任公司、山西焦化集團有限公司等23個子分公司。擁有山西焦煤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山煤國際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焦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3個A股上市公司。

  (二)霍州煤電集團概況

  霍州煤電集團為山西焦煤集團的一級子公司,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霍縣礦務局,2000年改製為霍州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01年並入山西焦煤集團。

  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1400001130917466,有效期為長期;

  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晉)MK安許證字〔2021〕GQ110,有效期:2021年7月21日至2024年7月20日。

  霍州煤電集團設董事長(黨委書記)1名,總經理(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1名,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紀委書記1名,工會主席1名,總工程師1名,總會計師1名,副總經理2名。下設煤炭生產管理部(內設主管生產、機電、通風、地質業務部門)、安全管理部、調度指揮部、安全監管中心及黨委辦公室等30個部室(中心)。現有生產煤礦16座、建設煤礦3座、停緩建煤礦7座;2021年4月,接收並管理晉能控股集團有限公司13座礦井。

  (三)辛置煤礦概況

  1.礦井概況

  辛置煤礦位於山西省臨汾市北部霍州市辛置鎮,隸屬於霍州煤電集團。始建於1952年5月,1971年產能為90萬噸/年,1986年達產,1991年進行改擴建,1999年提能至150萬噸/年,原山西省煤炭工業廳先後在2005年、2012年核定礦井生產能力為250萬噸/年、280萬噸/年,2022年山西省能源局再次核定礦井生產能力為120萬噸/年。

  礦井井田麵積59.0834km2,批準開采2#、10#、11#煤層,現開采2#、10#煤層,低瓦斯礦井,水文地質條件複雜,2#、10#煤層自燃傾向性等級均為自燃煤層,煤塵均具有爆炸性。坑口建有一座270萬噸/年的配套洗煤廠。

  2.證照情況

  營業執照:91140000813092897T,負責人:弓海軍,2020年12月31日發證,有效期為長期;

  采礦許可證:1000000520019,有效期:2004年12月31日至2031年12月31日;

  安全生產許可證:(晉)MK安許證字〔2021〕GA042Y4B4,主要負責人:弓海軍,有效期:2019年11月11日-2022年11月10日;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140105198110011339,有效期:2020年11月27日至2023年11月26日。

  3.管理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情況

  辛置煤礦配備有礦長、黨委書記、總工程師、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經營副礦長、後勤副礦長、黨委副書記、工會主席和洗煤廠廠長等11名礦級領導。礦井實行礦、部室(中心)、隊組三級管理,內設生產技術部、安全管理部、調度指揮部、通風區、地質防治水管理部、機電管理部共6個安全生產管理部室和綜合辦公室等21個政工後勤部室(中心);下設2個綜采隊、6個掘進隊、2個開拓隊等13個生產隊組和通風隊、維運隊等11個輔助隊組。

  截至2022年6月底,礦井在冊職工3713人、在崗3206人,其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143人,特種作業人員577人,全部持證上崗且證件均在有效期。

  4.主要係統情況

  (1)開拓係統

  礦井采用平峒-斜井-立井混合開拓方式,東區、南區分區布置分區開采,共設+540、+310兩個生產水平和+450一個輔助水平。

  (2)通風係統

  礦井采用混合式通風方式,通風方法為機械抽出式,采區實行分區通風。礦井總進風量15146m³/min,總回風量15654m³/min。

  (3)供電係統

  辛置煤礦雙回路供電電源線路取自北村110kV變電站不同母線段,經2台SSZ10-40000/110型變壓器給礦井跑蹄35kV變電站和老溝風井6kV變電所供電,運行方式為分列運行。

  老溝風井6kV變電所主要服務東區通風、排水、壓風和生產用電,井下設五三口變電所、東四泵房變電所、東四2#變電所、南大巷變電所;跑蹄35kV變電站主要服務南區310水平通風、排水、壓風、生產和跑蹄園區生活及輔助生產用電,井下設450中央泵房變電所、540變電所、310水平變電所、310泵房變電所、南區4#變電所、二采區泵房變電所。各變電所全部采用雙回路供電方式。

