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麵工程質量
管理製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和完善我礦的地麵工程質量
管理,加強地麵工程的質量監督,努力降低工程成本,維護公司的經濟利益,特製定本
製度。
二、機構設置及職責
第二條 為加強地麵工程的質量
管理,礦成立地麵工程質量
管理領導小組,生產副礦長任組長,綜合辦、機電科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全麵負責地麵工程質量管理工作,辦公室設在綜合辦。
第三條 地麵工程質量管理領導小組的職責:
(1)負責地麵工程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2)負責地麵工程的質量驗收工作。
(3)負責地麵工程質量質保期內質量的跟蹤處理。
(4)負責地麵工程質保金的控製與管理。
三、地麵工程的質量控製
第四條 對每項工程要有一到兩名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員對工程的全過程協調監督。
第五條 嚴把地麵工程材料的質量關,礦提供的主材由綜合辦、監理人員共同把關,施工單位提供的輔材由公司經營部、監理人員共同把關,認可後方可使用。
第六條 驗收人員或監理人員發現問題要下達質量問題整改通知單(見附件1)。
第七條 隱蔽工程必須經過地麵工程質量管理小組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隱蔽工程驗收合格簽證見附件2)。
第八條 質保期內由施工方造成的質量問題,由施工方負責更換或維修,直至符合礦有關要求。
四、工程質量驗收
第九條 驗收遵循“誰驗收誰負責”的原則,實行質量終身負責製。
第十條 地麵工程質量驗收分為中間驗收、竣工驗收、質保期滿複檢三個階段。
第十一條 每個工程需驗收時,由施工方提出驗收申請報告(工程驗收申請表見附件3)。交公司企管部,由企管部根據工程情況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工程量和工程質量的驗收。
第十二條 地麵工程質量驗收由公司企管部負責組織,地麵工程質量管理小組成員參加,按照國家
標準和《地麵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及工程的技術要求進行驗收(工程驗收單見附件4)。
第十三條 工程驗收單必須經驗收人員簽字後方可作為結算的依據。
五、工程質量的考核
第十四條 所有地麵工程必須經地麵工程質量管理小組驗收合格後方可結算,否則對責任人處罰l00~500元/次。
第十五條 地麵工程質量管理小組成員必須按時參加驗收,無故不參加者,對責任人處罰50元/次。
第十六條 施工方必須遵守國家的
法律、
法規和礦各項
管理製度。
第十七條 施工方必須做到文明施工,
標準施工,每天必須及時清理垃圾,否則處罰100~500元∕次,從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八條 監理人員必須嚴格按施工
標準進行監督管理,不得與施工方串通,損害公司利益,否則處罰責任人l00~500元∕次,情節嚴重,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的,給予降級或開除處分。
六、附則
第十九條 本
製度由公司企管部負責解釋
附件l:
工程質量整改通知單
年 月 日
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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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達單位(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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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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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達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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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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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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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反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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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隱 蔽 工 程 驗 收 單
年 月 日
建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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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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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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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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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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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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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簡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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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蔽工程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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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意見及質量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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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驗收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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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管理小組組長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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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工程驗收申請表
申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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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單位負責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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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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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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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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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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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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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工程竣工驗收單
建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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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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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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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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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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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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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簡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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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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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意見及質量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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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驗收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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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工程質保期滿複驗表
合同名稱
(工程結算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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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驗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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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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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保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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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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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保期滿驗收意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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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驗收人員(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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