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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各專業安全技術措施彙編(2019)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9-10-11 22:18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煤礦各專業安全技術措施彙編(2019)

第一部分 通風安全

第一節 通風專業各項安全措施

一)通風、瓦斯管理措施

1、本工程必須設專職瓦檢員,每班必須按規定時間持證上崗,檢查瓦斯、通風及安全情況,認真填寫記錄並執行好巡回檢查彙報製,嚴禁出現空崗、漏崗、假鑒等現象發生,當瓦斯濃度≥0.8%時立即停止作業,查明原因,進行處理並彙報調度。

2、工程使用FBDN06-2×15KW風機供風,並保證“雙風機,雙電源”風機之間能夠自動相互轉換。

3、風筒末端風量設計為100m3/min,風筒末端距場子頭最大距離不大於5.0米,並使用長度不小於10米的新式防炮崩風筒。

4、風機和壓風機處必須按規定設齊沙箱和滅火器等。

5、風筒末端用好防崩風筒,長度不少於9.0米,保證風筒與防崩風筒接口嚴密,嚴禁漏風,風筒及防崩硬質風筒吊掛平直,風筒末端距場子頭不得小於5.0米。

6、掘送巷道時,局扇供風拐彎處,必須用骨架風筒對接軟質風筒。

7、必須設置“三專兩閉鎖”裝置,並保證靈敏好使。

8、任何情況下,嚴禁無計劃停風停電,因檢修或其他原因造成停風停電,必須撤離作業人員,切斷電源,在大巷回風口以裏大巷內,設置柵欄警標,恢複通風前,必須檢查瓦斯情況,風機及開關附近10米範圍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啟動,排放瓦斯時,按排瓦斯報告執行。

9、放炮時,必須執行清風放炮,放炮距離不得小於100米。

10、由機電礦長負責,派專職電氣每班對本工作麵所有電器設備進行檢查,並確保巷道內所有電氣設備必須完好防爆,其完好防爆率必須達到100%。

11、工作麵放炮時,必須分次放炮,炮後半小時再進入工作麵,炮前炮後及出貨前後必須灑水消塵,特別是風筒後側粉塵請洗幹淨。

12、放炮時嚴格執行好“一炮四檢”製“三人聯鎖”炮製及集團公司下發“七不準” 放炮製度等。

13、工作麵放完掏槽炮後,瓦檢員必須檢查好掏槽眼內的瓦斯、通風等情況,發現掏槽口內瓦斯超過1.0%時,必須進行處理用末斷風筒將掏槽口內瓦斯吹淨,並對掏槽口內及工作麵20米範圍內灑水消塵,經瓦斯檢查濃度<1.0%時方可下次裝藥放炮。

14、放炮時必須使用好水炮泥,堅持好濕式鑿岩,任何情況下嚴禁幹打眼。

二)防塵與監測管理措施

1、掘進施工隊組每隔50米水管設一個三通閥門。

2、巷道內必須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設置噴霧器,風機前10-20米處必須設置一道噴霧器,淨化風流。

3、距回風口10-20米處設一道回風淨化噴霧器。

4、距工作麵5-10米處設一道衝擊噴霧器,並保證有水好使,靈敏可靠。

5、距工作麵30-50米範圍內必須備有30-50米軟管,班班炮前、炮後及出貨時灑水消塵。

6、由通風段負責按要求對整個大巷內進行定期清洗粉塵,消滅積塵點,瓦檢員負責每班接班後對距工作麵100範圍內進行洗塵,洗塵時要避開電器設備,對電器設備上的煤塵必須進行清掃。

7、風水管必須跟到場子頭並保證有水好使,做到無水不作業,必須濕式鑿岩。

8、放炮前後,對工作麵20米範圍內進行灑水消塵,並使用好水炮泥,出貨時必須灑水消塵,否則不準出貨,炮後必須將巷道所有噴霧器全部打開淨化風流。

9、巷道內距場子頭60—200米範圍內必須按設計要求設置隔爆水棚,水量必須達到設計要求。

10、工作麵開工前,必須設齊瓦斯監測係統,關於監測係統的要求和執行則按《礦井通風安全監測裝置使用管理規定》執行,應采用標準氣樣,定期對監測係統進行調試,校正以確保靈敏可靠。

11、監測係統:

T1安設位置:距工作麵不大於5.0米處。

報警值≥1.0%,斷電值≥1.5%,複電值<1.0%

斷電範圍:本巷道內及工作麵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

T2安設位置:距回風口10-15米處。

報警值≥1%,斷電值≥1%,複電值<1%。

斷電範圍:本巷道內及工作麵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

12、距場子頭5.0米處並掛好便攜儀。

13、監測裝備由所在采區監測工與瓦檢員共同負責保管及使用,工作麵探頭由瓦檢員負責,放炮期間在瓦檢員的監護下,由采掘班組長,放炮員采取保護措施。與裝置關聯設備均由管轄範圍的機電人員維護,任何人不能改動控製線或使用其他手段使被控開關控製失效,失去斷電功能。與裝置的關聯設備如果需要變動時,必須通知監控部門,由監測工與采區機電人員現場共同進行。機載斷電儀、車載斷電儀由司機監護保養,監測工按期檢查校正。

14、瓦檢員在每次檢查瓦斯時應與傳感器進行核對,發現傳感器超差要通知監控部門,由監測工及時調整。

15、中心站值班員要掌握各工作麵的瓦斯變化情況,發現監測數據超出正常範圍要通知監測工現場檢查處理。

16、當監測到瓦斯超限時要嚴格按彙報程序由值班員逐級彙報。

17、井口必須配備一定數量的備用安全裝備和零配件。

18、裝置在井下連續運行6-12個月要升井全麵檢修,要對設備進行防爆幹燥處理,對儀器各種參數進行測試,對電路板各接口的牢固性進行檢查。

19、裝備在使用期間發生故障要及時處理,同時對其性能,完好進行全麵測試、檢修,並且要做好記錄。

20、安全監控設備必須定期進行調試、校正,每月至少一次,每7天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高低濃度瓦斯傳感器進行高低濃度轉換試驗。

21、監測工必須24小時值班,安全監控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及時處理。傳感器故障處理時間不能超過4小時,線路故障不超過6小時,分站故障不超過8小時,故障處理期間必須有安全措施

22、監測工必須經常對監測係統進行檢查,維修與保養。

23、其它執行《煤礦安全01manbetx 》及《細則》等有關規定。

三)排放瓦斯措施

1、礦井成立排放瓦斯領導小組:

組長:礦長、生產礦長、總工程師、安全礦長、機電礦長

成員:通風科長、機電科長、測風員、瓦檢員、安全檢查員、電工、電話修理等。

2、排放瓦斯前的準備工作由通風科長負責,提前準備好排放瓦斯所需

要使用的風機、風筒等。

3、排放瓦斯人員的礦燈必須完好防爆,其防爆率必須達到100%。

4、掘進工作麵包括回風路線的所有電器設備完好防爆率必須達到

100%,必須有專人進行檢查,檢修,此項工作由機電井,段長負責。

5、除排瓦斯人員外其它人員嚴禁進入排放瓦斯地點,撤人工作由安監

辦負責。

6、除排瓦斯地點風機有電外,其它電器設備全部斷電,包括聯鎖。

7、局扇啟動前,必須隨時檢查其是否循環。

8、局扇啟動前,必須檢查局扇及開關附近20M範圍內的瓦斯濃度,當

其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啟動局扇,否則嚴禁啟動。

9、檢查瓦斯濃度必須清風讀數,嚴禁多人同時進行檢查。

10、停送電工作由機電負責,指派專人在變電所負責停送電工作。

11、停電順序:工作麵開關→工作麵聯鎖開關→變電所饋電開關→

變電所高防開關,送電順序與停電順序相反。

12、嚴格執行限量排放,保證全風壓混合風流中的瓦斯濃度不超過

1.5%,否則必須短路加以控製,嚴禁“一風吹”。

13、當巷道內的瓦斯濃度降至1.0%以下並穩定至少三十分鍾後,人員方可進入巷道內。

14、瓦斯排完後,電工要認真檢查巷道內的所有電器設備,確保完好無損防爆後,方可人工恢複巷道內的其它供電電源。

5、瓦斯排完後,瓦檢員負責看好局扇,並向調度彙報。

16、瓦斯濃度小於3.0時,由班組長、安檢員、瓦檢員自行排放,若瓦斯濃度大於3.0%時,另提報排瓦斯措施由礦組織排放。

17、其它執行《煤礦安全01manbetx 》及《細則》等有關規定。

四)避災路線:

1、當工作麵發生水、火、瓦斯02manbetx.com 時撤人避災路線:由工作麵→進風大巷→撤至岩石上山絞車道→撤至主平硐→至地麵升井。

2、當工作麵發生水災時,要先戴好自救器,作業人員必須迅速沿避路線往高處轉移,快速進入上水平和出井,如來不及撤離時,應抓住頂梁,貼在頂板上等待救援。

3、當工作麵發生火災時,必須戴好自救器或用濕毛巾捂住口鼻,采取自救措施後,迎著風流快速沿避災路線撤離災區。

4、當工作麵發生瓦斯02manbetx.com 時,必須戴好自救器或用濕毛巾捂住口鼻,采取自救措施後,沿避災路線撤離到新鮮風流區和地麵,如撤離當中遇有衝擊波及火焰襲來時,屏住呼吸,背向衝擊波俯臥在底板上或水溝內。

5、當02manbetx.com 危急救援人員時,必須停止救援,撤至安全地點,等候救援。

6、其它執行《煤礦安全01manbetx 》及《細則》的有關規定。

第二節 通風安全技術措施

現目前xxx巷道即將與xxx巷道貫通,為了確保安全順利貫通,通風係統的順利調整,特編製以下貫通通風安全技術措施。

1、兩巷相距20m時,立即停止一個工作麵掘進工作,停掘的工作麵要保持正常通風,在巷道口設置柵欄和警示語,並經常檢查風筒的完好狀況和工作麵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

2、通防部加強日常通風工作,保證被貫通巷道內通風正常,瓦斯不超限無積聚,並繪製貫通巷道兩端附近通風係統圖,即貫通前後的通風係統示意圖(見附圖)。需要增設的通風設施設備等。並預計貫通後風流方向、風量和瓦斯湧出量的變化情況。

3、在貫通前準備好一道臨時風障,準備貫通後調整風流用。

4、要在貫通前各準備好1台備用局部通風機在原來處安設調試好,防止停風。

5、向前掘進的工作麵每次放炮前,必須設專人和瓦斯檢查員共同到風井回風石門工作麵檢查工作麵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超限時,必須先停止副井回風石門的掘進工作,然後處理瓦斯,隻有在兩個工作麵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在0.8%以下時,副井回風石門工作麵方可放炮,每次放炮前,兩個工作麵必須有專人警戒。

6、貫通時應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放炮製度

7、巷道貫通後,立即停止局部通風機的運轉,釘好風簾。

8、貫通後,必須停止采區內的一切工作,通防部派人下去檢查風速和觀察風流變化情況,副井做好風障,調整通風係統。調整好風量,並檢查瓦斯濃度。如果在風量不足的情況下,彙報調度室情況開啟二級風機。

9、待調整風流穩定後,采用放小炮配合風鎬將巷道擴刷至設計要求,並及時進行支護工作。

(3)風門牆體上安裝風筒逆風裝置。

(4)風門調節窗上設置逆風裝置。

第三節 調整通風係統的安全措施

總 工:

通 風:

生產辦:

編 製:

時 間:

根據礦井實際生產需要,計劃於 月 日停運臨時主扇,啟動永久主扇,完善整個礦井通風係統。為保證工作安全順利進行,特製定以下方案措施:

一、時間:

二、領導小組:

1、組 長:

2、副組長:

3、成 員:

三、通風係統

1.通風係統現狀

措施井的臨時主扇運轉,主平進風,回風平硐回風,為一進一回的全負壓機械抽出式通風係統。臨時主扇功率15kw,全礦井負壓 Pa。總進風量 m3/min,總回風量 m3/min。其中付斜井 m3/min,主平硐 m3/min。首采麵配風 m3/min

2.永久主扇運轉後通風係統

永久主扇開始運轉後,臨時主扇停止運轉,主平硐進風,回風平硐回風,形成一進一回的全負壓機械抽出式通風係統。永久主扇運轉後,全礦風量調至 m3/min左右,負壓保持 Pa。首采麵保持 m3/min,房采麵保持 m3/min,接續麵掘進配風 m3/min,各主要硐室按規程規定配風。(附1:永久主扇運轉後風量分配計劃)

3.通風係統調整前後風流方向變化

通風係統調整前後,總回風方向改變,工作麵、房采麵、各掘進工作麵以及井下各用風地點風流方向保持不變。

(1)通風係統調整前風流方向

(2)通風係統調整後風流方向

四、調整通風係統步驟

1.準備工作:檢查永久主扇各部分是否完好,主扇負壓計是否到位,並進行試運轉(打開防爆門,分別運行兩台主扇)。

2.啟動永久主扇順序流程

在主扇試運轉成功,防爆門及安全門密封嚴密後進行:

關閉臨時主扇→關閉無壓風門、打開調節窗、打開井底風門C→用帆布遮擋臨時主扇進風口→啟動永久主扇→調節總風量至2000m3/min→測定井下各風路風量→記錄負壓進而調節主扇技術數據(變頻調節)

3.若主扇運轉正常,然後拆除臨時主扇,封閉措施立井進風口,拆除斜風井井底風門。

4.根據需要調節主扇壓力和風量。待風流穩定後,分2組進行測風。第一組測風員分別在斜風井井底(測風點1)、五-2煤回風大巷(測風點2)、輔運大巷(測風點3)測風,第二組測風員在S1501麵內回風順槽以及房采麵進風處測風,直到測風結果符合配風要求。

5.以上程序都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進行,各施工單位技術人員在現場待命。

五、調整通風係統安全措施

1.各施工單位需在調整主扇期間(9:30—10:30)停止作業,人員撤到大巷待命。

2.必須把倒主扇的措施向各施工單位貫徹、傳達。

3.如果倒主扇不能按期完成,則由領導小組下達是否停產、撤人命令。

4.如果永久主扇不能正常運轉,則立即恢複臨時主扇運行,恢複原有通風係統。

5.必須加強首采麵、房采麵的瓦斯及其他有害氣體的檢查,發現異常立即采取措施。

6.井下各施工單位的局扇不能停,以保證工作麵有風。

7.通風係統調整結束後,瓦檢員首先檢查綜采麵、掘進麵的瓦斯及有害氣體濃度,並將結果彙報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下達是否恢複生產的命令。

8.必須安排人員巡回檢查井下通風設施,通風設施損壞時要及時安排人員修複。

9.措施立井進風口的封堵必須安全可靠,拆除斜風井井底風門須將所有材料、設備及雜物清理幹淨。

附1:永久主扇運轉後風量分配計劃

永久主扇運轉後風量分配計劃

序號 用風地點 個數 配風量m3/min

1

2

3

4

5

6

7

8

附2:測風組、拆卸風門小組、封堵措施立井組人員明細

一、測風組

負責在通風係統調整期間,測定井下風量。

1.第一組成員:

2.第二組成員:

二、拆卸風門組

負責關閉無壓風門、打開調節窗、打開斜風井井底風門C以及在主扇運轉成功後拆卸風門C的工作。

成員:通風隊

三、封堵措施立井組

負責在主扇運轉成功後,封閉臨時主扇吸風口。

成員:通風隊密閉班成員

第四節 無計劃停電停風時預防瓦斯02manbetx.com 措施

為預防無計劃停電停風時瓦斯事故發生,特製定本措施:

一.無計劃停電時

1.主扇因停電停轉時,主扇司機應立即打開防爆門,以利自然通風,並迅速向礦領導、礦調度及通風、安監等部門彙報。

2.井下瓦檢員應把工作麵所有人員撤到新鮮風流中,並在掘進工作麵巷口、采煤工作麵正付巷口打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入內。

3.如井下主要巷道中呈無風狀態或微風時,由值班礦長決定全礦工作人員是否全部撤出地麵。

4.隊組人員在撤出工作麵時,跟班隊長或班組長應清點人員,並指定專人把所有電器開關打至零位。

二.恢複送電

1.來電後,主扇司機先關閉防爆門,再啟動主扇,並通知有關領導及部門。

2.主扇啟動30分鍾後,經瓦檢員檢查中機電硐室CH4濃度低於0.5%且風流穩定正常,機電部門方可向中央變電所送電。

3.采煤工作麵經瓦檢員檢查CH4低於1%,CO2低於1.5%且風流穩定正常,方可由指定人員依次由外向裏逐台送電,正常工作。如CH4超限或風量低於平常風量時,應檢查通風係統,如果是風門打開,應關閉;如擋風牆損壞,應修複,待通風係統正常後,且CH4濃度降至1%以下時,方可送電工作。

4.局扇供電後,經瓦檢員檢查局扇及局扇啟動裝置附近10米範圍內,風流中CH4濃度低於0.5%,工作麵CH4濃度在1%以下時,方可人工啟動局扇,同時由指定人員由外向裏逐台送電。

5.如工作麵CH4濃度達到或超過1%且低於3%時,瓦檢員可按瓦斯就地排放措施進行排放。(瓦斯就地排放措施附後)如CH4濃度超過3%時,應彙報有關領導及通風部門,由通風部門製定專項措施,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後,按措施排放。

三.瓦斯排放順序

1.原則上順風流方向,由外向裏逐台排放,如各台局扇均為獨立通風係統時,可同時排放。

2. 串聯通風時,應先排放串聯工作麵,後排放被串聯工作麵。

3.具體排放順序由通風科確定,每次通風係統變化或調整後,要重新確定排放順序,並三班向瓦檢員傳達貫徹。

四、瓦斯就地排放措施

當掘進工作麵CH4濃度低於3%時,適用本措施。

1.排放區域回風流所經過的巷道內,都必須撤人、斷電,並派人放警戒,無關人員不得逗留。

2.排放瓦斯啟動局扇時,要斷續點擊開關啟動局扇,開啟時間要短於停止時間,待工作麵積聚的瓦斯吹散後,再啟動局扇,使風流由裏向外整體排放。

3.在排放時,瓦檢員應站在全風壓風流與回風流彙合處靠近新鮮風流側檢查混合風流中CH4濃度及CO2濃度,並控製在1.5%以下。如CH4濃度超過1.5%時,應停止局扇運轉,待全風壓風流與回風流混合處CH4濃度及CO2濃度降至1.5%以下時再斷續點擊局扇開關進行瓦斯排放。

4.局扇正常通風後,回風流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的CH4濃度及CO2濃度,穩定在1%以下時,再檢查工作麵出風口風流中CH4及CO2濃度,如高於1%繼續排放,待穩定在1%以下,再由外向裏逐步檢查巷道回風流及工作麵的CH4及CO2濃度。隻有回風流及工作麵的CH4濃度低於1%,CO2低於1.5%時,方可由指定人員依次由外向裏逐台恢複供電係統,開始正常工作。

5.串聯通風工作麵,必須待工作麵回風流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CH4濃度降至0.5%以下時,方可排放被串聯工作麵瓦斯。排放方法與措施同上。

第五節 啟封密閉的安全措施

為保障在啟封密閉時能安全、順利進行相關工作,經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布置,特製訂本安全措施。

(1)開啟密閉時,安全礦長必須親自在現場指揮,瓦斯檢查員必須在現場經常檢查瓦斯濃度,如果瓦斯濃度或二氧化碳超限,則必須按照本礦製定的瓦斯排放安全措施進行瓦斯排放工作。

(2)在進風一側裝好專門的局部送風機,風機的風量必須小於進風巷的總進風量且風機離回風口的距離大於30米,必須保障風機不至於吸入循環風。

(3)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地點附近10米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其深度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開動局部通風機向獨頭巷道送入有限的風量,逐步排放積聚的瓦斯,同時還必須使獨頭巷道中排出的風流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瓦斯和二氧化碳深度都不超過1.5%。

(4)風紀的送入風量應通過收緊或放鬆捆在風筒上的繩子來實現調節,且應有專人按照瓦斯檢查員的指令認真負責執行。

(5)撤出與本次開啟密閉工作無關的所有井下工作人員。

(6)確定泛風排放的路線,此路線內的所有電器都必須切斷電源。

(7)先開啟一個小孔,瓦斯檢查員在檔頭經常檢查瓦斯濃度,當瓦斯濃度達到1.5%時,應指令調節風量人員減少風量的送入量,逐步降低瓦斯濃度。

(8)開啟密閉工作人員必須始終位於外側,嚴禁將頭或身體其他部位拉伸入開啟孔內,以防窒息事故。

(9)開啟孔的擴孔過程中,工作人員必須輕拿輕放所有工具,敲打過程中,錘子必須由外則向內冊敲打,嚴禁自內向外敲打,且盡量采用撬等非敲擊的手段以減少敲打過程中產生的火花。

(10)如果檔頭瓦斯、二氧化碳超限,應立即停止一切活動。

(11)排放瓦斯後,經檢查證實整個檔頭風流中的瓦斯濃度不超過1%、氧氣濃度不低於20%、二氧化碳難道不超過1.5%且穩定半個小時後瓦斯濃度仍沒有變化時,才能擴大開啟孔。

(12)進入巷道前,必須按本礦製定的瓦斯排放安全措施有關規定進行瓦斯排放且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才能在安全礦長帶領下由外向內逐漸伸入,安全排放密閉區所有巷道的瓦斯。

第六節 瓦斯超限排放技術措施

排放地點:k2煤運輸大巷

排放時間:201 年 月 日 時

瓦斯積聚原因:在k2煤運輸大巷掘進至 m,發生煤層瓦斯大量釋放,造成大巷內內瓦斯氣體超出允許範圍。

掘進隊值班:

一、瓦斯排放有關參數計算

嚴格講,井下條件複雜,有關計算屬於估算與實際情況未必完全相符,執行時應根據實際情況靈活調整。

(1)獨頭巷道內積存的瓦斯量

VCH4=KQCH4t

式中:VCH4————獨頭巷道內積存的瓦斯量,m3

QCH4————正常時獨頭巷道的絕對瓦斯湧出量,m3/min

t————停風時間,min

K————停風後獨頭巷道內絕對瓦斯湧出量與正常掘進時絕對瓦斯湧出量之比值,K值因礦井及獨頭巷道的具體情況,即瓦斯湧出源的構成不同而不同,但停風後由於巷道不掘進,CH4湧出量減小,故K<1,一般為0.3~0.7。

(2)獨頭巷道內積存的瓦斯濃度

C=VCH4×100/LS= KQCH4t×100/LS

式中: C————獨頭巷道內CH4平均濃度, %

L————獨頭巷道長度,m

S————獨頭巷道平均斷麵積,m2

當停風時間很長,即t值很大時,有可能使計算出來的C≥100%,這與實際情況不符,此時取C=100%,從另外一方麵講,獨頭巷道內CH4分布是不均勻的。

(3)最大排放量

M=Q0(1.5—C0)/100

式中 M————從獨頭巷道中每分鍾最多允許排出的瓦斯量,m3/min

Q0————全風壓通風巷道中風量,m3/min

C0————全風壓通風巷道入風風流中攜帶的CH4濃度,%

(4)最大供風量

Qmax=M×100/C= Q0(1.5—C0)/C

式中 Qmax———允許往獨頭巷道內供風量的最大值,m3/min

C————獨頭巷道內平均CH4濃度,%

(5)排放時間T

由VCH4+ KQCH4T=MT 知:

T= VCH4/(M—KQCH4)

式中 T————排放獨頭巷道中瓦斯所需要的時間 min

嚴格講,排放瓦斯時間T應根據時間操作時再定,以上計算是按最大排放量來推算的,實際操作時,排放瓦斯風流同全風壓混合處的CH4濃度不可能恒為1.5%,另外還應考慮,瓦斯排放完後,必須等30min,確證無異常變化後,方可恢複正常供風與生產,故實際排放時間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決定。

通過上述方法計算得出:(見下表)

巷道斷麵(m2) 積存長度L(m) 積存瓦斯量(m3) 積存瓦斯濃度 % 最大排放量(m3/min) 最大供風量(m3/min) 排放時間T(min)

二、排放瓦斯方法的技術類比:

為保證安全排放瓦斯,防止排放瓦斯引發瓦斯燃燒爆炸,對局扇排放瓦斯方法進行技術對比選定。

局扇排放瓦斯方法是指限量供風、由外向裏、逐段排放。限量供風的方法一般有以下4種:

(1)紮風筒法。在啟動局扇前先把局扇前的風筒紮起來,隻留小孔,開動局扇,向工作麵供風。瓦斯在巷道整體向外推移,進入全風壓處被稀釋,紮風筒的大小按瓦斯量大小確定。排完瓦斯再把紮風筒處全打開。

(2)擋局扇法。在啟動局扇前用木板或皮帶把局扇擋上一部分,再啟動局扇。根據瓦斯情況調整擋麵的大小,等到排完瓦斯再把擋板或皮帶移開。

(3)接三通風筒排瓦斯。在局扇後接一個三通風筒,需要排瓦斯時把小直徑風筒口打開,再啟動局扇,一部分新風供向工作麵,一部分新風直接進入回風巷道。在排放瓦斯過程中,根據瓦斯情況,逐漸紮緊小直徑風筒口,保證風流混合處的瓦斯體積分數不得超過1.5%。

(4)斷開風筒法。在啟動局扇前,排瓦斯人員向工作麵方向檢查瓦斯,在瓦斯體積分數達到1%處,將風筒斷開,直接啟動局扇,根據瓦斯濃度將風筒半對接,一人在斷開風筒後方5m~10m處檢查瓦斯,體積分數不準超過1.5%,超過了就把風筒移開一些,多些新風,瓦斯體積分數降下來就把風筒多對上點,如此反複直到瓦斯不超就全部接上風筒。前三種方法的優點是簡單易行,省事。它的原理都是減少向工作麵供風,瓦斯整體向外推移,瓦斯倒全風處得到稀釋。缺點:一供風量少,瓦斯向外移動慢,如果一條巷道幾百米或上千米排放瓦斯時間過長。二是高濃度瓦斯什麼時候倒全風壓處不易掌握,要經常檢查瓦斯,人容易接觸高濃度瓦斯。三是開始排放瓦斯時,供風大又是一風吹。四是調節風量都是在局扇附近,噪音大,聯係不方便。

第四種方法的優點是用全部局扇的風量稀釋瓦斯,排放時間段,瓦斯濃度容易控製,人不接觸高濃度瓦斯,高濃度瓦斯僅存於高瓦斯區域。缺點是需要斷開風筒,然後到外邊開啟局扇,遇有突然停電,人員應立即撤出掘進巷道。撤人是比較安全的,因外邊瓦斯全在1.5%以下。

如果巷道瓦斯湧出量特別大,整個掘進巷道內全部瓦斯超限,必須在全風壓處控製瓦斯濃度,要在啟動風機時采區特殊措施。即:用皮帶或木板吧風機集風器口擋上,啟動風機後再把擋的皮帶或者木板根據瓦斯情況逐漸移開。

三、排放瓦斯的安全注意事項

(1)檢查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體積分數,不超過0.5%時才準人工啟動局部通風機。

(2)排放瓦斯期間,采區回風係統內必須停電撤人,其他地點的停電撤人範圍應在措施中明確規定。凡能進入危險區的巷道口必須派專人把守,排放瓦斯期間任何人不得進入該區域。

(3)確定排放起始點。由兩名瓦檢員間隔4 m,由外向裏循環前進,循環檢查,當瓦斯體積分數達l%或二氧化碳體積分數達到1.5%或氧氣體積分數低於17%時,立即停止前進,撤到安全地點。此地點需要瓦斯體積分數小於l%,二氧化碳體積分數小於1.5%,氧氣體積分數大於17%,並以此地點作為排放起始點,這樣可以避免因局部通風機啟動,使巷道中的瓦斯大量集中湧出,造成不安全隱患。

(4)一切準備工作就緒後,現場負責人向地麵組織指揮者報告並請示開始排放,得到許可後,下令排放。

(5)啟動局部通風機,從起始點開始,由外向裏,逐段排放,控製風筒出口風量,嚴禁一風吹。

(6)在排放瓦斯過程中,保證排出的瓦斯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的瓦斯和二氧化碳體積分數都不得超過1.5%。

(7)在排放瓦斯的實際過程中,風筒出口前方的瓦斯濃度在短時間內會降到《煤礦01manbetx 》規定的範圍以內,但在後方的獨頭排放巷道內,隨排放工作向前推進,瓦斯濃度往往下降很慢,為此要采取二次稀釋的方法,人為地使風筒接頭處離縫漏風,以便降低瓦斯濃度。隻有風筒出口前方5m內,風筒後方排放巷道內,以及排放風流同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的瓦斯濃度都符合規定時,才能向前接風筒排放,如此進行直到迎頭。

(8)排放過程中應派專人看管局部通風機。

(9)排放瓦斯後不應急於送電複工,隻有當瓦斯體積分數小於l%,二氧化碳體積分數小於1.5%,且穩定30h後,瓦斯濃度沒有變化,方可恢複局部通風機供風巷道內的正常通風。

(10)恢複通風後,經電工檢查巷道內電器設備完好無失爆現象時,方可人工恢複局部通風機供風巷道內電器設備的供電和采區回風係統內的供電。

(11)嚴禁現場操作過程中采用斷斷續續停風機份額方法排放瓦斯。因風筒吊掛采用鐵絲,開風機導風筒抖動力量很大,風筒吊環與鐵絲很容易撞擊摩擦產生火花,引爆瓦斯。

第七節 礦井無計劃停電及複電後恢複生產調度程序

1、查明停電原因,如係內部原因,則應積極進行複電;如係外部原因,則應與燕子口變電站取得聯係配合複電,預計停電時間。

2、通知主扇房,柴油機發電,啟動主扇。

3、通知井下無全風壓作業地點撤人至安全地帶,並指示瓦檢員在所有無風巷道口設置臨時柵欄,揭示警標。

4、通知變電所切斷供電開關,且未接到調度室送電通知時,不得送電。

5、向礦總值班彙報;向礦長、總工程師報告;向機電副總工程師報告。

6、複電後,通知主扇房啟動主扇,停止柴油機發電。

7、通知通安部製定瓦斯排放措施,並報礦總工程師審批。

8、通知值班電工、瓦檢員、安監員,對采掘工作麵瓦斯按措施進行瓦斯排放。

9、各采掘工作麵瓦斯排放後經檢查符合國家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時,才能恢複生產。

第八節 一次串聯通風的安全技術措施

1、局部通風管理

局部通風機設專人管理,風機安裝距掘進巷道回風口不得小於10米,並同時吊高或墊高,距巷道底板不小於0.3米,並保持局部通風機部件完好,高壓部位嚴禁跑風,破口及時修補,確保迎頭風量達到設計風量,掘進供風嚴格執行雙風機、嚴格執行風電閉鎖和瓦斯電閉鎖,風機設專人看管、掛牌管理、現場交接,任何人不得隨意停開風機;風袋要吊掛平直,不拐死彎,接頭嚴密不跑風,環環必吊,破口及時縫補,出風口距迎頭煤巷不超過5米,半煤岩巷不超過7米,岩巷不超過10米;停電停風時,人員必須迅速撤到全負壓風流中去。

2、瓦斯管理:

嚴格執行“一炮三檢”、“三人聯鎖放炮”等製度,工作麵及回風流檢查不少於3次,特殊情況相應增加檢查次數,出現瓦斯異常情況串與被串工作麵均應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查明原因,及時彙報通風工區、礦調度室和礦總工程師,製定相應措施,及時處理,當瓦斯不超過規定時,方可恢複工作;其它按作業規程相關規定執行,嚴禁瓦斯超限作業;按規定在被串采煤工作麵前安設瓦斯斷電儀和增加瓦斯檢查點,探頭位置見附圖,報警濃度、斷電濃度、複電濃度、斷電範圍應符合《煤礦01manbetx 》有關規定(甲烷斷電儀位置、報警值、斷電值、複電值如下:

①. 掘進工作麵迎頭斷電儀,安裝位置:探頭距掘進工作麵迎頭≤5米,報警值≥1%、斷電值≥1.5%、複電值<1%。斷電範圍:掘進巷道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

②. 掘進工作麵回風巷斷電儀,安裝位置:探頭距掘進工作麵出口往裏10~15米,報警值≥1%、斷電值≥1.0%、複電值<1%。斷電範圍:掘進巷道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

③. 被串工作麵斷電儀,安裝位置:某巷探頭距掘進工作麵出口往裏10~15米,報警值≥0.5%、斷電值≥0.5%、複電值<0.5%。斷電範圍:進風巷、工作麵和回風巷內的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

通風工區按《規程》規定進行調校及斷電功能的測試。

3、綜合防塵:

防塵管路吊掛平直,每隔50米設一個三通閥門,管路及時延接,距迎頭不得超過15米,嚴格執行濕式打眼製度,放炮堅持使用水炮泥,放炮噴霧,風流淨化等防塵設施正常使用。迎頭30米以內由施工單位每班至少衝洗一次,嚴格執行先防塵後工作、炮前炮後灑水製度;迎頭30米以外,由通風工區專職防塵員每天衝洗一次;轉載點噴霧保持完好,堅持正常使用,轉載點落差不得大於0.5米;在串聯點風流安裝淨化裝置位置見附圖。

4、電氣設備管理:

電纜、電氣設備隔爆性能良好,絕緣性強,嚴防金屬撞擊產生火花,杜絕外因火災和內因火災,嚴禁施工人員拆卸、敲打礦燈;嚴禁用礦燈進行放炮、嚴禁試驗放炮器打火;電氣設備維修按《規程》規定進行操作。

6、其它方麵:

加強獨頭盲巷管理,超過3米的巷道(局扇供風巷道內)不供風時必須在24小時內封閉;每周進行一次防火普查,對高冒點和發火疑點進行掛牌管理,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處理;通風工區每15天進行一次全麵測風測塵工作,每10天測定一次工作麵風量,每月將所測的結果上報礦總工程師審閱;串聯通風期間不準再發生其它串聯風。巷道在掘進時出現高冒嚴禁空頂和瞞頂,防止氧化發火。

第九節、反風演習方案

據《煤礦01manbetx 》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礦井每年應進行一次反風演習,每季度應至少檢查一次反風設施,主要通風機必須裝有反風設施並能在10分鍾內改變巷道中的風流方向,為使我礦反風演習工作順利進行,特製定本次反風演習方案:

一、礦井概況

1、通風係統概況

我礦進回風井布置為中央分列式,采用抽出式通風方法。風機型號FBCDZ—NO13-2×55KW。井下的通風網絡較為簡單。目前礦井總進風量為1803m³/min,總回風量為1959 m³/min,全礦井風流穩定,風量充足。

目前,井下有一個采煤工作麵,兩個掘進工作麵。掘進工作麵均采用2×15KW的風機供風,供風量280 m³/min。

2、 瓦斯湧出狀況

2015年礦井瓦斯等級鑒定測定結果為高瓦斯礦井,全礦井絕對瓦斯湧出量為1.27 m³/min,相對湧出量為5.63 m³/t

3、 火區

我礦2#3#煤層不易自燃,井下無火區。

二、反風演習的目的和意義

1、礦井反風是為了使礦井災變時,尤其是發生火災事故時縮小災害波及範圍,使可能受影響地區的人員能夠有充分的時間按避災路線撤至地麵,從而減少因火災等事故而帶來的人員傷亡。