  東四2#變電所雙回路電源分別引自五三口變電所8505#、8506#高壓開關,供電線路為MYJV22-3×185-3000m。變電所內安裝有18台PBG50-6(10)型高壓開關、12台KBSGZY型移動變電站、5台KJZ型真空饋電開關、1台ZBZ-4.0型照明信號綜保。其中6kV二段9506#高壓開關在2022年6月20日前向東四左翼煤柱B麵負荷中心供電,6月20日8點班負荷中心斷電拆除後恢複線路供電,6kV電纜線終端接線盒在距煤柱A麵切巷121m處。

  (4)運輸係統

  主斜井采用帶式輸送機運輸原煤,+540大巷采用架線電機車牽引專用人車運輸人員。運輸大巷一側布置帶式輸送機,另一

  側布置架空乘人裝置。工作麵輔助運輸采用調度絞車。

  (5)排水係統

  東區采用二級排水方式,由采區水倉→東四水倉→地麵。南區采用三級排水方式,由采區水倉→310水平水倉→450水平水倉→地麵。+310水平應急水倉建有強排係統,排水能力為1455m³/h。

  (6)安全避險“六大係統”

  礦井安裝有KJ-340X型安全監控係統、KJ251A型井下人員定位係統、SH-3000D總機有線通信係統和應急廣播通信指揮係統。井下各采掘工作麵安設ZYJ型壓風自救裝置和KGS型供水施救裝置。井下東區十四貫眼40米處建一座可容納100人的避難硐室,南區二采區一貫眼建有一個可容納80人的避難硐室。

  (7)采掘作業布置情況

  東區+540水平開采10#煤層,現布置有1個安裝工作麵和2個掘進工作麵,分別是東四左翼煤柱A安裝工作麵、東四延伸

  采區水倉小井掘進工作麵、東四延伸采區泵房變電所掘進工作麵。

  南區+450水平為2#煤輔助水平,無采掘活動。

  南區+310水平開采2#煤層,現布置有1個采煤工作麵、1個安裝工作麵和1個掘進工作麵,分別是2-212采煤工作麵、2-215安裝工作麵、2-213B副巷反掘工作麵。

  二、事故發生區域相關情況

  (一)事故地點

  事故發生地點位於該礦東四左翼煤柱A麵副巷口以裏320m處。事故發生地點如圖1、圖2所示。

  圖1事故發生地點示意圖

  圖2事故發生地點照片

  (二)工作麵四鄰關係

  東四左翼煤柱A麵為回收煤柱工作麵,開采原東四左翼采區巷道煤柱,利用原東四左翼采區運輸巷、新掘回風巷和切眼構成工作麵係統巷道(原東四左翼采區軌道巷位於兩順槽中間輔助回風),其北部為10-407工作麵采空區,南部為10-409工作麵采空區,西部為東四采區係統巷道,東部為東四左翼煤柱B麵

  采空區。如圖3。

  圖3東四左翼煤柱A麵四鄰關係圖

  (三)事發現場接線盒情況

  東四左翼煤柱A麵副巷320m處巷幫上懸掛有一BHG-400高壓接線盒,接線盒呈圓形、紅色,有進線、出線兩個喇叭嘴,端殼上有“MA”煤安和“ExdIMb”防爆標誌,銘牌已丟失,殼體內清潔完好,有3根高壓線用螺母壓在接線柱上,其中在中間高壓接線柱、螺帽及螺帽防鬆卡子的卡鉗頂端有4處放電痕跡。

  接線盒出線側上方有一根橡套高壓電纜,端頭已剝除15cm外護套(此為原煤柱B麵負荷中心至高壓接線盒的電纜,長度約400m,2022年6月20日8點班斷電後拆下),接線盒出線側下方有一根

  MYPTJ3*70mm2/3+3*2.5型電纜(此為本次計劃連接煤柱A麵負荷中心與接線盒的電纜,長27m),端頭已剝除60cm外護套、半導體包帶、內護套、絕緣屏蔽(兼做地線),剩餘線芯絕緣層未剝除。接線盒進線側接地扁鐵上有2個高壓防爆橡膠密封圈,接線盒右下方底板角落處有一段60cm電纜外護套和一段60cm電纜內護套,現場無其它電器設備。

