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條 生產技術部、機電動力部為技術改造的具體管理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製定技術改造管理考核細則。
(二)對技術改造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先進性負責。
(三)負責年度技術改造項目計劃的編製和申報。
(四)負責技術改造項目的準備和落實,實行全過程管理。
上一篇:
技術改造管理實施細則 總 則
下一篇:
技術改造管理實施細則 技術改造工作要求
第四條 生產技術部、機電動力部為技術改造的具體管理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製定技術改造管理考核細則。
(二)對技術改造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先進性負責。
(三)負責年度技術改造項目計劃的編製和申報。
(四)負責技術改造項目的準備和落實,實行全過程管理。