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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新巨龍能源有限責任公司2.22衝擊地壓 事故調查報告

  山東新巨龍能源有限責任公司2.22衝擊地壓

02manbetx.com 調查報告

  2020 年2 月22 日6 時17 分22 秒,山東新巨龍能源有限責任公司-810m 水平二采區南翼2305S 綜放工作麵上平巷發生一起較大衝擊地壓02manbetx.com ,造成4 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853 萬元。

  山東新巨龍能源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新巨龍公司)“2·22”衝擊地壓02manbetx.com 發生後,山東省委省政府、應急管理部、國家煤礦安監局高度重視,省委書記劉家義、時任省長龔正、應急管理部黨組書記黃明、國家煤礦安監局局長黃玉治分別作出批示。副省長劉強現場指導協調搶險救援工作,山東煤礦安監局、省應急廳、省能源局、菏澤市委市政府有關領導趕赴現場指導救援工作。經全力搜救,至 3 月 4 日 13 時 10 分,最後一名被困人員找到,救援工作結束。

  2020 年 3 月 5 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 296 號)、《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493 號)等法律法規,按照國家煤礦安監局要求,本次事故由山東煤礦安監局提級調查,專門成立事故調查指導組,指導督促事故調查工作,由魯中監察分局牽頭,與菏澤市紀委監委、應急管理局、公安局、總工會,山東能源紀委省監委駐山東能源監察專員辦公室等有關單位和部門,成立山東新巨龍能源有限責任公司“2·22”衝擊地壓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邀請 5 名專家組成專家組參與事故調查。事故調查組下設技術組、管理組和綜合組。事故調查組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查、專家論證、調查取證,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員、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及整改防範措施

  一、事故單位基本情況

  (一)上級公司基本情況

  1.山東能源集團有限公司。

  山東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能源)是山東省屬國有獨資公司,2011 年 3 月成立,2015 年 8 月改建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山東能源下轄 6 個礦業集團、2 個省外區域能化公司,

  在冊職工 14.1 萬人。山東能源共有生產礦井 69 處,其中山東省境內生產礦井 42 處,核定生產能力 6941 萬噸/年。

  2.新汶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新汶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為山東能源的全資子公司,前身為新汶礦務局。1956 年 9 月建企,1998 年 3 月注冊成立新汶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新礦集團),2004 年 7 月劃歸省國資委管理,2011 年 3 月成為山東能源權屬企業。新礦集團現有二級生產單位 49 個,在冊員工 5.1 萬人,共有生產礦井 22 處、基建礦井 6 處,其中山東省境內生產礦井 11 處,核定生產能力 1655 萬噸/年。新礦集團設置了安全監察局、生產技術部、通風防塵部、地質測量部、機電管理中心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生產技術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二)新巨龍公司基本情況

  1.礦井曆史沿革

  新巨龍公司位於山東省巨野縣龍堌鎮境內,距巨野縣城約20km,為新礦集團控股子公司,2004 年 6 月開工建設,2009 年投產。礦井設計生產能力 600 萬噸/年,核定生產能力 780 萬噸/年,2019 年 3 月生產能力核減為 624 萬噸/年。2019 年生產原煤 614.6 萬噸,2020 年 1~2 月生產原煤 84.7 萬噸。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齊全有效。

  2.礦井開采條件。

  井田位於巨野煤田中南部,屬全隱蔽型華北石炭~二疊係煤田。采礦許可證載明井田範圍由 30 個拐點坐標圈定,井田麵積142.2894km2,開采深度+40~-1200m 標高。地麵標高+40.01~+46.16m,主要含煤地層為山西組和太原組,主采煤層 3 煤層,厚度 5.66~11.36m,平均 8.82m。礦井東部為田橋斷層,南部為劉莊及邢莊斷層,北部為陳廟斷層及第 I 勘探線,西部為煤層隱伏露頭。區內地層大致呈走向南北、傾向東的單斜構造,發育有次一級寬緩褶曲並伴有一定數量的斷層,局部地段煤係地層中有岩漿侵入,構造複雜程度中等。礦井水文地質類型為複雜型,礦井正常湧水量 1267m3/h,最大湧水量 1609m3/h。礦井為低瓦斯礦井,3 煤層煤塵具有爆炸危險性,煤層自然發火等級為Ⅱ類自燃,井田全區平均地溫梯度 3.23℃/百米,處於二級熱害區。經煤炭科學研究總院衝擊傾向性鑒定:-810m 水平、-980m水平 3 煤層及其頂底板具有弱衝擊傾向性。經衝擊危險性評價:煤層為衝擊地壓煤層,礦井為衝擊地壓礦井。

  3.礦井生產係統。

(1)開拓開采係統。礦井采用立井開拓。布置 1#主井、2#主井、副井、南風井和北風井共 5 個井筒,井底車場標高為-810m。礦井劃分為 13 個采區,現開采四個采區:一采區北翼、二采區南翼、二采區北翼、八采區。現布置 3 個綜放工作麵,1 個矸石充填工作麵,1 個備用工作麵,13 個掘進工作麵。采煤方法為走向長壁後退式采煤法,綜合機械化放頂煤開采工藝,全部垮落法管理頂板,掘進工藝為綜掘和炮掘。

  (2)提升運輸係統。主井采用箕鬥提升,1#主井和 2#主井擔負提煤任務,各裝備一台 JKM4.5×6 型塔式多繩摩擦提升機;副井采用罐籠提升,擔負人員、物料等提升任務,裝備一套JKMD-4.5×4(III)-(DJ)落地式多繩摩擦提升機。井下煤炭運輸采用帶式輸送機,輔助運輸采用柴油普軌機車、單軌吊和無軌膠輪車運輸。

  (3)供電係統。地麵設降壓站 2 處:礦內 110kV 降壓站,主要為礦內工廣及井下供電,為雙回路供電;北工廣 35kV 降壓站,主要為北風井工廣供電,為雙回路供電。井下布置 8 個變電所,均為雙回路供電。