  (四)非正常作業相關安全規定

  2022年7月8日,綜采一隊技術員吳金良編寫了東四左翼煤柱A麵副巷負荷中心《停送電工作票》及《非正常作業工作票》,並通過了相關人員的審批。根據礦方有關規定由維運隊負責負荷中心一次側接線工作,時間安排在7月9日八點班9-16時,由於負荷中心不能按時到位,綜采一隊經審批後將此作業票作廢,並重新審批四點班工作票、時間安排在7月9日17-24時。

  礦井《非正常作業管理辦法》中規定“涉及兩個以上隊組共同作業的非正常作業為B級非正常作業”,負荷中心一次側接線工作定級分類為有計劃的B級非正常作業。

  礦井《非正常作業工作票》載明了相關的安全措施,要求:“作業前,現場安全負責人電話彙報礦調度室後,經過許可方可開始作業;作業前,安全負責人必須進行安全確認後方可作業,由專職電鉗工前往上級電源處閉鎖開關,並掛停電牌;接一次線時,由維運隊派專職人員進行操作,嚴格執行停電、驗電、放電程序”。

  礦井《井下電鉗工崗位01manbetx 01manbetx 》中規定:“高壓電氣作業

  時,操作人員必須穿戴絕緣用具,必須有2人以上工作,執行好一人監護,一人操作規定,並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井下電氣設備在檢查、檢修、搬移時應由兩人協同工作,相互監護。檢修前必須首先切斷電源,經瓦斯檢查、停電、驗電、放電、掛接地線,操作手把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警示牌後,才允許進行作業。井下工作期間,應攜帶電工常用工具、與電壓等級相符的驗電筆和瓦斯檢測儀”。

  礦井《非正常作業管理辦法》中規定:“作業級別確定後,有計劃的B級非正常作業執行工作票管理流程:編製審批工作票—培訓學習—現場負責人、跟班人員、監護員到位—安全確認—彙報—批準—施工—彙報—交票。B級有計劃非正常作業施工組織人為班組長,跟班隊幹為施工單位正職隊幹,安全監護人為當班副隊長,調度室負責在工作票上記錄施工過程”。

  調度指揮部安排自2022年6月21日8點班開始進行東四左翼煤柱B麵回撤、A麵安裝跟班,並排出跟班表,2022年7月9日4點班跟班領導為機電管理部副部長於敬澤。

  礦井《關於規範管理人員帶班、跟班管理規定》中安裝回撤跟班規定:“跟班人員入井前,必須認真了解上一班生產工作情況,分清重點和關鍵,跟班期間,對所管轄區域進行一次全麵的循環檢查,確保掌握的情況全麵到位。要分清重點工程,把好重點環節,施工中監督好職工的規範操作,協調好隊組和隊組之間的關係,杜絕冒險作業和交叉作業;遇到有違章作業時,必須立即進行製止”。

  三、事故經過

  2022年7月9日13時40分,維運隊隊長李榮明召開四點班班前會,進行人員分工並強調安全注意事項,安排檢修班班長李辛光和電鉗工張小利到東四左翼煤柱A麵副巷水倉附近接負荷中心一次側線,要求兩人不見綜采一隊的聯係人和工作票、停電對牌不得作業。14時34分,李辛光和張小利兩人乘坐東區人車入井,15時44分,到達東四左翼煤柱A麵副巷口,兩人沿工作麵副巷到達指定工作地點時發現負荷中心未到位,現場除高壓接線盒(型號:BHG-400)外隻有計劃用於連接負荷中心一次側的電纜(長27m,型號為MYPTJ3×70mm2/3+3×2.5),隨後兩人在空巷(東四左翼軌道大巷)風門以裏20m處發現負荷中心,李辛光在負荷中心上拆下兩個高壓電纜密封圈,接著又在東四左翼一貫眼配電點處換下移動變壓器上的兩個密封圈後前往指定工作地點。

