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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豐礦業提升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4-04-21 11:59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提升運輸02manbetx.com 應急預案

  2.6.1、提升運輸02manbetx.com 類型和危害程度03manbetx

  王家寨煤礦提升係統概況

  王家寨煤礦全礦有兩套立井提升係統,兩條主要運輸大巷、五條主要提升上下山、三個回采工作麵、十個掘進隊(包括1個修複隊)。軌道運輸點多、運輸環節多,運輸死角多,所以存在的隱患多。為應對王家寨煤礦範圍內可能發生的提升運輸02manbetx.com ,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行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災情和事態的進一步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國家財產損失。

  2.6.1.102manbetx.com 類型:

  按事故發生的地點和環節不同,運輸事故可分為斜巷提升、平巷運輸兩種事故。

  2.6.1.1.1.斜巷提升運輸事故:

  (1)車輛擠人、撞人事故

  (2)鋼絲繩傷人事故發生原因

  (3)車輛脫軌事故

  (4)跑車事故

  (5)乘人架空裝置傷人事故

  (6)主提升機事故

  (7)皮帶斷帶事故

  2.6.1.1.1.1車輛擠人、撞人事故發生原因:

  (1)人員進入提升危險區段。

  (2)絞車司機違章操作。

  (3)車場、提升設備、設施布置與安裝不合格。

  (4)提升設備製動、信號及保護不可靠。

  (5)人員違章摘掛鉤,造成人員傷亡的二類或重大運輸事故。

  2.6.1.1.1.2鋼絲繩傷人事故發生原因:

  (1)人員違章操作,並未及時進入安全區域。

  (2)空繩或急停車輛,鋼絲繩彈起。

  (3)鋼絲繩強度降低,斷繩,造成人員傷亡的二類或重大運輸事故。

  2.6.1.1.1.3車輛脫軌事故發生原因:

  (1)軌道質量問題。

  (2)提升容器不完好。

  (3)空繩或急停車輛。

  2.6.1.1.1.4跑車事故發生原因:

  (1)提升設備固定不合格。

  (2)鋼絲繩強度降低,斷繩。

  (3)不正常使用擋車器。

  (4)使用不合格連接裝置。

  (5)連接不良。造成重大運輸事故。

  2.6.1.1.1.5乘人架空裝置傷人事故發生原因:

  (1)製動失靈;

  (2)鋼絲繩磨損、斷絲超限,發生斷繩;

  (3)發生鋼絲繩掉槽事故;

  (4)托繩輪掉落;

  (5)吊椅斷裂或脫落;

  (6)乘人秩序混亂,未按照規定距離超員或違章乘坐,造成重大運輸事故

  2.6.1.1.1.6造成主提升機卡罐、過卷、尾繩斷裂的原因。

  (1)組合罐道變形,四角罐道變形

  (2)罐耳損壞、鬆動、脫落。

  (3)提升繩、尾繩斷絲鏽蝕或繩徑變細超限。

  (4)扁尾繩地步被髒雜物托起。

  (5)立井墜物。

  (6)絞車保護失靈,造成過卷、過放、卡罐。

  2.6.1.1.2平巷運輸事故

  (1)車輛擠人、撞人事故

  (2)車輛脫軌事故

  (3)架空線觸電事故

  (4)人行車運行傷人事故

  2.6.1.1.2.1車輛擠人、撞人事故發生原因:

  (1)人員進入封閉管理或危險區段。

  (2)機車司機違章操作。

  (3)巷道人行道、地麵建築物安全間隙不夠。

  (4)運輸設備、容器不完好。

  (5)調度錯誤。

  (6)未安設警示裝置機車超速行駛。

  (7)翻籠工不按正規操作。造成人員傷亡的二類或重大運輸事故。

  2.6.1.1.2.2車輛脫軌事故發生原因:

  (1)機車超速行駛。

  (2)運輸設備、容器不完好。

  (3)軌道質量問題。造成一般或重大運輸事故。

  2.6.1.1.2.3架空線觸電事故發生原因:

  (1)人員操作或行走過程中違章。

  (2)架空線高度不夠。

  (3)運輸設備不完好。造成人員傷亡的二類運輸事故。

  2.6.1.1.2.4.人行車運行傷人事故發生原因:

  (1)乘人秩序混亂,超員和違章乘坐;

  (2)人行車失修,不完好;

  (3)機車司機超速行駛,造成人行車脫軌;

  2.6.1.2. 運輸事故嚴重程度03manbetx

  2.6.1.2.1采區斜巷提升事故對礦井的危害程度和範圍

  2.6.1.2.1.1-350北翼軌道暗斜井提升事故,主要影響-510水平整個五采區的排矸、物料、車皮供應,甚至引起人員傷亡。

  2.6.1.2.1.2-350下組煤軌道暗斜井軌道提升事故,主要影響下組煤軌道暗斜井的排矸、物料、車皮供應及人員運輸,甚至引起人員傷亡。

  2.6.1.2.1.3一采區四層軌道下山提升事故,主要影響整個一采區四層的排矸、物料、車皮供應,甚至引起人員傷亡。

  2.6.1.2.1.4五采區二層軌道上山提升事故,主要影響整個五采區二層煤的排矸、物料、車皮供應,甚至引起人員傷亡。

  2.6.1.2.1.5五采四層軌道下山提升事故,主要影響五采區四層物料、車皮供應,甚至引起人員傷亡。

  2.6.1.2.1.7 八采區軌道下山提升事故,主要影響八采區物料、車皮供應,甚至引起人員傷亡。

  2.6.1.2.1.8平巷運輸事故對礦井的危害程度和範圍

  2.6.1.2.1.9-350水平大巷運輸事故,主要影響一采區四層運煤、車皮供應、排矸、運料,-510水平車皮供應、排矸、運料,甚至引起人員傷亡。

  2.6.1.2.1.10-510水平大巷運輸事故,主要影響五采區車皮供應、排矸、運料及人員運輸,甚至引起人員傷亡。

  2.6.1.2.1.11地麵運輸事故,主要影響整個礦井車皮供應及物料供應。

  2.6.1.2.1.12皮帶運輸事故,主要影響礦井原煤運輸,地麵原煤運輸、篩分、揀選。

  2.6.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6.2.1、堅持以人為本、保護人員安全優先的原則。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幹作用和人民群眾的基礎作用。

  2.6.2.1.1發生一般提升運輸事故,跟班隊長要親自到現場組織全隊力量進行搶修。主管區長和安監人員、專業管理人員到現場調查、03manbetx (主要內容為事故發生原因、經過、主要責任者)、同時製定出同類事故重複發生的措施和主要責任者處罰決定。

  2.6.2.1.2發生二類以上運輸事故,主管區長要親自到現場組織搶修,同時主管運輸的礦長要根據事故情況,動員全礦力量搶修,如果重大事故,上一級主管領導調動全公司力量組織搶修,及早恢複生產。發生二類運輸事故由分管礦長、安監人員、專業管理人員到現場調查03manbetx (主要調查內容為事故發生原因、經過、主要責任者),同時製定出防止同類事故重複發生的措施和主要責任者處罰決定;重大運輸事故由集團公司總經理親自到現場組織處理,並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2.6.2.1.3當副井提人發生卡罐籠事故時,由分管機電的副礦長組織有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根據實際卡罐情況,先製定從梯子間撤人的措施,等人員全部撤出後,再製定措施處理卡罐事故,事故處理時間長,影響提升其它人員時,製定措施,人員從主井升井,當主井發生卡箕鬥事故時,製定從梯子間撤人的措施,從梯子間撤出人員。

  2.6.2.1.4當一采軌道下山發生重大提升運輸事故時,一采運輸下山可作為人員搶救和物料運送、事故處理調度的線路,完成緊急情況的處理。

  2.6.2.1.5當軌道暗斜井發生重大提升運輸事故時,行人暗斜井、皮帶暗斜井可作為人員搶救和物料運送、事故處理調度的線路,完成緊急情況的處理。

  2.6.2.1.6當五采軌道上山發生重大運輸事故時,五采運輸上山可作為人員搶救和物料運送、事故處理調度的線路完成緊急情況的處理。

  2.6.2.1.7當八采軌道下山發生重大運輸事故時,八采運輸下山可作為人員搶救和物料運送、事故處理調度的線路完成緊急情況的處理。

  2.6.2.1.8當下組煤軌道暗斜井發生重大運輸事故時,211運輸斜巷和-510南總回風向巷可作為人員搶救和物料運送、事故處理調度線路完成緊急情況的處理。

  2.6.2.2堅持積極搶救、控製事故蔓延優先的原則。防止和控製災害事故的蔓延,確保現場環境優良。積極搶救盡量減少事故損失,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6.2.3堅持自救互救、通訊暢通的原則。