2、通過反風演習,掌握礦井主扇反風性能,測定礦井主要巷道、風井反風風量,驗證礦井主扇反風量能否達到《煤礦01manbetx 》要求的反風量不小於原風量的40 %以上。

3、通過反風演習,測定礦井CH4和CO2湧出量,03manbetx 反風前後礦井有害氣體的變化。

4、通過反風演習使井下人員熟悉避災路線和方法,一旦發生災變能安全順利脫險。

5、觀測全礦井反風以後,井下主要巷道的風流方向、風量的變化情況,為年度災害預防處理計劃的製定提供理論依據。

6、通過反風演習,查找問題,提高礦井抗災能力,並為領導決策提供各種理論數據及經驗。

三、 反風時假設災變地點

假設我礦主井皮帶發生火災。

四、 反風方法

反風方法為利用風機反轉反風。

五、 反風演習觀測項目、觀測地點、人員配備

1、觀測主要通風機的運轉狀態,包括電機負荷、軸承溫升、風量和風壓等內容。

2、測定全礦井、11203工作麵及進回風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的濃度,並觀測巷道中的風流方向。

3、反風演習過程中每半個小時測定一次風量,每10分鍾測定一次瓦斯及二氧化碳濃度。

井下各測點布置及人員安排

第一組:

測點:A1、A2、A3

瓦斯檢查員:

測風員:

檢測儀器:光學瓦斯檢測儀、中速風表(低速風表)

第二組:

測點:B1、B2、B3

瓦斯檢查員:

測風員:

檢測儀器:光學瓦斯檢測儀、中速風表(低速風表)

第三組:

測點:C1、C2、C3

瓦斯檢查員:

測風員:

檢測儀器:光學瓦斯檢測儀、中速風表(低速風表)

第四組:

測點:D1、D2、D3

瓦斯檢查員:

測風員:

檢測儀器:光學瓦斯檢測儀、中速風表(低速風表)

六、反風演習日期:

開始時間:

持續時間:

結束時間:

七、 反風演習組織機構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 員:

停送電負責人:

反風演習指揮部設在安全監控室

八、各反風操作小組及任務

1、 技術組

組長:孫強

成員:

1)反風前詳細檢查井下通風設施,發現漏風、牆體裂縫等問題及時處理;

2)詳細檢查主風井安全出口、防爆蓋、反風通道是否安全可靠;

3)反風前、反風期間、反風後風量的測定,並做好詳細的記錄

4)反風前、反風期間、反風後瓦斯湧出量的測定、並做好記錄。

2、機電組

組長:

成員

主通風機司機:

1)反風前對反風裝置、主通風機進行檢查;

2)對井下電器設備進行詳細的防爆檢查,開關、機電設備是否完好;

3)核實在停風之前井下的電器設備是否按要求斷電,開關是否打到零位,並處於閉鎖狀態;

4)負責在恢複正常通風後,按要求逐級送電;以級對參加反風演習入井人員的礦燈進行防爆性能檢查;

5)安排專人監控主風機在反風前後的運轉情況,並做好詳細的記錄。

3、 通訊組

組長:

成員:

負責井上下聯絡,傳達指揮部的各項操作指令。

4、監控組

組長:

成員:

1)負責通過監控係統監測井下反風前、反風期間、恢複正常通風後的風流、瓦斯變化情況,並做好詳細的記錄;

2)所監測數據接近臨界值要及時向總指揮彙報,采取措施處理。

5、 安全組

組長:

成員:

1)核實反風之前井下人員是否全部升井;

2)檢查風井周圍20米範圍內是否存在易燃物及明火;

3)反風期間在井口設置警戒,嚴禁任何無關人員入井及在風井附近逗留;

4)對入井人員進行安檢,嚴禁攜帶易燃物品入井;

5)對反風演習的各項準備工作進行核查,檢查是否落實到位,督促限期完成各項準備工作。

6、救護組

組長:

成員

1)如在反風演習過程中出現意外的傷害事故,救護組應及時向上級彙報情況,積極組織救緩工作;

2)反風演習前必須提前與救護大隊取得聯係,以防反風演習期間出現意外情況,能夠及時進行救助;

3)礦醫務人員必須留崗待命。

7、 資料組

組長:

成員:

1)做好反風演習的會議紀要;

2)整理反風演習的各類記錄資料,形成反風演習總結報告;

3)將反風演習的總結報告上報上級管理部門。

九、反風演習前的準備工作

1、為保證反風演習能正常有序進行,通風區編寫反風措施,並由安全礦長組織會審,初步安排各單位在反風前的準備工作及反風過程中需注意、安排的工作。

2、由安全礦長、安全指揮中心主任召開專題會議,製定具體的反風演習操作程序、確定反風演習時間、參加反風演習人員名單及井下人員出井時間。

3、由機電科長組織召開機電口的反風專題會,對人員組織、反風時間、主通風機反風操作流程、主通風機司機操作注意事項作詳細安排。

4、通風區召開反風演習專題會,組織學習反風演習操作方案,明確測風員、瓦斯檢查員各自的檢測地點、檢測範圍,明確責任,熟悉井下避災路線。

5、反風前一天,由礦長主持專題會議,進一步貫徹反風措施及幾次專題會議精神,對反風具體操作時間、人員、停送電作詳細安排。

十、反風步驟:

第一步:各組工作人員進入各自工作崗位後,立即對主通風機運行狀態、井下各測點風量及氣體濃度進行測定,測定完畢後,立即向總指揮報告。

第二步:當井下各測定地點測定人員彙報完畢後, 全部正常,這時總指揮下達反風開始命令。

1、主扇司機接到反風命令之後,應立即按要求進行反風操作,在10min內將風機反轉,正轉停止後啟動風機反轉。

2、井下各組人員將正風、反風時的風流停止時間記錄清楚,並著手開始測定各項數據,沼氣和二氧化碳濃度每10分鍾測定一次,風量每30分鍾測定一次, 為確保時間準確相同,入井時必須在地麵統一對表。

3、反風持續時間2小時。

第三步:2小時後聽總指揮命令,恢複正常通風,各組人員按照要求執行,對各自負責的區域進行檢查,持續時間為1小時。

第四步:各組人員向總指揮彙報井下情況,等一切恢複正常後,總指揮下達反風演習結束命令。

第五步:由總指揮下令,按照瓦斯排放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組織人員排放瓦斯。

第六步:瓦斯排放工作結束,待井下風流穩定且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符合要求後,機電組負責恢複井下生產供電。

第七步:各組人員撤回指揮部,由資料組整理資料做出總結,並將反風演習中出現的問題製定計劃,限期解決,反風演習報告書上報上級部門。

十一、反風演習安全技術措施

為了確保順利完成反風演習任務,各相關單位及工作人員應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礦井反風演習前必須嚴格管理火源,並遵守下列規定:

1、反風演習前切斷井下所有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電源。

2、 反風開始前,井下電工出井前必須將工作麵所有電源切斷,將開關手柄打到零位並鎖死。

3、反風演習持續時間內,在反風後出風井筒、井口附近20m的範圍內,以及反風後與出風井井口相聯通的井口房等建築物內,都必須切斷電源,禁止一切火源存在,並禁止交通。

4、所有入井參加反風演習人員的頭燈必須經過機電組的檢查,確認合格,方可發放使用。

5、參加反風演習的入井人員嚴禁穿化纖衣物,嚴禁攜帶煙火,易燃物下井。

(二)所有參加反風演習的人員必須提前半小時到反風演習指揮部集合待命。

(三)反風演習前,由安全組負責組織在各進、回風井設崗攔人,沒有指揮部命令,與反風演習無關人員一律不得入井。

(四)反風前必須對井下通風設施進行詳細的檢查,存在漏風的通風設施必須及時進行處理。

(五)反風前,必須將風門鎖死,以防反風期間風門處於開啟狀態,造成風流短路。

(六)反風前,必須將井下的各地點的積水抽幹淨。

(七)反風前,井下所有巷道浮煤、積塵必須清理、衝洗幹淨。

(八)在風流反向期間,如井下出現瓦斯積聚、超限,各檢測組瓦斯員應立即將情況向反風演習總指揮彙報,總指揮決定處置方案。

(九)如在風流反向期間,井下出現無風、微風狀況,測風人員應立即向反風演習總指揮彙報,總指揮決定處置方案。

(十)反風演習前,通風科指派專人帶領所有參加入井反風演習人員熟悉井下避災路線。

(十一)反風演習前,機電組必須安排專人將防爆門固定好,以防反風後風壓將防爆蓋吹開,導致大量漏風。

(十二)所有掘進巷道口必須設置欄杆,揭示警標,嚴禁任何人員進入無風區域;所有可能通入掘進巷道的通道必須設置欄杆,揭示警標,以免工作人員誤入無風區域。

附件:

1、 反風前通風係統圖

2、風流反向後的通風係統圖

3、主風機運行狀況記錄表格

4、風量、瓦斯記錄表格

第十節 礦井反風演習安全技術措施

(一)通風管理

1、 月 日前要對主扇風機及其電器設備進行認真檢查,由主管副經理負責。

2、井下風門要安排維修,特別是反向風門要關閉嚴密,開啟靈活。

(二)火源管理

1、在反向持續時間內,主井井口及其20米範圍內嚴禁吸煙和明火火源存在

2、在 月 日前必須對井下所有電器設施進行一次全麵的防範檢查,在電器檢查方麵不留死角和空白點。

3、反風期間,主副井口不得進行電焊作業。

4、在井下消防材料庫幾個材料場備足滅火材料,以防不測。

(三)電源管理

1、反風期間,主、副井口20米內應切斷電源。

2、反風前切斷井下所有電源。

3、恢複正常通風前檢查井下各變電所、配電硐室氣體濃度,當瓦斯濃度不超過1%時,要立即報告調度室,待總指揮下達送電命令之後,方可逐級送電。

4、正風後,瓦檢員、救護隊員對各采掘工作麵進行全麵檢查,隻有當瓦斯濃度小於1%時,采區方可送電,否則不對強行送電。

5、開啟局部通風機前,必須先檢查巷道進風風流中氣體濃度,當氣體濃度符合《規程》要求時,方可人工啟動風機。

(四)瓦斯、煤塵

1、在反風演習前、凡臥在小眼內的局扇,有區域內工作人員將風機大小頭斷開,使其能進行自然排放,否則正風後不得啟動風扇。

2、反風演習前,對井下所有瓦斯檢定器和風表統一校核,所有儀器,儀表要集中管理.,

3、參加反風演習的所以人員,必須經過嚴格培訓後,並持證上崗。

4、反風演習前采區生產的最後一個班有技術主管安排防塵人員對井下采區進、回風巷道、運輸石門進行一次全麵的衝洗,炮采工作麵也是衝洗的重點。

5、在反風演習的當天早晨9:00前,井下水泵結束排水工作,同時地麵斜、立井水池均要蓄滿水,水泵房內全天有人值班、升井在地麵待命,反風演習結束後再入井工作。

6、對井下個區域供水管路要保證水路暢通,煤巷掘進頭水管必須接到位,防塵軟管一定要放置在采區巷道內醒目之處,以備急用。

(五)救護

1、參加反風演習人員入井時必須佩戴自救器,同時要切實做好自主保安工作, 月 日夜班人員必須在9:00時前升井。

2、在未進行反風演習以前,井下各區域測定人員到位後,必須對所在區域內巷道、工作麵進行一次人員清查,另外井口檢身室、礦燈房應將井下工作人員升井情況於10:00時前通知總指揮。

3、反風演習人員進入各自地點後,區域監護工作由救護員負責,當井下發生CO、CO2、CH4嚴重超限時或其它災變時,要立即通知區域人員撤離現場並上報總指揮進行及時處理。井上值班救護隊員要做到當井下發生災害時能立即出動。

4、所有參加反風演習的救護隊員必須佩戴呼吸器,在入井前必須再次檢查呼吸器,保證各項參數符合《規程》的要求,攜帶齊全各裝置,確保所帶儀器的完好性。

5、反風演習期間,礦醫院必須安排醫生值班,且要堅守崗位,同時也需配備一輛值班車,值班車停放在指揮部前,隨時聽候調度。

6、在反風演習前,救護隊也需配備一些救護器材便於急用。

(六)有害氣體排放措施

1、在反風期間,井下所有的局扇停轉,為了做好正風後局部通風機的啟動,特製定本措施,由於各區域巷道的分布各有差異,在貫徹本措施時要結合各采麵的情況向區域人員貫徹落實以下氣體排放措施。

2、停風區域的送風工作由區域檢查人員(救護、瓦檢員)全麵負責,並按程序實施。

3、如出現有溢出氣體的巷道,待排放時,風筒鋪設必須有救護隊員操作,風筒風量應從風筒出風口進行限製,有小到大。同時在巷道風流中對氣體濃度要認真檢查,確保排放濃度不超過《規程》規定。

4、在排放初期,如果有異常現象出現應立即向總指揮彙報,以便采取相應措施。

5、氣體排放前,所有參加的救護隊員必須聽從指揮,統一行動,嚴禁擅離崗位。

6、在氣體排放前,恢複送電啟動局扇時,要嚴格按規程要求檢查局扇及其開關附近20米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經檢查符合規程要求時,方可啟動局扇。

7、通過氣體排放後,經檢查當CH4降至0.5%、CO2降至1%、CO降至0.0024%以下時,氣體排放工作方可結束。

(七)通訊、運輸

1、井下、地麵各通訊點應保證暢通,電話靈敏可靠。

2、在反風前的最後一個班,將1水平礦車停止至倒車場內,確保它的運行。

(八)其它

1、地麵的安全巡視由井部安辦機構安排人員進行檢查,確保反風演習過程前後,主井口無閑雜人員滯留。

2、反風時若出現煙霧、氣體超限時,立刻通知總指揮部,由總指揮確定適時終止反風演習工作,並安排人員采取措施處理。

3、主要通風機正、反風運轉狀態的觀測工作由機電主管副經理安排人員進行紀錄。

紀錄內容包括:主扇電動機輸入功率、電流、電壓、功率因數、電機負荷、主扇風機的軸溫、風壓、風量(可在總回風巷測定,該數據由測風員測定),待反風結束,機電人員記錄交安辦室整理。

第十一節 防突安全防護措施

根據中國礦業大學礦山開采與安全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對我礦M73、M80號煤層進行的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鑒定結論為:“金源煤礦(標高在+1080m標高以上的M73、M80號煤層)無突出危險性” 。但根據地方上級有關文件要求:高瓦斯礦井按照突出礦井進行管理。為此特製訂我礦防突安全防護措施。

安全防護措施包括石門揭穿煤層時的震動爆破、采掘工作麵的遠距離爆破、反向風門、自救器、避難所和壓風自救係統等內容。

1、震動爆破。

震動爆破的實質是一種誘導突出的安全措施,用於掘進工作麵。它是通過多打眼、多裝藥、一次爆破,使地應力的含高壓瓦斯的煤體在強大的震動力作用下突然暴露,給突出創造有利條件。由於爆破前人員已撤到安全地點,所以即使誘導突出也不會傷人。在突出危險煤層厚度小於0.3m或瓦斯壓力小於0.74MPa的煤層中,可直接采用震動爆破揭穿煤層;在嚴重突出危險煤層中,還必須采取其他防突措施。震動爆破必須有獨立的回風係統,其進風側應設置兩道堅固的反向風門,回風係統嚴禁人員通行或作業並停電。如果震動爆破未能一次揭穿煤層,在掘進剩餘部分時,仍必須采取預防突出的措施。所有石門揭穿煤層必須執行震動爆破措施,不得揭露煤層,震動爆破的距離:距煤層法線距離大於10m

2、遠距離爆破。

在有突出危險的采掘工作麵采用爆破作業時,必須采用遠距離爆破。遠距離爆破的操縱地點應設在進風側反向風門之外或避難所內,距工作麵的距離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而定,但不得小於300m。遠距離爆破時,爆破工操縱爆破的地點,配備壓風自救係統或自救器。回風係統的采掘工作麵以及有人作業的地點,都必須停電撤人,爆破30min後,方進入工作麵檢查。

3、反向風門。

突出危險區設置反向風門,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反向風門必須設在石門掘進工作麵的進風側,以控製突出時的瓦斯沿著進風道進入進風係統。

②反向風門必須牢固,並須設兩道。風門牆垛可用磚或混凝土砌築,嵌入巷道周邊岩石的深度可根據岩石性質確定,但不得少於0.2m,牆垛厚度不得少於0.8m。門框和門扇可采用堅實的木質結構,門框厚度不得小於100mm,門扇厚度不得小於50mm。兩道風門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4m。

③爆破時風門必須關閉,對通過門垛的風筒,必須設有隔斷裝置。爆破後,礦山救護隊有關人員進入檢查時,必須把風門打開頂牢。

④反向風門距工作麵的距離和反向風門的組數,應根據掘進工作麵的通風係統和石門揭穿突出煤層時預計的突出強度確定。

4、自救器。

進入有突出危險采掘工作麵的工作人員,必須佩戴隔離式自救器。每天下井前與升井後,必須對自救器進行稱重和氣密性檢查,以保持儀器性能良好。

5、井下避難所和壓風自救係統。

突出危險礦井應在井下設避難所或壓風自救係統,根據具體情況,可設置其中之一或混合設置。避難所要符合下列要求:

①避難所應設在采掘工作麵附近和爆破工操作爆破的地點,避難所的數量及其距采掘工作麵的距離,應根據具體條件確定。

②避難所必須設向外開啟的嚴密的隔離門,室內淨高不得低於2m,長度和寬度應根據同時避難的最多人數確定,但每人占用麵積不得少於0.5㎡。避難所內支護必須保持良好,並設有與礦調度室直通的電話。

③避難所內必須設有供給空氣的設施,每人供風量不得少於0.3m3/min。如果用壓縮空氣供風時,應有減壓裝置和帶有閥門控製的呼吸嘴。

④避難所內應根據避難最多人數,配備足夠數量的自救器。

壓風自救係統的設置,應符合以下要求:

①壓風自救係統安調在井下壓縮空氣的管路上。

②壓風自救係統應設置在距采掘工作麵25-40m的巷道內、爆破地點、撤離人員與警戒人員所在位置以及回風巷有人作業處。長距離的掘進巷道中,應每隔50m設置一組壓風自救係統。

③每組壓風自救係統一般可供5-8人用,壓縮空氣供給量每人不得少於0.1m3/min。

6、附:《煤礦安全規程》對采掘工作麵防突的規定

(1)礦井在采掘過程中,隻要發生過一次煤(岩)與瓦斯突出,該礦井即為突出礦井,發生突出的煤層即為突出煤層。突出礦井及突出煤層的確定,由煤礦企業提出報告,經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授權單位鑒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煤炭管理部門審批,並報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備案。

(2)開采突出煤層時,必須采取突出危險性預測、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檢驗、安全防護措施等綜合防治突出措施。

(3)開采突出煤層時,每個采掘工作麵的專職瓦斯檢查工,必須隨時檢查瓦斯,掌握突出預兆。當發現有突出預兆時,瓦斯檢查工有權停止工作麵作業,並協助班組長立即組織人員按避災路線撤出並報告礦調度室。

(4)有突出危險的采掘工作麵爆破落煤前,所有不裝藥的炮眼、孔都應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充填深度應不小於爆破孔深度的1.5倍。

(5)井巷揭穿煤層和在突出煤層中進行采掘作業時,必須采取震動爆破、遠距離爆破、避難硐室、反向風門、壓風自救係統等安全防護措施。

(6)突出礦井的人員入井必須攜帶隔離式自救器。

第十二節 煤礦井下綜合防塵措施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中關於礦井綜合防塵的規定,為消除粉塵危害,防止煤塵爆炸事故的發生;保護職工的安全和身體健康,結合我礦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此防塵措施。

一、成立防塵組織機構

組 長:

副 組 長:

成 員:

二、具體措施:

1、技術室負責編製專門防塵安全技術措施,按標準要求設置好防塵設施。采煤、機電、掘進等各部門都要在本職工作範圍內對粉塵防治工作負責。重點是:各部門必須管好、用好其管轄區內的防塵設施。

2、①井下各地點的防塵、防爆設施的設置、挪移、維修等工作由通風隊負責。各地點防塵設施的使用由其責任區隊組負責,並附有看護責任。

②當各地點的防塵設施(如:供水管路及三通、閘閥、連接過道的軟管等)需要更換或出現故障及其他原因致使防塵設施不能正常使用時,負責使用的作業人員必須及時通知礦調度室或通風隊。

③當供水水壓、流量不穩定或水壓、流量不符合要求時,由通風隊負責調整水壓和流量。

④井下各采掘、噴漿、巷修和其它作業地點供水防塵管路及其附屬的閘閥、三通的延接和安設由通風隊負責。

⑤井下所有地點的防塵設施由通風隊防塵工定期進行巡回檢查維護,采掘地點每圓班不少於一次,行人較少的巷道每星期不少於兩次。

⑥粉塵防治責任區的劃分(衝刷巷道的具體使用)各采麵(即進風側20米和回風側120米範圍內)和各掘進工作麵從局扇住裏的煤塵清洗工作,由施工單位負責定期進行洗(掃)塵,由各采掘隊隊長負責,生產礦井將煤塵管理和洗塵安全措施編入作業規程中,在生產過程中,嚴格執行綜合防塵管理製度,減少和降低產塵量。

2、采煤工作麵:

⑴回風巷超前支護20m至工作麵,前順槽至工作麵範圍的防治粉塵工作由采煤隊負責(主要是正確使用轉載機處的噴霧和巷道積塵的清(掃)洗)。

⑵前順槽至溜煤眼或煤倉的煤塵防治工作由回采隊負責。

⑶回風巷超前支護以外 範圍粉塵防治工作由通風隊負責。

⑷距工作麵20m範圍的巷道,凡不符合標準要求的應及時衝洗或清掃一次,並清除堆積浮煤。

3、掘進工作麵

⑴掘進工作麵在其工程未交接前的掘進過程中,其掘進巷道內的粉塵防治工作由掘進隊負責(包括施工期間占用的其它巷道範圍均作為防塵範圍),但不包括隔爆水棚設置、挪移、加水、維護)。

⑵距工作麵20m範圍內的巷道,每班應衝洗一次;20m以外的巷道每天或每周清掃一次,並清除堆積浮煤。

3、其它地點

主要運輸斜井、各甩車場以及入風石門的除塵、洗塵工作按各自工作範圍由井口大修隊負責。

第十三 節、火災時保護井下人員安全及 控製風流的措施

煤礦井下發生火災時,一方麵要保障井下作業人員的安全,另一方麵要采取一定的通風措施,控製風流,不允許風流發生逆轉造成火煙彌漫井巷或有害氣體毒化井巷以及發生瓦斯爆炸。

(一)保障人員安全的措施

1.自危險區中撤退人員的措施

發生火災時,直接受到威脅的地區是發火地區及其鄰近地區和火煙流向出風井時所經過的地區。因此,在這些地區和風路上工作的人員除參加救災的以外,應當首先撤出。此外,有可能發生風流逆轉而被火煙彌漫危險地區的人員也應撤出。在編製防火措施、製定災變預防措施計劃時,一定要考慮到井下任何地點發生火災時,撤出受難人員和有受難危險人員的最短和最安全的路線,向他們報警的方法,把他們送到安全地點的措施等。災變預防計劃必須在職工中認真貫徹,使他們知道計劃的內容。

撤退的路線應當維護良好,有適當的照明,並設有標明巷道名稱及通向出口或避難硐室的路標。平時井下人員應當熟悉這些路線(包括其發生變化時)。

從新鮮風流方向搶救受煙威脅的人員時,可以利用已有的備用防火門。關閉防火門,可以使流向相應區域的火、煙大大減少。但是,不應當關閉沒有火煙的風流裏的火區防火門

在井下火煙彌漫的地區內,如果還有人員沒有撤出或者斷定不了他們是否已經出來時,一定不要中斷向該區域的通風。

2.救災人員的安全保護措施

在有逆轉可能的風流裏,應當盡量做好這方麵的觀測,在沒有控製住火災以前,有關的負責人員要高度重視,及時發現預兆,采取安全措施。

火煙發生爆炸的最危險的時期是建立主幹密閉牆的時候。因此,為避免爆炸的不良後果,最好是把主幹密閉牆做成帶門的形式。把門關閉以後,應當盡快地離開密閉牆及其附近區。如果過了一定的時間(如3h一4h)以後沒有發生爆炸,再回到密閉牆處,著手相應的加嚴和加固的工作。但仍應盡快地完成,尤其是瓦斯礦井,更應這樣做。

設立了主幹密閉牆和已經把既定風流方向穩定了以後,才可以說火災已經基本控製住了。而後才能夠著手建立最後的盡可能嚴密的消火密閉牆(如果決定采用隔絕法滅火)。不應過急地把排煙的永久密閉牆封嚴,應當留有排煙管。排煙管兼作以後對火區的觀測孔用。隻有過了一定時間以後,當湧出的火煙已經大大地減少、火區內也投有出現巨大的正壓現象時,才可以把排煙密閉牆徹底封閉。因為,有較大的正壓現象時,火區內的火煙甚至會從人風側密閉牆向外流動,發火初期火煙中肯定會含有大量有毒有害氣體,流動後會造成礦內大氣毒化。

所有的能夠通往危險地區的風路都應當設立警戒牌。

在滅火過程中,還應不斷地檢查礦內大氣成分,並把結果隨時報告給滅火指揮人員。當瓦斯達到危險濃度時,應當果斷地立即撒出人員,加強通風,保證滅火人員的絕對安全。除了檢查人員隨身攜帶的儀器外,每個礦井都應當設有氣體化驗室。

(二)控製風流的措施

1.處理火災時的通風方法

井下發生火災時,常用的通風方法有:正常通風、增減風量、反風、風流短路、隔絕風流、停止扇風機運轉等。

2.根據礦井火災發生地點選擇通風方法

(1)如果火災發生在礦井的進風井筒、井底車場等處,災變生成的有毒、有害氣體隨風流要侵入各個采區,威脅全礦井下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這時,一定要采取反風措施。為了達到這一要求,每個礦井都要做到:

①礦井必須有可靠的反風設施,而且能在10min內改變風流方向,反風後的主通風機供風量不得低於正常風量的60%。

②隔絕主要進回風路的風門,要用鐵板製成,有雙向開關,以保證反風時,巷道中的風流能夠反向流動。

③反風設施要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定期檢查,定期演習反風。

④如果主通風機尚無反風設施,在日常通風管理中要維護一條連接主要進回風區域的短路通道,以便在突變時有毒氣體繞過采區直接排人回風巷,這種情況下主通風機應保持正常運轉。

⑤如無反風設施,又無短路巷道,則應盡快停止輔通風機和主通風機運轉,並打開風井井口防爆蓋,利用在進風井筒內產生的局部火風壓實現反風。

(2)如果火災發生在采區的上行風路中,在排煙的道路上威脅不到集中工作地點的安全,應保持主通風機正常運轉。

(3)如果火災發生在機電硐室,應采取隔斷風流的措施,在進風倒掛風障或在硐室口建臨時密閉。

第十四 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的措施

防止煤塵爆炸的措施包括防塵措施、防爆措施和隔爆措施。

(一)防塵措施

防塵措施的作用是減少井下煤塵的產生和飛揚。

1.打鑽時的防塵

(1)濕式鑿岩。濕式鑿岩的實質,是隨著鑿岩過程的進行,連續地將水送至鑽眼底部,以衝洗岩屑和濕潤岩粉,達到減少岩塵的產生和飛揚的目的。

(2)水電鑽打眼。水電鑽主要用在回采和煤巷掘進工作麵,亦可以用於軟岩和半煤岩掘進工作麵。

(3)幹式捕塵。幹式捕塵主要用於缺水、高寒地區和某些特殊條件下的岩石巷道掘進工作麵。

2.放炮時的防塵

(1)水袋填塞炮眼。俗稱“水炮泥”。其實質是將裝滿水的塑料袋裝填在炮眼內,爆破時水袋被爆碎,並將水壓入煤的裂隙和霧化,以達到防塵的目的。

(2)水封爆破。水封爆破不僅能降低煤塵的產生量,而且還能減少瓦斯湧出,增加爆破的安全性和提高爆破效果。

水封爆破的做法是:將炸藥裝炮眼內後,孔口密封好,然後向炮眼內注水,再進行爆破。該爆破法可用於煤巷掘進,也可用於回采。

(3)噴霧。噴霧是爆破時一種簡單易行的降塵措施。噴霧器多為風水聯合作用,以壓風為主要動力,將低於風壓98kPa~196kPa的水噴射出去,使之霧化。它的射程大、霧粒細、噴射麵寬、降塵效果好。

(4)水幕。掘進工作麵放炮時,水幕也是一種降塵與消煙的有效措施。同時,水幕也設在采煤工作麵的回風巷或塵源豐富的巷道中,用以降塵和淨化風流。

3.裝岩(煤)時的防塵

掘進或采煤工作麵爆破之後,一般是先用水衝洗煤幫、岩幫,以清除沉積粉塵,然後對煤堆或岩堆進行灑水,最後再裝運。

(1)人工灑水。總的要求是讓爆破下來的煤或岩石充分濕潤,不僅要在裝運前灑水,隨著裝運的進行還要經常地灑水,這樣可使粉塵濃度降到2mg/ m3左右。

(2)噴霧器灑水。

4.運輸時的防塵

主要措施是噴霧灑水。

5.采掘機械割煤時的防塵

(1)選擇最佳切割速度。采掘機械的切割參數對產塵量影響甚大。一般采取減少齒數、增大齒距、加大截深和降低切割速度等措施。

(2)噴霧灑水。噴霧灑水是采掘機械切割煤體時普遍應用的一種降塵措施。有外噴霧灑水和內噴霧灑水,也可同時並用。

(3)除塵措施:

①除塵器除塵。

②炮沫除塵。泡沫除塵是利用表麵活性發泡劑與水混合,通過發泡裝置和導管噴射至采掘機械割煤區,以捕捉煤塵。由於生成的泡沫體積很大,罩住了塵源,達到防止粉塵飛揚的目的。

③通風除塵。合理的通風措施能夠有效地排除粉塵,它是機械化工作麵的防塵手段之一。掘進通風的排塵效果與通風方式密切相關。壓入式通風能夠較快地清洗工作麵空間,但含塵空氣要經過整個巷道。抽出式通風,隻有當風筒入風口距工作麵不超過2m時,排塵效果才顯著。所以說,混合式通風除塵效果最好。

6.預先濕潤煤體防塵

預先濕潤煤體是在煤體尚未開采之前用水加以濕潤,增加煤體水分,以減少開采時的煤塵產生量。其方法有煤層注水和采空區灌水等。

7.個體防護措施

由於煤礦中的吸呼性粉塵對礦工的身體危害很大。因此,個體防護應當引起高度重視。常用的個體防護器具有:

(1)自吸式防塵口罩。自吸式防塵口罩是靠人體肺部吸氣使含塵空氣通過口罩的濾料而淨化的。它分無換氣閥和有換氣閥兩種。

(2)送風式防塵口罩。送風式防塵口罩是用微型通風機將含塵空氣送至濾料淨化,淨化後的空氣再通過蛇形管送至口罩內供呼吸之用。

(3)壓氣呼吸器。壓氣呼吸器為一種隔絕式個體防護用具。它是井下壓風管道中的壓縮空氣經過過濾、消毒和減壓後,再經過導管進人口罩內供呼吸用的。其優點是,免除了粉塵的危害,而且呼吸舒暢。缺點是,工作地點需有壓風管道,並且每人拖著一根長管子,行動不便。

(二)防爆措施

防止煤塵生成和防止煤塵引燃的措施稱為防爆措施。

1.清掃沉積煤塵

積聚在巷道周邊、支架及設備上的沉積煤塵要定期清掃。我國煤礦多為人工清掃,灑水後清掃,以防煤塵飛揚,清掃的煤塵要運走。

2.衝洗沉積煤塵

定期用水衝洗巷道頂、幫和支架上的沉積煤塵,衝洗下來的煤塵要清理運出。

3.刷漿

對主要巷道和硐室要進行刷漿。刷漿材料是生石灰和水,其體積比為1:1.4,用人工或機械噴灑在巷道幫、頂上。其作用是易觀察巷道中煤塵沉積情況,同時,還可覆蓋和固結已沉積的煤塵,使之不再飛揚。

4.撒布岩粉

岩粉是惰性粉塵,在巷道周邊撒布岩粉,能增加沉積煤塵中的不燃物質,可以防止和控製煤塵爆炸。但是,岩粉的防爆作用隻有在煤塵中達到一定比例時,才能有效地發揮。隨著煤塵產生量和煤塵沉積強度的增大,需頻繁重複灑布。

5.粘結沉積煤塵

粘結沉積煤塵就是向巷道周邊噴灑粘結液。粘結液主要由濕潤劑和吸人鹽類組成,它能把已沉積的和陸續沉積的煤塵粘結起來,使其喪失飛揚能力,防止其參與爆炸。

(三)隔爆措施

限製煤塵爆炸事故的波及範圍,不使其擴大蔓延的措施,稱為隔爆措施。隔爆措施有以下兩種:

1.岩粉棚

將岩粉裝在岩粉棚上,設置於巷道之中。煤塵爆炸時,衝擊波吹翻岩粉棚,造成岩粉飛揚,形成一段濃厚的岩粉雲,截住爆炸火焰,以達防止爆炸蔓延擴大的目的。

在礦井的兩翼,相鄰采區和相鄰的煤層都必須用岩粉棚隔開。岩粉受潮不易飛揚時需更換,落入的煤塵要經常檢查和清除。

2.水棚

近年來利用水棚代替岩粉棚來隔絕煤塵爆炸。水棚是由水槽組成,與岩粉棚相似,爆炸衝擊波使水棚翻轉或破碎,將水於瞬間灑布在巷道空間,形成一段水霧,阻止爆炸火焰的傳播。

第十五節 礦井火災防治措施

1、一般性技術措施:采用不燃性支護材料;設置防火門;設置消防材料庫;設置消防水池。

(1)新建礦井的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為中心的聯合建築,井筒、平硐、各水平的連接處及進底車場,主要絞車道同主要運輸巷、回風巷的連接處,井下機電硐室,主要巷道內的膠帶輸送機的機頭前後兩端各20米範圍內,都必須用不燃性材料建築和支護。

(2)進風井口和通風平硐口都要裝設防火鐵門。如果不設防火鐵門,必須有防止煙火進入礦井的安全措施。

(3)礦井必須在井上、下設置消防材料庫。井上消防材料庫應設在井口附近,並有軌道直達井口;井下消防材料庫應設在每一個生產水平的井底車場或主要運輸大巷中,並應裝備消防列車:消防材料庫儲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種和數量,由礦長確定,並備有明細卡片,指定專人定期檢查和更換,及時補齊。

(4)礦井必須設地麵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係統。井下消防管路係統應每隔10O米設置支管和閥門,但在膠帶輸送機的巷道中應每隔50米設置支管和閥門。消防水池必須經常保持足量的水量。