  14時30分,綜采一隊隊長武四林召開四點班班前會,四點班跟班隊長申根拽等14人參會,安排當班回撤B麵的道軌等材料並將負荷中心運至副巷水倉往裏30m處,由電鉗工高立民連接負荷中心二次側與組合開關之間的線纜。會後,四點班14名職工於15時30分陸續入井、17時許到達左翼軌道巷口,隨後開展各自工作。

  17時27分左右李辛光、張小利兩人再次到達東四左翼煤柱A麵副巷指定工作地點,李辛光觀察完計劃連接用的電纜後,安排張小利製作接線盒側電纜接頭,自己拆高壓接線盒喇叭嘴、接線盒端蓋。張小利背對李辛光在道軌邊做電纜接頭,其間張小利問李辛光停電了吧,李辛光回答停了。張小利把60cm電纜的外護套、絕緣包帶、內護套去掉,開始處理動力線芯的絕緣屏蔽時聽到李辛光叫了一聲,回頭看見李辛光身體彎曲,向工作麵切眼方向栽倒,接線盒端蓋已打開。張小利呼叫李辛光無應答,意識到李辛光已觸電,將人放平後就往工作麵切眼方向跑去,邊跑邊喊“電把人打了”。

  四、事故應急處置情況

  在東四左翼煤柱A麵副巷距事故地點100m(距A切眼20m)附近的綜采一隊四點班跟班隊長申根拽聽到張小利呼救後,立即奔向A麵切眼絞車硐室並向煤柱B麵副巷呼喊救人。在煤柱B麵副巷中作業的綜采一隊八點班副隊長吳天管聽到呼救後,帶領郭強、韓建雄、李龍、魏斌跑向事故地點,申根拽向東四2#變電所打電話要求停電,變電所值班員白軍榮以無停送電工作票為由拒絕停電,申根拽隨即掛斷電話,呼喊急救員薛偉峰救人。隨後張小利再次給東四2#變電所打電話要求白軍榮趕緊停電,在得到變電所停電的答複後又向維運隊隊部值班員閆新田彙報李辛光被電擊,隨後返回事故現場。

  吳天管等5人到達事故地點後,看見李辛光頭部朝向工作麵方向、仰麵躺著,呼叫不應,吳天管安排急救員郭強和韓建雄做心肺複蘇,後來四點班的急救員薛偉峰也加入搶救工作,李龍、魏斌去一部皮帶機頭取急救箱和擔架。18時10分申根拽用A麵切巷對麵絞車硐室電話向調度室彙報現場情況:維運隊有一人觸電倒地,現場搶救有呼吸,需要安排東區拉人車。現場搶救約半個小時後,吳天管等10人用擔架把李辛光往外抬出,18時45分到達煤柱麵副巷口,後沿東四軌道巷、東一軌道巷,於19時25分到達東區站台,19時48分傷者李辛光被運送出井。隨即被救護車送到霍州煤電總醫院辛置分院,因傷勢嚴重於20時15分被轉運至霍州煤電集團總醫院進行搶救。2022年7月9日20時40分,李辛光經搶救無效死亡。

  五、事故報告情況

  2022年7月9日17時58分,事故發生。

  18時10分,辛置煤礦調度室接到綜采一隊副隊長申根拽關於事故的報告。

  18時17分,辛置煤礦調度室將事故情況向礦長弓海軍進行彙報。

  18時42分,辛置煤礦調度室向霍州煤電集團彙報事故。

  18時53分,辛置煤礦向臨汾市應急管理局監管中心彙報事故情況。

  20時40分,霍州煤電集團總醫院宣布李辛光經搶救無效死亡。

  21時37分,辛置煤礦調度室向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彙報事故情況。

  六、企業安全管理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辛置煤礦

  1.安全管理情況

  辛置煤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製度》要求:“礦長每月組織分管負責人及相關人員開展一次事故隱患排查”;《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係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要求:“分管采掘、機電運輸、通風、地測防治水等負責人每半月組織相關人員開展一次事故隱患排查”;辛置煤礦根據季節、環境等變化,不定期開展消防安全、環保治理、“雨季三防”等專項檢查。