  (4)通風係統。礦井通風方式為混合抽出式通風,副井、1#主井、2#主井進風,南、北風井回風。礦井需風量 31278m3總進風量 35437m3/min,總回風量 37088m3/min。南風井安裝 2 台 ANN2884/1400N 型防爆對旋軸流式通風機,1 台工作,1 台備用;北風井安裝 2 台 ANN3200/1600B 型防爆對旋軸流式通風機,1 台工作,1 台備用。

  (5)防滅火係統。礦井安裝煤層自燃在線監測預警係統 1 套,對井下所有回采工作麵及防火密閉內 CH4、CO 等氣體進行實時在線監測。在二采區(南翼、北翼)、三采區、八采區設置製漿製氮車間,對工作麵進行注漿注氮防滅火。

  (6)排水係統。礦井排水係統為二級接力排水。-810m 水平設 1#、2#主要泵房,安裝 11 台水泵,水倉容積為 12752m3,排水管路經副井、1#主井、鑽孔排至地麵。-980m 水平設水平泵房,安裝 8 台 MDS450-60×5 型水泵,水倉容積為 11413m3,排水管路沿-980m 邊界回風下山排至-810m 水平。另外,在-810m水平安設 3 台潛水泵排水係統,最大排水能力 1650m3/h。

  (7)製冷係統。礦井裝備集中式降溫係統,在井下設置 9 台製冷機組,總製冷能量 32600kW。各采掘工作麵安裝空冷器,為工作麵提供冷風降溫。

  4.安全避險係統。

  (1)壓風自救係統。礦井壓風係統采用地麵集中供風方式,在地麵壓風機房安裝 6 台 SA-400W 型螺杆式空氣壓縮機,主管路采用Φ273mm 和Φ219mm 無縫鋼管,采掘工作麵采用Φ108mm\Φ159mm 無縫鋼管。

  (2)供水施救係統。供水水源為礦井水處理廠生產的純淨水,水池容量 200m3,兩趟供水管路沿副井、2#主井敷設至井底車場、大巷及采掘地點,各采掘工作麵配備壓風供水施救裝置。(3)安全監控係統。礦井使用 KJ70X 安全監測監控係統,對井下 CH4、CO、粉塵、風速、局部通風機開停實時在線監測。

  (4)人員位置監測係統。礦井安裝 KJ271 礦用人員位置監測係統,井下安裝 74 台分站,對井下作業區域人員分布實時監測。

  (5)通信聯絡係統。礦井安裝 KTJ7-8000 型多媒體數字程控調度通訊係統,涵蓋主要硐室及采掘作業等地點。

  (6)緊急避險係統。井下設置永久避難硐室 3 座、臨時避難硐室 1 座。井下安裝應急廣播係統。

  5.勞動組織。

  礦井現有職工 3741 人,用工形式為合同製。勞動組織為“四六”製,一班 1 時至 7 時,二班 7 時至 13 時,三班 13 時至 19 時,四班 19 時至 1 時。

  6.安全生產管理。

  礦井建立了安全生產責任體係,製定了安全生產規章製度01manbetx 01manbetx ,設置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取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明;特種作業人員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從業人員經過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取得安全培訓合格證。

  7.衝擊地壓防治體係。

  (1)防衝機構及隊伍。礦井成立了以總經理為組長,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為副組長,各副總工程師、單位(部室)負責人為成員的衝擊地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設置了專職防衝副總工程師,成立了衝擊地壓防治辦公室和防衝工區。防衝辦公室在冊12 人,設主任 1 人、副主任 1 人、專業技術人員 6 人,專職監測人員 4 人;防衝工區在冊 171 人,其中取得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 137 人。

  (2)衝擊危險性評價及防衝設計。礦井委托北京科技大學開展衝擊危險性評價與防衝設計。2017 年 6 月編製了《新巨龍公司-810m 水平二采區衝擊危險性評價與防衝設計研究報告》,2018 年 7 月編製了《新巨龍公司-980m 水平衝擊危險性評價與防衝設計報告》,2018 年 9 月編製了《新巨龍公司 3 煤層開采衝擊危險性評價報告》;各采區、采掘工作麵均進行了衝擊危險性評價。

  (3)衝擊危險性監測。礦井建立了衝擊地壓多因素綜合監測預警平台,對衝擊危險性實施監測。裝備覆蓋全礦井的區域監測係統 ARAMIS M/E 微震監測係統、KJ874 井田地震台網各 1 套;裝備了 KJ551 微震監測係統 4 套、KJ623 地音監測係統 1 套、 KJ550X 應力在線監測係統 1 套、KJ550 應力在線監測係統 3 套、 KJ649 應力在線監測係統 9 套、KJ24 液壓支架礦壓監測係統 4 套。配備鑽屑法檢測機具,煤巷安裝頂板離層儀。

  (4)卸壓方法與裝備。采取煤體注水和大直徑鑽孔預卸壓措施,對有衝擊危險的采掘工作麵采用大直徑鑽孔卸壓解危。裝Φ125mm、Φ150mm 卸壓鑽機 45 部。

  8.應急管理。

  礦井製定了《關於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製度》,編製了《新巨龍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與新礦集團救護大隊簽訂了救護協議,由駐新巨龍公司救護中隊承擔應急救援和技術服務,製定了2019~2021年演練規劃及年度應急演練計劃,2019 年 4 月 3 日組織開展了礦井衝擊地壓事故應急演練。