2、預防外因火災的措施:預防明火、放炮引火、電氣引火、摩擦生火。

(1)嚴格杜絕火源。嚴禁將煙和火帶下井,更不許在井下吸煙與使用明火;地麵井口房和通風機房附近20米內,不得有煙火或用火爐取暖;地麵木料場、矸石山、爐灰場與進風並的距離不得小於80米;並下嚴禁使用燈泡取暖和使用電爐。

(2)井下和地麵井口房內不得從事電焊、氣焊和使用噴燈等工作。如果必須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進風井巷和井口房內進行電焊、氣焊和使用噴燈等工作,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第206條的規定。製訂安全措施,經礦長批準,並由礦長指定專人在場檢查和監督。

(3)按礦井瓦斯等級,使用規定的安全可靠的炸藥和雷管,並嚴格執行放炮的有關規定。

(4)所有機電設備必須采用防爆型或防火花型。在必須使用某一種不防爆或防爆性能不好的儀表或設備時,要製定一套完善的安全措施。

(5)井下爆破材料庫、機電硐室、檢修硐室、材料庫、井底車場、使用膠帶輸送機或液力耦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麵附近的巷道中,都應備有滅火器材。所有井下工作人員都必須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並熟悉本職工作區域內火器材的存放地點

3、預防內因火災的措施: 合理布置巷道,采用合適的采煤法,封閉采空區等。

(1)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層時,采煤工作麵必須采用後退式開采,並根據采取防火措施後的煤層自然發火期確定采區開采期限。

(2)回采過程中不得任意留設設計外煤柱和頂煤。采煤工作麵采到停采線時,必須采取措施使頂板冒落嚴實。

(3)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層時,必須對采空區、突出和冒落孔洞等空隙采取預防性灌漿或全部充填、注惰性氣體等措施,編製相應的防滅火設計,防止自然發火。

(4)采煤工作麵回采結束後,必須在45天內進行永久性封閉。

第十六節 永久風門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1、永久風門施工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2、永久風門施工人員必須按照施工設計,在設計位置施工,設計要符合有關規定,不得隨意改變安設位置。風門的位置應選擇在頂幫堅硬、未遭破壞的煤岩巷道內,盡量避免設在動壓區內。

3、施工人員隨身攜帶的小型材料和工具要拿穩,利刃工具要裝入護套內,材料應捆紮牢固。

4、在運輸巷中施工風門時,要設專人指揮來往車輛,做到安全施工。

5、行車的兩道風門間距不少於一列車長度,行人的兩道風門間距應大於5m。

6、風門必須能夠自動關閉;兩道風門之間要安設聯鎖裝置,保證不能同時打開。

7、在有電纜、管路處施工時,要妥善保護電纜、管路,防止碰壞。需移動高壓電纜時,要事先與機電部門取得聯係。

8、料車入井前必須與礦井調度室及有關單位聯係,運送時應嚴格遵照運輸部門的有關規定。

9、井下卸笨重材料時要互相照應,靠巷幫堆放的材料要整齊,不得影響運輸、通風、行人。

10、操作順序:驗收材料→清理操作現場(安全檢查)→施工→質量檢查→清理操作現場。

11、正常操作

⑴檢查施工地點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氣體的濃度。施工地點必須通風良好,瓦斯、二氧化碳和氣體的濃度不超過《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

⑵由外向裏逐步檢查施工地點前後5m的支架、頂板、巷幫的支護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處理,處理完後方可施工。

⑶拆除施工地點的原有支架時,必須先加固其附近巷道支架,敲幫問頂,確認安全後方可施工;若頂板破碎,應先用托棚或控梁將棚梁托住,再拆棚腿,不準空頂作業。

⑷牆體周邊要掏槽,或見硬頂、硬幫並與煤岩接實;牆麵平整無裂縫、重縫和空縫。掏槽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①掏槽一般應按先上後下的原則進行,掏出的煤、岩等物要及時運走,巷道應清理幹淨。

②掏槽深度必須符合規定要求(一般不小於0.2米),見硬底硬幫,與煤岩接實。

③砌镟巷道建風門時,要拆镟掏槽。

⑸在有水溝的巷道中砌風門牆垛前,必須先砌反水池。

⑹若需要在風門牆中通過電纜線路,在砌牆時要預留孔口位置。

⑺風門牆體要用不燃性材料建築,厚度不小於0.5米,嚴密不漏風。用磚、料石砌牆時,豎縫要錯開,橫縫要水平,排列必須整齊。按照1:3的灰、砂比例配製砂漿。

⑻門框要包邊沿口。有墊襯,四周接觸嚴密(以不透光為準,通車門底坎除外);門扇平整不漏風,門扇與門框不歪扭。

12、每個風門前後5m內的支護要保證完好,並應清理剩餘材料,保持清潔、通暢。

第十七節 風橋設計及施工措施

因xxx運輸巷和xxx回風巷間的切眼已經貫通,為形成xxx工作麵獨立的通風係統,故在xxx回風巷與xxx主運輸交叉處設立風橋一座,具體設計如下:

風橋上麵回風道斷麵為2.5×1.8=4.5m2左右,下麵進風巷主下山斷麵3.3×2=6.6 m2,回風巷道斷麵大於進風巷道的2/3,符合相關行業要求,風橋兩側的牆體為37厘米厚的標磚混凝土結構,風橋頂部采用鋼筋混凝土澆灌而成,厚度為20厘米,風橋牆體與兩側人行道巷道使用矸石填充,坡度小於30度,高度必須達到1.8米,滿足通風行人運料要求。

施工措施:1.先挑頂施工,使用風動工具,從巷道一頭向另一側逐架進行,挑一棚拉一棚原棚,然後及時扶棚支護,嚴禁大拉大改,造成大麵積空頂現象,嚴禁空頂作業,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

2.挑頂之前應保護好主下山電纜、電器設備、皮帶機等,防止炸壞,風橋施工期間,要停止803的運輸巷及回風巷的一切工作,撤出所有人員,並在兩巷口處設置柵欄,但保持正常通風。

3.爆破嚴格按《規程》操作,放炮前,必須在四角門各巷道都要派專人設好警戒。

4.挑頂施工時應按設計要求規格進行,及時支護,防止冒頂傷人事故。

5.下料過程中,磚塊要用鐵絲或用繩子捆牢,人與人之間要保持距離,防止磚塊脫落,並有專人負責指揮。

6.砌築時,必須在指定位置按規格構築,並進行掏幫掏槽,煤巷或扶棚的巷道必須接到頂部,把批子拿掉,頂板及肩窩破碎處用長把工具找掉,頂板破碎處必須有專人看護。

7. 必須先備好料,水泥與黃沙的比例為1:3,攪拌均勻 ,然後在加上水攪拌均勻先在底槽鋪上一層砂漿,然後按線砌磚,砌磚時不得重縫和空縫,要打滿頂頭灰,牆麵保持平整,平整度不得大於10㎜/㎡。

8.砌到1.5m高時,必須搭腳手架,腳架必須搭牢搭好,腳板接頭要搭接50㎝,不得有空頭,接頭處要用鐵絲或用繩子捆牢。站在架子上砌磚時,要注意頂板,加強支護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

9.橋麵以下牆體砌到設計高度時,橋麵先用長鋼梁作橋骨架,上麵用木板鋪實蓋上風袋布,防止漏漿,然後用鋼筋紮成鋼筋網,最後在鋼筋網上澆灌混凝土至20厘米左右,在施工期間骨架要穩好,防止人員墜落,在上述施工期間嚴禁人員在橋下逗留或行人。

10.風橋上麵的牆體使用24厘米厚的磚混結構,砌築完成後應對橋身各隔風牆體進行粉刷,保證橋上、下無漏風現象。

11.等風橋灰漿凝固後,風橋兩側用矸石將人行道鋪成小於30度的坡麵,便於行人運輸等。

12工程完成後應及時調整通風係統,停止803上下巷局扇運轉,使該工作麵形成獨立通風係統,加強瓦斯及風量檢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十八節 局部通風安全技術措施

一、局扇安裝在距回風巷回風道口大於10米位置,按規程規定安裝,使用直徑500毫米風筒。

二、風機前5米之內必須安裝1台瓦斯報警斷電儀,其報警濃度≥0.5%,斷電濃度≥0.5%,複電濃度﹤0.5%,工作麵安裝一台瓦斯報警斷電儀,其報警濃度≥1.0%,斷電濃度為≥1.5%,複電濃度﹤1.0%,其功能在瓦斯超限時能立即切斷回風巷一切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

三、1404工作麵必須配備專職瓦斯員,專門檢查瓦斯、維護風筒、風機,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及三人連鎖放炮製度,班組長放炮員必須攜帶便攜式瓦斯報警儀。風筒損壞或瓦斯超過1.0%,必須立即停止工作麵上的任何作業。

四、打眼工在打眼時必須注意角度,少裝藥,放小炮,放炮之前必須檢查瓦斯,上下設好警戒,愛護好電纜,用擋煤板護好風機、風筒,如炸壞風筒要及時處理,保證迎頭有足夠的風量。

五、瓦斯員必須堅持班中請示彙報製度,和交接班製度。

六、電工必須每班堅持巡回檢查回風巷及局部供風地點電纜及電氣設備,保證無明接頭及失爆現象,任何人不得擅自無措施檢修電器設備,檢修時必須有瓦斯員在現場,隻有經瓦斯員同意方可進行。

七、放炮員必須在裝藥時按規定將封泥封滿,放炮線不能有明接頭,發爆器必須完好,放炮要加大放炮間隔,等炮煙散盡,瓦斯不超限時方可再聯線放炮。

八、初采未達到初次來壓步距,控頂麵積較大時,工作麵風速可能會過小,此時要求每班必須在下隅角打風障,使風不再向老塘擴散,有利於及時排放瓦斯吹散粉塵。

九、工作麵的所有特種作業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攜帶便攜式瓦斯報警儀和自救器。

十、所有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現場監督及管理,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在現場工作中如有異常變化,及時補充安全措施處理,保證安全生產。

第十九節 巷道貫通安全技術措施

一、概況:

截止 月 日早班,由 水平 巷道已經施工 m,預計還有 m 水平 巷道下幫相貫通。為確保貫通期間施工安全,特擬本措施:

二、施工準備

1、距貫通20m,測量部門必須按實測給出貫通中、腰線,施工單位嚴格跟中、腰線施工,確保準確貫通。

2、通風部必須三班派專職瓦檢員現場跟班,檢查貫通兩側的通風、瓦斯情況,並在貫通前作好調風準備工作,貫通後立即調風,確保通風係統合理、穩定、可靠運行。

3、距貫通20m時,必須在貫通點南、北5m進行加固支,嚴禁貫通放炮時崩壞。

三、貫通要求

1、距貫通20m前,地測部門提前下達貫通通知單,並在貫通側準確標出透口中位置。

2、距貫通20m,放炮裝藥時打在煤層內的炮眼必須在眼底和眼口各裝上一節水泡泥。

3、距貫通5m時,必須使用3m長的探眼釺子進行探眼,采取邊探邊掘的施工方法,直至探透,以便找準貫通位置,及時調整巷道掘進方向,確保準確貫通。

4、探眼每組3個,分別設在中、腰線交岔處及其上、下各500mm處,方向沿巷道中線方向、角度按巷道腰線坡度進行打探眼,探眼必須用炮泥填滿封實,嚴禁將探眼當炮眼使用。

5、距貫通3m時,必須先打探眼探透,探透後及時報告礦調度室;若探不透,必須及時通知測量部門核實中、腰線及貫通距離後再掘進。

6、打探眼時,必須在透口側(回風巷南幫)往東、西各5m處設一警戒,禁止人員進入到警戒範圍內。

7、距貫通點3m時,探眼已探透後必須采取放小炮施工,然後用風、手鎬刷夠設計斷麵,嚴禁大拉大放。(附放小炮施工設計圖)

8、巷道貫通後,在貫通點未處理好前,嚴禁人員從貫通點通過。

9、探眼布置示意圖(單位:mm):

四、安全措施

1、施工過程中必須按《 回風上山掘進作業規程》中的頂板管理安全技術措施執行,先保證安全情況下在施工。

2、機電設備管理也必須按《 回風上山掘進作業規程》中的機電設備管理安全技術措施執行。

3、放炮員必須是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並取得合格證的人員擔任,且持證上崗。

4、放炮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查”和“三人聯鎖放炮”製度。

5、每次放炮前,必須先檢查貫通兩側的通風、瓦斯情況,隻有當施工側風機正常運轉、供風正常,貫通兩側瓦斯濃度低於0.1%,瓦檢員確認清楚,警戒設置到位並履行完放炮手續後,方可放炮。施工側風機因故停運或瓦斯超限時,不得裝藥放炮。電話聯係不上或聯係不清楚時嚴禁放炮。

6、放炮警戒示意圖及說明:

說明:

(1)施工放炮必須按煤巷直巷不小於75米,半煤岩巷不少於150米,拐彎巷不小於50米(彎後不小於10米),並有掩體的規定。

(2)貫通相距20米始,爆破前班長必須派專人在所有通往爆破地點和貫通地點的各個通道口爆破撤人距離以外安全有掩護的地點設置警戒。每一警戒點擱2人放警戒,設好警戒後,一人負責警戒,另一人返回通知已設好警戒。隻有每個警戒點的警戒員都通知後才可裝藥爆破,爆破後警戒員隻有接到撤除警戒的命令後才撤警戒。

(3)放炮期間,要把回風上山內的所有人員撤出至警戒點以外的安全地點。禁止人員進入警戒點以西內的巷道內。班組長仔細清點人數,確認一切無誤後,方可下令放炮,放炮員接到放炮命令後,至少等5s方可通電起爆。

(4)每次炮後必須等30分鍾迎頭炮煙被吹散後,先由放炮員、瓦檢員和班組長、跟班幹部首先巡視放炮地點,檢查通風、瓦斯、頂板、支護、拒(殘)爆等情況。如有危險情況,必須立即處理,確認安全無誤後,方準人員進入煤頭施工。

(5)警戒必須設在警戒線外頂板完整、支護完好的安全地點。警戒處必須懸掛警戒旗。

(6)警戒的設置和解除由施工側當班安全員全權負責。

五、其它:

1、距貫通10m時,必須有跟班隊幹及相關業務部門現場跟班指揮。

2、施工組織為:跟班幹部對生產負全麵管理責任,工長負責現場組織施工,負直接責任;其他人對所在崗位負責。

3、其它嚴格按其它未提之處按《煤礦安全規程》中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節 礦井恢複通風、排除瓦斯和送電安全措施

1、因停電等原因造成全礦井停風,重新啟動主要通風機時,采用風流短路的方法排放瓦斯,在主要通風機出風口瓦斯濃度不超過2%時,逐漸將風門關閉。

2、通風係統正常後,主要通風機出風口的瓦斯濃度不超過0.75%時,通風、瓦斯檢查人員方可入井檢查通風、瓦斯狀況。

3、井下全風壓供風的供電地點和配電硐室等地點的瓦斯濃度降到0.5%以下時,才可以向井下送電,其它人員方可入井。

4、局部通風機因故停止運轉,不論停風時間長短,在恢複通風前,必須首先檢查停風區內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瓦檢員檢查瓦斯必須由班組長或安全員配合進行;進入停風區,兩人必須一前一後,由外向裏邊走邊檢查。當瓦斯濃度達到3%時,應按原路返回。

5、礦井主要通風機或局部通風機因故停止運轉造成瓦斯聚集,排放瓦斯執行以下規定:

(1)當停風區內最高瓦斯濃度不超過1%和最高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可由瓦檢員直接進行排放,但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不得超過0.5%。

(2)停風區內瓦斯濃度超過1%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最高不超過3%時,瓦檢員必須請示主管領導,指定專人配合,進行控製風流,排放瓦斯作業。

(3)停風區內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時,瓦檢員必須向主管領導彙報。礦井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製定排放瓦斯安全措施,並指派專業人員進行排放。

6、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

(1)采掘工作麵及其他巷道出現體積大於0.5m3,濃度達到2%的局部瓦斯積聚時,由瓦斯檢查工立即處理。不能立即處理的瓦斯積聚要彙報礦分管領導,由分管領導提出排放瓦斯措施,指定專人進行排放。附近20m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

(2)排放密閉區內的巷道瓦斯時,由礦提出專門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經礦技術負責人審查批準後,由礦分管領導現場指揮,礦山救護隊協助排放。

(3)排放瓦斯時,排放風流中瓦斯濃度嚴禁超過2%;排放風流與全風壓風流混合後的瓦斯濃度嚴禁超過1.5%。在排放瓦斯之前,凡是排放瓦斯流經的區域必須切斷電源,撤出人員,設置警戒。

(4)排放瓦斯堅持低濃度排放的原則,必須執行先進風後回風,由外向裏逐段加風筒,或采用其它手段控製風流中的瓦斯濃度。

第二十一節 石門揭煤措施

一、工程概況

煤礦下水平揭煤石門設計長度約 m,在主斜井+ m水平車場 與 貫通處布置揭煤石門,設計采用半圓拱斷麵,錨網噴支護,遇煤采用U型鋼棚支護,巷道淨寬2.5m,牆高1.2m,開口掘進至11.8m後停止掘進。

二、瓦斯地質條件

三、防突安全防護措施

石門揭煤時必須堅持以下兩個原則:

一是主動采取抽排放瓦斯措施消除突出的原則;

二是不具備揭煤條件不得揭煤的原則。

由於本次巷道揭煤段較長,采用分段措施先揭穿M80煤層,後揭穿M73煤層,預計共需二茬鑽孔,方可完成揭煤。

一)震動放炮措施

1、震動放炮必須編製專門設計,經礦總工程師批準。

2、石門揭穿突出煤層震動放炮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工作麵必須有獨立可靠的回風係統,必須保證回風係統中風流暢通,並嚴禁人員通行和作業,在進風側中應設置兩道堅固的反向風門。與該係統相連風門,密閉等通風設施必須堅固可靠,防止突出後的瓦斯湧出其他區域。

②爆破參數,放炮地點,反向風門位置,避災路線及停電、撤人、警戒範圍等,必須在震動放炮設計中明確規定。

③放震動炮由礦總工程師統一指揮,並由礦山救護隊在指定地點值班,放炮後至少30min,由礦山救護隊人員進入工作麵檢查,根據檢查結果,確定采取恢複送電、通風及排除瓦斯等具體措施。

④震動放炮時,應采用檔欄設施,距工作麵距離,可根據預計的突出強度在設計中確定。

⑤揭開煤層後,在石門附近30m範圍內掘煤巷時,必須加強支護,嚴格采取防突措施。

3、震動放炮要求一次性全斷麵揭穿或揭開煤層,若未能一性次揭開煤層,需繼續放炮時,仍需按震動放炮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反向風門的設置

1、反向風門必須設在掘進工作台麵的進風側,以控製突出時的瓦斯能沿回風道流入回風係統。

2、必須設置兩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風門,風門牆垛可用磚或混凝土砌築,嵌入巷道周邊岩石的深度可根據岩石的性質確定,但不得小於0.2m,牆垛厚度不得小於0.8m,門框和門可采用堅實的木質結構,門框厚度不得小於100mm,風門厚度不得小於50mm,兩道風門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4m。

3、通過內牆垛的風筒,必須有防逆流裝置。

三)避難硐室的設置

1、避難硐室設在采掘工作麵附近和放炮的地點,避難硐室的數量及其距采掘工作麵的距離,應根據各工作麵的具體條件確定。

2、避難硐室必須設置向外開啟的隔離門,室內淨高不得低於2m,長度和寬度應根據同時避難的最多人數確定每人使用麵積不得少於0.5m2,避難硐室內支護必須保持良好,並安裝一部直通調度室的電話。

3、避難硐室內必須是正壓通風,每人供風量不得少於3m3/min若用壓縮空氣供風時,應有減壓裝置和帶有閥門控製的呼吸嘴。

4、避難硐室內應根據避難最多人數,配備足夠數量的自救器。

四)壓風自救係統

1、壓風自救係統安設在井下壓縮管路上。

2、壓風自救係統的設置,每50m設置一組,最後一組距工作麵的距離應在25~40m之間,放炮地點,撤離人員與警戒人員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風巷道有人作業處都應設置。

3、每組壓風自救係統一般可供5~8個人用,壓縮空氣,供給量每人不得小於0.1m3/min。

五)監測監控

該巷道按如下要求設瓦斯監測探頭,並實現瓦斯電閉鎖。設置如下:

(1)探頭T1安設距迎頭小於5m,距巷頂不大於300mm,距巷幫不大於200mm。

報警點:≥0.8% 斷電點:≥0.8% 複電點:<0.8%

斷電範圍:掘進工作麵內及回風係統內所有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電源。

(2)探頭T2安設距離該巷道第一彙風點前10m~15m的巷道內,距巷頂不大於300mm,距巷幫不小於200mm。

報警點:≥0.8% 斷電點:≥0.8% 複電點:<0.8%

斷電範圍:掘進工作麵巷道中及其回風係統內所有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電源。

(3)探頭T3安設距離該巷道第一彙風點後10m~15m的巷道內,距巷頂不大於300mm,距巷幫不小於200mm。

報警點:≥1.0% 斷電點:≥1.0% 複電點:<1.0%

斷電範圍:局扇及掘進工作麵巷道中及其回風係統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電源。

六)其他措施

1、必須有專人對電氣設備進行檢查,維護杜絕失爆,嚴禁使用防爆性能不合格的電氣設備。

2、突出的煤必須及時清理,以防自燃引起瓦斯爆炸。

3、對突出孔洞,應充填或支護。若發生大型或特大型突出後,不能放煤,以免造成空洞垮塌,引起再次突出,應及時砌镟或注漿,封閉空洞。

4、下井人員必須攜帶自救器。

四、安全技術措施

1、施工前,由掘進隊將通知單交礦調度室,再由調度室通知有關單位做好以下工作:

(1)通風組按求形成通風係統及相應的通風設施。通風係統必須獨立、穩定、通風設施必須牢固可靠,並按要求在石門掘進工作麵迎頭及回風巷中安設一台瓦斯監測探頭,要求探頭必須靈敏可靠。

(2)掘進施工人員必須使用自救器,且自救器個數不少於作業人員最多人數。

(3)避難硐室內安設與地麵調度室直通電話,並安裝 壓風自救係統。

(4)爆破地點設在地麵,距離付井口20M以外的位置,並不可正對井口。使用的爆破母線不得有明接頭。

(5)在石門揭煤放炮時,井下內任何地點不得有人作業,並在付井處設置警崗。

以上工作準備就緒,各單位彙報調度以後,調度室通知生產、安全、防突組等部門到現場驗收,合格後施工單位方可進入掘進工作麵迎頭作業。

2、在石門防突區域施工過程中,機電組每天都要派人對石門掘進工作麵迎頭內的電器設備的防爆性能進行檢查,確保電器設備的防爆性能符合規定,風、電、瓦斯電閉鎖裝置可靠。

3、工作麵在防突區域作業時,通風組必須派1名專職瓦斯員負責檢查掘進工作麵迎頭瓦斯湧出變化情況及觀察掘進工作麵迎頭有無突出征兆,發現有異樣情況或突出征兆,必須立即停頭,撤人並彙報調度室。

4、嚴格執行“一炮三檢”“三有連鎖爆破製”和“爆破警戒”三保險製度。

(1)所有警戒必須由班長統一布撤,警戒人員必須撤出布崗區域內所有人員,並提前到達警戒位置,嚴禁出現脫崗、漏崗現象。

(2)在裝藥前,爆破前都必須對距掘進工作麵迎頭及爆破地點附近20M的巷道進行認真的瓦斯檢查,若發現瓦斯濃度達0.8%時,嚴禁裝藥爆破。

(3)爆破員必須親自連接爆破母線且最後離開掘進工作麵迎頭,爆破後必須待炊煙散盡至少30min後才能先由班組長、爆破員及瓦斯檢查員對掘進工作麵迎頭進行安全檢查。

(4)在無安全威脅時,由班長逐一撤崗,其它人員才能進入掘進工作麵迎頭進行作業。

5)探眼施工及注意問題。

(1)由於在石門底部施工排放鑽孔難度較大,且施工後因孔內有積水難以達到排放瓦斯的目的。為此,在每一層煤層實施效果檢驗前,施工單位按規定向石門巷道底部周界外2、0M位置的煤層施工直徑為50~75MM排放措施孔,(措施孔7個,其中兩邦各一個,中間按距0、4布置5個鑽孔,且開孔位置距石門底部底部不超過0、2M)來達到排放瓦斯的目的;

(2)石門巷道掘進過程中,掘進隊必須堅持“先探後掘,有疑必探”的原則,堅持使用 5、0釺子探,探眼深不少於5、0M,並保證爆破後探眼剩餘進度不少於2、0M(若遇地質構造帶,地質組確認鑽探無法滿足需求時,必須布置3個(掘進工作麵迎頭正中一個,與兩邦成30°夾角各一個)。當班班組長應作好每次鑽探的原始記錄,並向調度室詳細彙報,遇地持構造帶時應視其實際情況,增加探眼個數和探度,具體參數由地質提供。

(3)在鑽探過程中,若發現瓦斯濃度忽大忽小,有高壓水、瓦斯、氣體噴出、斷層裂隙、煤層等異常情況,必須立即停止作業,撤出施工人員並彙報調度室。

(4)每次效果檢驗必須報送總工程師審批後,方可按總工程師批示的要求施工,並留足2、0震動爆破岩柱,嚴禁超掘。在布置震動炮眼的過程中,施工現場必須有震動炮眼布置圖,由跟班安全員現場指揮,要求員工嚴格按設計施工(對薄煤層必須全斷麵揭穿煤層全厚、對煤層要求一次性全斷麵揭入煤層深度不小於1、3M)。若因石門排放孔過多無法按設計布眼時,跟班隊長應據實際情況確定定炮眼布置方案,並報礦總工程師同意後方可施工。若因客觀原因造成岩柱厚度小於2、0M時,則必須用斜撐和背板加強工作麵迎頭支護,並經跟安全員驗收合格後,方可布置震動炮眼,工作麵迎頭布置震動炮眼時,隻能采用一把風鑽間隙作業方式打眼。

6、震動炮眼布置好後,由掘進隊負責人書麵提出震動性爆破申請,經礦總工程師審批後,由防突小組編製震動爆破行動通知,經礦總工程師審批同意後執行。震動爆破裝藥量應是正常裝藥量的1、5~2、0倍。

7、震動爆破有關裝藥規定和土填堵炮眼要求操作,所有裝藥的鑽孔必須用黃泥土封堵,封堵深度不小於爆破孔深度的1、5倍。

8、震動爆破聯線采用大串聯,由爆破員按規 定操作。遙測人員按規定設好遙控爆破器後,在井下總指揮的監護下完成遙控爆破器的搭線工作。

9、參加震動性爆破的人員必須服從井下總指揮的命令,並對其負責。井下總指揮負責井下全過程的指揮及檢查工作,對地麵總指揮 負責。

10、地麵總指揮確認井下全部人員撤至地麵後,方可下達指令放炮,遙測人員隻有在接到地麵總指揮的爆破指令後才準操作遙控爆破器爆破。

11、震動爆破停工8小時後,由總工室、生產、安全三部門派人會同掘進隊長成組成複工檢查小組進入爆破掘進工作麵迎頭檢查,出井後填寫複工措施報礦總工程師審批,礦總工程師同意複工後,施工隊必須嚴格按複工措施的要求作業。震動爆破後8小時內,掘進工作麵迎頭及回風係統風嚴禁作業和行人。通往掘進工作麵迎頭及回風係統的入口處由瓦斯檢查員設置臨時棚欄及警標。

12、震動爆破後岩柱全部揭開但煤層未揭完時,隻能在加強掘進工作麵迎頭附近的支護,並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後方按下列方法執行:

(1)煤層鬆軟時,在有生產、安全、技術等職能部門人員或施工隊長在掘進工作麵迎頭輪流值班的情況下,可用手鎬挖煤炭;

(2)若煤層較硬,不能使用手鎬挖煤時,則必須重新按照震動爆破的要求進行爆破作業;

(3)若煤層厚度在2、0M以下時,沒有一次揭穿煤層全厚,則必須所掘部分采用金屬支或木支護,剩餘部分後也必須立即采用金支或木支護,架棚時,若項、底、邦、斷麵不夠時,可用手鎬挖煤,以保證正規支護斷麵,嚴禁空邦,空頂作業,支護棚距不大於0、5M;

(4)若煤層厚度在2、0M以上(含2、0M)時,則必須采用镟石增加金支支護,進入岩石後,先采用小斷麵掘進然後再刷大,在石門巷道掘進過程中,更換維修支架時,必須先架後撤,嚴禁先撤後架,防止煤炭跨落,震動爆破後清理掘進迎頭現場時,嚴禁使用風動工具,並先支護後出渣,若震動爆破後掘進工作麵迎頭有“門坎”或“拒爆”,必須待生產、安全、技術等單位人員現場會診後,按研究確定後的方案進行處理。掘進隊在處理未揭完的煤層或“門坎”施工過程中,必須有隊長現場跟班,並與職工同進同出。

13、加強頂板管理,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嚴格按設計施工,堅持隨掘隨支,支護跟攏掘進工作麵迎頭。

(1)在日常工作中,應由班長負責經常敲幫問頂工作,配備專用的找頂釺子,特別是每次進班,爆破後進入掘進工作麵迎頭,隻有在找盡所有活石懸矸後,才能進行其它工作。

(2)煤層在2、0M以下揭煤段可采用金屬支架或木支護,棚距不大於0、5M煤厚在2、0M以上揭煤前先打金屬骨架,煤層揭開後采用金支棚距不大於0、5M。

14、支護要求:支架不得前傾後仰,構件必須齊全,梁柱必須與岩邦保持垂直,柱窩深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邦頂必須背緊、、背牢、不得出現空邦,空頂現象。對爆破崩倒的支架必須及時恢複。對爆破崩壞或壓壞及變形支架,必須及時更換。

15、施工單位確保工程質量,施工中如遇到地質構造,必須立即停頭彙報,並由防突小組牽頭,安全生產、地質等部門到現場彙審,形成意見並向總工程師彙報。工作麵附近及回風係統中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16、技術組要經常派人到現場收集資料,掌握石門掘進動態,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或有關部門通報。

17、掘進隊嚴格執行交接班及集體進出班製度。班組長組織好班前會,組織好本班工作,嚴格做到上不清下不接,在工作結束後,必須先將本班工作情況及下班注意事項清楚地向調度室彙報後,才能同本班職工一道出班。

18、在打眼和掘進過程中遇下列情況停止作業。

(1)打鑽時鑽、頂鑽、噴孔、鑽屑量倍增等:

(2)掘進工作麵迎頭支架來壓,出現片邦、底鼓、煤體出現聲響等:

(3)煤體變軟、變暗、層理率亂,煤體突然變薄或缺失等。

(4)回風流中瓦斯濃度忽高忽低或瓦斯驟然增大。

19、凡進入防突區作業的人員必須佩戴自救器,自救器應懸掛在距離掘進工作麵迎頭5、0M左右的巷道 兩邦,爆破時帶出工作麵到避難硐室,班長必須佩戴便攜式瓦檢儀,並將其懸掛在掘進工作麵迎頭檢查瓦斯。

20、防突區域內施工時:

(1)施工隊長防突措施的報告負責,技術員對全職工的貫徹培訓考試工作負責;當班班長對當班的防突負責。

(2)防突組對防突措施的落實負責監督責任。

(3)生產部門對防突措施的貫徹執行負責管理責任,技術組對地質資料的及時性和準確性負責。

(4)安全部門防突措施的執行情況負監察責任。

21、本措施必須結合施工措施一並向職工貫徹和考試,合格者方可進入防區域,考試成績交技術組存檔備查。

22、綜合防塵

(1)滅塵管路應鋪設平、直,吊掛整齊,每隔30m設一個三通閥門,軟管跟至迎頭,各轉載點設噴頭,做到落岩(煤)、出岩(煤)灑水。

(2)巷道要經常灑水滅塵,嚴禁煤塵飛揚,風筒、電器、開關等要經常擦拭幹淨。

(3)在距離工作麵100m內安設三道噴霧灑水裝置,保證正常使用。

(4)加強個人防護,所有施工人員都必須佩帶防塵口罩。

23、揭煤前,為加強防突管理,保證揭煤措施的貫徹實施,經礦長辦公會研究決定成立希望煤礦防突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1)震動放炮時,必須有揭煤領導小組成員現場指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揭煤前要由班組長組織有關部門人員對現場進行全麵的檢查,落實各項工作準備情況。

(3)揭煤期間配置專職瓦檢員、放炮員、局扇司機、專職電工及警戒人員,並要求人員穩定,實行現場交接班製度。

(4)地測科必須準確掌握二1煤層的產狀、結構及頂底板岩性,並負責及時繪製成圖報有關部門,為揭煤工作提供可靠的地質數據。

(5)通風區負責瓦斯探頭的安裝,維護和調校工作,保證探頭靈敏可靠,並把信息及時反饋到礦調度室和礦總工程師。

(6)防突科負責突出危險性參數指標的測定、整理、收集和管理工作,負責抽探隊鑽孔施工時的調度指揮、監督管理工作。

(7)機電科負責監督檢查電氣設備的完好情況,杜絕失爆,並做好每次的檢查記錄。

(8)礦調度室負責鑽孔施工過程中的調度指揮、記錄工作;負責協調井下和井上的聯絡,保障施工的順利進行。

(9)安監科負責本次揭煤防突設計實施的監督檢查工作。

(10)揭煤工作麵安裝專用電話,直通礦調度室,並保證通訊暢通。

(11)揭煤及穿煤放炮必須有揭煤領導小組的一名成員帶隊,負責安排專人檢查通風係統設施是否完好,警戒布置是否到位,停電撤人及放炮工作。

(25) 未盡事宜、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執行。

七)避災路線

現場施工圖牌板必須標注避難位置及避災路線係統。所有人員必須熟悉避災路線,避災路線所經過的岔道口應設置醒目的方向指示牌,以保證避災人員安全快速撤退。

揭煤期間,要將揭煤措施貫徹到現場作業的每一個人員。

第二十二節 巷道冒頂處理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巷道施工至xxxm時,因岩石性質鬆軟,支護不及時,發生跨落性冒頂,大量的煤岩冒落,冒頂後一直清理,冒頂範圍不斷擴大。為保證處理冒頂的安全,現製定安全技術措施如下,經批示後認真執行:

一、發生冒頂時間、原因及過程

二、冒頂處理方案的順序和方式

1、停止工作麵跨落煤岩的清理,避免冒頂區繼續擴大,增大處理冒頂的難度和風險。

2、準備處理冒頂所需的材料,安排好有技術水平和有經驗的管理人員和隊伍。

3、采用3m的釺子,從後部完好的拱架打釺杆穿到冒頂區,控製釺杆上部的煤岩不再跨落。釺杆數量以不讓煤岩跨落為準,但釺子要分散布置,使拱頂受力均勻。

4、釺子打好後,向冒落的兩幫清理,將兩邊的基礎清理出來,用24kg的弧形工字鋼支護(半圓拱,半徑1.6m)。

5、工字鋼支護好後,采用3m直徑25mm螺紋鋼向冒頂區打穿杆,一方麵控製冒頂區,另一方麵加固拱架。

6、按控製冒頂區"清理兩幫"架弧形工字鋼"清理"打穿杆的順序一直處理見到岩層。

7、冒頂區采用弧形工字鋼處理結束,采用砌镟支護的形式將冒頂區範圍內加固,砌镟質量按作業規程相關規定嚴格執行。

8、向前掘進時,必須繼續打穿杆超前控製巷道上方岩體,不得采取放炮施工方式,隻能風鎬掘進,完全進入穩定岩層後,根據岩石的穩定性布置施工,嚴防巷道二次發生跨落。

三、處理冒頂的安全技術措施

1、施工隊必須安排有經驗和技術水平好的施工人員和管理隊伍,隊管理人員必須每班帶班進行作業,保證施工的安全、質量。

2、清修時,嚴格執行“由外往裏、逐棚逐架”的原則進行,人員不得進入空頂區以裏,清理維修時要保證退路暢通。

3、清理及支架過程當中,作業人員要對所在地點的退路、巷道的穩定性、穿杆的壓力詳細、認真的進行檢查,保證在清理過程采取的措施恰當,再有意外情況發生時,人員能迅速、安全的撤離到安全地點。