  經查,2022年1月1日至7月9日,礦井共開展月度事故隱患排查6次,專業係統組織開展隱患排查20次,共發現各類問題隱患2819條,其中涉及東四左翼煤柱B麵和A麵的問題隱患214條,已全部整改。

  2.存在的主要問題

  (1)現場作業人員在接線盒出線側的負荷中心未運輸到指定位置、現場不具備安裝條件的情況下強行在負荷中心一次側接線作業。

  (2)現場作業人員在進行高壓接線盒接線作業期間未按照《非正常作業工作票》規定聯係綜采一隊人員停電、未進行停電對號牌確認。

  (3)現場作業人員打開高壓接線盒端蓋後,未按照《井下電鉗工01manbetx 01manbetx 》規定進行驗電、放電,未佩戴絕緣護具進行作業。

  (4)現場作業人員安全意識差,監護人未按照《井下電鉗

  工01manbetx 01manbetx 》規定對高壓電氣設備操作人員進行監護。

  (5)東四左翼煤柱A麵負荷中心(6kv)線路的調整工作施工措施由綜采一隊進行編製、審批,維運隊隊長在措施上簽字後,未將措施貫徹至作業人員李辛光、張小利,僅向作業人員口頭強調“不見綜采一隊人員、不見工作票不得作業”。

  (6)維運隊安排人員進行非正常作業,未按《非正常作業管理辦法》安排正職隊幹跟班。

  (7)機電管理部審批非正常作業工作票後未進行技術措施的跟蹤落實。

  (8)非正常作業安全監護人未執行《非正常作業管理辦法》要求,未與施工人員聯係、未到施工現場安全確認,未履行安全監護人職責及時製止違章作業。

  (9)東四左翼煤柱B麵回撤A麵安裝跟班人員未嚴格執行《關於規範管理人員帶班、跟班管理規定》,未到接火作業地點與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確認,未認真監督作業人員的規範操作,未及時製止不具備條件的接火作業。

  (二)霍州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1.安全監督管理情況

  霍州煤電集團每月對辛置煤礦開展1次安全檢查,霍州煤電集團安全監管中心對辛置煤礦每周開展1次安全專項檢查,1月1日-7月9日,對辛置煤礦檢查32次,發現問題566條,已全部整改。

  2.存在的主要問題

  (1)霍州煤電集團監督檢查不力,對辛置煤礦供電業務監管不到位,對辛置煤礦維運隊安排非正常作業未按規定安排隊幹跟班問題失察。

  (2)霍州煤電集團對辛置煤礦反“三違”等安全管理工作監督指導不力。

  七、地方監管部門安全監管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根據《中共臨汾市委辦公室臨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調整明確部分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通知》(臨辦字〔2019〕86號)要求,市級直接負責11座煤礦(省屬五大煤炭集團公司7座煤礦和市級所監管的4座央企煤礦)的安全監管,其中包括辛置煤礦。

  根據《關於臨汾市應急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製調整的通知》(臨編辦發〔2020〕153號)要求,臨汾市煤礦安全監管中心的主要職責包括協助市局對市管煤礦的建設、生產和安全等實施監管,實行巡回監管檢查機製並對所負責煤礦實行安全監督檢查包保責任製。

  經查,2022年1月1日至7月9日,臨汾市煤礦安全監管中心對辛置煤礦開展安全監管檢查16次,發現各類問題242條。

  存在的主要問題:

  臨汾市煤礦安全監管中心對辛置煤礦日常檢查不嚴不細,安全監督檢查不到位。

  八、事故類別、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情況和直接經濟損失

  事故類別:經調查認定,該起事故屬機電事故。

  人員傷亡情況:經調查,本起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

  直接經濟損失:依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GB6721-1986)等有關規定統計,本起事故共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72.8萬元。

  九、事故原因和性質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作業人員在未確認停電、未戴絕緣護具的情況下,右手拿專用內六方套筒觸碰帶電的BHG-400接線盒高壓接線柱,左手觸碰到接線盒端殼,形成導電回路被高壓電擊,是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間接原因

  (1)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監護人員、跟班人員未與作業人員聯係、未到作業現場安全確認、未監督好職工的規範操作、未及時製止違章作業。