  二、事故區域基本情況

  事故地點位於-810m 水平二采區南翼2305S 綜放工作麵上平巷及三聯巷。

  (一)工作麵情況

  1.2305S 工作麵位置。2305S 工作麵為-810m 水平二采區南翼第五個工作麵,東為 2306S 下平巷(2018 年 7 月停掘),

  1 事故區域(巷道破壞)基本情況圖

  南為-980m 邊界下山保護煤柱,西為 2304S 工作麵采空區,北為 -980m 延深下山保護煤柱。工作麵走向長度 1904m,傾斜長度263.5m,采高 3.6m,放頂煤高度 5.6m,煤層底板標高-927.4~-994.4m。

  2.2305S 工作麵附近采動情況。衝擊地壓發生時距 2305S 工作麵最近的采掘地點:2304N 采煤工作麵 991m,8302 聯巷掘進工作麵 1521m(見圖 2)。事故區域 500m 範圍內無其他采掘活動。

  3.2305S 工作麵智能化裝備情況。在距 2305S 工作麵 2550m的液壓泵站處,設置自動控製係統遠程控製平台,可實現液壓支架、采煤機自動化、原煤運輸、視頻監控的遠程自動控製。事故前,工作麵正在過 FD8 斷層,實施人工操作采煤作業

  (二)地質條件

  1.斷層情況(見圖 3)

  工作麵內有6 條斷層,對開采影響較大的2 條,分別是FD8、FD11 斷層,另有 4 條小斷層對開采影響較小。

  FD8 斷層:位於工作麵北部,主要位於三聯巷以北,與工作

  圖 2 2305S 工作麵到各采掘地點距離示意圖

  麵斜交,正斷層,實際揭露落差 10~15m,傾角 70°,傾向 NW,走向 NE,斷層在工作麵延展長度 720m。該斷層落差自北向南呈逐漸增大的趨勢,對工作麵開采影響較大。

  FD11 斷層:位於工作麵南部,正斷層,落差 0~14m,傾角70°,走向近 NS,傾向 E,斷層在工作麵延展長度 600m。該斷層對工作麵南部開采影響較大。

  FD6 斷層:位於 2019 年已推采完畢的 2304S 工作麵北部,正斷層,落差 0~10m,傾角 70°,傾向 SE,走向 NE,斷層在2304S 工作麵延展長度 400m。

  地塹結構:FD6 斷層與 FD8 斷層間距 278m,走向基本一致。

  2.煤層頂底板情況。

  煤層直接頂以細砂岩、中砂岩為主,煤層上方 60m 範圍內存在厚度 18~40m 的砂岩複合堅硬頂板。煤層底板以泥岩、細砂岩和中砂岩為主,局部泥岩厚度 1~5m,砂岩厚度 5~20m。

  圖 3 斷層情況示意圖

  3.水文地質情況。井田含水層主要有新生界砂礫層、二疊係石盒子組砂岩、山西組 3 煤層頂底板砂岩裂隙含水層,太原組三灰、十下灰、奧陶係灰岩岩溶裂隙含水層。頂板砂岩放水孔單孔最大放水量。

  4.5m3/h;該工作麵最低標高-994.4m,底板三灰單孔最大放水量1.0m3/h,水壓 1.8MPa,突水係數 0.053 MPa/m。工作麵回采過程中基本無湧水。兩條斷層之間形成楔形地塹結構(見圖 4)。

  (三)巷道支護情況

  1.2305S 上平巷支護。

  上平巷為矩形斷麵,淨寬 4.8m,淨高 4.0m,淨斷麵 19.2m2。采用“錨網索+注漿錨索”支護形式。

  (1)頂板支護:采用錨索帶網支護,錨索采用SKZ22-1/1770-3800mm 中空注漿錨索,間排距:900×1000mm。在頂板鋼帶之間打設 4200mm U 型鋼梁加強支護,間距為2000mm,一梁三索,錨索采用SKZ22-1/1770-6300-10300mm 中空注漿錨索。

  圖 4 地塹結構剖麵圖

  (2)幫部支護:采用錨網索支護,每排采用 4 棵 MSGLW600-22×2500mm 無縱肋螺紋鋼式樹脂錨杆和 1 棵 SKZ22-1/1770-3800mm 中空注漿錨索,排距 1000mm。在每幫上下部各施工 1 棵 SKZ22-1/1770-3800/8300mm 中空注漿錨索,排距52000mm。(見圖 5)

  圖 5 2305S 工作麵上平巷巷道永久支護斷麵圖

  2.工作麵超前支護。

  上平巷超前 120m 采用 60 組 ZQ4000/20.6/45 單元式支架支護;上平巷與三聯巷三叉口處增設 1 架 ZQL2×4800/18/35 支架和 3 架 ZQ4000/20.6/45 單元式支架加強支護。

  (四)衝擊地壓防治情況

  1.衝擊危險性評價與防衝設計

  2019 年 8 月,委托北京科技大學編製《2305S 綜放工作麵開采衝擊危險性評價與防衝設計》,采用綜合指數法和可能性指數法評價該麵具有中等衝擊危險性,具有發生衝擊地壓的可能性。根據多因素耦合法,該麵衝擊地壓危險區域劃分為 24 個(見圖6),其中:弱衝擊危險區 1 個,中等衝擊危險區 1 1 個,強衝擊危險區 12 個。事故區域處於強衝擊危險區。在衝擊危險性評價與防衝設計的基礎上,製定了衝擊地壓防治專項措施和工作麵見方專項措施

  圖 6 工作麵衝擊地壓危險區域劃分圖

  2.衝擊地壓監測預警。

  工作麵回采期間,采取區域監測與局部監測相結合的衝擊地壓監測方法,以微震監測和應力在線監測為主,鑽屑法檢測和支架工況監測為輔。

  (1)ARAMIS M/E 微震監測:工作麵上平巷超前布置 2 組ARAMIS M/E 微震監測係統探頭,探頭間距為 200~300m,下平巷超前布置 1 組探頭。監測情況:2019 年 12 月 5 日至 2020 年 2 月 21 日,該麵共有定位微震事件 565 次,最大能量 9.4×103J。