4、在架棚前,必須對工作場所的頂板進行檢查,進行敲幫問頂,清除活石、危石;對一時無法排除或鬆動的煤岩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控製好頂板。架棚時所有人員要相互協調動作,齊心協力,防止碰、砸傷人。支架每次施工要連續,架好後必須封幫接頂,確保安全。

5、架設的棚子棚距0.3米,幫頂要背嚴背實,不得空幫漏頂,棚架不得有歪扭、邁步、前傾後仰等現象。

6、清修地點所有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敲幫問頂時,要在支護完好、頂板穩定的地方進行,並有專人觀山。

7、清修地點出現空頂時,先進行找頂,找頂由隊管理人員指揮,班組長或有經驗的老工人進行,並安排專人觀察頂板動靜,找頂後加固空頂區域附近的支架,用長木、軌道搭挑梁,挑梁上排木垛接頂,然後再清除巷道的浮煤、矸,在巷道內架密棚加強支護,最後背幫。嚴禁空頂作業。

8、出現頂板來壓預兆、響聲、頂板掉渣、離層等冒頂預兆時,人員必須立即撤出到安全地點,待頂板穩定,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後,人員方可繼續工作,嚴禁在頂板有威脅的情況下強行蠻幹。

9、嚴格通風瓦斯管理,清修地點必須保證正常通風,瓦檢員必須對清修地點、冒空區及可能出現瓦斯湧出異常的地點對瓦斯進行檢測。當瓦斯濃度大於1%時,必須立即停止人員作業並撤出到安全地點,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處理,隻有保證瓦斯符合要求後,才能恢複施工。

10、加強職工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技術和保安能力,杜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章作業,確保巷修施工安全。

11、瓦檢員、安全員必須跟班作業,對出現的瓦斯超限現象,瓦檢員、安全員及時查找原因,並采取措施解決,不能處理的,必須及時向值班領導和礦領導彙報。

12、其餘未提事項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節 排除盲巷積聚瓦斯方法

一、盲巷外斷開風筒接頭調節法

排瓦斯時在盲巷口外全風壓供風的新鮮風流中,把風筒接頭斷開,利用改變風筒對合麵的間隙大小,調節送入盲巷的風量,以達到有節製地排放巷道積聚瓦斯之目的。在緩緩排放瓦斯過程中,隨著兩個風筒接頭由錯開而逐漸對合,直至全部接合,送入盲巷的風量亦由小到大,直至局部通風機排出的全部風量。最後經檢查確認安全可靠時即可恢複送電送風。

二、利用風筒預留的三通調節法

該調風方法是在風機出口與導風筒之間接一段三通風筒短節,此短節是在原風筒上選一合適位置,開一圓口,把另外的短節風筒縫在開口的風筒上,用膠水粘好接口。掘進巷道正常通風時,先把三通風筒轉幾圈,再用繩子捆死出風口,此時風機的全部風量都送入掘進工作麵。當需排除巷道積聚的瓦斯時,提前打開三通的出風口,同時用繩子捆住導風筒,捆的程度要根據巷道內積聚的瓦斯濃度來確定,然後啟動風機,這時風機的大部分風量經三通出風口排至巷道,來稀釋排出的高濃度瓦斯,少量風進入盲巷。

三、開啟局部通風機附近的風門調節法

局部通風機大都安設在采區進風巷內,風筒(掘進麵)回風直接進入采區回風巷中,兩巷之間留有通車、行人的風門。掘進巷道正常通風時,風門全部處於關閉狀態,當需排放巷道中積聚的瓦斯時,通過門扇的開啟狀態(半開或全開)調節風量,稀釋盲巷內排出的高濃度瓦斯,使其在回風口處不超限,並逐步關住門扇,直至全關。

四、利用煤礦智能型瓦斯排放器法

利用變頻調速原理,調節風機轉速和風量,改變盲巷口高濃度瓦斯的混合風流流量,使之與全風壓巷道混合處的瓦斯濃度按排瓦斯措施所規定的限值進行排放。為實現自動控製排放瓦斯,依靠瓦斯探頭監測,自動檢測排放瓦斯巷出口、回風口處和風機進風口附近的瓦斯濃度,並經模糊控製器調節,控製變頻器工作,實現自動、可靠、高效地排放瓦斯。

五、稀釋筒調節法

該稀釋筒是用鋼板焊製的三通風筒,其上有兩套閥門及控製把手。稀釋筒安裝在掘進巷道裏口外全風壓通風巷道中,瓦斯探頭用來測定排出並經稀釋的瓦斯濃度,根據該濃度的大小來控製和調節稀釋筒閥門的開度。

六、自控排瓦斯裝置

自控排瓦斯裝置主要由控製主機、稀釋筒和液壓泵站組成。控製主機和液壓泵站均安設在進風巷內的風機附近,稀釋筒則安裝在獨頭巷道口內10m—15m處,其兩端均用柔性導風筒相連,液壓泵站與稀釋風筒用高壓膠管連接。在稀釋筒附近,掘進巷口下風側麵10m—15m處,風機附近,分別安裝3台瓦斯探頭。排瓦斯原理:上述係統中的探頭把檢測到的瓦斯濃度信號傳輸給控製主機,主機經判斷後,指令三位四通電磁閥左導通或右導通,油路導通後,使油缸活塞伸或縮,驅動稀釋筒的調節門轉動,根據調節風門的開閉程度進行風量分配,一部分通過風筒送至掘進工作麵排出高濃度瓦斯,另一部分由稀釋筒的風門排至巷道,稀釋排出的高濃度瓦斯,使之混合均勻且不超限,達到自動安全排放瓦斯的目的。

第二十四節 防止瓦斯爆炸的措施

防範瓦斯爆炸事故,就是消除引發爆炸的基本條件,即防止瓦斯的積聚和點火源的出現。

(一)防範瓦斯積聚的措施

煤礦井下容易發生瓦斯積聚的地點是采掘工作麵和通風不良的場所,所以必須從采掘工作、生產管理上采取措施,保持工作場所的通風良好,防止瓦斯積聚。

1、所有沒有封閉的巷道、采掘工作麵和硐室必須保持足夠的風量和風速,足以稀釋瓦斯到規定界限使瓦斯沒有積聚的條件。

2、應保證采煤工作麵風路的暢通,對每個掘進工作麵在開始掘進前都應構造合理的進、回風路線,避免形成串聯通風。

3、對於瓦斯湧出量大的煤層或采空區,在正常采用通風方法處理瓦斯不合理時,必要情況下應采取一些特殊方法進行處理。

4、嚴格按照《金源煤礦局扇安裝管理製度》的要求管理好局扇。局扇要指定專人管理,嚴禁局扇無計劃停電停風,凡是發生局扇無計劃停電停風,必須按事故進行03manbetx 處理。

5、局扇必須使用 “兩閉鎖”即風電閉鎖與瓦斯閉鎖

6、巷道恢複通風或啟封密閉工作必須嚴格按照《金源煤礦瓦斯排放製度》的規定執行。

7、在進行工作麵機電設備的檢修或局扇的檢修時,應特別注意安全,嚴禁帶電檢修。

8、局扇風筒的出風口距掘進當頭距離煤巷不得超過5米,須符合作業規程的要求。

9、局扇和啟動裝置必須安裝在新鮮風流中,距回風口的距離不小於10米,安設局扇的進風巷所通過的風量要大於局扇吸風量的1.2倍,以保證局扇不會吸入循環風。

10、嚴格井下各地點的瓦斯檢查製度,瓦斯員必須嚴格按照《洪塘煤礦巡回瓦斯檢查製度》的要求進行瓦斯檢查。

11、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安裝瓦斯監測裝置,並確保監測裝置穩定運行。

12、回采工作麵及上隅角瓦斯積聚的防治與處理

(1)回采工作麵的傾向長度應控製在70米以內,在采麵設計(或回采)時嚴禁下行通風。

(2)回采工作麵上下出口必須超前采放,超前采放的範圍以走向兩控、木支3控,傾向5米為宜,放頂與超前回采同步。

(3)工作麵要采直,使整個工作麵斷麵基本一致,減少采麵局部通風阻力,對采空區局部未來頂的地段(體積大於10立方米)要采取擋風或其它封閉性措施。

(4)如上隅角瓦斯積聚,則必須采取有效的方法及時進行處理,處理上隅角瓦斯積聚常用的方法有:風障引流、尾巷排放、增加風量、密閉工作麵上下隅角等方法。

(5)各回采工作麵作業規程中,必須有確保工作麵切斷線以外的上下落山角和采空區垮滿、填實的明確規定,並認真貫徹執行。

(6)回采工作麵班長每班必須固定專人負責將上下落山角打好切斷線放透頂、充填滿。

(7)瓦檢員必須認真檢查工作麵回風道和上下落山角的瓦斯,及時掌握瓦斯的變化情況,嚴格執行保安規程的有關規定。

(8)回采工作麵落山角至回風巷方向的回風風流瓦斯濃度超過1%時必須停止作業,由礦總工程師負責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9)回采工作麵切斷線內上下落山角、采空區如有瓦斯積聚,附近20m範圍內必須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把瓦斯降到規定範圍內才允許恢複工作。

(10)嚴禁局扇安裝在回風中處理落山角瓦斯。

13、嚴格盲巷(盲硐)管理,井下所有的盲巷(盲硐)都必須按照《金源煤礦盲巷(盲硐)管理製度》的規定進行。

①各單位必須按月作業計劃方案進行周密安排,加強生產技術管理,礦生產部門要指定專人把住采掘巷道布置關,按礦審查計劃督促施工、兌現。減少無效進尺,減少和消滅盲巷。

②對報廢的巷道必須在正常通風條件下,撤出支架、設備和材料等,並按規定設置永久密閉。嚴禁在停風或瓦斯超限的區域內進行機電和材料回收等作業。

③建立月末盲巷檢查製度,在每月末進行巷道驗收時,必須對出現的盲巷作業具體03manbetx ,凡不按計劃施工而造成瓦斯嚴重積聚者,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④加強檢查,建立盲巷調度統計及處理03manbetx 製度,對盲巷必須及時封閉或打上緊固的柵欄,每班瓦斯員必須檢查有害氣體,並作好彙報工作。

14、嚴格貫通巷道的管理,防止巷道貫通過程中出現風流紊亂,造成瓦斯積聚。

(1)凡是掘進貫通,必須由生產科下達通知,由施工單位編製專門安全技術措施,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後實施。

(2)掘進巷道在貫通前20m,若是兩當頭對掘,應停止其中一個當頭的掘進工作,礦地測部門必須向有關部門發出巷道貫通通知書,並報告礦總工程師,巷道貫通安全技術措施的內容應包括

①超前探孔,以保證貫通準確無誤。

②被貫通巷道貫通點的兩側10m內必須榴好雙邊樹。並保持正常通風。

③巷道內必須充分灑水濕潤煤塵。

④保證貫通巷道內局部通風設施不至於因放炮、冒頂等原因在貫通過程中造成通風不良及瓦斯積聚。

⑤放炮時必須執行“一炮三檢”製度,在被貫通的巷道要安設瓦斯監測裝置。

⑥貫通前要先作好調整風流的準備工作。

⑦貫通采空區或已報廢巷道時,要有防水和防火及防止其它有害氣體的安全措施。巷道貫通的全過程必須由生產礦長統一指揮,貫通時必須有通風區長〈或技術員〉和施工單位的區長親臨現場指揮。礦安監部門要在現場監督措施執行情況,貫通後通風部門要立即調整通風係統,保證有足夠風量,瓦斯濃度在1%以下方可恢複工作。

15、嚴格礦井生產方案的管理,做到采掘平衡,嚴禁將整個礦井的生產和掘進都安排在一個采區或集中到礦井的一翼,。

16、及時測定和封堵礦井外部漏風,以增加礦井的有效風量。

17、掘進工作麵局部瓦斯積聚的處理:

(1)加強掘進工作麵風流中及局部地點的瓦斯檢查和瓦斯監控。

(2)對於瓦斯湧出大的掘進工作麵盡量使用雙巷掘進,每隔一定距離開掘聯絡巷,構成全負壓通風,以保證工作麵的供風量。

(3)局部瓦斯積聚的常用處理方法有:

①充填法:用沙土等惰性物質充填到冒落的空洞內,以消除瓦斯積聚的空間。

②引風法:利用安設在巷道頂部的擋風板將風流引入冒落的空洞中,稀釋其中積聚的瓦斯。

③風筒分支排放法:在風筒上安裝三通或直徑較小的風管,將部分風流直接送到冒落的空洞中,排放積聚的瓦斯。

④黃泥抹縫法:將巷道棚頂用木板背嚴,然後用黃泥抹縫,以減少瓦斯湧出或擴大瓦斯湧出的麵積。

(二)防範點火源的出現

防範點火源的出現,就是要嚴禁一切非生產火源,嚴格管理和限製生產中可能出現的火源、熱源,特別是容易積聚瓦斯的地點更應該重點防範。

1、加強管理,提高防火意識:要大力宣傳井下防火防爆知識,貫徹執行有關規定,發現隱患和違章要嚴肅處理。

2、防範放炮火源

(1)井下爆破必須使用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安全炸藥,嚴禁使用不合格或變質、超期的炸藥。

(2)有爆破作業的工作麵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的瓦斯檢查製度。

(3)禁止使用明接頭和裸露的放炮母線,放炮連線、放炮等工作要由專門的人員操作,要嚴格執行“五人聯鎖”放炮製度。

(4)炮眼的深度、位置、裝藥量要符合該工作麵作業規程的要求,炮眼充填要填滿、填實,嚴禁使用可燃性物質代替炮泥,堅持使用水炮泥。

(5)禁止放明炮、糊炮。

(6)嚴格執行井下火藥、雷管的存放、運輸管理規定,放炮員要持證上崗。

3、防範電氣火源和靜電火源

(1)井下電氣設備的選用應符合要求,井下嚴禁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

(2)井下防爆電氣設備在入井前需由專門的防爆設備檢查員進行安全檢查,合格後方可下井。

(3)井下電氣應做到:無“雞爪子”、“羊尾巴”和明接頭,有過流和漏電保護,有接地裝置;堅持使用檢漏繼電器、煤電鑽綜合保護、局扇風電閉鎖和瓦斯電閉鎖。

(4)井下礦燈要符合要求,嚴禁在井下拆開、敲打和撞擊燈頭和燈盒。

(5)井下使用的高分子材料(如塑料、橡膠、樹脂等)製品,其表麵電阻應低於其安全值。

(6)定期普查井下雜散電流的分布,針對產生的原因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治雜散電流。

4、防止磨擦和撞擊火花

(1)在磨擦發熱的裝置上安裝過熱保護裝置和溫度檢測報警斷電裝置。

(2)在磨擦部件金屬表麵附著活性低的金屬,使其形成的磨擦火花難以引燃瓦斯,或在合金表麵塗苯乙烯醇酸,以防止磨擦火花的產生。

(3)工作麵遇堅硬夾石或硫化鐵夾層時,應放炮處理。

5、防範明火點燃

(1)嚴禁攜帶煙草、點火物品下井,嚴禁攜帶易燃物品入井。必須帶入井下的易燃物品要經過礦總工程師批準,並指定專人負責其安全。

(2)嚴禁在進口房、通風機房、瓦斯泵房周圍20m範圍內使用明火、吸煙或用火爐取暖。

(3)不得在井下或進口房內從事電氣焊作業,如必須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進風巷道和進口房內從事氣焊或使用噴燈作業時,每次都必須製定安全措施,報礦長批準,並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防範火源的出現。在回風巷內不準進行焊接作業。

(4)嚴禁在井下存放汽油、煤油、變壓器油等,井下使用的棉紗、布頭、潤滑油等必須放在有蓋的鐵桶內,嚴禁亂扔亂放或拋在巷道、硐室及采空區內。

(5)井下嚴禁使用電爐或燈泡取暖。

(6)嚴格按照《金源煤礦火區密閉管理製度》的規定管理井下火區。

(7)及時截斷通往密閉、盲巷或其它高瓦斯區域內的管路和鋼軌等導電體。

(三)防止瓦斯爆炸擴大的措施

1、對井下各工作區域實行分區通風,每一生產水平,每一采區都必須布置單獨的回風道,嚴禁各采區、水平之間的串聯通風,盡量避免采區之間角聯風路的存在。

2、采區內回采工作麵和掘進工作麵之間應采用獨立的通風線路防止互相影響。

3、礦井主要進、回風巷之間的聯絡巷必須構築永久性擋風牆,需要使用的,必須安裝正、反兩道風門,並有聯鎖裝置。

4、有主扇的出風口必須安裝防爆門。

5、礦井必須編製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並根據具體情況及時進行修改。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由礦長負責組織實施。

6、礦井必須有隔絕煤塵爆炸的措施。礦井的兩翼、相鄰的采區、相鄰的煤層、相鄰的采煤工作麵間,煤層掘進巷道同與其相連的巷道間,煤倉同與其相連通的巷道間,采用獨立通風並有煤塵爆炸危險的其它地點同與其相連通的巷道間,必須用水棚或岩粉棚隔開。

第二十五節 防止煤塵爆炸的措施

(一)防治煤塵的措施

1、礦長對本單位防塵工作全麵負責,保證防塵所需人員、資金和裝備,使所有粉塵作業場所達到《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要求。

礦總工程師負責防塵技術領導工作,組織編製、審批防塵設計方案,長遠規劃和措施,檢查督促防塵設計方案、規劃、措施的貫徹執行。

礦安監部門負責監督有關防塵安全措施的執行,並行使監察權,即有權對粉塵防治設計措施及其計劃進行審查;有權對技術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督促;有權製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及提出處理意見。

2、防塵工程費用由年度安全技措費用中安排,防塵材料消耗費用必須列入生產成本,礦每月必須分別由總工程師負責組織有關人員對本單位的防塵工作進行一次全麵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礦必須劃分好防塵責任範圍,責任範圍內的防塵工作由區長負責,機電部門要保證所負責維護的防塵機電設備、設施的完好率;運輸部門要負責運輸巷道及煤鬥的防塵設施的完好率和並正常使用,采掘工作麵必須維護和使用好防塵水幕以及皮帶道、溜子道轉載點的防塵設施、做到定期衝洗和清掃。通風區負責大巷、主要上下山、總回風巷的掃塵和巷道衝洗工作。

4、礦井必須要有結合本單位實際的綜合防塵管理辦法,實行嚴格的獎罰兌現。

5、建立完善防塵灑水係統

(1)地麵建設的永久性水池其容積不得小於200m3,並有備用水池,貯水量不得小於連續2小時的用水量。

(2)防塵用水管路應鋪設到所有能產生和沉積粉塵的地點,並且在需要用水衝洗和噴霧的巷道內,井下供水管大巷每隔100m,采掘工作麵巷道每隔50m安設一個三通及閥門。

(3)防塵用水係統中,必須安裝過濾裝置,保證水質清潔,水中懸浮物含量不得超過150mg/L,粒徑不大於0.3mm,水的PH值應在6-9.5之間。

6、回采工作麵防塵

(1)礦井應組織人力,對回采工作麵實行靜壓注水,對堅持煤層注水的工作麵礦務局實行獎勵。

(2)必須使用煤電鑽側式供水器濕式打眼。炮眼填塞自封式水炮泥,其容量為200-250ml。

(3)在放炮前後要分別衝洗一次煤壁、頂板,並澆濕底板和落煤,在出煤過程中,邊出煤邊灑水。

(4)運輸順槽的轉載點、溜煤眼上口必須安裝噴霧裝置,回風巷應在距工作麵30m,距回風巷出口50m各設置一淨化風流水幕,並確保正常使用。

(5)工作麵兩道必須每周至少衝洗或清掃一次煤塵,並將浮煤及時運走。衝洗或清掃煤塵要有台帳。

7、掘進工作麵防塵

(1)煤巷掘進工作麵必須使用電煤鑽側式供水器濕式打眼,炮眼必須使用水炮泥。

(2)放炮前必須對工作麵30m範圍內的巷道周邊進行衝洗。放炮必須噴霧,水幕應覆蓋巷道全斷麵,並在放炮後連續噴霧10-15min。裝煤(岩)前必須對距工作麵30m範圍內巷道周邊和煤(岩)堆灑水,在裝煤(岩)過程中,邊裝煤(岩)邊灑水。

(3)風筒出口到工作麵的距離,要經常保持符合規定的要求〈岩巷小於6m,煤巷小於5m〉,保證工作麵有足夠的排塵風量。

(4)距工作麵50m內,設置一道淨化風流的水幕。

(5)距工作麵20m範圍內的巷道,每班衝洗一次,20m以外的巷道每周衝洗或清掃一次,並清除堆積浮煤。

8、錨噴除塵

(1)、打錨杆眼必須實施濕式打眼。

(2)必須采用潮料噴漿,拌好的料應當手捏成團,打開即散、嘴吹無灰。必須使用錨噴除塵器。

(3)錨噴工人應佩戴送風口罩或壓風呼吸器等。其它人員應佩戴防塵口罩。

9、轉載點裝煤站防塵

(1)刮板運輸機及皮帶運輸機的轉載落差,均不得超過0.5m,如果超過0.5m,則應安裝合適的溜槽或導向轉輸。

(2)各轉載點裝煤站應設置噴霧係統,轉載、裝煤時實行自動控製或人工控製噴霧。

(3)煤鬥放煤口,距礦車上邊緣的距離不得大於0.4m

10、運輸大巷及采區內巷道防塵

(1)主要進風大巷及進風井、采區進回風巷要安裝淨化水幕,且應封閉巷道全斷麵。

(2)主要大巷每年刷白一次,主要進回風巷至少每月衝刷一次,采區主要進回風巷至少每旬衝刷一次,並有衝刷製度和記錄。

(3)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過2mm連續長度超過5m的煤塵堆積。

11、測塵機構及人員職責

(1)各礦必須建立健全測塵製度,並配備專職測塵員;由通風區具體領導測塵工作。

(2)測塵員應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兩年以上的井下作業工齡,必須接受專門的測塵技術培訓經考試取得合格證書者方可從事測塵工作,且測塵人員的工作應保持相對穩定,不能隨意調動。

(3)礦井必須按國家規定對生產性粉塵進行監測,並遵守下列規定:

①總粉塵:作業場所的粉塵濃度,井下每月測定2次,地麵每月測定1次。粉塵分散度每6個月測定1次。

②呼吸性粉塵:對工班個體呼吸性粉塵監測,采掘工作麵每3個月測定1次,其它作業場所每6個月測定1次。每個采樣工種分2個班次連續采樣,1個班次內至少采集2個有效樣品,先後采集的有效樣品不得少於4個;對定點呼吸性粉塵監測每月測定1次。

③粉塵中遊離SiO2含量,每6個月測定1次,在變更工作麵時也必須測定1次;各接塵作業場所每次測定的有效樣品數不得少於3個。

(4)測塵員每半月向礦有關領導和有關單位報一份測塵報表,每月向局通風處上報一份測塵報表,局通風處每季向局有關領導及單位上報測塵結果報表。

12、粉塵檢測的技術要求

(1)粉塵測點布置要符合規定。

(2)測塵儀表由測塵員每天檢查維修,每月一小修,每半年送有資質的檢修單位一大修,且有記錄。

(3)粉塵測點合格率和礦井平均粉塵濃度與國家衛生標準比值K的計算:

①、粉塵合格率:

X=M/N.100%

式中: N-實測粉塵點數〈個〉;

M-合格粉塵點數(個);

②、K值:

K=L/3(Y/2N1+M/10N2+S/6N3)

式中:Y=岩塵的粉塵濃度之和(mg/m3)

M=煤塵的粉塵濃度之和(mg/m3)

S=水泥的粉塵濃度之和(mg/m3)

N1-岩塵的測點數(個)

N2-煤塵的測點數(個)

N3-水泥的測點數(個)

L-當隻測岩、煤塵、水泥一種時取3;

當三種都測時取1;

當隻測二種時取1.5;

2、6、10-國家衛生標準(mg/m3)。

(二)防範點火源的出現

防範點火源的出現,就是要嚴禁一切非生產火源,嚴格管理和限製生產中可能出現的火源、熱源,特別是容易積聚瓦斯的地點更應該重點防範。

1、加強管理,提高防火意識:要大力宣傳井下防火防爆知識,貫徹執行有關規定,發現隱患和違章要嚴肅處理。

2、防範放炮火源

(1)井下爆破必須使用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安全炸藥,嚴禁使用不合格或變質、超期的炸藥。

(2)有爆破作業的工作麵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的瓦斯檢查製度。

(3)禁止使用明接頭和裸露的放炮母線,放炮連線、放炮等工作要由專門的人員操作,要嚴格執行“三人聯鎖”放炮製度。

(4)炮眼的深度、位置、裝藥量要符合該工作麵作業規程的要求,炮眼充填要填滿、填實,嚴禁使用可燃性物質代替炮泥,堅持使用水炮泥。

(5)禁止放明炮、糊炮。

(6)嚴格執行井下火藥、雷管的存放、運輸管理規定,放炮員要持證上崗。

3、防範電氣火源和靜電火源

(1)井下電氣設備的選用應符合要,井下嚴禁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

(2)井下防爆電氣設備在入井前需由專門的防爆設備檢查員進行安全檢查,合格後方可下井。

(3)井下電氣應做到:無“雞爪子”、“羊尾巴”和明接頭,有過流和漏電保護,有接地裝置;堅持使用檢漏繼電器、煤電鑽綜合保護、局扇風電閉鎖和瓦斯電閉鎖。

(4)井下礦燈要符合要求,嚴禁在井下拆開、敲打和撞擊燈頭和燈盒。

(5)井下使用的高分子材料(如塑料、橡膠、樹脂等)製品,其表麵電阻應低於其安全值。

(6)定期普查井下雜散電流的分布,針對產生的原因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治雜散電流。

4、防止磨擦和撞擊火花

(1)在磨擦發熱的裝置上安裝過熱保護裝置和溫度檢測報警斷電裝置。

(2)在磨擦部件金屬表麵附著活性低的金屬,使其形成的磨擦火花難以引燃瓦斯,或在合金表麵塗苯乙烯醇酸,以防止磨擦火花的產生。

(3)工作麵遇堅硬夾石或硫化鐵夾層時,應放炮處理。

5、防範明火點燃

(1)嚴禁攜帶煙草、點火物品下井,嚴禁攜帶易燃物品入井。必須帶入井下的易燃物品要經過礦總工程師批準,並指定專人負責其安全。

(2)嚴禁在進口房、通風機房、瓦斯泵房周圍20m範圍內使用明火、吸煙或用火爐取暖。

(3)不得在井下或進口房內從事電氣焊作業,如必須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進風巷道和進口房內從事氣焊或使用噴燈作業時,每次都必須製定安全措施,報礦長批準,並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防範火源的出現。在回風巷內不準進行焊接作業。

(4)嚴禁在井下存放汽油、煤油、變壓器油等,井下使用的棉紗、布頭、潤滑油等必須放在有蓋的鐵桶內,嚴禁亂扔亂放或拋在巷道、硐室及采空區內。

(5)井下嚴禁使用電爐或燈泡取暖。

(6)嚴格按照《金源煤礦火區密閉管理製度》的規定管理井下火區。

(7)及時截斷通往密閉、盲巷或其它高瓦斯區域內的管路和鋼軌等導電體。

(三)煤塵爆炸事故災害擴大的防範

1、對井下各工作區域實行分區通風,每一生產水平,每一采區都必須布置單獨的回風道,嚴禁各采區、水平之間的串聯通風,盡量避免采區之間角聯風路的存在。

2、采區內回采工作麵和掘進工作麵之間應采用獨立的通風係統防止互相影響。

3、礦井主要進、回風巷之間的聯絡巷必須構築永久性擋風牆,需要使用的,必須安裝正、反兩道風門。

4、裝有主扇的出風口必須安裝防爆門。

5、礦井必須有隔絕煤塵爆炸的措施。礦井的兩翼、相鄰的采區、相鄰的煤層、相鄰的采煤工作麵間,煤層掘進巷道同與其相連的巷道間,煤倉同與其相連通的巷道間,采用獨立通風並有煤塵爆炸危險的其它地點同與其相連通的巷道間,必須用水棚或岩粉棚隔開。

第二十六節 2#號煤層準備掘進期間

“一通三防”管理與應急措施

大石堡煤礦根據生產接續計劃現正對二煤層進行掘進準備,目前該區域布置有2個掘進工作麵,設置獨立的局部通風機、三專供電係統。監測係統使用大石堡煤礦kl160n監控係統進行實時監控,風電、瓦斯電閉鎖、傳感器設置齊全。為保證此期間通風係統的穩定,提高該區域抗災能力,特編製本措施如下

一、通風係統管理

該區域已經形成部分全風壓通風係統,其主要入風來自於北一軌道上山、北一七層皮帶道,北二九層專用回風道回風,變電所獨立通風係統已經形成。該區域局部通風係統比較集中。主要依靠設置通風構築物調控風量,必須加強日常通風係統的維護。

1)必須對局部通風機實施掛牌管理,作業區域、工作範圍要明確,局部通風機運轉、停開記錄隨身攜帶記錄詳細,嚴禁任何人隨意停開風機。

2)加強對局部通風機巷道內風流方向的檢查,嚴禁循環風。

3)要根據掘進進度及時調整局部通風係統風量,必須使掘進工作麵、局部通風區域風量滿足《煤礦安全規程》等文件要求。

4)風筒接設、維護要及時,分風叉必須使用外層加強保護,風筒電纜交叉搭接處要設置隔離措施。

5)局部通風機必須設置同型號雙風機、雙三專電源。要經常檢查局部通風機電源供電狀態,必須保證雙電源處於供電狀態。日常加強自動切換設備的檢查維護,每周三要進行一次自動切換實驗,並做好記錄備案。風機切換延時時間要滿足風筒充分卸壓後進行切換作業。局部通風機自動切換試驗由機電科組織,通風區、安監處、生產科參加,局部通風機使用單位負責實施。局部通風機切換時,局部通風區域內的分本質安全型電源必須能夠自動斷電。

6)當掘進工作麵及局部通風區域停風後必須立即撤離人員,設置柵欄警標、禁止人員進入,並向各級調度彙報。恢複通風前,風機工、電工、瓦檢員、安監員四人必須同在,且必須檢查瓦斯,隻有在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

7)加強通風構築物的檢查維護工作,日常加強風量測定,必須保證係統穩定可靠。調整礦井通風係統時,必須全麵測定風量,保證該區域通風係統的穩定。

8)皮帶轉載與風筒交叉處必須設置可靠的保護措施,防止損壞風筒。

9)嚴禁任何原因造成三專電源同時停電,檢修作業必須倒段進行。特殊原因必須製定好作業及瓦斯管理安全技術措施,由總工程師審批。需要排放瓦斯作業必須另行編製安全技術措施。

10)掘進巷道風筒每個200m設置一個卸壓三通。巷道內備用200m風筒。局部通風機處要求備用一個分風叉。

二、瓦斯防治與監測管理

1)每個掘進工作麵必須配備專職瓦斯檢查員,瓦斯檢查牌板設置齊全,認真檢查瓦斯,清晰填寫記錄,必須保證現場交接班。

2)綜掘麵綜掘機上方必須懸掛便攜式甲烷檢測儀,要求處於常開。落煤時,瓦斯檢查員必須全程檢查瓦斯,根據瓦斯湧出情況,及時通知掘進單位控製落煤強度,避免瓦斯集中湧出。

3)掘進工作麵、回風流必須設置甲烷傳感器,要求靈敏可靠。每7天至少對其進行一次標校。日常加強對監測係統、設備的維護,保證穩定可靠工作。

4)日常加強機電設備、開關、硐室等處的瓦斯檢查,嚴禁瓦斯出現瓦斯超限。

5)拆除或改變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的電源線、檢修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需要安全監控設備停止運行時,作業前必須請示礦調度,同意後必須與瓦檢員聯係,作業期間由瓦檢員加強瓦斯檢查,檢修或延線時監控區域內必須停電,作業地點必須懸掛常開便攜甲烷報警儀,瓦斯超限嚴禁任何作業。

6)每條巷道每班必須有瓦檢員檢查,風流交彙處、硐室、低風速區要認真檢查,主要是渦流、層流區。

三、粉塵管理

1)必須實行綜掘機內外噴霧,達不到條件的,必須保證外噴霧完好,並設置除塵風機或增加噴霧數量。

2)必須設置轉載噴霧、風流淨化水幕、隔爆水棚。設置符合相關規定。

3)必須保證巷道無積塵,回風巷道每天都要灑水消塵。

4)管路接設要嚴格執行管理規定。

四、防火管理

1)加強日常巡查工作,每天通風區必須對本區域所有巷道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彙報。重點是高頂、煤變質較嚴重、底鼓、煤壁、頂板破碎地點、北二903運順口四角點煤柱、變電所回風口三角點煤柱、北二九層皮帶中巷二部、北二九層軌道中巷二部直頭擋風牆內,現場根據情況隨時測定煤體溫度、CO情況,發現隱患及時彙報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2)避免產生各類明火。

3)煤體變質且破碎處,通風部門要和生產單位進行鑒定,確定噴漿範圍,落實施工工期,以有效控製暴露煤體氧化速度。

五、放炮管理

1)放炮必須使用符合規定的火藥雷管,炮眼封堵必須使用水炮泥。

2)放炮地點必須設置放炮噴霧,放炮前後必須對巷道進行灑水消塵。

3)嚴格執行放炮的“一炮四檢”、“四人連鎖”放炮製度。

六、“一通三防”災害應急措施

1、局部通風停風

發現局部通風區域停風後,必須立即彙報礦調度、通風區調度,並組織人員撤離。撤離工作由瓦檢員、安檢員及現場幹部負責組織。排放瓦斯作業需另行編製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局部通風停風影響區域及人員撤離方案如下表:

局部通風停風影響區域及人員撤離方案表

局部通風機安設地點 局部通風區域及停風影響範圍 排瓦斯 撤離安全地點 。

2、火災、煤與瓦斯突出、瓦斯爆炸、煤塵爆炸

發生火災、煤與瓦斯突出、瓦斯爆炸、煤塵爆炸災害事故,災害初期現場人員認真準確的分析判斷災害類別及災情,積極安全的消滅或控製事故,及時向礦調度室彙報,迅速向可能受事故波及區域的人員發出警報通知。在撤離時必須堅持積極搶救、安全撤離、妥善避難的原則,積極開展自救與互救工作,行動統一,聽從指揮。上風側人員迎風流方向撤離至井底車場;下風側人員迅速佩戴自救器選擇最近道路進入入風巷道撤至井底車場。