  (2)安全管理存在漏洞。維運隊安排人員進行非正常作業(高壓接線),未安排隊幹現場跟班。礦井職能部門未發現維運隊職工違章作業和《非正常作業工作票》安全技術措施貫徹落實不到位等問題。

  (3)安全技術措施貫徹不到位。維運隊隊長對負荷中心高壓接線作業《非正常作業工作票》安全技術措施簽字後,未將措施貫徹至現場作業人員。

  (4)違章作業現象嚴重。現場作業人員未執行《電工安全技術01manbetx 01manbetx 》規定,在接線盒出線側的負荷中心未運輸到指定位置、現場不具備安裝條件的情況下強行在負荷中心一次側接線作業;對高壓接線盒接線作業期間未按照《非正常作業工作票》規定聯係綜采一隊人員停電、未進行停電對號牌確認;打開高壓接線盒端蓋後,未按照《井下電鉗工操作規程》規定進行驗電、放電,未佩戴絕緣護具進行作業。

  (5)霍州煤電集團對辛置煤礦安全監督檢查不力,對該礦存在的高壓作業不佩戴絕緣用具等問題失察,對礦井反“三違”等安全管理工作監督指導不力。

  (6)地方安全監管部門監管不到位。臨汾市煤礦安全監管中心對辛置煤礦日常檢查不嚴不細,安全監督檢查不到位。

  (二)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本次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十、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一)建議給予黨紀政務處分、行政處罰或其他處理人員(13人)

  辛置煤礦(10人)

  1.張小利,男,1984年4月出生,群眾,維運隊電工,與李辛光共同進行綜采一隊煤柱A麵接火作業。未按照《井下電鉗工操作規程》規定履行監護責任,未及時製止李辛光的違章冒險蠻幹行為,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

  建議: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四十條第一款之規定,撤銷其井下電氣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證書編號:142603198404202057)。

  2.申根拽,男,1970年5月出生,群眾,辛置煤礦綜采一隊副隊長、施工現場負責人、現場安全監護人,事故當班跟班隊長,負責當班綜采一隊煤柱A麵負荷中心接火作業的安全監護工作。未與施工人員聯係、未到施工現場安全確認,未履行安全監護人職責及時製止違章作業,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

  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撤銷其綜采一隊副隊長職務。

  3.於敬澤,男,1989年11月出生,群眾,辛置煤礦機電管理部副部長,負責係統供電維運工作,事故當班跟班領導。未認真履行職責,審批負荷中心接火作業非正常作業工作票後未進行技術措施的跟蹤落實,現場跟班期間未進行安全確認、未及時製止不具備條件的接火作業,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

  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政務記大過處分。

  4.李榮明,男,1971年5月出生,中共黨員,維運隊隊長,負責維運隊全麵工作。安排職工進行非正常作業,未將措施貫徹至施工人員,未安排隊幹跟班作業,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

  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撤銷其維運隊隊長職務;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薛銳,男,1987年5月出生,中共黨員,辛置煤礦機電管理部部長,負責機電管理部全麵工作。未認真履行職責,對井下“三違”行為查處力度不夠,對事故發生負重要責任。

  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政務記過處分。

  6.常高峰,男,1986年10月出生,中共黨員,辛置煤礦安全管理部部長,負責礦井安全生產監督工作。未認真履行職責,對井下“三違”行為查處力度不夠,對事故發生負重要責任。

  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政務記過處分。

  7.張峰華,男,1988年8月出生,中共黨員,辛置煤礦礦長助理、通風區區長,事故當班帶班礦領導,負責礦井通風管理工作。未認真履行職責,對非正常作業現場執行監督管理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重要責任。

  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

  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政務記過處分。

  8.賈雲勝,男,1972年9月出生,中共黨員,辛置煤礦機電副礦長,分管礦井機電運輸工作。未認真履行職責,停送電、拆接火等非正常作業管理製度監督落實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主要領導責任。