  2.6.2.4堅持統一指揮、高效協調原則。在礦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各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2.6.3 組織機構及職責

  2.6.3.1 應急組織體係

  (見附圖2、3)總指揮部下設九個小組:1.現場指揮組。2.搶險救護組。3.技術專家組。4.物資供應組。5.警戒保衛組。6.醫療搶救組。7. 信息發布組。8.後勤保障組。9. 善後處理組。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係,以礦黨政領導及有關部門、相關單位組成。指揮部下設九個小組:在統一指揮下,實行分口負責,各盡其責進行應急救援處理行動。指揮部下設九個小組:1.現場指揮組。2.搶險救護組。3.技術專家組。4.物資供應組。5.警戒保衛組。6.醫療搶救組。7. 信息發布組。8.後勤保障組。9. 善後處理組。

  2.6.3.2指揮機構及職責

  在發生生產事故時,成立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指揮部設在礦調度室。

  指揮部總指揮:礦長、黨總支書記

  副總指揮:總工程師、安全礦長、經營副總經理、工會主席、黨總支副書記、生產礦長

  成員:掘進礦長、回采礦長、機電礦長、安監站站長、調度室主任、生產技術科長、機電科長、通防工區區長

  2.6.3.2.1現場指揮組

  組 長:機電礦長

  成 員:機電科長、運轉工區區長

  具體職責:

  (1)負責指揮現場救援救治隊伍;

  (2)組織調配救援的人員、物資;

  (3)協助總指揮研究製定變更事故處理方案;

  2.6.3.2.2搶險救災組

  組 長:安全礦長

  成 員:調度室主任、安監站長、生產技術科長、通防工區區長。

  具體職責:

  (1)指揮現場救護工作,負責實施指揮部製定的搶險救災技術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2)快速製定礦山救護隊的行動計劃安全技術措施。

  (3)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災、救災物資及傷員轉送;

  (4)合理組織和調動戰鬥力量,保證救護任務的完成;

  2.6.3.2.3技術專家組

  組 長:總工程師成 員:技術科長、機電科長

  具體職責:

  (1)根據事故性質、類別、影響範圍等基本情況,迅速製定搶救與救援方案、技術措施,報總指揮同意後實施;

  (2)製定並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安全防範措施;

  (3)解決事故搶救過程中遇到的技術難題;

  (4)審定事故原因分析報告,報總指揮閱批。

  2.6.3.2.4物資供應組

  組長:經營副總經理

  成員:經營辦公室副主任、倉庫負責人。

  具體職責:

  (1)負責搶險救災中物資和設備的及時供應;

  (2)籌集、調集應急救援供風、供電、給排水設備;

  (3)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2.6.3.2.5警戒保衛組

  組長:黨總支副書記,保衛部部長為副組長 成員:礦全體治安保衛人員。

  具體職責:

  (1)組織治安保衛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警戒、戒嚴和維持秩序,維護事故發生區域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2)指揮疏散事故影響區域的人員;(3)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2.6.3.2.6醫療救護組

  組長:工會主席 成員:礦衛生室主任、調度室主任、黨政辦公室主任。

  具體職責:

  (1)立即趕赴現場對受傷人員進行醫療救護;

  (2)組織醫療救治,負責製定醫療救護方案;

  (3)負責提出傷員臨時救治、醫療的方案和措施的建議;

  (4) 負責將受傷人員從井下運送到地麵。

  2.6.3.2.7信息發布組

  組長:黨總支副書記

  成員:調度室主任、黨政辦公室主任及黨政辦公室全體成員。

  主要職責:

  (1)負責事故信息發布工作,要按照指揮部提供的事故救援信息向社會公告事故發生性質和救援進展情況;

  (2)向上級政府部門、報社、廣播電台、電視台等主要新聞媒體彙報現場救援工作;(3)正確引導媒體和公眾輿論。

  2.6.3.2.8後勤保障組

  組長:工會主席 成員:保衛部長、汽車隊長、食堂主任和事故單位負責人。

  具體職責:

  (1)負責組織擬訂保障方案;

  (2)負責食宿接待、車輛調度、供電、通訊暢通等工作。

  2.6.3.2.9善後處理組

  組長:黨總支書記 成員:工會主席、治安保衛部長、黨政辦公室主任。

  具體職責:(1)負責事故中遇難人員的遺體、遺物處理;

  (2)負責事故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接待、撫恤等善後處理工作;

  (3)承辦指揮部黨政辦公室交辦的其它工作。

  2.6.4、預防與預警

  2.6.4.1.1危險源監控

  (1)每月由機電科組織專業人員進行隱患排查並建檔管理。對查出的隱患進行評估、監控,落實檢查人、負責人,及時製定整改措施,落實單位、負責人進行整改,並隨時監控整改情況,

  (2)機電科建立安全設施台賬,掛牌管理,並按規定進行定期檢查試驗,確保正常使用。

  (3)機電科負責礦井各類提升運輸事故信息的接收、報告、初步處理、統計分析,製定相關工作製度。掌握礦井存在提升運輸隱患基本狀況,建立基本情況和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對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實施重點監控,及時分析重點監控信息並跟蹤整改情況。同時上報新泰市煤炭局備案。

  2.6.4.1.2主要預防措施

  (1)特殊工種必須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並定期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安監站、機電科專業人員抓好職工的正規操作。

  (2)主要軌道上下山車場必須采用防跑車裝置,所有上下山車場必須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製度

  (3)每個采區必須設除軌道上下山外的人行道,以便對軌道下山進行封閉管理。

  (4)充分考慮地壓因素引起的巷道變形,確保巷道、車場安全間隙、彎道半徑符合01manbetx 安全技術管理規定。

  (5)正在施工的軌道上下山必須按要求留躲避硐,以便行車不行人製度落實。

  (6)斜巷提升

  1、按照《煤礦安全01manbetx 》完善各類擋車設施。崗位工進行日常使用檢查並進行記錄;安全設施專職維修人員每日一次定期進行檢查試驗,並在檢查試驗記錄,安全設施專職維修人員進行每旬一次的模擬試驗,每月一次帶載試驗並有試驗記錄;專業檢查人員執行旬檢查月驗收管理並有檢查考核記錄。

  2、加強鋼絲繩檢測。鋼絲繩在產品合格證,若存放一年以上使用前應作拉力試驗,保用後每天進行檢查並記錄,每半年一次拉力試驗,並有試驗記錄,

  3、提升連接裝置有產品合格證,並有拉力試驗記錄,初次使用前、使用中的每隔兩年都要進行一次2倍靜拉力試驗,崗位工每班對連接裝置都要進行檢查。

  (7)平巷運輸

  1、完善機車燈、鈴、閘、司機進行日常使用檢查並進行記錄;機電維修人員進行定期小修、中修、大修製度、並有維修記錄。

  2、完善運輸大巷安全警示裝置,警衝標、岔口信號、彎道指示、岔位指示、照明等。

  3、電機車的撒沙裝置正常使用保障大巷運輸安全。

  4、專業檢查人員執行檢查月驗收管理,並有檢查考核記錄,每年進行機車的製動距離試驗並有試驗記錄。

  5、嚴格貫徹落實巷道封閉管理製度,行車不行人製度和乘坐運人人車的有關規定,消除斜巷行車行人或幹活的不良行為。

  6、確保運輸設備設施的投入,以滿足礦井安全生產的需要;配齊專職維修工,並加強技術業務培訓,提高獨立處理事故的能力,配齊崗位人員,紮實開展精細化管理活動,努力提高運輸崗位職工的技術業務素質和正規操作能力,消除崗位工操作行為不規範產生的不安全隱患。