第二十七節 震動炮揭煤措施

1.放震動炮前,要進行一次瓦斯排放卸壓,用3m以上長釺打眼進入煤層,並進行效果檢測,當∆ h2值小於420Pa時,方可施工震動炮眼。

2.震動炮的炮眼必須進入煤層,見爆破圖表及說明書。

3.打眼時,必須檢查壋頭瓦斯濃度,當瓦斯濃度大於1%時,嚴禁打眼;打完眼後,如瓦斯濃度大於1%時,不準裝藥,隻有在瓦斯濃度小於1%時,方可裝藥。

4.震動爆破必須采用銅腳線的毫秒雷管,雷管總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ms,嚴禁跳段使用。雷管使用前必須進行導通試驗,雷管的聯接必須使通過每一個雷管的電流達到其引爆電流的2倍。

5.雷管的腳線不夠長時,再用腳線連接,兩個接頭應錯開40cm,其接頭要用絕緣膠布包好,放炮母線明接頭裸露處要用絕膠布包好,接頭應錯開。

6.壋頭有廢舊炮眼及探鑽孔等都必須用黃泥堵實。每個炮眼裝藥後都必須使用水炮泥,再用黃泥封孔封實。

7.壋頭裝藥、連線工作由掘進區專職放炮員擔任,其他人員可協助做炮泥及水炮泥等工作。

8.炮前要對巷道支護進行一次修理加固工作,無炮前修理,不得放炮。即在該壋頭5m範圍內榴好雙邊樹,並在距迎頭3m處,用扁木打好檔,扁木一端嵌入頂板,另一端插入底板,再用一些背板、竹簾等擋矸,以降低突出強度。

9.采用專用電纜作放炮母線,要求整根電纜無明接頭和裸露現象,盡量少接頭。電纜鋪設由機電區負責,電纜長500m,鋪好後再檢測該線路是否暢通,導通檢測隻能在迎頭進行。引爆電源采用380v的電源,且要求放炮開關在送上電後一瞬間會自動掉閘,切斷電源。

10.放炮地點設在 ,放炮時間定在 月 日 班 點進行。

11.警戒點設置① 大巷口、② 車場風門外三叉口處、③ 巷道。放炮前必須有專門警戒人員在警戒點放好警戒,並用電話彙報調度室後仍堅守在警戒點處,嚴禁任何人員入內,待接到調度室撤除警戒命令後方可撤離。

12. 順槽內的一切電氣設備必須移到安全地點,並加以可靠的保護;電氣設備嚴禁失爆。

13.放震動炮前, 作業人員全部撤到 巷道內,待警戒點內所有人員撤出無誤後,方可放炮。

14.放震動炮前,必須關好-125西大巷及-125西四皮帶道的兩道正反風門,機電區負責切斷西大巷內的所有電源,調度室切斷西大巷內的所有電話電源。

15.機電區派一名專職電工擔任放炮工作,隻有在接到震動放炮總指揮允許放炮的命令後,方可通電放炮。

16.在電纜線聯接腳線之前必須在-125西四皮帶道放炮峒室處將電纜線斷開並扭結成短路,在電纜線聯接腳線且人員撤出之後再將電纜線接好。電纜線在放炮前必須扭結成短路,待人員全部撤出接到震動放炮總指揮的放炮命令後,方可將電纜線接到放炮開關上進行放炮。

17.放完炮後,放炮員迅速將電纜線從放炮開關上摘下來,並扭結成短路,嚴禁第二次放炮。

18.放震動炮工作由礦總工程師統一指揮,並有礦山救護隊在 井底車場待命;放炮後,至少等30分鍾再由礦山救護隊進入檢查,根據檢查結果,再決定是否恢複送風送電,恢複通風工作由礦山救護隊具體負責。

19.與本次放震動炮有關人員的礦燈都必須完好,不能有失爆現象,機電區要認真檢查好。

20.揭開煤層後,作業人員不得立即進入壋頭作業,需經過8小時排放瓦斯後,由瓦斯員檢查該壋頭的瓦斯濃度,隻有在瓦斯濃度低於1%時,方可允許進入作業。

21.所有參加放震動炮的人員必須攜帶自救器。

22.若震動炮不能一次揭開煤層,在掘進剩餘部分時,也必須按震動炮措施執行。

23.揭開煤層後,在靠近煤層頂板岩層掘進時,要加強支護,並護好頂幫。

24.避災路線:

25.參加放震動炮單位:生產科、掘進區、機電區、通風區、調度室、安監處。主要負責人: 。

第二十八節 防治礦井火災的安全措施

1、礦專門成立工作麵防治自燃發火領導小組,由總工程師全麵負責,通風科與礦井各工區(回采隊、掘進隊、機運科)簽定防火責任狀,實行重獎重罰。真正做到獎罰分明,責任到人,層層落實,層層把關。

2、礦井生產技術部門從采掘設計上把好防火技術關,采掘生產施工單位必須按設計要求施工,並負責實施製定的防火措施,按審批的設計和作業規程規定的采煤方法及要求,進行合理開采,不得丟邊腳煤,墩子煤,采後按時撤除設備,為防火注漿和密閉創造良好的條件。

3、礦安全監察部門負責參與和督促對礦井防滅火等安全措施的製定和組織督促實施。

4、礦井必須建立入井驗身製度,嚴禁攜帶易燃引火物品下井。

5、礦井均須建立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庫,井下消防材料庫必須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6、井下和硐室內不準存放汽油、煤油和變壓器油。井下使用的潤滑油、棉紗布頭和紙等,必須存放在蓋嚴的鐵桶內。

7、采掘工作麵的防火管理。

1)礦每周不少於兩次對井下采掘工作麵及其他可能發火地點的防火情況進行調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同時經常深入井下,了解現場情況,督促隱患整改。工區實行現場跟班製度,無論是采煤班還是注漿班,都要有領導現場跟班督促,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2)合理選擇巷道布置方式和開采方法。

礦在審查方案的同時,要優先考慮防火需要,根據煤炭自燃發火期確定采麵推進速度,再根據推進速度確定工作麵傾斜長度,一般控製在40---60m,要求生產技術部門從采掘設計上把好關,生產單位必須嚴格按設計要求施工,嚴禁亂開不必要的巷道。

3)加強回采工作麵的防火注漿管理。

(1)回采工作麵開采之前必須完善防火注漿係統,否則嚴禁開采,工作麵注漿量必須在作業規程中規定,並納入了每月生產計劃。

(2)回采工作麵在放頂前對放頂處底部進行全麵灑漿,放頂後每隔5---10m向采空區頂部插管注漿,特別是對留有頂煤處實行重點注漿,要求每噸浮煤量注黃土量不少於0.02㎡。

(3)回采工作麵必須跟頂板開采,因構造原因使工作麵跟不上頂板,造成老塘留有大量鬆散頂煤時,應加大黃泥注漿量進行防火注漿,使鬆散煤體膠結,有效地防止煤炭自燃。

4)合理開采,不留餘煤。

(1)回采工作麵嚴禁采用非正規方法開采,嚴禁用撿煤方式采煤,嚴禁丟邊腳煤及隨意頂煤,嚴禁未出清餘煤放頂。各礦由儲量管理小組每天對工作麵進行檢查,發現丟餘煤現象就進行嚴肅處理。

(2)兩道及采麵保持足夠的通風斷麵,確保工作麵風量滿足要求和風速穩定,工作麵頭、尾必須采超前,以利於通風及減少向老塘供風。

4)合理調配風量,控製老塘漏風。

在滿足通風瓦斯的條件下,根據工作麵煤層厚度變化、頂板硬度變化合理調節風量,工作麵煤層厚、頂板堅硬,風量適當調大,煤層簿、頂板破碎、風量適當調小,從而控製老塘漏風。但調節風量的方案必須經礦總工程師批準。

5)堅持分段密閉

回采工作麵每推進10米的在上下落山角各施工一度密閉,要求密閉堅固不漏風,長度不少於1.5米,使局部改變漏風方向,有效地減少老塘漏風,延緩老塘的氧化時間。

6)建立監測係統,加強氣體檢查分析

礦井應建立co監測係統,對回采工作麵回風係統及其它可能自燃發火的地方進行24小時監測;同時每周至少兩次派專人對回采工作麵上隅角其它可能自燃發火地方的氣體進行檢查,定期分析各種氣體的變化情況,為正確采取防火措施提供依據。

7)采取果斷措施消除發火隱患。

(1)當冒落空峒出現煤體發火時,優先采取挖除火源的方法進行處理,無法全部挖除火源時,則采取打孔注漿的方式進行封閉。

(2)當回采工作麵出現煤炭自然發火預兆時,應采取強采(即在安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量加快工作麵的推進速度)、強注(即采取深淺孔相結合的方法加大注漿量)、強堵(用密閉的方式盡量減少對采空區的漏風量)的措施。

8)及時封閉采空區,防止死灰複燃。

回采工作麵結束後,及時組織力量回收材料設備,每個工作麵結束後必須在25天內予以封閉,消除發火隱患。

9)封閉的采空區或廢棄巷,其密閉牆附近必須設置柵欄,揭示警標,懸掛說明牌。並每周至少檢查一次牆內的氣體成分和溫度;新火區和變化很大的火區密閉每天要檢查一次。

10)對井下火災不能直接撲滅時,必須及時封閉。其防火密閉牆上必須設有注漿孔、觀察孔和放水孔。

9、消滅井下引火源

1)加強管理,提高防火意識;要大力宣傳井下防火防爆知識,貫徹執行有關規定,發現隱患要嚴肅處理。

2)防範放炮火源

(1)井下爆破必須使用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安全炸藥,嚴禁使用不合格或變質、超期的炸藥。

(2)有爆破作業的工作麵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的瓦斯檢查製度。

(3)禁止使用明接頭和裸露的放炮母線,放炮連線、放炮等工作要由專門的人員操作,要嚴格執行“三人聯鎖”放炮製度。

(4)炮眼的深度、位置、裝藥量要符合該工作麵作業規程的要求,炮眼充填要填滿、填實,嚴禁使用可燃性物質代替炮泥,堅持使用水炮泥。

(5)禁止放明炮,糊炮。

(6) 嚴格執行井下火藥、雷管的存放管理規定,放炮員要持證上崗。

(7)嚴禁攜帶煙草、點火物品下井,嚴禁攜帶易燃物品入井。必須帶入井下的易燃物品要經過礦總工程師批準。並指定專人負責安全。

(8)嚴禁在井口房、通風機房20米範圍內使用明火、吸煙或用火爐取暖。

(9)不得在井下或井口房內從事電氣焊工作,如必須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進風巷道和井口房內從事氣焊或使用噴燈作業時,每次都必須製定安全措施,報礦長批準,並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防範火源的出現。在回風巷內不準進行焊接作業。

(10)嚴禁在井下存放汽油、煤油、變壓器油等,井下使用的棉紗、布頭、潤滑油等必須放在有蓋的鐵桶內,嚴禁亂扔亂放或拋在巷道、硐室及采空區內。

(11)井下嚴禁使用電爐或燈炮取暖。

(12))及時截斷通往密閉、盲巷或其他高瓦斯區內的管路和鋼軌等導電體。

第二十九節 預防煤自燃發火措施

1、礦長對防滅火工作負全麵責任,並把防滅火工作列為礦長安全辦公會的重要內容之一、定期檢查各部門滅火工作的人力、物力、財力。

2、礦總工師對全礦防滅火工作負技術指導責任;負責組織防滅火措施的編製、審批、實施。各業務部門負責本業務部門中的有關防滅火方麵的工作。

3、礦通風部門在總工程師的直接領導下,具體負責通風防滅火工作,礦調度室要經常調度礦井火區、高溫點和采空區密閉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彙報礦總工程師和通風區值班班長。

4、礦生產技術部門從采掘設計上把好防火技術關,采掘生產施工單位必須按設計和質量要求施工,並負責實施礦製定的防火措施,按審批的設計和作業規程規定的采煤方法及要求,進行合理開采,不得丟邊腳煤,墩子煤,采後25天內必須撤除所有設備,為防火注漿和密閉創造良好的條件。

5、礦安全監察部門負責參與和督促對礦井防滅火等安全措施的製定和組織督促實施。

6、自燃發火礦井的設計必須采取綜合及專項預防煤層自燃發火的措施,,采區巷道的布置、工作麵的回采方式、采區內隔離煤柱的留設和通風構築物的設置必須符合防火的要求,工作麵的開采周期應小於煤層自燃發火期。

(1)生產技術部門要從采掘設計上把好技術關,生產單位必須嚴格按設計施工。

(2)集中運輸巷和總回風道等主要巷道盡可能布置在底板岩層中。

(3)嚴禁亂開不必要的采掘巷道,以利於回采工作結束後采空區及時封閉和隔離。

(4)應根據采取防火措施後的煤層最短期確定工作麵推進速度和停采臨界期限。

(5)回采時不得丟邊角煤及頂煤。因煤層沉積不穩或構造變化等特殊情況,而不得丟頂煤時,采煤區隊要會同生產、通風、機電、安監等部門製訂專門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並遵照執行。

7、掘工作麵的防火管理。

(1)礦每周不少於兩次對井下采掘工作麵及其他可能發火地點的防火情況進行調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同時經常深入井下,了解現場情況,督促隱患整改。工區實行現場跟班製度,無論是采煤還是注漿班,都要有領導現場跟班督促,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2)礦在審查方案的同時,要優先考慮防火需要,根據煤炭自燃發火期確定采麵推進速度,再根據推進速度確定工作麵傾斜長度,一般控製在40—60米,要求生產技術部門從設計把好技術關,生產單位必須嚴格按設計施工,嚴禁亂開不必要的巷道。

(3)回采工作麵開采之前必須完善防火注漿係統,否則嚴禁開采,工作麵注漿量必須在作業規程中規定,並納入了月度生產計劃。

(4)回采工作麵在放頂前對放頂處底部進行全麵灑漿,放頂後每隔5—10米向采空區頂部插管注漿,特別是對留有頂煤處實行重點注漿,要求每噸浮煤量注黃土量不少於0.02m3。

(5)回采工作麵必須跟頂板開采,因構造原因使工作麵跟不上頂板,造成老塘留有大量鬆散頂煤時,應加大黃泥注漿量進行防火。

(6)回采工作麵嚴禁用撿煤方式采煤,嚴禁丟邊角煤及隨意頂煤,嚴禁未出清餘煤放頂,各礦由儲量管理小組每天對工作麵進行檢查,發現丟煤現象就進行嚴肅處理。

(7)兩道及采麵保持足夠的通風斷麵,確保工作麵風量滿足要求和風速穩定。工作麵頭、尾必須采超前,以利於通風及減少向老供風。

(8)在滿足通風瓦斯的條件下,根據工作麵煤層厚度變化,頂板硬度變化合理調節風量,工作麵煤層厚、頂板堅硬,風量適當調大,煤層薄、頂板破碎,風量適當調小。從而控製老塘漏風。但調節風量的方案必須經礦總工程師批準,

(9)回采工作麵每推進10米的在上下落山角各施工一度密閉,要求密閉堅固不漏風,長度不少於5米,厚度不少於1.5米,使局部改變方向,能有效地減少老塘漏風,延緩老塘餘煤的氧化時間.

(10)巷道掘進時,禁止空幫空頂,禁止堆積浮煤,較大的冒落空洞(冒高超過2米)要進行防火處理.

8、礦井要建立和完善CO監測係統,對回采工作麵回風係統及其他可能自燃發火的地方進行24小時監測;同時每周至少兩次派人對回采工作麵上隅角其他可能自燃發火地方的氣體進行檢查,定期分析各種氣體的變化情況,為正確采取防火措施提供依據。

9、采取果斷措施消除發火隱患。

(1)當冒落空洞出現煤體自然發火時,優先采取挖除火源的方法進行處理,無法全部挖除火源時,則采取打孔注漿的方式進行封閉。

(2)當回采工作麵出現煤炭自燃發火預兆時,應采取強采、強注、強堵的措施。

10、封閉的采空區或廢棄巷,其密閉牆附近必須設置柵欄,揭示警標,懸掛說明牌。並且每周至少檢查一次牆內的氣體成份和溫度,新火區和變化很大的火區,密閉每天要檢查一次。

11、對井下火災不能直接撲滅時,必須及時封閉。其防火密閉上必須設有注漿孔,觀測孔和放水孔。

12工作麵回采結束後,必須在一個月內封閉。

(1)回采工作麵結束後,在25天內撤出一切設備材料。

(2)采區或工作麵結束一切工作後,在5天內完成永久性封閉。

(3)由於設備材料等未按規定及時撤除,而無法密閉造成火災事故的要分析追究有關領導和部門責任。

(4)密閉未在規定時間內掏槽封頂保質保量完成,要追究通風部門或救護隊責任。

(5)建立自燃發火災的預測預報製度,每周至少兩次觀測預報,觀測地點包括:已采區防火牆、回采工作麵上隅角及回風巷、其他可能自燃發火地點;觀測內容應包括氣體成份、氣溫、水溫等。

第三十節 串聯通風措施

由於xxxxx運輸巷掘進工作麵與xxxxxx回風巷掘進工作麵和xxxxx運輸巷掘進工作麵在掘進過程中存在短期的串聯通風問題,xxxx運輸巷和xxxx回風巷掘進工作麵的汙風將串入xxxxx掘進工作麵,為確保安全生產,特擬以下施:

1、在被串聯通風的掘進工作麵局扇的進風口前掛牌檢查瓦斯濃度,安排專職瓦檢員檢查瓦斯,必須確保其進風流中的瓦斯濃度小於0.5%,否則,必須停電撤人。

2、在 運輸巷以及 回風巷掘進工作麵的局扇吸風口的前邊3—5m處安設一台瓦斯斷電儀T3,該瓦斯斷電儀應符合以下要求:

(1) 斷電CH4濃度大於或等於0.5%;

(2) 斷電範圍: 運輸巷以及 回風巷掘進工作麵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3) 複電CH4濃度:T¬3小於0.5%;

3、在 運輸巷以及 回風巷掘進工作麵迎頭往外5m範圍內各安設一台瓦斯斷電儀T1,在 與 回風巷的交叉口往外10—15m處安設CH4斷電儀T2,且T1、T2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 斷電CH4濃度:T2大於或等於1.0%;T1大於或等於1.0%。

(2) 斷電範圍:

T1_11501運輸巷及其 回風巷掘進工作麵內的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備。

T2_11501運輸巷及其 回風巷內掘進工作麵及其回風流內的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5) 複電瓦斯濃度:T2<1.0%;T1<1.0%;

4、所安設的斷電儀都必須靈敏可靠,如果發現有損壞或數據不準,必須及時更換和維修,否則,必須停止一切作業。

5、串聯與被串聯聯通風的工作麵,必須安設防塵水管,並每隔30米增設一個三通,以便於洗塵。

6、串聯通風的工作麵及其各回風巷都必須隨時進行灑水滅塵,嚴禁煤塵超限作業.

7、 回風巷與 #層 的交岔口往外5—10m處設一淨化水幕.

8、如果被串聯通風的上一個工作麵,瓦斯超限需要排放瓦斯時,串聯通風的工作麵必須停電撤人,待上一工作麵排放完瓦斯後,然後再排放串聯通風工作麵的瓦斯,隻有在瓦斯濃度降至規程規定濃度以下後,方可恢複工作。

9、 掘進工作麵以後,嚴禁被串聯通風工作麵的回風流再次串入其它采掘工作麵,串聯通風的次數不得超過一次。

10、排放瓦斯時,必須製定專門的CH4排放措施,並嚴格遵照執行。

11、每班必須有專職的瓦斯檢查員在現場檢查瓦斯情況。

12、當 運輸巷與主斜井貫通以後,必須及時進行合理的風量分配,以保證整個礦井通風係統的合理性。

13、未述部分必須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煤礦01manbetx >>的有關規定具體執行。

第三十一節 回采工作麵上隅角防止瓦斯積聚的安全技術措施

隨著礦井采深的增大,回采工作麵瓦斯湧出量逐漸增高。回采工作麵上隅角采用擋風簾控製風流衝淡瓦斯,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由於回撤溜尾支護、溜尾放炮或過往行人等原因,稍有不慎即可造成回采工作麵上隅角瓦斯積聚並超限,嚴重威脅著礦井回采工作麵的安全生產,由其是爆破作業。為此,公司特製定回采工作麵上隅角防止瓦斯積聚的安全技術措施,具體內容如下:

1、回采工作麵上隅角擋風簾必須按規定懸掛,以確保上隅角通風。任何人員不得無故取下、使用過程中要愛惜擋風簾不得蓄意破壞或拿做他用。每一回采隊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擋風簾的吊掛。

2、每一回采回風巷距工作麵上隅角50米處必須安設一台局部通風機。要求在撤下上隅角擋風簾時使用,每一回采隊必須指定專人管理局扇,專人開關風機,局扇必須墊高,風筒必須吊掛。局扇吸風側必須安設甲烷斷電儀探頭,當局扇吸入風流瓦斯濃度超過0.5%時,必須能夠停止局扇並切斷電源。局扇甲烷斷電儀必須靈敏可靠。

3、當回撤溜尾支護須撤下擋風簾時,必須經瓦檢員檢測同意,方可啟動局扇向上隅角供風,衝淡上隅角積聚的瓦斯。

4、當溜尾放炮需要撤下擋風簾時,必須經瓦檢員檢測同意,方可啟動局部通風機將上隅角瓦斯衝淡在允許範圍內方可作業。

5、瓦斯檢查員必須按要求每班不少於兩次跟班檢測上隅角瓦斯濃度,如有異常情況及時上報並妥善處理。

6、定期測量回采工作麵風量,保持足夠風量。

7、要求回采工作麵值班礦長、班隊長、放炮員、回撤工及所有通過上隅角擋風簾的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此安全技術措施,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監察員、瓦斯檢查員負責對井下各班隊回采工作麵上隅角擋風簾吊掛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當班風簾吊掛不好或回撤後、放炮後不及時吊掛擋風簾,造成瓦斯積聚或超限作業,將對當班負責吊掛擋風簾人員進行安全處罰。

第三十二節 防止主平硐向井下串煙火的安全技術措施

1、在主平硐的適當位置必須設置一氧化碳監測數據探頭,保證數據靈敏可靠。按規定要求超限報警並及時通知有關人員采取措施。

2、當主平硐向井下串煙火或一氧化碳超限時,首先切斷井下電源,停止主扇運轉。主平硐設置防火門的井筒應立即關閉防火門,通知井下工作人員配戴自救器,做好迅速撤離的安全準備。

3、地麵要立即組織滅火人員熄滅地麵火源。

4、沒有防火門的井筒或防火門不起作用時,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要求現場領導下命令:井下切斷電源,主扇反風操作,並通知井下人員。

5、井下風流改變時,各班組應組織工作人員停止一切工作,迎著風流方向撒離災區。

6、人員升井後要及時清點人數,保證全體人員安全撤離災區。

第二部分 采掘工作麵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第一節 采掘工作麵爆破作業安全措施

嚴格執行“一炮三檢查、三人聯鎖”放炮製度,認真進行放炮工序的操作,按爆破設計說明書的規定打眼、裝藥、聯線、起爆,爆破作業必須由放炮員進行操作,放炮警戒線直線距離 150米、轉彎巷道75米,放炮地點必須認真檢查瓦斯濃度,裝藥前、放炮 前、放炮後必須認真檢查放炮地點20內的瓦斯濃度,使用橡套電纜作放炮母線。放炮工作未結束前不得隨意撤出警戒,發生瞎炮、殘炮時必須先處理瞎炮,不準做與處理瞎炮無關的工作。發生瞎炮、殘炮後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處理。

(1)放炮器材:

使用煤礦許用安全炸藥、瞬發電雷管、專用放炮器和專用把手、橡套阻燃銅芯電纜。放炮器必須具備防爆性能。

(2)炸材管理:

由專職放炮員領取放炮器材,炸藥雷管必須分廂加鎖,不得作它用。炸材廂實行放炮員專人管理,運送炸藥雷管時不得在人員集中的地方逗留,當班用不完的炸材必須交回炸藥庫並完善退庫手續。井下炸藥廂必須放置在頂板完好的地方,避開電器設備、有淋水的地方。

(3)安全使用:

裝配引藥時隻能以當班的使用量為限,不準多做,裝配引藥時要避開電器設備,頂板完好的地方進行。裝配引藥時電雷管的腳線必須紐結。裝配引藥時不得用電雷管在藥卷頂部紮眼。

裝藥時不得用鐵棍代替木棍遞送藥卷,必須使用黃泥封孔,封孔深度不得少於0.6M ,不準使用其它易燃材料代替黃泥封孔,裝藥時必須使用水炮泥。

(4)安全操作

裝藥、聯線、放炮必須由放炮員一人進行操作,放炮器的把手必須由放炮員隨身保管。聯線時按由裏向外敷設,不準邊打眼邊裝藥邊聯線,不準使用秒發電雷管,隻能分組裝藥分組放炮,每組裝藥放炮時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查和三人聯鎖’製度,放炮前大喊三聲放炮了,放炮前必須確認放炮地點和相鄰工作麵的人員撤離至安全地點,放炮前和放炮後都必須將放炮母線的端頭紐結。

放炮前要撤除作業地點的電器設備,嚴格控製炸藥量,不得衝垮永久支護,要有防衝倒支架的安全措施,加固放炮地點的支護,放炮地點10米內的支護要進行聯鎖。

放炮地點必須選在進風流的巷道上實施放炮。同時檢查放炮地點的頂板完好情況及瓦斯濃度。

掘進磧頭如發現有其它異常情況時(炮眼深度不夠、無封泥或封泥長度不夠、打眼時有頂鑽現象、炮眼流水、有明顯的透水征兆、掘進工作麵冒頂片幫嚴重、煤岩壁鬆軟、瓦斯濃度聚然變化及增大、支護未加固、電器設備未采取防護措施、放炮地點未進行局部送風、未檢查瓦斯濃度)不準放炮。

放炮後要及時收回放炮母線,如有瞎炮時,應離瞎炮0.3米處打一平行於瞎炮的新炮眼重新裝藥放炮,在檢查線路的過程中,放炮器必須由放炮員隨身攜帶,檢查線路前要切斷放炮聯線並進行紐結。放炮後要等炮煙散盡(等15分鍾後)才能由瓦檢員、安全員、班長進入磧頭檢查情況。

第二節 井巷維修安全技術措施

1、維修巷道時要認真選取材料,支護材料要符合原巷道支護要求,堅持由外及裏逐架進行的原則進行維修巷道,不得通撤通修。維修巷道時材料堆放不得超過巷道斷麵的三分之一。

2、維修巷道時堅持敲幫問頂,實行三查三審,要安排有支護和處理安全隱患經驗的作業人員進行巷道維修工作,作業前要認真觀察維修作業地點的頂板的壓力變化情況。

3、維修巷道時不能減少原有巷道的斷麵高度和寬度,應堅持先參後取,重新架設好的支護要穩固可靠,認真進行背幫接頂。

4、對於空頂高度較大的地方應架設木垛(石垛)進行接頂並充填嚴實,在空頂巷道較高的地點進行維修時,作業人員的上方必須有超前支架進行人員安全的保護,進行空頂充填時,不得使用易燃物作充填材料。在交岔巷道口維修巷道時,要先架設好抬棚支架,再作其它的作業。

5、維修巷道時頂棚上掉下來的渣及其它雜物要及時清理幹淨,確保巷道整潔、水溝暢通, 電纜線、電器設備要及時懸掛歸位。

6、廢舊巷道及盲巷,獨頭巷道的維修必須采取局扇送風作業,並認真檢查作業點及其附近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氣體的濃度,巷道維修作業地點必須有瓦斯檢查牌。暫時不用的廢舊巷道、盲巷要及時密閉。

7、維修舊巷不準單獨一人作業。進行巷道維修工作時要注意來往的礦車。維修巷道時要對所在的電器設備采取保護措施,不得損壞電器設備。

8、下山維修時不得分段維修,並且隻能按由上而下的順序進行。維修平巷時要按由外向裏逐架進行,每一維修地點必須要有一安全出口,否則不準分段維修,分段維修時必須從安全出口處向前麵進行逐架維修,防止堵埋人員。

9、加強巷道巡回檢查工作,下山及采區的上下山應由巷修工負責巡回檢查,及時找掉脫皮、危石、懸矸,對嚴重失修地段必須及時製定專門措施,及時維護.,巷道冒頂處理時應由外向裏逐架進行,支護要牢固,接頂時要有專人觀察頂板。上山處理冒頂時,處理人員要有護身柱或護身板。

第三節 采掘工作麵支護及頂板管理、預防冒頂事故安全措施

為全麵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使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進一步加強我礦的安全基礎工作,抓好我礦的頂板管理,根據《煤礦安全規程》及有關規定結合我礦的實際情況,經研究,特製定如下頂板管理規定:

(一)組織機構:

1、礦成立頂板管理領導小組,組長由礦長擔任,副組長由生產副礦長和總工程師擔任,組員由安全員、瓦檢員、頂板管理員,各采煤、掘進工隊的工隊長組成,辦公室設在礦調度室,由調度室主任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2、各采煤、掘進工隊要成立相應的頂板管理和工程質量驗收小組,由工隊長擔任組長。

(二)管理製度:

1、礦每季度召開一次頂板管理工作會議,每月召開一次頂板管理辦公會,每旬召開一次頂板管理分析會,檢查頂板隱患,解決頂板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預測、布置下部頂板管理重點,並做好會議記錄。

2、各采煤、掘進工隊每天要對所管轄區域的頂板進行一次分析,發現問題,立即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進行處理,並彙報礦有關領導和頂板管理領導小組備查。

3、各單位要明確領導的責任,獎罰要落實到人。

4、礦每旬組織一次采掘工程質量大檢查,質量標準化辦公室要不定期進行抽查,對查出的頂板隱患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堅決消滅不合格品。

(三)防範措施和規定:

1、把好設計和作業規程編製關,在設計和作業規程中,對支護形式、材料規格質量、暫時支護和永久支護、懸頂距與控頂距及特殊規定都要明確規定。

2、強化工程質量管理,嚴格按國有重點煤礦質量標準化要求抓好班組、區隊及全礦工程質量驗收,保證工程質量合格率100%。

3、對長壁回采工作麵的規定:

⑴長壁回采工作麵初次放頂、跳麵、收腳、回料、過斷層、過老巷時,都必須製定專項措施,報礦總工程師審批並成立專門領導組織,三班盯住現場,統一指揮。

⑵加強回采工作麵上、下出口的管理及兩巷維修,兩巷高度要符合規程規定,工隊要安排專人負責,長壁工作麵使用溜子運輸時,上下出口處堅持使用好雙楔梁。

⑶長壁工作的支柱的設置、木垛的位置、數量及工作麵內的托棚、戧柱等特殊支護的布置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並按規定架設,留有足夠的備用材料。

⑷工作麵內支柱要實行全承載。

⑸長壁工作麵必須及時掛梁支護,嚴重空頂或造假頂。

⑹嚴禁用木楔、溜子刮板等其它材料代替鐵楔。

⑻嚴禁在控頂區域內提前摘柱。

⑼工作麵內碰倒或損壞、失效的支柱必須立即恢複和更換。

⑽長壁工作麵托頂煤或放頂煤回采,必須製定措施並按規定報批。

⑾放炮前應嚴格檢查支架和頂板的完好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小回采工作麵:小回采工作麵及老區複采時,都必須用長把工具出煤,嚴禁人員進入老塘出煤、回料,回采時要有護身柱。

5、掘進巷道:

⑴所有掘進巷道都必須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和撅頂製度,嚴禁空頂作業。

⑵架棚巷道空幫空頂必須接實,嚴禁空幫、空頂或造假頂。巷道的支護材料、巷道斷麵、支護形式、支護間隔距離、巷道高度、寬度、坡度要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

⑶超過25度的上下山架棚巷道,拉杆或撐木必須齊全可靠,並有專項防抽冒措施。

(4)所有掘進巷道必須采用前探支架進行人員安全掩護,前探支架的長度不得少於四米,每兩根為一組,隨掘進工作麵的推進前探支護要往前移,靠近工作麵煤壁,前探支架上用1.2-1.4米的厚木板作背幫材料,人員不得在空頂下麵作業。

(四)長壁工作麵初采初放及收尾安全措施

工作麵初采、初放及收尾工作是事故多發環節,為切實搞好單體長壁工作麵初采、初放及收作的管理工作,保證回采安全,防止回采麵重大事故的發生,特製訂本管理規定。

1、礦成立管理領導小組:組 長:由生產礦長擔任。副組長:由總工程師、安全礦長擔任。組 員:由安全員、瓦檢員、頂板管理員擔任。

2、領導小組負責初采、初采及工作麵回料期間安全措施的監督落實和安全管理工作。

3、工作麵的初采、初放及收作都必須製定專項措施,經審批後,認真貫徹執行。

4、回采工作麵的初采初放:

(1)工作麵回采前,生產礦長必須組織有關人員對工作麵範圍內的巷道及生產係統進行全麵檢查驗收,不符合標準要求的不準移交生產。

(2)開幫刷麵必須掛線扶柱,裝麵棚柱不少於二排支架。

(3)單體支柱麵安裝,應自下而上安裝,若自上而下,必須有可靠的防倒防抽冒措施。

(4)回采麵嚴禁倒扒回采,頂板為中砂岩且邊切眼頂不空不冒,采用3-4檔管理頂板時,可反推兩檔,切眼頂空或有高冒點時,不準反推。

(5)從切眼刷麵,進入煤壁第二檔前,要采用手鎬落煤或以炮助鎬。

(6)初次放頂前,生產礦長必須組織有關人員到現場會審,工程質量及安全措施落實達標後方可允許放頂。

(7)初放期間,生產礦長和安全礦長跟班現場指揮,小組人員分三班現場把關,監督措施的落實和安全管理

(8)初放期間,技術員要及時掌握麵上頂板情況,作好初放記錄,必要時要及時修改措施。

(9)工作麵初放、收尾由組長組織現場小組,每班帶班人員跟班到點,現場交接,直至工作麵收尾或初放結束方可結束小組活動。

(10)礦調度室要專列記錄台帳,跟班小組成員上井後要作好現場記錄描述。

(11)從切眼刷幫起,對支柱的初撐力必須班班監測,必須符合規定要求,且采高不得大於柱子全高的85%。

(12)直接頂冒落高度達不到采高的1.5倍時,必須采取加強支護措施,若懸頂跨度超過初次垮落步距時,必須加強支護並采取強放措施。

(13)初次放頂必須經礦總工程師組織安全、生產、技術人員現場會審並簽字批準,方可認為初放結束。

(五)工作麵的收作:

1、工作麵收作線應盡量避開斷層、老硐、高冒區,頂板破碎帶、周期來壓區。

2、收作時不得超采或多留煤柱。

3、停麵時必須保持最小控頂距,采高控製在支柱長度的85%。

4、回料前,必須把工作麵內浮煤、雜物、多餘的支柱材料運出。對運料巷道進行清理維護,保證回料路線安全暢通。

5、回料時,要確保供風量。

6、回料時,小組成員要分三班現a場把關監督措施的落實及回料安全管理工作。

7、回料時,要確保支柱初撐力,回柱必須在切頂支柱的後麵加斜撐支柱,並班班對初撐力進行監測。

8、回料結束後,要及時對回采麵進行密閉。

(六)架棚巷道回柱安全技術措施

1、舊巷、報廢巷道、盲巷回柱時必須嚴格進行敲幫問頂。

2、加固退後支護,加固支護距離不得少於10米,加固支柱的密度不得大於1米,回柱前先取掉背幫材料,準備好回柱用的長繩子(回柱鋼繩)和長把啄子。

3、回支架時回柱人員要站在支架完好、牢固的地方進行操作。

4、回柱時必須兩人共同協作進行操作,不得一人單獨操作。

5、先用長把啄子打鬆支架,再用長繩子套住支架梁頭,用力拉垮支架,拉垮支架後再用長把啄子勾回柱子和其它材料。

6、回柱人員嚴禁在已回柱的空區下操作,回柱順序按由裏到外的順序逐架進行。

第四節 頂板管理安全措施

一、成立頂板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具體措施:

1、每月召開頂板管理會議,研究解決頂板管理存在的問題和製訂防範事故發生的措施。

2、通風大班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對全礦目前正在使用的巷道進行全麵檢查維護,發現危岩及時撬下,一時無法撬下的要做好臨時支護或永久支護。

3、瓦檢員在檢查瓦斯的同時,要負責檢查巷道的頂板情況及支護質量,發現不符合要求的責令現場工作人員及時處理或返工,現場無工作人員時要想辦法獨自處理,一時處理不了的也要做好警示標記,注明注意事項。

4、生產、安監、通風等部門管理人員下井檢查工作時,要注意觀察頂板情況和工作麵支護情況,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5、各作業地點人員要認真按作業規程要求作業,做標準工,幹標準活,同時要服從礦管理人員的管理,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6、井下所有工作人員無論工作或休息均應經常觀察所在地點的頂板情況,發現危險及時撤離和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第五節 采掘工作麵探放水安全技術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職責

1、成立以礦長為組長,生產礦長為副組長的礦井探放水領導小組,礦長為第一責任者,生產礦長負責礦井探放水的具體工作。

2、礦成立探放水實施組,生產礦長為組長,明確一名責任心強,技術素質好,工作經驗豐富的工人為實施組副組長,由3名工人,1名安全員,一名瓦檢員組成實施小組,實施小組嚴格按礦探放水技術安全措施執行。

3、領導小組和實施小組組長、副組長定期專題研究解決礦井探放水工作,出現的問題,在人力、物力、資金等方麵給予保證。

(二)掘進磧頭或其它地點發現掛紅、掛汗、空氣變冷,出現霧氣、水珠、頂板淋水加大、頂板來壓,底板鼓起或產生裂隙出現滲水、水色發渾 、有臭味等水預兆時,必須停上作業,采取措施,報告礦有關領導,發出警報,撤出受威脅各地點人員。堅決執行“有疑必探,先探後掘,邊探邊掘,”的原則。

(三)鑽孔布置(見後圖)

1、平巷進行探放水時,對磧頭正前方和巷道上方進行鑽孔探水,布孔三組,每組1-2個孔。

2、上山進行探 放水時,對磧頭正前方和左右兩邦進行探水。布孔5組,每組1-2孔。

(四)鑽孔超前距離的確定:(見後圖)

超前距離就是巷道掘進終止位置與鑽孔位置之間的距離,鑽孔超前距離要以有效鑽孔為準,探放水超前距離根據煤(岩)層的軟硬程度確定。

1、1.3m以下的薄煤層超前距控製在15—20m。

2、1.3m以上中厚煤層超前距控製在18~25m。

3、在岩石巷道內超前距不小於5m .