  (2)KJ551 高精度微震監測:上、下平巷超前各布置 4 組頂板檢波器和 2 組底板檢波器,頂板檢波器間距為 60m,底板檢波器間距為 120m,相鄰頂、底板檢波器間距 30m。監測情況:2019 年 12 月 5 日至 2020 年 2 月 21 日期間,該麵共有定位微震事件 718 次,最大能量為 5×103J。

  (3)KJ550 應力在線監測:該麵安裝 1 套 KJ550 衝擊地壓實時監測預警係統,應力測站布置在工作麵上、下平巷超前 400m 待采煤體側,距工作麵 25m 布置 1 號測站,依次向外每間隔 25m布置 1 個測站。

  監測情況:2019 年 12 月 5 日至 2020 年 2 月 21 日,共出現 3次淺部測點低應力預警情況,均發生在 2305S 上平巷超前支護段,其中,12 月 9 日 5#測站淺部測點應力值 6.7MPa、12 月 10 日 5# 測站淺部測點應力值 6.8MPa、12 月 14 日 9#測站淺部測點應力6.5MPa,均在實施卸壓解危措施後,經鑽屑法校驗,預警解除。

  (4)KJ24 礦壓監測係統:工作麵支架安裝數顯式無線傳輸壓力表,監測所有支架工作阻力,實現了實時在線監測。

  (5)鑽屑法煤粉檢測:采用鑽屑法對工作麵上、下平巷超前 300m 範圍進行檢測。檢測孔間距 30m,孔深 15m,上、下平巷各施工 10 個檢測孔,2 天內完成。對應檢測時間每 7 天循環檢測一遍。

  檢測情況:2019 年 12 月 5 日至 2020 年 2 月 21 日,共施工煤粉檢測孔 264 個,工程量 3616m,鑽孔最大煤粉量為 4.6kg(第15m),未出現煤粉檢測指標超限情況。

  (6)監測綜合03manbetx 及預警情況:采取區域監測與局部監測相結合的衝擊危險性監測預警措施。區域監測以微震監測為主,局部監測以應力監測、鑽屑法為主,並安裝支架載荷在線監測係統。設定了“32+26”衝擊雙場(全頻段震動場+全時域應力場)綜合監測預警指標。2019 年 9 月,新礦集團以“新礦集團字〔2019〕號”文件對新巨龍公司防衝監測預警及危險指標進行了批複。建立防衝監測評價日彙報製度。根據防衝監測數據形成防衝綜合日報表,執行報表“五聯簽”規定,每天早會根據監測與評價結果,安排當天及近期防衝工作。

  3.衝擊地壓防治措施。

  (1)煤層注水

  采用雙巷長鑽孔動壓注水與靜壓注水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注水。

  (2)鑽孔卸壓

  ①掘進期間卸壓。2305S 上平巷采用“迎頭+幫部+底煤”預卸壓措施,其中迎頭預留 10m 卸壓保護帶;幫部卸壓孔間距為 1~2m,孔徑 Φ125mm,孔深 15m;留底煤區域采用 Φ89mm 鑽孔卸壓。

  ②回采期間預卸壓。對工作麵衝擊危險區域施工大直徑鑽孔卸壓。上平巷卸壓鑽孔孔深 25m,孔徑 Φ150mm,弱、中等、強衝擊地壓危險區,孔間距分別為 3m、2m、1m。下平巷卸壓鑽孔孔深 25m,孔徑 Φ150mm,布置在兩幫。上幫弱、中等、強衝擊地壓危險區,孔間距分別為 3m、2m、1m;下幫弱、中等、強衝擊地壓危險區,孔間距分別為 4m、3m、2m。三聯巷卸壓鑽孔孔徑 Φ150mm,布置在兩幫。向聯絡巷裏側施工鑽孔,孔深 80m,孔間距 6m,兩深孔中間再打 1 個鑽孔,孔深 25m;向聯絡巷外側鑽孔,孔深 25m,孔間距 3m。

  ③解危卸壓。根據 KJ550 衝擊地壓監測數據確定解危卸壓措施。當監測數據達到黃色預警指標時,在該測站應力計兩側 1m 範圍施工卸壓鑽孔,監測數值降至安全指標後停止施工。當監測數據達到紅色預警指標時,先在該測站應力計兩側1m 範圍施工卸壓鑽孔,使監測數值降至小於 6.5MPa,然後施工煤粉檢測孔校驗,直至煤粉指標正常。當監測係統多通道紅色預警時,先立即停止作業、撤人,再按規定采取解危卸壓措施。

  (3)卸壓鑽孔工程量

  上平巷掘進期間累計施工卸壓鑽孔 893 個,工程量 11731m。工作麵回采期間上、下平巷和三聯巷累計施工卸壓鑽孔 1872 個,工程量 47069m。

  4.效果檢驗。

  對危險區實施治理後,采用衝擊地壓實時監測係統和鑽屑法進行效果檢驗。

  5.防護措施。

  (1)防衝限員準入管理

  2305S 上平巷超前 400m、下平巷超前 300m 以內為限員管理區,區域內作業人員實行限員置換製度,總人數不超過 16 人。采煤機割煤期間及采煤機停機後 30min 內,嚴禁任何人員進入上下平巷的限員管理區。