  7、礦井運輸係統:各斜井和采區斜巷均裝備了可靠的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設施,大巷內安設了可靠的行車保護裝置,係統內的裝備能夠符合標準

  (8)每年根據礦井生產情況製定安全技措,並保證資金、設備、設施及時到位安裝使用,確保提升運輸安全。

  2.6.4.2、預警行動

  2.6.4.2.1預警條件

  提升裝置運行時出現異常、保護失靈等

  2.6.4.2.2預警的方式、方法

  2.6.4.2.2.1絞車房和各車場均裝設電話。

  2.6.4.2.2.2各車場信號應聲光俱全。

  2.6.4.2.2.3各車場和通道口設紅燈信號。

  2.6.4.2.3信息的發布程序

  2.6.4.2.3.1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認定重大事故實行四級報告製度

  2.6.4.2.3.2一旦發生礦井運輸事故,現場人員立即上報公司調度室。

  2.6.4.2.3.3公司調度室值班人員及時報告公司領導,公司領導根據事故的情況啟動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

  2.6.5 信息報告程序

  2.6.5.1確定報警係統及程序

  報警係統為聲光報警、語音報警

  2.6.5.2確定現場報警方式(電話、信號等)

  報警方式為超限聲光報警、直通電話、座機及手機聯係

  2.6.5.3通訊、聯絡方式

  確定24小時與相關部門聯係電話

  機電科 電話6066 6095 6096 調度室 電話 9

  上運轉工區 電話6067 下運轉工區 電話6068 運搬工區 電話6064

  必要時,由總指揮下達指令,請求上級協調增援。

  新泰市煤炭局調度室值班電話:7222956

  魯中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值班電話:0531-85697639 傳真電話:0531-85687638

  泰安市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局值班(傳真)電話:6991585

  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0531—85686222,

  山東省煤炭工業局辦公室0531—85685581

  外部信息平台:

  (1)公安交警電話號碼:122

  (2)消防部門電話號碼:119

  (3)醫療急救電話號碼:120

  2.6.5.4明確相互認可的通告、報警形式和內容

  (1)災害事故確認發生後,立即向調度指揮中心電話彙報。

  (2)值班人員接到事故彙報後,及時向單位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彙報。

  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現場情況;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已經采取的措施。

  2.6.5.5明確應急反應人員向外求援的方式

  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現場人員向工區值班人、調度室、機電科彙報,由值班人向礦領導、分管領導彙報,由礦領導決定下達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命令。並在1小時內向新泰市煤炭局調度室電話彙報,請示是否向更高一級部門彙報。

  2.6.6、應急處置

  2.6.6.1、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將事故分為以下等級:

  2.6.6.1.1特別重大事故(Ⅰ級),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6.6.1.2重大事故(Ⅱ級),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6.6.1.3較大事故(Ⅲ級),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6.6.1.4一般事故(Ⅳ級),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6.6.2應急響應分級

  應急響應由低到高依次分為IV、Ⅲ、Ⅱ、Ⅰ四級。

  (1)IV級響應:發生一般事故,事故影響範圍和危害程度不再發展,啟動煤礦、泰豐集團或新泰市地方政府應急預案

  (2)Ⅲ級響應:發生較大事故,事故影響範圍和危害程度不再發展,啟動泰安市級地方政府應急預案。

  (3)Ⅱ級響應:發生重大事故,事故影響範圍和危害程度不再發展,由泰安市級地方政府報請省級人民政府啟動應急預案。

  (4)Ⅰ級響應: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由省級人民政府報請國務院啟動應急預案。

  報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響應前,應首先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響應。

  2.6.6.2.1應急指揮

  (1)發生非傷亡、經濟損失較小的事故,啟動基層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王家寨煤礦專項應急預案進入預備狀態;

  (2)發生一般事故,立即啟動本預案,執行Ⅳ級應急響應,應急指揮部有關人員到位、開通信息與通訊網絡、通知調配救援所需的應急資源(包括應急隊伍和物資、裝備等),成立現場指揮部等。並在1小時內向新泰市煤炭局調度室彙報。積極響應新泰市煤炭局應急預案及啟動王家寨煤礦應急預案。。