(五)鑽機鑽前必須加強探水鑽孔附近巷道的支護,背好邦,接好頂,工作麵打上堅固的頂柱和木垛,磧頭用2寸板、排花、笆片背緊、背牢,以防高壓水衝垮煤壁和巷道支柱。

(六)探水工作地點必須掛牌,標明探水眼的位置,、方向、孔眼數,每次鑽孔深度。打眼前要清理好管道,準備好水溝和水巷,並在附近安裝好電話直通礦值班室。

(七)探水工作麵要經常檢查瓦斯,如瓦斯大於1%或其它氣體超過《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必須立即停止作業鑽進,切斷電源,撤出人員,並報告礦領導加強通風進行處理。

(八)水壓大的探水孔,孔口應安設套管,裝水閥,便於以後調節放水量,在危險區探水,應采用防壓、防噴裝置鑽進,防止鑽杆被高壓水衝出,並選擇堅固地點預先砌築好水閘牆,以防突水淹井。

(九)探水時如遇到從鑽孔杆向外流水,應立即停止探水,固定鑽杆,嚴禁移動鑽機或撥出鑽杆。探水眼深度不到5m即穿透積水區時,所有人員都要全部撤出立即報告礦值班領導,等待指示後再恢複作業。

(十)鑽進時,發現煤(岩)鬆軟、片邦、來壓或鑽孔中的水壓、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頂鑽等異狀時,必須停止鑽進,但不得撥出鑽杆,現場負責人應立即向礦領導報告,並派人監視水情況。如果發現情況危急時,必須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區內人員,然後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十一)由探放水實施組明確專人填寫探放水專題記錄,標明探放水日期,孔號打孔深度,開孔位置、角度,收集鑽孔瓦斯變化,湧水量等詳細情況,出班後交礦值班領導,礦領導根據探放水情況安全下一步工作。

(十二)探水巷道的斷麵不宜過大,以縮小受壓麵積,同時應有兩個安全出口用於通風,流水和意外情況下人員撤退,采用雙巷掘進,20m掘脫落巷將兩巷連通。

(十三)磧頭在探水眼嚴密掩護下,並保持設計超前距離時,可采取多打眼,少裝藥,放小炮的方法,以利於保持掘進工作麵煤(岩)體抗壓強度。探水區域巷道必須平整,防止積水,以防施工人員有被堵截的危險。

(十四)所有在探水區域工作的施工人員都必須認真學習該區域的作業規程和探放水技術安全措施,熟悉避災路線,懂突水後急救知識。

(十五)探水巷道必須嚴格掌握方向,沿著探水孔的中心線掘進,如因地質變化必須偏離時,應進行補充鑽探或采取其它措施予以補救,以避免造成前距和部距,探水距縮小而發生透水事故。

(十六)老窯區放水允許恢複掘進時,必須充分注意,當掘到離老空區3~5m處,應先用電煤鑽打2~3個檢查孔進行再一次檢查,隻有證實積水確已放盡後方可與老空區掘穿。

(十七)本措施未盡事宜,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執行。

第六節 采掘工作麵消防、防塵、防職業危害安全措施

(一)綜合防塵

1、礦長對綜合防塵負全麵責任。技術負責人對礦防塵負責技術管理。礦要有專門的防塵人員。

2、要有健全的防塵管理係統,滿足現場生產及防塵灑水的需要,防塵水池容量不得小於200m3。防塵管路必須敷設到所有的采掘工作麵、運輸機轉載點、回采工作麵回風道等。管路每隔100m設一個三通閥門。

3、井下所有的運煤轉載點必須有完善的噴霧裝置,霧化好,靈敏可靠,使用正常。采區進回風巷、回采工作麵及掘進工作麵,都必須安裝淨化水幕,霧化好,並封閉巷道全斷麵,且靈敏可靠,使用正常。

4、實行放炮作業的采掘麵,必須采用濕式打眼,堅持使用水炮泥。掘進工作麵30m範圍內放炮前後必須衝洗巷道周邊。並實行放炮噴霧,封閉巷道全斷麵。裝煤矸前,必須進行灑水降塵。

5、定期清掃和衝洗積塵。主要進、回風巷至少每月清掃或衝洗一次積塵,采區內巷道衝洗積塵周期由礦技術負責人決定。衝洗積塵要有記錄可查。井下所有巷道都不得有煤塵堆積。

6、必須繪製防塵係統圖和防塵設施管理牌板,建立防塵設施台帳,做到記錄準確,符合實際。

7、必須按《粉塵防治規範》的要求,配齊專職測塵員,負責粉塵測定工作,測塵點布置符合《礦井粉塵測定及評定辦法》的規定。井下各測點的全塵,呼吸性粉塵,粉塵分散度,遊離Sio2含量的測定次數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粉塵測定結果報礦領導簽審。

8、做好測定儀表的維修及校正工作,保證儀表能正常使用。要有測塵儀表的維修記錄和保管、維修、保養製度。

9、綜合防塵工作必須實行齊抓共管。礦井要建立防塵設施的驗收、移交製度,明確安裝

人員和生產班的防塵責任和範圍,並建立嚴格的工作製度和考核辦法,嚴格進行考核。

(二)火災防治

礦井火災防治重點是井上下明火引燃的火災,但也不能排除煤層自燃發火,為此,特製定火災防治製度。

1、定期對地麵建築物、庫房等進行一次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和隱患要及時整改。

2、地麵主要機房、庫房等必須設置滅火器材,井口必須有消防沙池,並堆放足量黃沙,井下各機電硐室、主要巷道及電氣設備集中的地段必須設置消防滅火器材和足量黃沙。

3、機電設備嚴禁超負荷運轉,井下使用不阻燃電纜。

4、井下電焊、氣焊等必須製定專門措施報礦技術負責人、礦長(生產礦長)批準後方可實施,井下使用過的紙、棉、廢油脂等易燃物必須裝入鐵桶內蓋嚴後帶回地麵。

5、加強井口檢身工作,杜絕穿化纖衣服和攜帶火種入井,主平硐硐口和風機房附近20m不得有明火或用火取暖。

6、加強放炮管理,杜絕放炮火源。

7、為防止煤層發火,對采空區不用的老巷要及時封閉,每月對采空區進行一次全麵檢查,檢測溫度CH4和CO2濃度,密切注視是否有發火預兆。

8、井下防塵灑水管道兼作消防管道,一旦發生火災可利用其滅火。

(三)職業危害預防

1、采掘工作麵必須采取濕式鑽眼作業,不得幹打眼。

2、作業人員實施個人防護,帶好口罩。

3、采掘作業地點、裝煤地點必須完善灑水降塵設施,實施灑水降塵、捕塵,改善作業環境。

4、嚴格控製灑水量,不得惡化作業環境,積極預防風濕病。

5、嚴格控製粉塵飛揚,認真進行粉塵檢測。

第七節 采掘工作麵電器安全管理措施

井下機電設備由專職電工進行定期檢修,井下不準帶電檢修、安 裝、搬遷機電設備,井下使用的機電設備必須具備MA煤安標誌、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井下機電設備必須掛牌專人管理。采掘工作麵的電器設備及線路有故障應立即通知電工負責處理,無關人員不得擅自處理電器設備的故障,采掘工作麵的電器設備必須完善三大保護設施、瓦斯(風電)閉鎖裝置。每班上班前由電工進行漏電檢查試驗。采掘工作麵的電器設備的安裝處理不得有淋水,否則要采取保護措施。

掘進工作麵必須實行局扇送風作業, 加強局扇的管理,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開停局扇,必須實行專人掛牌管理,停風必須撤人,臨時停風的地點不得關掉局扇,局扇安裝在離回風口10米以上的進風流支護、頂板完好安全的巷道中,局扇要加高30公分並有局扇安全防護措施。

第八節 采掘工作麵安全監控設備的管理

(一)瓦斯監控係統的管理

1、係統地麵中心站必須安裝在幹燥、通風、防塵、防雷電的專門的操作間內,操作間不得堆放雜物和作人行道,應隨時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2、地麵中心站電腦主機必須經過培訓合格人員進行管理和操作,持證上崗,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程序操作,不得改動電腦上的驅動程序文件,不得將電腦挪作它用,更不得將電腦交給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人員操作。

3、監控係統地麵中心站必須適時監控全部采掘工作麵瓦斯濃度和被監控設備的通、斷電狀態及運行情況,並作好運行日誌記錄。

4、必須據實繪製係統模擬圖和接線圖,係統模擬圖和接線圖應標明傳 感器、報警器、斷電儀、分站、電話、中心站等設備的位置,接線、斷電範圍、傳輸電纜等,應根據實際布置及時更換調整,監測監控係統必須具備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功能。

5、必須保持電纜完好,插頭接插可靠,係統24小時連續運行,不準隨意關停監控係統,若係統出現故障,不能正常工作,必須在出現故障後30分鍾內報縣煤管局備案,並及時通知服務站排除,並作好記錄,不得自行拆除設備。

6、甲烷傳感器、風速傳 感器、開停傳感器、負壓傳感器的安裝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不準自作主張隨意拆除傳感器,采(掘)工作麵的甲烷傳感器必須隨采掘工作麵的推進而移動。

7、指定專人對係統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和維護記錄,防止甲烷傳感器的氣窗、負壓傳感器氣管發生堵塞,通信電纜接頭牢固可靠,風速傳感器方向不正確,開停傳感器出現鬆動等現象。從而保持係統正常運行,避免出現誤 差,同時 應按照瓦斯管理的有關規定,將瓦檢員檢查出的結果與甲烷傳感器監測的數據當班及時對照,當二者數據差值超過0.1%時,必須查明原因,以所讀數大者為依據,並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和調校。

8、係統中心站必須堅持操作人員24小時值班監控,不得脫崗。當井下瓦斯濃度超限,開停傳感器監控的設備停止運傳 ,主要風門開啟時,必須報告生產礦長和技術負責人進行處理,並做好記錄備查。

9、操作人員必須於每天午夜零點編製當天的瓦斯監測日報表,一式三份,次日上午報礦長(生產礦長)和技術負責人審閱簽字。

10、甲烷傳感器每周交送到技術服務站進行標校,監控傳感器每月必須調試一次,以保證甲烷傳感器監測數據的準確性。

(二)井下瓦斯監控傳感器的管理措施

1、掘進工作麵和掘進回風口必須設置瓦斯傳感器,24小時進行瓦斯監控。

2、掘進工作麵和回風口的瓦斯傳感器不得隨意取掉或移至不符合規定的地點放置。

3、瓦斯傳感器報警時必須停止作業,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4、瓦斯傳感器在巷道上的懸掛高度不得少於1.8M。

5、瓦斯傳感器斷線時要及時通知電工進行處理。

6、隨著掘進工麵的推進,瓦斯傳感器要移至工作麵前方5-10米的地點懸掛。

7、進行放炮作業時瓦斯傳感器要移至安全的地點,放炮結束後要及時移至規定地點。

8、瓦斯傳感器報警時斷電儀要動作,切斷掘進工作麵的電源,否則要采取人工切斷電源。

9、在井下不得用其它工具敲打瓦斯傳感器,不得用搖控器調校瓦斯傳感器。瓦斯監監控電纜線不得和動力電纜在一起,必須分開懸掛。

第九節 采掘工作麵遇斷層、頂板破碎、過舊巷、老空安全技術措施

掘進工作麵遇斷層應采取挑頂臥底通過,不得采取上下探槽而破壞地層結構,過斷層時必須加密技護,增大支護材徑,認真進行背幫接頂,同時加強瓦斯檢查和通風管理,遇斷層後一般情況下瓦斯湧出量較大,風筒要拉攏磧頭,破損的風筒要及時更換,風筒要認真懸掛。在掘進過程中要嚴格進行敲幫問頂,及時處理懸渣危石,過斷層掘進岩巷時嚴格按岩巷掘進安全 措施進行施工。

同時加強支護管理,增大支護材徑和支護密度,認真進行背幫接頂,加密樓扛。支護腳窩的深度不得小於0.1M,而且要挖在硬底上。增加瓦斯檢查的次數,加強通風設施的管理,盡量增大掘進磧頭的風量,降低作業點的瓦斯濃度。

半煤(岩)巷施工:應采取先掏底煤,掏底煤時嚴格進行煤層巷道部份的支護,在放頂前按由裏向外的順序回掉煤巷部份的臨時支護,在放頂板岩層時要加固後麵的支護,放頂時要按由外向裏的順序逐架進行,半岩掘進的渣石不得砌在巷道的兩側。

巷道過采空及其它舊巷、溶洞時,必須采用充填法通過,充填材料選用灰石塊及沙漿,充填厚度不得少於10M,充填層不得有漏風。過舊巷時要加強臨時支護,在原來的支護條件下加大支護材徑,加密支護,同時嚴格背幫。必要時可以采取發镟支護。發镟時嚴格按巷道發镟作業規程進行施工。

第十節 采掘工作麵運輸安全措施

實行專人運輸,加強前後車輛的信號聯係,加強巷道的維修,及時清除巷道上的雜物,保證運輸巷道的安全暢通,保持安全的推車距離,不放飛車,不違章達車,推車時注意力要集中,雙手不能放在車沿上,一人隻能推一輛礦車,不得用腳蹬礦車的輪子做刹車,做好隨時停車的準備工作。

采用人工裝煤時,裝煤人員要拿好手中的工具,注意方向,不得傷著別人和自己。運輸人員要隨時觀察運輸巷道上的安全情況,與提升鋼繩聯結時要按規定進行操作。

采區工作麵運輸時要注意前方的人員、支柱、電器設備,如果用船鬥運輸時,拖船用的繩子要牢固可靠,下坡拖運時人員要站在船鬥的後麵,預防船鬥撞傷自己。

第十一節 采掘工作麵通風瓦斯安全管理

一、通風管理

(一)通風

1、礦井必須有完整、獨立的通風係統。采掘工作麵實行獨立通風,若無獨立通風係統要實行串聯通風時,必須製定安全技術措施,且串入另一采掘麵的進風中CH4和CO2濃度均不得超過0.5%。

2、每旬對各用風地點進行一次全麵測風,風量配備必須符合《規程》規定。

3、主扇因故停止運轉時,必須立即通知礦長和技術負責人,停止井下工作,切斷井下所有電源,工作人員全部撤出地麵。

4、長度大於6m的獨頭巷道,必須應用局扇送風,否則必須按盲巷處理。

5、井下所有地點必須通風,嚴禁無風、微風作業。

6、控製風流的設施必須牢固可靠,確保風流暢通,任何人發現井下的設施損壞應立即向礦長(生產礦長)或技術負責人彙報並及時處理。

(二)局部通風管理

1、掘進巷或獨巷超過6m必須采用全負壓或局扇(局部通風機)通風。

2、局扇安裝、拆除實行申請報告製度。安裝前由礦技術負責人根據所需供風量填寫安裝申請單,拆除時必須經礦技術負責人同意。

3、局扇安裝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局扇及開關安裝在距送風工作麵回風口10m以外的新鮮風流中,必須吊掛或墊高,離地麵大於0.3m。

②局扇安裝地點的巷道風量必須大於局扇吸入風量,嚴禁局扇拉循環風。

③局扇必須實行風電閉鎖,停止運轉時自動切斷該局扇送風獨巷內的一切電源。

4、局扇應采用抗靜電、阻燃風筒。

①風筒敷設必須吊掛平直,風筒接頭嚴密不漏風,無破口。

②風筒末端距迎頭不超過5m,風量滿足《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要求。

③風筒拐彎必須緩慢拐彎,不準拐急彎,異徑風筒連接必須先大後小。

5、局扇由瓦檢員負責進行掛牌管理,除瓦檢員、礦技術負責人外,任何人不得隨意停開局扇,一台局扇隻能向一個掘進麵送風。

6、使用過程中的局扇不論停工與否,不得停風。因故檢修、停電等原因停風時,停風區的人員立即撤出,瓦檢員立即將局扇開關和獨巷內所有電源開關斷電後打到“零位”,並設置柵欄、揭示警標。恢複通風前必須先檢查瓦斯,隻有在局扇及其開關附近10m 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小於0.5%時方可人工開啟局扇。

(三)通風設施管理

1、通風設施的範圍:密閉、風門、隔風牆、調節風窗 、風橋、風簾、柵欄、風筒。

2、通風設施的建立、改變、拆除必須有專門設計或措施。

3、為采掘服務和使用一年以上的通風設施,必須按永久通風設施設置和管理,其餘的按臨時性通風設施設置和管理。

4、通風設施的質量必須符合煤炭部《礦井通風質量標準及檢查評定辦法》的規定,並且符合以下規定:

①通風設施的掏槽深度:防火門牆(密閉)不少於0.03m,基它不小於0.2m,同時見硬底、幫,並與煤岩接實。

②通風設施的厚度:密閉(牆)及風門牆垛不小於0.5m,木板牆、木板風門牆垛不少於0.02m,風門門扇不

③調節風量窗應設在設施的上方中部,受巷道限製時可設在一側;風量不得有管線通過,人行及通車巷道設調節風窗時,必須設兩道相同斷麵麵積的風窗。

④主要進回風之間、采區進回風之間必須設置永久風門或永久隔風牆,設風門時還須設反向風門,同時兩道正向風門必須進行聯鎖。

⑤柵欄的設置:所有密閉前、停風區域、瓦斯超限區域、“一通三防”禁區入口處(風門代替時必須釘門)均必須設置柵欄,柵欄高度不低於1.8m,網格不小於0.2m,且牢固可靠。

⑥采麵結束後和報廢井巷都應該及時密閉。采麵結束後必須在10天內完成永久性封閉,報廢井巷必須在5天內完成永久性封閉。

5、通風設施的使用管理

①生產班負責對工作範圍及相鄰的通風設施管好、用好。

②設專職人員負責通風設施的設置、維護、改變、拆除,任何人不得損壞通風設施或擅自改變通風設施的狀態;嚴禁同時打開一組的兩道風門。

③失去作用的通風設施應及時拆除,損壞的通風設施必須立即修複或更換。

④礦井對損壞或盜竊通風設施的責任者及管理、使用班組進行經濟處罰,根據設施損壞或盜竊的具體情況,經礦領導批準,對其責任者或管理、使用班組進行罰款和賠償經濟損失。罰款列入礦安全獎勵基金,賠償費用列入材料費之中。

6、對舉報損壞(或盜竊)通風設施有功的人員,由礦在安全基金中列支給予獎勵30~50元。

二、瓦斯防治管理

為防止發生重大瓦斯事故,必須強化礦井瓦斯防治管理,為此,特製定瓦斯防止管理製度。

(一)瓦斯檢查與管理

1、瓦檢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持證上崗。

2、瓦檢員所帶儀器必須完好,精度符合要求。

3、瓦檢員必須按礦技術負責人編製的巡回檢查計劃圖表檢查,檢查地點、次數、路線、時間符合規定。

4、下列地點必須設點掛牌檢查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

①采煤工作麵:進風、工作麵、隅角、回風、進回風中的電氣設備處;

②掘進工作麵:局扇進風、掘進頭、回風、回風中的電氣設備處;

③高冒區或瓦斯湧出異常地點,密閉與柵欄處。

④風井總回風、井下所有電氣設備的地點。

5、瓦檢員在日常檢查瓦斯和CO2必須使用光學瓦斯檢測儀,不準用便攜式瓦檢器進行檢測,就瓦斯和CO2檢測次數、周期做如下規定:

①采煤工作麵:進風(每班2次間隔3小時),工作麵(每班3次,間隔2小時),上隅角(每班3次,間隔2小時),回風(每班3次,間隔2小時),進回風中的電氣設備處(每班3次,間隔2小時)。

②掘進工作麵:局扇進風(每班2次,間隔3小時),若是被串聯的進風(每班3次,間隔2.5小時),掘進頭(每班3次,間隔2.5小時),回風(每班3次,間隔3小時),回風中的電氣設備處(每班3次,間隔2.5小時)。

③高冒區或瓦斯湧出異常地點(隨時出現隨時檢測);密閉每周檢測一次,原則規定是周二的中班進行,柵欄每天檢測一次,規定早班進行。

④、風井總回風(每班3次,間隔2.5小時),井下所有電氣設備處(每班3次,間隔2.5小時)。

6、瓦斯檢查不得發生空班、漏檢、少檢、假檢,做到井下記錄牌、檢查手冊、瓦斯台帳“三對口”,瓦檢員必須執行井下現場交接班。

7、瓦檢員發現瓦斯超限、積聚必須按《規程》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嚴禁瓦斯超限作業,嚴禁瓦斯積聚。停電停風區域必須先停止作業,撤出人員,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並向礦領導和技術負責人彙報。

8、任何人不得進入瓦斯濃度大於3%,其它有害氣體超過《規程》規定的地點,否則,必須采取專門措施。

9、井下放炮地點,必須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放炮製度 。

10、通風瓦斯日報每日礦長、技術負責人必須審閱簽字。

11、井下瓦斯排放必須製定專門措施並嚴格執行。

(二)、瓦斯排放

1、局扇因故停風或啟封密閉需要排放瓦斯時,都必須製定專門措施有組織進行排放。

2、排放措施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①排放回風係統內必須撤人、斷電、警戒。撤人及警戒位置,斷電範圍必須在措施中明確規定。

②排放回風流與全負壓風流彙合處瓦斯濃度不大於1.5%;

③排放時必須控製風量,嚴禁“一風吹”,並在措施中明確控製風量方法。

④排放結束後,巷內各處瓦斯均低於1.0%時,方可向巷道內送電並恢複作業。

3、組織排放時由礦領導現場負責,排放前由礦技術負責人進行排班。

4、巷內瓦斯濃度小於3%時可由瓦檢員自行排放,超過3%必須進行組織排放,排放瓦斯時嚴禁局扇拉循環風。

5、全礦停風時排放瓦斯順序由礦技術負責人確定。

(三)盲巷管理

1、井下凡隻有一個安全出口且未通風的獨頭巷道,長度超過6m均作為盲巷處理。

2、盲巷內瓦斯濃度不超過3%或其他有害氣體不超過《規程》規定時,可設置柵欄並揭示警標,否則必須進行密閉。柵欄、密閉位置應設在距巷口小於2m處。柵欄設置應封閉全斷麵,柵欄孔規格不得大於200×200mm,質量牢固可靠。

3、處理盲巷時,密閉前5m內必須切斷所有電線和鐵道,防止雜電流引入盲巷。

4、盲巷必須設禁止牌,檢查牌,同時建立台帳,填入采掘工程平麵圖與通風係統圖中。

5、密閉每天檢查一次,柵欄每班檢查一次,柵欄內的巷道每周檢查一次。發現密閉,柵欄損壞或有瓦斯積聚等問題時,必須立即按規定進行處理。

6、進入設置柵欄的盲巷內檢查時,不得進入瓦斯濃度達到3%或其它氣體超過《規程》規定的區段,並有專門措施,柵欄內盲巷有害氣體超過《規程》規定或CH4濃度大於3%時必須立即密閉。

7、臨時停工地點不得停風,否則必須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入內。

第十二節 掘進巷道貫通其它地點時的安全措施

與其它巷道貫通距離20M時隻能單頭掘進,加固被穿巷道貫通點的支護,停止另一頭巷道的掘進,並打上攔栓、揭示警標並搞好日常瓦斯濃度檢查,警戒點設置在被貫通點前後50M,的地方,被貫通點的瓦斯濃度不得超過1%,保持被貫通點巷道的正常通風。煤層巷道距貫通點5M時不準放炮,隻準手工挖煤貫通,巷道貫通前每班由安全員、瓦檢員檢查被貫通點進行安全巡回檢查。

第十三節 掘進巷道臨時停風、停工、瓦斯超限時的安全措施

1、掘進巷道臨時停風、停工的巷道要設置攔柵、揭示警標,標明裏麵的瓦斯濃度,寫明人員嚴禁入內的字樣。

2、掘進巷道瓦斯超限時要停止作業,加強通風,降低瓦斯濃度。同時加強通風設施的管理。

3、掘進巷道不得瓦斯超限作業和無風作業。不得在瓦斯超限區域內休息,更不得敲打礦燈。

第十四節 采掘工作麵停電、停風(臨時停工)後

恢複送電、通風、排放瓦斯安全技術措施

為了確保安全生產,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對特殊情況下造成的停電停風而需要恢複送電、通風以及啟封舊巷時排放瓦斯,必須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

1、掘進工作麵在生產中途突然停電停風時應立即撤人,並打上攔柵揭示警標。

2、恢複送電通風前必須確認主扇正常運行,首先檢查采掘工作麵的進回風流的瓦期濃度是否超限,在風流方向正常情況下,檢查局扇附近20米內瓦斯不超限時,方可啟動局扇風機,排放獨頭巷道瓦斯時,隻能采取逐步排放(限量)的方式進行瓦斯排放,確保巷道回風口的瓦斯濃度不得超過1% ,同時要認真檢查風機附近20M的瓦斯 濃度不大於0.5% ,排放巷道積聚瓦斯時必須由瓦檢員和安全員同時在場。

3、當積聚瓦斯濃度超過3%時必有跟班礦長在場指揮,風機附近20M瓦斯濃度超過0.5%時停止局扇的運行,排放瓦斯時總回風的瓦斯濃度不得超過0.75% 。

4、排放巷道積聚瓦斯時供給該處的風量必須大於局扇的風量。

5、各采掘工作麵瓦斯濃度在規定值以下時方可恢複生產。(舊巷恢複送電通風與以上措施相同)

第十五節 盲巷、舊巷、獨頭巷及臨時停工地點安全措施

1、對盲巷和舊巷采取砌密閉的措施,既用水泥石頭砌密閉牆進行封閉,密閉牆要求有一定的強度,,不易垮落,不漏風。有水的必須設置反水孔。

2、廢舊、盲巷的密閉牆必須實行編號掛牌專人管理,密閉牆應砌在巷道的3-5米處,在煤壁上挖曹,曹深在0.3米以上。砌密閉牆時要求滿貫,保證不漏風。

3、獨頭巷道和臨時停工的地點要揭示警標,寫明瓦斯濃度,嚴禁入內。柵欄質量要符合0.2×0.2M的標準。

4、恢複廢舊巷、及盲巷的開拓必須向主管部門報告,批準後才能打開密閉牆,並編製專項安全措施。

5、打開密閉牆必須用局扇送風並認真檢查瓦斯濃度。

第十六節井下巷道錨網噴施工措施

概述:為解決井下巷道頂幫鬆動離層現象,已不能滿足安全生產需要,根據我礦“五優”礦井建設及井下行人運輸安全,現決定由 隊對該地段進行擴修。為確保施工安全,特編寫該施工措施。

一、 擴修地點及範圍:

二、巷道斷麵及支護形式:

行人巷道擴修後仍為半圓拱形。擴修後副井行人巷道淨高2.8m,淨寬2.8m,直牆1.4米,巷道底板不動。

新翻罐籠出車場巷道擴修後仍為半圓拱形。擴修後副井行人巷道淨高2.8m,淨寬2.8m,直牆1.4米,巷道底板不動。

拱半徑為2550mm.擴幫刷頂後先初噴找平,然後打錨杆、掛網,最後複噴成形。

三、施工工藝及技術要求:

1. 擴幫刷頂後,首先進行嚴格的敲幫問頂,刷至實幫、實頂,並立即初次噴漿進行臨時支護和頂、幫找平,然後打錨杆掛網,最後複噴成形。

2. 噴漿用料比例為: 水:沙子:米石=1:2:2,速凝劑的摻合量為水泥的3—4%,水灰比為0.45.

3. 噴漿時噴頭應垂直受噴麵,噴頭距受噴麵不得大於1.5米,噴頭呈圓形或橢圓形軌跡做螺旋式緩慢移動。嚴格控製水灰比和風壓及速凝劑的用量,盡可能減少回彈。噴層厚度不得小於100毫米,並保證成形美觀,噴層密實,表麵平整,無赤腳、穿裙現象。

4. 錨杆與巷道輪廓線及岩麵垂直,露出錨盤的長度應小於5厘米,且能夠滿足螺帽上平,用專用力矩扳手上緊螺帽。預緊力大於100N.m.