  (2)個體防護措施

  工作麵限員管理站配備防衝服,進入限員管理區的人員穿戴防衝服。

  (3)壓風自救裝置

  在上、下平巷距離工作麵 25~40m 範圍內和上平巷限員管理站,各設置一組壓風自救裝置。

  三、事故經過和應急救援過程

  (一)事故經過

  2020 年 2 月 21 日 22 時 50 分,綜放一區值班副區長侯二國組織召開班前會,安排當班工作。當班出勤 21 人,另有 1 名跟班安監員。其中限員管理區內 16 人,分別為盯班工區書記 1 人、安監員 1 人、正副班長 2 人、采煤機司機 2 人、支架工 4 人、上下端頭工 4 人、刮板輸送機司機 1 人、機電維修工 1 人;限員管理區以外 6 人,分別為泵站崗位工 3 人、皮帶司機 2 人、限員管理員 1 人(見表 1)。當班班長林中強帶領職工到達工作地點後,各自按照崗位分工組織生產。22 日 1 時 20 分,采煤機開始割煤。2 時 50 分,下平巷第一部帶式輸送機機頭溜煤眼被矸石堵塞,采煤機停機。3時30 分,工區書記高慶華帶領支架工張偉離開工作麵,去查看溜煤眼堵塞情況,至事故發生時 2 人未返回工作麵。3 時 32 分,采煤機恢複割煤作業。5 時 51 分,采煤機停機,當班割煤 1 刀及 75 組支架長度。限員管理員賈保文駕駛單軌吊進入限員管理區內運輸物料,副班長胡勝文帶領端頭工賈同義進入上平巷及端頭進行收尾工作,此時安監員閆傳軍也從工作麵進入上平巷。6 時 17 分 22 秒,2305S 工作麵上平巷及三聯巷發生衝擊地壓。工作麵部分人員被衝倒,語音電話失效,下端頭作業人員感到從工作麵吹來一股強大氣流。班長林中強意識到出事了,立即帶領人員跑向工作麵上端頭查看,發現上端頭煤塵很大,能見度極低,然後帶領人員迅速由工作麵經下平巷來到 2305S 三聯巷,發現三聯巷上段的頂板和兩幫均嚴重變形,人員無法通過,便迅速返回下平巷,經 2305S 二聯巷到達工作麵上平巷,發現限員管理站以裏巷道頂板及兩幫均已發生嚴重變形,於是立即去尋找電話報告。6 時 38 分,林中強向綜放一區值班副區長侯二國電話彙報事故情況。6 時 40 分,侯二國向調度室彙報 2305S 工作麵發生衝擊地壓事故。7 時 16 分,林中強對現場人員清點確認後,向調度室彙報閆傳軍、胡勝文、賈保文、賈同義等 4 人被困。經核實,衝擊地壓事故發生時,限員管理站以裏有 14 人,其中 4 人被困,限員管理站以外 8 人 。

  (二)衝擊地壓監控中心應急處置情況

  2 月 22 日 6 時 17 分,地麵防衝監控中心值班員王業朋發現ARAMISM/E 微震監測係統和 KJ874 井田礦震台網均監測到震動事件波形異常,2305S 工作麵上平巷 KJ551 微震係統、KJ550應力在線係統斷線。王業朋立即電話聯係 2305S 工作麵,電話不通,隨即電話彙報防衝辦主任徐波。徐波組織人員03manbetx 數據,確定衝擊事件的能量、震級,6 時 44 分電話向調度室報告。

  (三)事故信息報告

  2 月 22 日 6 時 38 分,2305S 工作麵當班班長林中強向綜放一區值班副區長侯二國彙報,井下 2305S 工作麵上平巷發生衝擊地壓,現場有 4 人聯係不上。6 時 40 分,侯二國向調度室調度員孫友坤電話彙報 2305S 工作麵上平巷發生衝擊地壓事故,孫友坤立即安排現場所有人員撤離衝擊危險區域,清點人數,等待救援。6 時 41 分至 6 時 49 分,孫友坤電話向調度室主任朱鐵景、總工程師李先峰、回采副總經理王鵬、安監處長張興軍、掘進副總經理周建、副總經理靳孝興、生產副總經理尹中凱、總經理李偉報告事故情況,新巨龍公司立即啟動衝擊地壓事故應急預案。7 時 9 分、7 時 28 分,新巨龍公司分別向新礦集團、山東能源報告事故情況。7 時 32 分、7 時 35 分、7 時 44 分,新巨龍公司先後向魯中監察分局、菏澤市應急管理局、巨野縣應急管理局電話報告事故情況。

  (四)現場應急響應及處置

  事故發生後,菏澤市、山東能源、新礦集團成立了新巨龍公司“2·22”衝擊地壓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井下救援指揮組、專家組、醫療救護組、新聞工作組、保衛工作組、後勤保障組、家屬接待組等 7 個工作小組,調集龍礦集團、臨礦集團、肥礦集團、新礦集團、淄礦集團救護大隊趕到事故現場,參加救援處置工作。至 3 月 4 日 13 時 10 分,救援人員找到最後 1 名被困礦工,救援工作結束。遇難人員所在位置(見圖 7)。救援過程中,共出動 5 支專職礦山救護大隊 172 人。

  (五)事故善後處理情況家屬接待組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領導下,組織了 4 個工作小組和 1 個綜合協調小組,開展遇難者家屬安撫和賠償工作,截止 3 月 9 日,遇難礦工善後事宜已按相關規定全部處理完畢。

  四、事故現場勘查情況

  (一)現場勘查情

  經現場勘查,事故區域為 2305S 工作麵上平巷自上端頭 10m 以外 420m,三聯巷 66m,合計 486m(見圖 1)。根據巷道破壞程

  圖 7 事故現場人員分布示意圖

  度上平巷分為 4 段,三聯巷分為 3 段,具體情況如下:

  1.上平巷勘查情況。

  (1)上平巷超前 10~100m 段,巷道明顯變形。該區域單元支架變形明顯,底座內移,損壞 2 架,其中 1 架折斷兩棵立柱。頂板下沉 0.3~0.6m,局部破壞形成網兜;底板底鼓 0.3~0.8m;兩幫移近約 0.6~0.8m,主要表現為開采幫移近、巷道兩底角內移(見圖 8)。