  (3)發生較大及以上傷亡事故,執行Ⅲ級應急響應,指揮部所有人員迅速到達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同時,調集相應的救援隊伍和設備趕赴現場,1小時內,事故信息報送,泰安市政府、新泰市政府、泰安市煤炭工業管理局。積極響應地(市)、縣級政府預案和新泰市煤炭局應急預案並啟動本預案。

  (4)調度中心接到事故報告後,必須立即向單位主要領導彙報,由單位主要領導下達命令,啟動相應的事故專項應急預案。調度值班人員接到啟動預案命令後,立即通知指揮部成員到達調度中心集合或趕赴指定地點。應急響應級別確定後,立即通知指揮部成員到達調度中心集合或趕赴指定地點。

  (5)發生重大事故,執行Ⅱ級應急響應,指揮部所有人員迅速到達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同時,調集相應的救援隊伍和設備趕赴現場,1小時內,事故信息報送,泰安市政府、新泰市政府、泰安市煤炭工業管理局。積極響應省人民政府以下各級政府預案和新泰市煤炭局應急預案。

  (6)發生特別重大事故,執行Ⅰ級應急響應,指揮部所有人員迅速到達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同時,調集相應的救援隊伍和設備趕赴現場,1小時內,事故信息報送,泰安市政府、新泰市政府、泰安市煤炭工業管理局、新泰市煤炭工業管理局和國家安全生產管理總局。積極響應國家總局、省人民政府以下各級政府預案和新泰市煤炭局應急預案。

  2.6.6.2.2應急行動

  (1)指揮部成員到達調度中心或指定地點後,總指揮下達救援命令,根據事故情況,分析判斷事故嚴重程度、波及範圍、存在的威脅,確定先期救援方案。

  (2)按照指揮部的指令,現場搶險救災組(救護隊),進行現場偵查,組織或協助事故單位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3)專家組針對事故現場情況,製定詳細的搶險救災方案,報搶險指揮部批準後實施,營救受難人員。

  2.6.6.2.3資源調配

  根據事故性質、影響範圍、災害程度,及時調集專業救援隊伍、醫療救護隊伍、技術專家成員等救援資源;同時,有針對性地做好應急物資資源的調配工作。

  2.6.6.2.4應急避險

  根據礦井提升運輸係統的實際情況和發生事故的地點、類型、性質及影響範圍,確定合理的救災路線和避災路線預案,確保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和救災期間的人員及設備設施的安全。

  2.6.6.2.5擴大應急

  如事故不能及時得到控製,或有擴大趨勢,由指揮部及時向上一級部門彙報,請求新泰市煤炭局啟動應急預案響應。

  2.6.6.3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2.6.6.3.1斜巷提升運輸事故。

  事故發生後,斜井崗位工立即用電話通知絞車司機、彙報跟班區隊長,同時彙報礦調度室、運輸專業領導。跟班區隊長接到通知後,立即組織人員到現場進行搶救,除信號工外,各車場崗位工接到區隊長通知後立即準備好物料工具趕到現場,跟班區隊長並及時將現場情況向礦調度室彙報,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分管礦長和生產礦長積極組織其它人員力量到現場進行搶救和恢複生產。

  2.6.6.3.2平巷運輸事故。

  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立即對受傷人員進行搶救,使其脫離危險區域,機車司機應立即用電話通知調度室,然後到列車後麵100米處監視後麵車輛。調度室值班主任接到通知後,立即通知沿線各機車司機,並彙報跟班區隊長,跟班區隊長接到通知後立即組織人員帶好物料工具到現場進行搶救,同時彙報分管礦長。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分管礦長和生產礦長積極組織其它人員力量到現場進行搶救和恢複生產。

  2.6.6.3.3當副井提人期間發生事故造成乘人罐籠停在井筒中時,首先查明事故原因並預計提升的時間,若30分鍾內可恢複提升,等恢複提升後將被困人員及時提升升井;若30分鍾內不能恢複提升,由應急處理指揮部確定並下達井筒被困人員撤離命令。