5. 金屬網的搭接長度為100毫米,每200毫米聯一扣,按“三花”布置,托盤壓緊,緊貼岩麵。

6. 錨杆規格為22*2250mm,間排距為600*600mm;錨索為¢15.2 * 8000mm的錨索,間排距2000*1500,距錨索中線1米處每幫1根,“五花”布置。

四、安全措施:

1. 擴幫打眼前,必須清理好擴修點上下10米內巷道頂幫的活矸危石及巷道內的雜物。

2.每班施工前,接班後,爆破前後,工人進入施工點前,都應由跟班隊長、班組長由外向裏嚴格檢查支架、頂、幫及有無外露老錨杆等情況,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和專人監頂製度。由班組長親自安排2名有經驗的老工人配套進行。一人用長柄工具敲幫問頂處理活矸,另一人專職監視頂板情況,發現隱患及時處理,無隱患後方可進行。作業人員必須站在永久性支護下的安全地點操作,且保證退路暢通,嚴禁空頂作業。

3、拆舊棚時,跟班隊幹和班組長必須必須安排有經驗的老工人看護頂板,嚴防發生意外,一次隻準架一棚,及時刷幫成型後初噴再拆下一棚。拆棚時,棚下方20米內嚴禁有人,否則嚴禁進行此項工作。

4、空頂不大於0.4米,用半圓木、舊道木等背嚴背實,嚴禁空頂作業。

5、裝渣礦車必須安排專職信號工,嚴格按照信號操作,施工點上下各20米內必須有齊全有效的防跑車裝置,且礦車停止運行期間必須用道木打好“十”字型支掩,並穩固有效。

6、對大的離層砼塊(大於0.5平方米)在打眼前應盡量將其撬掉,若難以撬掉,則必須先用點杆或戧杆進行支護後才能打眼。打眼時,嚴禁人員正對眼口作業,以防斷釺傷人。

7、整個擴修工作必須按照自上而下進行:

擴修工作進行期間,施工點下方安全退路必須保持暢通,且有專人監頂,並有防止渣及物料滾落傷人措施,否則嚴禁施工。

8、爆破作業每茬炮的炮眼數目不得超過3個,每眼的裝藥不得超過1節。

9、放炮前,跟班隊長必須指派專人將巷道兩幫上、下20米範圍內的電纜埋入底板以下20厘米並覆蓋舊皮帶、厚木板等進行妥善防護,對東邦的管路用厚木板、舊皮帶等進行有效掩護。

10、放炮前,當班跟班隊長應指派專人到所有能夠通往放炮點的各通道口把口警戒。警戒距離為150米。並親自清點和撤離所有工作人員到警戒線以外頂幫安全的地方躲避。放炮期間車輛嚴禁運行。

11、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製度。跟班隊長必須佩戴便攜式瓦檢儀,當瓦斯濃度大於0.5%時嚴禁放炮。

12、堅持使用水炮泥和工作點下方10米、20米處各設一道能夠覆蓋全斷麵的淨化水幕,並保證其能正常噴霧。

13、在放炮時,必須指定專人把口。把口人員應將巷道內的所有人員全部撤到安全地點,方可通知放炮員放炮,放炮員接到班組長放炮命令後,至少在等5秒後,方可起爆。

14、放炮後,待炮煙吹散後,放炮員、瓦檢員和班長必須先巡視爆破現場,檢查瓦斯、通風、粉塵、頂板及殘爆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5、人員進入工作麵前,必須先由當班班長在專職看頂工的監護下由上而下用2.5米以上的長柄工具進行詳細的敲幫問頂,發現活矸危石必須處理。敲幫問頂時人員必須站在上部頂幫安全的位置,並預先清理好安全退路,下部10米內不得有人工作或停留。

16、噴漿及錨網工作應遵循自上而下,先頂後幫的順序。每次擴幫長度不得超過2.5米。

17、由於該巷道斷麵較大,進行打眼及錨網、噴作業時,必須事先用100毫米厚的鬆木板搭建牢固的工作平台。

18、軌道運輸要嚴格執行“開車不行人,行人不開車”和“開車不作業”製度,且聲光信號齊全,距離作業點不得超過10米,必須由專職信號工傳送。

19、上、下絞車坡必須嚴格執行“三固定,四保險”製度。

20、25隊作業期間嚴禁車輛上、下,確需行車時,運三隊必須先與25隊跟班隊長聯係,經同意且人員全部躲入躲避峒後方可行車。

21、每班結束後必須將工作地段上、下10米的環境衛生清理幹淨,物料碼放整齊。

22、本措施抄送運三隊一份。

23、本措施必須向所有施工人員詳細貫徹,並履行簽字手續。

第十七節 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一)開拉門子技術安全措施

1、拉門子前,對拉門子位置前後各10米巷道範圍內,頂板和幫壁進行加強支護,缺錨杆的地方從新補齊,頂板破碎及片幫處,必須補打錨索或貼幫木柱加強頂板及幫壁支護強度,確認安全後方可作業。

2、進入施工地點,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由班組長或老工人用長把工具起掉浮石、活石、懸石及傘簷等隱患,方可作業。

3、開幫拉門子,要開一米支護一米,禁止大麵積開幫,任何情況下嚴禁空頂作業。

4、開幫拉門了必須淺打眼、少裝藥、小循環、放小炮形式進行開幫。

5、放炮時,並由當班組長負責派人在可能進入放炮地點的所有通道上設崗放哨,並發出警號,以防其它人員誤入炮區,放炮時必須執行好清風放炮,放炮安全距離不得小於200米。

6、開幫拉門子時,必須將開幫拉門子附近纜線及風水管等易崩壞物品落地蓋好,以防放炮崩壞。

7、兩幫岩層有鬆動現象時,幫壁必須打錨索鎖住岩層,防止岩層脫落。

8、開幫拉門子施工隊組必須按測量、技術室給定中心施工。

打眼、裝藥、放炮安全措施:

1、工作麵打眼工具使用風鑽打眼,頂板打錨杆眼及安裝錨杆采用MQT係列杆鑽機施工,領釺人員領完釺後立即撤到風鑽後麵,以防斷釺傷人。

2、必須堅持好濕式鑿岩,任何情況下嚴禁幹打眼。

3、打眼期間,要有專人或隊組長觀察頂板和幫壁情況,發現問題必須通知打眼人躲開。

4、打眼時,眼內的瓦斯濃度有異常變化時,必須停止作業,彙報調度,並進行處理。

5、裝藥放炮時,必須嚴格執行好“一炮四檢”和“三人聯鎖放炮製度”,放炮員必須做到自連、自放、自帶放炮鑰匙。

6、放炮必須清風放炮安全距離不得小於200米,放炮前必須在可能進入放炮地點的所有通道上站崗放哨,並發出警號。

7、裝藥後,必須把電管的腳線扭結,嚴禁角線與母線接觸。

8、裝藥時嚴格按規程設計爆破說明書裝藥爆破施工,巷壁必須送直,巷道超欠不得大於150㎜,每個循環幫壁交接處不許出現台階現象。

9、放炮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持證上崗,並持有煤礦安全監察部門頒發的放炮合格證。

10、放炮工具使用放炮器,且完好防爆,靈敏可靠,嚴禁使用礦燈及動力電放炮。

11、裝藥前必須使用吹管器,吹淨炮眼內的煤(岩)粉塵和積水等,炮眼封泥長度不小於0.5米,並封滿堵實。

12、放炮時必須使用好水炮泥,嚴禁用變質潮濕的火藥,任何情況下嚴禁放糊炮,當班沒有用完的火藥,電管必須分裝在火藥、電管箱內且必須上鎖。

13、嚴禁打眼、裝藥平行作業,必須正向爆破,再時間上必須分開,打完眼後才允許裝藥。

14、打眼時,嚴禁在殘眼上打眼,遇有瞎炮時必須在距離瞎炮眼平行0.3米處重新打眼,裝藥,放炮將其崩掉,若當班處理不完應現場向下一班交待清楚,直到處理完為止。

15、在處理瞎炮眼過程中,不允許與場子的其他工作,同時進行。

16、放炮前由瓦檢員檢查工作麵瓦斯濃度情況,當瓦斯濃度達到1%時禁止放炮。

17、嚴格執行好“七不準放炮”即(1)沒有檢查瓦斯不準放炮(2)沒排除積存瓦斯不準放炮(3)沒消除電器失爆不準放炮(4)沒消除積存隱患不準放炮(5)沒有充填炮泥和水炮泥不準放炮(6)沒有加強支護不準放炮(7)沒有專職放炮員和放炮器不準放炮。

18、放炮員領火藥、電管時,必須使用專用炮兜子裝放,火藥、電管必須分裝分放裝入箱內,嚴禁火藥、電管混裝和亂仍亂放。

19、其它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及上級有關規定。

二)高位鑽場支護措施:

1、五采區左一路28層高位鑽場斜上三心拱形斷麵規格:寬(淨)2.6M;中高(淨)2.2M;

2、支護方式:采用三排縲紋鋼樹脂錨杆配備鋼帶支護頂板,其錨杆間排距為:1.0×1.0M,錨杆長度1.6M。

3、鑽場平台矩形斷麵規格:長(淨)8M;寬(淨)4.0M;高(淨)2.1M;

4、支護方式:采用五排縲紋鋼樹脂錨杆配備鋼帶支護頂板,其錨杆間排距為:1.0×0.8M,錨杆長度1.6M。

5、所有進入工作麵人員,必須執行敲幫問頂製度和二人以上作業製,用長把工具起掉浮石、二層皮、活石等不安全隱患。

6、頂板使用MQT—90型錨杆鑽機打眼,鑽機用完後,必須停放在工具點上架管理,錨杆鑽機應設專人經常檢修和保養。

7、打錨杆及安設錨杆施工中必須用好量具,做到線拉尺卡,錨杆排列必須成一條直線,錨杆間排距排列均勻按設錨杆先按設中心錨杆,前後錨杆拉線打直,其偏差不能超過±50㎜。

8、當頂板出現不平整情況時,必須用木板墊平,一增加錨杆的錨固力,錨杆的初錨固力不小於4.0噸。

9、施工錨杆時,禁止出現失效錨杆,錨杆的角度必須打夠,錨杆必須垂直頂板岩麵施工,錨杆失效後,必須重新補打錨杆。

10、如施工五采區左一路28層高位鑽場頂板岩性好時,可取消鋼帶支護,如頂板破碎必須配備鋼帶支護頂板。

11、如工作麵遇地質構造、頂板破碎及壓力增大時,可將錨杆其間排距縮小到0.5M—0.8M,或補打錨索,任何情況下嚴禁空頂作業。

12、如工作麵出現頂板破碎處,必須要有一名有經驗的老工人專門監護頂板狀況,並打好臨時支護,工人方可進入工作麵作業。

13、炮後出貨時,必須做到出一米貨支護一米,放炮前的空頂距離,<支護間距+0.3M係數,放炮後的空頂距離<支護間距+循環進度+0.3M。任何情況下施工當中嚴禁空頂作業。

14、其它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及上級有關規定。

三)機電、運輸安全措施:

1、所有電氣設備必須完好防爆,防爆率必須達到100%,各種纜線嚴禁有明接頭、雞爪、羊尾巴、等一切不合理接頭。

2、所有電器設備必須上齊各種保護裝置,非電氣人員禁止維修電設備,非防爆設備禁止使用,任何情況下不得甩掉各種保護裝置,由機電段負責派專人每天進行檢查,並保證靈敏可靠好使。

3、各種電器設備,上齊標誌牌,標清用途和型號,電纜線必須按規定吊掛整齊,均勻排列。

4、機電設備,開關等出現故障時,必須停電處理並掛有“有人作業,嚴禁送電”等字樣的標誌牌,任何情況下嚴禁帶電檢修和搬遷等。

5、該工程施工高位鑽場斜上段鋪設塘瓷溜子下貨,28層大巷使用小絞車牽引1.5噸礦車運輸,

6、各種司機必須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並嚴格按01manbetx 作業。

7、各種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小絞車司機必須經常檢查絞車的完好,小繩磨損,勾頭和四壓兩戧等完好情況。發現問題立即處理,並彙報調度,確認安全可靠後方可繼續作業。

8、信號係統必須靈敏可靠,齊全並保證好使,小絞車司機必須聽點作業,要做到慢拉慢放,點不清不拉放。嚴禁放飛車。

9、施工該工程與128采煤隊上巷在一條巷道內共使用一個車場子,故拉車時必須由帶車工提前巡好道,同時和128采煤隊帶車工相互之間聯係好。以防128采煤隊放車造成撞車事故的發生。

10、人力推放車時,一次隻準推放一個車,並使用好壓杆,執行好兩人推放車製度。

8、該工程施工期間拉放車時,嚴禁將一路兩道風門同時打開,以免造成風流短路。

四)其它針對性措施、

1、進入施工地點的所有人員,首行要執行好“敲幫問頂”製度。

2、風筒、風水管、監測線和放炮線等必須必須進行吊掛,並保證平直,嚴禁落地,放炮線和其它管線必須分掛,風筒、風水管應統一編號管理。

3、嚴禁無計劃停電停風和隨意停開局扇,因故障停風停電時必須另報停電及排放瓦斯安全措施報告進行瓦斯排放。

4、設備工具必須放在專用工具架上,統一管理並碼放整齊,嚴禁亂扔亂放。

5、放炮前距工作麵迎頭10米內必須采取加固措施。

6、任何情況下,施工當中不得空頂作業,最大空頂距離不得大於1.0M。

7、高位鑽場施工完,經通風瓦斯科打完鑽,設好瓦斯抽排管路後必須立即將鑽場封閉。

8、其它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及上級有關規定。

第十八節 巷道壁後

注漿施工組織及安全技術措施

目  錄

一、工程概況

二、壁後注漿方案

三、錨注技術參數

四、錨注施工設備及施工方法

五、錨注施工的勞動組織安排

六、錨注作業的技術質量管理工作及有關措施

七、錨注作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及有關措施

八、錨注作業的文明生產工作及有關措施。

九、錨注作業的工期保證措施

十、其他有關事宜

一、工程概況

根據“井巷工程壁後注漿規定”內容以及煤礦設計室提供的井巷工程施工圖紙資料,對 巷注漿加固施工。淨寬 m、淨高 m 斜巷。其斷麵淨寬 m、淨高 m。總工程量 m。

二、壁後注漿方案

針對煤礦井下地壓較大,巷道易出現變形破壞的特點,根據礦方要求,對 巷及 斜巷先期采用巷道壁後圍岩注漿加固方案。

該方案通過采用錨注施工工藝,對變形破壞巷道的破碎鬆散圍岩和高壓力區巷道采用壁後注漿加固處理後,使漿液充填和膠結圍岩的裂隙,在巷道的外圍形成完整的注漿帷幕,並與圍岩、錨噴支護共同形成有效承壓組合拱。由於注漿使得巷道外圍組合拱厚度的加大,有效地提高了支護結構的承載能力,阻止巷道的變形破壞,從而確保巷道的長期安全使用。

三、錨注技術參數

1、注漿材料

注漿材料以單液水泥漿為主,注漿水泥采用425#標號普通矽酸鹽水泥,水灰比為0.7:1.0、1:1;若單孔注漿壓力小,注漿量稍大,也可在單液水泥漿中加入水泥量的15-20%粉煤灰與其均勻攪拌注入,以節約材料,降低成本。若單孔吃漿量過大時(即水泥量超過1.5噸),對該孔采用水玻璃和水泥雙液漿注漿封孔。水玻璃濃度為42-45ºBe’,模數為2.5-3.0,用量為水泥重量的3%-5%。

2、錨注鑽孔的規格

錨注鑽孔深度,根據礦方有關技術要求:注漿孔深度為2.5m。錨注鑽孔的間排距:1.6m×1.6m,

鑽孔布置角度:巷道底腳注漿錨杆與巷道底板成30-45度角,其餘錨注錨杆均與巷道周邊輪廓垂直布置,角度大於75度。

3、錨注錨杆的規格

注漿錨杆采用無縫鋼管製作,鋼管直徑Ф22mm,壁厚為2.5mm,杆體上每隔300mm均勻鑽出Ф6mm注漿孔。管口螺紋M22,管終端呈稍扁狀,以增加注漿出口壓力。見附圖。

4、注漿擴散半徑及注漿壓力

注漿擴散半徑按巷道圍岩裂隙考慮,取3.5-4.0m。

注漿壓力,根據我隊錨注經驗:對巷道頂部注水泥漿壓力為1.5-2Mpa,幫部注水泥漿壓力為1.0-1.5Mpa。當局部錨注孔吃漿量較大(單孔超過1.5噸),且注漿壓力仍低於設計1.5Mpa或2Mpa時,改用水泥與水玻璃雙液注漿工藝。

雙液注漿采用濃度為42-45Be,模數為2.5-3.0的水玻璃和水灰比為0.7:1的水泥漿混合注入,直到注漿壓力超過設計的1.5Mpa或2Mpa時,方可封孔停住。

5、漿液配製

1)單液水泥漿的配製

配製水泥漿時,按設計配合比,力求加料嚴格準確,並攪拌均勻,純水泥漿液的配製見表1。

2)雙液水泥漿的配製

水玻璃出廠濃度一般為50-56ºBe’,現場注漿水玻璃濃度應按實際需要進行濃度稀釋變換。

現場使用的水玻璃濃度為42-45ºBe’,水灰比為0.7:1,水玻璃的摻入量為水泥重量的3%-5%。

3)每桶漿液配製

攪拌捅容積0.35立方,滿捅時:用水250公斤、水泥5袋;4/5處:用水200公斤、水泥4袋。

6、噴漿料配製

錨噴巷道混凝土強度C20;配比為1:2:2;黃砂:中砂;碎石:5—16.5mm;水泥:PO、32.5mpa。

四、錨注施工設備及施工方法

1、 錨注施工設備

2、 施工方法:

(1)施工準備工作

當對變形破壞巷道采取刷擴處理,並進行錨噴支護成型後,即可開始對該修護巷道進行錨注施工。錨注施工前,先由將風(壓風、通風)、水、電接到施工地點。風、水管路按每50m留出一組閥門接頭;注漿泵等用電的80m可移動距離考慮。

五、錨注作業的技術質量管理工作及有關措施

1、錨注孔施工技術要求

錨注孔的施工時,嚴格按照設計間排距和角度布置,間排距最大誤差控製在土100mm以內,孔深誤差控製在0-50mm範圍以內,頂部錨杆角度不小於75度。

2、注漿係統的調試技術要求

注漿前,先對各連接管路、閥門、設備等進行檢查後用清水調定注漿壓力到需要的規定壓力。

3、漿液製作及注漿技術要求

漿液製作時,嚴格掌握注漿參數、漿液配比,水灰比和注 漿終壓,滿足設計要求。

注漿中,當注漿孔達到設計終壓後,降低流量10分鍾,即可停機關閉注漿閥,再開啟泄壓閥後才能換孔注漿。注漿閥待漿液初凝後,方可拆卸。

漿液需充分攪拌均勻,並在放漿口處設置過濾網,以防結塊小泥等雜物吸入漿管內。

注漿的孔口閥門應待注漿後六小時拆除。拆下的閥門要及時清洗幹淨,然後塗抹機油備用。4、雙液注漿的使用技術要求

在注漿期間,其單孔注漿量較大,或漿液超過1.5噸時,且仍達不到設計壓力時,一般認為是漿液沿大裂隙定向向外擴散所致。此時,可加水玻璃,采用雙液注漿,堵塞大通道,並隔2-7天後,重新在該孔附近打注漿孔複注,以保證巷道圍岩內漿液擴散均勻。

4、注漿作業的質量管理

1)組織成立技術工種專業隊伍

注漿設備由專人負責。負責觀察和控製注漿壓力及注漿泵的操作和日常維修工作。錨注孔內注漿由專人負責,負責裝卸錨杆與注漿泵出漿管的連接,以觀察並處理滲漿和漏漿。其餘工種配合注漿工作,確保其施工質量。

2)加強注漿作業的質量管理

注漿作業中,其注漿量的大小,注漿質量的好壞均具有隱蔽性強的特點。因此,質量控製的日常管理工作尤為重要。要求專人負責對注漿孔號,注漿壓力,注漿量做好原始資料記錄和整理,以便於以後分析和評估注漿效果。

5、注漿效果檢查

根據“招標邀請書”內容規定:注漿工作結束後、在二排注漿孔中間打檢查孔,壓入清水,在壓力2Mpa下,注水量在0.1m3/min以下時為合格。

六、錨注作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及有關措施

1、加強通風和瓦斯檢查

通風係統均由礦方負責提供到施工地點,並確保施工期間的正常通風和通風量。若因特殊原因必須臨時停風時,應提前與施工方聯係,以便撤出施工作業人員。施工方在注漿期間,應隨身攜帶瓦斯報警便攜儀,並注意瓦斯的含量情況。

2、加強頂板及巷幫壓力的觀測

注漿前,應認真檢查巷道的頂幫變化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彙報礦方予以修複處理。

注漿期間,應注意觀察巷道頂幫的變化情況,嚴格控製注漿壓力,防止因注漿壓力過大而造成頂幫大麵積開裂和脫落。

3、做好個人防護

注漿人員要配帶眼鏡,手套等個人防護,防止竄漿傷眼或燒壞皮膚。注漿及處理堵管時,切勿麵對注漿管或堵管,以防傷人。

4、熟悉井下行人路線和避災路線

施工人員下井作業前,需由熟悉井下施工路徑人員或礦方人員帶領,熟悉井上下口及井底到施工點的行人路線,並熟悉礦井避災路線。

5、加強施工點的安全警戒

當施工地點附近有礦方正常掘進或新開掘進頭,因爆破作業危及注漿施工人員的安全時,在放炮前,礦方必須通知注漿人員撤出放炮警戒以外的安全地帶,並有可靠的聯係方式。

當礦方走車時,需在注漿地點前後20米處,提前懸掛“前方施工電車慢車”等警示牌。該處施工人員要注意來往的車輛,及時避讓。

6、施工準備安全技術措施

1)設備下井前要進行檢查,各部件要齊全,電器設備防爆,電壓應與電源相符,電纜確保無漏電現象。

2)注漿機具裝卸過程中要有專人指揮,起吊要用專用起吊工具,所裝器具嚴禁超出車輛寬度。在運輸過程中要綁紮牢固,井下運輸嚴格按照井下運輸有關規定執行。

3)施工前,對巷道和電器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電器設備杜絕失爆。並定期檢查維護,保證完好,電源開關要上架,保護好機電設備。

關鍵詞:斜巷施工措施

4)施工中要愛護巷道中的管線和電纜,影響施工的設施可聯係礦有關單位進行挪移,不能挪移必須用廢舊膠皮或風袋進行遮擋或包紮保護。噴完後及時去掉清理幹淨,並重新吊掛整齊。

5)不得帶電搬移,檢修電器設備,需檢修時必須切斷上級饋電開關電源,並懸掛停電牌。

6)噴漿機必須按01manbetx 操作,先開水、後開風、再送電,每次噴畢,噴漿機必須清理幹淨。噴漿管出現堵塞時,應盡量敲擊疏通,處理時噴頭前方及其附近嚴禁站人。

7)噴漿采用濕式拌料和潮噴,回風流中設淨化水幕三道,每道間距3—5m,並覆蓋全斷麵,加強個體防護,向噴射機送料人員要站在安全地點。

8)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要將衣襟、袖口束緊,做好個人自保,互保。所有入井人員必須佩帶自救器。

9)下井施工人員必須熟悉避災路線及行人安全路線。

7、鑽眼施工安全措施:

1)鑽眼施工前要對巷道進行全麵檢查發現危岩活石及時處理,在眼位處用手鎬刨出眼窩,防止鑽頭亂跑。施鑽人員嚴禁戴手套。

2)鑽眼施工人員要做到在左右兩側穩鑽,嚴禁身體直對鑽孔,嚴防斷鑽杆傷人。

3)施工上部眼時,腳手架必須搭牢放穩。架麵上鋪設木板要保證足夠的寬度,施工人員在上麵要站穩站實,嚴防落空滑倒。

8、錨注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1)要設專人負責製備漿液。采用新鮮的425#普通矽酸鹽水泥,同時掌握好注漿和攪拌速度,盡可能縮短漿液擱置時間。

2)吸漿口處要設置過濾網,防止結塊水泥和紙袋等其他雜物進入漿液。

3)注漿時要注意觀察壓力表的升壓情況,及時調整泵流量,壓力超過5mPa要及時停機,查明原因,進行處理,同時,設專人觀察巷道頂幫,孔口管等處是否有異常現象,發現問題要及時停注處理。

4)注漿中如需暫停注漿,應向孔內壓入一定量的清水,以保持注漿通道的暢通。

5)注漿期間,應注意泵的動轉狀況,吸排漿情況,每次注漿結束後,應用清水衝洗管路和機具,並及時進行檢查維修。

6)所有注漿孔的注漿終孔壓力,必須達到設計技術要求。注漿作業要嚴格按01manbetx 執行。

7)注漿期間,各班要做好原始記錄,並及時彙報工程進度情況。

8)注漿期間應注意觀察巷道頂幫的變化情況,嚴格控製注漿壓力,防止因注漿壓力過大而造成頂邦大麵積開裂和脫落。

9)處理管路、閥或泵時,需先停機泄壓,再作處理。

10)注漿期間,所有人員不得站在孔口管或閥門下麵。

11)注漿閥要側向操作,防止噴漿傷人。

12)要保持壓力表完好,嚴禁無壓力控製注漿。

13)每班要及時清理跑漏漿,搞好文明施工,工程結束後,要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

9、錨注作業的文明生產工作及有關措施

錨注作業期間,嚴格按照礦方文明生產規定,認真組織實施。巷道修複和注漿作業的管線、電纜、注漿材料、設備應做到吊掛擺放整齊,設置合理,不影響車輛和行人的順利通行,力求達到文明工地要求。

七、 巷修工程

1、-762m水平西翼回風聯巷及中央回風斜巷工程量310m,由於井下地壓大,造成部分巷道變形破壞,需要修複施工。

2、根據巷道變形實際情況本次施工采用挑頂、刷幫、掛網、打錨杆、噴漿、臥底等施工工藝;然後,打錨注眼、安裝錨注管、注漿;達到巷道設計尺寸

3、本次施工機具選用7655鑿岩機、Φ25mm中空六角釺杆、φ32—Ф42mm鑽頭、風鎬、轉VI噴漿機,進行修複施工。

4、施工材料采用ф22mm、長2000mm無縫鋼管錨注管,2000*1000mm鋼絲網,C20混凝土噴漿支護。

5、裝矸采用人工裝矸,1.5噸礦車運輸。

6、質量要求:嚴格按中、要線施工;混凝土配比 :1:2:2,速凝劑摻量為水泥用量的2.5—4%;錨注管間排距1.6m*1.6m;噴射混凝土無蜂窩麻麵,無幹斑、無流淌、表麵平滑。

7、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確認無隱患後,方可進行下一部工序施工。使用噴漿機時,應對其進行全麵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加強自我保護意識,熟悉避災路線。

八、 避災路線:

詳見相關避災路線圖

十、附圖:

1、 西翼回風聯巷及中央回風斜巷注漿加固施工示意圖

2、 斷麵施工圖

3、 錨注管加工示意圖

4、 錨注管布置示意圖

5、工作麵避災路線示意圖

6、 供電係統圖

其它未盡事宜,請遵照有關事項及《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執行。

第十九節 工作麵三叉門加強支護措施

一、說明

xxx工作麵補軌、右軌道巷、運輸巷、左軌道巷三叉門處控頂麵積大,壓力集中,又是通風行人的關鍵地段,為確保此處的支護質量,特製定本措施。

二、技術安全組織措施

1、運輸巷工作麵錯距控製在2m,采取左麵超前方式。左麵機頭大棚後采用單體支柱配鉸接頂梁,一梁兩柱支設走向棚,兩機頭各增設一棵墩柱,以確保支護質量。

2、超前維護要保持完整性,與拖後工作麵放頂線齊,采取頂梁下支設兩棵單體,超前支護切頂排處支設一組叢柱加強支護。

3、巷道超前維護段(不少於10m)上下幫支設貼幫柱,柱距1.5m,用料掖實幫,並拴好防倒繩。頂板破碎地段采用π型鋼瞞笆套棚維護。在操作過程中,經常性的堅持敲幫問頂,找掉危岩懸矸;如需改棚,堅持先支後回製度,提前支設好臨時柱。

4、三叉門處采高嚴格控製在2.3m以下,否則必須采取飄刀或接頂等措施降低采高;若底板鬆軟鑽底超過100mm,可采取鐵鞋下墊板梁或道板,更換大鐵鞋等措施,並拴好防倒繩。

5、生產前,要提前對三叉門支護進行整改,要堅持先支後回製度,及時找掉危岩懸矸,不能支設單體時,要打緊頂梁圓銷和水平銷,保證工作麵支護和超前支護之間無空頂。

6、對拉工作麵生產時,要先采拖後的工作麵,以減少兩麵錯距,減少控頂麵積。正確使用好各種特殊支護(密集、戧柱、墩柱、端頭大棚、叢柱等)。

7、各三叉門必須安設能停止工作麵溜子運行的信號按鈕。人員經過兩溜頭轉載點時必須停止工作麵溜子和轉載溜子運行。人員經常跨越處和轉載溜子尾要設過橋。溜子司機要站在安全地點操作,嚴禁正對溜頭。要清理幹淨腳下雜物和淤煤,出現溜頭處卡矸、卡大塊煤塊或其它物體時,必須停機閉鎖處理。溜子運行期間,三叉門10m附近嚴禁其他人員逗留、休息。

8、每班班長派專人對三叉門處支柱進行二次注液,確保初撐力不低於90KN。

9、愛護好通防設施,分別在機尾、中間巷掛好擋風簾,以保證左麵生產時有足夠的風量。

第三部分 爆破安全

第一節 爆破安全技術措施

1、井下爆破員工作必須由專職爆破員擔任,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製度”。

2、工作麵采用毫秒爆破,總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ms,應全斷麵一次起爆。

3、爆破員必須把炸藥、電雷管分別存放在專用爆炸材料箱內加鎖,嚴禁亂扔亂放,爆炸材料箱必須存放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且避開機械、電氣設備地點。爆破時,必須將爆破材料箱放到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

4、從成束的電雷管中抽取單個電雷管時不得手拉腳線、硬拽管體,也不得手拉管體、硬拽腳線,應將成束的電雷管順好,拉住前端腳線將電雷管抽出;抽出電雷管後,必須將其腳線扭結成短路。

5、裝藥引藥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a、必須在頂板完整、支架完好、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在爆破員地點附近進行,嚴禁在爆炸箱上配起爆藥卷。

b、電雷管插入藥卷後,必須用腳線將藥卷纏住,並將電雷管腳線扭結成短路。

c、電雷管必須由藥卷的頂部裝入,嚴禁用電雷管代替木棍紮眼,電雷管必須全部插入藥卷內嚴禁將電雷管斜插在藥卷中部和捆在藥卷上。

6、裝藥前,首先清除眼內的煤岩粉,再用炮棍將藥卷輕輕推入,不得衝撞或搗實,炮眼內各藥卷必須密接。

7、炮眼必須用炮土封實,封泥長不得小於0.5m。

8、裝藥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況之一,嚴禁裝藥爆破。

a、采掘工作麵的空頂距離不符合作業規程規定,或者有支架損壞,或者傘簷超過規定。

b、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達到1%時。

c、在爆破地點20m以內有未清的煤、矸、或其他物體堵塞巷道斷麵1/3以上。

d、炮眼內發現異狀、溫度驟高驟低、有顯著瓦斯湧出、煤岩鬆散、透采空區等情況。

e、采掘工作麵風量不足。

f、有透水征兆(溫度變冷、掛紅掛汗、有水叫、霧氣)。

9、放炮前,班組長必須親自布置專人在所有通往放炮道路上且距放炮地點100m以外的安全地點進行警戒,警戒線處應設置警戒牌、欄杆或拉繩。放炮地點為80m外的放炮躲避硐內進行,放炮距離不小於80m,並且避開放炮直射方向。

10、爆破母線和連接線應符合下列要求:

a、爆破母線和連接線、雷管腳線和連接線、腳線之間的接頭必須相互扭緊並懸掛,不得和導電體相接觸。

b、爆破母線隨用隨掛,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線。

c、爆破母線與電纜電線信號線必須分掛在巷道兩側。

d、隻準采用絕緣母線單回路爆破。

e、爆破前,爆破母線必須扭結成短路。

11、井下爆破必須使用發爆器。

12、爆破員必須最後離開工作麵,並必須在安全警戒線以外安全地點起爆。

13、發爆器的把手、鑰匙必須由爆破員隨身攜帶,嚴禁轉交他人:不到爆破通電時,不得將把手或鑰匙插入發爆器:爆破後,應立即將把手或鑰匙拔出,摘掉母線並扭結成短路。

14、爆破前,腳線連接工作可由經過專門訓練的班組長協助爆破員進行。爆破母線連接腳線,檢查線路和通電工作,隻準爆破員一人操作。爆破前,班組長必須清點人數,確認無誤後,方可下達放炮命令。爆破員接到命令後,必須先發出爆破信號,至少等5s,方可起爆。

15、爆破後,待工作麵的炊煙被吹散,上崗幹部、爆破員、瓦斯員和班組長必須首先巡視爆破地點進行全麵檢查,如有危險情況,必須立即處理。

16、通電拒爆時,爆破員必須先取下把手和鑰匙,並將爆破母線從電源上摘下,扭結成短路;使用延期電雷管時,至少要等15min,才可沿線路檢查,找到拒爆原因。

17、處理拒爆、殘爆時必須在班組長指導下進行,並應當班處理完畢;如果未能處理完畢,當班爆破員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爆破員交接清楚。處理拒爆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a、由於連線不良造成拒爆,可重新連線起爆。

b、在距拒爆炮眼0.3m 以外重打與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起爆。c、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原放置的起爆藥卷,或從起爆藥卷中拉出電雷管。不論有無殘餘炸藥,嚴禁將炮眼殘底繼續加深,嚴禁用打眼方法往掏,嚴禁用壓風吹拒爆炮眼(殘爆)

d、處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後,爆破員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杆,收集未爆的雷管。

e、在拒爆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關的工作。

18、爆破員要嚴格執行火工品的領退製度,剩餘的火工品要交回火藥庫。

19、嚴禁放明炮、糊炮。

20、炮眼必須裝水炮泥。

一 )炮采工作麵爆破要求

炮采工作麵爆破工作完成之後必須要使工作麵做到如下要求:

1.“七不”:

(1)不發生爆破傷亡事故,不發生引燃、引爆瓦斯和煤塵事故;

(2)不崩倒支柱,防止發生冒頂事故;

(3)不崩破頂板,便於支護,降低含矸率;

(4)不留底煤和傘簷,便於攉煤和支柱;

(5)使工作麵平、直、齊,不超挖欠挖,保證循環進度;

(6)不崩翻刮板輸送機及其他電器設備、電纜等;

(7)塊度均勻,不出大塊煤,盡量減少人工破碎煤塊的工作量。

2.“二少”:

(1)減少放炮次數,在發爆器能力許可及工作麵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量增加一次放炮的炮眼數目,縮短放炮時間;

(2)裝藥量適當,爆破材料消耗少。

3.“三高”:

(1)塊煤率高;

(2)回采率高;

(3)自裝率高。

二)裝藥程序

炮眼深度為0.6~1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炮眼深度的1/2。

炮眼深度超過1m 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5m 。

炮眼深度超過2.5m 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1m 。

光麵爆破時,周邊光爆炮眼應用炮泥封實,且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3m 。

工作麵有兩個或兩個以上自由麵時,在煤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0.5m ,在岩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0.3m ,淺眼裝藥爆破大岩塊時,最小抵抗線和封泥長度都不得小於0.3m 。

三)聯線與放炮措施

1.聯線時,先把每個炮眼引出的雷管腳線解開,然後將各炮眼的雷管腳線互相連接,如腳線不夠長,中間可加一段連接線。電雷管腳線與連接線或腳線與腳線之間的接頭必須扭緊並懸空,不得同任何物體接觸。放炮母線與連接線(腳線) 也必須相互扭緊並懸掛,不得同軌道、金屬管、鋼絲繩、刮板輸送機等導電體接觸,也不準同電纜、電線、信號線等靠近,防止聯電或遇上雜散電流而引起爆炸事故。放炮母線應采用銅芯絕緣線,嚴禁使用裸線和鋁芯線。

隻準單回路放炮,嚴禁用軌道、金屬管、水或大地等作回路。母線兩頭平時要相互扭結成短路,連接腳線時再解開;但連接放炮器的一頭隻允許在放炮前打開。放炮母線要足夠長,保證達到規定的安全距離。

2.井下放炮應使用礦用防爆型的電容放炮器。這種放炮器有高強度的防爆外殼,充電後能在6 毫秒內將足夠的電流輸送到爆破網路並能自動切斷電源、停止供電,以防止網路炸開瞬間產生的火花放電。放炮器要根據每次最多放炮雷管所需的電流來選擇,以免發生拒爆。

3.放炮器的鑰匙必須由放炮員隨身攜帶。放炮母線連接腳線、檢查線路和通電工作,隻許放炮員一人操作。放炮器和放炮母線接通前,現場所有人員必須撤離到放炮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放炮時,放炮員必須先發出放炮警號,至少再等5 秒鍾才可放炮。放炮後必須立即將鑰匙拔出,把放炮母線從放炮器上解下來,兩個頭還要扭結成短路。

4.已裝藥的炮眼當班一定要放完,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全放,放炮員必須同下一班放炮員在現場交待清楚。

四)放炮前的檢查與警戒措施

1.放炮前,要對放炮地點附近進行全麵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隊、班長,及時進行處理。首先要檢查工作麵的支架,如果掘進工作麵或采煤工作麵空頂太大,或支架(柱) 架設不牢、有變形損壞的,以及煤壁有傘簷,都不準放炮,否則放炮後容易發生冒頂事故。裝藥和放炮以前,放炮員必須檢查瓦斯,如果放炮地點附近20 米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 %,禁止裝藥和放炮。在放炮地點20 米以內的巷道裏,如有煤和矸石堆、礦車或其他雜物阻塞了巷道斷麵的三分之一以上,都要清除出去,因為這些東西既妨礙放炮操作,炮煙也不易吹散。炮眼內有水流出,煤壁發潮、掛水珠,工作麵發冷,都可能是透水的預兆;炮眼內很熱,甚至冒熱氣、流熱水,前麵可能是透火區;炮眼裏有瓦斯湧出,工作麵煤岩變得鬆散等,遇到以上這些情況,都不能裝藥放炮。在有煤塵爆炸危險的煤層,掘進工作麵附近20 米內,在放炮前後都必須灑水降塵。