  (2)上平巷超前 100~218m 段,巷道破壞嚴重,巷道堵塞,人員無法通行。

  (3)上平巷超前 218~370m(三聯巷三叉口)段,巷道變形明顯。幫部錨索梁部分斷裂,頂板下沉 0.3~0.5m,底板底鼓0.5~1.2m,兩幫移近 0.5~1.5m。上平巷與三聯巷 三叉口處巷道變形不明顯,現場支設 1 架 ZQL2×4800/18/35 支架及 3 架 ZQ4000/20.6/45 單元式支架,支架基本完好。

  (4)上平巷三聯巷三叉口以外 60m 段,巷道底鼓 0.8~1.5m,頂板下沉 0.5~1.3m,兩幫移近 1.5~2.3m。

  2.三聯巷勘查情況。

  (1)三聯巷上口 24m 段,巷道頂板部分錨索梁彎曲變形,頂板下沉 0.2~0.5m,兩幫移近 0.8~1.2m,底鼓 0 .5~0.8m。

  (2)三聯巷上口 24~40m 段,巷道破壞嚴重,兩幫內縮移近量大,頂板錨索梁斷裂下沉,底板底鼓,巷道斷麵最小處僅剩1.0m2 空間(見圖 9)。

  (3)三聯巷上口 40~66m 段,巷道南幫位移 0.5~1.2m,底板底鼓 0.3~2.0m,頂板破壞嚴重,局部漏頂。

  圖8 上平巷超前 10~100m段巷道破壞及單元式支架損壞圖

  3.工作麵和下平巷巷道變形情況。

  圖 9 三聯巷上口 24m 至 40m 段巷道破壞情況圖

  2305S 工作麵支架完好,頂板完整,無明顯下沉,煤壁完整無明顯片幫;上端頭輕微底鼓約 0.3m,上幫煤壁完整,無明顯移近,支設的單體液壓支柱部分彎曲,無歪倒現象;下端頭及下平巷無明顯變化。

  (二)事故發生時震動事件監測情況

  1.新巨龍公司 A RAMIS M/E 微震係統。2 月 22 日 6 時 17 分22 秒監測到一次能量 4.2×107J、震級 2.49 的震動事件。震源位2305S 綜放工作麵前方90m、2305S 上平巷實體煤側以裏31.2m、頂板以上 160m。

  2.山東省地震台網。山東省地震局地震台網測定 2 月 22 日 6 時 17 分,山東省菏澤市巨野縣北緯 35.31 度、東經 115.91 度發生 M2.0 級塌陷。

  (三)搶險救援期間的震動事件情況

  2 月 22 日事故發生後,2305S 上平巷附近區域頻繁發生震動事件,從事故發生到 3 月 4 日 13 時 10 分救援結束,累計發生震動事件 46 次,超過 1.0 級的震動事件 26 次。

  五、事故基本要素和類別認定

  (一)事故基本要素認定

  1.事故發生時間。

  根據新巨龍公司 ARAMIS M/E 微震監測係統和山東省地震台網監測認定:事故發生時間為 2020 年 2 月 22 日 6 時 17 分 22 秒。

  2.事故發生地點。

  根據現場勘查和搶險救援報告認定:事故地點位於-810m 水平二采區南翼 2305S 工作麵上平巷及三聯巷。

  3.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事故造成 4 人死亡。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GB6721-1986)計算,直接經濟損失 1853 萬元。(二)事故類別03manbetx 認定經現場勘查、調查詢問、資料查閱以及綜合03manbetx 認定:這是一起衝擊地壓事故。主要依據:

  1.巷道破壞具有顯著衝擊破壞特征。

  經現場勘查,事故區域巷道主要表現為兩幫移近、底板底鼓、頂板破壞下沉、錨索破斷、錨索梁和鋼帶扭曲撕裂等動力破壞特征,嚴重區域出現巷道閉合,單元支架彎折等衝擊地壓顯現特征。

  2.事故具有顯著的震動特征。

  (1)事故發生時,井下工作人員感到強烈的衝擊震動、巨大響聲和煤塵飛揚。事故救援過程中及現場勘查時,均有明顯的煤炮、震動等能量事件發生。

  (2)監測係統數據:新巨龍公司 ARAMIS M/E 微震監測係統、山東地震台網及距新巨龍公司約 20km 的趙樓煤礦 SOS 微震係統均監測到此次震動事件。

  六、事故原因及性質

  (一)事故直接原因

  事故區域煤層及其頂底板具有衝擊傾向性,煤岩體埋藏深,FD8 斷層與工作麵形成三角區,FD8 與 FD6 斷層形成楔形地塹結構,工作麵見方及上覆岩層大範圍懸頂造成局部高應力聚集。大區域構造應力調整及工作麵開采擾動,誘發楔形地塹區斷層滑移導致衝擊地壓事故發生。

  1.FD8 斷層與工作麵形成的三角區應力高。

  事故區域埋藏深度 985~1010m,煤岩體自重應力高;FD8斷層與 2305S 工作麵斜交形成三角區,隨著工作麵推進,三角區麵積逐漸減小,煤體應力升高。

  2.上覆岩層存在厚層砂岩大範圍懸頂結構。

  煤層上方 60m 範圍內存在厚度 18~40m 的砂岩複合堅硬頂板,以細砂岩、中砂岩為主,工作麵推進處於見方區域,采空區周圍存在大範圍懸頂。

  3.大區域構造應力調整及開采擾動作用。

  2020 年以來,魯西南地區近南北向斷裂帶(長垣斷裂、中牟斷裂、曹縣斷裂、巨野斷裂等)地震活動頻繁,據當地地震監測中心監測,2 月 19 日至 25 日新巨龍井田周邊發生天然地震 14 次,從揭露鄆 16 斷層活動,顯現出大區域構造應力處於調整期;工作麵推采接近 FD8 與 FD6 斷層形成的楔形地塹結構區域。大區域構造應力調整和工作麵推采擾動,導致地塹區域岩層沿高傾角斷層麵滑移。