  撤離方案:運轉工區組織井筒組人員立即趕赴現場,根據製定的人員撤離方案準備材料、工具實施救援。

  實施方案為:若東罐在上,西罐在下,將東罐人員通過梯子間撤出後,運轉工區分管區長帶領井筒組有經驗的5名人員通過梯子間,從地麵攜帶對講機、三套2米木梯、棕繩、保險帶等救援工具至西罐罐頂位置,拆下該處的梯子間柵欄,其中1人到西罐頂以上3.5米處用棕繩拴牢木梯上端,將木梯下端慢速準確的放入西罐罐頂,並將木梯搭接在罐籠與梯子間之間,木梯一頭用棕繩與梯子間固定牢,其中1人佩帶並固定牢安全帶進入西罐頂部,重新配合其餘人員將木梯調整好,並用棕繩分別與梯子間和罐籠固定牢,然後打開西罐頂蓋把木梯放到罐籠上層,經檢查一切就緒後,罐籠內上層人員按次序撤離,上層人員撤離後,打開罐籠上層底蓋並下放木梯至下層,罐籠下層人員按次序撤離。西罐內人員全部撤離後,拆下救援工具並將救援工具放在梯子間內用棕繩固定好,工具不得外露出梯子間,經檢查無誤後,大筒組人員全部沿梯子間升井。等恢複正常提升後再將救援工具用南罐升井。救援期間由安監人員把好井口,除參加救援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靠近,沿梯子間升井人員不得攜帶任何工具,以防井筒墜物。

  若西罐在上,東罐在下,應先將西罐內人員撤出,後撤東罐內人員。救援及撤離方式同上。

  如發生過卷時,未造成人員傷亡時,應盡快落實過卷原因,打開過卷開關,經慢速試鉤後,恢複正常提升,造成人員擠傷,應立即將絞車控製回路閉鎖,首先將擠傷人員救出,必要時使用電氣焊,割開罐籠,救出人員。

  如發生尾繩斷裂時,應采取措施將提升鋼絲繩固定,如:在井塔內使用板卡固定,罐籠內人員施救方法同卡罐事故救援方法。

  人員救出後、最快速度的修複損壞的設備,恢複設備的正常運轉。

  本應急救援程序以全部設備恢複正常運行為結束點,應急救援任務完成後,由應急指揮部下達應急結束的命令。

  對現場受傷人員嚴重者由醫療救護組人員實施監護並及時送往醫院。

  2.6.6.3.4發生特別重大或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後,保衛部及市局配合交通大隊負責應急處置交通保障的組織、實施。要及時對現場和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製,組織開通應急救援“綠色通道”,負責交通工具的保障,確保救災物資、器材和人員的緊急輸送。

  2.6.6.3.5保衛部配合市局迅速組織事發現場的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在事發現場設立警戒區和警戒哨,維護秩序,嚴懲趁機打劫和製造事端的犯罪行為,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護,必要時及時疏散受災群眾。社區保安隊伍充分發揮群防群治的作用,協助專業隊伍維護社會治安。

  2.6.6.3.6當專業搶救組到達現場後,應先查看有無傷亡人員,清點現場職工人數,根據技術專家組確定的避災路線,由治安保衛組組織事故現場人員及非事故現場人員及時撤離至安全區並由醫療救護組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急救。

  2.6.6.3.7搶救人員在撤離前、撤離後應由治安保衛組向總指揮長報告,以便指揮部及時掌握現場救援情況,發出救援命令,實施下一步救援行動。

  2.6.6.3.8現場保護有治安保衛組,新泰市煤炭工業管理局和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魯中監察分局負責,現場清理事故搶救組負責。

  2.6.6.3.9事故發生後新泰市煤炭工業管理局和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魯中監察分局立即到達現場,對現場進行拍照,搜集數據,得到第一手原始資料。

  2.6.7.1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救援物資和裝備由後勤保障組負責。

  由運搬工區管理和維護

  附救援物資和裝備表

  2.6.7.2建立應急物資與裝備使用、檢查、維修管理製度

  救援物資和裝備表(提升運輸事故)

序號

救援物資名稱

數量

管理單位

維護單位

備注

1

軌道複道器

2

運搬工區

運搬工區

2

5噸手拉葫蘆

1

運搬工區

運搬工區

3

運人擔架1

1

運搬工區

運搬工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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