2.放炮前要把機器、工具和電纜保護起來或轉移出去,防止崩壞。

3.放炮時要設置警戒。班、組長必須親自布置責任心強的人,在警戒線和可能進入放炮地點的所有通路上擔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員必須在有掩護的安全地點進行警戒。最好實行“人、繩、牌” 三保險警戒製度,在警戒線拉上繩子、並掛上寫有“現在放炮、禁止入內” 的警戒牌。

4.放炮前,所有人員都要撤到警戒線以外,人數清點準確後,放炮員得到班、組長的通知,才能放炮。

五)放炮後的檢查措施

1.放炮以後,經過通風排煙,班組長和放炮員首先要檢查爆破效果:看看工作麵有沒有通電以後不響的炮。這時,放炮員必須先從放炮器上將鑰匙取下,並將放炮母線從電源上摘下扭結成短路,然後沿線路檢查不響的原因。檢查線路要等放炮給電一定時間後才能進行:瞬發電雷管不少於5 分鍾;延期電雷管不少於15 分鍾。

2.炮不響的一般原因是:放炮器有故障,如充電不足,電壓過低,或旋鈕沒扭到發爆位置;放炮母線、腳線、連接線的絕緣不好或有折斷的地方,線路短路或斷路;放炮線路連接不牢,電阻增大影響電流通過;某一個電雷管的橋絲斷了,造成整個網路電流不通,等等。處理方法,一是用電阻表檢測放炮線路是否有短路、斷路情況;二是改變聯線方法,把串聯改成並聯,或一個眼一放,找出啞炮在哪裏。

3.放炮後,放炮員和班組長還必須巡視放炮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架、瞎炮、殘爆等情況。采掘工作麵的瓦斯濃度和各種有害氣體如超過了規定,要加強通風,稀釋後才能進入。在有煤塵爆炸危險的煤層中,掘進工作麵放炮後,附近20 米的巷道內必須灑水降塵。還要檢查工作麵支架有無崩倒、崩壞的,煤壁和頂板是否完好,如有危險情況,必須立即處理。放炮後工作麵殘留在煤中的炸藥和雷管要收集起來,妥善保管。下班後,連同剩餘爆炸材料一塊交回爆炸材料庫。

4.隻有檢查、處理完畢,工作麵已經沒有不安全隱患的時候,其他工人才可以進入工作麵工作。

六)采掘工作麵炮眼布置措施

用爆破方法掘進巷道或爆破落煤的回采工作麵,炮眼布置是否合理,是取得良好爆破效果和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前提。

1.對於掘進工作麵來說,爆破後巷道斷麵和輪廓應符合設計要求,對頂幫圍岩的震動和破壞小,有利頂板管理,崩落的煤岩塊不打倒支架,塊度均勻便於裝運,炮眼利用率高,所消耗的雷管和炸藥量要少。

2.掘進工作麵的炮眼布置基本分為三種:掏槽眼,它的作用就是在工作麵中下部掏出一個槽窩,增加新的目由麵,使其他炮眼能充分發揮爆破作用;輔助眼布置在掏槽眼的周圍,起爆破後擴大掏槽的效果,周邊眼布置在設計輪廓線上,爆破後使巷道成型。對於采煤工作麵來說,爆破工作應滿足“五不、兩高、兩少” 的要求。“五不” 是不崩壞頂板;不崩倒、崩壞支架;不崩翻刮板輸送機;不留底煤,減少起底工作量;不出大塊煤炭,減少二次破碎工作量。“兩高” 是爆破自裝率高,減少人工攉煤量,但又不能把煤拋撒到采空區去;炮眼利用率高,保證開幫的進度。“兩少” 是爆破消耗的時間少,盡量一次多放炮;爆炸材料消耗量少,提高經濟效益。

3.采掘工作麵的炮眼可分為頂眼、腰眼和底眼三種。按其排列形式又有單排眼布置,用於薄岩層或岩質鬆軟、節理發達的中厚岩層;雙排眼布置,用於岩質中硬的中厚岩層,因為上下兩排錯開,又叫三花眼;三排眼布置,用於岩質較硬的中厚岩層,因為上、中、下三排眼相互錯開,又稱五花眼。

七)糊炮及其禁放措施

1.從安全方麵講,炸藥爆炸時要產生火焰。用糊炮在煤與岩石表麵進行爆破,爆炸火焰就直接暴露在井下空氣之中,因此,放糊炮就等於在井下放火,最容易引起瓦斯、煤塵爆炸。在有瓦斯、煤塵爆炸危險的礦井,更要嚴格禁止使用糊炮。

2.從爆破效果看,炸藥爆炸時迅速釋放大量高溫、高壓氣體,如果在炮眼裏爆炸,產生的能量全部都作用到岩體或煤體上。如采用糊炮,炸藥的膨脹功沒得到利用,大量能量消耗在空間,隻能使炸藥發生局部的破碎作用,不僅爆破效果差,而且浪費了炸藥。

3.此外,糊炮的爆破方向和爆炸能量得不到控製,很容易崩倒、崩壞工作麵支架,造成冒頂事故;也很容易崩壞工作麵的機械和電氣設備,引起其他事故。糊炮在空氣中的震動大,容易把巷道支架上和煤幫上的落塵震起來,增加了礦井空氣中的煤塵和岩塵的含量,不利於工業衛生。所以,糊炮是一種既不安全、又不經濟的爆破方法,應堅決禁止使用。

4.處理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可采用空氣炮。如果確無其他方法處理時,可以放炮處理,但必須采用用於溜煤眼的煤礦許用剛性被筒炸藥,並應遵守相關的規定。

八)放炮工作應遵守的規程及製度

放炮工作必須認真執行“三大規程”,即《煤礦安全規程》、采掘作業規程和放炮操作規程。它關係到工作麵爆破工作的安全性,否則可能引起炮煙熏人、放炮崩人事故,崩倒工作麵支護引起冒頂事故,甚至放炮火焰引起瓦斯煤塵爆炸事故。因此,為確保放炮工作安全,必須嚴格遵守放炮安全工作製度。

放炮安全工作製度包括如下內容:

工作麵實行“一炮三檢製”;

工作麵實行“三人連鎖放炮製”;

放炮員持證上崗製;

嚴格實行火藥(炸藥和雷管) 領退製度;

堅持雷管編號製度;

建立火藥定期銷毀製度等。

1.“一炮三檢製” 就是裝藥前、放炮前、放炮後要認真檢查工作麵放炮地點通風、瓦斯、煤塵、工作麵頂板、支護等有無異常情況。實行“一炮三檢製”,可以促使在工作麵做到“十不裝藥” 和“十不放炮”的安全要求。實行“一炮三檢製” 可以使工作麵在安全條件下進行裝藥放炮。執行“一炮三檢製” 就是需加強放炮前瓦斯檢查,防止漏檢瓦斯,避免在瓦斯超限情況下放炮。放炮後巡視工作麵煤壁、頂板、瓦斯、煤塵、支護、瞎炮、殘藥等情況,可以使工作麵處於安全條件下生產。

2.“三人連鎖放炮製” 就是放炮前,放炮員將警戒牌交給班組長,由班組長檢查工作麵煤壁、頂板與支護等情況,確認安全後,指派人員警戒,下達放炮命令,並將自己攜帶的放炮命令牌交給瓦斯檢查員,瓦斯檢查員經檢查工作麵通風、瓦斯、煤塵等情況,確認安全後,將自己攜帶的放炮牌交給放炮員,放炮員發出放炮口哨進行放炮,放炮後三牌各歸其原主。執行“三人連鎖放炮製”,能夠使工作麵在放炮過程中,對負有放炮安全的直接責任的放炮員、班組長、瓦斯檢查員等三人明確職責,實行連鎖,可以避免放炮工作混亂。執行“三人連鎖放炮製” 可以避免因放炮引起片幫冒頂事故;避免由放炮警戒不嚴或警戒不落實造成放炮崩人事故;防止因漏檢瓦斯,在瓦斯、煤塵超限的情況放炮引起瓦斯、煤塵爆炸事故,做到安全放炮。

3.每個礦井都必須建立火藥領退製度,嚴格按火藥領退製度進行發放。執行火藥領退製度有以下優點:

(1)明確隻有由放炮員領退火藥,可以避免火藥發放工作的混亂狀況,同時增強放炮員的工作責任心;

(2)放炮員不出示證件與火藥領取單或放炮工作指示單,不能發給火藥;放炮員不使用專用火藥箱,可以拒發火藥。因此加強了火藥領取的監督工作;

(3)放炮員事先填好火藥領取單或放炮工作指示單,並經主管人簽章,按領取單領取火藥,當班清點所領取的火藥數量,並檢查火藥質量,不合格的不能領取。一切符合要求後簽章出庫。這樣可確保火藥的數量和質量,做到安全生產;

(4)工作麵放炮工作結束後,將所使用的炸藥量、雷管數填入三聯單內,班後由班組長審核簽章證明,剩餘炸藥、雷管退回爆破材料庫。這樣可以嚴格控製火藥的實際耗量,減少炸藥、雷管的丟失、外流等情況的發生,保證工作

麵或社會的安全工作;

(5)爆破材料庫設有庫存帳目和發放帳目,有專人記帳,發放和收回退還的火藥也能嚴格上帳登記。這樣,能控製火藥發放量和消耗量,提高經濟效益。

九)瞎炮及其處理措施

1.產生瞎炮有下麵幾種原因:電雷管變質,使用前沒經過導通檢查,或串聯使用了不同廠家生產的雷管;做引藥時電雷管的位置不對,或往炮眼裝藥時雷管脫離了原來的位置,因此不能有效地引爆炸藥;使用了已經硬化的炸藥,或裝藥時用力過猛,炮棍搗實了炸藥,使炸藥的起爆感度和爆轟穩定性降低;在潮濕和有水的炮眼裏裝藥,沒使用抗水型炸藥,或使用非抗水型炸藥而沒套防水套,藥卷被水浸濕失效;有時還因為放炮器產生故障,等等。

2.工作麵有了瞎炮要及時處理,不然就埋伏下隱患。處理瞎炮必須在班、組長直接指導下進行,並應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處理不完,放炮員必須同下一班放炮員在現場交清情況,並在瞎炮炮眼處作出明顯的標誌

3.處理瞎炮的方法是,先弄清瞎炮炮眼的角度,在距離瞎炮炮眼至少300毫米的位置,另打一個同瞎炮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放炮。兩個炮眼千萬不能靠得太近,許多事故都是因為新炮眼打在瞎炮上爆炸造成的。嚴禁用鎬刨處理瞎炮,不許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藥或從引藥中拽出電雷管。不準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也不準用壓風吹這些炮眼,不得將炮眼殘底繼續加深。因為以上這些做法都有可能引起爆炸。

4.處理瞎炮後,放炮員要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沒有爆炸的電雷管,交回爆炸材料庫。瞎炮處理完之前,禁止在該地點進行同處理瞎炮無關的工作。

十)光麵爆破措施

1.預留光麵層光爆法,即除周邊眼外所有炮眼先裝藥一次爆破,然後再把周邊眼裝藥進行二次起爆。

2.全斷麵一次爆破光爆法,適用在斷麵12 平方米以下的巷道。要取得好的光爆效果,必須合理選擇炮眼布置,裝藥量及裝藥結構,起爆順序等。周邊眼的眼距和最小抵抗線的選定直接影響光爆效果。裝藥量自掏槽眼至周邊眼逐漸減少,選用爆速低、猛度小、低密度的炸藥,小直徑藥卷。在無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工作麵周邊眼采用反向裝藥爆破,周邊眼的裝藥結構分為:小直徑藥卷連續反向裝藥,在普通42 毫米的炮眼中裝入20 ~25 毫米的藥卷,藥卷與炮眼間有較大的空氣環形間隙;空氣柱反向連續裝藥,眼口炮泥與眼底藥卷之間留有空氣柱;加入導爆索的分節空氣柱反向裝藥,電雷管與安全導爆索複合起爆,藥卷之間留有空氣間隙,使動壓傳播過程中經過空氣間隙的緩衝作用而大為減弱。周邊眼的起爆可用瞬發電雷管或第一段毫秒電雷管。

第二節 放鬆動炮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措施名稱: 回風巷放鬆動炮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施工地點: 回風巷

施工單位: 煤礦掘二隊

施工負責人:

技術負責人:

編 製 人:

編製日期:

xxxx回風斜巷放鬆動炮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掘二隊施工的xxxx回風斜巷采用扶棚支護,要確保棚梁下口留有不少於200mm的煤,巷道底板按原設計、巷道頂板逐棚提高,巷道毛高最高達2.7m,且巷道斷麵中岩性主要為砂質泥岩和細砂岩組成較硬,特別是巷道中部和下部各有一層0.8m厚的細砂岩,掘進太困難,現決定使用風鎬和放鬆動炮作業。特編製此補充安全技術措施。

1、在巷道中部的細砂岩中間和下部的細砂岩中間各布置一排炮眼,每排6個炮眼,間距0.5m,每眼深度為1.4m,每眼裝藥量不超過0.6kg。

2、嚴禁在殘餘炮眼內繼續打眼。嚴禁打眼與裝藥平行作業。

3、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製。施工時設專職爆破工和瓦斯檢查工。

4、裝藥前必須用壓風掃眼,裝藥時用炮棍將藥卷輕輕推入,不得衝撞或搗實。

5、放炮時必須采用毫秒延期電雷管,電雷管最後一段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ms,嚴禁跳段使用。炸藥采用煤礦許用三級含水炸藥。且采用正向裝藥爆破施工。

6、炮眼封泥應用水炮泥、粘土炮泥封實。嚴禁無炮泥爆破和全部以水炮泥代替炮泥爆破。炮眼的封泥長度必須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第329條執行。

7、爆破前要把綜掘機退離迎頭15m、迎頭工具、設備、探頭撤出並掩蓋好,放炮母線和連接線、電雷管腳線和連接線、腳線和腳線之間接頭必須相互扭緊,並遠離帶電導體懸吊好。迎頭向後30米巷道內必須灑水除塵。爆破後及時將探頭拿到設計位置懸吊好。

8、爆破母線必須使用專用放炮電纜,放炮電纜不得有明接頭,且要與電纜、電線、信號線應分別掛在巷道兩幫,如果必須掛在同一側,爆破母線必須掛在電纜的下方應保持0.3米以上的距離。

9、爆破時,爆破工在回風石門 與 石門之間的反向風門外放炮。警戒人員必須由班、隊長親自派人警戒,沒有得到班、隊長通知不得撤回。警戒地點應設置警戒牌、欄杆或拉繩。放炮警戒位置應設在岩巷綜掘隊施工的回風石門與回風二石門之間的反向風門外和回風石門與回風二石門之間的反向風門外。

10、每次爆破前,均必須將掘一、二隊、所施工巷道等回風側巷道中的所有人員全部撤到反向風門外的安全地點,並將反向風門關閉。經同意後方可放炮。

11、放炮後待炮煙排淨,先由瓦斯檢查工、爆破工、班隊長進入工作麵檢查瓦斯、殘爆、頂板等情況,確認安全後,方可通過礦調度室通知人員進入各自工作麵作業。

12、爆破前及時打開噴霧,爆破前後必須灑水滅塵。

13、發爆器采用MFB-200型。通電拒爆時,爆破工必須先把鑰匙或把手取下,並將爆破母線從電源上摘下,扭結成短路,30分鍾後,才可由外向裏沿線路查找拒爆的原因。處理拒爆、殘爆時必須在班組長指導下進行,並應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畢,當班爆破工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必須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1)由於連線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連線起爆。

(2)在拒爆炮眼0.3米以外另打與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起爆。

(3)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藥卷或從起爆藥卷中拉出電雷管。不論有無殘餘炸藥嚴禁將炮眼殘底繼續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拒爆(殘爆)炮眼。

(4)處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後,爆破工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

(5)在拒爆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關的工作。

14、裝藥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嚴禁裝藥、爆破。

(1)掘進工作麵的控頂距離不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或者傘簷超過規定。

(2)爆破地點附近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0.8%。

(3)在爆破地點20米以內,礦車,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體堵塞巷道斷麵1/3以上。

(4)炮眼內發現異狀、溫度驟高驟低、有顯著瓦斯湧出、煤岩鬆散等情況。

(5)工作麵風量不足。

15、炸藥、電雷管必須分裝分運,炸藥裝在工作麵專用的炸藥箱內,放置在警戒線以外、頂板完好、無淋水處,並遠離帶電導體。迎頭放炮時由生產隊派人看管,其它時間由放炮員看管。電雷管則采用小木箱裝好,由放炮員隨身保管。放炮員必須現場交接班。

16、放炮最小抵抗線不小於300mm。

17、放炮前必須將迎頭10m範圍內的棚子重新加固一遍,確保牢固可靠;放炮後進入迎頭必須執行敲幫問頂,找淨危矸活石後,使用好臨時支護並派專人監護,方可用風鎬找夠高度、寬度。

18、其它仍按《 回風斜巷掘進作業規程》及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執行。

第三節 爆破安全技術措施

一、《傾斜、特厚煤層水平分段短壁綜放開采》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中爆破安全技術措施:

1、炸藥、雷管必須由經過培訓人員領取、運送,其他人員不得運送。

2、進入庫房領取炸藥、雷管時,不得攜帶礦燈。

3、運送炸藥、雷管人員的礦燈必須用絕緣套護好,領取炸藥、雷管後,不得在高溫地點放置、不得在其周圍抽煙。

4、運送雷管、炸藥時,放置必須平穩,不得搖晃、摩擦、碰撞、擠壓。

5、運送雷管、炸藥不得放在無頂蓋的礦車中運輸,在有頂蓋的礦車中運輸時,斜井中的運行速度不得超過1m/s。

6、裝藥前必須清孔、驗孔,炮眼角度、深度達到要求,封孔密實,保證爆破效果。

7、封泥必須連續、嚴實、足夠,藥卷間的應留有2㎜的間隙。

8、深孔爆破、超前預爆破孔口必須留空段,嚴禁全孔封裝。

9、打眼後,孔底不能裝藥地段,應先用炮泥填實後再裝藥。

10、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製,放炮母線直線段不得小於75m,直角拐彎不得小於50fm ,人員必須躲在安全地點。

11、嚴禁雷管、炸藥、引藥混運混放。

12、爆破母線、連接線、雷管腳線必須隨時扭接在一起。

13、炸藥和雷管箱子分別置於不易被砸、壓、碰的安全地點上鎖。

14、爆破前後20米範圍內必須灑水降塵。

15、爆破點20米範圍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不得打眼、裝藥、放炮。

16、爆破點20米範圍內巷道斷麵有1/3堵塞時,不得放炮。

17、變質硬化後的炸藥不得領取使用。

18、發爆器鑰匙隻準放炮員隨身攜帶不得轉交他人,工作麵隻用一台發爆器。

19、接到爆破命令後並確認警戒線內無人時,至少再等30s後方可爆破。

20、爆破後至少再等15min方可進入工作麵。

21、岩石電鑽打眼時要固定良好,保證鑽眼質量。

22、打眼時,人員必須穿戴整齊,紮緊袖口,不得戴手套作業。

23、架間作業時,處理掉活矸,並在側護板之間事先夾好背板以免誤動作傷人。

24、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絞好頂板,處理掉活矸,以防傷人。

25、炮棍用木料製作,輕裝藥輕搗實,嚴防導電引爆。

26、當班用剩的炸藥、雷管清點好後必須交炸藥庫,嚴禁井下亂放。

27、工作麵架頂打眼時嚴禁開起前後溜、采煤機等,以防傷人及損壞設備。

28、雷管及引藥必須遠離電纜、支架、軌道等導體,以防雜散電流及靜電引爆。

29、嚴禁放明炮、糊炮處理大塊煤矸等。

30、爆破後留有瞎炮或拒爆在當班來不及處理時,必須向接班人交待清楚以作處理。

31、不同廠家、不同規格、不同品種的電雷管、不得摻混使用。

32、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須采取安全技術措施。

33、爆破時必須將爆破材料箱置於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

34、裝配引藥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地點進行,數量以當時當地所需量為限。

35、做引藥時人員不得坐在炸藥箱上操作。

36、不得用電雷管替代竹插棍做引藥。

37、連接線頭必須絕緣且懸空,嚴禁與濕煤岩體或金屬網等到導電體相接觸。

38、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可燃性材料封孔,無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實的炮眼嚴禁爆破。

39、工作麵上風量不足時嚴禁裝藥、爆破。

40、爆破工必須在安全地點起爆,並最後離開工作地點。

41、爆破線路的連接、檢查和通電工作,隻準爆破工一人進行。

42、在拒爆未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關的工作。

43、處理瞎炮時嚴格遵照執行《煤礦安全規程》中關於處理瞎炮的規定。

44、炮孔內有水時要清淨水和套藥卷水袋,嚴防炸藥失效拒爆。

45、架頂打眼爆破時,工作麵支架高度不得高於2.6m,以免支架接頂不嚴,頂煤發生切頂,裝不上炸藥。

46、嚴禁用發爆器檢測爆破網路是否導通。

47、爆破母線不得與電源線、信號線等並排鋪設,並保持母線幹淨幹燥。

48、炮眼最小抗線不得小於600㎜。

49、深度小於600㎜的炮眼爆破時必須製定安全技術措施。

50、爆破工不得穿化纖衣服。

51、在三角煤處打眼、裝藥時,必須要和支護工及檢修工取得可靠聯係,施工時不得開啟轉載機及前後部刮板輸送機。

52、爆破時不得使用兩根不同規格的導線、雷管腳線及連接線替代母線。

53、爆破時采用MFBB型發爆器,以增加爆破安全性。

54、其他未盡事宜,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煤礦井下爆破作業安全規程》組織施工。

二、《小型煤礦高檔普采工作麵》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中爆破安全技術措施:

1、裝藥時必須采用連續裝藥,藥卷間不得留有間隙,裝藥剩餘部分使用黃土泥封填,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6m,嚴禁用塊狀材料或可燃性材料做封泥,無封泥炮孔嚴禁放炮,嚴禁放糊炮和明火放炮。

2、裝藥時,每裝好一個炮眼,其雷管腳線,必須及時擰成短路,嚴禁拖在刮板運輸機上,不得與電纜、電線等導體接觸。

3、放炮母線必須用絕緣的雙線,嚴禁用金屬管或大地做回路,不得有明接頭。

4、放炮聯線串聯,嚴禁並聯或串並聯。

5、采用分組裝藥時,一組裝藥必須起爆。嚴禁在一個采煤工作麵使用兩台放炮器同時進行放炮。

6、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裝藥放炮:

①風量不足或無風時;

②放炮地點附近20m範圍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及能上能下時或局部瓦斯濃度達到2%及以上時;

③炮眼內出現出水異狀,溫度驟高、驟低有顯著瓦斯湧出,煤岩變鬆,透老空等情況;

④炮眼質量不合格或數量不足時,放炮時安全員、放炮員、班組長三者缺一人時。

7、放炮時放炮員和班組長派責任心強人員在工作麵的運輸巷和中回風巷站崗警戒,所有人員必須撤到安全地方躲炮。放炮員必須最後離開放炮地點,並發出警號,在支架完整避開電氣設備的地方放炮。放炮前先發出信號至少再等5s,方可放炮。放炮時,警戒人離放炮下口不得少於50m,所有人員不得進入回風巷。

8、處理拒爆、殘爆、瞎炮時,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三百四十二條規定進行處理。

9、爆破後,待工作麵的炮煙被吹散,班組長、放炮員及時檢查爆破地點的通風、瓦斯、頂板、支架、拒爆、殘爆等情況。如有危險情況,必須立即處理。

10、放炮前後,在放炮地點附近30m內灑水降塵。

三、《采煤工作麵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中爆破管理:

一)回采工作麵必須設標準化火藥峒室。

1、規格為長2.0m×深1.5m×高1.8m。

2、火藥峒室距采煤工作麵安全出口不得小於50m,不大於300m。

3、火藥存放峒室內配備:炸藥箱、雷管盒、專用炮頭箱、炮泥箱、水炮泥箱、放炮器、放炮母線、炮棍、竹簽、炮眼布置圖(爆破說明書)、放炮製度等。

4、火藥存放峒室必須安門上鎖,其內嚴禁存放其它物品。

5、在火藥存放峒室附近,必須有灌裝水炮泥的水針和不少於一天用量的水炮泥,炮泥用專用鐵箱存放或設立專用炮泥池子並存放在火藥峒室附近。

6、剩餘乳化炸藥必須由班長清點核實,並在領退本上簽字,存放在炸藥箱內,存量不得超過一天的用量,嚴禁亂丟亂放。

二)放炮管理

1、放炮員必須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和《煤礦安全規程》中有關規定,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有二年以上的采掘工齡的人員擔任,並取得爆破資格證書後持證上崗。

2、班長對放炮工作全麵負責,班長負責安排專人按躲避距離設人站崗,掛牌,放炮前班長和放炮員共同清理現場、撤出所有人員,放炮後處理現場。 安全網員負責一炮三檢,協助班長處理好放炮、通防有關工作。放炮員負責放炮、連線。安監員對放炮全過程進行監控。工區盯班管理人員對放炮負有監督、管理責任。

3、放炮員領出放炮器後,必須將閉鎖鑰匙交給安監員隨身攜帶,上井時再收回交給儀器室。班中任何人不得私自將鑰匙交給他人管理。

4、打眼前檢查周圍支架,要求支架齊全、牢固、可靠。打眼定炮不得平行作業,打眼時要濕式打眼,打眼由2-3人操作,人員不準站在運輸機內打眼,打眼時必須停機停溜。

a、打放炮眼前先打煤層注水眼,注水眼深度大於炮眼深度,每6米打一個注水眼,采用Φ38mm×600mm的封孔器封孔,利用工作麵防塵水進行高壓注水。

b、打眼方法:炮眼采用對眼布置,用風煤鑽和六棱空心鑽杆濕式打眼,用鎬點眼,禁止套用老眼或殘眼。在完好支架保護下操作, 打眼時,禁止開采煤機和運輸機,人員不準站在運輸機內。打完眼後,風煤鑽、水管要拉到上下平巷支護完好處盤好。打眼執行《煤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采煤專業采煤打眼工部分的有關規定。

c、爆破方法:用乳化炸藥和1-5段毫秒延期電雷管定炮爆破,串聯聯線,正向定炮,定炮使用水炮泥和炮泥,每次定炮不準超過20炮,一次裝藥,一次起爆,拉、躲炮半徑大於50m,其拉躲炮距離上拉炮大於50m,下拉炮大於50m。(從最近炮眼算起)放炮母線必須使用專用小電纜,長度必須滿足躲炮半徑的要求。放炮執行“一炮三檢”、“三保險”、“三人連鎖”及“準許放炮單”、“ 爆破時控卡”製度,放炮前後,對放炮地點前後30m範圍灑水滅塵。放炮使用閉鎖放炮器,禁止放明炮、糊炮、明火放炮及短母線放炮。定放炮及火藥管理執行《煤礦安全規程》315-342條、《煤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采煤專業采煤放炮員部分的有關規定。

5、按電雷管順序定聯炮,聯放炮必須由1人操作,定炮時,要將腳線扭結短路,一次定炮,必須一次放炮,頂板破碎處應視頂板情況確定定放炮個數。全麵隻準使用一個放炮器,嚴格執行“一炮三檢”、“三人聯鎖”、“三保險”製度,炮前、炮後及時灑水滅塵。炮後應巡視放炮區段,如遇拒爆、殘爆,按《煤礦安全規程》342條處理。

6、裝藥定炮前檢查瓦斯,符合規定方可定炮,定炮必須用專用炮棍,先清除炮眼內的粉塵,方可正向定炮,隨定炮隨將腳線扭結懸掛,避免與導電體接觸。定炮時必須由專職放炮員進行,

7、定炮後、放炮前對周圍30m範圍內灑水降塵。檢查瓦斯,符合規定方可放炮。由班長派專人在所有通往放炮點的通道上站崗,躲炮距離必須達到距定炮最近炮眼50m以上。站崗人員必須拉繩掛牌。放炮員清理現場後最後一個離開放炮地點,至躲炮點吹哨後按規定放炮。放炮必須嚴格執行以下站崗規定:(1)、放炮前,由當班班長親自安排專人到規定地點站崗,每處站崗地點安排兩人前往,一人站崗,站好後,一人回來通知班長放炮,隻有在所有站崗地點回來通知放炮的人員到齊並與班長、安監員、放炮員見麵,班長清點人數,確認無誤後,方準下達放炮命令,安監員將閉鎖鑰匙交給放炮員,放炮員接到放炮命令後,必須先發出爆破警號,至少再等5秒鍾,方可起爆。(2)、放炮後,班長、放炮員必須巡視放炮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架、瞎炮、殘炮等情況,如果有危險情況必須立即處理。確認安全無誤後,班長安排人員撤崗,撤崗人員必須與回來通知放炮的人員是同一人,站崗人員在未見到撤崗人員之前,嚴禁任何人員進入警戒範圍,隻有見到撤崗人接到撤崗命令後,方可撤崗。

8、放炮後及時拉超前架,處理隱患,檢查瓦斯,符合規定方可施工。對周圍範圍內灑水降塵。

三)打眼放炮製度

1、打眼、放炮嚴格按集團公司《煤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中"采煤打眼工"、“采煤放炮員”的規定執行.

2、放炮前後灑水滅塵,濕式打眼,放炮用水炮泥.

3、嚴格執行"一炮三檢、三保險、三聯鎖”製度.嚴格執行“誰布崗、誰撤崗”製度。

4、炮眼要用炮泥封滿填實,炮泥、水炮泥使用嚴格執行《煤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規定,嚴禁反向定炮。

5、放炮前,使用廢皮帶將支架立柱、連接管路全部蓋嚴蓋實,防止被炮打壞。

炮眼布置圖(三視圖略)

炮眼特征表 (表7-3)

名稱 距離(米) 位置 角度 眼深

(米) 利用率(%) 裝藥量(kg/孔) 炮眼數量(個)

距頂(米) 距底(米) 仰俯(度) 水平(度)

頂眼 0.9 0.4 1.40 仰5度 85 0.8 80 0.20

底眼 0.9 1.40 0.4 俯5度 85 0.8 80 0.20

爆破說明書 (表7-4)

序號 項目 單位 數量 說明

1

打眼工具 型號 風煤鑽

台數 台 2

2

炮眼特征 循環眼數 個

平均深度 米 0.8

循環炮眼總長度 米

3 火藥 炸藥種類 礦用乳化炸藥

每孔裝藥量 千克/孔 0.2

循環用量 千克

噸耗 千克/噸

4 雷管 種類 毫秒延期電雷管1-5#

循環用量 個

噸耗 個/噸

5 封泥 炮泥 米 粘土炮泥

水炮泥 個 每孔不少於1塊

封泥長度 米 封滿封實

6

起爆 聯線方法 串聯聯線

起爆順序 正向起爆

四、《掘進工作麵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中爆破與爆破材料管理

(一)爆破

1、放炮必須有專職爆破工擔任,爆破工必須由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合格證,有2年以上采掘工作經驗的人員,並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放炮。

2、放炮嚴格執行“一炮三檢”製度,放炮采用“三人聯鎖放炮製度”。

3、爆破工領取雷管、裝配引藥時,裝藥前和裝藥時,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第318、324、325、326、327、331條規定執行。

4、炮眼封泥長度和封泥質量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328、329條規定執行(炮眼封泥采用機製炮泥)。裝底眼炮必須使用放炮彩帶,以便驗炮。

5、處理拒爆時,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第341、342條規定執行。

6、裝藥時,炮頭不得距離迎頭太近,應放在頂板完好處,以防掉矸引爆。並實行正向起爆,一次打眼,一次起爆,禁止一次打眼分次起爆。

7、每次放炮前,瓦檢員必須檢查瓦斯濃度,放炮地點附近20m範圍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嚴禁裝藥放炮。

8、爆破工必須最後一個離開放炮地點,並在有掩體的安全地點進行放炮,其安全距離和放炮警戒距離必須符合下列規定,直巷不小於120m,彎道不小於100m。

9、放炮時,巷道內所有人員全部撤至警戒區外。放炮後,待炮煙消盡由班隊長及爆破工進入迎頭驗炮,確認安全後,其他人員方可進入迎頭。

10、通電後,裝藥炮眼不響時,爆破工必須先取下把手或鑰匙,並將放炮母線從電源上摘下,扭結成短路,再過15min方可沿線查找原因。

11、我礦掘進工作麵目前均使用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最後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毫秒。不同廠家生產的或不同品種的電雷管,不得摻混使用。

12、嚴格加強放炮警戒工作:爆破前,班隊長必須親自布置專人在警戒線和可能進入爆破地點的所有通道上擔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員必須在安全地點警戒,警戒線處應設置警戒牌欄杆或警戒網。警戒人員必須2人一組,一人警戒一人擔任聯絡工作,隻有每處聯絡人員都回到班隊長處彙報、警戒到位、警戒區內無人、班隊長清點人數無誤後,方可下達起爆命令,班隊長發出撤離警戒通知後,警戒人員方可撤離,警戒人員禁止擅自脫崗。

13、裝藥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況之後嚴禁裝藥、爆破:

(1)工作麵空頂距離不符合作業規程規定或支護損壞時。

(2)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1%。

(3)在爆破地點20m以內的礦車、未清理矸石或其它物體堵塞巷道斷麵三分之一以上。

(4)炮眼內發現異狀,溫度驟高驟低,有顯著瓦斯湧出,圍岩鬆散等情況。

(5)工作麵風量不足。

14、爆破後的驗炮工作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第340、341條執行。

15、確需淺眼爆破時,炮眼深度可以小於0.6m,但必須填滿炮泥,並采取爆破安全技術措施。

16、臥底釘道、挖水溝等工作前必須先清理幹淨浮矸,查明有無拒爆、殘爆,隻有確保無拒爆、殘爆時方可施工,否則必須先處理拒爆、殘爆。

17、每次放炮前施工人員必須保護好放炮地點附近的開關電纜及風水管。動力電停掉後方可下落電纜、移動開關,並用舊皮帶、半圓木蓋好。

18、開窩處放炮警戒位置詳見示意圖(附後)。

19、爆破嚴格執行全斷麵一次起爆製度。

20、爆破施工嚴格執行清底退庫製度。

(二)爆破材料管理

1、爆破器維修人員要每日檢查測試所有爆破器的衝能、峰值電壓、充電供電時間,各項技術指標全部符合規定後,方可下井使用。

2、爆破員領用爆破器時,要對爆破器的性能進行檢查,以確保應用安全,使用過程中,要避免摔碰和淋水。

3、爆破使用礦用水膠炸藥、毫秒延期雷管。

4、電雷管必須由爆破工親自運送,用木盒隨身保管,爆破作業後剩餘的雷管(包括失效、拒爆的)必須當班由爆破工交回炸藥庫。

5、炸藥在爆破工監護下由施工隊人員用藥包背至工作麵。由爆破工清點裝入藥箱並上鎖。裝藥時再根據需要由爆破工開箱,背藥人員運送,爆破後多餘的炸藥清點裝箱上鎖並彙報藥庫。

6、炸藥雷管按計劃發放,並做到計劃、發放、使用、剩餘相吻合。下一班發放炸藥時,扣除藥箱內存藥。藥箱內存藥不得超過一個小班的使用量,藥箱鑰匙由爆破工保管。

7、藥箱距迎頭距離直巷大於150m,彎巷大於120m。藥箱必須放在支護完好的壁龕內,並掛管理牌板,周圍10m內禁止放其它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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