  (二)事故間接原因

  1.安全風險分析研判不夠。新巨龍公司對大區域構造應力調整、特殊地質條件造成應力集中等因素對工作麵開采帶來的衝擊地壓危險性認識不足、重視不夠;編製審批作業01manbetx 、防衝專項措施時,未分析楔形高傾角地塹結構,對 FD8 斷層與工作麵形成三角區等因素影響考慮分析不到位。

  2.安全管理製度執行不嚴格。現場作業人員未遵守采煤機割煤期間及停機 30min 內不得進入上平巷限員管理區的規定,班組管理人員未及時發現並予以製止;區隊盯班管理人員未嚴格執行盯班管理製度提前上井;區隊未按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製度要求每天開展安全風險預警;當班安監員未製止並與作業人員一起違規進入上平巷限員管理區。

  3.安全監督管理不到位。新巨龍公司對現場作業人員未遵守限員區禁入管理製度、工區未執行安全風險預警製度,安監員未履行監督檢查職責、區隊盯班管理人員未嚴格執行盯班管理製度等問題監督管理不到位。

  4.巷道支護沒有承受住強動載衝擊。事故區域巷道按照《防治煤礦衝擊地壓細則》《山東省煤礦衝擊地壓防治辦法》等相關規定采用的錨網索+注漿錨索支護、單元支架加強支護,在強烈衝擊載荷作用下,部分失去支護作用。

  5.安全教育培訓效果差。部分作業人員及安全管理人員對衝擊地壓危害認識不夠、防衝限員管理規定等知識掌握不足,安全意識淡薄,自保互保能力差。

  6.新礦集團對新巨龍公司衝擊地壓防治技術管理和指導不到位。未督促新巨龍公司分析研究地塹結構、三角應力集中區和大區域構造應力調整等特殊地質因素對衝擊地壓的影響。

  (三)事故性質

  經事故調查分析認定,本起事故為衝擊地壓生產安全事故。

  七、責任劃分及處理建議

  (一)建議移送山東能源紀委省監委駐山東能源監察專員辦公室追究責任人員及處理建議

  1.林中強,男,群眾,綜放一區班長,負責當班 2305S 采煤工作麵的生產組織工作,當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在工作中未正確履行職責,沒有及時發現並製止工人進入上平巷限員管理區域,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監察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 11 號)第十二條之規定,建議給予留用察看一年處分。

  2.類興財,男,中共黨員,綜放一區技術副區長,負責工區技術管理工作,負責作業01manbetx 、防衝專項措施的編製及修訂。在工作中未正確履行職責,編製作業01manbetx 、防衝專項措施時,未分析楔形高傾角地塹結構,對 FD8 斷層與工作麵形成三角區等因素影響考慮分析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款 之規定,建議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監察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 11 號)第十二條之規定,建議給予撤職處分。

  3.高慶華,男,中共黨員,綜放一區支部書記,負責當班的盯班工作。在工作中未正確履行職責,事故當班盯班未執行與工人同下同上的規定,提前上井,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建議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4.佟波,男,中共黨員,綜放一區區長,負責綜放一區的全麵工作,工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在工作中未正確履行職責,安全管理製度執行不嚴格,未按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製度要求每天開展安全風險預警,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建議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監察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 11 號)第十二條之規定,建議給予撤職處分。

  5.趙強,男,中共黨員,安監處副處長,負責對采煤安監員的管理、檢查、跟蹤考核工作,組織采煤專業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驗收。在工作中未正確履行職責,對現場作業人員未遵守限員區禁入管理製度、工區未執行安全風險預警製度,安監員未履行監督檢查職責、現場盯班管理人員提前升井等問題監督管理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建議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監察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 11 號)第十二條之規定,建議給予撤職處分。

  6.徐波,男,中共黨員,防衝辦公室主任,負責防衝專業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級管控工作。在工作中未正確履行職責,對大區域構造應力調整、特殊地質條件造成應力集中等因素對工作麵開采帶來的衝擊地壓危險性重視不夠;審批作業規程、防衝專項措施時,未分析楔形高傾角地塹結構,對 FD8 斷層與工作麵形成三角區等因素影響考慮分析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重要責任。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建議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監察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 11 號)第十二條之規定,建議給予撤職處分。7.金勇,男,中共黨員,培訓中心主任,負責安全教育培訓、資格考試等工作。在工作中未正確履行職責,安全教育培訓效果差,部分作業人員對衝擊地壓危害認識不夠、防衝限員管理規定等知識掌握不足,安全意識淡薄,自保互保能力差,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建議給予黨內警告處分;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監察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 11 號)第十二條之規定,建議給予記過處分。

  8.毛懷昆,男,中共黨員,新巨龍公司防衝副總工程師,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負責礦井的防衝技術管理工作。在工作中未正確履行職責,對作業規程、防衝專項措施會審,未分析楔形高傾角地塹結構,對 FD8 斷層與工作麵形成三角區等因素影響考慮分析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重要責任。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建議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監察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 11 號)第十二條之規定,建議給予記大過處分。

  9.李先峰,男,中共黨員,新巨龍公司總工程師,衝擊地壓防治技術負責人,負責礦井技術管理和衝擊地壓防治技術管理工作。在工作中未正確履行職責,對大區域構造應力調整、特殊地質條件造成應力集中等因素對工作麵開采帶來的衝擊地壓危險性認識不足;組織審批作業規程、防衝專項措施時,未分析楔形高傾角地塹結構,對 FD8 斷層與工作麵形成三角區等因素影響考慮分析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主要領導責任。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建議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監察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 11 號)第十二條之規定,建議給予撤職處分。

  10.王鵬,男,中共黨員,新巨龍公司采煤副總經理,負責采煤生產管理、采煤專業安全管理和采煤專業衝擊地壓防治工作。在工作中未正確履行職責,對現場作業人員未遵守限員區禁入管理製度、工區未執行安全風險預警製度等問題監督管理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主要領導責任。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建議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監察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 11 號)第十二條之規定,建議給予撤職處分。

