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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井下避難所(救生艙)基本要求煤礦井下避難所煤礦井下避難所(救生艙救生艙)基本要求基本要求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辦公室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辦公室煤監局司函辦[2009]34號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辦公室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辦公室關於做好煤礦井下避災所(救生艙)建設關於做好煤礦井下避災所(救生艙)建設試點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試點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河北、山西、遼寧、黑龍江、安徽、河南、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各有關煤礦企業:為提高煤礦安全防護能力和應急救援水平,減少因煤礦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經商國家能源局,建設煤礦井下避難所(救生艙)應用試點已列入2010年煤礦安全改造項目重點支持方向。為做好煤礦井下避難所(救生艙)建設試點應用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避難所(救生艙)建設試點煤礦企業請神華、中煤、開灤、陽泉、晉城、潞安、鐵法、龍煤、淮南、平頂山、兗礦等11個煤礦企業開展避難所(救生艙)建設試點。各煤礦企業要至少確定一個煤礦開展試點,按要求在井下不同地點設置避難所(救生艙)。各試點煤礦企業要充分認識煤礦井下避難所(救生艙)建設試點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組織做好避難所(救生艙)的應用試點工作。做好試點項目申報工作請各單位按照前期召開的煤礦井下避難所試點工作座談會的具體安排,督促各試點煤礦按照《煤礦井下避難所試點建設基本要求(試行)》(詳見附件)的要求,將避難所(救生艙)應用試點建設投資,納入煤礦安全改造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並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2010年煤礦安全改造前期工作的通知》(發改辦能源[2009]2567號)要求,做好項目申報工作。請有關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積極與駐地省級投資主管部門溝通,支持煤礦企業井下避難所(救生艙)應用試點工作。請各試點煤礦企業在試點過程中,不斷探索和總結工作經驗,查找存在的問題,對《煤礦井下避難所試點建設基本要求(試行)》及時提出修改意見,以便進一步完善並製定煤礦井下避難所(救生艙)相關技術標準。附件:《煤礦井下避難所試點建設基本要求(試行)》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2009年12月25日煤礦井下避難所試點建設基本要求煤礦井下避難所試點建設基本要求(試行)為進一步提高煤礦安全防護和應急救援水平,保障礦工生命安全,促進煤礦安全生產,在充分借鑒美國、澳大利亞、南非等國家成功經驗和做法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煤礦安全生產實際,經過征求有關方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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