  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政務警告處分。

  9.楊保國,男,1968年3月出生,中共黨員,辛置煤礦安全副礦長,分管礦井安全監管工作。未認真履行職責,反“三違”工作不力,對事故發生負重要領導責任。

  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予以誡勉。

  10.弓海軍,男,1981年10月出生,中共黨員,辛置煤礦黨委副書記、礦長,負責辛置煤礦安全生產全麵工作,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礦井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重要領導責任。

  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由霍州煤電集團對其責令檢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處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罰款,計人民幣壹拾肆萬叁仟捌佰貳拾伍元陸角(¥143,825.60)。依據《山西省煤礦礦長安全生產考核計分辦法》第十一條第(七)項規定一次記6分。

  霍州煤電集團(2人)

  11.衛棟,男,1967年9月出生,中共黨員,霍州煤電集團煤炭生產管理部供電業務負責人,分管所屬礦井供電管理工作。對辛置煤礦供電業務監管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重要責任。

  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予以誡勉。

  12.曹誌鵬,男,1986年5月出生,中共黨員,霍州煤電集團安全監管中心監管九組組長,負責所包礦井安全監管工作。對辛置煤礦反“三違”等安全管理工作監督指導不力,對事故發生負重要責任。

  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予以誡勉。

  臨汾市煤礦安全監管中心(1人)

  13.吳聰聰,男,1992年5月出生,群眾,臨汾市煤礦安全監管中心五人小組成員,辛置煤礦安全包保責任人。對辛置煤礦安全監督檢查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重要責任。

  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責令檢查。

  (二)對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辛置煤礦井下發生一起一般責任事故,造成1人死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建議給予辛置煤礦處人民幣壹佰萬元整(¥1,000,000.00)的罰款。

  十一、防範措施與整改建議

  (一)強化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落實

  辛置煤礦要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做到層層落實、逐級負責、責任到崗、責任到人,形成從上到下層層負責的責任體係,消除安全管理上的漏洞。各部室各隊組安排現場非正常作業時,必須跟蹤落實並準確掌握現場情況和工序銜接時間,做好相應措施和工作安排。要切實加強現場管理,在井下采掘工作麵、巷道維修作業點、鑽孔施工作業點、重要機電設備檢修作業點、大型設備安裝、回撤作業點等重要作業場所安設視頻監控,用“無監控不作業”推動“上標準崗、幹標準活”,有效遏製事故發生。

  (二)深入開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動

  辛置煤礦要通過典型事故案例開展針對性事故警示教育,通過視頻培訓、現場教育、現身說法等活動強化職工安全意識,提高作業人員自保、互保、聯保能力。

  (三)加大反“三違”力度

  辛置煤礦要持續開展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專項整治行動,明確各級管理人員下井查“三違”要求,對“三違”行為要嚴查重處。

  (四)加強危險源辨識及風險評估

  辛置煤礦要定期開展全方位危險源辨識及風險評估,編製風險管控清單,研判各類風險等級,重點對停送電、非正常作業等的風險等級、非正常作業現場進行監督重新辨識評估,強化各類風險尤其是重大風險管控措施的現場落實。

  (五)加強非正常作業安全管理

  辛置煤礦要加強對涉及兩個以上隊組同時間同區域作業的安全管理,明確部室、區隊以上幹部跟班作業,對高壓作業要明確業務部室管理人員跟班作業。切實加強停送電、拆接火等非正常作業以及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現場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規章製度在現場執行到位。

  (六)認真落實煤礦主體企業責任

  霍州煤電集團要進一步壓實安全監督管理責任,提升安全管理效果,加強對設備檢修、接火作業等特殊作業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強化對所屬礦井反“三違”等安全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導,優化幹部管理體係,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七)加強地方安全監管

  臨汾市煤礦安全監管中心要落實好屬地監管責任,認真履行安全監管職責。要充分發揮煤礦安全監管包保小組的作用,加強安全監督檢查,及時督促煤礦企業做好重大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強監管人員業務培訓,提升監管人員專業素質。

下一篇: 返回列表

万博全网站

備案號:蘇ICP備12034812號-2

公安備案號: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煤礦安全生產網徐州網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機軟件掃描微信二維碼

關注我們可獲取更多熱點資訊

感謝網狐天下友情技術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