  11.張興軍,男,中共黨員,新巨龍公司安全總監,負責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職工安全培訓工作。在工作中未正確履行職責,對現場作業人員未遵守限員區禁入管理製度、工區未執行安全風險預警製度,安監員未履行監督檢查職責、現場盯班管理人員提前升井、安全教育培訓效果差等問題失察,對事故發生負重要領導責任。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建議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監察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 11 號)第十二條之規定,建議給予撤職處分。

  12.尹中凱,男,中共黨員,新巨龍公司黨委委員、生產副總經理,負責礦井安全生產和衝擊地壓防治協調工作。在工作中未正確履行職責,對現場盯班管理製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製度監督落實不到位,對安全管理製度現場執行不嚴格問題失察,對事故發生負重要領導責任。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建議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監察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 11 號)第十二條之規定,建議給予撤職處分。

  13.閆明晨,男,中共黨員,新巨龍公司黨委書記,負責安全生產宣傳培訓和安全文化建設工作。在工作中未正確履行職責,對安全教育培訓效果差等問題失察,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建議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4.李偉,男,中共黨員,新巨龍公司黨委委員、總經理,礦井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礦井安全生產工作全麵負責。在工作中未正確履行職責,對安全管理製度執行不嚴格、安全監督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訓效果差等問題失察,對事故發生負主要領導責任。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建議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監察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 11 號)第十二條之規定,建議給予撤職處分。

  15.莫技,男,中共黨員,新礦集團技術部部長,負責集團公司技術管理和防衝技術管理工作。在工作中未正確履行職責,對新巨龍公司防衝工作技術管理不到位,未督促新巨龍公司分析研究地塹結構、三角應力集中區和大區域構造應力調整等因素對衝擊地壓的影響,對事故發生負重要領導責任。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建議給予黨內警告處分;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監察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 11 號)第十二條之規定,建議給予記過處分。

  16.周明,男,中共黨員,新礦集團副總工程師,在總工程師領導下對新礦集團衝擊地壓防治技術工作具體負責。在工作中未正確履行職責,對新巨龍公司防衝工作技術指導不到位,對新巨龍公司未分析研究地塹結構、三角應力集中區和大區域構造應力調整等問題失察,對事故發生負領導責任。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建議給予黨內警告處分;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

  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監察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 11 號)第十二條之規定,建議給予記過處分。

  17.張殿振,男,中共黨員,新礦集團總工程師,全麵負責集團公司技術管理工作。對新巨龍公司衝擊地壓防治技術管理不到位問題失察,對事故發生負領導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監察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11 號)第十二條之規定,建議給予警告處分。

  (二)建議給予行政處罰的單位和個人

  1.事故單位。

  新巨龍公司發生衝擊地壓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二項規定,建議給予行政罰款人民幣100萬元。

  2.有關個人。

  新巨龍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李偉,對新巨龍公司發生的較大衝擊地壓事故負有主要領導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第二項定,建議給予行政罰款人民幣21.96 萬元。

  (三)其他處理建議

  新礦集團對新巨龍公司衝擊地壓防治工作監督管理不到位,建議責成新礦集團向山東能源作出深刻檢查。

  八、事故防範措施及建議

  (一)認真汲取事故教訓。新礦集團和新巨龍公司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衝擊地壓防治指示批示精神,堅定不移踐行以人為本的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安全紅線意識,全麵貫徹落實上級安全生產工作部署,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反思衝擊地壓防治方麵存在的問題,舉一反三,查找問題,堵塞漏洞,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工作。

  (二)嚴格落實企業防治衝擊地壓主體責任。新礦集團和新巨龍公司要切實加強防衝設計評審、技術措施編審、安全風險研判、隱患排查治理和現場安全管理,增強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履職盡責能力。嚴格落實《山東省煤礦衝擊地壓防治辦法》《關於進一步加強采深超千米礦井衝擊地壓防治工作的通知》規定,對采煤工作麵的個數及推進速度開展論證、深入研究,認真落實“一礦兩麵三刀”等剛性要求。

  (三)加強地質構造分析論證。開展對斷層、褶曲、地塹等地質構造以及區域構造應力調整對衝擊地壓發生機理的影響分析研究,根據不同地質構造特點,優化防衝設計。強化對地塹、斷層三角煤區等特殊地質構造區域應力分布及變化的監測分析,及時采取科學合理的監測預警、卸壓解危、加強支護、進一步降低推進速度等有效措施,避免衝擊地壓發生。新巨龍公司暫停開采地塹構造區域,經專家論證後仍不能保證安全開采的不得開采。

  (四)進一步加強巷道防衝支護技術研究。加強與科研院所協作交流,結合煤層賦存狀況和構造特點,深入分析圍岩衝擊破壞特征,確定有效的支護形式、支護參數和支護範圍。強化被動支護措施,中等以上衝擊危險區的厚煤層托頂煤掘進巷道要采用可縮式 U 型鋼棚、液壓單元支架或者門式支架等加強支護方式,提高巷道抗衝擊能力。

  (五)加強防衝安全警示教育培訓。要開展針對性的警示教育活動,強化防衝安全教育,提高職工防衝安全意識;嚴格落實衝擊地壓防治培訓製度,進一步完善培訓內容,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衝擊地壓防治知識專業培訓,確保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崗位防衝知識和技能;保證衝擊地壓專職人員衝擊地壓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質量,提高衝擊地壓專職人員專業水平。

  (六)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工作。結合“學法規、抓落實、強管理”和煤礦安全專項整治活動,以衝擊地壓礦井為重點,突出關鍵問題和薄弱環節,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依法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督促煤礦將各項防衝製度、措施落實落細落地,真正做到“一礦一策、一麵一策、一頭一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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